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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城市燃氣搶修安全措施
一、一般規(guī)定
1.城鎮(zhèn)燃氣供應單位應制定事故搶修制度和事故上報程序。
2.城鎮(zhèn)燃氣供應單位應根據(jù)供應規(guī)模設立搶修機構,并配備必要的搶修車輛、通訊設備、防護用具、消防器材、檢測儀器等裝備。
3.城鎮(zhèn)燃氣設施搶修應制訂預案,并報有關部門備案。搶修預案應定期進行演習。
4.接到搶修報警后應迅速出動,并根據(jù)事故不同情況可聯(lián)系有關部門協(xié)作搶修。搶修作業(yè)應統(tǒng)一指揮,嚴明紀律,并采取安全措施。
二、 作業(yè)現(xiàn)場
1.搶修人員應佩戴職責標志,到達作業(yè)現(xiàn)場后,應根據(jù)燃氣泄漏程度確定警戒區(qū)并設立警示標志;在警戒區(qū)內嚴禁明火,應管制交通,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2.搶修人員到達作業(yè)現(xiàn)場后,必須及時救護受傷人員。
3進入警戒區(qū)的操作人員應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具,作業(yè)時應有專人監(jiān)護,嚴禁單獨作業(yè)。
4警戒區(qū)內未經(jīng)批準不得使用非防爆型的機電設備及儀器、儀表。
5管道和設備修復后,應作全面檢查,防止燃氣竄入夾層、窨井、煙道、地下管線和建(構)筑物等不易察覺的場所。
6當事故原因未查清或隱患未消除時不得撤離現(xiàn)場,應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查清事故原因并消除隱患為止。
三、 搶修作業(yè)
1搶修人員進人事故現(xiàn)場,應立即控制氣源、消滅火種,驅散積聚的燃氣。在室內應開啟門窗通風,嚴禁啟閉電器開關。地下管道泄漏時應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聚積在地下和構筑物空間內的燃氣。
2處理地下泄漏點開挖作業(yè)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搶修人員應根據(jù)管道敷設資料確定開挖點,并對周圍建(構)筑物進行檢測和監(jiān)測;當發(fā)現(xiàn)漏出的燃氣已滲入周圍建(構)筑物時,應及時疏散建(構)筑物內人員并清除聚積的燃氣;
(2)作業(yè)點應根據(jù)介質成分設置燃氣或一氧化碳濃度報警裝置。當環(huán)境濃度在爆炸和中毒濃度范圍以內時,必須強制通風,降低濃度后方可作業(yè);
(3)應根據(jù)地質情況和開挖深度確定放坡系數(shù)和支撐方式,并設專人監(jiān)護。
(4)燃氣設施泄漏的搶修宜在降低燃氣壓力或切斷氣源后進行。當泄漏處已發(fā)生燃燒時,應先采取措施控制火勢后再降壓或切斷氣源,嚴禁出現(xiàn)負壓。
(5)當搶修中無法消除漏氣現(xiàn)象或不能切斷氣源時,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并作好事故現(xiàn)場的安全防護工作。
(6)修復供氣后,應進行復查,確認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搶修人員方可撤離事故現(xiàn)場。
(7)液化石油氣管道泄漏搶修,除應符合上述規(guī)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液化石油氣泄漏搶修時,應備有干粉滅火器等有效的消防器材。應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采取有效方法消除泄漏,當泄出的液化石油氣不易控制時,可用消防水槍噴沖稀釋泄出的液化石油氣。
液化石油氣泄漏區(qū)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液化石油氣聚積在低洼處或其他地下設施內。
四、場站泄漏搶修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低壓儲配站泄漏搶修
(1)檢查和搶修人員宜采用燃氣濃度檢測器或采用肥皂液、嗅覺、聽覺、來判斷泄漏點;
(2)根據(jù)泄漏部位及泄漏量應采用相應方法堵漏;
(3)當發(fā)生大量泄漏造成儲氣柜快速下降時,應立即打開進口閥門、關閉出口閥門,用補充氣量的方法減緩下降速度;
(4)需動火進行修補泄漏點時,應按本規(guī)程第5.3節(jié)中有關條款執(zhí)行。
2.壓縮機房、烴泵房燃氣泄漏時,應立即切斷氣源、電源。開啟室內防爆風機排氣通風。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復供氣。
3.調壓站、調壓箱泄漏搶修
(1)調壓站、調壓箱發(fā)生泄漏,應立即關閉泄漏點前后閥門,打開門窗或開啟風機加強通風,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復供氣;
(2)調壓站、調壓箱由于調壓設備、安全切斷設施失靈等原因造成出口超壓時,應立即關閉調壓器進出口閥門,并放散降壓和排除故障。當壓力超過下游燃氣設施的設計壓力時,應對超壓影響區(qū)內燃氣設施做全面檢查,排除所有隱患后方可恢復供氣。
五、用戶室內燃氣設施泄漏搶修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接到用戶泄漏報修后應立即派人檢修。進入室內后應打開門窗通風、切斷氣源,在安全的地方切斷電源,檢查用戶設施及用氣設備,準確判斷泄漏點,嚴禁明火查漏;當未查清泄漏點和泄漏原因時,應按本規(guī)程第4.2.6條執(zhí)行;
2.漏氣修理時應避免由于檢修造成其他部位泄漏,應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嚴禁使用能產生火花的鐵器等工具進行敲擊作業(yè)。
六、火災與爆炸
1.發(fā)生火災、爆炸等事故,危及燃氣設施和周圍環(huán)境的安全時,應協(xié)助消防部門搶救。
2.當燃氣設施發(fā)生火災時,應采取切斷氣源或降低壓力等方法控制火勢,并應防止產生負壓。
3.火勢得到控制后,應按本規(guī)程第4.3節(jié)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搶修。
4.燃氣管道及設備發(fā)生爆炸后,應迅速控制氣源和火種;應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防止發(fā)生次生災害。
5.火災與爆炸災情消除后,應對管道和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隱患。
第2篇 城市舊房拆除工程施工方法與安全措施
(作者:黎向平)當前城市(特別是大城市)住宅建設的重點,從過去的新區(qū)開發(fā)轉移到新區(qū)開發(fā)與危房、舊區(qū)改造并重,同時為了城市建設的需要,還有一些舊的建筑拆除。拆除工程作為城市建設程序的一部分,需要專門技術作支持。多年來,由于在拆除工程中的組織管理不嚴或拆除技術的失誤,傷亡事故時有發(fā)生。為了做好拆除工程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避免事故的發(fā)生,應根據(jù)工程特點,確定具體的拆除方法,遵循一定的施工程序,落實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加強管理,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1概述
拆除工程的施工方法,首先要考慮安全,然后,考慮經(jīng)濟、人力、速度、擾民問題,周圍設施問題和盡量保存有用的建筑材料等因素。
在拆除之前,必須首先了解拆除對象的結構,組成建筑物的各部分結構構件的受力關系,分析確定拆除方法和順序。一般來說,拆除的順序原則上是按受力的主次關系,或者說按傳力關系的次序來確定。即先拆最次要的受力構件,然后拆次要的受力構件,最后拆最主要的受力構件,即拆除順序一般為:屋頂板→屋架或梁→承重磚墻或柱→基礎。并且要由上而下,逐層往下拆。至于不承重的維護結構,如框架結構的非承重磚墻或隔斷墻可以先拆除。
2拆除施工方法
2.1人工拆除
拆除順序:屋面瓦→扳→椽子→楞條→屋架或木架→磚墻(或木柱)→基礎。
拆除方法:人工用簡單的工具,如撬棍、鐵楸、瓦刀等,上面幾個人拆,下面幾個人接運拆下來的建筑材料。至于磚墻 的拆除方法一般不許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而是由上而下拆除,如果必須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必須有人統(tǒng)一指揮,待人員全部撤離到安全地方才可進行。拆屋架時可用簡單的起重設備,三木塔掛導鏈或滑輪。
2.2人工與機械相結合
拆除對象:混合結構多層樓房。
拆除順序:屋頂防水和保溫層→屋頂混凝土和預制樓板→屋頂梁→頂層磚墻→樓層樓板→樓板下的梁→下層磚墻,如此逐層往下拆,最后拆基礎。
拆除方法:人工與機械配合,人工剔鑿,用機械將樓板、梁板構件吊下去,人工拆磚墻、由機械吊運磚。
2.3機械拆除
有些拆除對象有用的材料少,或者為了加速拆除則采用破壞性拆除方法,如用推土機或重錘錘擊等方式。
2.4爆破拆除
爆破拆除方法常用于比較堅固的、高層或大型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除。應根據(jù)周圍的環(huán)境、不同結構和構件的類型等來選擇爆破施工方法和爆破控制措施。其基本方法有:控制爆破、靜態(tài)爆破和近人爆破。
3拆除準備工作
3.1技術準備
熟悉被拆建筑物(構筑物)的竣工圖紙,弄清建筑物的結構情況、建筑情況、水電及設備管道情況。必須注意的是,竣工圖在施工過程中可能有變更。
調查周圍環(huán)境、場地、道路、水電設備管路與危房情況等。
編制拆除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向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3.2現(xiàn)場準備
清除被拆建筑物倒塌范圍內的物質與設備。
疏通運輸?shù)缆?拆除施工中臨時水、電源、設備。
切斷被拆建筑物的水、電、煤氣、暖氣、管道等。
檢查周圍危舊房,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
向周圍群眾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險區(qū)設置警戒區(qū)標志。
3.3設備材料準備
準備拆除的機械工具、起重運輸機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險品臨時庫房。
3.4組織準備
成立組織領導機構、組織勞動力進場。
4安全技術措施
拆除工作前,應對其結構強度進行詳細調查,制定拆除施工方案,經(jīng)審批后,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了解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拆除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技術隊長應在現(xiàn)場指揮施工。
施工開始前,先將電線、天然氣管道、供熱管道等通往拆除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每班開工前,檢查所有工具是否牢靠,被拆除建筑的危險狀況,發(fā)現(xiàn)險情,應先排除后,才可作業(yè)。
拆除建筑物,應遵照拆除方案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禁止數(shù)層同時拆除。拆除作業(yè)工人,應站在腳手架或穩(wěn)固結構部位上操作,拆除某部分時,要防止其他部分發(fā)生倒塌,拆除梁與柱之前,應在拆除其全部承重結構后進行。
建筑物開始拆除前,應在建筑物周圍設安全圍欄,在作業(yè)上方10m范圍內建立拆除和警戒區(qū)域,掛警告牌,并派專人監(jiān)護,禁止非拆除人員進入拆除場地。
拆除建筑物時,樓板上不允許多人聚集和集中堆放材料,以免樓蓋結構超載發(fā)生倒塌。拆除較大或沉重的材料,應由起重機械吊下和運走。散碎材料應用溜放槽溜下,禁止向下拋擲。拆下材料要及時清理運走。
拆除開始先把有倒坍危險的結構物,用支柱支撐或繩索等臨時加固。拆除屋架時,先將吊索綁好,兩端拉好溜繩,再用氣焊在屋架兩支座焊縫上同時切割,然后將吊具拆去。
拆除的建筑物內部,如有些機械設備不能轉移,宜先搭設堅固的防護棚,再進行上部拆除。
采用推倒拆除法和爆破拆除法時,必須經(jīng)設計計算,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進行安全交底,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崗位責任制,統(tǒng)一指揮,防止發(fā)生事故。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要用推倒方法時,必須遵守規(guī)定: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三分之一,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時,不許進行掏掘; 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建筑物推倒前,應發(fā)出信號,待全體工作人員避至離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離或有保證的安全地帶后,才能進行;在建筑物推倒倒塌范圍內,如有其他建筑物時,嚴禁采用推倒方法。
拆除石棉瓦及輕結構屋面工程時,嚴禁施工人員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輕型板上進行工作;必須移動板梯,板梯上端必須掛牢,防止高處墜落。
采用控制爆破方法進行拆除工程應按要求做:嚴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關于拆除爆破的規(guī)定;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區(qū)爆破建筑物,應采用電力或導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當采用分段起爆時,應采用毫秒雷管起爆;當采用微量炸藥的控制爆破,可大大減少飛石,但不能絕對控制飛石,仍應采用適當保護措施,如對低矮建筑物采取適當護蓋,對高大建筑物爆破設一定安全區(qū),避免對周圍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爆破時,各道工序要認真細致的操作、檢查與處理,杜絕各種不安全事故發(fā)生。爆破要有臨時指揮機構,便于分別負責爆破施工與起爆等有關安全工作。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結構的時候,應保證其他結構部分的良好狀態(tài);爆破如發(fā)現(xiàn)保留的結構部分有危險征兆,應采取安全措施后,再進行工作。
第3篇 城市舊房拆除工程的施工方法與安全措施
(作者:黎向平)當前城市(特別是大城市)住宅建設的重點,從過去的新區(qū)開發(fā)轉移到新區(qū)開發(fā)與危房、舊區(qū)改造并重,同時為了城市建設的需要,還有一些舊的建筑拆除。拆除工程作為城市建設程序的一部分,需要專門技術作支持。多年來,由于在拆除工程中的組織管理不嚴或拆除技術的失誤,傷亡事故時有發(fā)生。為了做好拆除工程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避免事故的發(fā)生,應根據(jù)工程特點,確定具體的拆除方法,遵循一定的施工程序,落實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加強管理,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1概述
拆除工程的施工方法,首先要考慮安全,然后,考慮經(jīng)濟、人力、速度、擾民問題,周圍設施問題和盡量保存有用的建筑材料等因素。
在拆除之前,必須首先了解拆除對象的結構,組成建筑物的各部分結構構件的受力關系,分析確定拆除方法和順序。一般來說,拆除的順序原則上是按受力的主次關系,或者說按傳力關系的次序來確定。即先拆最次要的受力構件,然后拆次要的受力構件,最后拆最主要的受力構件,即拆除順序一般為:屋頂板→屋架或梁→承重磚墻或柱→基礎。并且要由上而下,逐層往下拆。至于不承重的維護結構,如框架結構的非承重磚墻或隔斷墻可以先拆除。
2拆除施工方法
2.1人工拆除
拆除順序:屋面瓦→扳→椽子→楞條→屋架或木架→磚墻(或木柱)→基礎。
拆除方法:人工用簡單的工具,如撬棍、鐵楸、瓦刀等,上面幾個人拆,下面幾個人接運拆下來的建筑材料。至于磚墻 的拆除方法一般不許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而是由上而下拆除,如果必須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必須有人統(tǒng)一指揮,待人員全部撤離到安全地方才可進行。拆屋架時可用簡單的起重設備,三木塔掛導鏈或滑輪。
2.2人工與機械相結合
拆除對象:混合結構多層樓房。
拆除順序:屋頂防水和保溫層→屋頂混凝土和預制樓板→屋頂梁→頂層磚墻→樓層樓板→樓板下的梁→下層磚墻,如此逐層往下拆,最后拆基礎。
拆除方法:人工與機械配合,人工剔鑿,用機械將樓板、梁板構件吊下去,人工拆磚墻、由機械吊運磚。
2.3機械拆除
有些拆除對象有用的材料少,或者為了加速拆除則采用破壞性拆除方法,如用推土機或重錘錘擊等方式。
2.4爆破拆除
爆破拆除方法常用于比較堅固的、高層或大型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除。應根據(jù)周圍的環(huán)境、不同結構和構件的類型等來選擇爆破施工方法和爆破控制措施。其基本方法有:控制爆破、靜態(tài)爆破和近人爆破。
3拆除準備工作
3.1技術準備
熟悉被拆建筑物(構筑物)的竣工圖紙,弄清建筑物的結構情況、建筑情況、水電及設備管道情況。必須注意的是,竣工圖在施工過程中可能有變更。
調查周圍環(huán)境、場地、道路、水電設備管路與危房情況等。
編制拆除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向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3.2現(xiàn)場準備
清除被拆建筑物倒塌范圍內的物質與設備。
疏通運輸?shù)缆罚鸪┕ぶ信R時水、電源、設備。
切斷被拆建筑物的水、電、煤氣、暖氣、管道等。
檢查周圍危舊房,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
向周圍群眾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險區(qū)設置警戒區(qū)標志。
3.3設備材料準備
準備拆除的機械工具、起重運輸機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險品臨時庫房。
3.4組織準備
成立組織領導機構、組織勞動力進場。
4安全技術措施
拆除工作前,應對其結構強度進行詳細調查,制定拆除施工方案,經(jīng)審批后,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了解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拆除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技術隊長應在現(xiàn)場指揮施工。
施工開始前,先將電線、天然氣管道、供熱管道等通往拆除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每班開工前,檢查所有工具是否牢靠,被拆除建筑的危險狀況,發(fā)現(xiàn)險情,應先排除后,才可作業(yè)。
拆除建筑物,應遵照拆除方案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禁止數(shù)層同時拆除。拆除作業(yè)工人,應站在腳手架或穩(wěn)固結構部位上操作,拆除某部分時,要防止其他部分發(fā)生倒塌,拆除梁與柱之前,應在拆除其全部承重結構后進行。
建筑物開始拆除前,應在建筑物周圍設安全圍欄,在作業(yè)上方10m范圍內建立拆除和警戒區(qū)域,掛警告牌,并派專人監(jiān)護,禁止非拆除人員進入拆除場地。
拆除建筑物時,樓板上不允許多人聚集和集中堆放材料,以免樓蓋結構超載發(fā)生倒塌。拆除較大或沉重的材料,應由起重機械吊下和運走。散碎材料應用溜放槽溜下,禁止向下拋擲。拆下材料要及時清理運走。
拆除開始先把有倒坍危險的結構物,用支柱支撐或繩索等臨時加固。拆除屋架時,先將吊索綁好,兩端拉好溜繩,再用氣焊在屋架兩支座焊縫上同時切割,然后將吊具拆去。
拆除的建筑物內部,如有些機械設備不能轉移,宜先搭設堅固的防護棚,再進行上部拆除。
采用推倒拆除法和爆破拆除法時,必須經(jīng)設計計算,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進行安全交底,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崗位責任制,統(tǒng)一指揮,防止發(fā)生事故。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要用推倒方法時,必須遵守規(guī)定: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三分之一,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時,不許進行掏掘; 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建筑物推倒前,應發(fā)出信號,待全體工作人員避至離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離或有保證的安全地帶后,才能進行;在建筑物推倒倒塌范圍內,如有其他建筑物時,嚴禁采用推倒方法。
拆除石棉瓦及輕結構屋面工程時,嚴禁施工人員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輕型板上進行工作;必須移動板梯,板梯上端必須掛牢,防止高處墜落。
采用控制爆破方法進行拆除工程應按要求做:嚴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關于拆除爆破的規(guī)定;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區(qū)爆破建筑物,應采用電力或導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當采用分段起爆時,應采用毫秒雷管起爆;當采用微量炸藥的控制爆破,可大大減少飛石,但不能絕對控制飛石,仍應采用適當保護措施,如對低矮建筑物采取適當護蓋,對高大建筑物爆破設一定安全區(qū),避免對周圍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爆破時,各道工序要認真細致的操作、檢查與處理,杜絕各種不安全事故發(fā)生。爆破要有臨時指揮機構,便于分別負責爆破施工與起爆等有關安全工作。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結構的時候,應保證其他結構部分的良好狀態(tài);爆破如發(fā)現(xiàn)保留的結構部分有危險征兆,應采取安全措施后,再進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