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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交底操作規(guī)程15篇

更新時間:2024-05-13 查看人數:42

技術交底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

技術交底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關鍵環(huán)節(jié):

1. 項目概述:明確項目的目標、范圍和預期成果。

2. 技術方案:詳細描述將采用的技術方法、工具和流程。

3. 責任分配:定義每個團隊成員的角色和職責。

4. 時間規(guī)劃:設定各個階段的起止時間及關鍵里程碑。

5. 風險管理:識別可能的風險及應對策略。

6. 交流與協(xié)調:確定溝通渠道和頻率,以確保信息流通。

7. 文件記錄:規(guī)定文檔的格式、存儲和更新要求。

目的和意義

實施技術交底操作規(guī)程旨在:

1. 提高效率:通過清晰的指導,減少誤解和返工,提升工作效率。

2. 保證質量:確保項目按照預設的技術標準和流程進行,保證最終產品的質量。

3. 統(tǒng)一行動:讓團隊成員對項目有共同的理解,協(xié)調一致的行動。

4. 風險控制:提前預見和處理潛在問題,降低項目失敗的風險。

5. 文檔管理:規(guī)范文件記錄,便于項目后期的追蹤和審計。

注意事項

在執(zhí)行技術交底操作規(guī)程時,務必注意以下幾點:

1. 明確性:所有的技術說明和步驟都應清晰易懂,避免使用模糊的表述。

2. 實用性:方案應結合實際工作環(huán)境,確保可行性。

3. 及時更新:隨著項目的進展,應及時調整和更新操作規(guī)程。

4. 溝通暢通:保持團隊間的有效溝通,及時反饋和解決問題。

5. 訓練與指導:對新加入的團隊成員進行必要的培訓,確保他們理解并能遵循規(guī)程。

6. 遵守法規(guī):確保所有操作符合相關行業(yè)法規(guī)和標準。

7. 審查與評估:定期審查規(guī)程的有效性,并根據項目反饋進行必要的改進。

技術交底操作規(guī)程的成功實施,依賴于每個團隊成員的理解和遵守,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達到預期目標。在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都應及時提出,共同探討解決方案,以確保團隊的協(xié)同合作和項目的成功完成。

技術交底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振動壓路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作業(yè)時,壓路機應先起步后才能起振,內燃機應先置于中速,然后再調至高速。

2、變速與換向時應先停機,變速成時應降低內燃機轉速。

3、嚴禁壓路機在堅實的地面上進行振動。

4、碾壓松軟路基時,應先在不振動情況下碾壓1~2遍,然后再振動輾壓。

5、碾壓時,振動頻率應保持一致。對可調振頻的振動壓路機,應先調好振動頻率后再作業(yè),不得在沒有起振情況下調整振動頻率。

6、換向離合器、起振離合器和制動器的調整,應在主離合器脫開后進行。

7、上、下坡時,不得使用快速擋。在急轉彎時,包括鉸接式振動壓路機在小轉彎繞圈碾壓時,嚴禁使用快速擋。

8、壓路機在高速行駛時不得接合振動。

9、停機時應先停振,然后將換向機構置于中間位置,變速器置于空擋,最后拉起手制動操縱桿,內燃機怠速運轉數分鐘后熄火。

10、其他作業(yè)要求,應符合jgj 33—2001第5.7節(jié)靜力壓路機的有關規(guī)定。

第2篇 推土機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交底

單位:

工程名稱編號
施工部位交底時間
部屬各施工單位:

在現場施工中,為確保現場施工人員和機具的安全,嚴格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我項目現場施工的具體施工情況,特對推土機的操作規(guī)程進行安全交底,望施工中嚴格遵守執(zhí)行。

一、推土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人員,并熟悉本機械的各項性能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酒后上機作業(yè)及非司機作業(yè),工作臺中不得與閑人說話或離開工作崗位,搞清楚所施工項目,地下管線情況及周圍環(huán)境。

二、在施工工作時,如推平,填溝,坑等作業(yè),必須先了解周圍的情況和地下情況,在沒有搞清和交底的情況下不準作業(yè),嚴禁蠻干,如探明,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及專人負責的情況下方可作業(yè),作業(yè)中必須設專人指揮,在預置電桿及拉本時,必須留置安全島,防止碰撞發(fā)生事故,并做好安全警示標志。

三、推土機行使前,嚴禁有人站履帶或刀等的支架,機械四周均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方可啟動,嚴禁拖,頂起動。

四、在深溝,基坑或陡坡地區(qū)作業(yè)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其垂直邊坡高度一般不超過2米,否則應放出安全過坡。

五、兩臺推土機在同一工作面作業(yè)時,前后距離應在于8米,左右豐距于1.5米。

六、使用前必須檢查機械各個部位是否完整,安全防護部分是否可靠,然后在起動試運轉,鐵定正常后在工作。

七、嚴禁起動后檢查,維修等工作。

八、靠近既有道路側施工時,必須確保安全距離,并拉防欄或桿,確既有道路車輛安全。

九、機械起動中不準離開駕駛室,不準非司機操作,工作中不準閑談,下班后機械要開出工作區(qū),如必須放在工作面內,必須設專人看守,并鎖安全門。

十、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并設專人防護及指揮,防護人員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并設專人防護及指揮,防護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堅過崗位,和好個人防護用品。

編制:審核:安全員:

第3篇 建筑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2.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3.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情況下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yè)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2m以上作業(yè)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4.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負責人同意。

5.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6.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qū),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7.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wěn)固情況,發(fā)現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構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lián)系。

9.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醫(y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11.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發(fā)辮要挽入帽內。

12.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wěn)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13.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14.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接地接零,并設置單一開關。還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15.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和超負荷作業(yè)。發(fā)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行中修理。

16.電氣、儀表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運行,運轉時不準清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17.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下方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guī)定:

輸電線路電壓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0~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

2.5

3

5

7

18.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

19.壓力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暴光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氣、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20.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_光或υ射線探傷作業(yè)區(qū)。

21.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yè),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檢查。

22.從事高空作業(yè)要定期體檢,經醫(y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癥、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yè)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23.高空作業(yè)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24.高空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體禁止拋擲。

25.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yè)。

26.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cm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了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yè)。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應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jiān)護或設置圍欄。

27.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與地面聯(lián)系,應設通訊裝置,并專人負責。

28.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yè)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籠吊裝物上下。

29.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fā)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30.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1.現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32.夏季作業(yè)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工作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

33.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第4篇 彎管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彎管機械上的電源電動機,手持液壓裝置的使用應執(zhí)行jgj33—2001第3.1節(jié)、第3.4節(jié)、第3.8節(jié)及附錄c規(guī)定。

2.彎管機械上的刃具、胎、模具等強度和精度應符合要求,刃磨鋒利安裝穩(wěn)固,緊固可靠。

3.彎管機械上的傳動部分應設有防護罩,作業(yè)時,嚴禁拆卸。機械均應安裝在機棚內。

4.作業(yè)場應設置圍欄。

5.作業(yè)前,應先空載運轉,確認正常后,再套模彎管。

6.應按加工管徑選用管模,并應按順序放好。

7.不得在管子和管模之間加油。

8.應夾緊機件,導板支承機構應按彎管的方向及時進行換向。

9.作業(yè)時,非操作和輔助人員不得在機械四周停留觀看。

10.作業(yè)后,應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并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

第5篇 氣焊設備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編號

施工部位

交底時間

交底內容:

1、崗位安全職責

1.1負責機械設備日常保養(yǎng),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調整、緊固,并做好日常記錄。

1.2嚴格按安全技術交底和操作規(guī)程操作。

2、崗位任職條件

2.1接受過良好的專業(yè)安全技術及技能培訓,熟悉氣焊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2.2持證上崗。

3、上崗作業(yè)準備

3.1接受安全技術交底,清楚其內容。

3.2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如工作鞋、安全帽、口罩、護目鏡等。

3.3檢查橡膠軟管接頭、氧氣表、減壓閥等是否緊固牢靠,無泄漏,并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氧氣瓶。

4、安全操作規(guī)程

4.1必須遵守焊、割設備一般安全規(guī)定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

4.2開啟氧氣閥門的同時,應用專用工具,禁止用鐵器敲擊,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器。

4.3點火前,急速開啟焊炬(或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嚴禁對準臉。

4.4點火時,可先將氧氣調節(jié)閥門稍微打開后,再打開乙炔調節(jié)閥,點火后即可調整火焰大小和形狀。點燃后的焊炬不得離手,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放準放下焊炬,不準放在地上,嚴禁用煙頭點火。

4.5 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均應在容器外進行。

4.6在焊、割儲存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打開,先將容器內壁用堿水清洗干凈,再用壓縮空氣吹干后,才可實施焊、割。

4.7氧氣瓶壓力指針應靈敏正常,瓶中氧氣不許用盡,必須預留余壓,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氣,擰緊閥門,瓶閥處嚴禁沾染油脂,瓶殼處應注上“空瓶”標記。乙炔瓶比照此規(guī)定執(zhí)行。

4.8焊、割作業(yè)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氣、乙炔軟管需橫跨道路和軌道時,應在軌道下面穿過或吊掛過去,以免被車輪碾壓破壞。

4.9焊、割嘴外套應密封性好,如發(fā)生過熱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浸水冷卻。

4.10發(fā)生回火時,應迅速關閉焊、割炬上的乙炔調節(jié)閥,再關閉氧氣調節(jié)閥,可使回火很快熄滅。如緊急時(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軟管,再關閉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并采取滅火措施。稍等后再打開氧氣調節(jié)閥,吹出焊、割炬內的殘留余焰和碳質微粒,才能再做焊、割作業(yè)。

4.11如發(fā)現焊炬出現爆炸聲或手感有振動現象,應快速關閉乙炔閥和氧氣閥,冷卻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4.12進行高空焊割作業(yè)時,要系安全帶,高空作業(yè)處的下面,嚴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體下落砸傷。

4.13氧氣瓶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wěn)固,防止傾倒;橫放時,瓶嘴應墊高;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靠近熱源和電閘箱;不得在強陽光下暴曬;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的間距應在10m以上,特殊情況也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其間距也不準小于5m,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5、其他注意事項

5.1焊割完畢后關閉氣瓶嘴安全帽,將氣瓶置放在規(guī)定地點。

5.2定期對受壓容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進行試驗檢查和周期檢查及強制檢查。

5.3短時間停止氣割(焊)時,應關閉焊、割炬閥門。離開作業(yè)場所前,必須熄滅焊、割炬,關閉氣門閥,排出減壓器壓力,放出管中余氣。

5.4熄滅焊炬火焰時,應先關閉乙炔閥門,再關閉氧氣閥門,;熄滅割炬則應先關切割瓶,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然后將減壓器調節(jié)螺絲擰松。

5.5在大型容器內焊、割作業(yè)未完時,嚴禁將焊、割炬放在容器內防止焊、割炬的氣閥和軟管接頭泄氣,在容器內儲存大量乙炔和氧氣。

第6篇 塔式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

四川尚高建設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

中國人民解放軍63820部隊

分項工程名稱

作業(yè)部位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2、起重機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基礎平直無沉陷,魚尾板連接螺栓及釘無松動,并應清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2)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3)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guī)定;

4)主要部件連接螺栓無松動;

5)鋼絲繩磨損情況及滑輪穿繞符合規(guī)定;

6)供電電纜無破損;

4、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接通電源時,應采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5、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6、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下規(guī)定的起重量。

7、應根據起吊重物和現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操縱各控制器時從停止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受柄扳到零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

8、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大車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并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吊鉤不得小于1m,行走輪不得小于2m)。嚴禁采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轉的控制開關。

9、動臂式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行走可同時進行,變幅應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變幅。

10、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伴水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12、對于無中央集電環(huán)及起升機構不安裝在回轉部分的起重機,在作業(yè)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xù)回轉。

13、裝有上、下兩套操作系統(tǒng)的起重機,不得上、下同時使用。

14、作業(yè)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

15、采用渦流制動調節(jié)系統(tǒng)的起重機,不得長時間使用低速檔或慢就位速度作業(yè)。

16、作業(yè)中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隨風轉動。對輕型俯仰變幅起重機,應將起重臂落下并與塔身結構鎖緊在一起。

17、作業(yè)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縱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

18、起重機載人專用電梯嚴禁超員,其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當起重機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電梯停用時,應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長時間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第7篇 硅整流電焊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 ? 稱

施工部位

交底內容:

1.焊機應在出廠說明書要求的條件下作業(yè)。

2.使用前,應檢查并確認硅整流元件與散熱片連接緊固,各接線端頭緊固。

3.使用時,應先開啟風扇電機,電壓表指示值應正常,風扇電機無異響。

4.硅整流直流電焊機主變壓器的次級線圈和控制變壓器的次級線圈嚴禁用搖表測試。

5.硅整流元件應進行保護和冷卻。當發(fā)現整流元件損壞時,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換新件。

6.整流元件和有關電子線路應保持清潔和干燥。啟用長期停用的焊機時,應空載通電一定時間進行干燥處理。

7.搬運由高導磁材料制成的磁放大鐵芯時,應防止強烈震擊引起磁能惡化。

8.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并必須采取防止觸電、高空墜落、瓦斯中毒和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9.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棚,并應裝設相應的消防器材。

10.高空焊接或切割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焊接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并應有專人監(jiān)護。

11.當須施焊受壓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溶液的工件時,應先清除容器及管道內的壓力,消除可燃氣體和溶液,然后清除有毒、有害、易燃物質;對存有殘余油脂的容器,應先用蒸汽、堿水沖洗,并打開蓋口,確認容器清洗干凈后,在灌滿清水方可進行焊接。在容器內焊接應采取防止觸電、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內應留出氣口,必要時在進、出氣口裝通風設備;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與焊件間應絕緣;容器外應設專人監(jiān)護。嚴禁在已噴涂過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內焊接。

12.對承壓狀態(tài)的壓力容器和管道、帶電設備、承載結構的受力部位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嚴禁焊接和切割。

13.焊接銅、鋁、鋅、錫等有色金屬時,應通風良好,焊接人員應戴防毒面具、呼吸濾清器和采取和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14.當消除焊縫焊渣時,應戴好防護眼鏡,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

15.雨天不得在露天電焊。在潮濕地帶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并應穿絕緣鞋。

16.停機后,應清潔硅整流器及其他部件。

補充內容: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作業(yè)班組人員簽名

第8篇 套絲切管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套絲切管機械上的電源電動機、手持電動工具及液壓裝置的使用應執(zhí)行jgj33—2001第3.1節(jié)、第3.4節(jié)、第3.8節(jié)及附錄c的規(guī)定。

2.套絲切管機械上的刃具、胎、模具等強度和精度應符合要求,刃磨鋒利,安裝穩(wěn)固,緊固可靠。

3.套絲切管機械上的傳動部分應設有防護罩,作業(yè)時,嚴禁拆卸。機械均應安裝在機棚內。

4.套絲切管機應安放在穩(wěn)固的基礎上。

5.應先空載運轉,進行檢查、調整,確認運轉正常,方可作業(yè)。

6.應按加工管徑選用板牙頭和板牙,板牙應按順序放人,作業(yè)時應采用潤滑油潤滑板牙。

7.當工件伸出卡盤端面的長度過長時,后部應加裝輔助托架,并調整好高度。

8.切斷作業(yè)時,不得在旋轉手柄上加長力臂;切平管端時,不得進刀過快。

9.當加工件的管徑或橢圓度較大時,應兩次進刀。

10.作業(yè)中應采用刷子清除切屑,不得敲打震落。

11.作業(yè)時,非操作和輔助人員不得在機械四周停留觀看。

12.作業(yè)后,應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并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

第9篇 混凝土拌合站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__城際鐵路_標項目部四工區(qū)

編號:__

工程名稱

__城際鐵路站前工程

交底接收單位

攪拌站

交底項目

混凝土拌合站操作規(guī)程

交底日期

2008年8月25日

交底內容:

1、作業(yè)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操作人員必須持證、戴安全帽上崗,嚴禁酒后、帶病上崗。

3、混凝土攪拌站的安裝,應由專業(yè)人員按出廠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并應在技術人員主持下,組織調試,在各項技術性能指標全部符合規(guī)定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產使用。

4、與攪拌站配套的空氣壓縮機、皮帶輸送機及混凝土攪拌機等設備,應執(zhí)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33—2001第3.5、第6.8、第8.2節(jié)的規(guī)定。

5、作業(yè)前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攪拌筒內和各配套機構的傳動、運動部位及倉門、斗門軌道等均無異物卡住;

2)各潤滑油箱的油面高度符合規(guī)定;

3) 打開閥門排放氣路系統(tǒng)中氣水分離器的過多積水,打開貯氣筒排污螺塞放出油水混合物;

4)提升斗或拉鏟的鋼絲繩安裝、卷筒纏繞均正確,鋼絲繩及滑輪符合規(guī)定,提升料斗及拉鏟的制動器靈敏有效;

5)各部螺栓已緊固,各進、排料閥門無超限磨損,各輸送帶的張緊度適當,不跑偏;

6)稱量裝置的所有控制和顯示部分工作正常,其精度符合規(guī)定;

7)各電氣裝置能有效控制機械動作,各接觸點和動、靜觸頭無明顯損傷。

6、應按攪拌站的技術性能準備合格的砂、石骨料,粒徑超出許可范圍的不得使用。

7、機組各部分應逐步啟動。啟動后,各部件運轉情況和各儀表指示情況應正常,油、氣、水的壓力應符合要求,方可開始作業(yè)。

8、作業(yè)過程中,在貯料區(qū)內、輸送帶、卸料口下,嚴禁人員進入。

9、攪拌筒啟動前應蓋好倉蓋。機械運轉中,嚴禁開倉檢查。

10、當輸送帶被障礙物卡死或打滑時,嚴禁違章操作;在運料過程中,不得進行回轉操作。

11、攪拌機滿載攪拌時不得停機,當發(fā)生故障或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將攪 拌筒內的混凝土清除干凈,然后排除故障或等待電源恢復。

12、攪拌站各機械不得超載作業(yè);應檢查電動機的運轉情況,當發(fā)現運轉聲音異?;驕厣^高時,應立即停機檢查;電壓過低時不得強制運行。

13、攪拌機停機前,應先卸載,然后按順序關閉各部開關和管路。應將螺旋管內的水泥全部輸送出來,管內不得殘留任何物料。

14、作業(yè)后,應清理攪拌筒、出料門及出料斗,并用水沖洗 ,同時沖洗附加劑及其供給系統(tǒng)。稱量系統(tǒng)的刀座、刀口應清洗干凈,并應確保稱量精度。

15、冰凍季節(jié),應放盡水泵、附加劑泵、水箱及附加劑箱內的存水,并應起動水泵和附加劑泵運轉1~2mm。

16、檢修攪拌機時,必須切斷電源,如需進入滾筒內檢修時,必須在電閘箱上掛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并設有專人看守,要絕對保證能夠避免誤送電源事故的發(fā)生。

17、當攪拌站轉移或停用時,應將水箱、附加劑箱、水泥、砂、石貯存料斗及稱量斗內的物料排凈,并清洗干凈。轉移中,應將桿杠秤表頭平衡砣秤桿固定,傳感器應卸載。

18、拌合機必須做好維護保養(yǎng)、拌合、拌合機調試等相關記錄。

19、作業(yè)后,必須拉閘斷電,鎖好操作室。

20、其他補充事項:

交底部門:四工區(qū)安全監(jiān)察部

負責人:

交底人:

日期:2008-08-25

接收單位:四工區(qū)攪拌站

接收人:

日期:

第10篇 壓路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 作業(yè)前操作人員應熟悉施工方面對壓實的要求;

2 檢查各工作機構及各堅固部件是否完好,振動壓路機應檢查振動機構的工作情況;

3 啟動后,應進行試運轉5~10min,確認運轉正常。制動及轉向功能靈活可靠。壓路機周圍應無障礙物及人員方可作業(yè);

4 作業(yè)時,壓路機應先起步后才能振。應注意各儀表指示,若發(fā)現異常,必須查明原因及時排除,嚴禁帶病作業(yè);

5 嚴禁壓路機在堅實的地面進行振動。

6 作業(yè)時,振動壓路機的振幅及頻率控制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

7 上、下坡時,應先選好擋位,不得在坡上換擋,下坡不得空擋滑行;

8 兩臺壓路機同時作業(yè),前后間距不得小于3m;

9 嚴禁用牽引法拖引壓路機,不準用壓路機拖任何機械;

10 按保修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例保作業(yè);

11 機具上路一定遵守交通規(guī)則。

第11篇 履帶式打樁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打樁機作業(yè)區(qū)內應無高壓線路。作業(yè)區(qū)應有明顯標志或圍欄,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樁錘在施打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在距離樁中心5m以外監(jiān)視。

2.機組人員作登高檢查或維修時,必須系安全帶;工具和其他物件應放在工具包內,高空人員不得向下隨意拋物。

3.組成打樁機的履帶式起重機,應執(zhí)行jgj 33—2001第4.2節(jié)的規(guī)定;配裝的柴油打樁錘或振動樁錘,應執(zhí)行jgj 33—2001第7.2、第7.3節(jié)的規(guī)定。

4.打樁機的安裝場地應平坦堅實,當地基承載力達不到規(guī)定的壓應力時,應在履帶下鋪設路基箱或30mm厚的鋼板,其間距不得大于300mm。

5.打樁機的安裝、拆卸應按照出廠說明書規(guī)定程序進行。用伸縮式履帶的打樁機,應將履帶擴張后方可安裝。履帶擴張應在無配重情況下進行,上部回轉平臺應轉到與履帶成90°的位置。

6.立柱底座安裝完畢后,應對水平微調液壓缸進行試驗,確認無問題時,應再將活塞桿縮盡,并準備安裝立柱。

7.立柱安裝時,履帶驅動輪應置于后部,履帶前傾覆點應采用鐵楔塊填實,并應制動住行走機構和回轉機構,用銷軸將水平伸縮臂定位。在安裝垂直液壓缸時,應在下面鋪木墊板將液壓缸頂實,并使主機保持平衡。

8.安裝立柱時,應按規(guī)定扭矩將連接螺栓擰緊,立柱支座下方應墊千斤頂并頂實。安裝后的立柱,其下方擱置點不應少于3個。立柱的前端和兩側應系纜風繩。

9.立柱豎立前,應向頂梁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再進行卷揚筒制動試驗。試驗時,應先將立柱拉起300~400mm后制動住,然后放下,同時應檢查并確認前后液壓缸千斤頂牢固可靠。

10.立柱的前端應墊高,不得在水平以下位置扳起立柱。當立柱扳起時,應同步放松纜風繩。當立柱接近垂直位置,應減慢豎立速度。扳到75°~83°時,應停止卷揚,并收緊纜風繩,再裝上后支撐,用后支撐液壓缸使立柱豎直。

11.安裝后支撐時,應有專人將液壓缸向主機外側拉住,不得撞擊機身。

12.安裝樁錘時,樁錘底部沖擊塊與樁帽之間應有下述厚度的緩沖墊木。對金屬樁,墊木厚度應為100~150mm,對混凝土樁,墊木厚度應為200~250mm。作業(yè)中應觀察墊木的損壞情況,損壞嚴重時應予更換。

13.連接樁錘與樁帽的鋼絲繩張緊度應適宜,過緊或過松時,應予調整,拉緊后應留有200~250mm的滑出余量,并應防止繩頭插入汽缸法蘭與沖擊塊內損壞緩沖墊。

14.拆卸應按與安裝時相反程序進行。放倒立柱時,應使用制動器使立柱緩緩放下,并用纜風繩控制,不得不加控制地快速下降。

15.正前方吊樁時,對混凝土預制樁,立樁中心與樁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4m;對鋼管樁,水平距離不得大于7m。嚴禁偏心吊樁或強行拉樁等。

16.使用雙向立柱時,應待立柱轉向到位,并用鎖銷將立柱與基桿鎖住后,方可起吊。

17.施打斜樁時,應先將樁錘提升到預定位置,并將樁吊起,套人樁帽,樁尖插入樁位后再后仰立柱,并用后支撐桿頂緊,立柱后仰時打樁機不得回轉及行走。

18.打樁機帶錘行走時,應將樁錘放至最低位。行走時,驅動輪應在尾部位置,并應有專人指揮。

19.在斜坡上行走時,應將打樁機重心置于斜坡的上方,斜坡的坡度不得大于5°。在斜坡上不得回轉。

20.嚴禁吊樁、吊錘、回轉或行走等動作同時進行。打樁機在吊有樁和錘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21.作業(yè)中,當停機時間較長,應將樁錘落下墊好,檢修時不得懸吊樁錘。

22.遇有雷雨、大霧和六級及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一切作業(yè)。當風力超過七級或有風暴警報時,應將打樁機順風向停置,并應增加纜風繩,或將樁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長度在27m及以上時,應提前放倒。

23.作業(yè)后,應將樁錘放在已打人地下的樁頭或地面墊板上,將操縱桿置于停機位置,起落架升至比樁錘高1m的位置,鎖住安全限位裝置,并應使全部制動生效。

24.作業(yè)后,應將打樁機停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將樁錘落下墊實,并切斷動力電源。

第12篇 振動樁錘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打樁機作業(yè)區(qū)內應無高壓線路。作業(yè)區(qū)應有明顯標志或圍欄,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樁錘在施打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在距離樁錘中心5m以外監(jiān)視。

2.機組人員作登高檢查或維修時,必須系安全帶;工具和其他物件應放在工具包內,高空人員不得向下隨意拋物。

3.作業(yè)場地至電源變壓器或供電主干線的距離應在200m以內。

4.電源容量與導線截面應符合出廠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啟動時,電壓降應按jgj33—2001第3.4.7條規(guī)定執(zhí)行。

5.液壓箱、電氣箱應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電氣箱和電動機必須安裝保護接地設施。

6.長期停放重新使用前,應測定電動機的絕緣值,且不得小于0.5mω,并應對電纜芯線進行導通試驗。電纜外包橡膠層應完好無損。

7.應檢查并確認電氣箱內各部件完好,接觸無松動,接觸器觸點無燒毛現象。

8.作業(yè)前,應檢查振動樁錘減震器與連接螺栓的緊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動或缺件的狀態(tài)下啟動。

9.應檢查并確認振動箱內潤滑油位在規(guī)定范圍內。用手盤轉膠帶輪時,振動箱內不得有任何異響。

10.應檢查各傳動膠帶的松緊度,過松或過緊時應進行調整。膠帶防護罩不應有破損。

11.夾持器與振動器連接處的緊固螺栓不得松動。液壓缸根部的接頭防護罩應齊全。

12.應檢查夾持片的齒形。當齒形磨損超過4mm時,應更換或用堆焊修復。使用前,應在夾持片中間放一塊10~15mm厚的鋼板進行試夾。試夾中液壓缸應無滲漏,系統(tǒng)壓力應正常,不得在夾持片之間無鋼板時試夾。

13.懸掛振動樁錘的起重機,其吊鉤上必須有防松脫的保護裝置。振動樁錘懸掛鋼架的耳環(huán)上應加裝保險鋼絲繩。

14.啟動振動樁錘應監(jiān)視啟動電流和電壓,一次啟動時間不應超過10s。當啟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啟動。啟動后,應待電流降到正常值時,方可轉到運轉位置。

15.振動樁錘啟動運轉后,應待振幅達到規(guī)定值時,方可作業(yè)。當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樁時,應改用功率較大的振動樁錘。

16.拔鋼板樁時,應按沉人順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夾持器在夾持板樁時,應靠近相鄰一根,對工字樁應夾緊腹板的中央。如鋼板樁和工字樁的頭部有鉆孔時,應將鉆孔焊平或將鉆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鉆孔處焊加強板,應嚴防拔斷鋼板樁。

17.夾樁時,不得在夾持器和樁的頭部之間留有空隙,并應待壓力表顯示壓力達到額定值后,方可指揮起重機起拔。

18.拔樁時,當樁身埋人部分被拔起1.0~1.5m時,應停止振動,拴好吊樁用鋼絲繩,再起振拔樁。當樁尖在地下只有1~2m時,應停止振動,由起重機直接拔樁。待樁完全拔出后,在吊樁鋼絲繩未吊緊前,不得松開夾持器。

19.沉樁前,應以樁的前端定位,調整導軌與樁的垂直度,不應使傾斜度超過2°。

20.沉樁時,吊樁的鋼絲繩應緊跟樁下沉速度而放松。在樁人土3m之前,可利用樁機回轉或導桿前后移動,校正樁的垂直度;在樁人土超過3m時,不得再進行校正。

21.沉樁過程中,當電流表指數急劇上升時,應降低沉樁速度,使電動機不超載;但當樁沉人太慢時,可在振動樁錘上加一定量的配重。

22.作業(yè)中,當遇液壓軟管破損、液壓操縱箱失靈或停電(包括熔絲燒斷)時,應立即停機,將換向開關放在“中間”位置,并應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讓樁從夾持器中脫落。

23.作業(yè)中,應保持振動樁錘減振裝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潤滑。

24.嚴禁吊樁、吊錘、回轉或行走等動作同時進行。打樁機在吊有樁和錘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25.作業(yè)中,當停機時間較長時,應將樁錘落下墊好,檢修時不得懸吊樁錘。

26.遇有雷雨、大霧和六級及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一切作業(yè)。當風力超過七級或有風暴警報時,應將打樁機順風向停置,并應增加纜風繩,或將樁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長度在27m及以上時,應提前放倒。

27.作業(yè)后,應將打樁機停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將樁錘落下墊實,并切斷動力電源。

28.作業(yè)后,應將振動樁錘沿導桿放至低外,并采用木塊墊實,帶樁管的振動樁錘可將樁管插入地下一半。

29.作業(yè)后,除應切斷操縱箱上的總開關外,尚應切斷配電盤上的開關,并應采用防雨布將操縱箱遮蓋好。

第13篇 鋼筋冷拉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機械的安裝應堅實穩(wěn)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機械應有可靠的基礎;移動式機械作業(yè)時應 緊 行走輪。

2.室外作業(yè)應設置機棚,機旁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場地。

3.應根據冷拉鋼筋的直徑,合理選用卷揚機。卷揚鋼絲繩應經封閉式導向滑輪并和被拉鋼筋水平 方向成直角。卷揚機的位置應使操作人員能見到全部冷拉聲地,卷揚機與冷拉中線不得少于 5m。

4.冷拉場地應在兩端地錨外側設置警戒區(qū),關應安裝防護欄及警告標志。無關人員不得在此停留。 操作人員在作業(yè)時必須離開鋼筋 2m 以外。

5.用配重控制的設備應與滑輪匹配,并應有指示起落的記號,沒有指示記號時應有專人指揮。配 重框提起時高度應限制在離地面 300mm 以內,配重架四周應有欄桿及警告標志。

6.作業(yè)前,應檢查冷拉夾具,夾齒應完好,滑輪、拖拉小車應潤滑靈活,拉鉤、地錨及防護裝置 均應齊全牢固。確認良好后,方可作業(yè)。

7.卷揚機操作人員必須看到指揮人員發(fā)出信號,并待所有人員離開危險區(qū)后方可作業(yè)。冷拉應緩 慢、均勻。當有停車信號或見到有人進入危險區(qū)時,應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揚鋼絲繩。

8.用延伸率控制的裝置,應裝設明顯的限位標志,并應有專人負責指揮。

9.夜間作業(yè)的照明設施應裝設在張拉危險區(qū)外。當需要裝設在場地上空時,其高度應超過 5m。燈 光應加防護罩,導線嚴禁采用裸線。

10.作業(yè)后,應放松卷揚鋼絲繩,落下配重,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11.作業(yè)后,應堆放好成品,清理場地,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做好潤滑工作。

第14篇 全套管鉆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鉆機作業(yè)區(qū)內應無高壓線路。作業(yè)區(qū)應有明顯標志或圍欄,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

2.安裝鉆機前,應符合jq 33—2001第7.7.1條的規(guī)定。

3.鉆機安裝場地應平整、夯實,能承載該機的工作壓力;當地基不良時,鉆機下應加鋪鋼板防護。

4.安裝鉆機時,應在專業(yè)技術人員指揮下進行。安裝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悉安裝工藝及指揮信號,并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5.與鉆機相匹配的起重機,應根據成樁時所需的高度和起重量進行選擇。當鉆機與起重機連接時,各個部位的連接均應牢固可靠。鉆機與動力裝置的液壓油管和電纜線應按出廠說明書規(guī)定連接。

6.引入機組的照明電源,應安裝低壓變壓器,電壓不應超過36v。

7.作業(y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鉆機各部外觀良好,各連接螺栓無松動;

2)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冷卻水等符合規(guī)定,無滲漏現象;

3)各部鋼絲繩無損壞和銹蝕,連接正確;

4)各卷揚機的離合器、制動器無異?,F象,液壓裝置工作有效;

5)套管和澆注管內側無明顯的變形和損傷,未被混凝土黏結。

8.應通過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啟動內燃機,并怠速運轉逐步加速至額定轉速,按照指定的樁位對位,通過試調,使鉆機縱橫向達到水平、位正,再進行作業(yè)。

9.機組人員應監(jiān)視各儀表指示數據,傾聽運轉聲響,發(fā)現異狀或異響,應立即停機處理。

10.第一節(jié)套管人土后,應隨時調整套管的垂直度。當套管人土5m以下時,不得強行糾偏。

11.在作業(yè)過程中,當發(fā)現主機在地面及液壓支撐處下沉時,應立即停機。在采用30mm厚鋼板或路基箱擴大托承面、減小接地應力等措施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12.在套管內挖掘土層中,碰到堅硬土巖和風化巖硬層時,不得用錘式抓斗沖擊硬層,應采用十字鑿錘將硬層有效地破碎后,方可繼續(xù)挖掘。

13.用錘式抓斗挖掘管內土層時,應在套管上加裝保護套管接頭的喇叭口。

14.套管在對接時,接頭螺栓應按出廠說明書規(guī)定的扭矩,對稱擰緊。接頭螺栓拆下時,應立即洗凈后浸入油中。

15.起吊套管時,應使用專用工具吊裝,不得用卡環(huán)直接吊在螺紋孔內,亦不得使用其他損壞套管螺紋的起吊方法。

16.挖掘過程中,應保持套管的擺動。當發(fā)現套管不能擺動時,應采用撥出液壓缸將套管上提,再用起重機助拔,直至拔起部分套管能擺動為止。

17.澆注混凝土時,鉆機操作應和灌注作業(yè)密切配合,應根據孔深、樁長適當配管,套管與澆注管保持同心,在澆注管埋入混凝土2~4m之間時,應同步拔管和拆管,并應確保澆注成樁質量。

18.遇有雷雨、大霧和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一切作業(yè)。

19.作業(yè)后,應將打樁機停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將樁錘落下墊實,并切斷動力電源。

20.作業(yè)后,應就地清除機體、錘式抓斗及套管等外表的混凝土和泥砂,將機架放回行走的原位,將機組轉移至安全場所。

第15篇 爆破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 ? 稱

施工部位

交底內容:

1.聯(lián)結導火線和火雷管,必須在專用加工房內。房內不準有電氣、金屬設備,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2.切割導火索或導暴索,必須用鋒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斷或用石器、鐵器敲斷。導火索長度不得小于1米,導暴索禁止撞擊、拋擲、踐踏。切割導火索或導暴索的臺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3.加工 起爆藥包,只許在爆破現場于爆破前進行,并按所需數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備用,制作好的起爆藥包應專人妥善保管。

4.裝藥要用木竹棒輕塞,嚴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屬棒搗實。禁止使用凍結、半凍結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藥。

5.峒室法爆破藥室內的照明未安起爆體前,其電壓應用低壓電。安起爆體時,必須用手電筒或在峒外用透光燈照明。

6.放炮必須有專人指揮,事先設立警戒范圍,規(guī)定警戒時間、信號標志,并派出警戒人員;起爆前要進行檢查,必須待施工人員、過路行人、船只、車輛全部避入安全地點后方準起爆,警報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須堅固,道路必須暢通。

7.電力爆破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電源應有專人嚴格控制,放炮器要專人保管,閘刀箱要上鎖。不到放炮時間,不準將手把或鑰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線盒內。

(2)同一電路應使用同一廠、同批、同牌號的雷管,各雷管的電阻誤差,應控制在土0.2歐姆以內。

(3)先將電雷管的腳線連成短路,待接母線時解開,聯(lián)接母線應從藥包開始向電源方向敷設,主線末端未接電源前應用膠布包好,防止誤觸電源。嚴禁使用裸線連接。

(4)裝藥前,嚴禁將電爆機接地線接在金屬管道或鐵軌上。雷雨天氣不準露天電力爆破,如中途遇雷雨,應迅速將雷管的腳線、電線主線兩端聯(lián)成短路。

(5)聯(lián)線時,必須將手提燈撤出3米以外。用手電照明時,應離聯(lián)線地點1.5米以外。

(6)在電爆網路敷設后,待人員撤至安全地區(qū),然后用歐姆表或電橋檢查網路導電是否良好,測量出來的電阻值與計算的電阻值不得超過10%。

8.水下爆破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水下爆破一般采用裸露藥包法和炮眼法。炸藥應選用沒有變質和防水性能好的,如果選用其它炸藥,必須采取嚴密防水措施。

(2)水下爆破應采取電力起爆。除遵守上述電力爆破有關規(guī)定外,其電雷管腳線和電力主線都要做到防水、絕緣。

(3)水下鉆眼時,應使用帶有套管的鉆眼機。裝藥及爆破時,要規(guī)定危險區(qū)域,并設立警戒標志和值勤人員,必要時應封航。

(4)裝藥時,要按順序進行,一般先上游后下游依次對號入孔,以免潛水員掛斷起爆電線。

(5)裝藥及爆破時,潛水員及炮工不得攜帶對講電話機和手電筒上船。施工現場亦應切斷一切電源。

(6)水下裸露爆破,一定要將藥包固定在爆破點上,嚴防潛水員返回時把藥包掛起來。爆破時裝藥的船應移向上游。

9.使用火雷管時,導火線點火只準用專用香棒,不準使用香煙、火柴或其他明火。

10.火炮群和電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點火炮,后合電閘;點火炮不得兩人在同一方向先后點炮,每人點炮數目不得超過15個點。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20分鐘前進入工作面。

11.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離半徑:裸露藥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400米,炮眼法(淺眼法)、藥壺法不得小于200米。

12.坑道內兩個臨近工作面之間的厚度小于20米時,一方起爆,另一方工作人員應全部撤離工作面。

13.放炮后最少要兩人巡視放炮地點,檢查處理危巖、支架、瞎炮、殘炮。

14.在既有行車線上進行爆破作業(yè)除應遵循一般爆破的規(guī)定外,還要做到:

(1)放炮前應先到車站行車室進行登記,派出駐站聯(lián)絡員,利用行車間隔施爆時,應經車站值班員確認計劃施爆的時段內確實沒有車列通過施爆地點后方可。

(2)放炮前線路應設好防護;放炮后應首先迅速清理軌道上及限界以內的土、石,將線路搶通,道床上的泥碴不得超過軌面。

(3)一般只宜進行松動爆破,其炮眼的間距、深度、裝藥量、預計一次爆破的數量、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作業(yè)與開通線路所需要安排的勞動力數量等,均應在開工前由施工技術部門經過詳細計算并周密安排。

(4)在運輸繁忙的鐵路沿線不宜使用火花起爆,在電氣化區(qū)段(特別是離接觸網較近的場所)嚴禁使用電雷管起爆。

(5)嚴禁使用在列車通過前先將藥包裝好等待點炮的操作方法。

(6)采用封鎖線路進行爆破時要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15.進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yè)的人員,嚴禁穿摩擦產生靜電的化纖衣服。

16.瞎炮處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電力爆破通電后沒有起爆,應將主線從電源上解開,接成短路。此時,若要進入現場,如系用即發(fā)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分鐘;如系用延時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分鐘。

(2)由于接線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線起爆。

(3)嚴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內重新裝炸藥,應該在距離原炮眼60厘米以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4)在瞎炮未處理完畢之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其他作業(yè)。

17.當日沒用完的藥品及時清點退庫。

補充內容:

加工爆炸物品,只限當日實際需用量,不得超量加工。加工后的成品應置放在安全地點,嚴禁與尚未加工的爆炸物品混放。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作業(yè)班組人員簽名

技術交底操作規(guī)程15篇

有哪些技術交底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關鍵環(huán)節(jié):1.項目概述:明確項目的目標、范圍和預期成果。2.技術方案:詳細描述將采用的技術方法、工具和流程。3.責任分配:定義每個團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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