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顧名思義,是規(guī)定煤礦企業(yè)如何進行安全作業(yè)的一系列規(guī)則和程序。它涵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教育培訓、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救援、設備管理和維護等多個方面。這些制度旨在確保礦工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發(fā)生,同時也保障企業(yè)的正常運營。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是指煤礦企業(yè)在日常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循的規(guī)程和準則,包括明確的職責分配、操作流程、安全標準等。它不僅規(guī)定了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權責,也設定了具體的工作流程和安全規(guī)范,旨在形成一種有序、安全的生產環(huán)境。它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核心,也是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關鍵。
重要內容
1. 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員工的安全職責,確保每個人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2. 安全培訓: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3. 隱患排查:定期檢查作業(yè)現場,及時發(fā)現并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4. 應急預案:制定完善的應急響應計劃,以便在突發(fā)事件中迅速、有效地應對。
制度流程
1. 制定: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結合煤礦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制度。
2. 實施:將制度分解到各個部門和崗位,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明確的操作指南。
3. 監(jiān)督:設立專門的監(jiān)督機制,對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制度落地。
4. 反饋與修訂:收集執(zhí)行過程中的反饋,定期評估制度的有效性,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基石,它要求我們在實踐中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生產環(huán)境和挑戰(zhàn)。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實現安全、高效、可持續(xù)的生產目標。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范文
第1篇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約談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陜西省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約談制度》切實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吸取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教訓,強化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提高安全工作的執(zhí)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任務
安全生產責任約談,是指我礦對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隱患未按時整改以及安全重點工作未按時完成的單位負責人或主管業(yè)務部門的負責人約見談話,分析形勢,剖析原因,研究措施,并對相關單位的負責人進行約談告誡。
二、約談對象
(一)發(fā)生重大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二)發(fā)生較大以上非傷亡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三)發(fā)生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四)發(fā)生瓦斯超限以及連續(xù)發(fā)生瓦斯預警的單位責任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五)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先探后掘”的區(qū)隊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六)上級領導檢查通報問題無故整改不到位的區(qū)隊負責人或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七)隱患整改不及時以及現場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區(qū)隊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八)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九)安全重點工作未按期完成的單位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十)作業(yè)規(guī)程措施現場嚴重不兌現、存在違章指揮的管理人員及其他認為有必要約談的人員。
三、約談內容:
約談時要聽取約談單位近期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基本情況,事故發(fā)生經過、原因、性質、隱患未及時整改的原因,安全重點工作未按時完成的原因等,重點聽取安全預防措施、強化安全責任落實等方面的報告。被約談對象必須準備書面材料。
四、約談時間
約談必須在安全生產責任確定后立即組織進行,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約談時間。
五、約談程序
(一) 約談前,書面通知約談對象,告知約談時間、地點、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二) 約談時,應安排專人記錄,形成約談記錄并及時發(fā)送被約談單位;
(三) 約談后,被約談單位應在15日內將約談要求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礦安監(jiān)科。
六、約談紀律
(一)對無故不參加約談或不認真落實約談要求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被約談人的責任。
(二) 約談對象必須準時參加約談,不得委托他人。
七、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批示精神,以人為本,細化管理,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明確各基層區(qū)隊行政正職在本單位安全和標準化管理方面的領導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制定本制度。
1、在每年年初職代會上,總經理與各基層區(qū)隊行政正職和業(yè)務保安科室科長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2、各區(qū)隊行政正職及各業(yè)務保安科室科長,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生產方針,始終堅持“質量為本”的安全生產理念,把安全和質量標準化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對安全標準化工作始終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在組織生產時首先要認真安排部署安全標準化工作。
3、嚴細安全生產的組織管理,從細微著眼,克服“三乎”思想和“三慣”作風。質量標準化工作要從文明生產,全員的自發(fā)行為和源頭治理入手,克服臟亂差,粗枝大葉的粗放操作和管理局面。
4、轉變工作作風,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帶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區(qū)隊行政正職每月下井班數必須達到12班以上,其中0點、4點班均不少于3班。
5、強化安全管理“五項”制度和安全自律意識,扎實開展職工培訓和警示教育,以人為本,以防范“一通三防”、頂板、機電運輸和水患等重大事故為重點,重心下移,關口前移,超前防范。
6、發(fā)生事故和“三違”,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組織追查分析舉一反三地吸取事故教訓,并制定和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7、業(yè)務保安科室科長要轉變工作作風,強化業(yè)務保安,帶頭履行本職安全生產責任制,經常深入現場及時了解,掌握和解決本系統(tǒng)安全標準化方面存在的問題,全面開展隱患自查自糾,及時堵漏補缺,確保防患于未然。
8、根據安全生產責任書上的安全管理目標,凡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或業(yè)務保安工作不到位而導致事故發(fā)生,完不成規(guī)劃的專業(yè)系統(tǒng)月度、年度標準工作,對區(qū)隊行政正職按照礦一號文和安全標準化管理的制度追究責任,并對單位按公司有關文件予以相應的經濟處罰。對業(yè)務保安科室科長按照公司一號文和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追究科長的失職失管責任。
9、安全責任書簽字后一式兩份,一份由隊長、科長持有,另一份由安檢科備案。
第3篇 s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批示精神,以人為本,細化管理,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明確各基層區(qū)隊行政正職在本單位安全和標準化管理方面的領導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制定本制度。
1、在每年年初職代會上,總經理與各基層區(qū)隊行政正職和業(yè)務保安科室科長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2、各區(qū)隊行政正職及各業(yè)務保安科室科長,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生產方針,始終堅持“質量為本”的安全生產理念,把安全和質量標準化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對安全標準化工作始終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在組織生產時首先要認真安排部署安全標準化工作。
3、嚴細安全生產的組織管理,從細微著眼,克服“三乎”思想和“三慣”作風。質量標準化工作要從文明生產,全員的自發(fā)行為和源頭治理入手,克服臟亂差,粗枝大葉的粗放操作和管理局面。
4、轉變工作作風,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帶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區(qū)隊行政正職每月下井班數必須達到12班以上,其中0點、4點班均不少于3班。
5、強化安全管理“五項”制度和安全自律意識,扎實開展職工培訓和警示教育,以人為本,以防范“一通三防”、頂板、機電運輸和水患等重大事故為重點,重心下移,關口前移,超前防范。
6、發(fā)生事故和“三違”,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組織追查分析舉一反三地吸取事故教訓,并制定和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7、業(yè)務保安科室科長要轉變工作作風,強化業(yè)務保安,帶頭履行本職安全生產責任制,經常深入現場及時了解,掌握和解決本系統(tǒng)安全標準化方面存在的問題,全面開展隱患自查自糾,及時堵漏補缺,確保防患于未然。
8、根據安全生產責任書上的安全管理目標,凡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或業(yè)務保安工作不到位而導致事故發(fā)生,完不成規(guī)劃的專業(yè)系統(tǒng)月度、年度標準工作,對區(qū)隊行政正職按照礦一號文和安全標準化管理的制度追究責任,并對單位按公司有關文件予以相應的經濟處罰。對業(yè)務保安科室科長按照公司一號文和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追究科長的失職失管責任。
9、安全責任書簽字后一式兩份,一份由隊長、科長持有,另一份由安檢科備案。
第4篇 某煤礦安全生產責任約談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陜西省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約談制度》切實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吸取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教訓,強化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提高安全工作的執(zhí)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任務
安全生產責任約談,是指我礦對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隱患未按時整改以及安全重點工作未按時完成的單位負責人或主管業(yè)務部門的負責人約見談話,分析形勢,剖析原因,研究措施,并對相關單位的負責人進行約談告誡。
二、約談對象
(一)發(fā)生重大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二)發(fā)生較大以上非傷亡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三)發(fā)生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四)發(fā)生瓦斯超限以及連續(xù)發(fā)生瓦斯預警的單位責任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五)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先探后掘”的區(qū)隊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六)上級領導檢查通報問題無故整改不到位的區(qū)隊負責人或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七)隱患整改不及時以及現場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區(qū)隊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八)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九)安全重點工作未按期完成的單位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十)作業(yè)規(guī)程措施現場嚴重不兌現、存在違章指揮的管理人員及其他認為有必要約談的人員。
三、約談內容:
約談時要聽取約談單位近期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基本情況,事故發(fā)生經過、原因、性質、隱患未及時整改的原因,安全重點工作未按時完成的原因等,重點聽取安全預防措施、強化安全責任落實等方面的報告。被約談對象必須準備書面材料。
四、約談時間
約談必須在安全生產責任確定后立即組織進行,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約談時間。
五、約談程序
(一) 約談前,書面通知約談對象,告知約談時間、地點、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二) 約談時,應安排專人記錄,形成約談記錄并及時發(fā)送被約談單位;
(三) 約談后,被約談單位應在15日內將約談要求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礦安監(jiān)科。
六、約談紀律
(一)對無故不參加約談或不認真落實約談要求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被約談人的責任。
(二) 約談對象必須準時參加約談,不得委托他人。
七、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5篇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加大對嚴重“三違”和隱患的問責力度,夯實安全生產基礎,特制訂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fā)展觀為統(tǒng)領,秉承“從零開始,向零奮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強化“五自”管理的主導作用,規(guī)范“兩種”行為,嚴格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實施對標管理,按照“一級抓一級,下級對上級負責”的原則,對隱患和“三違”實施問責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強勢,實現安全生產由結果控制向過程、源頭控制向轉變,推進公司安全、高效、和諧發(fā)展。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分級考核
(一)公司安檢科牽頭,各科室配合分別對副科級以上的管理干部領導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本礦員工及科級管理干部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項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傷或級別事故)。
(二)上級部門查處的重大隱患、反彈隱患、擱置隱患、“三違”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數、抓“三違”、查處隱患及管理缺陷情況。
(四)按時參加相關工作會議,并及時傳達、貫徹會議精神。
(五)認真落實值班、帶班制度。
(六)分管人員遵章守紀和安全效果。
(七)按時完成上級管理人員交辦任務。
四、安全責任劃分
(一)單位行政正職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存在的重大隱患、嚴重“三違”和事故承擔領導責任。
(二)總經理是本單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并對本單位存在的重大隱患、嚴重“三違”、事故承擔安全教育領導責任。
(三)分管副職(含生產、機電、總工程師)對分管業(yè)務范圍的重大隱患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對分管人員出現的嚴重“三違”承擔主要領導責任。
(四)職工違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責任隊組的領導承擔主要責任;如果現場存在隱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業(yè)務的領導承擔主要責任。
(五)安全副職對本單位的重大隱患、嚴重“三違”、工傷事故承擔監(jiān)督檢查責任。在上級檢查中,發(fā)現沒有備案的重大隱患,要追究分管專業(yè)領導的責任,安全副職承擔連帶責任,罰款額度是分管副職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級查到嚴重“三違”,安全副職承擔連帶責任,罰款額度與分管副職相同。
(六)在上級同一次檢查中,如果有兩個及以上專業(yè)出現重大隱患或嚴重“三違”,在追究分管副職和安全副職的基礎上,再追究單位正職的責任,罰款額度是分管副職的二分之一。
(七)礦季度內或隱患整改期外沒有貫徹好隱患“零反彈”安全理念,導致類似一般(a類)及以上隱患重復出現的,分管專業(yè)副職承擔領導責任,安全副職承擔監(jiān)督檢查責任。
(八)公司專業(yè)科室對所分管業(yè)務范圍的重大隱患、事故承擔業(yè)務保安責任;安檢科承擔監(jiān)督檢查責任,罰款額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組對被包保單位發(fā)生的事故、重大隱患、嚴重“三違”、管理缺陷及思想隱患承擔連帶責任,罰款額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單位自行排查出來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已制定整改計劃或安全技術措施,并報上級部門的不予追究處罰。但是,沒有按照計劃落實整改的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五、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
(一)強化“五自”管理的主導作用,各單位要對查出的每一個“三違”或隱患存在的原因進行認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關臺帳,把安全責任落實到部門、區(qū)隊、班組和個人,實施事前問責;特別是對問題整改不及時、落實不到位的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采取曝光、繳納罰款、停職、降級等手段嚴肅問責。
(二)延深安全觸角,查找隱患存在的人為原因,變治理行為“三違”為治理隱患“三違”,實現安全生產由結果控制向過程源頭控制的轉變。
(三)按照“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過錯責任和“下級對上級負責”的原則,所有“三違”和隱患都要查清事實、分清責任,自下而上逐級核查各責任人的履職情況,進行責任倒查。
(四)責任倒查著重查找責任人的履職行為是否存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得力、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現象,要突出問題存在的主觀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產部室每個副科級及以上管理人員查處“三違”或干部不履職行為不低于1人次/月,鼓勵其他人員反“三違”、查隱患。
(六)公司應制定本單位反“三違”具體辦法,強化“三違”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職能部門每月底前自行匯總本月檢查情況,按“三違”行為標準進行分級,安檢科監(jiān)督,各礦職能部門負責對本礦自行檢查的情況整理匯總。
六、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處罰辦法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根據各級各類人員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實際表現和效果,對失職人員及時進行責任追究,強力推進安全管理的常態(tài)化和動態(tài)化。
(一)責任追究方式分組織處理、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在責任追究的懲戒處理中,三種懲戒方式既可單獨使用,也可同時運用。
(二)發(fā)生工亡事故,對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罰按照事故調查組的處理意見執(zhí)行。
(三)公司發(fā)生一級非傷亡事故、多人受傷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負有責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現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工作失職的公司級干部及有關人員,必須嚴按照該考核制度給予處分或處理。
(四)隱患方面的責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將隱患分為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兩大類,其中一般隱患又分為a(較大)、b(較輕)兩類。
1、公司以上單位查出的一般隱患(b類),每條罰責任單位當班班組長和直接責任人各100元,罰隊長200元。
2、公司及以上單位查出的一般隱患(a類)每條罰責任單位當班班組長和直接責任人各200元,罰隊長400元,罰分管部室責任人200元,罰當班安全監(jiān)督檢查責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隱患每條罰責任單位當班班組長和直接責任人各500元,罰隊長800元,罰分管副職和分管部室責任人各600元,罰當班安全監(jiān)督檢查責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單位查出的重大隱患,每條罰責任單位當班班組長和直接責任人各1000元,罰隊長1500元,罰分管副職和分管部室責任人各800元,罰當班安全監(jiān)督檢查責任人500元。
5、在上級檢查中出現兩條及以上重大隱患的,罰責任單位安全副職和安監(jiān)部門負責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員工思想重視不夠出現隱患反彈的,按照處罰標準逐次加倍處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隱患,責令停止生產建設的或停止設備使用的,每條罰責任單位當班班組長和直接責任人各1000元,罰隊長、和分管業(yè)務部室責任人各1500元,罰單位正職、分管副職和分管部室責任人各800元,罰當班安全監(jiān)督檢查責任人500元/處。
8、公司以上單位查出的重大隱患,責令停止生產的或停止設備使用的,每條罰責任單位當班班組長和直接責任人1500元,罰隊長、和分管業(yè)務部室責任人各2500元,罰當班安全監(jiān)督檢查責任人800元/處,罰單位正職、分管副職和公司職能部室責任人各1000元;罰責任單位安全副職500元/處。
9、完善隱患處理閉合機制,不能按期整改隱患,又弄虛作假的,給予通報批評,并罰責任人2000元。
10、按照“抓系統(tǒng),系統(tǒng)抓”的原則,公司各科室要認真履行隱患整改監(jiān)督復查職責,在上級部門復查隱患時出現沒有閉合的隱患,罰分管業(yè)務部室負責人1000元/條,罰分管人員各500元/條;罰責任單位正職、分管副職、安全副職各1500元/條,罰直接責任人和分管業(yè)務部室責任人各2000元/條,罰安監(jiān)部門負責人1000元/條。
11、在公司及以上單位的安全檢查中出現重大隱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會議上通報批評的,對責任單位負責人和分管副職分別罰款2000元;罰職能部室分管負責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則,加強安全教育和現場安全管理,養(yǎng)成精細管理和按章作業(yè)的習慣。
1、公司及以上人員查出的不安全行為(尚夠不成“三違”)或內業(yè)資料出現錯誤的,罰責任人100元/處。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違”行為,罰直接責任人、責任人班組長、跟班隊長、支書各200元;罰當班安檢員100元。
3、公司查處嚴重“三違”行為,對“三違”人員和班組長各罰款500元;罰跟班隊長、隊長、各300元;罰當班安檢員200元。
4、公司及以上單位查出的“三違”行為,每人次罰直接責任人800元;罰班組長、和隊長各500元;罰責任單位分管副職、安檢科責任人和礦包保人各400元;罰當班安全監(jiān)督檢查責任人300元。
5、沒有認真踐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時接聽上級電話以及沒有及時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誤工作的,罰款100元/次。
6、違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對責任人罰款500元/次;發(fā)現飲酒的給予免職處理。
7、各級管理人員要提升對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上級領導安排工作的執(zhí)行力,不能在期限內完成領導者交辦的任務又沒有事先申報原因的,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8、對拒不執(zhí)行上級下達停產整頓指令的,對單位主要責任人罰款5000元,安全副職沒有主動上報的同等處罰。
9、沒有嚴格執(zhí)行隱患自述旬報和執(zhí)行安全評估評價制度的,對直接責任人罰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內出現“三違”現象人員和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取消評先資格。
11、“三違”人員取消當月安全獎,季度安全獎下浮1/3,年度安全獎下浮1/12。
(六)為了給職工創(chuàng)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huán)境,創(chuàng)建文明衛(wèi)生的本質安全型礦井,要認真做文明生產工作。
1、公司安檢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員查出井下材料擺放不整齊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積水或雜物,對隊長和跟班隊領導各罰款50元/處。
2、公司領導檢查發(fā)現作業(yè)環(huán)境中有臟、亂、差現象,對單位分管副職和區(qū)隊正職及跟班隊領導分別罰款100元/處。
3、在公司及以上單位的檢查中有臟、亂、差現象,對單位正職、分管副職和區(qū)隊正職及跟班隊領導分別罰款200元/處;罰公司職能科室分管責任人100元/處。
4、安全防護設施配備不齊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對單位分管副職、職能部室責任人和區(qū)隊正職分別罰款500元/處。
(七)對安全責任追究人員的經濟處罰,由公司安監(jiān)局或職能部室提出處理意見,報請公司領導審核后交責任單位,受罰人員在3日內到公司財務部繳納現金,否則,給予加倍處理,超過6日仍未繳納罰款的,責令停職檢查。
七、安全生產責任制獎勵辦法
(一)公司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結果,對公司礦級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獎勵;各單位制定各級人員的考核辦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雙基”建設、質量標準化、安全培訓四個項目進行季度排名,獎勵項目第一名的單位正職和分管副職各1500元,獎勵其他相關副職各800元;獎勵項目第二名的單位正職(含主持工作的副職)和分管副職各800元,獎勵其他相關副職各400元。
(三)管理人員月度超額完成反“三違”目標或主動采取措施直接預防事故發(fā)生的,獎勵500—2000元;管理人員沒有完成反“三違”或不履職目標的,給予通報批評。
(四)在公司上級單位組織的會議中受到通報或點名表揚的,分別獎勵單位負責人、分管副職和公司業(yè)務科室科長及分管專業(yè)負責人2000元。
(五)在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創(chuàng)新等工作中表現突出,公司組織召開現場會的,獎勵單位正職和分管副職各2000元,獎勵其他直接相關副職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檢科實名舉報重大隱患或干部違章指揮,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1000元,并為舉報人員嚴格保密。
八、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6篇 a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加大對嚴重“三違”和隱患的問責力度,夯實安全生產基礎,特制訂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fā)展觀為統(tǒng)領,秉承“從零開始,向零奮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強化“五自”管理的主導作用,規(guī)范“兩種”行為,嚴格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實施對標管理,按照“一級抓一級,下級對上級負責”的原則,對隱患和“三違”實施問責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強勢,實現安全生產由結果控制向過程、源頭控制向轉變,推進公司安全、高效、和諧發(fā)展。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分級考核
(一)公司安檢科牽頭,各科室配合分別對副科級以上的管理干部領導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本礦員工及科級管理干部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項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傷或級別事故)。
(二)上級部門查處的重大隱患、反彈隱患、擱置隱患、“三違”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數、抓“三違”、查處隱患及管理缺陷情況。
(四)按時參加相關工作會議,并及時傳達、貫徹會議精神。
(五)認真落實值班、帶班制度。
(六)分管人員遵章守紀和安全效果。
(七)按時完成上級管理人員交辦任務。
四、安全責任劃分
(一)單位行政正職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存在的重大隱患、嚴重“三違”和事故承擔領導責任。
(二)總經理是本單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并對本單位存在的重大隱患、嚴重“三違”、事故承擔安全教育領導責任。
(三)分管副職(含生產、機電、總工程師)對分管業(yè)務范圍的重大隱患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對分管人員出現的嚴重“三違”承擔主要領導責任。
(四)職工違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責任隊組的領導承擔主要責任;如果現場存在隱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業(yè)務的領導承擔主要責任。
(五)安全副職對本單位的重大隱患、嚴重“三違”、工傷事故承擔監(jiān)督檢查責任。在上級檢查中,發(fā)現沒有備案的重大隱患,要追究分管專業(yè)領導的責任,安全副職承擔連帶責任,罰款額度是分管副職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級查到嚴重“三違”,安全副職承擔連帶責任,罰款額度與分管副職相同。
(六)在上級同一次檢查中,如果有兩個及以上專業(yè)出現重大隱患或嚴重“三違”,在追究分管副職和安全副職的基礎上,再追究單位正職的責任,罰款額度是分管副職的二分之一。
(七)礦季度內或隱患整改期外沒有貫徹好隱患“零反彈”安全理念,導致類似一般(a類)及以上隱患重復出現的,分管專業(yè)副職承擔領導責任,安全副職承擔監(jiān)督檢查責任。
(八)公司專業(yè)科室對所分管業(yè)務范圍的重大隱患、事故承擔業(yè)務保安責任;安檢科承擔監(jiān)督檢查責任,罰款額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組對被包保單位發(fā)生的事故、重大隱患、嚴重“三違”、管理缺陷及思想隱患承擔連帶責任,罰款額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單位自行排查出來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已制定整改計劃或安全技術措施,并報上級部門的不予追究處罰。但是,沒有按照計劃落實整改的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五、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
(一)強化“五自”管理的主導作用,各單位要對查出的每一個“三違”或隱患存在的原因進行認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關臺帳,把安全責任落實到部門、區(qū)隊、班組和個人,實施事前問責;特別是對問題整改不及時、落實不到位的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采取曝光、繳納罰款、停職、降級等手段嚴肅問責。
(二)延深安全觸角,查找隱患存在的人為原因,變治理行為“三違”為治理隱患“三違”,實現安全生產由結果控制向過程源頭控制的轉變。
(三)按照“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過錯責任和“下級對上級負責”的原則,所有“三違”和隱患都要查清事實、分清責任,自下而上逐級核查各責任人的履職情況,進行責任倒查。
(四)責任倒查著重查找責任人的履職行為是否存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得力、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現象,要突出問題存在的主觀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產部室每個副科級及以上管理人員查處“三違”或干部不履職行為不低于1人次/月,鼓勵其他人員反“三違”、查隱患。
(六)公司應制定本單位反“三違”具體辦法,強化“三違”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職能部門每月底前自行匯總本月檢查情況,按“三違”行為標準進行分級,安檢科監(jiān)督,各礦職能部門負責對本礦自行檢查的情況整理匯總。
六、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處罰辦法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根據各級各類人員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實際表現和效果,對失職人員及時進行責任追究,強力推進安全管理的常態(tài)化和動態(tài)化。
(一)責任追究方式分組織處理、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在責任追究的懲戒處理中,三種懲戒方式既可單獨使用,也可同時運用。
(二)發(fā)生工亡事故,對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罰按照事故調查組的處理意見執(zhí)行。
(三)公司發(fā)生一級非傷亡事故、多人受傷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負有責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現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工作失職的公司級干部及有關人員,必須嚴按照該考核制度給予處分或處理。
(四)隱患方面的責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將隱患分為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兩大類,其中一般隱患又分為a(較大)、b(較輕)兩類。
1、公司以上單位查出的一般隱患(b類),每條罰責任單位當班班組長和直接責任人各100元,罰隊長200元。
2、公司及以上單位查出的一般隱患(a類)每條罰責任單位當班班組長和直接責任人各200元,罰隊長400元,罰分管部室責任人200元,罰當班安全監(jiān)督檢查責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隱患每條罰責任單位當班班組長和直接責任人各500元,罰隊長800元,罰分管副職和分管部室責任人各600元,罰當班安全監(jiān)督檢查責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單位查出的重大隱患,每條罰責任單位當班班組長和直接責任人各1000元,罰隊長1500元,罰分管副職和分管部室責任人各800元,罰當班安全監(jiān)督檢查責任人500元。
5、在上級檢查中出現兩條及以上重大隱患的,罰責任單位安全副職和安監(jiān)部門負責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員工思想重視不夠出現隱患反彈的,按照處罰標準逐次加倍處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隱患,責令停止生產建設的或停止設備使用的,每條罰責任單位當班班組長和直接責任人各1000元,罰隊長、和分管業(yè)務部室責任人各1500元,罰單位正職、分管副職和分管部室責任人各800元,罰當班安全監(jiān)督檢查責任人500元/處。
8、公司以上單位查出的重大隱患,責令停止生產的或停止設備使用的,每條罰責任單位當班班組長和直接責任人1500元,罰隊長、和分管業(yè)務部室責任人各2500元,罰當班安全監(jiān)督檢查責任人800元/處,罰單位正職、分管副職和公司職能部室責任人各1000元;罰責任單位安全副職500元/處。
9、完善隱患處理閉合機制,不能按期整改隱患,又弄虛作假的,給予通報批評,并罰責任人2000元。
10、按照“抓系統(tǒng),系統(tǒng)抓”的原則,公司各科室要認真履行隱患整改監(jiān)督復查職責,在上級部門復查隱患時出現沒有閉合的隱患,罰分管業(yè)務部室負責人1000元/條,罰分管人員各500元/條;罰責任單位正職、分管副職、安全副職各1500元/條,罰直接責任人和分管業(yè)務部室責任人各2000元/條,罰安監(jiān)部門負責人1000元/條。
11、在公司及以上單位的安全檢查中出現重大隱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會議上通報批評的,對責任單位負責人和分管副職分別罰款2000元;罰職能部室分管負責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則,加強安全教育和現場安全管理,養(yǎng)成精細管理和按章作業(yè)的習慣。
1、公司及以上人員查出的不安全行為(尚夠不成“三違”)或內業(yè)資料出現錯誤的,罰責任人100元/處。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違”行為,罰直接責任人、責任人班組長、跟班隊長、支書各200元;罰當班安檢員100元。
3、公司查處嚴重“三違”行為,對“三違”人員和班組長各罰款500元;罰跟班隊長、隊長、各300元;罰當班安檢員200元。
4、公司及以上單位查出的“三違”行為,每人次罰直接責任人800元;罰班組長、和隊長各500元;罰責任單位分管副職、安檢科責任人和礦包保人各400元;罰當班安全監(jiān)督檢查責任人300元。
5、沒有認真踐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時接聽上級電話以及沒有及時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誤工作的,罰款100元/次。
6、違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對責任人罰款500元/次;發(fā)現飲酒的給予免職處理。
7、各級管理人員要提升對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上級領導安排工作的執(zhí)行力,不能在期限內完成領導者交辦的任務又沒有事先申報原因的,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8、對拒不執(zhí)行上級下達停產整頓指令的,對單位主要責任人罰款5000元,安全副職沒有主動上報的同等處罰。
9、沒有嚴格執(zhí)行隱患自述旬報和執(zhí)行安全評估評價制度的,對直接責任人罰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內出現“三違”現象人員和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取消評先資格。
11、“三違”人員取消當月安全獎,季度安全獎下浮1/3,年度安全獎下浮1/12。
(六)為了給職工創(chuàng)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huán)境,創(chuàng)建文明衛(wèi)生的本質安全型礦井,要認真做文明生產工作。
1、公司安檢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員查出井下材料擺放不整齊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積水或雜物,對隊長和跟班隊領導各罰款50元/處。
2、公司領導檢查發(fā)現作業(yè)環(huán)境中有臟、亂、差現象,對單位分管副職和區(qū)隊正職及跟班隊領導分別罰款100元/處。
3、在公司及以上單位的檢查中有臟、亂、差現象,對單位正職、分管副職和區(qū)隊正職及跟班隊領導分別罰款200元/處;罰公司職能科室分管責任人100元/處。
4、安全防護設施配備不齊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對單位分管副職、職能部室責任人和區(qū)隊正職分別罰款500元/處。
(七)對安全責任追究人員的經濟處罰,由公司安監(jiān)局或職能部室提出處理意見,報請公司領導審核后交責任單位,受罰人員在3日內到公司財務部繳納現金,否則,給予加倍處理,超過6日仍未繳納罰款的,責令停職檢查。
七、安全生產責任制獎勵辦法
(一)公司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結果,對公司礦級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獎勵;各單位制定各級人員的考核辦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雙基”建設、質量標準化、安全培訓四個項目進行季度排名,獎勵項目第一名的單位正職和分管副職各1500元,獎勵其他相關副職各800元;獎勵項目第二名的單位正職(含主持工作的副職)和分管副職各800元,獎勵其他相關副職各400元。
(三)管理人員月度超額完成反“三違”目標或主動采取措施直接預防事故發(fā)生的,獎勵500—2000元;管理人員沒有完成反“三違”或不履職目標的,給予通報批評。
(四)在公司上級單位組織的會議中受到通報或點名表揚的,分別獎勵單位負責人、分管副職和公司業(yè)務科室科長及分管專業(yè)負責人2000元。
(五)在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創(chuàng)新等工作中表現突出,公司組織召開現場會的,獎勵單位正職和分管副職各2000元,獎勵其他直接相關副職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檢科實名舉報重大隱患或干部違章指揮,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1000元,并為舉報人員嚴格保密。
八、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7篇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匯編50頁
目錄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0
2、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1)
3、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2)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
5、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5)
6、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制度 (11)
7、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13)
8、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 (16)
9、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17)
10、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8)
11、煤礦主要災害預防制度 (20)
12、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31)
13、安全獎懲制度 (33)
14、入井人員管理制度 (34)
15、安全舉報制度 (35)
16、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37)
17、職業(yè)危害防治制度 (39)
18、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40)
19、礦領導帶班下井交接班制度 (41)
20、帶班下井檔案管理制度 (43)
21、礦級領導下井帶班公示制度 (44)
22、礦領導帶班下井考核獎懲制度 (44)
23、礦領導帶班下井舉報制度 (46)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健全分工負責、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體系,充分激發(fā)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感,形成職工自覺遵章守規(guī)的良好局面,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實現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二、礦長負責健全礦各級領導、職能部門、班組長及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內容要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單位的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二)各單位的副職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協(xié)助正職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三)職能機構負責人要按照本機構的職責,組織工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對本機構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職能機構工作人員對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四)班組長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是各項法律、法規(guī)、措施的現場執(zhí)行者,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
(五)崗位工人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四、為確保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礦制定嚴格的考核辦法,將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工種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同職工自身的利益緊密地結合起來,實行獎優(yōu)罰劣,激發(fā)廣大職工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積極性、主動性。
五、各職能部室根據各自主管專業(yè)積極監(jiān)督崗位人員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定期、不定期檢查、通報、考核,督促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六、根據各崗位實際情況,及時對各工種崗位人員崗位責任制進行補充完善,以保證有較強的針對性,保障安全生產。
2、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國家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及集團公司會議精神,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掌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議,研究解決礦安全重點工作,臨時決定召開的安全辦公會議,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二、安全辦公會議由礦長主持召開,礦長不在礦時,由安全礦長主持召開,礦辦公室負責會議通知和考勤。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安全辦公會議人員,必須向主持或組織會議的領導請假。
三、參加安全辦公會議人員: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機電副礦長、通風副礦長;安檢科科長、礦建技術科科長、機電科科長、防治水科長、地質測量科科長、通風科科長、礦辦公室主任以及各區(qū)隊長。
四、安全辦公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上級安全工作會議指示、指令精神;落實上次安全辦公會安排的事項;聽取安檢科、和各分管科室對本旬安全工作情況和下旬安全工作重點的匯報;分析討論有關隱患解決措施、協(xié)調安全隱患處理需要的人、財、物問題;討論安全有關的獎懲、制定有關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定安全規(guī)劃。
五、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并形成《礦安全辦公會議紀要》,于會議后第二
天下發(fā)各科室區(qū)隊。各科室區(qū)隊認真?zhèn)鬟_貫徹會議紀要,對照紀要要求研究落實措施。
六、安全辦公會議安排的事項,有關單位和責任人要嚴格按會議要求組織落實。
七、安檢科負責安全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監(jiān)督檢查落實,及時將檢查情況向有關領導匯報,確保隱患排查到位、安全措施到位、整改落實到位。
3、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標:
安全上杜絕重傷及一級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級及以上非傷亡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確保安全建設,實現安全年。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實現動態(tài)達標,確保達到省級建設礦井一級標準。
二、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礦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嚴格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考核,建立安全工作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凡是出現對上級及礦有關文件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不嚴格,對安排的工作任務落實不到位,安全建設重大問題不及時解決,責任范圍存在安全隱患處理不果斷,發(fā)生重大僥幸事故、人身事故,易改易犯隱患重復發(fā)生等,要依據礦責任追究規(guī)定和安全管理有關處罰規(guī)定進行追究處理。嚴格執(zhí)行安全、通防辦公會議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事故、隱患報告制度等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2、嚴格領導干部帶班作業(yè)制度。每班必須有一名礦級領導帶班作業(yè);生產、掘進、準備區(qū)隊,每個班必須有技術員以上干部帶班作業(yè)。帶班領導和工人同上井同下井,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安全隱患。
3、強化礦工安全教育培訓。
(1)礦每月組織一次全礦職工培訓,向職工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各級政府頒發(fā)的安全生產法令、命令、決定、規(guī)定、通知及本礦所制定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由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各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和操作技能培訓;觀看安全知識教育光盤。
(2)開展礦工崗位安全工作流程描述,通過班前會推行崗位安全工作流程描述,使礦工對現場的安全狀況更加深刻的認識,變被動管理為超前防范,實現安全管理從“過程控制”向“細節(jié)管理”轉變,在工作中達到“自我提醒”、“熟練操作”的目的,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
(3)開展以全員培訓、崗位練兵、技術比武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素質提升”活動。注重提高礦工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全面系統(tǒng)地向全體礦工灌輸各類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儲備制度,強化特殊工種和各類安全建設管理人員的培訓,以此調動礦工學業(yè)務、學技術的積極性。
(4)新工人、轉崗人員入井都必須到安檢科報名、登記,參加安全知識培訓,學習時間不少于72小時。學習結束后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新工人上崗前,各業(yè)務部門必須加強崗前培訓,熟悉并掌握業(yè)務知識,讓有實際經驗的老工人帶領現場操作,熟練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yè)。各業(yè)務部門必須把新工人崗前培訓情況報安檢科。
(5)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部門技術人員、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要積極參加
上級組織的安全技術培訓,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普通工種必須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
4、加強安全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礦每月不低于三次安全全面檢查,同時開展專項檢查;每月由礦長組織一次全礦安全質量大檢查,大檢查由礦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專業(yè)負責人及現場管理人員參與,重點檢查規(guī)程、措施在現場的落實兌現情況,檢查工程質量和文明生產及排查出的隱患問題整改情況。質量標準化辦公室不定期組織工程質量、文明建設檢查,確保動態(tài)達標,實現安全建設。
5、開展質量標準化建設。
由安檢科牽頭,組織生產、掘進、機電、運輸、通防、地測防治水等專業(yè)技術人員等組成礦安全檢查組。對全礦井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
檢查形式:采用全面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專業(yè)檢查與小范圍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每月對礦井組織不少于3次的重點或專項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質量大檢查;檢查不定時間、不打招呼、不定檢查地點。
對查出的問題按“五定表”形式落實處理,未按時整改的,對責任人按礦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6、狠抓“三違”治理和事故責任追究
建立完善“三違”查處制度。實行管理人員制止“三違”定性、定量考核,著重抓好薄弱時期和薄弱人物的監(jiān)督檢查。加大對“三違”人員的處罰力度。對同一月份出現二次及以上違章的人員、嚴重“三違”人員,對其進行強制停班培訓。
2016年要強化安全質量事故責任追究,不論是地面還是井下發(fā)生事故,都要按照安全責任管理體系,層層分析,一查到底,對負有直接責任、管理責任和相
關責任的事故責任者,從嚴從快給予處理。嚴格落實安全獎懲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安全投入實行礦長負責制。分管安全的副礦長、總工程師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二、建立安全措施工程實施報告制度。年初制定全年度礦井安全措施計劃,經總工程師審核、礦長批準后,各科室按照計劃逐月、逐季實施。安全機構對項目進展情況要逐月檢查,逐季公布。
三、安全技術措施工程質量實行終身責任制。對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實施實行全過程質量跟蹤,凡因質量不合格而引發(fā)事故的項目,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建立安全投入資金保障制度。
用于安全投入的資金必須全額提取、足額到位。凡因資金提取不到位或使用不當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保證煤礦安全教育投入,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提取安全培訓資金,確定安全培訓內容,明確安全培訓目標,實現安全培訓規(guī)范化、制度化和經常化。礦長和特殊工種必須經培訓獲得相應資質證書后才可上崗。
5、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安全質量標準化是煤礦安全生產的基礎,是加強安全基礎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主要內容。為保證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順利開展,促進安全質量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狀況持續(xù)穩(wěn)定好轉,根據山西省煤炭工業(yè)
局(二一三年五月)印發(fā)的《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一、建設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的前提條件
1.杜絕死亡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2.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到一級。
3.礦井準備,掘進巷道關系正常,掘進達到規(guī)定要求。
4.制定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評比及獎懲制度。
二、考核標準:《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山西省煤炭工業(yè)局二一三年五月)。
三、檢查驗收:礦每月組織對生產、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防治水、企業(yè)管理形象、信息調度、應急救援、地面實施、安全管理、職業(yè)健康等專業(yè)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進行一次檢查、評定,檢查人員主要由技術科、機電科、通風科、地測防治水科、安檢科、監(jiān)控校驗科、機運工區(qū)、通風工區(qū)、瓦斯抽采工區(qū)、掘進隊、探水隊、綜采隊的管理人員組成。
四、礦井每月進行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自檢,檢查記錄應存檔,作為評級考核的依據。
五、安檢科是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主要牽頭部門,具體負責通知組織檢查人員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予以通報以及表彰獎勵等。
六、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評級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對綜合得分最高的單位,進行獎勵,對表現最差的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罰款。
七、安全質量標準化先進單位獎勵,用于獎勵在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中
做出貢獻的有關人員,各單位應嚴格兌現。
八、各科室區(qū)隊要高度重視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關于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有關指示精神,積極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競賽活動,不斷夯實礦井安全建設的基礎。礦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有專(兼)職人員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形成職責明確、層層負責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網絡,實現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安全質量管理。
九、堅持“管理、裝備、培訓并重”的原則,充分保證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必需的各種投入。不斷加大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獎懲力度,嚴格檢查驗收,嚴格獎懲兌現。積極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職工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干部職工安全質量意識和技術技能。
十、為確保礦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礦成立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負責質量標準化工作規(guī)劃、評比、監(jiān)督、檢查工作。
組長:礦長
副組長: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通風副礦長。
成員:各安全建設部門主要負責人和主管,并成立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負責資料的收集整理、組織檢查、驗收評比工作。
十二、附則:本礦井適用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一、奮斗目標
1、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防治水、信息調度、應急救援、地面實施、安全管理、職業(yè)衛(wèi)生力爭全部達一級質量標準化要求,消滅最差專業(yè)。
2、杜絕水、火、瓦斯、煤塵、頂板、機電、運輸等重大事故。消滅重大僥幸事故,地面消滅輕傷事故。
二、建立六項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一)安全質量檢查檔案管理制度
1、安全質量檢查檔案建立范圍
按照專業(yè)性質將礦各類安全質量檢查、安檢科檢查、礦井組織的各類檢查,查出的有關安全質量隱患,必須分別依據安全質量現場檢查五定表和有關現場筆錄等資料建立專門檔案。
2、隱患的分類與管理
a類隱患:危及人身安全或整改難度較大的隱患。檢查時發(fā)現嚴重危及現場人身安全的隱患,要立即責令施工單位停止作業(yè)并拿出處理措施,及時將檢查情況匯報礦領導、調度室、安檢科。礦領導對存在的a級隱患要及時召開專題會議落實整改,確保整改單位、時間、措施、負責人和監(jiān)督復查人“五落實”,形成書面材料報安檢科備案、存檔,由有關專業(yè)科室、安檢科負責監(jiān)督落實整改。上級領導檢查,查出a級隱患,按照隱患問題“五落實”的原則,及時形成書面資料上報有關單位。
b類隱患:比較嚴重但不危及人身安全或整改有一定難度的隱患。由礦分管領導及時召開專題會議落實整改,確保“五落實”,形成書面材料報安檢科備案、存檔。
c類隱患:對礦井安全建設有一定影響,易改易犯的隱患。由礦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及時安排施工隊負責人落實整改,施工隊將整改措施和完成情況書面報安檢科備案復查。
3、現場檢查時,有關人員要當場完整填寫安全質量問題單、查處“三違”人員通知書和安全質量罰款通知書等文本并按照要求將有關原始記錄,分別報送
有關單位和領導。各專業(yè)職能科室每月整理匯總后,交安檢科以便分類建檔管理。
4、礦井要及時將各級政府及其有關安全監(jiān)管部門,檢查出的有關礦井安全質量問題的現場筆錄復印件和整改措施書,于檢查次日報安檢科備案建檔。
5、對隱患落實整改不及時、不徹底的,對造成事故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建立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考核制度
1、嚴格按照《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山西省煤炭工業(yè)局二一三年五月)的要求組織驗收、定級、考核。
2、推行工程質量四級公開檢查驗收考核體系,一級驗收是由施工隊對班組質量進行驗收管理,從而實現工程質量嚴在流程,嚴在班組,嚴在施工隊;二級驗收是質標辦對施工隊工程質量旬檢月驗動態(tài)驗收;三級驗收采用施工隊間相互驗收、專業(yè)科室參加的聯(lián)合驗收方式,對施工隊文明建設、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四級驗收是礦井組織的安全質量大檢查。
3、礦實行動態(tài)下的旬檢查月驗收制度,每次檢查驗收的覆蓋率要達到100%。對施工的所有建、掘、巷修工程和設備、設施的安裝及檢修項目都必須有目標、有計劃、有質量標準、有安全技術措施、有審批、有貫徹學習、有安排、有落實、有驗收。
4、工程驗收后,有關驗收人員、驗收組負責人和施工單位負責人要現場簽字,并簽署驗收優(yōu)良、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未經質量驗收或未達到合格標準的,不得投入使用,有關部門不得支付工資(煤炭公司在檢查驗收過程中凡發(fā)現有違背本條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取消達標資格)。
5、機電、通防、防治水專業(yè)每旬組織不少于1次的專業(yè)性檢查,由礦分管
領導牽頭,并及時召開專業(yè)會議安排落實整改。
6、各單位要制定質量驗收實施細則,配備專職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人員跟班驗收,建立驗收原始記錄檔案。
7、班組實行全工序、全過程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并填寫班組驗收原始記錄,特別對隱蔽工程不得遺漏。
(三)建立安全質量終身負責和責任追究制度
為提高施工單位及質量驗收人員的責任心,提高工作質量,從而保證工程質量,建立安全質量終身負責和責任追究制度:
1、巷道工程、機電安裝工程、通防設施及安裝工程、防治水設施工程、支護材料的加工質量及其工程竣工驗收后在服務年限內,對于施工負責人和驗收人員實行終身負責制。
2、各項工程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對工程施工質量全面負責,所有參與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和檢查的人員對質量定級結果全面負責。
3、建立健全各類工程檔案,施工單位對新施工的工程實行掛牌管理,要記錄巷道名稱、支護形式、年限、施工單位、負責人、施工日期等,明確專人管理。
4、施工單位根據本單位考核特點,對班組施工工程質量實行全過程的驗收考核,并記錄存檔。
5、質量驗收必須根據有關規(guī)定現場填寫所有驗收書面記錄,檢查驗收原始記錄和評分定級表格要一式三份,檢查和陪檢人員現場在原始資料上簽字,一份當場交被檢單位,一份交質標辦存檔,一份隨時交礦分管領導。
6、對因施工質量差或檢查驗收不認真而造成不良后果或事故的,不論間隔多長時間,將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驗收結果公布制度
每旬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和復查結果、安全質量大檢查結果、安全質量現場會檢查結果、上級各類檢查結果,每旬在礦井安全生產會議上通報,并對安全質量好的單位嘉獎表揚,對差的單位按規(guī)定進行罰款。
(五)建立安全質量標準化培訓考試制度
1、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的培訓實行全員學習、橫向專業(yè)負責、縱向分級落實、綜合考試考核的制度。
2、要求每一名員工都必須熟知并執(zhí)行與本職工作有關的標準,各專業(yè)分別對本專業(yè)人員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定期組織培訓,每一季度組織一次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一律不準上崗,礦安檢科負責質量驗收人員的培訓。
3、要求所有質量驗收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6、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制度
一、礦年初制定本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礦安全教育培訓的經費依據有關規(guī)定列支。
二、礦每月組織一次職工培訓,向職工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各級政府頒發(fā)的安全生產法令、命令、決定、規(guī)定、通知及本礦所制定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由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各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和操作技能培訓;觀看安全知識教育光盤。
三、新工人、轉崗人員入井都必須到安檢科報名、登記,參加安全知識培訓,學習時間不少于72小時。學習結束后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新工人上崗前,各業(yè)務部門必須加強崗前培訓,熟悉并掌握業(yè)務知識,讓有實際經驗的老工人帶
領現場操作,熟練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yè)。各業(yè)務部門必須把新工人崗前培訓情況報安檢科。
四、安全建設管理人員、各職能部門技術人員、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要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安全技術培訓,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普通工種必須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凡外出學習不能取得相應資格證的,其培訓費自理。
五、各科室職能部門、各工隊每周必須組織一次安全活動日,進行安全事故案例、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培訓?;顒尤沼煽剖抑饕I導,工隊隊長親自組織,礦安全、技術部門安排學習培訓內容,
六、井下新掘進和綜掘工作面施工前,施工隊必須學習《作業(yè)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此項活動由施工隊領導組織,技術科派技術人員授課,安檢科進行監(jiān)督,否則不得施工。
七、宣傳、工會部門要積極利用黑板報、班前會安全活動日的機會,抓住礦內、礦外典型事故案例,以文字、圖片的形式對職工進行宣傳、教育。
八、礦人力資源部必須為各職能部門、各工種職工購買煤礦安全技術教育所需的工具和學習資料。安檢部門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九、每位礦工都必須建立安全學習記錄本。每一次安全學習、業(yè)務技術學習情況必須由礦工本人認真記錄,依次填寫學習時間、學習的具體內容、主講人或領學人。觀看安全教育錄像片時要寫出觀看的主要內容和體會。書寫要認真,記錄要規(guī)范。安全學習記錄要集中存放在本單位會議室(辦公室)內,每次集中學習結束后,自覺上交,確定專人保管,不準帶回宿舍或家中,不準撕扯頁面或內頁,不得丟失。
十、各單位必須建立每位礦工的培訓擋案,做到一人一檔,并由主管技術員統(tǒng)一填寫、管理、保存,做到專人負責。及時填寫安全培訓情況,包括外出培訓、業(yè)余培訓,做到記錄真實、準確、可靠。
十一、安檢科每月對各單位的建檔情況檢查一次,凡發(fā)現填寫內容不全、漏填或填寫不及時的提出整改,連續(xù)二個月仍發(fā)現類似問題的通報批評。
十二、各單位正職是安全培訓檔案的第一責任者,技術主管是具體操作者,必須增強責任心,確保培訓工作落到實處,對培訓效果不好的單位領導將給與處罰。
7、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為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及時準確地排查消除事故隱患,減少各類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特對事故隱患排查規(guī)定如下:
一、事故隱患分級分類
1、按事故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一時解決不了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須由礦解決的隱患。
c級:隊必須解決的隱患。
2、按事故隱患的種類分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火災、水害和其它。
二、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制
1、各隊組隊長是事故隱患排查的第一負責人。
2、礦長負責a級隱患問題的認定和處理建議,負責b級隱患問題的安排部
署及追究落實。
3、安全礦長負責礦范圍內三級隱患問題的處理落實、監(jiān)督考核。
4、生產副礦長,負責向礦長上級報a級、b級隱患,并根據礦長的安排部署,組織處理a級、b級隱患,對所管轄范圍內的c級隱患全面掌握,復查追究整改落實情況。
5、分管礦長,對分管范圍內的隱患全面負責,協(xié)助礦長組織處理a、b級隱患問題,復查追究c級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
6、各業(yè)務科室對分管領導負責,積極協(xié)助分管領導組織c級隱患問題的五定和復查整改落實。
7、各隊組的隊長負責本區(qū)域內c級隱患問題的五定和整改落實,積極消除隱患。
8、安檢科負責全礦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的檢查、督促與考核工作。
三、事故隱患的查出、收集、篩選、報送、處理落實
1、查出:礦領導、礦科隊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升井后,必須到礦調度值班室填寫下井記錄,對查出的隱患問題必須注明地點、隱患名稱,現場已盯住處理或需五定處理,以便值班人員篩選隱患。
2、收集:礦調度值班室要將礦領導及其他管理人員記錄及時轉告安檢科建立隱患統(tǒng)計臺賬,逐日統(tǒng)計,分級分類匯總。
3、篩選:對礦領導和上級檢查部門的檢查意見注明已處理的隱患只上統(tǒng)計臺帳,不再五定,對注明需五定的隱患必須及時對隱患隊組下達隱患五定表五定落實。
4、報送:篩選過程中發(fā)現a、b級隱患報礦長簽字方可進行安排落實,c級
隱患報分管礦長安排落實。c級隱患用隱患五定表通知有關單位處理落實,分管領導監(jiān)督。
5、處理落實:a級隱患經上級檢查部門提出后礦長決策,分管副礦長安排處理落實;b級隱患由礦長安排,分管礦長組織處理落實;c級隱患由隊組組織處理落實。隱患整改完成后,將隱患五定排查表返回礦值班室。
6、隱患整改落實由隱患隊組進行,安檢科、各級管理人員進行檢查監(jiān)督,對未按期進行整改隱患的隊組,要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四、有關事項規(guī)定
1、根據實際每日召開由安全礦長主持的隱患整改碰頭會,落實隱患整改情況。
2、由安檢科負責每月進行一次隱患綜合分析,并根據分析結果制定具體的防范措施。
3、隱患排查工作執(zhí)行“誰分管,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礦長監(jiān)督制。
4、事故隱患排查必須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yè)場所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防范措施不準生產。
5、各隊組要積極整改事故隱患,同時要建立事故隱患整改落實臺賬,并及時將整改完成情況報回礦安檢科,到期不報者視為未按期處理隱患,按規(guī)定進行處罰。
6、如現場發(fā)現重大隱患,必須立即停產處理,并匯報礦值班室。
7、因不及時整改隱患而導致發(fā)生事故的,要根據事故情節(jié)輕重對負責人進行追究處理。
8、凡對事故隱患未按期整改或雖然整改,隱患又重復出現的,檢查時對責任人要加倍處罰。對于假報、謊報隱患整改完成情況的責任人,一經查出,從重加倍處罰。
8、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
一、礦由安檢科牽頭,組織采掘、機電、運輸、通防、地測防治水等專業(yè)技術人員作為礦安全檢查組。對礦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
二、檢查內容:黨的安全方針和上級安全指令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礦安全制度及安全辦公會落實情況;現場安全建設系統(tǒng)、安全設備及建設場所安全隱患情況;職工安全培訓情況;職工安全行為及質量標準化情況。
三、檢查形式:采用全面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專業(yè)檢查與小范圍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每月分別對礦井組織不少于3次的重點或專項安全建設監(jiān)督檢查;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質量大檢查;檢查不定時間、不打招呼、不定檢查地點。
四、對查出的隱患,對現場檢查出的隱患由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領導簽字落實具體責任。以《炭窯坪煤業(yè)安全隱患排查五定表》通報給被查單位,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在限期內整改落實,礦安檢科按期組織人員進行復查,同時對上級部門檢查問題進行復查。對沒有整改的隱患,礦對相關責任人按月度考核辦法對相關礦領導進行考核。
五、對影響安全的隱患必須立即整改,能現場整改的現場督促整改;工程質量差、安全隱患多的頭、面、崗點必須停產整改,絕不允許邊建設邊整改,停產后報礦有關領導。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做好各類檢查的建檔工作,檢查檔案包括檢查人員、檢查地點、檢查單位、現場隱患、整改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完成時間、完成情況、驗收人員、獎罰情況等,以便各級領導檢查備查。
9、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一、采、掘工作面的作業(yè)規(guī)程,必須由礦技術員負責編寫,必須按采區(qū)設計要求,并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工作崗位責任制》。
在編制過程中要不斷廣泛征求隊組老工人的意見,編制后編制人員和施工隊長簽字后,上報礦建技術科長。礦建技術科長審批后,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技術、安全、機電、通風、地測等人員會審,并提出會審意見,修改后,由礦總工程師批準,打印成冊,由會審者全部簽字有效。
二、《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明文要求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的內容,都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三、因地質條件或生產技術條件與作業(yè)規(guī)程不符時,必須及時修改作業(yè)規(guī)程或補充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手續(xù)與第一條相同)。
四、掘進工作面開口,與構造、與老空、巷道貫通,回采工作面初采、強制放頂、過構造、過老空、井下電氧焊、探放水、排放瓦斯都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總工程師及有關科室審批。
五、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安全、機電、通風等部門,每月對在用規(guī)程措施進行一次檢查復審工作,對每一份規(guī)程提出復審意見。發(fā)現隱患立即改正并重新履行審批。
六、礦建技術科負責在施工前向隊組職工貫徹批準的規(guī)程、措施,貫徹后必
須進行考試,并由被貫徹者簽字后,方可作業(yè)。輪休或請假者必須補課,并簽字、考試合格方可工作。
七、《煤礦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工種崗位責任制中有明文規(guī)定,且條文屬作業(yè)中必須執(zhí)行的條文,可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標明條款,在貫徹作業(yè)規(guī)程時,必須貫徹其條文的具體內容。
八、對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情況,生產、安全、機電、通風等業(yè)務科室管理人員必須經常深入現場,認真檢查,發(fā)現隱患,立即糾正。礦安檢科負責對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貫徹執(zhí)行情況,實行全面監(jiān)督。
九、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術措施,有生產礦長負責成立專門領導組。生產、安全、通風、機電科長等人參加,現場跟班,貫徹落實。
十、巷道貫通的安全技術措施,由生產礦長負責,成立專門領導組,生產、通風、安全等科長參加,現場跟班,貫徹落實。
十一、排放瓦斯、井下電焊、氧焊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批準,機電礦長負責,施工隊技術員貫徹落實,機電科、安檢科、施工隊落實專人參加現場監(jiān)督,方可施工。
十二、排放瓦斯、開啟密閉的安全技術措施,由礦總工程師負責,專業(yè)人員(或救護隊員)操作,通風科長、機電科長、安檢科長負責現場指揮,監(jiān)督落實。
10、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設備購置
1、礦井設備由各使用部門編制計劃,列表寫出設備規(guī)格、型號、性能、數量,經礦長批準,報供應科。
2、機電設備開關、電纜等設備必須符合煤礦防爆性能,非防爆設備和質量低劣產品不得購入。
3、機電設備要選擇先進的,不購淘汰設備和耗能高的設備。
4、購入的設備要經礦有關人員打開檢查,不防爆、購件不全、質量低劣產品,礦有權拒絕入庫,誰購置誰負責。
二、設備保管
1、采購來的設備經驗收移交保管員入庫,質量、數量當面交清,保管員登記上臺帳。
2、設備要分類保管,不得使設備配件風吹日曬,造成損失。
3、設備出庫由領取者憑有關領導批準的料單領取,或以舊換新。
三、設備運轉
1、運轉中的設備要實行包機制,要執(zhí)行專人操作,專人維修,設備要掛牌管理。
2、設備的檢修,另配件更換,由包機者提出,機電副礦長批準。
3、年初要作出本年機電設備檢修計劃,有機電副礦長安排進行檢修。
4、機電設備要按規(guī)定注油、維修、保養(yǎng)、不準超負荷運行,不準帶病工作,不準高度磨損。
四、機電設備更換及報廢
1、對直接影響生產安全的陳舊設備,由機電副礦長提出,礦委討論解決資金,另行購置更換。
2,決定設備是否報廢,應由機電副礦長決定,報廢的設備要下臺帳。
3、報廢的設備如何處理,由機電副礦長提出,礦委研究決定。
4、礦必須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設備淘汰與報廢。
11、煤礦主要災害預防制度
一、礦井每年年初根據礦井年度生產作業(yè)計劃,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各安全生產專業(yè)科室(區(qū)隊)技術主管制定礦井本年度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本年度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必須報區(qū)煤炭局批復后,下發(fā)到各有關單位落實。
二、各單位要組織本單位職工認真學習礦井本年度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并結合現場實際辨識工作場所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根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要求,制定出預防措施和處理措施。
三、礦井各單位要認真組織職工學習礦井災害及處理計劃,以及本單位的工作場所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預防措施和處理措施,礦井對學習效果進行統(tǒng)一考核,凡考試成績不合格,沒有參加考試者,不得下井作業(yè)。礦將組織安檢等相關部門進行檢查,督促各單位對本年度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的落實。
四、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應明確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通風、防塵、防瓦斯、防水災、頂板、提升運輸、職業(yè)危害等主要危害有害因素,并分別制定管理制度、預防措施、處理計劃,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五、每季末根據礦井季度作業(yè)計劃,及時對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進行修編,并下發(fā)到有關單位貫徹執(zhí)行。
六、實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在學習貫徹落實等不認真、組織不力或在災害處理過程中延誤戰(zhàn)機的單位及個人,根據責任大小,分別給予一定的處罰。
七、建立健全預防職業(yè)病危害制度,嚴格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要求,做好
本單位的職業(yè)病防治工作。
八、為強化管理,加強監(jiān)控,確保對礦井各主要危險防患于未然,有針對性地分別制定專門制度。
(一)瓦斯管理制度
1、礦井通風科根據礦井月度生產作業(yè)計劃結合現場實際按《規(guī)程》要求,確定瓦斯檢查點,并由技術員根據現場變化負責及時增、撤瓦檢點,每次設置、增、撤瓦檢點都必須書面報總工程師審批。
2、瓦斯檢查員按照總工程批準的瓦斯檢查地點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對瓦斯涌出較大,瓦斯涌出量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實行跟班蹲點隨時檢查瓦斯?jié)舛?,瓦斯檢查員實行現場交接班,工作面還要安設甲烷傳感器。對于瓦斯異常采區(qū)里瓦斯涌出量不大、瓦斯涌出量正常的一般地點實行巡回檢查制度,規(guī)定每個班檢查3次,兩次檢查時間之間的間隔,不得小于2個小時,也不得大于4個小時。
3、瓦斯檢查員在班中每檢查一次必須向調度匯報。交接班時,必須交接清楚并填寫記錄。
4、瓦斯檢查員必須執(zhí)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認真記入瓦斯檢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牌板上,并通知現場工作人員。瓦斯檢查手冊必須有現場施工負責人簽字。瓦斯?jié)舛瘸^《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時,瓦檢員必須依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5、測定瓦斯?jié)舛?,應在巷道靠近頂板以?0厘米的位置;測定二氧化碳濃度應在巷道靠近底板20厘米處。
6、采煤工作面回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群投趸紳舛葢诰嗖擅汗ぷ髅婷罕诰€10m以外的回風順槽風流中測定,并取其最大值;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的瓦斯
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應在導風筒末端以外的巷道風流中測定,并取其最大值。
7、在井下任何地點放炮,都要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lián)鎖放炮制度。非炮掘施工單位原則上不準放炮,確需放炮必須編制專門的措施,嚴格按措施執(zhí)行。放炮員要認真填寫齊全“一炮三檢”記錄。
8、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因其它原因停風必須立即斷電、撤人,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停風區(qū)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對停風地點的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刻熘辽贆z查一次,擋風墻外的瓦斯?jié)舛让恐苤辽贆z查一次。
9、排放瓦斯要有經批準的專門措施,并由礦山救護隊嚴格按措施執(zhí)行。
10、及時檢查可能涌出瓦斯的地點,消滅瓦斯積聚,并做到無瓦斯超限作業(yè)。
11、礦井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并報礦總工程師。
12、采區(qū)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jié)舛瘸^0.8%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都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及時報總工程師和通防科、調度室。
13、停電檢修期間和恢復通風時,通風工區(qū)必須編制專門措施按程序審批,并嚴格按措施執(zhí)行。
14、瓦斯異常區(qū)內的采掘工作面及特殊地點,要安裝使用瓦斯電閉鎖,并嚴格按高瓦斯區(qū)管理。巖巷掘進遇到煤線或接近地質破壞帶時,必須有專職瓦檢員經常檢查瓦斯,發(fā)現瓦斯大量增加或其它異狀時,必須停止掘進,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15、加強對高冒區(qū)和采煤工作面回風隅角的瓦斯檢查。對高冒區(qū)及時防治瓦
斯積聚,及時充填,及時封閉。對采煤工作面回風隅角重點檢查,發(fā)現瓦斯接近超限濃度時必須派瓦斯檢查員跟班檢查,同時在工作面進風隅角掛較為嚴密的擋風簾;在回風隅角附近掛導風簾進行治理瓦斯。
16、掘進工作面距迎頭5m內,采煤工作面進、回風隅角和采煤機附近必須懸掛便攜式瓦斯檢測儀,并正常使用。煤與半煤巷掘進和采煤工作面回風巷按監(jiān)測管理規(guī)定安設瓦斯傳感器。便攜式瓦斯檢測儀懸掛位置與傳感器相同。
17、機電部門和采掘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包機制”,確保機電設備及其附屬設施的完好可靠,防止失爆。確保局部通風機的可靠供電,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
18、通風科每周對所有的密閉進行全面的檢查,及時維修,防止瓦斯涌出,同時做好有關記錄。
19、瓦斯檢查員必須經特殊工種培訓合格后持有效證件上崗。
20、進入瓦斯異常區(qū)內的所有人員都必須以《瓦斯異常區(qū)的管理》措施為重點進行安全培訓并熟練掌握,嚴格按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規(guī)范工作行為。
21、每年必須對礦井進行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鑒定工作,報省煤炭管理部門審批,并報省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備案。
22、通風科值班人員必須審閱瓦斯班報,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礦井調度匯報。通風瓦斯日報必須及時送礦長、總工程師審閱。對重大問題要及時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23、瓦斯異常區(qū)內的采煤、綜掘工作面原則上禁止放炮。確需放炮時,必須編制措施,除按正常程序審批外,必須經礦長審簽。放炮施工單位嚴格按火工品有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24、已封閉的巷道,必須編制排放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經總工程師
批準后由救護隊負責破除擋風墻。
25、排放氣體的安全措施必須由通風科編制,經通風科、安全科的主管工程師和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審批后,排放氣體措施送救護隊,由通風科負責組織,由救護隊實施排放。
26、排放氣體前,所有參加排放氣體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掌握排放措施并簽字。
27、通風科技術員要做好排放氣體記錄。
28、礦井礦長、總工程師、爆破工、采掘區(qū)隊長、通風科科長、區(qū)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瓦斯檢查員必須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安全監(jiān)測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
29、監(jiān)測監(jiān)控裝置要保證性能完好,能正常工作。安全監(jiān)控設備每月必須至少進行1次調試、校正。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組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安全監(jiān)控設備發(fā)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由校驗監(jiān)控負責采取安全措施。
30、監(jiān)控中心要24小時不間斷正常監(jiān)測,設備顯示、打印、報警、存儲等功能正常,按時打印報表。
31、按要求及時填繪有關記錄、臺帳、報表、圖紙。建立監(jiān)測數據庫,瓦斯、一氧化碳等資料要保存1年以上。
32、主要通風機和井下局部通風機要安裝開停傳感器,風硐安裝負壓、風速傳感器,主要回風巷、采區(qū)回風巷測風站內要安裝瓦斯、風速傳感器,主要進風
巷要安裝風速傳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風巷安2臺甲烷傳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風巷安裝1臺一氧化碳感器,主要風門安裝開關傳感器。
33、風速傳感器要安裝在能正確反應巷道平均風速的位置。
(二)防塵管理制度
1、認真落實綜合防塵齊抓共管責任制,堅持煤塵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則,杜絕任何地點的煤塵積聚和飛揚。
2、井下巷道沖塵必須懸掛沖塵牌板,嚴格按沖塵周期執(zhí)行。
3、井下所有防塵設施按劃分的管理區(qū)域,掛牌管理,由各單位負責現場管理和使用。
4、各類防塵設施由通風科按標準安裝后,移交給現場施工單位,并在設施交接單上雙方簽字、存檔,真正做到誰使用、誰負責。
5、每旬必須對井下所有防塵設施及沖塵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詳細記錄。
6、對損壞和不正常使用防塵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一律按規(guī)定進行處罰。
(三)礦井防火管理制度
1、自然發(fā)火
(1)、采區(qū)和新工作面的設計,必須編制設計防治自然發(fā)火系統(tǒng)措施。采掘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必須編制有明確防治自然發(fā)火的措施規(guī)定。
(2)、合理選擇采煤工藝,努力做到不丟煤、少丟煤,當煤層厚度超過采高時,必須沿頂留底開采。在因受地質條件影響時,留頂煤開采的工作面,必須編制專門的防治自然發(fā)火措施。
(3)、采煤工作生產過程中,采空區(qū)必須回撤干凈,不得隨意丟棄物料和支
護用品,兩巷端頭的浮煤必須清理干凈。
(4)、沿空送巷的掘進工作面,要加強巷道的支護,必須采取防止通過巷幫裂隙向采空區(qū)漏風的噴漿封阻措施。
(5)、加強采空區(qū)管理,采煤工作面結束后,必須在1.5個月內建立不少于兩道的永久密閉進行密閉。
(6)、建立封閉采空區(qū)的管理制度和密閉管理臺帳,每月必須對采空區(qū)進行一次人工取樣氣體分析,建立分析臺帳,并編制分析報告報公司有關領導。
(7)、合理優(yōu)化通風系統(tǒng)調整,積極采取綜合預報預防措施,切實做到早預防、早發(fā)現、早治理,一旦發(fā)現自然異常區(qū),必須及時報礦調度和總工程師,采取措施進行治理。
1、外因火災
(1)、主副井口房和通風機房的防滅火管理,附近20米范圍內不準有明火。
(2)、必須使用阻燃性皮帶,堅決杜絕非阻燃性皮帶下井。
(3)、皮帶運輸機要安裝防滑保護、防跑偏裝置、堆煤保護和溫度煙霧保護等裝置,并有專人檢查維修,保證靈敏可靠。
(4)、運輸巷必須安裝齊全防塵管路,每隔5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除防塵用水外,必須滿足消防用水。
(5)、皮帶機頭、機尾及周圍的浮煤必須及時清理干凈,并要按規(guī)定配齊滅火器和滅火沙等消防材料和工具。
(6)、加強井下電氣設備的管理,杜絕失爆,堅持使用好過流、短路、漏電及漏電選線保護裝置。
(7)、機電峒室、工作面移動變電站和其它電器設備處,要按規(guī)定配齊滅火
器、滅火沙箱和其它消防材料,現場工作人員要熟悉存放地點并會熟練操作使用。
(8)、井下采掘工作面、機電峒室和材料峒室內嚴禁存放汽油、柴油和變壓器油。井下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不準亂扔亂放。嚴禁將剩油、廢油潑灑在井巷或峒室內。
(9)、加強井下燒焊管理,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燒焊前要制定嚴密的措施。燒焊現場要安排專人負責,有安監(jiān)員和瓦斯檢查員監(jiān)督檢查。嚴禁無措施和超范圍燒焊。
(10)、加強火工品的管理,嚴格火藥、雷管的發(fā)放、領取、清退和存放制度,各放炮地點要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作業(yè)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放炮作業(yè),嚴禁放糊炮和明電放炮。
(11)、加強職工的防滅火安全知識教育,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下井,嚴禁穿化纖衣服下井。
(12)、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13)、在出井口和井底車場分別設置消防材料庫,消防材料庫內要儲存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安排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和更換。
(14)、礦井要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每季要對反風設施進行檢查一次,要保證反風設施完好可靠,以備必要時進行反風。
(四)防治水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礦井水文地質規(guī)程》等法律法規(guī),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生產方針,進一步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提升我礦防治水管理水平,增強礦井防災抗災能力, 有效遏制水害事故的發(fā)生,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穩(wěn)固保持礦井防治水工作的良好局面,打造本質安全型
礦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礦井水文地質工作是保證煤礦安全正常生產建設的一項重要技術基礎工作。為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防止重大水患事故的發(fā)生,必須認真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要求。
2、成立防治水領導小組,并配備專職防治水技術人員。礦長對所在礦井防治水工作負領導責任,實行全面領導,定期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的問題,檢查各項防治水工程進展情況,在人力、物力、資金等方面給予保證;總工程師對礦井防治水工作負技術責任,直接領導礦井防治水工作,為防治水患提供技術保證;地測部門是礦井防治水業(yè)務保安部門,必須按照五項業(yè)務保安責任制度,按有關規(guī)定有計劃地開展水文地質工作,為礦井防治水預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詳實可靠的基礎成果資料,并提出預測預報,地測部門對預防重大水患事故負業(yè)務保安責任;設計部門要將防治水工作列入設計內容;各采掘區(qū)(隊)長對本區(qū)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實負第一責任,班組長對本班組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實負直接責任;安全部門對防治水的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礦井水文地質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礎。為此,必須依據《礦井水文地質規(guī)程》的要求,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礦區(qū)(井)水文地質調查、勘探和觀測工作,查明礦井的各種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規(guī)律,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術依據,根據生產計劃安排的需要,不斷地提供水情資料和年、季、月水情水害預報,井巷接近危險地段或水情發(fā)生變化要根據有關的規(guī)定提供臨時水害通知單。各種水情資料、水患預報要詳實、具體,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要強,經礦井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后,發(fā)至設計、施工、安全科等單位和有關領導。
4、設計部門必須認真分析研究水患預測預報資料和有關的水文資料,在編制裁決工程設計時充分考慮水害因素,從工程設計開始,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并將探放水工程納入采掘工程設計和工作面銜接計劃時間表內。
5、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則。在受水害威脅地區(qū)進行采掘施工時,必須首先查清水文地質條件,地測部門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意見,并提出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經礦總工程批準后實施,采掘工程待確認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6、探查水壓大于2mpa的探放水工程設計,經總工程師審查后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探放水設計經批準后,屬于鉆探施工部分,由鉆探部門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屬于井巷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單位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措施由總工程師審批,并取得開工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7、在存在老空區(qū)積水威脅的地區(qū)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須確定探水線,并準確的將積水區(qū)范圍、積水標高、積水深度、積水動水量及探水線填繪在專業(yè)礦圖上。
8、各類井巷工程貫通前,被貫通巷道有積水淤泥或水文情況不清時,必須在距貫通點30米(煤巷)或20米(巖巷)前,發(fā)放水害通知單,查清條件,待排除積水或淤泥后方可貫通。
9、由于受巖溶陷落柱影響,所造成的高水位異常區(qū)和巖溶陷落柱懷疑區(qū),必須進行專門的水文地質綜合勘探,查清巖溶陷落柱懷疑區(qū)的分布位置,含、導水性及高水位異常原因、范圍,探查原則“先物探,后鉆探”,探查結束后提出成果報告及防范措施。不進行專門勘探,水文地質條件不清,在上述區(qū)域不得設采
掘工作面,更不得施工。對于經探查確定的巖溶陷落柱懷疑區(qū)無論是否導水,均要按規(guī)定留設煤柱。
10、礦井之間的隔離煤柱必須按有關要求留設。所有防水煤柱內不得進行任何采掘活動,以保證煤柱的完整性及隔水的可靠性。如因工程需要不得不開掘巷道時必須提出專門報告和相應的有效措施,經上級部門審查審批,不經正式批準不得施工。
11、堅持水害隱患定期排查制度,各生產礦井由總工程師組織,每月進行一次,由防治水中心負責人組織每周一次,對重點水害問題組織排查,每次排查要有正規(guī)記錄,內容要齊全、規(guī)范。
12、當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現水文地質異常情況時,要求主管領導和有關技術人員立即趕到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對井上下鉆孔水位及涌水量、水質進行監(jiān)測,對收集到的數據及時進行分析、整理,拿出結論性意見。
13、堅持質量標準化與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杜絕防治水工作中的隨意性和僥幸思想,規(guī)范礦井防治水安全技術工作,以高質量的礦井防治水工作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
14、為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預防重大水患事故的發(fā)生,嚴格執(zhí)行防治水管理十不準:
(1)各類防隔水煤柱內不準隨意布置巷道。
(2)當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現突水征兆時,不準施工。
(3)探放水鉆孔正式探水鉆進時,未安好孔口裝置時,不準繼續(xù)鉆進。
(4)被貫通巷道有積水、淤泥或水文地質情況不明時,不準貫通。
(5)所有下山掘進巷道無特殊原因未到位不準停止掘進。
(6)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積水威脅或情況不明時不準施工。
(7)在高水位異常區(qū)和陷落柱懷疑區(qū)的工作面上未經探查,不準回采。
(8)回采工作面波及范圍內的水位孔或封閉不良鉆孔,未經處理前,不準施工。
(9)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未經總工程師批準,不準施工。
(10)受底板奧灰高壓水威脅的礦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準布置在灰?guī)r及以下層位。
12、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一、礦生產經營單位、作業(yè)場所、生活服務場所等都必須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預案應包括以下幾類:
1、礦井瓦斯煤塵爆炸
2、礦井水災
3、礦井火災
4、礦井頂板事故
5、礦井運輸提升事故
6、礦井大面積停電事故
7、地面火災
8、民爆物品事故(事件)
三、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內容包括:
1、組織機構及其責任。
2、確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及地點。
3、通告程序和報警系統(tǒng)。
4、應急設備與設施。
5、評價危險程度及方法。
6、保護措施及程序。
7、信息發(fā)布與公眾教育。
8、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9、培訓與演練。
10、應急救援預案的維護及更新。
四、各單位的行政正職負責保障預案所需的設備、設施、材料、資金及人員,組織應急預案貫徹到每個部門、每個班組和每個人、每年組織開展一次應急救援演練。分管安全的副職負責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五、應急救援隊伍要堅持好24小時值班制度,配齊并維護好保養(yǎng)好救援裝備,經常性地開展救援訓練,保證及時有效地開展救援工作。
六、通訊部門要隨時保證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的通訊系統(tǒng)暢通。
七、礦各業(yè)務職能部門對各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貫徹執(zhí)行及演練情況每季節(jié)做一次檢查,對存在問題現場“五定”處理。
八、礦調度指揮中心是本單位實施應急預案的指揮中心,接到災情匯報,必須立即按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通知指揮部成員,并通知所有參加搶險救災的隊伍進入臨戰(zhàn)狀態(tài)。有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類別,下達相關應急預案啟動命令,實施應急救援。
13、安全獎懲制度
一、總則
1、為發(fā)揮經濟杠桿作用,落實安全責任,調動全礦干部、員工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實現安全目標和礦井長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獎罰堅持績效考核、目標管理、重獎重罰的原則。
二、管理職責
1、礦安檢科負責制定安全獎罰辦法,并組織實施。
2、人事科負責各類安全獎金的審核批準,執(zhí)行對礦所屬單位或個人安全管理扣款的收繳;財務科負責獎金的發(fā)放。
三、管理規(guī)定
1、礦每年從工資總額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作為安全專項獎勵基金。
2、各類安全獎、扣款單據由安檢科出具,人事科、財務科統(tǒng)一收繳,納入專門帳戶進行管理,并設立臺帳。
3、上級部門對礦各類事故考核罰款由礦工資總額承擔。
四、考核
1、安全專項獎勵基金由安檢科按照礦年度安全考核辦法,對全礦職工進行考核獎罰。
2、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依據考核結果對全礦各單位、班組、個人進行獎罰。
3、對于發(fā)生的各類“三違”、隱患、事故的責任人員及其舉報人員按照《“三違”認定及處理標準》、《隱患排查與事故處理規(guī)定》等進行獎罰。
4、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特殊貢獻的人員,按礦相關規(guī)定給予獎勵。
5、其它按礦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條款給予獎罰。
14、入井人員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及時掌握井下工作人員的動態(tài)情況,全面抓好安全監(jiān)督檢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礦從事井下作業(yè)人員,下井前必須領取礦燈和自救器,并進行登記。
二、井口登記人員,對出入井人員進行逐一登記,每班在交接班2小時內,將出入井人員與調度室人員定位系統(tǒng)及礦燈、自救器登記處進行核對。發(fā)現誤差及時查找原因。并匯報調度值班領導。
三、發(fā)放人員發(fā)現下井人員超過12小時以上未升井,必須及時將該人員的姓名、單位校對清楚后,匯報礦調度室及所在單位。
四、井口檢身人員對每一位入井人員要嚴格檢查,每一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戴)礦燈和自救器、安全帽,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上下井嚴禁攜帶與安全生產無關的物品。
五、檢身人員檢身時必須認真細致,禮貌待人,堅決制止違反入井規(guī)定的人員或其他閑雜人員入井,井口檢身工在檢身過程中,任何人不得與井口檢身工爭吵,更不得打架鬧事,影響檢身。因不負責任,造成人員違反規(guī)定入井的,將嚴肅追究檢身人員的責任。
六、檢身工負責清點上下井人數,所有上下井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七、上下井人員必須服從檢身工的指揮,接受檢身工的檢查,排隊上下,嚴禁擁擠。
八、井口20米范圍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機動車輛。井下使用氧氣、電焊必須有領導批復的施工措施,井口檢身工認真檢查,并記錄在冊后方可入井。
十、在檢身過程中發(fā)現問題,井口檢身工應立即登記在冊,并上報安檢科及有關科室,及時進行處理,否則因不匯報或匯報不及時造成事故,追究井口檢身工的責任。安檢科安排專職安全人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并對檢身人員安全培訓及業(yè)務指導。
15、安全舉報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充分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輿論監(jiān)督作用,及時、廣泛的掌握各單位安全生產的情況,揭露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領域的違規(guī)違紀現象,增加監(jiān)管力度,特制定安全生產舉報制度。
一、目的和意義
建立安全生產舉報制度,是為了發(fā)動全社會的力量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jiān)督,為了及時發(fā)現更多的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早整改事故隱患,糾正違法行為,保證安全生產,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舉報制度的建立,是一項強化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的有效手段,有利于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及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有利于全體員工增強安全法制觀念,重視安全生產;有利于事故發(fā)生后的調查取證。舉報制度對威懾安全生產的違法行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二、舉報內容
舉報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兩類,具體內容如下:
1、企業(yè)生產單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及安全生產的制度和規(guī)定
第8篇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匯編(50頁)
目錄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0
2、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1)
3、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2)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
5、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5)
6、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制度 (11)
7、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13)
8、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 (16)
9、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17)
10、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8)
11、煤礦主要災害預防制度 (20)
12、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31)
13、安全獎懲制度 (33)
14、入井人員管理制度 (34)
15、安全舉報制度 (35)
16、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37)
17、職業(yè)危害防治制度 (39)
18、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40)
19、礦領導帶班下井交接班制度 (41)
20、帶班下井檔案管理制度 (43)
21、礦級領導下井帶班公示制度 (44)
22、礦領導帶班下井考核獎懲制度 (44)
23、礦領導帶班下井舉報制度 (46)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健全分工負責、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體系,充分激發(fā)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感,形成職工自覺遵章守規(guī)的良好局面,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實現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二、礦長負責健全礦各級領導、職能部門、班組長及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內容要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單位的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二)各單位的副職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協(xié)助正職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三)職能機構負責人要按照本機構的職責,組織工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對本機構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職能機構工作人員對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四)班組長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是各項法律、法規(guī)、措施的現場執(zhí)行者,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
(五)崗位工人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四、為確保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礦制定嚴格的考核辦法,將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工種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同職工自身的利益緊密地結合起來,實行獎優(yōu)罰劣,激發(fā)廣大職工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積極性、主動性。
五、各職能部室根據各自主管專業(yè)積極監(jiān)督崗位人員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定期、不定期檢查、通報、考核,督促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六、根據各崗位實際情況,及時對各工種崗位人員崗位責任制進行補充完善,以保證有較強的針對性,保障安全生產。
2、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國家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及集團公司會議精神,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掌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議,研究解決礦安全重點工作,臨時決定召開的安全辦公會議,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二、安全辦公會議由礦長主持召開,礦長不在礦時,由安全礦長主持召開,礦辦公室負責會議通知和考勤。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安全辦公會議人員,必須向主持或組織會議的領導請假。
三、參加安全辦公會議人員: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機電副礦長、通風副礦長;安檢科科長、礦建技術科科長、機電科科長、防治水科長、地質測量科科長、通風科科長、礦辦公室主任以及各區(qū)隊長。
四、安全辦公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上級安全工作會議指示、指令精神;落實上次安全辦公會安排的事項;聽取安檢科、和各分管科室對本旬安全工作情況和下旬安全工作重點的匯報;分析討論有關隱患解決措施、協(xié)調安全隱患處理需要的人、財、物問題;討論安全有關的獎懲、制定有關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定安全規(guī)劃。
五、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并形成《礦安全辦公會議紀要》,于會議后第二
天下發(fā)各科室區(qū)隊。各科室區(qū)隊認真?zhèn)鬟_貫徹會議紀要,對照紀要要求研究落實措施。
六、安全辦公會議安排的事項,有關單位和責任人要嚴格按會議要求組織落實。
七、安檢科負責安全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監(jiān)督檢查落實,及時將檢查情況向有關領導匯報,確保隱患排查到位、安全措施到位、整改落實到位。
3、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標:
安全上杜絕重傷及一級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級及以上非傷亡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確保安全建設,實現安全年。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實現動態(tài)達標,確保達到省級建設礦井一級標準。
二、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礦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嚴格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考核,建立安全工作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凡是出現對上級及礦有關文件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不嚴格,對安排的工作任務落實不到位,安全建設重大問題不及時解決,責任范圍存在安全隱患處理不果斷,發(fā)生重大僥幸事故、人身事故,易改易犯隱患重復發(fā)生等,要依據礦責任追究規(guī)定和安全管理有關處罰規(guī)定進行追究處理。嚴格執(zhí)行安全、通防辦公會議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事故、隱患報告制度等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2、嚴格領導干部帶班作業(yè)制度。每班必須有一名礦級領導帶班作業(yè);生產、掘進、準備區(qū)隊,每個班必須有技術員以上干部帶班作業(yè)。帶班領導和工人同上井同下井,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安全隱患。
3、強化礦工安全教育培訓。
(1)礦每月組織一次全礦職工培訓,向職工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各級政府頒發(fā)的安全生產法令、命令、決定、規(guī)定、通知及本礦所制定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由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各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和操作技能培訓;觀看安全知識教育光盤。
(2)開展礦工崗位安全工作流程描述,通過班前會推行崗位安全工作流程描述,使礦工對現場的安全狀況更加深刻的認識,變被動管理為超前防范,實現安全管理從“過程控制”向“細節(jié)管理”轉變,在工作中達到“自我提醒”、“熟練操作”的目的,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
(3)開展以全員培訓、崗位練兵、技術比武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素質提升”活動。注重提高礦工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全面系統(tǒng)地向全體礦工灌輸各類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儲備制度,強化特殊工種和各類安全建設管理人員的培訓,以此調動礦工學業(yè)務、學技術的積極性。
(4)新工人、轉崗人員入井都必須到安檢科報名、登記,參加安全知識培訓,學習時間不少于72小時。學習結束后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新工人上崗前,各業(yè)務部門必須加強崗前培訓,熟悉并掌握業(yè)務知識,讓有實際經驗的老工人帶領現場操作,熟練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yè)。各業(yè)務部門必須把新工人崗前培訓情況報安檢科。
(5)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部門技術人員、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要積極參加
上級組織的安全技術培訓,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普通工種必須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
4、加強安全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礦每月不低于三次安全全面檢查,同時開展專項檢查;每月由礦長組織一次全礦安全質量大檢查,大檢查由礦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專業(yè)負責人及現場管理人員參與,重點檢查規(guī)程、措施在現場的落實兌現情況,檢查工程質量和文明生產及排查出的隱患問題整改情況。質量標準化辦公室不定期組織工程質量、文明建設檢查,確保動態(tài)達標,實現安全建設。
5、開展質量標準化建設。
由安檢科牽頭,組織生產、掘進、機電、運輸、通防、地測防治水等專業(yè)技術人員等組成礦安全檢查組。對全礦井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
檢查形式:采用全面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專業(yè)檢查與小范圍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每月對礦井組織不少于3次的重點或專項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質量大檢查;檢查不定時間、不打招呼、不定檢查地點。
對查出的問題按“五定表”形式落實處理,未按時整改的,對責任人按礦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6、狠抓“三違”治理和事故責任追究
建立完善“三違”查處制度。實行管理人員制止“三違”定性、定量考核,著重抓好薄弱時期和薄弱人物的監(jiān)督檢查。加大對“三違”人員的處罰力度。對同一月份出現二次及以上違章的人員、嚴重“三違”人員,對其進行強制停班培訓。
2016年要強化安全質量事故責任追究,不論是地面還是井下發(fā)生事故,都要按照安全責任管理體系,層層分析,一查到底,對負有直接責任、管理責任和相
關責任的事故責任者,從嚴從快給予處理。嚴格落實安全獎懲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安全投入實行礦長負責制。分管安全的副礦長、總工程師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二、建立安全措施工程實施報告制度。年初制定全年度礦井安全措施計劃,經總工程師審核、礦長批準后,各科室按照計劃逐月、逐季實施。安全機構對項目進展情況要逐月檢查,逐季公布。
三、安全技術措施工程質量實行終身責任制。對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實施實行全過程質量跟蹤,凡因質量不合格而引發(fā)事故的項目,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建立安全投入資金保障制度。
用于安全投入的資金必須全額提取、足額到位。凡因資金提取不到位或使用不當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保證煤礦安全教育投入,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提取安全培訓資金,確定安全培訓內容,明確安全培訓目標,實現安全培訓規(guī)范化、制度化和經常化。礦長和特殊工種必須經培訓獲得相應資質證書后才可上崗。
5、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安全質量標準化是煤礦安全生產的基礎,是加強安全基礎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主要內容。為保證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順利開展,促進安全質量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狀況持續(xù)穩(wěn)定好轉,根據山西省煤炭工業(yè)
局(二一三年五月)印發(fā)的《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一、建設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的前提條件
1.杜絕死亡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2.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到一級。
3.礦井準備,掘進巷道關系正常,掘進達到規(guī)定要求。
4.制定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評比及獎懲制度。
二、考核標準:《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山西省煤炭工業(yè)局二一三年五月)。
三、檢查驗收:礦每月組織對生產、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防治水、企業(yè)管理形象、信息調度、應急救援、地面實施、安全管理、職業(yè)健康等專業(yè)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進行一次檢查、評定,檢查人員主要由技術科、機電科、通風科、地測防治水科、安檢科、監(jiān)控校驗科、機運工區(qū)、通風工區(qū)、瓦斯抽采工區(qū)、掘進隊、探水隊、綜采隊的管理人員組成。
四、礦井每月進行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自檢,檢查記錄應存檔,作為評級考核的依據。
五、安檢科是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主要牽頭部門,具體負責通知組織檢查人員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予以通報以及表彰獎勵等。
六、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評級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對綜合得分最高的單位,進行獎勵,對表現最差的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罰款。
七、安全質量標準化先進單位獎勵,用于獎勵在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中
做出貢獻的有關人員,各單位應嚴格兌現。
八、各科室區(qū)隊要高度重視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關于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有關指示精神,積極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競賽活動,不斷夯實礦井安全建設的基礎。礦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有專(兼)職人員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形成職責明確、層層負責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網絡,實現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安全質量管理。
九、堅持“管理、裝備、培訓并重”的原則,充分保證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必需的各種投入。不斷加大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獎懲力度,嚴格檢查驗收,嚴格獎懲兌現。積極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職工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干部職工安全質量意識和技術技能。
十、為確保礦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礦成立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負責質量標準化工作規(guī)劃、評比、監(jiān)督、檢查工作。
組長:礦長
副組長: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通風副礦長。
成員:各安全建設部門主要負責人和主管,并成立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負責資料的收集整理、組織檢查、驗收評比工作。
十二、附則:本礦井適用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一、奮斗目標
1、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防治水、信息調度、應急救援、地面實施、安全管理、職業(yè)衛(wèi)生力爭全部達一級質量標準化要求,消滅最差專業(yè)。
2、杜絕水、火、瓦斯、煤塵、頂板、機電、運輸等重大事故。消滅重大僥幸事故,地面消滅輕傷事故。
二、建立六項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一)安全質量檢查檔案管理制度
1、安全質量檢查檔案建立范圍
按照專業(yè)性質將礦各類安全質量檢查、安檢科檢查、礦井組織的各類檢查,查出的有關安全質量隱患,必須分別依據安全質量現場檢查五定表和有關現場筆錄等資料建立專門檔案。
2、隱患的分類與管理
a類隱患:危及人身安全或整改難度較大的隱患。檢查時發(fā)現嚴重危及現場人身安全的隱患,要立即責令施工單位停止作業(yè)并拿出處理措施,及時將檢查情況匯報礦領導、調度室、安檢科。礦領導對存在的a級隱患要及時召開專題會議落實整改,確保整改單位、時間、措施、負責人和監(jiān)督復查人“五落實”,形成書面材料報安檢科備案、存檔,由有關專業(yè)科室、安檢科負責監(jiān)督落實整改。上級領導檢查,查出a級隱患,按照隱患問題“五落實”的原則,及時形成書面資料上報有關單位。
b類隱患:比較嚴重但不危及人身安全或整改有一定難度的隱患。由礦分管領導及時召開專題會議落實整改,確?!拔迓鋵崱?,形成書面材料報安檢科備案、存檔。
c類隱患:對礦井安全建設有一定影響,易改易犯的隱患。由礦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及時安排施工隊負責人落實整改,施工隊將整改措施和完成情況書面報安檢科備案復查。
3、現場檢查時,有關人員要當場完整填寫安全質量問題單、查處“三違”人員通知書和安全質量罰款通知書等文本并按照要求將有關原始記錄,分別報送
有關單位和領導。各專業(yè)職能科室每月整理匯總后,交安檢科以便分類建檔管理。
4、礦井要及時將各級政府及其有關安全監(jiān)管部門,檢查出的有關礦井安全質量問題的現場筆錄復印件和整改措施書,于檢查次日報安檢科備案建檔。
5、對隱患落實整改不及時、不徹底的,對造成事故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建立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考核制度
1、嚴格按照《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山西省煤炭工業(yè)局二一三年五月)的要求組織驗收、定級、考核。
2、推行工程質量四級公開檢查驗收考核體系,一級驗收是由施工隊對班組質量進行驗收管理,從而實現工程質量嚴在流程,嚴在班組,嚴在施工隊;二級驗收是質標辦對施工隊工程質量旬檢月驗動態(tài)驗收;三級驗收采用施工隊間相互驗收、專業(yè)科室參加的聯(lián)合驗收方式,對施工隊文明建設、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四級驗收是礦井組織的安全質量大檢查。
3、礦實行動態(tài)下的旬檢查月驗收制度,每次檢查驗收的覆蓋率要達到100%。對施工的所有建、掘、巷修工程和設備、設施的安裝及檢修項目都必須有目標、有計劃、有質量標準、有安全技術措施、有審批、有貫徹學習、有安排、有落實、有驗收。
4、工程驗收后,有關驗收人員、驗收組負責人和施工單位負責人要現場簽字,并簽署驗收優(yōu)良、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未經質量驗收或未達到合格標準的,不得投入使用,有關部門不得支付工資(煤炭公司在檢查驗收過程中凡發(fā)現有違背本條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取消達標資格)。
5、機電、通防、防治水專業(yè)每旬組織不少于1次的專業(yè)性檢查,由礦分管
領導牽頭,并及時召開專業(yè)會議安排落實整改。
6、各單位要制定質量驗收實施細則,配備專職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人員跟班驗收,建立驗收原始記錄檔案。
7、班組實行全工序、全過程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并填寫班組驗收原始記錄,特別對隱蔽工程不得遺漏。
(三)建立安全質量終身負責和責任追究制度
為提高施工單位及質量驗收人員的責任心,提高工作質量,從而保證工程質量,建立安全質量終身負責和責任追究制度:
1、巷道工程、機電安裝工程、通防設施及安裝工程、防治水設施工程、支護材料的加工質量及其工程竣工驗收后在服務年限內,對于施工負責人和驗收人員實行終身負責制。
2、各項工程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對工程施工質量全面負責,所有參與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和檢查的人員對質量定級結果全面負責。
3、建立健全各類工程檔案,施工單位對新施工的工程實行掛牌管理,要記錄巷道名稱、支護形式、年限、施工單位、負責人、施工日期等,明確專人管理。
4、施工單位根據本單位考核特點,對班組施工工程質量實行全過程的驗收考核,并記錄存檔。
5、質量驗收必須根據有關規(guī)定現場填寫所有驗收書面記錄,檢查驗收原始記錄和評分定級表格要一式三份,檢查和陪檢人員現場在原始資料上簽字,一份當場交被檢單位,一份交質標辦存檔,一份隨時交礦分管領導。
6、對因施工質量差或檢查驗收不認真而造成不良后果或事故的,不論間隔多長時間,將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驗收結果公布制度
每旬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和復查結果、安全質量大檢查結果、安全質量現場會檢查結果、上級各類檢查結果,每旬在礦井安全生產會議上通報,并對安全質量好的單位嘉獎表揚,對差的單位按規(guī)定進行罰款。
(五)建立安全質量標準化培訓考試制度
1、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的培訓實行全員學習、橫向專業(yè)負責、縱向分級落實、綜合考試考核的制度。
2、要求每一名員工都必須熟知并執(zhí)行與本職工作有關的標準,各專業(yè)分別對本專業(yè)人員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定期組織培訓,每一季度組織一次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一律不準上崗,礦安檢科負責質量驗收人員的培訓。
3、要求所有質量驗收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6、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制度
一、礦年初制定本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礦安全教育培訓的經費依據有關規(guī)定列支。
二、礦每月組織一次職工培訓,向職工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各級政府頒發(fā)的安全生產法令、命令、決定、規(guī)定、通知及本礦所制定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由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各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和操作技能培訓;觀看安全知識教育光盤。
三、新工人、轉崗人員入井都必須到安檢科報名、登記,參加安全知識培訓,學習時間不少于72小時。學習結束后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新工人上崗前,各業(yè)務部門必須加強崗前培訓,熟悉并掌握業(yè)務知識,讓有實際經驗的老工人帶
領現場操作,熟練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yè)。各業(yè)務部門必須把新工人崗前培訓情況報安檢科。
四、安全建設管理人員、各職能部門技術人員、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要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安全技術培訓,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普通工種必須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凡外出學習不能取得相應資格證的,其培訓費自理。
五、各科室職能部門、各工隊每周必須組織一次安全活動日,進行安全事故案例、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培訓?;顒尤沼煽剖抑饕I導,工隊隊長親自組織,礦安全、技術部門安排學習培訓內容,
六、井下新掘進和綜掘工作面施工前,施工隊必須學習《作業(yè)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此項活動由施工隊領導組織,技術科派技術人員授課,安檢科進行監(jiān)督,否則不得施工。
七、宣傳、工會部門要積極利用黑板報、班前會安全活動日的機會,抓住礦內、礦外典型事故案例,以文字、圖片的形式對職工進行宣傳、教育。
八、礦人力資源部必須為各職能部門、各工種職工購買煤礦安全技術教育所需的工具和學習資料。安檢部門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九、每位礦工都必須建立安全學習記錄本。每一次安全學習、業(yè)務技術學習情況必須由礦工本人認真記錄,依次填寫學習時間、學習的具體內容、主講人或領學人。觀看安全教育錄像片時要寫出觀看的主要內容和體會。書寫要認真,記錄要規(guī)范。安全學習記錄要集中存放在本單位會議室(辦公室)內,每次集中學習結束后,自覺上交,確定專人保管,不準帶回宿舍或家中,不準撕扯頁面或內頁,不得丟失。
十、各單位必須建立每位礦工的培訓擋案,做到一人一檔,并由主管技術員統(tǒng)一填寫、管理、保存,做到專人負責。及時填寫安全培訓情況,包括外出培訓、業(yè)余培訓,做到記錄真實、準確、可靠。
十一、安檢科每月對各單位的建檔情況檢查一次,凡發(fā)現填寫內容不全、漏填或填寫不及時的提出整改,連續(xù)二個月仍發(fā)現類似問題的通報批評。
十二、各單位正職是安全培訓檔案的第一責任者,技術主管是具體操作者,必須增強責任心,確保培訓工作落到實處,對培訓效果不好的單位領導將給與處罰。
7、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為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及時準確地排查消除事故隱患,減少各類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特對事故隱患排查規(guī)定如下:
一、事故隱患分級分類
1、按事故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一時解決不了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須由礦解決的隱患。
c級:隊必須解決的隱患。
2、按事故隱患的種類分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火災、水害和其它。
二、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制
1、各隊組隊長是事故隱患排查的第一負責人。
2、礦長負責a級隱患問題的認定和處理建議,負責b級隱患問題的安排部
署及追究落實。
3、安全礦長負責礦范圍內三級隱患問題的處理落實、監(jiān)督考核。
4、生產副礦長,負責向礦長上級報a級、b級隱患,并根據礦長的安排部署,組織處理a級、b級隱患,對所管轄范圍內的c級隱患全面掌握,復查追究整改落實情況。
5、分管礦長,對分管范圍內的隱患全面負責,協(xié)助礦長組織處理a、b級隱患問題,復查追究c級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
6、各業(yè)務科室對分管領導負責,積極協(xié)助分管領導組織c級隱患問題的五定和復查整改落實。
7、各隊組的隊長負責本區(qū)域內c級隱患問題的五定和整改落實,積極消除隱患。
8、安檢科負責全礦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的檢查、督促與考核工作。
三、事故隱患的查出、收集、篩選、報送、處理落實
1、查出:礦領導、礦科隊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升井后,必須到礦調度值班室填寫下井記錄,對查出的隱患問題必須注明地點、隱患名稱,現場已盯住處理或需五定處理,以便值班人員篩選隱患。
2、收集:礦調度值班室要將礦領導及其他管理人員記錄及時轉告安檢科建立隱患統(tǒng)計臺賬,逐日統(tǒng)計,分級分類匯總。
3、篩選:對礦領導和上級檢查部門的檢查意見注明已處理的隱患只上統(tǒng)計臺帳,不再五定,對注明需五定的隱患必須及時對隱患隊組下達隱患五定表五定落實。
4、報送:篩選過程中發(fā)現a、b級隱患報礦長簽字方可進行安排落實,c級
隱患報分管礦長安排落實。c級隱患用隱患五定表通知有關單位處理落實,分管領導監(jiān)督。
5、處理落實:a級隱患經上級檢查部門提出后礦長決策,分管副礦長安排處理落實;b級隱患由礦長安排,分管礦長組織處理落實;c級隱患由隊組組織處理落實。隱患整改完成后,將隱患五定排查表返回礦值班室。
6、隱患整改落實由隱患隊組進行,安檢科、各級管理人員進行檢查監(jiān)督,對未按期進行整改隱患的隊組,要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四、有關事項規(guī)定
1、根據實際每日召開由安全礦長主持的隱患整改碰頭會,落實隱患整改情況。
2、由安檢科負責每月進行一次隱患綜合分析,并根據分析結果制定具體的防范措施。
3、隱患排查工作執(zhí)行“誰分管,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礦長監(jiān)督制。
4、事故隱患排查必須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yè)場所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防范措施不準生產。
5、各隊組要積極整改事故隱患,同時要建立事故隱患整改落實臺賬,并及時將整改完成情況報回礦安檢科,到期不報者視為未按期處理隱患,按規(guī)定進行處罰。
6、如現場發(fā)現重大隱患,必須立即停產處理,并匯報礦值班室。
7、因不及時整改隱患而導致發(fā)生事故的,要根據事故情節(jié)輕重對負責人進行追究處理。
8、凡對事故隱患未按期整改或雖然整改,隱患又重復出現的,檢查時對責任人要加倍處罰。對于假報、謊報隱患整改完成情況的責任人,一經查出,從重加倍處罰。
8、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
一、礦由安檢科牽頭,組織采掘、機電、運輸、通防、地測防治水等專業(yè)技術人員作為礦安全檢查組。對礦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
二、檢查內容:黨的安全方針和上級安全指令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礦安全制度及安全辦公會落實情況;現場安全建設系統(tǒng)、安全設備及建設場所安全隱患情況;職工安全培訓情況;職工安全行為及質量標準化情況。
三、檢查形式:采用全面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專業(yè)檢查與小范圍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每月分別對礦井組織不少于3次的重點或專項安全建設監(jiān)督檢查;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質量大檢查;檢查不定時間、不打招呼、不定檢查地點。
四、對查出的隱患,對現場檢查出的隱患由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領導簽字落實具體責任。以《炭窯坪煤業(yè)安全隱患排查五定表》通報給被查單位,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在限期內整改落實,礦安檢科按期組織人員進行復查,同時對上級部門檢查問題進行復查。對沒有整改的隱患,礦對相關責任人按月度考核辦法對相關礦領導進行考核。
五、對影響安全的隱患必須立即整改,能現場整改的現場督促整改;工程質量差、安全隱患多的頭、面、崗點必須停產整改,絕不允許邊建設邊整改,停產后報礦有關領導。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做好各類檢查的建檔工作,檢查檔案包括檢查人員、檢查地點、檢查單位、現場隱患、整改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完成時間、完成情況、驗收人員、獎罰情況等,以便各級領導檢查備查。
9、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一、采、掘工作面的作業(yè)規(guī)程,必須由礦技術員負責編寫,必須按采區(qū)設計要求,并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工作崗位責任制》。
在編制過程中要不斷廣泛征求隊組老工人的意見,編制后編制人員和施工隊長簽字后,上報礦建技術科長。礦建技術科長審批后,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技術、安全、機電、通風、地測等人員會審,并提出會審意見,修改后,由礦總工程師批準,打印成冊,由會審者全部簽字有效。
二、《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明文要求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的內容,都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三、因地質條件或生產技術條件與作業(yè)規(guī)程不符時,必須及時修改作業(yè)規(guī)程或補充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手續(xù)與第一條相同)。
四、掘進工作面開口,與構造、與老空、巷道貫通,回采工作面初采、強制放頂、過構造、過老空、井下電氧焊、探放水、排放瓦斯都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總工程師及有關科室審批。
五、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安全、機電、通風等部門,每月對在用規(guī)程措施進行一次檢查復審工作,對每一份規(guī)程提出復審意見。發(fā)現隱患立即改正并重新履行審批。
六、礦建技術科負責在施工前向隊組職工貫徹批準的規(guī)程、措施,貫徹后必
須進行考試,并由被貫徹者簽字后,方可作業(yè)。輪休或請假者必須補課,并簽字、考試合格方可工作。
七、《煤礦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工種崗位責任制中有明文規(guī)定,且條文屬作業(yè)中必須執(zhí)行的條文,可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標明條款,在貫徹作業(yè)規(guī)程時,必須貫徹其條文的具體內容。
八、對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情況,生產、安全、機電、通風等業(yè)務科室管理人員必須經常深入現場,認真檢查,發(fā)現隱患,立即糾正。礦安檢科負責對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貫徹執(zhí)行情況,實行全面監(jiān)督。
九、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術措施,有生產礦長負責成立專門領導組。生產、安全、通風、機電科長等人參加,現場跟班,貫徹落實。
十、巷道貫通的安全技術措施,由生產礦長負責,成立專門領導組,生產、通風、安全等科長參加,現場跟班,貫徹落實。
十一、排放瓦斯、井下電焊、氧焊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批準,機電礦長負責,施工隊技術員貫徹落實,機電科、安檢科、施工隊落實專人參加現場監(jiān)督,方可施工。
十二、排放瓦斯、開啟密閉的安全技術措施,由礦總工程師負責,專業(yè)人員(或救護隊員)操作,通風科長、機電科長、安檢科長負責現場指揮,監(jiān)督落實。
10、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設備購置
1、礦井設備由各使用部門編制計劃,列表寫出設備規(guī)格、型號、性能、數量,經礦長批準,報供應科。
2、機電設備開關、電纜等設備必須符合煤礦防爆性能,非防爆設備和質量低劣產品不得購入。
3、機電設備要選擇先進的,不購淘汰設備和耗能高的設備。
4、購入的設備要經礦有關人員打開檢查,不防爆、購件不全、質量低劣產品,礦有權拒絕入庫,誰購置誰負責。
二、設備保管
1、采購來的設備經驗收移交保管員入庫,質量、數量當面交清,保管員登記上臺帳。
2、設備要分類保管,不得使設備配件風吹日曬,造成損失。
3、設備出庫由領取者憑有關領導批準的料單領取,或以舊換新。
三、設備運轉
1、運轉中的設備要實行包機制,要執(zhí)行專人操作,專人維修,設備要掛牌管理。
2、設備的檢修,另配件更換,由包機者提出,機電副礦長批準。
3、年初要作出本年機電設備檢修計劃,有機電副礦長安排進行檢修。
4、機電設備要按規(guī)定注油、維修、保養(yǎng)、不準超負荷運行,不準帶病工作,不準高度磨損。
四、機電設備更換及報廢
1、對直接影響生產安全的陳舊設備,由機電副礦長提出,礦委討論解決資金,另行購置更換。
2,決定設備是否報廢,應由機電副礦長決定,報廢的設備要下臺帳。
3、報廢的設備如何處理,由機電副礦長提出,礦委研究決定。
4、礦必須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設備淘汰與報廢。
11、煤礦主要災害預防制度
一、礦井每年年初根據礦井年度生產作業(yè)計劃,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各安全生產專業(yè)科室(區(qū)隊)技術主管制定礦井本年度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本年度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必須報區(qū)煤炭局批復后,下發(fā)到各有關單位落實。
二、各單位要組織本單位職工認真學習礦井本年度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并結合現場實際辨識工作場所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根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要求,制定出預防措施和處理措施。
三、礦井各單位要認真組織職工學習礦井災害及處理計劃,以及本單位的工作場所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預防措施和處理措施,礦井對學習效果進行統(tǒng)一考核,凡考試成績不合格,沒有參加考試者,不得下井作業(yè)。礦將組織安檢等相關部門進行檢查,督促各單位對本年度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的落實。
四、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應明確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通風、防塵、防瓦斯、防水災、頂板、提升運輸、職業(yè)危害等主要危害有害因素,并分別制定管理制度、預防措施、處理計劃,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五、每季末根據礦井季度作業(yè)計劃,及時對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進行修編,并下發(fā)到有關單位貫徹執(zhí)行。
六、實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在學習貫徹落實等不認真、組織不力或在災害處理過程中延誤戰(zhàn)機的單位及個人,根據責任大小,分別給予一定的處罰。
七、建立健全預防職業(yè)病危害制度,嚴格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要求,做好
本單位的職業(yè)病防治工作。
八、為強化管理,加強監(jiān)控,確保對礦井各主要危險防患于未然,有針對性地分別制定專門制度。
(一)瓦斯管理制度
1、礦井通風科根據礦井月度生產作業(yè)計劃結合現場實際按《規(guī)程》要求,確定瓦斯檢查點,并由技術員根據現場變化負責及時增、撤瓦檢點,每次設置、增、撤瓦檢點都必須書面報總工程師審批。
2、瓦斯檢查員按照總工程批準的瓦斯檢查地點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對瓦斯涌出較大,瓦斯涌出量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實行跟班蹲點隨時檢查瓦斯?jié)舛?,瓦斯檢查員實行現場交接班,工作面還要安設甲烷傳感器。對于瓦斯異常采區(qū)里瓦斯涌出量不大、瓦斯涌出量正常的一般地點實行巡回檢查制度,規(guī)定每個班檢查3次,兩次檢查時間之間的間隔,不得小于2個小時,也不得大于4個小時。
3、瓦斯檢查員在班中每檢查一次必須向調度匯報。交接班時,必須交接清楚并填寫記錄。
4、瓦斯檢查員必須執(zhí)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認真記入瓦斯檢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牌板上,并通知現場工作人員。瓦斯檢查手冊必須有現場施工負責人簽字。瓦斯?jié)舛瘸^《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時,瓦檢員必須依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5、測定瓦斯?jié)舛龋瑧谙锏揽拷敯逡韵?0厘米的位置;測定二氧化碳濃度應在巷道靠近底板20厘米處。
6、采煤工作面回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群投趸紳舛葢诰嗖擅汗ぷ髅婷罕诰€10m以外的回風順槽風流中測定,并取其最大值;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的瓦斯
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應在導風筒末端以外的巷道風流中測定,并取其最大值。
7、在井下任何地點放炮,都要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lián)鎖放炮制度。非炮掘施工單位原則上不準放炮,確需放炮必須編制專門的措施,嚴格按措施執(zhí)行。放炮員要認真填寫齊全“一炮三檢”記錄。
8、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因其它原因停風必須立即斷電、撤人,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停風區(qū)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對停風地點的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刻熘辽贆z查一次,擋風墻外的瓦斯?jié)舛让恐苤辽贆z查一次。
9、排放瓦斯要有經批準的專門措施,并由礦山救護隊嚴格按措施執(zhí)行。
10、及時檢查可能涌出瓦斯的地點,消滅瓦斯積聚,并做到無瓦斯超限作業(yè)。
11、礦井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并報礦總工程師。
12、采區(qū)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jié)舛瘸^0.8%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都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及時報總工程師和通防科、調度室。
13、停電檢修期間和恢復通風時,通風工區(qū)必須編制專門措施按程序審批,并嚴格按措施執(zhí)行。
14、瓦斯異常區(qū)內的采掘工作面及特殊地點,要安裝使用瓦斯電閉鎖,并嚴格按高瓦斯區(qū)管理。巖巷掘進遇到煤線或接近地質破壞帶時,必須有專職瓦檢員經常檢查瓦斯,發(fā)現瓦斯大量增加或其它異狀時,必須停止掘進,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15、加強對高冒區(qū)和采煤工作面回風隅角的瓦斯檢查。對高冒區(qū)及時防治瓦
斯積聚,及時充填,及時封閉。對采煤工作面回風隅角重點檢查,發(fā)現瓦斯接近超限濃度時必須派瓦斯檢查員跟班檢查,同時在工作面進風隅角掛較為嚴密的擋風簾;在回風隅角附近掛導風簾進行治理瓦斯。
16、掘進工作面距迎頭5m內,采煤工作面進、回風隅角和采煤機附近必須懸掛便攜式瓦斯檢測儀,并正常使用。煤與半煤巷掘進和采煤工作面回風巷按監(jiān)測管理規(guī)定安設瓦斯傳感器。便攜式瓦斯檢測儀懸掛位置與傳感器相同。
17、機電部門和采掘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包機制”,確保機電設備及其附屬設施的完好可靠,防止失爆。確保局部通風機的可靠供電,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
18、通風科每周對所有的密閉進行全面的檢查,及時維修,防止瓦斯涌出,同時做好有關記錄。
19、瓦斯檢查員必須經特殊工種培訓合格后持有效證件上崗。
20、進入瓦斯異常區(qū)內的所有人員都必須以《瓦斯異常區(qū)的管理》措施為重點進行安全培訓并熟練掌握,嚴格按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規(guī)范工作行為。
21、每年必須對礦井進行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鑒定工作,報省煤炭管理部門審批,并報省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備案。
22、通風科值班人員必須審閱瓦斯班報,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礦井調度匯報。通風瓦斯日報必須及時送礦長、總工程師審閱。對重大問題要及時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23、瓦斯異常區(qū)內的采煤、綜掘工作面原則上禁止放炮。確需放炮時,必須編制措施,除按正常程序審批外,必須經礦長審簽。放炮施工單位嚴格按火工品有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24、已封閉的巷道,必須編制排放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經總工程師
批準后由救護隊負責破除擋風墻。
25、排放氣體的安全措施必須由通風科編制,經通風科、安全科的主管工程師和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審批后,排放氣體措施送救護隊,由通風科負責組織,由救護隊實施排放。
26、排放氣體前,所有參加排放氣體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掌握排放措施并簽字。
27、通風科技術員要做好排放氣體記錄。
28、礦井礦長、總工程師、爆破工、采掘區(qū)隊長、通風科科長、區(qū)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瓦斯檢查員必須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安全監(jiān)測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
29、監(jiān)測監(jiān)控裝置要保證性能完好,能正常工作。安全監(jiān)控設備每月必須至少進行1次調試、校正。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組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安全監(jiān)控設備發(fā)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由校驗監(jiān)控負責采取安全措施。
30、監(jiān)控中心要24小時不間斷正常監(jiān)測,設備顯示、打印、報警、存儲等功能正常,按時打印報表。
31、按要求及時填繪有關記錄、臺帳、報表、圖紙。建立監(jiān)測數據庫,瓦斯、一氧化碳等資料要保存1年以上。
32、主要通風機和井下局部通風機要安裝開停傳感器,風硐安裝負壓、風速傳感器,主要回風巷、采區(qū)回風巷測風站內要安裝瓦斯、風速傳感器,主要進風
巷要安裝風速傳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風巷安2臺甲烷傳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風巷安裝1臺一氧化碳感器,主要風門安裝開關傳感器。
33、風速傳感器要安裝在能正確反應巷道平均風速的位置。
(二)防塵管理制度
1、認真落實綜合防塵齊抓共管責任制,堅持煤塵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則,杜絕任何地點的煤塵積聚和飛揚。
2、井下巷道沖塵必須懸掛沖塵牌板,嚴格按沖塵周期執(zhí)行。
3、井下所有防塵設施按劃分的管理區(qū)域,掛牌管理,由各單位負責現場管理和使用。
4、各類防塵設施由通風科按標準安裝后,移交給現場施工單位,并在設施交接單上雙方簽字、存檔,真正做到誰使用、誰負責。
5、每旬必須對井下所有防塵設施及沖塵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詳細記錄。
6、對損壞和不正常使用防塵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一律按規(guī)定進行處罰。
(三)礦井防火管理制度
1、自然發(fā)火
(1)、采區(qū)和新工作面的設計,必須編制設計防治自然發(fā)火系統(tǒng)措施。采掘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必須編制有明確防治自然發(fā)火的措施規(guī)定。
(2)、合理選擇采煤工藝,努力做到不丟煤、少丟煤,當煤層厚度超過采高時,必須沿頂留底開采。在因受地質條件影響時,留頂煤開采的工作面,必須編制專門的防治自然發(fā)火措施。
(3)、采煤工作生產過程中,采空區(qū)必須回撤干凈,不得隨意丟棄物料和支
護用品,兩巷端頭的浮煤必須清理干凈。
(4)、沿空送巷的掘進工作面,要加強巷道的支護,必須采取防止通過巷幫裂隙向采空區(qū)漏風的噴漿封阻措施。
(5)、加強采空區(qū)管理,采煤工作面結束后,必須在1.5個月內建立不少于兩道的永久密閉進行密閉。
(6)、建立封閉采空區(qū)的管理制度和密閉管理臺帳,每月必須對采空區(qū)進行一次人工取樣氣體分析,建立分析臺帳,并編制分析報告報公司有關領導。
(7)、合理優(yōu)化通風系統(tǒng)調整,積極采取綜合預報預防措施,切實做到早預防、早發(fā)現、早治理,一旦發(fā)現自然異常區(qū),必須及時報礦調度和總工程師,采取措施進行治理。
1、外因火災
(1)、主副井口房和通風機房的防滅火管理,附近20米范圍內不準有明火。
(2)、必須使用阻燃性皮帶,堅決杜絕非阻燃性皮帶下井。
(3)、皮帶運輸機要安裝防滑保護、防跑偏裝置、堆煤保護和溫度煙霧保護等裝置,并有專人檢查維修,保證靈敏可靠。
(4)、運輸巷必須安裝齊全防塵管路,每隔5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除防塵用水外,必須滿足消防用水。
(5)、皮帶機頭、機尾及周圍的浮煤必須及時清理干凈,并要按規(guī)定配齊滅火器和滅火沙等消防材料和工具。
(6)、加強井下電氣設備的管理,杜絕失爆,堅持使用好過流、短路、漏電及漏電選線保護裝置。
(7)、機電峒室、工作面移動變電站和其它電器設備處,要按規(guī)定配齊滅火
器、滅火沙箱和其它消防材料,現場工作人員要熟悉存放地點并會熟練操作使用。
(8)、井下采掘工作面、機電峒室和材料峒室內嚴禁存放汽油、柴油和變壓器油。井下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不準亂扔亂放。嚴禁將剩油、廢油潑灑在井巷或峒室內。
(9)、加強井下燒焊管理,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燒焊前要制定嚴密的措施。燒焊現場要安排專人負責,有安監(jiān)員和瓦斯檢查員監(jiān)督檢查。嚴禁無措施和超范圍燒焊。
(10)、加強火工品的管理,嚴格火藥、雷管的發(fā)放、領取、清退和存放制度,各放炮地點要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作業(yè)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放炮作業(yè),嚴禁放糊炮和明電放炮。
(11)、加強職工的防滅火安全知識教育,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下井,嚴禁穿化纖衣服下井。
(12)、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13)、在出井口和井底車場分別設置消防材料庫,消防材料庫內要儲存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安排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和更換。
(14)、礦井要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每季要對反風設施進行檢查一次,要保證反風設施完好可靠,以備必要時進行反風。
(四)防治水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礦井水文地質規(guī)程》等法律法規(guī),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生產方針,進一步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提升我礦防治水管理水平,增強礦井防災抗災能力, 有效遏制水害事故的發(fā)生,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穩(wěn)固保持礦井防治水工作的良好局面,打造本質安全型
礦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礦井水文地質工作是保證煤礦安全正常生產建設的一項重要技術基礎工作。為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防止重大水患事故的發(fā)生,必須認真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要求。
2、成立防治水領導小組,并配備專職防治水技術人員。礦長對所在礦井防治水工作負領導責任,實行全面領導,定期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的問題,檢查各項防治水工程進展情況,在人力、物力、資金等方面給予保證;總工程師對礦井防治水工作負技術責任,直接領導礦井防治水工作,為防治水患提供技術保證;地測部門是礦井防治水業(yè)務保安部門,必須按照五項業(yè)務保安責任制度,按有關規(guī)定有計劃地開展水文地質工作,為礦井防治水預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詳實可靠的基礎成果資料,并提出預測預報,地測部門對預防重大水患事故負業(yè)務保安責任;設計部門要將防治水工作列入設計內容;各采掘區(qū)(隊)長對本區(qū)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實負第一責任,班組長對本班組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實負直接責任;安全部門對防治水的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礦井水文地質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礎。為此,必須依據《礦井水文地質規(guī)程》的要求,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礦區(qū)(井)水文地質調查、勘探和觀測工作,查明礦井的各種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規(guī)律,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術依據,根據生產計劃安排的需要,不斷地提供水情資料和年、季、月水情水害預報,井巷接近危險地段或水情發(fā)生變化要根據有關的規(guī)定提供臨時水害通知單。各種水情資料、水患預報要詳實、具體,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要強,經礦井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后,發(fā)至設計、施工、安全科等單位和有關領導。
4、設計部門必須認真分析研究水患預測預報資料和有關的水文資料,在編制裁決工程設計時充分考慮水害因素,從工程設計開始,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并將探放水工程納入采掘工程設計和工作面銜接計劃時間表內。
5、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則。在受水害威脅地區(qū)進行采掘施工時,必須首先查清水文地質條件,地測部門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意見,并提出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經礦總工程批準后實施,采掘工程待確認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6、探查水壓大于2mpa的探放水工程設計,經總工程師審查后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探放水設計經批準后,屬于鉆探施工部分,由鉆探部門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屬于井巷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單位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措施由總工程師審批,并取得開工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7、在存在老空區(qū)積水威脅的地區(qū)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須確定探水線,并準確的將積水區(qū)范圍、積水標高、積水深度、積水動水量及探水線填繪在專業(yè)礦圖上。
8、各類井巷工程貫通前,被貫通巷道有積水淤泥或水文情況不清時,必須在距貫通點30米(煤巷)或20米(巖巷)前,發(fā)放水害通知單,查清條件,待排除積水或淤泥后方可貫通。
9、由于受巖溶陷落柱影響,所造成的高水位異常區(qū)和巖溶陷落柱懷疑區(qū),必須進行專門的水文地質綜合勘探,查清巖溶陷落柱懷疑區(qū)的分布位置,含、導水性及高水位異常原因、范圍,探查原則“先物探,后鉆探”,探查結束后提出成果報告及防范措施。不進行專門勘探,水文地質條件不清,在上述區(qū)域不得設采
掘工作面,更不得施工。對于經探查確定的巖溶陷落柱懷疑區(qū)無論是否導水,均要按規(guī)定留設煤柱。
10、礦井之間的隔離煤柱必須按有關要求留設。所有防水煤柱內不得進行任何采掘活動,以保證煤柱的完整性及隔水的可靠性。如因工程需要不得不開掘巷道時必須提出專門報告和相應的有效措施,經上級部門審查審批,不經正式批準不得施工。
11、堅持水害隱患定期排查制度,各生產礦井由總工程師組織,每月進行一次,由防治水中心負責人組織每周一次,對重點水害問題組織排查,每次排查要有正規(guī)記錄,內容要齊全、規(guī)范。
12、當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現水文地質異常情況時,要求主管領導和有關技術人員立即趕到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對井上下鉆孔水位及涌水量、水質進行監(jiān)測,對收集到的數據及時進行分析、整理,拿出結論性意見。
13、堅持質量標準化與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杜絕防治水工作中的隨意性和僥幸思想,規(guī)范礦井防治水安全技術工作,以高質量的礦井防治水工作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
14、為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預防重大水患事故的發(fā)生,嚴格執(zhí)行防治水管理十不準:
(1)各類防隔水煤柱內不準隨意布置巷道。
(2)當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現突水征兆時,不準施工。
(3)探放水鉆孔正式探水鉆進時,未安好孔口裝置時,不準繼續(xù)鉆進。
(4)被貫通巷道有積水、淤泥或水文地質情況不明時,不準貫通。
(5)所有下山掘進巷道無特殊原因未到位不準停止掘進。
(6)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積水威脅或情況不明時不準施工。
(7)在高水位異常區(qū)和陷落柱懷疑區(qū)的工作面上未經探查,不準回采。
(8)回采工作面波及范圍內的水位孔或封閉不良鉆孔,未經處理前,不準施工。
(9)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未經總工程師批準,不準施工。
(10)受底板奧灰高壓水威脅的礦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準布置在灰?guī)r及以下層位。
12、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一、礦生產經營單位、作業(yè)場所、生活服務場所等都必須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預案應包括以下幾類:
1、礦井瓦斯煤塵爆炸
2、礦井水災
3、礦井火災
4、礦井頂板事故
5、礦井運輸提升事故
6、礦井大面積停電事故
7、地面火災
8、民爆物品事故(事件)
三、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內容包括:
1、組織機構及其責任。
2、確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及地點。
3、通告程序和報警系統(tǒng)。
4、應急設備與設施。
5、評價危險程度及方法。
6、保護措施及程序。
7、信息發(fā)布與公眾教育。
8、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9、培訓與演練。
10、應急救援預案的維護及更新。
四、各單位的行政正職負責保障預案所需的設備、設施、材料、資金及人員,組織應急預案貫徹到每個部門、每個班組和每個人、每年組織開展一次應急救援演練。分管安全的副職負責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五、應急救援隊伍要堅持好24小時值班制度,配齊并維護好保養(yǎng)好救援裝備,經常性地開展救援訓練,保證及時有效地開展救援工作。
六、通訊部門要隨時保證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的通訊系統(tǒng)暢通。
七、礦各業(yè)務職能部門對各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貫徹執(zhí)行及演練情況每季節(jié)做一次檢查,對存在問題現場“五定”處理。
八、礦調度指揮中心是本單位實施應急預案的指揮中心,接到災情匯報,必須立即按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通知指揮部成員,并通知所有參加搶險救災的隊伍進入臨戰(zhàn)狀態(tài)。有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類別,下達相關應急預案啟動命令,實施應急救援。
13、安全獎懲制度
一、總則
1、為發(fā)揮經濟杠桿作用,落實安全責任,調動全礦干部、員工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實現安全目標和礦井長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獎罰堅持績效考核、目標管理、重獎重罰的原則。
二、管理職責
1、礦安檢科負責制定安全獎罰辦法,并組織實施。
2、人事科負責各類安全獎金的審核批準,執(zhí)行對礦所屬單位或個人安全管理扣款的收繳;財務科負責獎金的發(fā)放。
三、管理規(guī)定
1、礦每年從工資總額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作為安全專項獎勵基金。
2、各類安全獎、扣款單據由安檢科出具,人事科、財務科統(tǒng)一收繳,納入專門帳戶進行管理,并設立臺帳。
3、上級部門對礦各類事故考核罰款由礦工資總額承擔。
四、考核
1、安全專項獎勵基金由安檢科按照礦年度安全考核辦法,對全礦職工進行考核獎罰。
2、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依據考核結果對全礦各單位、班組、個人進行獎罰。
3、對于發(fā)生的各類“三違”、隱患、事故的責任人員及其舉報人員按照《“三違”認定及處理標準》、《隱患排查與事故處理規(guī)定》等進行獎罰。
4、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特殊貢獻的人員,按礦相關規(guī)定給予獎勵。
5、其它按礦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條款給予獎罰。
14、入井人員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及時掌握井下工作人員的動態(tài)情況,全面抓好安全監(jiān)督檢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礦從事井下作業(yè)人員,下井前必須領取礦燈和自救器,并進行登記。
二、井口登記人員,對出入井人員進行逐一登記,每班在交接班2小時內,將出入井人員與調度室人員定位系統(tǒng)及礦燈、自救器登記處進行核對。發(fā)現誤差及時查找原因。并匯報調度值班領導。
三、發(fā)放人員發(fā)現下井人員超過12小時以上未升井,必須及時將該人員的姓名、單位校對清楚后,匯報礦調度室及所在單位。
四、井口檢身人員對每一位入井人員要嚴格檢查,每一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戴)礦燈和自救器、安全帽,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上下井嚴禁攜帶與安全生產無關的物品。
五、檢身人員檢身時必須認真細致,禮貌待人,堅決制止違反入井規(guī)定的人員或其他閑雜人員入井,井口檢身工在檢身過程中,任何人不得與井口檢身工爭吵,更不得打架鬧事,影響檢身。因不負責任,造成人員違反規(guī)定入井的,將嚴肅追究檢身人員的責任。
六、檢身工負責清點上下井人數,所有上下井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七、上下井人員必須服從檢身工的指揮,接受檢身工的檢查,排隊上下,嚴禁擁擠。
八、井口20米范圍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機動車輛。井下使用氧氣、電焊必須有領導批復的施工措施,井口檢身工認真檢查,并記錄在冊后方可入井。
十、在檢身過程中發(fā)現問題,井口檢身工應立即登記在冊,并上報安檢科及有關科室,及時進行處理,否則因不匯報或匯報不及時造成事故,追究井口檢身工的責任。安檢科安排專職安全人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并對檢身人員安全培訓及業(yè)務指導。
15、安全舉報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充分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輿論監(jiān)督作用,及時、廣泛的掌握各單位安全生產的情況,揭露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領域的違規(guī)違紀現象,增加監(jiān)管力度,特制定安全生產舉報制度。
一、目的和意義
建立安全生產舉報制度,是為了發(fā)動全社會的力量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jiān)督,為了及時發(fā)現更多的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早整改事故隱患,糾正違法行為,保證安全生產,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舉報制度的建立,是一項強化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的有效手段,有利于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及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有利于全體員工增強安全法制觀念,重視安全生產;有利于事故發(fā)生后的調查取證。舉報制度對威懾安全生產的違法行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二、舉報內容
舉報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兩類,具體內容如下:
1、企業(yè)生產單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及安全生產的制度和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