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起重指揮司索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準備工作
1. 檢查設備:確保起重機、吊具、索具及附件完好無損,符合安全標準。
2. 確認環(huán)境:檢查作業(yè)區(qū)域,清除障礙物,確認地面穩(wěn)固,無滑動風險。
3. 了解負載:明確貨物重量、形狀、重心位置,選擇合適的吊裝方法。
二、作業(yè)過程
1. 指揮信號:使用標準手勢或旗語進行指揮,確保司機清晰理解指令。
2. 安全距離:保持與起重機、吊物的安全距離,避免碰撞。
3. 監(jiān)控吊運:全程觀察吊物狀態(tài),及時調整指揮,防止傾斜、搖擺。
三、應急處理
1. 緊急停機:遇險情立即發(fā)出停止信號,確保人員安全。
2. 處理故障:發(fā)現(xiàn)設備異常,應立即停機并報告,等待專業(yè)維修。
四、收尾工作
1. 清理現(xiàn)場:作業(yè)結束后,整理工具,清理現(xiàn)場,恢復原狀。
2. 記錄總結:記錄當天作業(yè)情況,包括異常和改進點,定期進行安全評估。
目的和意義
此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起重指揮司索工的操作行為,降低事故風險,提高作業(yè)效率,保障工程質量和人員安全。通過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可以減少設備損壞,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同時增強團隊協(xié)作,提升項目整體管理水平。
注意事項
1. 個人防護: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等防護裝備,遵守個人安全規(guī)定。
2. 不得超載:嚴格遵守設備的額定載荷,禁止超負荷作業(yè)。
3. 溝通協(xié)調:與起重機司機保持良好溝通,確保信息傳遞準確無誤。
4. 遵守規(guī)程:不得擅自修改或偏離操作規(guī)程,任何變動需經(jīng)批準。
5. 培訓教育: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升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理能力。
6. 注意休息:避免疲勞作業(yè),確保精神狀態(tài)良好,反應敏捷。
本規(guī)程旨在提供指導,具體操作還需結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靈活應對,始終保持警惕,以確保安全為首要任務。
起重指揮司索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一、起重指揮司索工必須經(jīng)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二、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fā)信號應事先統(tǒng)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
三、80t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
四、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環(huán)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huán)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huán)嚴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見表1)。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xiàn)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表2)。
鋼 絲 繩 的 安 全 系 數(shù)表1
鋼 絲 繩 的 用 途
安 全 系 數(shù)
纜風繩
纜索起重機承重繩
手動起重設備
機動起重設備
作吊索無彎曲
作捆綁吊索
用于載人的升降機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鋼絲繩斷絲折減或報廢標準(一個節(jié)距內)表2
折減或報廢
鋼 絲 繩 種 類(交互捻制)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90
0.80
報廢
0~5
6~10
11~16
16以上
0~7
8~14
15~20
20以上
0~10
11~20
21~30
30以上
0~15
16~25
26~40
40以上
七、編結繩扣(千斤)應使各股松緊一致,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連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少于3個。
八、地錨(樁)應按施工方案確定的規(guī)格和位置設置,如發(fā)現(xiàn)有溝坑、地下管線等情況,應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繩卡,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其應用范圍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表3)。
繩 卡 應 用 范 圍表3
繩卡型號
卡桿直徑(mm)
允許承載力(t)
適用于鋼絲繩直徑(mm)
繩卡間距(mm)
繩卡使用數(shù)量(個)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兩根以上繩扣吊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大于100°,應采取防止滑鉤等措施。
十一、用四根繩扣吊裝時,應在繩扣間加鐵扁擔等調節(jié)其松緊度。
十二、使用開口滑車必須扣牢。禁止人員跨越鋼絲繩和停留在鋼絲繩可能彈及的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應合理設置溜繩。
十四、組裝起重桅桿應用芒刺對孔。高空擰緊和拆卸螺栓應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動扳手應系安全帶。
十五、捆轉向滑車或定滑車,捆繞數(shù)不宜多,并須排列整齊、受力均勻。捆綁定滑車應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車應用吊環(huán)。
十六、纜風應合理布置,松緊均勻。纜風與桅桿頂應用卡環(huán)連接;纜風與地錨連接后,應用繩卡軋死。
十七、纜風跨越馬路時,架空高度應不低于7m。
十八、纜風與高壓線之間應有可靠的安全距離。如需跨過高壓線,應采取停電、接地、搭設防護架等安全措施。
十九、桅桿移動的傾斜幅度,當采用間歇法移動時,不宜超過桅桿高度的1/5;當采用連續(xù)法移動時,則應為桅桿高度的1/20~1/15。相鄰纜風要交錯移位。
二十、裝運易倒構件應用專用架子,卸車后應放穩(wěn)擱實,支撐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時,應先起鉤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時,應先起伸臂配合起鉤。
二十二、就位的屋架應擱置在道木或方木上,兩側斜撐一般不少于3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銷卡環(huán)吊構件時,卡環(huán)主體和銷子必須系牢在繩扣上,并應將繩扣收緊。嚴禁在卡環(huán)下方拉銷子。
二十四、引柱子進杯口,撬棍應反撬。臨時固定柱的楔子每邊需兩只,松鉤前應敲緊。
二十五、無纜風校正柱子應隨吊隨校。但偏心較大、細長、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長度的1/20或不足60cm時,禁止無纜風校正。
二十六、禁止將物件放在板形構件上起吊。吊裝不易放穩(wěn)的構件,應用卡環(huán),不得用吊鉤。
二十七、設備吊裝三角架(三木塔)下腳應相對固定,倒鏈應掛在正中,移動時應防止傾倒。
二十八、裝運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滾動的設備等,應合理擱置,并采取穩(wěn)固措施。
二十九、用頂升法裝車,托梁應有足夠的長度和強度。頂升速度應一致,前后應交錯進行,高差不宜過大。
三十、用滾動法裝卸車時,滾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滾道的搭設應平整、堅實,接頭錯開。滾動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時應設溜繩。在滾道一側的車體下面應用枕木墊實。
三十一、使用管子(滾杠)拖運設備,管子的粗細應一致,其長應比托板寬度長50cm。填管子,大拇指應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內,嚴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三十二、旋轉法起吊時,設備的中心線、桅桿和基礎中心應在同一平面內。采用多根主纜風時,應有調節(jié)受力的裝置。在滑車組的相反方向應有制動措施。
三十三、采用人字桅桿起板法吊裝時,桅桿兩腿鬧的夾角應不大于45°,受力方向應在兩腿的中間。桅桿的高度,應為設備長度的1/2.5~1/2。桅桿兩腿和設備絞座應放在一起。
三十四、滑行法吊裝應遵守下列各項:
(一)兩桅桿或四桅桿吊裝時,桅桿的前傾或后仰應一致,并選用同種型號同速卷揚機。
(二)設備直徑大于3m時應設兩套溜繩,其間要有平衡輪調節(jié),使滑車受力一致;設備直徑小于3m時,可設一套溜繩,但設備中心線、溜繩與基礎中心應在同一直線上。
(三)溜繩的滑車組,應有防止扭轉的措施。
(四)負載的獨腳桅桿傾斜時,應用卷揚機松纜風繩,并確保纜風繩受力均勻。
教育人(簽名):班組長(簽名):
教育日期:年月日
接受教育人(簽名):
第2篇 起重指揮司索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起重指揮司索工必須經(jīng)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二、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fā)信號應事先統(tǒng)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
三、80t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
四、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環(huán)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huán)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huán)嚴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見表1)。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xiàn)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表2)。
鋼 絲 繩 的 安 全 系 數(shù)表1
鋼 絲 繩 的 用 途 | 安 全 系 數(shù) |
纜風繩 纜索起重機承重繩 手動起重設備 機動起重設備 作吊索無彎曲 作捆綁吊索 用于載人的升降機 | 3.5 3.75 4.5 5~6 6~7 8~10 14 |
折減或報廢 | 鋼 絲 繩 種 類(交互捻制) | |||
6×19+1 | 6×24+1 | 6×37+1 | 6×61+1 | |
1.00 0.90 0.80 報廢 | 0~5 6~10 11~16 16以上 | 0~7 8~14 15~20 20以上 | 0~10 11~20 21~30 30以上 | 0~15 16~25 26~40 40以上 |
八、地錨(樁)應按施工方案確定的規(guī)格和位置設置,如發(fā)現(xiàn)有溝坑、地下管線等情況,應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繩卡,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其應用范圍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表3)。
繩 卡 應 用 范 圍表3
繩卡型號 | 卡桿直徑(mm) | 允許承載力(t) | 適用于鋼絲繩直徑(mm) | 繩卡間距(mm) | 繩卡使用數(shù)量(個) |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以上 |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
十一、用四根繩扣吊裝時,應在繩扣間加鐵扁擔等調節(jié)其松緊度。
十二、使用開口滑車必須扣牢。禁止人員跨越鋼絲繩和停留在鋼絲繩可能彈及的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應合理設置溜繩。
十四、組裝起重桅桿應用芒刺對孔。高空擰緊和拆卸螺栓應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動扳手應系安全帶。
十五、捆轉向滑車或定滑車,捆繞數(shù)不宜多,并須排列整齊、受力均勻。捆綁定滑車應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車應用吊環(huán)。
十六、纜風應合理布置,松緊均勻。纜風與桅桿頂應用卡環(huán)連接;纜風與地錨連接后,應用繩卡軋死。
十七、纜風跨越馬路時,架空高度應不低于7m。
十八、纜風與高壓線之間應有可靠的安全距離。如需跨過高壓線,應采取停電、接地、搭設防護架等安全措施。
十九、桅桿移動的傾斜幅度,當采用間歇法移動時,不宜超過桅桿高度的1/5;當采用連續(xù)法移動時,則應為桅桿高度的1/20~1/15。相鄰纜風要交錯移位。
二十、裝運易倒構件應用專用架子,卸車后應放穩(wěn)擱實,支撐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時,應先起鉤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時,應先起伸臂配合起鉤。
二十二、就位的屋架應擱置在道木或方木上,兩側斜撐一般不少于3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銷卡環(huán)吊構件時,卡環(huán)主體和銷子必須系牢在繩扣上,并應將繩扣收緊。嚴禁在卡環(huán)下方拉銷子。
二十四、引柱子進杯口,撬棍應反撬。臨時固定柱的楔子每邊需兩只,松鉤前應敲緊。
二十五、無纜風校正柱子應隨吊隨校。但偏心較大、細長、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長度的1/20或不足60cm時,禁止無纜風校正。
二十六、禁止將物件放在板形構件上起吊。吊裝不易放穩(wěn)的構件,應用卡環(huán),不得用吊鉤。
二十七、設備吊裝三角架(三木塔)下腳應相對固定,倒鏈應掛在正中,移動時應防止傾倒。
二十八、裝運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滾動的設備等,應合理擱置,并采取穩(wěn)固措施。
二十九、用頂升法裝車,托梁應有足夠的長度和強度。頂升速度應一致,前后應交錯進行,高差不宜過大。
三十、用滾動法裝卸車時,滾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滾道的搭設應平整、堅實,接頭錯開。滾動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時應設溜繩。在滾道一側的車體下面應用枕木墊實。
三十一、使用管子(滾杠)拖運設備,管子的粗細應一致,其長應比托板寬度長50cm。填管子,大拇指應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內,嚴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三十二、旋轉法起吊時,設備的中心線、桅桿和基礎中心應在同一平面內。采用多根主纜風時,應有調節(jié)受力的裝置。在滑車組的相反方向應有制動措施。
三十三、采用人字桅桿起板法吊裝時,桅桿兩腿鬧的夾角應不大于45°,受力方向應在兩腿的中間。桅桿的高度,應為設備長度的1/2.5~1/2。桅桿兩腿和設備絞座應放在一起。
三十四、滑行法吊裝應遵守下列各項:
(一)兩桅桿或四桅桿吊裝時,桅桿的前傾或后仰應一致,并選用同種型號同速卷揚機。
(二)設備直徑大于3m時應設兩套溜繩,其間要有平衡輪調節(jié),使滑車受力一致;設備直徑小于3m時,可設一套溜繩,但設備中心線、溜繩與基礎中心應在同一直線上。
(三)溜繩的滑車組,應有防止扭轉的措施。
(四)負載的獨腳桅桿傾斜時,應用卷揚機松纜風繩,并確保纜風繩受力均勻。
教育人(簽名):班組長(簽名):
教育日期:年月日
接受教育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