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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裝管理規(guī)定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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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裝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石油氣充裝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基本要求

1、液化石油氣(以下簡稱液化氣),使用廣泛,具有閃點低,點燃能量小,爆炸極限范圍寬等危險特點。

2、本規(guī)定適用于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的安全管理。

二、職責與分工

1、液化石油氣充裝、使用的綜合安全監(jiān)管履行以下職責。

a、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要求,制定、修訂液化石油氣充裝、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b、液化石油氣的充裝對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2、生產管理負責液化石油氣的充裝等作業(yè)活動的生產運行管理。

3、設備管理負責液化石油氣充裝設備、壓力表的更新、維修等專業(yè)管理工作。

4、液化石油氣充裝、使用規(guī)程及安全管理規(guī)定在本單位實施,教育、組織職工按章操作,按時巡檢,及時發(fā)現(xiàn)識別各類危險因素,做好自身安全防護,正確安全處置各類隱患和險情,組織學習和掌握事故應急處理程序,搞好定期的反事故演練,提高操作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

三、管理內容和要求

1、從事液化氣充裝和發(fā)放、維修液化氣瓶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單位的專項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熟悉、掌握液化氣的安全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防火制度。

工作崗位和工作期間,工作人員不得穿化纖服裝、釘子鞋和使用能撞擊產生火花的工具操作,嚴禁使用非防爆通訊工具。

2、充裝液化氣的廠房和液化氣瓶倉庫,應滿足《液化石油氣瓶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gb17267-1998),《液化氣體氣瓶充裝規(guī)定》(gb14193-1993)的要求。

3、液化氣站的所有電器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要求,車間和液化氣瓶倉庫的地面采取防靜電措施,并按規(guī)定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設施。

4、機動車進入液化氣站必須佩帶合格的阻火器,汽車槽車停穩(wěn)后,應采取防滑動措施固定就位,并將啟動鑰匙交由充裝人員或門衛(wèi)代管。當罐車充滿卸除連接管線后,要等可燃氣體完全擴散,才能啟動車輛,以免因過早發(fā)動引發(fā)火災事故。

5、液化氣充裝前,必須按危險化學品裝車裝瓶查驗要求,對液化氣槽車、氣瓶進行檢查和處理。沒有合格證、表示不清、消防安全設施配備不全、檢測過期及配件損壞、不全、漏氣的槽車、氣瓶,一律不準充裝。

6、液化氣槽車充裝前,車體應與裝卸管線、站臺、?量器、貯罐等進行良好的金屬連接并接地,防止靜電積聚放電。

7、液化氣站內,嚴禁液化氣槽車防空和處理氣瓶的余氣及殘液,需要排放余氣或處理殘液,到指定地點,不準隨意亂倒、亂放。

8、液化氣充裝時,應按《液化氣體氣瓶充裝規(guī)定》(gb14193-1993)、本單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技術控制指標進行,嚴禁超壓、超量充裝等違章操作。

9、裝卸液化氣瓶時,要輕拿輕放,嚴禁撞擊、滾動、倒置或暴曬。

10、使用氣瓶的用戶,嚴禁火烤、倒裝或拆修氣瓶。如果發(fā)現(xiàn)氣瓶閥門失靈,要及時送液化氣站修理,使用液化氣的廚房要整潔,不準在爐灶旁堆放易燃物。氣瓶與爐盤間距不得小于1米,防止高溫物質破壞液化氣塑料導管。

11、為確保液化氣的安全使用,必須做到“三先三后”和“八不準”。

a、先檢查后使用,先點火后開氣,先關閥后熄火。

b、不準倒凝縮油,不準給瓶加溫,不準將瓶倒置,不準將瓶暴曬,不準將瓶烘烤、不準小孩點火、不準著火離開、不準任意拆卸部件。

12、液化氣槽車、氣瓶管理單位,應按國家規(guī)定,定期將槽車、氣瓶進行送檢,逾期不檢測的槽車、氣瓶,禁止充裝使用。

13、氣瓶充裝站應設專人對液化氣充裝和使用進行安全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作業(yè),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

四、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對液化氣充裝使用安全管理的檢查,按照“任務、責任、落實”工作要求予以考核。

五、液化石油氣理化常數(shù)(分子組成)

第2篇 液氬充裝安全管理規(guī)定

充裝場所應由槽車或消防車出入通道,并有足夠寬度, 便于槽車或消防車通行。

充裝液氧容器的場所內的隔墻、屋頂建充裝場所應由槽車或消防車出入通道,并有足夠寬度, 便于槽車或消防車通行。

充裝液氧容器的場所內的隔墻、屋頂建筑,不得低于gbj 16 中的二級防火、耐熱的規(guī)定;建筑物的防雷要求,應符合gb50057的規(guī)定。

液氧的貯存、汽化、充裝、使用場所易設圍墻或柵欄; 安全出口必須布置適當,一般需有分別布置在兩側的出入口,一旦發(fā)生危險時能使人員迅速撤離;氣化器的場所允許設一個出入口。門窗必須向外開。

液氧、液氮、液氬的特性及其危險

液氧、液氮、液氬均為低溫液化氣體,在101.325kpa壓力下,液氧沸點為-182.83℃;液氮沸點為-195.65℃;液氬沸點為-185.71℃。當與人體皮膚、 眼睛接觸會引起凍傷(冷燒灼)。

低溫液體液體汽化為氣體時,體積會迅速膨脹,在0℃,101.325kpa狀態(tài)下。1l液體汽化為氣體:氧為800l;氮為647l;氬為780l。在密閉容器內,因液化汽體使壓力升高,易引起容器超壓危險。

液氧和氣氧是一種強助燃劑。

氮氣、氬氣是一種無色、無味、無毒、不可燃的惰性氣體,有很強的窒息性,會引起窒息危險。

充裝安全管理規(guī)定

安裝場所必須有良好的通鳳條件或設有換氣通風裝置, 并能安全排放液體、氣體。

充裝場所必須設有安全出口,周圍應設置安全標志, 安全標志的要求應符合gb2894的有關規(guī)定。

充裝容器的基礎必須堅實牢固,并應防火耐熱; 安裝液氧設備的基礎必須無油脂及其它可燃物,嚴禁使用瀝青地面。

充裝場所附近必須有充足的水源,場所必須有滅火器材,場所周圍5m 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保持場地清潔干凈。

充裝場所應由槽車或消防車出入通道,并有足夠寬度, 便于槽車或消防車通行。

充裝液氧容器的場所內的隔墻、屋頂建筑,不得低于gbj 16 中的二級防火、耐熱的規(guī)定;建筑物的防雷要求,應符合gb50057的規(guī)定。

液氧的貯存、汽化、充裝、使用場所易設圍墻或柵欄; 安全出口必須布置適當,一般需有分別布置在兩側的出入口,一旦發(fā)生危險時能使人員迅速撤離;氣化器的場所允許設一個出入口。門窗必須向外開。

液氧容器間的充裝間距,應不小于相鄰兩容器中較大容器者的半徑,且最小間距不小于1m。

液氧容器與其他建筑物、貯罐、堆場的建筑防火間距必須符合gbj 16的有關規(guī)定。當防火間距不能達到時,應建筑高于容器及防火物0.5m的防火隔墻,可減少防火間距到上述規(guī)定的1/2。

操作人員在充裝或處理低溫液體時,應戴上干凈易脫的皮革、 凡布或棉手套。若有產生液體噴射或飛濺可能,應戴上護目鏡或面罩。處理大量低溫液體或低溫液體嚴重泄漏時,應穿上無釘皮靴,褲腳套在皮靴外面。

操作人員在充裝或處理液氧時, 不得穿戴被油脂沾污的工作服和個人防護裝備,凡被油脂沾污過的衣服和防護用品必須更換;不得穿著有靜電效應的化纖服裝;不得穿有釘鞋。操作人員的服裝若已滲透了氧,則不得進入有明火的場所。必要時,必須更換衣服或經過充分的吹除,在大氣中至少吹除15min。

在進入通鳳不良有發(fā)生窒息危險場所處理液氮、 液氬及其氣體時必須分析大氣含氧量,當含氧量低于18%時,操作員必須戴上自供式防護面具,并需在有專人監(jiān)護下進行操作處理??諝庵泻鯔z測方法可用'化學分析法'來測定。

操作人員的皮膚因接觸低溫液體或低溫氣體而被凍傷時, 應及時將受傷部位放入溫水中浸泡或沖洗,切勿干加熱。嚴重的凍傷應迅速到醫(yī)院治療。

槽車容器管路系統(tǒng)有微小泄漏時,應及時檢修處理;有嚴重泄漏時,必須將槽車開到人稀、空曠安全處,逐漸排放,并應嚴格監(jiān)護;排放時,人、車應處在上風向。排放液氧時,必須關閉汽車發(fā)動機;液氧波及區(qū)內嚴禁明火。

當槽車在途中發(fā)生重大事故,須及時報告當?shù)赜嘘P部門進行處理,同時須做應急措施。

容器附近發(fā)生火災,若環(huán)境溫度有可能加速液體汽化時,可使用冷卻水噴射到容器外殼上進行降溫。

第3篇 液氧、液氮、液氬充裝安全管理規(guī)定

充裝場所應由槽車或消防車出入通道,并有足夠寬度, 便于槽車或消防車通行。

充裝液氧容器的場所內的隔墻、屋頂建筑,不得低于gbj 16 中的二級防火、耐熱的規(guī)定;建筑物的防雷要求,應符合gb50057的規(guī)定。

液氧的貯存、汽化、充裝、使用場所易設圍墻或柵欄; 安全出口必須布置適當,一般需有分別布置在兩側的出入口,一旦發(fā)生危險時能使人員迅速撤離;氣化器的場所允許設一個出入口。門窗必須向外開。

液氧、液氮、液氬的特性及其危險

液氧、液氮、液氬均為低溫液化氣體,在101.325kpa壓力下,液氧沸點為-182.83℃;液氮沸點為-195.65℃;液氬沸點為-185.71℃。當與人體皮膚、 眼睛接觸會引起凍傷(冷燒灼)。

低溫液體液體汽化為氣體時,體積會迅速膨脹,在0℃,101.325kpa狀態(tài)下。1l液體汽化為氣體:氧為800l;氮為647l;氬為780l。在密閉容器內,因液化汽體使壓力升高,易引起容器超壓危險。

液氧和氣氧是一種強助燃劑。

氮氣、氬氣是一種無色、無味、無毒、不可燃的惰性氣體,有很強的窒息性,會引起窒息危險。

充裝安全管理規(guī)定

安裝場所必須有良好的通鳳條件或設有換氣通風裝置, 并能安全排放液體、氣體。

充裝場所必須設有安全出口,周圍應設置安全標志, 安全標志的要求應符合gb2894的有關規(guī)定。

充裝容器的基礎必須堅實牢固,并應防火耐熱; 安裝液氧設備的基礎必須無油脂及其它可燃物,嚴禁使用瀝青地面。

充裝場所附近必須有充足的水源,場所必須有滅火器材,場所周圍5m 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保持場地清潔干凈。

第4篇 氫氣罐車充裝作業(y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罐車按指定位置停車,用手閘制動,車有滑動可能時,車輪應加固定塊,并熄滅引擎。罐車必須加裝“防火帽”。

2、作業(yè)前應接好安全地線,管道和管線接頭連接必須牢固,并應排盡空氣。

3、罐車裝卸作業(yè)時,操作人員和罐車押運員均不得離開現(xiàn)場,在正常裝卸時,不得隨意啟動車輛。

4、罐車裝卸時,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嚴禁裝卸作業(yè):

(1)雷擊、暴風雨天氣;(2)附近發(fā)生火災或發(fā)現(xiàn)火種;

(3)周圍有易燃氣體泄漏;(4)罐內壓力異常,超過設計壓力;

(5)液位計失效,觀察不到液位;(6)部件突然損壞發(fā)生泄漏;

(7)出現(xiàn)其它不安全因素。

第5篇 充裝甲醇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甲醇為亦然有毒化工產品,為保證安全充裝,避免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灌區(qū)充裝站及甲醇車間、聯(lián)醇車間。

3 職責

3.1聯(lián)醇車間負責充裝站及本車間其它崗位充裝管理。

3.2甲醇車間對本車間充裝甲醇工作負責。

3.3環(huán)安處負責對聯(lián)醇車間、甲醇車間的日常工作監(jiān)督管理。

4 甲醇的充裝管理

4.1灌裝速度應緩慢,放出口流速小于4.5米/秒。

4.2甲醇灌裝桶或其他容器的灌裝量要留有余地,即留有一定的空間高度,一般灌裝量不得超過容器容積的85%。

4.3遇有強雷雨天氣時,應暫停收、發(fā)、輸轉作業(yè) 。

4.4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作業(yè)過程中作業(yè)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嚴守崗位,防止跑醇、溢醇等事故。

4.5容器內應避免出現(xiàn)細長的導電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剝離。

4.6槽車裝卸甲醇應靜置15min以上。

4.7罐車裝醇作業(yè)前后,插入和提起鶴管均應靜置2min以上,鶴管應輕提輕放。

4.8甲醇罐汽車接地線的連接,應在槽車開蓋接入鶴管以前進行,接地線的拆除應在裝卸完畢,封閉罐蓋以后進行。

4.9遵循先搭接線后接管,作業(yè)后先拆管后拆搭接線的原則;裝車鶴位應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處。裝車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裝車速度不應大于4.5m/s。

4.10甲醇車和貯罐等儲存容器,裝卸前和裝卸后均應經過規(guī)定的靜置時間,方可進行檢尺、測溫、取樣、拆除接地線等作業(yè)。

4.11靜電接地線應接在罐車的專用接地端子板上,嚴禁接在裝卸口處。

4.12裝卸作業(yè)現(xiàn)場應設置監(jiān)護人員,加強監(jiān)督檢查,制止“三違”作業(yè)。

4.13嚴禁穿帶釘子的鞋到槽車上去操作。

5考核

5.1罐車接地線不連接或連接不規(guī)范罰款10元。

5.2違反其它安全管理規(guī)定罰款5元。

5.3違反其它管理規(guī)定的按相關管理處罰。

第6篇 液化石油氣充裝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基本要求

1、液化石油氣(以下簡稱液化氣),使用廣泛,具有閃點低,點燃能量小,爆炸極限范圍寬等危險特點。

2、本規(guī)定適用于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的安全管理。

二、職責與分工

1、液化石油氣充裝、使用的綜合安全監(jiān)管履行以下職責。

a、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要求,制定、修訂液化石油氣充裝、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b、液化石油氣的充裝對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2、生產管理負責液化石油氣的充裝等作業(yè)活動的生產運行管理。

3、設備管理負責液化石油氣充裝設備、壓力表的更新、維修等專業(yè)管理工作。

4、液化石油氣充裝、使用規(guī)程及安全管理規(guī)定在本單位實施,教育、組織職工按章操作,按時巡檢,及時發(fā)現(xiàn)識別各類危險因素,做好自身安全防護,正確安全處置各類隱患和險情,組織學習和掌握事故應急處理程序,搞好定期的反事故演練,提高操作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

三、管理內容和要求

1、從事液化氣充裝和發(fā)放、維修液化氣瓶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單位的專項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熟悉、掌握液化氣的安全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防火制度。

工作崗位和工作期間,工作人員不得穿化纖服裝、釘子鞋和使用能撞擊產生火花的工具操作,嚴禁使用非防爆通訊工具。

2、充裝液化氣的廠房和液化氣瓶倉庫,應滿足《液化石油氣瓶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gb17267-1998),《液化氣體氣瓶充裝規(guī)定》(gb14193-1993)的要求。

3、液化氣站的所有電器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要求,車間和液化氣瓶倉庫的地面采取防靜電措施,并按規(guī)定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設施。

4、機動車進入液化氣站必須佩帶合格的阻火器,汽車槽車停穩(wěn)后,應采取防滑動措施固定就位,并將啟動鑰匙交由充裝人員或門衛(wèi)代管。當罐車充滿卸除連接管線后,要等可燃氣體完全擴散,才能啟動車輛,以免因過早發(fā)動引發(fā)火災事故。

5、液化氣充裝前,必須按危險化學品裝車裝瓶查驗要求,對液化氣槽車、氣瓶進行檢查和處理。沒有合格證、表示不清、消防安全設施配備不全、檢測過期及配件損壞、不全、漏氣的槽車、氣瓶,一律不準充裝。

6、液化氣槽車充裝前,車體應與裝卸管線、站臺、衡量器、貯罐等進行良好的金屬連接并接地,防止靜電積聚放電。

7、液化氣站內,嚴禁液化氣槽車防空和處理氣瓶的余氣及殘液,需要排放余氣或處理殘液,到指定地點,不準隨意亂倒、亂放。

8、液化氣充裝時,應按《液化氣體氣瓶充裝規(guī)定》(gb14193-1993)、本單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技術控制指標進行,嚴禁超壓、超量充裝等違章操作。

9、裝卸液化氣瓶時,要輕拿輕放,嚴禁撞擊、滾動、倒置或暴曬。

10、使用氣瓶的用戶,嚴禁火烤、倒裝或拆修氣瓶。如果發(fā)現(xiàn)氣瓶閥門失靈,要及時送液化氣站修理,使用液化氣的廚房要整潔,不準在爐灶旁堆放易燃物。氣瓶與爐盤間距不得小于1米,防止高溫物質破壞液化氣塑料導管。

11、為確保液化氣的安全使用,必須做到“三先三后”和“八不準”。

a、先檢查后使用,先點火后開氣,先關閥后熄火。

b、不準倒凝縮油,不準給瓶加溫,不準將瓶倒置,不準將瓶暴曬,不準將瓶烘烤、不準小孩點火、不準著火離開、不準任意拆卸部件。

12、液化氣槽車、氣瓶管理單位,應按國家規(guī)定,定期將槽車、氣瓶進行送檢,逾期不檢測的槽車、氣瓶,禁止充裝使用。

13、氣瓶充裝站應設專人對液化氣充裝和使用進行安全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作業(yè),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

四、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對液化氣充裝使用安全管理的檢查,按照“任務、責任、落實”工作要求予以考核。

五、液化石油氣理化常數(shù)(分子組成)

第7篇 氣瓶充裝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氣瓶充裝站應取得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頒發(fā)的充裝許可證書;

2、充裝作業(yè)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作業(yè)證書方可從事充裝工作;

3、充裝站應設置站長、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氣瓶收發(fā)員、氣瓶檢查員、氣瓶充裝操作員、氣瓶維護、氣瓶裝卸、押運等人員;

4、主要從事氣瓶充裝、氣瓶收發(fā)、氣瓶運輸、氣瓶儲存、氣瓶檔案、氣瓶使用等管理,并對氣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氣瓶進行培訓和指導,提供安全服務;

5、建立充裝安全管理制度、責任制度、緊急處理措施,不得使用充裝安全技術檔案不在本充裝站的氣瓶;

6、氣瓶充裝站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其它人員無權干涉其充裝工作;

7、人員、氣瓶、車輛進出充裝站,必須履行登記制度,保障人員、車輛不得攜帶火種、易燃物品進站,防止非本站人員、車輛未經許可進度充裝站;

8、充裝場地、貯槽區(qū)域嚴禁煙火、油脂及堆放易燃物品,在設備維修過程中,確需明火作業(yè)的,應報消防、安全部門采取監(jiān)護措施后方可進行;

9、負責本站范圍內的設備保養(yǎng)、安全設施、充裝場地的管理;

10、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條例、規(guī)定、規(guī)程。

第8篇 某氣瓶充裝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氣瓶充裝站應取得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頒發(fā)的充裝許可證書;

2、充裝作業(yè)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作業(yè)證書方可從事充裝工作;

3、充裝站應設置站長、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氣瓶收發(fā)員、氣瓶檢查員、氣瓶充裝操作員、氣瓶維護、氣瓶裝卸、押運等人員;

4、主要從事氣瓶充裝、氣瓶收發(fā)、氣瓶運輸、氣瓶儲存、氣瓶檔案、氣瓶使用等管理,并對氣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氣瓶進行培訓和指導,提供安全服務;

5、建立充裝安全管理制度、責任制度、緊急處理措施,不得使用充裝安全技術檔案不在本充裝站的氣瓶;

6、氣瓶充裝站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其它人員無權干涉其充裝工作;

7、人員、氣瓶、車輛進出充裝站,必須履行登記制度,保障人員、車輛不得攜帶火種、易燃物品進站,防止非本站人員、車輛未經許可進度充裝站;

8、充裝場地、貯槽區(qū)域嚴禁煙火、油脂及堆放易燃物品,在設備維修過程中,確需明火作業(yè)的,應報消防、安全部門采取監(jiān)護措施后方可進行;

9、負責本站范圍內的設備保養(yǎng)、安全設施、充裝場地的管理;

10、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條例、規(guī)定、規(guī)程。

第9篇 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及換氣站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液化石油氣(lpg)充裝站及換氣站,應符合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

第二條 充裝站經營單位應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申請辦理充裝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三條 安全組織

(一)站應成立以站長為負責人、安全員和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小組,負責氣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氣站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糾正違章行為。

(二) 氣站應按《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制定滅火預案、防火檔案、教育方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三)氣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lián)防組織,定期開展聯(lián)防演習活動。

第四條 安全教育

(一)?氣站員工應經安全、消防和充裝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所有職工(包括轉崗工、勞務工、代培人員等、上崗前應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二)?安全教育的內容和學時安排應按照集團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和考評。

(三)?在氣站內進行檢修施工作業(yè)前,氣站主管部門應確認施工單位資質,并與其簽訂安全合同(協(xié)議),明確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第五條 安全措施

(一) 氣站內應設置“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標志牌,禁令內容是:

(1)嚴禁在站內吸煙,攜帶煙火及酒類;

(2)嚴禁在站內進行車輛檢修等產生火花的作業(yè);

(3)嚴禁機動車輛在站內不熄火拉氣;

(4)嚴禁在站內穿脫、拍打能產生靜電的服裝;

(5)嚴禁在站內使用手提電話機、尋呼機及非防爆電器;

(6)嚴禁在站內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7)嚴禁在站內用汽油、易揮發(fā)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嚴禁閑人、自行車在站內穿行;

(9)嚴禁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操作充裝設備;

(10)嚴禁駕駛員遠離拉氣車輛。

(二)氣站內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語、警示。

(三)充裝換氣合建站應在站內以明顯的顏色劃出引導拉氣車輛進出站和停靠臺的標志線。

(四)遇有高強閃電、雷雨天氣及其他意外情況時,應停止卸氣、充氣作業(yè)。

第六條 氣站用火應按集團公司《用火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條 電氣管理

(一)用電管理

1.在爆炸危險區(qū)內使用的電氣設備防爆等級應符合現(xiàn)行gb 50058《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

2.電氣設備、線路應完好無損,電氣連接應緊密牢固,無腐蝕,符合防爆要求;

3.對氣泵內部的電氣密封應每月檢查一次,如發(fā)現(xiàn)密封不良應立即修復或更換;

4.氣站的安全用電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氣站防爆區(qū)域內不應隨意裝接臨時電氣線路,臨時用電按《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5.氣站營業(yè)室、休息間等場所禁止使用電爐、電暖氣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二)防雷、防靜電規(guī)定。

1.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的連接線、跨接線、接地裝置電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節(jié)前檢測一次并做好記錄;

2.定期檢查氣泵、高壓膠管及卸氣場地的靜電連接線,保持完好有效;

3.氣站的防靜電工作應符合本制度易燃、可燃液體防靜電安全規(guī)定的要求。

第八條 安全檢查

(一)氣站的安全檢查應堅持自查和上級監(jiān)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

1.安全員應進行日常安全監(jiān)督檢查;

2.氣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氣站主管部門每月和遇重大節(jié)日應對氣站進行安全檢查。

(二)檢查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yè)現(xiàn)場安全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設備安全狀況、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和基礎資料管理以及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等;

(三)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隱患,氣站能解決的應立即組織整改;氣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在整改未完成前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九條 消防管理

(一)站長是防火第一責任人,每個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應做到“四懂四會”,即: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懂疏散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逃生。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

(二)氣站應制定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

1.應急組織和指揮系統(tǒng);

2.地理位置,氣罐數(shù)量、容積,機泵數(shù)量;

3.建筑物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面積、高度、內部設施及相互間的距離;

4.人員的配備、分工,警衛(wèi)力量的布置,物資搶救、人員疏散措施及相應的操作程序;

5.各種消防器材的數(shù)量、擺放位置、應急補充措施;

6.對外聯(lián)絡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三)氣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氣站應按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設置滅火器材;

2.消防器材應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養(yǎng)護,定期換藥,并有檢查、保養(yǎng)和更換記錄。

第十條 事故管理按照股份公司《事故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0篇 石油氣充裝站換氣站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液化石油氣(lpg)充裝站及換氣站,應符合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

第二條 充裝站經營單位應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申請辦理充裝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三條 安全組織

(一)站應成立以站長為負責人、安全員和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小組,負責氣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氣站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糾正違章行為。

(二) 氣站應按《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制定滅火預案、防火檔案、教育方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三)氣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lián)防組織,定期開展聯(lián)防演習活動。

第四條 安全教育

(一)氣站員工應經安全、消防和充裝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所有職工(包括轉崗工、勞務工、代培人員等、上崗前應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二)安全教育的內容和學時安排應按照集團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和考評。

(三)在氣站內進行檢修施工作業(yè)前,氣站主管部門應確認施工單位資質,并與其簽訂安全合同(協(xié)議),明確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第五條 安全措施

(一) 氣站內應設置“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標志牌,禁令內容是:

(1)嚴禁在站內吸煙,攜帶煙火及酒類;

(2)嚴禁在站內進行車輛檢修等產生火花的作業(yè);

(3)嚴禁機動車輛在站內不熄火拉氣;

(4)嚴禁在站內穿脫、拍打能產生靜電的服裝;

(5)嚴禁在站內使用手提電話機、尋呼機及非防爆電器;

(6)嚴禁在站內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7)嚴禁在站內用汽油、易揮發(fā)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嚴禁閑人、自行車在站內穿行;

(9)嚴禁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操作充裝設備;

(10)嚴禁駕駛員遠離拉氣車輛。

(二)氣站內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語、警示。

(三)充裝換氣合建站應在站內以明顯的顏色劃出引導拉氣車輛進出站和停靠臺的標志線。

(四)遇有高強閃電、雷雨天氣及其他意外情況時,應停止卸氣、充氣作業(yè)。

第六條 氣站用火應按集團公司《用火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條 電氣管理

(一)用電管理

1.在爆炸危險區(qū)內使用的電氣設備防爆等級應符合現(xiàn)行gb 50058《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

2.電氣設備、線路應完好無損,電氣連接應緊密牢固,無腐蝕,符合防爆要求;

3.對氣泵內部的電氣密封應每月檢查一次,如發(fā)現(xiàn)密封不良應立即修復或更換;

4.氣站的安全用電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氣站防爆區(qū)域內不應隨意裝接臨時電氣線路,臨時用電按《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5.氣站營業(yè)室、休息間等場所禁止使用電爐、電暖氣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二)防雷、防靜電規(guī)定。

1.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的連接線、跨接線、接地裝置電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節(jié)前檢測一次并做好記錄;

2.定期檢查氣泵、高壓膠管及卸氣場地的靜電連接線,保持完好有效;

3.氣站的防靜電工作應符合本制度易燃、可燃液體防靜電安全規(guī)定的要求。

第八條 安全檢查

(一)氣站的安全檢查應堅持自查和上級監(jiān)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

1.安全員應進行日常安全監(jiān)督檢查;

2.氣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氣站主管部門每月和遇重大節(jié)日應對氣站進行安全檢查。

(二)檢查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yè)現(xiàn)場安全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設備安全狀況、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和基礎資料管理以及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等;

(三)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隱患,氣站能解決的應立即組織整改;氣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在整改未完成前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九條 消防管理

(一)站長是防火第一責任人,每個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應做到“四懂四會”,即: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懂疏散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逃生。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

(二)氣站應制定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

1.應急組織和指揮系統(tǒng);

2.地理位置,氣罐數(shù)量、容積,機泵數(shù)量;

3.建筑物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面積、高度、內部設施及相互間的距離;

4.人員的配備、分工,警衛(wèi)力量的布置,物資搶救、人員疏散措施及相應的操作程序;

5.各種消防器材的數(shù)量、擺放位置、應急補充措施;

6.對外聯(lián)絡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三)氣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氣站應按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設置滅火器材;

2.消防器材應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養(yǎng)護,定期換藥,并有檢查、保養(yǎng)和更換記錄。

第十條 事故管理按照股份公司《事故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章 設備管理

第十一條 液化石油氣儲罐的管理

(一)儲罐的設計、制造、選用、驗收和使用均應符合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

(二)儲罐的使用和檢驗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首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檢查符合一、二級壓力容器等級的,以后每6年檢查1次;檢查符合三級壓力容器的,以后每3年檢查1次。

第十二條 液化石油氣氣瓶的管理

(一)氣站氣瓶宜采用同一種規(guī)格的氣瓶;

(二)液化石油氣氣瓶應選用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的產品;

(三)氣瓶應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質技監(jiān)局鍋發(fā)〔1999〕154號)要求定期送檢,以保證鋼瓶安全,嚴禁使用過期未檢鋼瓶;

(四) 所有在充裝站充裝的氣瓶必須注冊登記,并且簽訂產權轉移合同。

第十三條 壓縮機、泵的管理

(一)壓縮機的固定應牢固可靠,避免其振動影響其他設備。

(二)定時巡檢時應檢查機泵的聲音、振動、壓力、溫升有無異常。

(三)經常檢查機泵潤滑系統(tǒng),定期加注潤滑油。電機、泵每2個月加注1次潤滑脂,每半年化驗1次壓縮機油,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換。特殊情況下應隨時安排化驗檢查,及時依據檢查情況決定是否更換.

(四) 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壓縮機的氣門組件檢查。

第十四條 管線

(一)管道的使用和檢驗應符合《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jiān)察規(guī)定》;

(二) 敷設管道的管溝應用砂子填實;管溝進入建筑物、構筑物、防火堤或機泵底部,應密封;

(三) 定期檢查管線各部件的連接部位,應保持密封良好,無滲漏。

第十五條 液化氣泵

(一)應定期檢查密封面,確保無滲漏。

(二)氣泵須具有緊急切斷、安全回流等安全裝置并保持完好有效。充裝槍的氣嘴應具有自封功能。

(三)氣泵的安全裝置應定期進行檢測,保證氣泵安全運行。

第十六條 閥門及安全附件

(一)閥門應定期進行養(yǎng)護,保持啟閉靈活,無滲漏現(xiàn)象。

(二)緊急切斷閥應每月進行一次校驗,卸壓后應在3s內關閉閥門,保證在緊急狀態(tài)時發(fā)揮作用。

(三)儲氣罐、管道、壓縮機和氣泵上的安全附件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校驗;壓力表、溫度計每半年1次;流量計每半年1次;液位計應在每次開罐檢查時進行1次校驗;安全閥每年至少應校驗1次。

第十七條 設備檢修維護

(一)氣站應配備設備管理人員,認真執(zhí)行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二)氣站應編制設備檢修計劃,做好運行和檢修記錄,建立完整的設備、管道技術檔案。

第四章 作業(yè)管理

第十八條 接卸氣作業(yè)

(一)認真查驗送貨單據,核對品名、數(shù)量、質量化驗和進氣儲罐位號,嚴禁腐蝕介質超標的氣體卸入儲罐。

(二)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卸氣作業(yè)。

(三) 送氣車應按指定位置停車、熄火,用木塞固定車輪,并將車鑰匙交操作員暫時保管。

(四)接卸氣時,須先接臨時接地線,確認氣、液相軟管上截止閥(球閥)處于關閉狀態(tài),再連接卸氣管。槽車卸液設備應由送氣方操作;

(五) 卸氣期間,操作員應現(xiàn)場監(jiān)護,隨時檢查壓力、溫度和液位,液化石油氣儲氣罐液量不應超過儲氣罐容積的85%。

(六)送氣司機不應離開作業(yè)現(xiàn)場,裝卸氣時不得清掃、維修車輛。

(七)卸氣結束后,由操作員拆卸輸氣管、臨時接地線,檢查無誤后,送氣車輛方可離開現(xiàn)場。

第十九條 充裝作業(yè)

(一) 嚴禁為無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驗合格證的氣瓶充氣。嚴禁為非液化石油氣氣瓶充氣。

(二)作業(yè)時每臺氣泵至少應有一名操作人員,操作人員不能同時操作兩把充裝槍作業(yè)。

(三)操作人員應站側面引導車輛進站,車輛應停在標有明顯標識的指定位置。

(四)車輛停穩(wěn)后,操作員應監(jiān)督司機拉緊手剎,引擎熄火,取下車鑰匙,離開駕駛室。

(五)充裝前,操作員應對氣瓶進行安全檢查,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內,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

(六)在出液管路和回流管路上的閥門全部打開后,氣泵方可啟動。氣泵旁通管路上的調節(jié)閥(或安全回流閥)不應關閉。

(七)作業(yè)時充氣膠(軟)管不應交叉或繞過其他設備;

(八) 液化石油氣氣瓶內部壓力過高無法加氣時,應連接氣相回流管泄壓,不應現(xiàn)場放空排氣。

(九)充氣過程中,應注意監(jiān)視計量儀表。液化石油氣液量不應超重,不足則應補氣。

(十)充氣期間,操作人中不應離開現(xiàn)場,嚴禁非操作人員自己主動充裝。

(十一)充氣過程中如遇緊急情況(如車輛或設備泄漏)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十二)充氣結束,關閉充裝氣槍、儲氣瓶閥、卸下充裝氣槍,核準充氣數(shù)量,并確認無漏氣現(xiàn)象封口后,裝車。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規(guī)定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規(guī)范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本規(guī)定由中原石油勘探局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11篇 液氨充裝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我公司危險化學品液氨銷售充裝的安全管理,確保液氨銷售充裝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預防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定。

1、充裝人員必須經過公司安全部門的安全技術、防護知識培訓教育,能正確使用防護器具,能熟練掌握液氨充裝操作技術規(guī)程,并經考試合格,方能從事液氨的充裝工作。

2、充裝人員在液氨充裝前,應與槽車駕駛員聯(lián)系,索取有關槽車充裝有效證件的基本情況,以便充裝時掌握和按規(guī)定進行充裝控制。

3、充裝人員要對每輛槽車進行充裝前的安全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嚴禁充裝:①、槽車超期未作檢驗者;②、槽車標識不清楚者;③、槽車首次充裝罐內介質不清楚或罐內壓力低于0.05mpa者;④、槽車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者;⑤、司機或押運員無有效證件者。

4、充裝人員應按每輛槽車規(guī)定的最大允許充裝量進行充裝,最大允許充裝量(噸)=槽車容積(m3)×重量充裝系數(shù)0.53;或按槽車液位高度指標儀表進行充裝控制,液位充裝高度嚴格控制在“紅線區(qū)”以下,嚴禁超量充裝。

5、液氨充裝過程中,充裝人員、駕駛員和押運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充裝現(xiàn)場,槽車應熄火,剎車應穩(wěn)固,嚴禁充裝過程中啟動,以免車輛滑行拉斷充裝管而發(fā)生液氨泄漏事故。

6、液氨槽車進公司前,必須在門衛(wèi)處裝好阻火器,充裝現(xiàn)場周圍嚴禁動火作業(yè),禁帶火種。

7、液氨槽車在充裝時,發(fā)現(xiàn)液氨充裝臂有裂縫、接頭泄漏,應立即停止充裝,關閉充裝崗位與液氨槽車之間各相關閥門;槽車駕駛員應立即關閉氣液相緊急切斷裝置,同時開啟事故噴淋裝置,稀釋泄漏氨氣。

8、為防止液氨泄漏事故擴大,液氨槽車嚴禁啟動,液氨充裝操作人員立即開啟充裝臂噴淋裝置,并用消防水槍直射泄漏處,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和安全消防環(huán)???并啟動《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事故搶險。

9、液氨槽車充裝結束后,充裝人員應及時收集充裝量,并按《液氨充裝登記臺帳》的內容如實填寫充裝記錄,不得弄虛作假或無故不填。

10、充裝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充裝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液氨充裝臂的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不斷提高充裝水平;嚴格控制液氨槽車的最大允許充裝量,嚴禁超限充裝;槽車駕駛員和押運人員,不得干預充裝人員的正常充裝工作。

11、輪班調度和公司安全值班人員,要加強充裝現(xiàn)場的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管理,密切配合充裝人員搞好液氨銷售充裝安全工作,及時發(fā)現(xiàn)和制止違章充裝行為。凡違反本規(guī)定者,將按公司《安全環(huán)保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第12篇 液氯充裝及鋼瓶、槽車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特殊工種的安全管理,確保液氯充裝過程中鋼瓶使用及操作人員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工作程序

3. 門衛(wèi)登記

液氯瓶車及槽車進入公司,必須按公司規(guī)定規(guī)范安裝阻火器,嚴禁超車、超速行駛。

4.開具計劃單的審核程序

4.1計劃員在開具計劃單前對駕駛員和押運員進行安全告知,并認真填寫《相關方安全告知登記表》,并告知購貨單位人員嚴禁私自裝車以及無關操作,以規(guī)范其在公司內的行為。

4.2計劃員在開具計劃單前要認真查驗提貨單位以下資質和要求,并填寫《危險化學品裝車查驗、核準登記表》

4.2.1購貨單位的資質。具備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

4.2.2運輸車輛所在運輸企業(yè)的資質。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4.2.3運輸車輛的資質。具備:①機動車輛行使證;②與核準經營范圍一致的《道路運輸證》;③運輸車輛及罐體與行使證照片一致;④《道路運輸證》核定載質量與行使證標注的載質量一致;⑤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承壓罐車)最大充裝量應不大于行使證核定載重量。

4.2.4駕駛員和押運員的資質。具備①駕駛員駕駛證、《營業(yè)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②押運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4.2.5安全警示標志、標識。運輸車輛、罐體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安裝告示牌和噴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運輸危險貨物標志。車頂應有三角形黃色危險品標識的頂燈。

4.2.6開具計劃單前還要查驗公安部門出具其他憑證:是液氯的還要檢查其:①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或準購證;②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

4.3缺少上述任何一種證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開具計劃單。

5.液氯運輸車輛的停放管理規(guī)定

5.1液氯車輛進廠后必須停放在規(guī)定的《液氯車輛專用停車場》內,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2接到通知需要裝車時開車到包裝現(xiàn)場,裝車完畢后立即駛離充裝現(xiàn)場。

6.檢驗鋼瓶、槽車

6.1驗瓶

6.1.1鋼瓶由專門驗瓶人員進行檢驗。

6.1.2鋼瓶檢驗人員必須對客戶的待充鋼瓶逐只檢驗。

6.1.3鋼瓶吊下后方可進行檢驗。

6.1.4檢驗分為兩級:

6.1.4.1一級檢驗為外觀檢查,包括以下內容:最近一次打壓時間必須在兩年之內、外表的腐蝕情況、針型閥和安全堵是否齊全完好、鑒別瓶內氣體性質。

6.1.4.2二級檢驗為檢驗瓶內余氯純度,須符合《工藝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的相關要求。

6.1.4.3檢查鋼瓶安全帽和小六角帽是否齊全,是否有防震圈,鋼瓶缺少配件應詳細填寫記錄,并及時通知營銷公司領導。

6.1.4.4 目測鋼瓶,瓶體嚴重變形、外表腐蝕嚴重、漆色改變的要做好標記,并與合格鋼瓶分開放置。

6.1.4.5鋼瓶檢驗人員必須對檢驗的鋼瓶及槽車貼標簽進行標識并做好記錄,對未貼標簽或記錄不全的一經發(fā)現(xiàn)罰款20元/瓶。鋼瓶及槽車充裝人員在充裝完畢之后,馬上貼上充裝標簽和安全標簽,注明充裝數(shù)量、充裝人、充裝時間等相關信息。一經發(fā)現(xiàn)不按照要求及時粘貼罰款20元/瓶。

6.1.5鋼瓶檢驗人員負責檢驗器具的日常維護。

6.1.6不合格鋼瓶吊至不合格鋼瓶貯存區(qū)或通知讓客戶拉回。

6.1.7不合格鋼瓶處理由營銷公司負責聯(lián)系客戶拉回或者進行其他處理,并確?,F(xiàn)場存放的鋼瓶安全可靠。

6.2裝載前槽車查驗

6.2.1液氯包裝人員應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嚴格按照《工藝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者物品標明的裝車方法進行,確保裝車過程中操作安全。

6.2.2裝載前,液氯驗貨人員須查驗運輸車輛應急器材安全配置情況、槽車外觀檢驗及槽車儲槽檢驗證明,準確掌握液氯槽車的充裝、使用情況,根據實際情況,液氯驗貨人員認真填寫槽車檢驗記錄臺帳,達不到相關安全要求的不予裝載危險化學品。

第13篇 空分低溫液體充裝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 對槽車的檢查內容

1.對用戶汽車槽車隨車必帶的證件和資料進行檢查,檢查項目為

1.1.汽車槽車使用證。

1.2.機動車駕駛執(zhí)照和汽車槽車準駕證。

1.3.押運員證。

1.4.汽車槽車定期檢驗報告復印件。

1.5.液面計指示刻度與容積的對應關系表。

2.對用戶汽車槽車的安全附件,消防 設施進行檢查。檢查項目為

2.1.充裝設備、管道、車載防靜電是否接地正常

2.2.充裝車輛配套安全附件(壓力表、安全閥、爆破片、液位計等)應完好

2.3.車載滅火器是否齊全,放在規(guī)定位置且能完好使用(至少車輛兩側各一具,駕駛室內一具)。

2.4.易燃液體充裝過程中不得使用黑色金屬工器具,充裝機具應裝有防止產生火花防護裝置(液氧充裝時應使用相應的銅金屬工具)。

3.對用戶汽車槽車的漆色、字樣、標志進行檢查。檢查項目為

3.1.罐體顏色

3.2.字樣、字跡

3.3.環(huán)形色帶

3.4. 圖形標志

3.5.危險品標志

4.嚴格執(zhí)行“七不充裝”的規(guī)定。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充裝單位不得充裝:

4.1.汽車槽車使用證或準運證已超過有效期的。

4.2.汽車槽車未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驗的。

4.3.汽車槽車漆色或標志不符合規(guī)定的。

4.4.防護用具、服裝、專用檢修工具和備品備件沒有隨車攜帶的

4.5.首次投入使用或檢修后首次使用的汽車槽車,不能提供置換合格分析報告單或證明文件,已投入使用的不能判明上次充裝介質的

4.6.余壓不符合規(guī)定的。

4.7.罐體或安全附件,閥門等有異常的。

二、做好充裝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為安全充裝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

1.汽車槽車安檢合格后,應按指定路線,低速行駛進入充裝工位

2.汽車槽車進行工位后,發(fā)動機必須熄火,并使用手閘制動,有滑動可能的應加防滑塊。車輛阻火器規(guī)范完好,并打到阻火位置

3.封閉四周道路并掛警示牌,禁止任何機動車輛通行。

4.掛接專用安全接地線。

5.充裝現(xiàn)場及槽車操作箱不得有易燃 易爆物品。

6.連接充裝尾氣排放裝置對罐內余氣進行回收。不能回收的。應采用高空放散,不得對地排放。

7.用四氯化碳對閥門接頭、軟管進行 清洗脫脂。

8.連接充裝軟管時,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

9.充裝人員必須穿防靜電工作服和防護用品。

10.遇到下列情況之一的,禁止充裝作業(yè):

10.1.遇有雷雨天氣時;

10.2.附近有明火時;

10.3.附近有檢修作業(yè)時;

10.4.空分排放液氧時;

10.5.罐內壓力異常時;

10.6.夜間照明不良時;

三.實施全過程安全監(jiān)控,確保充裝作業(yè)安全無事故

1.充裝人員、司運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離開現(xiàn)場。

2.充裝操作必須緩慢進行,充液管線冷卻要緩慢均勻。

3.充裝期間,汽車發(fā)動機不得起動,不得進行車輛檢修,不得使用對講機、手機等。

4.充裝人員要經常觀察罐內壓力,檢查各部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處理。

5.汽車槽車充裝量不得超過允許的最大充裝量。

6.充裝結束后要及時關閉充液閥門, 排放管內殘液、余壓,拆除連接軟管。

7.確認現(xiàn)場空氣中含氧量合格后,方準汽車槽車離開。

8.認真做好充裝記錄,記錄要真實準確,有追溯性。

第14篇 低溫液體充裝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2

第二章 內容 2

2.1.充裝流程 2

2.2.規(guī)定和要求 2

2.3.液體質量 7

2.4. 其它 7

第一章 總則

1.1 加強對低溫液體灌裝、司磅過程的規(guī)范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優(yōu)質服務的液體灌裝和司磅程序,更好的樹立對外窗口的良好形象。

1.2適用范圍:杭氧氣體中心所轄氣體公司低溫液體灌裝崗位、司磅崗位和充裝區(qū)域。

第二章 內容

2.1.充裝流程

液體槽車通過公司門衛(wèi)準入檢查后自大門進入,并按規(guī)定的路線行駛至指定的泄壓區(qū),泄壓后經地中衡過磅,然后再充裝。灌裝結束過磅后從大門離開。

所有液體槽車在充裝前都必須到指定的停車場進行登記。

公司門衛(wèi)負責檢查準運證。

槽車司乘人員在過磅前接受檢查。

液體槽車在充裝前接受安全設施檢查。

在充裝過程中,充裝現(xiàn)場、槽車及司乘人員接受安全監(jiān)督檢查。

司磅人員負責與停車場聯(lián)系。

運行班長負責與銷售人員聯(lián)系。

2.2.規(guī)定和要求

公司與客戶必須簽訂“低溫液體安全灌裝承諾書”,承諾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定,方可進入公司充裝低溫液體。

充裝和司磅崗位人員貫徹執(zhí)行公司對液體充裝的安全生產指令和要求,全面具體負責裝置界區(qū)內所有低溫液體充裝和司磅的操作和安全。

充裝崗位人員必須通過有關低溫液體特性、充裝規(guī)定和充裝操作的安全培訓及考核,在崗期間要隨時接受公司有關安全、技術人員的檢查、考核,并有責任提醒、告知外來人員有關安全事項。

低溫液體應引到專門設施內排放.如需直排應對地面、設施采取防護措施.

在充裝或排放低溫液體時,應配戴必要的防護用品、用具,要預防因閥門填料泄漏,軟管連接不嚴等導致液體噴濺。開啟閥門應緩慢。

在氬、氮排放處要預防因局部空間氧含量減少而引起窒息。

液氧蒸發(fā)成氣氧時能被衣服等織物吸附,應在空氣流通處通風置換。

嚴禁液氧與可燃物質接觸。

在充裝液氧和處理接觸液氧的設施時,不得穿戴被油脂沾污的工作服和個人防護裝備。凡被油脂沾污過的衣服和防護用品必須更換;不得穿有靜電效應的化纖服裝;不得穿有釘鞋。

儲罐和槽車的充滿率不得大于95%,嚴禁過量充裝。

純度低于產品指標時嚴禁充裝,并查明原因。

閥門開關不動時應采取措施,嚴禁用力扳動。

儲罐出現(xiàn)不正常升壓,外部出現(xiàn)冷凝跡象或結霜時,應停止充罐,查明原因。

低溫液體管道兩端閥門關閉時,應先排盡管內液體。

懷疑壓力表、液位計指示不準、安全閥整定壓力不符合工藝要求時,應及時檢查、校對。

在充裝槽車時,應防止氣體或液體倒回儲罐內。

較長時間儲存液氧時,應按時分析碳氫化合物含量。

外來液體灌裝設備,必須具備經有關勞動部門檢驗和相關部門審驗的相關證件。液體槽車必須有固定合格的駕駛人員和槽車押運員,并經過低溫液體充裝操作培訓。

所有槽車應在規(guī)定的停車場等候,不得停靠在公司的道路上。

客戶進入現(xiàn)場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規(guī)定,進入灌裝現(xiàn)場要服從充裝崗位人員的安全管理,對于違反公司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公司安全人員和崗位人員將責令其糾正。

變更充裝介質的槽罐要進行評估,在經過審核后,再做相關的置換和分析工作。變更充裝介質僅局限于液氧、液氮、液氬。

槽車駛上地?前速度要控制在5 公里/小時以下。

司磅崗位人員必須對進入現(xiàn)場的槽車按發(fā)貨單核對車號、噸位、灌裝介質,填寫確認表。充裝崗位檢查槽車安全設施,填寫確認表。

公司內所有充裝接口全部為cga 接頭,在沒有車輛充裝時,以加鎖方式防止未經許可的使用,且灌裝現(xiàn)場不放置軟管。

對于cga 接頭液體槽車,可使用隨車攜帶cga-cgb軟管進行充裝。

對于非cga 接頭的液體槽車,如果是經登記確認(固定介質)的長期來公司充裝車輛,準予使用隨車cga-cgb 軟管進行灌裝。

對于臨時用戶槽車,經銷售人員及灌裝管理人員對槽車介質進行確認無誤后,在辦理軟管(或過渡接頭)借用登記手續(xù)后,才能進行充裝。

充裝崗位人員按照運行要求,安排槽車充裝位置,熄火、拉手剎,充裝崗位人員督促駕駛員用滑動塊將槽車固定。停車后駕駛員將車鑰匙交充裝崗位人員保管。

所有充裝槽車,必須經過以車鑰匙換取接頭開鎖鑰匙的過程才能進行灌裝,灌裝完畢后,以開接頭鎖鑰匙換取車鑰匙方能啟動汽車。

槽車上的閥門和連接金屬軟管由槽車押運員負責,押運員在槽車泄壓后將軟管連接至充裝閥門接口。槽車溢流閥必須開啟,增壓閥必須關閉。

充裝閥門由充裝崗位人員負責打開,充裝泵由充裝崗位人員操作。打開閥門前檢查車輛的泄壓情況和金屬軟管的連接狀態(tài),打開閥門后檢查泄漏等情況,觀察液體的充裝過程是否正常,充裝過程中押運員不得離開現(xiàn)場。

充裝崗位人員在啟動液氧、液氮、液氬裝車泵前應首先確認液氧、液氮、液氬泵是否在線運行,還要確認有否液化氧、液化氮進入大槽。

在整個充裝過程中,不得用金屬工具敲打閥門、管道,充裝槽車上要自備金屬軟管、脫脂兼容工具及消防器材。必須穿戴合格的ppe。

充裝量按槽車允許量,不得超載。充裝結束時崗位人員停泵,關閉液體充裝閥。崗位人員在關閉液體充裝閥門、確認無泄漏后,監(jiān)督客戶單位押運人員卸下充裝軟管,靜置5 分鐘以上,方可拿回汽車鑰匙啟動汽車發(fā)動機離開。

嚴禁灌裝崗位人員及槽車司機、押運員在現(xiàn)場吸煙、喝酒。

嚴禁現(xiàn)場用水沖洗車輛,現(xiàn)場不得檢修車輛、不得亂倒垃圾和油脂類物品。

槽車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充裝:

槽車安全設施不靈,無阻火器,無靜電接地,無消防器材;

槽車屬首次充裝液氧且無脫脂合格證明;

壓力容器使用證過期的;

上次充裝介質不明的;

變更充裝介質沒有得到銷售、生產主管或相關技術人員批準的;

司機或押運員有酗酒狀態(tài)的;

槽車上沒有押運員的,或沒有押運證的;

槽車內壓力過高。

現(xiàn)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進行低溫液體充裝:

現(xiàn)場有檢修、動火項目;

液氧(氮)儲槽、液氧(氮)泵處于生產緊急情況過程中;

雷雨等惡劣天氣;

高溫期間、周邊生產裝置停車排放物料或公司明令禁止灌裝液體期間;

儲槽液位降至規(guī)定最低液位時。

司磅規(guī)定:

空車過磅前必須在指定區(qū)域泄壓,余壓不超過0.15mpa;

槽車停放位置正確;

空車過磅駕駛室內不得留人,地磅上不得留有雜物;

客戶無發(fā)貨單、證照不齊、無生產區(qū)通行證,或發(fā)貨單據的日期、充裝介質、充裝噸位、車牌號等與實際不符;

電腦不能正常工作時,只有經運行經理同意后,有運行班長和司磅人員一起進行人工計量。

司磅崗位不得擅自更改車號。充裝崗位不得擅自增加發(fā)貨單以上量,不得擅自變更充裝介質。

2.3.液體質量

出庫液體質量以液體充裝閥前為界,提供的液體產品質量分析單即為充裝閥前的液體質量。

2.4. 其它

灌裝崗位操作人員要自律,樹立良好的公司窗口形象。

第15篇 氣瓶檢查充裝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充裝前應對車用氣瓶進行外觀檢查,若有受損不得充裝。

2) 檢查車用氣瓶使用登記證和氣瓶檢定合格證,氣瓶與合格證不符不予充裝。

3) 若充裝部位和氣瓶不在同一位置,則應保持氣瓶安裝所處位置的通風良好性。

4) 車用氣瓶無剩余壓力不予充裝。

充裝管理規(guī)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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