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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焊管理規(guī)定14篇

發(fā)布時間:2022-12-20 09:21:08 查看人數:33

氣焊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電氣焊安全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

1、從事電焊、氣割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掌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經過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操作。操作時應持證上崗。徒弟學習期間,不能單獨操作,必須在師傅的監(jiān)護下進行操作。

2、嚴格執(zhí)行用火審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申請手續(xù),經項目部領導同意和消防保衛(wèi)或安全技術部門檢查批準,領取用火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操作。

3、用火審批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把關。審批前要深入用火地點查看,確認無火險隱患后再行審批。批準用火應采取定時(時間)、定位(層、段、檔)、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應采取的具體防火措施),部位變動或仍需繼續(xù)操作,應事先更換用火證。用火證只限當日本人使用,并要隨身攜帶,以備消防保衛(wèi)人員檢查。

4、進行電焊、氣割前,應由施工員或班組長向操作、看火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任何領導不能以任何借口縱容電、氣焊工人進行冒險操作。

5、裝過或有易燃、可燃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設備,在未徹底清洗干凈前,不得進行焊割。

6、嚴禁在有可燃蒸汽、氣體、粉塵或禁止明火的危險性場所焊割。確需進行焊割時,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

7、遇有5級以上大風氣候時,施工現場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業(yè)應停止。

8、領導及生產技術人員,要合理安排工藝和編排施工進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溫的部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必要時,應在工藝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業(yè)不準與油漆、噴漆、脫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yè)。

9、焊割結束或離開操作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赤熱的焊嘴、焊鉗以及焊條頭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設備。電焊的導線不能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能與氣焊的軟管或氣體的導管放在一起。焊把線和氣焊的軟管不得從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

11、電氣焊作業(yè)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專人現場監(jiān)護。

第2篇 氣焊操作安全管理規(guī)定

1、乙炔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涂改。

3、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乙炔瓶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乙炔瓶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平躺使用,對已平躺的,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閥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應設置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的平行距離)。

7、乙炔瓶閥凍結時嚴禁用明火烘烤,可用溫水解凍。

8、乙炔瓶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放置間距不得小于5米。

9、乙炔瓶嚴禁銅、銀、汞等其它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高于70%。

10、乙炔瓶內氣壓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余壓。

11、乙炔瓶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應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12、乙炔瓶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瓶向位置,頭部應朝向上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直立排放時車廂高度不等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乙炔瓶夏季使用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于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乙炔瓶現場小庫存放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

15、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不得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6、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要有消防器材,醒目的防火標志。

17、氧氣瓶在未裝減壓表前略為打開氧氣閥門,把污物吹除干凈,以免灰塵垃圾進入減壓表而堵塞,造成事故。

18、氧氣瓶減壓表螺母在氧氣瓶嘴上至少要擰上6-8扣,螺絲接頭應擰緊減壓表調節(jié)螺桿應松開。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對氧氣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9、氧氣瓶口嚴禁接觸油脂,或用油污扳手擰氧氣瓶閥和減壓連接螺絲,也不得用戴油污的手套,以免產生燃燒爆炸。

20、氧氣瓶開啟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留49kpa(0.5 kgf/cm2)的剩余壓力。

21、氧氣瓶、乙炔瓶不得同車運輸,不得與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應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嚴禁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22、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23、橡膠軟管必須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的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土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24、橡膠軟管不得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第3篇 電氣焊操作安全管理規(guī)定

1電氣焊從業(yè)人員未經學習和考核,無操作證的,不得進行焊接和焊割作業(yè)。

2盛裝過易燃液體或氣體的設備與器具,未經徹底 清洗和分析,不得動焊。

3負有壓力的管道、氣瓶(罐、槽)不得進行焊接作業(yè)。

4對靠近木板墻、天棚、木地板以及通過板條抹灰墻的管道及其他金屬構件,在沒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不得進行焊接或焊割作業(yè)。

5進行電氣焊作業(yè)前,現場周圍的可燃物以及高空作業(yè)時地面上的可燃物必須清理干凈,或者施行防火保護措施。

6需要焊接輸送油料等易燃液體管道時,通常必須拆卸下來,經過清洗處理干凈后方可動焊,沒有絕對安全措施不得帶液體焊接。

7在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從事電、氣焊作業(yè),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并且應有專人監(jiān)護,并配備一定數量的應急滅火器材。

8焊接作業(yè)完畢,應檢查現場,確認沒有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第4篇 電、氣焊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各單位:

近期發(fā)現各單位在電氣焊作業(yè)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為確保安全生產,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對電、氣焊現場作業(yè)做如下規(guī)定,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

一 、 通用規(guī)定

1、必須嚴格按照電、氣焊相關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操作。

2、使用電氣焊修理機電設備時,必須注意機電設備外殼有無良好接地,以防操作者觸電;帶電的設備禁止進行焊割作業(yè)。

3、焊、割儲存過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須先徹底清洗,將蓋打開,否則不準進行焊、割。

4、在焊接儲存過有毒物品的容器內及一般金屬容器內作業(yè),必須加強通風措施,必要時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監(jiān)護方能作業(yè)。

5、不準焊、割密閉的和內有壓力(液體和氣體)的容器。

6、不準在裝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場地附近和儲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內進行焊割作業(yè)。

7、高空作業(yè)要扎好安全帶或設腳手架。

二、電焊安全管理規(guī)定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

2、電焊機設單獨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3、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潮濕地點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4、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jiān)護

5、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6、更換場地移動把線、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內或作業(yè)地點較潮濕時,作業(yè)前應采取必要的絕緣防護措施和專人監(jiān)護方能作業(yè)。

8、打火前必須戴好電焊帽,并要告訴輔助人員躲避孤光。在清除鐵銹或熔渣時應戴好防護眼鏡。

9、雷雨時,不得進行露天焊接作業(yè)。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1、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三、氣焊、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操作前,必須確認作業(yè)現場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氣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應緊固可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檢查一次漏氣,嚴禁使用明火檢漏。

2、氧氣瓶、乙炔氣瓶必須配備防震圈(2個/瓶)且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5米,嚴禁亂搬氣瓶;氧氣瓶、乙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應至少為10米。

3、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靠近熱源和電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 以上。

4、氧氣瓶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wěn)固,防止傾倒。

5、乙炔瓶必須立放,嚴禁橫、躺、臥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燒爆炸。

6、乙炔氣軟管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將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們,停止供氣,嚴禁用彎折軟管的方法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氣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著火點供氣端一段膠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7、開啟氣瓶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對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減壓后的壓力應該在壓力表的綠色指示范圍內。

8、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應用40℃溫水溶化。

9、使用前,應檢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連接處密封情況。

10、點火時,先微開預熱氧閥,再開乙炔氣閥,迅速用電子槍點火,調整火焰,待工件預熱至燃點,再開高壓切割氧進行切割。開啟時不應過猛,以防噴射出熔融鐵水。

11、當割炬由于強烈加熱而發(fā)出爆鳴聲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氣閥門,并將割炬放入水中冷卻。注意最好不要關氧氣閥。

12、熄滅火焰時,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氣和預熱氧氣閥門。操作中如發(fā)生回火,應立即關切割氧氣閥,再關乙炔氣閥和預熱氧,待割炬冷卻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應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剝落分離時傷害眼睛和阻塞割嘴,產生回火。

14、氧氣瓶中的氧氣乙炔普氣瓶中的乙炔氣嚴禁全部用完,氧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壓力,而乙炔氣瓶中剩余壓力不應小于0.1mpa。

15、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時工作物下墊鐵板,以防水泥飛濺傷人。

16、工作結束或離開現場后,必須關閉割炬并放好,且必須立即關閉氧氣、乙炔氣瓶,工作結束后,應立即整理好橡膠皮管,滅絕火種,并清掃工作現場。

第5篇 電焊氣焊設備使用管理規(guī)定

為規(guī)范機修、電儀車間電焊氣焊作業(yè),確保安全,避免觸電事故以及保證儀控、電控等電氣設施的正常運轉,防止電氣線路短路著火等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進行電焊作業(yè)時,嚴禁將二次引線搭接在電纜管、暖氣管、水管、樓梯欄桿上以及稱量斗、傳感器等的吊掛支承裝置上,應搭接在工件上,嚴禁用鋼絲繩作為二次線使用。

2、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處須用螺絲緊固,且加裝護套,保證接觸良好。

3、電焊機一次線路距電源開關不超過3~5米,且必須保證電焊機外殼接地良好。

4、各電焊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防護用品,使用前必須安裝好接地保護裝置,并確認能夠真正起到保護作用方可使用。

5、使用前電焊機二次搭線必須拴接牢固,嚴禁松動和冒火花現象,一切準備就緒,把線引到作業(yè)現場后方可給電焊機合閘送電,以免拖拉把線和地線過程中發(fā)生觸電事故。

6、氣焊作業(yè),各表必須正??煽匡@示,回火裝置可靠連接穩(wěn)固,方可點火作業(yè)。

7、電儀車間電焊、氣焊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上規(guī)定,非電鉗作業(yè)人員嚴禁動用電焊氣焊設備,其它非電鉗作業(yè)人員需動用電焊氣焊設備必須經過提前培訓并在專業(yè)人員監(jiān)護方可使用。

8、新進廠職工或調整崗位后的職工必須對其進行電氣安全教育作業(yè)。在一個月內由組長兼顧作業(yè),根據學習情況確定獨立作業(yè)時間。

以上規(guī)定如和國家標準相抵觸,要執(zhí)行國家標準。

第6篇 氣焊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生5m3乙炔氣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它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gb 50031)及《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 16)的有關規(guī)定。

(2)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炬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于l0m。當不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相互間距不得小于l0m。

(4)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應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電石有輕微的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5)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6)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7)使用新品種電石前,應作溫水浸試,在確認無爆炸危險時,方可使用。

(8)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時應停用。乙炔發(fā)生器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發(fā)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或含銀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對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對浮桶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采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設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lmm,其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0)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并應有良好的散熱條件,不得放在供電電線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并應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1)碎電石應在摻入小塊電石后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夜間添加電石時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2)氧氣橡膠軟管應為紅色,工作壓力應為1500kpa;乙炔橡膠軟管應為黑色,工作壓力應為300kpa。新橡膠軟管應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及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且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4)氧氣瓶應與其它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且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不得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15)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采用專用工具,動作應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應留49kpa以上的剩余壓力。

(16)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嚴禁使用。

(17)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操作者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應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18)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再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19)在作業(yè)中,發(fā)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放盡后,再進行拆卸修理。

(20)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將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當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焊(割)炬火,可采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將火熄滅。

(22)冬季在露天施工,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當焊槍內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4)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再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5)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滓,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7篇 電氣焊作業(yè)安全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

1、從事電焊、氣割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掌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經過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操作。操作時應持證上崗。徒弟學習期間,不能單獨操作,必須在師傅的監(jiān)護下進行操作。

2、嚴格執(zhí)行用火審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申請手續(xù),經項目部領導同意和消防保衛(wèi)或安全技術部門檢查批準,領取用火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操作。

3、用火審批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把關。審批前要深入用火地點查看,確認無火險隱患后再行審批。批準用火應采取定時(時間)、定位(層、段、檔)、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應采取的具體防火措施),部位變動或仍需繼續(xù)操作,應事先更換用火證。用火證只限當日本人使用,并要隨身攜帶,以備消防保衛(wèi)人員檢查。

4、進行電焊、氣割前,應由施工員或班組長向操作、看火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任何領導不能以任何借口縱容電、氣焊工人進行冒險操作。

5、裝過或有易燃、可燃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設備,在未徹底清洗干凈前,不得進行焊割。

6、嚴禁在有可燃蒸汽、氣體、粉塵或禁止明火的危險性場所焊割。確需進行焊割時,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

7、遇有5級以上大風氣候時,施工現場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業(yè)應停止。

8、領導及生產技術人員,要合理安排工藝和編排施工進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溫的部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必要時,應在工藝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業(yè)不準與油漆、噴漆、脫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yè)。

9、焊割結束或離開操作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赤熱的焊嘴、焊鉗以及焊條頭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設備。電焊的導線不能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能與氣焊的軟管或氣體的導管放在一起。焊把線和氣焊的軟管不得從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

11、電氣焊作業(yè)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專人現場監(jiān)護。

第8篇 乙炔氣焊安全管理規(guī)定

1、一次加電石lokg或每小時5m3發(fā)氣量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建立乙炔站 (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

2、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堅固牢固,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機間的距離不得小于lo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間距不小于lom。

4、電石的儲存地點必須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必須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如電石有輕微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5、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鋼鐵工具敲擊桶蓋。搬運人員不得站在桶的兩端。取出電石的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6、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不得用泡抹、四氧化碳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7、如用新品種電石時,在使用前應作溫水浸試,并經試驗無爆炸危險時,才能使用。

8、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要保持正常,壓力超過 1470kpa(l.5kgf/cm2)時應停用。用水必須清潔。發(fā)生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浮桶式發(fā)生器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時應停止作業(yè),并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其厚度不得超過lmm,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0、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爆曬。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1、碎電石應摻入小塊電石內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夜間加添電石不得用明火照明。

12、新橡膠軟管必須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的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土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咱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4、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也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應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爆曬。嚴禁用行車或吊車運氧氣瓶。

15、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氧氣瓶申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留49kpa(o.5kgf/cm2)剩余壓力。

16、嚴禁使用末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yè)。

17、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對氧氣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閥門出氣口時,須先松動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8、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19、在作業(yè)中,如發(fā)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平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20、發(fā)現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時,應立即把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22、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冰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槍倉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4、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冉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5、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渣,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9篇 電焊氣焊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各單位:

近期發(fā)現各單位在電氣焊作業(yè)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為確保安全生產,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對電、氣焊現場作業(yè)做如下規(guī)定,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

一 、 通用規(guī)定

1、必須嚴格按照電、氣焊相關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操作。

2、使用電氣焊修理機電設備時,必須注意機電設備外殼有無良好接地,以防操作者觸電;帶電的設備禁止進行焊割作業(yè)。

3、焊、割儲存過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須先徹底清洗,將蓋打開,否則不準進行焊、割。

4、在焊接儲存過有毒物品的容器內及一般金屬容器內作業(yè),必須加強通風措施,必要時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監(jiān)護方能作業(yè)。

5、不準焊、割密閉的和內有壓力(液體和氣體)的容器。

6、不準在裝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場地附近和儲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內進行焊割作業(yè)。

7、高空作業(yè)要扎好安全帶或設腳手架。

二、電焊安全管理規(guī)定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

2、電焊機設單獨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3、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潮濕地點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4、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jiān)護

5、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6、更換場地移動把線、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內或作業(yè)地點較潮濕時,作業(yè)前應采取必要的絕緣防護措施和專人監(jiān)護方能作業(yè)。

8、打火前必須戴好電焊帽,并要告訴輔助人員躲避孤光。在清除鐵銹或熔渣時應戴好防護眼鏡。

9、雷雨時,不得進行露天焊接作業(yè)。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1、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三、氣焊、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操作前,必須確認作業(yè)現場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氣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應緊固可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檢查一次漏氣,嚴禁使用明火檢漏。

2、氧氣瓶、乙炔氣瓶必須配備防震圈(2個/瓶)且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5米,嚴禁亂搬氣瓶;氧氣瓶、乙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應至少為10米。

3、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靠近熱源和電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 以上。

4、氧氣瓶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wěn)固,防止傾倒。

5、乙炔瓶必須立放,嚴禁橫、躺、臥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燒爆炸。

6、乙炔氣軟管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將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們,停止供氣,嚴禁用彎折軟管的方法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氣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著火點供氣端一段膠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7、開啟氣瓶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對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減壓后的壓力應該在壓力表的綠色指示范圍內。

8、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應用40℃溫水溶化。

9、使用前,應檢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連接處密封情況。

10、點火時,先微開預熱氧閥,再開乙炔氣閥,迅速用電子槍點火,調整火焰,待工件預熱至燃點,再開高壓切割氧進行切割。開啟時不應過猛,以防噴射出熔融鐵水。

11、當割炬由于強烈加熱而發(fā)出爆鳴聲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氣閥門,并將割炬放入水中冷卻。注意最好不要關氧氣閥。

12、熄滅火焰時,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氣和預熱氧氣閥門。操作中如發(fā)生回火,應立即關切割氧氣閥,再關乙炔氣閥和預熱氧,待割炬冷卻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應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剝落分離時傷害眼睛和阻塞割嘴,產生回火。

14、氧氣瓶中的氧氣乙炔普氣瓶中的乙炔氣嚴禁全部用完,氧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壓力,而乙炔氣瓶中剩余壓力不應小于0.1mpa。

15、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時工作物下墊鐵板,以防水泥飛濺傷人。

16、工作結束或離開現場后,必須關閉割炬并放好,且必須立即關閉氧氣、乙炔氣瓶,工作結束后,應立即整理好橡膠皮管,滅絕火種,并清掃工作現場。

第10篇 電、氣焊工防火管理規(guī)定

一、焊工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掌握焊接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持證操作,非電焊工不準操作。

二、焊割前應經本單位同意,領取《動火證》后方可操作。

三、焊割作業(yè)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及設備安全情況,必須清除周圍的易燃物,對不能清除的要用水澆濕或用非燃材料遮擋,焊割時要設滅火器材,有專人看火防火。

四、在高空焊接時,不準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的水平距離,乙炔發(fā)生器的回火裝置及膠皮管發(fā)生凍結時,只能用熱水和蒸汽解凍,嚴禁用明火烤、用金屬物敲打,檢查漏氣時嚴禁用明火試漏。

五、氣瓶要裝壓力表,搬運時禁止?jié)L動、撞擊,夏季不得曝曬。

六、電焊機和電源符合用電安全負荷,禁止使用銅、鐵、鋁線代替保險絲。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械設備及金屬架上,必須設置專用地線,不得借路,地線要接牢,安裝時注意正負極不要接錯。

八、不準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電焊線不要與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要與氣焊軟管或氣體導管搭接,氧氣瓶管、乙炔導管不得從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門經過,油脂或粘油的物品禁止與氧氣瓶、乙炔氣瓶導管等接觸。

九、焊割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guī)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前,必須切斷氣源、電源,并仔細檢查現場,消除火險隱患,在屋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操作完畢半小時內要復查,以防自燃情況發(fā)生。

十、焊接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yè)。

十一、室外電氣焊作業(yè)遇有5級以上大風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十二、施工現場用火證不得連續(xù)使用,在一個部位焊割一次申報一次。

十三、禁止下列場所和設備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

(1).生產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場所部位和其它禁火場所。

(2).密封容器未開蓋的、盛過或存放易燃、易爆氣體、液體的化學危險品的容器和設備未經徹底清洗干凈處理的。

(3).場地周圍易燃物、可燃物太多不能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又無人看火監(jiān)視的。

第11篇 電氣焊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電氣焊從業(yè)人員未經學習和考核,無操作證的,不得進行焊接和焊割作業(yè)。

2盛裝過易燃液體或氣體的設備與器具,未經徹底 清洗和分析,不得動焊。

3負有壓力的管道、氣瓶(罐、槽)不得進行焊接作業(yè)。

4對靠近木板墻、天棚、木地板以及通過板條抹灰墻的管道及其他金屬構件,在沒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不得進行焊接或焊割作業(yè)。

5進行電氣焊作業(yè)前,現場周圍的可燃物以及高空作業(yè)時地面上的可燃物必須清理干凈,或者施行防火保護措施。

6需要焊接輸送油料等易燃液體管道時,通常必須拆卸下來,經過清洗處理干凈后方可動焊,沒有絕對安全措施不得帶液體焊接。

7在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從事電、氣焊作業(yè),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并且應有專人監(jiān)護,并配備一定數量的應急滅火器材。

8焊接作業(yè)完畢,應檢查現場,確認沒有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第12篇 乙炔氣焊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1、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5m3發(fā)氣量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建立乙炔站(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

2、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堅固牢固,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機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間距不小于10m。

4、電石的儲存地點必須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必須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如電石有輕微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5、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鋼鐵工具敲擊桶蓋。搬運人員不得站在桶的兩端。取出電石的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6、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不得用泡抹、四氧化碳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7、如用新品種電石時,在使用前應作溫水浸試,并經試驗無爆炸危險時,才能使用。

8、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要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1.5kgf/㎝2)時應停用。用水必須清潔。發(fā)生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浮桶式發(fā)生器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時應停止作業(yè),并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其厚度不得超過1㎜,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0、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爆曬。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1、碎電石應摻入小塊電石內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夜間加添電石不得用明火照明。

12、新橡膠軟管必須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的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土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4、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也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應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爆曬。嚴禁用行車或吊車運氧氣瓶。

15、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留49kpa(0.5kgf/㎝2)剩余壓力。

16、嚴禁使用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yè)。

17、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對氧氣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閥門出氣口時,須先松動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8、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19、在作業(yè)中,如發(fā)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平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20、發(fā)現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時,應立即把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22、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冰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槍倉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4、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再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5、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渣,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13篇 乙炔氣焊安全管理規(guī)定怎么寫

1、一次加電石lokg或每小時5m3發(fā)氣量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建立乙炔站 (房)。

由專人操作。

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

2、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堅固牢固,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

氧氣瓶及其 、膠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

軟管接頭不得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機間的距離不得小于lo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

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間距不小于lom。

4、電石的儲存地點必須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

電石桶應密封,桶上必須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

如電石有輕微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5、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

嚴禁用鋼鐵工具敲擊桶蓋。

搬運人員不得站在桶的兩端。

取出電石的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6、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

不得用泡抹、四氧化碳或水滅火。

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7、如用新品種電石時,在使用前應作溫水浸試,并經試驗無爆炸危險時,才能使用。

8、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要保持正常,壓力超過 1470kpa(l.5kgf/cm2)時應停用。

用水必須清潔。

發(fā)生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材料制作。

溫度不得超過80℃(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浮桶式發(fā)生器水溫不得超過60℃)。

當溫度超過時應停止作業(yè),并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

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

在內筒頂部中間,應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其厚度不得超過lmm,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0、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

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爆曬。

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1、碎電石應摻入小塊電石內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

夜間加添電石不得用明火照明。

12、新橡膠軟管必須經壓力試驗。

未經壓力試驗的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土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咱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4、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也不得同車運輸。

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

應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爆曬。

嚴禁用行車或吊車運氧氣瓶。

15、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敏正常。

氧氣瓶申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留49kpa(o.5kgf/cm2)剩余壓力。

16、嚴禁使用末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yè)。

17、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對氧氣閥門出氣口, 氧氣閥門出氣口時,須先松動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8、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

時應先 乙炔閥,再 氧氣閥。

19、在作業(yè)中,如發(fā)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 時,應讓平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20、發(fā)現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時,應立即把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

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 氧氣閥門,停止供氧。

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22、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冰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

嚴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焊槍倉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4、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

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冉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5、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渣,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14篇 乙炔氣焊安全管理規(guī)定格式怎樣的

1、一次加電石lokg或每小時5m3發(fā)氣量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建立乙炔站 (房)。

由專人操作。

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

2、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堅固牢固,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

氧氣瓶及其 、膠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

軟管接頭不得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機間的距離不得小于lo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

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間距不小于lom。

4、電石的儲存地點必須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

電石桶應密封,桶上必須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

如電石有輕微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5、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

嚴禁用鋼鐵工具敲擊桶蓋。

搬運人員不得站在桶的兩端。

取出電石的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6、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

不得用泡抹、四氧化碳或水滅火。

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7、如用新品種電石時,在使用前應作溫水浸試,并經試驗無爆炸危險時,才能使用。

8、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要保持正常,壓力超過 1470kpa(l.5kgf/cm2)時應停用。

用水必須清潔。

發(fā)生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材料制作。

溫度不得超過80℃(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浮桶式發(fā)生器水溫不得超過60℃)。

當溫度超過時應停止作業(yè),并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

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

在內筒頂部中間,應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其厚度不得超過lmm,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0、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

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爆曬。

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1、碎電石應摻入小塊電石內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

夜間加添電石不得用明火照明。

12、新橡膠軟管必須經壓力試驗。

未經壓力試驗的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土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咱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4、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也不得同車運輸。

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

應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爆曬。

嚴禁用行車或吊車運氧氣瓶。

15、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敏正常。

氧氣瓶申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留49kpa(o.5kgf/cm2)剩余壓力。

16、嚴禁使用末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yè)。

17、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對氧氣閥門出氣口, 氧氣閥門出氣口時,須先松動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8、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

時應先 乙炔閥,再 氧氣閥。

19、在作業(yè)中,如發(fā)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 時,應讓平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20、發(fā)現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時,應立即把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

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 氧氣閥門,停止供氧。

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22、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冰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

嚴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焊槍倉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4、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

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冉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5、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渣,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氣焊管理規(guī)定14篇

1、一次加電石lokg或每小時5m3發(fā)氣量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建立乙炔站(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2、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堅固牢固,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膠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用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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