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安全設施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公司員工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涵蓋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設施設備的定期檢查與維護:所有安全設施,如消防器材、安全出口標識、應急照明、防護欄桿等,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確保其正常運行。
2. 新增或改造安全設施的審批流程:任何對現(xiàn)有安全設施的改動或新增,需經過專門的安全評估和審批,以保證改動不會降低整體安全標準。
3. 安全標識的管理和更新:確保所有安全標識清晰可見,定期評估其有效性,并及時更新或替換破損的標識。
4. 工作區(qū)域的安全布局:根據工作性質和環(huán)境,合理規(guī)劃工作區(qū)域,防止安全隱患。
培訓內容
為確保員工理解和遵守安全設施管理制度,我們將開展以下培訓活動:
1. 安全設施使用培訓:教授員工正確使用各類安全設施,如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疏散路線。
2. 應急響應訓練:模擬緊急情況,讓員工熟悉應急預案,提升應對能力。
3. 安全意識教育:強調遵守安全規(guī)定的重要性,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4. 定期復習與考核:通過定期復習和考核,確保員工對安全設施知識的掌握。
應急預案
面對可能發(fā)生的緊急情況,我們制定了詳盡的應急預案:
1. 緊急撤離計劃:明確各區(qū)域的安全出口,設定集合點,制定快速、有序的撤離路線。
2. 現(xiàn)場急救措施:設立急救點,配備急救箱,培訓員工基本的急救技能。
3. 通訊聯(lián)絡機制:建立有效的內部通訊系統(tǒng),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傳遞信息。
4. 協(xié)調外部救援:與當地消防、醫(yī)療等部門建立合作關系,以便在必要時得到及時援助。
重要性
安全設施管理制度的實施,對于公司的持續(xù)運營和員工的福祉至關重要:
1. 防患于未然:通過定期檢查和維護,能及時發(fā)現(xiàn)并消除潛在的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2. 提升工作效率:良好的安全環(huán)境使員工能專注于工作,提高生產力。
3. 法規(guī)合規(guī):遵守國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而產生的罰款或法律責任。
4. 員工滿意度:提供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增強員工對公司的信任和忠誠度。
5. 企業(yè)形象:體現(xiàn)公司對社會責任的承擔,樹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
總結,安全設施管理制度是保障公司正常運作和員工安全的基石,需要全體員工共同遵守和維護。通過系統(tǒng)的管理、培訓和預案,我們可以構建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安全設施管理制度范例范文
【第1篇】安全設施管理制度范例
做現(xiàn)場施工的人員的比較危險的,為了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你務必要認真閱讀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同時施工單位都會制定一份施工現(xiàn)場管理制度,而施工人員都要認真的閱讀,
1目的
為加強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的管理,降低危險,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設施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無)
4術語與定義(無)
5職責
5.1項目部負責本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的綜合管理。
5.2專業(yè)公司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設施的設置及維護。
5.3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監(jiān)督項目部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的管理。
6具體內容
6.1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的設置要求
6.1.1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邊就有欄,有孔(洞)必有蓋,有施工項目必有措施。
6.1.2施工技術措施要求設置的安全設施必須設置。
6.1.3施工現(xiàn)場的腳手架的施工應符合《腳手架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
6.1.4施工現(xiàn)場的施工機械、電動工具的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
6.1.5嚴禁在安全設施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的情況下施工。
6.1.6施工現(xiàn)場臨時的步道、梯子、欄桿、孔洞蓋板、垃圾通道、電源盤、電焊機集裝箱、臨時廁所等應實行標準化。
6.2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的使用及維護
6.2.1施工現(xiàn)場公用安全設施由項目部指定相應的專業(yè)公司進行管理及維護。
6.2.2專業(yè)公司應對本單位負責的公用安全防護裝置進行日常維護和管理。
6.2.3施工現(xiàn)場的公用安全設施的拆除應由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部門統(tǒng)一安排,嚴禁單位和個人私自挪用、拆除。
6.2.4因施工需要,對安全設施進行拆除的,施工完成后應及時恢復。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報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部門批準后才能拆除,并要采取臨時替代措施。
6.2.5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使用的臨時安全設施應予以愛護,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回收。
6.2.6閑置的安全設施(包括周轉性安全設施)應及時退還所屬單位進行集中保管。
6.3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部監(jiān)督檢查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是否到位,能否滿足施工要求,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下發(fā)“安全隱患通知單”通知施工單位整改。
6.4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部門應定期對周轉性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的,及時通知相關單位更換。
6.5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定期檢查項目部的安全設施管理工作。
7 相關文件(無)
8 相關記錄
“安全隱患通知單”
【第2篇】某工廠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健康安全設施與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對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與員工職業(yè)危害防護用品的監(jiān)督管理,使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和員工職業(yè)危害個人防護用品在使用時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做到正確使用和佩戴,以保障員工的職業(y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單位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健康安全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購置、使用與管理。
3、工作職責
3.1某工廠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對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的科學管理,監(jiān)督指導各部門在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與員工職業(yè)危害防護用品方面的合理使用;
3.2各部門具體實施對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與員工職業(yè)危害防護用品的采購、安裝、發(fā)放、使用與維護管理,某工廠安委會負責監(jiān)督管理。
4、工作內容
4.1名詞:
本制度所稱的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以下稱“防護設施”),是指以控制或消除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yè)危害因素為目的,采用通風凈化系統(tǒng)或采用吸除、阻隔等設施以阻止職業(yè)危害對員工健康影響的裝置和設備。
本制度所稱的職業(yè)防護用品(以下稱“防護用品”),是指為保障員工在職業(yè)勞動中免受職業(yè)危害因素對其健康的影響,對機體暴露在有職業(yè)危害因素作業(yè)環(huán)境的部位,采用相應的防護用品進行保護。
4.2本單位安委會對存在職業(yè)危害因素的作業(yè)環(huán)境采取有效的防護設施,以保障員工作業(yè)環(huán)境中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低于國家職業(yè)健康安全限值標準。
4.3 本單位安委會監(jiān)督各部門(主要生產部、設備部、技術部、酸奶部)購置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各部門將申購單給予供應部采購專員,由供應部負責采購,購置個人防護用品時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guī)則》(gb11651-1989)、《勞動防護用品分類與代碼》(ldt75-1995)等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執(zhí)行。根據防護用品對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防護功能和作用,選用相對應的防護用品,其選購的產品應當具備且符合下列內容:
4.3.1 產品名稱、型號;
4.3.2生產企業(yè)名稱及地址;
4.3.3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使用說明書應當同時載明防護性能、適應對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4.3.4為配料工、小料員等粉塵作業(yè)員工采購專業(yè)防塵口罩、為前處理操作工、灌裝操作工、制冷工等噪聲作業(yè)場所員工采購專業(yè)防護耳塞,為制冷工采購專業(yè)防毒面罩、為酸堿操作工采購專業(yè)耐酸堿手套及零星防護品,等等。
4.4各部門(主要生產部、設備部、技術部、酸奶部)不得使用沒有生產企業(yè)、沒有產品名稱、沒有職業(yè)衛(wèi)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報告的防護設施產品。
4.5 由安委會自行或委托有關單位對存在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設計和安裝非定型的防護設施項目的,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前應當經具備相應資質的職業(yè)衛(wèi)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評價和鑒定。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符合國家衛(wèi)生標準和衛(wèi)生要求的防護設施,不得使用。
4.6本單位安委辦應建立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及防護用品管理臺賬。監(jiān)督指導各部門做好防塵、毒、高溫、噪聲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護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tài),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6.1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
4.6.2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鑒定資料;
4.6.3防護設施的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和管理規(guī)定;
4.6.4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yǎng)記錄;
4.6.5職業(yè)衛(wèi)生技術服務機構評價報告。
4.7各部門(主要生產部、設備部、技術部、酸奶部)應根據作業(yè)人員接觸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具體情況,為員工提供有效的個體職業(yè)防護用品。
4.8本單位安委會應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保證防護設施的正常運轉,定期對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綜合性檢測,評定防護設施對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制冷間、配料間、小料房等排風設施,負責人為相應部門兼職安全員,一旦出現(xiàn)問題,由設備部進行負責維修。
4.9本單位安委會應組織并指導各部門,對員工進行防護設施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防護設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教育員工正確使用職業(yè)病防護設施。
4.10作業(yè)人員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采取臨時防護措施,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經工藝改造已消除了職業(yè)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護設施的,應經所在地同級監(jiān)管部門確認,并在職業(yè)防治檔案中做好記錄。
4.11各部門(主要生產部、設備部、技術部、酸奶部)在使用防護用品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4.11.1選用的防護用品應能控制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對員工健康的損害;
4.11.2向員工配發(fā)足夠數量的防護用品;
4.11.3防護用品發(fā)放要求以舊換新(初次發(fā)放除外)原則。
4.11.4各部門(主要生產部、設備部、技術部、酸奶部)應組織對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的員工進行培訓和指導, 了解防護用品的功能和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
5、工作記錄
5.1《液態(tài)奶事業(yè)部生產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檔案》
5.1.1《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施及防護用品管理臺帳》
5.1.1.1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施管理臺帳;
5.1.1.2安全防護用品管理臺帳。
6、相關法律、法規(guī)清單
6.1《勞動防護用品分類與代碼》(ldt75-1995);
6.2《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guī)則》(gb11651-1989);
6.3《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國經貿安全[2000]189號)。
【第3篇】空壓機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保證機械設備(器具)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公司財產不受損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北京利達華信電子有限公司內部空壓機設備。
三、管理規(guī)定:
1、設備管理部門:
本設備由技術研發(fā)部進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員為設備工裝組設備維修員;
2、管理職責及要求:
2.1﹑設備維修員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yè)。
2.2、空壓機設備維修員應熟悉所操作空壓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等技術特征。
2.3﹑非機房操作人員, 不得入機房, 因為工作需要, 必須經有關部門同意, 機房內不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崗位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認真交接班,空壓機一旦發(fā)生事故,當班人員要準確,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部門領導上報。
2.5、空壓機設備維修人員負責空壓機房5s﹐做到設備無銹蝕﹑污漬﹐地面無水漬﹑油漬﹑灰塵﹑雜物等。
2.6、技術研發(fā)部設備工裝組,必須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進行檢查,組織整修,嚴禁空壓機帶病運行。
2.7、禁止空壓機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
2.8、空壓機房要配備有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動它用。
3、設備管理操作規(guī)程:
3.1運轉前請檢查下列各事項:
3.1.1 檢查各部分螺絲或螺母有無松動現(xiàn)象。
3.1.2 皮帶之松緊是否適度。
3.1.3 管路是否正常。
3.1.4 潤滑油面是否適當。
3.1.5 電線及電器開關是否合乎規(guī)定,接線是否正確。
3.1.6 電源之電壓是否正確。
3.1.7 壓縮機皮帶輪是否可輕易用手轉動(檢查時須停機注安全)。
3.1.8 檢查所有的閥是否均處于合適的位置及正確的啟閉狀態(tài)。
3.1.9 檢查系統(tǒng)并除去其內的外來異物。
3.1.10 打開并再次關閉儲氣罐下部的排污閥。
3.1.11 若系統(tǒng)設備檢修后重新啟動時,應除去所有為安全維護面安裝的維修附件及維修用標志牌。
3.2開紿運轉的注意事項:
3.2.1以上各點檢查完畢后將氣閥門全開,然后按下起動按鈕,使機器在無負荷狀態(tài)下起動運轉,這樣可以延長空壓機及原動機的壽命。
3.2.2檢查運轉方向是否和皮帶防護罩上箭頭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請關掉電源后進行維修。
3.2.3起動后約三分鐘左右沒有異音,則將閥門關閉,使儲氣罐中的壓力逐漸升高到達預定的壓力。達到設定之壓力后,壓力開關自動切斷電源,電機停止運轉。(此時壓力開關處釋氣閥會有幾秒鐘這釋氣,將排氣銅管內之壓縮空氣排出,這是正常現(xiàn)象。目的是使電機再度運轉時,負載減輕且較易起動,并非漏氣)。
3.3壓力控制系統(tǒng)的調整:
特別注意:由設備工裝組設備維修員調整,不得自行調定。
1)根據空壓機設備使用手冊對其壓力進行調節(jié),分別設定上下限高低壓差,并且開機測試。
3.4安全閥的調整:
特別注意:壓縮機的使用壓力不得高于壓縮機的額定工作壓力。若需調整,必須由設備工裝組設備維修員調整,不得自行調整。
安全閥的泄放壓力一般均設定高于排氣壓力0.1mpa,故無須自行再調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須調整安全閥排放壓力時,可將安全閥上鎖定螺母放松,再調整調節(jié)螺絲,順時值旋轉則排放壓力提高,逆時針旋轉,則壓力設定下降,設定好排放壓力后將鎖定螺母上緊。
4、設備管理保養(yǎng)與維修:
4.1 定期檢查及保養(yǎng)事項:
4.1.1 請保持機器之清潔。
4.1.2 儲氣罐之泄水閥每日打開一次排除油水。
4.1.3 潤滑油面請每天檢查一次,確??諌簷C之潤滑作用。
4.1.4 空氣濾清器應15天清理或更換一次(濾芯為消耗品)。
4.1.5 不定期的檢查皮帶及各部位螺絲的松緊程度。
4.1.6 潤滑油最初運轉50小時或一周后請換新油,以后每300小時換新油一次,每運轉36小時加油一次。
4.1.7 使用500小時(或半年)請將氣閥拆出清洗。
4.1.8 每年請將機器各部件清洗一次。
4.1.9 每天檢驗所有的防護罩,警告標志等安全防護裝置。
4.1.10 定期檢查空壓機的壓力釋放裝置,停車保護裝置及壓力表(一月一次),安全閥靈敏性,確??諌簷C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4.1.11 定期檢查受高溫的零部件,如閥、氣缸蓋、排氣管道,清除附著內壁上的油垢和積碳物(半年一次),運轉時,嚴禁觸摸這些高溫部件。
4.2 使用和維護
4.2.1 空壓機轉向:應和皮帶防護罩上箭頭指示相同。
4.2.2 所有維護工作應停車并切斷電源進行。
4.2.3 拆卸空氣機受壓件前,空壓機應與所有壓力源隔開,并且把空壓機中的壓縮空氣完全排空。
4.2.4 修理空壓機時,應采取措施避免由于疏忽而使空壓機起動,應斷開起動電源,并在起動裝置上掛指示牌“警告:正在檢修,禁止開車”。
4.2.5 成套使用時應維護所有的安全裝置,保持其正常功能,安全裝置不應發(fā)生故障,并只能用可提供同樣安全的其它裝置替換,應定期檢查壓力表、安全閥、氣壓自動開關。(半月一次)
4.2.6 應定期清洗氣閥、過濾器、氣缸蓋、空氣管道及正常條件下與壓縮空氣接觸的部件,任何情況下均不應用易揮發(fā)性,易燃清洗劑或對人體有害的清洗劑來清洗,清洗完成后,所有部件應漂洗并吹干。(一月一次)
4.2.7 壓力容器應定期做耐壓試驗,要求檢驗周期10年至少一次。(至少每6年對內外表面進行一次檢查)
4.2.8 空壓機行駛前(移動前)應對儲氣罐減壓,開機前,應采取措施防止機器運轉時發(fā)生位移。
4.2.9每次保養(yǎng)后應做好相應記錄﹔
4.2.10每班下班前,對工作場地、設備、儀表、閥門、等打掃干凈??諌簷C房地平、墻壁、門窗要經常保持清潔衛(wèi)生。
四、本制度由技術研發(fā)部設備工裝組制訂與修訂,經公司審批通過后,從下發(fā)之日起實施執(zhí)行。
二○一二年三月
【第4篇】燃氣設施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程
1 目的
為了使各子公司的燃氣生產設施在安全、可靠的狀態(tài)下,長周期、高效運行,對燃氣生產設施實施有效控制,確保生命和財產安全。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子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有燃氣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
3 術語
3.1.1特種設備:指涉及安全生產、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
3.1.2 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安全聯(lián)鎖裝置等。
4控制程序
各子公司在燃氣生產設施建設、使用、維護、保養(yǎng)等操作和管理過程中,在執(zhí)行本制度的同時,還應嚴格執(zhí)行營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總工辦等相關部室的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
4.1燃氣生產設施的建設
4.1.1燃氣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1.2公司建設燃氣生產設施,應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駿工驗收六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規(guī)范管理。
4.1.3燃氣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應嚴格執(zhí)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1.4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組織安全生產技術研究開發(fā),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4.2 設備采購
4.2.1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設施嚴格按嚴格按照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采購。
4.2.2新增、更新設備入廠,需進行驗收工作:包括外觀、出廠資料、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儀表等。
4.2.3新增、更新設備試車前應進行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儀表的校驗,并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進行試車驗收。
4.3 燃氣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各子公司應建立公司燃氣生產設施臺帳并負責監(jiān)督管理。
4.3.2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表)、液位計、安全聯(lián)鎖裝置、可燃氣體探測器、防雷、接地等安全設施的校驗、檢測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4.3.3可燃氣體探測器及二次報警儀須保證處于靈敏、可靠的工作狀態(tài)。可燃氣體探測器每周進行試驗一次,二次報警儀每天手動試驗一次。
4.3.4安全設施檢修后,不得隨意拆除,必需完整恢復。
4.3.5生產場所根據設備工藝的不同,應分別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
4.3.6 特種設備嚴格按特種設備管理執(zhí)行,建立特種設備臺帳和檔案。
4.3.7特種設備應按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驗。
4.3.8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需經培訓,考試合格并辦理《特種作業(yè)上崗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4.3.9燃氣加臭設施需保證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tài),在燃氣輸入城市燃氣管網前要確認已經加臭,否則不允許輸入城市燃氣管網。
1. 燃氣加臭劑宜采用tht(四氫噻吩)。
2. 燃氣加臭濃度應嚴格執(zhí)行《城鎮(zhèn)燃氣設計規(guī)范》(gb50028-2006)的有關規(guī)定。
3. 燃氣加臭記錄與運行記錄一起裝訂后存檔,燃氣加臭記錄保存一年。
4.4 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
4.4.1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應嚴格按照公司安全管理部《燃氣設施搶修、搶險和檢、維修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2)、《生產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1)、《燃氣設施拆除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8)、《燃氣設施帶氣動火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0)等進行管理。
4.4.2操作人員應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 (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 (會使用、會維護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4.4.3操作人員必需做好下列工作:
1. 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停車。
2. 堅守崗位,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3.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4. 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xiàn)象。
4.4.4操作人員發(fā)現(xiàn)設備、管道有異?,F(xiàn)象,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報告。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并報主管領導。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4.4.5檢維修人員,要明確分工,對生產設施做到:
1. 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的運行情況。
2. 發(fā)現(xiàn)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
3. 按質按量完成檢維修任務。
4.4.6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將配套設施拆件使用。
4.4.7認真做好維護保養(yǎng)記錄,記錄中包括:檢維修人員、驗收人員、日期等。
5.相關文件
5.1《燃氣設施搶修、搶險和檢、維修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2)
5.2《生產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1)
5.3《燃氣設施拆除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8)
5.4《燃氣設施帶氣動火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0)
5.5《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373號令)
5.6《城鎮(zhèn)燃氣設計規(guī)范》(gb50028-2006)
【第5篇】建筑公司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在施工現(xiàn)場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加強施工現(xiàn)場危險作業(yè)環(huán)境及作業(yè)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xiàn)場全過程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 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由工程項目部負責統(tǒng)籌規(guī)劃,制訂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 工程項目部作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設備所需費用,并??顚S?。
第二章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第五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1)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機械和設備;
2)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3)為安全而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4)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械及各種有爆炸危險的機械設備的保險裝置和信號裝置(安全閥、自動控制裝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壓力計等);
5)升降機和起重機械上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橋式起重機設置固定的著陸平臺和梯子;升降機和起重機械為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6)各種聯(lián)動機械和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建筑工地上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在操作過程為安全而進行聯(lián)系的各種信號裝置;
7)在施工生產區(qū)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臨時防護裝置;
9)在施工生產區(qū)域內,施工人員經常往來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0)在高處作業(yè)時,為避免物料墜落傷人而設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員墜落的防護網、繩;
11)在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
12)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護措施;
13)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及防護措施;
14)立體交叉施工作業(yè)區(qū)域的隔離措施;
15)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護隔離設施;
16)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策劃
第六條 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環(huán)境、技術含量和施工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理牽頭,匯同工程技術負責人、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施工負責人實施安全設施、設備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zhí)行的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
2)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和專業(yè)性較強工程項目進行安全論證。同時采取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
第七條 根據安全設施策劃結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須安全設施的結構形式、材料、設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獨立體現(xiàn)。
第八條 工程項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計劃須報經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第四章采購(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
第九條 工程項目部將施工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列出計劃清單,交由公司物資供應站統(tǒng)一采購管理。
第十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向工程項目部提供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檢驗合格的相關資料,否則工程項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對分包方自行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實行控制。
第十二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根據能否滿足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要求的能力選擇供應商。
2、根據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重要性,從以下幾方面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對供應商所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驗證是否取得生產許可證;
2)驗證企業(yè)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相關證件;
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對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與公司物資供應站簽訂供貨合同,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供貨和檢驗方式。
第五章 過程檢驗
第十四條 現(xiàn)場安全設施、由工程項目部統(tǒng)籌規(guī)劃,根據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計劃負責建立、管理。
第十五條 按安全措施計劃的要求,對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驗,只有通過檢驗的設施、設備才能安裝和使用。
第十六條 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應編制安全措施計劃,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安全設施及防護用品的驗證;
2)對一般腳手架工程的搭設(含外圍封閉),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yè)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分層驗收;
3)對特殊類腳手架的搭設,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yè)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分層驗收,并報請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復查;
4)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設施,如通道防護棚;電梯井內隔離排或安全網;腳手架外圍封閉、上下通道、上層施工通道;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懸挑鋼平臺;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人員行走防護設施、作業(yè)點的防護措施;外挑安全網等搭設、組裝完畢后須進行檢查驗收。
5)對專項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檢查;
第十七條 工程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應根據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八條 工程項目部設備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機械及施工機具,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責成施工單位對設備進行維護,保持機械的完好;
2)對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升降設備(如塔式起重機),必須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由其通知有關法定部門檢測;
3)對井架和龍門架、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等垂直運輸設備的組裝、搭設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報請公司安全部復查;
第十九條 上述各類檢查和檢驗完畢后工程項目部須填寫驗收記錄。
第六章 施工過程的控制
第二十條 施工作業(yè)人員操作前,應由該項目技術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認可;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項目施工負責人應督促施工作業(yè)人員,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對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 搭設或拆除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它設施、設備,必須經工程項目部確認同意。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措施計劃中確定的危險部位和過程,責成分包單位落實監(jiān)控人員,確定監(jiān)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jiān)控,必要時應連續(xù)監(jiān)控。
1、應把危險性較大的懸空作業(yè)、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井架(龍門架)、塔吊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除、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的組裝定為危險作業(yè),實施重點監(jiān)控;
2、在拆除現(xiàn)場安全防護設施前應通知工程項目部,由其確認可拆除時,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響該區(qū)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應服從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在工序交接中,應由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組織交接雙方負責人,對現(xiàn)場的安全設施進行驗收、確認。
第七章 事故隱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條 工程項目部應對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不使用、不合格過程不通過、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第二十六條 對事故隱患應由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匯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理。處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3、進行返工,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4、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
5、對不安全生產的過程重新組織。
【第6篇】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5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范本(五)
一、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門等影響疏散的障礙。
三、嚴禁在營業(y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者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五、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當場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第7篇】強弱電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體育中心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特制定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體育中心范圍內所有的電氣設備的管理。
3.職責
3.1 部門主管負責編制和修訂此規(guī)定,并對設備及其環(huán)境的操作和管理進行指導。
3.2 電氣人員負責系統(tǒng)的操作及維修,并對設備環(huán)境及其周邊環(huán)境進行管理
4. 強弱電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4.1 設施設備包括的內容
4.1.1體育中心內強弱電機房建筑設施;
4.1.2體育中心內強弱電管道、橋架建筑設施;
4.1.3運動活動場地電氣設施;
4.1.4園區(qū)內電氣設施;
4.1.5運動器械設備;
4.1.6網絡及多媒體演示設備。
4.2 檢查機構
建立體育中心設施設備安全檢查機構,公司由經理、副經理組成,園區(qū)由各專業(yè)主管組成。
4.3 確定常規(guī)檢查時間
4.3.1賽事及活動開始前和結束后及時檢查;
4.3.2每月10日前例行檢查;
4.3.3各種惡劣天氣后及時檢查;
4.4 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內容
4.4.1機房是否有損壞、開裂、傾斜、變形;
4.4.2地基是否有沉降;
4.4.3強弱電各系統(tǒng)是否運營穩(wěn)定,各設備參數是否正常;
4.4.4門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4.4.5避雷設施是否完好;
4.4.6用電線路、開關、插座是否損壞;
4.4.7防火設施是否符合規(guī)范,滅火設備可否正常使用;
4.4.8供電設備是否有隱患;
4.4.9溝、梯、欄、蓋、路是否有安全隱患;
4.4.10防盜措施是否落實。
4.5檢查記錄
每次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建立檢查情況匯總檔案。
4.6整改落實
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各專業(yè)主管必須及時整改,確因某種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
4.7平時管理
4.7 .1帳物清楚。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4.7.2科學管理。各類維修用儀器、儀表要按順序依次進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4.7 .3維修保養(yǎng)。對各種設施設備要進行常規(guī)保養(yǎng),及時維修,做好防塵、防潮、防熱、防蝕等工作。
4.7.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專柜存放。貴重設備要有必要的防盜措施。
4.7.5按章借還。設備的領用、借還要嚴格辦理借還手續(xù),借出設備到期后應及時歸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占用,不準將體育中心內設施設備私自外借。
4.7 .6損壞賠償。對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責任人要按價賠償。
4.7.7鑒定報廢。設備設施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鑒定,履行審批手續(xù),批準后在有關帳目上注銷。
【第8篇】車輛等設備、設施技術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車輛及設備設施安全技術管理,維持其良好的安全性能,充分發(fā)揮其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特制定條例。
1、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由儲運部經理和車輛管理員具體分管車輛管理工作。
2、每年按時購買車輛保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建立每輛車的完整檔案資料,各種單證分類歸檔,各種數據輸入電腦保持。
4、駕駛員每天必須做好出車前和回場后的一循環(huán)例行保養(yǎng)和清潔保養(yǎng)。
5、車輛維修實行定點制度,到交通部門認可的公司指定的單位維修保養(yǎng)。按規(guī)定對車輛維護周期進行一保、二保、三保,取得每年度的《汽車二級維護合格證》和《四川省機動車性能檢測報告》。
6 、車輛小、大修完畢,要有檢驗員檢查驗收合格后,車輛方可出車運營。
7、嚴禁“病車”從事運輸業(yè)務,確保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完好。
8、加強輪胎管理,每條胎編號登記,定車定胎合理使用新舊輪胎。
9、 特種設備(叉車、起重機、電梯、消防等)交與專業(yè)公司定期維保養(yǎng)護。
10、每半年由總經理責成倉儲部經理、安全部經理等進行一次車輛,設施設備管理安全大檢查,以自查互查的辦法,發(fā)現(xiàn)問題,采取措施,寫出檢查報告和整改意見,不斷完善車輛、設施設備的等管理制度。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五
【第9篇】學校用水、用電、用氣等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用水、用電、用氣等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水電是影響人們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時對自護能力較差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為培養(yǎng)學生節(jié)約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jié)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fā)現(xiàn)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xiàn)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jié)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jié)水觀念,增強環(huán)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發(fā)現(xiàn)浪費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浪費嚴重的班級取消期末評選文明班級的資格
九、學校職工使用的石油化氣瓶必須安全可靠,要經常檢查開關以及氣管是否有漏氣的情況。
十、違反上述規(guī)定,根據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guī)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jié)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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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2
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和范圍
為了確保公司所有生產設備和安全設備保持最佳狀態(tài),充分發(fā)揮作用,延長使用期,保證安全生產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企業(yè)安全委員會與維護部負責所有生產設備和安全設備的統(tǒng)一管理,并制定相應的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2.生產技術部、維修負責設備的正常維護工作。
三、要求
1.對所有設備都要登記入《設備臺帳》,包括設備名稱、型號、進公司日期并編號。
2.每臺設備都要分別編寫操作說明書,明確工藝要求,并對操作人員現(xiàn)場培訓,說明注意事項,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說明書進行操作。
3.設備操作人員應經常對設備進行正常的維護,包括清掃、清潔等,并應在操作過程中善于去發(fā)現(xiàn)奇聲異響、漏油、漏電等現(xiàn)象,爭取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4.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關閉其電源并及時報告主管或通知設備維修人員進行處理。設備維修人員應第一時間對設備進行維修,并將維修結果詳細記錄在《設備維修記錄》上。
5.設備維修人員應不定期經常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并將巡檢情況記錄在《設備巡檢記錄上》。
6.設備管理人員應對公司的設備定期進行保養(yǎng),并制定詳細的保養(yǎng)計劃,計劃以3~6個月為周期較為適宜,需對設備進行保養(yǎng)時,應提前一個星期告知其設備使用人員,以便其好保養(yǎng)前的準備工作,并清理周邊危險物質,確保檢維修工作安全進行。
7.對設備的易損配件,需有適當的備貨。當檢維修時需更換時,就不會影響生產。
8.對安全設備企業(yè)安全委員會應安排值班人員進行巡視,并將結果記錄在巡檢記錄上,對異常情況或有報警聲響時應立即通知企業(yè)安全委員會。
9.安全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后應重新安裝好。
四、相關記錄
《生產設備保養(yǎng)記錄》aq-bzh24《設備臺帳》aq-bzh25
《設備巡檢記錄》aq-bzh26《生產設備維修記錄》aq-bzh27
《設備維修申請單》aq-bzh28《生產設備保養(yǎng)計劃》aq-bzh29
《安全設施臺帳》aq-bzh54《安全設施保養(yǎng)記錄》aq-bzh55
《安全設施保養(yǎng)計劃》aq-bzh56《安全設施維修記錄》aq-bzh57
【第11篇】建筑臨建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現(xiàn)場臨建設施應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進行合理布置。
2、臨建設施的設置應符合相關標準規(guī)定,體現(xiàn)企業(yè)文化內涵。
3、現(xiàn)場作業(yè)區(qū)、生活區(qū)、辦公區(qū)應分開設置,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4、現(xiàn)場圍檔采用硬質材料,做到穩(wěn)固、美觀。
5、現(xiàn)場搭設輕鋼結構的活動用房應符合《江蘇省建筑施工現(xiàn)場裝配式輕鋼結構活動板房技術規(guī)程》,并組織驗收。
6、食堂應遠離廁所、垃圾點等污染源,做到通風、衛(wèi)生、地面排水良好。
7、臨建設施嚴禁采用水泥預制板式活動房屋,禁止使用石棉瓦。
8、宣傳欄、報欄等設施做到穩(wěn)固、美觀、防雨。
9、配電房應符合施工臨時用電規(guī)范要求。
10、安全檢查時也對臨建設施的安全使用狀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
11、補充內容:
【第12篇】車輛等設備設施技術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車輛及設備設施安全技術管理,維持其良好的安全性能,充分發(fā)揮其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特制定條例。
1、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由儲運部經理和車輛管理員具體分管車輛管理工作。
2、每年按時購買車輛保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建立每輛車的完整檔案資料,各種單證分類歸檔,各種數據輸入電腦保持。
4、駕駛員每天必須做好出車前和回場后的一循環(huán)例行保養(yǎng)和清潔保養(yǎng)。
5、車輛維修實行定點制度,到交通部門認可的公司指定的單位維修保養(yǎng)。按規(guī)定對車輛維護周期進行一保、二保、三保,取得每年度的《汽車二級維護合格證》和《四川省機動車性能檢測報告》。
6 、車輛小、大修完畢,要有檢驗員檢查驗收合格后,車輛方可出車運營。
7、嚴禁“病車”從事運輸業(yè)務,確保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完好。
8、加強輪胎管理,每條胎編號登記,定車定胎合理使用新舊輪胎。
9、 特種設備(叉車、起重機、電梯、消防等)交與專業(yè)公司定期維保養(yǎng)護。
10、每半年由總經理責成倉儲部經理、安全部經理等進行一次車輛,設施設備管理安全大檢查,以自查互查的辦法,發(fā)現(xiàn)問題,采取措施,寫出檢查報告和整改意見,不斷完善車輛、設施設備的等管理制度。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五
【第13篇】h化工企業(yè)生產設施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1 本制度適用于設備檢維修作業(yè)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了作業(yè)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 生產部是設備檢維修作業(yè)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 認真做好裝
【第14篇】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目的
為確保各類機械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正常使用,維護工人的安全與健康。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和裝置。
3職責
3.1設備科負責對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調研、安裝、調試及維修,運營部負責購置。
3.2各使用部門、車間負責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管理、維護。
3.3生產部負責組織對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評審、驗收工作,并負責日常安全監(jiān)督檢查工作。
4控制內容
4.1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是改善勞動條件、降低勞動強度、避免或減少職業(yè)危害和預防工傷事故的技術措施或裝備,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要認真管理、使用和保養(yǎng)。
4.2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要求。
4.3生產部負責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資料和檔案,對有特殊要求的防護設施,必須建立健全相關規(guī)章制度或管理辦法。
4.4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備品、備件等,供應必須及時,并保證質量。
4.5單機或與設備配套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大修或更新,必須列入生產計劃,由工程部門提出并組織實施。
4.6各部門、各車間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必須加強日常管理,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
4.7各部門、各車間和職工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出現(xiàn)問題時,必須及時報告或處理。
4.8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拆遷或停止使用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4.9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需要報廢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說明情況,報經動力處鑒定后,提出書面意見,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廢。
五、控制記錄
《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購置申請表》管理部長期保存
《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維修記錄》管理部長保存5年
《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報廢申報表》管理部長期保存
【第15篇】安全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1安全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使生產設施處于安全、可靠、長周期、滿負荷運行,對生產設施進行有效控制,確保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有生產設施3.職責3.1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助理主管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審定有關生產設施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
3. 2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施的管理。
3. 3技術部門和設備部門負責公司的生產設施大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報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審批,列入公司生產經營計劃。
3. 4供應基建部和技術部負責公司生產設施安裝的基礎工作。
3. 5安全科對生產設施安全運行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參加鍋爐、壓力容器安全 的定期調試,參與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工作。
23.6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設備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并
定期進行校驗。
4控制程序
對本公司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使用、維護、備件管理,除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zhí)行,還應遵守以下制度:
a.《山東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b.《山東有德裕煤化限公司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4.1生產設施的建設
4.1.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
4.1.2公司建設生產設施,應對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規(guī)范管理。
4.1.3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管理嚴格執(zhí)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1.4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匯報集團公司技術研究研發(fā)部和公司技術總工進行研究,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3.4.2 設備采購
4.2.1 設備的采購應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2.2 特種設備的安全 、安全設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采購。
4.2.3 新增、更新設備入廠,需進行驗收工作:包括外觀、出廠資料、安全 、檢測和測量報告等。
4.2.4 新增、更新設備試車前應進行安全 、檢測,并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進行試車驗收。
4.3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 設備動力部門應建立全公司生產設施臺賬。
4.3.2 設備專業(yè)負責人要對各工段的設備進行管理。
4.3.3 設備專業(yè)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設施每月檢查一次,并記錄。
4.3.4 設備專業(yè)負責人根據檢查情況提出維護保養(yǎng)計劃,由技術部門列入檢修計劃中。
4.3.5 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表)、液位計、泄漏檢測裝置、防雷接地等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維護檢修。
【第16篇】化工機械設備、安全設施檢、維修管理制度
1、檢修前準備
1.1、生產部在設備檢修前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置、設施的檢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參與的檢修項目,必須有一人負責安全。
1.2、生產部長及各車間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好檢修任務的同時,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產部長及各車間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人員對檢修過程進行風險評估,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1.4、檢修工在進行檢修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1.5、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拆下熔斷器,并掛上“嚴禁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必須帶電檢修時,應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yè)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yè)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2、檢修安全規(guī)定
2.1、檢修人員要對檢修項目進行檢查,各項準備工作符合檢修要求方可進行檢修。
2.2、一切檢修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各項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
2.3、凡檢修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或者12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線。在潮濕場所,安全行燈電壓不應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險的零部件時,應穿戴好規(guī)定的防護用品。
2.5、設備內檢修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必須由有經驗的人擔任,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檢修人員保持有效連絡。
2.6、在檢修作業(yè)條件發(fā)生變化,并可能危及檢修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檢修,再次進行檢修時,重新進行檢查。
2.7、較大型設備檢修,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和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安全帶,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3、檢修竣工驗收
3.1、檢修竣工后,生產部要細致檢查,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設備內,并將搭設的工作架臺、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3.2、檢修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和開啟切斷的電源。
3.3、竣工驗收時,生產和檢修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檢修標準,安全裝置是否恢復齊全。
3.4、生產車間自己檢修的,生產部負責任要親自到現(xiàn)場檢查驗收。
3.5、檢維修設備(設施)竣工驗收時,驗收人要在檢修記錄上簽字確認,并將檢修記錄交由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存檔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