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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匯編(3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15 查看人數(shù):29

水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包括什么內(nèi)容

1. 水工作業(yè)前準備

2. 安全設備與個人防護裝備

3. 作業(yè)現(xiàn)場的安全檢查

4. 水下作業(yè)程序

5. 緊急情況應對措施

6. 作業(yè)后的安全清理與維護

7. 培訓與定期評估

編制指南

1. 水工作業(yè)前準備

- 詳細研究作業(yè)區(qū)域的地形、水文條件,了解可能的風險因素。

- 制定詳細作業(yè)計劃,包括作業(yè)時間、人員分工、所需工具及設備清單。

- 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確保理解并能遵守所有安全規(guī)定。

2. 安全設備與個人防護裝備

- 確保所有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如潛水裝備、救生器材、通信設備等。

- 工作人員應穿戴合適的防護服,如潛水服、救生衣、頭盔等,確保防水、保暖和防沖擊。

3. 作業(yè)現(xiàn)場的安全檢查

- 在作業(yè)開始前,對現(xiàn)場進行徹底的安全檢查,排除潛在危險。

- 設立安全警戒線,限制無關人員接近作業(yè)區(qū)。

4. 水下作業(yè)程序

- 按照預定計劃進行,保持與水面控制員的持續(xù)溝通。

- 嚴禁單人深水作業(yè),確保至少有兩名工作人員同時在場。

- 在水下活動時,保持對周圍環(huán)境的警覺,避免觸碰未知物體。

5. 緊急情況應對措施

- 制定并演練應急撤離計劃,包括疾病、受傷、設備故障等情況。

- 配備急救設備,并確保作業(yè)人員掌握基本急救技能。

6. 作業(yè)后的安全清理與維護

- 清理作業(yè)現(xiàn)場,避免留下可能導致事故的物品。

- 對設備進行保養(yǎng),及時更換磨損部件。

7. 培訓與定期評估

- 定期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提升安全意識和技能。

- 定期評估作業(yè)流程,識別并改進安全漏洞。

復審規(guī)定

-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規(guī)程復審,以適應新的作業(yè)環(huán)境和法規(guī)變化。 - 在發(fā)生安全事故或接近風險事件后,立即復審規(guī)程,必要時進行修訂。 - 由專業(yè)安全管理人員主導復審,結合一線作業(yè)人員的反饋進行調(diào)整。

本規(guī)程旨在保障水工作業(yè)的安全進行,每位員工都應熟知并嚴格執(zhí)行。我們深知,每一個安全細節(jié)都關乎生命,務必謹慎對待。

水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水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患皮膚病、眼角膜病和對瀝青有嚴重過敏反應者不得進行瀝青作業(yè);

(2) 按規(guī)定使用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

(3) 熬油應由有經(jīng)驗的工人看守,隨時測控油溫,熬量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下料應慢慢溜入,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滅爐火,蓋好鍋蓋。當鍋中瀝青著火時,應立即用鍋蓋蓋緊鐵鍋,封閉爐門,熄滅爐火;

(4) 裝運瀝青不得使用錫焊的容器,盛油量不得超過其容量的2/3,垂直吊運的下方不得有人;

(5) 配制冷底子油時,不得超過鍋容量的1/2,溫度不超過80℃,并嚴禁煙火;

(6) 屋面貼鋪卷材時,四周應設置1.2m高圍欄,靠近屋面邊沿時應側身操作;

(7) 在地下室、管道、容器內(nèi)等進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業(yè)時,應定時輪換間歇,通風換氣。

第2篇 防水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要點規(guī)程

防水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要點(規(guī)程)

(1)患皮膚病、眼角膜病和對瀝青有嚴重過敏反應者不得進行瀝青作業(yè)。

(2)按規(guī)定使用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

(3)熬油應有經(jīng)驗的工人看守,隨時測控油溫,熬量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下料應慢慢溜入,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滅爐火,蓋好鍋蓋。當鍋中瀝青著火時,應立即用鍋蓋蓋緊鐵鍋,封閉爐門,熄滅爐火。

(4)裝運瀝青不得使用錫焊的容器,盛油量不得超過其容量的2/3,垂直吊運的下放不得有人。

(5)配制冷底子油時,不得超過鍋容量1/2,溫度不超過80℃,并嚴禁煙火。

(6)屋面貼鋪卷材時,四周應設置1.2m高圍欄,靠近屋面邊沿時應側身操作。

(7)在地下室、管道、容器內(nèi)等進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業(yè)時,應定時輪換間歇,通風換氣。

第3篇 水工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

一、總則

1、各級領導必須重視水工作業(yè)安全,應對本單位職工的安全負責,要從思想、組織、技術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生產(chǎn)。

2、各級領導人員都不得發(fā)出違反安全規(guī)程的命令。工作人員應拒絕執(zhí)行違反安全規(guī)程的命令,對于違反安全規(guī)程的現(xiàn)象,任何人都有責任加以制止、糾正。

3、各單位可根據(jù)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現(xiàn)場安全規(guī)程或細則。

二、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1、凡進行水工作業(yè)應填寫水工作業(yè)工作票,并要一式兩份(格式見附表),但正常檢查、觀測、巡視工作可不填寫工作票。

2、與機電設備有牽連有影響的工作,應與當值運行班組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做好安全措施和辦理許可手續(xù)后,一份留運行班組,一份交工作負責任。工作結束后,由運行與作業(yè)人員共同辦理工作結束手續(xù)。然后將工作票交運行部門保存三個月。

3、需要辦理許可手續(xù)的工作項目,由單位根據(jù)具體情況作出明確規(guī)定。

4、不需辦理許可手續(xù)的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負責人,一份由簽發(fā)人保存。必要時簽發(fā)人應與工作負責人同到現(xiàn)場交代、檢查安全措施,工作結束后,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交回簽發(fā)人,由部門保存三個月。

5、對大型、復雜或特殊作業(yè),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并組織有關人員學習、討論、經(jīng)廠主管生產(chǎn)領導批準后認真貫徹執(zhí)行。

6、有權簽發(fā)水工作業(yè)工作票的人員必須經(jīng)安規(guī)考試合格。

7、認真編寫“三措”。

三、一般安全注意事項

1、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掌握有關技術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

2、酒醉、精神不正常的人員不得安排工作。

3、安全繩、安全帶、安全網(wǎng)、爬梯、軟梯、起重繩索、壓力容器等均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和試驗。

4、工作人員穿、戴必須符合安全方面的要求,并按規(guī)定佩帶或攜帶各種勞動保 護用具、用品。

5、工作現(xiàn)場要整潔,廊道、孔、洞、井下的作業(yè)現(xiàn)場必須有足夠亮度的照明,井、坑、孔、洞均應有堅固的蓋板??卓?、棧橋及一切臨空臨水邊沿必須有牢固可靠的欄桿。陡坡通道必須有臺階。

6、上下爬梯禁止雙手同時抓握一根梯級,上下銹蝕嚴重或不經(jīng)常使用的爬梯時要系安全繩。有條件的地方爬梯須設護圈。

7、使用工具前應仔細檢查,工具要完整牢固。電動工具絕緣要合格。使用人員應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注意事項。

8、工作人員都應具有基本的電氣安全常識,如防止觸電、觸電急救等,但電氣工作必須由考試合格的電工進行。

9、機電設備運轉時如遇斷電,必須拉開電源刀閘。

10、工作人員應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的體格檢查。

四、水工建筑物巡回檢查作業(yè)

1、巡回檢查必須兩人以上方可進行工作,廊道內(nèi)巡回檢查時攜帶足夠的照明設施,注意行走路線。

2、對進廠公路,山體危石;1#、2#明渠、擋墻、護坡:中溝及護坡;南大山排洪渠及所有擋墻等進行巡視檢查時,必須戴好安全帽 ,穿防滑鞋,著裝符合安規(guī)要求。注意高空落物及孔洞傷人。

3、汛前、汛后應對大壩、廠房、泄洪道等主體建筑物的伸縮縫、施工縫、裂縫狀況進行詳細檢查,并做好記錄,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上報處理。

五、水上作業(yè)

1.水上作業(yè)包括船舶航行、船上作業(yè)及臨水工作等。

2.船舶負責人在接到有關領導的出航通知單后方可開航(特殊情況例外)。

3.船只運載量不得超過允許的最大荷載。

4.上下船只的跳板必須寬搭穩(wěn)架,保證安全使用。

5.遇六級以上或超過本船抗風能力的大風以及大霧、大雨、視線不清或船只發(fā)生故障時,不許強行開船。若在航行中遇大風時,全船人員應穿好救生衣,做好應急準備,并應使船只靠岸停泊。

6.船上應備有足夠的消防設備和救生設備,工作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消防和救護技能。嚴禁攜帶易爆物品和與航行無關的易燃品上船。

7.船上作業(yè)人員必須遵守乘船規(guī)定,不得戲鬧、玩耍。禁止下水洗澡、游泳。

8.在開閘泄洪期間,嚴禁在機組進水口和泄水閘附近停船、行船和進行水上作業(yè)。

9.使用小木船作業(yè),必須由劃船技術熟練的人劃船、須有可靠的救生設備。

10.臨水作業(yè)在遇有風浪時,必須系好安全繩,并派人監(jiān)護,以防失足落水。

11.淤泥河灘作業(yè)要有防陷措施,如派人帶上木板探路等,人員不可冒然上灘。

12.取水樣人員在泄水建筑物附近取樣時必須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禁止用手直接在急流中取樣,禁止人體靠近水舌真空地帶。危險地方取樣不得少于兩人。

13.冰情調(diào)查須有兩人以上,在冰面上工作前應先了解冰情,結冰初期冰厚不足15公分或融冰時期不得在冰上工作、行走。

六、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作業(yè)

1、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作必須經(jīng)過設計、審批后方可施工。施工過程中每項工序都要進行計算或試驗。

2、模板安裝前應檢查模板、支撐等構件應符合安全要求,鋼模板應無嚴重銹蝕和變形,木模板及支撐材質(zhì)硬合格。

3、模板工程作業(yè)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高空作業(yè)應掛好安全帶。

4、模板安裝采用桁排架支模時,安裝系數(shù)應不小于結構的規(guī)定值,周轉使用的舊桁架應在使用前進行詳細檢查。

5、用繩子扎捆吊運模板,應檢查繩索結扣是否牢固,以防散落。工作人員應從梯子上下,禁止從模板或支撐上攀登,禁止在高空獨木上、懸吊式模板上行走。

6、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頂撐應垂直,底端平整堅實,并加墊木。木楔應釘牢,并用橫順拉桿和剪刀撐固定。

7、基礎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裝時,應檢查基坑邊坡的穩(wěn)定情況,應無裂縫或塌方的危險,基坑上口邊沿1m以內(nèi)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內(nèi)運送模板等構件時,不得拋拋擲。使用起重機械運送時,起重構件下方不得站人。上下平臺應設梯子,模板材料應平放,不得靠立在槽(坑)邊上,分段支模時,應隨時加固。

8、模板拆除時應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撐。在拆除小鋼模板組成的頂板模板時,不得將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動的模板應一次性連續(xù)拆完,方可停歇,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動和懸掛的模板。

9、拆支柱時應先拆板柱,后拆梁的支柱,拆除時不得硬撬、硬砸,不應采用大面積同時撬落。

10、拆模作業(yè)時應設警戒區(qū),下方不得有人進入,拆模作業(yè)人員應站在平穩(wěn)牢固的地方,保持自身平?,不得猛撬。

11、拆除梁、桁架等預制模板時,應隨拆隨加頂撐支牢。拆下的模板應用溜槽或拉繩徐徐溜放,并及時清理。

12、拆電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時,下層應設置安全網(wǎng)等防墜落措施,并設警戒人員。

13、鋼筋加工要特別注意冷拉工作的安全,卷揚機司機座前應設置防護板,冷拉區(qū)內(nèi)應有特設信號和危險標志,冷拉時嚴禁人員通行。

14、鋼筋除銹作業(yè)時應戴好防塵口罩、防護眼鏡等防護用品,操作人員應站在上風的地方,在下風的地方不得有人停留。利用旋轉鋼絲刷除銹時,手離旋轉刷不得小于10cm。

15、綁扎獨立柱子鋼筋,應搭臨時腳手架,嚴禁攀登鋼筋上下、鋼筋網(wǎng)和鋼筋骨架未固定前禁止人員上去,禁止在高空無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鋼筋校直工作。

16、混凝土拌和站的結構應安全穩(wěn)定,進料口要做鐵篦子,禁止用鐵鍬等物件伸入拌和筒內(nèi)撥弄,皮帶運輸系統(tǒng)未達到正常狀態(tài)不能裝料運行。

17、混凝土運輸線要布置循環(huán)道路或留有回車場地,手推車運送混凝土的斜道坡度不大于10%,跳板要順車向鋪設,滑槽入口處必須設置擋板。吊罐的鋼絲繩必須連接牢固,卸料罐底離澆筑面高度不得超過1.2米。

18、混凝土澆筑所用串筒節(jié)與節(jié)之間必須連接牢固,嚴禁攀登串筒疏通混凝土。

19、進入結構以內(nèi)澆搗混凝土模板上應開孔,并加強通風。不準將震動器放在木模板或腳手架上。

七、閘門、欄污柵及啟閉機械作業(yè)

1、閘門、欄污柵及啟閉機是水電廠運行的重要設施。汛前必須對其進行檢修、保養(yǎng),使之啟閉靈活,水流暢通,確保樞紐的安全運行。

2、閘門應嚴格按照調(diào)度命令的要求進行啟閉操作,接受調(diào)度命令應作出記錄,復誦無誤后執(zhí)行。命令執(zhí)行完畢應報調(diào)度并作出記錄。無調(diào)度命令,任何人不得啟閉閘門。

3、開啟閘門之前,應檢查泄水建筑物附近地區(qū)、水面有無人員或船只作業(yè)。若有,則令其立即撤退到安全區(qū)域,然后才能開啟閘門。

4、閘門啟閉機的操作,應不少于兩人,其中一個執(zhí)行操作,另一個執(zhí)行監(jiān)護;啟閉過程中若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停車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次啟動。

5、閘門啟閉過程中,禁止人員站在閘門頂上隨閘門起落;在補氣孔口及閘門槽口附近的工作人員,應注意氣流和涌浪的威脅。

6、在檢修閘門時,除留下閘門起落所必須的空隙外,門槽口的其余部分應用腳手板鋪嚴,防止工作人員跌入門槽內(nèi)。

7、檢修閘門所分解開的門葉或其他大件應支墊穩(wěn)固,防止傾翻傷人。

拆、裝減速齒輪等活動部件時,應采取防動措施;穿裝機座螺絲、對輪螺絲或法蘭螺絲時,應用螺絲刀或撬棍使螺孔對位,禁止用手直接深孔。

8、采用風砂槍除銹時,作業(yè)人員應戴上專門的面罩或護目眼鏡,作業(yè)中禁止把風砂槍對準他人。

9、在油壓啟閉機的油缸內(nèi)進行清掃及檢修作業(yè)時,除應遵守窗口內(nèi)作業(yè)的有關安全規(guī)程外,還必須準備一旦發(fā)生意外,應有切實可行的救援措施。

10、欄污柵的清污作業(yè)應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1)清污現(xiàn)場應備有足夠的救生器材;

(2)清污應有防止落水的安全措施;

(3)在水面浮排上的清污作業(yè)人員,必須穿救生衣、戴安全帽進行工作;

(4)清污面浮排應根據(jù)實際使用條件進行設計計算,其浮力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3;

(5)清污浮排每年汛前應做全面徹底檢查、試驗,確認完好無損后,方可投入使用;

(6)清污浮排或船只,應由三個以上的錨固點將其固定。

(7)應勤檢查清污浮排或船只的錨固纜索,當其磨損超過規(guī)定時,應及時更換;

(8)錨固點應懸掛警告牌,在清污過程中禁止任何人隨意松纜;

(9)轉移清污浮排時,浮排上不準有人。

八、孔、洞、井下作業(yè)

1、凡在吊物孔、閘門井、電梯井、調(diào)壓井、通氣孔、檢查井、輸水管、蝸殼、尾水管、深井泵坑及其他孔洞內(nèi)進行工作,都應視為孔、洞、井下作業(yè)。

2、工作前應先清除邊沿雜物、冰雪、泥水等,將蓋板取下后,須設置臨時圍攔和懸掛警告牌。

3、作業(yè)時孔口必須設置圍攔并有人監(jiān)護,作業(yè)面需設置足夠的照明、充足的通風,并與井下人員保持可靠聯(lián)系,如利用報話機、經(jīng)廠研究規(guī)定的統(tǒng)一音響等。

4、在高于底面1.5米以上進行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栓安全帶,安全帶應系在牢固的構件上。工具和材料要用繩綁扎牢固后吊送,不準拋扔。

5、所使用的吊架、吊藍須用鋼或木制成,并要經(jīng)過計算,焊接或綁扎應牢固可靠。起吊用的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吊物時不小于6,吊人時不小于14,并要進行靜、動荷載試驗。每次使用前需進行全面檢查,起吊設備必須完好,抱閘可靠。

九、鉆孔、灌漿作業(yè)

1、鉆塔豎立、拆卸及整體遷移工作必須在專人指揮下進行,塔頂拉繩不得少于三根、大風天氣不得進行上述工作。如工作現(xiàn)場位于陡坡處,要有防傾復設施。

2、作業(yè)前必須檢查鉆機、鉆塔、吊具、滑輪等設備是否安全可靠,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必須處理后才可開始工作。

3、拉鋼絲繩、拆裝鉆具、搬運機械、管材必須戴手套。禁止戴手套盤轉動傳動皮帶。

4、禁止沿鋼絲繩或鉆機上下鉆塔,必須沿梯子上下。

5、扶給進把時,雙手要反正握住,身體必須避開給進把回轉范圍,頭部不能對準給進把上部,防止反轉傷人。給進把加壓時,不準將身體伏壓其上,擴孔、掃孔、或鉆進有洞穴地層時,司鉆要隨時提防翻把傷人。

6、提升鉆具時,提引器缺口必須向上,提引器與塔頂滑輪的距離不能小于0.5米。

7、升、降鉆具或打吊錘過程中,全體工作人員要精力集中,統(tǒng)一行動,動作敏捷,司鉆者要時刻注意鋼絲繩及滑輪的工程情況,并與鉆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8、下鉆過程中若發(fā)生鉆具脫落,任何人不準用手去抓。

9、下鉆過程中若遇卡鉆,使用管鉗扭轉鉆具時,必須在立軸下部扭轉,并注意用提引器吊緊鉆具。使用管鉗扭轉鉆具時,不準前推,只準后拉。

10、鉆具提出后,不得用手?;蚍掠醚劭磶r芯管內(nèi)巖芯,更不準用手抓握鉆頭下端。敲取巖芯時必須將巖芯管落至距地面0.1米左右,用繩索拉住鉆頭,方可敲管取芯。

11、處理鉆孔事故,必須仔細分析事故原因,制定處理方案,并在班長或技術人員的統(tǒng)一指導下進行,嚴防事故擴大或造成人身傷亡。

12、灌漿設備上的壓力表要安裝齊全,靈敏可靠。輸漿鐵管接頭絲扣要上緊,膠管接頭用鐵絲扎牢,接頭兩側膠管應用鐵絲聯(lián)結。灌漿過程中若發(fā)生破管射漿或接頭脫落無規(guī)則擺動,工作人員禁止接近,應立即停泵,待壓力消失后方可處理。

13、灌漿緊塞作業(yè)時,提管器不能取下,以防整套裝具落入孔中或打傷操作人員。緊塞者要和絲扛保持一定距離。

14、在未判明空氣室的壓力降為零以前,禁止擰卸輸漿管道接頭。

十、油漆、瀝青、環(huán)氧、化學灌漿作業(yè)

1、油漆、瀝青、環(huán)氧、化學灌漿工作場所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備用消防設施。

2、從事有毒油漆、瀝青、環(huán)氧、化學灌漿作業(yè)人員還要戴防毒口罩、手套、防護眼鏡、工作帽、穿防護鞋或帶腳蓋。臉部手部應涂凡士林,防止皮膚直接接觸上述材料。

3、進行噴漆工作時,應防止香蕉水噴到人的臉部。

4、熬制瀝青場所附近不得放易燃、易爆品,瀝青鍋不得安在架空線路的下方。鍋內(nèi)瀝青不得超過鍋容積的四分之三,瀝青加熱溫度應控制低于閃點20-40℃,(1、2、3號瀝青閃火點為0℃,4、5號瀝青閃火點為230℃)。

5、裝運熱瀝青必須使用鉚制或焊制容器,并要加蓋,容器熱瀝青裝時不得超過容器容積的三分之二,熱瀝青垂直運輸時禁止用人力由梯子上下傳遞。應用機械吊運,地面人員應離開一定距離。

6、嚴禁在環(huán)氧、化罐工作場所吸煙、就餐、工作完后應將勞動保護用品專門放置。手洗凈后方可進餐,喝水。

7、油漆、瀝青、環(huán)氧、化罐材料應放置規(guī)定的地點。嚴禁在公共場所用燃燒方法處理盛過瀝青、環(huán)氧及化罐材料的容器。

十一、潛水作業(yè)

1、潛水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潛水作業(yè)規(guī)程。

2、潛水前,工作負責人必須對現(xiàn)場情況和潛水人員的思想、身體和技術狀況進行全面了解并對潛水裝具、通訊設備、供排氣系統(tǒng)進行仔細檢查,必須完善可靠。

3、僅有一個作業(yè)組工作時,應有兩套完整的潛水裝具,預設潛水員一名,以便必要時進行潛水搶救。

4、潛水中要用潛水術語,嚴禁使用方言土語。

5、潛水深度超過十米時,必須嚴格按照減壓表的規(guī)定,正確地選擇減壓方案進行減壓。

6、進行堵漏潛水作業(yè)時,必須核對圖紙,了解水工建筑物結構,制訂堵漏方案、安全措施,經(jīng)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下潛。

7、輕潛氣瓶應按規(guī)定嚴格管理和使用,定期進行檢驗。使用輕潛裝具潛水時,要計算水下工作時間并與組地進行作業(yè)。

8、使用12螺栓潛水裝具時,保險銷一定要用尼龍繩綁扎牢固,作業(yè)中若頭盔被鉤掛住,必須派另外一名潛水員解救。

9、深潛水作業(yè)使用氧氣減壓時不得超過1.3公斤,各連接管路不得漏氣,工作場所嚴禁明火、吸煙。如發(fā)生冰塞現(xiàn)象要用熱水消除。

10、潛水地點水流速度一般不得超過0.5米/秒,在特殊情況下,要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經(jīng)廠電主管生產(chǎn)的領導人批準后方可下潛。

11、一般情況下,禁止乘坐吊籠下潛。

12、潛水供氣皮管要定期進行消毒、檢查,磨損老化的要及時更換,信號繩要保持完整無損。

13、潛水員要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十二、水中土石填筑作業(yè)

1、在水流中進行土石方填筑時,工作人員不得下水作業(yè),應盡量使用機械拋投土石或混凝土四面體和鉛絲籠耗,嚴禁工作人員進入被水掏空的孔洞中作業(yè)。

2、水下填筑應按設計要求和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程序施工。

3、船上作業(yè)人員應穿救生衣、戴安全帽,并經(jīng)過水上作業(yè)安全技術培訓。

4、為了保證拋填作業(yè)安全及拋填位置的準確率,宜選擇在風力小于3級、浪高小于0.5m的氣象條件下進行作業(yè)。

5、人工拋填時,應遵循由上至下、兩側塊石對稱拋投的原則拋投;嚴禁站在石堆下方掏取石塊。

6、陸上土石方填筑應按《水利水電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第5.8土石方填筑相關規(guī)定進行。

十三、爆破作業(yè)

1、進行爆破工作,必須訂出專門的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制度,嚴格遵照執(zhí)行。只許經(jīng)過專門訓練的人員執(zhí)行爆破任務和幫助搬運物品。

2、炸藥和雷管必須分別存儲和攜帶,不準和易燃物放在一起,應設專人管理。儲存地點,必須取得當?shù)毓膊块T的同意。攜帶時,應放在專用的背包內(nèi),禁止把炸藥和雷管放在衣兜里或揣在懷內(nèi)。

3、對無效的炸藥進行處理時,應采用可靠方法,不準任意銷毀,一般可用下列方法處理:

(1)、 硝酸炸藥--用爆炸法、溶解法、淹溺法或燒毀法:

(2)、 黃色炸藥--用爆破燒毀法;

(3)、 雷管-- 用爆破法。

4、炮眼裝藥前,應檢查眼內(nèi)是否還有鉆粉及雜物,將眼清理干凈后方可裝藥。在同一工作地點一次放炮的炮眼,應全部打完后,再行裝藥。往炮眼內(nèi)裝藥用木棍輕輕送,不得用力過大壓擠藥包;嚴禁使用鐵釬子往眼內(nèi)推送藥包。

5、放炮地點與建筑物距離不符合放炮的規(guī)定時,應在爆破點的上部加保護設施,防止巖石塊飛出打傷人。

6、在放炮前要把工具及爆破材料全部拿出現(xiàn)場。工作負責人應清點人員,所有工作人員應退出現(xiàn)場2.0米以外。如為土方爆破,應在100米以外的安全地點隱避。如采取深孔爆破并加大藥力時,可適當增加安全距離。

7、擔任放炮人員,應經(jīng)過學習并考試合格且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采用電放炮時,接線與放炮必須由一人擔任。

8、雷管和導火線連接時,應用特殊鉗子夾雷管口部,嚴禁碰雷汞部分或用牙代替鉗子。

9、放炮前,要同附近工作人員及居民取得聯(lián)系,并應在危險地區(qū)內(nèi),設立明顯的紅旗及標示牌,交叉路口應設專人看守。

10、爆破工作只準由一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必須在得到爆破指揮者同意后才能進行放炮。

11、炮響后,應詳細檢查是否有瞎炮,但必須等待20分鐘后,方可回到坑口進行檢查。

12、點導火線須用火繩或其他特殊辦法。在同一基坑內(nèi)不得同時點4個以上的導火線,如需要時,可集體連引導火線。

13、未響的炮眼和剩藥的炮底,不準繼續(xù)打眼或從炮眼里向外抽藥包和雷管,重新打眼時,要離瞎炮60厘米以上,并必須同原來炮眼方向相同。

14、放完炮后,必須清點雷管、藥包數(shù)目是否相符,再把剩余的雷管和藥包退回倉庫。

15、巖石經(jīng)爆破后,松動的以及有裂縫的部分和孤石,須用撬棍撬下或用大錘敲下后,才可在下面進行其他工作。在山坡上,嚴格禁止站在石頭滑落的方向撬。用撬棍撬石,不準將棍端直抵腹部,撬棍撬著的仰角在60°以下,不準將撬棍放在肩上施力,防止重石滑下發(fā)生危險。

16、電雷管放炮應注意以下事項:

(1)、電氣引火的電雷管,需經(jīng)檢查,確認雷管外部和起爆電橋安全良好后,方可使用。

(2)、引爆線路的鋪設需按設計圖紙進行,電線接火需擦凈,接頭要牢,絕緣要好,防止發(fā)生斷路、短路及漏電。

(3)、電路接好后應進行總電阻測定和端電壓測定,保證通過每一個雷管的電流要大于雷管的起爆電流,此時線路應派人看管。

(4)、測定線路用的儀表,除了電阻表與萬用表外,禁止用干電池及其它電源作通路試驗。

(5)、爆破機(或閘門開關)應由專人掌管,合閘人員應戴手套。在潮濕的地方工作,必須使用帶膠皮的絕緣母線。

(6)電雷管放炮,接線和放炮必須由同一人擔任。引爆器應指定專人掌握,并應設在安全地封閉加鎖。

(7)爆破中如發(fā)現(xiàn)全部未爆或個別炮孔未爆時,應檢查爆破機是否良好,閘刀開關與電接接頭是否牢固,電線有無斷路、短路、漏電等現(xiàn)象。如發(fā)現(xiàn)以上情況,應立即矯正,再行放炮。

十四、高處作業(yè)

1、凡在離地面2米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yè),應按照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大的工作,必須在地面上作,盡量減少高處作業(yè),在加強空線路桿塔上工作,除應遵守本章的有關規(guī)定外,應遵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線路部分)的有關規(guī)定。

2、擔任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人經(jīng)醫(yī)師鑒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yè)病癥的人,不準參加高處作業(yè)。凡發(fā)現(xiàn)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yè)。

3、高處作業(yè)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采取防止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4、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桿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wǎng)或防護欄桿,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

5、峭壁、陡坡的場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須經(jīng)常清理,靠外面一側須設1米高的欄桿。在欄桿內(nèi)側設18厘米高的側板或土埂,以防墜物傷人。

6、在設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用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應定期(每隔6個月)進行靜荷重試驗,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時間為5分鐘,試驗后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情況,并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及時處理。

8、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9、高處作業(yè)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栓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fā)生事故。

10、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外,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

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11、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12、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3、冬季在低于零下10℃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應該在施工地區(qū)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14、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yè),電力線路作業(yè)應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線路部分)》的規(guī)定執(zhí)行。

15、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屋頂)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應在這種結構的必要地點掛上警告牌。

(二)腳手架

1、高處工作用的腳手架或吊架須能夠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員和材料等的重量。

2、搭腳手架所用的桿柱可采用木桿、竹竿、或金屬管。木桿應用剝皮杉木或其他各種堅韌的硬木。楊木、柳木、樺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節(jié)等易折斷的木桿,禁止使用。竹桿應用堅固無傷的毛竹,但青嫩、枯黃、或有裂紋、蟲蛀以及機械損傷的都不準使用。腳手架踏板和厚度不應小于5厘米。

3、禁止將腳手架直接搭靠在樓板的木楞上級未經(jīng)計算過補加荷重的結構部分上,或將腳手架和腳手板固定在建筑不十分牢固的結構上(如欄桿、管子等)。

4、腳手板和腳手架相互間應連接牢固。腳手板的兩頭應放在橫桿上,固定牢固。腳手板不準在跨度間有接頭。

5、腳手架要同建筑物連接牢固,立桿或支桿底端埋入地下,深度應該視土壤性質(zhì)決定;在埋入桿子的時候,要先將土夯實;如果是竹竿,必須在基坑內(nèi)墊以磚石,以防下沉;遇松土或者無法挖坑的時候,必須綁設地桿子。

6、腳手板和斜道板要滿鋪于架子上的橫桿上。在斜道兩邊、斜道拐彎處和腳手架工作面的外側,應設1米高的欄桿,并在其下部加設18厘米高的護板。

7、腳手架應裝有牢固的梯子,以便工作人員上下運送材料。用起重裝置起吊重物時,不準把起重裝置和腳手架的結構相連接。

8、禁止在腳手架和腳手板上超重聚焦人員或放置超過計算荷重的材料。

9、工作領導人員應對所搭的腳手架進行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檢修工作負責人每日應檢查所使用的腳手架和腳手板的狀況,如有缺陷,須立即整修。

10、在冬季應清除腳手板上冰雪,并要撒上砂子、鋸末或爐灰。

11、嚴禁用木桶、木箱、磚及其他建筑材料搭臨時鋪板來代替正規(guī)腳手架。

12、腳手架接近帶電體時,應做好防止觸電的措施。

13、腳手架上禁止亂拉電線。必須安裝臨時照明線路時,木竹腳手架應加絕緣子,金屬管腳手架應另設木橫擔。

14、在工作過程中,不準隨意改變腳手架的結構,有必要時,必須經(jīng)過負責人員的同意。

15、安裝金屬腳手架,禁止使用彎曲、壓扁或者有裂縫的管子,各個管子的連接部分要完整無損,以防傾倒或移動。

16、金屬管腳手架的立桿,必須垂直地穩(wěn)放在墊板上,在安置墊板前將地面夯實、平整。立桿應套上柱座,柱座系由支柱底板及焊接在底板上的管子制成。

17、金屬管腳手架的頭,應用特制的鉸鏈相互搭接,這種鉸鏈適用于直角,也適用于銳角和鈍角(用于斜撐等)。連接各個構件間的鉸鏈螺栓,必須擰緊。

18、腳手架應當固定在金屬管腳手架的橫梁上。

19、移動式腳手架,一般可采用金屬、木料裝置配成,架下裝有滾輪。移動式腳手架必須經(jīng)過設計和驗收。

20、當移動腳手架時,腳手架上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下來,上面有人工作的腳手架禁止移動。

21、移動較大的移動式腳手架,可用絞盤、卷揚機等均衡緩慢地移動,但在移動時應有切實防止腳手架傾倒的措施。移動腳手架時,其道路的縱橫面上皆須鋪平。

22、移動式腳手架已位于工作地點后,應即將活動部分可靠地綁牢固定,然后將腳手架本身與建筑物綁住。工人上下應使用固定的梯子。

23、懸吊式腳手架和吊藍所用的鋼絲繩及大繩的直徑,應根據(jù)計算決定。吊物的安全系數(shù)不小于6,吊人的安全系數(shù)不小于14。

24、懸吊式腳手架和吊藍禁止使用麻繩,其所用的鋼絲繩和其他繩索應作1.5倍靜荷重試驗;此外吊藍還需進行動荷重試驗,其試驗系使吊藍裝載超過工作荷重19%的重量以等速升降法進行,并應作出試驗記錄。

25、懸吊式腳手架或吊藍每天使用前,應由工作負責人進行掛鉤,并對一切繩索進行檢查。

26、懸吊式腳手架與鄰近和懸吊式腳手架,嚴禁在中間用跳板跨接使用。

27、用來升降吊藍的人力卷揚機應具備有安全制動裝置,以防止當?shù)跛{時,工作人員在轉動的卷揚機把柄上偶然松手,吊藍落下。升降吊藍應有專人指揮。用來升降吊藍的卷揚機應固定在牢固的地錨或建筑物上,固定處所的耐拉力必須大于吊藍設計荷重的5倍。

28、使用吊藍工作時,應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栓在建筑物的可靠處所。

29、特殊形式的腳手架,例如裝在水電站的進水口、調(diào)壓井等處的,應專門設計,并經(jīng)過本單位主管生產(chǎn)的領導(總工程師)批準。

(三)斜道與跳板

1、斜道坡度如大于1:3,板面應架成臺階,每階的高度以15厘米為宜。通行手推車的斜道坡度不應大于1:7。斜道的寬度,如系單方向通行,不應小于1米,如系雙向通行,不應小于1.5米。

2、斜道板與跳板的厚度應為5厘米,如果其跨度超過一般腳手板的規(guī)定時,則其厚度應該根據(jù)計算決定。

3、跳板的坡度應保持在1:3以下,在跳板的全寬上應釘有防滑木條,各木條的距離應為30-40厘米。

4、在斜道或跳板上通行時,斜道板或跳板應不致被壓彎或發(fā)生滑動,斜道板的兩側應裝上1米高欄桿,必要時應裝護板。

5、跳板搭載圓頂型或拱形的建筑物上時,其底面應當備用合于下面建筑物圓弧型的底墊,以保證其穩(wěn)固性。

(四)梯子

1、在短時間內(nèi)可以完成工作,可使用梯子,但梯子必須堅固完整。各分場(工區(qū)、變電所)使用的梯子應指定專人管理。使用前應進行檢查,且應及時修理,以保持完整。

2、梯子的支柱須能承受工作人員攜帶工具攀登時的總重量。梯子的橫木嵌在支柱上,不準使用釘子釘成的梯子。梯階的距離不應大于40厘米。

3、在梯子上下工作時,梯與地面的斜角度為60度左右。工作人員必須登在距梯頂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4、如梯子長度不夠而需將兩個梯子連接使用時,須用金屬卡子接緊,或用鐵絲綁接牢固。

5、在工作前必須把梯子安置穩(wěn)固,不可使其動搖或傾斜過度。在水泥或光滑堅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時,須用繩索將梯子下端與固定物縛住(有條件在其下端安置橡膠或橡膠布),

6、在木板或泥地上使用梯子時,其下端須裝有帶尖頭的金屬物,或用繩索將梯子下端與固定物縛住。

7、靠在管子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須有掛鉤或用繩索縛住。

8、若已采用上述方法仍不能使梯子穩(wěn)固時,可派人扶著,以防梯子下端滑動,但必須做好防止落物打傷下面人員的安全措施。

9、禁止把梯子架設在木箱等不穩(wěn)固的支持物上或容易滑動的物體上使用。

10、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時,應設監(jiān)護人或設置臨時圍攔。梯子不準放在門前使用,有必要時,應采取防止門突然開啟的措施。

11、人在梯子上時,禁止移動梯子。

12、在轉動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時,為了避免機械轉動部分突然卷住工作人員的衣服,應在梯子與機械轉動部分之間臨時設置薄板或金屬網(wǎng)防護。

13、在梯子上工作時應使用工具袋,物件應用繩子傳遞,不準從梯子或梯下互相拋遞。

14、禁止在懸吊式的腳手架上搭放梯子進行工作。

15、軟梯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10。軟梯應掛在可靠的支持物上。

16、軟梯必須每半年進行一次荷重試驗,試驗時以500公斤的重量掛在繩索上,經(jīng)5分鐘,若無變形或損傷即認合格,然后才準繼續(xù)使用。試驗結果應作記錄,由試驗負責人簽章,過期未作試驗的軟梯,不準繼續(xù)使用。

17、使用軟梯前,必須由工作負責人進行檢查,并消除軟梯上方山崖上風化危石。

18、軟梯的架設應指定專人負責或由使用者親自架設。未經(jīng)批準的人員不準攀登軟梯,也不準作軟梯的架設工作。

19、在軟梯上只準一個人工作。在軟梯上工作的人員,衣著必須靈便,并應使用安全帶,戴安全帽,帶工具袋。

(五)腳手架的拆除

1、在拆除大型的腳手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在準備拆除腳手架的周圍設圍欄,并在通向拆除地區(qū)的路口懸掛警告牌;

(2)、敷設在需要拆除的腳手架上的電纜和水管應首先切斷,電線必須由電工拆除;

(3)拆除高層腳手架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

2、拆除腳手架的各部分應按順序進行,當拆某一部分時,應不使另一部分或其他結構部分發(fā)生傾斜倒塌現(xiàn)象。

3、拆除腳手架,必須由上而下地分層進行,不準上下層同時作業(yè),拆下的構件用繩索捆牢,并用起重設備、滑車或卷揚機吊下,不準向下拋擲。

拆除腳手架時不準采取將整個腳手架推倒,或先拆下層主柱的方法。

4、腳手架的欄桿與樓梯不應先行拆掉,而應與腳手架的拆除工作同時配合進行。

5、在腳手架拆除區(qū)域內(nèi),禁止與該項工作無關的人員逗留。

6、在電力線路附近拆除時,應停電進行。不能停電時,應采取防止觸電和打壞線路的措施。

(六)懸崖陡壁上工作的特殊規(guī)定

1、在懸崖陡壁進行工作,必須遵守本章第1、2、3、4節(jié)的有關規(guī)定。參加工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身體檢查和安全訓練,并必須戴安全帽,穿不滑的鞋,使用安全帶。

2、安全帶一定要掛在堅固可靠的基礎上,最好是固定在專門用來掛安全帶的鋼釬上。如用樹干作基礎時,必須仔細檢查樹干的堅固情況能否隨規(guī)定拉力。

3、 用來專作固定安全帶的繩索,應在每次使用前進行檢查,每六個月作一次定期試驗,試驗是以靜荷重225公斤,懸吊5分鐘,如有損壞或變形則不許使用。

4、在懸崖上通行的小路,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定:

(1)、在懸崖陡壁上工作或行走時,應在懸空的一面用鋼釬作柱,架上1米高的木檔屏;

(2)、小路上松動的土石應全部清除;

(3)、小路上臨山一面作一道扶繩,以便行走扶用。

5、在崖壁上工作時,如懸空工作的下面有人工作或通行,應設擋板或安全網(wǎng)。

十五、人工搬運

1、工作人員應根據(jù)搬運物件的需要,穿戴披肩、墊肩、手套、口罩、眼鏡等防護用品。

2搬運的過道應當平坦暢通,如在夜間搬運應有足夠的照明。如需經(jīng)過山地陡坡或凹凸不平之處,應預先勘測道路。

3、用人工搬運或裝卸重大物件而須搭跳板時,須使用厚5厘米以上的木板,跳板中部須設有支持物,防止木板過度彎曲。

從斜跳板卸物件時須用繩子將物件從后面拴住,工組人員應站在卸放重物的兩側,不準站在卸放重物的正面下邊。

4、不準肩荷重物登上移動式梯子或軟梯。

5、容易破碎的物品必須放在適當?shù)目颉⒒@或架子上搬運。

6、搬運管子、工字鐵梁等長形物件,應注意防止物件甩動,打傷附近的人員或設備。用車推時應綁好。

7、加熱液體應放在專門的容器內(nèi)搬運,并且不得盛滿,應用車子推或二人抬,不準一人肩荷搬運。

8、多人共同搬運或裝卸較大的重物時,應有一人擔任指揮,搬運的步調(diào)應一致,前后扛應同肩,囑要時還應有專人在旁監(jiān)護。

9、用管子滾動搬運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應由專人負責指揮;

(2)、管子能承受重壓,直徑相同;

(3)、管子承受重物后兩端各露出約30厘米,以便調(diào)節(jié)轉變。

(4)、在重物滾動搬運中,放置管子應在重物移動的前方,并應有一定距離。禁止用手去拿受壓的管子,以防壓傷手指。

(5)、重物上坡時應用木楔墊牢管子,以防管子滾下;下坡時,必須用繩子拉住重物的重心,防止下滑過快。

十六、土石方作業(yè)

(一)、一般注意事項

1、在有地下設施(如電纜、管道及埋設物等)的地方進行土方工程,必須在施工前與該項設施的主管部門聯(lián)系,查看圖紙資料,以便查明地下設施的正確位置,且應在該項設施的主管部門的代表監(jiān)督下進行施工。

2、開始挖土方前,必須采取排除地面水及防止其侵入的措施。當基坑、井坑、挖至地下水位以下的深度時,四周應作成適當縱坡度的排水溝,大型基坑、井坑的排水設施必須在開挖前經(jīng)過設計。

3、挖掘石方應該自上而下施工。在挖掘前應將斜坡上的浮石或斜坡上工作時發(fā)現(xiàn)的松動浮石或單塊大石頭,全部清除。嚴禁采用挖空底腳的方法挖掘土石,防止坍塌事故。

4、在接近地下電纜、管道及埋設物的地方施工時,不準使用鐵鎬、鐵撬棍或鐵楔子等工具進行挖土,也不準使用機械挖土。

5、在挖掘地區(qū)內(nèi)發(fā)現(xiàn)有事先未預料到的地下設備或其他不可辨別的東西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報告上級領導處理,嚴禁隨意敲擊或玩弄。

6、在可能出現(xiàn)瓦斯的地點工作時,應預先通告工作人員,并作好防毒準備,如應具備足夠的防瓦斯用具及瓦斯檢定器等。在基坑、井坑、溝槽內(nèi)等地方工作時,如突然發(fā)現(xiàn)瓦斯或有可疑現(xiàn)象,應立即停止工作,撤離全部工作人員,并報告上級處理;在有害氣體未徹底消除前不準恢復工作。

7、沿軌道邊緣進行挖土時,應設圍欄或設專人監(jiān)視車輛的來往,以防危險。

8、在交通擁擠地點、廣場或施工區(qū)域進行挖掘溝道、井坑、基坑工作,應在其周圍設置圍欄及警告標志,夜間設紅燈示警。

9、在基坑、井坑、地槽邊緣置土方或其他材料時,其土方底角(或其他材料)與坑邊距離不少于0.8米,且堆置土方等物的高度不準超過1.5米。但當邊坡為直坡或在自然坍落角(安息角)范圍內(nèi)的坡時,則其與坑邊的距離應根據(jù)計算確定。

10、當發(fā)現(xiàn)土壤有可能坍塌或滑動裂縫時,所有在下面工作的人員必須離開工作面,然后組織工人將滑動部分先挖去,或采取防護措施再進行工作。在雨季和化凍期間,更應該注意土方坍落。

11、工人下基坑、井坑應鋪設有防滑條的跳板,如坑道窄狹,可使用靠梯,但梯階的距離不大于40厘米。工人上下基坑不準攀登水平支撐或撐桿。

12、在鐵塔、電桿、地下埋設物及鐵道附近進行挖土時,必須在其周圍加固后,方準進行工作。

13、開挖沒有邊坡的溝、井,必須根據(jù)挖掘的深度,裝設支撐;開始裝設支撐的深度,根據(jù)土壤的性質(zhì)和濕度決定。如挖掘的深度不超過1.5米,可將兩壁挖成小于自然坍落角的邊坡,而不設支撐。在施工中應經(jīng)常檢查支撐的安全狀況,有危險征象時,應立即加固。

14、禁止一切人員在基坑內(nèi)休息,防止土方坍落傷人。

15、已挖出的基坑、溝槽等,遇到雨、雪侵濕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工作負責人應常檢查土壤變化情況,如有滑動、裂縫等現(xiàn)象時,應先將其消除才可繼續(xù)進行工作;

(2)、土方有坍塌危險者,應先將積水排出,暫時停止工作;

(3)、局部放寬土皮或加固邊坡,以保持穩(wěn)定;

(4)、坡頂附近,禁止行人或車輛通過。

16、拆除支柱、木板的順序應從上而下。一般的土壤,同一時間拆下的木板不得超過三塊;松散和不穩(wěn)定的土壤,一次不得超過一塊。更換橫支撐時,必須先安上新的,然后拆下舊的,拆卸工作必須在工作負責人的指揮下工作。

17、冬季挖土,在凍層深度范圍內(nèi),可不設支撐,但超過此范圍時,必須作適當?shù)墓瘫谥巍?/p>

(二)、挖土

1、人工挖土的各種工具(鍬、鎬、鋤等)必須堅實,工具把柄應用堅硬的木料制成,表面必須刨光。鍬、鎬、鋤等應有楔子使其安裝牢固。

2、在開挖土的工作面上,工作人員間應保持適當?shù)拈g隔距離,以防所有工具脫落傷人。

3、每班開始工作前,應詳細檢查挖土的邊坡是否有松動、斷襲、虛軟和懸土層等現(xiàn)象,如有上列現(xiàn)象,應立即設法防止土坡坍落。

4、在開挖土坑中留作人行道的土堤,應保持有足夠穩(wěn)定的邊坡,或加適當?shù)闹?但頂寬至少要大于70厘米。

5、使用挖土機或推土機進行機械挖土,應訂出專門的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措施。

6、開動挖土機械前,應發(fā)出規(guī)定的音響信號。

7、當挖土機械正在工作或行走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禁止在舉重臂或吊斗下面有人逗留或通過;

(2)、禁止任何工作人員上下挖土機和在挖斗內(nèi)載重或傳遞東西;

(3)、禁止進行各種輔助工作和在回轉半徑內(nèi)平整地面。

8、挖土機暫時停止工作時,司機應將吊斗放在地面上,不準使其懸空。

9、清除吊斗內(nèi)的泥土卡住的石塊,應在挖土機停止并經(jīng)司機許可后,才可進行工作。

10、挖土機機械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時,對墻柱、臺階等建筑物的距離至少應保持在1米以上,已免推倒建筑物。

(三)、打眼工作

1、人工打眼應遵守以下各項:

(1)、打眼的位置應選在符合安全條件的適宜地方;

(2)、在開始打眼工作前,須檢查錘頭、錘把及鋼釬子等,以防止脫落或斷裂,并且要注意站立的地方是否有裂縫,松軟、墜落、坍陷、滑動等現(xiàn)象;

(3)、人工打眼可以采取單人打眼(即一手拿釬子,另一手打錘子)或兩人打眼(一人扶釬子,另一人打錘子),嚴禁采用一人扶釬子,兩人輪流打錘子的方法打眼;

(4)、打錘子的人應站在扶釬子人的側面,禁止站在對面,以避免落錘不準、脫錘或斷把時打傷對方;

(5)、在工作前和舉錘時,應注意附近是否有人,兩組以上同時進行工作,打錘人的左右前后應與其他工作人員保持一定的距離,以免傷人;

(6)、打眼時要注意釬頭是否開花,如有此現(xiàn)象,應立即更換釬子。

2、進行鉆眼工作應檢查下列各項:

(1)、檢查工作地點是否有不穩(wěn)固的巖石;

(2)、檢查工作面是否還有瞎炮,或者在炮眼底部未爆炸部分內(nèi)是否還剩有未爆炸的藥包,發(fā)現(xiàn)有瞎炮藥包時,應報告工作負責人通知炮工進行處理;

(3)、在鉆眼時,不準鉆舊眼底時和防震孔;

(4)、如用水洗式鑿巖機鉆眼時,水箱應裝滿水。

3、對含圾石英的巖石鉆眼時,應使用水洗式鑿巖機,以防止石英粉對人體的損害。鑿巖機所用的水,必須清潔。

4、當開放水洗式鑿巖機時,應先開水門,后開風門;當停鉆時應先關水門后關風門。向水箱里注水或清理水箱時,開蓋以前要關閉進氣門并將放氣門打開,清除箱中壓力。

5、鉆孔工作應戴手套、安全帽;在有粉塵的地方應戴防護眼鏡和口罩;使用濕鉆時,工作應配備適當?shù)姆浪镁?雨衣、雨鞋等)。

6、鉆眼時必須注意不使鉆釬楔住和被巖粉卡住。如被卡住,不準將鑿巖機往外撥,應用扳手向外轉動撥出。

十七、電焊(氣焊)作業(yè)

1、電焊工所用焊鉗、焊線必須絕緣良好,電焊機保險絲必須適當,嚴禁二臺焊機共用一組保險絲。在推上電源閘刀時,應帶防護手套,不得將另一只手按在焊機外殼上。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能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2、氧氣、乙炔鋼瓶禁止曝曬、撞擊,存放時應分開隔離存放。保證汽瓶不染油脂等易燃物質(zhì)。作業(yè)時,這兩種瓶必須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3、乙炔發(fā)生器距離明火焊接工作場地不得小于10米;與氧氣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發(fā)生器附近嚴禁煙火。乙炔鋼瓶內(nèi)應留有一定的余壓(冬季49kpa~98kpa,夏季196kpa)

4、乙炔發(fā)生器上的壓力表應靈敏,防止回火裝置應完好,裝置不齊,性能不良的乙炔發(fā)生器禁止使用,高溫明火作業(yè)間內(nèi)禁止設置乙炔發(fā)生器。

5、氣瓶上的截止閥,減壓閥應完好,氧氣瓶內(nèi)壓力降到196kpa(2個大氣壓)以下,不得使用。氣焊操作中需要停止10~15分鐘時,須將減壓閥調(diào)整螺桿擰松,較長時間不工作應將閥門關閉,減壓器取下。

6、輸送氧氣、乙炔氣的皮管應完好、不漏,不可與油脂高溫接觸,嚴禁重物壓管,防止火花和鋒利的材料落在膠管上。

7、使用氣焊槍點火時,必須按“先開乙炔、先關乙炔”順序操作。

8、必須遵守明火作業(yè)“十不焊割”制度。沒有領取《特殊工種操作證》的,不能單獨上崗操作焊制,在容器或狹小倉室內(nèi)焊割時,無人監(jiān)護不能割、焊。重點要害部份及重要場所,未經(jīng)安全部門同意批準,未落實安全防護措施不能割焊。 對明火作業(yè)的場所,未作安全檢查,對易燃物品未作處理之前不能割焊。 不了解焊割內(nèi)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險性時,不能割焊。

9、盛裝過易燃、易爆的液體、氣體的容器(如鋼瓶、油箱、油倉、槽車、貯罐)等未經(jīng)徹底清洗和測試合格不能割焊。

10、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軟木等)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割焊。

11、對有壓力或密封導管、容器等不能割焊。

12、焊割附近有易燃易爆品未作清除或采以安全措施之前不能割焊。

13、在禁火區(qū)域內(nèi),未經(jīng)消防、安全部門批準,不能割焊。

14、附近有明火作業(yè)有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如油漆、噴涂202膠水等)時不能割焊。

15、焊工高處作業(yè)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不準將焊接電線、皮管纏在身上攀登,立體作業(yè)時應設隔離板,以防火花濺落或切割余料掉下。

16、焊條烘干操作時,要檢查烘箱的蒸氣導氣閥,以防因失效造成事故;送焊條進烘箱時,必須切斷電源,材料取出后要加強烘箱內(nèi)檢查,以防止焊條或雜物落在電鎢絲上,造成短路或觸電事故。

17、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將焊機放置妥善的地方。檢查現(xiàn)場,滅絕火種。焊接場地應配備滅火器材。

十八、砌石作業(yè)

1、砌筑施工時,腳手架上堆放的材料不得超過設計荷載,應做到隨砌隨運。

2、堆放材料應離開坑、槽、溝邊沿1m以上,堆放高度不得大于1.5m;往坑、槽、溝內(nèi)運送石料及其他材料時,應采用溜槽或吊運的方法,其卸料點周圍嚴禁站人。

3、吊放砌塊前應檢查專用吊具的安全可靠程度,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4、在坑、槽、溝、洞口等處,應設置防護蓋板或防護圍欄,并設置警示標志。

5、搬運石料時應檢查搬運工具機繩索是否牢固,抬運石料時應采用雙繩系牢。

6、用鐵錘修整石料時,應先檢查鐵錘有無破裂,錘柄是否牢固,擊錘時要按石紋走向落錘,錘口要平,落錘要準,同時要查看附近有無危機他人安全的隱患,然后落錘。

7、遇惡劣天氣時,應停止施工,之后應檢查各種設施和周圍環(huán)境,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8、干砌石施工應進行封邊處理,應防止砌體發(fā)生局部變形或砌體坍塌而危及施工人員安全。

9、干砌石墻體施工時,不得站在砌體上操作和在墻上設置拉力設施、纜繩等。對于穩(wěn)定性較差的干砌石墻體、獨立柱等設施,施工中應加設穩(wěn)定支撐。

10、漿砌砌筑基礎時,應檢查基坑的土質(zhì)變化情況,查明有無崩裂、滲水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基坑土裂縫、化凍、水浸或變形并有坍塌危險時應及時撤退;對基坑邊可能墜落的危險物要進行清理,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11、當溝、槽寬度小于1m時,在砌筑站人的一側,應預留不小于40cm的操作寬度;施工人員進入深基礎溝、槽施工時,應從設置的階梯或坡道上出入,不得從砌體或土壁支撐面上出入。

12、施工中不得向剛砌好的砌體上拋擲和溜運石料,應防止砂漿散落和砌體破壞而致使墜落物傷人。

13、砌筑漿砌石護坡、護面墻、擋土墻時,若石料存在尖角,應使用鐵錘敲掉,以防止外露墻面尖角傷人。

14、當漿砌體墻身設計高度不超過4m,且砌體施工高度已超過地面1.2米時,易搭設簡易腳手架進行安全防護,簡易腳手架上不得堆放石料和其他材料。當將砌體墻身設計高度超過4m,且砌體施工高度已超過地面1.2m時,應安裝腳手架。當砌體高度超過4m時,應在腳手架和墻體之間加掛安全網(wǎng),安全網(wǎng)應隨墻體的升高而相應升高,且應在外腳手架上增設防護欄桿和踢腳板。當漿砌體墻身設計高度超過12m,且邊坡坡率小于1:0.3時,其腳手架應根據(jù)施工荷載、用途進行設計和安裝。凡承重腳手架均應進行設計和驗算,未經(jīng)設計或驗算的腳手架不允許施工人員在上面進行操作施工和承擔施工荷載。

15、砌筑倒懸坡時,宜先澆筑面石背后的混凝土或砌筑腹石,且下一層面石的膠結材料強度未達到2.0mpa以上時,施工人員不得站在倒懸的面石上作業(yè)。當?shù)箲移侣蚀笥?.3時,應安裝臨時支撐。

16、在漿砌石施工中,其上部工程尚未進行或未達到穩(wěn)定前,應及時進行安全防護。砌筑完成后應加以保護,嚴禁碰撞,上部工程完工后方可拆除安全防護設施。

水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匯編(3篇范文)

包括什么內(nèi)容1.水工作業(yè)前準備2.安全設備與個人防護裝備3.作業(yè)現(xiàn)場的安全檢查4.水下作業(yè)程序5.緊急情況應對措施6.作業(yè)后的安全清理與維護7.培訓與定期評估編制指南1.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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