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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安全技術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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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安全技術

第1篇 施工機械一般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嚴禁酒后操作,嚴禁超勞,嚴禁在患病和精神失常時駕駛和操作機械。

2、操作人員工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3、施工作業(yè)前,操作人員首先應聽取施工技術人員現(xiàn)場交底和有關安全注意事項。

4、作業(yè)前應對機械作詳細了解,嚴禁機械帶病作業(yè)。

5、在操作機械前要確認機械周圍和作業(yè)場地沒有人、障礙物,發(fā)出信號后,方可開始作業(yè)。

6、機械作業(yè)時,嚴禁人員上下駕駛室,駕駛室內不得超員。駕駛室外嚴禁搭乘人員。

7、夜間作業(yè)時,機械上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作業(yè)場地應有輔助照明設備和相應的醒目的警示標志。工作視線不清時嚴禁作業(yè)。

8、機械在危險地段作業(yè)時,必須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并有專人指揮。指揮人員必須站在距作業(yè)地點5~10米的安全地帶,便于操作人員看清手勢的地方。操作人員只能接受一個指揮人員的規(guī)定手勢信號,當看清手勢信號后方能作業(yè)。

9、施工機械在操作前,必須保證機械的喇叭、雨刮器、轉向指示燈、倒車警報和其他警報裝置能正常工作,否則不得操作該機械。

10、在施工中遇下列情況應立即停工,待恢復安全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1)填挖區(qū)土體不穩(wěn)定,有發(fā)生坍塌的危險。

(2)氣候突變,發(fā)生暴雨、雷雨或水位暴漲及山洪暴發(fā)。

(3)在爆破警戒區(qū)內發(fā)出爆破信號。

(4)工作場地發(fā)生交通堵塞或嚴重干擾。

(5)地面出現(xiàn)陷車或機械運行道路發(fā)生打滑。

(6)施工標志丟失,防護設施損壞失效。

(7)工作面凈空不足以保證安全作業(yè)。

(8)氣溫超過40度。

11、機械在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在陡坡上嚴禁換檔掉頭。在彎道或斜坡上行駛,應降低行駛速度,轉彎時不宜過猛。

12、機械在添加燃油、潤滑油時嚴禁煙火。駕駛員必須熟悉機械上所備的滅火設備的使用方法,并確保滅火器有效。

13、嚴禁在坡道上停放或檢修機械。如確需停放或檢修機械,必須拉好制動并在輪胎(履帶)和下坡方向墊上三角木。

14、施工機械嚴禁交于無證人員和不熟悉該機械性能的駕駛員進行操作。

15、施工車輛除遵守以上規(guī)定外,還必須執(zhí)行城市和公路交通規(guī)則。

第2篇 預制箱梁吊裝的一般安全技術要求

1、箱梁吊裝架設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定的架設方案進行,并由具有架設經驗的施工技術人員主持。架梁前應向全體作業(yè)人員(含機械操作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形成文件材料。

2、箱梁移運、吊裝時,混凝土和預應力管道漿體強度不得低于設計規(guī)定的吊裝強度。

3、箱梁安裝時,墩、蓋梁、支座墊石等部位的混凝土應達到設計強度。

4、使用的架橋機、龍門吊等設備應遵守設備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正式吊裝前應經試吊,并經當?shù)赜嘘P部門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

5、架梁設備的電氣接線與拆卸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并應符合施工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電氣部分應設防雨罩。外露傳動部件必須設防護裝置。

6、箱梁吊裝時,被吊箱梁上嚴禁站人和擱置物品。

7、箱梁接頭和接縫處的連接鋼筋、連接鋼板的焊接應經驗收,確認合格,方可施工。施焊作業(yè)應遵守焊接的有關規(guī)定。

8、在架梁過程中,起重機、運輸車輛、大型構件等荷載需通過已安裝梁時,必須進行驗算,確認結構安全才能經過。

9、大雨、大雪、大霧、沙塵暴和6級(含)風以上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架梁作業(yè)。

10、箱梁吊裝時,現(xiàn)場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作業(yè)前施工技術人員應了解現(xiàn)場環(huán)境、電力和通信等架空線路、附近建(構)筑物和被吊梁等狀況,并確定對吊裝影響范圍的架空線、建(構)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護措施。

2)、現(xiàn)場及其附近有電力架空線路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確認架橋機作業(yè)符合其操作相關規(guī)定。

3)、吊裝作業(yè)必須設信號工指揮。指揮人員必須檢查吊索具、環(huán)境等狀況,確認安全。

4)、吊裝作業(yè)前應劃定作業(yè)區(qū),設護欄和安全標志,嚴禁非作業(yè)人員入內。

5)、吊裝時,吊臂、吊鉤運行范圍,嚴禁人員入內。

6)、吊裝中嚴禁超載。

7)、吊裝時應先試吊,確認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裝。

8)、現(xiàn)場配合吊梁的全體作業(yè)人員應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鉤和梁體離就位點距離50cm時方可靠近作業(yè),嚴禁位于梁體下方。

9)、吊裝中遇地基沉陷、機體傾斜、吊具損壞或吊裝困難等,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待處理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10)、構件吊裝就位,必須待構件穩(wěn)固后,作業(yè)人員方可離開現(xiàn)場。

11、使用金屬吊索、具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吊索、具應由具有資質的企業(yè)生產,有合格證。作業(yè)前應經試吊,確認合格。

2)、吊鉤表面應光潔、無剝裂、銳角、毛刺、裂紋等。

3)、嚴禁在吊鉤上焊補、打孔。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報廢:

a 、危險斷面磨損達原尺寸的10%。

b、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c、扭轉變形超過100。

d、危險斷面或鉤頸產生塑形變形。

e、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其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

4)、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時封閉鎖必須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補焊方法修復卡環(huán)。

5)、鋼絲繩采用編結固接時,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c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破斷拉力的70%計。

6)、鋼絲繩切斷使用時,應在切斷的兩端進行防止松散的處理。

7)、鋼絲繩的檢驗和報驗應符合gb 5972《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的要求。

8)、鋼絲繩使用完畢應及時清理干凈、加油潤滑、理順盤好,放至庫房妥善保管。

第3篇 腳手架工程一般安全要求和安全技術要求

一、一般安全要求

1.腳手架搭設前必須根據工程的特點按照規(guī)范、規(guī)定,制定施工方案和搭設的安全技術措施。

2.腳手架搭設或拆除人員必須由符合勞動部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guī)定》經考核合格,領取《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的專業(yè)架子工進行。

3.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操作時必須配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4.腳手架與高壓線路的水平距離和垂直距離必須按照“施工現(xiàn)場對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的要求”有關條文要求執(zhí)行。

5.大霧及雨、雪天氣和6級以上大風時,不得進行腳手架上的高處作業(yè)。雨、雪天后作業(yè),必須采取安全防滑措施。

6.腳手架搭設作業(yè)時,應按形成基本構架單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進行搭設,矩形周邊腳手架宜從其中的一個角部開始向兩個方向延伸搭設。確保己搭部分穩(wěn)定??v向豎立面剛度較差的腳手架,在連墻點設置層宜加設縱向水平長橫桿與連接件聯(lián)接。

7.搭設作業(yè),應按以下要求作好自我保護和保護好作業(yè)現(xiàn)場人員的安全:

(1)在架上作業(yè)人員應穿防滑鞋和佩掛好安全帶。保證作業(yè)的安全,腳下應鋪設必要數(shù)量的腳手板,并應鋪設平穩(wěn),且不得有探頭板。當暫時無法鋪設落腳板時,用于落腳或抓握、把(夾)持的桿件均應為穩(wěn)定的構架部分,著力點與構架節(jié)點的水平距離應不大于0.8m,垂直距離應不大于1.5m。位于立桿接頭之上的自由立桿(尚未與水平桿聯(lián)接者)不得用作把持桿。

(2)架上作業(yè)人員應作好分工和配合,傳遞桿件應掌握好重心,平穩(wěn)傳遞。不要用力過猛,以免引起人身或桿件失衡。對每完成的一道工序,要相互詢問并確認后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

(3)作業(yè)人員應佩戴工具袋,工具用后裝于袋中,不要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傷人。

(4)架設材料要隨上隨用。以免放置不當時掉落。

(5)每次收工以前,所有上架材料應全部搭設上,不要存留在架子上,而且一定要形成穩(wěn)定的構架,不能形成穩(wěn)定構架的部分應采取臨時撐拉措施予以加固。

(6)在搭設作業(yè)進行中,地面上的配合人員應避開可能落物的區(qū)域。

8.架上作業(yè)時的安全注意事項:

(1)作業(yè)前應注意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可靠,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有效,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yè)。

(2)作業(yè)時應注意隨時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規(guī)整清潔,不要亂放材料、工具,以免影響作業(yè)的安全和發(fā)生掉物傷人。

(3)在進行撬、拉、推等操作時,要注意采取正確的姿勢,站穩(wěn)腳根,或一手把持在穩(wěn)固的結構或支持物上,以免用力過猛身體失去平衡或把東西甩出。在腳手架上拆除模板時,應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防拆下的模板材料掉落架外。

(4)當架面高度不夠、需要墊高時,一定要采用穩(wěn)定可靠的墊高辦法,且墊高不要超過50cm;超過50cm時,應按搭設規(guī)定升高鋪板層。在升高作業(yè)面時,應相應加高防護設施。

(5)在架面上運送材料經過正在作業(yè)中的人員時,要及時發(fā)出“請注意”、“請讓一讓”的信號。材料要輕擱穩(wěn)放,不許采用傾倒、猛磕或其它匆忙卸料方式。

(6)嚴禁在架面上打鬧戲耍、退著行走和跨坐在外防護橫桿上休息。不要在架面上搶行、跑跳,相互避讓時應注意身體不要失衡。

9.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要鋪鐵皮接著火星或移去易燃物,以防火星點著易燃物。并應有防火措施。一旦著火時,及時予以撲滅。

10.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運送桿配件應盡量利用垂直運輸設施或懸掛滑輪提升,并綁扎牢固。盡量避免或減少用人工層層傳遞。

(2)除搭設過程中必要的1~2步架的上下外,作業(yè)人員不得攀緣腳手架上下,應走房屋樓梯或另設安全人梯。

(3)在搭設腳手架時,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架設材料。

(4)作業(yè)人員要服從統(tǒng)一指揮,不得自行其是。

11.鋼管腳手架的高度超過周圍建筑物或在雷暴較多的地區(qū)施工時,應安設防雷裝置。其接地電阻應不大于4ω。

12.架上作業(yè)應按規(guī)范或設計規(guī)定的荷載使用,嚴禁超載。并應遵守如下要求:

(1)作業(yè)面上的荷載,包括腳手板、人員、工具和材料,當施工組織設計無規(guī)定時,應按規(guī)范的規(guī)定值控制,即結構腳手架不超過3kn/m2;裝修腳手架不超過2kn/m2;維護腳手架不超過1kn/m2。

(2)腳手架的鋪腳手板層和同時作業(yè)層的數(shù)量不得超過規(guī)定。

(3)垂直運輸設施(如物料提升架等)與腳手架之間的轉運平臺的鋪板層數(shù)和荷載控制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任意增加鋪板層的數(shù)量和在轉運平臺上超載堆放材料。

(4)架面荷載應力求均勻分布,避免荷載集中于一側。

(5)過梁等墻體構件要隨運隨裝,不得存放在腳手架上。

(6)較重的施工設備(如電焊機等)不得放置在腳手架上。嚴禁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及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及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13.架上作業(yè)時,不要隨意拆除基本結構桿件和連墻件,因作業(yè)的需要必須拆除某些桿件和連墻點時,必須取得施工主管和技術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4.架上作業(yè)時,不要隨意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未有設置或設置不符合要求時,必須補設或改善后,才能上架進行作業(yè)。

15.腳手架拆除作業(yè)前,應制訂詳細的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參加作業(yè)全體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在統(tǒng)一指揮下,按照確定的方案進行拆除作業(yè),注意事項如下:

(1)一定要按照先上后下、先外后里、先架面材料后構架材料、先輔件后結構件和先結構件后附墻件的順序,一件一件地松開聯(lián)結、取出并隨即吊下(或集中到毗鄰的未拆的架面上,扎捆后吊下)。

(2)拆卸腳手板、桿件、門架及其它較長、較重、有兩端聯(lián)結的部件時,必須要兩人或多人一組進行。禁止單人進行拆卸作業(yè),防止把持桿件不穩(wěn)、失衡而發(fā)生事故。拆除水平桿件時,松開聯(lián)結后,水平托持取下。拆除立桿時,在把穩(wěn)上端后,再松開下端聯(lián)結取下。

(3)多人或多組進行拆卸作業(yè)時,應加強指揮,并相互詢問和協(xié)調作業(yè)步驟,嚴禁不按程序進行的任意拆卸。

(4)因拆除上部或一側的附墻拉結而使架子不穩(wěn)時,應加設臨時撐拉措施,以防因架子晃動影響作業(yè)安全。

(5)拆卸現(xiàn)場應有可靠的安全圍護,并設專人看管,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進人拆卸作業(yè)區(qū)內。

(6)嚴禁將拆卸下的桿部件和材料向地面拋擲。已吊至地面的架設材料應隨時運出拆卸區(qū)域,保持現(xiàn)場文明。

二、安全技術要求

確保腳手架在搭設、使用和拆除過程中的安全應符合如下安全技術要求:

(一) 構架結構

在滿足使用要求的構架尺寸的同時,應確保以下安全要求:

1.構架結構穩(wěn)定

(1)構架單元不缺基本的穩(wěn)定構造桿部件。

(2)整體按規(guī)定設置斜桿、剪刀撐、連墻桿或撐、拉件。

(3)在通道、洞口以及其他需要加大尺寸(高度、跨度)或承受超規(guī)定荷載的部位,根據需要設置加強桿件或構造。

2.聯(lián)結節(jié)點可靠

(1)桿件相交位置符合節(jié)點構造規(guī)定。

(2)聯(lián)接件的安裝和緊固力符合要求。

(二)基礎(地)和拉撐承受結構

1.腳手架立桿的基礎(地)應平整夯實,具有足夠的承載力和穩(wěn)定性。設于坑邊或臺上時,立桿距坑、臺的上邊緣不得小于1m,且邊坡的坡度不得大于土的自然安息角,否則,應作邊坡的保護和加固處理。腳手架立桿之下必須設置墊座和墊板。

2.腳手架的連墻點、撐拉點和懸空掛(吊)點必須設置在能可靠地承受撐拉荷載的結構部位,必要時應進行結構驗算。

(三)安全防護

腳手架上的安全防護設施應能有效地提供安全防護,防止架上的人員和物品發(fā)生墜落。

1.搭設和拆除作業(yè)中的安全防護:

(l)作業(yè)現(xiàn)場應設安全圍護和警示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qū)域。

(2)對尚未形成或已失去穩(wěn)定結構的腳手架部位加設臨時支撐或拉結。

(3)在無可靠的安全帶扣掛物時,應拉設安全網。

(4)設置材料提上或吊下的設施,禁止投擲。

2.作業(yè)面的安全防護:

(1)腳手架的作業(yè)面的腳手板必須滿鋪,不得留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與墻面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20cm。腳手板應與腳手架可靠拴結。

(2)作業(yè)面的外側立面的防護設施視具體情況可采用:

1)擋腳板加二道防護欄桿。

2)二道防護欄桿滿掛安全立網。

3)其他可靠的圍護辦法。

3.臨街防護視具體情況可采用:

(l)采用安全立網將腳手架的臨街面完全封閉;

(2)視臨街情況設安全通道。通道的頂蓋應滿鋪腳手板或其他能可靠承接落物的板篷材料。篷頂臨街一側應設高于篷頂不小于1m的墻,以免落物又反彈到街上。

4.人行和運輸通道的防護:

(1)貼近或穿過腳手架的人行和運輸通道必須設置板篷。

(2)上下腳手架有高度差的入口應設坡度或踏步,并設欄桿防護。

5.吊掛架子的防護。當?shù)?、掛腳手架在移動至作業(yè)位置后,應采取撐、拉措施將其固定或減少其晃動。

第4篇 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一般規(guī)定

施工單位

蘇州第五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

新滸花園四區(qū)一期一標

交底項目(部位)

臨時用電一般規(guī)定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內容(安全措施與注意事項):

1.技術交底的主要項目:在建工程與臨近高壓線的距離與保護措施;架空線路的敷設;電纜線路的敷設;變配電設施與維護;配電箱的設置;開關電器及熔絲的選擇;接地與防雷保護;現(xiàn)場照明;以季節(jié)特點為主的冬、雨季電氣安全技術措施;由于各類用電人員缺乏安全用電知識,觸電事故時有發(fā)生,因此對各類用電人員使用電氣設備的要求所負職責應做出明確的規(guī)定。

2.針對現(xiàn)場實際情況,依據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法規(guī)各項條款的具體規(guī)定,隨臨電施工進度,編寫技術交底,并辦理有關簽字手續(xù)。技術交底應充分體現(xiàn)針對性、實用性的特點,應突出強調以保證電氣安全為重點的安全技術措施。

交底人

接受交底班組長

接受交底人數(shù)

本表由施工單位填寫并保存(一式三份。班組一份、安全員一份、交底人一份)。

第5篇 施工工地汽車一般安全技術要求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汽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發(fā)給執(zhí)照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三、開車前司機嚴禁飲酒,行使中不準吸煙,吃食品和閑談.駕駛室內不準超額坐人.

四、行車前須仔細檢查車輛各部分:

1、轉向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2、輪胎氣壓,螺帽,有無爆裂和松動現(xiàn)象;

3、制動器及離合器應靈敏可靠,變速桿應置于'空檔'位置;

4、喇叭及儀表是否靈敏,準確;

5、燃油及潤滑油是否充足;

6、車門是否嚴密,照明及蓄電池電液是否符合規(guī)定;

7、冷卻水是否充足;

8、引擎,傳動部分及車架是否正常;

確認無誤方可行車,所有車輛嚴禁帶病出車.

五、汽車在起步,出入工廠,車間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要鳴號,減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應'一慢,二看,三通過';交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

六、汽車在廠區(qū)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進出大門,車間,庫房時速不得大于5公里/小時.

七、在施工工地及車間內行駛要密切注意周圍環(huán)境及人員動向,并應鳴號,低速慢行,隨時作好停車準備.

八、長途行駛,出發(fā)前必須隨車帶有足夠的修理工具,材料及備用零件.

九、用搖把發(fā)動引擎,必須拇指在外,五指并攏,不可以虎口握柄, 要防止搖把反擊或滑脫傷人.

十、不得以明火預熱化油器,油管及油箱.

十一、在車底下進行油潤,檢查及修理工作時應該將引擎熄火.引擎轉動時不得以手接觸高壓線接頭或風扇.

十二、初發(fā)動的引擎,須先慢轉一,二分鐘,不要突然提高轉速.

十三、禁止在下坡道或高速度時踏下離合器,關閉電門或將變速桿放在'空檔',以免引擎突然加速而嚴重損壞機件.

十四、不許不踏離合器換擋,也不許在汽車行駛時把腳放在離合器踏板上.

十五、行車中,司機一方面須注意道路情況及交通標志.一方面還應注意儀表指示,同時要聽察車輛各部的聲音,如有異常應停車檢查,不得勉強行駛.

十六、途中遇到因水箱嚴重缺水而引起引擎溫度過高時,應立即熄火,等引擎降溫后再加冷水.

十七、途中停歇時,要查看行駛,轉向,制動和引擎各部的連接與緊固情況,同時清除輪胎面上嵌入的石子等物.起動前還應圍繞車輛仔細檢查周圍情況,以防有人進入車底.

十八、在濘滑,冰凍的路面上行車最好裝上防滑鏈,并以較低速度行駛,不要做快速急轉彎或緊急制動.

十九、通過危險地區(qū)或狹窄便橋應先停車,并查視證實可以通過后再運行.最好由有駕駛經驗的人在車前10~15米處,面對車子以手勢指揮車子慢行前進,并須作好隨時停車的準備.

二十、禁止以鏈條或鋼絲繩拖拉無剎車,剎車不良,轉向失效,無人操作的車輛.拖車行駛速度不宜過快.

二十一、停車須拉上手剎車.在坡道上盡量避免停車,必須停車時須以三角木或石塊將輪胎塞住,防止溜車.

二十二、司機不得擅自交給他人開車,學習人員開車,只許在平坦道路上和來往行人不多的地方,且在駕駛員監(jiān)護下進行.學習人員操縱所發(fā)生的任何事故,均由指導駕駛員負責.

二十三、新車及大修出廠的汽車須按規(guī)定進行走合期運轉.走合期內不準拆除限速器,車速一般不得超過30公里,路面應平坦良好.載重量不得超過額定值的75%,不準拖帶掛車.走合期后應按規(guī)定進行保養(yǎng)及更換潤滑油.

二十四、停車后要作好保養(yǎng),清潔.冬季未使用防凍液須放掉冷卻水,放水后,還應起動幾次,以便將積水排盡.季節(jié)更換時要作相應保養(yǎng),更換潤滑油,調正調節(jié)器及電瓶電液的比重.

二十五、裝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得隨意停放,中途停放時應有專人看守.

第6篇 帶電作業(yè)一般安全技術措施

1 保持人身與帶電體間的安全距離

作業(yè)人員與帶電體間的距離,應保證在電力系統(tǒng)中出現(xiàn)最大內外過電壓幅值時不發(fā)生閃絡放電。所以,在進行地電位帶電作業(yè)時,人身與帶電體間的安全距離(帶電作業(yè)的最小安全)以及使用的絕緣工具的安全距離分別不得小于表1、表2的規(guī)定。

表1 人身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kv, m

電壓等級3566110220330500
距離0.60.71.01.8(1.6)_2.63.6__
_ 因受設備限制達不到1.8 m時,經廠(局)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可采用括號內(1.6 m)的數(shù)值。

__ 由于500 kv帶電作業(yè)經驗不多,此數(shù)據為暫定數(shù)據。

表2 絕緣工具最小有效絕緣長度

電壓等級

(kv)

有效絕緣長度
絕緣操作桿絕緣承力工具、絕緣繩索
100.70.4
350.90.6
63(66)1.00.7
1101.31.0
2202.11.8
3303.12.8
5004.03.7
2 將高壓電場場強限制到對人身無損害的程度

如果作業(yè)人員身體表面電場強度短時不超過200 kv/ m,則是安全可靠的。如果超過上述值,則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如對人體加以屏蔽。

3 制訂帶電作業(yè)技術方案

帶電作業(yè)應事先編寫技術方案,技術方案應包括操作工藝方案和嚴格的操作程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

第7篇 熱處理安全技術的一般要求

一、 熱處理過程中的有害物和不安全因素

1. 毒物、毒氣和粉塵

熱處理不少工序要直接應用有毒物品,如三酸(硝酸、鹽酸、硫酸)、燒堿、純堿、熔融的鉛和金屬鹽等。

(1) 應用氯化鋇作為加熱介質,最高溫度達1300℃。氯化鋇會大量蒸發(fā);

(2) 氮化工藝過程大量地使用氨氣,在生產過程中部分氨氣會隨廢氣排入大氣中;

(3) 氰化鹽在液體滲碳、氰化和軟氮化等工藝過程中應用;

(4) 有機物如汽油、甲醇、丙酮和煤油等在使用中會大量地揮發(fā);

(5) 煤氣和吸、放熱保護氣氛中的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

(6) 硝鹽浴爐中熔融的硝鹽,在熱的狀態(tài)下與工件油污作用,產生棕色的有毒氣體(五氧化二氮等氮氧化合物);

(7) 氣體軟氮化時,甲醇和氨氣進入爐內相互作用后產生氰酸根;

(8) 熱處理工件最后的噴砂清理,使用石英砂,產生大量二氧化硅粉塵。

2. 觸電

熱處理車間用電量很大,許多爐子使用電加熱設備,如水、油泵、鼓風機和抽風機都是用電動機驅動,而且還有不少用電設備,用的是高壓電(如高頻設備可高達15kv)。在使用中違章操作,即將發(fā)生觸電和電擊傷事故。

3. 易燃易爆

熱處理中應用的某些油料(汽油、煤油和柴油)、有機物(甲醇、乙醇、乙炔、丙烷、丁烷、丙酮和香蕉水等),都是易燃易爆物質。使用氣體和液體燃料的熱處理爐,由于操作不當,也經常發(fā)生爐子爆炸事故。

熱處理淬火工藝有時要求把加熱到800~900℃以上的工件直接淬入油中或采用噴油冷卻,容易引起火災。

4. 燙傷

熱處理的加熱介質許多是利用熔融的金屬鹽(氯化鋇、氯化鈉、氯化鉀和碳酸鈉)。熔融的金屬鹽一旦遇到水或水汽就會發(fā)和熔鹽的崩爆,使熔鹽飛濺而燙傷人。作為“冷卻”介質的低溫硝鹽浴,雖然溫度在150~200℃,一旦碰到皮膚也會造成嚴重燙傷。還有,灼熱的工件、熱油和清洗用的熱水浴槽也都容易造成燙傷。

5. 跌傷和碰傷

熱處理車間因工藝需要而設置了各種平臺和地坑,操作時需登高和下坑。這也容易造成跌傷和碰傷。

6. 熱輻射與光輻射

熱處理不少工藝的溫度高達900~1280℃,操作人員要在爐前操作,特別是工件進出爐時,工人受到高溫的輻射,當溫度在1000℃以上時,強烈的光輻射刺激操作者眼睛,時間久了也會損傷眼睛。

7. 電磁輻射

熱處理的高頻加熱設備在工作時,向外發(fā)射250~300khz的電磁波,3m以內對人體有妨害。近年來發(fā)展的射頻濺射鍍膜設備,則會向外發(fā)射6×10<sup>6</sup>~3×10<sup>8</sup>hz的超高頻電磁輻射。

熱處理生產中的有害物和不安全因素如此眾多,我們必須對它要有足夠的認識,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把污染減少到最小程度,避免事故發(fā)生。

二、 熱處理車間建筑結構上的要求和特點

為改善熱處理生產的勞動條件,并為安全提供必要條件,必須從熱處理車間設計的開始就考慮到安全。主要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考慮:

1. 廠房要求

由于熱處理車間集中了大量加熱設備,并且揮發(fā)出鹽蒸氣和油煙,即嗆人,又有一定毒性。因此,必須加強車間內外的空氣對流,熱處理車間廠房相對地要適當高一些:小型的熱處理車間廠房高度為軌面高5~7m;大型熱處理車間軌面高為7~10m。熱處理車間的廠房絕對不能采用木結構,并且最好是獨立廠房。熱處理工步設在機械加工車間內,則必須砌磚墻到頂與機床車間隔開。對于有毒的氰化間和有塵埃的噴砂間,也必須是單獨廠房或砌磚墻與其它工步隔開。熱處理車間內外應保持道路通暢,以利萬一發(fā)生火災時營救和疏散。

2. 采光通風

熱處理車間應光線充足、通風良好,除廠房應高一些外,有條件的還應安裝天窗;側墻窗戶的總面積應占墻壁總面積的50%以上,至少有兩面靠外墻。外墻的窗口周圍盡量避免構筑建筑物,以免阻擋和影響車間的采光和通風。

3. 吸風和送風裝置

對于揮發(fā)有害、有毒物質和油煙的爐子,應安裝良好的吸風裝置。硝鹽浴爐和油浴爐的吸風必須分開,以免助燃失火。熱處理車間內溫度較高的工位應有送風裝置,保證在高溫下不斷有溫度較低而且新鮮的空氣送到操作處,改善勞動條件。

4. 管道布置

熱處理車間內各種管道(例如:油管、水管、壓縮空氣管、蒸汽管、煤氣管、液化石油氣管、保護氣體管、電線管、熱電偶線管和淬火用水油循環(huán)管道等),應分別布置在地下或架空敷設,以免在地面上妨礙操作和造成管道的損壞。

三、 熱處理安全技術管理和對工人的安全技術要求

1. 熱處理車間的安全技術管理

如前所述,熱處理車間的有害和不安全因素較多,涉及面也較廣。既要防止惡性事故(如火災、爆炸、重大人身事故等)的發(fā)生。也要重視熱處理車間日常安全技術和三廢的管理。這就首先要加強對安全技術工作的領導,車間領導必須親自抓好安全技術工作,工段和班組要有安全值日制度。安全技術工作應落實,安全值日應有專人負責,并應佩戴明顯安全標志,經常督促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fā)生。車間領導應定期組織研究安技和三廢治理工作。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huán)境保護的政策和法令。定期組織有關專業(yè)人員對電器、機械、消防、三廢處理等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處理不安全的隱患。其次還應健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對于熱處理各種加熱設備、電氣設備以及所使用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都應制定安全操作管理細則,制定三廢處理的操作細則和排放要求。并作為向職工進行技術業(yè)務教育的重要內容。

2. 對熱處理工人的安全技術要求

凡是新從事熱處理操作的工人(包括變換工種和臨時參加勞動和實習的人員),除規(guī)定的三級安全教育外,還必須進行熱處理的專門安全技術教育。經過安全技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證,方可單獨操作。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其使用的設備和附屬設備的主要構造、技術性能、操作方法。了解設備容易產生的安全事故。懂得事故的防止辦法和一般解救的方法。還必須了解所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物品的性能及其安全使用規(guī)則,對熱處理有關環(huán)境保護和三廢處理的設施會使用和保養(yǎng)。熱處理操作人員應能自覺、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按規(guī)定穿戴好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口罩和防護鏡等)。

四、 熱處理車間的防火和防爆

1. 熱處理火災的特點和消防設施

熱處理車間發(fā)生火災及爆炸常常是由于:

(1) 因電氣設備短路或用電過載,電線發(fā)熱而引起的帶電火災。

(2) 灼熱的工件在油中淬火或是油浴槽內熱油溢出而引起的油火災。

(3) 燃料氣或燃油蒸氣在爐膛和管道內由于混入空氣遇到明火而發(fā)生爆燃(炸)。

(4) 具有強烈氧化性熔融硝浴進入了可燃物質(炭屑、木屑、氰鹽和油棉紗等)而發(fā)生劇烈反應而引起火災或爆炸。

(5) 煤氣、石油氣容器泄漏及破損氣體彌漫引起的爆炸或火災。

由于上述原因的火災往往伴隨電氣設備起火或油類著火,所以在消防方面也必然有其特殊性。一般的消防水龍頭當然是必備的,使用也較為方便。但在熱處理車間發(fā)生火災時卻不能隨便使用。如發(fā)生帶電火災和油料著火時就不能使用。那樣會救火者觸電或使油火蔓延。高溫熔融的鹽浴遇水會發(fā)生爆炸,因此也不能用水。熱處理車間常用的滅火劑有以下幾種:

(1) 化學泡沫滅火劑;

(2) 二氧化碳(干冰)滅火劑;

(3) 化學干粉滅火劑;

(4) 干燥黃砂。

熱處理車間一旦發(fā)現(xiàn)可燃氣體(如石油液化氣、煤氣等)泄漏時,應立即關閉閥門,切斷氣源,加強通風降低濃度以減少形成爆炸性混合氣的可能性。同時禁止將明火帶入,也不要開關電門,以防火花產生。萬一已發(fā)生火災,必須設法切斷電源,如有液化氣鋼瓶等,應立即搬離現(xiàn)場。

2. 熱處理車間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 熱處理車間使用和保管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員,應對熱處理常用的易燃易爆物品的火災危險類別和它們理化性能有所了解。常用的屬于甲類火災危險品的固體有:硝酸鉀、硝酸鈉、亞硝酸鈉;液體有:苯、甲醇、乙醇、汽油、丙醇(這些是閃點低于28℃的可燃液體積濃度,只要達到1~5%左右就可能爆炸,所以很容易爆炸)。屬于乙類危險品的有煤油、柴油和氨氣。使用和貯存甲、乙類火災危險物品時,必須謹慎小心,不準與其它類的物品共同貯存,應按規(guī)定貯存在危險品倉庫或油庫內,在熱處理車間內(工步)不得大量貯存。

(2) 甲、乙類火災危險物品中的液體和氣體的貯存和使用。液體可燃性物品應貯存在鋼質容器內,容器應完好,不得有滲漏。易燃易爆氣體應貯存在能經受一定壓力的鋼瓶或槽罐內,鋼瓶或槽罐的設計,應符合化工壓力容器的設計標準。各種閥門、安全閥、液位計和壓力計等應附件齊全和完好。鋼瓶或槽罐應貯存在專用的建筑物內,并按規(guī)定離開廠房和民用建筑,外筑圍墻,不準火種進入。建筑物為輕質屋頂,安裝防爆燈。專人負責使用和保管。按照規(guī)定,定期對受壓容器進行耐壓試驗,發(fā)現(xiàn)閥門有泄漏時,應及時更換,不得使用過期和降級鋼瓶。運輸時,汽車排氣口應戴好防火罩,按規(guī)定插好“危險品”黃旗子。設置接地鐵鏈防止靜電感應。鋼瓶應輕拿輕放,避免碰撞,夏天要防止鋼瓶槽罐在烈日下曝曬。

(3) 熱處理車間常用的氨氣和丙烷氣在灌裝時,應注意它們的“充裝系數(shù)”。充裝系數(shù)是單位容積的允許充裝氣體最大的重量。如氨氣的充裝系數(shù)為0.53kg/l;丙烷為0.41kg/l。鋼容器按照這個系數(shù)充裝好液化氣后,在容器下部是呈液態(tài)的液化氣,容器上部有一定空間是呈氣態(tài)的液化氣。如圖1a所示。這樣當環(huán)境溫度升高,液態(tài)受膨脹時,使氣態(tài)受到壓縮(鋼容器內壓力升高)。所以氣態(tài)的存在保證了可壓縮性。這時即使環(huán)境溫度升高達60℃時,對于丙烷鋼瓶的壓力約為21kg/cm<sup>2</sup>,對鋼質容器來說這是安全使用范圍。如果在灌裝時不考慮充裝系數(shù),而是把液化氣裝滿鋼瓶為止。這樣瓶內全部是呈液態(tài)的液化氣,而無氣態(tài)的液化氣空間。如圖1b所示。這時當環(huán)境溫度升高,液態(tài)氣產生熱膨脹,但由于沒有氣態(tài)空間,液體本身又是不可壓縮的,膨脹時,呈液態(tài)的液化氣把鋼瓶一齊脹大,甚至脹破。曾經有一個單位超過充裝系數(shù)裝丙烷氣,鋼瓶受熱后,液態(tài)丙烷氣膨脹把鋼瓶脹破,丙烷氣散出而造成火災。

圖1 丙烷氣灌裝方法示意圖

a) 按“充裝系數(shù)”規(guī)定灌裝 b)不按“充裝系數(shù)”規(guī)定灌裝

表1為熱處理常用的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能及適用的滅火劑。

類別物品名稱比重熔點

(℃)

沸點

(℃)

閃點

(℃)

自燃點(℃)爆炸極限

%(體積)

滅火劑備注

汽油0.67~0.7150~150-58~+104.5~5.31.0~6.0泡沫、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砂、石棉紗汽油容器避日光曝曬
丙酮0.7956-205702.9~13.0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石棉毯
氰氫酸0.69-1426-17.55385.6~40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劇毒
0.8878~80-145801.5~9.5泡沫、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
甲苯0.86-94.5110+15521.2~7.0二氧化碳、干粉
甲醇0.796474756~36.5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燃液體

煤油0.8327~45380~4251.4~7.5泡沫、石棉毯
柴油0.8~0.8760~110噴霧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甲烷0.55-182.5-161.56505.3~14.0制止氣體逸出、水、二氧化碳與空氣或氯氣形成易爆物
乙烷1.03-172-88510~5223.0~15.0同上
丙烷1.52-190-444462.3~9.5同上
乙炔0.90-824801.52~8.2制止氣體逸出、二氧化碳、干粉及石棉毯7~11%范圍猛烈爆炸,加壓到2×105pa≥450℃聚合爆炸
氫氣0.07-2525704.15~75.0同上與氧混合生成氫氧爆炸氣
0.59-78-33~-3578016~27制止氣體逸出、水
一氧化碳0.96-199-191.312.5~74.2制止氣體逸出、水、二氧化碳、氮氣

氧化劑

氯酸鉀2.33噴霧水撞擊、摩擦有起火危險
硝酸鉀2.09噴霧水、砂(高溫熔融狀態(tài)禁止用水)高于400℃時,放出氧與有機物形成爆炸混合物

表1 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質及適用的滅火劑

五、 熱處理車間的毒品管理和三廢處理

1. 化學鹽及毒品的使用管理

熱處理車間有關人員應對車間常用的化學鹽的一般理化性能和毒性應有所了解,以便加強管理。為防止誤食中毒,熱處理車間使用的化學鹽,即使是氯化鈉(工業(yè)純)也不能食用。氯化鋇、硝酸鉀、硝酸鈉、亞硝酸鈉和亞鐵氰化鉀,都是有一定毒性的,應妥善保管。每種鹽類盛器上應有明顯的標牌,車間不宜大量存放。對于用作液體氰化、軟氮化的氰化鈉、氰化鉀、氰酸鈉和氰酸鉀等,則屬于劇毒品,應按劇毒品管理規(guī)定由專人保管和領用。

2. 熱處理的三廢排放和處理

熱處理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三廢”,長期以來,由于處理起來難度大,需要一定的資金和設備,因而未經處理就直接排空或經下水道排放到江河中去,造成對環(huán)境的污染。近年來,國家制定了相應的環(huán)境保護法,超標排放的“三廢”非治不可。

(1) 熱處理的有害氣應保證有毒物質的濃度不超過《工業(yè)企業(yè)設計衛(wèi)生標準》(tj36-79)之規(guī)定。

(2) 熱處理工業(yè)廢水的排放,應保證符合《工業(yè)三廢排放試行標準》(gbj4-73)之規(guī)定。見表2

有害物質名稱ph值氰 根石油類鉛及其有機化合物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6~90.5101.0

表2 工業(yè)廢水的容許排放濃度(mg/l)

(3) 對于固態(tài)廢物的處理,《工業(yè)三廢排放試行標準》(gbj4-73)中規(guī)定,對于含有極毒的cn<sup>-1</sup>、cr<sup>+6</sup>等固態(tài)廢渣,不得隨便丟棄,必須集中放置在專設的具有防水、防滲措施的存放場所(包括深埋)。

第8篇 蒸汽鍋爐安全技術一般要求

鍋爐的設計必須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鍋爐的結構應符合本規(guī)程第四章的要求。鍋爐受壓元件的強度應按《水管鍋爐受壓元件強度計算》或《鍋殼鍋爐受壓元件強度計算》進行計算和校核。

第8條 鍋爐產品出廠時,必須附有與安全有關的技術資料,其內容應包括:

1·鍋爐圖樣(包括總圖、安裝圖和主要受壓部件圖);

2·受壓元件的強度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3·安全閥排放量的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4·鍋爐質量證明書(包括出廠合格證、金屬材料證明、焊接質量證明和水壓試驗證明);

5·鍋爐安裝說明書和使用說明書;

6·受壓元件重大設計更改資料。對于額定蒸汽壓力大于或等于3.8mr的鍋爐至少還應供以下技術資料:

(1)·鍋爐熱力計算書或熱力計算結果匯總表;

(2)·過熱器壁溫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3)·煙風阻力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4)·熱膨脹系統(tǒng)圖。

對于額定蒸汽壓力或等于9.8mpa的鍋爐,還應提供以下技術資料:

(1)·再熱器壁溫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2)·鍋爐水循環(huán)(包括汽水阻力,)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3) ·汽水系統(tǒng)圖

(4)·各項保護裝置整定值。

第9條 鍋爐產品出廠時,應在明顯的位置裝設金屬銘牌;銘牌上應載明下列項目:

1·鍋爐型號;

2·制造廠鍋爐產品編號;

3·額定蒸發(fā)量(t/h)或額定功率(nw)

4·額定蒸汽壓力(mpa);

5·額定蒸汽溫度(℃)

6·再熱蒸汽進、出口溫度(℃)及進、出口壓力(mpa);

7·制造廠名稱;

8·鍋爐制造許可證級別和編號;

9·鍋爐制造監(jiān)檢單位名稱和監(jiān)檢標記;

10·制造年月。

對散件出廠的鍋爐,還應在鍋筒、過熱器集箱、再熱器集箱、水冷壁集箱、省煤器集箱以及減溫器和啟動分離器等主要受壓部件的封頭或端蓋上打下鋼印,注明該部件的產品編號。

第10條 鍋爐的安裝除應符合本規(guī)程外,對于額定蒸汽壓力小于或等于2.5mpa的鍋爐,可參照《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中第六冊tj231(六)《破碎粉磨設備、卷揚機、固定式柴油機、工業(yè)鍋爐安裝》的有關規(guī)定。對于額定蒸汽壓力大于2.5mpa的鍋爐,可參照sdj245《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guī)范(鍋爐機組篇)》的有關規(guī)定。

第11條 鍋爐在安裝前和安裝過程中,安裝單位如發(fā)現(xiàn)受壓部件存在影響安全使用的質量問題時,應停止安裝并報告當?shù)匕踩O(jiān)察機構,安全監(jiān)察機構對所提出的質量問題應盡快提出處理意見。

第12條 鍋爐安裝質量的分段驗收和水壓試驗,由鍋爐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進行??傮w驗收時,除鍋爐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外,一般還應有安全監(jiān)察機構派員參加。鍋爐安裝驗收合格后,安裝單位應將安裝鍋爐的技術文件和施工質量證明資料等,移交使用單位存入鍋爐技術檔案。

第13條 鍋爐的使用單位應按照原勞動人事部頒發(fā)的《鍋爐使用登記辦法》逐臺辦理登記手續(xù),未辦理登記手續(xù)的鍋爐,不得投大使用。

第14條 鍋爐的使用單位應按照原勞動人事部頒發(fā)的《鍋爐司爐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辦法》對司爐工人進行管理。無與鍋爐相應類別的合格司爐工人,鍋爐不得投入使用。

第15條 電力系統(tǒng)的發(fā)電用鍋爐的使用管理和操作人員的管理考核應按《電力工業(yè)鍋爐監(jiān)察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6條 鍋爐的使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鍋爐設備的安全管理,按照本規(guī)程的要求做好鍋爐的使用管理工作。鍋爐的使用單位應根據鍋爐的結構型式,燃燒方式和使用要求制訂保證鍋爐安全運行的操作規(guī)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

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處理辦法,并認真執(zhí)行,鍋爐的使用單位應制訂和實行鍋爐及其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制度,對具有自動控制系統(tǒng)的鍋爐,還應建立定期對自動儀表進行校驗檢修的制度。

第17條 鍋爐受壓元件的重大修理,如鍋筒(鍋殼)、爐膽、回燃室、封頭、爐膽頂,管板、下腳圈、集箱的更換、挖補、主焊縫的補焊、管子脹接改焊接以及大量更換受熱面管子等,應有圖留樣和施工技術方案。修理的技術要求可參照鍋爐專業(yè)技術標準和有關技術規(guī)定。修理完工后,鍋爐的使用單位應將圖樣、材料質量證明書、修理質量檢驗證明書等技術資料存人鍋爐技術檔案內。

第18條 在用鍋爐修理時,嚴禁在有壓為或鍋戎溫度較高的情況下修理受壓元件。采用焊接方法修理受壓元件時,禁止帶水焊接。

第19條 鍋爐及其受壓元件的改造,施工技術要求可參照鍋爐專業(yè)技術標準和有關技術規(guī)定。提高鍋爐運行參數(shù)的改造,在改造方案中必須包括必要的計算資料。由于結構和運行參數(shù)的改變,水處理措施和安全附件應與新參數(shù)相適應。

第20條 鍋爐改造竣工后,鍋爐的使用單位應將鍋爐改造的圖樣、材料質量證明書、施工質量檢驗證明書等技術資料存入鍋滬技術檔案內。

第9篇 一般刷噴漿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交底部位

工程編號

日期

交底內容:

一般刷(噴)漿工程

本技術交底適用于一般工業(yè)與民用建筑一般刷(噴)漿施工。

1.材料要求

(1)生石灰塊或石膏:用于普通噴漿使用。

(2)大白粉:建材商店有成品供應,有方塊、圓塊、根據需要購買。

(3)建筑石膏粉:成品料購買,是一種氣硬性的膠結材料。

(4)滑石粉:細度為140~325目,白度為90%。

(5)膠粘劑:聚醋酸乙稀乳液,羧甲基纖維素。

(6)顏料:氧化鐵黃、氧化鐵紅、群青、鋅白、鉻黃、絡綠等,用遮蓋力強,耐光、耐氣候影響的各種礦物顏料。

(7)其它,用于一般刷石灰水的食鹽,用于刷普通大白漿的火堿,面粉等。

2.主要機具

(1)一般應備有手壓泵或電動噴漿機,大小漿桶刷子、排筆、開刀、膠刮板,塑料刮板、0號及1號木砂紙、50~80目鋼絲籮、漿罐、大小水桶、膠皮管、噴漿機、手壓泵等零星配件、膩子板等。

3.作業(yè)條件

(1)室內抹灰工的作業(yè)已全部完成。

(2)室內水暖管道,電氣設備預埋預設均以完成,且完成管洞處灰活的修理。

(3)油工的頭遍油已刷完。

(4)抹灰的灰層已干燥。

(5)做好樣板間且經過鑒定符合要求。

4.操作工藝

工藝流程:抹灰濕作業(yè)已完成并與油工辦好交接手續(xù),灰層干燥程度已滿足要求→零星補找石膏膩子(對混凝土墻尤其重要)→滿刮石膏膩子二道→滿刮大白膩子二~三遍→噴漿→復找膩子應平、應光→噴漿1~2道→噴交活漿(也稱掃膠)

(1)基層清理:混凝土墻表面的浮砂、灰塵、疙瘩要清除干凈,表面的隔離劑、油污等應用堿水(火堿:水=1:10)清刷干凈,然后用清水沖洗墻面,將墻面上的堿液清凈。

(2)噴、刷膠水:刮膩子之前在混凝土墻面上先噴、刷一道膠水(重量配比為水:乳液=5:1),要噴、刷均勻,不得有遺漏。

(3)填補縫隙,局部刮膩子:用石膏膩子將縫隙及坑洼不平處找平,應將膩子填實補平,并將多余的廢膩子收凈,膩子干后,用砂紙磨平,并把浮塵掃凈。如發(fā)現(xiàn)還有膩子塌陷處和凹坑應重新復找膩子使之補平。石膏膩子配合比為:石膏粉:乳液:纖維素水溶液=100:4.5:60,其中纖維素水溶液為3.5%。

(4)石膏墻面拼縫處理:接縫處應用嵌縫膩子填滿,上糊一層玻璃網格布或綢布條,用乳液將布條粘在縫上,粘條時應把木條拉直糊平,并刮石膏膩子一道。

(5)滿刮膩子:根據墻體基層的不同和漿活等級要求不同,刮膩子的遍數(shù)和材料也不同。如混凝土墻,應刮二道石膏膩子和1~2道大白膩子;抹灰墻及石膏板墻可以刮二道大白膩子即可達到噴漿的基層要求了。刮膩子時應橫豎刮,并應注意接槎和收頭時膩子要刮凈,每道膩子干后,應磨砂紙,將膩子磨平磨完后,將浮塵清凈。如面層要涂刷帶顏色的漿料時,膩子中將要摻入相同顏色的適量顏料。膩子配合比為乳液:滑石粉(或大白粉):20%纖維素=1:5:3.5(重量比)。

(6)噴第一道漿:噴漿前應先將門窗口圈用排筆刷好,如墻面和頂棚為兩種顏色時,應在分色線處用排筆齊線并刷20cm寬以利接槎,然后再大面積噴漿。噴漿順序應先頂棚后墻面,先上后下順序進行。噴漿時噴頭距墻面為20~30cm,移動速度要平穩(wěn),使涂層厚度均勻。頂板為槽型板時,應先噴凹面四周的內角再噴中間平面,漿活配比與調制方法如下:

1)調制石灰漿:

a.將生石灰塊放入容器內適量加入清水,至塊灰熟化后再按比例加入清水。其配合比為生石灰:水=1:6(重量比)

b.將食鹽化成鹽水,摻鹽量為石灰漿重量的0.3%~0.5%,將鹽水倒入石灰漿內攪拌勻,再用50~60目的鋼絲籮過濾,所得漿液即可施噴。

c.采用石灰膏時,將石灰膏放入容器中,直接加清水攪拌,摻鹽量同上,拌勻后,過籮使用。

2)調制大白漿:

a.將大白粉破碎放入容器中,加清水拌合成漿。

b.將羧甲基纖維素放入缸內,加水攪拌使之熔解。其拌合配合比為羧甲基纖維素:水=1:40(重量比)。

c.聚醋酸乙烯乳液加水稀釋與大白粉拌合,其配合比例為大白粉:乳液=10:1。

d.將以上三種漿液按大白:乳液:纖維素=100:13:16混合攪拌后,過80目鋼籮,拌勻后即成大白漿。

e.如配色漿,則先將顏料用水化開,過籮后放入大白漿中。

f.配可賽銀漿:將可賽銀粉末放入容器內,加清水溶解攪勻后即為可賽銀漿。

(7)復找膩子:第一遍漿干后,對墻面上的麻點、坑洼、刮痕等用膩子重新復找刮平、干后,用細砂紙輕磨,并把粉塵掃凈,達到表面光滑平整。

(8)噴第二遍漿:方法同上。

(9)噴交活漿:第二遍漿干后,用細砂紙漿粉塵、濺沫、噴點等輕輕磨去,并打掃干凈,即可噴交活漿,交活漿應比第二遍漿的膠量適當增大點,防止噴漿的涂層掉粉。

(10)噴內墻涂料:耐擦洗涂料等基層處理與噴刷漿相同,面層涂層使用購入建筑產品,涂刷即可,并可參照產品使用說明處理。

(11)室外刷漿:

1)磚混結構的窗臺、旋臉、窗套等部位在拌大白灰時乘濕刮一層白水泥膏,使之與面層壓實在一起,并將滴水線(槽)按規(guī)矩預先埋設好,并乘灰層未干,緊跟涂刷第一遍白水泥漿(配比:白水泥加水重20%107膠拌勻),涂刷時可用油刷或排筆,自上而下涂刷,注意應少蘸勤刷,防止污染。

第二天再涂刷第二道,達到涂層無花感,蓋底為止。

2)預制混凝土陽臺底板,陽臺分戶板,陽臺欄板涂刷。

a.一般習慣作法:

清理基層,刮水泥膩子1~2遍找平,磨砂紙,再復找水泥膩子刷外墻涂料,以涂刷均勻,蓋底為交活。

b.根據室外氣候影響變化大的特點,應選用防潮及防水涂料施涂。

清理基層,刮聚合水泥膩子1~2遍(配比為用水重20%107膠水拌合水泥,成為膏狀物)干后磨平,對塌陷之處重新補平,干后磨砂紙。涂刷聚合物水泥漿(配比,用水重20%107膠拌水泥,鋪以顏料后成為漿液,用于涂刷)?;蛴梅莱薄⒎浪苛线M行涂刷。應先刷邊角,再刷大面,均勻地涂刷一遍,干后,再刷第二遍,直至交活為止。

(12)冬期施工:

1)利用凍結法抹灰的墻面不宜進行涂刷。

2)涂刷聚合水泥漿應根據室外濕度摻入外加劑,外加劑的材質應與涂料材質匹配,外加劑的摻量應由試驗決定。

3)涂料冬期施工應根據材質使用說明施工及使用,以防受凍。

4)外檐涂刷早晚溫度低不易施工。

5.質量標準

(1)保證項目:

1)選用刷(噴)漿的品種、質量、圖案及顏色必須符合設計和選定樣品要求以及有關規(guī)定。

2)一般刷(噴)漿嚴禁掉粉、起皮、漏刷和透底。

(2)基本項目:見表4—25。

室內一般噴刷漿基本項目表(包括外墻刷漿) 表4—25

項次項目中級標準123456反堿咬色噴點刷紋流墜疙瘩濺沫顏色砂眼劃痕裝飾線分色線平直(拉5m小線檢驗,不足5m接通線檢驗門窗燈具等 允許有輕微少量但不超過1處1.5m正視噴點均勻刷紋通順允許有輕微少量但不超過3處顏色一致,允許有輕微少量砂眼劃痕偏差不大于2mm潔凈

6.成品保護

(1)不能污染門窗油漆,不能污染已做完的飾面層。

(2)已完成的噴刷漿成品做好成品保護,防止其它工序對產品的污染和損壞。

(3)室內漿活進行修理時,應注意已裝好的開關、插座等電氣產品及設備管道的保護,防止噴漿時造成污染。

(4)應先將門窗口圈用筆刷出后,再行大面積漿活的施工,以減少污染。

(5)噴漿前應對完成的地面面層進行保護,防止落漿造成污染。

(6)油工的料房地,墻應先行進行遮擋和保護后再施工。

(7)移動漿桶、噴漿機等施工工具嚴禁在地面上拖拉,防止損壞地面面層。

7.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1)噴漿面粗糙:主要原因是基層處理不徹底,打磨不平,刮膩子時沒將膩子收凈,干燥后打磨不平,清掃不凈,大白粉細度不夠,噴頭孔徑大,漿顆粒粗糙。

(2)漿皮開裂:墻面粉塵沒清理干凈,膩子干后收縮形成裂縫;墻面凹凸不平膩子超厚產生的裂縫。

(3)膠皮:噴漿層過厚,面層漿內膠量過大,基層膠量少強度低,干后,面層漿形成硬殼使之開裂脫皮,故應掌握好漿內的膠用量,為增加漿與基層的粘結強度,可于噴漿前先刷一道膠水。

(4)掉粉:面層漿液中膠的用量少,為解決掉粉的問題,可進行一道掃膠,在原配好的漿液內多加一些乳液,使之膠量增大,用新配之漿液噴涂一道。

(5)反堿、咬色:墻面潮濕,或墻面干濕不一致;因趕工期漿活每遍跟的太緊,前道漿沒干就噴下道漿;冬施室內生火爐后,墻面泛黃;有跑水,漏水后形成的水痕,解決辦法,冬施取暖用暖氣或電爐,將墻面烘干,漿活遍數(shù)不能跟的太緊。

(6)流墜:墻面潮濕;漿內膠多不易干燥;噴漿過厚。應待墻面干后再噴漿,噴漿時最好專人負責,噴頭要均勻移動。配漿要專人掌握保證配比正確。

(7)透底:基層表面太光滑或表面有油污沒清洗凈,漿噴上去固化不住,配漿時稠度掌握不好漿過稀,噴幾遍也不蓋底。要求噴漿前將混凝土表面油污清刷凈,漿料稠度要合適,噴漿時專人負責,噴頭距墻20~30cm,移動速度均勻,不漏噴。

(8)石膏板墻接縫處開裂:安裝石膏板不按要求留置縫隙;對接縫處理馬虎從事,不按規(guī)矩貼玻璃纖維網,不認真用嵌縫膩子進行嵌縫,膩子干后收縮拉裂。

(9)室外噴刷漿與油漆或涂料接槎處分色線不清晰,技術素質差,施工時不認真。

(10)皺折、開裂:漿刷后未干遇雨造成漿皮皺折,應加強成品保護。

(11)花感、掉粉:主要是自配漿料配比不準,稠度掌握不好,用膠量沒數(shù),膠少漿活會發(fā)生掉粉現(xiàn)象,而且涂刷后不蓋底造成表面花感。

(12)外墻漿活反堿咬色:墻太潮濕,冬施抹灰中摻入抗凍劑后極易產生反堿,此現(xiàn)象經過雨季沖刷會自然消失。

(13)表面劃痕或膩子斑痕明顯,刮膩子后沒認真磨砂紙找平,又不二次復找膩子所致。

技術負責人:交底人:接交人:

第10篇 電工安全技術一般要求

一、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

二、現(xiàn)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照施工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裝和架設。

三、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四、熔化焊錫、錫塊、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濺。

五、噴燈不得漏氣、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場所點火及使用。工作完畢,滅火放氣。

六、配制環(huán)氧樹脂及瀝青電纜膠時,操作地點應通風良好,并須戴好防護用品。

七、不得使用錫焊容器盛裝熱電纜膠。高空澆注時,下方不得有人。

八、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第11篇 一般性施工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1、概述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1.1.1 編制目的:

1.1 安全生產是黨和國家的一貫方針和基本國策,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

保障從事工程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預防事故發(fā)生。

1.2 各單位在施工中應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并根據本措施的規(guī)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各項規(guī)章制度。

1.3 領導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措施的各項規(guī)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1.4公司現(xiàn)項目不斷增多,安全質量管理人員比較緊張,為方便各級人員更好地學習,制定本安全技術措施。

1.2.2 編制依據

1.公路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2.公路工程施工手冊3.中鐵四局一公司現(xiàn)有工程的實際特點

4.我公司歷年來的施工經驗總結2、放工準備2.1施工現(xiàn)場

2.1.1 施工現(xiàn)場內的各種運輸?shù)缆?、生產生活房屋、材料堆放,以及動力通訊線路和其它臨時工程,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圖。

2.1.2 施工現(xiàn)場的生活生產房屋、變電所、發(fā)電機房、臨時油庫等均應設在干燥地基上。

2.1.3 施工現(xiàn)場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2.1.4 油庫、發(fā)(變)電房、塔架、拌合站、龍門吊架等,均應加設避雷裝置。

2.1.5 在油庫等禁火區(qū)應按消防規(guī)定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滅火器。

2. 2 施工測量

2.2.1 測量釘樁要注意周圍行人的安全,不得對面使錘。

鋼釬和其它工具不得隨意拋擲。

2.2.2 測量人員在高壓線附近工作時,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要特別避免鋁合金塔尺等碰到電線。

遇雷雨時不得在高壓線、大樹下停留。

2.2.3 在陡坡及危險地段測量時應系安全帶,腳穿軟底輕便鞋。

在橋墩上測量時應有上下橋墩爬梯及防止人體墜落的安全措施。

2.2.4 在高速公路上測量時應穿戴比較醒目的標志服(黃色背心)以起到警示作用,同時注意來往車輛確保安全。

2. 3 場內交通及水電設施

2.3.1 為防止發(fā)生事故,進場施工道路應經常維護,保持暢通,在通過河流時要有醒目的警告標志和警示欄桿,保證過河便涵暢通不陷車。

2.3.2 施工場地架設的電線應絕緣良好,懸掛高度及線間距必須符合電業(yè)部門的安全規(guī)定。

2.3.3 現(xiàn)場架設的臨時線路必須用絕緣物支持,不得將電線纏繞在鋼筋、樹木或腳手架上。

2.3.4 各種電器設備應配有專用開關,室外使用的開關、插座應外裝防水箱并加鎖,在操作處加設絕緣墊層。

2.3.5 在三相四線制中性點接地供電系統(tǒng)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做接零保護;

在非三相四線制供電系統(tǒng)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做接地保護,其接地電阻應不大于4ω,并不得在同一供電系統(tǒng)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3.6 各種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一般應停電作業(yè);

如必須帶電作業(yè)時,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專人監(jiān)護。

2.3.7 工地安裝變壓器必須符合電業(yè)部門的要求,并設專人管理。

施工用電要盡量保持三相平衡。

2.3.8 現(xiàn)場的變(配)電設備處,必須備有滅火器材和高壓安全用具。

非電工人員嚴禁接近帶電設備。

2.3.9 移動式電機具設備應用橡膠電纜供電,并經常注意理順;

跨越道路時,應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護。

2.3.1 0使用高溫燈具(如碘鎢燈)等,在1米范圍內不得有易燃物體。

施工現(xiàn)場臨時照明電線接頭應牢固,用絕緣膠帶包扎。

2. 4 施工機械

2.4.1 操作規(guī)程人員在工作臺中不得撤離崗位,不得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合的機械,不得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本機種操作證的人員操作。

2.4.2 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本機說明書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觀察及工作后的檢查保養(yǎng)制度。

工作前應檢查:

(1)工作場地周圍有無妨礙工作的障礙物;

(2)油、水、電及其它保證機械設備正常運轉的條件是否完備;

(3)安全、操作機構是否靈活可靠;

(4)指示儀表、指示燈顯示是否正??煽?

(5)油溫、水溫是否達到正常使用溫度。

工作中應觀察:

(1)指示燈和儀表、工作和操作機構有無異常;

(2)工作場地有無異常變化。

工作后應進行檢查保養(yǎng):

(1)工作機構有無過熱、松動或其它故障;

(2)參照例行保養(yǎng)規(guī)定進行例保作業(yè);

(3)做好下一班的準備工作;

(4)填寫好機械操作履歷表。

2.4.3 駕駛室或操作室內應保持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酒后操作機械,嚴禁機械帶故障運轉或超負荷運轉。

2.4.4 機械設備在施工現(xiàn)場停放時,應選擇安全的停放地點, 好駕駛室(操作室),要拉上駐車制動閘。

坡道上停車時,要用三角木或石塊抵住車輪。

夜間應在專人看管。

3. 、 路基工程3.1 清理場地3.

1.1 砍伐樹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伐樹前,應將周圍有砍伐作業(yè)的灌木和藤條砍除,并選好安全躲避的退路。

(2)砍伐較大樹木時,伐樹范圍內應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員不得逗留、接近;

為使樹木按預定方向傾倒,要在樹木下部倒樹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為樹干直徑的1/4,然后再從剁口上邊緣的對面開鋸,最后應留2~3cm安全距離。

3.1.2 清除淤泥時,應先排除積水,測定淤泥深度并制定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清淤。

3. 2 土方工程

3.2.1 人工挖掘土方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開挖土方的操作人員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橫向間距不小于2m,縱向間距不小于3m;

(2)橋涵基坑土方開挖必須自上而下順序放坡進行,嚴禁采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

3.2.2 會車時應輕車讓重車。

通過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轉彎時,應注意來往行人及車輛。

重車運行,前后兩車間距必須大于5m;

下坡時,間距不小于10m,并嚴禁車上乘人。

3.2.3 在電桿附近挖土時,對于不能取消的拉線地壟及桿身,應留出土臺。

土臺半徑:電桿為1~

1.5m,拉線

1.5~2.5 m,并視土質決定邊坡坡度。

土臺周圍應插標桿示警。

3.2.4 機械在邊坡、邊溝作業(yè)時,應與邊緣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使輪胎(履帶)壓在堅實的地面上。

3.2.5 配合機械作業(yè)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輔助工作應與機械作業(yè)交替進行。

機上、機下人員必須密切配合,協(xié)同作業(yè)。

當必須在機械作業(yè)范圍內同時進行輔助工作時,應停止機械運轉后,輔助人員方可進入。

3.2.6 挖掘機作業(yè)3.

2.6.1 挖掘機工作位置必須平坦穩(wěn)固,發(fā)動機起動后,鏟斗內、臂桿、履帶和機棚上嚴禁站人。

3.2.6.2 嚴禁鏟斗從運土車的駕駛室頂上越過。

向運土車輛卸土時,應降低鏟斗高度,防止偏載或砸壞車廂。

3.2.6.3 挖掘機機械臂運轉半徑內,嚴禁站人。

3.2.7 推土機作業(yè)

推土機上下坡時,其坡度不得大于30°;

在橫坡上作業(yè),其橫坡度不得大于10°。

下坡時,宜采用后退下行,嚴禁空檔滑行,必要時可放下刀片作輔助制動。

3.2.7.1 在垂直邊坡的溝槽作業(yè),其溝槽深度,對大型推土機不得超過2m,對小型推土機不得超過

1.5m。

推土機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機身的孤石或大土塊。

3.2.7.2 推土機在摘卸推土刀片時,必須考慮下次掛裝的方便。

摘刀片時輔助人員應同司機密切配合,抽穿鋼絲繩時應帶帆布手套,嚴禁將眼睛挨近繩孔窺視。

3.2.7.3 多機在同一作業(yè)面作業(yè)時,前后兩機相距不應小于8m,左右相距應大于

1.5m。

兩臺或兩臺以上推土機并排推土時,兩推土機刀片之間應保持20~30cm間距。

推土前進必須以相同速度直線行駛;

后退時,應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3.2.8 平地機作業(yè)3.

2.8.1 在公路上行駛時,應遵守道路交通規(guī)則,刮刀和松土器應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機側,速度不得超過20km/h。

夜間不宜作業(yè)。

3.2.8.2 刮刀的回轉與鏟土角的調整以及向機外傾斜都必須在停機時進行。

作業(yè)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過大。

3.2.8.3 遇到堅硬土質需要齒耙翻松時,應緩慢下齒。

不宜使用齒耙翻松堅硬舊路面。

3.2.8.4 在坡道停放時,應使車頭向下坡方向,并將刀片或松土器壓入土中。

3.2.9 裝載機作業(yè)3.

2.9.1 起步前應將鏟斗提升到離地面0.5m左右。

作業(yè)時應使用低速檔。

用高速檔行駛時,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

嚴禁鏟斗載人。

3.2.9.2 行駛道路應平坦,不得在傾斜度超過規(guī)定的場地上作業(yè),運送距離不宜過大。

鏟斗滿載運送時,鏟斗應保持在低位。

3.2.9.3 向運輸車輛上卸土時應緩慢,鏟斗應處在合適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車廂。

3. 3汽車作業(yè)

3.3.1 載重汽車

(1)嚴格按規(guī)定噸位裝載,不得超載、超高,不得人貨混載,駕駛室內不得超額坐人。

(2)在陡坡、高坡、坑邊或填方邊坡處卸土時,停卸地點必須平整堅實,地面宜有反坡,與邊緣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在危險地段卸土,應有專人指揮。

(3)公路上行駛必須遵守道路交通規(guī)則;

運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時,應遵守有關規(guī)定,除必要的隨車人員外,不得搭乘其它人員。

3.3.2 自卸汽車

除應遵守上述載重汽車的各條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發(fā)動機啟動后應檢查起翻裝置,確保良好;

嚴禁在駕駛室外進行操作,翻斗內嚴禁載人;

(2)當裝載高度超過車廂攔板時,應平穩(wěn)行駛,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緊急制動;

(3)卸料起斗時,應檢視上空有無電線,防止刮斷。

3.3.3 壓路機作業(yè)3.

3.3.1 必須在壓路機前后、左右無障礙物和人員時才能啟動。

3.3.3.2 變換壓路機前后退方向應待滾輪停止后進行。

嚴禁利用換向離合器作制動用。

3.3.3 .3壓路機靠近路堤邊緣作業(yè)時,應根據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離。

3.3.3 .4兩臺以上壓路機同時作業(yè),其前后間距不得小于3m;

在坡道上縱隊行駛時,其間距不得小于20m。

(1)起振和停振必須在壓路機行走時進行;

在堅硬路面行走,嚴禁振動;

(2)碾壓松軟路基,應先在不振動情況下碾壓1~2遍,然后再振動碾壓;

(3)換向離合器、起振離合器和制動器的調整,必須在主離合器脫開后進行,不得在急轉彎時用快速檔;

嚴禁在尚未起振情況下調節(jié)振動頻率。

4 、防護工程

4.1 防護工程砌筑

4.1.1邊坡防護作業(yè),必須搭設牢固的腳手架。

4.1.2砌石工程必須自下而上砌筑。

片石改小,不得在腳手架上進行。

護墻砌筑時,墻下嚴禁站人。

抬運石塊上架,跳板就堅固,并設防滑條。

4.1.3抹面、勾縫作業(yè)必須先上后下,嚴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下下必須用爬梯。

架上作業(yè)時,架下不準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縫。

4.1.4人工挖基作業(yè)時,從基坑內拋上的土方應邊挖邊運。

用土臺分層拋擲傳運出土時,臺階寬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大于

1.5m。

基坑上邊緣暫時堆放的土方至少應距坑邊0.8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過

1.5m。

5、 橋涵工程

5.1基礎工程

5.1.1明挖基礎

5.1.1.1 開挖基坑時,如對鄰近建(構)筑物或臨時設施有影響時,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5.1.1.2 挖掘機等機械在坑頂進行挖基出土作業(yè)時,機身距坑邊的安全距離應視基坑深度、坡度、土質情況而定。

一般就不小于1.0m,推放材料及機具時就不小于0.8m。

5.1.1.3 開挖中,當基坑頂面出現(xiàn)裂縫、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響基坑邊坡穩(wěn)定時,應立即加固防護。

5.1.1.4 基坑需機械抽排水開挖時,須配備足夠的抽排水設備,抽水機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5.1.1.5 基坑開挖結束后,在四周應設置警戒圍欄。

5.1.2鉆孔灌注樁基礎

5.1.2.1 鉆孔機械就位后,應對鉆機及配套設備進行全面檢查。

鉆機安設必須平穩(wěn)、牢固;

鉆架應加設斜撐或纜風繩。

5.1.2.2 鉆機使用的電纜要定期檢查,接頭必須綁扎牢固,確保不透水、不漏電;

對經常處于水、泥漿浸泡處應架空搭設。

挪移鉆機時,不得擠壓電纜線及風水管路。

5.1.2.3 鉆孔使用的泥漿,宜設置泥漿循環(huán)凈化系統(tǒng),并注意防止或減少環(huán)境污染。

5.1.2.4 鉆機停鉆,必須將鉆頭提出孔外,置于鉆架上,不得滯留孔內。

5.1.2.5 對于已埋設護筒未開鉆或已成樁護筒尚未拔除的,應加設護筒頂蓋或鋪設安全網屏蔽。

5.2 墩臺工程

5.2.1 就地澆筑墩臺施工

5.2.

1.1施工前必須搭好腳手架及作業(yè)平臺,并在平臺外側設欄桿。

墩高在10m以上應加設安全網。

腳手架應懸掛防滑、防墜落等醒目安全標志牌。

5.2.

1.2不得穿拖鞋進入施工工地,所有作業(yè)人員均必須佩帶安全帽。

5.2.

1.3吊斗升降應設專人指揮,嚴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腳手架。

5.2.

1.4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在人員上下及運輸過道處均有固定的照明設施。

5.2.

1.5經常性檢查腳手架的牢固性,特別是雨后作業(yè),應檢查腳手架基底無下陷,扣件無松動后方可上去作業(yè)。

5.3 上部工程

5.3.1 預制構件安裝

5.3.

1.1裝配式構件(梁、板)的安裝,應制定安裝方案,并建立統(tǒng)一的指揮系統(tǒng)。

施工難度、危險性較大的作業(yè)項目應組織培訓。

5.3.

1.2吊裝偏心構件時,應使用可調整偏心的吊具進行吊裝。

安裝的構件應平起穩(wěn)落。

5.3.

1.3吊車吊裝簡支梁、板等構件時,應符合“起重吊裝”中的有關規(guī)定。

5.3.

1.4安裝大型盆式橡膠支座,墩上兩側應搭設操作平臺,墩頂作業(yè)人員應待支座吊至墩頂穩(wěn)定后再扶正就位。

5.3.

1.5安裝涵洞預制蓋板時,應用撬棍等工具撥移就位。

單面配筋的蓋板上應標明起吊標志。

吊裝涵管應綁扎牢固。

5.3.2 就地澆筑上部結構施工

5.3.2.1 鋼筋混凝土或預應力混凝土就地澆筑時,作業(yè)前應對機具設備及防護設施等進行檢查。

對施工工藝及技術復雜的工程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細則等,應進行技術交底。

5.3.2.2 就地澆筑的橋涵上部結構,施工中應隨時檢查支架和模板,發(fā)現(xiàn)異常狀況應及時采取措施。

5.3.3 預應力張拉法施工

5.3.3.1 預應力鋼束(鋼絲束、鋼絞線)張拉施工前,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張拉作業(yè)區(qū),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2)檢查張拉設備、工具(如:千斤頂、油泵、壓力表、油管、頂楔器及液控頂壓閥等)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的要求。

壓力表應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檢定;

(3)錨環(huán)及錨塞使用前應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4)高壓油泵與千斤頂之間的連接點,各接口必須完好無損。

油泵操作人員要戴防護眼鏡;

(5)油泵開動時,進、回油速度與壓力表指針升降,應平穩(wěn)、均勻一致。

安全閥要經常保持靈敏可靠;

(6)張拉前,操作人員要確定聯(lián)絡信號。

張拉兩端相距較遠時,宜設對講機等通訊設備。

5.3.3.2 在箱梁上進行張拉作業(yè),其張拉作業(yè)平臺、拉伸機支架要搭設牢固,平臺四周應加設護欄。

高處作業(yè)時,應設上下扶梯及安全風。

施工的吊籃,應安掛牢固,必要時可另備安全保險設施。

張拉量千斤頂?shù)膶γ婕昂竺鎳澜救?作業(yè)人員應站在千斤頂?shù)膬蓚取?/p>

5.3.3.3 張拉操作中若出現(xiàn)異常現(xiàn)象(如油表震動劇烈、發(fā)生漏油、電機聲音異常、發(fā)生斷絲、滑絲等),應立即停機進行檢查。

5.3.3.4 張拉鋼束完畢,退銷時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人工拆卸銷子時,不得強擊。

5.3.3.5 張拉完畢后,對張拉施錨兩端,應妥善保護,不得壓重物。

管道尚未灌漿前,梁端應設圍護和擋板。

嚴禁撞擊錨具、鋼束及鋼筋。

5.3.3.6 管道壓漿時,應嚴格按規(guī)定壓力進行。

施壓前應調整好安全閥。

閥門時,作業(yè)人員應站在側面。

5.3.4 跨線橋及通道橋、涵施工

5.3.4.1 主線和匝道橋跨越高速公路施工時,施工前應與管理處有關事宜,并簽定必要的安全協(xié)議,內容包括施工計劃、安全防護以及在發(fā)生緊急情況時的應急處理措施等。

5.3.4.2 在路基附近挖基、鉆孔時,不得損壞各種信號設施,不得影響行車的潦望視線。

作業(yè)處應設圍欄、支撐及其它安全防護措施。

施工中應防止汽車震動導致基礎坍陷或路基坍方。

5.3.4.3 對上面作業(yè)、下面通行車輛或行人的跨越鐵路或公路立交橋施工時,除設置防護設施外,并設崗哨監(jiān)視管理。

5.3.4.4 對結構復雜,施工期較長的大型立交橋施工,其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完善,制訂的跨越公(鐵)路的架梁吊裝方案必須安全可靠。

盡量避免在列車通過的情況下進行吊梁安裝作業(yè)。

5.4 混凝土預制場

5.4.1預制場地

5.4.1.1預制場地的選擇,場區(qū)的平面布置,場內的道路、運輸和水電設施,應符合本規(guī)程3.3節(jié)的規(guī)定。

5.4.2主要機械

5.4.2.1 攪拌站

(1)攪拌站應按設計要求,安裝在具有足夠承載力、堅固、穩(wěn)定的基座上。

操作處應設作業(yè)平臺及防護欄桿;

(2)攪拌站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絕緣良好。

機械設備外露的轉動部分,應設防護裝置;

(3)攪拌站的機械設備安裝完畢后,要檢查:離合器、制動器、升降器是否靈活可靠;

軌道滑輪是否良好;

鋼絲繩有無斷裂或損壞等,并經試轉,全部機械達到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5.4.2.2 發(fā)電機組

(1)工期較長的大型公路工程,發(fā)電機組應設置在安全可靠的機房內,其基礎應平整堅實,必要時應設置在混凝土基座上。

機房內配備消防設備;

(2)發(fā)電機應設接地保護,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

發(fā)電機連接配電盤,及通向所有配電設備的導線,必須絕緣良好,接線牢固;

(3)施工單位的發(fā)電機電源應與外電線路電源聯(lián)鎖,嚴禁并列運行;

(4)發(fā)電機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4.3混凝土拌和及灌注

5.4.3.1 機械上料時,在鏟斗(或拉鏟)移動范圍內不得站人。

鏟斗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和通過。

5.4.3.2 向攪拌機內傾倒水泥,宜采用封閉式加料斗。

為減少進出料口的粉塵飛揚應加設防護板。

5.4.3.3 作業(yè)結束時,應將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臺上。

5.4.3.4 灌筑預制梁混凝土時,應搭設作業(yè)平臺和斜道,不得在模板上作業(yè)。

5.4.4泵送混凝土

5.4.4.1混凝土泵(泵車)應設置在作業(yè)棚內,安裝應穩(wěn)定、牢固。

泵車安設未穩(wěn)前,不得移動料桿。

作業(yè)前,應酬檢查輸送泵、電氣設備是否正常、靈敏、可靠。

5.4.4.2泵送砼前,應檢查管路、管節(jié)、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損、裂縫、變形和密封不合格的管件,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管路布設要平順。

在高處、轉角處應架設牢固,防止串動、移位;

(2)管路應設專人經常檢查,遇有變形、破裂時,應及時更換,防止崩裂。

5.4.4.3混凝土泵在運轉時發(fā)現(xiàn)故障,應立即停機檢查,不得帶病作業(yè)。

5.4.4.4 混凝土輸送泵車操作人員,應熟悉和遵守泵車的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規(guī)定。

5.4.4.5 拆卸管路接頭前,應把管內剩余壓力排除干凈,防止管內存有壓力而引起事故。

5.5 預制構件運輸

5.5.1平板拖車運輸

5.5.

1.1大型預制構件平板拖車運輸,時速控制在5km/h以內。

簡支梁的運輸,除在橫向加斜撐防傾覆外,平板車上的擱置點必須設有轉盤。

5.5.

1.2平板拖車運輸構件時,除一名駕駛員主駕外,還應指派一名助手,協(xié)助潦望,及時反映安全情況和處理安全事宜。

平板拖車上不得坐人。

5.5.

1.3重車下坡應緩慢行駛,并應避免緊急剎車。

駛至轉彎或險要地段時,應降低車速,同時注意兩側行人和障礙物。

5.5.

1.4在雨、雪、霧天通過陡坡時,必須提前采取有效措施。

5.5.

1.5裝卸車應選擇平坦、堅實的路面為裝卸地點。

裝卸車時,機車、平板車均應剎閘。

6 、 主要工序作業(yè)

6.1模板

6.1.1 模板作業(yè)場地

6.1.1.1 作業(yè)場地應搭設簡易作業(yè)棚,修有防火信道,配備必需的防火器具。

四周應設置圍欄,作業(yè)場內嚴禁煙火。

6.1.1.2 鋼模、木材應堆放平穩(wěn),元木垛高不得超過3m,垛距不得小于

1.5m,成材垛高一般不得超過4m,每增加0.5m應加設橫木。

垛距不得小于1m。

作業(yè)場地應避開高壓線路。

6.1.2 模板制作

6.1.2.1 制作鋼木結合模板時,其鋼木結合部位的強度、剛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6.1.2.2 制作中應隨時檢查工具,如發(fā)現(xiàn)松動、脫落現(xiàn)象,應立即修好。

6.1.3 模板支立及拆除

6.1.3.1 在基坑或圍堰內支模時,應檢查基坑有無塌方現(xiàn)象,圍堰是否堅固,確認無誤后,方可操作。

6.1.3.2 向基坑內吊送材料和工具時,應設溜槽或繩索系放,不得拋擲。

機械吊送應有專人指揮。

模板要捆綁結實,基坑內的操作人員要避開吊送的料具。

6.1.3.3 用人工搬運,支立較大模板時,應有專人指揮,所用的繩索要有足夠的強度,綁扎牢固。

支立模板時,底部固定后再進行支立,防止滑動傾覆。

6.1.3.4 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

當一塊或幾塊模板單獨豎立和豎立較大模板時,應設立臨時支撐,上下必須頂牢。

操作時要搭設腳手架和工作平臺。

整體模板合攏后,應及時用拉桿斜撐固定牢靠,模板支撐不得釘在腳手架上。

6.1.3.5 用機械吊運模板時,應先檢查機械設備和繩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

模板下放,距地面1m時,作業(yè)人員方可靠近操作。

6.1.3.6 高處作業(yè)應將所需工具裝在工具袋內。

傳遞工具不得拋擲或將工具放在平臺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帶上。

6.1.3.7 拆除模板時,應制訂安全措施,按順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動或懸掛的模板,嚴禁硬砸或用機械大面積拉倒。

拆下帶釘木料,應隨即將釘子拔掉。

6.1.3.8 拆除模板不得雙層作業(yè)。

3m以上模板在拆除時,應用繩索拉住或用起吊設備拉緊,緩慢送下。

6.2 木工機械

6.2.1 使用木工機械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開機前必須添加潤滑油脂,先試機,待各部機件運轉正常后,方可開始工作。

(2)機械運轉中,如有不正常的聲音或發(fā)生故障時,應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檢修;

(3)操作人員工作時,要扣緊衣扣和袖口,理好衣角,嚴禁戴手套作業(yè);

留長發(fā)的必需戴工作帽,長發(fā)不得外露;

(4)木工機械上的轉動部分,要裝設防護罩或防護板;

工作中更換刨刀、鋸片、鉆頭或刃具時,必須切斷電源,停止轉動后方可拆裝;

6.2.2 圓盤鋸

6.2.2.1 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站在鋸片一鍘,禁止站在與鋸片同一直線上。

鋸片上必須安裝安全擋板和滴水設施。

鋸片不得有連續(xù)斷齒。

6.2.2.2 鋸片運轉正常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接料要待料出鋸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鋸到接近端頭時,應由下手拉曳,上手不得用手推進。

6.2.2.3 作業(yè)過程中不得將木料抬高或左右扳動,必須緊貼靠山。

送料力量要均勻,不得用力過猛,遇木節(jié)應減速。

不得用木料擋剎鋸片強制停車。

調換鋸片時,要等鋸片自然停穩(wěn)后方可進行。

6.2.2.4 長度不足50cm的短料,不得上鋸。

半成品、邊角料應堆放整齊。

6.2.3 手電鉆6.

2.3.1 作業(yè)前,應檢查有無漏電現(xiàn)象,并應戴好絕緣手套,穿上膠鞋或腳踏在木板上進行操作;6.

2.3.2 鉆頭必須卡緊,大型電鉆必須用雙手扶把,鉆桿要垂直;

鉆孔接近完成時,應輕壓電鉆,防止卡鉆或扭斷鉆頭;6.

2.3.3 由底部向上部鉆孔時,應用手或扛桿頂托鉆把,不得用肩扛頂托鉆把;

向下鉆孔時,不得用腳扶鉆頭,腳必須離鉆頭20cm以外;6.

2.3.4 電鉆工作中,應用鉆把調整對準孔位,不得手扶鉆頭對孔;

操作中發(fā)現(xiàn)異常聲音,應停止使用;

工作后應切斷電源,收好導線。

6.3 支架

6.3.1 支架所用的樁木、萬能桿件應詳細檢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節(jié)疤的圓木及銹蝕、扭曲嚴重的萬能桿件和鋼管等。

6.3.2 地基承載能力應符合設計標準,否則應采取加固措施,使其達到設計要求。

6.3.3 支立排架要按設計要求施工,應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和穩(wěn)定性。

6.3.4 支立排架時,應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

支立排架以整排豎立為宜。

排架豎立后,用臨時支撐撐牢后再豎立第二排。

兩排架間的水平和剪刀撐用螺絲擰緊,形成整體。

6.3.5 支立排架時,不得與便橋或腳手架相聯(lián),防止支架失穩(wěn)。

6.4腳手架

6.4.1 鋼管腳手架連接材料應使用扣件,接頭應錯開,螺栓要緊固。

立桿底端需使用立桿底座。

鉛絲和白麻繩不得連接鋼腳手架。

6.4.2 腳手板要鋪滿、綁牢,無探頭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腳手架的支撐上,腳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與模板相聯(lián)。

6.4.3 腳手架要設置欄桿并懸掛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

敷設的安全設施應經常檢查,確保操作人員和小型機械安全通行。

6.4.4 腳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堆放整齊,積雪和雜物應及時清除。

有坡度的腳手板,要加設防滑木條。

6.4.5 懸空腳手架應用欄桿或撐木固定穩(wěn)妥、牢靠,防止擺動搖晃。

6.5鋼筋

6.5.1 鋼筋施工場地應滿足作業(yè)需要,機械設備的安裝要牢固、穩(wěn)定,作業(yè)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

6.5.2 鋼筋調直及冷拉場地應設置防護擋板,作業(yè)時非作業(yè)人員不得進入現(xiàn)場。

6.5.3 鋼筋切斷機作業(yè)前,應先進行試運轉,檢查刃口是否松動,運轉正常后,方能進行切斷作業(yè)。

切長料時應有專人把扶,切短料時要用鉗子或套管夾牢。

不得因鋼筋直徑小而集束切割。

6.5.4 采用人工錘擊切斷鋼筋時,鋼筋直徑不宜超過20mm,使錘人和把扶鋼筋、剪切工具人員身位要錯開,并防止斷下的短頭鋼筋彈出傷人。

6.6焊接

6.6.1 電焊機應安設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地點,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6.2 電焊機應設置單獨的開關箱,作業(yè)時應穿戴防護用品,施焊完畢,拉閘上鎖。

遇雨雪天,應停止露天作業(yè)。

6.6.3 在潮濕地點工作,電焊機應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員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操作。

6.6.4 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

焊接帶電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6.6.5 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須清洗干凈,將所有孔口打開,保持空氣流通。

6.6.6 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36v。

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容器殼體隔離開。

施焊過程中每隔半小時至一小時外出休息10~15min,并應有安全人員在現(xiàn)場監(jiān)護。

6.6.7 把線、地線不得與鋼絲繩、各種管道、金屬構件等接觸,不得用這些對象代替接地線。

6.6.8 更換場地,移動電焊機時,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現(xiàn)場,清除焊渣。

6.6.9 在高空焊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焊接周圍應備有消防設備。

6.6.1 0焊接模板中的鋼筋、鋼板時,施焊部位下面應墊石棉板或鐵板。

6.7起重吊裝

6.7.1 起重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吊裝作業(yè)應指派專人統(tǒng)一指揮,參加吊裝的起重工要掌握作業(yè)的安全要求,其它人員要有明確分工;

(2)吊裝作業(yè)前必須嚴格檢查起重設備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進行試吊;

(3)各種起重機具不得超負荷使用;

(4)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不應小于表

6.7.1 的要求;

(5)地錨要牢固,纜風繩不得綁扎在電桿或其它不穩(wěn)定的對象上;

(6)作業(yè)中遇有停電或其它特殊情況,應將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懸在空工。

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 表

6.7.1 用 途

安全系數(shù)

用 途

安全系數(shù)

纜風繩

3.5

吊掛和捆綁用

6

支承動臂用

4

千斤繩

8~10

卷揚機用

5纜索承重繩

3.75

6.7.2 卷揚機

(1)卷揚機應安裝牢固、穩(wěn)定,防止受力時位移和傾斜;

操作位置必須視野開闊,聯(lián)系方便;

(2)作業(yè)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發(fā)現(xiàn)故障應立即排除;

(3)通過滑輪的鋼絲繩不得有接頭、結節(jié)和扭繞,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作業(yè)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4)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作業(yè)中突然停電,應立即拉開閘刀,并將運送對象放下。

6.7.3 輪胎式起重機和履帶式起重機

(1)作業(yè)地面應堅實平整,支腳必須支墊牢靠,回轉半徑內不得有障礙物。

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各臺起重機升降應同步,各臺起重機不得超過各自的額定起重能力。

(2)吊起重物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10cm左右,停機檢查制動器靈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綁扎的牢固程度,確認情況正常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作業(yè)中不得懸吊重物行走。

(3)起升或降下重物時,速度要均勻、平穩(wěn)、保持機身的穩(wěn)定,防止重心傾斜。

嚴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4)配備必要的滅火器,駕駛室內不得存放易燃品。

雨天作業(yè),制動帶淋雨打滑時,應停止作業(yè)。

(5)在輸電線路下作業(yè)時,起重臂、吊具、輔具、鋼絲繩等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小于表

6.7.3 的規(guī)定。

(6)工作完畢,應將機車停放在堅固的地面上,吊鉤收起,各部制動器剎牢,操縱桿放到空檔位置。

6.7.3

輸電線路電壓

最小距離(m)

輸電線路電壓

最小距離(m)

輸電線路電壓

最小距離(m)

1kv以下

1.5

1~35kv

3.≥60kv

0.01(v-50)+3

6.7.4 手拉葫蘆(吊鏈)

(1)懸掛支承點必須牢固,使用三角架懸掛時,基礎應堅實,三支架腿受力要均勻,防止滑動和傾覆;

(2)嚴禁斜拉重物;

(3)重物吊起后發(fā)生卡鏈時,應在重物下方支墊后進行檢查修理,不得硬拉。

6.7.5 千斤頂

(1)頂升重物必須在重心位置;

如需用千斤頂糾正偏斜物體時,放置千斤頂?shù)呐_座必須堅固可靠;

(2)頂升重物過程中,千斤頂出現(xiàn)故障時,應在重物支墊穩(wěn)固后,再取出修理;

(3)用多臺千斤頂起升同一重物時,動作應同步、均衡。

6.8高處作業(yè)

6.8.1 從理高處作業(yè)人員要定期或隨時體檢,發(fā)現(xiàn)有不宜登高的病癥,不得從事高處作業(yè)。

嚴禁酒后登高作業(yè)。

6.8.2 高處作業(yè)人員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

所需的材料要事先準備齊全,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

6.8.3 高處作業(yè)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檔和墊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時上下,在信道處(或平臺)使用梯子應設置圍欄。

6.8.4 高處作業(yè)與地面聯(lián)系,應有專人負責,或配有通訊設備。

6.8.5 運送人員和對象的各種升降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嚴禁乘坐運送對象的吊欄人員。

6.9特殊季節(jié)與夜間施工

6.9.1 雨季

6.9.

1.1雨季及洪水期施工應根據當?shù)貧庀箢A報及施工所在地的具體情況,做好施工期間的防洪排澇工作。

6.9.

1.2在雨季施工時,施工現(xiàn)場應及時排除積水,人行道的上下坡應挖步梯或鋪砂。

腳手板、斜道板、跳板上應采取防滑措施。

加強對支架、腳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檢查,防止傾倒和坍塌。

6.9.

1.3雨季施工時,處于洪水可能淹沒地帶的機械設備、材料等應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員要提前做好安全撤離的準備工作。

6.9.

1.4長時間在雨季中作業(yè)的工程,應根據條件搭設防雨棚。

施工中遇有暴風雨應暫停施工。

6.9.2 冬季

6.9.2 .1冬季施工應嚴格執(zhí)行冬季施工的有關規(guī)定,做好保溫、防凍等安全防護措施。

6.9.2 .2冬季施工在江河冰面上通行時,事先應詳細調查冰層的厚度及承載能力。

冰面結凍不實地段,嚴禁通行。

結凍不實地段、可通行地段都應設明顯標志。

初冬及春融季節(jié)應經常檢查冰層變化情況,以確定可否通行。

6.9.3 高溫季節(jié)

高溫季節(jié)施工,應按勞動保護規(guī)定做好防暑降溫措施,適當調整作息時間,盡量避開高溫時間。

有條件的宜搭設涼棚,供應冷飲,準備防暑藥品等。

6.9.4 夜間施工時,現(xiàn)場必須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設備。

施工住地要設置路燈。

施工中的小型橋涵兩側及穿越路基的管線等臨時工程,應設置圍欄,并懸掛紅燈示警標志。

第12篇 選礦廠安全技術一般規(guī)定

1、新工人入廠前必須經礦部、車間、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必須有安全工作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工作滿四個月,然后經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獨立作業(yè)。

2、全體工人必須遵守選廠規(guī)定,按時交接班,交班時必須把本班的設備運轉情況及待處理的問題向接班者詳洗理費交待,同時認真填寫好崗位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3、必須保持崗位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完好無缺,嚴禁亂撕亂畫。

4、在崗工人不準脫崗,不準睡覺,不準看書、看報及其它刊物,不準在崗閑談,亂串崗位,不準做私活。

5、非本崗位設備不準亂開亂動。

6、非選廠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特殊情況必須經礦部批準。

7、上班前要穿戴好勞保用品。女工要戴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入崗。

8、睡眠必須充足,嚴禁酒后上崗。

9、必須經常擦拭設備,禁止在設備上亂放東西、在車間內亂掛衣物,以保持車間清潔整齊。

10、不準在車間內說笑、打、鬧,以免發(fā)生撞傷及意外,上、下階梯時,要把好扶手,踏實踏板,防止發(fā)生意外。

11、不準損壞車間一切安全設施。

12、攜帶工具進入車間時要注意供電線路及設備,以免觸電或撞傷。

13、設備運轉時必須循環(huán)檢查及傾聽異常聲音,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及時向領導匯報。

14、一切運轉部件(如飛輪、皮帶輪)必須加防護罩。設備運轉中,不準移動防護罩,嚴禁跨入運轉的皮帶和設備間。

15、正常生情況下,嚴禁隨便開、停車。特殊情況下需要停車時,必須經車間主任批準,停電后要關閉所有設備開關及給水闡門。

16、沖洗地板時要注意電器設施,以免進水發(fā)生事故。起吊物件時,嚴禁在起吊物下通行。

17、嚴禁在車間內明火取暖。

第13篇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一般規(guī)定

1、 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應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或公安部門頒發(fā)的機動車駕駛執(zhí)照后,方可持證上崗。學員應在專人指導下進行工作。

2、 操作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注意機械工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或操作室內。

3、 操作人員應遵守機械有關保養(yǎng)規(guī)定,認真及時做好各級保養(yǎng)工作,經常保持機械的完好狀態(tài)。

4、 實行多班作業(yè)的機械,應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員經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工作。

5、在工作中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fā)應束緊不得外露,高處作業(yè)時必須系安全帶。

6、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yè)提供道路、水電、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備的條件,并消除對機械作業(yè)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yè)應設置充足的照明。

7、 機械進入作業(yè)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xiàn)場安全規(guī)則。

8、 機械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yè)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

9、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10、機械不得帶病運轉。運轉中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凡違反本規(guī)程的作業(yè)命令,操作人員應先說明理由后可拒絕執(zhí)行。由于發(fā)令人強制違章作業(yè)而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fā)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2、新機、經過大修或技術改造的機械,必須按出廠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和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guī)程》(jgj 34)進行測試和試運轉,并應符合本規(guī)程附錄a的規(guī)定。

13、機械在寒冷季節(jié)使用,應符合本規(guī)程附錄b的規(guī)定。

14、機械集中停放的場所,應有專人看管,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內燃機械應配備滅火器;機房、操作室及機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5、變配電所、乙炔站、氧氣站、空氣壓縮機房、發(fā)電機房、鍋爐房等易于發(fā)生危險的場所,應在危險區(qū)域界限處,設置圍柵和警告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入內。挖掘機、起重機、打樁機等重要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立警告標志及采取現(xiàn)場安全措施。

16、在機械產生對人體有害的氣體、液體、塵埃、渣滓、放射性射線、振動、噪聲等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安全保護設備和三廢處理裝置;在隧道、沉井基礎施工中,應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規(guī)定的限度內。

17、使用機械與安全生產發(fā)生矛盾時,必須首先服從安全要求。

18、 停用一個月以上或封存的機械,應認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養(yǎng)工作,并應采取預防風沙、雨淋、水泡、銹蝕等措施。

19、機械使用的潤滑油(脂),應符合出廠使用說明書所規(guī)定的種類和牌號,并應按時、按季、按質更換。

20、當機械發(fā)生重大事故時,企業(yè)各級領導必須及時上報和組織搶救,保護現(xiàn)場,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落實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質嚴肅處理。

21、汽車及自行輪胎式機械在進入城市交通或公路時,必須遵守國務院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22、 對本規(guī)程尚未列入的新機型,機械管理部門必須根據生產廠說明書要求,制訂本企業(yè)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4篇 生產設備安全技術一般要求

1.材料

設備材料在規(guī)定使用壽命內,必須能承受可能出現(xiàn)的各種物理的,化學的和生物的作用。

(1)不得使用對人有危害的材料來制造生產設備。在必須使用時,應采取可靠的現(xiàn)代安全技術措施,以保障人員安全。

(2)禁止使用能與工作介質發(fā)生反應而造成危險(爆炸、生成有害物質等) 的材料。

(3)設備的零部件,如因材料老化或疲勞可能引起危險時,必須選用耐老化或抗疲勞材料制造,并應規(guī)定更換期限。其安全使用期限應小于材料老化或疲勞期限。

(4)設備易被腐蝕或空蝕的零部件,應選用耐腐蝕或耐空蝕材料制造,或采取某種方法加以防護。

(5)電氣設備必須有良好的絕緣,以保證設備安全可靠。并防止由于電流直接作用所造成的危險。

2.使用期限

設計生產設備,應規(guī)定其使用壽命。按使用環(huán)境( 如溫度、濕度、氣壓、風載、雨雪、輻射、粉塵、負載、沖擊、振動等)要求,設備必須具有適應該環(huán)境的足夠能力,特別是防腐蝕、耐磨損和抗疲勞的能力。

3.適應能力

當設備達到使用壽命后,必須報廢。如果必須繼續(xù)使用時,應經技術部門仔細檢查,做出技術鑒定,并更換必要的零件,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

4.絕緣性

(1)絕緣要有一定的安全系數(shù),以承受各種原因所造成的過電壓。

(2)絕緣材料要具有足夠的絕緣性能。

(3)各類絕緣件必須有足夠的耐熱性。

(4)支承帶電部分的絕緣件,要有足夠的耐受潮濕、污穢、油垢或類似影響而不致使其安全性能降低。

(5)根據應用范圍的不同,把泄漏電流限制在不影響安全的極限值之內。

5.穩(wěn)定性

(1)如果通過形體設計和自身的質量分布,不能安全地滿足穩(wěn)定性要求時,則必須采取特殊現(xiàn)代安全技術措施,以保證其具有良好的穩(wěn)定性。

(2)如所要求的穩(wěn)定性必須在安裝或使用地點采取特別措施確定的使用方法才能達到時,則應在生產設備上標出,并在使用說明書中詳細說明。

(3)生產設備不得在振動,風載或其他外力作用下傾覆,或產生不應有的位移。

(4)有司機駕駛或操縱,并有可能發(fā)生傾覆的可行駛的生產設備,必須設計保護司機和其他人員的防護裝置。

6.預防斷裂

對生產設備的各種受力零部件及其聯(lián)接方式,必須合理地選擇結構、材料、加工工藝和安全系數(shù),在規(guī)定使用壽命內按規(guī)定使用時,不得產生斷裂和破碎。

7.表面、角和棱

在不影響功能的情況下,生產設備及其零部件,應設計成不易傷人的尖角、利棱、凸凹不平的表面和較突出的部分。

8.防火與防爆

生產、使用、貯存或運輸中存在有可燃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易燃易爆物質的生產設備,應根據其不同的性質( 燃點、閃點和爆炸極限等) 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實行密閉,嚴禁跑、冒、滴、漏;根據具體情況配置監(jiān)測報警、防爆泄壓裝置及消防安全設施;避免摩擦撞擊;消除電火花和靜電積聚等。

9.噪聲和振動

各類生產設備都必須在產品標準中規(guī)定噪聲( 必要時加振動)的允許指標,并在設計中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使噪聲和振動指標低于產品標準的規(guī)定。

10.可動零部件

設備的轉旋、擺動和傳動部件都屬于運動部件。設計時應考慮使人不能接近或觸及這些運動部件,以防發(fā)生危險,如果不能避免,則必須采取現(xiàn)代安全技術措施。具體措施有:

(1)設備運行時,操作者需要接近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

(2)為防止運行中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超過極限位置,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3)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以避免在運轉時與其接觸。

(4)以操作人員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為基準,凡高度在2m以內的所有傳動帶,轉軸、傳動鏈、聯(lián)軸節(jié)、皮帶輪、 齒輪、飛輪、鏈輪、電鋸等危險零、部件及危險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裝置。

(5)如可動零部件(含其載荷)所具有的動能或熱能可引起危險時,則必須配置限速、防墜落或防逆轉裝置。

①經常進行調節(jié)和維護的可行零部件應配置可動式防護罩。必要時,可動式防護罩應有聯(lián)鎖裝置,以保證在未關閉防護罩時,不能啟動可動零、部件,一旦開啟防護罩,則應立即自動停機。

②不經常進行調節(jié)和維護的可動零部件,應采用堅固耐用的固定式防護罩。

11.預防飛出物

(1)設備運行過程中或突然停電時,如存在工具、工件、聯(lián)接件、堅固件或切屑等飛甩危險,則應在設計中采取防松脫措施、配置防護罩或防護網等安全防護裝置。

(2)高速旋轉的零部件必須配置具有足夠強度、剛度和合適形狀、尺寸的防護罩,必要時,應規(guī)定此類零部件檢查或更換的期限。

(3)預防過冷和過熱,危害人員可能觸及的設備過冷或過熱部件,必須配置防接觸屏蔽。在不影響操作和設備功能情況下,加工灼熱件的生產設備,也必須配置固定式的防接觸屏蔽。

12.電能直接作用的防護

可以采用直接接觸防護和間接接觸防護來預防電能直接作用所造成的危險。

(1)直接接觸防護

設備的設計,必須使其使用人員不通過輔助手段或工具就不能觸及到帶電部分,或者不能接近到使他們遭受危險的程度。

①如果無法使帶電部分斷電而同時又允許拆卸或打開設備而直接接觸防護作用的部件時,只能允許使用適當?shù)慕^緣工具拆卸或打開。

②如果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即可不采用上述兩種防護:無論在正常情況下或故障情況下,帶電部分的電壓不超過所規(guī)定的安全電壓值;直接接觸時,只能有不超過安全值的電流流過;對于不獨立使用的設備,可將其裝設在一臺較大的,有足夠直接接觸防護的電氣設備中進行防護;將電氣設備設在鎖閉的電氣操作場所中來實現(xiàn)必要的保護。

(2)間接接觸防護

設備設計必須達到當基本絕緣發(fā)生故障或出現(xiàn)電弧時,使用人員不致受到危險接觸電壓的傷害。設備必須有下列之一的防護措施:

①導電部分必須有與地線處接的裝置,并要保證接線處在電氣上和機械上有非??煽康倪B接。

②采用雙重絕緣結構,不允許接地。

③導電部分的電壓不超過所規(guī)定的安全電壓值。

13.電氣設備的設計要求

電氣設備必須能夠承受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現(xiàn)的物理和化學作用的影響??紤]到由于預計的負載與實際負載不一致,或由于不能及早發(fā)現(xiàn)的材料缺陷而可能出現(xiàn)有害影響,則要采用適當?shù)默F(xiàn)代安全技術措施,如采用熔斷器、防護罩等, 以防止由于過載、材料缺陷或磨損而引起的危險。

14.防塵、防毒

為預防粉塵、有害氣體或有害蒸氣造成的危害,可采取下列措施:

(1)凡工藝過程中產生粉塵、有害氣體或有害蒸氣的生產設備,應盡量采用自動加料、自動卸料裝置,并必須有吸入、凈化和排放裝置,以保證工作場所和排放的有害物濃度符合工業(yè)企業(yè)設計衛(wèi)生標準和工業(yè)“三廢”排放標準的有關要求。

(2)用于有害物的密閉系統(tǒng),應避免跑、冒、滴、漏。必要時,應配置監(jiān)測、報警裝置。對劇毒物質,應有一旦發(fā)生滲漏時的應急措施。

15.防止液體逸出引起的事故

在正常使用中,當設備中的液體逸出時,不得損害電氣絕緣。在發(fā)生故障或事故時,不使液體流到工作間或噴濺到工作人員身上。如果采取措施有困難,或采取了措施還不能保證安全則必須在使用說明書中指出應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15篇 現(xiàn)澆箱梁一般要求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名稱

中交路橋鶴大高速公路項目zt05標項目經理部

單位工程名稱

施 工 部 位

賢儒互通a匝道橋

交 底 內 容

現(xiàn)澆箱梁一般要求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一般要求:

1、進入施工現(xiàn)場人員必須戴安全帽;腳手架搭拆、模板安裝及高空作業(yè)人員還應戴安全帶。

2、施工人員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及帶釘易滑鞋等;嚴禁人員酒后進行作業(yè)。

3、施工作業(yè)區(qū)域設置施工標志牌,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現(xiàn)場。

4、嚴禁向上或向下拋擲任何物品,應采用繩索吊放。小型工具應隨手放入隨身的工具袋內,防止墜落傷人。

5、現(xiàn)澆梁頂作業(yè)面兩側安裝1.2米高的防護欄桿,腳手架外側懸掛安全網。

6、當凈空小于4.5米時,兩側公路還應設置限高架及限高標志牌。

7、施工用人行馬道上必須設置防滑塊及兩側設人行防護欄桿。

8、雙層作業(yè)時應確定專人指揮,統(tǒng)一信號協(xié)調指揮,確保施工安全順利進行。

9、施工場地內的物資及機械設備擺放合理,材料堆碼整齊穩(wěn)固,做到場地布局合理、場內整潔有序不雜亂。

交底人: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負責人:

年 月 日

一般安全技術15篇

1.拆除工程在開工前,要針對該拆除工程特點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統(tǒng)一指揮和監(jiān)督下進行。負責人要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向參加拆除的工作人員進行詳細的交底和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將電線、瓦斯煤氣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熱設備管道等干線及通往該建筑的支線切斷或遷移。4.拆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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