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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在企業(yè)管理中,安全制度如同企業(yè)的生命線,它不僅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也維護著公司的正常運營。安全制度的存在,就如同一盞明燈,照亮了可能隱藏風險的道路,使企業(yè)能夠穩(wěn)步前行。它強化了風險意識,減少了意外事故的發(fā)生,提升了工作效率,同時也塑造了負責任的企業(yè)形象。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應包括但不限于:風險評估機制,應急預案,安全培訓程序,設備維護規(guī)定,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準則,以及事故報告和處理流程。這些制度涵蓋了從預防到應對的各個階段,確保在面對各種情況時,企業(yè)都能有條不紊地應對。
注意事項
在制定和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我們需謹記,制度并非一成不變,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時更新。制度的落實重于制定,必須確保每個員工都了解并遵守。此外,定期的安全檢查和評估至關重要,它們能及時發(fā)現潛在問題,防止小疏漏演變成大危機。偶爾的疏忽或許看似無傷大雅,但正是這些微小的縫隙,可能成為安全的大敵。
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是一個持續(xù)的過程,需要全體人員的共同參與和努力。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保障安全的推動企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培訓教育制度范文
第1篇 班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一、班組崗位職工培訓時間規(guī)定
1、一般崗位新上崗的人員,崗前培訓的總學時不得少于24學時,其中班組級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2、危險化學品等特種崗位新上崗的人員,崗前培訓的總學時不得少于72學時,其中班組級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二、班組級安全教育內容
1、崗位安全規(guī)程。
2、工作崗位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崗位隱患排查與治理。
3、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注意事項。
4、有關的事故案例。
5、設備性能與安全裝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6、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7、事故應急處理技能。
8、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三、培訓要求
1、新上崗職工班組級安全培訓由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
2、班組職工轉崗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重新接受班組級安全培訓。
3、崗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的,班組應對職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4、班組應通過班前會、安全活動日等形式開展職工日常教育培訓工作。
第2篇 醫(yī)院安全培訓教育制度范例
安全工作是醫(yī)院各項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貫穿各項工作始終,落實到各科室、各崗位、各人員及各項工作之中,以確保醫(yī)院人員、物資、財產和醫(yī)院管理安全,保證醫(yī)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則是醫(yī)院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內容;是保障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是提高全員安全意識,普及安全知識的有效途徑。根據有關安全工作法規(guī)制度,結合醫(yī)院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對象:全院職工
二、總體要求和教育內容
1.醫(yī)院全體人員要牢固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安全是最大的節(jié)約”“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證”“安全工作、從我做起”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為一項十分重要、非常必要、特別緊要的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2.要把安全教育工作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實。做到在社會上、兄弟單位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時及時進行教育,在本系統(tǒng)、本單位、本科室出現安全事故、事故隱患、事故苗頭時及時進行教育,在國家、省上、廳系統(tǒng)和醫(yī)院舉行重大活動,布置重要工作任務前進行教育,在重要節(jié)日(元旦、春節(jié)、五一、中秋、國慶節(jié))前進行教育。平時要結合工作實際和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形勢任務及時進行教育。
3.重點抓好以下幾項教育:
①政治安全教育。及時傳達黨的現行路線、方針、政策,傳達貫徹黨的代表會議、中央政治局有關會議、全國“兩會”、全省黨代會和省委全委會議、衛(wèi)生廳有關重要會議精神,從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和上級精神保持一致,防止發(fā)生貫徹執(zhí)行大政方針方面的錯誤和失誤。
②國家安全教育。醫(yī)院國家安全工作委員會要定期組織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反對一切外國勢力干涉我國內部事務的教育;遵守憲法,維護人民當家作主權力的教育。
③國防安全教育。及時了解和掌握國際、國內發(fā)生的重大事件,堅持和平發(fā)展主題,堅持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④法制教育。按照上級和醫(yī)院安排,堅持不懈地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不斷增強法制意識。尤其要抓好對各項衛(wèi)生工作法律法規(guī)、特別是有關衛(wèi)生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教育。每年組織一次以上的法律知識考試,鞏固和擴大教育成果。
⑤醫(yī)療安全教育。見《醫(yī)院醫(yī)療安全教育制度》。
⑥正反典型教育。及時通報社會上和兄弟單位發(fā)生的有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件,結合醫(yī)院實際進行針對性教育,汲取別人的教訓,促進自身的安全。對在安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科室和個人的事跡要及時宣揚,并予以獎勵表彰。
⑦普遍性教育與即時教育、個別教育。利用晨會(周會)、全院職工大會開展普遍性教育,安排布置、總結安全工作任務,分析安全工作形勢,宣教安全工作制度。對發(fā)生的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隱患,進行即時教育,指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關具體要求;對不安全的具體人、具體事,要找有關責任人(包括直接責任人、管理責任人、相關責任人)進行談話教育。普遍教育由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即時教育由安全組或科室即時組織進行,個別教育由院領導、科室負責人或指定人員進行。教育情況做好記錄,做為檢查考核依據。
4.人力資源部、保衛(wèi)科、總務科、醫(yī)務部、護理部、院感科、資產管理科等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安全宣教工作,采取印發(fā)安全宣傳材料、簡報、信息、網絡、專欄宣傳等多種形式,及時宣傳安全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經驗,及時進行典型案例和剖析和宣傳,營造良好的安全工作輿論氛圍。
三、具體措施
(一)各相關職能部門應組織本部門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制定培訓方案,組織實施培訓,對全院職工采取分期分批、分層次的集中教育培訓。各科室應積極組織參與,力求收到實效。
(二)各科室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特別是按以上教育形式和總體要求,結合科室實際,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有針對性地進行案例剖析或召開以安全分析為主題的科務會,查找醫(yī)療安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或隱患,對有關規(guī)章制度進行查漏補缺、修訂完善,并嚴格執(zhí)行、嚴格監(jiān)督,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全體員工應通過查閱資料,現場規(guī)范作業(yè)等方式,增強自覺學習安全知識的良好習慣。
第3篇 危險品車隊安全培訓教育學習制度
(一)組織有關人員積極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的各種安全生產培訓,制定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學習考核計劃。
(二)每月組織兩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訓、業(yè)務學習,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精神,落實安全工作任務。增強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
(三)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召開,參加的人員為公司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人員及有關人員。
(四)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主要內容為:1.、國家安全生產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以及道路危險運輸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政策;2、公司概況、行業(yè)特點,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責任制,應急預案等各種管理制度;3、道路危險貨物分類、特性、危害性、包裝、標志標識、應急措施等知識;4、本公司危險貨物運輸的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項,典型事故案例分析;5、預防事故的一般知識以及發(fā)生事故的應急救援知識;6、運輸、裝卸作業(yè)實踐等。
(五)參加人員必須按時到會,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參加的向公司請假,安全教育納入考勤管理對無故缺席的按照勞動合同給予處罰、待崗和解聘的處理。
(六)缺席人員由公司采取發(fā)放學習資料,單獨召集進行學習教育培訓等方式進行補課,學習內容不變,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落實到位,確保培訓教育面達到1 0 0 ﹪。
第4篇 車輛安全宣傳和培訓教育制度
1、車輛車輛安全宣傳工作要利用黑板報、墻報、通訊(短信平臺)、橫幅標語、廣播、錄像等宣傳工具常抓不懈,長期堅持。主要采取的方式有:
(1)常年宣傳。即根據一年四季的不同天氣、氣候情況、不同交通特點、可能出現的傾向性問題,結合本單位實際有的放矢地進行。
(2)重點宣傳。在全國性的“車輛安全生產月”及省、市的“車輛安全宣傳周”、“百日車輛安全競賽”等活動中,或在重要節(jié)假日中,結合實際進行重點宣傳。
(3)突擊宣傳。主要是針對一個時期來交通車輛安全方面的突出問題,配合突發(fā)性整頓、管理開展宣傳、教育。
2、崗前培訓教育
(1)對駕駛人員進行有關車輛安全知識培訓,掌握貨物運輸的車輛安全知識,并經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2)崗前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
a、國家有關車輛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國家與行業(yè)標準,貨物運輸車輛安全規(guī)章制度;
b、勞動車輛安全衛(wèi)生的法律、法規(guī),勞動車輛安全衛(wèi)生技術和勞動車輛安全衛(wèi)生基本知識;
c、勞動防護和職業(yè)病預防基本知識;
d、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e、職業(yè)道德教育;
f、本公司運輸生產特點,公司規(guī)章制度以及車輛安全注意事項;
g、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應急設施與設備操作使用的基本知識;
h、崗位生產任務、特點、操作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車輛安全技術規(guī)程等。
i、進入施工作業(yè)場所、道路的安全注意、防范、自我保護知識;
3、日常培訓教育
(1)加強對車輛安全管理人員、業(yè)務人員、駕駛員的日常教育培訓,全面提高車輛人員的業(yè)務水平。
(2)日常培訓教育實行專門培訓、集中培訓和業(yè)余教育相結合的方式。
(3)日常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更進一步深入理解:崗前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
第5篇 有限空間負責人監(jiān)護人員作業(yè)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1 總則
1.1.1 為加強和規(guī)范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防范傷亡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1.1.2 所有有限空間作業(yè)現場負責人、監(jiān)護人員、作業(yè)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都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規(guī)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有限空間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1.1.3 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有限空間作業(yè)。
1.2 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教育
1.2.1 凡新調入有限空間作業(yè)班組職工或離崗三個月以上返崗等人員都必須進行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教育培訓,經閉卷考試80分以上,考核合格后才能參與有限空間作業(yè)。
1.2.2 有限空間培訓內容包括:
a) 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b) 有限空間作業(yè)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c) 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d) 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e) 有關事故案例等。
1.2.3 每年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yè)相關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將培訓教案、考勤、試卷、成績、評估等相關材料定期歸檔保存。
1.3 有限空間安全教育常識
1.3.1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1.3.2 有限空間作業(yè)是指作業(yè)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yè)活動。
1.3.3 有限空間分為三類:
a) 一是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b) 二是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c) 三是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fā)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1.4 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技術要求
1.4.1 檢測
a) 施工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yè)”的原則;
b) 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范圍內),易燃/可燃氣體濃度(應< 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0mg/m3);
c) 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yè)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d) 在作業(yè)環(huán)境條件可能發(fā)生變化時,應對作業(yè)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xù)或定時檢測;
e) 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于安全環(huán)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1.4.2 危害評估
a)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yè)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yè)環(huán)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
b) 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yè)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tài);
c)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2006《缺氧危險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gbz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yè)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1.4.3 通風
a)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yè)前和作業(yè)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xù)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
b) 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1.4.4 防護設備
a) 應為作業(yè)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
b) 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yè)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c) 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1.4.5 呼吸防護用品
a)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2002《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
b) 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2006《缺氧危險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要求。
1.4.6 配備應急救援裝備
a) 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b) 應急通訊報警器材;
c) 現場快速檢測設備;
d) 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
e) 應急照明設備;
f) 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6篇 企業(yè)內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增強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持續(xù)改進,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針,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減少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2.1公司全體員工(包括新員工、合同工、臨時工);
2.2外來人員(外單位來公司業(yè)務聯系、施工、培訓、學習等);
2.3轉崗、頂崗、脫崗人員。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新員工、臨時工入廠一級安全教育;
3.2綜合管理部負責協(xié)助人力資源部進行一級安全教育;識別、計劃并組織實施專項、日常安全培訓教育;
3.3行政部協(xié)助人力資源部進行一級安全教育;識別、計劃并組織實施消防、保衛(wèi)、交通運輸培訓教育;
3.4各生產單位負責對新員工進行二級安全教育;協(xié)助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行政部進行安全培訓教育;識別、計劃、組織進行本單位安全培訓教育;
3.5各生產班組負責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協(xié)助上級部門實施各種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6財務部負責保障教育資金的落實。
4內容:
4.1入企業(yè)教育
4.1.1一級安全教育
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綜合管理部、行政部對新入廠員工進行一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產特點、相關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知識等,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單位。培訓時間不少于24學時。
4.1.2二級安全教育
由各單位第一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廠安全生產制度、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guī)程、相關事故教訓、安全防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等,并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組。培訓時間不少于24學時。
4.1.3三級安全教育
由班組長(工段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生產設施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預防措施、相關事故案例、安全設施裝置、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
4.2特種作業(yè)教育
4.2.1由綜合管理部組織特種作業(yè)培訓。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306-)的要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yè)證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yè)。
4.2.2特種作業(yè)人員須按各業(yè)務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的期限組織復審。
4.3危險化學品運輸、押運人員教育培訓
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人員必須進行有關安全培訓,經所在地設區(qū)的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4.4變更培訓
各單位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崗位作業(yè)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作業(yè)。
4.5事故教育
凡發(fā)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
4.6大修或關鍵、重點部位檢修前教育
各單位在大修或關鍵、重點部位檢修前,各單位要組織并實施相關人員的專門安全教育。綜合管理部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7轉崗、頂崗、脫崗人員教育培訓
員工轉崗、干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6個月以上者,必須由廠、班組進行相關內容的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4.8外來人員培訓
4.6.1外來施工人員必須經綜合管理部和行政部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生產特點、相關制度、相關規(guī)定、安全注意事項、事故應急救援等內容,并經考試合格方可發(fā)放入廠證。
4.6.2外來參觀、學習、業(yè)務聯系人員,須由相關單位進行相關安全制度、規(guī)定廠及注意事項培訓教育。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綜合管理部協(xié)助公司安委會制定并實施公司級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對象包括公司級、廠級領導及安全員,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政策法規(guī)、公司安全文件、規(guī)章制度、典型案例討論及其他相關內容。
4.9.2各單位組織制定本單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組安全學習計劃,班組安全學習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組所有人員必須參加,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政策法規(guī)、公司安全文件、規(guī)章制度、廠安全規(guī)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關內容。
4.9.3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定期參加班組安全學習,綜合管理部和生產廠安全管理部門要定期檢查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在活動記錄上簽字。
4.9.4公司安全培訓是全員培訓,任何人缺席均需進行補培訓。
4.10安全培訓教育管理
4.10.1公司各部門要建立從業(yè)人員培訓教育檔案,記錄培訓時間、內容和考核結果。
4.10.2公司、各單位要根據生產需要,確定培訓目標,指定培訓計劃并實施,培訓計劃變更要有記錄。
4.10各部門要對培訓教育方式和效果進行評價,確定是否達到培訓目的。
第7篇 y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第一條 依照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內容和時間,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二條 新入廠職工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教育,教育后要填寫三級教育記錄卡,并進行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三級教育內容為:
1、公司級教育:由施工管理部組織,安全部門配合實施。安全生產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及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形勢及發(fā)生的重大事故教訓;發(fā)生事故后如何搶救、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等。
2、項目部級教育:由項目經理和安全員實施安全生產教育。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項目生產特點、設備特點、安全基本知識、預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項目安全生產制度、規(guī)定、安全注意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防護用具使用基本知識等。
3、班組級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班組作業(yè)特點、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崗位責任,班組安全活動及紀律,愛護及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及個人勞保防護用品,易發(fā)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對策等。
第三條 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包括電工、焊工等,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書后并再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四條 工人調換工種必須進行換崗教育。換崗前,批準換崗的有關部門領導要對換崗工人進行新崗工種的操作規(guī)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
第五條 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時必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的安全技術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第六條 公司對各級領導干部(包括經理、項目經理、工長等)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學習,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觀念。
第七條 各分公司每年冬閑季節(jié)組織一次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學習,不斷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第八條 項目經理、工長對所屬工地的職工每周一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
第九條 施工班組由班組長組織實施班前教育,針對班組的施工生產場所、工作內容、工具設備、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項,對全組職工進行教育,防止事故發(fā)生。
第十條 各單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據季節(jié)的變化,進行雨季防雨、防雷電、防洪,冬季防凍、防滑、防煤氣中毒的季節(jié)性安全教育。
第十一條 節(jié)假日前后,各單位要根據具體情況對所屬職工節(jié)前進行法紀教育,節(jié)后開收心會,教育職工集中經理搞好安全生產。
第8篇 某生物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目的
為增強本廠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質,杜絕或減少事故的發(fā)生,規(guī)范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根據公司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的所有職工。
3、內容與要求
3.1 、公司領導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求,參加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
各級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須經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3.2、對各級領導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技術素質,提高政策業(yè)務水平。
3.3、凡新入廠的員工必須經過公司、車間和班組三級崗前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生產崗位工作。新員工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4 、公司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負責,并作相關記錄--《會議記錄》。
公司崗前安全培訓主要內容
a --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b --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c --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d-- 事故應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e --有關事故案例等。
3.5、車間級安全培訓由車間負責,并作相關記錄--《會議記錄》。
車間(部門)級崗前安全培訓主要內容a --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
b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傷亡事故;
c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d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處理;
e-- 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f-- 本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狀況及規(guī)章制度;
g --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急注意的安全事項;
h --有關事故案例等。
3.6、班組級安全培訓由各車間按實際情況進行,由安全員或班長負責,并作相關記錄--《會議記錄》。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主要內容
a-- 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b --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
c --有關事故案例;
d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7、本廠員工在廠內調動工作崗位時,接收部門應對其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3.8 、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yè)的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要求進行專業(yè)性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殊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定期參加復審。
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的職工,必須同時取得本企業(yè)的安全作業(yè)證。
3.9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主管部門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進行專業(yè)培訓。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3.10 、脫離崗位(如產假、病假、學習、外借)六個月以上重返崗位的操作人員,由車間負責進行崗位復工安全教育。
3.11、各部門、車間每年檢修期間應對本部門培訓需求情況進行識別,填制培訓需求計劃,并組織實施。
3.12、安全作業(yè)證是職工獨立作業(yè)的資格憑證,其發(fā)放范圍限于企業(yè)直接從事獨立作業(yè)的所有人員。
3.13 、發(fā)放安全作業(yè)證應考核以下內容
a --化工作業(yè)人員應考核本崗位的工藝規(guī)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和有關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知識、操作技能、異常情況緊急處理以及緊急救護等。
b --通用工種(包括機、電、儀等維修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考核本工種應掌握的安全作業(yè)技能和與化工生產有關的安全基礎理論知識。
c --安全作業(yè)證車間考核成績報安全環(huán)保部,由安全環(huán)保部組織考核填寫成績報廠長批準發(fā)放備案。
3.14 、安全作業(yè)證管理
a --安全作業(yè)證是職工上崗作業(yè)的憑證,凡是獨立直接從事生產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b-- 安全作業(yè)證應記載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績。
c --持證者必須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考核,成績記入安全作業(yè)證內,考試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凡補考不合格者,應收回其安全作業(yè)證,取消獨立作業(yè)資格。
4 、相關記錄
《會議記錄》
《安全培訓考試題》
《安全培訓成績臺帳》
《安全作業(yè)證》
第9篇 中建六局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各單位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需參加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二、其他管理人員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教育。
三、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應納入企業(yè)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
四、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對本企業(yè)安全培訓教育工作負領導責任。
五、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六、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安全培訓教育檔案由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管理或實行分級管理。
七、各單位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培訓教育內容、組織實施情況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未按照要求進行安全培訓教育的,責令改正,并可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八、各單位應對于認真開展安全培訓教育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方面做出優(yōu)秀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10篇 車輛安全宣傳、培訓教育制度
1、車輛車輛安全宣傳工作要利用黑板報、墻報、通訊(短信平臺)、橫幅標語、廣播、錄像等宣傳工具常抓不懈,長期堅持。主要采取的方式有:
(1)常年宣傳。即根據一年四季的不同天氣、氣候情況、不同交通特點、可能出現的傾向性問題,結合本單位實際有的放矢地進行。
(2)重點宣傳。在全國性的“車輛安全生產月”及省、市的“車輛安全宣傳周”、“百日車輛安全競賽”等活動中,或在重要節(jié)假日中,結合實際進行重點宣傳。
(3)突擊宣傳。主要是針對一個時期來交通車輛安全方面的突出問題,配合突發(fā)性整頓、管理開展宣傳、教育。
2、崗前培訓教育
(1)對駕駛人員進行有關車輛安全知識培訓,掌握貨物運輸的車輛安全知識,并經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2)崗前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
a、國家有關車輛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國家與行業(yè)標準,貨物運輸車輛安全規(guī)章制度;
b、勞動車輛安全衛(wèi)生的法律、法規(guī),勞動車輛安全衛(wèi)生技術和勞動車輛安全衛(wèi)生基本知識;
c、勞動防護和職業(yè)病預防基本知識;
d、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e、職業(yè)道德教育;
f、本公司運輸生產特點,公司規(guī)章制度以及車輛安全注意事項;
g、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應急設施與設備操作使用的基本知識;
h、崗位生產任務、特點、操作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車輛安全技術規(guī)程等。
i、進入施工作業(yè)場所、道路的安全注意、防范、自我保護知識;
3、日常培訓教育
(1)加強對車輛安全管理人員、業(yè)務人員、駕駛員的日常教育培訓,全面提高車輛人員的業(yè)務水平。
(2)日常培訓教育實行專門培訓、集中培訓和業(yè)余教育相結合的方式。
(3)日常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更進一步深入理解:崗前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
第11篇 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 年度培訓計劃 每年12月,綜合辦公室根據公司發(fā)展的需要及基礎培訓、崗位基礎培訓的要求下達下年度培訓指導意見,綜合辦公室在征詢各部門負責人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下一年度的培訓計劃。
如某部門需對其工作人員進行崗位基礎培訓以外的培訓,而這些培訓又沒有列入年度培訓計劃時,其部門負責人應填寫《培訓申請表》,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交綜合辦公室組織實施。
1.1 培訓計劃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實施。
2 培訓內容 公司的全體成員都要接受公司基礎培訓和崗位基礎培訓,并根據需要參加在職提高培訓。
2.1 公司基礎培訓 公司基礎培訓包括公司概況、規(guī)章制度、公司方針目標、質量意識、標準知識、食品安全知識、相關法律知識、安全作業(yè)基本知識等內容,基礎培訓內容的深度,可視不同的崗位而定。
2.2 崗位基礎培訓 崗位基礎培訓通常包括相關作業(yè)規(guī)范、運作程序、技能、食品衛(wèi)生知識、勞動保護、注意事項及出現緊急情況時應變的措施等培訓內容。
在以上培訓內容的基礎上,各崗位需加強以下內容的培訓: a)中層管理人員(部門主管) - 質量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識培訓;
- 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內容的培訓。
b)基層管理人員(主管、班組長) - 質量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識培訓;
- 有關的程序文件、工作規(guī)范的培訓;
- 所在部門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有關文件的培訓;
- 專業(yè)知識、基本管理知識培訓。
c)質檢員 - 崗位職責、工作規(guī)范、檢驗要求培訓;
- 質量和食品安全管理、統(tǒng)計技術基礎知識培訓;
- 檢驗工作中的環(huán)境保護、安全事項;
- 監(jiān)測設備的使用與保養(yǎng)培訓。
d)計量員 - 崗位職責、工作規(guī)范培訓;
- 計量管理基礎知識培訓。
e)內審員 - iso9001標準、iso22022標準、iso19011標準培訓;
- 管理手冊、程序文件的培訓。
f)采購人員 - 崗位職責、工作規(guī)范培訓;
- 采購物資技術要求(含環(huán)境、安全要求)、采購基礎知識培訓。
g)業(yè)務人員 - 崗位職責、工作規(guī)范培訓;
- 產品相關知識、營銷基礎知識培訓。
h)倉管人員 - 崗位職責、工作規(guī)范培訓;
- 庫存品質量、安全特性,倉管基礎知識培訓。
i)設備維護人員 - 崗位職責、工作規(guī)范、崗位技能培訓;
- 設備維護中的環(huán)境保護、安全事項;
- 設備管理基礎知識培訓。
第12篇 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學習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并保證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
3.引用標準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guī)定》
3.4 《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3.5 《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
3.6《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3.7《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guī)定》
3.8《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4.管理職責
4.1公司經理應保證應培訓人員所需的時間、資金和設施的投入。
4.2安全科依據公司從業(yè)人員的實際情況,負責組織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及相關培訓教材的選用和教師的選聘、培訓考核(考試)、發(fā)證、登記、歸檔等工作。
4.3職能部門、基層單位依據安全部的培訓計劃,組織好本部門人員參加安全培訓活動,協(xié)助做好教育培訓工作。
5.內容及要求
5.1 安全培訓教育規(guī)劃
5.1.1職能部門、基層單位每年年底根據國家、地方及行業(yè)的規(guī)定,結合本部門的需求,向安全部提出安全培訓需求。
5.1.2安全科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的相關工作規(guī)劃。
1)每年年底根據各部門提出的培訓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計劃中要有培訓目標和對培訓效果的要求。
2)需根據“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中的培訓內容選用或編制相應的培訓教材。
3)按計劃組織培訓,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
4)對教育培訓效果進行評價,檢驗培訓的適宜性和有效性。
5)按培訓類別建立培訓檔案。
5.2 管理人員的培訓
5.2.1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必須由具有行業(yè)主管部門或有資質的培訓機構的培訓合格證書。
5.2.2其他管理人員(包括部門主管等)的安全培訓,由公司安全科組織實施,并經考核合格取得公司內部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5.2.3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每年應接受規(guī)定的繼續(xù)教育,再培訓應保持不低于12~20學時。
5.3從業(yè)人員的培訓
5.3.1對從業(yè)人員每年要進行再培訓,再培訓學時應不低于12~20學時,不斷提高素質及能力,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處置技能,并經安全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進行上崗前的職業(yè)健康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位健康培訓。
5.3.2入職員工要接受公司、部門、單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崗前培訓不少于32學時,并持證上崗。
5.6轉崗培訓
對于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的從人員應重新接受車隊的培訓。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新崗位的作業(yè)特點,要害部位、危險狀況;
2)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控制對策;
3)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4)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及防護設施的要求;
5)事故案例等。
5.7新技術、新設備的教育培訓
公司應在新技術、新設備應用前,對有關崗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教育應包括以下內容:
1)新技術、新設備的特點及操作方法
;
2)應用過程中的危險、危害因素,危險部位,有毒有害物的特性及預防方法,新的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3)新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的內容和要求
;
4)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及防護設施的要求。
5.8 其他人員教育培訓
5.8.1對相關方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進入公司進行作業(yè)。
5.8.2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guī)定,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等內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專人帶領。
5.9培訓主要內容
除專業(yè)、專項培訓外,安全生產各類培訓的主要內容有: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規(guī)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tǒng)計、報告及職業(yè)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內容。
5.10培訓的組織
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由安全科組織實施、部門級安全培訓教育由科長或安全管理人員組織實施、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安全員選用或編制培訓教材。培訓有關要求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guī)定》執(zhí)行,并填寫相關培訓記錄。
5.11檔案管理
公司應建立系列的安全培訓檔案和臺賬,實行專人負責;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改進,提升培訓質量。
5.12自我學習
公司鼓勵員工自我學習安全生產的相關知識,并根據相關規(guī)定給予嘉獎。
第13篇 從業(yè)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學習制度
第一條 為強化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加強駕駛員、押運員管理,不斷提高公司安全工作的質量,確保所有員工具備遵章守紀的高度自覺性,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工作在安全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車技部具體負責。
第三條 新入職從業(yè)人員應接受上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品運輸相關法律法規(guī)、所承運危險貨物的理化特性、急救應急措施、應急預案等。
第四條 安全教育的內容:主要是學習國家相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交通規(guī)則、安全基本常識、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行車經驗教訓,安全評比條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與崗位對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常運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應急措施,防護用品的管理或使用方法,對應的崗位職責,對應崗位的經驗教訓或特別注意事項。
第五條 安全教育組織計劃:車技部每年初要有全年安全教育計劃,每月要有安全教育安排,并負責組織落實。安全教育每月應進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一天。每年的12月底召開年終安全工作分析會,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新年度工作計劃。
第六條 安全教育的形式:開安全例會、出車前進行安全囑咐,安全知識測試、觀看錄像、辦安全專欄、發(fā)送gps短信等。
第七條 做好安全教育記錄和考勤工作,嚴禁遲到、早退或缺席,出車在外或有特殊情況不能趕到或確需請假的,應提前請假,并安排時間補課。未經批準不按時參加學習教育的,第一次處罰100元,第二次處罰300元,三次以上的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系。
第14篇 施工現場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項目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編制依據為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計劃,項目部安全保證 計劃、國家有關規(guī)定。
2、項目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由項目部安全員編制,項目經理審批,施工員負責實施。3、項目部安全員負責建立《專兼職安全員名冊》、《特種人員名冊》、《管理人員安全教育計劃》。制定安全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計劃,經項目經理審批后由項目部辦公室實施。4、項目部安全員負責對新工人進行項目部級、班組級入場安全教育,教育內容為:《建筑法》、《生產法》、《勞動法》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教育卡相關內容。
5、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項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項目部安全員負責組 織現場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職工日常安全教育、季節(jié)性施工安全教育.
6、職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7、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取得崗位合格證書持上崗證,每年還必須根據長春市有關部門 安排接受安全專業(yè)技術培訓。
8、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指定部門技術和安全培訓,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必須按規(guī) 定進行復訓、年審。
9、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知識教育。
10、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使用新設備的工人,必須進行新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
育,方準上崗作業(yè)。
11、新進場的工人必須接受公司、項目部、班組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 方能上崗。
a、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
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和企業(yè)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等。
b、項目部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huán)境、工程施工特點
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c、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得少于50學時。三級安全教育的資料要收集歸檔,職工要進行書面考試,試卷編號存檔。
12、隨著季節(jié)的變換,要根據施工季節(jié)的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防凍防滑,防署防雷,防風防訊等教育。
13、隨著施工的進程,要根據不同施工階段的特點,進行階段性的安全教育。
14、節(jié)假日前后,要針對思想麻痹和不穩(wěn)定,紀律松懈而易發(fā)事故的特點,進行思想和
紀律教育。
15、要做到集中時間教育與日常教育相結合,特別是要堅持日常教育,搞好現場教育。
16、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要根據企業(yè)的發(fā)展和形勢拓展內容,要包括文明、衛(wèi)生、社會
治安綜合治理等內容。
17、要通過多種形式、對職工進行事故急救知識教育,以防發(fā)生事故后,由于搶救不當,造成擴大事故的后果。
第15篇 紡織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 目的與范圍
1.1為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避免工傷事故發(fā)生,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guī)定了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和其他從業(yè)人員等幾種安全教育的程序、內容和管理要點。
1.3 本制度適用于澳泰公司內所有從業(yè)人員。
2 總則
2.1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yè)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各單位要通過開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2.2 各單位要堅持安全教育經常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認真布置,檢查落實,
講求效果,嚴格考核。
2.3 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從業(yè)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3 職責
3.1 安全管理辦公室是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的主管部門,負責下達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或督促相關部門實施;負責教育培訓資金的申報和使用。
3.2 各生產廠負責提出年度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的需求;負責實施新職工、班組長、職業(yè)健康、轉崗等安全教育??偨涋k統(tǒng)一負責組織特種作業(yè)人員、中層及中層以上干部、安全管理人員參加相關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負責制定全員安全教育內容。
3.3 其它單位負責組織和實施全員安全教育。
4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4.1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確保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4.2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將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
4.3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4.4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主要內容為:
4.4.1 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
4.4.2 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yè)知識;
4.4.3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
4.4.4職業(yè)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4.4.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4.4.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4.4.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4.5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包括下列內容:
4.5.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
4.5.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等知識;
4.5.3傷亡事故統(tǒng)計、報告及職業(yè)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5.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4.5.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4.5.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4.5.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5新職工安全培訓教育
5.1 凡新入職的員工進廠都必須進行廠級、車間級、班組級的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即公司級8學時、車間級8學時、班組級8學時。
5.2 經安全教育后,勞保倉庫領取規(guī)定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并由勞保倉庫對領取情況保存建檔。
5.3 根據總經理辦公室確定的新職工的學徒期,車間必須為其制定師傅,師傅應當對其進行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并對其安全操作進行監(jiān)護。
5.4 新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內容
5.4.1 公司級教育由安全辦進行,主要內容為:
a)公司的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和安全生產的任務,從業(yè)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b)公司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規(guī)定,本企業(yè)概況、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和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危險性作業(yè)項目、安全管理程序;
c)《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職業(yè)病防治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規(guī)定》《消防法》等法律法規(guī),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職業(yè)安全健康常識;
d)公司典型的工傷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
e)安全“兩個體系”:○1、公司級管控的風險點,管控層級,主要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2、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治理的依據等。
5.4.2 車間級教育由車間負責安全工作的領導進行,主要內容為:
a)工作環(huán)境和危險因素,本車間概況,生產性質等;
b)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c)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傷亡事故;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應急情況的處理;
e)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維護;
f)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guī)章制度和危險區(qū)域地點及警示標識;
g)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故;
h)有關的事故案例剖析;
i)安全“兩個體系”車間主要風險點,管控層級、管控措施、應急處置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措施和排查依據。
5.4.3 班組級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主要內容為:
a)各崗位(工序)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b)班組崗位的設備、設施、工具的性能特點和使用要求;
c)崗位(工種)的安全崗位責任制和應遵守的制度等;
d)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
e)有關事故案例剖析;
f)作業(yè)環(huán)境及危險區(qū)域和注意事項;
g)工序作業(yè)操作法和作業(yè)指導書;
h)安全“兩個體系”班組主要的風險點、管控層級、管控措施、應急處置和隱患排查整改治理的措施與依據。
以上三級培訓的考試可采用開卷考試的形式
6 班組長安全教育
6.1 班組長安全教育,由總經辦負責組織實施,各分廠安排授課。
6.2 教育內容:
a)安全生產的意義和任務;
b)國家相關法規(guī)、標準,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
c)安全技術、職業(yè)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d)現代科學管理的方法及應用、班組安全建設、安全生產“五同時”教育、檢查、危險作業(yè)、違章管理等內容、方法和要求。
6.3 班組長安全教育應有學員名單、考試(或考核)記錄。
7 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教育
7.1 特種作業(yè)是指容易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yè)。直接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yè)人員。
紡織企業(yè)所涉及的特種作業(yè)及人員主要有:
a)電工作業(yè)。含發(fā)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
b)金屬焊接、切割作業(yè)。含焊接工,切割工;
c)企業(yè)內機動車輛駕駛。
d)壓力容器作業(yè)。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e)危險物品作業(yè)。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7.2 負責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的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并經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其委托的地市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審查認定。
7.3 安全辦負責建立特種作業(yè)人員檔案,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組織其參加培訓或復審,并辦理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操作者持證上崗。
8轉崗安全教育
8.1 工傷休工人員和離崗六個月以上重新上崗的職工,納入轉崗培訓。分廠相關部門必須安排對其進行轉崗安全教育,對工傷休工人員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其他轉崗人員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轉崗人員須經安全教育后,方可安排工作。
8.2 復工教育內容
a)澳泰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b)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c)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生產的具體要求;
d)對工傷轉崗者,分析、掌握事故的原因及防范的措施。
8.3 轉崗教育后,填寫《轉崗安全教育表》,交本單位安全辦存檔。
9 考核
對于未按規(guī)定組織安全教育或教育率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按澳泰公司安全獎懲辦法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