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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安全檢查工作制度(11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04 查看人數(shù):25

車輛安全檢查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含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總則:闡明制度的目的、適用范圍及基本要求。

2. 職責分工:明確各部門和個人的工作職責,確保任務的順利執(zhí)行。

3. 工作流程:詳細描述工作流程,包括日常工作步驟和特殊情況處理。

4. 安全規(guī)定:設定安全標準和檢查程序,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5. 培訓與教育:規(guī)定員工培訓的內容、方式和頻率,提升安全意識。

6. 監(jiān)督與考核:設立監(jiān)督機制,定期進行考核,確保制度的執(zhí)行。

7. 法規(guī)遵從:確保所有活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

8. 修訂與更新:建立制度修訂機制,以適應變化的環(huán)境和需求。

注意事項

制定工作制度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實用性:制度必須能夠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問題,不能脫離實際。

2. 可操作性:每項規(guī)定都應明確、具體,方便員工執(zhí)行。

3. 公開透明:制度應公開,讓所有員工都能了解和遵守。

4. 反饋機制:設立反饋渠道,收集員工對制度的意見和建議。

5. 定期評估:定期評估制度的有效性,適時進行調整。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標題、正文和簽署三部分。標題要簡潔明了,體現(xiàn)制度的主題;正文按照上述內容結構編排,條理清晰;簽署部分應有制定日期、負責人簽名,以及可能的修訂記錄。

通過以上介紹,我們可以看到,制定車輛安全檢查工作制度是一項嚴謹?shù)娜蝿?,它要求我們兼顧實際需求、法規(guī)遵從和員工權益。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構建出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確保車輛運營的安全,同時也保障了員工的權益。在實踐中,我們需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制度,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內外部條件。

車輛安全檢查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車輛安全檢查工作制度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司機每天務必做好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確保行車安全。

(一)出車前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軸箱內的機油量,必要時應添加。

(2)喇叭、燈光、亂水器、后視鏡、牌照等是否齊全有效。(3)各緊固螺栓、螺母(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是否有松脫現(xiàn)象。

(4)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guī)定。

(5)發(fā)動機起動后,聽察有無異響,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關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氣。

(6)起步后,試驗制動效能及轉向機構是否有效靈活。

(二)車輛行駛中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2)檢視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3)注意發(fā)動機及傳動系統(tǒng)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4)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敲有無過熱現(xiàn)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情況;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xiàn)象。

(三)車輛返回后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清潔全車內、外部及底盤。

(2)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料。

(3)發(fā)動機熄火后,察看電流表、有無漏電現(xiàn)象(指針指向“一”號)。

(4)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斷裂,彈簧吊身,騎馬螺檢栓是否松脫。

(5)檢查輪胎與鋼圈。

(6)檢查制動系油、氣管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檢查制動液貯油室油面,氣制動的貯氣筒應放凈積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種情況則不能出車:

(1)油電水系統(tǒng)有故障不出車;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3)安全設備不齊不出車;

(4)司機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

第2篇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yè)車輛安全設施定期檢查維護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車輛安全技術性能,確保車輛應急設施、器材齊全有效,保障生產安全有序,根據(jù)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定要求,結合公司車輛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滅火器

(一)配置

1、公司所有營運車輛最少配置2個2公斤(含2公斤)以上的滅火器。

2、滅火器應放置在干燥、遠離油污、方便取用的部位,并應固定放置,其中至少有一個滅火器放置在靠近駕駛員座位的部位。滅火器不可被遮擋、拴系或上鎖。

(二)檢查維護

1、確保車載滅火器在有效期和有效壓力內。

2、滅火器丟失、損壞、失效的及時予以更換,更換合格后方可恢復運營。

3、公司檢車組負責滅火器的日常檢查和維護。

4、檢車組必須做好車輛滅火器登記工作,建立車輛滅火器管理檔案,注明配置、更換日期和有效期。

二、安全錘

(一)配置

1、公司所有營運車輛安全錘按照前后車廂左右各1把,每輛車共計4把的標準配置。

2、安全錘安裝位置為車廂內前后輪過橋相對應的窗框直柱上端,安裝高度在180-200mm范圍內。

3、補配的安全錘必須確保底座固定螺釘在兩只及以上,保證牢固不松動,防盜鋼絲繩纏繞整齊、無拖掛。

(二)檢查維護

檢車組負責安全錘的日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及時補齊。并登記備案。

三、緊急開門閥

(一)配置

1、凡采用“氣-電”形式控制上下客門啟閉的車輛,必須配置有上客門緊急開門閥、下客門緊急開門閥和駕駛室單控上下客門的緊急開門閥。對新購車輛,應要求配置上客門外控上客門自動啟閉的緊急開門閥。

2、上客門緊急開門閥應安裝在上客門門泵或車內上客門附近的顯眼位置處,下客門緊急開門閥應安裝在下客門門泵或車內下客門附近的顯眼位置處,緊急開門閥的安裝位置要便于乘客在緊急情況下能安全使用。駕駛室單控上下客門的緊急開門閥應在司機正常工作狀態(tài)下能安全使用的左側位置。

3、安裝要求:對于駕駛室未配置上、下客門緊急開門閥的車輛應采用抽拉式開關進行補配,且安裝于駕駛室左側便于司機取用的儀表臺附近。對于原安裝有駕駛室單控上客門緊急開門閥的車輛應在車輛整修、罩漆、二級維護作業(yè)中進行上、下客門緊急開門閥改裝。

(二)檢查維護

公司檢車組負責對車輛的緊急開門閥進行檢查、修理和日常維護管理

四、安全頂窗(應急逃生通道)

(一)配置

1、公司所有營運車輛必須在車廂棚頂處設有推翻式安全頂窗(應急逃生窗)。

2、安全頂窗的尺寸面積不應小于40_60cm,且安全頂窗應易于從車內向車外開啟或移開順暢,開啟后還應保證從車內外進出的暢通,其中空調車的頂窗還應帶有換氣扇,并有顯著的逃生窗提醒標識。

3、安全頂窗在安裝時應鎖止牢靠、開啟輕便,且密封性能良好,不發(fā)生雨水滲漏現(xiàn)象。

(二)檢查維護

檢車組負責對運營車輛的安全頂窗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管理;負責對運營車輛安全頂窗齊全完好情況的檢查,并對損壞的安全頂窗及時進行報修。

五、安全設施、器材安全告知規(guī)定

發(fā)車前乘務員必須播放安全告知,讓旅客詳細了解安全設施器材的擺放位置和使用方法,車廂內應在明顯位置張貼禁止吸煙的標志,上、下客門及駕駛室安裝有緊急開門閥的位置必須粘貼有顯著的緊急開門閥標志,且標志的粘貼應不妨礙或覆蓋原有車輛的服務標志。

六、安全警示牌

(一)、配置規(guī)定

公司所有營運車輛必須按要求每車配置一塊安全警示牌。

(二)檢查維護

安全警示牌的齊全有效列入車輛必檢作業(yè)項目,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安全警示牌損壞的,駕駛員必須及時進行更換。

七、 冬季五帶(鍬、鎬、三角木、防滑鏈條、防滑料)

(一)配置

公司所有營運車輛至少配備一把鐵鍬和一把鎬頭,兩個三角木(長500mm,變長200mm,開角45°),防滑鏈條符合輪胎尺寸,50公斤防滑料。

(二) 檢查維護

檢車組負責“冬季五帶”的檢查,駕駛員負責及時維護、補充和更換。

八、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3篇 道路旅客運輸車輛安全設施定期檢查維護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車輛安全技術性能,確保車輛應急設施、器材齊全有效,保障生產安全有序,根據(jù)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定要求,結合公司車輛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滅火器

(一)配置

1、公司所有營運車輛最少配置2個2公斤(含2公斤)以上的滅火器。

2、滅火器應放置在干燥、遠離油污、方便取用的部位,并應固定放置,其中至少有一個滅火器放置在靠近駕駛員座位的部位。滅火器不可被遮擋、拴系或上鎖。

(二)檢查維護

1、確保車載滅火器在有效期和有效壓力內。

2、滅火器丟失、損壞、失效的及時予以更換,更換合格后方可恢復運營。

3、公司檢車組負責滅火器的日常檢查和維護。

4、檢車組必須做好車輛滅火器登記工作,建立車輛滅火器管理檔案,注明配置、更換日期和有效期。

二、安全錘

(一)配置

1、公司所有營運車輛安全錘按照前后車廂左右各1把,每輛車共計4把的標準配置。

2、安全錘安裝位置為車廂內前后輪過橋相對應的窗框直柱上端,安裝高度在180-200mm范圍內。

3、補配的安全錘必須確保底座固定螺釘在兩只及以上,保證牢固不松動,防盜鋼絲繩纏繞整齊、無拖掛。

(二)檢查維護

檢車組負責安全錘的日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及時補齊。并登記備案。

三、緊急開門閥

(一)配置

1、凡采用“氣-電”形式控制上下客門啟閉的車輛,必須配置有上客門緊急開門閥、下客門緊急開門閥和駕駛室單控上下客門的緊急開門閥。對新購車輛,應要求配置上客門外控上客門自動啟閉的緊急開門閥。

2、上客門緊急開門閥應安裝在上客門門泵或車內上客門附近的顯眼位置處,下客門緊急開門閥應安裝在下客門門泵或車內下客門附近的顯眼位置處,緊急開門閥的安裝位置要便于乘客在緊急情況下能安全使用。駕駛室單控上下客門的緊急開門閥應在司機正常工作狀態(tài)下能安全使用的左側位置。

3、安裝要求:對于駕駛室未配置上、下客門緊急開門閥的車輛應采用抽拉式開關進行補配,且安裝于駕駛室左側便于司機取用的儀表臺附近。對于原安裝有駕駛室單控上客門緊急開門閥的車輛應在車輛整修、罩漆、二級維護作業(yè)中進行上、下客門緊急開門閥改裝。

(二)檢查維護

公司檢車組負責對車輛的緊急開門閥進行檢查、修理和日常維護管理

四、安全頂窗(應急逃生通道)

(一)配置

1、公司所有營運車輛必須在車廂棚頂處設有推翻式安全頂窗(應急逃生窗)。

2、安全頂窗的尺寸面積不應小于40_60cm,且安全頂窗應易于從車內向車外開啟或移開順暢,開啟后還應保證從車內外進出的暢通,其中空調車的頂窗還應帶有換氣扇,并有顯著的逃生窗提醒標識。

3、安全頂窗在安裝時應鎖止牢靠、開啟輕便,且密封性能良好,不發(fā)生雨水滲漏現(xiàn)象。

(二)檢查維護

檢車組負責對運營車輛的安全頂窗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管理;負責對運營車輛安全頂窗齊全完好情況的檢查,并對損壞的安全頂窗及時進行報修。

五、安全設施、器材安全告知規(guī)定

發(fā)車前乘務員必須播放安全告知,讓旅客詳細了解安全設施器材的擺放位置和使用方法,車廂內應在明顯位置張貼禁止吸煙的標志,上、下客門及駕駛室安裝有緊急開門閥的位置必須粘貼有顯著的緊急開門閥標志,且標志的粘貼應不妨礙或覆蓋原有車輛的服務標志。

六、安全警示牌

(一)、配置規(guī)定

公司所有營運車輛必須按要求每車配置一塊安全警示牌。

(二)檢查維護

安全警示牌的齊全有效列入車輛必檢作業(yè)項目,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安全警示牌損壞的,駕駛員必須及時進行更換。

七、 冬季五帶(鍬、鎬、三角木、防滑鏈條、防滑料)

(一)配置

公司所有營運車輛至少配備一把鐵鍬和一把鎬頭,兩個三角木(長500mm,變長200mm,開角45°),防滑鏈條符合輪胎尺寸,50公斤防滑料。

(二) 檢查維護

檢車組負責“冬季五帶”的檢查,駕駛員負責及時維護、補充和更換。

八、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4篇 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和出站檢查制度

1、車輛必須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車容車貌及座套要整潔衛(wèi)生。

2、出車前、收車后應進安全技術檢驗站對車輛進行檢查制動、轉向燈光、喇叭、雨刮器等必須齊全有效,否則不準進站報班。

3、對出站前營運車輛的檢查:

⑴檢查出站車輛是否有當日的《安檢合格通知單》;

⑵檢查駕駛員的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和(本集團車輛加技術考核合格證);

⑶檢查車輛的營運證、行駛證、承運人責任險;

⑷檢查出站車輛的實載人員、是否超員;

⑸檢查出站車輛的車載滅火器、安全錘及三角木是否配齊,否則不準出站。

太和汽車站

第5篇 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出站檢查制度

1、車輛必須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車容車貌及座套要整潔衛(wèi)生。

2、出車前、收車后應進安全技術檢驗站對車輛進行檢查制動、轉向燈光、喇叭、雨刮器等必須齊全有效,否則不準進站報班。

3、對出站前營運車輛的檢查:

⑴檢查出站車輛是否有當日的《安檢合格通知單》;

⑵檢查駕駛員的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和(本集團車輛加技術考核合格證);

⑶檢查車輛的營運證、行駛證、承運人責任險;

⑷檢查出站車輛的實載人員、是否超員;

⑸檢查出站車輛的車載滅火器、安全錘及三角木是否配齊,否則不準出站。

太和汽車站

第6篇 車輛安全檢查制度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司機每天務必做好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確保行車安全。

(一)出車前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軸箱內的機油量,必要時應添加。

(2)喇叭、燈光、亂水器、后視鏡、牌照等是否齊全有效。(3)各緊固螺栓、螺母(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是否有松脫現(xiàn)象。

(4)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guī)定。

(5)發(fā)動機起動后,聽察有無異響,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關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氣。

(6)起步后,試驗制動效能及轉向機構是否有效靈活。

(二)車輛行駛中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2)檢視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3)注意發(fā)動機及傳動系統(tǒng)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4)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敲有無過熱現(xiàn)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情況;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xiàn)象。

(三)車輛返回后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清潔全車內、外部及底盤。

(2)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料。

(3)發(fā)動機熄火后,察看電流表、有無漏電現(xiàn)象(指針指向“一”號)。

(4)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斷裂,彈簧吊身,騎馬螺檢栓是否松脫。

(5)檢查輪胎與鋼圈。

(6)檢查制動系油、氣管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檢查制動液貯油室油面,氣制動的貯氣筒應放凈積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種情況則不能出車:

(1)油電水系統(tǒng)有故障不出車;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3)安全設備不齊不出車;

(4)司機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

第7篇 油田車輛安全檢查制度

為了保證我公司營運車輛的安全行駛,駕駛員每天務必做好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確保行車安全。

(一)出車前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軸箱內的機油量,必要時應添加。

(2)喇叭、燈光、亂水器、后視鏡、牌照等是否齊全有效。

(3)各緊固螺栓、螺母(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是否有松脫現(xiàn)象。

(4)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guī)定。

(5)發(fā)動機起動后,聽察有無異響,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關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氣。

(6)起步后,試驗制動效能及轉向機構是否有效靈活。

(二)車輛行駛中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2)檢視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3)注意發(fā)動機及傳動系統(tǒng)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4)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敲有無過熱現(xiàn)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情況;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xiàn)象。

(三)車輛返回后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清潔全車內、外部及底盤。

(2)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料。

(3)發(fā)動機熄火后,察看電流表、有無漏電現(xiàn)象(指針指向“一”號)。

(4)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斷裂,彈簧吊身,騎馬螺檢栓是否松脫。

(5)檢查輪胎與鋼圈。

(6)檢查制動系油、氣管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檢查制動液貯油室油面,氣制動的貯氣筒應放凈積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種情況則不能出車:

(1)油電水系統(tǒng)有故障不出車;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3)安全設備不齊不出車;

(4)司機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

油田運輸部

2023年6月1日

第8篇 車輛安全設施定期檢查維護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車輛安全技術性能,確保車輛應急設施、器材齊全有效,保障生產安全有序,根據(jù)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定要求,結合我站車輛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 滅火器

(一) 配置

1、所有營運車輛最少配置1個4公斤(含4公斤)以上的滅火器。

2、滅火器應放置在干燥、遠離油污、方便取用的部位,不可被遮擋、上鎖,并應固定放置。

(二) 檢查維護

1、確保車載滅火器在有效壓力內。

2、滅火器丟失、損壞、失效的及時予以更換,更換合格后方可恢復運營。

3、安檢員負責滅火器的日常檢查,車隊長負責及時維護、補充和更換。

4、安檢員必須做好車輛滅火器登記工作,建立車輛滅火器管理檔案,注明配置、更換日期和有效期。

二、 安全錘

(一) 配置

1、所有營運車輛安全錘按照前后車廂左右各1把,每輛車共計4把的標準配置。

2、安全錘安裝位置為車廂內前后輪過橋相對應的窗框直柱上端,安裝高度在180-200mm范圍內。

3、補配的安全錘必須確保底座固定螺釘在兩只及以上,保證牢固不松動,防盜鋼絲繩纏繞整齊、無拖掛。

(二)檢查維護

安檢員負責安全錘的日常檢查,并登記備案;車隊長負責及時補齊。

三、 緊急開門閥

(一) 配置

1、凡采用“氣-電”形式控制上下客門啟閉的車輛,必須配置有上下客門緊急開門閥和駕駛室單控上下客門的緊急開門閥。對新購車輛,應要求配置上客門外控上客門自動啟閉的緊急開門閥。

2、上下客門緊急開門閥應安裝在上客門門泵或車內上客門附近的顯眼位置處,緊急開門閥的安裝位置要便于乘客在緊急情況下能安全使用。駕駛室單控上下客門的緊急開門閥應在駕駛員正常工作狀態(tài)下能安全使用的左側位置。

3、安裝要求:對于駕駛室未配置上下客門緊急開門閥的車輛應采用抽拉式開關進行補配。

(二) 檢查維護

安檢員負責對車輛的緊急開門閥進行檢查,車隊長負責修理和日常維護管理。

四、安全頂窗(應急逃生通道)

(一) 配置

1、所有營運車輛必須在車廂棚頂處設有推翻式安全頂窗(應急逃生窗)。

2、安全頂窗的尺寸面積不應小于40_60cm,且安全頂窗應易于從車內4車外開啟或移開順暢,開啟后還應保證從車內外進出的暢通,其中空調車的頂窗還應帶有換氣扇,并有顯著地逃生窗提醒標識。

3、安全頂窗在安裝時應鎖止牢靠、開啟輕便,且密封性能良好,不能發(fā)生雨水滲漏現(xiàn)象。

(二)檢查維護

安檢員負責對運營車輛的安全頂窗進行日常檢查,車隊長負責維護管理,負責對運營車輛安全頂窗齊全完好情況的檢查,并對損壞的安全頂窗及時進行報修。

五、 安全設施、器材安全告知規(guī)定

發(fā)車前乘務員必須進行安全宣傳告知,讓旅客詳細了解安全設施器材的擺放位置和使用方法,車廂內應在明顯位置張貼禁止吸煙的標志,上下客門及駕駛室安裝有緊急開門閥的位置必須粘貼有顯著地緊急開門閥標志,且標志的粘貼應不妨礙或覆蓋原有車輛的服務標志。

六、 安全警示牌

(一) 配置規(guī)定

所有營運車輛必須按要求每車配置一塊安全警示牌。

(二) 檢查維護

安全警示牌的齊全有效列入車輛必檢作業(yè)項目,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安全警示牌損壞的,車隊長必須及時進行更換。

七、 冬季防滑鏈條

(一) 配置

平時倉庫必須配備與車輛基數(shù)相符的防滑鏈條,冬季冰凍天氣營運車輛必須配備防滑鏈條

八、檢查維護

安檢員負責防滑鏈條的檢查,并建立臺帳車隊長負責及時維護、補充和更換。

第9篇 車輛安全檢查制度格式怎樣的

車輛安全檢查制度

(一)

一、駕駛員的安全責任

1、 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guī),自覺遵守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內蒙古自治區(qū)道路運輸條例》等規(guī)章制度。

2、 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務必做到安全駕駛、文明行車。

3、 駕駛員要樹立服務理念,保持良好的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和服務態(tài)度,絕對服從單位調度,每次出車時都要做到主動、熱情、耐心、周到、守時。

4、 駕駛員要隨時檢查車輛性能,定期進行檢查保養(yǎng),對車輛存在的故障要早發(fā)現(xiàn),早報告,早維修,保持車況良好,避免發(fā)生 交通事故,保證派之即發(fā),安全行駛。

二、 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對車輛應堅持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檢查”,杜絕故障車上路行駛。

2、 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和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工作期間不得飲酒,嚴禁酒后駕車;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出車,不準將車輛私自交于他人駕駛;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保證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勞駕駛;嚴格遵守行車規(guī)則,不準超速行駛、不準超載出車、不準帶故障出車。

3、 非出車期間車輛原則上停放在單位指定的停車位置,車輛外出要停放在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停車點,不得亂停亂放,停車后應關好車窗、鎖好車門,防止車輛出現(xiàn)失竊或被損。

4、 局內駕駛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不得私自駕駛公務車輛,若遇特殊情況,確需駕駛公務車輛外出的,須經局長批準。

5、 駕駛員應堅守工作崗位,按時出車,服從調度,上班時間要在辦公室待崗,不得無故私自脫崗。

三、 責任追究

1、 車輛一旦發(fā)生事故,駕駛員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辦公室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嚴禁逃逸。如自行處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2、 駕駛員發(fā)生嚴重違反交通法規(guī)、酒后駕車、疲勞駕駛、超速行駛、超載行車、私自出車、私自將車輛交于他人駕駛等現(xiàn)象,造成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一切責任由駕駛員承擔。

3、 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違反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或疏于檢查、保養(yǎng),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維修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4、 由于駕駛員對車輛保管不善或未按規(guī)定停放等,發(fā)生車輛或配件失竊、車輛損壞的,駕駛員負責全額賠償。

5、 局內駕駛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私自駕駛公務車輛,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毀、失竊、發(fā)生故障等,一切責任由駕車人負責。

6、 對發(fā)生嚴重交通事故或嚴重違章造成惡劣影響的,在追究駕駛員相關責任后,正式工調離駕駛員崗位,臨時工解除聘用合同。

車輛安全檢查制度

(二)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司機每天務必做好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確保行車安全。

(一)出車前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軸箱內的機油量,必要時應添加。

(2)喇叭、燈光、亂水器、后視鏡、牌照等是否齊全有效。

(3)各緊固螺栓、螺母

(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是否有松脫現(xiàn)象。

(4)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guī)定。

(5)發(fā)動機起動后,聽察有無異響,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關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氣。

(6)起步后,試驗制動效能及轉向機構是否有效靈活。

(二)車輛行駛中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2)檢視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3)注意發(fā)動機及傳動系統(tǒng)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4)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敲有無過熱現(xiàn)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情況;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xiàn)象。

(三)車輛返回后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清潔全車內、外部及底盤。

(2)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料。

(3)發(fā)動機熄火后,察看電流表、有無漏電現(xiàn)象

(指針指向“一”號)。

(4)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斷裂,彈簧吊身,騎馬螺檢栓是否松脫。

(5)檢查輪胎與鋼圈。

(6)檢查制動系油、氣管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檢查制動液貯油室油面,氣制動的貯氣筒應放凈積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種情況則不能出車:

(1)油電水系統(tǒng)有故障不出車;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3)安全設備不齊不出車;

(4)司機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

車輛安全檢查制度

(三)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guī)范文化廳系統(tǒng)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結合文化廳系統(tǒng)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文化廳系統(tǒng)車輛安全管理實行“誰擁有、誰負責”和分級管理的辦法,各單位自行管理好本單位的車輛。

第三條 各單位要制定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做好經常性的車輛檢修、保養(yǎng)和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條 實行節(jié)假日車輛封存制度。節(jié)假日期間,各單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務用車外,其他車輛全部封存。

第五條 駐烏魯木齊市區(qū)的區(qū)級文化單位節(jié)假日期間嚴禁車輛外出,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烏魯木齊市區(qū)的,須經文化廳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經允許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經濟損失的,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 實施嚴格的車輛派遣制度。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車輛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車必須履行派遣手續(xù),嚴禁公車私用。因公車私用引發(fā)的一切后果,由單位領導、車輛管理人員和駕駛人員承擔責任。

第七條 駕駛員安全行車規(guī)范

(一)駕駛人員要經常觀察和檢查各種儀表和報警裝置,通過嗅覺感察異味,及查明油路、電路、傳動裝置、離合裝置有無故障,發(fā)現(xiàn)異?,F(xiàn)象應及時排除或處理。

(二)駕駛人員要經常對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長途行車,要注意檢查燈光、轉向、制動及輪胎磨損程度。

(三)嚴禁酒后駕車,包括含酒精的飲料。

(四)長途行車要防止疲勞駕駛,出現(xiàn)打瞌睡現(xiàn)象要及時停車休息,待精神恢復后再行車。

(五)嚴禁強行超車、超速行駛,保持安全車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發(fā)生。

(六)嚴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車規(guī)定,嚴禁超載、超重、超寬、超高行駛。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車,保持安全車速和車距。注意防凍及潤滑油的加注或質量狀況。

(八)對車輛門鎖及防盜裝置應經常檢查,防止車輛被盜事件的發(fā)生。車內嚴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駕駛員不得離車。

(九)行車時要集中注意力,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確保行車安全。

(十)正確估計自己的駕駛技術,防止驕傲自滿情緒。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情緒車”,禮貌行車、謙讓行車。

(十一) 端正工作和學習態(tài)度,對安全教育、行車規(guī)定牢牢記在心中,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 駕駛員都要正確對待自己,客觀評價自己,清醒認識自己,充分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責任重大,時刻牢記駕駛職業(yè)的危險性和危害性,時刻牢記交通事故血的教訓。

(十三) 牢記愛車、守紀、安全、節(jié)約的原則,爭當優(yōu)秀駕駛員。

第八條 對駕駛人員酒后駕車、公車私用、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無故不出車、隨意停放車輛和違反其它管理規(guī)定的,各單位要從嚴從重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要調離工作崗位,安排脫產教育,屬于單位自聘人員的要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第10篇 車輛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制度

1、車輛安全檢查形式包括全面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專項檢查、重大節(jié)日檢查、道路行駛過程抽查及車輛回場檢查等,公司車輛安全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駕駛員在交接班時要進行交接檢查,如有車輛安全隱患存在尚未排除的上一班駕駛員要對下一班駕駛員交待清楚,接班駕駛員必須排除后方可上路;

駕駛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

駕駛員在行駛中發(fā)現(xiàn)車輛異常和隱患時必須停車進行檢查,待消除后方可繼續(xù)行駛;

駕駛員進入工地應對道路、架空線、坑洞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有礙于車輛安全的隱患,有權提出消除隱患,在隱患沒有消除前有權拒絕駛入。

2、檢查內容包括車輛安全生產教育、車輛安全生產制度落實情況、生產設備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事故隱患及事故處理等。

3、對涉及運輸?shù)闹攸c部位、重點駕駛員、重點運輸車輛進行重點檢查。

4、對于危及人身、財產車輛安全的事故隱患,應立即整改。

5、限于客觀條件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通過采取有效措施能確保車輛安全的,應制定明確的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如無法保證車輛安全的,應停運或停止使用。

6、事故隱患整改實行跟蹤制度,車輛安全管理人員應隨時了解事故隱患整改的進程和整改落實情況,并及時做出記錄,發(fā)現(xiàn)整改中的問題應及時補充完善整改措施。

第11篇 車輛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1、車輛安全檢查形式包括全面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專項檢查、重大節(jié)日檢查、道路行駛過程抽查及車輛回場檢查等,公司車輛安全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駕駛員在交接班時要進行交接檢查,如有車輛安全隱患存在尚未排除的上一班駕駛員要對下一班駕駛員交待清楚,接班駕駛員必須排除后方可上路;

駕駛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

駕駛員在行駛中發(fā)現(xiàn)車輛異常和隱患時必須停車進行檢查,待消除后方可繼續(xù)行駛;

駕駛員進入工地應對道路、架空線、坑洞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有礙于車輛安全的隱患,有權提出消除隱患,在隱患沒有消除前有權拒絕駛入。

2、檢查內容包括車輛安全生產教育、車輛安全生產制度落實情況、生產設備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事故隱患及事故處理等。

3、對涉及運輸?shù)闹攸c部位、重點駕駛員、重點運輸車輛進行重點檢查。

4、對于危及人身、財產車輛安全的事故隱患,應立即整改。

5、限于客觀條件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通過采取有效措施能確保車輛安全的,應制定明確的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如無法保證車輛安全的,應停運或停止使用。

6、事故隱患整改實行跟蹤制度,車輛安全管理人員應隨時了解事故隱患整改的進程和整改落實情況,并及時做出記錄,發(fā)現(xiàn)整改中的問題應及時補充完善整改措施。

車輛安全檢查工作制度(11篇范文)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司機每天務必做好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確保行車安全。(一)出車前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1)檢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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