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吊操作規(guī)程及注意事項有哪些
篇1
航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航吊,又稱行車或天車,是工業(yè)生產(chǎn)中不可或缺的設備,用于物料的吊裝和運輸。為確保作業(yè)安全,特制定以下航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檢查與準備
- 作業(yè)前,操作員需檢查航吊各部件是否完好,鋼絲繩、吊鉤、滑輪等無明顯損傷。
- 確保航吊操作區(qū)域無雜物,地面穩(wěn)固,無潛在危險。
2. 啟動與運行
- 啟動航吊前,鳴笛示意,確認周圍人員已遠離。
- 操作過程中,保持平穩(wěn)速度,避免急停急起,防止貨物搖擺。
3. 貨物吊裝
- 根據(jù)貨物重量選擇合適的吊具,不得超過航吊額定載荷。
- 貨物起吊前,確保綁扎牢固,避免滑落。
4. 操作監(jiān)控
- 操作過程中,始終保持視線清晰,注意觀察周圍環(huán)境。
- 使用對講機或信號員配合,確保指令準確無誤。
5. 應急處理
- 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停止操作,報告故障并采取應急措施。
- 遇到突發(fā)狀況,如斷電、設備故障,操作員應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
篇2
1. 操作前檢查:確保航吊設備完好無損,各部件功能正常。
2. 啟動與運行:按照標準程序啟動航吊,平穩(wěn)操控,避免急停急起。
3. 貨物裝載:遵循負載限制,正確捆綁和吊裝貨物,防止滑落。
4. 安全距離:保持與周圍人員、設備的安全距離,避免碰撞。
5. 應急處理:遇到突發(fā)情況,立即停止操作,按照應急方案處理。
6. 停止與關閉:完成作業(yè)后,正確關閉航吊,清理工作區(qū)域。
7. 保養(yǎng)維護:定期進行設備檢查,及時更換磨損部件,確保設備良好運行。
篇3
梁式航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檢查
1. 在每次作業(yè)前,操作員需對航吊進行全面檢查,包括鋼絲繩、滑輪、吊鉤、制動裝置等關鍵部件,確保無損壞、磨損或異常。
2. 檢查航吊的操作控制系統(tǒng),如手柄、按鈕、指示燈等,確保功能正常。
3. 確認航吊的電源供應穩(wěn)定,接地良好,無裸露電線。
二、操作準備
1. 確保工作區(qū)域內無閑雜人員,設置警示標志,必要時進行現(xiàn)場隔離。
2. 根據(jù)貨物重量選擇合適的吊具和吊點,避免超載。
3. 操作員應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和反光背心,做好個人防護。
三、操作流程
1. 啟動航吊前,鳴笛示意,提醒周圍人員注意。
2. 平穩(wěn)啟動,緩慢提升貨物,保持穩(wěn)定速度,避免急起急停。
3. 貨物在空中移動時,操作員需時刻關注周圍環(huán)境,防止碰撞障礙物。
4. 下降貨物時,同樣要平穩(wěn)操作,確保貨物安全落地。
四、應急處理
1. 如遇突發(fā)情況,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切斷電源。
2. 對于故障,應立即報告維修人員,未經(jīng)許可不得自行修理。
五、收工與保養(yǎng)
1. 完成作業(yè)后,將航吊歸位,關閉電源,清理現(xiàn)場。
2. 定期進行設備維護保養(yǎng),保持航吊的良好運行狀態(tài)。
篇4
航吊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操作前準備:檢查航吊設備的完好性,確保所有部件功能正常,無損壞或磨損。
2. 啟動與試運行:啟動航吊前,需空載試運行,確認控制系統(tǒng)靈活,制動系統(tǒng)可靠。
3. 載物操作:裝載貨物時應確保重量不超過設備最大承載能力,合理分配載荷,避免偏載。
4. 行駛與起吊:遵循安全速度,保持穩(wěn)定行駛,起吊時緩慢平穩(wěn),避免快速移動或急停。
5. 作業(yè)監(jiān)控:操作過程中,時刻注意周圍環(huán)境,避免碰撞其他設備或人員。
6. 停止與停放:作業(yè)完畢后,應將航吊停放在指定位置,關閉電源,做好防滑、防風措施。
篇5
航吊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操作前檢查:確保航吊設備完好無損,所有安全裝置正常,鋼絲繩、吊鉤、滑輪等關鍵部件無明顯磨損或損壞。
2. 準備工作:熟悉貨物重量、尺寸及重心位置,選擇合適的吊具和吊點,合理規(guī)劃吊運路線。
3. 啟動與運行:啟動航吊前確認周圍無人員靠近,緩慢平穩(wěn)地起升和移動,保持視線清晰。
4. 貨物吊運:嚴格按照操作指令進行,避免劇烈晃動,防止貨物碰撞。
5. 停止與關閉:作業(yè)完畢后,將航吊停放在指定位置,關閉電源,做好交接班記錄。
篇6
煤氣站航吊安全操作保養(yǎng)規(guī)程
煤氣站航吊作為關鍵的物料搬運設備,其安全操作和保養(yǎng)至關重要。本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 操作員資質:操作員需持有有效操作證書,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了解航吊設備的工作原理及操作流程。
2. 設備檢查: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例行檢查,包括鋼絲繩、吊鉤、制動系統(tǒng)、電氣線路等關鍵部位。
3. 安全操作:遵守限載規(guī)定,禁止超負荷作業(yè);操作過程中保持專注,嚴禁酒后作業(yè)。
4. 應急處理:熟知緊急停機程序,遇到異常情況立即停止操作,報告并處理。
5. 維護保養(yǎng):定期進行設備保養(yǎng),如潤滑、清潔、緊固等,確保設備良好運行狀態(tài)。
6. 記錄管理:詳細記錄設備運行狀況,及時上報故障,跟蹤維修進度。
航吊操作規(guī)程及注意事項
駕駛員應認真做到“十不吊”,具體如下:
1、吊具不合格,吊具損壞不吊。
2、超負荷不吊。
3、斜拉不吊。
4、重物捆綁不牢,不平衡不吊。
5、快口,尖棱等未加可靠墊不吊。
6、利用吊掛作加工支撐的不吊。
7、帶電物體不吊。
8、危險物品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吊。
9、重物下有人或浮動物品的不吊。
10、指揮信號不清或物體狀態(tài)、重量不明的不吊。
一、操作者應具備的條件:
1、應具備機械和電器操作知識、身體健康。
2、應熟悉電動葫蘆結構,使用性能、安全規(guī)程及本說明書等。
3、操作者要經(jīng)崗位培訓,持證上崗。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應進行操作:
1、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吊拔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等;
2、電動葫蘆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限位器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
4、作業(yè)地點昏暗,無法看清場地和被吊物;
5、不得長期懸??罩?。
三、操作守則:
l、每班作業(yè)前應作日常檢查;
2、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車、不得在吊起重物時調整制動器,進行檢查和維修;
3、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載荷時,應先作高度短行程試吊以最小高度吊運,吊重物運行時不得從有人的上方通過;
4、無下降限位器的電動葫蘆,在吊鉤處于最低工作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留2圈以上安全圈;
5、不得拆改電動葫蘆的安全裝置;
6、使用中如有異常響聲,應遵循先停車,后檢查,排除故障后再開車的程序;
7、鋼絲繩即使是沒有明顯斷絲現(xiàn)象,但鋼絲繩走私磨損或腐蝕達到公稱直徑的7%時應予以報廢。
8、正常工作的電動葫蘆應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