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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規(guī)定15篇

發(fā)布時間:2023-02-28 10:45:06 查看人數(shù):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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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中石化安全教育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企業(yè)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安全素質,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及職業(yè)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guī)定》(國家安監(jiān)總局3號令等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各直屬企業(yè)應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宣傳普及安全知識;每年至少組織1次以崗位安全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全員安全教育培訓考試。

第三條 各直屬企業(yè)人事、教育部門負責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組織實施,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和檢查考核。

第四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與本企業(yè)形成勞動關系的人員及進入生產廠區(qū)的臨時用工、施工實習人員、技術服務人員、參觀人員等。

第五條 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任職和作業(yè);本規(guī)定所要求的各項安全教育應有記錄、有確認、可追溯;涉及對外單位和外來人員的相關要求,應在書面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二章? 企業(yè)領導和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六條 直屬企業(yè)、二級單位的領導,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求,參加政府和集團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第七條 企業(yè)安全負責人和安全技術管理人員,除參加政府組織的安全培訓,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外,還應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石油化工安全專業(yè)技術培訓。

第八條 直屬企業(yè)應根據本企業(yè)安全生產特點,組織安全負責人和安全技術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專業(yè)培訓。培訓由人事、教育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組織。

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家有關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

(二)石油化工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tǒng)計、報告及職業(yè)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九條 其他管理負責人(包括職能部門負責人、基層單位負責人、專業(yè)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本企業(yè)人事、教育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層次組織實施,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

第十條 企業(yè)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第三章? 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

第十一條 班組長的安全教育由本企業(yè)人事、教育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安全教育時間不應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公司及本企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二)安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技能。

(三)本班組和有關崗位的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等。

第十二條 所有新員工(包括學徒工、外單位調入員工、合同工、代培人員和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有技術崗位的季節(jié)性農民外用工等)上崗前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少于72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三條 一級(廠級)安全教育由本企業(yè)人事、教育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

(二)通用安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知識、消防知識、安全文化知識和氣體防護常識等。

(三)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四)集團公司、直屬企業(yè)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企業(yè)五項紀律(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五)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

第十四條 二級(車間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32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有害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危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xiàn)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安全狀況及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2篇 l教育學院用車管理規(guī)定

為規(guī)范第五任期公務車輛使用,為了保證我院教學、科研、行政、團學等工作的需要,參照兄弟學院用車的有效管理辦法,本著既保證公務用車、又節(jié)約用車的原則,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用車范圍。以下范圍內可以用車:領導公務出差、招生宣傳、對外聯(lián)絡、組織師生集體活動、緊急事務等情況而確需用車者,均可安排用車。

二、用車申請。屬于以上公務用車范圍的,使用人應事先提出申請,經書記、院長同意后,由學院辦公室主任安排車輛并做好記錄。未經批準,用車費用自理。

三、填寫派車單。用車人用完車后,需在駕駛員提供的派車單上核對好公里數(shù)后簽字,并注明用車事由及地點,以便備查。

四、費用結算。辦公室應及時收集核對派車單與用車記錄,核對無誤后交院長審核簽字后結算用車費用。

五、因為工作需要,臨時緊急用車,事后應向書記、院長匯報,可按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六、未盡事宜由學院領導研究決定。

第3篇 油庫安全教育管理規(guī)定

1、總則

1.1 為增強油庫職工的安全意識和不斷提高油庫職工的安全消防專業(yè)理論水平和操作技能,制定本制度。

2、組織和管理

2.1 安全教育由主任牽頭,安全員、設備員等參與,其主要內容有:

2.1.1 與有關人員共同制定油庫員工安全教育計劃,經安委會批準后,組織或監(jiān)督實施。

2.1.2 聘請或安排教師,購置教材、教具,安排教學或安全技術講座場所。申請教育經費等。

2.1.3 組織考試、考核。

2.1.4 安全教育卡片的收集存檔。

2.2 油庫安委會,應利用廣播、板報、圖片等形式,經常性地開展宣傳教育;并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技能競賽活動。

2.3 油庫負責人要支持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競賽活動;搞好安全工作;發(fā)揮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監(jiān)督、保證作用。

3、油庫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3.1 教育對象

凡新職工(包括徒工、外單位調入職工、合同工、代培人員和大專院校實習學生等)必須經公司、庫、班(組)三級教育并考試合格,方可進入生產崗位。

3.2 三級教育的時間、主要內容和要求

3.2.1 一級(公司級)的安全教育

新職工報到后,由人事或安全部門負責組織。進行安全、消防教育,時間不少于8小時,其內容是:

3.2.1.1 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和規(guī)定。

3.2.1.2 本單位的性質、特點;石油商品危險特性知識。

3.2.1.3 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和消防知識。

3.2.1.4 典型事故分析及其教訓。

經一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否則油庫不得接受。

3.2.2 二級(庫級)安全教育

油庫安全員或指定專人負責教育,時間不少于40小時,其教育內容是:

3.2.2.1 本庫概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3.2.2.2 本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3.2.2.3 安全設施、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等。

3.2.2.4 以往的事故教訓。

3.2.3 三級(班組)安全教育

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教育,可采用講解和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其教育時間不少于8小時,教育內容為:

3.2.3.1 本崗位的操作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3.2.3.2 本崗位(工種)各種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裝置的作用,防護用品的使用、保管方法、消防器材的保管及使用。

3.2.3.3 本崗位(工種)操作規(guī)程的安全制度。

3.2.3.4 本崗位(工種)事故教訓及防范措施。

經班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指定師傅帶領進行工作。

3.2.4 三級安全教育考核情況,應逐級寫在安全教育卡上,經儲運安全部門審核后,方準許發(fā)放勞保用品和本工種享受的勞保待遇。

3.2.5 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則由此發(fā)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單位領導負責。

3.2.6 新入庫職工經過一段時間培訓、學習和實際工作后,經有關部門對其操作技術和安全技術進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工作。特殊工作,應持證上崗。

4、對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

4.1 凡屬臨時工、外包工、辦事和參觀人員,進庫前必須接受油庫的安全教育。

4.2 教育內容:

4.2.1 對臨時工(包括來庫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招工和任用單位負責。教育內容:本單位特點、入庫須知,擔任工作的性質,注意事項和事故教訓以及安全、消防制度。并在工作中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

4.2.2 對外包工和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分別由基建部門(或委托單位)和外借人員主管部門負責教育,教育內容同上。

4.2.3 對進入要害部位辦事、參觀、學習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門負責,教育內容:本單位有關安全規(guī)定及安全注意事項,并要有專人陪同。

5、日常安全教育

5.1 教育時間和要求:

5.1.1 各油庫必須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每次不得少于1小時。

5.1.2 安全活動不得被占用。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防止走過場。

5.1.3 員工必須參加安全活動。油庫領導必須經常參加基層班(組)的安全活動日。以了解和解決安全中存在的問題。

5.2 日常安全教育內容:

5.2.1 學習安全文件、通報和安全規(guī)程及安全技術知識,消防設備操作使用技術等。

5.2.2 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吸取事故教訓。

5.2.3 開展事故預想和崗位練兵,組織各類安全技術表演。

5.2.4 安全檢查制度、操作規(guī)程貫徹執(zhí)行情況和事故隱患整改情況。

5.2.5 開展安全技術講座、攻關和其它安全活動。

5.2.6 利用各種會議、廣播、簡報、圖片、安全報告會、故事講演等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6、特殊工種安全教育

6.1 對特殊工種(鍋爐工、電工、氣電焊工、泵工、計量、化驗、消防等)必須由各主管部門組織專業(yè)性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取得作業(yè)后,方可從事操作(作業(yè))。

6.2 對特殊工種,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培訓或參加地方組織的特種作業(yè)培訓。

6.3 防災教育,臨震前的抗震教育及汛期前的防汛抗災教育等。

6.4 新設備投產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新建、擴建、新工藝、新設備和設備改造、更新投產前,設備管理人員應寫出適應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崗位工人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6.5 職工在庫內工作調動或脫離半年以上重返崗位者,應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新的崗位工作。

6.6 對嚴重違章違紀職工,應由有關部門單獨再教育,經考察認定合格后,再回崗位。

6.7對有關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評

6.7.1 油庫科(股)級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由上級分公司負責。

6.7.2安全委員會同技術、人事、、教育部門對本庫領導干部、技術人員和工人,每年組織一次安全技術、安全知識考試。成績登記在安全教育卡片內,作為晉級和評比的依

據之一。

第4篇 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培訓教育管理規(guī)定

1、為規(guī)范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2、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guī)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3、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事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4、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5、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guī)定復審。

6、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方針和政策。

(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7、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xiàn)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1)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2)對違章違規(guī)的員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yè)安全健康法規(guī)、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經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3)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設備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fā)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

9、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10、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設備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管理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11、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xù)的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第5篇 班級安全教育管理規(guī)定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具體負責組織日常對本班學生進行安全與生命工作的宣傳教育、指導檢查、監(jiān)督管理。要經常、及時、有針對性地對本班學生進行安全和生命教育;同時,還要對學生進行校外交通、消防、用電、網絡、防溺等各類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教育學生遠離“黃、賭、毒、邪”,不受誘騙,不進“三廳二吧”(歌舞廳、游戲廳、錄像廳、網吧、迪吧),增強學生的遵紀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學生在校外各種場合下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2.班主任要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和會議精神,可結合本班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班級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對本班學生提出班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要求。

3.班主任要經常督促、指導學生認真做好班級安全管理工作,及時了解班級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積極主動采取相應措施,以避免班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別是要注意個別學生的情緒波動和言行變化,及時主動對其進行心理疏導,防患于未然。

4.班主任應對本班教室內各類設施、備品的安全狀況及時、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總務處,并提醒學生注意,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5.班主任應每日按時做好學生點名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填寫點名冊。發(fā)現(xiàn)學生未經請假、不按時到校,或逃堂、曠課,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其監(jiān)護人。必要時應進行家訪,了解或說明情況,以爭取家長的配合。

6.班主任要嚴格執(zhí)行學生請假制度。學生因病、因事必須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以有效控制學生請假外出,預防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7.班主任應認真負責地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校內外活動,如文體活動、社會實踐、衛(wèi)生勞動等,對安全隱患要有預見性,并采取積極有效的預防措施,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

8.班主任應積極主動地與各科任教師交流、溝通,了解本班學生在各學科中的表現(xiàn)。幫助科任教師協(xié)調好與學生的關系,保證本班正常教學秩序,避免學生因與科任教師矛盾而影響學習與生活。

9.班級學生在校內發(fā)生各類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須及時到場處理,對受傷學生要及時送到附近醫(yī)院就診,并與家長取得聯(lián)系、上報政教處及相關責任人。

10.班主任除負責對本班學生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節(jié)假日、雙休日、寒暑假期前和每學期初要重點進行安全教育。

11.班級管理安全責任依據分工不同,貫徹“誰組織,誰負責”、“誰在場,誰負責”的原則;同時依據“分工不分家、齊抓共管”的原則,在無明確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其他有關教師為第二責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況下,代理班主任或學校指定的臨時教師為第一責任人。

第6篇 員工繼續(xù)教育管理規(guī)定范本

第二章 員工繼續(xù)教育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日常安全教育

一、石油庫必須開展以班組為單位,每月不少于2次的安全學習活動,每次不得少于1學時;油庫或部門每月開展1次安全學習活動,每次不得少于2學時。

二、安全學習活動時間不得被占用。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組織認真,防止走過場。

三、員工必須參加安全活動,嚴格考勤,不得無故缺席。油庫領導必須經常(每月不少于2次)參加班組的安全活動 ,以了解和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四、安全活動日內容:

1.學習上級安全管理工作會議文件、規(guī)定、通報;學習安全技術知識;消防設備操作使用技術等;

2.學習《班組安全》材料,討論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吸取事故教訓;

3.開展事故應急預演和崗位練兵,組織各類安全技術表演;

4.檢查安全制度、操作規(guī)程貫徹執(zhí)行情況和事故隱患整改情況;

5.分析安全管理工作存在問題、產生原因、改進方法和防止措施;

6.開展安全技術講座、攻關、技術比武和其他安全活動;

五、利用各種會議、廣播、簡報、圖片、安全報告會、講演等形式開展經常性教育。

第二條專題培訓教育

一、根據安全生產中出現(xiàn)的問題、新的管理要求、新的設備設施或新工藝的投產等情況,油庫要組織專門的培訓和教育活動。內容包括:法律法規(guī)教育;制度、規(guī)范、標準學習;hse管理體系文件學習;新工藝新設備的性能、特點和操作技巧;操作規(guī)程和應急預案演示、實操訓練;事故案例分析學習等。

二、專題培訓由油庫注冊安全主任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主管和技術人員負責授課。

第三條特殊安全教育

一、對特殊工種(鍋爐工、電工、氣焊工、電焊工、泵房、消防等)的操作人員,必須參加政府組織的專業(yè)培訓,并取得相印資格證,憑證上崗,并定期參加相關資格證書的年檢復審。

第四條油庫領導和安全技術人員必須參加政府組織的安全培訓,除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外,還應參加省公司和公司組織的專門培訓。

第五條班組長的安全教育時間不應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公司及本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二)安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技能。

(三)本班組和有關崗位的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等。

第7篇 l教育學院教室使用管理規(guī)定

為營造安全、穩(wěn)定、文明、健康的學習環(huán)境,增強同學們愛護公共環(huán)境的自覺性,特制定本辦法:

一、各班教室和教室外走廊墻壁衛(wèi)生由各班負責,合堂教室由承擔衛(wèi)生打掃任務的班級負責管理使用,班長為責任人。

二、輔導員為所帶班級教室管理的總負責人,負責對所帶班級落實《教室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

二、非本院學生或單位使用我院教室開展活動,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團學辦研究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私自外借使用。

三、保持教室內外安靜,不要在教室內外大聲喧嘩、在走廊、門廳內出現(xiàn)唱歌、踢球等影響教學樓安靜的行為。

四、要愛惜桌椅、黑板等公共物品,不要在課桌、墻壁上亂涂亂劃、亂貼、亂踩;各種通知、信息等一律張貼在指定的信息欄內;及時打掃教室衛(wèi)生,做到窗明桌凈,保持教室清潔;黑板及時擦、黑板槽及時清理,做到不上課時黑板上無字,黑板槽無粉筆末;暖氣片上下禁止亂扔垃圾;不要亂扔紙屑、瓜子、果皮等,做到垃圾入桶,并及時清理垃圾桶;不要隨地吐痰;衛(wèi)生工具要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

五、教室是文明場所,學生不能穿拖鞋、背心等進入教室,嚴禁在教室內有吸煙、男女同學嬉鬧、擁抱等各種不文明行為;不能在教室內從事打牌、下棋、經商等與學習無關的行為。

六、及時鎖好教室門窗,做到人走燈滅;不準在教室亂接電源。

七、教室鑰匙應有專人管理,不允許私自配制教室鑰匙;嚴禁領校外人員進入教室。

八、違反本管理規(guī)定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并與個人品行評價掛鉤;損害物品者,除給予上述處理外,根據損害程度按實物價格的2-5倍予以經濟賠償。

九、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8篇 某現(xiàn)代教育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學院現(xiàn)代教育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為了維護學院穩(wěn)定,保障學院正常教學、科研和生產秩序,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制訂本規(guī)定。

2、樹立一切為教學、為師生服務的思想,嚴格按照有關教學、科研和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防止消防安全隱患的產生。

3、禁止任何人違章作業(yè),拒絕接受任何人違章指揮,禁止任何人在現(xiàn)代教育中心內吸煙或動用明火。

4、工人要持證上崗,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技術業(yè)務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技術業(yè)務水平,經常進行防火防事故學習,堅決執(zhí)行學院各項管理制度。

5、機房、設備室等重點部位要加強管理,并設置安全標識。生產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開并入庫并安排專人進行管理,嚴格按照消防機關的有關要求配置安保設施。

6、檢查配備消防器材設施完好有效,杜絕火災隱患的發(fā)生,如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匯報。

7、如發(fā)生火災,妥善保護現(xiàn)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了解情況,不允許破壞現(xiàn)場或偽造火災現(xiàn)場。

8、如違反操作規(guī)程釀成火災,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9篇 教育學院教室使用管理規(guī)定

為營造安全、穩(wěn)定、文明、健康的學習環(huán)境,增強同學們愛護公共環(huán)境的自覺性,特制定本辦法:

一、各班教室和教室外走廊墻壁衛(wèi)生由各班負責,合堂教室由承擔衛(wèi)生打掃任務的班級負責管理使用,班長為責任人。

二、 輔導員為所帶班級教室管理的總負責人,負責對所帶班級落實《教室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

二、 非本院學生或單位使用我院教室開展活動,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團學辦研究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私自外借使用。

三、 保持教室內外安靜,不要在教室內外大聲喧嘩、在走廊、門廳內出現(xiàn)唱歌、踢球等影響教學樓安靜的行為。

四、 要愛惜桌椅、黑板等公共物品,不要在課桌、墻壁上亂涂亂劃、亂貼、亂踩;各種通知、信息等一律張貼在指定的信息欄內;及時打掃教室衛(wèi)生,做到窗明桌凈,保持教室清潔;黑板及時擦、黑板槽及時清理,做到不上課時黑板上無字,黑板槽無粉筆末;暖氣片上下禁止亂扔垃圾;不要亂扔紙屑、瓜子、果皮等,做到垃圾入桶,并及時清理垃圾桶;不要隨地吐痰;衛(wèi)生工具要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

五、 教室是文明場所,學生不能穿拖鞋、背心等進入教室,嚴禁在教室內有吸煙、男女同學嬉鬧、擁抱等各種不文明行為;不能在教室內從事打牌、下棋、經商等與學習無關的行為。

六、 及時鎖好教室門窗,做到人走燈滅;不準在教室亂接電源。

七、 教室鑰匙應有專人管理,不允許私自配制教室鑰匙;嚴禁領校外人員進入教室。

八、 違反本管理規(guī)定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并與個人品行評價掛鉤;損害物品者,除給予上述處理外,根據損害程度按實物價格的2-5倍予以經濟賠償。

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公司職員得到必要的職業(yè)安全和職業(yè)健康教育培訓,規(guī)范公司相關的教育培訓流程,確保職工職業(yè)安全健康素質和意識得到逐步提高,防范安全事故,減少職業(yè)傷害,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各班組的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

安全技術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監(jiān)督和指導各類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的執(zhí)行,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與實施相關的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用人部門負責實施部門各級人員的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

第二章各級管理人員的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

公司主要負責人(含各部門經理)的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yè)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

(四)職業(yè)危害及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它需要培訓職業(yè)安全健康知識。

第五條科長級(生產調度)管理干部的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與本部門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管理制度;

(二)本部門及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三)本部門主要危險因素及其識別方法、預防控制措施和機電、燃爆、消防常識。

(四)本部門工藝流程中主要的職業(yè)危害及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它需要培訓的職業(yè)安全健康知識。

第六條工段長、班組長級管理人員的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與本部門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管理制度;

(二)本工段班組及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三)本工段班組主要危險因素及其識別方法、預防控制措施和機電、燃爆、消防常識;

(四)本工段、班組工藝流程中主要的職業(yè)危害及預防措施;

(五)人身安全、火災事故應急措施、報告、調查處理辦法。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八)其它需要培訓的職業(yè)安全健康知識。

第七條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等知識;

(三)安全事故統(tǒng)計、報告及職業(yè)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八條各級管理人員安全健康教育培訓學時的規(guī)定:

(一)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二)科長級(調度)管理人員初次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學時。

(三)所有的工段長、班組長級管理人員初次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學時。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應經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認定的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培訓合格后由培訓機構發(fā)給相應的培訓合格證書。

第三章一般員工的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

公司新入職員工,在上崗前必須經公司、部門、班組三級職業(yè)安全健康培訓教育。

第十一條公司級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勞動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

(二)通用技術、勞動衛(wèi)生、安全文化知識;

(三)本企業(yè)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四)事故案例和預防事故措施;

(五)消防知識等。

第十二條部門級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部門勞動安全衛(wèi)生狀況、生產特點和安全生產制度、勞動紀律;

(二)本部門危險控制點(區(qū)域)、危險因素、有害因素的防護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

(三)本部門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處理措施;

(四)本部門具體消防知識。

第十三條班組級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內容應包括:

(一)班組生產特點、有害因素、危險點、設備狀況及安全健康防護措施、消防設施維護和使用;

(二)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安全責任;

(三)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工具和安全文明生產的要求;

(四)實際安全操作示范及訓練;

(五)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十四條部門內換崗(指同工種)的人員、跨部門換崗及所有變換工種人員、因事假、產假或其他原因離崗3個月以上重新上崗的員工,在上崗作業(yè)前必須接受部門和班組級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

第十五條工傷員工治療康復后,重新上崗時必須接受部門級和班組級的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

第十六條從事“四新”作業(yè)的人員,在上崗前必須接受“四新”項目的特性和安全操作等注意事項的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接受專門的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范圍和培訓考核管理辦法規(guī)定見《特種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11篇 hse安全教育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企業(yè)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安全素質,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及職業(yè)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guī)定》(國家安監(jiān)總局3號令等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各直屬企業(yè)應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宣傳普及安全知識;每年至少組織1次以崗位安全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全員安全教育培訓考試。

第三條 各直屬企業(yè)人事、教育部門負責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組織實施,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和檢查考核。

第四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與本企業(yè)形成勞動關系的人員及進入生產廠區(qū)的臨時用工、施工實習人員、技術服務人員、參觀人員等。

第五條 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任職和作業(yè);本規(guī)定所要求的各項安全教育應有記錄、有確認、可追溯;涉及對外單位和外來人員的相關要求,應在書面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二章 企業(yè)領導和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六條 直屬企業(yè)、二級單位的領導,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求,參加政府和集團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第七條 企業(yè)安全負責人和安全技術管理人員,除參加政府組織的安全培訓,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外,還應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石油化工安全專業(yè)技術培訓。

第八條 直屬企業(yè)應根據本企業(yè)安全生產特點,組織安全負責人和安全技術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專業(yè)培訓。培訓由人事、教育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組織。

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__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

(二)石油化工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tǒng)計、報告及職業(yè)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九條 其他管理負責人(包括職能部門負責人、基層單位負責人、專業(yè)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本企業(yè)人事、教育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層次組織實施,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

第十條 企業(yè)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第三章 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

第十一條 班組長的安全教育由本企業(yè)人事、教育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安全教育時間不應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公司及本企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二)安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技能。

(三)本班組和有關崗位的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等。

第十二條 所有新員工(包括學徒工、外單位調入員工、合同工、代培人員和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有技術崗位的季節(jié)性農民外用工等)上崗前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少于72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三條 一級(廠級)安全教育由本企業(yè)人事、教育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

(二)通用安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知識、消防知識、安全文化知識和氣體防護常識等。

(三)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四)集團公司、直屬企業(yè)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企業(yè)五項紀律(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五)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

第十四條 二級(車間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32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有害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危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xiàn)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安全狀況及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五條 三級(班組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16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班組、崗位的安全生產概況,本崗位的生產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二)本崗位的職責范圍,應知應會;

(三)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衛(wèi)生事項;

(四)本崗位預防事故及災害的措施。員工廠際調動工作后應重新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單位內工作調動、轉崗、下崗再就業(yè)、干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12個月以上者,應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第十六條 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yè)的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進行專業(yè)性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工作,并定期參加復審,成績記入個人安全教育卡片。

第十七條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主管部門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進行專門培訓。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第十八條 發(fā)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時,按照《事故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對事故責任者和相關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訓,防止發(fā)生類似事故。

第四章 日常安全教育

第十九條 基層單位應開展以部門、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活動。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制度化、規(guī)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過場。班組安全活動應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對活動形式、內容和要求,安全部門應有明確規(guī)定。單位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應對安全活動記錄進行檢查、簽字,并寫出評語;安全部門應定期檢查。

第二十條 班組安全活動每月不應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學時;部門安全活動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學時。安全活動時間不應挪作它用。

第二十一條 班組安全活動是班組的一項重要工作,應認真組織,嚴格考勤制度,保證出勤率,不得無故缺席,有事須經單位領導批準。

第二十二條 直屬企業(yè)的領導每季度參加1次班組安全活動,二級單位領導及管理人員每月參加1次班組安全活動,基層單位領導每月參加2次班組安全活動。

第二十三條 安全部門應聯(lián)系班組安全生產實際,制定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做到有計劃、有安排。

第二十四條 班組安全活動主要內容包括:

(一)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和法規(guī)。

(二)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知識。

(三)結合事故通報和《班組安全》等安全學習材料,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四)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演練。

(五)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組織各種安全技術表演。

(六)檢查安全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查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

(七)開展安全文化活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相。

(八)其它安全活動。

第五章 其他人員及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二十五條 臨時用工人員、外來施工人員的身體狀況應能適應所從事的工作,實際年齡不得超過60周歲;能按照要求獨自完成安全教育答卷、簽訂《安全承諾書》,并有效識別現(xiàn)場各種警示標識。

第二十六條 臨時用工、外來施工和實習人員的廠級安全教育由二級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教育時間不應少于8學時。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

(一)企業(yè)安全生產基本特點。

(二)進入廠區(qū)應遵守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所從事工作的危險有害因素及hse注意事項。

(四)事故教訓等。

第二十七條 臨時用工、外來施工和實習人員的車間級安全教育由基層車間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教育時間不應少于4學時。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

(一)車間危險部位(主要生產系統(tǒng)、關鍵設備)及安全、環(huán)保注意事項。

(二)車間職業(yè)危害因素(包括危險化學品和各種傷害能量)的性質及防護處理注意事項。

(三)著火爆炸、泄漏中毒、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四)安全作業(yè)許可證辦理的程序及注意事項。

(五)生產裝置的安全消防、氣防衛(wèi)生器材及設施的位置、使用程序和使用方法。

(六)作業(yè)活動中應遵守的安全規(guī)定。

第二十八條 外來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由企業(yè)接待部門負責,內容包括本單位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及安全注意事項。參觀人員應有專人陪同。

第六章 組織管理

第二十九條 直屬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yè)安全教育工作負責。二級單位安全、人事、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工作,編制安全教育大綱、教材和班組安全學習材料。

第三十條 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本單位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計劃,應保證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

第三十一條 各級單位均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并實行分級管理。

第三十二條 各級單位對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員工,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三條 對未按本規(guī)定要求進行安全教育的單位進行處罰,因安全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應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本規(guī)定由集團公司安全環(huán)保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規(guī)定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原《安全教育管理規(guī)定(中國石化安〔2004〕553號)同時廢止。

第12篇 某公司安全生產教育管理規(guī)定

一、 為了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生產技術水平,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勞動法》和勞動部《企業(yè)職工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管理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主管領導和勞動人事部門、安全部門負責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二十學時,并進行團卷考試,成績記入跟蹤卡。

三、 職工換崗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崗位安全教育培訓。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四、 從事特殊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進行專門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資格證后,才能上崗操作。實習期間的特種作業(yè)人員,不能進行獨立操作,必須由持證人員帶領。

五、 安全教育工作納入公司培訓教育年度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

六、公司人事部門、安全生產部門應建立安全教育檔案與臺帳。

第13篇 鋼鐵集團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職工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3 管理內容和要求

3.1 執(zhí)行原則

3.1.1 公司職工應服從公司各級的安全教育安排,完成安全學習任務,有履行職責保障安全的義務。

3.1.2 公司安全管理部依照本規(guī)定對公司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jiān)督職責。各所在安全部門依照本規(guī)定對本部門范圍內的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jiān)督職責。

3.1.3 未涉及部分或國家有明文規(guī)定的安全教育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2 管理規(guī)定

3.2.1 生產崗位三級職工安全教育

3.2.1.1 以下人員必須進行相關部門級、作業(yè)區(qū)級、班組級的三級安全教育。

3.2.1.1.1 新職工上崗前。

3.2.1.1.2 職工在公司內跨部門調動的。職工在本部門內跨作業(yè)區(qū)或班組調動的。

3.2.1.1.3 因工傷害事故,傷愈上崗復工前。

3.2.1.1.4 職工離崗三個月以上重新上崗的。

3.2.1.1.5 外單位來公司實習、代培人員。

3.2.1.2 相關部門級安全教育:由所在部門主管領導負責,所在安全部門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危險化學品崗位的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相關部門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應包括:本部門安全生產概況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職工安全守則》以及職工安全生產權利與義務和典型事故案例等。危險化學品崗位安全培訓應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3.2.1.3 作業(yè)區(qū)級安全教育:由作業(yè)區(qū)( 科 )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作業(yè)區(qū)級安全教育應包括: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事故;《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職工安全守則》;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現(xiàn)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安全生產狀態(tài)和規(guī)章制度;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典型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3.2.1.4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

班組級安全教育應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崗位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勞動防護用品 ( 具 ) 的性能及正確使用;典型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3.2.1.5 職工接受三級安全教育過程中,各部門負責填寫《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并由安全部門組織安全教育書面考試,三級安全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崗。

所屬安全部門負責保留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和考試試卷。

3.2.1.6 職工在本部門內部調整工作崗位作業(yè):改變工種或兼崗的職工。在作業(yè)區(qū)、班組兩級安全教育后,應進行相應安全知識考試,作業(yè)區(qū)、班組應有記錄備查。不改變工種調整工作崗位的職工,由作業(yè)區(qū)、班組進行兩級安全教育,并有記錄備查。

3.2.2 日常安全教育

3.2.2.1 班組每周由班組長負責組織一次對全體組員的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學時。班組安全活動日主要內容包括: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制度、規(guī)定,檢查安全標準化作業(yè)落實情況,查找班組作業(yè)范圍內的隱患及落實整改措施,檢查一周內本班組發(fā)生的違章行為和事故,學習公司通報的工傷事故和全國大鋼安全事故通報,共同分析應吸取的教訓,舉一反三查找事故隱患,要做好安全活動日的詳細記錄。

3.2.2.2 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前,各部門必須組織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安全教育內容包括: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使用中可能導致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方法、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以及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內容和要求。

3.2.2.3 各部門在發(fā)生輕傷及以上因工傷害事故或重大人身險肇事故后,應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安全教育,教育情況應有詳細記錄。

3.2.2.4 各部門應結合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勞動競賽及各個階段、各個季節(jié)不同的安全工作重點,開展多種形式的經常性安全教育。

3.2.3 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教育

3.2.3.1 凡屬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細則》及《天津市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guī)定》中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具備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條件。經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管局指定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考核站培訓考核,經考核合格取得《天津市特種作業(yè)安全操作證》者方準獨立作業(yè)。

3.2.3.2 取得安全操作證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并保持相對穩(wěn)定。

3.2.4 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3.2.4.1 凡外單位人員來公司實習代培的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安全部門負責進行安全教育。各部門應按照本部門相應崗位職工的同樣要求,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等,并按規(guī)定填寫登記表,建立檔案。

3.2.4.2 各部門應對進入本部門轄區(qū)內作業(yè)的外委、外協(xié)等作業(yè)單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應包括:作業(yè)區(qū)域的生產概況、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作業(yè)區(qū)域的危險因素、危險源點、安全防范措施、現(xiàn)場安全交底告知等。

3.3 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3.3.1 生產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由上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組織安全教育。

3.3.2 作業(yè)區(qū)級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或所在安全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職業(yè)安全健康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部門的有關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知識、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

3.3.3 班組長安全教育由所在安全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與崗位有關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本部門制度、安全技術、技能,本班組生產工藝流程、設備的危險源點、危害因素,班組安全管理知識等內容。

3.4 檢查與考核

3.4.1 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對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3.4.2 凡未按本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或所在安全部門責令整改,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凡未按本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職工傷害事故或嚴重職業(yè)危害的,由公司安全部門按事故責任予以處罰,觸犯法律的由國家司法部門處罰。

3.5 附則

3.5.1 生產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指廠長、經理等。

3.5.2 生產部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生產部門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

第14篇 油田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規(guī)定

1 基本要求

1.1 本規(guī)定適用于與本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人員及進入生產廠區(qū)的臨時用工、施工實習人員、技術服務人員、參觀人員等。

1.2 各單位應貫徹落實國家、地方政府安全教育培訓的政策、法規(guī),嚴格遵守和執(zhí)行安全教育培訓規(guī)定、標準和中國石化、油田安全教育培訓各項制度。

1.3 各單位必須加強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工作各項規(guī)章制度,切實落實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1.4 安全教育培訓實行分級管理,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取(換)證及復審培訓、hse兼職教師培訓、各單位科級以上人員的hse取(換)證培訓,由油田指定的具有相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其他崗位人員的安全培訓及日常安全教育由各單位組織實施。

1.5 油田所有員工均應當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風險識別、預防事故、控制職業(yè)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1.6 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任職和作業(yè)。本規(guī)定所要求的各項安全教育應有記錄、有確認、可追溯,培訓資料應存檔3年;涉及對外單位和外來人員的相關要求,應在書面合同或協(xié)議中予以明確。

1.7 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各單位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計劃,保證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

1.8 各單位均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并實行分級管理。

1.9 機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1.10 凡在油田內部和外部舉辦的各類干部培訓(包括生產、技術、經營、黨務等)、專業(yè)技術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包括新員工)都必須開設hse培訓內容,并作為培訓的第一課。

2 職責與分工

2.1 安全環(huán)保處職責

2.1.1 負責制定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規(guī)章制度,制定油田中長期安全培訓規(guī)劃。

2.1.2 根據安全工作部署和生產實際,協(xié)同人力資源處提出年度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并納入油田年度培訓工作計劃。

2.1.3 負責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的監(jiān)督、檢查;參與新進企業(yè)人員的油田層面安全教育,監(jiān)督檢查直屬單位做好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培訓與考核。

2.1.4 負責監(jiān)督管理、檢查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h2s防護、全員hse的培訓取證、換證(復審)培訓與考核及備案工作。

2.1.5 參與安全教育培訓教材開發(fā)。

2.2 人力資源處職責

2.2.1 按照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業(yè)務部門提出的安全教育培訓需求,編制培訓計劃。

2.2.2 負責組織落實員工的技術業(yè)務培訓、崗位練兵,組織做好職業(yè)技能鑒定與資格取證工作。

2.2.3 會同安全環(huán)保處組織對員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及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與考核;協(xié)助業(yè)務(技術)部門做好井控、急救、消防取證培訓與考核。

2.2.4 負責安全教育培訓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新進企業(yè)技能操作人員油田層面入廠教育的組織與實施。

2.2.5 負責師資隊伍和培訓基地建設等工作;組織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培訓部門做好安全教育培訓教材開發(fā)。

2.3 鉆井工程處職責

2.3.1 按照國家、行業(yè)和油田有關規(guī)定,及時掌握油田石油工程板塊單位各類人員“井控操作證”的持證范圍和取證情況;

2.3.2 對油田石油工程板塊單位井控培訓工作及持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

2.3.3 制定油田石油工程板塊單位井控年度培訓計劃,并報送人力資源處。

2.4 油氣技術管理部職責

2.4.1 按照國家、行業(yè)和油田有關規(guī)定,及時掌握油田油(氣)生產單位各類人員“井控操作證”的持證范圍和取證情況;

2.4.2 對油田油(氣)生產等單位井控培訓工作及持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

2.4.3 制定油田油(氣)生產單位井控年度培訓計劃,并報送人力資源處。

2.5 局黨委組織部會同安全管理部門提出局處兩級領導干部、安全科長和安全管理專業(yè)技術人員安全教育培訓需求,納入油田年度培訓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負責新進油田大學畢業(yè)生油田層面入廠教育組織與實施。

2.6 衛(wèi)生處負責現(xiàn)場急救取證培訓及考核。

2.7 對外經濟貿易總公司負責境外人員(含外籍雇員)的培訓與考核,負責甲方要求的取證培訓與考核,對國際項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取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8 消防支隊負責消防取證培訓及考核。

2.9 油田機關各相關業(yè)務部門會同安全環(huán)保處做好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與考核。

2.10 培訓中心職責

2.10.1 根據油田人力資源處下達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和臨時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嚴格按照國家、行業(yè)及油田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項目,努力提高培訓質量和培訓效果,每期培訓班結束后及時上報安全培訓情況。每月底上報安全培訓總結;

2.10.2 及時為培訓合格人員辦理相應的資格證書。

2.11 油田所屬各單位安全教育培訓職責

2.11.1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及油田的有關制度,制定符合單位實際的安全教育培訓規(guī)定。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教育工作負責。

2.11.2 及時準確地上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包括井控和硫化氫防護)的年度取證(復審)培訓計劃,并及時組織人員參加相關培訓,培訓計劃執(zhí)行情況將納入油田hse日??己?

2.11.3 負責做好本單位“三級安全教育”和hse持證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新員工的廠級安全教育,督促基層單位做好日常安全教育;

2.11.4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臺帳,及時掌握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包括井控和硫化氫防護)及員工崗位變動和持證情況并建立臺帳。臺帳內容按照《中國石化安全臺帳管理規(guī)定》要求規(guī)范記錄。

2.12 基層單位(區(qū)、隊、車間、站、庫)安全教育培訓職責

2.12.1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油田、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規(guī)定及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制定切合實際的基層單位年度、季度、月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做好教育培訓工作;

2.12.2 負責新員工的車間(隊)級安全教育培訓,督促做好基層班組新員工的班組崗位安全教育;

2.12.3 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各類人員及時參加取證和復審培訓;

2.12.4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和各項安全活動的臺帳、記錄,詳細、準確地記錄各類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3 管理內容

3.1 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3.1.1 主要負責人是指油田及油田所屬單位行政主要領導。

安全管理人員是指油田和油田所屬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專(兼)職安全監(jiān)督管理人員、專職安全工程師、安全官;三級單位行政負責人和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以及三級單位機關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專職安全員;四級單位(區(qū)、隊、車間、站、庫)行政主要領導。

3.1.2 物探、鉆井、測井、錄井、固井、管具、井下作業(yè)、采油(氣)、煉油、油氣儲運、油(氣)田建設、建筑施工、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等需要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重點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與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過省級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培訓中心組織的安全培訓,經油田hse委員會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培訓合格證書》方可任職。

3.1.3 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主要內容

3.1.3.1 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制度及有關規(guī)章、規(guī)程和標準;

3.1.3.2 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與安全生產技術,行業(yè)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專業(yè)知識;

3.1.3.3 危險化學品基本知識及專業(yè)技術知識;

3.1.3.4 職業(yè)健康及工傷保險知識;

3.1.3.5 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責任追究的有關規(guī)定;

3.1.3.6 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3.1.3.7 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3.1.3.8 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知識。

3.1.4 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主要內容:

3.1.4.1 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制度及有關規(guī)章、規(guī)程和標準;

3.1.4.2 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識;

3.1.4.3 本部門、本崗位安全職責;

3.1.4.4 傷亡事故統(tǒng)計、報告及職業(yè)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3.1.4.5 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3.1.4.6 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3.1.4.7 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3.1.4.8 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知識。

3.1.5 油田重點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油田所屬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3.1.6 再培訓的主要內容:

3.1.6.1 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標準和政策;

3.1.6.2 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

3.1.6.3 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3.1.6.4 典型事故案例;

3.1.6.5 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知識。

3.2 特種作業(yè)人員、特種設備操作和管理人員安全培訓

3.2.1 特種作業(yè)是指容易發(fā)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yè)的從業(yè)人員。特種作業(yè)包括:

3.2.1.1 電工作業(yè):指對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等作業(yè)(不含電力系統(tǒng)進網作業(yè))。包含高壓電工、低壓電工、防暴電器作業(yè)。

3.2.1.2 焊接與熱切割作業(yè):指運用焊接或者熱切割方法對材料進行加工的作業(yè)(不含《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規(guī)定的有關作業(yè))。包含熔化焊接與熱切割、壓力焊、釬焊作業(yè)。

3.2.1.3 企業(yè)內機動車輛作業(yè)(叉車、工程機械、廠內機動車作業(yè)等);

3.2.1.4 高處作業(yè):指專門或經常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包含登高架設、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yè)。

3.2.1.5 制冷與空調作業(yè):指對大中型制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安裝與修理的作業(yè)。包含制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制冷與空調設備安裝修理作業(yè)。

3.2.1.6 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yè),包含作業(yè)司鉆、鉆井司鉆及勘探司鉆作業(yè)。

3.2.1.7 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yè):指從事危險化工工藝過程操作及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安裝、維修、維護的作業(yè)。包含光氣及光氣化工藝作業(yè)、氯堿電解工藝作業(yè)、氯化工藝作業(yè)、硝化工藝作業(yè)、合成氨工藝作業(yè)、裂解(裂化)工藝作業(yè)、氟化工藝作業(yè)、加氫工藝作業(yè)、重氮化工藝作業(yè)、氧化工藝作業(yè)、過氧化工藝作業(yè)、胺基化工藝作業(yè)、磺化工藝作業(yè)、聚合工藝作業(yè)、烷基化工藝作業(yè)、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作業(yè)。

3.2.1.8 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yè)。

3.2.2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3.2.3 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每3年復審一次,復審培訓內容和學時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特種作業(yè)人員在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xù)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經原考核發(fā)證機關或者從業(yè)所在地考核發(fā)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3.2.4 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需復審的,應當于有效期屆滿60個工作日前,由特種作業(yè)人員本人或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并由考核、發(fā)證機構負責復審。復審內容包括:

3.2.4.1 縣級及以上醫(yī)院健康證明;

3.2.4.2 違章作業(yè)記錄情況;

3.2.4.3 安全生產新知識和事故案例培訓;

3.2.4.4 本作業(yè)安全知識考試。

3.2.5 離開特種作業(yè)崗位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3.2.6 特種作業(yè)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fā)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fā)證機關審查同意后,予以補發(fā)。

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所記載的信息發(fā)生變化或者損毀的,應當向原考核發(fā)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fā)證機關審查確認后,予以更換或者更新。

3.2.7 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3.2.8 特種設備操作和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監(jiān)督管理辦法》規(guī)定進行取證、復審和換證等培訓。

3.3 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

3.3.1 班組長和兼職安全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各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安全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3.2.1.1 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石化、油田及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3.2.1.2 安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技能。

3.2.1.3 本班組和有關崗位的危險危害因素識別及防范措施、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3.2.1.4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等。

3.3.2 所有新員工(包括學徒工、勞務合同工、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復轉軍人、外單位調入員工、合同工、聘用人員、季節(jié)性臨時工等)上崗前應接受廠級、車間(隊)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少于72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單位對其必須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等所需的知識和技能,考試合格取得《hse上崗證》,方能安排上崗作業(yè)。

3.3.3 一級(廠級)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學時,由油田所屬單位安全生產主管領導負責,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廠級安全教育可會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委托培訓中心在入廠教育中實施。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

3.3.3.1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

3.3.3.2 通用安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消防和氣體防護等常識;

3.3.3.3 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3.3.3.4 油田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五項紀律(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3.3.3.5 職業(yè)健康、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hse)相關知識;

3.3.3.6 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

3.3.4 二級(車間級)級安全教育培訓不少于32學時,由基層單位(區(qū)、隊、車間、站、庫)負責人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

3.3.4.1 本單位(區(qū)、隊、車間、站、庫)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狀況和規(guī)章制度;

3.3.4.2 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識別和防范措施;

3.3.4.3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3.3.4.4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傷亡事故;

3.3.4.5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xiàn)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3.3.4.6 安全設備實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3.3.4.7 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3.3.4.8 有關事故案例;

3.3.4.9 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知識。

3.3.5 三級(班組級)安全教育不少于16學時,由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

3.3.5.1 崗位生產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3.5.2 崗位職責范圍,應知應會;

3.3.5.3 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

3.3.5.4 崗位事故預防措施,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3.3.6 員工廠際調動工作后應重新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單位內工作調動、轉崗、下崗再就業(yè)、干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12個月以上者,應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3.3.7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各單位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組織專門培訓。相關人員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3.3.8 發(fā)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時,按照中原油田《安全事故管理與責任追究規(guī)定》要求,對事故責任者和相關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訓,防止發(fā)生類似事故。

3.4 hse培訓

3.4.1 油田的hse培訓是針對全體員工進行的普及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的全面培訓,hse培訓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員類別分類進行。各單位科級以上人員的hse取換證培訓,由油田指定的具有相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其他崗位人員的安全培訓及日常安全教育由各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全體員工都應進行hse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3.4.2 hse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3.4.2.1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

3.4.2.2 中國石化集團公司hse管理體系標準;

3.4.2.3 環(huán)境管理體系(iso14000);

3.4.2.4 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iso18000)。

3.4.3 安全環(huán)保處負責對各單位hse培訓考核實施監(jiān)督,對考核合格者進行備案,并辦理《hse上崗證》。

3.4.4 對新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應及時辦理《hse上崗證》。

3.4.5 《hse上崗證》有效期為3年,各單位須提前一個月組織進行換證培訓。

3.5 員工日常安全教育

3.5.1 油田所屬單位應建立班組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基層單位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教育活動。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⒅贫然?、規(guī)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單位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基層單位負責人和安全員應對班組安全活動的形式、內容、要求作出明確規(guī)定,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對安全活動記錄進行定期檢查、簽字,并寫出評語。安全部門應定期檢查。

3.5.2 班組安全活動每季度7-10天;部門安全活動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學時。安全活動時間不應挪作它用。

3.5.3 班組安全活動是班組的一項重要工作,應認真組織,嚴格考勤制度,保證出勤率,不得無故缺席,有事須經單位領導批準。

3.5.4 油田領導在進行關鍵要害部位檢查時每季度參加1次班組安全活動,二級單位領導及管理人員每月參加1次班組安全活動,基層單位領導每月參加2次班組安全活動。

3.5.5 安全部門應聯(lián)系班組安全生產實際,制定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做到有計劃、有安排。

3.5.6 班組安全活動主要內容:

3.3.6.1 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和法規(guī)。

3.3.6.2 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知識。

3.3.6.3 結合事故通報和《班組安全》等安全學習材料,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3.3.6.4 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演練。

3.3.6.5 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組織安全技術表演。

3.3.6.6 檢查安全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查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

3.3.6.7 開展安全文化活動,進行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相。

3.3.6 其他安全活動。

3.6 其他人員及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

3.6.1 臨時用工人員、外來施工人員的身體狀況應能適應所從事的工作,實際年齡不得超過60周歲;能按照要求獨自完成安全教育答卷、簽訂《安全承諾書》,并有效識別現(xiàn)場各種警示標識。

3.6.2 臨時用工、外來施工和實習人員的廠級安全教育由二級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教育時間不應少于8學時。培訓結束后進行安全教育答卷并保存。安全教育主要內容:

3.6.2.1 企業(yè)安全生產基本特點。

3.6.2.2 進入廠區(qū)應遵守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3.6.2.3 所從事工作的危險有害因素及hse注意事項。

3.6.2.4 典型事故案例。

3.6.3 臨時用工、外來施工和實習人員的車間級安全教育由基層車間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教育時間不應少于4學時。安全教育主要內容:

3.6.3.1 車間危險部位(主要生產系統(tǒng)、關鍵設備)及安全、環(huán)保注意事項。

3.6.3.2 車間職業(yè)危害因素(包括危險化學品和各種傷害能量)的性質及防護處理注意事項。

3.6.3.3 著火爆炸、泄漏中毒、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3.6.3.4 安全作業(yè)許可證辦理的程序及注意事項。

3.6.3.5 生產裝置的安全消防、氣防衛(wèi)生器材及設施的位置、使用程序和使用方法。

3.6.3.6 作業(yè)活動中應遵守的安全規(guī)定。

3.6.4 外來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由各單位接待部門負責,內容包括本單位有關安全規(guī)定及安全注意事項;要安排專人陪同外來參觀人員。

4 獎 懲

4.1 對于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油田及所屬單位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4.2 對未按本管理辦法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單位,由油田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督促進行整改和完善,并按有關規(guī)定納入年度考核。因未按本管理辦法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而發(fā)生傷亡事故或造成職業(yè)病的,按照油田相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15篇 職工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管理規(guī)定

1、為規(guī)范職工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以下簡稱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減少職工危害,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所屬下二級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包括實習生和外單位到我所的學習者)。

2、新職工上崗前必須由所屬二級單位、項目部門、機臺(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3、所屬二級單位職工安全教育由二級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必要時會同行政辦公室組織實施。

4、所屬二級單位職工安全教育應包括勞動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wèi)生的基本知識、科研所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章制度、狀況、勞動紀律等內容。

5、機臺級安全教育由機長或相應崗位的負責人組織實施。機臺級安全教育應包括機臺規(guī)章制度、安全狀況、主要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預防工傷事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應急處理方法等內容。

6、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班組級安全教育應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衛(wèi)生事項、典型事故、勞動保護用品的性能及正確的使用方法等內容。

7、所屬二級單位新職工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后,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并按要求填寫安全教育登記卡。

8、安全教育登記卡崗位職工一人一卡,由所屬二級單位統(tǒng)一管理。

9、所屬二級單位職工調整生產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必須進行相應的機臺(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10、 所屬二級單位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定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班組前后交代安全注意事項,積極開展安全檢查、總結、評比等活動。

11、 根據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發(fā)生事故后必須對職工進行嚴格的安全再教育。

12、所屬二級單位應積極配合所勞動行政部門對本單位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內容、組織實施情況等方面的監(jiān)督檢查。

13、所屬二級單位不得無理由阻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安全衛(wèi)生監(jiān)查人員實施行政監(jiān)督權,否則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教育管理規(guī)定15篇

一、為了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生產技術水平,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勞動法》和勞動部《企業(yè)職工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管理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二、公司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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