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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安全制度匯編15篇

更新時間:2024-05-05 查看人數(shù):89

油罐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在石油行業(yè)中,油罐的安全管理是企業(yè)運營的核心環(huán)節(jié),直接關乎到生產效率、員工生命安全及環(huán)境保護。安全制度如同企業(yè)的生命線,它為操作規(guī)范提供了清晰的藍圖,預防事故的發(fā)生,確保作業(yè)流程的穩(wěn)健進行。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不僅可以提升企業(yè)的整體管理水平,還能降低潛在風險,維護公司的聲譽和經濟利益。

安全制度有哪些

油罐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 油罐檢查與維護:定期進行油罐內外部的檢查,及時修復腐蝕、泄露等問題。

2. 危險源辨識與控制:識別潛在危險,如靜電、火源等,制定相應預防措施。

3. 應急預案:設立應急響應計劃,包括火災、泄漏等情況的處理流程。

4. 培訓與教育: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其應對突發(fā)狀況的能力。

5. 許可證制度:對特殊作業(yè)實行許可制度,確保操作人員具備相應資質。

注意事項

在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務必注意以下幾點:

1. 制度的更新:隨著技術進步和法規(guī)變化,安全制度應適時更新。

2. 執(zhí)行力度:制度的落實關鍵在于執(zhí)行力,需確保每個員工都理解和遵守。

3. 審核與評估:定期對安全制度進行審核,評估其有效性并作出調整。

4. 反饋機制:建立有效的反饋渠道,鼓勵員工報告安全隱患和制度缺陷。

安全制度的制定與執(zhí)行是一個持續(xù)改進的過程,它需要全員參與,共同維護一個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石油行業(yè)中穩(wěn)健前行,實現(xiàn)可持續(xù)發(fā)展。

油罐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臨時經營場所加油區(qū)儲油罐區(qū)安全監(jiān)控制度

一、每日定期檢查防雷接地導線和防靜電接地導線是否完好、有否破損,每日上班工作前,檢查靜電儀是否完好。

二、每日檢查汽車用阻火器數(shù)量是否足夠,是否合格有效。

三、每日檢查輸油管路是否有滲漏現(xiàn)象。

四、每日巡檢油罐區(qū)人孔、操作井、通氣管及阻火器等,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

五、每班定期巡查加油區(qū),嚴禁將火種帶入加油區(qū),嚴禁在加油區(qū)吸煙、打手機。

六、如遇到雷雨惡劣天氣,應立即暫停油罐區(qū)卸油。并檢查儲油罐是否因地下水或雨水作用而有上浮的可能,如有危險情況,立即采取應急排水抽水措施,并立即暫停營業(yè),待處理險情后,確保安全時,才重新營業(yè)。

七、在秋冬干燥季節(jié),每日要定時在加油區(qū)及儲油罐區(qū)噴灑自來水,及時導走各種因素產生的靜電,防止靜電火花產生事故。

八、每班檢查臨時經營場所員工是否按要求穿著工作服。

九、每日必須填寫安全檢查情況記錄表,記錄表應長期保存。

第2篇 施工現(xiàn)場儲油罐油桶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儲油罐地址和罐區(qū)環(huán)境,必須考慮防火安全問題,要與駐地、周圍居民居住區(qū)、公路、鐵路、通信線路、架空電力線等處要有一定的安全距離。

1.與鐵路線、施工現(xiàn)場駐地、居民居住區(qū)及公共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于60米;

2.與公路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于15米;

3.與國家一、二級架空通信線路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于40米;二級的架空通信線路之間的4.與架空電力線路和不屬于國家一、安全距離不少于1.5倍桿高;

5.與爆破作業(yè)場地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于300 米;

6.罐址不能建在有地下管線的地面上,并要有不少于40米的安全距離。

二、儲油罐(油桶)安全

1.儲油罐盡可能采用地下(全埋)或半地下(半埋)方式,放置采用臥式。桶裝汽油要放在陰涼的地方避免曝曬。

2.一切用于儲存、輸轉汽油的油罐、管道、裝卸設備等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

3.運送汽油的油罐汽車,必須有接地鐵鏈條。防止受熱溢出或脹裂油桶。

4.桶裝汽油要留有不少于7%的空間,也不能太少,防止汽油加速氧化生膠。桶蓋要擰緊。容器要干凈防止雜質或其他油品混入。

5.對油罐、管道、油桶要經常檢查維修,防止漏油。對油品質量進行檢查,防止虧損和變質。 三、罐區(qū)安全

1.罐區(qū)場地最好用砂石灰土夯實或混凝土鋪筑。

2.為防止油罐爆裂,油品流散,特別是防止油罐發(fā)生火災時,由于油罐被炸壞,油品流淌燃燒,使火災擴大蔓延,因此,地上油罐或半地下油罐,在油罐四周要建筑防火堤。

(1)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防火堤可用土質建造。臥式油罐的防火堤實高不應低于0.5米,防火堤頂寬不小于0.2米。

(2)臥式油罐的外壁到防火堤的內側基腳線的距離,不應小于3米。

(3)防火堤應能承受油罐破裂后,相當于流出油品的靜壓力。

(4)防火堤要保持堅實完整,不得挖洞、開孔。如因施工需要挖開時,應在缺口處準備好堵漏材料和工具,工作結束后要及時修復。

3.防火堤周圍要設置圍欄進行封閉防護,并要懸掛“禁止煙火、嚴禁火種”“油庫重地、閑人免進”等安全禁止標志、警示標志和火災報警標志。

4.罐區(qū)(油桶)場所內要備有必要的泡沫滅火器等有效的消防器材,并應定期檢查,保證其完好和有效性,不許任何人挪做它用。

5.要裝設防雷電(如:避雷針)設施,其防雷擊范圍要覆蓋整個罐區(qū)。

6.罐區(qū)周圍要平整暢通,不得有阻礙車輛通行的各種障礙物。

7.及時清除罐區(qū)內及周圍的易燃物和垃圾,對用過有油質的抹布、棉紗之類要妥善保管或處理,掉落地上的零星油料要及時清除。

8.罐區(qū)要制定并懸掛裝、卸、輸油操作規(guī)程,設專人管理、看守和操作,做好收發(fā)和進出人員登記,不準無關人員進入。并隨時檢查罐區(qū)環(huán)境安全,消除或制止各類安全隱患及不安全行為。

四、裝卸(收發(fā))作業(yè)安全

1.進入罐區(qū)或汽油桶場所的人員不準帶入火柴、打火機等火種,更不準帶入明火或火星。罐區(qū)內嚴禁吸煙。不允許穿帶釘鞋登上裝載汽油的大桶和油罐。要穿著不產生靜電危害的服裝。

2.油罐計量器應安有銅或鋁合金套子,開啟大桶口蓋時應使用銅扳。

3.夜間作業(yè)時,照明應使用防爆燈,不得使用一般電燈照明,更不允許用明火照明。

4.盛裝過汽油的空桶、空罐,不得接觸火星,防止著火爆炸。

5.往油罐裝油時,輸油管要插入油面以下或接近罐的底部,以減少油料的沖擊和與空氣接觸。

6.裝卸和輸送油料時,不得在油管出口上安裝綢、氈濾袋。不得用人造纖維織物擦洗。

7.在空氣特別干燥,溫度較高的季節(jié),應加強接地裝置的檢查,適當放慢灌油速度,必要時可往接地柱周圍澆水。

8.一般在裝油開始和裝到容量的3/4 以后,容易發(fā)生靜電放電事故,在此時要適當控制流速。

五、油罐清洗作業(yè)安全

1.指定專人,統(tǒng)一指揮,并對作業(yè)人員按分工任務提出明確的操作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要求。

2.劃定警戒區(qū),設立警戒線和警示牌,嚴格控制可能產生的各類火花因素,嚴防鐵器等工具或設備撞擊。要派專人值班負責消防檢查和監(jiān)護工作。

3.從清洗油罐到檢修結束期間,做好維護工作,不得從油罐頂部進

4.不能利用輸油管線代替洗罐用的進水管線,行噴濺式注水,也不能使用高壓水槍沖洗灌壁,沖洗下來的含油污水要安全妥善處理,不能污染土壤。

5.清洗的油罐要打開人孔、采光孔、量油孔等,使其能自然通風排氣。當油罐內油氣濃度高于300毫克/立方米時,罐內作業(yè)人員要帶防護面具進行作業(yè),外部專人監(jiān)護。

6.罐內作業(yè)人員要穿著不產生靜電的服裝,不能用化纖繩索及化纖回絲和塑料制品,對沖刷掉的鐵銹、油污,可用鋁、銅及軟質合金制作的鏟或竹、木刷、板等工具刮、擦和刷除。

7.雷雨天或風力在五級以上的風天作業(yè)不宜進行油罐的通風或清洗。

六、維修作業(yè)安全

對油罐、油桶進行電焊等產生火花的維修作業(yè),必須經過清洗以后才允許進行。不準對盛裝有油品的油灌、油桶或未經清洗、含有油污的油罐、油桶進行電焊等產生火花的維修作業(yè)。

七、應急預案管理

設有油罐的施工現(xiàn)場必須把油罐(油桶)作為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和控制,結合現(xiàn)場實際,成立消防組織,制定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理措施,做好兼職消防人員的應急培訓和應急演練,確保能夠做出合理反應,采取有效措施,正確使用消防設備,防止可能發(fā)生的意外情況,減少損失,保證安全,嚴防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fā)生。

第3篇 加油站加油區(qū)及儲油罐區(qū)安全監(jiān)控制度

一、每日定期檢查防雷接地導線和防靜電接地導線是否完好、有否破損,每日上班工作前,檢查靜電報警器是否完好。

二、每日檢查汽車用阻火器數(shù)量是否足夠,是否合格有效。

三、每日檢查輸油管路是否有滲漏現(xiàn)象。

四、每日巡檢油罐區(qū)人孔、操作井、通氣管及阻火器等,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

五、每班定期巡查加油區(qū),嚴禁將火種帶入加油區(qū),嚴禁在加油區(qū)吸煙、打手機。

六、如遇到雷雨惡劣天氣,應立即暫停油罐區(qū)卸油。并檢查儲油罐是否因地下水或雨水作用而有上浮的可能,如有危險情況,立即采取應急排水抽水措施,并立即暫停營業(yè),待處理險情后,確保安全時,才重新營業(yè)。

七、在秋冬干燥季節(jié),每日要定時在加油區(qū)及儲油罐區(qū)噴灑自來水,及時導走各種因素產生的靜電,防止靜電火花產生事故。

八、每班檢查加油站員工是否按要求穿著工作服。

九、每日必須填寫安全檢查情況記錄表,記錄表應長期保存。

第4篇 施工現(xiàn)場臨時油罐 安全管理措施

一、 使用汽油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 原離明火。

2 盛裝汽油的容器應放在陰涼通風處,應沒有嚴禁煙火的標志, 禁止放在明火旁或爆曬。

3 儲油容器的蓋要拎緊,預防汽油及蒸發(fā)外溢。

4 一切儲油設施及輸油管線均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二、 油罐的放火安全及要求:

小型油罐應裝有排氣管,排氣管上應裝有放火器;大型油罐應裝呼吸閥,排氣管出口距地面不應低于2.5m。新油罐動用前應用水壓進行牢固性試驗,試驗持續(xù)時間應不少于12小時。

三、 輸油中應防止靜電和火花:

1、 進液管應伸入儲罐底部,防止液體沖擊產生過量靜電,儲罐體以及儲罐內的一切鐵件,均應接地,導除靜電。

2、 禁止懸空向罐內輸油,以免產生靜電,向罐內輸油的油泵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破壞儲罐。

3、 為保證油品不從儲罐溢出,在裝卸油品時,應注意罐內液面,定時測量,量油時應輕放慢提,不要撞擊,以免發(fā)生火花。

四、 建立健全放火制度,責任制落實,加強放火檢查,消除不安全因素,配備好適當?shù)?、足夠的滅火器材?/p>

__工程項目經理部

2022.04.28

第5篇 儲油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1、 儲油罐區(qū)嚴禁煙火,嚴禁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yè)。

2、 高強電閃、雷擊頻繁時,應停止卸油作業(yè)。

3、 因設備檢修等情況必須動用明火時,應向機場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經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

4、 儲油罐區(qū)內電氣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范,禁止使用電爐等容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5、 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節(jié)前檢測一次,并做好記錄。

6、 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儲油罐區(qū),發(fā)現(xiàn)違章行為和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和向上級反映。

7、 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保證消防器材處于良好待用狀態(tài)。

8、 臺汛季節(jié),儲油罐區(qū)下水道要保持暢通。大潮汛和暴雨來臨前,必須封閉儲油罐進油孔和量油孔,防止油罐進水,影響鍋爐的燃油安全使用。

第6篇 臨時經營場所加油區(qū)及儲油罐區(qū)安全監(jiān)控制度

一、每日定期檢查防雷接地導線和防靜電接地導線是否完好、有否破損,每日上班工作前,檢查靜電儀是否完好。

二、每日檢查汽車用阻火器數(shù)量是否足夠,是否合格有效。

三、每日檢查輸油管路是否有滲漏現(xiàn)象。

四、每日巡檢油罐區(qū)人孔、操作井、通氣管及阻火器等,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

五、每班定期巡查加油區(qū),嚴禁將火種帶入加油區(qū),嚴禁在加油區(qū)吸煙、打手機。

六、如遇到雷雨惡劣天氣,應立即暫停油罐區(qū)卸油。并檢查儲油罐是否因地下水或雨水作用而有上浮的可能,如有危險情況,立即采取應急排水抽水措施,并立即暫停營業(yè),待處理險情后,確保安全時,才重新營業(yè)。

七、在秋冬干燥季節(jié),每日要定時在加油區(qū)及儲油罐區(qū)噴灑自來水,及時導走各種因素產生的靜電,防止靜電火花產生事故。

八、每班檢查臨時經營場所員工是否按要求穿著工作服。

九、每日必須填寫安全檢查情況記錄表,記錄表應長期保存。

第7篇 臨時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臨時油罐區(qū)安全運行,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油罐負責人為油罐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負責油罐的一切安全事務。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保證供油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包括油罐區(qū)安全防護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區(qū)(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二、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

1、油罐區(qū)周圍要建立禁區(qū),并有嚴禁煙火標志。油罐區(qū)周圍必須設 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內的凈容積應不小于油罐的總容積,一旦出現(xiàn)事故時,可以容納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堅固耐用。

2、罐區(qū)的附近應設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避雷裝置,將強大的雷電電流沿防雷設備導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產生火花。

3、消除靜電。一切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都要嚴格接地。具體如下:

1)凡與管道相連,用于油罐、油槽車和油桶裝卸油的所有膠管,都必須用纏在軟管外或設在軟管內的銅導線進行接地。

2)槽車在裝卸作業(yè)時,車體應嚴格接地。接地線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蘭接頭專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車上。

3)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過的油罐灌油,當液面達到距入口處0.5米高度時,應緩慢進油,液面上不應浮有任何雜質污物。

4)輸油設備嚴禁使用皮帶傳動,以防摩擦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火災和爆炸。

4 、建立完善的消防設施。消防設備、器材及工具要齊全完整,油罐區(qū)內應備有泡沫消防設備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5)、油罐區(qū)與其它建筑物應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離。

6)嚴禁在油罐區(qū)進行會產生火花的錘擊物件等作業(yè)。

7)禁止未帶防火帽的機動車輛進入輕油儲存區(qū)及油庫收發(fā)泊區(qū)等。

3.、油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1)新建和檢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種安全設備也必須在投產前安裝配備好。

2)不能懸空向罐內輸油,以免產生靜電。向罐內輸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損壞油罐。

3)嚴禁在雷電時輸送油品,防止雷電感應而引起火災事故。

4)在開啟蒸汽管線時,應緩慢進行,防止產生強烈水擊而損壞設備。在開啟蒸汽管線之前,應放凈管內的冷凝水。

5)為了保證油品不從貯罐溢出,在裝卸油品時,要注意罐內液面,定時測量。量油時應輕放工具,不要撞擊,以免產生火花。

6)嚴格監(jiān)視油罐區(qū)的加熱溫度。罐內油的溫度不得超過90℃,否則,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騰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7)燃料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會混入一定數(shù)量的水分,要經常做好脫水工作。

8)帶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經過油水分離,符合國家的污水排放標準后才可排放。

9)油罐區(qū)(油泵房)的動力作業(yè)必須嚴格按動火級別規(guī)定進行審批,并做好嚴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動火,動火中應有監(jiān)護人始終在場,動火后應徹底清理動火現(xiàn)場并對現(xiàn)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后方可離開。

10)嚴禁攜帶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qū);非油罐區(qū)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因工作需要進入油罐區(qū)的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xù)。

11)油罐區(qū)內禁止使用一切電熱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電器和電動工具。

12)油罐區(qū)工作人員上崗工作期間,禁止穿著化纖類工作服和帶鐵釘類的鞋子。

13)油罐區(qū)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部門進行化學危險物品專管員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證,方可上崗。

14)企業(yè)組織對油罐區(qū)進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檢查,并做好記錄;油罐區(qū)管理車間對油罐區(qū)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記錄。

4.油罐區(qū)(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1)測量孔: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檢查蓋與座之間密封是否嚴密、硬化,導尺槽磨損情況,螺帽活動情況。

保養(yǎng)重點:密封膠墊的換新每3年1次,對蝶形螺母及壓緊螺栓各活動連接處經常加油潤滑。

2)機械呼吸閥:每月檢查不少于2次,氣溫低于o℃時每周不少于1次。檢查閥盤和閥座接觸面是否良好,閥桿上下靈活情況,閥殼網罩是否完好,有無冰凍,壓蓋襯墊是否嚴密。

保養(yǎng)重點:清除閥盤上灰塵、水珠,螺栓加油,必要時調換閥殼、襯墊。

3)液壓安全閥:每季度檢查1次。從外觀檢查保護網是否完好,有無雀窩,測量液面高度。

保養(yǎng)重點:清潔保護網,添加封液,每年秋末應放出封液,清潔閥殼內部1次,必要時更換封液。

4)阻火器:每季度檢查1次,冰凍季節(jié)每月1次。檢查阻火網或波紋片有無破損,是否清潔暢通,有無水氣冰凍,墊片是否嚴密。

5)泡沫罐: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各閥件及

各連接處應無滲漏,各閥門應處于常態(tài)位置。

5)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泡沫液液位檢查和膠囊泄漏檢查。

5.油罐區(qū)防火制度

1)油罐區(qū)嚴禁煙火。禁止穿帶釘鞋、攜帶火種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進入油罐區(qū)。

2)油罐區(qū)嚴禁各類非計劃性的及未經審批的違章動火和用火。

3)油罐區(qū)的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部門進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知識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人員的管理使用須嚴格按防火安全的要求進行。

4)嚴禁外來人員和無關車輛進入沒罐區(qū);因工作關系需要進入油罐區(qū)的人員和車輛必須登記,經工作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對能產生電火花的電瓶車、汽車等及設備如果沒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嚴禁進入。

5)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控制油品的加熱溫度。油品的加熱溫度不允許達到該油品的閃點。

6)油罐區(qū)工作人員必須對儲罐系統(tǒng)滅火設施系統(tǒng)、消防器材做到熟練掌握使用;做到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維護,定期保養(yǎng),以確保設施的完好可靠。

7)油罐區(qū)的罐頂不得裝設非防爆電器和儀表。采用電氣儀表測量油罐油溫、油位時,嚴禁將電氣儀表的線接頭暴露于燃油蒸氣內,以免線接頭產生火花,導致發(fā)生事故。

8)油罐上的安全附件,要經常檢查維修。油罐液壓安全閥應經常保持足夠的油位;呼吸閥應保持靈活好用;阻火閥的銅網應保持清潔、通暢;進氣管必須通暢好用。

9)嚴格遵守油罐區(qū)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防火安全規(guī)定。嚴防超溫、超壓、憋壓、超高、超速,一經發(fā)現(xiàn),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10)保障避雷設施、靜電接地裝置的完好,每年檢測不得少于一次,確保其安全可靠。

11)油罐區(qū)內不得隨意堆放物資和停放車輛,以確保防火間距和道路的通暢。

12)如需在油罐區(qū)內架臨時明線,須經安保部門檢查批準,且只準在指定的時間內供電,使用完畢后立即拆除。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

第8篇 油罐區(qū)安全防護制度范本

1. 總則

1.1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是燃油鍋爐系統(tǒng)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災易發(fā)部位。為確保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運行,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1. 2 本制度包括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油罐區(qū)(含油泵房) 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區(qū)(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1. 3 本制度適用于我廠及多種經營各公司。

2.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

2. 1 油罐區(qū)周圍要建立禁區(qū),并有嚴禁煙火標志。油罐區(qū)周圍必須設 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內的凈容積應不小于油罐的總容積,一旦出現(xiàn)事故時,可以容納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堅固耐用。

2.2 罐區(qū)的附近應設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避雷裝置,將強大的雷電電流沿防雷設備導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產生火花。

2.3 消除靜電。一切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都要嚴格接地。具體如下:

2.3.1 凡與管道相連,用于油罐、油槽車和油桶裝卸油的所有膠管,都必須用纏在軟管外或設在軟管內的銅導線進行接地。

2.3.2 槽車在裝卸作業(yè)時,車體應嚴格接地。接地線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蘭接頭專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車上。

2.3.3 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過的油罐灌油,當液面達到距入口處0.5米高度時,應緩慢進油,液面上不應浮有任何雜質污物。

2.3.4 輸油設備嚴禁使用皮帶傳動,以防摩擦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火災和爆炸。

2.4 建立完善的消防設施。消防設備、器材及工具要齊全完整,油罐區(qū)內應備有泡沫消防設備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2.5 油罐區(qū)、通風機室、油泵房設置在同一主巷道時,與油罐區(qū)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油罐區(qū)與其它建筑物應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離。

2.6 嚴禁在油罐區(qū)進行會產生火花的錘擊物件等作業(yè)。

2.7 禁止未帶防火帽的機動車輛進入輕油儲存區(qū)及油庫收發(fā)泊區(qū)等。

3. 油罐區(q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3.1 新建和檢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種安全設備也必須在投產前安裝配備好。

3.2 不能懸空向罐內輸油,以免產生靜電。向罐內輸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損壞油罐。

3.3 嚴禁在雷電時輸送油品,防止雷電感應而引起火災事故。

3.4 在開啟蒸汽管線時,應緩慢進行,防止產生強烈水擊而損壞設備。在開啟蒸汽管線之前,應放凈管內的冷凝水。

3.5 為了保證油品不從貯罐溢出,在裝卸油品時,要注意罐內液面,定時測量。量油時應輕放工具,不要撞擊,以免產生火花。

3.6 嚴格監(jiān)視油罐區(qū)的加熱溫度。罐內油的溫度不得超過90℃,否則,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騰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3.7 燃料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會混入一定數(shù)量的水分,要經常做好脫水工作。

3.8 帶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經過油水分離,符合國家的污水排放標準后才可排放。

3.9 油罐區(qū)(油泵房)的動力作業(yè)必須嚴格按動火級別規(guī)定進行審批,并做好嚴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動火,動火中應有監(jiān)護人始終在場,動火后應徹底清理動火現(xiàn)場并對現(xiàn)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后方可離開。

3.10 嚴禁攜帶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qū);非油罐區(qū)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因工作需要進入油罐區(qū)的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xù)。

3.11 油罐區(qū)內禁止使用一切電熱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電器和電動工具。

3.12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上崗工作期間,禁止穿著化纖類工作服和帶鐵釘類的鞋子。

3.13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部門進行化學危險物品專管員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證,方可上崗。

3.14 企業(yè)組織對油罐區(qū)進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檢查,并做好記錄;油罐區(qū)管理車間對油罐區(qū)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記錄。

4.油罐區(qū)(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4. 1 測量孔: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檢查蓋與座之間密封是否嚴密、硬化,導尺槽磨損情況,螺帽活動情況。

保養(yǎng)重點:密封膠墊的換新每3年1次,對蝶形螺母及壓緊螺栓各活動連接處經常加油潤滑。

4.2 機械呼吸閥:每月檢查不少于2次,氣溫低于o℃時每周不少于1次。檢查閥盤和閥座接觸面是否良好,閥桿上下靈活情況,閥殼網罩是否完好,有無冰凍,壓蓋襯墊是否嚴密。

保養(yǎng)重點:清除閥盤上灰塵、水珠,螺栓加油,必要時調換閥殼、襯墊。

4.3 液壓安全閥:每季度檢查1次。從外觀檢查保護網是否完好,有無雀窩,測量液面高度。

保養(yǎng)重點:清潔保護網,添加封液,每年秋末應放出封液,清潔閥殼內部1次,必要時更換封液。

4.4 阻火器:每季度檢查1次,冰凍季節(jié)每月1次。檢查阻火網或波紋片有無破損,是否清潔暢通,有無水氣冰凍,墊片是否嚴密。

4.5 泡沫罐:

4.5.1 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各閥件及各連接處應無滲漏,各閥門應處于常態(tài)位置。

4.5.2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泡沫液液位檢查和膠囊泄漏檢查。

5.油罐區(qū)(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5. 1 油罐區(qū)嚴禁煙火。禁止穿帶釘鞋、攜帶火種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進入油罐區(qū)。

5.2 油罐區(qū)嚴禁各類非計劃性的及未經審批的違章動火和用火。

5.3 油罐區(qū)的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部門進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知識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人員的管理使用須嚴格按防火安全的要求進行。

5.4 嚴禁外來人員和無關車輛進入沒罐區(qū);因工作關系需要進入油罐區(qū)的人員和車輛必須登記,經工作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對能產生電火花的電瓶車、汽車等及設備如果沒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嚴禁進入。

5.5 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控制油品的加熱溫度。油品的加熱溫度不允許達到該油品的閃點。

5.6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必須對儲罐系統(tǒng)滅火設施系統(tǒng)、消防器材做到熟練掌握使用;做到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維護,定期保養(yǎng),以確保設施的完好可靠。

5.7 油罐區(qū)的罐頂不得裝設非防爆電器和儀表。采用電氣儀表測量油罐油溫、油位時,嚴禁將電氣儀表的線接頭暴露于燃油蒸氣內,以免線接頭產生火花,導致發(fā)生事故。

5.8 油罐上的安全附件,要經常檢查維修。油罐液壓安全閥應經常保持足夠的油位;呼吸閥應保持靈活好用;阻火閥的銅網應保持清潔、通暢;進氣管必須通暢好用。

5.9 嚴格遵守油罐區(qū)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防火安全規(guī)定。嚴防超溫、超壓、憋壓、超高、超速,一經發(fā)現(xiàn),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5.10 保障避雷設施、靜電接地裝置的完好,每年檢測不得少于一次,確保其安全可靠。

5.11 油罐區(qū)內不得隨意堆放物資和停放車輛,以確保防火間距和道路的通暢。

5.12 如需在油罐區(qū)內架臨時明線,須經安保部門檢查批準,且只準在指定的時間內供電,使用完畢后立即拆除。

6.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6.1安全用火范圍

6.1.1 生產用火:電氣焊、切割作業(yè)、使用噴燈、火爐、加熱爐、電爐等維修用火。

6.1.2 運轉機械打火:裝卸機械打火、機械設備的運轉沖擊、摩擦打火等。

6.1.3 內燃機噴火:汽車、拖拉機等運輸工具的排氣管噴火等。

6.1.4 電火花:電氣線路、設備的漏電、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過大引起的電火花、電弧、電纜燃燒等。

6.1.5 靜電火花:物料因輸送中的摩擦或人員穿戴化纖類衣服導致的靜電放電。

6.1.6 自行發(fā)熱自燃:物品堆放儲存不當引起的物質自行發(fā)熱自燃;遇水易燃物品和生熱物品的化學反應熱以及生產中超過自燃點的物料遇空氣的自燃等。

6.1.7生活用火:包括炊事用火、取暖用、抽煙、燃放煙花爆竹、燒荒等。

6.1.8 雷擊、太陽能熱源及其他高溫熱源等。

6.2 動火分級:動火作業(yè)根據(jù)作業(yè)區(qū)域火災危險性的大小分為三級:即特級、一級、二級。

6.2.1 特級動火:指處于運行狀態(tài)的油罐區(qū)、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易燃易爆生產裝置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的動火作業(yè)。凡在特級動火區(qū)域內的動火必須特級動火證。

6.2.2 一級動火:指在甲、乙類火災危險區(qū)域內動火的作業(yè)。甲、乙類危險區(qū)域是指生產、儲存、裝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揮發(fā)、散發(fā)易燃易爆物品或揮發(fā)、散發(fā)易燃氣體、蒸氣的場所。凡在甲、乙類生產廠房、油罐區(qū)、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等區(qū)域防火間距(30米半徑的范圍)內動火作業(yè)。在些范圍內的動力應辦理二級動火證。

6.2.3 二級動火:指在特級動火和一級動火以外的動火作業(yè)。在此范圍內的動火應辦理二級動火證。

6.2.4 遇特殊情況:需要在節(jié)假日進行的動火,按原動火級作升一級動火標準進行審批和管理。

6.3 動火證的審核、簽發(fā)

6.3.1 特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提出申請,制定并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保科確認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現(xiàn)場對措施落實逐項復查后報分管安全廠領導審批。

6.3.2 一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提出申請,制定并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拼_認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現(xiàn)場對措施落實逐項復查后審批。

6.3.3 二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技術人員對動火現(xiàn)場進行檢查,制定并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拼_認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現(xiàn)場對措施復查確認后審批。

6.3.4 所有級別的動火證的有效期均為24小時。

6.4 動火有關責任人員職責

6.4.1 動火項目負責人:對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的安全負全責,必須在動火前詳細了解作業(yè)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其周圍的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業(yè)人員交待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6.4.2 動火執(zhí)行人:接到動火證后,要詳細核對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審批手續(xù)是否完整,若發(fā)現(xiàn)不具備動火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廠安??茍蟾妗踊饡r應隨身攜帶動火證,嚴禁無證動火。

6.4.3 動火監(jiān)護人:負責動火現(xiàn)場的防火措施的檢查、落實和現(xiàn)場監(jiān)護工作。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有權制止作業(yè),通知有關人員采取措施。在動火過程應佩帶明顯標志,不準離開現(xiàn)場。作業(yè)完畢后,應會同各有關人員進行現(xiàn)場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動火監(jiān)護人一般由動火作業(yè)所在部位(崗位)的操作人員擔任。

6.4.4 各級審查批準人:對動火作業(yè)的審批負責。審批人應了解現(xiàn)場情況,審查并確定動火級別、防火措施等,在確認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

6. 5 動火程序和安全要求

6.5.1 審證:動火前辦理動火證的申請、審核和批準手續(xù),明確動火地點、時間、范圍、動火方案、安全措施、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等,手續(xù)不全,不準動火。

6.5.2 聯(lián)系:動火前應和有關的生產車間、部門聯(lián)系,明確動火的設備、位置、由生產車間、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動火設備的拆卸、清掃等工作。

6.5.3 拆遷:凡能拆遷到固定動火區(qū)或其他安全區(qū)域動火的作業(yè)不應在現(xiàn)場(禁火區(qū))內進行,盡量減少禁火區(qū)的動火工作量。

6.5.4 隔離:對無法拆遷的需動火檢修設備,應與其他生產系統(tǒng)用加堵盲板等方法進行可靠隔離,防止運行中的設備、管道內的物料泄漏到動火設備中來;將動火區(qū)和其他區(qū)域采取臨時隔火墻等措施加以屏隔,防止火星飛濺而引起著火事故。

6.5.5 搬移可燃物:將動火地點10米以內的一切可燃物移到安全地點。

6.5.6 落實應急滅火措施:動火期間,動火現(xiàn)場保證備有足夠數(shù)量的滅火器具,充足的水源,對于特級、一級動火,應有消防人員到現(xiàn)場保護。

6.5.7 檢查和監(jiān)護:動火前后及動火過程中,動火責任部門、廠安??曝撠熑藨浆F(xiàn)場進行檢查,對照確認動火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落實動火監(jiān)護人和動火項目負責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6.5.8 動火分析:動火分析不宜過早,一般不要早于動火前的30分鐘;若動火中斷30分鐘以上,應重作動火分析;動火分析要有代表性,特級動火分析試樣應保留到動火之后。分析數(shù)據(jù)應作記錄,分析人員應在分析化驗報告上簽字。動火分析合格的標準為:當采用測爆儀測試時,被測對象的氣體或蒸氣的體積濃度應 爆炸下限的20%;若采用其他分析手段時,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 10%時,其濃度應 1%;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的爆炸下限 4%時,則其濃度 0.2%為合格;若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 4%,則其濃度 0.5為合格;若罐內動火,則還應符合罐內作業(yè)的有關安全要求。

6.5.9 動火操作:動火操作人員應具備操作資質,規(guī)范操作,注意火星飛濺方向,可采用阻燃材料擋住火星的飛濺,防止火星飛入危險區(qū)域;如遇到管道突然破裂、可燃物外泄的緊急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采取緊急措施排除危險后方可重新作業(yè)。動火作業(yè)結束后,應認真清理現(xiàn)場,確認無隱患存留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6.5.10 油罐區(qū)、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的臨時用電,應同時進行動火申請和電氣臨時線路安裝使用申請,并嚴格按獲準動火和臨時用電架線的有關要求落實各項防火措施、按規(guī)定使用期限拆除臨時線路。

第9篇 油罐區(qū)安全防護制度

1. 總則

1.1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是燃油鍋爐系統(tǒng)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災易發(fā)部位。為確保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運行,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1. 2 本制度包括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油罐區(qū)(含油泵房) 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區(qū)(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1. 3 本制度適用于我廠及多種經營各公司。

2.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

2. 1 油罐區(qū)周圍要建立禁區(qū),并有嚴禁煙火標志。油罐區(qū)周圍必須設 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內的凈容積應不小于油罐的總容積,一旦出現(xiàn)事故時,可以容納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堅固耐用。

2.2 罐區(qū)的附近應設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避雷裝置,將強大的雷電電流沿防雷設備導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產生火花。

2.3 消除靜電。一切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都要嚴格接地。具體如下:

2.3.1 凡與管道相連,用于油罐、油槽車和油桶裝卸油的所有膠管,都必須用纏在軟管外或設在軟管內的銅導線進行接地。

2.3.2 槽車在裝卸作業(yè)時,車體應嚴格接地。接地線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蘭接頭專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車上。

2.3.3 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過的油罐灌油,當液面達到距入口處0.5米高度時,應緩慢進油,液面上不應浮有任何雜質污物。

2.3.4 輸油設備嚴禁使用皮帶傳動,以防摩擦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火災和爆炸。

2.4 建立完善的消防設施。消防設備、器材及工具要齊全完整,油罐區(qū)內應備有泡沫消防設備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2.5 油罐區(qū)、通風機室、油泵房設置在同一主巷道時,與油罐區(qū)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油罐區(qū)與其它建筑物應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離。

2.6 嚴禁在油罐區(qū)進行會產生火花的錘擊物件等作業(yè)。

2.7 禁止未帶防火帽的機動車輛進入輕油儲存區(qū)及油庫收發(fā)泊區(qū)等。

3. 油罐區(q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3.1 新建和檢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種安全設備也必須在投產前安裝配備好。

3.2 不能懸空向罐內輸油,以免產生靜電。向罐內輸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損壞油罐。

3.3 嚴禁在雷電時輸送油品,防止雷電感應而引起火災事故。

3.4 在開啟蒸汽管線時,應緩慢進行,防止產生強烈水擊而損壞設備。在開啟蒸汽管線之前,應放凈管內的冷凝水。

3.5 為了保證油品不從貯罐溢出,在裝卸油品時,要注意罐內液面,定時測量。量油時應輕放工具,不要撞擊,以免產生火花。

3.6 嚴格監(jiān)視油罐區(qū)的加熱溫度。罐內油的溫度不得超過90℃,否則,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騰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3.7 燃料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會混入一定數(shù)量的水分,要經常做好脫水工作。

3.8 帶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經過油水分離,符合國家的污水排放標準后才可排放。

3.9 油罐區(qū)(油泵房)的動力作業(yè)必須嚴格按動火級別規(guī)定進行審批,并做好嚴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動火,動火中應有監(jiān)護人始終在場,動火后應徹底清理動火現(xiàn)場并對現(xiàn)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后方可離開。

3.10 嚴禁攜帶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qū);非油罐區(qū)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因工作需要進入油罐區(qū)的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xù)。

3.11 油罐區(qū)內禁止使用一切電熱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電器和電動工具。

3.12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上崗工作期間,禁止穿著化纖類工作服和帶鐵釘類的鞋子。

3.13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部門進行化學危險物品專管員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證,方可上崗。

3.14 企業(yè)組織對油罐區(qū)進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檢查,并做好記錄;油罐區(qū)管理車間對油罐區(qū)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記錄。

4.油罐區(qū)(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4. 1 測量孔: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檢查蓋與座之間密封是否嚴密、硬化,導尺槽磨損情況,螺帽活動情況。

保養(yǎng)重點:密封膠墊的換新每3年1次,對蝶形螺母及壓緊螺栓各活動連接處經常加油潤滑。

4.2 機械呼吸閥:每月檢查不少于2次,氣溫低于o℃時每周不少于1次。檢查閥盤和閥座接觸面是否良好,閥桿上下靈活情況,閥殼網罩是否完好,有無冰凍,壓蓋襯墊是否嚴密。

保養(yǎng)重點:清除閥盤上灰塵、水珠,螺栓加油,必要時調換閥殼、襯墊。

4.3 液壓安全閥:每季度檢查1次。從外觀檢查保護網是否完好,有無雀窩,測量液面高度。

保養(yǎng)重點:清潔保護網,添加封液,每年秋末應放出封液,清潔閥殼內部1次,必要時更換封液。

4.4 阻火器:每季度檢查1次,冰凍季節(jié)每月1次。檢查阻火網或波紋片有無破損,是否清潔暢通,有無水氣冰凍,墊片是否嚴密。

4.5 泡沫罐:

4.5.1 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各閥件及各連接處應無滲漏,各閥門應處于常態(tài)位置。

第10篇 加油站加油區(qū)儲油罐區(qū)安全監(jiān)控制度

一、每日定期檢查防雷接地導線和防靜電接地導線是否完好、有否破損,每日上班工作前,檢查靜電報警器是否完好。

二、每日檢查汽車用阻火器數(shù)量是否足夠,是否合格有效。

三、每日檢查輸油管路是否有滲漏現(xiàn)象。

四、每日巡檢油罐區(qū)人孔、操作井、通氣管及阻火器等,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

五、每班定期巡查加油區(qū),嚴禁將火種帶入加油區(qū),嚴禁在加油區(qū)吸煙、打手機。

六、如遇到雷雨惡劣天氣,應立即暫停油罐區(qū)卸油。并檢查儲油罐是否因地下水或雨水作用而有上浮的可能,如有危險情況,立即采取應急排水抽水措施,并立即暫停營業(yè),待處理險情后,確保安全時,才重新營業(yè)。

七、在秋冬干燥季節(jié),每日要定時在加油區(qū)及儲油罐區(qū)噴灑自來水,及時導走各種因素產生的靜電,防止靜電火花產生事故。

八、每班檢查加油站員工是否按要求穿著工作服。

九、每日必須填寫安全檢查情況記錄表,記錄表應長期保存。

第11篇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1安全用火范圍

1.1 生產用火:電氣焊、切割作業(yè)、使用噴燈、火爐、加熱爐、電爐等維修用火。

1.2 運轉機械打火:裝卸機械打火、機械設備的運轉沖擊、摩擦打火等。

1.3 內燃機噴火:汽車、拖拉機等運輸工具的排氣管噴火等。

1.4 電火花:電氣線路、設備的漏電、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過大引起的電火花、電弧、電纜燃燒等。

1.5 靜電火花:物料因輸送中的摩擦或人員穿戴化纖類衣服導致的靜電放電。

1.6 自行發(fā)熱自燃:物品堆放儲存不當引起的物質自行發(fā)熱自燃;遇水易燃物品和生熱物品的化學反應熱以及生產中超過自燃點的物料遇空氣的自燃等。

1.7生活用火:包括炊事用火、取暖用、抽煙、燃放煙花爆竹、燒荒等。

1.8 雷擊、太陽能熱源及其他高溫熱源等。

2 動火分級:動火作業(yè)根據(jù)作業(yè)區(qū)域火災危險性的大小分為三級:即特級、一級、二級。

2.1 特級動火:指處于運行狀態(tài)的油罐區(qū)、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易燃易爆生產裝置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的動火作業(yè)。凡在特級動火區(qū)域內的動火必須特級動火證。

2.2 一級動火:指在甲、乙類火災危險區(qū)域內動火的作業(yè)。甲、乙類危險區(qū)域是指生產、儲存、裝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揮發(fā)、散發(fā)易燃易爆物品或揮發(fā)、散發(fā)易燃氣體、蒸氣的場所。凡在甲、乙類生產廠房、油罐區(qū)、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等區(qū)域防火間距(30米半徑的范圍)內動火作業(yè)。在些范圍內的動力應辦理二級動火證。

2.3 二級動火:指在特級動火和一級動火以外的動火作業(yè)。在此范圍內的動火應辦理二級動火證。

2.4 遇特殊情況:需要在節(jié)假日進行的動火,按原動火級作升一級動火標準進行審批和管理。

3 動火證的審核、簽發(fā)

3.1 特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提出申請,制定并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拼_認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現(xiàn)場對措施落實逐項復查后報分管安全廠領導審批。

3.2 一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提出申請,制定并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保科確認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現(xiàn)場對措施落實逐項復查后審批。

3.3 二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技術人員對動火現(xiàn)場進行檢查,制定并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拼_認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現(xiàn)場對措施復查確認后審批。

3.4 所有級別的動火證的有效期均為24小時。

4 動火有關責任人員職責

4.1 動火項目負責人:對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的安全負全責,必須在動火前詳細了解作業(yè)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其周圍的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業(yè)人員交待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4.2 動火執(zhí)行人:接到動火證后,要詳細核對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審批手續(xù)是否完整,若發(fā)現(xiàn)不具備動火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廠安??茍蟾?。動火時應隨身攜帶動火證,嚴禁無證動火。

4.3 動火監(jiān)護人:負責動火現(xiàn)場的防火措施的檢查、落實和現(xiàn)場監(jiān)護工作。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有權制止作業(yè),通知有關人員采取措施。在動火過程應佩帶明顯標志,不準離開現(xiàn)場。作業(yè)完畢后,應會同各有關人員進行現(xiàn)場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動火監(jiān)護人一般由動火作業(yè)所在部位(崗位)的操作人員擔任。

4.4 各級審查批準人:對動火作業(yè)的審批負責。審批人應了解現(xiàn)場情況,審查并確定動火級別、防火措施等,在確認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

5 動火程序和安全要求

5.1 審證:動火前辦理動火證的申請、審核和批準手續(xù),明確動火地點、時間、范圍、動火方案、安全措施、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等,手續(xù)不全,不準動火。

5.2 聯(lián)系:動火前應和有關的生產車間、部門聯(lián)系,明確動火的設備、位置、由生產車間、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動火設備的拆卸、清掃等工作。

5.3 拆遷:凡能拆遷到固定動火區(qū)或其他安全區(qū)域動火的作業(yè)不應在現(xiàn)場(禁火區(qū))內進行,盡量減少禁火區(qū)的動火工作量。

5.4 隔離:對無法拆遷的需動火檢修設備,應與其他生產系統(tǒng)用加堵盲板等方法進行可靠隔離,防止運行中的設備、管道內的物料泄漏到動火設備中來;將動火區(qū)和其他區(qū)域采取臨時隔火墻等措施加以屏隔,防止火星飛濺而引起著火事故。

5.5 搬移可燃物:將動火地點10米以內的一切可燃物移到安全地點。

5.6 落實應急滅火措施:動火期間,動火現(xiàn)場保證備有足夠數(shù)量的滅火器具,充足的水源,對于特級、一級動火,應有消防人員到現(xiàn)場保護。

5.7 檢查和監(jiān)護:動火前后及動火過程中,動火責任部門、廠安??曝撠熑藨浆F(xiàn)場進行檢查,對照確認動火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落實動火監(jiān)護人和動火項目負責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5.8 動火分析:動火分析不宜過早,一般不要早于動火前的30分鐘;若動火中斷30分鐘以上,應重作動火分析;動火分析要有代表性,特級動火分析試樣應保留到動火之后。分析數(shù)據(jù)應作記錄,分析人員應在分析化驗報告上簽字。動火分析合格的標準為:當采用測爆儀測試時,被測對象的氣體或蒸氣的體積濃度應爆炸下限的20%;若采用其他分析手段時,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10%時,其濃度應 1%;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的爆炸下限 4%時,則其濃度 0.2%為合格;若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 4%,則其濃度0.5為合格;若罐內動火,則還應符合罐內作業(yè)的有關安全要求。

5.9 動火操作:動火操作人員應具備操作資質,規(guī)范操作,注意火星飛濺方向,可采用阻燃材料擋住火星的飛濺,防止火星飛入危險區(qū)域;如遇到管道突然破裂、可燃物外泄的緊急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采取緊急措施排除危險后方可重新作業(yè)。動火作業(yè)結束后,應認真清理現(xiàn)場,確認無隱患存留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5.10 油罐區(qū)、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的臨時用電,應同時進行動火申請和電氣臨時線路安裝使用申請,并嚴格按獲準動火和臨時用電架線的有關要求落實各項防火措施、按規(guī)定使用期限拆除臨時線路。

第12篇 工廠油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工廠油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嚴禁攜帶引火、發(fā)火危險品進入罐區(qū)。

第二條一般情況禁止機動車輛進入罐區(qū)。特殊情況下應經有關部門批準,并帶阻火器后方可進入。

第三條油罐區(qū)是全廠性重要設施,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第四條嚴禁在罐區(qū)堆放油污、油布、紙張、木材等雜物。管溝、電纜溝保持暢通,不得積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統(tǒng)不得存油、瓦斯和滲油。

第五條罐區(qū)應定時、定人進行巡回檢查,有異常情況要立即向調度室和車間領導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六條輕質油泵房應加強自然通風和強制通風,室內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產生火花。

第七條罐區(qū)內應有完善的滅火設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消防道路要保持暢通無阻,不得堵塞。

第八條避雷裝置和防靜電接地裝置每年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第九條應定期檢查管道密閉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閥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閥有否凍結,液壓式安全閥的液面是否保持規(guī)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損壞和變形,量油口有色金屬襯墊是否完好等。

第十條油罐區(qū)應有足夠的照明。宜采用遠距離高懸透光燈。罐體上一般不設照明,必須時應選用合適的防爆型燈具。

第十一條貯罐應設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積符合設計規(guī)范要求。管線穿越防火堤處或分隔堤處的縫隙及堤壁上的孔洞,必須全部封死。

第十二條貯罐的走梯要有扶手,垂直走梯要有圍欄。貯罐頂上人孔周圍要有欄桿,防止墜落。

第十三條對于正常生產或事故狀態(tài)下,雨水明排溝穿越防火堤處所設的隔斷設施的正確管理和操作,應由車間工藝技術員寫成文字材料作為工藝操作規(guī)程的補充,每個操作工人應非常熟悉并會應用。

第十四條罐區(qū)和生產裝置內的殘液、瓦斯、污油等的排放應有回收系統(tǒng),不準隨意排空或任意就地排放殘液。

第十五條貯罐管線須保溫的,應嚴格控制溫度,防止過高或過低,造成物料揮發(fā)或管線凍壞。

第十六條貯存低沸易揮發(fā)物料的貯罐,夏季須用冷卻水冷卻罐壁。天涼停用后,必須將水放盡,防止冬天凍裂管線。

第十七條不同物料貯罐的管道不得相連。如貯罐換裝不同物料時,必須徹底清洗,經檢查合格后方可換裝,以防物料相混。

第十八條操作人員應經常檢查儀表指示的液面與實際液面是否相符,防止出現(xiàn)假液面造成跑料事故。

第十九條油品貯罐進口管,應在罐的下部進入,以免沖擊磨擦產生靜電。嚴禁采用自由流入方式向油罐、油槽車和油桶中罐注輕質油及其他易燃液體。調合罐禁止通風攪拌。

第二十條向貯罐輸油的油泵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損壞貯罐。

第二十一條油罐油品的加溫、脫水循環(huán)、清洗、輸轉、切換和油罐一系列管理制度,必須建立健全,應嚴格遵守如下規(guī)定:1、除凝固點過高的原油外,溫度一般應控制在油品的閃點以下。向有水份的貯罐送油溫度不超過90℃。超過90℃以上的貯罐收油不得帶水,不得直接向該罐用蒸汽掃線,以防冒頂跑油。有升降管的必須將升降管提到水層以上。 2、油罐脫水不準離開人,應遵守“三脫水”制,即:收油前脫水;收油后沉降脫水;移動前脫水。3、對調合罐可根據(jù)罐的容積大小,泵排量大小和各種調合油品的性質決定循環(huán)時間。循環(huán)時各有關閥門的開關情況應檢查好,防止串油。4、為保證油品質量和安全檢修,貯罐必須定期清掃、清洗,清洗時必須采用蒸氣直接吹掃加溫并保證足夠時間,所有與罐體相連的閥門,管線一定要切斷關嚴,防止誤操作使油串入罐內傷人。5、油罐收付前后,須詳細檢查閥門、管線是否開關正確,切換時必須遵守“先開后關”的原則,以免憋壓。6、閃點低于60℃以下的油品,禁止用壓縮空氣掃線,夏季不掃線應防止管線受熱升壓。閃點高于60℃的油品在用壓縮空氣掃線時,油溫必須低于該油品閃點20℃。7、清洗含有硫化物的貯罐時,應不斷用水澆灑,保持潮濕,防止硫化鐵自燃;清除出的硫化鐵應運出罐區(qū),埋入地下。

第二十二條灌裝、放置和搬運閃點45℃以下油品時應遵守如下規(guī)定: 1、灌裝速度應緩慢,放出口流速小于4米/秒。2、油桶或其他容器的灌裝量要留有余地,即留有一定的空間高度。3、露天貯放要防止撞擊。4、搬運時要防止撞擊,滾動時墊好木板。5、灌裝石油氣體的容器、槽車,須首先用惰性氣體置換,使氧含量小于0.5%。

第二十三條雷雨時應停止輸送油品,防止雷電感應引起火災。

第二十四條檢尺和采樣口平時要蓋嚴。量油尺和采樣器應有防止碰撞產生火花的措施,起落要緩慢。

第二十五條嚴禁穿帶釘子的鞋進入罐區(qū)和油罐、槽車上去操作。

第13篇 成品油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成品油罐區(qū)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落實“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結合我事業(yè)部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成品油罐區(qū)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指定專人兼管,具體負責成品油罐區(qū)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油罐運行操作,確保油罐安全運行。

二.油罐的運行操作:

1、 油罐進油時,操作工必須到位,注意監(jiān)視油罐液面,防止油品溢出,并做好進油登記。進油后,泵房要及時上鎖。

2、禁止懸空向油罐輸油,以免產生靜電。

3、雷電時,停止輸送油品,防止雷電感應而引發(fā)火災事故。

4、 在開啟管線時,應緩慢進行,防止產生強烈水錘效應損壞設備。

5、定時觀測罐內液面,測量時應輕放工具,勿撞擊,以免產生火花。

6、嚴格監(jiān)視油罐內溫度,夏季高溫時段,要對油罐不定時噴淋降溫。

7、油品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會混入一定數(shù)量的水份,要經常做好油罐油的排水工作。

三. 成品油庫設備的定期檢修和保養(yǎng):

1、 堅持對油罐進行巡回檢查制度,并做好記錄。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常規(guī)巡查,檢查呼吸閥,阻火器是否完好,油罐入孔門及各處閥門有無漏油或滲油現(xiàn)象,油位是否正常、符合規(guī)定標準等。一旦發(fā)現(xiàn)異?,F(xiàn)象,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隱患。

2、定期對油罐上的防爆裝置進行檢查和對油罐的防銹保養(yǎng)。

3、對油庫設備要定期檢修,特別注意油罐的呼吸閥,阻火器,油位指示器及各處閥門,管道的密封性,油泵等主要部件和設備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四.成品油罐區(qū)的消防安全措施:

1、消防設備,器材及工具要齊全完整。消防滅火器應根據(jù)消防部門的要求,參照油罐數(shù)量和容量備足配齊,車間和安全科定期檢查、更換。

2、成品油庫管理區(qū)必須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3、防火標志,顯眼明確。油庫管理區(qū)內嚴禁吸煙,禁止穿帶鐵釘子的鞋進入油庫區(qū)。

4、成品油庫區(qū)嚴禁明火作業(yè)、帶電作業(yè)(如帶電換燈泡)。

5、嚴禁高壓電線跨越油罐區(qū),在油罐區(qū)設置固定電源,嚴禁架設電線,一切電氣設施采用防爆型。

6、外來人員一律禁止進入油罐區(qū),參觀防問者須經經理批示后,由現(xiàn)場安全管理人員帶領下方可進入。

五.油庫的衛(wèi)生要求:做到“三清”、“三無”、“三不漏”。

1、“三清”:設備清潔,場地清潔,工具清潔。

2、“三無”:無油垢、無雜草、無其它易燃物。

3、“三不漏”:不漏油、不漏汽、不漏水。

4、 廢紙、廢布、棉紗頭等應放入專用鐵箱內,并及時清除。

望每位員工高度重視此安全制度,防患于未然!

第14篇 油罐防腐施工人員安全作業(yè)制度

1.施工人員入庫必須出示要害證,并逐一進行登記,嚴禁攜帶火種和易燃物進庫,隨身攜帶的煙、打火機和手機等物品存放在門衛(wèi)。

2.施工人員進入儲油罐區(qū)時,不得穿化纖衣服、穿帶鐵釘?shù)男?/p>

3.油罐及管路的除銹作業(yè)要嚴格按施工安全規(guī)定進行。不得用鐵刷及其它鐵器除銹和敲打,防止產生火花,引起火災。

4.施工現(xiàn)場要有足夠的消防器材,預防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5.油庫設專職監(jiān)護人員,施工人員進庫防腐作業(yè)時,在油庫專職監(jiān)護人員監(jiān)護下進行作業(yè)。(專職監(jiān)護人員:李紅勇 申峻峰)

6.每日施工結束后,都必須認真清理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確認無隱患后,方可下班。

第15篇 油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1.1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是燃油鍋爐系統(tǒng)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災易發(fā)部位。為確保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運行,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油罐區(qū)(含油泵房) 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區(qū)(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1.3 本制度適用于我廠及多種經營各公司。

2.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

2.1 油罐區(qū)周圍要建立禁區(qū),并有嚴禁煙火標志。油罐區(qū)周圍必須設 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內的凈容積應不小于油罐的總容積,一旦出現(xiàn)事故時,可以容納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堅固耐用。

2.2 罐區(qū)的附近應設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避雷裝置,將強大的雷電電流沿防雷設備導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產生火花。

2.3 消除靜電。一切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都要嚴格接地。具體如下:

2.3.1 凡與管道相連,用于油罐、油槽車和油桶裝卸油的所有膠管,都必須用纏在軟管外或設在軟管內的銅導線進行接地。

2.3.2 槽車在裝卸作業(yè)時,車體應嚴格接地。接地線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蘭接頭專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車上。

2.3.3 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過的油罐灌油,當液面達到距入口處0.5米高度時,應緩慢進油,液面上不應浮有任何雜質污物。

2.3.4 輸油設備嚴禁使用皮帶傳動,以防摩擦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火災和爆炸。

2.4 建立完善的消防設施。消防設備、器材及工具要齊全完整,油罐區(qū)內應備有泡沫消防設備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2.5 油罐區(qū)、通風機室、油泵房設置在同一主巷道時,與油罐區(qū)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油罐區(qū)與其它建筑物應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離。

2.6 嚴禁在油罐區(qū)進行會產生火花的錘擊物件等作業(yè)。

2.7 禁止未帶防火帽的機動車輛進入輕油儲存區(qū)及油庫收發(fā)泊區(qū)等。

3. 油罐區(q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3.1 新建和檢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種安全設備也必須在投產前安裝配備好。

3.2 不能懸空向罐內輸油,以免產生靜電。向罐內輸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損壞油罐。

3.3 嚴禁在雷電時輸送油品,防止雷電感應而引起火災事故。

3.4 在開啟蒸汽管線時,應緩慢進行,防止產生強烈水擊而損壞設備。在開啟蒸汽管線之前,應放凈管內的冷凝水。

3.5 為了保證油品不從貯罐溢出,在裝卸油品時,要注意罐內液面,定時測量。量油時應輕放工具,不要撞擊,以免產生火花。

3.6 嚴格監(jiān)視油罐區(qū)的加熱溫度。罐內油的溫度不得超過90℃,否則,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騰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3.7 燃料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會混入一定數(shù)量的水分,要經常做好脫水工作。

3.8 帶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經過油水分離,符合國家的污水排放標準后才可排放。

3.9 油罐區(qū)(油泵房)的動力作業(yè)必須嚴格按動火級別規(guī)定進行審批,并做好嚴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動火,動火中應有監(jiān)護人始終在場,動火后應徹底清理動火現(xiàn)場并對現(xiàn)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后方可離開。

3.10 嚴禁攜帶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qū);非油罐區(qū)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因工作需要進入油罐區(qū)的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xù)。

3.11 油罐區(qū)內禁止使用一切電熱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電器和電動工具。

3.12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上崗工作期間,禁止穿著化纖類工作服和帶鐵釘類的鞋子。

3.13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部門進行化學危險物品專管員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證,方可上崗。

3.14 企業(yè)組織對油罐區(qū)進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檢查,并做好記錄;油罐區(qū)管理車間對油罐區(qū)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記錄。

4.油罐區(qū)(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4.1 測量孔: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檢查蓋與座之間密封是否嚴密、硬化,導尺槽磨損情況,螺帽活動情況。

保養(yǎng)重點:密封膠墊的換新每3年1次,對蝶形螺母及壓緊螺栓各活動連接處經常加油潤滑。

4.2 機械呼吸閥:每月檢查不少于2次,氣溫低于o℃時每周不少于1次。檢查閥盤和閥座接觸面是否良好,閥桿上下靈活情況,閥殼網罩是否完好,有無冰凍,壓蓋襯墊是否嚴密。

保養(yǎng)重點:清除閥盤上灰塵、水珠,螺栓加油,必要時調換閥殼、襯墊。

4.3 液壓安全閥:每季度檢查1次。從外觀檢查保護網是否完好,有無雀窩,測量液面高度。

保養(yǎng)重點:清潔保護網,添加封液,每年秋末應放出封液,清潔閥殼內部1次,必要時更換封液。

4.4 阻火器:每季度檢查1次,冰凍季節(jié)每月1次。檢查阻火網或波紋片有無破損,是否清潔暢通,有無水氣冰凍,墊片是否嚴密。

4.5 泡沫罐:

4.5.1 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各閥件及

油罐安全制度匯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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