有哪些
乙炔氣操作規(guī)程
乙炔氣是一種高度易燃易爆的氣體,廣泛應用于焊接、切割和其他工業(yè)生產中。為確保作業(yè)安全,遵循以下操作規(guī)程至關重要:
1. 檢查設備:使用前,務必檢查乙炔瓶的閥門、減壓閥、軟管及接頭是否完好無損,確保無泄漏。
2. 存儲規(guī)定:乙炔氣應存放在通風良好、陰涼干燥的地方,遠離火源、熱源和可燃物。
3. 連接步驟:連接乙炔瓶和減壓閥時,先打開瓶閥釋放少量氣體吹除灰塵,再緩慢旋緊連接。
4. 使用減壓閥:開啟乙炔瓶閥時,應先開減壓閥,后開瓶閥,關閉時則相反,以防回火。
5. 流量控制:調節(jié)減壓閥以保持適當的氣體流量,避免過快產生火花。
6. 使用工具:使用專用的乙炔焊炬,確保工具完好,無漏氣現象。
7. 焊接操作:在通風良好的環(huán)境下進行焊接,避免乙炔積聚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
8. 應急措施:發(fā)現泄漏,立即關閉氣源,嚴禁使用明火,使用專用工具維修。
9. 安全防護:操作人員必須佩戴防護眼鏡、手套和防火服裝,確保個人安全。
10. 故障處理:遇到設備故障,立即停止作業(yè),報告上級并由專業(yè)人員處理。
11. 培訓教育: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接受乙炔氣安全操作培訓,了解其危險性和應急處理方法。
目的和意義
乙炔氣操作規(guī)程的存在旨在保障工人生命安全,防止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fā)生,維護生產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也符合國家對工業(yè)安全生產的相關法規(guī)要求,確保企業(yè)合規(guī)運營,減少潛在的經濟損失。
注意事項
1. 乙炔氣瓶不得倒置,防止丙酮液體進入減壓閥。
2. 操作時,切勿將身體直接對著氣瓶出口,以免發(fā)生意外。
3. 不得擅自調整乙炔瓶上的安全閥,避免壓力異常。
4. 嚴禁在乙炔氣瓶附近吸煙或進行其他可能引發(fā)火花的行為。
5. 定期對乙炔設備進行檢查保養(yǎng),及時更換損壞部件。
6. 在乙炔氣泄漏或火源接觸時,不可慌張,應迅速執(zhí)行應急預案。
7. 工作結束后,關閉所有閥門,整理好工具,清理工作現場。
通過嚴格遵守上述操作規(guī)程,我們能夠確保乙炔氣的安全使用,降低風險,保障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行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乙炔氣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使用乙炔氣瓶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乙炔氣瓶在使用時的環(huán)境溫度一般不得超過40℃。否則,應采取降溫措施。
二、嚴禁敲擊、碰撞。
三、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
四、嚴禁放在通風不良、有放射線的場所或者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氣瓶和氧氣瓶不宜放在一起。
六、使用時應穩(wěn)固,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七、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八、使用壓力不得超過147.10kpa,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m3/h.。
九、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環(huán)境溫度℃ | <0 | 0-15 | 15-25 | 25-40 |
剩余壓力kpa | 49 | 98 | 196 | 294 |
第2篇 溶解乙炔氣瓶充裝操作規(guī)程
一)充裝前的檢查
1、待充裝的氣瓶必須是經過氣瓶檢查員檢查符合充裝要求的。
2、檢查充裝管路、閥門、安全裝置及各連接部位均處于無泄漏完好狀態(tài)。
3、充裝管路中的乙炔質量應經化驗員化驗符合gb6819的要求。
4、充裝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和安全措施,按《溶解乙炔生產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5、氣瓶的充裝容積(指氣瓶容積)流速應小于0.015m3/(h.l)。采用強制冷卻快速充裝的除外。
二)充裝中的檢查
1、檢查噴淋冷卻水的水量應均勻、穩(wěn)定。
2、檢查瓶壁溫度不得超過40℃。超裝時,必須中斷該瓶的充裝,移至安全地點檢查處理。
3、充裝中,每小時至少檢查一次瓶閥和易熔合金塞密封部位是否有泄漏。如有泄漏應立即妥善處理。
4、分次充裝時,每次充裝后的靜置時間不小于8h,并應關閉瓶閥。
5、因故中斷充裝的氣瓶需要繼續(xù)充裝時,必須保證充裝主管內乙炔氣壓力大于、等于乙炔瓶內壓力時,才可開啟瓶閥和支管切換閥。
6、乙炔瓶的充裝壓力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大于2.50mpa。
三)充裝后的檢查
1、充裝結束關閉瓶閥后,應通過回收系統(tǒng)將充裝主管和支管內的乙炔回收。關閉瓶閥和管路閥時應輕緩,嚴而不緊,防止用力過度。
2、乙炔瓶充裝結束后,應逐瓶置于符合要求的衡器上稱重,測定瓶內乙炔充裝量。乙炔瓶內乙炔充裝量按下列公式計算:
ma=a—tm
3、乙炔瓶內乙炔充裝量應小于等于乙炔瓶內乙炔最大充裝量。乙炔瓶內乙炔最大充裝量按下列公式計算:
mama_=0.2δ·v
4、乙炔充裝量超過最大充裝量時,應將乙炔瓶置于衡器上,借回收裝置將瓶內超裝的乙炔回收到符合要求,否則嚴禁出售。
5、在正常充裝條件下,氣瓶單位容積充裝量,若低于0.12kg/l時,應將瓶內乙炔回收后送至檢驗單位處理。
6、氣瓶充裝后,必須按gb6819規(guī)定的驗收規(guī)則、試驗方法、技術要求分析瓶內乙炔質量并驗收。
7、氣瓶充裝后,必須靜置8h以上,然后從同一批中抽取10%的瓶(不少于兩只),測定其靜置后的壓力,靜置后的壓力不應超過下表的規(guī)定。發(fā)現有一只瓶裝氣超過表中規(guī)定值時,則同一批應逐只測定。對于超過規(guī)定值的瓶裝氣,應及時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出售。
環(huán)境溫度,℃
-20
-15
-10
-5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靜置后壓力,mpa
0.50
0.60
0.70
0.80
0.90
1.05
1.20
1.40
1.60
1.80
2.00
2.25
2.50
8、 按gb12137中規(guī)定的涂液法,逐只檢查瓶閥和易熔合金塞是否漏氣。如有泄漏,應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出售。
9、認真填寫充裝記錄,其內容至少包括:充裝日期、充裝間溫度、氣瓶編號、實際容積、皮重、實重、剩余壓力、剩余乙炔量、丙酮補加量、充裝后重量、乙炔充裝量、靜置后壓力、發(fā)生的問題、處理結果和操作者簽名等。充裝記錄至少保存12個月。
10、認真填寫“充裝合格證”并將其粘貼于合格瓶裝氣瓶體明顯部位后置于“待發(fā)瓶區(qū)”;將不合格瓶裝氣置于“待處理瓶區(qū)”。
第3篇 溶解乙炔氣發(fā)生崗位操作規(guī)程
1、生產前,檢查氣柜、高位水箱、水封、發(fā)生器、電動葫蘆是否處于正常狀況,壓力計、水位計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即消除。
2、設備檢修后或設備管道中乙炔純度小于98%時,必須進行系統(tǒng)氮氣置換,通入合格的氮氣至壓縮間安全水封后排空,取樣分析含氧量<3%,關閉排空閥,開始投入電石發(fā)氣,進行乙炔氣置換,化驗分析乙炔純度>;98%,方可向凈化、壓縮系統(tǒng)供氣。
3、根據乙炔壓縮機用氣量和氣柜高度及時加料。加料時必須清除雜物、電石粉末,投料要輕緩均勻,防止電石與投料口撞擊和大塊電石卡住,小顆粒電石不得一次過量投入。
4、以加水量、溢流排渣量來控制發(fā)生器溫度和液面,排渣次數由加料量決定,排渣時要加水。
5、操作時隨時觀察u型壓力計(或壓力表)、液面計,達到以下操作指標:發(fā)生器溫度70 ±5 ℃;發(fā)生器液面2/3處;發(fā)生器壓力 4--6kpa;壓縮機進口壓力0.05-0.09mpa;水封器液面 300--500 mm水柱;正常生產氣柜高度15-25m3 停止生產時氣柜高度10 m3左右
6、因停電停水等臨時停車,要立即停止加料,關閉進水閥,要保持發(fā)生器正壓,必要時可充氮;正常停車,要停止加料保持發(fā)生器壓力和氣柜壓力平衡,打開水閥排渣降溫。
7、乙炔發(fā)生器大約每投80噸電石,需檢修清理。
第4篇 乙炔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乙炔在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由于受震動、填料下沉、直接受熱,以及使用不當、操作失誤等 ,會發(fā)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氣瓶時,各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檢驗。
1、使用時的安全技術要求:
1)禁止敲擊、碰撞。
2)要立放,不能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著火爆炸(丙酮蒸氣與空氣混合爆炸極限為2.9% -- 13%)。氣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開啟瓶閥使用。擰開瓶閥時,不要超過1.5轉,一般情況只擰3/4轉。
3)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曝曬,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m(高處作業(yè)時,應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4)瓶閥凍結,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5)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6)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7)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局部溫度不要超過40℃(即燙手)。
9)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10)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2.0m3(h瓶)。
11)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量低于70%。
12)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剩余壓力與環(huán)境溫度關系
環(huán)境溫度(℃) < 0 0-15 15-25 25-40
剩余壓力(mpa) 0.05 0.1 0.2 0.3
2、運輸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車、船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橫向排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直立排放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炎熱地區(qū)應避免白天運輸。
4)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備有干粉或二氧化碳來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
3、儲存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使用乙炔瓶的現場存量不得超過5瓶;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在現場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墻隔成單獨的儲存間,應有一面靠外墻;超過20瓶,應設置乙炔瓶庫;儲存量超過40瓶的乙炔庫房,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生產廠房毗連建造,其毗連的墻應是無門、窗和洞的防火墻,并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2)儲存間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m且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在其附近應設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4)乙炔瓶儲存時,一般要保持豎立位置,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儲存。
6)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4、焊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應首先檢查其射吸性能,射吸性能不正常,必須進行修理,否則不得使用。
2)射吸性能檢查正常后進行是否漏氣檢查,焊炬的所有連接部位不得有漏氣現象。
3)在前二項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點火檢驗,點火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先給乙炔氣,另一種先給氧氣。比較安全的點火方法是先給乙炔氣,點燃后立即給氧氣并調節(jié)火焰。
4)?;饡r, 應關乙炔后關氧氣,這樣可防止火焰倒襲和產生煙灰。
5)發(fā)生回火時,應急速關閉乙炔,隨后立即關閉氧氣,這樣倒襲的火焰在焊炬內會很快熄滅。
6)焊炬的各連接部位、氣體通道及調節(jié)閥等處,均不得沾染油脂。
7)焊炬停止使用后,應擰緊調節(jié)手輪并掛在適當位置,或卸下焊炬和膠管。
8)為使用方便而不卸下膠管的做法是不允許的(焊炬、膠管和氣源做永久性連接),同時也不允許連有氣源的焊炬,放在容器里或鎖在工具箱內。
5、割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氣割前應將工件表面的漆皮、銹層和油水污物等清理干凈,工作場地面是水泥地面時,應將工件墊高,以防銹皮和水泥爆濺后傷人。
2)點火試驗。如果點火后火焰突然熄炮現象,則說明割嘴沒有裝好,這時應松開割嘴進行檢查。
3)停火時,應先關掉切割氧流,接著再關掉乙炔,最后關掉預熱氧流。發(fā)生回火時乙立即關掉乙炔,再關預熱氧和切割氧。
6、膠管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必須將交膠管內的化石粉吹除干凈,以防止氣路被堵塞。
2)使用和保管時,應防止與酸、堿、油類以及其他有機溶劑接觸,以防膠管損壞。
3)使用中應避免受外界擠壓和砸碰等機械損傷,不得將管身折疊,不得與熾熱的工件接觸。
4)如果回火火焰燒進氧氣膠管時,則膠管不可繼續(xù)使用,必須更換新膠管,否則起不到安全作用。
5)氣割時氣瓶閥應全部打開,以便保證足夠的流量和穩(wěn)定的壓力,這樣可防止回火和倒燃進入氧氣膠管引起爆炸著火。
6)氧氣與乙炔膠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類型的膠管代替。所用的膠管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氧氣膠管應符合國家標準gb2550-81規(guī)定,膠管為紅色;乙炔膠管應符合國家標準gb2551-81規(guī)定,乙炔膠管為黑色。
7)膠管的長度不應過長,過長會增加不安全因素。
8)膠管原則上不得有接頭。特殊情況需接頭時,其接頭連接用管不得采用純銅管,以防爆炸事故的發(fā)生,接頭處必須保證無漏氣現象。
7、安全泄壓裝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安全閥安全使用要求
1)安全規(guī)則規(guī)定,安全開啟壓力為0.115mpa。使用時應通過調節(jié)螺栓調節(jié)好開啟壓力值,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2)要經常(或定期)檢查排氣情況是否正常,防止排氣管、閥體及彈簧等被乙炔氣流中的灰渣、粘性雜質及其他臟物堵塞或粘結,以保證安全閥的靈敏有效。
3)如發(fā)現安全閥漏氣或不停的排氣現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待檢修和調正好后,方可再用。
②、爆破片安全使用要求
1)發(fā)生爆炸,要按規(guī)定使用爆破片及時更換新的,
2)不得使用銅板、鋁板、鐵板等代替。
8、指示裝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壓力表(乙炔)安全使用要求
1)焊接(或氣割)工作中要經常觀察壓力表的指示值。
2)要經常注意檢查壓力表指針與波動情況,如發(fā)現有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對壓力表進行檢修或更換新的壓力表。
3)壓力表一定要保持潔凈,表盤上玻璃明亮清晰、表盤刻度要清楚易見,以便觀察指針指的壓力值,否則不得使用。
4)壓力表的連接管要經常或定期的進行吹洗,以防堵塞。
5)壓力表必須按規(guī)定經計量部門檢驗校正后,方可使用;超過應校期限的壓力表,應重新進行檢驗校正,否則不得使用。
②、氧氣表安全使用要求
1)新的氧氣表,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已用的氧氣表要做定期檢驗,已超過定期檢驗的不得繼續(xù)使用。
2)安裝氧氣表以前,要微開氧氣瓶閥,吹凈瓶口處雜質,隨后關閉瓶閥,并開始上表,瓶口不可直對人體,同時要將調壓螺桿松開。
3)裝卸氧氣表時,一定要擰緊,并注意防止管接頭有滑絲漏氣現象,以免因裝表不牢而射出,待再接氧氣膠帶。
4)開啟氧氣瓶閥時,要緩慢擰開,以防止因高壓氧流作用而引起靜電火花。
5)一定要注意氧氣表不得沾有油脂,如果沾有油脂,應必須擦洗干凈后再使用。
6)應經常檢查氧氣表的工作情況,如發(fā)現有故障,一定要及時修理,修好后再用。
9、對回火防止器的使用方面安全要求:
1)回火防止器如果發(fā)現有問題(乙炔流量不足或帶水過多等)而影響工作時,應及時進行檢修或更換。在任何情況下,焊工不得擅自拆卸回火防止器,或使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在無水情況下進行工作。
2)每個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把焊炬(或割炬)使用。
3)焊炬或割炬在點火前,應排凈回火防止器的空氣(或氧氣)與乙炔的混合氣。
4)每次發(fā)生回火后應檢查水位,器內的水量不得少于水位計(或水位閥)標定的要求。水位也不能過高,以免乙炔氣帶水過多而影響火焰溫度。
5)水封式回火防止器使用時應垂直掛放。
6)冬季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結束后應將水全部排出、洗凈,以免凍結。如發(fā)生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解凍,絕不能用明火或紅鐵烘烤。
7)乙炔容易產生帶粘性油質的雜質,因此應經常檢查止回閥的密封性,以及干式回火防止器阻火元件的堵塞現象(可用丙酮清洗、并用壓縮空氣吹干)。
第5篇 乙炔氣焊、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乙炔氣焊、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乙炔在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由于受震動、填料下沉、直接受熱,以及使用不當、操作失誤等,會發(fā)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氣瓶時,各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檢驗。
1、使用時的安全技術要求:
1)禁止敲擊、碰撞。
2)要立放,不能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著火爆炸(丙酮蒸氣與空氣混合爆炸極限為2.9% -- 13%)。氣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開啟瓶閥使用。擰開瓶閥時,不要超過1.5轉,一般情況只擰3/4轉。
3)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曝曬,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m(高處作業(yè)時,應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4)瓶閥凍結,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5)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6)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7)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局部溫度不要超過40℃(即燙手)。
9)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10)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2.0m3(h瓶)。
11)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量低于70%。
12)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剩余壓力與環(huán)境溫度關系
環(huán)境溫度(℃)< 00-1515-2525-40
剩余壓力(mpa)0.050.10.20.3
2、運輸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車、船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橫向排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直立排放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炎熱地區(qū)應避免白天運輸。
4)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備有干粉或二氧化碳來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
3、儲存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使用乙炔瓶的現場存量不得超過5瓶;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在現場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墻隔成單獨的儲存間,應有一面靠外墻;超過20瓶,應設置乙炔瓶庫;儲存量超過40瓶的乙炔庫房,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生產廠房毗連建造,其毗連的墻應是無門、窗和洞的防火墻,并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2)儲存間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m且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在其附近應設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4)乙炔瓶儲存時,一般要保持豎立位置,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儲存。
6)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4、焊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應首先檢查其射吸性能,射吸性能不正常,必須進行修理,否則不得使用。
2)射吸性能檢查正常后進行是否漏氣檢查,焊炬的所有連接部位不得有漏氣現象。
3)在前二項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點火檢驗,點火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先給乙炔氣,另一種先給氧氣。比較安全的點火方法是先給乙炔氣,點燃后立即給氧氣并調節(jié)火焰。
4)?;饡r, 應關乙炔后關氧氣,這樣可防止火焰倒襲和產生煙灰。
5)發(fā)生回火時,應急速關閉乙炔,隨后立即關閉氧氣,這樣倒襲的火焰在焊炬內會很快熄滅。
6)焊炬的各連接部位、氣體通道及調節(jié)閥等處,均不得沾染油脂。
7)焊炬停止使用后,應擰緊調節(jié)手輪并掛在適當位置,或卸下焊炬和膠管。
8)為使用方便而不卸下膠管的做法是不允許的(焊炬、膠管和氣源做永久性連接),同時也不允許連有氣源的焊炬,放在容器里或鎖在工具箱內。
5、割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氣割前應將工件表面的漆皮、銹層和油水污物等清理干凈,工作場地面是水泥地面時,應將工件墊高,以防銹皮和水泥爆濺后傷人。
2)點火試驗。如果點火后火焰突然熄炮現象,則說明割嘴沒有裝好,這時應松開割嘴進行檢查。
3)?;饡r,應先關掉切割氧流,接著再關掉乙炔,最后關掉預熱氧流。發(fā)生回火時乙立即關掉乙炔,再關預熱氧和切割氧。
6、膠管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必須將交膠管內的化石粉吹除干凈,以防止氣路被堵塞。
2)使用和保管時,應防止與酸、堿、油類以及其他有機溶劑接觸,以防膠管損壞。
3)使用中應避免受外界擠壓和砸碰等機械損傷,不得將管身折疊,不得與熾熱的工件接觸。
4)如果回火火焰燒進氧氣膠管時,則膠管不可繼續(xù)使用,必須更換新膠管,否則起不到安全作用。
5)氣割時氣瓶閥應全部打開,以便保證足夠的流量和穩(wěn)定的壓力,這樣可防止回火和倒燃進入氧氣膠管引起爆炸著火。
6)氧氣與乙炔膠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類型的膠管代替。所用的膠管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氧氣膠管應符合國家標準gb2550-81規(guī)定,膠管為紅色;乙炔膠管應符合國家標準gb2551-81規(guī)定,乙炔膠管為黑色。
7)膠管的長度不應過長,過長會增加不安全因素。
8)膠管原則上不得有接頭。特殊情況需接頭時,其接頭連接用管不得采用純銅管,以防爆炸事故的發(fā)生,接頭處必須保證無漏氣現象。
7、安全泄壓裝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安全閥安全使用要求
1)安全規(guī)則規(guī)定,安全開啟壓力為0.115mpa。使用時應通過調節(jié)螺栓調節(jié)好開啟壓力值,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2)要經常(或定期)檢查排氣情況是否正常,防止排氣管、閥體及彈簧等被乙炔氣流中的灰渣、粘性雜質及其他臟物堵塞或粘結,以保證安全閥的靈敏有效。
3)如發(fā)現安全閥漏氣或不停的排氣現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待檢修和調正好后,方可再用。
②、爆破片安全使用要求
1)發(fā)生爆炸,要按規(guī)定使用爆破片及時更換新的,
2)不得使用銅板、鋁板、鐵板等代替。
8、指示裝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壓力表(乙炔)安全使用要求
1)焊接(或氣割)工作中要經常觀察壓力表的指示值。
2)要經常注意檢查壓力表指針與波動情況,如發(fā)現有不正?,F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對壓力表進行檢修或更換新的壓力表。
3)壓力表一定要保持潔凈,表盤上玻璃明亮清晰、表盤刻度要清楚易見,以便觀察指針指的壓力值,否則不得使用。
4)壓力表的連接管要經?;蚨ㄆ诘倪M行吹洗,以防堵塞。
5)壓力表必須按規(guī)定經計量部門檢驗校正后,方可使用;超過應校期限的壓力表,應重新進行檢驗校正,否則不得使用。
②、氧氣表安全使用要求
1)新的氧氣表,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已用的氧氣表要做定期檢驗,已超過定期檢驗的不得繼續(xù)使用。
2)安裝氧氣表以前,要微開氧氣瓶閥,吹凈瓶口處雜質,隨后關閉瓶閥,并開始上表,瓶口不可直對人體,同時要將調壓螺桿松開。
3)裝卸氧氣表時,一定要擰緊,并注意防止管接頭有滑絲漏氣現象,以免因裝表不牢而射出,待再接氧氣膠帶。
4)開啟氧氣瓶閥時,要緩慢擰開,以防止因高壓氧流作用而引起靜電火花。
5)一定要注意氧氣表不得沾有油脂,如果沾有油脂,應必須擦洗干凈后再使用。
6)應經常檢查氧氣表的工作情況,如發(fā)現有故障,一定要及時修理,修好后再用。
9、氧氣瓶的安全使用要求:
1)出廠前,必須按照《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嚴格進行技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防震:在貯運和使用進程中,一定要避免劇烈震動和撞擊,尤其是嚴寒季節(jié),在低溫情況下,金屬材料易發(fā)生脆裂造成氣瓶爆炸。
搬運氣瓶時,應用專門的抬架或小扒車,不得肩背手扛,禁止直接使用鋼繩、鏈條、電磁吸盤等吊運氧氣瓶,要輕裝輕卸,嚴禁從高處滑下或地面滾動,運輸時,氣瓶必須有護圈和戴好瓶帽。
使用和貯存時,應用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氣瓶突然傾倒。
3)防熱:要防止氧氣瓶直接受熱,應遠離高溫,明火和熔融飛濺物等10m以上。
4)防靜電火花和絕熱壓縮:主要發(fā)生于開啟瓶閥和減壓器的操作時,應了解,高速氣流中的靜電火花放電、固體微粒的碰撞和磨擦熱、氣體受壓縮時放出的熱量(即絕熱壓縮)等,都可能成為氧氣瓶和減壓著火的因素。因氣瓶里的氧氣一般均含有部分水和銹皮等,當瓶閥或減壓器開得過快時,則隨氧氣高速流動的水滴和固體微粒,就會與管避產生磨擦而出現靜電火花。關于絕熱壓縮的危險是:高壓氣流突然壓縮,瞬時產生的熱量會使溫度劇增,完全有可能使橡膠軟隔膜、襯墊等材料著火,甚至會使銅和鋼等金屬燃燒,造成減壓器完全燒壞,還會導致氧氣瓶著火爆炸。
5)留有余氣并關緊閥門:留有余氣的目的是使氣瓶保持正壓,可防止可燃氣體進入瓶內,同時便于瓶內氣體成分化驗。
6)超過檢驗期限的氣瓶不得使用:按照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氧氣瓶必須做定期性技術檢驗,規(guī)程規(guī)定每三年檢驗一次。
7)當瓶閥或減壓器發(fā)生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進行解凍,絕對不能用火焰烤或燒紅金屬去燙。
8)防油: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同時也不能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觸閥門或減壓器等。
9)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0、對回火防止器的使用方面安全要求:
1)回火防止器如果發(fā)現有問題(乙炔流量不足或帶水過多等)而影響工作時,應及時進行檢修或更換。在任何情況下,焊工不得擅自拆卸回火防止器,或使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在無水情況下進行工作。
2)每個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把焊炬(或割炬)使用。
3)焊炬或割炬在點火前,應排凈回火防止器的空氣(或氧氣)與乙炔的混合氣。
4)每次發(fā)生回火后應檢查水位,器內的水量不得少于水位計(或水位閥)標定的要求。水位也不能過高,以免乙炔氣帶水過多而影響火焰溫度。
5)水封式回火防止器使用時應垂直掛放。
6)冬季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結束后應將水全部排出、洗凈,以免凍結。如發(fā)生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解凍,絕不能用明火或紅鐵烘烤。
第6篇 氧氣、乙炔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檢驗:
1.1檢查設備、安全附件(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及管路是否
漏氣,只準用肥皂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抽煙。嚴禁用火試驗漏氣。
1.2橡膠軟管須經壓力試驗,氧氣軟管試驗壓力為2.0mpa,乙
炔軟管試驗壓力為0.5mpa。未經壓力試驗的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的膠管不準使用。
2放置:
2.1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低于5米,并應采取隔離措施。
2.2氣瓶必須裝設兩個防震橡膠圈。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開保存,嚴禁與乙炔瓶混裝運輸。運送時須罩上安全帽。
2.3氣瓶禁止敲擊,碰撞,要輕拿輕放;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應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2.4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夏季要防止爆曬;
2.5作業(yè)場地: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yè)應防止陽光直射氧氣、乙炔氣瓶。
3作業(yè)前準備:
3.1軟管長度一般為10-20米。不準使用過短或過長的軟管,
接頭出必須用專用的卡子或退火的金屬絲卡緊扎牢。氧氣軟管為紅色,乙炔軟管為黑色,與焊炬連接時不可錯亂。
3.2氣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損,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壓力表損
壞變形的禁止使用,閥門螺桿滑絲時應停止使用。氧氣瓶應直立著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發(fā)生事故。
3.3根據工件的厚度,選擇適當的焊炬、割炬及焊咀、割咀切割厚金屬。
3.4如發(fā)現漏氣應及時進行更新,以免造成事故。
4作業(yè)
4.1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開啟氣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表,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
4.2乙炔軟管使用中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先將焊炬或割炬上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不準用彎折的辦法來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前面一段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4.3禁止把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熱物件壓在軟管上,也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線敷設在一起。使用時應防止割破。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4.4工作地點要足夠清潔的水,供冷卻焊咀用。當焊炬(或割炬)由于強然加熱而發(fā)出“劈啪”炸嗚氣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供氣閥門:并將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進行冷卻。注意最好不關氧氣閥。
4.5焊炬(或割炬)點燃操作規(guī)程:
4.5.1點火前,急速開啟焊炬(或割炬)閥門,用氧吹風,以檢查噴嘴的出口,但不要對準臉部試風。無風時不得使用;
4.5.2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都應在容器外進行;
4.5.3對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點火時,應先微微開啟焊炬(或割炬)上的氧氣閥,再開啟乙炔閥,然后送到燈芯或火柴上點燃,再調節(jié)兩把手閥門來控制火焰;
4.5.4使用乙炔切割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氧氣引火;
4.5.5熄滅火焰時,焊炬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割炬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氣閥。當回火發(fā)生后,膠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噴火,應迅速關閉焊炬上的氧氣閥和乙炔閥,再關上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然后采取滅火措施;
4.5.6操作焊炬和割炬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來照明。
4.6 干式回火器在使用中不能隨意進行拆封自行調節(jié),否則不起回火防止的安全作用。
4.7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分離放置,乙炔瓶嚴禁臥放。
4.8如發(fā)現漏氣應及時進行更新,以免造成事故。
5作業(yè)完成后:
5.1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現場、要擰上瓶的安全帽,收抬現場,把氣瓶放在指定地點。下班時應卸壓。
5.2短時間休息,必須把焊炬(或割炬)的閥門閉緊,不準將焊具放在地上。較長時間休息或離開工作地點時,必須熄滅焊炬,關閉氣瓶球形閥,除去減壓氣的壓力,放出管中余氣,收拾軟管和工具。
5.3 干式回火器妥善保管,保持清潔防止油物用腐蝕性氣體,延長使用壽命。
6規(guī)定:
6.1禁止使用沒有減壓器回火防止器的氣瓶,使用完后將閥門擰緊,寫上“空瓶”標記。
6.2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銅量低于70%;
6.3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環(huán)境溫度℃ 0< 0~15 15~25 25~40
剩余壓力mpa 0.05 0.1 0.2 0.3
第7篇 溶解乙炔氣瓶瓶內丙酮補加操作規(guī)程
1、.檢查充裝丙酮裝置壓力表、液位計、充裝夾具以及磅秤、真空泵均應完好。
2、將工業(yè)丙酮從丙酮庫領出,辦理出庫手續(xù)后安全運至丙酮充裝處,丙酮的質量應符合gb / t6026一等品的要求?,F場存放的丙酮不得超過兩桶。
3、淮備好氮氣瓶,氮氣應符合gb3864中ⅱ類二級要求。檢查氮氣瓶的減壓器應靈敏、準確、完好。
4、新投入使用的乙炔氣瓶應檢查其具有合格證,及時予以登記、建檔、編號、打充裝單位鋼印標記;應以瓶組形式在真空泵上抽真空至-0.09mpa后關閉瓶閥。
5、將新乙炔氣瓶放置于磅秤上,并將秤定在需加丙酮重量上然后用氮氣將丙酮充入新瓶,當秤稱至平衡時,關閉乙炔瓶閥和氮氣瓶閥,放掉余壓然后將瓶取下。稱重時應按乙炔瓶皮重,再增加卡子和膠圈重量。
6、重復充裝的乙炔氣瓶補加丙酮前,應逐只測量剩余壓力和稱重,丙酮補加量按乙炔氣瓶皮重(包括瓶帽重量,但不包括膠圈重量)加剩余乙炔量減去充丙酮前稱重量計算,然后補加丙酮。
7、乙炔氣瓶充裝丙酮后必須稱重復核丙酮充裝量,40乙炔氣瓶的丙酮充裝量允許偏差值 0~+0.4kg,超裝丙酮的乙炔氣瓶要進行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乙炔。
8、嚴格控制加壓氮氣的壓力小于0.8mpa。充裝丙酮的新瓶應靜止24小時再進行乙炔氣置換;補加丙酮的乙炔瓶應靜置8小時再充裝乙炔。
第8篇 乙炔氣瓶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乙炔氣瓶存放的周圍10米之內,不準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靠近存放,運輸和使用中不得橫臥在地。
二、乙炔氣瓶存放處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35℃,夏季須適當遮蓋防止日光曝曬。
三、搬運乙炔氣瓶要小心謹慎,做到輕搬輕放,禁止用肩扛或橫在地上滾動、撞擊。
四、嚴格按操作次序開啟或關閉乙炔氣瓶,正確調節(jié)好出口氣量。
五、乙炔氣瓶與動火點應保持10m以上距離,并與氧氣瓶有5m以上間距,乙炔氣瓶與電線不準混在一起,過橫道應加保護。
第9篇 乙炔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鼗鸱乐蛊?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
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余壓。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墻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16、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第10篇 溶解乙炔氣體分析操作規(guī)程
1、溶解乙炔(c2h2)的成品化驗,由化驗員依據gb 6819-2004的規(guī)定正確操作。做到采樣正確、操作規(guī)范、記錄整齊、計算無誤、報告正規(guī)、結論正確。
2、 瓶裝氣體應成批化驗,并按下表規(guī)定的瓶數隨機抽樣檢驗。
產品批量,瓶 | 1~8 | 9~15 | 16~25 | 26~50 | >51 |
抽樣數量,瓶 | 2 | 3 | 4 | 5 | 6 |
3、取樣方試:氣瓶充裝后,靜置8h以上,在取樣前放出乙炔氣重量的5%(在氣溫高于28℃以上的地區(qū),取樣前放出乙炔氣重量的15%),用乳膠管連接氣瓶嘴與吸收管,并放出10倍以上取樣量沖洗吸收管后取樣。
4、溶解乙炔用溴飽和溶液測定,同一樣品兩次平行測定結果之差不應超達0.3%,其算術平均值作為分析結果,其質量應符合下表要求:
標準名稱 | 指????? 標 |
乙炔純度,10-2(v/v) | ≧98.0 |
磷化氫、硫化氫 | 硝酸銀試紙不變色 |
第11篇 溶解乙炔氣瓶安全操作規(guī)程
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加強乙炔氣瓶的安全管理,保護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訂本操作規(guī)程。
1采購與運輸:
1.1負責采購溶解乙炔氣瓶的單位,在采購溶解乙炔時,一定要到持有市消防局核發(fā)的“化學危險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氣瓶外必須噴涂白色漆及產品名稱和生產廠家名稱,產品必須附有灌裝日期合格證。
1.2運輸時要旋緊瓶帽,輕裝輕卸,禁止拋、滑、滾、碰。
1.3裝運乙炔瓶時,在車上應妥善固定、橫向排放、頭部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1.4夏季應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
1.5車上禁止吸煙,并應備有干粉滅火器。
1.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
2氣瓶的儲存:
2.1使用單位在使用乙炔瓶的現場,儲存量不得超過三瓶。
2.2儲存站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m。
2.3儲存站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道路暢通,附近應配備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2.4乙炔瓶存放時要保持直立位置,并有防傾倒的措施。
2.5嚴禁與氧氣瓶等易燃物品同間儲存。
2.6儲存站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嚴禁煙火”等警告標志。
3氣瓶的使用:
3.1使用單位應遵守氣瓶、氣體的使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對使用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3.2使用中禁止敲擊、碰撞。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不得靠近熱源,與明火距離不得少于10m。
3.3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兩瓶之間的距離應超過10m,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不得將瓶內的氣體使用干凈,必須留有0.05mpa以上的剩余壓力氣體。
3.4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該站在閥門側后方,動作要緩慢,不得過急過猛。
3.5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的場所,應直接放置在地面上,不得放置在橡膠等絕緣體上,防止靜電起火。
第12篇 乙炔氣瓶安全操作使用規(guī)程
一、乙炔鋼瓶充灌前的檢查:
1.凡進廠空瓶,必須保持正壓,不得少于0.5kg/cm2的乙炔剩氣,凡低于上述壓力或瓶內無剩氣,必須經過乙炔氣置換及純度分析合格,方能充灌。
2.凡予充灌的充炔鋼瓶,都必須在試壓有效期范圍內,(注:焊接鋼瓶三年,無縫鋼五年)超過試壓期限的不能充灌,待試壓合格后予以充灌乙炔氣體。
3.乙炔氣瓶內多孔物質的檢查應定期進行,對氣瓶強度或多孔性物質的質量有懷疑時,則提前檢查。
4.乙炔氣瓶容量在每公升容積內,所充灌的乙炔量少于0.1公斤時,或由于充灌乙炔時瓶身發(fā)熱,溫度超過40℃時應停止充灌,進行檢查。
5.凡充灌的乙炔氣瓶必須外表無損傷,凡爾,保險完整良好,沒有遭受過火燒、烤痕跡,外表腐蝕深度不超過二瓶體1mm,瓶底2mm。
二、氣瓶裝卸和搬運方法(乙炔):
1.不論是空瓶或滿瓶,在搬運、裝卸時,一律輕裝輕卸,嚴格禁止沖擊,拋擲、碰撞。
2.在廠內搬運時,不可以長途滾動搬運,應用橡皮輪胎的手推車運送,并加以緊固防止跌倒。
3.汽車裝運乙炔氣瓶時,行駛車速不宜過快,車上必須用木頭或橡皮由襯,塞牢和繩索扎住,防止氣瓶滾動碰撞。
4.夏天實行夏令運輸,必須有遮陽措施。
5.車上嚴禁吸煙和明火,車上應配備滅火器具。
三、貯藏方法:
(1)貯藏乙炔氣瓶的倉庫,周圍10公尺內嚴禁明火,并不得堆放可燃性物質。
(2)貯藏乙炔氣瓶的倉庫內,應用防爆照明燈,電燈開關應按裝在室外。
(3)貯藏乙炔氣瓶的倉庫內應通風良好,室內不得用鐵器敲打,以及做其他可能引起火花的工作。
四、乙炔氣瓶的安全使用:
1.使用乙炔氣瓶,只許將瓶子豎立放置,不得臥放使用,防止丙酮流失夏季要有遮陽措施。
2.使用乙炔氣瓶,其擺放位置,距離明火不得少于5公尺。
3.開啟與關閉乙炔氣瓶要緩慢,防止急劇摩擦高熱引起火燒。
4.使用乙炔氣時不宜把閥門開得過大,一股控制在0.5~1.2公斤/平方公分(低壓表)。
5.乙炔氣瓶使用時,必須留有0.5kg/cm2以上剩氣。
6.注意焊槍回火,有回火,先關乙炔,后關氧氣。
7.與乙炔接觸的管道,部件等嚴禁用紫銅、銀等材料,防止爆炸。
第13篇 溶解乙炔氣壓縮崗位操作規(guī)程
1、開車前的檢查:曲軸箱油位應在2/3處,調壓手柄位置正確;各部分連接緊固、 機件儀表完整良好;各部閥門關閉狀態(tài)無泄漏。
2、.打開冷卻水,用手盤車檢查無異常晌聲,當進氣管壓力達0.05mpa 時,啟動電動 機,打開進氣閥及放散閥,觀察壓縮機油孔濺油正常后關閉放散閥,同時打開送氣閥,打開高壓干燥器進出氣閥,并通知充灌崗。
3、壓縮機運行中,經常檢查各級氣壓表、油壓表、溫度表的讀數,應每小時記錄一次并符合以下要求:一級排氣壓力0.3-0.6 mpa;????? 二級排氣壓力<2.5 mpa;一級油壓 0.7-0.9 mpa;二級油壓 2.8-3.0 mpa。
各級排氣溫度 <90 ℃;冷卻后乙炔氣溫度<35 ℃。
4、壓縮機不允許在膜片破裂時繼續(xù)運轉,更換膜片后必須吹洗氣缸.氣路,以免雜 質進入膜腔,損壞膜片,污染氣體。
5、壓縮機必須每班檢查油面,油面低于二分之一時必須加油,連續(xù)運轉二個月后,應全部換潤滑油并清洗曲軸箱。壓縮機運行中發(fā)現超溫超壓.冷卻水中斷.有 異常響聲,乙炔氣泄漏等故障,應立即停車,關閉進出口閥,打開放散閥泄壓,查找原因,進行檢修。
6、乙炔充裝結束,當進氣壓力達0.02-0.03 mpa時,按停機鈕關閉壓縮機進出氣閥,打開放散閥和一、二級水分離器排污閥,待一、二級壓力完全消除后,再關閉放散閥和排污閥,最后關閉高壓系統(tǒng)所有閥門;關閉冷卻水系統(tǒng)。冬季應將缸蓋和冷卻器內存水放盡以防凍。
7、發(fā)生偶然停電時應立即關閉壓縮機進出口閥和按停止鈕。壓縮機嚴禁帶負荷啟動。
8、必須保持高壓干燥器防爆膜完整密閉,安全閥完好;高壓干燥器每小時排污一次,充裝壓力較高時不排污,充裝完畢停機泄壓后排污。
9、無水氯化鈣高壓干燥器累計工作100小時,必須更換無水氯化鈣。先將乙炔氣放空經氮氣置換合格,拆卸螺母更換干燥劑,將內筒裝滿不留空隙,蓋子安裝完畢, 用氮氣吹掃并檢查氣密性;再用乙炔氣置換合格。操作時避免鐵器碰撞產生火花。
10、壓縮干燥系統(tǒng)設備檢修、更換無水氯化鈣或設備系統(tǒng)長期停用,必須對壓縮干燥系統(tǒng)用氮氣置換合格(含氧量<3%),再用乙炔氣置換合 格(乙炔純度>;98%),方能并入生產系統(tǒng)運行.
第14篇 溶解乙炔氣瓶充裝事故應急處理操作規(guī)程
溶解乙炔設備系統(tǒng)運行和充裝作業(yè)中,操作人員應經常細仔地檢查有無異?,F象,如有異常應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fā)生。遇有緊急狀態(tài)應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1、 乙炔發(fā)生器加料時著火,低壓系統(tǒng)泄漏氣體并引起著火:
⑴停止加料,關閉電源,切斷通向凈化、氣柜、壓縮間的乙炔氣通路。
⑵對乙炔氣放空泄壓,用合格氮氣吹掃乙炔發(fā)生器,用干粉滅火器撲滅明火。
⑶向發(fā)生器加水排污降溫。
⑷必要時報警求救并保護現場。
2、 高壓干燥器防爆片破裂,安全閥起跳,噴出乙炔氣著火:
⑴將乙炔壓縮機停機斷電,關閉干燥器進出口管道閥門,切斷至充灌.另外的乙炔壓縮機的乙炔通路。
⑵用水或干粉滅火器撲滅明火,也可用合格氮氣吹掃滅火。
⑶向高壓干躁器.乙炔管道噴水冷卻,消除靜電和其它點火源。
3、 高壓設備管道、充裝中乙炔瓶乙炔氣泄漏:
⑴關閉所有與噴出乙炔氣有關的閥門,制止泄漏。
⑵停止乙炔壓縮機運轉。
⑶盡可能將乙炔瓶移至安全地點處置。
⑷向設備管道.乙炔瓶噴水消除靜電和其它點火源。
4、 壓縮間、充灌間高壓設備管道火災爆炸:
判明事故狀況危險程度,保護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采取以下措施:
⑴關閉事故部位乙炔通路所有閥門,切斷氣源。
⑵停止乙炔壓縮機運轉切斷電源,停止乙炔發(fā)生器發(fā)氣。
⑶啟動氮氣吹掃系統(tǒng)和充灌間緊急噴淋裝置。
⑷用水或干粉滅火撲救,首先采取措施撲救乙炔管道和乙炔瓶上的火焰,并將其附近的乙炔瓶迅速撤離現場。
⑸向設備管道.乙炔瓶噴水冷卻消除靜電和其它點火源。
在處于無法采取緊急措施并危及人身安全狀態(tài)下,應迅速撤離并打手勢.大聲呼喊告訴別人,迅速報警求救。
5、 電石庫.丙酮庫起火,電石粉末化解起火:
⑴電石遇濕空氣產生乙炔氣與空氣混合,丙酮蒸氣與空氣混合,遇有點火源起火,采用干粉滅火撲救;電石庫嚴禁用水滅火。
⑵盡可能將其它電石桶.丙酮桶撤離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6、 乙炔瓶漏氣的處置措施
發(fā)現漏氣迅速報告,應關閉瓶閥,杜絕一切點火源,正確判斷泄漏部位和泄漏量后,采取不同方法處理:瓶閥芯泄漏時可擰緊六角螺母;閥桿泄漏時需謹慎處理首先將閥芯旋緊,再將壓蓋卸下,加填密封填料,再壓緊壓蓋;易熔塞處泄漏可用竹簽.木塞做堵漏處理;安裝瓶閥的部位泄漏可用板手緩慢擰緊。
如果乙炔瓶的泄漏以上措施無法采取或采取無效時,應采取以下措施:
⑴將乙炔瓶移到室外通風良好.無火源的地方。漏氣瓶搬動時不許放倒?jié)L動。
⑵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和無釘鞋,其它人員全部退避。
⑶向乙炔瓶噴霧狀水稀釋、冷卻,防止產生靜電。
⑷樹立標牌,并設人監(jiān)視,不許讓火種接近,并淮備好滅火器材.滅火用水。
7、 乙炔瓶著火的處理措施:
首先要冷靜判斷,乙炔瓶的火能否樸滅,如果不可能撲滅,能否在不擴大事故情況下,則可任其燃燒;當進行滅火作業(yè)有危及人員安全則應使他們退避。一般的判斷是,易熔塞熔化乙炔噴出起火時可滅火;易熔塞未開而著火,為防止乙炔瓶受熱后的分解爆炸的可能則要使人員退避。
⑴氣瓶放置地點著火
當瓶閥主螺母處或充氣口處漏氣著火,火勢弱時,將氣瓶閥關閉即可熄滅;火勢較強不能關閉瓶閥以及易熔塞熔化起火,可用濕石棉布蒙蓋在氣瓶上,或從遠處利用遮蔽物保護下進行滅火,同時要不斷噴水冷卻氣瓶以及周圍的著火源;如火勢很旺,說明氣體泄漏量大,只能冷卻著火瓶,待火勢減弱再滅火;并將其它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移走, 防止事故擴大。
⑵使用中乙炔瓶著火
瓶閥附近或減壓器處著火,可用浸濕的手套.厚布等復蓋住火源,關閉瓶閥。當易熔塞處著火且火勢較大時:氣瓶附近沒有火源時,則用滅火器滅火并噴水冷卻氣瓶,滅火無效而不會造成其它物品的危險則向氣瓶噴水冷卻,任其燒盡;氣瓶附近有著火源時,首先滅火,隨后用滅火器向著火瓶滅火并持續(xù)噴水冷卻。
⑶運輸中乙炔瓶著火
如果附近有水溝.水地等,可將氣瓶推入水中;判斷為不能滅火時,盡可能將車輛開到無人的偏僻處,迅速報警求救,有人在周圍監(jiān)視,并向公安和消防人員報告著火物是乙炔.車內裝載數量.爆炸可能性。
8、人員緊急疏散.撒離
在發(fā)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可能對廠區(qū)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統(tǒng)一指揮下, 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立即撤出警戒區(qū)域。 公司在辦公樓靠近生產區(qū)一側設立“風向標”。疏散人員向上風向的安全地點集中。若事故惡化,所有搶救人員都必須聽從指揮立即撤到安全地點。對可能威脅到廠外居民(包括友鄰單位人員)安全時,治安疏散組應立即與有關部門和單位聯系,引導居民迅 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9、危險區(qū)的隔離
溶解乙炔生產廠區(qū)為危險區(qū),在生產區(qū)入口處劃出警戒線,設立專人警戒,嚴格控制人員.車輛的進出;進入警戒區(qū)域的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手機要關機.嚴禁火種帶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現場周邊區(qū)域的道路隔離.交通疏導由治安疏散組采取隔離措施,并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指揮。
10、檢測、掄險及控制措施
(1) 事故現場采用可燃性氣體檢測報警儀,用以檢測空氣中可燃氣體濃度的百分含量。
(2) 當出現火災或處于緊急狀態(tài)時,現場操作人員等,應大聲呼喚人來,立即采取停機關閥,切斷乙炔氣體通路,用干粉滅火器滅火等緊急措施,同時迅速向上級報告,并按其指示行動。
(3) 采取掄救措施的人員,要沉著冷靜,正確判斷周圍的狀況,以及氣體泄漏.著火的狀況,充分注意氣體爆炸.容器破裂.火災擴散等危險,在正確判斷基礎上采取事故處置措施,首要的是努力防止人身事故的發(fā)生。
(4)應急救援人員.檢測人員必須進入乙炔濃度高的現場時,必須佩戴自吸隔離式呼吸器。
11、現場醫(yī)療救護
乙炔火災爆炸主要危害是燒傷.窒息和遭受沖擊波.爆炸物打擊等,一旦發(fā)生事故出現傷員,首先要自救互救進行必要的醫(yī)學處理后立即送醫(yī)院就醫(yī).發(fā)生化學灼傷,要立即在現場用清水進行足夠時間的沖洗;迅速將窒息者移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暢通,呼吸困難時給氧,呼吸停止時即進行人工呼吸;心臟驟停立即進行心臟按摩;受傷人員立即送附近醫(yī)院就醫(yī)。
12、事故現場保護
事故現場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定專人實施保護,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事故現場。事故現場洗消工作由搶險掄修組負責,按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令組織公司員工實施。
13、應急救援保障
(1) 公司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2) 本規(guī)程和相關救援資料由安全員保管,存放于專用資料盒內。
(3)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管理.安全運輸卡制度的實施,執(zhí)行掛靠單位的規(guī)定。
(4) 落實安全責任制.值班制度.培訓演練制度,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施.器材.個人防護裝備。
(5) 本公司掄險搶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會安全時,領導小組必須立即向上級和友鄰單位通報,及時請求社會力量支援。社會援助隊伍進入時,領導小組要責成專人聯絡,引導并詳細告之火災爆炸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
14、應急救援的啟動與終止
當發(fā)生火災爆炸或處于緊急狀態(tài),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由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預案的停止執(zhí)行,并通知相關部門、周邊社區(qū)及人員事故危險已解除。
第15篇 溶解乙炔氣硫酸凈化崗位操作規(guī)程
1、硫酸凈化裝置檢修后或長期停車后開車,必須對凈化系統(tǒng)進行氮氣置換合格(經分析含氧量<3%),再經乙炔氣置換合格(乙炔純度>;98%),方能并入生產系統(tǒng)運行。
2、開車前檢查液面、壓力、溫度是否正常,消除隱患,作好開車淮備,并穿戴防腐蝕勞保用品。
3、硫酸裝入乙炔凈化器:
將350--400kg98%的濃硫酸加入酸配制槽,然后用<0.04mpa壓力的合格氮氣將98%濃度硫酸壓入乙炔凈化塔。
4、堿液的配制:將潔凈水和堿混合均勻,配制15%的堿液(經化驗確認);當碳酸鈉>;10%時,應換堿液。
5、乙炔發(fā)生器出來的粗乙炔氣,必須經冷卻降溫至35 ℃以下,方能進入凈化器;注意控制凈化器冷卻水量,保持乙炔出口溫度<35 ℃。
6、凈化系統(tǒng)操作應達到以下工藝控制指標:乙炔進口溫度<35℃;?????????????? 乙炔出口溫度<35℃;乙炔凈化塔硫酸濃度65-98%;中和塔氫氧化鈉濃度4-15%;碳酸鈉<8%。
7、經化驗分折,乙炔氣質量符合gb6819要求后,經過低壓干燥器再向壓縮工序供氣。正常運行中,每半小時用10%硝酸銀試紙檢測磷化氫、硫化氫含量應不變色,作出記錄;如不合格,及時查找原因并消除。
8、根據凈化裝置的實際狀況,堅持做好凈化效果的監(jiān)測摸索能保證凈化效果的充裝瓶數(或充裝時間),及時更換凈化劑(硫酸、氫氧化鈉)確保凈化效果。
9、經常檢查各部位壓力、液面、溫度是否正常,并做好記錄;檢查各部位乙炔氣是否泄漏,如有泄漏立即停車處理。
10、在發(fā)生器及壓縮機停車后,做好凈化工序停車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