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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乙炔氧氣使用儲存管理規(guī)定
1 乙炔、氧氣的使用
1.1 進行乙炔、氧氣焊割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作業(yè)”資格證書。
1.2 使用中的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垂直固定放置,放置在露天的氣瓶,應用帳棚或輕便的板棚遮護,以免受到陽光的爆曬。
1.3 嚴禁將電源線搭放在氧氣瓶、乙炔瓶設備和管線上。
1.4 乙炔和氧氣軟管在工作中應防止沾染油脂或觸及金屬熔渣。
1.5 禁止把乙炔及氧氣軟管放在高溫管道上。不得把重物、熱物壓在軟管上,也不得把軟管放在運輸道上,不得把軟管和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1.6 乙炔氣瓶禁止放在高溫設備附近,應距離明火10米以上,使用中應與氧氣瓶保持8米以上距離。
1.7 乙炔瓶上應裝阻火器,防止回火并經常檢查,以防阻火器失靈。
1.8 乙炔管道應裝薄膜安全閥,安全閥應裝在安全可靠的地點,以免傷人及引起火災。
1.9 在連接減壓器前,應將氧氣瓶的輸氣閥門開啟四分之一轉,吹洗1-2秒鐘,然后用專用的扳手安上減壓器。工作人員應站在閥門連接頭的側方。
1.10 氣瓶上的閥門或減壓氣門,若發(fā)現有毛病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修理。
1.11 在接受氧氣瓶時,應檢查印在瓶上的試驗日期及試驗機構的鑒定。過期或未經過水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者不準使用。
1.12 運到現場的氧氣瓶,必須驗收檢查。如有油脂痕跡,應立即擦拭干凈;如缺少保險帽或氣門上缺少封口螺絲或有其它缺陷,應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內裝滿氧氣”,退回發(fā)貨單位。
1.13 氧氣瓶應涂天藍色,用黑顏色標明“氧氣”字樣;乙炔氣瓶應涂白色,并用紅色標明“乙炔”字樣。氣瓶在保管、使用中,嚴禁改變氣瓶的涂色和標志,以防止層涂色脫落造成誤充氣。
1.14 氧氣瓶內的壓力降到0.196千帕,不準再使用。用過的瓶上應寫明“空瓶”。
1.15 氧氣閥門只準使用專用扳手開啟,不準使用鑿子、錘子開啟。乙炔閥門須用特殊的鍵開啟。
1.16 在工作地點,最多只許有兩個氧氣瓶;一個工作,一個備用。
1.17 嚴禁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
1.18 在焊接中禁止將帶有油跡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與氧氣瓶軟管及接頭相接觸。
2 乙炔瓶、氧氣瓶儲存:
2.1 儲存氣瓶的倉庫應具有耐火性能,門窗應向外開,裝配的玻璃應用毛玻璃或涂以白漆,地面應該平坦不滑,撞擊時不會發(fā)出火花。
2.2 儲存氣瓶倉庫周圍10米以內不得堆置可燃物品,不得進行鍛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得吸煙。
2.3 倉庫內應設架子,使氣瓶垂直立放,空的氣瓶可以平放堆疊,但每一層都應墊有木制或金屬制的型板,堆疊高度不得超過1.5米。
2.4 氧氣瓶不準與乙炔氣瓶或其它可燃氣體的氣瓶儲存在同一倉庫內。
2.5 儲存氣瓶的倉庫內不準有取暖設備。
2.6 儲存氣瓶的倉庫內,必須備有消防用具,并應采取防爆的照明,室內通風良好。
3 乙炔瓶、氧氣瓶的搬運:
3.1 氣瓶搬運應使用專門的抬架或手推車。
3.2 運輸氣瓶時應做好防止互相撞擊的措施。
3.3 全部氣瓶的氣門都應朝向一面。
3.4 用汽車運輸氣瓶時,氣瓶不準順車廂縱向放置,應橫向放置。氣瓶押運人員應坐在司機駕駛室內,不準坐在車廂內。
3.5 為防止氣瓶在運輸途中滾動,應將其可靠地固定住。
3.6 用汽車敞車運輸氣瓶時,應用帆布遮蓋,以防止烈日爆曬。
3.7 不論是已充氣或空的氣瓶,應將瓶頸上的保險帽和氣門側面連接頭的螺帽蓋蓋好后才許運輸。
3.8 運送氣瓶時,必須保證氣瓶不致沾染油脂、瀝青等。
3.9 嚴禁把氧氣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也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
第2篇 osha關于易燃及可燃液體的儲存管理規(guī)定
osha 29 cfr 1910.106a19可燃液體:可燃液體是指屬于ii級、iii級等級的化學液體【閃點≥100℉(37.8℃)】
osha 29 cfr 1910.106a19易燃液體:易燃液體是指屬于ia-ic類的i類化學液體【閃點<100℉(37.8℃)】
osha 29 cfr 1910.106d3安全儲存柜的設計、構造及存儲容量:
最大容量:單個安全儲存柜,可最大儲存60加侖(230l)i類或ii類化學品液體,可最大存儲120加侖(460l)iii類化學品液體;
抗火災性能:安全儲存柜的設計及構造必須能限制安全柜的內部溫度在162.7℃(325℉)以下。按照nfpa251-1969建筑結構和材料防火試驗標準規(guī)定,通過作標準時間-溫度曲線評估的方法進行10分鐘的防火測試,燃燒后,安全柜內部所有鏈接件及接縫連接件需保持緊密鏈結,柜門需保持安全閉合狀態(tài)。安全柜需貼上醒目的警示標簽。鋼制安全儲存柜按下列方式設計制造將被認為符合法規(guī):安全儲存柜底座、頂部、柜門及柜子各側面均需采用雙層鋼板構造,兩層鋼板之間保持38mm的中空空氣層,并且所使用的鋼板材質需使用厚度至少為1.0mm鋼板;門柜需使用三點聯動鎖,門柜底邊高于安全柜底座不小于5.08cm。
osha 29 cfr 1910.106a29:安全罐是一類被認為容積小于5.3加侖(20升)的儲存容器,具有彈簧閉合封蓋,若火災發(fā)生時可安全地緩解罐體內部壓力。
osha 29 cfr 1910.144a1:顏色識別-紅色 紅顏色應為便于安全識別的基本色。危險性 除運算所使用的容器,對于閃點≤80℉(27℃)的液體所使用的安全罐或其他便攜式儲存容器、易燃液體(為開杯所測)臺式容器需噴涂紅顏色,另需呈現可清晰識別的黃顏色帶狀罐體標簽,或需將容器盛裝的液體名稱以鋼印形式或噴涂黃顏色字樣顯示標志于罐體。
osha 29 cfr 1910.125:被液體浸漬過的碎麻布在使用后需立即摒棄至廢物垃圾桶內,并且每個工作結束后需妥善處理。
第3篇 osha易燃及可燃液體儲存管理規(guī)定
osha 29 cfr 1910.106a19可燃液體:可燃液體是指屬于ii級、iii級等級的化學液體【閃點≥100℉(37.8℃)】
osha 29 cfr 1910.106a19易燃液體:易燃液體是指屬于ia-ic類的i類化學液體【閃點<100℉(37.8℃)】
osha 29 cfr 1910.106d3安全儲存柜的設計、構造及存儲容量:
最大容量:單個安全儲存柜,可最大儲存60加侖(230l)i類或ii類化學品液體,可最大存儲120加侖(460l)iii類化學品液體;
抗火災性能:安全儲存柜的設計及構造必須能限制安全柜的內部溫度在162.7℃(325℉)以下。按照nfpa251-1969建筑結構和材料防火試驗標準規(guī)定,通過作標準時間-溫度曲線評估的方法進行10分鐘的防火測試,燃燒后,安全柜內部所有鏈接件及接縫連接件需保持緊密鏈結,柜門需保持安全閉合狀態(tài)。安全柜需貼上醒目的警示標簽。鋼制安全儲存柜按下列方式設計制造將被認為符合法規(guī):安全儲存柜底座、頂部、柜門及柜子各側面均需采用雙層鋼板構造,兩層鋼板之間保持38mm的中空空氣層,并且所使用的鋼板材質需使用厚度至少為1.0mm鋼板;門柜需使用三點聯動鎖,門柜底邊高于安全柜底座不小于5.08cm。
osha 29 cfr 1910.106a29:安全罐是一類被認為容積小于5.3加侖(20升)的儲存容器,具有彈簧閉合封蓋,若火災發(fā)生時可安全地緩解罐體內部壓力。
osha 29 cfr 1910.144a1:顏色識別-紅色 紅顏色應為便于安全識別的基本色。危險性 除運算所使用的容器,對于閃點≤80℉(27℃)的液體所使用的安全罐或其他便攜式儲存容器、易燃液體(為開杯所測)臺式容器需噴涂紅顏色,另需呈現可清晰識別的黃顏色帶狀罐體標簽,或需將容器盛裝的液體名稱以鋼印形式或噴涂黃顏色字樣顯示標志于罐體。
osha 29 cfr 1910.125:被液體浸漬過的碎麻布在使用后需立即摒棄至廢物垃圾桶內,并且每個工作結束后需妥善處理。
第4篇 液氯鋼瓶儲存管理規(guī)定
1 液氯鋼瓶應存放在專用的倉庫內,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2 液氯鋼瓶倉庫必須有掌握氣瓶安全知識的專人負責氣瓶的安全工作,并對液氯鋼瓶的入庫和出庫進行登記和巡查倉庫內的液氯鋼瓶是否有泄露和有異樣并作好相應的記錄。
3 液氯鋼瓶庫房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它的熱源,庫房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4 液氯鋼瓶庫房內的實瓶的存放時間不的超過三個月;
5 液氯鋼瓶專用庫房內不得存放任何氣瓶,只能儲存液氯鋼瓶;
6 液氯鋼瓶庫房附近應避開放射源、腐蝕氣體、瓶內氣體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體;
7 空瓶和實瓶應分開存放并作好明顯的標志牌,在庫房的附近應配備防毒面具(隔離式的氧氣呼吸器或空氣呼吸器)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
8 液氯鋼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臥放時應妥善固定防止?jié)L動和塌陷,液氯鋼瓶的瓶口應朝同一方向。
9 液氯鋼瓶實瓶存放高度不得超過二層,空瓶存放高度不得超過三層。
10 液氯鋼瓶入庫前必須對氣瓶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并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符合規(guī)定的氣瓶才能入庫,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氣瓶嚴禁入庫。
11 液氯倉庫內應留有保證吊裝的空間和過道。
第5篇 化學分析藥品儲存管理規(guī)定
1、化學藥品應根據其性質(劇毒、爆炸、易燃、怕潮、怕光)進行分別儲存,液體與固體要分開儲存。
2、易燃、易爆的藥品要遠離藥源,分別儲存在低溫、干燥處。
3、從大瓶內取出藥品,用后剩余部分,不得倒回原瓶內,必須另裝小瓶儲存,以免影響原藥品的純度,小瓶上要加標簽,以備再用。
4、對于易燃及易發(fā)生泡沫體的藥品,嚴禁在密閉的情況下劇烈搖蕩,以免發(fā)生爆炸危險。
5、所儲存的藥品,必須有明顯的標簽,對有毒、易爆藥品要有特殊的標記,不得隨意弄掉標簽,以免錯用藥品發(fā)生危險。
6、對無標簽而又不知其性質的藥品,不得隨意亂_用,必須經化驗確定后,方可使用。
7、工作室內需經常使用的易燃、易爆或有毒藥品,必須分別妥善保存在藥品柜內,須以紅色標簽注明藥品的名稱規(guī)格,并加“易燃”、“易爆”、“有毒”等字樣。
8、劇毒藥品要嚴加管理,如必須使用時,須經技術人員批準簽字限量領用,對用后剩余部分 ,領取人必須親自辦理歸庫手續(xù),或交指定專人處理。
第6篇 安全庫存管理流程規(guī)定
安全庫存管理規(guī)定
文件編號
fd/pd-0401r
版本版次
a/0
頁碼
共2頁第1頁
生效日期
2013年4月24日
1.目的
為了保證零部件的及時供應,建立完善的安全庫存管理體系,特制訂本規(guī)定。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倉庫用于生產的自制件半成品和成品、外購件以及外協件。
3.職責
3.1 計劃科負責編制《月度采購計劃》,采購科根據附件一《零部件采購周期/安全庫存匯總表》進行審核,如實際采購周期與附件一發(fā)生沖突,則通知計劃科按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3.2各倉庫根據附件一《零部件采購周期/安全庫存匯總表》定期核定安全庫存的零部件,當零部件庫存量低于1000臺安全庫存預警線時,倉庫立即報采購科,當低于600臺安全庫存預警線時,倉庫立即報計劃科;
3.3 采購科和計劃科在接到各倉庫安全庫存預警申報后,應立即采取補貨或調貨的
措施并跟催到貨情況。
4.績效考核
4.1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因相關責任倉庫管理員沒有及時核定并告知采購科、計劃科某零部件庫存量低于安全庫存預警線,因此造成后續(xù)生產出現斷料、停工等影響,相關責任倉庫管理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4.2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因采購科、計劃科在接到倉庫管理員某零部件庫存量低于安全庫存預警通知后,未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補貨或調貨,而造成后續(xù)生產出現斷料、停工等影響,采購科、計劃科主管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5.附則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庫存管理規(guī)定
文件編號
fd/pd-0401r
版本版次
a/0
頁碼
共2頁第2頁
生效日期
2013年4月24日
倉庫定期核定安全庫存 |
6.流程圖 注:yes/no——表示供應商是否可以按期到貨或完成訂單; |
編制 | 審核 | 批準 | |
日期 | 日期 | 日期 | |
會簽 | |||
發(fā)放 |
第7篇 乙炔、氧氣使用、儲存管理規(guī)定
1 乙炔、氧氣的使用
1.1 進行乙炔、氧氣焊割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作業(yè)”資格證書。
1.2 使用中的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垂直固定放置,放置在露天的氣瓶,應用帳棚或輕便的板棚遮護,以免受到陽光的爆曬。
1.3 嚴禁將電源線搭放在氧氣瓶、乙炔瓶設備和管線上。
1.4 乙炔和氧氣軟管在工作中應防止沾染油脂或觸及金屬熔渣。
1.5 禁止把乙炔及氧氣軟管放在高溫管道上。不得把重物、熱物壓在軟管上,也不得把軟管放在運輸道上,不得把軟管和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1.6 乙炔氣瓶禁止放在高溫設備附近,應距離明火10米以上,使用中應與氧氣瓶保持8米以上距離。
1.7 乙炔瓶上應裝阻火器,防止回火并經常檢查,以防阻火器失靈。
1.8 乙炔管道應裝薄膜安全閥,安全閥應裝在安全可靠的地點,以免傷人及引起火災。
1.9 在連接減壓器前,應將氧氣瓶的輸氣閥門開啟四分之一轉,吹洗1-2秒鐘,然后用專用的扳手安上減壓器。工作人員應站在閥門連接頭的側方。
1.10 氣瓶上的閥門或減壓氣門,若發(fā)現有毛病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修理。
1.11 在接受氧氣瓶時,應檢查印在瓶上的試驗日期及試驗機構的鑒定。過期或未經過水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者不準使用。
1.12 運到現場的氧氣瓶,必須驗收檢查。如有油脂痕跡,應立即擦拭干凈;如缺少保險帽或氣門上缺少封口螺絲或有其它缺陷,應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內裝滿氧氣”,退回發(fā)貨單位。
1.13 氧氣瓶應涂天藍色,用黑顏色標明“氧氣”字樣;乙炔氣瓶應涂白色,并用紅色標明“乙炔”字樣。氣瓶在保管、使用中,嚴禁改變氣瓶的涂色和標志,以防止層涂色脫落造成誤充氣。
1.14 氧氣瓶內的壓力降到0.196千帕,不準再使用。用過的瓶上應寫明“空瓶”。
1.15 氧氣閥門只準使用專用扳手開啟,不準使用鑿子、錘子開啟。乙炔閥門須用特殊的鍵開啟。
1.16 在工作地點,最多只許有兩個氧氣瓶;一個工作,一個備用。
1.17 嚴禁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
1.18 在焊接中禁止將帶有油跡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與氧氣瓶軟管及接頭相接觸。
2 乙炔瓶、氧氣瓶儲存:
2.1 儲存氣瓶的倉庫應具有耐火性能,門窗應向外開,裝配的玻璃應用毛玻璃或涂以白漆,地面應該平坦不滑,撞擊時不會發(fā)出火花。
2.2 儲存氣瓶倉庫周圍10米以內不得堆置可燃物品,不得進行鍛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得吸煙。
2.3 倉庫內應設架子,使氣瓶垂直立放,空的氣瓶可以平放堆疊,但每一層都應墊有木制或金屬制的型板,堆疊高度不得超過1.5米。
2.4 氧氣瓶不準與乙炔氣瓶或其它可燃氣體的氣瓶儲存在同一倉庫內。
2.5 儲存氣瓶的倉庫內不準有取暖設備。
2.6 儲存氣瓶的倉庫內,必須備有消防用具,并應采取防爆的照明,室內通風良好。
3 乙炔瓶、氧氣瓶的搬運:
3.1 氣瓶搬運應使用專門的抬架或手推車。
3.2 運輸氣瓶時應做好防止互相撞擊的措施。
3.3 全部氣瓶的氣門都應朝向一面。
3.4 用汽車運輸氣瓶時,氣瓶不準順車廂縱向放置,應橫向放置。氣瓶押運人員應坐在司機駕駛室內,不準坐在車廂內。
3.5 為防止氣瓶在運輸途中滾動,應將其可靠地固定住。
3.6 用汽車敞車運輸氣瓶時,應用帆布遮蓋,以防止烈日爆曬。
3.7 不論是已充氣或空的氣瓶,應將瓶頸上的保險帽和氣門側面連接頭的螺帽蓋蓋好后才許運輸。
3.8 運送氣瓶時,必須保證氣瓶不致沾染油脂、瀝青等。
3.9 嚴禁把氧氣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也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
第8篇 液氯鋼瓶裝卸運輸儲存管理規(guī)定
1、液氯鋼瓶裝卸、搬運時,必須戴好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撞擊。
2、在鋼瓶裝卸開行車時,鐵鉤下嚴禁站人,運行鋼瓶時,要觀前顧后,防止撞擊物體而發(fā)生意外。
3、充裝量為500 kg和1000 kg的鋼瓶卸時,應采用起重機械,其起重量應大于瓶體重量的一倍,并掛鉤牢固。嚴禁使用叉車裝卸。
4、起重機械的卷揚機勾要采用雙制動裝置,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保正常。
5、夜間裝卸時,場地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6、液氯鋼瓶裝卸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鋼瓶必須橫向放置,頭部瓶閥朝向一方,滿瓶只允許單層放置,且裝車空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7、高溫季節(jié),裝運車輛必須有遮陽設施,防止暴曬,裝卸人員發(fā)現沒有帆布等遮陽設施時,應拒絕裝卸發(fā)貨。
8、液氯鋼瓶不得與易燃品、油脂和帶油污物品以及其他任何氣體、腐蝕性物質等同車運輸,裝卸人員發(fā)現有上述物品及其他介質氣體瓶時,應拒絕裝卸。
9、液氯鋼瓶裝車完畢,必須再次檢查確認鋼瓶安全附件齊全、裝載符合要求和固定可靠后,鋼瓶檢驗站方可出具出廠證,準予發(fā)火,若發(fā)現漏氯或發(fā)熱或有其他異常的鋼瓶,應妥善處理,嚴禁出廠。
10、用氯單位返回的空瓶,必須安全附件齊全和瓶體完好,由鋼瓶檢驗站進行檢查驗收和記錄,并開出相應票據交有關部門。
11、用氯單位在裝卸、運輸、使用液氯鋼瓶過程中,若發(fā)生摔落、撞擊、無余壓、進入異物等異常情況,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在返回空瓶時,一并向鋼瓶檢驗站報告。
12、運輸液氯,必須執(zhí)行國務院頒發(fā)的《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遵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及《氯氣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13、運輸液氯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可靠,且應備有固定鋼瓶用的三角木、緊固器,必要的搶修器材和有效的防護用品及消防器材。
14、運輸液氯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且證件(危險品運輸證、駕駛證、押運證等)齊全,否則銷售公司不得開票銷售,氯氣站不得發(fā)貨。
15、液氯運輸、押送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16、運輸液氯的車輛,駕駛室前方應懸掛規(guī)定的危險品標志,旗幟和標志燈。
17、機動車輛運輸液氯鋼瓶時,應嚴格遵守當地公安、交通部門規(guī)定的行車路線,不得在人口稠密區(qū)明火、高溫等場所???車輛??繒r,應可靠制動,并留人值班看管。
18、高溫季節(jié),應根據當地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時間運輸,且應有有效的遮陽用具,防止液氯鋼瓶暴曬。
19、車輛運輸液氯鋼瓶時,瓶口一律朝向車輛行駛方向的右方。
20、充裝量為500 kg和1000 kg的鋼瓶裝運,只允許單層設置,并牢靠固定,防止?jié)L動。嚴禁同車混裝易燃、易爆、腐蝕性及有抵觸性的物品和讓無關人員搭車。
21、運輸液氯鋼瓶的車輛不得從隧道過江。
22、車輛在運輸途中,行車要平穩(wěn),盡可能避免急剎車,不準高速行車、空檔溜車和強行超車,應及時檢查排除故障,不得帶病行駛
23、在運輸途中,鋼瓶泄漏時,運輸人員必須采用搶救措施。瓶閥泄漏時,先后擰緊閥桿及六角螺母,易溶塞處泄漏時,應用竹簽、木塞做堵漏處理,焊縫或其它部位泄漏時,應用內襯橡膠墊片的鐵箍箍緊。處理人員必須戴好有效防護用品在上風向位置。
24、采取了堵漏措施,仍難以奏效時,應將載有泄氯鋼瓶的車輛開到無人的偏僻處,使氯氣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5、若發(fā)生突然性嚴重泄氯事故,確已無法堵漏和將車輛開離現場時,應立即設法通知過往車輛和周圍群眾遠離現場或疏散,并迅速向當地交通運政和有關部門報告,以便妥善處理。
第9篇 公司產品貯存管理規(guī)定
公司產品貯存管理規(guī)定
(三)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 為對采購/外包、生產過程的產品和成品的貯存實施管理,為貯存的產品提供適宜的貯存條件,維護貯存產品的固有質量,特制訂本文件。
1.2 本文件規(guī)定了采購/外包、生產過程產品和成品的貯存、入庫、保管和出庫過程的職責、程序和要求,適用于采購/外包、生產過程的產品和成品的貯存管理。2引用標準gb/t19000- 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idtiso9000: )gb/t19001- 質量管理體系要求(idtiso9001: )q/shyg0
1.01z- 質量手冊3術語和定義本文件采用gb/t19000- 標準的術語和定義。4職責
4.1 采購部負責產品貯存的歸口管理,負責采購/外包過程產品、生產產品的入庫、貯存和出庫,負責對生產工段領用產品進行審批。
4.2 加工工段、裝配工段、鉚焊工段負責按規(guī)定領用采購/外包過程產品,負責生產產品的貯存和入庫。
4.3 質量部負責各類產品的入庫前檢查,參加對庫存產品的定期檢查。5管理內容和方法
5.1 產品的防護標識
5.1.1 在產品的貯存過程中,應注意產品包裝上的防護標識。通常實施的防護標識有:“小心輕放”、“防潮”、“堆碼層數”、“向上”等。
5.1.2 在產品的貯存過程中應按照產品的防護標識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產品損壞。
5.2 產品的貯存
5.2.1 對采購/外包過程的各種原材料、零部件、配套件等產品,生產過程中的在制品、成品、顧客提供的產品等,應控制其貯存過程。
5.2.2 各類產品的貯存應使用合適的庫房或場地,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5.2.3 產品的貯存方法應適當、標識明顯、按規(guī)定擺放,適當隔離。
5.2.4 生產部應會同質量部定期對貯存產品的質量狀況進行檢查,防止產品損壞、超過保存期或變質。
5.3 采購/外包過程產品的入庫
5.3.1 采購部采購/外包過程的產品到貨后,應填寫入庫單并簽字,然后與供方提供的產品質量證明書一同提交質量部進行進貨檢驗/驗證。
5.3.2 質量部進行進貨檢驗/驗證后,對合格產品應在入庫單上蓋章,對不合格品應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進行處置。
5.3.3 保管員應按入庫單接收采購/外包過程產品,清點產品數量、檢查產品外觀、復核產品標識,并在入庫單上簽字。
5.3.4 保管員應及時按入庫單對入庫產品登記上帳,并將采購/外包過程產品入庫單交財務部辦理結算手續(xù)
5.4 生產產品的入庫
5.4.1 生產部在產品生產完成,經過質量部檢驗和試驗合格后,生產部應持產品合格證,填寫入庫單,向成品庫辦理入庫手續(xù)。
5.4.2 倉庫保管員應在接收產品時,驗證產品的合格證,清點數量,目測產品的外觀質量,并在入庫單上簽字。
5.4.3 倉庫保管員應及時按入庫單對入庫產品登記上帳,并將貯存產品入庫單交財務部辦理結算手續(xù)。
5.5 產品的庫存保管
5.5.1 庫存的原材料、零部件、配套件、成品等應貯存在指定的庫房內,大宗鋼材、毛坯以及成品部件等可以放置在露天場地上。
5.5.2 貯存產品的庫房應具備防火、防潮、防變質、防銹蝕等適宜的貯存條件。露天貯存場地應平整,不積水,并設置墊木、型鋼等以避免產品直接放置在地面上。
5.5.3 庫存產品應有清晰的標識,需要時填寫材料保管卡片,按產品的入、出庫情況及時更改產品數量,做到帳、物、卡“三一致”。
5.5.4 產品貯存期間,應分類存放、間隔適當、擺放整齊、標識清晰,產品堆放不得過高,標識方向應向外。
5.5 .5小型的產品貯存時應盡量放置在貨架上。貨架應牢固、穩(wěn)定。產品擺放應上輕下重,分區(qū)、分類擺放。
5.5 .6對于貯存的產品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庫存產品的損壞、丟失。需要時應對產品采取涂油、防銹等措施。
5.5 .7保管員應定期清點庫存產品的數量,檢查庫存產品的質量狀況。發(fā)現產品銹蝕、變質、損壞、超過保質期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并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5.6 貯存產品的發(fā)放
5.6 .1由于生產需要領取庫存產品時,裝配人員應填寫領料單,經過裝配工段長、生產調度審批后,交保管員辦理出庫手續(xù)。
5.6 .2成品出庫時,銷售人員應填寫發(fā)貨通知書,經過銷售經理審批后,交保管員辦理出庫手續(xù)。
5.6 .3保管員在發(fā)放產品時 應核對產品標識,防止錯發(fā)、誤用。對于有貯存期限要求的產品,應按先進先出的原則發(fā)放產品,防止產品超期貯存而變質。
5.6 .4對于不能整個包裝領用的產品,拆開包裝后,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產品的銹蝕和變質,并保持產品標識。
5.6 .5保管員應按領料單、發(fā)貨通知書及時將產品發(fā)出情況登記、上帳。6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6.1 入庫單
6.2 保管帳
6.3
第10篇 化學藥品儲存管理規(guī)定
1、 化學藥品應根據其性質(劇毒、爆炸、易爆、怕潮、怕光)進行分別儲存,液體與固體要分開貯存。
2、 易燃、易爆的藥品要遠離藥源,分別儲存于低溫、干燥處。
3、 從大瓶內取出藥品,用后剩余部分,不得倒回原瓶內,必須另裝小瓶儲存。以免影響原瓶藥品的純度,小瓶上要加標簽,以備再用。
4、 對于易燃及易發(fā)生泡沫的藥品,嚴禁在密閉的情況下劇烈搖蕩,以免發(fā)生爆炸危險。
5、 所儲存的藥品,必須有明顯標簽,對有毒、易爆藥品要有特殊標記,不準隨意弄掉標簽,以免錯用藥品發(fā)生危險。
6、 對無標簽而又不知其性質的藥品,不得隨意亂_用,必須經過化驗確定后,方可使用。
7、 工作室內需經常使用的易燃、易爆或有毒藥品,必須分別妥善保存在藥品柜內,須以紅色標簽注明藥品名稱規(guī)格,并加注“易燃”、“易爆”、“有毒氣”等字樣。
8、 劇毒藥品要嚴加管理,如必須使用時,須經技術人員批準簽字限量領用,對用后剩余部分,領取人必須親自辦理歸庫手續(xù),或交指定專人處理。
第11篇 液氯鋼瓶裝卸、運輸、儲存管理規(guī)定
1、液氯鋼瓶裝卸、搬運時,必須戴好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撞擊。
2、在鋼瓶裝卸開行車時,鐵鉤下嚴禁站人,運行鋼瓶時,要觀前顧后,防止撞擊物體而發(fā)生意外。
3、充裝量為500 kg和1000 kg的鋼瓶卸時,應采用起重機械,其起重量應大于瓶體重量的一倍,并掛鉤牢固。嚴禁使用叉車裝卸。
4、起重機械的卷揚機勾要采用雙制動裝置,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保正常。
5、夜間裝卸時,場地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6、液氯鋼瓶裝卸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鋼瓶必須橫向放置,頭部瓶閥朝向一方,滿瓶只允許單層放置,且裝車空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7、高溫季節(jié),裝運車輛必須有遮陽設施,防止暴曬,裝卸人員發(fā)現沒有帆布等遮陽設施時,應拒絕裝卸發(fā)貨。
8、液氯鋼瓶不得與易燃品、油脂和帶油污物品以及其他任何氣體、腐蝕性物質等同車運輸,裝卸人員發(fā)現有上述物品及其他介質氣體瓶時,應拒絕裝卸。
9、液氯鋼瓶裝車完畢,必須再次檢查確認鋼瓶安全附件齊全、裝載符合要求和固定可靠后,鋼瓶檢驗站方可出具出廠證,準予發(fā)火,若發(fā)現漏氯或發(fā)熱或有其他異常的鋼瓶,應妥善處理,嚴禁出廠。
10、用氯單位返回的空瓶,必須安全附件齊全和瓶體完好,由鋼瓶檢驗站進行檢查驗收和記錄,并開出相應票據交有關部門。
11、用氯單位在裝卸、運輸、使用液氯鋼瓶過程中,若發(fā)生摔落、撞擊、無余壓、進入異物等異常情況,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在返回空瓶時,一并向鋼瓶檢驗站報告。
12、運輸液氯,必須執(zhí)行國務院頒發(fā)的《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遵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及《氯氣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13、運輸液氯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可靠,且應備有固定鋼瓶用的三角木、緊固器,必要的搶修器材和有效的防護用品及消防器材。
14、運輸液氯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且證件(危險品運輸證、駕駛證、押運證等)齊全,否則銷售公司不得開票銷售,氯氣站不得發(fā)貨。
15、液氯運輸、押送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16、運輸液氯的車輛,駕駛室前方應懸掛規(guī)定的危險品標志,旗幟和標志燈。
17、機動車輛運輸液氯鋼瓶時,應嚴格遵守當地公安、交通部門規(guī)定的行車路線,不得在人口稠密區(qū)明火、高溫等場所停靠,車輛??繒r,應可靠制動,并留人值班看管。
18、高溫季節(jié),應根據當地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時間運輸,且應有有效的遮陽用具,防止液氯鋼瓶暴曬。
19、車輛運輸液氯鋼瓶時,瓶口一律朝向車輛行駛方向的右方。
20、充裝量為500 kg和1000 kg的鋼瓶裝運,只允許單層設置,并牢靠固定,防止?jié)L動。嚴禁同車混裝易燃、易爆、腐蝕性及有抵觸性的物品和讓無關人員搭車。
21、運輸液氯鋼瓶的車輛不得從隧道過江。
22、車輛在運輸途中,行車要平穩(wěn),盡可能避免急剎車,不準高速行車、空檔溜車和強行超車,應及時檢查排除故障,不得帶病行駛
23、在運輸途中,鋼瓶泄漏時,運輸人員必須采用搶救措施。瓶閥泄漏時,先后擰緊閥桿及六角螺母,易溶塞處泄漏時,應用竹簽、木塞做堵漏處理,焊縫或其它部位泄漏時,應用內襯橡膠墊片的鐵箍箍緊。處理人員必須戴好有效防護用品在上風向位置。
24、采取了堵漏措施,仍難以奏效時,應將載有泄氯鋼瓶的車輛開到無人的偏僻處,使氯氣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5、若發(fā)生突然性嚴重泄氯事故,確已無法堵漏和將車輛開離現場時,應立即設法通知過往車輛和周圍群眾遠離現場或疏散,并迅速向當地交通運政和有關部門報告,以便妥善處理。
第12篇 化學藥品儲存管理規(guī)定范本
1、 化學藥品應根據其性質(劇毒、爆炸、易爆、怕潮、怕光)進行分別儲存,液體與固體要分開貯存。
2、 易燃、易爆的藥品要遠離藥源,分別儲存于低溫、干燥處。
3、 從大瓶內取出藥品,用后剩余部分,不得倒回原瓶內,必須另裝小瓶儲存。以免影響原瓶藥品的純度,小瓶上要加標簽,以備再用。
4、 對于易燃及易發(fā)生泡沫的藥品,嚴禁在密閉的情況下劇烈搖蕩,以免發(fā)生爆炸危險。
5、 所儲存的藥品,必須有明顯標簽,對有毒、易爆藥品要有特殊標記,不準隨意弄掉標簽,以免錯用藥品發(fā)生危險。
6、 對無標簽而又不知其性質的藥品,不得隨意亂_用,必須經過化驗確定后,方可使用。
7、 工作室內需經常使用的易燃、易爆或有毒藥品,必須分別妥善保存在藥品柜內,須以紅色標簽注明藥品名稱規(guī)格,并加注“易燃”、“易爆”、“有毒氣”等字樣。
8、 劇毒藥品要嚴加管理,如必須使用時,須經技術人員批準簽字限量領用,對用后剩余部分,領取人必須親自辦理歸庫手續(xù),或交指定專人處理。
第13篇 公司產品貯存管理規(guī)定(3)
公司產品貯存管理規(guī)定(三)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為對采購/外包、生產過程的產品和成品的貯存實施管理,為貯存的產品提供適宜的貯存條件,維護貯存產品的固有質量,特制訂本文件。
1.2本文件規(guī)定了采購/外包、生產過程產品和成品的貯存、入庫
、保管和出庫過程的職責、程序和要求,適用于采購/外包、生產過程的產品和成品的貯存管理。
2引用標準
gb/t1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idtiso9000:2000)
gb/t1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要求(idtiso9001:2000)
q/shyg01.01z-2006質量手冊
3術語和定義
本文件采用gb/t19000-2000標準的術語和定義。
4職責
4.1采購部負責產品貯存的歸口管理,負責采購/外包過程產品、生產產品的入庫、貯存和出庫,負責對生產工段領用產品進行審批。
4.2加工工段、裝配工段、鉚焊工段負責按規(guī)定領用采購/外包過程產品,負責生產產品的貯存和入庫。
4.3質量部負責各類產品的入庫前檢查,參加對庫存產品的定期檢查。
5管理內容和方法
5.1產品的防護標識
5.1.1在產品的貯存過程中,應注意產品包裝上的防護標識。通常實施的防護標識有:“小心輕放”、“防潮”、“堆碼層數”、“向上”等。
5.1.2在產品的貯存過程中應按照產品的防護標識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產品損壞。
5.2產品的貯存
5.2.1對采購/外包過程的各種原材料、零部件、配套件等產品,生產過程中的在制品、成品、顧客提供的產品等,應控制其貯存過程。
5.2.2各類產品的貯存應使用合適的庫房或場地,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5.2.3產品的貯存方法應適當、標識明顯、按規(guī)定擺放,適當隔離。
5.2.4生產部應會同質量部定期對貯存產品的質量狀況進行檢查,防止產品損壞、超過保存期或變質。
5.3采購/外包過程產品的入庫
5.3.1采購部采購/外包過程的產品到貨后,應填寫入庫單并簽字,然后與供方提供的產品質量證明書一同提交質量部進行進貨檢驗/驗證。
5.3.2質量部進行進貨檢驗/驗證后,對合格產品應在入庫單上蓋章,對不合格品應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進行處置。
5.3.3保管員應按入庫單接收采購/外包過程產品,清點產品數量、檢查產品外觀、復核產品標識,并在入庫單上簽字。
5.3.4保管員應及時按入庫單對入庫產品登記上帳,并將采購/外包過程產品入庫單交財務部辦理結算手續(xù)
5.4生產產品的入庫
5.4.1生產部在產品生產完成,經過質量部檢驗和試驗合格后,生產部應持產品合格證,填寫入庫單,向成品庫辦理入庫手續(xù)。
5.4.2倉庫保管員應在接收產品時,驗證產品的合格證,清點數量,目測產品的外觀質量,并在入庫單上簽字。
5.4.3倉庫保管員應及時按入庫單對入庫產品登記上帳,并將貯存產品入庫單交財務部辦理結算手續(xù)。
5.5產品的庫存保管
5.5.1庫存的原材料、零部件、配套件、成品等應貯存在指定的庫房內,大宗鋼材、毛坯以及成品部件等可以放置在露天場地上。
5.5.2貯存產品的庫房應具備防火、防潮、防變質、防銹蝕等適宜的貯存條件。露天貯存場地應平整,不積水,并設置墊木、型鋼等以避免產品直接放置在地面上。
5.5.3庫存產品應有清晰的標識,需要時填寫材料保管卡片,按產品的入、出庫情況及時更改產品數量,做到帳、物、卡“三一致”。
5.5.4產品貯存期間,應分類存放、間隔適當、擺放整齊、標識清晰,產品堆放不得過高,標識方向應向外。
5.5.5小型的產品貯存時應盡量放置在貨架上。貨架應牢固、穩(wěn)定。產品擺放應上輕下重,分區(qū)、分類擺放。
5.5.6對于貯存的產品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庫存產品的損壞、丟失。需要時應對產品采取涂油、防銹等措施。
5.5.7保管員應定期清點庫存產品的數量,檢查庫存產品的質量狀況。發(fā)現產品銹蝕、變質、損壞、超過保質期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并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5.6貯存產品的發(fā)放
5.6.1由于生產需要領取庫存產品時,裝配人員應填寫領料單,經過裝配工段長、生產調度審批后,交保管員辦理出庫手續(xù)。
5.6.2成品出庫時,銷售人員應填寫發(fā)貨通知書,經過銷售經理審批后,交保管員辦理出庫手續(xù)。
5.6.3保管員在發(fā)放產品時 應核對產品標識,防止錯發(fā)、誤用。對于有貯存期限要求的產品,應按先進先出的原則發(fā)放產品,防止產品超期貯存而變質。
5.6.4對于不能整個包裝領用的產品,拆開包裝后,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產品的銹蝕和變質,并保持產品標識。
5.6.5保管員應按領料單、發(fā)貨通知書及時將產品發(fā)出情況登記、上帳。
6形成
的文件和記錄
6.1入庫單
6.2保管帳
6.3領料單
6.4發(fā)貨通知書
第14篇 危廢儲存管理規(guī)定辦法
危廢儲存管理規(guī)定怎么樣擬定請看下面:
危廢儲存管理規(guī)定【1】
1、所有危險廢物都必須回收,交予有資質的廠商處理。
2、現場產生的所有危險廢物,都必須分類好,存放在指定的暫存區(qū)內,暫存區(qū)必須有相應防治措施,防止污染擴散。
3、現場將危險廢物運往危廢暫存區(qū)時必須使用防滴漏臺車,不同種類危險廢物一起運輸時,必須每種廢棄物用單獨的膠袋裝好。
4、危廢暫存區(qū)工作人員必須將現場送過來的危險廢物,分類裝到相應的蝴蝶簍中,由中轉站人員用叉車拉走。
5、危廢暫存區(qū)人員必須將危廢分別存放在相應的暫存區(qū)內,暫存區(qū)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措施,防止污染擴散。
6、危廢暫存區(qū)內必須有足夠數量的滅火器與安全防護設備,暫存區(qū)人員必須經過應急救援的訓練,定期參與應急演練。
7、危險廢物回收廠商回收危險廢物,必須有相關資質,與公司簽訂回收合同,且合同報送環(huán)保局備案。
8、危險廢物廠商進廠必須符合公司門禁與環(huán)安規(guī)定,且裝車時必須穿好防護用具,設定警戒范圍,不允許其它人進入。
9、廠商必須按照法規(guī)規(guī)定當場開出本次危險廢物的轉移聯單,且出廠時必須具備環(huán)境管理課開出的出廠放行單。
危廢儲存管理規(guī)定【2】
一、危險廢物專用場地管理制度
1、目的:確保危險廢物的合理、規(guī)范有效的管理。
2、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生產過程中所排放的危險廢物,必須送至危險廢物專用儲存點。并由專人管理危險廢物的入、出庫登記臺賬。
危險廢物管理人員:萬迎春、曾玉華
3、危險廢物儲存點不得放置其它物品,應配備相關的消防器材及危險廢物標示。
4、應保持儲存點場地的清潔,危險廢物堆放整潔。
二、建立危險廢物臺賬管理制度
1、建立危險廢物臺賬的依據
《固體法》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生產量、流向、儲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2、建立臺賬的意義和目的
建立危險廢物臺賬,如實記載產生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利用、貯存、處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制定的基礎性內容,是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的基礎,是生產單位管理危險廢物的重要依據。
提高危險廢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險廢物申報登記數據的準確性。可高興
3、建立危險廢物臺賬的要求
跟蹤記錄危險廢物在生產單位內部運轉的整個流程。與生產記錄相結合,建立危險廢物臺賬。
三、發(fā)生危險廢物事故報告制度
1、為及時掌握環(huán)保事故,加強環(huán)境監(jiān)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環(huán)保事故分為速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二類。速報從發(fā)現環(huán)保事故,一小時以內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后立即上報。
3、速報可通過電話、傳真、派人直接報告等形式報告市環(huán)保局。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
4、速報的內容包括:環(huán)保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等初步情況。
5、處理結果報告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fā)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四、環(huán)境保護崗位責任制
1、貫徹執(zhí)行國家、上級有關部門及公司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制度,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環(huán)保)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并完善本企業(yè)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各項環(huán)境保護制度,編制安全(環(huán)保)技術措施計劃,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3、參加本單位建設項目的安全(環(huán)保)“三同時”監(jiān)督,使其符合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技術要求。
4、深入現場對各種直接作業(yè)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yè),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yè),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5、負責對環(huán)境保護方針、政策、規(guī)定和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檢查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搞好環(huán)境保護,實現文明生產。
第15篇 某安全庫存管理流程規(guī)定
安全庫存管理規(guī)定
文件編號
fd/pd-0401r
版本版次
a/0
頁碼
共2頁第1頁
生效日期
2022年4月24日
1.目的
為了保證零部件的及時供應,建立完善的安全庫存管理體系,特制訂本規(guī)定。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倉庫用于生產的自制件半成品和成品、外購件以及外協件。
3.職責
3.1 計劃科負責編制《月度采購計劃》,采購科根據附件一《零部件采購周期/安全庫存匯總表》進行審核,如實際采購周期與附件一發(fā)生沖突,則通知計劃科按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3.2各倉庫根據附件一《零部件采購周期/安全庫存匯總表》定期核定安全庫存的零部件,當零部件庫存量低于1000臺安全庫存預警線時,倉庫立即報采購科,當低于600臺安全庫存預警線時,倉庫立即報計劃科;
3.3 采購科和計劃科在接到各倉庫安全庫存預警申報后,應立即采取補貨或調貨的
措施并跟催到貨情況。
4.績效考核
4.1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因相關責任倉庫管理員沒有及時核定并告知采購科、計劃科某零部件庫存量低于安全庫存預警線,因此造成后續(xù)生產出現斷料、停工等影響,相關責任倉庫管理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4.2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因采購科、計劃科在接到倉庫管理員某零部件庫存量低于安全庫存預警通知后,未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補貨或調貨,而造成后續(xù)生產出現斷料、停工等影響,采購科、計劃科主管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5.附則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庫存管理規(guī)定
文件編號
fd/pd-0401r
版本版次
a/0
頁碼
共2頁第2頁
生效日期
2022年4月24日
倉庫定期核定安全庫存
6.流程圖
注:yes/no——表示供應商是否可以按期到貨或完成訂單;
編制
審核
批準
日期
日期
日期
會簽
發(f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