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guī)章制度是企業(yè)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們?yōu)槠髽I(yè)活動提供了清晰的行為準則和操作流程,確保了組織的穩(wěn)定性和效率。撰寫規(guī)章制度時,應遵循以下原則和步驟:
規(guī)章制度包括哪些
1. 總則:這部分闡述規(guī)章制度的宗旨、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
2. 組織架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以及部門間的協(xié)作機制。
3. 工作流程:詳細列出各項業(yè)務的操作步驟,確保員工能準確執(zhí)行。
4. 員工行為規(guī)范:規(guī)定員工的道德行為、工作紀律和職業(yè)操守。
5. 考核與獎懲:設立績效考核標準,明確獎懲措施,激勵員工積極工作。
6. 保密和安全:規(guī)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敏感信息的處理方式。
7. 法律法規(guī)遵守:強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規(guī)定。
8. 附則:包含修訂條款、解釋權歸屬等內容。
作用和意義
規(guī)章制度的作用在于:
1. 提升效率:明確的工作流程和責任分配,減少了決策延誤和資源浪費。
2. 維護秩序:規(guī)范員工行為,防止內部紛爭,維護和諧工作環(huán)境。
3. 保障權益:保護員工和企業(yè)的合法權益,減少法律風險。
4. 促進溝通:通過規(guī)章制度,確保信息傳遞的準確性和一致性。
怎么制定
1. 需求分析:明確制定規(guī)章制度的目的,分析企業(yè)當前的問題和需求。
2. 調研與咨詢:收集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咨詢專業(yè)人士意見。
3. 初稿編寫:依據需求分析,撰寫初稿,確保內容全面、準確。
4. 征求意見:讓相關部門和員工參與討論,收集反饋,改進草案。
5. 審核與修訂:由高層管理者審查,確保規(guī)章制度的合規(guī)性和可行性。
6. 發(fā)布與培訓:正式發(fā)布規(guī)章制度,進行全員培訓,確保理解和執(zhí)行。
7. 持續(xù)更新:定期評估效果,根據企業(yè)發(fā)展和外部環(huán)境變化適時修訂。
運輸規(guī)章制度范文
第1篇 危險貨物運輸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
車輛運輸安全制度
1、隨車輛運輸液化氣的司機、押運員,嚴禁在車上點火抽煙,嚴禁攜帶火種上車。
2、未經負責人允許,不得搭乘其他人員。
3、車輛上應配備2個4公斤以上的干粉滅火器。
4、車輛不準停放在人群較多的地方(學校、市場等)。
5、載有液化氣的車輛不得被太陽暴曬。
6、車輛不得靠近有熱源、火源的地方行駛及停放。
7、嚴禁超量罐裝、超速行駛。
8、發(fā)現車輛上液化氣有泄漏,要迅速作出處理。
9、車輛發(fā)生著火,要迅速撲救。
司機、押運員崗位責任制度
1、機、押運員必須持有操作合格證。
2、在出車前必須對槽車的罐體各管道、閥門、儀表等進行認真檢查。
3、出車前對安全防火、滅火裝置及附件進行檢查,如有損壞、失靈、不符合規(guī)定時,不能進行充裝。
4、保證運輸途中的押運安全,中途停車必須堅守崗位,不能離開車輛,做好看守工作。
5、熟練使用車上的緊急切斷裝置,排除常見故障。
6、槽車駛入氣站門口登記時,應將車上接地鏈拉起,離開氣站時放下接地鏈。
7、作業(yè)前,接合安全地線,配合運行工連接液箱膠管,接管要牢固可靠,不能接錯,連接后須用液化氣將管內的空氣由排泄閥排凈,不能使軟管內的空氣進入罐內。
8、遇有雷擊天氣,附近發(fā)生火災,檢查有液體泄漏,液壓異常以及其它不安全因素不能充裝或卸氣。
9、作業(yè)場地嚴禁煙火,并不得使用易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
10、槽車檢修后或初次充裝時,必須使罐內的含量少于3%才能充裝液化氣。
安全教育學習制度
為加強公司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防范于未然,制定本教育學習制度。
一、本公司職員上崗前,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的勞動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司機必須持有效的駕駛證和危運證,無證人員,不得參與作業(yè)。
二、司機及其他公司職員,分成二個學習小組,交叉組織學習,任何一個職員,不得連續(xù)二次缺課,每月參加學習不得少于二次。
三、每周星期二上午8:30—9:30,為安全教育學習時間,公司根據工作情況安排一個小組學習,內容主要包括:上級有關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安全條例、安全制度、總結目前的安全工作、糾正工作中發(fā)現的問題。
四、公司設立專門安全教育人員,負責建立完善公司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設施檢查,負責公司的各項安全規(guī)則的教育培訓并做好記錄,負責做好公司每月安全工作報告。
五、安全教育應結合實際需要進行實驗操作,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險排險能力。
六、對員工的安全學習教育情況列入其工資考核,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的員工進行處罰,每缺一次扣發(fā)工資50元。
七、安全教育人員負責做好每次學習人員的簽名登記,及時表揚好的員工,糾正違規(guī)情況,及時向公司經理部反映問題。
八、本制度由公司經理部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
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應保持車輛清潔,行駛正常,經常檢查車輛,檢查槽車的充氣罐,及時處理一般問題,發(fā)現重大問題向公司匯報,并要求送修。
2、司機應經常檢查車輛線路是否出現火花,檢查煙涵防火器是否完好,檢查所有閥門是否正常,發(fā)現問題,必須向公司匯報,并要求維修。
3、公司車輛由公司指定有足夠維修能力的車行維修、年檢,司機不得隨意到指定以外的車行維修車輛,但車輛在運輸途中遠離淡水,經請示公司經理同意后,可就近維修。
第2篇 貨物運輸站場管理規(guī)章制度
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道路貨物運輸和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活動,維護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貨物運輸安全,保護道路貨物運輸和道路貨物運輸站(場)有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所稱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是指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具有商業(yè)性質的道路貨物運輸活動。道路貨物運輸包括道路普通貨運、道路貨物專用運輸、道路大型物件運輸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本規(guī)定所稱道路貨物專用運輸,是指使用集裝箱、冷藏保鮮設備、罐式容器等專用車輛進行的貨物運輸。
本規(guī)定所稱道路貨物運輸站(場)(以下簡稱貨運站),是指以場地設施為依托,為社會提供有償服務的具有倉儲、保管、配載、信息服務、裝卸、理貨等功能的綜合貨運站(場)、零擔貨運站、集裝箱中轉站、物流中心等經營場所。
第三條 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
道路貨物運輸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
第四條 鼓勵道路貨物運輸實行集約化、網絡化經營。鼓勵采用集裝箱、封閉廂式車和多軸重型車運輸。
第五條 交通部主管全國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qū)域的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具體實施本行政區(qū)域的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 經營許可
第六條 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有與其經營業(yè)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運輸車輛:
1.車輛技術要求:
(1)車輛技術性能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載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車輛其他要求:
(1)從事大型物件運輸經營的,應當具有與所運輸大型物件相適應的超重型車組;
(2)從事冷藏保鮮、罐式容器等專用運輸的,應當具有與運輸貨物相適應的專用容器、設備、設施,并固定在專用車輛上;
(3)從事集裝箱運輸的,車輛還應當有固定集裝箱的轉鎖裝置。
(二)有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1.取得與駕駛車輛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經設區(qū)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道路貨物運輸法規(guī)、機動車維修和貨物及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合格,并取得從業(yè)資格證。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制度、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 申請從事貨運站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規(guī)模相適應的貨運站房、生產調度辦公室、信息管理中心、倉庫、倉儲庫棚、場地和道路等設施,并經有關部門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二)有與其經營規(guī)模相適應的安全、消防、裝卸、通訊、計量等設備;
(三)有與其經營規(guī)模、經營類別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
(四)有健全的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八條 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含設區(qū)的市所屬區(qū)運輸管理機構,下同)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見附件1);
(二)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
(三)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擬購置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購置時間等內容;
(四)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申請從事貨運站經營的,應當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運輸站(場)經營申請表》(見附件2);
(二)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
(三)經營道路貨運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證明;
(四)貨運站竣工驗收證明;
(五)與業(yè)務相適應的專業(yè)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專業(yè)證書;
(六)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guī)定》和本規(guī)定規(guī)范的程序實施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和貨運站經營的行政許可。
第十一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道路貨運經營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貨運站經營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第十二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決定書》(見附件3),明確許可事項。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f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在《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上注明經營范圍。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貨運站經營申請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許可決定書》(見附件4),明確許可事項。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f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在《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上注明經營范圍。
對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不予許可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第十三條 被許可人應當按照承諾書的要求購置運輸車輛。購置車輛或者已有車輛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實并符合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向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fā)《道路運輸證》。
第十四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和貨運站經營者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十五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設立子公司的,應當向設立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經營許可;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設立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備。
第十六條 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經營之日30日前告知原許可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并辦理有關注銷手續(xù)。
第十七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變更許可事項、擴大經營范圍的,按本章有關許可規(guī)定辦理。
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者變更名稱、地址等,應當向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第三章 貨運車輛管理
第十八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技術管理制度,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技術規(guī)范對貨運車輛進行定期維護,確保貨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貨運車輛的維護作業(yè)項目和程序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guī)范》(gb18344)等有關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指定車輛維護企業(yè);車輛二級維護執(zhí)行情況不得作為路檢路查項目。
第十九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定期進行貨運車輛檢測,車輛檢測結合車輛定期審驗的頻率一并進行。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按照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和《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質量限值》(gb1589)的規(guī)定進行檢測,出具全國統(tǒng)一式樣的檢測報告。并依據檢測結果,對照行業(yè)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評定車輛技術等級。貨運車輛技術等級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
車籍所在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車輛技術等級在《道路運輸證》上標明。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貨運車輛進行審驗,每年審驗一次。
審驗內容包括車輛技術檔案、車輛結構及尺寸變動情況和違章記錄等。
審驗符合要求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道路運輸證》審驗記錄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辦理變更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使用符合標準的設施、設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營運車輛技術檢測標準對貨運車輛進行檢測,對出具的車輛檢測報告負責,并對已檢測車輛建立檢測檔案。
第二十二條 禁止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拼裝的、檢測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車輛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第二十三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和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分別建立貨運車輛技術檔案和管理檔案,并妥善保管。對相關內容的記載應當及時、完整和準確,不得隨意更改。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內容為:車輛基本情況、主要部件更換情況、修理和二級維護記錄(含出廠合格證)、技術等級評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行駛里程記錄、交通事故記錄等。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管理檔案主要內容為:車輛基本情況、二級維護和檢測情況、技術等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交通事故記錄等。
道路貨物運輸車輛辦理過戶變更手續(xù)時,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將貨運車輛技術檔案完整移交??h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經營者車輛技術檔案建立情況實施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對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報廢標準或者經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貨運車輛,應當及時交回《道路運輸證》,不得繼續(xù)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第四章 貨運經營管理
第二十五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按照《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核定的經營范圍從事貨物運輸經營,不得轉讓、出租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
第二十六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對從業(yè)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職業(yè)道德教育和業(yè)務知識、操作規(guī)程培訓。
第二十七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其重型貨運車輛、牽引車上安裝、使用行駛記錄儀,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駕駛人員連續(xù)駕駛時間超過4個小時。
第二十八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要求其聘用的車輛駕駛員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
《道路運輸證》不得轉讓、出租、涂改、偽造。
第二十九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聘用持有從業(yè)資格證的駕駛人員。
第三十條 營運駕駛員應當駕駛與其從業(yè)資格類別相符的車輛。駕駛營運車輛時,應當隨身攜帶從業(yè)資格證。
第三十一條 運輸的貨物應當符合貨運車輛核定的載質量,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禁止貨運車輛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超限、超載運輸。
禁止使用貨運車輛運輸旅客。
第三十二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運輸大型物件,應當制定道路運輸組織方案。涉及超限運輸的應當按照交通部頒布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xù)。
第三十三條 從事大型物件運輸的車輛,應當按照規(guī)定裝置統(tǒng)一的標志和懸掛標志旗;夜間行駛和停車休息時應當設置標志燈。
第三十四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運輸的貨物。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在受理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限運、憑證運輸的貨物時,應當查驗并確認有關手續(xù)齊全有效后方可運輸。
貨物托運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限運、憑證運輸手續(xù)。
第三十五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招攬貨物、壟斷貨源。不得阻礙其他貨運經營者開展正常的運輸經營活動。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貨物變質、腐爛、短少或損失。
第三十六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和貨物托運人應當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訂立道路貨物運輸合同。
道路貨物運輸可以采用交通部頒布的《汽車貨物運輸規(guī)則》所推薦的道路貨物運單簽訂運輸合同。
第三十七條 國家鼓勵實行封閉式運輸。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情況發(fā)生。
第三十八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公共衛(wèi)生以及其他突發(fā)公共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應急車輛和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三十九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公共衛(wèi)生以及其他突發(fā)公共事件,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服從縣級以上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統(tǒng)一調度、指揮。
第四十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不得惡意壓價競爭。
第五章 貨運站經營管理
第四十一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經營許可證核定的許可事項經營,不得隨意改變貨運站用途和服務功能。
第四十二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依法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對出站車輛進行安全檢查,防止超載車輛或者未經安全檢查的車輛出站,保證安全生產。
第四十三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貨物的性質、保管要求進行分類存放,危險貨物應當單獨存放,保證貨物完好無損。
第四十四條 貨物運輸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貨物運輸包裝標準作業(yè),包裝物和包裝技術、質量要符合運輸要求。
第四十五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進行貨物的搬運裝卸。搬運裝卸作業(yè)應當輕裝、輕卸,堆放整齊,防止混雜、撒漏、破損,嚴禁有毒、易污染物品與食品混裝。
第四十六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嚴格執(zhí)行價格規(guī)定,在經營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嚴禁亂收費。
第四十七條 進入貨運站經營的經營業(yè)戶及車輛,經營手續(xù)必須齊全。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公平對待使用貨運站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禁止無證經營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進站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十八條 貨運站經營者不得壟斷貨源、搶裝貨物、扣押貨物。
第四十九條 貨運站要保持清潔衛(wèi)生,各項服務標志醒目。
第五十條 貨運站經營者經營配載服務應當堅持自愿原則,提供的貨源信息和運力信息應當真實、準確。
第五十一條 貨運站經營者不得超限、超載配貨,不得為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證照不全者提供服務;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運輸車輛裝卸國家禁運、限運的物品。
第五十二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應急車輛和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五十三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完善各類臺賬和檔案,并按要求報送有關信息。
第六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五十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和貨運站經營活動的監(jiān)督檢查。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和法定程序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五十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重點在貨運站、貨物集散地對道路貨物運輸、貨運站經營活動實施監(jiān)督檢查。此外,根據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實施監(jiān)督檢查,但不得隨意攔截正常行駛的道路運輸車輛,不得雙向攔截車輛進行檢查。
第五十六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實施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參加,并向當事人出示交通部統(tǒng)一制式的交通行政執(zhí)法證件。
第五十七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可以向被檢查單位和個人了解情況,查閱和復制有關材料。但是,應當保守被調查單位和個人的商業(yè)秘密。
被監(jiān)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或者資料。
第五十八條 道路運輸管理人員在貨運站、貨物集散地實施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發(fā)現貨運車輛有超載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裝載符合標準后方可放行。
第五十九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在許可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管轄區(qū)域外違法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將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處罰結果記錄到《道路運輸證》上,并抄告作出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第六十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違反本規(guī)定后拒不接受處罰的,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以暫扣其《道路運輸證》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頒發(fā)的相關證件,簽發(fā)待理證,待接受處罰后交還。
第六十一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對沒有《道路運輸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貨運車輛可以予以暫扣,并出具《道路運輸車輛暫扣憑證》(見附件5)。對暫扣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保管費用。
違法當事人應當在暫扣憑證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逾期不接受處理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依法作出處罰決定,并將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的事項,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規(guī)定,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__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規(guī)定,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貨物運輸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規(guī)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按照規(guī)定攜帶《道路運輸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規(guī)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貨運站經營者已不具備開業(yè)要求的有關安全條件、存在重大運輸安全隱患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限期責令改正;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節(jié)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吊銷其相應的經營范圍。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規(guī)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吊銷其相應的經營范圍:
(一)強行招攬貨物的;
(二)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的。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規(guī)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按規(guī)定維護和檢測運輸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 違反本規(guī)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貨運站經營許可,擅自從事貨運站經營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從事貨運站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的事項,從事貨運站經營的。
第七十條 違反本規(guī)定,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不按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進行檢測、未經檢測出具檢測結果或者不如實出具檢測結果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規(guī)定,貨運站經營者對超限、超載車輛配載,放行出站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二條 違反本規(guī)定,貨運站經營者擅自改變道路運輸站(場)的用途和服務功能,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3000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七十三條 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報:
(一)沒有建立貨運車輛技術檔案的;
(二)沒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貨運車輛上安裝行駛記錄儀的;
(三)大型物件運輸車輛不按規(guī)定懸掛、標明運輸標志的;
(四)發(fā)生公共突發(fā)性事件,不接受當地政府統(tǒng)一調度安排的;
(五)因配載造成超限、超載的;
(六)運輸沒有限運證明物資的;
(七)未查驗禁運、限運物資證明,配載禁運、限運物資的。
第七十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照本規(guī)定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的;
(三)發(fā)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四)違反規(guī)定攔截、檢查正常行駛的道路運輸車輛的;
(五)違法扣留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違法行為。
第3篇 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規(guī)章制度
車輛運輸安全制度
1、隨車輛運輸液化氣的司機、押運員,嚴禁在車上點火抽煙,嚴禁攜帶火種上車。
2、未經負責人允許,不得搭乘其他人員。
3、車輛上應配備2個4公斤以上的干粉滅火器。
4、車輛不準停放在人群較多的地方(學校、市場等)。
5、載有液化氣的車輛不得被太陽暴曬。
6、車輛不得靠近有熱源、火源的地方行駛及停放。
7、嚴禁超量罐裝、超速行駛。
8、發(fā)現車輛上液化氣有泄漏,要迅速作出處理。
9、車輛發(fā)生著火,要迅速撲救。
司機、押運員崗位責任制度
1、機、押運員必須持有操作合格證。
2、在出車前必須對槽車的罐體各管道、閥門、儀表等進行認真檢查。
3、出車前對安全防火、滅火裝置及附件進行檢查,如有損壞、失靈、不符合規(guī)定時,不能進行充裝。
4、保證運輸途中的押運安全,中途停車必須堅守崗位,不能離開車輛,做好看守工作。
5、熟練使用車上的緊急切斷裝置,排除常見故障。
6、槽車駛入氣站門口登記時,應將車上接地鏈拉起,離開氣站時放下接地鏈。
7、作業(yè)前,接合安全地線,配合運行工連接液箱膠管,接管要牢固可靠,不能接錯,連接后須用液化氣將管內的空氣由排泄閥排凈,不能使軟管內的空氣進入罐內。
8、遇有雷擊天氣,附近發(fā)生火災,檢查有液體泄漏,液壓異常以及其它不安全因素不能充裝或卸氣。
9、作業(yè)場地嚴禁煙火,并不得使用易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
10、槽車檢修后或初次充裝時,必須使罐內的含量少于3%才能充裝液化氣。
安全教育學習制度
為加強公司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防范于未然,制定本教育學習制度。
一、本公司職員上崗前,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的勞動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司機必須持有效的駕駛證和危運證,無證人員,不得參與作業(yè)。
二、司機及其他公司職員,分成二個學習小組,交叉組織學習,任何一個職員,不得連續(xù)二次缺課,每月參加學習不得少于二次。
三、每周星期二上午8:30—9:30,為安全教育學習時間,公司根據工作情況安排一個小組學習,內容主要包括:上級有關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安全條例、安全制度、總結目前的安全工作、糾正工作中發(fā)現的問題。
四、公司設立專門安全教育人員,負責建立完善公司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設施檢查,負責公司的各項安全規(guī)則的教育培訓并做好記錄,負責做好公司每月安全工作報告。
五、安全教育應結合實際需要進行實驗操作,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險排險能力。
六、對員工的安全學習教育情況列入其工資考核,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的員工進行處罰,每缺一次扣發(fā)工資50元。
七、安全教育人員負責做好每次學習人員的簽名登記,及時表揚好的員工,糾正違規(guī)情況,及時向公司經理部反映問題。
八、本制度由公司經理部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
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應保持車輛清潔,行駛正常,經常檢查車輛,檢查槽車的充氣罐,及時處理一般問題,發(fā)現重大問題向公司匯報,并要求送修。
2、司機應經常檢查車輛線路是否出現火花,檢查煙涵防火器是否完好,檢查所有閥門是否正常,發(fā)現問題,必須向公司匯報,并要求維修。
3、公司車輛由公司指定有足夠維修能力的車行維修、年檢,司機不得隨意到指定以外的車行維修車輛,但車輛在運輸途中遠離淡水,經請示公司經理同意后,可就近維修。
4、槽車送檢期間,相關司機不能離開車輛,應在場做好安全工作,
5、車輛維修、送檢,先請示公司經理同意后,將車輛送到指定車行,并按要求處理,相關司機應向經理說明故障情況和費用估算,然后送檢維修。
6、所有車輛定點維修,實行記賬辦法,司機修車完畢后簽名確認,然后出車,由公司財務按期結算付款。
事故應急處理制度
1、公司停車場所按消防部門的設計要求安裝水龍頭和滅火器械,公司安全員每周定期檢查一次,確認設施完好并做好登記,如發(fā)現問題,應向公司經理匯報。
2、公司車輛按要求安放滅火器,安全員或司機應經常檢查,滅火器械應安放在司機和安全員最容易拿取的部位。
3、槽車押運員應嚴格檢查充卸氣前后的環(huán)境和情況,做好應急準備,發(fā)現火苗,全力撲滅,并立即拉響警報。
4、車輛在運輸途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立即報警,司機和押運員在現場必須冷靜、果斷,對能夠控制的情形,必須立即合力排除,如果事態(tài)嚴重或有重大危險,必須立即疏散人員。確保人身安全。
5、險情出現時,押運員即為現場指揮員,司機為副指揮員,負責指揮現場救護工作,其他人員必須聽從指揮。
6、現場指揮員在緊急情況下,有權作出緊急避險的決定,即寧可放棄小利益的犧牲,保全大利益,顧全大局,確保人身安全。
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依法完善財會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相關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設立財務1人,會計1人,會計員必須具備相應資格并參加必要的培訓。
二、公司財務必須認真負責,帳目日清月結,夜間存放現金不得超過1000元。
三、一切開支票據(含臨時周轉借款)須有經手人、業(yè)務主管簽名,經理審批后方可付款。
四、除經理吩咐之外,非正式發(fā)票,財務應拒絕付款,會計不得入帳。
五、公司會計均按《會計法》之規(guī)定建立賬冊和報表,分別做好財務報表和會計報表,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說明。各類報表分別按月報、季報、年報逐一填報。
六、財務情況說明應包括:
1、公司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
2、利潤實現和分配情況。
3、資金增減和周轉情況。
七、會計按月報、季報、年報的種類,分別向公司股東報送一份。
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裝氣槽車到站經過站長嚴格驗收后,司機按程序接好地線,接好膠管,打開車頂箱蓋,做好卸氣前的準備。
2、根據卸氣流程對進行卸氣,并檢查其它閥門是否關牢。
3、充、卸氣時必須做到三不準:不準離崗、不準看書報、不準睡覺。
4、充、卸氣完畢,要仔細檢查車上有無存氣,直到全部卸完為止,關好閥門,鎖好板蓋。
5、充、卸氣過程如發(fā)現問題,要及時向公司匯報,并積極協(xié)助處理問題。
6、雷雨天氣,禁止充氣、禁止卸氣。
第4篇 運輸企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范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工作規(guī)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guī)則和交通運輸法規(guī)。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qū)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xù)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guī)定查驗有關手續(xù),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guī)程。
7、發(fā)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xié)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yè),駕駛人員連續(xù)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huán)節(jié)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三、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fā)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從業(yè)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zhí)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fā)的從業(yè)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fā)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fā)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yè)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guī)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安全例會制度
1、安全領導組例會每月一次,駕駛員集中安全學習每月二次。
2、安全領導組會議由安全領導組組長負責召集,駕駛員安全學習由安全部負責召集。
3、安全領導組成員,駕駛員安全例會無特殊情況必須全員參加。
4、實行安全學習簽到制度。必須由本人簽到,有別人代簽每次罰款20元(罰代簽人),安全領導組成員和駕駛員無故缺席一次扣20元。
5、年終根據參加學習的情況給予獎勵,并用為年終評選安全先進個人的條件之一。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為旅客、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運輸服務。
2、 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fā)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產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 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xù)駕駛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yè)道德教育、業(yè)務知識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禁令,違反者一律解聘。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yǎng)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貨營運車輛均應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三、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善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二、好級維護,關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防滑鏈、防擴網、鐵鍬等。
四、車輛必生故障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五、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六、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庫、生活區(qū)亂停亂放。
八、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
1、嚴禁無駕照、無從業(yè)資格證人員駕車;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3、嚴禁酒后回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7、嚴禁車未停穩(wěn)時上下乘客;
8、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9、嚴禁車輛載客加油和發(fā)動機運轉中加油;
10、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1、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駛。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fā)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huán)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fā)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xié)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fā)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fā)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fā)生自然災害、突發(fā)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tǒng)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fā)性事件發(fā)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fā)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xù)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zhí)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guī)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tǒng)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xié)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轉載于:運輸企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車輛技術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fā)生,根據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車輛檔案管理篇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運輸企業(yè))
為了落實“企業(yè)負責、行業(yè)管理、國家監(jiān)察、群眾監(jiān)督”的安全管理體制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保障交通專業(yè)運輸企業(yè)的生產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提高社會和企業(yè)的效益,增強廣大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特制定駕駛員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一、駕駛員在行車中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自覺堅持中速行駛,禮貌行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駕駛員應在取得合法、有效的從業(yè)資格證后執(zhí)業(yè)。
三、在上崗前要認真檢查車輛各系統(tǒng)特別是制動與轉向系統(tǒng)技術是否良好,嚴禁車輛帶病運行。
四、裝貨后、車輛運行前要查看貨物的裝載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行車。車輛到站、卸貨時,要先查驗貨物完好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卸貨。
五、通過漫水路、橋時,應停車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低速通過,遇惡劣天氣條件時應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視情決定是否運營。
六、通過鐵路道口時,要提前減速,注意觀察道路信號,服從看守人員的指揮。通過無人看守的道口時,要停車了望,確認安全后再通過。
七、駕駛員開車時必須集中精力,不準閑談和打電話。嚴禁酒后開車、疲勞開車等違法、違章作業(yè)行為。駕駛員一次連續(xù)駕駛時間不超過4個小時。
八、駕駛員在高速公路行車還必須遵守《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規(guī)定,確保行車安全。
九、車輛嚴禁超限超載運輸。
十、嚴禁駕駛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車輛參加營運,嚴禁使用“報廢”、“營運期限到期”、無牌、無證車輛運輸。
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經理、主管人員和工作人員三級重點負責,全體職工人人參與負責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yè)全體人員必須按本責任制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一、總經理的安全職責
1、總經理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2、批準發(fā)布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確保貫徹實施。與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3、負責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年度計劃,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解決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4、建立健全的本公司安全組織小組,并明確專人負責。
7、組織安排對本公司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核,確保從業(yè)人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不上崗。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9、督促、檢查、指導主管人員、工作人員等負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
作。
10、服從交通主管部門及安全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有關調度和合理安排。
二、副總經理(安全生產主管人員)的安全職責
1、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直接領導本公司安全部門的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經理外出時全權負責協(xié)調處理本公司安全生產的日常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做好預警機制。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tài),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當安全與生產發(fā)生矛盾時,首先要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生產服從安全,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
4、組織對本公司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核,確保從業(yè)人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不上崗。
5、服從本公司領導、交通主管部門及安全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有關調度和合理安排。
三、工作人員的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
2、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服從上級領導,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的領導、有關調度和合理安排。
3、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技能,了解、掌握本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4、不違章作業(yè),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有權拒絕違章作業(yè)的指
令,同時,及時向領導報告。
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規(guī)定,在安全分管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的具體工作。
2、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3、做好安全生產的日常檢查,并在分管負責人的領導下做好全廠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匯報領導,督促和協(xié)助有關部門落實隱患整改措施。
4、做好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修訂完善工作,做好各種安全臺帳的記錄。
五、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在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企業(yè)的安全工作。
2、負責進行本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進行考核。
3、組織制定、修訂本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4、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tǒng)計、上報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檔案,主管輕傷以下事故處理,參與、協(xié)調重傷及其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商鑒定工作。
七、公司安全生產小組
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總經理兼主任,副總經理兼副主任,由安全、保衛(wèi)、辦公室、財務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篇三:道路運輸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負責人××,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組長:×××,成員:×××、×××、×××。組長×××主抓安全運輸操作,落實安全運輸活動。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李瑤琴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huán)節(jié)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檢查制度的執(zhí)行對于發(fā)現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隱患,加強預防措施,落實單位的安全制度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發(fā)生率。結合本企業(yè)實際,制訂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1、安全檢查必須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明確檢查內容和方法,促進各項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實。對安全生產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全面檢查。
2、定期與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做好記錄和存檔,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整改;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要有檢查人員和存在安全隱患的部門負責人簽字,要提出整改意見,能現場整改的現場整改,現場不能整改的,指定專人負責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對重大隱患要下發(fā)《隱患通知書》限期停業(yè)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對檢查情況要認真進行分析總結,及時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3、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4、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fā)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5、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6、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7、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8、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9、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從業(yè)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fā)生,須做到:
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嚴格遵守公司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
2、根據公司安排,駕駛員必須準點達到公司,到公司后先去調度報到,晚點一小時之內罰款50元,超過一小時者罰款100元(現場交納)
3、駕駛員出車必須服從調度,對不服從者處以100元罰款。
4、駕駛員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如因手機不通或本人不接聽而影響公司正常出車者,月底扣除安全獎,嚴重者扣發(fā)工資及追加處罰。
5、車輛回公司后,必須如實向例檢報告車輛情況,記清里程數,如發(fā)現不報告或報告不實者,當班駕駛員每人罰款100元(現場交納)
6、如發(fā)現路橋票有徇私舞弊者和倒賣燃油、貨物、車輛配件者,扣發(fā)當月工資,嚴重者予以辭退,并追究全部責任。
7、駕駛員在行車中發(fā)生交通事故,不報告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及公司處理的,其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事態(tài)發(fā)展,牽扯到公司派人處理者,其事故賠償視情況予以追究。
8、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fā)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9、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10、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yè)適應性檢查。
11、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guī)定。
1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13、對改變工種或離崗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職工必須重新進行班組崗位安全教育,對脫崗六個月以上的必須重新進行班組、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安全例會制度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做好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
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全面推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法人代表主持),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公司設有安委會,安委會成員:組長:×××,組員:×××、×××、×××。
(一)每星期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二)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2、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布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3、分析研究近期發(fā)生事故的特點和規(guī)律,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
5、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fā)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
敬業(yè)精神,為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運輸服務。
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fā)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xù)駕駛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yè)道德教育、業(yè)務知識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第5篇 工貿公司危險運輸規(guī)章制度
工貿公司危險運輸規(guī)章制度
為加強危險貨物運輸管理,保證運輸安全,規(guī)范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行為,本車隊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車輛設配保養(yǎng)維修、安全質量教育、勞動保護、事故處理等規(guī)章制度。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規(guī)。車輛運行應控制車速保持與前車的距離,嚴禁違章超車,確保行車安全。要求車主必須投保第三者責任保險和運輸責任有關保險。對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車輛維修、清洗等作業(yè)人員及業(yè)務額管理人員,須經地市以上道路運輸管理及機關培訓,掌握危險貨物運輸的有關 ,考核合格者,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的,方可上崗作業(yè)。
1、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年檢必須到指定的監(jiān)測站進行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車況必須到一級技術等級;
2、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必須到有維修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許可證的維修企業(yè)進行維修、保養(yǎng);(即二類維修廠)
3、運輸危險化學物時,承托雙方必須簽運輸合同,明確承托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必須對所托危險貨物無力保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
5、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必須具有交通部規(guī)定的統(tǒng)一格式的路單危險標志和易燃易爆標志;
6、凡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主駕駛人,押運員、裝卸工、修理工等與運輸危險貨物有關人員,均要參加上崗前有關業(yè)務的培訓;
7、發(fā)生危險貨物事故時,駕乘人員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并及時向事發(fā)當地道路機關、車輛管理所、保險公司和本公司進行報案;
所有的車主和駕駛人員都必須遵照交通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作業(yè)規(guī)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執(zhí)行。
第6篇 運輸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
運輸公司規(guī)章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huán)節(jié)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工作規(guī)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guī)則和交通運輸法規(guī)。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qū)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xù)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guī)定查驗有關手續(xù),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guī)程。
7、發(fā)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xié)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yè),駕駛人員連續(xù)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fā)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fā)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fā)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yè)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guī)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fā)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huán)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fā)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xié)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fā)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第7篇 消防、運輸、儲存、防災等其他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員工人身、公共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確保做好保障道路危險品的運輸安全,特制定本消防管理規(guī)章制度。
1、工作必須貫徹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有專人負責,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到層層落實到每一個員工。
2、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配置符合規(guī)定的滅火消防器材。
3、駕駛員及押運員從事危險貨物運輸必須參加消防安全學習培訓后,持證方能上崗從業(yè)。
4、所有的危險貨物運輸的車輛必須持有公安消防機關核發(fā)的準運證才能參加營運運輸,車輛裝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應按指定路線和規(guī)定的時間行駛。
5、危險貨物運輸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車上人員嚴禁吸煙,車輛不得接近明火,高溫場所。
6、發(fā)現險情時,首先應利用車載的消防器材進行早期施救,防止險情的蔓延,并迅速向消防部門報警。
7、在遇到險情不能控制的緊急情況下,駕駛員必須采取果斷的有效的措施,應迅速將車輛駛離機關、學校、廠礦、橋梁、隧道、倉庫和人口稠密地區(qū),以防止事態(tài)的擴展,造成更大的損失。
8、駕駛員應不斷提高消防安全防火意識,在思想高度引起重視,做到警鐘長鳴。
9、為了保障承運危險品貨物運輸的行車安全,做到萬無一失,我公司規(guī)定承運人員必須對承運的危險貨物有高度的責任感,嚴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規(guī),嚴肅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途中發(fā)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并隨即把情況報告領導,不得隱瞞,確保貨物及車輛的安全。
10、分類分倉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堆垛必須牢固可靠,堆垛之間的主要通道應當留有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儲存。
11、倉庫的設計要符合防火防爆的有關技術規(guī)范,并經當地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核。
12、化學危險品倉庫應設置安全可靠的避雷裝置,并做定期檢查。
13、嚴格操作規(guī)程。進入倉庫區(qū)內搬運時,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有關規(guī)章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
14、遇水、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濕和低洼積水的地點存放。
15、受陽光照曬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物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透風地點存放,夏季要設置冷卻水管或用噴水、放水、通風等措施降低庫內溫度。
16、化學性質相抵觸和防護、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內存放,因為性質相抵的化學危險物品混存一起容易引起化學反應,發(fā)熱、燃燒或爆炸。
17、化學危險物品著火后,要視其性質采取不同的撲救措施,儲存中要把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分開存放,萬一失火便于撲救。
18、化學危險物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入庫后應定期檢查,對包裝破損、容器泄漏、儲存過期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19、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對進入倉庫內的機動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20、應根據儲存化學危險物品的性質,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并要求崗位職工能懂會用。
第8篇 運輸規(guī)章制度
一、在崗職工未經同意,不準私自出車,不許拉私活,不許酒后駕車,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司機本人負全責。
二、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映。
三、嚴格執(zhí)行車輛維護修理制度,落實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三檢”制度。愛護車輛及隨車工具。確保車輛貼特別是安全系統(tǒng)的完好有效性。樹立良好的駕車作風。嚴禁駕駛“帶病車”上路。
四、作好運輸前的準備工作:
1、運輸人員作好運輸前的車輛檢查,有安全隱患運輸工具不能使用。
2、在運輸道路上要先檢查道路是否安全,對路滑地段要采取措施修補墊沙,要認真檢查有效路面,預防塌方。
五、要嚴格遵守交能規(guī)則,做到轉彎鳴號靠右行,運輸車輛嚴禁帶人,非作業(yè)人員嚴禁動用運輸車輛。
六、要作好運輸行駛前礦面檢查,車上的礦石是否稱穩(wěn)定,預防掉石傷人
第9篇 運輸區(qū)工人安全防護規(guī)章制度
運輸段、二段運輸段:
一、井下清掃工:在清掃過程中堅絕不允許單人作業(yè),做好互保自保工作。
1、清理3噸礦車車底時,清理位置定在西巷9號點處,清車時間為每周一、三、五的二班8點30分至9點30分,其余時間不允許進行此項作業(yè)。在清理前,清掃工聯系機電段負責人派指定人員將西巷架線斷電1小時(區(qū)調度配合聯系)。清理結束后,清掃工匯報區(qū)調度,由區(qū)調度聯系機電段人員將西巷架線電恢復。機電段要保證架線分區(qū)開關安全可靠。
2、清掃工在清理大巷巷道、水溝及600t倉附近時,要時刻注意井下電機車,看到電機車的人員要給出信號,讓所有參加清理的人員都注意。待車通過后再進行清理工作。
二、井下把鉤工:
1、所有把鉤工都要等車停穩(wěn)后并使用專用摘掛工具進行工作,絕不允許徒手進行摘掛車,每次掛車前都要對礦車及勾頭30米內鋼絲繩進行檢查,將保險環(huán)扣緊并保證連接裝置安全可靠后再發(fā)車。跟絞車司機使用規(guī)定聯系信號,不亂打點。遵守崗位責任制度,堅守崗位,杜絕人員乘坐小礦車。堅決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規(guī)定。
2、人車把鉤工:斜井人車必須保證兩人作業(yè),頭、尾車各一名把鉤工。每次接班后,要對人車進行靜止松繩落閘試驗;對鋼絲繩勾頭雞心環(huán)、勾頭30米內鋼絲繩及人車的連接裝置、防墜器、制動裝置進行檢查,檢查一切正常后,空車運行一趟,并做好記錄。正常運人時,要注意人員所攜帶的工具是否有超長的、超大的。有的話,乘車人必須將物品放在蹬鉤房保管,人員先乘車離開,到指定地點等候,待人車甩車后,用礦車將物品運到等候位置。人員乘坐時,不允許乘車人員把身體的各部位探出車外,人員坐好后,提示乘車人員將掛鏈掛上。一名把鉤工鳴哨提示,另一名把鉤工用手持機給出發(fā)車信號,保證聯系信號信息準確。每運行一趟都要對人車進行檢查,保證人車安全可靠。工作中做好自保工作。
三、人車維修工(斜井人車、平巷人車):每天入井,并到達平巷人車和斜井人車所在地點,對人車進行全面檢查,保證連接裝置安全可靠,螺絲緊固,制動裝置靈敏可靠,車體完好,符合完好標準規(guī)定。檢查過程中,注意現場環(huán)境,在確定檢查地點安全的條件下,再進行檢查工作。
四、地輪工:地輪工在檢查線路時,關閉上車場保險門、阻車器后方可進行現場,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guī)定。定期巡回檢查,保證天輪、地輪、幫道輪、軌道絕緣、橋板等處于完好狀態(tài),要注意嚴禁使鋼絲繩磨軌道及軌枕。更換下來的地輪必須采用繩索固定,在巷道一側保證礦車安全運行。工作時注意周圍環(huán)境安全情況,做好自主保安。
五、小絞車司機:-500西巷石門軌上絞車道jd-40絞車,二班絞車司機在交接班時間杜絕拉車(8點-9點),防止交接班人員蹬、乘礦車,堅決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規(guī)定。在下班后,勾頭鎖在軌道上,并將絞車滾筒鎖住,防止其他人員擅自開動絞車,若急需使用絞車時,必須匯報運輸區(qū)調度,并經過同意后,方可派指定人員前去開絞車,并保證開絞車人員經過培訓,并有絞車司機證。
六、機車司機:
1、掘進電機車司機單崗作業(yè)時,-200大巷至前山車場路段及-200至三采區(qū)車場路段,倒車時,由運輸段井下值班負責人配合倒車,大巷行人較多,注意電機車運行要鳴笛,前有照明、后有信號。進入到車場時,由車場處把鉤工配合倒車,保證拉運安全。
2、井下蓄電池機車司機,-200及-500大巷使用蓄電池機車,保證在充足電的情況下使用,駕駛機車的要有司機證。雙駕駛樓的,要注意每次都必須在前面的駕駛樓駕駛,以便能看清前方線路,不允許頂車行駛。
3、所有機車司機保證在彎道行駛時遵守崗位責任制度,要鳴笛,減速慢行。下車時,取下控制手把,不得關閉車燈。時刻注意行人安全,自身安全。一旦發(fā)生車掉道的情況,決不自己處理掉道,要匯報調度,并設置警戒標志。找人幫忙處理,處理掉到道時,口號一致,行車時,人員避讓,要做好互保自保工作。
七、運輸工:運輸區(qū)運輸工都要在遵守崗位責任制的同時,要做到自主保安工作。
1、人力裝卸時:首先要將礦車用木楔穩(wěn)住,裝、卸料時,工作人員要互叫互應,行動一致,將物料捆綁、拆卸時注意正確使用工具,不傷害到任何人。
2、人力推車時:應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按巷道坡度規(guī)定推車,推車時要注意平穩(wěn)推車,勻速前進,同方向推車時,兩車要按規(guī)程規(guī)定距離推車,推車時,不允許在礦車前拉車或道心推車,不允許蹬車、搭車和放飛車。推車時,時刻注意前方道路有無障礙物,需要停車時,前車向后車發(fā)出停車信號,處理完后,按規(guī)定推車。將車停到推車位置時,不允許壓道岔。當礦車掉道時,一人指揮,多人配合,先抬一頭復位,后抬另一頭復位,使用機車處理掉道時,要四角墊好后,再拉車。絕不允許生拉硬拽。
皮帶段、強力皮帶段:
一、皮帶司機:主提升司機雙崗作業(yè),操作中要精力集中,堅持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強力皮帶司機單崗作業(yè),工作中保證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皮帶運轉時,注意各部聲響,隨時觀察儀表、軸承和電機溫度的變化及潤滑系統(tǒng)等是否正常,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緊急停車,要及時匯報調度。工作中,信號不明,不準開車,中途不明情況時停車,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通知調度,運行中皮帶司機不準離開操作臺。認真填寫記錄。強力皮帶司機看好皮帶頭處衛(wèi)生情況,必須是在停車時才可以清理皮帶頭處衛(wèi)生。皮帶運轉時絕不允許清理貨物。司機保證持有安全上崗證。
二、皮帶道清掃工:
1、皮帶段清掃工:工作時,絕不允許單崗作業(yè),一、二段主機皮帶道,每條皮帶道至少要有兩名清掃工同時工作,每人清掃一側,清理貨物時,要注意皮帶道貨物,大塊貨物要擺放牢固,防止沿皮帶道滾下,嚴禁在皮帶運行時向皮帶上裝貨物。裝貨時,時間定為每周六、周日四點班的18點半至20點,每次向皮帶上裝貨時,都要聯系好主機司機及給煤機司機在皮帶上放少量貨,每到裝貨地點時,聯系打點停皮帶,將貨物裝到皮帶上,若有大塊的貨物,用大錘砸碎后再裝到皮帶上。在裝貨期間,一、二段皮帶道各個平臺(-200、-270、-360、-500)派專人把守,嚴緊人員乘坐皮帶。若皮帶運轉時,擦皮帶架子,注意運轉的拖繩輪,輪旁邊的可以不擦。擦架子時不許戴線手套,使用的抹布要沒有線頭的。做好自保工作。
2、強力皮帶段清掃工:工作時,絕不允許單崗作業(yè),一、二段主機皮帶道,每條皮帶道至少要有兩名清掃工同時工作,利用好每天的二班檢修時間,盡量在皮帶不運轉的時候清理皮帶道貨物,將清理的貨物可以直接裝到皮帶上。清理時注意皮帶道懸掛的電纜等地點較窄的地點,做好自主保安工作。
三、平臺工:皮帶上側平臺必須全天設有一名平臺工,下平臺處由當班給煤機司機在交接班時間負責看守下平臺。一、二段主機平臺工在工作中,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堅守崗位,看好平臺處的上、下皮帶人員,如有畏懼心理人的人員,就必須打點聯系主機司機將皮帶停車,待其坐穩(wěn)后聯系開車??春闷脚_處人員攜帶物品,嚴禁升、入井人員攜帶超長、超寬、超高的及對其他人員存在安全隱患的物品。拉運貨物時,站在距離皮帶稍遠一點的地點,不允許站在靠近皮帶一側。
四、電工:所有電工在處理高、低壓柜、開關、設備、及皮帶道、硐室照明接線時,都要牢牢記住,必須在停電的狀態(tài)下工作,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驗電、放電工序,并懸掛停電警示牌,需要爬高時,注意站在安全支護好的平臺或架子上工作。在檢修電控系統(tǒng)設備時,保證兩名以上的電工一起工作,絕不允許單人作業(yè)。在工作中,做好自?;ケ9ぷ鳌?/p>
五、鉗工:鉗工工作時絕不允許單人作業(yè),皮帶道換輪、輥及軸承注油時必須聯系好皮帶司機,未經施工人員允許絕不能開動皮帶。換輪及輥時,要使用小筐等工具裝輪及輥,嚴禁抱著,防止失誤抱不住滾下傷人。井下使用風、電焊時要有安全措施,并保證兌規(guī)作業(yè),施工場地滅火器具齊全,氧氣、乙炔瓶擺放穩(wěn)固,電焊機由專業(yè)電氣接線,保證電焊機接線安全可靠,待準備工作做好后才能工作。鉗工使用的使用的錘、鎬等工具使用時要注意安全,遵守鉗工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施工人員干活時,要互相配合好,做好互保自保工作。
六、大繩工:大繩工在檢查各個絞車道鋼絲繩時均是單人作業(yè),每次檢查時,都要保證有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才能前去檢查,若感到身體有所不適時,匯報段長,找其他大繩工代替前去檢查。當大繩工到達絞車道時,都要先到絞車司機處簽到,跟絞車司機聯系好后再進入到檢查地點,每次檢查完畢后都要到絞車房處做好記錄再離開。
七、給煤機司機:給煤機司機工作時均是單崗作業(yè),工作時要保證頭腦清醒,堅守崗位,放貨前必須通過電話和主機司機聯系確認后,再用打點機聯系,放貨時跟主機司機聯系緊密,當放貨完畢后,用準備好的裝好貨的編織袋放到皮帶上斷貨處擋貨,防止煤塊滾下。工作時做好自保工作。
八、小絞車司機:一段下平臺處jd-25絞車、二段清倉絞車,兩處絞車須使用時,必須由有小絞車司機證的人員使用,使用前,檢查絞車的制動裝置及鋼絲繩是否安全可靠。使用時由專人負責聯絡信號,做到信號準確無誤。在使用過程中,保證絞車道路面無雜物,防止礦車掉道,并遵守“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規(guī)定。使用完絞車要將勾頭鎖到軌道上或將絞車滾筒鎖住。
九、放炮工:運輸區(qū)需要崩倉時,必須由專業(yè)的、持有放炮證的、經過培訓的放炮員進行此項工作,現場必須有一名副科級以上人員在現場指揮,崩倉前要制定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且嚴格兌規(guī)作業(yè)。崩倉前必須由瓦檢員進行檢測后,瓦斯?jié)舛仍谝?guī)定界限以下方可作業(yè),在崩倉時堅決實行三人連鎖放炮機制。崩倉時,設好警戒線,工作人員要做好互保自保工作。
機電段:
一、電工:電氣檢查各個供電線路時,必須保證有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同時工作,檢查時保證供電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嚴禁甩掉過流、漏電、接地、短路等各種保護裝置。在需要停電時,簽好停電作業(yè)票后,嚴格執(zhí)行停電、檢查瓦斯、驗電、放電制度,并懸掛停電警示牌;嚴格執(zhí)行“誰停電,誰送電”制度。當井下架線須調整時,必須派專業(yè)電氣將須調整路段架線電斷掉,并保證斷電開關有效可靠。做好自主保安和聯?;ケ!?/p>
二、機車維修工:維修機車時,要有兩名以上工作人員一同作業(yè),將需要維修的機車停在指定的維修地點,并在路口設好警戒標志,防止其他車輛進入維修場地,維修人員要熟悉機車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機車完好、檢修標準》、《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的相關規(guī)定,掌握機車的修理工藝和有關設備、儀表、工具的正確使用。按規(guī)定進行機車的修工作,并做好記錄。保證燈、鈴、閘、撒砂及連接裝置完好,嚴格按照機車修理工操作規(guī)程排除隱患。工作時,工作人員注意現場環(huán)境,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地面段:
一、翻矸工:工作時保證兩名以上工作人員一同工作,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按時給滾籠注油,隨時檢查滾籠各部裝置,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將飽車拉到滾籠中時,使用好小絞車、阻車器。拉車人員拉車前注意礦車周圍是否有人員,保證安全時,一人開動小絞車將車拉入滾籠中,一人搬動阻車器,工作過程中配合好。翻矸石時,人員避讓,防止矸石崩出傷人??哲囃瞥鰰r,做到連接好空車,不用其它物體代替插銷。工作中做好自?;ケ9ぷ?。
二、矸石山絞車司機:絞車司機工作時是單崗作業(yè),若身體有所不適,及時匯報段長。絞車運行時精力要集中,發(fā)現異?;蛐盘柌磺逡⒓赐\?查明原因進行處理。按信號拉放車。開車前,要認真檢查絞車固定裝置、提升裝置、信號裝置等設施必須完好可靠。矸石山絞車道如有人工作時,絕不允許開動絞車。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規(guī)定。
軌道段:
軌道工:軌道工工作時,不管是軌道巡檢還是軌道施工時都必須保證有兩名以上工作人員一同工作,平巷施工時,必須在距離施工地點20米以外設置警戒標志,斜巷施工時,必須跟絞車司機聯系好,未經施工人員允許,不得開動絞車,并將施工上方片盤保險門及阻車器關閉設置警戒標志。施工時,需要搬動軌道及軌枕時,搬動人員要指定一人負責喊口號,其他人精力集中服從口號指揮。工作中需要生風時,必須有風焊措施,并且保證兌規(guī)作業(yè)。工作中做好自?;ケ9ぷ鳌?/p>
碳修段:
碳修工:在維修碳車、平板車、花籃車等工作中,正確使用吊車、推卸器等設備,起吊過程中,保證起吊物件捆綁牢固,起吊梁下嚴禁站人、穿行。人員使用推卸器時,抬放車輪及推卸軸承過程中要注意擺放位置正確,工作中做到不急不躁。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做好維修工作。工作中人員配合好做好自保互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