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線式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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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線式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
架線式電機車是礦山運輸系統(tǒng)中的重要設備,主要用于井下巷道的物料和人員運輸。其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檢查與準備:
- 在電機車啟動前,應檢查車輛各部件是否完好,包括車輪、剎車、電氣線路及連接件等。
- 確保電機車的架空線電壓正常,無破損或接觸不良情況。
- 檢查電機車的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特別是制動系統(tǒng)。
2. 啟動與運行:
- 啟動電機車時,應先將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待車輛穩(wěn)定后再緩慢加速。
- 行駛過程中,保持安全速度,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最大行駛速度。
- 注意觀察前方路況,避免碰撞障礙物或突然停車。
3. 轉(zhuǎn)彎與會車:
- 在彎道處應提前減速,確保安全通過。
- 遇到會車時,應主動讓行,靠邊停車,等待對方車輛通過后再繼續(xù)行駛。
4. 停車與檢修:
- 需要停車時,應提前減速,利用制動系統(tǒng)平穩(wěn)停車,關閉電源。
- 定期進行電機車的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并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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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線式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準備
1. 檢查電機車的電氣系統(tǒng),確保電池電量充足,接觸良好,無漏電現(xiàn)象。
2. 確認剎車系統(tǒng)正常,制動可靠,剎車片磨損不超過規(guī)定限度。
3. 檢查車輪和軌道接觸情況,保證車輪無嚴重磨損,軌道無變形、損壞。
二、作業(yè)前檢查
1. 檢視周圍環(huán)境,清除可能影響行駛的安全隱患,如雜物、松動的電纜等。
2. 測試警鈴和信號裝置,確保其功能正常,能有效發(fā)出警告信號。
三、啟動與運行
1. 合上電源開關,按下啟動按鈕,電機車應平穩(wěn)啟動,無異常震動或噪音。
2. 按照規(guī)定速度行駛,不得超速,保持安全距離,防止追尾事故。
3. 在彎道、坡道及視線不良地段,需降低速度,提高警惕。
四、負載運輸
1. 載物應均勻分布,不得超過電機車的最大載重限制。
2. 裝卸貨物時,確保電機車處于關閉狀態(tài),避免意外啟動。
五、停車與保養(yǎng)
1. 停車時,先減速,然后使用剎車平穩(wěn)停車,關閉電源。
2. 定期進行電機車的維護保養(yǎng),包括清潔、潤滑和部件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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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線式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
架線式電機車作為一種常見的地下礦山運輸設備,其安全高效的運行對于礦產(chǎn)開采至關重要。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定操作員在使用架線式電機車時應遵循的步驟和規(guī)則,確保作業(yè)安全和生產(chǎn)效率。
1. 車輛檢查
- 每日作業(yè)前,操作員需全面檢查電機車的機械部件,包括剎車系統(tǒng)、輪胎、連接件等,確保無損壞或松動。
- 檢查電氣部分,如電池、電纜、集電弓等,確認無裸露電線,接觸良好。
2. 啟動與行駛
- 接通電源,確認電壓穩(wěn)定后,緩慢啟動電機車,避免猛烈加速。
- 行駛過程中,保持恒定速度,不得超速或急剎車,確保車輛平穩(wěn)運行。
- 注意前方路況,避免碰撞或陷入坑洼。
3. 載物與卸載
- 裝載貨物時,確保貨物均勻分布,不超過電機車的額定載重。
- 卸載時,停穩(wěn)車輛,關閉電源后再進行操作,防止貨物滑落或引發(fā)事故。
4. 維護保養(yǎng)
- 定期進行車輛維護,包括清潔、潤滑和必要的部件更換。
- 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并處理,不得帶病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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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線式電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架線式電機車在礦山、隧道等地下工程中廣泛使用,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至關重要,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操作前檢查:確保電機車的制動系統(tǒng)、電氣設備、連接裝置及線路無損壞,電池電量充足。
2. 行駛操作:保持安全速度,不得超速行駛,遵守交通標志和信號,保持安全距離。
3. 轉(zhuǎn)彎與會車:提前減速,鳴笛示意,確保安全后再進行轉(zhuǎn)彎或會車。
4. 停車操作:選擇平坦安全位置停車,關閉電源,拉緊手剎。
5. 應急處理:遇到故障或緊急情況,立即停車并開啟警示燈,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6. 維護保養(yǎng):定期對電機車進行保養(yǎng),及時更換磨損部件,確保設備良好運行狀態(tài)。
架線式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二
(5)若路滑、坡度大、車速快、 致使制動不夠迅速時可同時撒沙。
(6)只有發(fā)生危急情況,用手閘不能避免事故時, 才允許使用電氣制動,只有兩臺電機處于同時工作狀態(tài), 才能實現(xiàn)電氣制動,電氣制動一經(jīng)使用,必須進行檢查,并匯報區(qū)值班人員。
(7)制動距離要求運送物料及煤車時不得超過 40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8)手閘只準在列車慣性運行時<制動停車>使用,禁止列車運行時使用手閘來調(diào)速。
30.機車必須停在指定或安全地點,司機不準隨意離開機車。
31. 司機離開機車或架空線突然停電,應關閉電源開關<總閘>取下手把剎緊車閘,但不要關閉車燈開關,離車時,必須隨身攜帶手把。
32.行車途中,發(fā)生故障, 應報告調(diào)度室或區(qū)值班人員,聯(lián)系不通時,應向兩側(cè)派出警戒。
33.除司機跟車工、電車實習人員外, 任何人不準乘坐機車頭<搶救事故可例外>機車頭不準超過三人。
34.列車尾部懸掛紅燈<紅燈由礦燈房供給>。
35.發(fā)車、停車、調(diào)車、司機必須聽從跟車工指揮, 一哨聲為信號<一聲停、二聲前進、三聲后退>。
36.運煤車到主井車場后,向翻煤機倒煤列車時,要聽從翻煤機司機的信號:
(1)一聲鈴響:停車
(2) 二聲鈴響:拉車
(3)三聲鈴響:頂車
在向后頂車時必須緩慢倒退,聽到停車信號、立即停車、跟車工摘去連接銷子并發(fā)信號開車離去。
37.在主井翻煤機出車處的空車道接空車時,必須將電機車先停在空車道上,迎候翻煤機出來的空車,相機掛鉤,掛鉤時打警鈴(翻煤機司機不得翻車),并隨翻煤機翻的過程向前運行,在翻最后一輛礦車時要配合翻煤機司機將礦車定位,只有當翻煤機司機發(fā)出行車信號<多聲鈴響>方可開車運行,
38.在拉運人車時,必須遵造《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運送人員的規(guī)程。
39.在送炸藥或雷管時〈炸藥和雷管禁止同車> 必須相隔一輛礦車的距離,裝運炸藥和雷管的車輛必須是專用木制箱。
40.運送材料時,裝車必須符合規(guī)定,料車、設備車不準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