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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工程安全技術7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58

管道工程安全技術

第1篇 管道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關規(guī)定。

2、在拉設臨時電源時,電線均應架空,過道 須用鋼管保護,不得亂拉亂拖,電線被車輾物壓。

3、電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實行二級保護。

4、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開關保護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5、各類電動機械應勤加保養(yǎng),及時清洗、注油,在使用時如遇中途停電或暫時離開,必須關閉電門或拔出插頭。

6、使用切割機時,首先檢查防護罩是否完整,后部嚴禁有易燃爆物品,切割機不得代替砂輪磨物,嚴禁用切割機切割麻和木塊。

7、煨彎管時,首先檢查煤炭中有無爆炸物,砂子要烘干,以防爆炸,灌砂臺搭設牢固,以防倒塌傷人。

8、在高梯、腳手架上裝接管道時,必須注意立足點牢固性。用管鉗子裝接管時,要一手按住鉗頭,一手掌住鉗柄,緩緩扳撳,不可用雙手拿住鉗柄,大力扳撳,防止齒口打滑失控墜落。

9、現場挖掘管溝或深坑時,應根據土質情況加設接土板,防止倒塌,如土質不良,管坑深滿1分尺時,均應采用支撐或斜坡,地溝或深坑須設置明顯標志。在電纜附近挖土時,事先須與有關部門聯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施工。

10、材料間、更衣室不得使用超過60w以上燈泡,嚴禁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熱器。

第2篇 供熱與燃氣管道工程附件加工:安全技術交底

1. 一般要求

(1) 管件、支架等附件宜由有資質的企業(yè)集中加工制作。

(2) 施工機具使用前應檢查、試運行,確認安全、有效。

(3) 機具運行中不得檢查、移動工件,需要時必須停機、斷電后方可進行。

(4) 作業(yè)中,操作和輔助人員應按規(guī)定佩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fā)應緊束不得外露。

(5) 現場加工管件、支架等附件應根據設計規(guī)定選定制作的材料。管材加工、安裝前應逐根檢查,確認合格。

(6) 現場加工場地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各機械旁應設置機械操作程序牌。

2) 加工場不得設在電力架空線路下方。

3) 操作臺應堅固、安裝穩(wěn)固并置于堅實的地基上。

4) 加工機具應設工作棚,棚應具有防雨(雪)、防風功能。

5) 含有木材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場,必須設置嚴禁吸煙和防火標志。

6) 加工場必須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脂和棉絲等易燃品。

7) 加工場搭設完成,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8) 加工場應單獨設置,不得與材料庫、生活區(qū)、辦公區(qū)混合設置,場區(qū)周圍應設圍擋。

9) 現場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布置加工機具、料場與廢料場,并形成運輸、消防通道。

10) 加工機具應完好,防護裝置應齊全有效,電氣接線應符合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

(7) 使用汽車、機動翻斗車運輸應符合相關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使用手推車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卸車時應均衡卸料,嚴禁撒把。

2) 裝車物料碼放應均衡,保持車輛平穩(wěn)。

3) 運輸模板、鋼筋、小構件等應捆綁牢固。

4) 下坡前方不得有人;運輸行駛應緩慢,控制速度。

5) 在溝槽邊卸料時,距溝槽邊緣距離不得小于1m,車輪應擋掩牢固,槽下卸料范圍內不得有人。

2. 坡口加工

(1) 切斷管子或坡口加工時,被加工管子和切下管段應采取承拖措施,不得自由下落。

(2) 管子切口刃處不得直接用手摸觸,切口應倒鈍;切斷管子宜使用切管機,不宜使用砂輪鋸。

(3) 管子坡口加工現場應設標志,周圍不得有易燃物,非作業(yè)人員不得靠近;坡口加工完成后,管口應采取措施保護。

(4) 切管機、坡口機等電氣接線、拆卸必須由電工操作;作業(yè)中應保護纜線完好無損,發(fā)現纜線破損、漏電征兆時,必須立即關機、斷電,由電工檢查處理。

(5) 用手鋸切管時工作臺應安置穩(wěn)固;切斷時用力應均衡,不得過猛,手臉必須避離鋸刃、切口處;加工件應墊平、卡牢;手鋸鋸片應為合格產品;切斷部位應采取承托措施。

3. 管件與支架制作

(1) 管件與支架等制作應事先制定方案,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2) 管件對接時主管必須墊牢,調整精度過程中,嚴禁摘鉤,嚴禁將手放在管口間。

(3) 現場組焊固定支架采用起重機具時,支架施焊未完成前嚴禁摘鉤。

(4) 彎管機彎管時,應采取防止被夾持管子失穩(wěn)和防夾手的保護措施。

(5) 在主管道上直接開孔焊接分支管道時,應對被切除部分采取防墜落措施。

(6) 使用機械切板、投孔時,應將工件固定牢固;手不得直接觸摸切口、孔口和機械傳動機構。

(7) 高處作業(yè)必須設作業(yè)平臺,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過程中,應經常檢查、維護,確認安全。

2) 作業(yè)平臺上的腳手板應鋪滿、鋪穩(wěn),寬度應滿足作業(yè)安全要求。

3) 支、拆作業(yè)平臺時,應劃定作業(yè)區(qū),由作業(yè)組長指揮,非作業(yè)人員嚴禁入內。

4) 作業(yè)平臺支搭完成后,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5) 腳手架應置于堅實、平整的地基上,支搭必須牢固;支搭后應經驗收確認合格,形成文件方可使用。6) 作業(yè)平臺臨邊必須設防護欄桿,作業(yè)平臺邊緣應設安全梯等攀登設施,作業(yè)人員上下平臺必須走安全梯等攀登設施。

第3篇 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書

交底內容:

一、土方開挖基槽的安全技術要點:

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挖土中發(fā)現管道、電纜及其他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3、挖土時要注意土壁的穩(wěn)定性,發(fā)現有裂痕及傾塌可能時,人員要立即離開并及時處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員距離不應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過2m。

5、每日或雨后必須檢查土壁及支撐穩(wěn)定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xù)工作,并且不得將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撐上,不得在支撐下行走或站立?;炷林瘟旱装迳险凑澄锉仨毤皶r清除。

6、機械挖土,啟動前應檢查離合器、鋼絲色繩等,經空車試運轉正常后再開始作業(yè)。

7、機械操作重進鏟不可太深,提升不應過猛。

8、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

9、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地基上,如基礎過差,應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將挖土機履帶與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駛。運土汽車不開進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塌方翻車。

10、在距直埋纜線兩側2m范圍內必須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挖土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準在機械回轉半徑下工作。

12、挖土機向汽車上卸土應在車子穩(wěn)定后進行,禁止顫抖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

13、基坑四周必須設置1.2m高的護欄并進行圍檔,要設置一定數量臨時上下施工樓梯。

14、廠內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安全通暢,各種車輛應有專人負責指揮引導。

15、車輛進出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線(道)必須鋪設鋼板,后澆筑混凝土加固。

16、在開挖基坑時,必須設有確實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積水,影響基坑土結構。

17、基坑開挖前,必須摸清基坑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開采資料,以利考慮開挖過程中的以外應急措施(流沙等特殊情況)。

18、清坡、平地人員必須根據設計標高組織設計對方,不得堆于基坑外側,以免引起地面堆載超負荷體位移、板樁位移或支撐破壞。

19、開挖基槽的土方,要嚴格按照組織設計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側,以免引起地面堆載超負荷體位移、半樁位移或支撐破壞。

20、挖土機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撐,以免移起支撐破壞后拉損。

二、涵管吊裝的安全技術要點:

1、起重機應由專職司機操作,并由指定的吊裝工負責掛鉤和指揮。司機指揮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勞動部門考核取得合格證,方準上崗指揮。

2、指揮人員必按規(guī)定信號指揮起重機的吊運工作。除緊急情況外,其他人不準指揮。

3、嚴禁超負荷吊運。對超負荷的物件,不得起吊,不準指揮人員強令司機起吊。對非起吊不可的超負荷物件,應由安全和設備部門采取措施,領導批準并參與指導。

4、吊運涵管時,必須捆綁牢固。起吊前,先稍吊離地面,確認涵管掛牢,制動器可靠后,再進行吊運。

5、吊運應走規(guī)定路線。不準從人或設備上面通過,吊運物件上不準站人,不準放置工具及其它物件,不準在吊掛的重物上作業(yè)和對重物加工、檢修等;不準吊掛重物在空間長期停留,如必須停留時,應禁止一切人員在重物下通過,司機和指揮人員不準離開崗位。

6、吊裝中要求做吊點正確,安裝穩(wěn)當,就位平穩(wěn),和臨時固定調節(jié)方便等。

7、起重機下管時起重機架設的位置不得影響溝槽邊坡的穩(wěn)定;起重機有架空高壓輸電線路附近作業(yè)時,與線路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

8、除嚴格遵守本規(guī)程的安全生產有關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下列各項:

①、堆置涵管的場地應平整夯實,并具有一定的排水措施,堆垛之間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堆放時必須墊穩(wěn),防止?jié)L動,堆放層高按施工規(guī)范堆放。使用管節(jié)時必須自上而下依次搬運。

②、涵管的施工,應在溝槽地基、管基質量檢驗合格后安裝;安裝區(qū)域內,應圈定安全生產警戒區(qū);安裝時宜自外至內、自遠至近施工。

③、起吊涵管時,應在地面上再次對涵管作外觀檢查,并清除表面污垢,發(fā)現涵管有部分破裂并有脫落危險的嚴禁起吊。

④、安裝涵管應用特制的刀剪式磨擦夾具,夾塊起吊時應避免偏心,當起重臂桿水平回轉時,要防止涵管搖擺傷人或碰撞物體;在涵管起吊和回轉操作區(qū)域內,嚴禁站人或進行任何工作;涵管就位時,安裝工人盡可能站在吊裝半徑外進行操作,并戴好安全帽。

⑤、安裝涵管時,不得站在墻身上操作,當涵管下降至安全地點30cm時,應用手扶著涵管慢慢對準,垂直落下,盡量避免沖擊,待安放穩(wěn)定后,才可松去夾具;用小撬棒輕輕撬動涵管,以完成校正工作。

第4篇 管道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關規(guī)定。

2、在拉設臨時電源時,電線均應架空,過道 須用鋼管保護,不得亂拉亂拖,電線被車輾物壓。

3、電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實行二級保護。

4、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開關保護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5、各類電動機械應勤加保養(yǎng),及時清洗、注油,在使用時如遇中途停電或暫時離開,必須關閉電門或拔出插頭。

6、使用切割機時,首先檢查防護罩是否完整,后部嚴禁有易燃爆物品,切割機不得代替砂輪磨物,嚴禁用切割機切割麻和木塊。

7、煨彎管時,首先檢查煤炭中有無爆炸物,砂子要烘干,以防爆炸,灌砂臺搭設牢固,以防倒塌傷人。

8、在高梯、腳手架上裝接管道時,必須注意立足點牢固性。用管鉗子裝接管時,要一手按住鉗頭,一手掌住鉗柄,緩緩扳撳,不可用雙手拿住鉗柄,大力扳撳,防止齒口打滑失控墜落。

9、現場挖掘管溝或深坑時,應根據土質情況加設接土板,防止倒塌,如土質不良,管坑深滿1分尺時,均應采用支撐或斜坡,地溝或深坑須設置明顯標志。在電纜附近挖土時,事先須與有關部門聯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施工。

10、材料間、更衣室不得使用超過60w以上燈泡,嚴禁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熱器。

第5篇 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書

交底內容:

一、土方開挖基槽的安全技術要點:

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挖土中發(fā)現管道、電纜及其他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3、挖土時要注意土壁的穩(wěn)定性,發(fā)現有裂痕及傾塌可能時,人員要立即離開并及時處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員距離不應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過2m。

5、每日或雨后必須檢查土壁及支撐穩(wěn)定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xù)工作,并且不得將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撐上,不得在支撐下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撐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須及時清除。

6、機械挖土,啟動前應檢查離合器、鋼絲色繩等,經空車試運轉正常后再開始作業(yè)。

7、機械操作重進鏟不可太深,提升不應過猛。

8、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

9、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地基上,如基礎過差,應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將挖土機履帶與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駛。運土汽車不開進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塌方翻車。

10、在距直埋纜線兩側2m范圍內必須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挖土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準在機械回轉半徑下工作。

12、挖土機向汽車上卸土應在車子穩(wěn)定后進行,禁止顫抖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

13、基坑四周必須設置1.2m高的護欄并進行圍檔,要設置一定數量臨時上下施工樓梯。

14、廠內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安全通暢,各種車輛應有專人負責指揮引導。

15、車輛進出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線(道)必須鋪設鋼板,后澆筑混凝土加固。

16、在開挖基坑時,必須設有確實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積水,影響基坑土結構。

17、基坑開挖前,必須摸清基坑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開采資料,以利考慮開挖過程中的以外應急措施(流沙等特殊情況)。

18、清坡、平地人員必須根據設計標高組織設計對方,不得堆于基坑外側,以免引起地面堆載超負荷體位移、板樁位移或支撐破壞。

19、開挖基槽的土方,要嚴格按照組織設計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側,以免引起地面堆載超負荷體位移、半樁位移或支撐破壞。

20、挖土機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撐,以免移起支撐破壞后拉損。

二、涵管吊裝的安全技術要點:

1、起重機應由專職司機操作,并由指定的吊裝工負責掛鉤和指揮。司機指揮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勞動部門考核取得合格證,方準上崗指揮。

2、指揮人員必按規(guī)定信號指揮起重機的吊運工作。除緊急情況外,其他人不準指揮。

3、嚴禁超負荷吊運。對超負荷的物件,不得起吊,不準指揮人員強令司機起吊。對非起吊不可的超負荷物件,應由安全和設備部門采取措施,領導批準并參與指導。

4、吊運涵管時,必須捆綁牢固。起吊前,先稍吊離地面,確認涵管掛牢,制動器可靠后,再進行吊運。

5、吊運應走規(guī)定路線。不準從人或設備上面通過,吊運物件上不準站人,不準放置工具及其它物件,不準在吊掛的重物上作業(yè)和對重物加工、檢修等;不準吊掛重物在空間長期停留,如必須停留時,應禁止一切人員在重物下通過,司機和指揮人員不準離開崗位。

6、吊裝中要求做吊點正確,安裝穩(wěn)當,就位平穩(wěn),和臨時固定調節(jié)方便等。

7、起重機下管時起重機架設的位置不得影響溝槽邊坡的穩(wěn)定;起重機有架空高壓輸電線路附近作業(yè)時,與線路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

8、除嚴格遵守本規(guī)程的安全生產有關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下列各項:

①、堆置涵管的場地應平整夯實,并具有一定的排水措施,堆垛之間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堆放時必須墊穩(wěn),防止?jié)L動,堆放層高按施工規(guī)范堆放。使用管節(jié)時必須自上而下依次搬運。

②、涵管的施工,應在溝槽地基、管基質量檢驗合格后安裝;安裝區(qū)域內,應圈定安全生產警戒區(qū);安裝時宜自外至內、自遠至近施工。

③、起吊涵管時,應在地面上再次對涵管作外觀檢查,并清除表面污垢,發(fā)現涵管有部分破裂并有脫落危險的嚴禁起吊。

④、安裝涵管應用特制的刀剪式磨擦夾具,夾塊起吊時應避免偏心,當起重臂桿水平回轉時,要防止涵管搖擺傷人或碰撞物體;在涵管起吊和回轉操作區(qū)域內,嚴禁站人或進行任何工作;涵管就位時,安裝工人盡可能站在吊裝半徑外進行操作,并戴好安全帽。

⑤、安裝涵管時,不得站在墻身上操作,當涵管下降至安全地點30cm時,應用手扶著涵管慢慢對準,垂直落下,盡量避免沖擊,待安放穩(wěn)定后,才可松去夾具;用小撬棒輕輕撬動涵管,以完成校正工作。

第6篇 供熱與燃氣管道工程附件加工安全技術交底

1. 一般要求

(1) 管件、支架等附件宜由有資質的企業(yè)集中加工制作。

(2) 施工機具使用前應檢查、試運行,確認安全、有效。

(3) 機具運行中不得檢查、移動工件,需要時必須停機、斷電后方可進行。

(4) 作業(yè)中,操作和輔助人員應按規(guī)定佩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fā)應緊束不得外露。

(5) 現場加工管件、支架等附件應根據設計規(guī)定選定制作的材料。管材加工、安裝前應逐根檢查,確認合格。

(6) 現場加工場地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各機械旁應設置機械操作程序牌。

2) 加工場不得設在電力架空線路下方。

3) 操作臺應堅固、安裝穩(wěn)固并置于堅實的地基上。

4) 加工機具應設工作棚,棚應具有防雨(雪)、防風功能。

5) 含有木材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場,必須設置嚴禁吸煙和防火標志。

6) 加工場必須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脂和棉絲等易燃品。

7) 加工場搭設完成,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8) 加工場應單獨設置,不得與材料庫、生活區(qū)、辦公區(qū)混合設置,場區(qū)周圍應設圍擋。

9) 現場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布置加工機具、料場與廢料場,并形成運輸、消防通道。

10) 加工機具應完好,防護裝置應齊全有效,電氣接線應符合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

(7) 使用汽車、機動翻斗車運輸應符合相關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使用手推車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卸車時應均衡卸料,嚴禁撒把。

2) 裝車物料碼放應均衡,保持車輛平穩(wěn)。

3) 運輸模板、鋼筋、小構件等應捆綁牢固。

4) 下坡前方不得有人;運輸行駛應緩慢,控制速度。

5) 在溝槽邊卸料時,距溝槽邊緣距離不得小于1m,車輪應擋掩牢固,槽下卸料范圍內不得有人。

2. 坡口加工

(1) 切斷管子或坡口加工時,被加工管子和切下管段應采取承拖措施,不得自由下落。

(2) 管子切口刃處不得直接用手摸觸,切口應倒鈍;切斷管子宜使用切管機,不宜使用砂輪鋸。

(3) 管子坡口加工現場應設標志,周圍不得有易燃物,非作業(yè)人員不得靠近;坡口加工完成后,管口應采取措施保護。

(4) 切管機、坡口機等電氣接線、拆卸必須由電工操作;作業(yè)中應保護纜線完好無損,發(fā)現纜線破損、漏電征兆時,必須立即關機、斷電,由電工檢查處理。

(5) 用手鋸切管時工作臺應安置穩(wěn)固;切斷時用力應均衡,不得過猛,手臉必須避離鋸刃、切口處;加工件應墊平、卡牢;手鋸鋸片應為合格產品;切斷部位應采取承托措施。

3. 管件與支架制作

(1) 管件與支架等制作應事先制定方案,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2) 管件對接時主管必須墊牢,調整精度過程中,嚴禁摘鉤,嚴禁將手放在管口間。

(3) 現場組焊固定支架采用起重機具時,支架施焊未完成前嚴禁摘鉤。

(4) 彎管機彎管時,應采取防止被夾持管子失穩(wěn)和防夾手的保護措施。

(5) 在主管道上直接開孔焊接分支管道時,應對被切除部分采取防墜落措施。

(6) 使用機械切板、投孔時,應將工件固定牢固;手不得直接觸摸切口、孔口和機械傳動機構。

(7) 高處作業(yè)必須設作業(yè)平臺,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過程中,應經常檢查、維護,確認安全。

2) 作業(yè)平臺上的腳手板應鋪滿、鋪穩(wěn),寬度應滿足作業(yè)安全要求。

3) 支、拆作業(yè)平臺時,應劃定作業(yè)區(qū),由作業(yè)組長指揮,非作業(yè)人員嚴禁入內。

4) 作業(yè)平臺支搭完成后,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5) 腳手架應置于堅實、平整的地基上,支搭必須牢固;支搭后應經驗收確認合格,形成文件方可使用。6) 作業(yè)平臺臨邊必須設防護欄桿,作業(yè)平臺邊緣應設安全梯等攀登設施,作業(yè)人員上下平臺必須走安全梯等攀登設施。

第7篇 管道工程:安全技術交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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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在拉設臨時電源時,電線均應架空,過道需用鋼管保護,不得亂拖亂拉。

3.電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

4.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開關保護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5.各類電動機械應勤加保養(yǎng),及時清洗、注油,在使用時如遇中途停電或暫離開時離開,必須關閉電門或拔出插頭。

6.使用切割機時,首先檢查防護罩是否完整,后部嚴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機不得代替砂輪磨物,嚴禁用切割機切割麻絲和木塊。

7.在高梯、腳手架上裝接管道時,必須注意立足點牢固性。用管子鉗裝接管時,要一手按住鉗頭,一手掌住鉗柄,緩緩扳撳,不可用雙手拿住鉗柄,大力扳撳,防止齒口打滑失控墜落。

8.現場挖掘管溝或深坑時,應根據土質情況加設擋土板,防止倒塌,如土質不良,管坑深滿1公尺時,均應采用支撐或斜坡,地溝或深坑須設置明顯標志。在電纜附近挖土時,事先須與有關部門聯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施工。

9.材料間、更衣室不得使用超過60w以上燈泡,嚴禁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加熱器(包括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飯煲)取暖、燒水、烹飪,擅自使用者,一經查獲,按供電局規(guī)定處每千瓦150元罰款處理。

10.補充交底內容:

工程名稱:交底人:單位:班組:

年月日

管道工程安全技術7篇

交底內容:一、土方開挖基槽的安全技術要點: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2、挖土中發(fā)現管道、電纜及其他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3、挖土時要注意土壁的穩(wě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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