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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分公司責任制度是企業(yè)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經營責任:分公司需對自身的經營業(yè)績負責,包括利潤目標、市場拓展、客戶服務等。
2. 法律責任:遵守所在地的法律法規(guī),避免違法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 內部管理責任:確保內部運營的高效和合規(guī),包括人力資源、財務管理、質量控制等。
4. 社會責任:履行企業(yè)社會責任,如環(huán)保、公益、社區(qū)關系維護等。
內容是什么
這些責任制度的具體內容涉及多個層面:
- 經營責任:設定年度業(yè)務目標,制定實施策略,并定期匯報進度與成果。 - 法律責任:設立法律合規(guī)部門,進行法規(guī)培訓,確保員工知法守法。 - 內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如員工績效考核、財務審計、質量管理體系等。 - 社會責任:參與環(huán)保項目,開展公益活動,建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
重點
制度的重點在于:
- 責任清晰:明確各層級、各部門的責任劃分,防止職責模糊導致的管理混亂。 - 執(zhí)行力:制度的落地執(zhí)行,需要配套的監(jiān)督機制和獎懲措施,以確保責任落實。 - 反饋與調整:定期評估制度效果,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整和完善。
存在的問題
盡管分公司責任制度設計完善,但實踐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包括:
- 制度執(zhí)行不力:員工對制度的理解和執(zhí)行力差異可能導致執(zhí)行效果打折。 - 制度滯后:市場環(huán)境和法規(guī)變化可能使現(xiàn)有制度失去時效性。 - 溝通不暢:信息傳遞不及時或不準確,可能影響責任的履行。 - 責任推諉:在復雜問題面前,可能出現(xiàn)責任歸屬不清,導致處理延誤。
解決這些問題需要管理層持續(xù)關注,通過強化培訓、優(yōu)化溝通渠道和及時修訂制度來改進。
分公司責任制度范文
第1篇 分公司設備維修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
(2) 在主管領導下負責轄內設備維修工作。
(3) 參加制訂、修訂、完善本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4) 負責追蹤檢查出設備隱患,并記錄在帳。
(5) 負責發(fā)現(xiàn)并消除設備故障,安排隱患故障整改處理具體日期,對隱患故障進行整改處理。
(6) 對因未檢查出的設備安全隱患造成的事故負責。
(7) 接受作業(yè)安全教育。
(8) 認識施工過程中所有可能出現(xiàn)的風險,并要求下屬班組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9) 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及消防滅火器材。
(10) 在作業(yè)過程中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11) 有責任、有義務第一時間消滅身邊的安全隱患和事故苗頭,有責任、有義務無條件參加公司安排的搶險任務。
(12) 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及制止違章作業(yè),有權拒絕參加嚴重威脅個人人身安全的危險作業(yè)。
(13) 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第2篇 分公司經理崗位責任制度
(一) 認真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集團公司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對本分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二) 負責組織編制本分公司的安全措施計劃,定期召開安全會議。
(三) 發(fā)生一般輕商事故,按照“四部放過”的原則組織調查處理,追查有關責任者并研究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上報集團公司。
(四) 對本單位發(fā)生的重傷、死亡和重大未遂事故,應立即上報。并負責保護好現(xiàn)場。參加調查,研究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五) 必須保證安全措施開支計劃的落實,不斷更新完善安全生產措施。
(六) 保證安全機構的落實,責任落實到人。
第3篇 工程分公司會計崗位責任制度
建筑分公司會計崗位責任制度
一、按照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xù)完備、數(shù)字準確、賬目清楚。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各單位財務狀況;挖掘增收節(jié)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作。
第4篇 崗位責任制度:分公司經理
(一) 認真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集團公司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對本分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二) 負責組織編制本分公司的安全措施計劃,定期召開安全會議。
(三) 發(fā)生一般輕商事故,按照“四部放過”的原則組織調查處理,追查有關責任者并研究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上報集團公司。
(四) 對本單位發(fā)生的重傷、死亡和重大未遂事故,應立即上報。并負責保護好現(xiàn)場。參加調查,研究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五) 必須保證安全措施開支計劃的落實,不斷更新完善安全生產措施。
(六) 保證安全機構的落實,責任落實到人。
第5篇 分公司安全員安全責任制度
1.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和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
2. 積極協(xié)助經理、書記上繳安全管理基金。
3.審查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施工方案是否齊全、可靠,技術交底是否詳盡、全面、有針對性,且具體操作的工人是否都已簽字。
4. 協(xié)助經理、書記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獎罰辦法并嚴格執(zhí)行。
5. 審查和驗收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6. 監(jiān)督本單位所購置的安全防護用品須經公司安全部門同意批準。
7. 對公司安全部門密切配合,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將公司提出的問題認真整改。
8.每個工程開工前要將該工程的安全達標計劃報公司工程部;年初要將本單位的安全達標計劃報公司工程部,其中“安全文明優(yōu)秀工地”(紅牌工地)要達到33%以上。
9.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每月25日以前將反映本單位各工程安全隱患及排列順序的《分公司安全檢查情況月報表》上報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集中整理并在全公司內公布。
10.嚴格遵守特殊工種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領導組織職工(含外包工隊)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每年對職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聽講座、看錄像等)要符合第9.3條的規(guī)定。
11.監(jiān)督項目上的專職安全員配備數(shù)額要符合第2.6.款的要求。
12.協(xié)助分公司經理同每個新開工項目的項目經理簽訂安全責任狀。
13. 參加因公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6篇 分公司總工安全責任制度
1.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和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
2.主持制定年、季、月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jié)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執(zhí)行,對執(zhí)行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3.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專業(yè)工程項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臨時設施、特殊施工設施的施工方案,要嚴格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的可行性,并負責組織實施,對確定后的方案(特別是方案中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如有工程變更,應及時修訂上報審批,主持重點和單位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直接對主管或直接參加施工的人員進行),履行簽認手續(xù);并主持審查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施工方案是否齊全、可靠,技術交底是否詳盡、全面、有針對性,且具體操作的工人是否都已簽字。
4.領導安全技術攻關,認真吸取合理化建議。對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使用,建立申報、審批手續(xù),并制定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藝要求,并負責其實施。
5.組織并主持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的審查和驗收,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從技術上制定措施,及時排除隱患。
7. 對公司安全部門密切配合,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將公司提出的問題認真整改。
8.每個工程開工前要將該工程的安全達標計劃報公司工程部;年初要將本單位的安全達標計劃報公司工程部,其中“安全文明優(yōu)秀工地”(紅牌工地)要達到33%以上。
9.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每月25日以前將反映本單位各工程安全隱患及排列順序的《分公司安全檢查情況月報表》上報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集中整理并在全公司內公布。
10.嚴格遵守特殊工種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領導組織職工(含外包工隊)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每年對職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聽講座、看錄像等)要符合第9.3條的規(guī)定。
11.項目上的專職安全員配備數(shù)額要符合第2.6.款的要求。
12.協(xié)助分公司經理同每個新開工項目的項目經理簽訂安全責任狀;
13.監(jiān)督本單位所購置的安全防護用品須經公司安全部門同意批準;
14.支持本單位安全員的工作。
15.所選用的聯(lián)營隊伍必須安全素質高,未經公司安全部門同意的聯(lián)營隊伍不得選用,且必須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安全生產合同》見附表。
16.積極協(xié)助經理、書記上繳安全管理基金。
17.組織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獎罰辦法并嚴格執(zhí)行。
18. 參加因公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7篇 分公司設備專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 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在用燃氣設備、生產設備設施、供應備品、備件、采購的設備材料質量負責,對因動力設備、設施,供應備品、備件、工程(基建)設施質量不合格、防護設施不完善造成的人身傷亡、重大設備事故負直接責任。
(2) 定期組織對鍋爐壓力容器、機械、電氣、基建設施、設備及的安全大檢查,及時治理事故隱患。
(3) 編制、制定、修訂和審批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設備操作安全技術規(guī)程并組織實施。
(4) 負責落實工程項目設計、施工、驗收中的安全措施,貫徹執(zhí)行“三同時”規(guī)定,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五同時”審查,并落實整改措施。因設計、施工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負責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 負責公司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中機動設備、設施、土建工程部分設施及隱患整改項目的整改方案制定、實施和效果驗收。
(6) 協(xié)助對因機動設備、設施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 新設備開箱驗收、安裝施工作業(yè)、施工驗收、設備調試和移交工作,包括設備操作規(guī)程訂制。日常生產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技術支持與協(xié)調,所需備件的協(xié)調采購或訂造等。
(8) 設備更新改造計劃的訂制及組織實施,設備的閑置、調拔與報廢工作。
(9) 設備年度修理計劃制訂與組織實施,修理前技術準備和竣工組織驗收。
(10) 組織或參與設備前期管理,組織檢查設備的使用和維護情況。
(11) 組織生產備件的制造與采購,并開展維修費用的核算與分析。
(12) 建立設備總臺帳、建立設備檔案(資料、卡、維修記錄與分析等)。
(13) 計量管理(建立總臺帳、檢查督促每季定檢情況)。
(14)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工作(檢查、提出整改措施、培訓)。
(15) 協(xié)助倉庫管理(送檢、貨運、設備或備件采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