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安全駕駛前的準備
1. 檢查車輛:每次出車前,駕駛員應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包括剎車系統、燈光、輪胎、油水狀況等,確保車輛無異常。
2. 確認路線:熟悉行駛路線,了解路況、天氣及交通規(guī)則,規(guī)劃安全行駛方案。
3. 身體狀況: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身體狀態(tài),避免疲勞駕駛和飲酒后駕駛。
二、行車過程中的安全操縱
1. 保持安全距離:行車時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以便有足夠的反應時間應對突發(fā)情況。
2. 規(guī)范駕駛行為:遵守交通法規(guī),不超速、不闖紅燈、不隨意變道,使用轉向燈示意其他駕駛員。
3. 注意觀察:時刻關注路面情況,尤其在交叉路口、人行橫道、學校區(qū)域等要特別警惕。
三、應急處理
1. 緊急制動:遇到緊急情況需立即剎車時,應用力均勻,防止車輛失控。
2. 故障處理:車輛發(fā)生故障時,應盡快安全停車,并在車后放置警告標志,及時報警求助。
四、結束駕駛后的注意事項
1. 停車位置:選擇安全、合法的停車場停車,避免阻礙交通或引發(fā)事故。
2. 車輛關閉:離開車輛前,確認熄火、關閉門窗、拔掉鑰匙。
標準
1. 駕駛員必須通過專業(yè)培訓,取得有效駕駛證,并定期進行安全知識更新。
2. 公司應制定詳細的駕駛員安全操作手冊,并確保每位駕駛員熟悉并遵守。
3. 對駕駛員的安全駕駛表現進行定期評估,對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進行記錄和糾正。
4. 遇到重大交通事故或連續(xù)違規(guī)行為,應立即暫停駕駛員的駕駛資格,進行復訓和考核。
考試題及答案
1. 駕駛員在行車前需要檢查哪些項目?(多選) a. 剎車系統 b. 燈光 c. 輪胎 d. 油水狀況 答案:a、b、c、d
2. 當車輛發(fā)生故障時,駕駛員應該如何處理?(單選) a. 立即自行修理 b. 盡快安全停車并放置警告標志 c. 繼續(xù)行駛至目的地 答案:b
3. 駕駛員如何保持安全的行車距離?(簡答) 答案:駕駛員應與前車保持至少能安全停車的距離,具體距離取決于車速和路況。
4. 在什么情況下,駕駛員應被暫停駕駛資格?(簡答) 答案:遇到重大交通事故或連續(xù)違規(guī)行為時,駕駛員應被暫停駕駛資格,進行復訓和考核。
駕駛員安全生產操縱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駕駛員安全生產操縱規(guī)程
(一)通則
1、汽車運輸危險貨物應符合jt617-2004的規(guī)定。
2、危險貨物的裝卸應在裝卸治理職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3、在危險貨物裝卸作業(yè)區(qū)應設置警告標志。無關職員不得進進裝卸作業(yè)區(qū)。
進進易燃、易爆危險貨物裝卸作業(yè)區(qū)應:
a) 禁止隨身攜帶火種;
b) 封閉隨身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和電子設備;
c) 嚴禁吸煙;
d) 穿著不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不帶鐵釘的工作鞋。
3、雷雨天氣裝卸時,應確認避雷電、防濕潮措施有效。
4、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車速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車速為80 km/h,并應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車間間隔。如遇雨天、雪天、霧天等惡劣天氣,最高車速為20 km/h,并打開示警燈,警示后車,防止追尾。
5、運輸過程中,應每隔2 h檢查一次。若發(fā)現貨損(如丟失、泄漏等),應及時聯系當地有關部分予以處理。
6、駕駛職員一次連續(xù)駕駛4 h應休息20min以上;24 h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h。
7、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發(fā)生故障需修理時,應選擇在安全地點和具有相關資質的汽車修理企業(yè)進行。
8禁止在裝卸作業(yè)區(qū)內維修危險貨物運輸車輛。
9、對裝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殘留物的運輸車輛,不得動火修理。確需修理的車輛,應向當地公安部分報告,根據所裝載的危險貨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在消防員監(jiān)控下作業(yè)。
(二)作業(yè)要求
1、出車前
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有關證件、標志應齊全有效,技術狀況應為良好,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進行嚴格檢查,發(fā)現故障應立即排除。
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車廂底板應平坦完好、欄板牢固,對于不同的危險貨物,應采取相應的襯墊防護措施(如展墊木板、膠合板、橡膠板等),車廂或罐體內不得有與所裝危險貨物性質相抵觸的殘留物。
檢查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配備的消防器材,發(fā)現題目應立即更換或修理。
駕駛職員、押運職員應檢查隨車攜帶的“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是否與所運危險貨物一致。
根據所運危險貨物特性,應隨車攜帶遮蓋、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屬具和應急處理設備、勞動防護用品。
裝車完畢后,駕駛員應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對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認無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2、運輸
駕駛職員應根據道路交通狀況控制車速,禁止超速和強行超車、會車。
運輸途中應盡量避免緊急制動,轉彎時車輛應減速。
通過隧道、涵洞、立交橋時,要留意標高、限速。
運輸危險貨物過程中,押運職員應密切留意車輛所裝載的危險貨物,根據危險貨物性質定時停車檢查,發(fā)現題目及時會同駕駛職員采取措施妥善處理。駕駛職員、押運職員不得擅自離崗、脫崗。
運輸過程中如發(fā)生事故時,駕駛員人和押運職員應立即向當地公安部分及安全生產治理部分、環(huán)境保護部分、質檢部分報告,并應看護好車輛、貨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運輸過程中需要停車住宿或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應向當地公安部分報告。
運輸過程中遇有天氣、道路路面狀況發(fā)生變化,應根據所載危險貨物特性,及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遇有雷雨時,不得在樹下、電線桿、高壓線、鐵塔、高層建筑及輕易遭到雷擊和產生火花的地點停車。若要避雨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放。遇有泥濘、冰凍、顛簸、狹窄及山崖等路段時,應低速緩慢行駛,防止車輛側滑、打滑及危險貨物劇烈震蕩等,確保運輸安全。
產業(yè)企業(yè)廠內進行危險貨物運輸,應按gb4387執(zhí)行。
企業(yè)其他操縱規(guī)程按運輸危險貨物性質進行制定。
第2篇 鏟裝設備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工必須經專門的技術、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才能上崗操作,作業(yè)前必須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勞動防護用品。
2、必須認真做好開機前的各項檢查,補充足夠的燃油、液壓油、潤滑油和冷卻水,做好清潔和各聯接件的緊固工作,保證設備在完好狀態(tài)下方可起動設備,并嚴格按操作程序進行作業(yè)。
3、作業(yè)時鏟斗回轉范圍5米內嚴禁站人,嚴禁從機上下人;行車時鏟斗和機頂上嚴禁坐人。
4、鏟半裝料應從礦車尾部移向車箱,嚴禁鏟斗從駕駛室頂部通過;礦石堆放不得集中于車斗尾部,以免因偏重影響行車安全。
5、鏟裝設備與推土機不能在同一側面同咐作業(yè),因生產需要在同一側面的上一臺階進行推土作業(yè)時,應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并要有安全聯系措施(如專人指揮)。
6、鏟裝設備應有良好的信號裝置足夠的照明,設備起動前或改變作業(yè)方向前必須先鳴笛示意,經觀察安全后,才能進行操作。
7、在高于安全裝載高度的爆堆上進行鏟裝、挖作業(yè)時,必須有專人在現場指揮,應密切注視周圍環(huán)境和巖石松動情況,預防危石滾落傷及人或設備。
8、夜間作業(yè)時,作業(yè)區(qū)要有足夠的照明。
9、設備活動部位應經常檢查和加注潤滑油;進行檢修、保養(yǎng)和堅固工作時,必須在停機狀態(tài)下;舉升著的鏟斗與動臂下面嚴禁站人。
10、設備在運轉過程中,操作司機不得離開現場。
11、進行爆破作業(yè)或下班前,設備必須移到指定的安全地帶,將鏟斗平放于地。
12、設備在行駛過程中,不得高舉鏟斗,道路上有障礙物必須先清除;路經架空電力線下時,設備頂端離架空電力線不得小于2米。
第3篇 0.5t以上鏟車電瓶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存在機械損害和人員傷亡的風險。
2.嚴格遵守安全交通法和公司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
3.駕駛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4.駕駛員嚴禁酒后駕車,行駛中嚴禁閑談和打手機等,確保車輛在行駛作業(yè)中的安全。
5.車輛發(fā)動前,必須檢查剎車、轉向器、喇叭、照明、液壓系統等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嚴禁車輛帶病出車。
6.車輛發(fā)生故障時,不許私自維修違章操作,應報告部門主管,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維修。
7.車輛起步時必須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在廠區(qū)內行駛作業(yè)車輛時速不準超過5公里。
8.車輛在行駛中和尚未停穩(wěn)時,嚴禁上下車和扒車、跳車、除司機外車輛其它部位嚴禁乘人,司機有義務告訴他人。
9.工作完畢后,司機必須將車輛剎穩(wěn),并摘檔熄火,鏟車的鏟腳應放在落地面。
10.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無任何安全保護裝置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作業(yè),并可越級向上級報告。
11.以主人翁精神積極提出對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意見并參加實施。
12.每天下班前做好車輛清潔和保養(yǎng)工作。
第4篇 工貿企業(yè)汽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汽車駕駛員須經專門訓練,經交通監(jiān)理部門考試合格發(fā)給執(zhí)照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
2.開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和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3.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完好,嚴禁帶病出車。
4. 汽車在起步出入工廠、車間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通過交又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交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
5. 汽車在廠區(qū)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km;進出廠門、車間、庫房時建不得超過lokm;車間、庫房內時建不得超過5km。
6.在廠內和車間內行駛,只準走規(guī)定的道路,不準從傳送帶,工程腳手架和低垂的電線下通過。
7.在廠內過鐵道時,要減速瞭望,確認無火車通過時,有槽桿放下時要按次序停車,離火車道30m內不準調頭、倒車、更不準超車。
8.在用起重設備裝卸時,駕駛員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吊裝時檢查,修理車輛。
9.車輛裝戴不得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數量。
10.裝載不可解體貨物的體積超過規(guī)定、裝運易燃易爆物品時,須經廠有關部門批準,指派專人押車,按指定的路線,時間要求行駛,并懸掛明星的安全標志。
11. 貨車載人時,嚴禁超過規(guī)定人數。
12.裝載貨物必須均衡平穩(wěn),捆扎牢固,車廂側板,后欄
扳要美好拴牢,貨物長度超過后欄板時,不得遭欄號牌、轉向燈、尾燈和自動燈。裝載散狀、櫥狀或掖態(tài)貸物時不得散落、飛揚或漏滴車外。
13.裝運熾熱貨物時,必須使用專用的柴油貨車運輸。
第5篇 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一般要求
1.1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不準駕駛與證件不符的車輛,嚴禁酒后開車,嚴禁過渡疲勞時開車。不準擅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
1.2出車前,駕駛員應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具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1.3車輛發(fā)動前應將變速桿放到空檔位置,并拉緊手剎車。
1.4發(fā)動后應檢查各種儀表、方向機構、制動器、燈光等是否靈敏可靠,并確認周圍無障礙物后,方可鳴號起步。
1.5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嚴格執(zhí)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一節(jié)、第二節(jié)相關規(guī)定。
1.6汽車涉水和通過漫水橋時應事先查明行車路線,并需有人引車;如水深超過排氣管時,不得強行通過;嚴禁熄火。
1.7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車,應拉緊手制動器,下坡掛倒檔,上坡掛前進檔,并將前后輪用三角木楔牢。
1.8車輛通過泥濘路面時,應保持低速行駛,不得急剎車。
1.9在冰雪路面上行駛時,應裝防滑鏈條,下坡時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檔控制速度,禁止急剎車。
1.10車輛陷入坑內,如用車牽引,應有專人指揮,互相配合。
2、載重汽車的安全操作
2.1氣制動的汽車,嚴禁氣壓低于2.5mpa時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氣壓低于4mpa時,不得滑行發(fā)動。
2.2貨車不準載客。貨車需要附載作業(yè)人員時,應當設置保護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措施。
2.3裝載構件和其他貨物時,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箱locm,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4m,長度前后共不得超過車身2m,超出部分不得觸地,并應擺放平穩(wěn),捆扎牢固,如裝運異形特殊物件,應備專用擱架。
2.4運輸超寬、超高和超長的設備和構件,除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外,還必須事先研究妥善的運輸方法,訂出安全措施。
2.5裝運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晶時,應遵守有關安全行車規(guī)定。
3、自卸汽車的安全操作
3.1發(fā)動后,應檢試傾卸液壓機構。
3.2配合挖土機裝料時,自卸汽車就位后,拉緊手剎車。如挖斗必須超過駕駛室頂時,駕駛室內不得有人。
3.3卸料時,應選好地形,并檢視上空和周圍有無電線,障礙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車斗應及時復原,不得邊走邊落。
3.4向坑洼地卸料時,必須和坑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防止邊坡坍塌。
3.5檢修傾卸裝置時,應撐牢車箱,以防車箱突然下落傷人。
3.6自卸汽車的車箱內嚴禁載人
4、平板拖車的安全操作
4.1出車前要將剎車氣管接頭、電線插頭插接好。鋼板支架、拖掛裝置安全防護網要符合要求。
4.2裝卸大型物件時,要先察看路線,制定運輸方案。
4.3裝卸車時要停放在堅實平坦、周圍無障礙物的地方,拖車應剎車,車輪應楔緊。
4.4搭設跳板與地面的夾角一般應不大于15度。
4.5重車下坡和轉彎應減速慢行。下坡應提前換檔,不得中途換檔。
4.6用后絞盤裝卸物件,車子必須制動住,并楔緊車輪。
5、機動翻斗車的安全操作
5.1向坑槽或混凝土集料斗內卸料時,應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和設置檔墩,以防翻車。
5.2車上嚴禁帶人。轉彎時應減速,注意來往行人。
第6篇 駕駛員安全行車規(guī)程
1、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做到安全行車。
2、嚴守交通規(guī)則和操作規(guī)程,嚴禁酒后開車。
3、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yǎng),保證車輛經常處于良好狀況。
4、情況不明開車要慢,視線不好要慢,起步、會車、停車要慢,通過交叉口、狹道、險坡或繁華地段要慢。行車中要注意:防行人(或騎車人、小孩等)突然橫穿馬路。防雨霧路滑。防超會車輛或障礙時搶道。
5、要掌握車輛技術狀況,要掌握道路情況,要掌握氣候影響與風向,要掌握地區(qū)變化,要掌握車、馬、行人、乘客動態(tài)和車內各種可能發(fā)生情況。
6、注意了解當次半載什么物件、到達地、裝卸地、運距、道路等情況,攜帶好派車單位有關證件。注意了解車輛技術狀況,檢查傳動系、制動系、方向系、燈光照明等有前安全的主要部件是否齊全可靠,必要時予以調整,注意檢查貨物的包裝捆扎是否牢固,重量中心是否恰當,危險品裝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注意檢查車門和欄板是否關好、扣牢,車輛四周和車下有無人畜或其它障礙物,對乘員進行安全常識的宣傳。注意保持車輛清潔和牌號字跡明顯攜帶隨車工具附件。注意在到達中途停車過夜時作好安全停放,并保管好未卸的貨物。
7、人、貨裝載不符合交通規(guī)則規(guī)定,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開車。車輛制動失效,轉向失靈,輪胎氣壓不足尚未搞好前不開車。夜間出車無大燈、指示燈、剎車燈不開車。遇水漫路面或橋梁,未摸清情況不開車。通過鐵路火車,臨近和路閘,不放行時不開車。車輛有嚴重機件故障未排除,有可能發(fā)生機械、行車事故不開車。
8、在執(zhí)行任務時,因事臨時離開崗位要鎖好車門,拉上手閘,采取防滑措施,不準將車交無執(zhí)照人駕駛。
9、載運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必須經公安機關批準,領取“準運證”,懸掛危險品標志,按指定的路線、時間行駛,并必須有專人押運,不得搭乘其它人員。
第7篇 機動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經有關部門考核及格發(fā)給證件,方準單獨駕駛。嚴禁無證駕駛,駕駛車輛時應隨身攜帶各種車輛行駛的證件,以便接受有關人員檢查。
2、司機駕駛車輛時,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嚴禁酒后駕車、超限超速行駛,不在行駛中談笑、吸煙。
3、加強車輛維護保養(yǎng),保障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出車前要認真檢查水箱、油料、輪胎氣壓,要保證制動、轉向、燈光、喇叭、雨刮良好齊全,不帶故障車輛行駛公路?!?/p>
4、行駛中做到禮讓三先(先停、先慢、先讓),做到“寧停三分,不搶—秒”,超車時要先嗚喇叭等對方減速禮讓后再超車。
5、服從調度,按指定路線、時間執(zhí)行任務。未經調度私事用車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員負責經濟賠償。
第8篇 汽車式起重機駕駛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操作證方能上崗。
2起動前要檢查冷卻水、潤滑油、燃油、液壓油是否充足,輪胎氣壓是否達到規(guī)定標準,各連接部位的是螺栓是否可靠。
3起動后各種儀表是否正常,是否有異聲、漏水、漏油、漏氣等現象。
4起重機進入現場,應檢查作業(yè)區(qū)域周圍有無障礙物。起重機應停放在作業(yè)點附近平坦、堅硬的地面上,全部伸出支腿。地面松軟不平時,支腿應用墊木墊實,使起重機處于水平狀態(tài),水平油缸應全部伸出。
5定期檢查起吊鋼絲繩及吊鉤的完好情況,保證有足夠的強度,每節(jié)距內斷絲超過7%時,應即更換。
6起吊鋼絲繩從卷筒上放出時,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7正式起吊時,先將重物吊離地面20 ~50㎝,然后停機檢查重物綁扎的牢固性和平衡性,制動的可靠性,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xù)操作。
8嚴禁斜吊,拉吊和起吊被其它重物卡壓與地面凍結以及埋沒在地下的物件。
9嚴禁在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和材料必須用吊籠或用網絲繩捆綁牢固后,方可起吊。
10吊車行駛時,應鎖住回轉制動器,吊鉤用鋼索拉牢在保險桿上。
11起重機應停在安全、平坦、不妨礙交通的地方,拉緊手剎車,掛入低速檔。在坡道停車,車頭向上坡時掛一檔,車頭向下坡時掛倒檔,并用三角木把車輪塞死。
12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9篇 裝載機駕駛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并經有關勞動部門考核批準,取得相關勞動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且經項目部三級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2、駕駛操作前應檢查剎車、方向、喇叭、照明、液壓系統等各部件是否齊全有效。要熟悉和掌握機械的性能,嚴禁帶病出車。
3、駕駛員應認真遵守交通規(guī)章制度及項目部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指揮。
4、上班之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起步前觀察四周,先鳴笛后起步,嚴禁酒后上班。
5、機械行駛作業(yè)時,駕駛室內或其它任何部位嚴禁搭乘人員,更不允許在鏟斗中搭人。
6、裝載機下坡時,嚴禁發(fā)動機熄火和空檔滑行。在坡道駕應放慢行駛,嚴禁緊急制動,防止車輛傾覆。
7、鏟裝作業(yè)前應觀察現場和周圍環(huán)境,明確施工方案要求。超過6米的同臺下方嚴禁鏟裝作業(yè),危險區(qū)域作業(yè)現場要有指揮人員監(jiān)控指揮,嚴禁亂干、蠻干。
8、鏟裝作業(yè)時,車速不得超過4公里/小時,牽引物件時,鋼絲繩長度不就小于5米,并牢固拴在牽引架上,拖動必須正向行駛。
9、裝載機只準原地吊裝物件,并且有人指揮,不準長距離吊運物件,不準鏟斗偏重裝載。
10、禁止在陡坡轉彎,倒車和停車。
11、改變地駛方向和變換驅動桿必須停車后進行。
12、不得將鏟斗提升到最高位置運輸物料,運載物料時應保持平穩(wěn)行駛,動臂下腳點高地400mm。
13、鏟裝作業(yè)間歇后重新作業(yè),應檢查四周是否有人,確保安全作業(yè)。
14、嚴禁無證駕駛,嚴禁實習駕駛員獨立上崗作業(yè)。
15、認真學習鉆研業(yè)務,努力提高安全生產和技術水平,積極提出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第10篇 危貨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集團危貨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范危貨駕駛員的工作職責及內容,切實加強和完善集團燃氣運輸工作流程,更加安全、有序、高效、通暢地做到各地燃氣的供應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危貨運輸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崗位職責、其他工作內容和獎懲制度。
第三條? 該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范圍內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駕駛員。
第二章? 危貨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出車前
第四條? 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有關證件、標志應齊全有效,技術狀況應為良好,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進行嚴格檢查,發(fā)現故障應立即排除。
第五條? 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車廂底板應平坦完好、欄板牢固,對于不同的危險貨物,應采取相應的襯墊防護措施(如鋪墊木板、膠合板、橡膠板等),車廂或罐體內不得有與所裝危險貨物性質相抵觸的殘留物。
第六條? 檢查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配備的消防器材,發(fā)現問題應立即更換或修理。
第七條? 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檢查隨車攜帶的“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是否與所運危險貨物一致。嚴禁超載、超限、超范圍運輸。
第八條? 根據所運危險貨物特性,應隨車攜帶遮蓋、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屬具和應急處理設備、勞動防護用品。
第九條? 裝車完畢后,駕駛員應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對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認無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二)裝卸時
第十條? 車輛??控浂鈺r,應聽從作業(yè)區(qū)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第十一條? 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fā)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第十二條? 在裝卸過程中,駕駛員負責監(jiān)裝監(jiān)卸,辦理貨物交接簽證手續(xù)時要點收點交。裝車完畢,駕駛員必須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對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
第十三條? 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欄板。若原地關不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在保證安全情況下才能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車要穩(wěn)。
第十四條? 禁止在裝卸作業(yè)區(qū)內維修車輛。
第十五條? 危險貨物運達卸貨地點后,因故不能及時卸貨,在待卸期間,駕駛人員應會同押運人員負責看管貨物。
第十六條? 收車后,應對車輛進行相應檢查,有貨車輛應停放在封閉、安全停車場內,無貨車輛也應停在符合危貨車輛停放條件的停車場。
(三)運輸中
第十七條? 車輛起步前,要先查看裝卸人員是否下車,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方可起步。
第十八條? 在行車中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guī)范,謹慎駕駛,禮貌行車。
第十九條? 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保證車輛以合適的速度行駛,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避免采取緊急制動措施,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性。
第二十條? 駕駛人員應根據道路交通狀況控制車速,禁止超速和強行超車、會車。
第二十一條? 注意不搶行、不冒險,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不準侵占對方行車路線。
第二十二條? 在危險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霧天行駛時,要嚴格控制車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第二十三條? 下陡坡時不準熄火、空檔滑行。通過彎道時要靠道路中心線右側行駛,嚴禁侵占對方路線。
第二十四條? 通過隧道、涵洞、立交橋時,要注意標高、限速。
第二十五條? 夜間行車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適當車距;行車中如感覺困倦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嚴禁疲勞駕駛。
第二十六條? 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通過渡口及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
第二十七條? 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車速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車速為80 km/h,并應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車間距離。如遇雨天、雪天、霧天等惡劣天氣,最高車速不超20 km/h,并打開示警燈,警示后車,防止追尾。
第二十八條? 運輸過程中,應每隔2h檢查一次。若發(fā)現貨損(如,丟失、泄漏等),應及時聯系當地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 嚴格按規(guī)定的線路、時間、速度行駛,不得擅自改變運輸作業(yè)計劃。
第三十條? 裝運易燃液體(如瓶、撬、罐)的車輛不準接近明火、高溫場所。運輸燃油的罐車內溫度達到40度時,應采取遮陽或罐外冷水降溫措施。
第三十一條? 運輸危險貨物過程中,押運人員應密切注意車輛所裝載的危險貨物,根據危險貨物性質定時停車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會同駕駛人員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必要時,聯系當地有關部門協助處理,并及時向公司部門領導匯報。駕駛人員、押運人員不得擅自離崗、脫崗。
第三十二條? 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發(fā)生故障需修理時,應及時向公司部門領導匯報,并選擇在安全地點和具有相關資質的汽車修理企業(yè)進行維修。
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連續(xù)駕駛時應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總計不超過8小時。
第三十四條? 運輸過程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而危及貨物時,駕駛人員應立即向當地公安及有關部門報告,向公司部門相關領導匯報,并應看護好車輛、貨物。當發(fā)生貨物泄漏時,應共同配合公安、安檢、環(huán)保、質檢、消防等部門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消除危害。
第三十五條? 運輸過程中需要停車住宿或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應向公司部門領導匯報。
第三十六條? 運輸過程中遇有天氣、道路路面狀況發(fā)生變化,應根據所載危險貨物特性,及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遇有雷雨時,不得在樹下、電線桿、高壓線、鐵塔、高層建筑及容易遭到雷擊和產生火花的地點停車。若要避雨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放。遇有泥濘、冰凍、顛簸、狹窄及山崖等路段時,應低速緩慢行駛,防止車輛側滑、打滑及危險貨物劇烈震蕩等,確保運輸安全。
第三十七條? 認真履行國家《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其他相關管理規(guī)定。見附件。
第三章? 危貨駕駛員安全崗位職責
第三十八條? 認真做好各自本職工作,積極服從各自領導的指揮。
第三十九條? 自覺執(zhí)行安全運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危貨運輸安全操作規(guī)程,努力學習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提高自身安全組織和自我保護意識。
第四十條? 參加有關安全知識培訓、并經所在地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危貨從業(yè)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四十一條? 必須熟悉所載運貨物的性質、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fā)生崗位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第四十二條? 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做好每天的運輸崗位、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檢查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第四十三條? 自覺遵守汽車貨物運輸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定期保養(yǎng)維護車輛,按照規(guī)定清理和維修車輛。
第四十四條? 不得隨意打聽各運送單位用氣量的使用情況和儲備情況。
第四十五條? 干好本職工作,不攀比,不埋怨,理解他人,理解公司。
第四十六條? 不得擅自做主,不得散布謠言,不得撒謊、扯皮。
第四十七條? 工作態(tài)度要積極主動,不懷疑和猜測上級領導的指示,有良好建議可以及時與上級溝通,有不滿意見可以及時提出解決。意見不統一的,在完成當次當班作業(yè)后,可以越級上報反映。
第四章 危貨駕駛員的其他工作內容
第四十八條? 車輛運行控制車速,保持與前車的安全行車距離,嚴禁違章超車、疲勞駕駛保證行車安全。
第四十九條? 運輸貨物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車上人員嚴禁吸煙、車輛不得接近明火、高溫場所。
第五十條? 發(fā)現車輛故障隱患時,及時維修,并向上級領導匯報。如有檢修計劃,至少提前3天報請上級相關領導審批,履行集團車輛檢修的相關程序,并經總調度審核。
第五十一條? 車輛維修過程中,要秉著“搶時間、抓質量、講價錢”的原則。每天至少向上級匯報一次維修進度和維修情況,第一時間上報總調度室維修車輛可上路的具體時間。
第五十二條? 嚴格執(zhí)行和遵守當天的車輛派送任務,包括出行時間、路線、運送貨物種類、數量、運送方式及待運時間等。特殊情況下,要特殊對待,無條件地服從調度室的臨時安排。
第五十三條? 司機、押運員如有請假者,請假程序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請假管理”(58頁)的相關內容執(zhí)行。
第五十四條? 出車前,司機應以電話的形式通知貨物接收部門負責人。通知內容只涉及到出發(fā)時間、大致抵達時間、裝載貨物種類、數量以及其他裝卸時所需的特殊要求。如運輸途中遇意外因素延誤抵達時間,應及時通知上級直屬領導和接收部門負責人。
第五十五條? 出車時,凡出現因超速、壓線、違章行車、違章停車等違反一般交通安全行車規(guī)范罰款的,罰金由司機(或當事人)自行交付。出現交通事故的,酌情由司機擔負相應責任,支付相應罰金。
第五十六條? 不得私自拆卸、挪動、調整gps設備及其附件,要妥善保護好,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積極配合技術人員對gps設備及其附件的維修和安裝。
第五十七條? 發(fā)現所運貨物(箱、瓶、罐、撬)有損壞、損傷等外觀、性能、工藝各方面的安全隱患時,要及時向上級直屬領導匯報,并告知貨物接收部門負責人。
第五十八條? 不得以任何形式傳遞各運行單位或部門之間的生產情況、工作情況信息,更不能隨意進行比較,惑亂員工工作積極性。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協議的其他內容。
第五十九條? 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安全生產運行管理制度”(1頁)的相關內容執(zhí)行。
第六十條? 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生產調度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7頁)的相關內容執(zhí)行。
第六十一條? 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車輛使用管理制度”(44頁)的相關內容執(zhí)行。
第五章? 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 發(fā)現人為拆卸、挪動、破壞、改裝gps設備及其附件的,視情節(jié)予以50元至200元罰款。
第六十三條? 因車輛狀況、人員狀況和道路狀況違反以上相關規(guī)定,導致總調度打亂調度計劃的,或因延誤運送時間造成當地公司、用戶用氣量緊張(當地燃氣儲量為零)甚至停氣的,或出現妨礙燃氣生產運營事故處理的,或給公司帶來各種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的,視情節(jié)予以200元至1000元罰款。如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人員傷亡或引起嚴重社會反映的,予以行政處分、開除,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 不服從上級指揮,擅自做主,屢教不改的,視情節(jié)予以200元至500元罰款。
第六十五條? 招搖生事,散布謠言,屢教不改的,視情節(jié)予以200元至500元罰款。
第六十六條? 其他違規(guī)行為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安全生產處分實施細則”(20頁)和“人力資源管理規(guī)定”(51頁)的相關內容執(zhí)行。
后附《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
第11篇 鋼瓶運輸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運瓶汽車要專人駕駛和專人押運,車槽內應輔設膠板,鋼瓶不得泄漏。駕駛員和押運員要有處理緊急事故和排除故障的能力,并持有效資質證件方可上崗。
第二條裝車后,駕駛員必須檢查鋼瓶放置是否合乎規(guī)定,車槽是否關好。
第三條鋼瓶要有兩條防護膠圈,嚴禁雙層碼放或臥放,要妥善固定,防止碰撞。
第四條中途發(fā)現有漏氣瓶時,處理不了要放在車槽后面,不得靠近駕駛室。
第五條運瓶汽車在運輸途中不準停車,特殊情況,駕駛員不得遠離,處理不了時及時與有關部門或交通警察聯系。
第六條運瓶車嚴禁攜帶其它物品。
第七條運瓶車進出站時,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km/h。
第八條運瓶車途中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0km/h,注意安全行車。
第九條做好日常維護,注意及時清理垃圾和污物,保持清潔暢通。
第12篇 電瓶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瓶車應有專人駕駛。并經訓練和考核合格,持證開車。禁止無證駕駛。
2.開車前,應檢查剎車、轉向機、音響、燈光等裝置要完好。否則不準開車。
3.行駛時應遵守廠區(qū)交通安全規(guī)則和制度。廠區(qū)道路時速10公里以下;出入車間、倉庫、拐彎時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庫房內不得超過3公里。不準隨意超速、超車。不準駛出廠門。
4.裝運物件不得超重、超長(伸出車尾1米內)、超寬、超高(地面起2米)。滾動物件要捆扎牢固。
駕駛室不準超額做人。在行駛中禁止人爬上爬下。
5.把式電瓶車,駕駛員應在后方駕駛,如有影響視線而必須在前面駕駛時,不得超過一檔行車。
6.電瓶車出入車間、倉庫、拐彎和十字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必須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不準強行通過。嚴禁進入易燃易爆氣體的場所。
7.在行駛中發(fā)生故障或有異常時,應立即停車。不的“帶病”開車。
8.工作完畢后,必須做好電瓶車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持車輛完好。
第13篇 廠區(qū)機動車駕駛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汽車駕駛員
1.汽車駕駛員須經專門訓練,經交通監(jiān)理部門考試合格發(fā)給執(zhí)照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
2.開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和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3.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完好,嚴禁帶病出車。
4. 汽車在起步出入工廠、車間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通過交又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交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
5. 汽車在廠區(qū)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km;進出廠門、車間、庫房時建不得超過lokm;車間、庫房內時建不得超過5km。
6.在廠內和車間內行駛,只準走規(guī)定的道路,不準從傳送帶,工程腳手架和低垂的電線下通過。
7.在廠內過鐵道時,要減速瞭望,確認無火車通過時,有槽桿放下時要按次序停車,離火車道30m內不準調頭、倒車、更不準超車。
8.在用起重設備裝卸時,駕駛員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吊裝時檢查,修理車輛。
9.車輛裝戴不得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數量。
10.裝載不可解體貨物的體積超過規(guī)定、裝運易燃易爆物品時,須經廠有關部門批準,指派專人押車,按指定的路線,時間要求行駛,并懸掛明星的安全標志。
11. 貨車載人時,嚴禁超過規(guī)定人數。
12.裝載貨物必須均衡平穩(wěn),捆扎牢固,車廂側板,后欄
扳要美好拴牢,貨物長度超過后欄板時,不得遭欄號牌、轉向燈、尾燈和自動燈。裝載散狀、櫥狀或掖態(tài)貸物時不得散落、飛揚或漏滴車外。
13.裝運熾熱貨物時,必須使用專用的柴油貨車運輸。
機動翻斗車駕駛員
1.嚴格按照額定裝載量裝載,嚴禁超載行駛,翻斗車只能裝運沙石,泥土,磚頭并不得超出斗邊。
2.翻斗車的駕駛員坐旁設座位者只承一人,駕駛員應向其交待安全事項,其他部位嚴禁乘人。
3.行車無燈光設施,不準在晚上開動,“三照”不全不準開上國家公路。
4.在坡坎、巖邊傾卸貨物時,應先設保險枕,并應慢速靠近,嚴防滑跑翻車。
叉車駕駛員
1.又車在廠區(qū)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lokm,進出車間、庫房時遵不得超過5km,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km;進出車間,庫房和行駛在人多的交又路口時必須減速和嗚喇叭,隨時作好停車準備。
2.駕駛員不許將車輛交給隨車人員或其他人員駕駛。
3.不準超載使用車輛,所運部件要裝牢固,以免在行駛中滑落,在運大部件或精密部件時要低速行駛,防止肇事。
4.在行車途中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電瓶叉車除駕駛員外,不許其他人乘車。
鏟車駕駛員
1.經專門訓練,并經考試合格發(fā)給執(zhí)照后,方準單獨操作。
2.車輛不準超載使用。鏟工件時,鏟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全車高度的2/3,運行時鏟件離地不得大于0.5m,吊桿必須向后傾斜10~15°。
3.當鏟車的鏟斗往汽車上卸物件時,必須將鏟斗上升到距車箱0.7m,然后緩慢移動,并將大架向前傾斜3°,才可卸物件。
4.禁止鏟埋在地下的物件或用鏟齒撥移物件。
5.工怍完畢后,將車停在指定的地點,熄滅發(fā)動機,將鏟斗放下,切斷發(fā)動機電源,電瓶鏟車必須拉掉電閘。
6.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欽食閑談。
7.出車前,應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液壓系統等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嚴禁帶病出車。
8.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行駛中如遇不良條件應減速慢行,在廠區(qū)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
車輛修理鉗工
1.工作前檢查起重設備,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車輛底盤部分時,特別是拆卸輪胎時,必須頂穩(wěn)千斤頂,并墊穩(wěn)木枕或鐵凳。
3.修理翻斗車、鏟車時必須墊好枕木撐好撐架。
4.試高壓火花時不準在加注機油入口處和加汽油場所試驗,以防失火或爆炸。
5. 油路系統發(fā)生故障時,汽油不準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軟管直接注入化油器發(fā)動引擎。
6.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視線不佳的情況下,在廠內外途中修理拋錨車輛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7.車輛需氣割燒焊動用明火時,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8.試車啟動前,應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情況。在運轉時檢查故障,須隨時注意旋轉部分以防打傷頭手。
第14篇 裝載機及叉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駕駛員應熟悉和遵守交通規(guī)則,非正式裝載司機駕駛操作應有正式駕駛員隨車指導。
2、起動工作之前,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車輛檢查和做好準備工作,如發(fā)現部件有故障,應先修理和排除,否則不應出車。
3、操作裝置起動和工作前,應觀察有無人員和障礙,同時鳴喇叭發(fā)出信號。
4、發(fā)動機在運轉時,車輛前后、大臂、鏟斗、鏟剌、抓具上嚴禁站人,不得檢修車輛,如確需在發(fā)動機運轉時檢修作業(yè),必須采取可靠制動措施,如固車輪等。
5、車輛在開動時,嚴禁人員上、下車,除駕駛室,任何位置不許載人,作業(yè)時,嚴禁人員在舉升或鏟具下站立、走動或穿越。
6、裝載機在行駛時,應避免不適當的高速和急轉彎,在道路條件差、坡陡、多彎的情況下,只允許用低速檔行駛,下坡行駛嚴禁發(fā)動機熄火脫檔滑行,否則液壓轉向失靈,將造成重大事故。
7、鏟車作業(yè)時,應保持物體離地400毫米正常運輸位置,嚴禁鏟運物件高舉行駛,如有障礙必須舉升通過,應細心駕駛,通過后應立即將大臂降低正常運輸位置。
8、裝載機在作業(yè)前,應觀察儀表,制動氣壓不低6kg/cm2,并用四輪驅動,低檔行駛。前進、后退操縱閥的分合,應停車后進行。作業(yè)時應注意物體重心,不得偏于一側,注意物體的穩(wěn)定性。
9、在鏟運或取料時,應以一檔以下駛向料堆,車速應低于4公里/小時,不得用高速檔行車,沖向料堆,裝料后應將鏟斗收到最小間距位置,嚴禁鏟斗在高空位置行駛作業(yè)。
10、裝車時,裝載機應在接近卡車時,逐漸舉升物體,卸貨時,應注意減少對卡車的沖擊,掌握好相應間距,平衡地落下。
11、裝載機在上料傾倒前,必須鳴喇叭示警,發(fā)現有人員在鉤料或有“?!弊峙茟覓鞎r,必須停止上料作業(yè)。傾倒結束,應密切關注好后尾情況,確保無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緩慢倒車,不得快速進行。
12、車輛作業(yè)完畢,司機離開駕駛室前,必須將鏟斗、鏟具放到地面,發(fā)動機熄火,方可離開。
13、嚴禁利用裝載機或叉車作為登高工具使用。確需使用的,必須由相應負責人批準并現場監(jiān)護。
14、叉車在裝卸氧氣架子時,應認真觀察好,必須等配合人員下車后再進行起升或放下。行駛時應保持架子平穩(wěn),避免出現搖晃現象,放下時動作應輕緩。
15、清洗車輛時,必須將機器熄火、拔去鑰匙,結束后按規(guī)定放于停車場。
16、認真、如實填寫好交接班記錄,讓接班人員了解車輛運行情況。
第15篇 駕駛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有關機械規(guī)定。駕駛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不準駕駛與證件不符的車輛。
(二)發(fā)動前應將變速桿放在空檔位置,并拉緊手剎車。
(三)發(fā)動后應檢查各種儀表、方向機構、制動器、燈光是否靈敏可靠,并確認車輛周圍無障礙物,方可鳴號起步。
(四)車輛通過泥濘路面時,應保持低速行駛,不得急剎車。
(五)在冰雪路面行駛時,應裝防滑鏈條,下坡時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檔控制速度,禁止急剎車。
(六)車輛陷入泥濘內,如用車牽引,應有專人指揮,互相配合。
(七)氣制動車輛,嚴禁氣壓低于2.5kg/cm2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氣壓低于4kg/cm2時,不得滑行發(fā)動。下坡不得熄火滑行。
(八)貨車帶人,應按車輛管理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任何人不得強令駕駛員違章帶人、載人,安全裝置必須良好。
(九)裝載物件和其他物件時,左右寬度各不得超出車廂20cm,高度從地面向上不得超過4米,長度前后不得超過車身2米,超出部分不 得觸地并應擺放平穩(wěn),捆扎牢固,如裝運異形等特殊物件,應備專用擱架。
(十)裝運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品時,應遵守有關安全行車規(guī)定
(十一)駕駛車輛行駛時,禁止飲食、閑談、吸煙,車門兩側禁止他人攀登。
(十二)嚴格執(zhí)行車輛管制,經常保持車況良好。
(十三)嚴格執(zhí)行安全行車十項禁令:
1、嚴禁高速行駛、強行超車。
2、嚴禁人、貨混裝。
3、嚴禁駕駛室超額坐人。
4、嚴禁帶病行駛。
5、嚴禁酒后開車。
6、嚴禁將車輛交無照人駕駛。
7、嚴禁亂停、亂放、亂卸貨物。
8、嚴禁擅自動用車輛。
9、嚴禁繞道行駛。
10、嚴禁使用直流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