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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機關管理制度是規(guī)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保證公平公正的重要文件,它涵蓋了人員管理、財務管理、行政管理、項目管理等多個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員管理:包括招聘選拔、崗位職責設定、績效考核、培訓發(fā)展、員工福利等。
2. 財務管理:涉及預算編制、資金使用、報銷審批、財務報告等環(huán)節(jié)。
3. 行政管理:涵蓋辦公設施管理、會議安排、公文處理、信息安全等方面。
4. 項目管理:包括項目立項、執(zhí)行監(jiān)控、成果驗收、后期維護等步驟。
重要性
單位機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為工作人員提供了清晰的行為準則,減少了工作中的不確定性和沖突;另一方面,通過規(guī)范化的管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減少資源浪費,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有助于提升員工滿意度,增強團隊凝聚力。
方案
1. 制度建設:制定全面且詳細的規(guī)章制度,確保覆蓋所有工作環(huán)節(jié),同時保持制度的動態(tài)更新,適應環(huán)境變化。
2. 培訓推廣:定期組織制度培訓,讓每位員工了解并理解各項規(guī)定,增強遵規(guī)意識。
3. 執(zhí)行監(jiān)督:設立專門的監(jiān)督機構,負責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對違反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理。
4. 反饋機制:建立有效的反饋渠道,鼓勵員工提出對制度的改進建議,及時調整和完善制度。
5. 公平公正:在制度設計和執(zhí)行中,堅持公平公正原則,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袒和歧視,維護單位的和諧穩(wěn)定。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單位機關管理制度將更好地服務于工作,推動單位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單位機關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機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公安部第61號令,關于《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確實抓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研究、部署、落實好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制定本規(guī)定。
一、公司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由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參加會
二、消防安全例會研究分析公司消防安全形勢,通報火險隱患情況,分析、查找產(chǎn)生隱患的原因,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研究部署公司下一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二、每半年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并制定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必須有專人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內容詳盡,重點內容有重點標記,會議記錄要存入消防檔案。
第2篇 機關單位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機關單位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局車輛管理,確保合理調度、高效運轉、安全行駛、節(jié)約開支,更好地為全局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各基地參照執(zhí)行。
一、車輛管理對象
本制度所指車輛管理對象包括:局機關及各基地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范圍
(一)單位所有公務性用車;
(二)上級或其它單位經(jīng)領導同意的借用車。
三、車輛使用原則
(一)工作為主、急需優(yōu)先和統(tǒng)籌兼顧的原則;
(二)合理使用、統(tǒng)一調配和提高效率的原則;
(三)嚴守制度、確保安全的原則;
(四)統(tǒng)一管理、節(jié)約開支,嚴謹公車私用的原則。
四、車輛管理
(一)車輛使用
1.派遣程序
(1)局辦公室負責全局車輛的統(tǒng)一調度使用,其中基地車輛由基地主任具體負責,接受局辦公室指導。除特殊情況外,任何人不得直接調度車輛。
(2)由辦公室指定車隊負責人具體負責車輛派遣管理工作,各科室需要公務用車,應填寫《工作用車申請單》,提交車隊負責人。
(3)取水、財務取款、大件設備運輸、檢查、接待等日常公務用車,由車隊負責人直接派遣車輛;各科室臨時用車,出主城6區(qū)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內(即不在外過夜)的,車隊負責人需報辦公室同意后派遣車輛,出主城6區(qū)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慶市范圍的,車隊負責人需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同意后方可派遣車輛。
(4)局領導因工作需要使用車輛,出主城6區(qū)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內(即不在外過夜)的,由車隊負責人根據(jù)領導指示派遣車輛,報辦公室備案;出主城6區(qū)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慶市范圍的,車隊負責人需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審核后方可派遣車輛。
(5)在主城6區(qū)范圍以內,原則上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派遣車輛。辦理緊急事務需派遣車輛的,必須經(jīng)分管局長及分管辦公室局長同意后方可派遣。
(6)出主城6區(qū)以外的車輛,車隊負責人應根據(jù)辦公室或局領導簽批意見,出具派車單。
(7)車隊負責人應掌握實時車輛在位情況,并統(tǒng)一做好車輛派遣工作,除特殊情況外,局機關應保證1輛車以上備用。
2.出車管理
(1)駕駛員必須服從車管人員的車輛調度安排,接到任務后應及時出車。出車時要帶齊證件,并對車輛作相關檢查,若發(fā)現(xiàn)車輛故障及時向車管人員報告,及時檢修,不帶病出車。
(2)駕駛人員按派車單規(guī)定路線完成出車任務,不得擅自改變行車路線,遇特殊情況,需要臨時改變線路的,必須報車輛管理人員同意,車輛派遣單是駕駛員每月計發(fā)出差補助的唯一依據(jù)。
(3)出車到達目的地后,原則上車輛應就地等候工作人員完成公務后一道返回機關,若遇車管人員安排其它緊急任務,車輛可返回,用車人另行乘車回單位。
(4)出車返回單位后,駕駛員應及時主動與車管人員聯(lián)系,以便車管人員掌握車輛及駕駛員在位情況。
(5)出車過程中,未經(jīng)允許嚴禁公車私用或轉交他人使用,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由此發(fā)生的一切事故和損失,由駕駛員本人及用車人負責,我局不承擔任何責任。
(6)車管人員應不定期抽查核實駕駛員的出車情況,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謊報出車者,應取消當月的所有出車補貼,并在會上通報批評。
3.車輛停放
(1)所有公務用車必須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下班時應停放車庫,不得擅自將車輛停放在外單位、個人家中,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造成車輛損壞及丟失等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2)遇節(jié)假日,除安排公務用車外,所有車輛鑰匙應交由車管人員統(tǒng)一保管,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轉交他人使用。
(二)車輛維護
1.保養(yǎng)、維護及年檢
(1)車輛保養(yǎng):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及車內外衛(wèi)生清潔由本車駕駛員負責,駕駛員應愛護和保養(yǎng)好自己所駕駛、保管的車輛,使車輛經(jīng)常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確保一有任務就能立即出車。
(2)車輛維護:駕駛員應定期對車輛作相關維護和檢查,若發(fā)現(xiàn)車輛有故障要及時向車管人員報告并及時檢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3)車輛證件的辦理和保管:由車管人員指定相關駕駛員辦理車輛年檢手續(xù)及防汛車汛期免路橋費的手續(xù),繳納路橋費、車船使用稅、車輛保險等費用;以上證件由本車駕駛員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或轉借他人。
2.維修
(1)駕駛員無法修理需送廠修理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填寫車輛保修單,報車管人員、辦公室主任審核同意后,送指定廠家修理。
(2)車輛送廠修理過程中,該車駕駛員應每天到現(xiàn)場檢查修理質量。接車時應嚴格檢查修理項目,達到合格要求后才能接車;接車時車管人員應到現(xiàn)場驗收并審核有關費用,簽字登記后,財務才能予以報銷。
(3)出長途車,途中需要修理時,所修項目應是影響安全行駛的部位,不得借故購買其它備用件,修理費需經(jīng)乘車人簽字,車管人員審核登記,辦公室主任簽字后報銷。
(三)車輛油耗管理
每個季度由辦公室對每輛車油耗情況進行一次統(tǒng)計,并在駕駛員和局領導之間進行通報,對超標準的油耗費用,超過20%的按超過部分的80%承擔。
(四)有關費用管理
1.出車補助
(1)實行每月定額公里補助;出差補助依據(jù)《派車單》記載的出車情況,按照局差旅費標準報銷。
(2)專職駕駛員公里數(shù)補助按300元/月包干;駕駛員兼設備維修人員的公里數(shù)補助按150元/月包干。
2.其它費用
(1)洗車費實行包干制;報銷過路費、停車費、汽油費時應寫明行車路線、出車到達地,并由用車人簽字證明,報辦公室審核登記,否則財務人員不予報銷。
(2)凡修理費(含換件)在500元以上的必須有2人以上參加價格商議;大修車輛,車管人員、辦公室主任應到修理廠參加價格商議,并報分管局長批準后才能進行修理,否則其產(chǎn)生的維修費不予報銷。
(3)駕駛員違反交通規(guī)則,被交通管理部門罰款的,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五、駕駛員管理
(一)駕駛員職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牢固樹立“安全行車、優(yōu)質服務”的宗旨。
2.服從車輛調度安排,保證行車安全,圓滿完成出車任務。
3.愛護車輛,經(jīng)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負責車輛的保養(yǎng)、維護和各種車輛證、照的保管,保證行車安全。
4.出車前應認真檢查車況,出車返回后,應停放在指定的車庫,并適時清潔車輛。
5.遵守機關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6.嚴格執(zhí)行廉政紀律,維護水文局形象。
7.完成車輛管理人員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車管人員職責
1.負責組織駕駛人員學習交通法規(guī)、業(yè)務知識,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駕駛員隊伍的政治責任和業(yè)務技能。
2.加強車隊安全、勞動和保密紀律教育,搞好駕駛員隊伍的團結,提高服務質量,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絕重大事故發(fā)生,堅持每月一次安全學習,每月一次安全檢查,經(jīng)常抽查車輛運行和停放情況,所有學習檢查情況應有書面記載。
3.認真做好單車成本核算,每季度公布一次駕駛員出車補貼,汽車維修、燃料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等開支情況,協(xié)助辦公室建立車輛單車管理檔案。
4.嚴格按照本制度加強駕駛員及車輛的日常管理,確保后勤保障工作順利完成。
(三)勞動紀律
1.駕駛員應自覺遵守本局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管理和派遣,按時出車,文明服務,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
(1)為領導服務的駕駛員,在領導沒有離開單位前,不能離開崗位;在領導不用車時,應接受其它出車任務。
(2)駕駛員因病因事必須提前向車管人員請假。
(3)汽車故障需修理,駕駛員應提前報告車管人員,不得在派車時才提出,如因此影響工作則按無故不出車處理。駕駛員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車管人員應在安全學習時向全體駕駛員通報。
(4)駕駛員保管的車輛不得交給其他人駕駛,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此情況扣發(fā)當月安全獎、優(yōu)質服務獎和當月的績效獎金。情況嚴重的,由此而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應受到嚴肅處理并以經(jīng)濟處罰。
2.在休息時間,遇有緊急公務,車管人員必須及時調度車輛,駕駛員必須聽從安排及時出車,對電話通知出車不允許不接電話和無故關機,駕駛必須時時保持通訊暢通。
3.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未經(jīng)派車私自出車者,按對外行車的實際公里計費,在工資或補助中扣除;出私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由該車駕駛員全部負責承擔。
六、獎懲
(一)獎勵項目及標準
1.績效獎:根據(jù)局機關和各基地出臺的《駕駛員績效考核辦法》,每季度對駕駛員進行一次考核,根據(jù)考核結果兌現(xiàn)駕駛員的績效獎金。
2.安全獎:40元/月,每半年兌現(xiàn)一次,半年內車輛不碰、不擦、不掛,未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駕駛員每人給予240元獎勵,由辦公室對駕駛員半年的駕駛情況給予審查。
3.優(yōu)質服務獎:40元/月,每半年兌現(xiàn)一次,半年內提供優(yōu)質服務、服從統(tǒng)一安排、出車滿勤的駕駛員每人給予240元獎勵,由辦公室對駕駛員半年的出車情況給予審查。
4.通訊費: 80元/月,每月兌現(xiàn),發(fā)生不接聽電話或關機的,由辦公室對其情況給予處罰。
(二)處罰
1.駕駛員確保車輛安全,不得私自出車、私拉便客、車輛夜不入庫、不在指定地方停放車或轉交他人駕駛等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之一者,扣發(fā)當月優(yōu)質服務獎40元,并每次罰款50元,同時收取用車人費用。
2.凡出現(xiàn)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jīng)濟損失(保險公司賠償部分外)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扣發(fā)當年安全獎;由交管部門認定是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一律辭退。
3.駕駛員上班不在崗(除特殊情況外)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度、無正當理由不出車的駕駛員,由辦公室作出停止駕駛,待崗學習,扣發(fā)公里補助或績效獎金等處理。
4.對電話通知出車而不接電話或無故關機的,按不完成工作任務和無故不出車處理,若發(fā)現(xiàn)一次不接電話或關機扣除當月通訊費的50%,第二次不接扣除當月全部通訊費用”。
5.因工作需要可對駕駛員進行調整,若駕駛員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正式工待崗學習改換其它工種,臨時工自動辭職。
6.駕駛員若將車輛有關證件遺失,由駕駛員負責補辦,所需費用自理。
第3篇 機關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機關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jīng)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jīng)消防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yè)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yǎng)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不得將室內消火栓箱封閉,并應定期對消火栓進行試壓、試水,凡發(fā)現(xiàn)箱門無手動緊急開啟裝置、栓體銹蝕、水管霉爛或漏水,水帶及水槍缺少或消火栓無水等問題,要限期整改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和自動消防設施運行情況,應記錄齊全。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guī)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yǎng)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yè)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4篇 機關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機關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地開展財務工作,嚴格財經(jīng)紀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開支實行一枝筆審批,由分局長統(tǒng)一審批。各項支出憑證必須有經(jīng)手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報銷。1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應有稅務發(fā)票方可報銷。
二、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方法,單位的一切收入應繳交出納,一切支出向出納報銷,只允許單位設一本帳,禁止設立小金庫。
三、加強收費管理,做到按規(guī)定、按時間、按標準收費,禁止亂收費和收人情費。
四、及時繳存或解繳各項應繳收入,禁止截留、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
五、加強現(xiàn)金管理,出納或收費人每日現(xiàn)金結存不得超過一仟元。
六、扣留違章物資要當面點清,當日入庫(物交保管員,款交出納),若當事人當天未來受理,必須由辦案人員辦理《暫扣未來受理案件物資登記表》,錢與物一并交保管人員保管,并按工商法規(guī)規(guī)定及時辦理扣留審批手續(xù),嚴禁個人截留、挪用扣留及罰沒物資。
七、個人向單位借用公物,須經(jīng)領導同意,并向財產(chǎn)管理人員辦理財產(chǎn)借用登記手續(xù),并按期歸還,丟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八、未經(jīng)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借用公款,借用公款要及時歸還。
九、會計、出納、保管、票證等財務管理人員要嚴格履行工作職責,認真做好各項收支預算工作,及時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帳表相符、帳帳相符。
第5篇 機關單位的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本局檔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檔案法》和國家檔案局《機關檔案工作業(yè)務建設規(guī)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檔案人員崗位職責
第二條 檔案人員應當忠于職守,遵守紀律,具備專業(yè)知識。
第三條 嚴格執(zhí)行檔案工作各項制度,加強檔案的日常管理和保護、利用工作。
第四條 對本局各部門的檔案工作進行業(yè)務指導。
第五條 維護本局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對違反《檔案法》和違反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直至拒絕提供利用,并提出處理意見,報本機關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第六條 機關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在辦完檔案移交手續(xù)后才能離開崗位。
第二章 檔案歸檔制度
第七條 凡是本局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備考價值的文書、圖表、聲像、電子信息等各種門類的有價值的材料及外出參觀學習、考察和參加各種會議帶回的文件材料,均屬歸檔范圍。
第八條 歸檔立卷的文件資料及每份材料的頁數(shù)均應齊全、完整。
第九條 歸檔的文件必須做到問題單一、類型鮮明、年代不混、保管期準確。
第十條 會計檔案歸檔必須編制移交目錄,交接雙方按移交目錄清點后簽字。
第三章 檔案保管制度
第十一條 檔案庫房實行專人負責管理,庫房鑰匙應妥善保管。
第十二條 要定時做好庫房內溫濕度記錄,庫房溫度保持14―240c之間,濕度保持在50―65%之間。
第十三條 庫房內有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等設施,檔案庫房內不得堆放雜物。
第十四條 綜合檔案室應建立全宗卷,積累和存儲本局案卷的立卷說明,分類方案,鑒定報告,交接憑證,銷毀清冊,檢查記錄,全宗介紹等材料。
第十五條 定期組織人員對檔案保管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對破損褪變的檔案要進行修裱、復制和其它技術處理。
第四章 檔案保密制度
第十六條 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有關保密制度,查閱、借閱遵守單位的保密制度,確保檔案的安全,嚴防丟失或泄密。
第十七條 查閱檔案,原則上在閱檔室。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借閱的,須經(jīng)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并辦理借閱手續(xù),按期收回。
第十八條 檔案人員不得泄露檔案內容,借閱檔案人員在借閱期間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轉借和擅自復制。
第十九條 外單位來本局查閱檔案時,須憑單位介紹信、工作證或身份證,經(jīng)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調閱。
第二十條 機密文件只能查閱,一律不得外借和復制。
第五章 檔案利用制度
第二十一條 利用檔案必須愛護檔案材料,嚴禁在案卷上圈點、勾劃、裁剪等,確保檔案的完好, 如需摘抄復制,須經(jīng)檔案人員審核,確認無誤后加蓋證明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二條 檔案借閱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星期,如果需要延期,應辦理續(xù)借手續(xù)。
第二十三條 檔案歸還時,檔案人員必須檢查案卷有否缺損,如果發(fā)現(xiàn)有損壞案卷現(xiàn)象,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四條 任何人不得把檔案占為已有。
第二十五條 對不遵守檔案利用制度的借閱人員,檔案人員有權拒絕提供利用。
第二十六條 利用檔案必須填寫利用效果登記表,寫明利用目的和效果 。
第六章 檔案安全制度
第二十七條 本局檔案工作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的完整、準確與安全。
第二十八條 對本局規(guī)定的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按照規(guī)定,定期向綜合檔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將檔案據(jù)為已有,也不得擅自銷毀。
第二十九條 綜合檔案室保管的檔案是現(xiàn)行檔案,主要供本系統(tǒng)及有關單位使用,不屬于開放范圍,對外提供利用需嚴格按照本制度第四、五章執(zhí)行。
第三十條綜合檔案室做到辦公、閱覽、庫房三分開。
第三十一條庫房內設密集架,配備空調、消防器材等設備,積極做好“八防”工作,杜絕事故隱患。
第三十二條 工作人員離開檔案室時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第七章 檔案統(tǒng)計、鑒定、移交和銷毀制度
第三十三條 凡按規(guī)定接收進庫的檔案、資料都必須及時登記入冊,以作統(tǒng)計入庫數(shù)據(jù)。
第三十四條 建立檔案、資料、設備等實物統(tǒng)計臺帳,做到記錄正確,帳物相符。
第三十五條 在各科室檔案進檔案室前,要對準備移交的檔案進行鑒定、審查,對保管期限、密級確定不準的案卷提出升降意見。
第三十六條 對本局各科室收集的零散文件材料進行整理鑒定,剔除無保存價值的材料,確保檔案的質量。
第三十七條 銷毀文件必須慎重,對鑒定中剔除的文件要暫存一段時間,確實沒有必要保存時,才予銷毀。
第三十八條 凡需銷毀的文件,要編造清冊,寫出書面報告,說明銷毀理由,經(jīng)本局領導審查后才能銷毀,銷毀文件時由兩人監(jiān)督,并在銷毀上注明銷毀日期、地點,銷毀人要簽名、蓋章。
第八章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 會計檔案是指本局各部門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冊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jīng)濟業(yè)務的重要史料和憑證。
第四十條 會計檔案是本局的重要檔案之一,應由機關綜合檔案室集中統(tǒng)一管理。
第四十一條 本局各部門應指定專人收集、整理會計檔案,把歸檔工作列入本部門的職責范圍,明確專人負責。
第四十二條 會計檔案當年立卷,由所屬部門保管一年后,向綜合檔案室移交。
第四十三條 檔案部門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不得自行拆封,對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當由原所屬部門和經(jīng)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四十四條 檔案室對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zhí)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四十五條 檔案室對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單位領導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限期歸還。
第四十六條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檔案所屬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jīng)本局領導批準后銷毀。
第四十七條 在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人員和所屬部門共同派人監(jiān)督,監(jiān)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時嚴格把關,并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
第6篇 某某委機關單位用車管理制度
某委機關單位用車管理制度
為加強管理,節(jié)約開支,建設節(jié)約型機關,特制定委機關車輛管理規(guī)定。
一、車輛使用與管理
1、車輛由部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調度。
2、本部車輛主要保證工作用車,優(yōu)先安排離退休老干部就醫(yī)、會議、因公外出等方面用車。
3、部領導用車相對固定,遇有長途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調整的,辦公室可做適當安排。用車管理制度。
4、各辦公室工作用車經(jīng)所分管領導同意,辦公室登記后派車。
5、節(jié)假日、雙休日統(tǒng)一安排值班車輛。非值班車輛定點存放。部領導或其他因公用車,由辦公室統(tǒng)一調配。
6、嚴格控制非公用車及車輛外借,特殊情況,須經(jīng)委領導批準。私自外出或外借造成車輛損壞或發(fā)生事故的,由駕、乘人承擔全部責任和經(jīng)濟損失。
7、車輛外出須向辦公室報告登記,并以此作為出差補助依據(jù)。用車管理制度。
二、車輛維修及油料管理
1、在政府采購指定單位進行車輛加油。
2、車輛維修要本著節(jié)約原則,堅持詢價制度。由車管人員、駕駛員在經(jīng)多家詢價后,提出維修及裝具預算申請,經(jīng)辦公室審核后報部分管領導批準,持維修通知單到指定修理廠維修或換修裝具。未經(jīng)批準的,費用不予報銷。
3、嚴格加油登記手續(xù),不定期對駕駛員、加油情況、百公里油耗量等進行認真核查并及時通報。對弄虛作假兌換油票或為非部車輛加油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家利益者,除其承擔加油費用并扣發(fā)當月出差費外,屬部正式職工的,進行嚴肅批評,取消年度評比和參評綜合獎資格,屬臨時聘用人員的,解除合同、予以辭退。
4、出發(fā)在外通行費等支出,隨時報結,不得累報。
5、車輛費用實行單車核算,各車維修、加油、路橋等有關費用,須公開透明化。
三、車輛停放管理
1、所有車輛每天下班后和雙休日、節(jié)假日必須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地點。遇有特殊情況需在規(guī)定地點以外停放的,須由辦公室批準。
2、由部辦公室組織對停放車輛進行檢查,對私自用車或不按規(guī)定停放者,一次口頭警告,二次扣發(fā)當月出差補助費,三次停車待崗,并停發(fā)出差補助費直至上崗,聘用人員予以辭退。
3、因私自出車或違反規(guī)定停放,發(fā)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的,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經(jīng)濟損失,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或予以辭退。
四、獎懲
1、對年度內服務優(yōu)良、遵守管理規(guī)定、養(yǎng)護車輛、節(jié)約意識強、安全行車無責任事故的駕駛員進行獎勵。分一、二、三等獎,一等獎600元,二等獎400元,三等獎200元。考核與年度考核同時進行,具體考核辦法由辦公室另行制定。出現(xiàn)安全責任事故、不法行為或考核不及格者,取消評獎資格。
2、對累計違反車輛管理規(guī)定兩次的,扣發(fā)當月差補的50%,累計兩次以上者不予發(fā)放。
3、因公出差造成責任事故的,按照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個人責任情況處罰。
4、對違反車輛管理規(guī)定或發(fā)生交通事故,情節(jié)嚴重、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紀律處分或辭退。
第7篇 文廣局機關定點單位管理制度(范文)
一、定點單位名稱名錄經(jīng)領導班子會議確定后,不得無故增減。確需增減的,須經(jīng)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同意后方可確定。
二、因工作需要確需簽單的只能在指定的合作單位簽單。
三、確定定點消費單位時,同一類型的定點消費單位不得少于2家,不得多于4家。
四、所有簽單必須附審批單和簽單內容清單。消費審批單一般應在消費前從局辦公室領取并按程序審批,同意后,方可簽單消費。特殊情況下須在事后一周內辦結審批手續(xù),過期一律按自費處理。消費清單必須注明經(jīng)辦人、消費事項、原因、對象、具體消費內容、單價及總價,消費清單須經(jīng)定點機構負責人簽字認可。
五、審批單與消費清單不論數(shù)額多少,一律實行一次消費附一張審批單,不得累計審批,消費清單金額只能少于審批單金額,超過審批金額的審批單必須重新進行審批。
六、300元以內的審批單由分管機關的領導審批;300元以上由局長審批。
七、各定點單位在對方簽單時要審查審批單,凡無審批單或未按程序審批的,一律不準辦理,或經(jīng)核實后方可辦理。定點單位結算時必須出具審批單并附消費清單方能進行結算。只出具一單的或未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的,一律由被指定的定點單位自行負責,單位不負責結算。
第8篇 機關單位文件管理制度范例
機關單位文件管理制度
一、文件管理包括文件的登記、傳閱、分發(fā)、歸檔等一系列相關的、銜接有序的工作程序。
二、保密室收到來文后,應及時進行登記辦理,急件要立即辦理。
三、傳閱文件應根據(jù)批辦要求,進行辦理,先呈送主管領導,不得延誤。
四、文件傳閱時間不宜過長,送領導和秘書的文件,原則上時間不超過2天,急件不得過夜。盡量避免橫傳文件,以防文件遺失或下落不明。
五、為提高辦文效率,傳閱不得出現(xiàn)差錯,避免漏送、錯送。
六、需要各有關單位辦理的文件,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特殊情況或難度較大的不得超過一星期。
七、對領導批示,應有辦理結果,有關文件應及時附在辦理文件之后,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八、秘書借閱文件,應進行登記,用完后及時退回,時間一般不超過一星期。
九、會議文件,應由分口秘書負責收回,及時送保密室存檔。
十、嚴格加強催辦制度,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催辦,對急需辦的文件,應單獨進行登記,以便及時催辦。
十一、嚴格加強電報管理,電報隨到隨辦,對需辦理的電報根據(jù)電報內容或電話通知有關辦理單位,或請有關單位的領導親自來閱,如部門領導沒有時間或不在家,可派專人到保密室把電報內容摘抄帶回辦理,對需拿走的電報催辦要及時,不能延誤。
十二、文件收回后,要及時進行整理、清退,以便查閱、歸檔。
十三、嚴格加強文件銷毀工作,對過時和需銷毀的文件,由文秘科統(tǒng)一銷毀,各科室不得自行處理。
十四、文件或電報的辦理工作一定要做好、做細,力求高效、安全、穩(wěn)妥地傳閱,嚴格按照國家公文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9篇 j機關單位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本局檔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檔案法》和國家檔案局《機關檔案工作業(yè)務建設規(guī)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檔案人員崗位職責
第二條 檔案人員應當忠于職守,遵守紀律,具備專業(yè)知識。
第三條 嚴格執(zhí)行檔案工作各項制度,加強檔案的日常管理和保護、利用工作。
第四條 對本局各部門的檔案工作進行業(yè)務指導。
第五條 維護本局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對違反《檔案法》和違反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直至拒絕提供利用,并提出處理意見,報本機關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第六條 機關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在辦完檔案移交手續(xù)后才能離開崗位。
第二章 檔案歸檔制度
第七條 凡是本局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備考價值的文書、圖表、聲像、電子信息等各種門類的有價值的材料及外出參觀學習、考察和參加各種會議帶回的文件材料,均屬歸檔范圍。
第八條 歸檔立卷的文件資料及每份材料的頁數(shù)均應齊全、完整。
第九條 歸檔的文件必須做到問題單一、類型鮮明、年代不混、保管期準確。
第十條 會計檔案歸檔必須編制移交目錄,交接雙方按移交目錄清點后簽字。
第三章 檔案保管制度
第十一條 檔案庫房實行專人負責管理,庫房鑰匙應妥善保管。
第十二條 要定時做好庫房內溫濕度記錄,庫房溫度保持14—240c之間,濕度保持在50—65%之間。
第十三條 庫房內有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等設施,檔案庫房內不得堆放雜物。
第十四條 綜合檔案室應建立全宗卷,積累和存儲本局案卷的立卷說明,分類方案,鑒定報告,交接憑證,銷毀清冊,檢查記錄,全宗介紹等材料。
第十五條 定期組織人員對檔案保管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對破損褪變的檔案要進行修裱、復制和其它技術處理。
第四章 檔案保密制度
第十六條 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有關保密制度,查閱、借閱遵守單位的保密制度,確保檔案的安全,嚴防丟失或泄密。
第十七條 查閱檔案,原則上在閱檔室。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借閱的,須經(jīng)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并辦理借閱手續(xù),按期收回。
第十八條 檔案人員不得泄露檔案內容,借閱檔案人員在借閱期間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轉借和擅自復制。
第十九條 外單位來本局查閱檔案時,須憑單位介紹信、工作證或身份證,經(jīng)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調閱。
第二十條 機密文件只能查閱,一律不得外借和復制。
第五章 檔案利用制度
第二十一條 利用檔案必須愛護檔案材料,嚴禁在案卷上圈點、勾劃、裁剪等,確保檔案的完好, 如需摘抄復制,須經(jīng)檔案人員審核,確認無誤后加蓋證明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二條 檔案借閱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星期,如果需要延期,應辦理續(xù)借手續(xù)。
第二十三條 檔案歸還時,檔案人員必須檢查案卷有否缺損,如果發(fā)現(xiàn)有損壞案卷現(xiàn)象,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四條 任何人不得把檔案占為已有。
第二十五條 對不遵守檔案利用制度的借閱人員,檔案人員有權拒絕提供利用。
第二十六條 利用檔案必須填寫利用效果登記表,寫明利用目的和效果 。
第六章 檔案安全制度
第二十七條 本局檔案工作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的完整、準確與安全。
第二十八條 對本局規(guī)定的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按照規(guī)定,定期向綜合檔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將檔案據(jù)為已有,也不得擅自銷毀。
第二十九條 綜合檔案室保管的檔案是現(xiàn)行檔案,主要供本系統(tǒng)及有關單位使用,不屬于開放范圍,對外提供利用需嚴格按照本制度第四、五章執(zhí)行。
第三十條綜合檔案室做到辦公、閱覽、庫房三分開。
第三十一條庫房內設密集架,配備空調、消防器材等設備,積極做好“八防”工作,杜絕事故隱患。
第三十二條 工作人員離開檔案室時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第七章 檔案統(tǒng)計、鑒定、移交和銷毀制度
第三十三條 凡按規(guī)定接收進庫的檔案、資料都必須及時登記入冊,以作統(tǒng)計入庫數(shù)據(jù)。
第三十四條 建立檔案、資料、設備等實物統(tǒng)計臺帳,做到記錄正確,帳物相符。
第三十五條 在各科室檔案進檔案室前,要對準備移交的檔案進行鑒定、審查,對保管期限、密級確定不準的案卷提出升降意見。
第三十六條 對本局各科室收集的零散文件材料進行整理鑒定,剔除無保存價值的材料,確保檔案的質量。
第三十七條 銷毀文件必須慎重,對鑒定中剔除的文件要暫存一段時間,確實沒有必要保存時,才予銷毀。
第三十八條 凡需銷毀的文件,要編造清冊,寫出書面報告,說明銷毀理由,經(jīng)本局領導審查后才能銷毀,銷毀文件時由兩人監(jiān)督,并在銷毀上注明銷毀日期、地點,銷毀人要簽名、蓋章。
第八章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 會計檔案是指本局各部門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冊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jīng)濟業(yè)務的重要史料和憑證。
第四十條 會計檔案是本局的重要檔案之一,應由機關綜合檔案室集中統(tǒng)一管理。
第四十一條 本局各部門應指定專人收集、整理會計檔案,把歸檔工作列入本部門的職責范圍,明確專人負責。
第四十二條 會計檔案當年立卷,由所屬部門保管一年后,向綜合檔案室移交。
第四十三條 檔案部門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不得自行拆封,對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當由原所屬部門和經(jīng)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四十四條 檔案室對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zhí)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四十五條 檔案室對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單位領導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限期歸還。
第四十六條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檔案所屬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jīng)本局領導批準后銷毀。
第四十七條 在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人員和所屬部門共同派人監(jiān)督,監(jiān)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時嚴格把關,并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
第10篇 __機關單位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本局檔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檔案法》和國家檔案局《機關檔案工作業(yè)務建設規(guī)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檔案人員崗位職責
第二條 檔案人員應當忠于職守,遵守紀律,具備專業(yè)知識。
第三條 嚴格執(zhí)行檔案工作各項制度,加強檔案的日常管理和保護、利用工作。
第四條 對本局各部門的檔案工作進行業(yè)務指導。
第五條 維護本局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對違反《檔案法》和違反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直至拒絕提供利用,并提出處理意見,報本機關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第六條 機關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在辦完檔案移交手續(xù)后才能離開崗位。
第二章 檔案歸檔制度
第七條 凡是本局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備考價值的文書、圖表、聲像、電子信息等各種門類的有價值的材料及外出參觀學習、考察和參加各種會議帶回的文件材料,均屬歸檔范圍。
第八條 歸檔立卷的文件資料及每份材料的頁數(shù)均應齊全、完整。
第九條 歸檔的文件必須做到問題單一、類型鮮明、年代不混、保管期準確。
第十條 會計檔案歸檔必須編制移交目錄,交接雙方按移交目錄清點后簽字。
第三章 檔案保管制度
第十一條 檔案庫房實行專人負責管理,庫房鑰匙應妥善保管。
第十二條 要定時做好庫房內溫濕度記錄,庫房溫度保持14—240c之間,濕度保持在50—65%之間。
第十三條 庫房內有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等設施,檔案庫房內不得堆放雜物。
第十四條 綜合檔案室應建立全宗卷,積累和存儲本局案卷的立卷說明,分類方案,鑒定報告,交接憑證,銷毀清冊,檢查記錄,全宗介紹等材料。
第十五條 定期組織人員對檔案保管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對破損褪變的檔案要進行修裱、復制和其它技術處理。
第四章 檔案保密制度
第十六條 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有關保密制度,查閱、借閱遵守單位的保密制度,確保檔案的安全,嚴防丟失或泄密。
第十七條 查閱檔案,原則上在閱檔室。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借閱的,須經(jīng)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并辦理借閱手續(xù),按期收回。
第十八條 檔案人員不得泄露檔案內容,借閱檔案人員在借閱期間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轉借和擅自復制。
第十九條 外單位來本局查閱檔案時,須憑單位介紹信、工作證或身份證,經(jīng)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調閱。
第二十條 機密文件只能查閱,一律不得外借和復制。
第五章 檔案利用制度
第二十一條 利用檔案必須愛護檔案材料,嚴禁在案卷上圈點、勾劃、裁剪等,確保檔案的完好, 如需摘抄復制,須經(jīng)檔案人員審核,確認無誤后加蓋證明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二條 檔案借閱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星期,如果需要延期,應辦理續(xù)借手續(xù)。
第二十三條 檔案歸還時,檔案人員必須檢查案卷有否缺損,如果發(fā)現(xiàn)有損壞案卷現(xiàn)象,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四條 任何人不得把檔案占為已有。
第二十五條 對不遵守檔案利用制度的借閱人員,檔案人員有權拒絕提供利用。
第二十六條 利用檔案必須填寫利用效果登記表,寫明利用目的和效果 。
第六章 檔案安全制度
第二十七條 本局檔案工作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的完整、準確與安全。
第二十八條 對本局規(guī)定的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按照規(guī)定,定期向綜合檔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將檔案據(jù)為已有,也不得擅自銷毀。
第二十九條 綜合檔案室保管的檔案是現(xiàn)行檔案,主要供本系統(tǒng)及有關單位使用,不屬于開放范圍,對外提供利用需嚴格按照本制度第四、五章執(zhí)行。
第三十條綜合檔案室做到辦公、閱覽、庫房三分開。
第三十一條庫房內設密集架,配備空調、消防器材等設備,積極做好“八防”工作,杜絕事故隱患。
第三十二條 工作人員離開檔案室時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第七章 檔案統(tǒng)計、鑒定、移交和銷毀制度
第三十三條 凡按規(guī)定接收進庫的檔案、資料都必須及時登記入冊,以作統(tǒng)計入庫數(shù)據(jù)。
第三十四條 建立檔案、資料、設備等實物統(tǒng)計臺帳,做到記錄正確,帳物相符。
第三十五條 在各科室檔案進檔案室前,要對準備移交的檔案進行鑒定、審查,對保管期限、密級確定不準的案卷提出升降意見。
第三十六條 對本局各科室收集的零散文件材料進行整理鑒定,剔除無保存價值的材料,確保檔案的質量。
第三十七條 銷毀文件必須慎重,對鑒定中剔除的文件要暫存一段時間,確實沒有必要保存時,才予銷毀。
第三十八條 凡需銷毀的文件,要編造清冊,寫出書面報告,說明銷毀理由,經(jīng)本局領導審查后才能銷毀,銷毀文件時由兩人監(jiān)督,并在銷毀上注明銷毀日期、地點,銷毀人要簽名、蓋章。
第八章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 會計檔案是指本局各部門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冊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jīng)濟業(yè)務的重要史料和憑證。
第四十條 會計檔案是本局的重要檔案之一,應由機關綜合檔案室集中統(tǒng)一管理。
第四十一條 本局各部門應指定專人收集、整理會計檔案,把歸檔工作列入本部門的職責范圍,明確專人負責。
第四十二條 會計檔案當年立卷,由所屬部門保管一年后,向綜合檔案室移交。
第四十三條 檔案部門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不得自行拆封,對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當由原所屬部門和經(jīng)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四十四條 檔案室對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zhí)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四十五條 檔案室對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單位領導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限期歸還。
第四十六條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檔案所屬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jīng)本局領導批準后銷毀。
第四十七條 在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人員和所屬部門共同派人監(jiān)督,監(jiān)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時嚴格把關,并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
第11篇 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內部調動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管理,規(guī)范調動程序,完善調動手續(xù),確保工作人員合理、有序流動,結合我區(qū)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以“統(tǒng)籌安排、兼顧全局、科學有序、注重實效”為目標,堅持組織安排與個人意愿相結合的原則,根據(jù)工作需要和資格條件,從嚴把握工作調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區(qū)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銀江鎮(zhèn)、直屬事業(yè)單位(含區(qū)內學校)的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第二章調動計劃
第四條工作人員調動必須在規(guī)定編制、職位(崗位)空缺內進行。
第五條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銀江鎮(zhèn)、直屬事業(yè)單位(含區(qū)內學校)如有調動需求,需在每季度最末一個月中旬上報下一個季度工作人員調動計劃,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總后,按照單位編制及職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目標擬定工作人員調動計劃。如遇特殊情況及急難險重工作需求,經(jīng)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區(qū)長和區(qū)長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機關、事業(yè)單位凡在編制范圍內同意調出工作人員后,該單位出現(xiàn)的空缺原則上不再補充同類人員。
第三章調動條件
第七條調動條件
(一)直接調動
1.工作積極主動,表現(xiàn)良好。
2.身體健康,能夠吃苦耐勞。
3.具有與擬調入職位要求相當?shù)墓ぷ鹘?jīng)歷和任職資格。
(二)遴選調動
參照公招相關要求進行,堅持凡進必考,擇優(yōu)錄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調動:
1.特殊崗位、專業(yè)技術人員調動后對工作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5.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調動程序
第八條調動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受理
用人單位向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編制及職位、崗位空缺情況、本人調動申請、選調方案、擬調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2.擬調人員基本情況、調出單位的意見和鑒定材料、用人單位的意見以及雙方單位分管區(qū)領導的書面意見。
(二)審核
1.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政府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動原則,結合用人單位、調出單位編制使用情況和工作實際情況,核實用人單位是否需要補充工作人員,并核查調動人員身份是否符合擬調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2.區(qū)委編辦對用人單位編制及職能職責等進行審核。
3.經(jīng)審核符合要求的,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征得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區(qū)長和區(qū)長同意后,向用人單位發(fā)放《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擬調人員審批表》。
4.用人單位填寫《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擬調人員審批表》,報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審批
1.區(qū)政府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務會研究同意后,上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區(qū)長和區(qū)長研究審批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xù)。
2.對特殊情況需要調動的人員實行會商制度,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區(qū)委組織部、區(qū)委編辦、區(qū)財政局等部門會商提出意見,上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區(qū)長和區(qū)長審批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xù)。
第五章紀律與監(jiān)督
第九條在辦理工作人員調動過程中,必須依法辦事、公道正派、公開透明,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
第十條調動工作中存在應當回避情形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第十二條本辦法從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機關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公安部第61號令,關于《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確實抓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研究、部署、落實好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制定本規(guī)定。
一、公司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由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參加會
二、消防安全例會研究分析公司消防安全形勢,通報火險隱患情況,分析、查找產(chǎn)生隱患的原因,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研究部署公司下一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二、每半年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并制定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必須有專人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內容詳盡,重點內容有重點標記,會議記錄要存入消防檔案。
第13篇 機關單位計算機管理制度
機關單位計算機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推動現(xiàn)代化管理,使管理規(guī)范化、程序化、迅速快捷,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則和體制
1.按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原則,有條件的可設立中心機房,各部門配備電腦系統(tǒng)。
2.條件成熟時,建立計算機內部網(wǎng)絡系統(tǒng)。
3.計算機系統(tǒng)本著一次總體規(guī)劃、分步建設方式實施。
4.計算機系統(tǒng)建設應綜合考慮成本、費用、效率、效果、先進性、適用性,選擇最優(yōu)技術經(jīng)濟方案。
三、電腦系統(tǒng)選取型及采購
1.局機關辦公室負責電腦系統(tǒng)統(tǒng)一采購。
2.按照計算機系統(tǒng)規(guī)劃和工作需要,各部門或有關部門提出購置電腦系統(tǒng)的申請,列入固定資產(chǎn)投資計劃,經(jīng)局務會議批準方可采購。
3.電腦系統(tǒng)選取型須基于廣泛的市場調研,在掌握各類電腦性能、價格之后選擇合格的機型 。
4.涉及重大電腦設備的選購,須邀請專業(yè)公司招標或咨詢,確保電腦的功能升級,以及維修服務的承諾。
5.電腦采購過程中,做好硬件的驗機工作和軟件測試工作,確保電腦系統(tǒng)的可行性。
四、電腦使用和管理
1.落實電腦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負責電腦管理的各種工作。
2.未經(jīng)許可,任何人不得隨便支用電腦設備。
3.未經(jīng)許可,任何人不得更換電腦硬件和軟件,拒絕使用來歷不明的軟件和光盤。
4.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開啟和關閉的電腦系統(tǒng)。
開機流程:
1.接通電源;
2.打開顯示器、打印機等外設;
3.開通電腦主機;
4.按顯示菜單提示,鍵入規(guī)定口令或密碼;
5.在權限內內對工作任務操作。
關機流程:
1.退出應用程序、各個子目錄;
2.關斷主機;
3.關閉顯示器、打印機;
4.關斷電源。
五、鼓勵干部職工使用電腦。在不影響工作情況下,干部職工應學習能熟練地進行電腦操作。
六、禁止使用、傳播、編制、復制電腦游戲,嚴禁上班時間玩電腦游戲。
七、電腦維護
1.機關確立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負責電腦系統(tǒng)的維護。
2.電腦發(fā)生故障時,使用者作簡易處理仍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報告電腦主管。
3.電腦維修維護過程中,首先確保對電腦中的工作信息資料進行拷貝,并不遺失。
4.電腦軟硬件更換需經(jīng)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同意,如涉及金額較大的維修,應報局黨組批準。
5.ups只作停電保護之用,在無市電情況下,迅速作存盤緊急操作;嚴禁將ups作正常電源使用。
6.外請人員對電腦進行維修時,應有人自始至終地陪同。
7.凡因個人使用不當所造成的電腦維護費用和損失,酌情由使用者賠償。
八、機房管理制度
機房安全規(guī)定:
1.機房(工作臺)不得攜入易燃、易爆物品;
2.機房主內嚴禁吸煙;
3.機臺不準吃飯、吃零食或進行其他有害、污損電腦的行為;
4.機房嚴禁亂拉接電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5.安裝堅固門鎖系統(tǒng),防止電腦被盜。
機房凈化規(guī)定:
1.機房內不得有衛(wèi)生死角、可見灰塵;
2.調節(jié)適合電腦的溫度、濕度、負離子濃度,定時換風;
3.門窗密封,防止外來粉塵污染;
4.機房內不準帶入無關物品,不準睡覺休息;
5.機房用品定期清潔。
機房參觀管理的規(guī)定:
1.經(jīng)局領導批準,外來人員才予安排參觀。
2.外來人員參觀機房,須有局領導指定人員陪同。
3.電腦處理秘密事務時,不得接待參觀人員或靠近觀看。
4.操作人員按陪同人員要求可以在電腦演示、咨詢;對參觀人員不合理要求,陪同人員應婉拒,參觀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5.經(jīng)同意,參觀人員可以實地操作電腦,但須有機關工作人員的認可,不得調閱機密文件。
6.參觀人員不得擁擠、喧嘩,應聽從陪同人員安排。
7.參觀結束后,操作人員應整理如常。
九、計算機保密
1.不同密級文件存放于不同電腦中;
2.設置進入電腦的密碼;
3.設置進入電腦文件的密碼或口令;
4.設置進入入電腦文件的權限表;
5.對電腦文件、數(shù)據(jù)進行加密處理。
1)、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換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碼口令。
2)、經(jīng)特殊申報批準,才能查詢、打印有關電腦保密資料。
3)、電腦操作員對保密信息嚴加看管,不得遺失、私自傳播。
十、電腦病毒的防治
1.購買使用公安部頒布批準的電腦殺毒產(chǎn)品。
2.未經(jīng)許可證,任何人不得攜入軟件使用,防止病毒傳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軟件,均須首先防止病毒傳染。
4.電腦出現(xiàn)病毒,操作人員不能殺除的,須及時報電腦主管處理。
5.在各種殺毒辦法無效后,須重新對電腦格式化,裝入正規(guī)渠道獲得的無毒系統(tǒng)軟件。
6.建立雙備份制度,對重要資料除在電腦貯存外,還應拷貝到軟盤上,以防遭病毒破壞而遺失。
7.及時關注電腦界病毒防治情況和提示,根據(jù)要求調節(jié)電腦參數(shù),避免電腦病毒侵襲。
第14篇 機關單位用車管理制度(3)
機關單位用車管理制度(三)
一、用車原則:
1、機關行政用車主要保證局領導、局機關科室以上負責人、基層單位領導公務用車的需要,以及機關正常生活和應急用車,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和調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派車:
(1)集體到某地開會、參觀或聽報告;(2)因公務三人以上同行者:(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遠離城區(qū),乘客車將誤時誤事者;(4)提現(xiàn)金或攜帶機密文件途中影響安全者,提貨重量在1 5公斤以上者;(5)職工或直系親屬因急病、重病或夜間急診需送醫(yī)院治療者;(6)遇突發(fā)事件需趕赴現(xiàn)場者。
2、基層單位需組織到外地參觀學習,必須征得市局領導同意后方可外出。
3、凡私事用車,在不影響公務用車的前提下,必須經(jīng)領導審批后由辦公室給予安排。并按每公里不低于1.0元收費(可根據(jù)不同車型酌情作價并按雙向計費)。城區(qū)4公里范圍內,按每趟10元收費,每趟超過兩小時的,按半天計價,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費。在編職工婚嫁用車可不收費,若職工直系親屬婚、喪等需用車,按城區(qū)內100元/天收費,郊外或鄉(xiāng)下原則上不派車。
二、車輛管理:
1、實行“派車申請單”制度,凡因公需要使用車輛,均需填寫“派車申請單”。本縣(市、區(qū))內直接由辦公室調派,凡跨縣必須經(jīng)分管領導審批,跨市必須經(jīng)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批,辦公室統(tǒng)一調派。如遇特殊、緊急情況用車,經(jīng)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后可先用車后補辦手續(xù)。
2、駕駛員實行專人專車保管制,不得擅自將車交給非專職駕駛人員駕駛,更不得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未經(jīng)辦公室調派,擅自動用車輛,以私事用車計費的130%收費,若發(fā)生事故,肇事者應負一切責任,賠償費及維修費概由駕駛員和用車人員負擔。
3、駕駛員要服從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調度,沒有接到調派任務一律不準出車,因車輛維修或其它特殊情況需動用車,必須經(jīng)辦公室批準。未出車時,車輛應在指定場所集中停放。
4、加強車輛保養(yǎng),堅持保修制度,做到勤洗車、勤保養(yǎng),隨時保持車輛整潔和完好狀態(tài),確保行車安全。
5、駕駛員應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有事離崗必須經(jīng)辦公室批準或辦理請假手續(xù)。
6、隨車工具由駕駛員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調動或更換車輛時,應辦好移交手續(xù),丟失須照價賠償。
7、車輛維修一律填報“維修申請單”,申報需維修項目,由辦公室會同機材科(股)鑒定后,到指定修車場維修。報銷時一律憑附“維修申請單”,凡超出“維修申請單”所列項目又未經(jīng)辦公室認定的維修費一概不予報銷,維修費超百元無特殊情況應在維修好三天內辦理報銷手續(xù),逾期不予辦理。
8、駕駛員應按派車單指定路線行駛和用車時限返回,改變線路或超時限必須事先征得辦公室同意,若隨意改變指定線路(特別是與工作無關的)發(fā)生事故,應由用車人或駕駛員承擔一切損失。
9、凡外單位(包括局屬單位)借車,必須經(jīng)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批準。
第15篇 某某機關單位印章文件文書管理制度
某機關單位印章、文件和文書管理制度
一、印章由專人負責管理、使用。
二、函件、介紹信需加蓋印章時,以縣人大常委會及其黨組名義發(fā)出的,須經(jīng)人大常委會主任和黨組書記或委托副主任和副書記審核同意,以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名義發(fā)出的,須經(jīng)辦公室主任審核同意。
三、以縣人大常委會及其黨組名義發(fā)出的文件,由辦公室核稿后,送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或由主任、黨組書記委托副主任、副書記簽發(fā);以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名義發(fā)出的文件,由辦公室主任簽發(fā),或由辦公室主任委托辦公室副主任簽發(fā)。
四、文件印刷由專人負責,手續(xù)不完備的文件一概不得打印分發(fā)。文件打印后,由起草人負責校對,凡涉及機密的文件,應隨時將校樣銷毀。文件按規(guī)定份數(shù)印刷后由印章管理人員加蓋印章,并按發(fā)文范圍及時登記分發(fā)、寄送,上黨政信息網(wǎng)的文件,須經(jīng)辦公室主任簽發(fā)后發(fā)送。
五、文件的收發(fā)由專人負責,必須建立來文登記制度,上級來文以及縣委、縣政府的文件要及時登記、送批。
六、“急轉”文件要送各有關人員即閱即收。一般傳閱文件在各環(huán)節(jié)滯留時間:常委會主任、副主任一般不超過三天,各工作委員會負責人一般不超過兩天。
七、呈送領導閱批的文件,先呈送常委會主任,然后再呈送常委會副主任。
八、實行“呈送領導閱批文件清單”制度,清單注明文件目錄、份數(shù)、呈送時間和退回時間等,以備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