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什么內容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電瓶(電池)的充電操作,確保作業(yè)過程中的人員安全及設備完好。主要內容涵蓋電瓶類型識別、充電前準備、充電操作流程、異常情況處理及充電后的維護工作。
1. 電瓶類型識別:了解不同類型的電瓶,如鉛酸、鋰離子、鎳氫等,及其對應的充電要求。
2. 充電前準備:檢查電瓶狀態(tài)、充電設備完好性,確定充電環(huán)境的安全性。
3. 充電操作流程:詳細描述從連接電瓶到設定充電參數(shù)的步驟。
4. 異常情況處理:列舉可能遇到的問題及相應的應急措施。
5. 充電后維護:指導電瓶充電后的冷卻、存放和檢查工作。
編制指南
1. 確保操作人員接受過電瓶充電安全培訓,理解電瓶的工作原理和潛在危險。
2. 使用專用的充電設備,并定期進行維護和校準。
3. 在充電過程中,保持現(xiàn)場通風良好,避免產生有害氣體積聚。
4. 操作時,佩戴防護眼鏡、手套等個人防護裝備,防止電瓶液體濺出或電擊。
5. 遵循“先接電瓶,后開電源”的原則,充電完成后則反之。
6. 記錄每次充電的電壓、電流和時間,以便監(jiān)控電瓶狀態(tài)。
復審規(guī)定
1. 本規(guī)程應每年至少復審一次,以確認其與最新技術、標準和法規(guī)的一致性。
2. 當發(fā)生電瓶充電安全事故或設備更新時,立即啟動復審程序。
3. 復審由安全管理部門主導,結合一線操作人員的反饋進行修訂。
4. 修訂后的規(guī)程需經過審批后發(fā)布,確保所有相關人員了解并遵守新規(guī)定。
電瓶充電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的執(zhí)行需要全體員工的共同參與和嚴格執(zhí)行,以降低風險,保障生產安全。對于規(guī)程中未涵蓋的特殊情況,應及時向上級匯報并參照相關專業(yè)指導處理。通過規(guī)范操作,我們能確保電瓶的有效利用,同時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財產安全。
電瓶充電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電瓶充電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1. 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各種防護用具(包括防酸膠鞋,橡膠手套,護目鏡).經檢查下列各項并確認情況良好后,方可進行操作:
(1) 充電設備應接地.
(2) 充電用各種控制開關、可變電阻器的位置正確.
(3) 電瓶組連接夾子線等無搖動跳火現(xiàn)象.
(4) 鉛板蓄電瓶蓋子在打開狀態(tài).
(5) 電瓶無破裂或漏出電液現(xiàn)象.
(6) 電線絕緣良好.
2. 充電工作間內禁止存放易燃物品或有火源.
3. 不準用榔頭敲打電瓶插頭.嚴禁太陽直接照射透明電瓶殼.
4. 充電前先進行通風.工作結束后方可停止通風.
5. 配制稀硫酸溶液時,應將硫酸緩慢到入蒸餾水中并攪拌,嚴禁將水注入濃硫酸內.
6. 盛放硫酸及電解液時,應謹慎小心,防止飛濺灼傷.
7. 酸液灼傷時立即用蘇打水沖洗.
8. 蓄電瓶充電1小時后才能將蓄電瓶蓋子蓋上.
9. 電瓶連接夾子,須用彈簧鍍鉛的夾子密切連接,不準用金屬絲連接,以免松動發(fā)生火花.
10. 如需再充電工作間內進行熔焊工作,必須事前通風2小時以上,并且在熔焊過程中始終保持通風良好.
11. 嚴格按電瓶吊裝作業(yè)指導書操作。
天納克同泰(大連)排氣系統(tǒng)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
2023年6月1日
第2篇 電瓶充電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充電器輸入電壓為交流220v,在連接時注意安全。
2、電壓設置應調節(jié)到29v-31v.
3、充電電流調節(jié)到蓄電池容量的1/10,電動搬運叉車的電池容量是160ah,所以應調到16.
4、充電時要注意輸出電壓的正負極要與電瓶的正負極相對應。
5、充完電后關閉電源開關
6、充電器要有專人保管,及時的清理灰塵。
第3篇 電瓶充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范圍
本規(guī)程規(guī)定了電瓶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要求。
本規(guī)程適用于電瓶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
2安全技術操作要求
2.1電瓶充電工屬于特種作業(yè)電工人員,應執(zhí)行gb 5306-85 《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標準》持證上崗。
2.2電瓶充電工必須掌握本作業(yè)范圍內的電氣安全知識和觸電急救方法。
2.3作業(yè)前
2.3.1應檢查電源的接零(地)裝置,必須牢固可靠,導線、儀表、開關等正常完好。
2.3.2必須穿戴好耐酸個體防護用品,戴好防護眼鏡,及規(guī)定的其它防護用品。
2.4作業(yè)中
2.4.1充電前,應檢查電瓶有無破裂或漏出電解液,確認無問題后,再開始充電,充電或檢查電瓶時嚴禁將金屬工具等物件放在電瓶上,以防電瓶短路而引起爆炸。
2.4.2充電使用的導電夾子必須夾緊,以免松動發(fā)生火花;連接的導線必須絕緣良好,防止短路。
2.4.3充電時的電壓、電流不允許超過工藝規(guī)定值,電解液的溫度超過45℃時應暫停充電。
2.4.4充電時應按順序操縱各開關,不得顛倒、調整供給的電壓、電流,不得超負荷。
2.4.5充電場所嚴禁煙火,并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品;充電過程要加強通風,及時排出有害氣體。
2.4.6電瓶充電后,必須經過1-2小時方可將電瓶蓋子蓋好,以防氣體將電瓶爆破。
2.4.7配制稀硫酸溶液時,應將硫酸緩慢倒入蒸餾水中,嚴禁將蒸餾水倒入硫酸中。
2.4.8搬運大瓶硫酸時,應先檢查有無破損、滲漏;同時輕拿輕放,兩個人共同搬運時,動作要協(xié)調一致。
2.4.9向電瓶內裝電解液時,須小心謹慎,防止?jié)M液或濺出。
2.4.10廢硫酸必須妥善處理,做好回收利用和凈化處理,禁止任意倒入下水道,而造成污染。
2.4.11充電結束應放好電線,切斷電源,沖洗電瓶,并復查導線接頭位置,防止錯接引起燃燒。
2.5作業(yè)后
2.5.1切斷電源,整理收放好設備、工具。
2.5.2清掃、整理好作業(yè)現(xiàn)場,記好交接班記錄,確認無問題,方可離去。
第4篇 電機車電瓶充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充電工必須熟悉礦燈充電設備及礦燈的工作原理。
2 、每班必須對卸載上架的電瓶,進行仔細清洗,檢查連接線有無松動,電瓶完好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3、每班必須對卸載上架的電瓶,抽查電瓶電解液的比重,達到夏季1.25,冬季1.28,及時補液,在充電過程中勤檢查,隨時檢查每組電瓶充電情況,對損壞電瓶及時更換。
4、加水或調配比重時,必須佩戴耐酸手套和平光眼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