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和意義
食品安全是企業(yè)生存與發(fā)展的基石,它關乎消費者的健康,也直接影響企業(yè)的聲譽與市場競爭力。有效的食品召回制度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最后一道防線,它能及時消除潛在風險,維護企業(yè)誠信形象,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危機。因此,建立和完善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對于任何食品企業(yè)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預防機制:企業(yè)應設立嚴格的食品安全監(jiān)控體系,從原料采購到生產加工,再到產品出廠,全程監(jiān)控,預防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場。
2. 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fā)現食品安全問題,應立即啟動召回程序,包括確定召回范圍、級別和時間表。
3. 信息通報:企業(yè)需與監(jiān)管機構、分銷商和消費者保持暢通的信息通道,確保召回信息及時傳達。
4. 后續(xù)處理:對召回的食品進行妥善處理,防止二次污染,并分析原因,采取糾正措施。
注意事項
1. 制度明確:召回流程應清晰,責任分工明確,避免在緊急情況下出現混亂。
2. 培訓與演練:定期對員工進行食品安全和召回程序的培訓,通過模擬演練提升應對能力。
3. 法規(guī)遵從:了解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確保召回行動的合法性。
4. 公開透明:在召回過程中,保持信息公開,以贏得公眾信任。
實施這些制度,我們旨在構建一個安全、可靠的產品環(huán)境,以實際行動守護消費者的餐桌安全,同時也保護我們的企業(yè)品牌。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站穩(wěn)腳跟,贏得消費者的長期信賴。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范文
第1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一、目的
使進入流通領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及時、快速、完全的召回,避免或減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進入流通領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
三、職責
1、總經理負責產品召回的啟動及審批。
2、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產品召回的總體策劃與監(jiān)督。
3、質量科負責食品安全危害的評估;倉庫負責召回的具體實施;其他相關部門協助實施。
四、食品安全危害的調查和評估
1、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
(1)已經誘發(fā)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2)可能引發(fā)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3)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fā)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標簽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標識不全、不明。
(4)一般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如外包裝不合格、外觀不合格、感官質量不合格等。
2、召回,是指公司對確認的已進入流通領域的不安全食品,通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
3、當獲知公司產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當地質監(jiān)部門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書面通知時,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國家認可的產品檢驗機構,實施相關的技術檢測。
(1)食品安全危害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a、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或標準的安全要求;
b、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輔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
c、食品的主要消費人群的構成及比例;
d、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數量、批次或類別及其流通區(qū)域和范圍。
(2)食品安全危害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
a、該食品引發(fā)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發(fā)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b、不安全食品對主要消費人群的危害影響;
c、危害的嚴重和緊急程度;
d、危害發(fā)生的短期和長期后果。
4、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結果應匯報總經理,確認屬于不安全食品的,應實施召回。
五、食品召回的實施
1、食品召回由總經理啟動,由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總體實施。
2、根據評估結果確認需要實施召回時,經總經理宣布實施召回后,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查找原料倉庫、車間、成品倉庫、運輸過程等各種環(huán)節(jié)的相關記錄,確定受影響的產品數量、批號和去向。
3、確定受影響產品的范圍后,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應立即通知生產部門停止生產,有關銷售者停止銷售,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
4、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根據危害產生的原因,確定召回方式,由總經理批準后,通知倉庫、銷售公司實施召回。召回方式有:
(1)對已經誘發(fā)或可能引發(fā)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公司應將受影響產品全部收回。
(2)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fā)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標簽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的,通過加貼說明、發(fā)布告示等方式進行補救。
(3)一般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做出換貨或退貨處理。
5、銷售公司根據產品召回原因、受影響產品批次填寫《產品召回通知單》,用書面或郵件形式通知各相關方在規(guī)定日期內實施召回。
6、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對食品召回的實施進行監(jiān)督與跟蹤。
7、當公司啟動食品召回后,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向當地質監(jiān)部門報告。
六、食品回收后的評估與處置
1、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根據各相關方反饋回來的反饋單,確認所需召回的產品是否全部處于隔離狀態(tài)。
2、如未全部收回需召回產品,則根據危害風險程度通過媒介如報告、布告、新聞等形式通知消費者,詳細說明危害類型,迅速收回產品,并明確召回數量。
3、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應對已進行隔離的產品組織再次評估,根據危害等級、運輸成本和貨物價值等確定處置方案。
(1)對于一般不合格產品,如外觀質量不合格、感官質量、理化指標不合格采取補救措施。
(2)對已經誘發(fā)或可能引發(fā)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3)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fā)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標簽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的,通過加貼說明、發(fā)布告示等方式進行補救
4、處置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開具《召回/隔離產品處理通知單》,下達至各相關方,由各相關方對召回/隔離的產品進行處理。
5、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對召回產品的處置進行監(jiān)督與跟蹤。
6、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對不安全食品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預防方案,有關部門進行整改,防止此類問題的再發(fā)生。
7、對召回食品的后處理應當有詳細的記錄, 并向當地質監(jiān)部門報告。
第2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范本
一、目的
使進入流通領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及時、快速、完全的召回,避免或減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進入流通領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
三、職責
1、總經理負責產品召回的啟動及審批。
2、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產品召回的總體策劃與監(jiān)督。
3、質量科負責食品安全危害的評估;倉庫負責召回的具體實施;其他相關部門協助實施。
四、食品安全危害的調查和評估
1、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
(1)已經誘發(fā)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2)可能引發(fā)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3)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fā)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標簽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標識不全、不明。
(4)一般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如外包裝不合格、外觀不合格、感官質量不合格等。
2、召回,是指公司對確認的已進入流通領域的不安全食品,通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
3、當獲知公司產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當地質監(jiān)部門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書面通知時,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國家認可的產品檢驗機構,實施相關的技術檢測。
(1)食品安全危害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a、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或標準的安全要求;
b、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輔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
c、食品的主要消費人群的構成及比例;
d、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數量、批次或類別及其流通區(qū)域和范圍。
(2)食品安全危害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
a、該食品引發(fā)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發(fā)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b、不安全食品對主要消費人群的危害影響;
c、危害的嚴重和緊急程度;
d、危害發(fā)生的短期和長期后果。
4、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結果應匯報總經理,確認屬于不安全食品的,應實施召回。
五、食品召回的實施
1、食品召回由總經理啟動,由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總體實施。
2、根據評估結果確認需要實施召回時,經總經理宣布實施召回后,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查找原料倉庫、車間、成品倉庫、運輸過程等各種環(huán)節(jié)的相關記錄,確定受影響的產品數量、批號和去向。
3、確定受影響產品的范圍后,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應立即通知生產部門停止生產,有關銷售者停止銷售,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
4、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根據危害產生的原因,確定召回方式,由總經理批準后,通知倉庫、銷售公司實施召回。召回方式有:
(1)對已經誘發(fā)或可能引發(fā)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公司應將受影響產品全部收回。
(2)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fā)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標簽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的,通過加貼說明、發(fā)布告示等方式進行補救。
(3)一般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做出換貨或退貨處理。
5、銷售公司根據產品召回原因、受影響產品批次填寫《產品召回通知單》,用書面或郵件形式通知各相關方在規(guī)定日期內實施召回。
6、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對食品召回的實施進行監(jiān)督與跟蹤。
7、當公司啟動食品召回后,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向當地質監(jiān)部門報告。
六、食品回收后的評估與處置
1、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根據各相關方反饋回來的反饋單,確認所需召回的產品是否全部處于隔離狀態(tài)。
2、如未全部收回需召回產品,則根據危害風險程度通過媒介如報告、布告、新聞等形式通知消費者,詳細說明危害類型,迅速收回產品,并明確召回數量。
3、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應對已進行隔離的產品組織再次評估,根據危害等級、運輸成本和貨物價值等確定處置方案。
(1)對于一般不合格產品,如外觀質量不合格、感官質量、理化指標不合格采取補救措施。
(2)對已經誘發(fā)或可能引發(fā)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3)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fā)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標簽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的,通過加貼說明、發(fā)布告示等方式進行補救
4、處置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開具《召回/隔離產品處理通知單》,下達至各相關方,由各相關方對召回/隔離的產品進行處理。
5、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對召回產品的處置進行監(jiān)督與跟蹤。
6、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對不安全食品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預防方案,有關部門進行整改,防止此類問題的再發(fā)生。
7、對召回食品的后處理應當有詳細的記錄, 并向當地質監(jiān)部門報告。
第3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 目的:將存在食品安全危害的產品及時從市場中召回,防止給食用者造成損害,使產品召回工作規(guī)范化。
二、 范圍: 適用于發(fā)現存在食品安全危害且已流向市場的產品。
三、 實施部門:
1、銷售部負責外部相關信息的收集,是召回工作的具體實施部門,負責通知相關方并及時反饋質檢科。
2、質檢科負責召回信息的評估,召回范圍的確定;制定召回計劃;
3.生產部是負責原因分析和糾正措施制定和實施的部門。
四、工作程序:
1、召回的分類:
2、召回信息收集渠道:
(1)內部信息:由各相關部門提供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各種信息,如:自測或自查結果等。
(2)銷售部負責外部信息收集: --官方通知:明示或法律法規(guī)變化; --客戶通知:顧客的需求及反饋; --新聞媒體:報紙、電視、電臺等; --有關組織:如消費者協會等;
(3)召回信息的評估, 根據內、外部的信息來源,由質檢科對信息進行評估,根據其危害消費者健康程度決定是否需要召回以
及召回的范圍,制定召回方法。
3、產品的召回:
(1)根據評估結果,確需召回時,由銷售部通知相關方(如:監(jiān)管部門、銷售商和消費者),由質檢科指定專人在一個工作日內填寫產品召回通知單,經質量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質檢科專人負責召回工作,召回通知單同時送交成品庫、銷售部,庫房停止該批產品出庫,銷售部立即停止該批產品的銷售。
(2)質檢科專人立即調閱銷售記錄及庫存情況,制定召回計劃,召回計劃包括產品名稱、規(guī)格、批號、召回單位名稱、地址、電話(或傳真)、聯系人、召回產品數量、召回方式、時限、召回原因等,召回計劃經質量負責人批準后交至銷售部。
(3)銷售部人員按召回計劃要求,立即實施召回工作,并填寫產品召回記錄,
(4)當召回品和已明確去向的未召回品數量總和等于待召回數量時,召回工作可經質量負責人批準后結束。
(5)召回產品進成品庫時,暫存不合格品區(qū),經質檢科
檢驗確認不合格后,按不合格品處理。
(6)生產部對召回的原因分析,確定預防和糾正措施,以避免再發(fā)生。
4、質檢科對預防和糾正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跟蹤驗證,并提交管理評審。
五、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第4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怎么寫
一、 目的:將存在食品安全危害的產品及時從市場中召回,防止給食用者造成損害,使產品召回工作規(guī)范化。
二、 范圍: 適用于發(fā)現存在食品安全危害且已流向市場的產品。
三、 實施部門:
1、銷售部負責外部相關信息的收集,是召回工作的具體實施部門,負責通知相關方并及時反饋質檢科。
2、質檢科負責召回信息的評估,召回范圍的確定;
制定召回計劃;3.生產部是負責原因分析和糾正措施制定和實施的部門。
四、工作程序:
1、召回的分類:2、召回信息收集渠道:
(1)內部信息:由各相關部門提供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各種信息,如:自測或自查結果等。
(2)銷售部負責外部信息收集: --官方通知:明示或法律法規(guī)變化;
--客戶通知:顧客的需求及反饋;
--新聞媒體:報紙、電視、電臺等;
--有關組織:如消費者協會等;
(3)召回信息的評估, 根據內、外部的信息來源,由質檢科對信息進行評估,根據其危害消費者健康程度決定是否需要召回以
及召回的范圍,制定召回方法。
3、產品的召回:
(1)根據評估結果,確需召回時,由銷售部通知相關方(如:監(jiān)管部門、銷售商和消費者),由質檢科指定專人在一個工作日內填寫產品召回通知單,經質量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質檢科專人負責召回工作,召回通知單同時送交成品庫、銷售部,庫房停止該批產品出庫,銷售部立即停止該批產品的銷售。
(2)質檢科專人立即調閱銷售記錄及庫存情況,制定召回計劃,召回計劃包括產品名稱、規(guī)格、批號、召回單位名稱、地址、電話(或傳真)、聯系人、召回產品數量、召回方式、時限、召回原因等,召回計劃經質量負責人批準后交至銷售部。
(3)銷售部人員按召回計劃要求,立即實施召回工作,并填寫產品召回記錄,
(4)當召回品和已明確去向的未召回品數量總和等于待召回數量時,召回工作可經質量負責人批準后結束。
(5)召回產品進成品庫時,暫存不合格品區(qū),經質檢科
檢驗確認不合格后,按不合格品處理。
(6)生產部對召回的原因分析,確定預防和糾正措施,以避免再發(fā)生。
4、質檢科對預防和糾正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跟蹤驗證,并提交管理評審。
五、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第5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一、 目的:將存在食品安全危害的產品及時從市場中召回,防止給食用者造成損害,使產品召回工作規(guī)范化。
二、 范圍: 適用于發(fā)現存在食品安全危害且已流向市場的產品。
三、 實施部門:
1、銷售部負責外部相關信息的收集,是召回工作的具體實施部門,負責通知相關方并及時反饋質檢科。
2、質檢科負責召回信息的評估,召回范圍的確定;
制定召回計劃;3.生產部是負責原因分析和糾正措施制定和實施的部門。
四、工作程序:
1、召回的分類:2、召回信息收集渠道:
(1)內部信息:由各相關部門提供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各種信息,如:自測或自查結果等。
(2)銷售部負責外部信息收集: --官方通知:明示或法律法規(guī)變化;
--客戶通知:顧客的需求及反饋;
--新聞媒體:報紙、電視、電臺等;
--有關組織:如消費者協會等;
(3)召回信息的評估, 根據內、外部的信息來源,由質檢科對信息進行評估,根據其危害消費者健康程度決定是否需要召回以
及召回的范圍,制定召回方法。
3、產品的召回:
(1)根據評估結果,確需召回時,由銷售部通知相關方(如:監(jiān)管部門、銷售商和消費者),由質檢科指定專人在一個工作日內填寫產品召回通知單,經質量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質檢科專人負責召回工作,召回通知單同時送交成品庫、銷售部,庫房停止該批產品出庫,銷售部立即停止該批產品的銷售。
(2)質檢科專人立即調閱銷售記錄及庫存情況,制定召回計劃,召回計劃包括產品名稱、規(guī)格、批號、召回單位名稱、地址、電話(或傳真)、聯系人、召回產品數量、召回方式、時限、召回原因等,召回計劃經質量負責人批準后交至銷售部。
(3)銷售部人員按召回計劃要求,立即實施召回工作,并填寫產品召回記錄,
(4)當召回品和已明確去向的未召回品數量總和等于待召回數量時,召回工作可經質量負責人批準后結束。
(5)召回產品進成品庫時,暫存不合格品區(qū),經質檢科
檢驗確認不合格后,按不合格品處理。
(6)生產部對召回的原因分析,確定預防和糾正措施,以避免再發(fā)生。
4、質檢科對預防和糾正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跟蹤驗證,并提交管理評審。
五、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