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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基坑、管溝開挖安全技術交底 第2篇基坑管溝開挖安全技術交底 第3篇管溝開挖、管基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第4篇管溝開挖對技術員-安全技術交底 第5篇管溝開挖對技術員安全技術交底 第6篇管溝開挖、管基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第1篇 基坑管溝開挖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應合理確定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
(2)基坑(槽)、管河的開挖應連續(xù)進行。挖好后應及時進行地下結構和安裝工程的施工。施工過程中,要經(jīng)常檢查坑壁的穩(wěn)定情況,
(3)采用機樁開挖時.可在基底預留一層用人工進行清理.其厚度應根據(jù)施工機械確定。
(4)施工中,應防止地面水流人坑、溝內。雨季施工或挖好后不能及時進行下一工序時,應在基底留l50~300m厚度的土層,待下一工序開始時再行挖除。
(5)當接近地下水位時.應先完成標高最低處的挖方.以便于在該處集中排水。
(6)當基坑深度大于5m且無地下水時,可將坑壁坡度適當放緩或采取臺階式放坡形式。在坡頂和臺階處宜加設寬的平臺。
(7)基坑(擅)或臂溝需設置坑壁支撐時,應根據(jù)開挖深度、土質條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等情況進行選擇和設計。支撐必須牢固可靠,確保安全施工。
(8)采用錒筋混凝土地下連續(xù)墻作坑壁支撐時.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后,方許進行挖土方。
(9)探基坑或雨季施工的淺基坑的邊坡開挖以后,必須隨即采取護坡措施.以免邊坡坍塌或滑移。
(10)基坑(槽)、管曲的直立壁和邊坡,在開挖過程和敞露期間應防止塌陷,必要時應加以保護,
(11)在挖方邊坡上側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動施工機械時.應與挖方邊緣保持一定距離。當土質良好時,距挖方邊緣應大于0.8m,高度不宜超過l.5m。
第2篇 管溝開挖對技術員安全技術交底
技術交底記錄 編 號
工程名稱 河南省南水北調受水區(qū)周口供水配套工程施工五標段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南京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周口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施工五標項目部 分部工
程名稱 管溝土方開挖
交底提要 技術負責人對管溝開挖施工技術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一、臨時用電
1、電工組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hj46-2005)規(guī)定,確保施工用電安全。
2、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操作證必須有效,嚴禁無證操作上崗。
3、上班時,必須堅守本職工作崗位,認真操作,不得離崗串崗,不得讓非電工人員亂拉亂接電線,嚴禁帶電作業(yè)。
4、在施工中一定要按用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施工,線路必須采用三相四線制,經(jīng)過漏電保護器后,方可按要求接用電設備。
5、按照各設備的容量進行計算,并選擇電線的截面積,以及保險絲的安全電流。
6、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線或絕緣鋁線,架空線必須架設在專用電桿上,架空線路擋距不得大于是35m,線間距不得小于0.3m,線路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不小于4m,導線必須滿足機械強度要求。
7、電線桿的埋設深度不小于桿長的1/10再加上0.6m,嚴禁沿地面明設電線,埋地導線必須套管后方可埋地。
8、電線不得有老化、破皮、漏電,桿上及室內架線必須有橫擔,要有絕緣子,嚴禁電線架設腳手架或樹上。
9、電纜架空時,嚴禁用金屬裸線作綁線,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過道路埋地電纜必須套上鋼管。
10、在施工現(xiàn)場和宿舍內不準亂拉亂接線,嚴禁使用電爐。
11、上班時,堅守本職工作崗位,認真操作,不準離崗串崗,非電工人員不許操作電器,嚴禁帶電作業(yè)。
12、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內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或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13、配電箱內各種電器必須合格且符合使用要求,箱內應設置配電系統(tǒng)圖,并標明各分路的用途。
14、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觸保”制,嚴禁用同一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靈敏度的檢查由專職電工負責,按時檢查并做好記錄及交接班記錄。
15、配電箱要有專人(電工)負責,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打開亂接線。
16、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其它臨時用電設備。
17、機械設備及配電箱外殼要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
18、電工必須隨時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遇到難以解決問題及向項目部匯報,并作定期檢查記錄(接地電阻每月一次,漏電保護器每周一次)。
二、挖掘機安全施工
1、挖掘機的作業(yè)和行走場地應平整堅實,對松軟地面應墊以枕木墊板。
2、履帶式挖掘機的驅動應置于作業(yè)面的后方。平整作業(yè)場地時,不得用鏟斗進行橫掃或用鏟斗對地面進行夯實。
3、挖掘機正鏟作業(yè)時,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開挖高度和深度,不應超過機械本身性能規(guī)定。在拉鏟或反鏟作業(yè)時,履帶距工作面邊緣距離應大于1.0米。
4、作業(yè)前,應查明施工場地明、暗設置物(電線、地下電纜、光纜、管道、坑道等)的地點及走向,并采用明顯記號表示。嚴禁在離電纜1米距離以內作業(yè)。
5、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離,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確認機械周圍無人和障礙物時,方可作業(yè)。
6、作業(yè)時,挖掘機應保持水平位置,將行走機構制動住,并將履帶楔緊。遇較大的堅硬石塊或障礙物時,應待清除后方可開挖,不得用鏟斗破碎石塊,或用單邊斗齒硬啃。
7、挖掘懸崖時,應采取防護措施。作業(yè)面不得留有傘沿及松動的大塊石,當發(fā)現(xiàn)有塌方危險時,應立即處理或將挖掘機撤至安全地帶。
8、作業(yè)時,應待機身停穩(wěn)后再挖土,當鏟斗未離開工作面時,不得作回轉、行走等動作。回轉制動時,應使用回轉制動器,不得用轉向離合器反向制動。
9、行駛中人員不得上下機械和傳遞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轉彎、倒車和停車;下坡不準空檔滑行。
10、停車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時,必須將車剎住,刀片、鏟斗落地。
11、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斗不應過猛。一次挖土高度不能高于4米。
12、向汽車上卸土,宜降低挖鏟斗,減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裝或砸壞車廂,在汽車未停穩(wěn)或鏟斗需越過駕駛室而司機未離開前不得裝車。
13、鏟斗回轉半徑內遇有推土機工作時,應停止作業(yè)。
14、行駛時,臂桿應與履帶平行,要制動住回轉機構,鏟斗離地1米左右,上下坡時,坡度不應超過20度。
15、作業(yè)后,挖掘機不得停放在高邊坡附近和填方區(qū),應停放在堅實、平坦、安全的地帶,將鏟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縱桿置于中位,關閉操縱室和機棚。
16、裝運挖掘機時,嚴禁在跳板上轉向和無故停車。上車后應剎住各制動器,放好臂桿和鏟斗。短距離自行轉移時,應低速緩行,每行走500至1000米應對行走機構進行檢查和潤滑。
三、裝載機安全施工
1、機駕人員必須遵守裝載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chǎn)規(guī)章制度。
2、機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穿反光背心,嚴禁酒后、帶病上崗。
3、裝載機不得在傾斜度超過規(guī)定的場地工作,作業(yè)區(qū)內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
4、裝載機運送物品距離不宜過長,行駛道路應平坦。鏟斗滿載運送時,鏟斗應保持在低位。
5、作業(yè)前,檢查液壓系統(tǒng)有無滲漏,液壓油箱油量應充足,輪胎氣壓應符合規(guī)定,制動器靈敏可靠。
6、起步前,應先鳴聲示意,將鏟斗提升離地面0.5米左右。作業(yè)時,應使用低速檔,用高速檔行駛時,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動作。嚴禁鏟斗載人。
7、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yè),可將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wěn)地推進。如推進阻力過大,可稍稍提升鏟臂,裝料時鏟斗應從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鏟斗單邊受力。
8、向運輸車上裝土時應緩慢,鏟斗應處在合適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車廂。
9、應經(jīng)常注意機件運轉聲響,發(fā)現(xiàn)異響應立即停車排除故障。當發(fā)動機不能運轉需要牽引時,應使各轉向油鋼能自由動作。
10、作業(yè)后,應將鏟斗平放在地上,將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拉緊手制動器。
審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第3篇 管溝開挖、管基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溝槽一經(jīng)開挖,溝的兩端及兩側應設置明顯標志或圍欄,夜間預設照明及紅燈警示。如溝槽橫穿行人過往太多的路口,溝邊應設牢固便橋,橋上設欄桿及警示標牌及警示燈。
2.溝槽兩側堆土,土堆距溝邊不得小于1m,高度不得大于1.5m。
3.溝槽深度超過2m時,每隔50m左右應設梯子或跳板,供操作人員上下,梯子應堅固不缺檔,跳板應釘防滑條。
4.溝槽開挖前,按土質情況研究確定支撐的形式。撐料不得有腐朽、劈裂等現(xiàn)象。
5.溝槽支撐應經(jīng)常檢查,特別是雨后或泡槽后,一旦發(fā)現(xiàn)撐料走動或折斷,邊坡土方開裂等現(xiàn)象,必須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下槽操作。
6.卸基礎材料時,不要碰撐木、撐柱,卸料前要招呼溝槽內操作人員讓開,卸大石塊或混凝土時,必須使用滑槽卸料, 不得從地面直接倒入溝內。
7. 機動翻斗車、手推車等在溝槽卸料,溝槽邊緣要放擋板,防止溝槽邊緣潮濕打滑而翻車墜落傷人。
8.在溝內攤鋪找平夯實時,要注意操作,勿被橫撐碰傷手、頭等。
9.使用震動器應事先檢查,震動器是否完好,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操作中保持導線有足夠的長度和松弛度,不使導線被拉緊,以免線頭被拉斷。
10.模板拆卸后,應先把釘子拔掉或將釘子打彎,模板應及時清理堆放整齊。
11.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4篇 管溝開挖對技術員-安全技術交底
技術交底記錄 編 號
工程名稱 河南省南水北調受水區(qū)周口供水配套工程施工五標段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南京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周口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施工五標項目部 分部工
程名稱 管溝土方開挖
交底提要 技術負責人對管溝開挖施工技術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一、臨時用電
1、電工組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hj46-2005)規(guī)定,確保施工用電安全。
2、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操作證必須有效,嚴禁無證操作上崗。
3、上班時,必須堅守本職工作崗位,認真操作,不得離崗串崗,不得讓非電工人員亂拉亂接電線,嚴禁帶電作業(yè)。
4、在施工中一定要按用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施工,線路必須采用三相四線制,經(jīng)過漏電保護器后,方可按要求接用電設備。
5、按照各設備的容量進行計算,并選擇電線的截面積,以及保險絲的安全電流。
6、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線或絕緣鋁線,架空線必須架設在專用電桿上,架空線路擋距不得大于是35m,線間距不得小于0.3m,線路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不小于4m,導線必須滿足機械強度要求。
7、電線桿的埋設深度不小于桿長的1/10再加上0.6m,嚴禁沿地面明設電線,埋地導線必須套管后方可埋地。
8、電線不得有老化、破皮、漏電,桿上及室內架線必須有橫擔,要有絕緣子,嚴禁電線架設腳手架或樹上。
9、電纜架空時,嚴禁用金屬裸線作綁線,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過道路埋地電纜必須套上鋼管。
10、在施工現(xiàn)場和宿舍內不準亂拉亂接線,嚴禁使用電爐。
11、上班時,堅守本職工作崗位,認真操作,不準離崗串崗,非電工人員不許操作電器,嚴禁帶電作業(yè)。
12、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內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或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13、配電箱內各種電器必須合格且符合使用要求,箱內應設置配電系統(tǒng)圖,并標明各分路的用途。
14、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觸?!敝?嚴禁用同一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靈敏度的檢查由專職電工負責,按時檢查并做好記錄及交接班記錄。
15、配電箱要有專人(電工)負責,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打開亂接線。
16、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其它臨時用電設備。
17、機械設備及配電箱外殼要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
18、電工必須隨時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遇到難以解決問題及向項目部匯報,并作定期檢查記錄(接地電阻每月一次,漏電保護器每周一次)。
二、挖掘機安全施工
1、挖掘機的作業(yè)和行走場地應平整堅實,對松軟地面應墊以枕木墊板。
2、履帶式挖掘機的驅動應置于作業(yè)面的后方。平整作業(yè)場地時,不得用鏟斗進行橫掃或用鏟斗對地面進行夯實。
3、挖掘機正鏟作業(yè)時,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開挖高度和深度,不應超過機械本身性能規(guī)定。在拉鏟或反鏟作業(yè)時,履帶距工作面邊緣距離應大于1.0米。
4、作業(yè)前,應查明施工場地明、暗設置物(電線、地下電纜、光纜、管道、坑道等)的地點及走向,并采用明顯記號表示。嚴禁在離電纜1米距離以內作業(yè)。
5、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離,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確認機械周圍無人和障礙物時,方可作業(yè)。
6、作業(yè)時,挖掘機應保持水平位置,將行走機構制動住,并將履帶楔緊。遇較大的堅硬石塊或障礙物時,應待清除后方可開挖,不得用鏟斗破碎石塊,或用單邊斗齒硬啃。
7、挖掘懸崖時,應采取防護措施。作業(yè)面不得留有傘沿及松動的大塊石,當發(fā)現(xiàn)有塌方危險時,應立即處理或將挖掘機撤至安全地帶。
8、作業(yè)時,應待機身停穩(wěn)后再挖土,當鏟斗未離開工作面時,不得作回轉、行走等動作?;剞D制動時,應使用回轉制動器,不得用轉向離合器反向制動。
9、行駛中人員不得上下機械和傳遞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轉彎、倒車和停車;下坡不準空檔滑行。
10、停車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時,必須將車剎住,刀片、鏟斗落地。
11、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斗不應過猛。一次挖土高度不能高于4米。
12、向汽車上卸土,宜降低挖鏟斗,減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裝或砸壞車廂,在汽車未停穩(wěn)或鏟斗需越過駕駛室而司機未離開前不得裝車。
13、鏟斗回轉半徑內遇有推土機工作時,應停止作業(yè)。
14、行駛時,臂桿應與履帶平行,要制動住回轉機構,鏟斗離地1米左右,上下坡時,坡度不應超過20度。
15、作業(yè)后,挖掘機不得停放在高邊坡附近和填方區(qū),應停放在堅實、平坦、安全的地帶,將鏟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縱桿置于中位,關閉操縱室和機棚。
16、裝運挖掘機時,嚴禁在跳板上轉向和無故停車。上車后應剎住各制動器,放好臂桿和鏟斗。短距離自行轉移時,應低速緩行,每行走500至1000米應對行走機構進行檢查和潤滑。
三、裝載機安全施工
1、機駕人員必須遵守裝載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chǎn)規(guī)章制度。
2、機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穿反光背心,嚴禁酒后、帶病上崗。
3、裝載機不得在傾斜度超過規(guī)定的場地工作,作業(yè)區(qū)內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
4、裝載機運送物品距離不宜過長,行駛道路應平坦。鏟斗滿載運送時,鏟斗應保持在低位。
5、作業(yè)前,檢查液壓系統(tǒng)有無滲漏,液壓油箱油量應充足,輪胎氣壓應符合規(guī)定,制動器靈敏可靠。
6、起步前,應先鳴聲示意,將鏟斗提升離地面0.5米左右。作業(yè)時,應使用低速檔,用高速檔行駛時,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動作。嚴禁鏟斗載人。
7、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yè),可將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wěn)地推進。如推進阻力過大,可稍稍提升鏟臂,裝料時鏟斗應從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鏟斗單邊受力。
8、向運輸車上裝土時應緩慢,鏟斗應處在合適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車廂。
9、應經(jīng)常注意機件運轉聲響,發(fā)現(xiàn)異響應立即停車排除故障。當發(fā)動機不能運轉需要牽引時,應使各轉向油鋼能自由動作。
10、作業(yè)后,應將鏟斗平放在地上,將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拉緊手制動器。
審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第5篇 基坑、管溝開挖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應合理確定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
(2)基坑(槽)、管河的開挖應連續(xù)進行。挖好后應及時進行地下結構和安裝工程的施工。施工過程中,要經(jīng)常檢查坑壁的穩(wěn)定情況,
(3)采用機樁開挖時.可在基底預留一層用人工進行清理.其厚度應根據(jù)施工機械確定。
(4)施工中,應防止地面水流人坑、溝內。雨季施工或挖好后不能及時進行下一工序時,應在基底留l50~300m厚度的土層,待下一工序開始時再行挖除。
(5)當接近地下水位時.應先完成標高最低處的挖方.以便于在該處集中排水。
(6)當基坑深度大于5m且無地下水時,可將坑壁坡度適當放緩或采取臺階式放坡形式。在坡頂和臺階處宜加設寬的平臺。
(7)基坑(擅)或臂溝需設置坑壁支撐時,應根據(jù)開挖深度、土質條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等情況進行選擇和設計。支撐必須牢固可靠,確保安全施工。
(8)采用錒筋混凝土地下連續(xù)墻作坑壁支撐時.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后,方許進行挖土方。
(9)探基坑或雨季施工的淺基坑的邊坡開挖以后,必須隨即采取護坡措施.以免邊坡坍塌或滑移。
(10)基坑(槽)、管曲的直立壁和邊坡,在開挖過程和敞露期間應防止塌陷,必要時應加以保護,
(11)在挖方邊坡上側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動施工機械時.應與挖方邊緣保持一定距離。當土質良好時,距挖方邊緣應大于0.8m,高度不宜超過l.5m。
第6篇 管溝開挖、管基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溝槽一經(jīng)開挖,溝的兩端及兩側應設置明顯標志或圍欄,夜間預設照明及紅燈警示。如溝槽橫穿行人過往太多的路口,溝邊應設牢固便橋,橋上設欄桿及警示標牌及警示燈。
2.溝槽兩側堆土,土堆距溝邊不得小于1m,高度不得大于1.5m。
3.溝槽深度超過2m時,每隔50m左右應設梯子或跳板,供操作人員上下,梯子應堅固不缺檔,跳板應釘防滑條。
4.溝槽開挖前,按土質情況研究確定支撐的形式。撐料不得有腐朽、劈裂等現(xiàn)象。
5.溝槽支撐應經(jīng)常檢查,特別是雨后或泡槽后,一旦發(fā)現(xiàn)撐料走動或折斷,邊坡土方開裂等現(xiàn)象,必須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下槽操作。
6.卸基礎材料時,不要碰撐木、撐柱,卸料前要招呼溝槽內操作人員讓開,卸大石塊或混凝土時,必須使用滑槽卸料, 不得從地面直接倒入溝內。
7. 機動翻斗車、手推車等在溝槽卸料,溝槽邊緣要放擋板,防止溝槽邊緣潮濕打滑而翻車墜落傷人。
8.在溝內攤鋪找平夯實時,要注意操作,勿被橫撐碰傷手、頭等。
9.使用震動器應事先檢查,震動器是否完好,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操作中保持導線有足夠的長度和松弛度,不使導線被拉緊,以免線頭被拉斷。
10.模板拆卸后,應先把釘子拔掉或將釘子打彎,模板應及時清理堆放整齊。
11.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