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有哪些
1. 檢查設備:作業(yè)前,務必檢查氣焊設備、割炬、氧氣瓶和乙炔瓶是否完好無損,確保各連接部位密封可靠。
2. 安全距離:作業(yè)時,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應保持至少5米的距離,兩者與火源或熱源的距離不應少于10米。
3. 操作位置:選擇通風良好、無障礙物的作業(yè)地點,避免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進行。
4. 設立警戒:在作業(yè)區(qū)域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并安排專人監(jiān)護,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5. 穿戴防護:佩戴好防護眼鏡、手套、防火服等個人防護裝備。
6. 氣體排放:開啟氣瓶閥門時,應緩慢釋放氣體,防止氣流過猛引發(fā)事故。
7. 焊割操作:根據工件材質和厚度,選擇合適的焊炬角度和火焰類型,確保操作準確、穩(wěn)定。
目的和意義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氣焊割作業(yè)過程,降低潛在的安全風險,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防止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fā)生,維護企業(yè)生產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程質量和人員健康。
注意事項
1. 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氣體泄漏檢查,確認無泄漏后方可使用。如有漏氣,立即關閉閥門并維修。
2. 使用割炬時,注意控制切割速度,避免產生大量火花和高溫金屬飛濺。
3. 在密閉空間進行氣焊割作業(yè)時,需采取強制通風措施,防止有害氣體積聚。
4. 氣瓶應直立放置,固定穩(wěn)固,避免滾動或傾倒。
5. 停止作業(yè)時,先關閉乙炔瓶閥,再關閉氧氣瓶閥,防止回火。
6. 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如火焰熄滅、設備損壞等,立即停止作業(yè),切斷氣源,并及時報告。
7. 嚴禁在焊接過程中調整氧氣和乙炔的流量,避免發(fā)生危險。
8. 作業(yè)結束后,清理作業(yè)現(xiàn)場,確保無火種遺留,關閉所有設備及氣瓶閥門。
9. 不得擅自改動設備結構,不得使用未經檢驗的設備進行作業(yè)。
10. 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高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遵循這些規(guī)程,我們能夠確保氣焊割作業(yè)的安全進行,保護員工的安全,同時也有利于提升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水平。
氣焊割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工貿企業(yè)氣焊割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使用焊割炬前,必須檢查噴射情況是否正確。先開啟焊割炬的氧氣閥,氧 氣噴出后,再開啟乙炔閥,檢驗乙炔接口是否有吸力,如有吸力,方可接乙炔膠 管。若沒有吸力,甚至氧氣從乙炔接頭中倒流出來,必須進行修理,否則嚴禁使用。
2.點火時應開乙炔少許,點燃后迅速調節(jié)氧氣和乙炔氣,按工作需要選取 火焰,若發(fā)現(xiàn)焊割炬不正常,點火并開始送氧后發(fā)生回火時,必須立即關閉氧氣, 防止回火爆炸或點火時鳴爆現(xiàn)象;?;饡r應先關閉乙炔氣,然后再關閉氧氣, 防止引起回火和產生煙灰。
3.根據工件的厚度,選擇適當?shù)母罹婕案钭?避免使用焊炬切割較厚的金屬, 應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屬。
4.焊割炬射吸檢查正常后,進行接頭連結時必須與氧氣橡皮管連接牢固,而 乙炔進氣接頭與乙炔橡皮管不應連結太緊,以不漏氣并容易接插為宜。對老化和 回火時燒損的皮管不準使用。
5.工作地點要有足夠清潔的水,供冷卻焊嘴用。當焊炬〔或割炬〉由于強烈加 熱而發(fā)出“噼啪”的炸鳴聲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供氣閥門,并將焊炬(或割炬) 放入水中進行冷卻。注意最好不關氧氣閥。
6.短時間休息時,必須把焊炬(或割炬)的閥門閉緊,不準將焊炬放在地上。 較長時間休息或離開工作地點時,必須熄滅焊炬,關閉氣瓶球形閥,除去減壓器 的壓力,放出管中余氣,然后收拾軟管和工具。
7.操作焊炬和割炬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 的火焰來照明。
8.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氣體通路或閥門有漏氣現(xiàn)象,應立即停止工作,消除 漏氣后才能繼續(xù)使用。
9.氣焊(割)場地必須通風良好,容器內焊(割)時應采用機械通風。
10.高處作業(yè)應系標準防火安全帶,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傷人。
11.乙炔軟管使用中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先將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 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不準用彎折的辦法來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膠管的辦 法來將火熄滅。
12.禁止把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的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 上,也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使用時應防止割破。若軟管經過 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3.應經常自檢所用氣瓶上的壓力表是否有效,并按規(guī)定向計量單位送檢, 以確保計量準確。
第2篇 電氣焊割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電焊(氣割、氣焊)從業(yè)人員,必須經過體檢、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工作前應穿戴好規(guī)定的防護用品,認真檢查電氣焊設備、機具的安全可靠性。
2、 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管道進行操作時要事先檢查,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要沖洗干凈。在容器內焊割要二人作業(yè),一人操作一人在外監(jiān)護,容器內照明電壓應低于36伏。
3、 嚴格執(zhí)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焊割場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按規(guī)定備有消防器材,保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條件。
4、 電焊機外殼應有效接地或接零,工作回線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也不準接在管道和機床設備上。工作回線、電源開關應絕緣良好,把手、焊鉗的絕緣要牢固,電焊機要專人保管、維修,不用時切斷電源,將導線盤放整齊,安放在干燥地帶,決不能露天放置,防止高溫烘烤、淋雨受潮。
5、 氧氣瓶和乙炔瓶應有妥善堆放地點,周圍不準明火作業(yè)、有火苗和吸煙,更不能讓電焊導線或其帶電導線在氣瓶上通過。要避免頻繁移動。禁止易然氣體與助燃氣體混放,不可與銅、銀、汞及其制品接觸。使用中嚴禁用完瓶中剩余余氣,壓力要留有1:1.5表壓余氣。
6、 每個氧氣和乙炔減壓器上只許接一把焊割具,焊割前應檢查瓶閥及管路接頭處有無漏氣,焊咀和割咀有否堵塞,氣路是否暢通,一切正常才能點火操作。點燃焊割具應先開適量乙炔后開少量氧氣,用專用打火機點燃,禁止煙蒂點火,防止燒傷。
7、 每個回火防止器只允許接一個焊具或割具,在焊割過程中遇到回火應立即關閉焊割具上的乙炔調節(jié)閥門,再關氧氣調節(jié)閥門,稍后再打開氧氣閥吹掉余溫。
8、 嚴禁同時開啟氧氣和乙炔閥門,或用手及物體堵塞焊割咀,防止氧氣倒流入乙炔發(fā)生器內發(fā)生爆炸事故。
9、 工作后嚴格檢查和清除一切火種,關閉所有氣瓶閥門,切斷電源設備管理,設備維修,檢測診斷。
10、電焊(氣割、氣焊)從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以下“焊工十不焊割”規(guī)定:
1) 焊工未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領取操作證者,不能焊割。
2) 在重點要害部門或場所,未采取措施,未經單位有關領導、車間、安全、保衛(wèi)部門批準和辦理動火證(票)手續(xù)者,不能焊割。
3) 在容器內工作使用36v以上照明和通風不良及無人在外監(jiān)護不能焊割。
4) 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其他部門部門擅自拿來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況和構造情況下,不能焊割。
5) 盛裝過易燃、易爆氣體(固體)的容器管道,未經用堿水等徹底清洗和處理消除火災爆炸危險的,不能焊割。
6) 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溫層、隔熱、隔音設備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 有壓力的管道或密封容器,如空氣壓縮機、高壓氣瓶、高壓管道、帶氣鍋爐等,不能焊接。
8) 焊接場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 在禁火區(qū)(防爆車間、危險品倉庫附近)未采取嚴格隔離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 在一定距離內,有與焊割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如汽油擦洗、噴漆、灌裝汽油等可能排出大量易燃氣體),不能焊割。
第3篇 氣焊割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工作中的注意事項
1.1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1.2點火前,急速開啟焊炬(或割炬)閥門,用氧吹風,以檢查噴嘴的出口通暢。
1.3禁止把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的、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也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線敷設在一起。使用時應防止割破。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4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都應在容器外進行.
1.5乙炔軟管使用中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先將焊炬或割炬上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不準用彎折的辦法來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前面一段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1.6熄滅火焰時,焊炬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割炬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當回火發(fā)生后,膠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噴火,應迅速關閉焊炬上的氧氣閥和乙炔閥,再關上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然后采取滅火措施。
1.7短時間休息,必須把焊炬(或割炬)的閥門閉緊,不準將焊具放在地上。較長時間休息或離開工作地點時,必須熄滅焊炬,關閉氣瓶閥門,除去減壓氣的壓力,放出管中余氣。
1.8氧氣瓶乙炔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環(huán)境溫度(℃)
0<
0~15
15~25
25~40
剩余壓力(mpa)
0.05
0.1
0.2
0.3
1.9工作結束,應認真檢查操作地點及周圍,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2工作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3工作前的檢查
3.1乙炔、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應緊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xiàn)象,氧氣瓶及其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3.2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漏氣時,嚴禁用火檢查試驗漏氣。
3.3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低于5米,并應采取隔離措施。
3.4放置氧氣瓶、乙炔瓶時,二者之間應保持5米以上,氧氣瓶、乙炔瓶嚴禁在陽光下曝曬。
3.5軟管長度一般為10~20米,不準使用過短或過長的軟管。接頭出必須用專用的卡子或退火的金屬絲卡緊扎牢。
3.6設備管道凍結時,禁止用火烤或工具敲擊凍塊。
3.7作業(yè)場所應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滅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