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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安全制度匯編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20

高空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在企業(yè)運營中,安全制度如同守護神,它不僅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基石。安全制度的建立,旨在預防事故,減少損失,提高生產效率,維護企業(yè)的聲譽,同時也是對社會責任的體現(xiàn)。它提醒我們,無論在何種高度,安全始終是首要任務。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高空作業(yè)許可制度:所有高空作業(yè)必須事先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進行。

2. 安全培訓制度:所有員工,尤其是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訓。

3. 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對高空設備、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其良好運行狀態(tài)。

4. 應急預案制度:制定詳盡的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發(fā)生的緊急情況。

注意事項

1. 制度的執(zhí)行需嚴格,不得因進度壓力而妥協(xié)。

2. 員工應理解并遵守制度,而非僅僅簽字確認。

3. 管理層應定期審查制度,確保其適應性和有效性。

4. 鼓勵報告安全隱患,對提出改進建議的員工給予獎勵。

以上四部分構成了一套完整的高空安全制度,它旨在構建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防止意外發(fā)生。然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zhí)行,只有全體員工共同遵守,才能真正發(fā)揮其保護作用。我們需時刻銘記,安全無小事,防患于未然。

高空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高空水上作業(yè)的安全防護制度

1.目的

保證高空、水上作業(yè)安全防護滿足要求。

2.適用范圍:

本工區(qū)各施工作業(yè)隊在高空、水上作業(yè)安全的控制。

3.職責:

3.1、工區(qū)工程科負責編制高空、水上作業(yè)防護規(guī)定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2、工區(qū)工程科/各施工作業(yè)隊監(jiān)督、檢查各項目在高空、水上作業(yè)中是否按規(guī)定作業(yè)。

3.3、工區(qū)項目部負責高空、水上作業(yè)的管理。

4.參考文獻

4.1、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80-91)

5.規(guī)定內容:

5.1 基本要求

5.1.1 高處及水上作業(yè)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5.1.2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及水上作業(yè)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個體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5.1.3 高處及水上作業(yè)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1.4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yè)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5.1.5 施工中對高處及水上作業(yè)的安全技術設施,發(fā)現(xiàn)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

5.1.6 施工作業(yè)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wěn),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yè)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5.1.7 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對進行高處作業(yè)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懸空高處作業(yè)及水上作業(yè)。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前后,應對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fā)現(xiàn)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xiàn)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5.1.8 因作業(yè)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施工及安全負責人必須簽字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yè)后立即恢復。

5.1.9 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qū),并應派專人監(jiān)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5.2臨邊與洞口作業(yè)防護

5.2.1 基坑周邊,水上作業(yè)平臺周邊,高空作業(yè)平臺(任一邊長小于3m)必須設置防護欄桿,如設置防護欄桿有困難的,工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

5.2.2 邊長均大于3m的高空作業(yè)平臺(如橋面)可不設防護欄桿,但在周邊要設置警示標志(如彩繩等)。

5.2.3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欄桿柱的間距為2~3m。下方有交叉作業(yè)或有人、機通過或機材堆放的,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網封閉。

5.2.4 護筒、鋼管樁、鉆孔樁、人洞等孔洞上口必須設置防護欄桿或穩(wěn)固的蓋件,人員出入多的地方還應加設安全標志。

5.3攀登與懸空作業(yè)防護

5.3.1 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必須牢固可靠,梯子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梯子在工人上下時不得搖擺,人員感覺要平穩(wěn)。

5.3.2 懸空作業(yè)應有牢固的立足作業(yè)平臺,臨邊防護要符合前款規(guī)定。

5.3.3 懸空作業(yè)所用的索具、腳手板、掛藍、鋼抱箍、平臺等設施,均需經過仔細的計算、驗算和現(xiàn)場檢查驗證。

5.3.4 模板支撐和拆卸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支模應按規(guī)定的作業(yè)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并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結構復雜的模板,裝、拆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措施進行。

(2)支設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并應設立操作平臺。低于3m的可使用馬凳操作。

(3)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穩(wěn)固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筑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或腳手架。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后將洞蓋沒?;炷涟迳喜鹉:笮纬傻呐R邊或洞口,應按有關規(guī)范進行防護。

(4)拆模高處作業(yè),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

5.4 交叉作業(yè)防護

5.4.1 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yè)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5.4.2 鋼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5.4.3 鋼模板部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橋面邊沿不應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4.4 高度超過24m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yè),應設雙層防護。

5.4.5 高空作業(yè)及水上作業(yè)下方有道路或航道時,要設置警示標志,支架、水上平臺、結構物等應設置防撞設施,占用道路和航道的要得到有關部門的審批,并按審批方案作業(yè)。

5.6 檢查監(jiān)督

5.6.1 工區(qū)項目部每季度對在建項目進行一次重點監(jiān)督、檢查。

5.6.2 工程科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對項目的高處及水上作業(yè)制度、設施和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

5.6.3 工區(qū)項目部工程科負責對高處及水上作業(yè)進行日常的管理,完善制度;安全室負責日常的監(jiān)督檢查。

第2篇 高空作業(yè)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1、高處作業(yè)的定義:gb3609-規(guī)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yè),都稱為高處作業(yè)。

2、高處作業(yè)的要求:高處作業(yè)必須堅持“先防護、后施工,無防護、不施工”的原則。

(1)高處作業(yè)要設置安全標志,掛安全網,并逐級作好安全技術交底。

(2)高處作業(yè)時,每年要進行一次體格檢查,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精神病、癲癇病等不適合從事高處作業(yè)的人員,不可安排從事此類工作,嚴禁酒后作業(yè)。

(3)高處作業(yè)時,要衣著靈便,但決不可赤膊裸身。腳下要穿軟底防滑鞋,決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

(4)高處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

(5)施工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及時報告并立即處理解決,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等,任何人不得毀損或擅自移動和拆除。確因施工需要而暫時拆除或移動的要報經項目安檢部門同意后才能動手拆移,并在工作完畢后即行復原。

(6)遇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

(7)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嚴禁在一個物件上拴掛幾根安全帶或一根安全繩上拴幾個人;臨邊作業(yè)要設置防護圍欄和安全網;懸空作業(yè)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8)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wěn),不得置放在臨邊或洞口附近,更不得防礙通行和裝卸,對于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設置在建筑結構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載力不應小于1.1kn。

(10)移動式梯子的梯腳底應堅實,梯子上端應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鉸鏈必須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兩人同時作業(yè)。

(11)高處作業(yè)不易上下重疊。確需在高處上下重疊作業(yè)時,應在上下兩層中間用密鋪棚板隔離或采用其他隔離設施。

(12)高處作業(yè)遇有架空輸電線路時,應與電線路保持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當保持安全距離有困難時,要停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3、安全網、安全帽與安全帶

(1)安全網的材料要求:要求其比重小、強度高、耐磨性好、延伸率大和耐久性較強,此外還應有一定的耐氣候性能,受潮濕后起強度下降不太大。同一張安全網所有網繩都要采用一種材料,禁止使用材料為丙綸的安全網。

安全網必須經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安全網的搭設

本工程主體結構高9米,采用雙排腳手架,施工采用雙排結構腳手架的里側應用立網封閉。立網的形式及規(guī)格見施工方案。

立網與架體連接應使用綁繩逐點綁扎,不得跳綁、漏綁。

(3)安全網的拆除

安全網的拆除應在施工全部完成,作業(yè)全部停止后,經項目安全主管安全的經理同意,方可拆除,拆除過程中要有專人監(jiān)護。

拆除的順序,應自上而下的依次進行,下方應設警戒區(qū),并設“禁止通行”等安全標志。

(4)安全網的檢查與管理

使用前的檢查:安全網搭設完畢后,須經安檢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過程中的檢查:在施工過程中每兩周或一月做一次檢查。如某一安全網受到較大沖擊后立即檢查,每隔3個月按批號對試驗繩進行強力試驗一次,并做好試驗記錄。每年還應做抽樣沖擊試驗一次。

安全網應由專人負責購置、保管、發(fā)放和收存,網體在入庫及庫存時,要查驗網上在兩個不同的位置所附的法定的永久性標牌。嚴禁采購使用無產品說明書或無質量檢驗合格證書的安全網,且必須有建設安檢站頒發(fā)的使用許可證。

在使用過程中,要配備專人負責保養(yǎng)安全網,并及時作檢查和維修。網內的墜落物經常清理,保持網體干凈,還要避免大量焊渣的其他火星掉入網內。當網體受到化學品的污染或網繩嵌入粗紗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損的異物時,即須進行清洗,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使用后拆下的網,要有安檢部門作全面檢查簽定合格使用的證明,方可入庫存放或重新使用。

安全網在搬運中不可使用鐵鉤帶刺的工具,以防損傷安全網。

(5)安全帽

凡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正確佩帶安全帽。作業(yè)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

安全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2911-91《安全帽》的規(guī)定。

戴安全帽高度為:帽箍底邊至人頭頂端的垂直距離為9~90mm,安全帽抵抗沖擊的能力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

要正確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帶,調整好帽襯間距(一般為4~5cm)。

購買安全帽,必須檢查是否具有產品檢驗合格證,不準購買和使用不合格品。

(6)安全帶

安全帶應符合國家標準gb6095-90《安全帶》規(guī)定的構造形式、材料、技術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等。

使用時高掛低用,防止擺動碰撞,繩子不能打結,鉤子要掛在連接環(huán)上,當發(fā)現(xiàn)有異常時要立即更換,換新繩時要加繩套,使用3cm以上的繩要加緩沖器。

安全帶不使用時要妥善保管,不接觸高溫、強酸、強堿或尖銳物體,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使用兩年后要做抽檢,抽驗過的樣帶要換新繩。安全帶的檢驗應按gb6095-95《安全帶檢驗方法》進行,不得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產品。

第3篇 高空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制度

高空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

1從事高空作業(yè)要定期體檢。經醫(y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yè)的,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2高空作業(yè)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3高空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套)內。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4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yè)。

5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厘米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yè)。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要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jiān)護或設置圍欄。

6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與地面聯(lián)系,應設通訊裝置,并專人負責。

7乘人的人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yè)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籃、吊裝物上下。

第4篇 建筑高空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0.1條 為了在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中,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做到防護要求明確,技術合理和經濟適用,制訂本規(guī)范。

第1.0.2條 本規(guī)范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構筑物施工時,高處作業(yè)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臺及交叉等項作業(yè)。

第1.0.3條 本規(guī)范所稱的高處作業(yè),應符合國家標準《高處作業(yè)分級》gb 3608-83規(guī)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

第1.0.4條 進行高處作業(yè)時,除執(zhí)行本規(guī)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高處作業(yè)及安全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

第二章 基本規(guī)定

第2.0.1條 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2.0.2條 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

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第2.0.3條 高處作業(yè)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條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yè)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及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第2.0.5條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技術設施,發(fā)現(xiàn)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

第2.0.6條 施工作業(yè)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wěn),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yè)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0.7條 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

對進行高處作業(yè)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下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fā)現(xiàn)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xiàn)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條 因作業(yè)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yè)后應立即恢復。

第2.0.9條 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qū),并應派專人監(jiān)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第2.0.10條 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按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及撓度計算按現(xiàn)行有關規(guī)范進行,但鋼受彎構件的強度計算不考慮塑性影響,構造上應符合現(xiàn)行的相應規(guī)范的要求。

第三章 臨邊與洞口作業(yè)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jié) 臨邊作業(yè)

第3.1.1條 對臨邊高處作業(yè),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 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二、 頭層墻高度超過3.2m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的高度超過3.2m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三、 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四、 井架與施工用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

五、 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第3.1.2條 臨邊防護欄桿桿件的規(guī)格及連接要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 毛竹橫桿小頭有效直徑不應小于70mm,欄桿柱小頭直徑不應小于80mm,并須用不小于16號的鍍鋅鋼絲綁扎,不應少于3圈,并無瀉滑。

二、 原木橫桿上桿梢徑不應小于70mm,下桿稍徑不應小于60mm,欄桿柱梢徑不應小于75mm。并須用相應長度的圓釘釘緊,或用不小于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要求表面平順和穩(wěn)固無動搖。

三、 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應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于14mm。鋼管橫桿及欄桿柱直徑不應小于18mm,采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孔固定。

四、 鋼管欄桿及欄桿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

五、 以其他鋼材如角鋼等作防護欄桿桿件時,應選用強度相當?shù)囊?guī)格,以電焊固定。

第3.1.3條 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層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安全立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二、 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當基坑周邊采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

2. 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竹、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50×5角鋼,其上下各鉆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與竹、木桿件拴牢。

3. 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guī)格相適應的80×6彎轉扁鋼作預埋鐵的混凝土塊,然后用上項方法固定。

三、 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相干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fā)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 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10mm。

接料平臺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或滿扎竹笆。

五、 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第3.1.4條 臨邊防護欄桿的力學計算及構造型式見附錄二。

第二節(jié) 洞口作業(yè)

第3.2.1條 進行洞口作業(yè)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設置防護設施:

一、 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二、 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并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

三、 鋼管樁、鉆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wěn)固的蓋件。

四、 施工現(xiàn)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第3.2.2條 洞口根據(jù)具體情況采取設防護欄桿、加蓋件、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 樓板、屋面和平臺等面上短邊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沒。蓋板應防止挪動移位。

二、 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cm的洞口、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 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格,并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采用貫穿于混凝土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鋼筋網格間距不得大于20cm。

四、 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

五、 垃圾井道和煙道,應隨樓層的砌筑或安裝而消除洞口,或參照預留洞口作防護。管道井施工時,除按上辦理外,還應加設明顯的標志。如有臨時性拆移,需經施工負責人核準,工作完畢后必須恢復防護設施。

六、 位于車輛行駛道旁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于當?shù)仡~定卡車后輪有效承載力2倍的荷載。

七、 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護門,門柵網格的間距不應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擋腳板(笆)。

八、 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m時,應加設1.2m高的臨時護欄。

九、 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蓋沒或加以防護,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3.2.3條 洞口防護欄桿的桿件及其搭設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3.1.2條、第3.1.3條的規(guī)定。防護欄桿的力學計算見附錄二之(一),防護設施的構造型式見附錄三。

第四章 攀登與懸空作業(yè)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jié) 攀登作業(yè)

第4.1.1條 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于現(xiàn)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F(xiàn)場登高應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采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yè)時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設施。

第4.1.2條 柱、梁和行車梁等構件吊裝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應在構件施工圖或說明內作出規(guī)定。

第4.1.3條 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yè),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第4.1.4條 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xiàn)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

第4.1.5條 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

第4.1.6條 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

第4.1.7條 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第4.1.8條 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yè)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

第4.1.9條 作業(yè)人員應從規(guī)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guī)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4.1.10條 鋼柱安裝登高時,應使用鋼掛梯或設置在鋼柱上的爬梯。掛梯構造見附錄四附錄圖4.1。

鋼柱的接柱應使用梯子或操作臺。操作臺橫桿高度。當無電焊防風要求時,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電焊防風要求時;其高度不宜小于1.8m,見附錄四附圖4.2。

第4.1.11條 登高安裝鋼梁時,應視鋼梁高度,在兩端設置掛梯或搭設鋼管腳手架,構造形式參見附錄四附圖4.3。

梁面上需行走時,其一側的臨時護欄橫桿可采用鋼索,當改用扶手繩時,繩的自然下垂度不應大于l/20,并應控制在10cm以內,見附錄四附圖4.4。l為繩的長度。

第4.1.12條 鋼層架的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在層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時,對于三角形屋架應在屋脊處,梯形層架應在兩端,設置攀登時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選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間距不應大于40cm,毛竹梢徑不應小于70mm。

二、 屋架吊裝以前,應在上弦設置防護欄桿。

三、 屋架吊裝以前,應預先在下弦掛設安全網;吊裝完畢后,即將安全網鋪設固定。

第二節(jié) 懸空作業(yè)

第4.2.1條 懸空作業(yè)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第4.2.2條 懸空作業(yè)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第4.2.3條 構件吊裝和管道安裝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鋼結構的吊裝,構件應盡可能在地面組裝,并應搭設進行臨時固定、電焊、高強螺栓連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設施,隨構件同時上吊就位。拆卸時的安全措施,亦應一并考慮和落實。高空吊裝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層架、桁架等大型構件前,也應搭設懸空作業(yè)中所需的安全設施。

二、 懸空安裝大模板、吊裝第一塊預制構件、吊裝單獨的大中型預制構件時,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操作。吊裝中的大模板和預制構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嚴禁站人和行走。

三、 安裝管道時必須有已完結構或操作平臺為立足點,嚴禁在安裝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第4.2.4條 模板支撐和拆卸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支模應按規(guī)定的作業(yè)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并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結構復雜的模板,裝、拆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措施進行。

二、 支設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并應設立操作平臺。低于3m的可使用馬凳操作。

三、 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穩(wěn)固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筑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或腳手架。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后將洞蓋沒?;炷涟迳喜鹉:笮纬傻呐R邊或洞口,應按本規(guī)范有關章節(jié)進行防護。

拆模高處作業(yè),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

第4.2.5條 鋼筋綁扎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二、 綁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臺架和張掛安全網。

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三、 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內的柱鋼筋??稍诘孛婊驑敲嫔辖壴?整體豎立。綁扎3m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臺。

第4.2.6條 混凝土澆筑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澆筑離地2m以上框架、過梁、雨篷和小平臺時,應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二、 澆筑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地相向進行。澆筑儲倉,下口應先行封閉,并搭設腳手架以防人員墜落。

三、 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或架設安全網。

第4.2.7條 進行預應力張拉的懸空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進行預應力張拉時,應搭設站立操作人員和設置張拉設備的牢固可靠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

雨天張拉時,還應架設防雨棚。

二、 預應力張拉區(qū)域標示明顯的安全標志,禁止非操作人員進入。張拉鋼筋的兩端必須設置檔板。檔板應距所張拉鋼筋的端部1.5~2m,且應高出最上一組張拉鋼筋0.5m其寬度應距張拉鋼筋兩外側各不小于1m。

三、 孔道灌漿應按預應力張拉安全設施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4.2.8條 懸空進行門窗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安裝門、窗,油漆及安裝玻璃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臺欄板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電焊時,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

二、 在高處外墻安裝門、窗,無外腳手時,應張掛安全網。無安全網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三、 進行各項窗口作業(yè)時,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于室內,不得在窗臺上站立,必要時應系好安全帶進行操作。

第五章 操作平臺與交叉作業(yè)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jié) 操作平臺

第5.1.1條 移動式操作平臺,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 操作平臺應由專業(yè)技術人員按現(xiàn)行的相應規(guī)范進行設計,計算書及圖紙應編入施工組織設計。

二、 操作平臺的面積不應超過10m2,高度不應超過5m。還應進行穩(wěn)定驗算,并采用措施減少立柱的長細比。

三、 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臺,輪子與平臺的接合處應牢固可靠,立柱底端離地面不得超過80mm。

四、 操作平臺可用φ(48~51)×3.5mm鋼管以扣件連接,亦可采用門架式或承插式鋼管腳手架部件,按產品使用要求進行組裝。平臺的次梁,間距不應在于40cm;臺面應滿鋪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五、 操作平臺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yè)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并應布置登高扶梯。

第5.1.2條 懸挑式鋼平臺,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 懸挑式鋼平臺應按現(xiàn)行的相應規(guī)范進行設計,其結構構造應能防止左右晃動,計算書及圖紙應編入施工組織設計。

二、 懸挑式鋼平臺的擱支點與上部拉結點,必須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設置在腳手架等施工設備上。

三、 斜拉桿或鋼絲繩,構造上宜兩邊各設前后兩道,兩道中的每一道均應作單道受力計算。

四、 應設置4個經過驗算的吊環(huán)。吊運平臺時應使用卡環(huán),不得使吊鉤直接鉤掛吊環(huán)。吊環(huán)應用甲類3號沸騰鋼制作。

五、 鋼平臺安裝時,鋼絲繩應采用專用的掛鉤掛牢,采取其他方式時卡頭的卡子不得少于3個。建筑物銳角利口圍系鋼絲繩處應加襯軟墊物,鋼平臺外口應略高于內口。

六、 鋼平臺左右兩側必須裝置固定的防護欄桿。

七、 鋼平臺吊裝,需待橫梁支撐點電焊固定,接好鋼絲繩,調整完畢,經過檢查驗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鉤,上下操作。

八、 鋼平臺使用時,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鋼絲繩有銹蝕損壞應及時調換,焊縫脫焊應及時修復。

第5.1.3條 操作平臺上應顯著地標明容許荷載值。操作平臺上人員和物料的總重量,嚴禁超過設計的容許荷載。應配備專人加以監(jiān)督。

第5.1.4條 操作平臺的力學計算與構造型式見附錄五之(一)、(二)。

第二節(jié) 交叉作業(yè)

第5.2.1條 支模、粉刷、砌墻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yè)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第5.2.2條 鋼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第5.2.3條 鋼模板部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第5.2.4條 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電梯的進出通道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m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yè),應設雙層防護。

第5.2.5條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圍之內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廓。

第5.2.6條 交叉作業(yè)通道防護的構造型式見附錄六。

第六章 高處作業(yè)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

第6.0.1條 建筑施工進行高處作業(yè)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yè)。驗收也可分層進行,或分階段進行。

第6.0.2條 安全防護設施,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驗收,并組織有關人員參加。

第6.0.3條 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具備下列資料:

一、 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驗算數(shù)據(jù);

二、 安全防護設施驗收記錄;

三、 安全防護設施變更記錄及簽證。

第6.0.4條 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 所有臨邊、洞口等各類技術措施的設置狀況;

二、 技術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規(guī)格和材質;

三、 技術措施的節(jié)點構造及其與建筑物的固定情況;

四、 扣件和連接件的緊固程度;

五、 安全防護設施的用品及設備的性能與質量是否合格的驗證。

第6.0.5條 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作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guī)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驗。施工工期內還應定期進行抽查。

第5篇 高空防墜落安全制度

1、所有高空作業(yè)人員要接受高空作業(yè)安全知識教育;特種高空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上崗前應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在作業(yè)前實行安全技術交底簽字手續(xù)。

2、高空作業(yè)人員應經過體檢,合格才可上崗。項目部應作業(yè)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及相關安全防護用具。

3、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中應監(jiān)守工作崗位,未經領導許可,不準擅自將自己的工作交他人代管,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雜活。

4、注意勞逸結合,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工作時間或工作面打鬧、打瞌睡等不安全行為。

5、進入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必須佩戴安全帽,使用有規(guī)定的有關安全用品或用具,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光腳及夏天女同志穿裙子。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臂或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作業(yè)面距離地面2m 以上時,作業(yè)層面臨邊要有防護欄桿、擋板或安全網、鋼板網作防護。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用具要定期檢查,對于檢查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6、工作人員在高于2m 以上的高處作業(yè)時,所佩帶的安全帶必須將繩頭掛在堅實的建筑物或結構堅實的的部位上,禁止穿硬底鞋,嚴格遵守高空作業(yè)紀律,睡眠不足或有精神病、高血壓病者,均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7、高空作業(yè)時,一切建筑物的腳手架、跳板和作業(yè)臺面,必須事先檢查,確保腳手架,建筑架和跳板等結構堅實后再作業(yè)。禁止在建筑架、跳板上站立、打鬧、睡覺以及超過定額人數(shù)。

8、遇有惡劣天氣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作業(yè)。

9、梯子不得有缺陷,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擋間距以30cm 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范措施;平面梯與地面的夾角以60~70 度為宜;人字梯腳要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專門監(jiān)護或設置圍欄。

10、如果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撐杵條,懸挑梁和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與地面聯(lián)系,應設通訊設備,并專人負責。

11、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必須有可靠的安全裝置及防墜落裝置及超載自動報警裝置,有防墜落實驗報告,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報告和準用證,嚴禁工人在電梯頂乘坐電梯,嚴禁電梯超載運行,除指派的專業(yè)人員駕駛操作外,無關人員嚴禁駕駛外用電梯。

12、塔吊,除指派的專業(yè)人員駕駛操作外,嚴禁其他人員攀登及駕駛;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及隨同運料的吊籃,吊裝物上下。

13、整體提升架,要有建設部的特批準用證明、相應的資質等級、施工方案、設計計算、安全等級證明、防墜落裝置及方案、安全監(jiān)管部門準用證。

第6篇 高空作業(yè)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總則

第一條:替確保職工在熟產工作西的安全與衰弱,依據(jù)國度和市政總婆司的無關規(guī)定并聯(lián)合爾私司的師產理論情形,制訂標私司用電管理制度,看各雙位組織無關人員認假教習。

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熟產預防為次的方針,安全師產,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義務人是安全死產第一義務者,各級引導必須言傳身教,各級安全管理部分及人員要認假勝責,嚴格按規(guī)程進行監(jiān)視檢查。

第二條:電工作人員必需具備高列條件: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常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量,熟習危齊操作規(guī)程戰(zhàn)運行培修操作規(guī)程,并經測驗分格獲得操作證前方可加入電工工作。

2、凡帶電作業(yè)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測驗離格,引導同意方可加入帶電作業(yè)。

3、名習人員和長期加入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引導同意方可參加帶電作業(yè)。

4、供電工作職員應增強從爾維護意識,盲目遵照求電,危齊、培修規(guī)程,發(fā)明違背保險用電并腳以安及己身安全、設備平安及沉小顯患時應即時禁止。

5、電氣工作人員應控制觸電拯救法

第一章、用電安全的技巧措施

第三條:電器設備安裝規(guī)矩:

1、依據(jù)求電局跟市政總婆司的無關武件規(guī)定,在裝置電器設備外必需使用三相五線制回代替三相四線造,工作整線取掩護零線離開使用。

2、必須采取二級以上漏電謝關,掩護第一級漏電電源〈100毫危,靜作時光〈0.1秒;第二級漏電電淌〈動作時光〈0.1秒〉。

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干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內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構造上皆必須采與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4、在異一個求電體系外堅定不容許采用一全體保護接零,而另一局部接地保護。

第四條:在停線路下農息防觸電的技巧辦法:

在停電發(fā)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礎安全技術措施;

a 停電 b 驗電 c掛接地線

便“三措”,如不接待以上進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論是可有電均應望替帶電線路。

一、停電:

線路停電工作須拉開以停斷路設備:

1、取未停電工作的線路穿插的線路,如:停電施工的線路;在此線路下面且需栓線或掛線時,則當線路的斷路設備應推合停電;

2、斷開安及線路,停電作業(yè)的并行和同桿并架線路的開關和刀閘;

3、斷謝有可能正回低壓電源的開關戰(zhàn)刀閘;

4、與停電工作的線路異桿的路燈線和是電源的低壓線也應停電,確切不能停電的,應采棄避免觸電措施;

5、留神預防誤停、漏停電源推開刀閘,就檢討刀閘,開變位安裝、拉開開關、油閘應檢查,“切”、“進”或“通”、“迎”,標記地位并采舍避免誤靜措施,如減鎖、栓雙位把把等,跌降保夷管應拉上,斷分反復保夷器,應將側背管完整斷開;

6、在線路施工職員從言斷啟的合閉或刀閘跌降保夷器的上處應懸掛“禁起分閘”線路上有己工作的標志牌,操作完前應將標記牌棄高,電纜尾桿掛有“電纜在實驗外,制止攀緣”標記牌時不許在標桿下作業(yè);

二、驗電:

1、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要后驗電,驗暗線路確未有電壓圓否交地線。驗電時應摘盡緣手套并有博我監(jiān)護,驗電時應應用相應電壓等級及格博用的驗電器,驗電使用前應有從止測驗;

2、共桿架設的多層線路驗電時應后驗矮壓前驗低壓,后驗上層先驗下層;

3、聯(lián)系合閉、刀閘、主動空氣啟關檢驗時,應在二側驗電在共一停電工作范疇無附近仄止穿插的帶電線路時,教訓電掛好第一組地線先,其它地線掛接時否不再驗電;

4、驗電時發(fā)明有電或其它疑難應查亮起因。

三、掛接地線:

1、線路驗暗有電疑前在工息背責己的監(jiān)護高由純熟工人掛第一組地線,搭除最初一組天線也應在農作勝責人監(jiān)護上由純熟工我入言;

2、掛搭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及格的絕緣桿或博用絕緣繩,地線不許撞觸人體,在電纜及電容器下掛地線時應擱電;

3、掛地線程序應先接接地線端,后接導線端,多層線路掛地線時,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地”后掛“頭”,先掛上層后掛下層,裝地線時與上述程序相同。

四、幫助保安線:

1、輔助保安線由卡子及缺路線組敗,用吐防起大領電,低壓正電源及感應電,輔幫保安線應由多股硬銅線組敗截點不老于10仄方毫米;

2、該工作線路上有感應電壓時,應在工作地點減掛輔幫保安線;

3、配電線路停電工作在賓地線鄰近利桿或惦念桿無地線時,應添掛輔助保安線,防上返電源;

4、高壓停電工作穿梭標桿的低壓線時,應先將幫助保安線封掛在低壓線上,高壓可不另掛,上桿時裝除;

5、掛輔幫保安線程序,先掛地、后掛頭,用于防行感應電時應接好地端后接導線端,拆時與上述程序相同;

6、嚴禁用幫助保安線或其它導線取代25仄圓毫米的賓地線。

7、輔助保安線由集體保存,工作中隨掛隨拆。

第二章 平安防護用品的作用取治理

第五條 設備運言檢驗我員用保險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盡緣鞋、少袖工作服、電工所應用的工具等。

第六條 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存并勝責監(jiān)視檢查,保障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況,防護用品應寄存在干凈、濕燥、晴涼的專用柜中。

第七條 設備運行人員及檢建人員要退行業(yè)余安全防護教導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練習。

第三十六條:漲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坦,預防撞碰、物體挨擊、火淹及洋埋,配電箱鄰近不得堆拿純物。

第三十七條: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個別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固定閘箱之間的間隔最大不應超功40米。

第三十八條: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取套纜線,其少充個別不應小于3米,該采取普通絕緣導線時,應脫塑料硬管或膠皮管掩護。

第三十九條:凡挪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安裝。

第四十條: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厲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嫩化等景象,其本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堅固,動作敏銳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亮含,拔頭、拔座合乎相應的國度尺度。

第四十一條:部分照暗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殊濕潤的場合及金屬容器,水池堵漏,金屬管講內工作的照亮燈電壓不應超功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硬線。

第四十二條:是業(yè)余電氣農作職員嚴禁治靜電氣裝備。

第四十三條:任何復位、任何集體不得指派無電工執(zhí)照人員退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驗等工作。

第四十四條:各級不得以免何理由弱行電工入行奉章作業(yè)。

第四十五條:觸電急救:

1、脫離電源,假如觸電者尚已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間接接觸其基身材。應想法敏捷使其脫離電源,并防行觸電者摔傷。

穿離電源的方式:

(1)、斷謝電源啟閉;

(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穿離電源;

(3)、現(xiàn)場可采用欠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勸導線等。

2、急救:觸電者吸呼結束,口臟不跳動,假如不其余致命的內傷,只能以為是假逝世,必須即時進行挽救,讓總秒非要害,請醫(yī)師和迎醫(yī)院進程西,不準間斷挽救,挽救以人工吸呼法和口臟推拿替賓。

第四十六條:其余未列名目履行《私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度有關規(guī)定。

第六章、用電管理賞罰制度

第四十七條:嘉獎制度

1、錯嚴厲履行操作規(guī)程,認假降名電工班少義務造,年度內有責免事變的復位給奪用電保險嘉獎2000元;

2、對各項自檢記載齊全,標牌全全,能支撐按規(guī)定使用逸保用品的無奉章行動的雙位每年嘉獎2000元;

3、錯于可能及時發(fā)現(xiàn)重大違章行動打消重大用電顯患的集體一次性懲勵1000―5000元;

第7篇 高空、洞口及臨邊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管理制度規(guī)定了宜陽縣趙堡鎮(zhèn)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高空、洞口及臨邊安全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宜陽縣趙堡鎮(zhèn)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各施工單位。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洛陽華美電力有限公司宜陽光伏項目部相關管理制度。

3 職責

3.1 施工單位對自己所處的高空、洞口及臨邊安全管理全面負責。

3.2 監(jiān)理對高空、洞口及臨邊安全管理進行監(jiān)督管理。

4 管理內容和方法

4.1 施工單位必須制定高空、洞口及臨邊部位的施工安全措施,并上報監(jiān)理部審查后方可實施。

4.2 所有高空部位施工單位必須配置安全圍欄和防護網,并設置醒目標志和警示牌。

4.3 所有洞坑口必須懸掛工作標志和警示牌。

4.4 所有臨邊部位,必須設有安全可靠的欄桿和防護網。

4.5 凡進入高空、洞口和臨邊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使用、佩戴安全帶、安全帽。

4.6 豎向洞口均必須設置臨時封堵或設置欄桿,施工臨空面也必須設置欄桿。

4.7 高空作業(yè)必須按要求掛設安全網,并及時清理網內雜物,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帶。

4.8 高空上下層交叉作業(yè)時必須設置隔離層,防止高空墜物,工作面不準拋擲工具和材料。

5 檢查與考核

5.1 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由湖南中天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宜陽縣趙堡鎮(zhèn)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監(jiān)理部負責檢查。

5.2 檢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與獎勵細則》、《合同文件》、《綜合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第8篇 施工現(xiàn)場高空作業(yè)安全管理降溫防暑措施

施工現(xiàn)場高空作業(yè)安全管理及降溫防暑措施按照國標規(guī)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 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均稱為高處作業(yè)?!备鷵?jù)建筑業(yè)特點,可能墜落的地面高度大于或等于2m;也就是說不論在單層、多層或高層建筑物作業(yè),即使在平地,只要作業(yè)處的側面有可能導致人員墜落的坑、井、洞或空間,其高度達到2m 及其以上,都是高處作業(y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主要項目有:腳手架搭拆、外墻粉刷、外墻涂料、井字架及塔吊安拆等。高處作業(yè),當墜落時就有可能會造成重傷、殘疾或甚至死亡。因此,加強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致關重要的。

一、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安全技術是為控制或消除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防止發(fā)生人身傷害事故而研究與應用的技術;是改善生產設備,控制因素不安全狀態(tài),預防與消除危險因素對人產生的傷害的科學武器和有力的手段。安全技術的基本任務包括:分析生產過程中引起傷亡事故的原因,采取各種技術措施。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重點解決具體的生產活動中的危險因素的控制,預防與消除事故的危害;在生產過程中發(fā)揮預防事故和減少損失的作用。在采取安全技術措施時,應遵循預防性措施優(yōu)先選擇,根治性措施優(yōu)先選擇,緊急性措施優(yōu)先選擇的原則,以保證采取措施與落實的速度。

二、落實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1、凡是進行高處作業(yè)施工的,應使用腳手架、平臺、梯子、防護圍欄、檔腳板、安全帶和安全網等。作業(yè)前應認真檢查所用的安全設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從事高處作業(yè)人員應接受高處作業(yè)安全知識的教育;特殊工種高處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上崗前應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的,應按規(guī)定對作業(yè)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技術教育。

3、高處作業(yè)人員應經過體驗,合格后方可上崗。項目部應為作業(yè)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個人防護用具,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正確佩帶和使用。

4、項目部應按類別,有針對性地將各類安全警示標志掛于施工現(xiàn)場各相應部位,夜間應設紅燈示警。

5、高處作業(yè)所用工具、材料嚴禁投擲,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確有需要時,中間須設隔離設施。

6、高處作業(yè)應設置可靠扶梯,作業(yè)人員應沿著扶梯上下,不得沿著立桿與欄桿攀登。

7、在雨天應采取防滑措施,當風速在1.8m/s 以上和雷電、雷雨大霧氣候條件下,不得露天高處作業(yè)。

8、高處作業(yè)上下應有聯(lián)系信號或通訊裝置,并指定專人負責。

9、高處作業(yè)前,工程項目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安全防護設施進出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yè)。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設施的,應經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組織質安部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實施。

三、高處作業(yè)時應注意事項

1、發(fā)現(xiàn)安全措施有隱患時,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必要時停止作業(yè)。

2、遇到各種惡劣天氣時,必須對種類安全設施進行檢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現(xiàn)場的冰霜、水、雪等均需清除。

4、搭拆防護棚和安全設施(包括搭拆腳手架、井字架、塔吊),需設警戒區(qū)、有專人防護。

四、安全教育與訓練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能增強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知識。

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的失誤。安全教育、訓練是進行人的行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進行完全教育、訓練要適時、宜人,內容合理、方式多樣,形成制度。組織安全教育、培訓做到嚴肅、嚴格、嚴密、嚴謹,講實效。

1、管理人員必須先教育;管理人員指公司質安部及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目的是提高管理者自身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安全工作好與壞關鍵在于管理者,在于管理者的安全意識強不強。因此管理人員首先要自覺接收安全教育,學習安全法規(guī)、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2、崗位教育;新工人(特別是臨時性、短期施工作業(yè)人員不能忽視)、調換新工作崗位的工人和生產實習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教育合格后才準進入生產崗位,不合格的必須經補課、補考合格。對新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情況,要建立檔案。

3、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教育和訓練;對于建筑業(yè),架子、電氣、起重、機械操作、焊接、司爐、車輛駕駛等都屬于特種作業(yè)。這里要提的是針對有高空作業(yè)的特種作業(yè)主要包括架子工及機械操作人員(井字架及塔吊的搭拆、操作人員),除一般性的安全教育外,還必須經國家規(guī)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教育訓練,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方準上崗作業(yè)。上述工種持證率必須達100%。

4、經常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必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警鐘長鳴。質安部要結合平時實際,開展各種類別,多種方式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如安全月、安全周、百日安全生產、安全技術交流會、安全知識競賽、宣傳畫、黑板報、學習上級和公司文件等,這些經常性的教育活動,對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必不可少。

5、安全技術交底;質安部及項目部必須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使施工人員在施工前進一步熟悉本工種、本崗位的專業(yè)安全技術知識。針對高空作業(yè)如:架子搭設前和拆除前、外墻粉刷前、外墻涂料施工前、井字架及塔吊安拆前等。

五、安全檢查及獎罰安全檢查是發(fā)現(xiàn)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tài)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傷害的重要方法。

1、定期安全檢查;公司(質安部)每個月二次安全大檢查。針對每次安全檢查中,針對高空作業(yè)有聯(lián)系的安全隱患要重點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并在每月安全通報中重點強調。

2、專業(yè)性檢查;組織專人對存在高空作業(yè)工種的施工過程進行專業(yè)性跟蹤管理、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違規(guī)作業(yè)及時提出要求整改。必要時責令停工。

3、經常性安全檢查;也就是日巡查,質安部安全管理人員每日對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經常性預防檢查,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隱患,消除隱患,實現(xiàn)安全生產。

4、針對上述安全檢查,要講科學、講效果,管理人員要做到人性化管理。實際操作中,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及違規(guī)作業(yè)時不及時整改的,不要盲目訓斥,因高空作業(yè)違規(guī)操作本身就存在墜落的危險,如你盲目訓斥會造成作業(yè)人員心理緊張或心情不穩(wěn)定,會造成更大的危害或墜落。所以管理人員要對當事人講解事故隱患及違規(guī)作業(yè)的危害性,促使作業(yè)人員認識安全作業(yè)的重要性。使當事人從心里服從你的管理。對經多次提出,累教不改者,根據(jù)公司有關安全獎罰條例進行處罰。重者給予驅逐施工現(xiàn)場。

時值高溫季節(jié),為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確保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生產。關心生產、施工一線職工,要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1、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完善和落實高溫季節(jié)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防暑降溫應急預案。要將防暑降溫工作作為夏季高溫期間安全生產的首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好,要加強對工程施工現(xiàn)場重點部位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高溫期間施工現(xiàn)場容易存在的安全隱患,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fā)的人員中暑和其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2、切實關心在高溫天氣下堅持施工的廣大施工施工人員,尤其農民工的安全與健康。根據(jù)工程情況善調整高溫期間職工的作息時間和安排好休息場所,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合理安排工間休息,高溫作業(yè)場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風、隔熱、降溫措施,配備充足的防暑降溫物資,露天作業(yè)要避開烈日高溫時段,防止發(fā)生中暑。

3、突出夏季安全生產重點,加強安全生產防護。各項目部要根據(jù)高溫期間施工現(xiàn)場特點,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工作,為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做好施工現(xiàn)場腳手架、井架、“四口”、“五臨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護,施工現(xiàn)場應準備充足的茶水等防暑降溫用品和人丹、十滴水和藿香正氣水等必備的常用藥品。一旦發(fā)現(xiàn)有人員中暑,應立即將病人移至陰涼、通風處,同時墊高頭部,解開衣服,用毛巾敷頭部或用冰塊置于病人的頭部、腋窩等處進行臨時急救,并盡快送醫(yī)院進行搶救。

4、針對夏季雷暴雨、臺風多發(fā)特點,質安部及各項目部要做好施工現(xiàn)場的防汛、防臺、和防雷工作,臺風暴雨前,要對現(xiàn)場的腳手架等各類附著物、掛物的拉接點、緊固點和塔吊及井字架的錨固、限位裝置及工地圍墻、臨時用房等專項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或采取措施臨時加固。臺風來臨期間發(fā)生重大險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雷雨天氣要做好工地防雷擊工作,安裝可靠的防雷裝置,外腳手架和塔吊、井架等機械設備必須按規(guī)定做好避雷接地,施工機械和照明裝置應做好保護接零。

5、認真開展好高溫期間安全高溫期間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高溫期間施工人員心情普遍存在心煩意亂,安全管理要突出人性化。對違規(guī)作業(yè)人員要以教育為主,非迫不得以不采取處罰形式。

第9篇 選煤廠高空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由于高空作業(yè)時存在不安全因素,為了避免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此本規(guī)定。

1.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不論什么工程,不論專職或臨時,不論什么地點,什么時間,必須執(zhí)行本規(guī)定。

2. 高空作業(yè)人員,作業(yè)前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身體健康?;加懈哐獕?、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癥、收繳殘疾、高度近視以及睡眠不足,身體疲勞、情緒不穩(wěn)、酒后等人員不得進行高空作業(yè)。

3. 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組織專人查看施工現(xiàn)場情況,編制、貫徹安全技術措施。堅持施工用工、機、器具、材料、確認完好,方能投入使用,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聯(lián)系有關單位處理。劃定作業(yè)安全區(qū)域,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 登高作業(yè)時,衣著簡捷利落,要穿軟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帶。安全帶高掛低用,并拴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不能拴在尖銳棱角的構件上,以免被其割斷造成事故。

5. 在未設護欄的平臺(房頂、屋面、棧橋上蓋)及角度孔洞、豁口周邊2米以內臨邊作業(yè)時必須設安全繩、戴安全帶;在臨近窗口、護欄作業(yè),身體重心有可能超過窗口、護欄時必須戴安全帶。

6. 施工作業(yè)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堆放平穩(wěn),不得妨礙通行。

7. 在廠房內進行高空作業(yè)時,特別注意周圍環(huán)境;如電纜,電線,各種機械設備、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員安全的現(xiàn)象,應立即排除或停止作業(yè)。

8. 使用梯子、腳手架、跳板登高作業(yè)時,必須采取相關的安全防護,執(zhí)行相關的安全措施。

9. 高空作業(yè)時,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不應把工具、器具放在工作點邊緣。傳遞物件應用掉繩,嚴禁上下拋擲工具和器材。

10. 高空作業(yè)時必須設有監(jiān)護人,禁止單獨高空作業(yè)。

11. 禁止立體交叉作業(yè)。

12. 攀登、懸空的高處作業(yè),必須采取相關的安全防護,執(zhí)行相關的安全措施。

13. 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和大雨時,禁止露天高空作業(yè)。若因搶修需要,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4. 雨雪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凍措施,事先清除作業(yè)場所的雨水、冰雪。

15.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技術設施,發(fā)現(xiàn)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

16. 因作業(yè)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yè)后應立即恢復。

第10篇 廠區(qū)建筑施工高空作業(yè)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章高空作業(yè)安全管理

第一條為了保證廠區(qū)建筑施工有關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建筑施工任務的完成,特制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施工部門,以及承接廠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以下簡稱施工單位)。

第二章施工的一般要求

第三條施工部門有關技術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熟悉本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在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提出安全技術措施并且負責對有關作業(yè)人員講解安全操作規(guī)程。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工程技術人員和未受到安全教育的作業(yè)人員,都不允許參加施工工作。

第四條新、改、擴建工程項目以及工作棚等臨時性建筑,必須先經設計,并且經施工單位負責審核,有關部門會簽,經廠領導批準后才能施工(新建項目等必須經市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工程竣工后,應由廠主管領導(或總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使用單位以及技安環(huán)保、工業(yè)衛(wèi)生、機動、保衛(wèi)、工會等部門參加的驗收小組,經驗收后才能使用。

第五條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的人和其他不適合于高空作業(yè)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第六條對于高空作業(yè)人員,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工具,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并按廠安(1984)309號文件《五一三廠危險作業(yè)安全管理辦法》規(guī)定,辦理危險作業(yè)審批手續(xù)后,才能進行高空作業(yè)。

第七條在建筑按裝過程中,如果上下兩層同時進行工作,上下兩層間必須設有專用防護棚或其他安全隔離設施,否則不允許工人在同一垂直線的下方工作。

第八條施工現(xiàn)場中的腳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運輸通道,都應該隨時清掃,如果有雨水積雪,要采取防滑措施。第九條遇有六級以上強風的時候,禁止露天進行起重和高空作業(yè),夜間施工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第三章施工現(xiàn)場

第十條施工現(xiàn)場應該合符安全衛(wèi)生要求,在現(xiàn)場上的附屬設施、機械裝置、倉庫、運輸?shù)缆泛团R時上下水道、電力網和其他臨時工程位置,都應該在施工組織設計中作詳細規(guī)定。

第十一條在施工現(xiàn)場周圍應該用籬笆、木板或者鐵絲網等圍設柵欄。

第十二條施工現(xiàn)場要有交通標志,危險地區(qū)應該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明顯標志。夜間應該設紅燈示警。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的地點應該設臨時交通指揮。

第十三條工地內交通運輸?shù)缆?應該保持通暢,并且應該盡量采用“單行線”和減少不必要的交叉點。載重汽車的彎道半徑一般應該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況應該不少于十公尺。

第十四條工地內行駛的斗車、小平車等道路應該平坦。機動車輛應該完好,并具有廠區(qū)運輸車輛駕駛操作證的人員負責操作。

第十五條工地內應該有適當?shù)呐潘疁?。排水溝應該不妨礙工程地區(qū)內的交通。通過運輸?shù)缆返臏锨?因該搭設能確保安全的橋板。

第十六條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齊和穩(wěn)固。存放腳手架要設支架。現(xiàn)場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廢料等應該及時清理。木板上的釘子應該拔掉或打彎。

第十七條危害工人健康的顏料和其他有害物質,應該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專用房舍內,并嚴加保管。瀝青應該存放在不受陽光直接照射或不易熔化的場所。

第四章腳手架

第十八條木桿應該以剝皮杉木和其他各種堅韌的硬木為標準,楊木、柳木、樺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節(jié)等易折木桿,一律禁止使用。竹竿應該以四年以上的毛竹為標準,青嫩、枯黃,或者有裂紋、蟲蛀的都不許使用。

第十九條使用木桿做腳手架的,立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橫桿、小橫桿(排木)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桿做腳手架的,立桿大橫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七點五公分,小橫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九公分(對于小頭直徑在六個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雙桿合并使用的辦法)。

第二十條架子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大橫桿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二公尺,木腳手的立桿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五公分,小橫桿的間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腳手必須搭設雙排架子,立桿的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三公尺,小橫桿的間隔不能大于零點七五公尺。

第二十一條架子必須設斜拉桿和支桿,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無法頂支桿的時候,架子要同建筑物連接牢固,立桿和支桿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應該視土壤性質決定,在埋入桿子的時候,要先將土坑夯實,如果是竹竿,必須在基坑內墊以磚石,以防下沉,遇土松或者無法挖坑的時候,必須綁掃地桿子。

第二十二條凡是搭設高達十公尺以上的竹腳手架,要在立桿旁加設頂撐或者使用雙行立桿,竹腳手的小橫桿,它的兩頭伸出大橫桿的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桿和立桿的交叉處都要綁牢。

第二十三條搭架子應采取堅韌的麻繩、綜繩、草繩、鐵絲或者篾條切實扎綁,并且要經常檢查。

第二十四條斜道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五公分,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條的間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彎平臺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二十五條腳手板必須使用五公分厚的堅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紋、破裂、和大橫透節(jié)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編制的竹腳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絲必須擰緊。

第二十六條腳手板和斜道板要鋪滿于架子的橫桿上,在斜道兩邊,斜道拐彎處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腳手架的工作面外側,應該設十八公分高的擋腳板,并且要加設一公尺高的防護欄桿。

第二十七條腳手架的負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過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負荷量必須加大,架子應該適當?shù)丶庸獭?/p>

第二十八條懸吊式腳手架應該以堅固的材料構成,腳手板間不能有間隙,并且應該設防護欄桿,吊架挑梁應該插在墻壁的牢固部分,嚴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應該墊入五公分厚的墊木。

第二十九條吊架所用的鋼絲繩,它的粗細應該按照負荷量決定。升降用的卷揚機或用滑車,應該合于吊架的計算荷量,并且要設雙重制動閘。

第三十條安裝管式金屬腳手架,禁止使用彎曲、壓扁或者有裂縫的管子,各個管子的聯(lián)接部分要完整無損,以防傾倒和移動。

第三十一條金屬腳手架的立桿,必須垂直地穩(wěn)放在墊木上,在安裝墊木前要將地面夯實、墊平。

第三十二條安裝金屬腳手架的地點,如果有電氣配線的設備,在安裝和使用金屬腳手架期間,應該將它斷電和拆除。

第三十三條里腳手架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墻的三十公分。砌墻高達四公尺的時候,要在墻外安設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護擋板或者安全網,墻身每砌高四公尺,防護擋板或者安全網應隨墻身提高。

第三十四條里腳手架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堅固的材料做成,伸出墻外部分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所鋪腳手板不能有間隙,并且要設有防護欄桿和十八公分高的擋腳板。

第三十五條挑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堅固木板,單行跳板寬度不能小于零點六公尺,雙行跳板寬度不能小于1.2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應該設防滑木條,凡是超過三公尺的跳板,必須設支撐。第三十六條梯子必須堅實,不得缺層,梯階的間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三十七條兩梯連接使用的時候,在連接處要用金屬卡子卡牢,或者用鐵絲綁牢,必要的時候可設支撐加固。

第三十八條梯子要搭在堅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應該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立十度為適宜。

第三十九條凡是承載機械的或者超過十五公尺高的腳手架必須先經設計,并且經工程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才可以搭設。

第四十條腳手架要經施工負責人檢查驗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間應該經常檢查。

第五章土石方工程

第四十一條進行土方工程前,應該做好必要的地質、水文和地下設備(如瓦斯管道、電纜、自來水管等)的調查和勘查工作。

第四十二條挖掘基坑的時候,如果發(fā)現(xiàn)有不能辨認的物品,應該立即報告上級處理,嚴禁隨意敲擊或者玩弄。

第四十三條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時候,應該視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四條挖掘土方應該從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并且應該做好排水措施。

第四十五條挖掘基坑的時候,應該視土壤性質、濕度和挖掘深度,設置安全邊坡和固壁支架,由于土質疏松和較寬、腳深的溝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撐辦法,必須按照特定的設計進行支撐。挖出泥土的堆放處所和在坑邊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離坑邊零點八公尺,高度不能超過一點五公尺,對基坑、井坑的邊坡或者固壁支架應該隨時檢查(特別是雨后和解凍時期),如果發(fā)現(xiàn)邊坡有裂縫、疏松或者支撐有折斷、走動等危險征兆,應該立即采取措施。

第四十六條拆除固壁支架的時候,因該按照回填順序,從下而上逐步拆除,要換支撐時,應該先裝上新的,再拆下舊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撐的時候,必須由工程技術人員在場指導。

第四十七條使用機械挖土前,要先發(fā)出信號,挖土的時候,在挖土機挺桿旋動范圍內,不許進行其它工作。裝土的時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裝土車上。

第四十八條在有支撐的溝坑中,使用機械挖土,必須注意不使機械碰壞支撐。在溝坑邊使用機械工作的時候,應該詳細檢查計算坑內支撐強度,必要的時候另行加強支撐。

第六章機電設備和安裝

第四十九條工地內加設的臨時電線。必須按廠(1987)64號文件《臨時線路接用管理制度》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裸露的帶電導體應該安裝于碰不著的場所或者設置安全遮攔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第五十條電氣設備和裝置的金屬部分,可能由于絕緣損壞而帶電的,必須根據(jù)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五十一條電線和電源相接的時候,應該設開關和插銷,不許隨便搭掛,露天的開關應該裝在特制的箱匣內上鎖,有專人負責。

第五十二條行燈的電壓不能超過三十六伏特,在金屬容器內或者潮濕處所工作的時候,行燈電壓不能超過十二伏特。

第五十三條電焊工作物和金屬工作臺同大地相隔的時候,都要有保護性接地。

第五十四條電動機械和電氣照明設備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如果電線必須保留,應該將電源切斷,并且將線頭絕緣。

第五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都必須符合規(guī)格,并且應該進行定期試驗和檢修。修理的時候,要先切斷電源,如果必須帶電工作,應該有確保安全的措施。

第五十六條各種氣瓶在存放和使用時,要距離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陽光下暴曬,搬動的時候不能碰撞。

第五十七條氧氣瓶要有瓶蓋,氧氣瓶的減壓器上應該有安全閥,嚴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氣瓶同放一處。

第五十八條乙炔氣瓶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并且要距離明火十公尺。

第五十九條焊接場所應該保持通風良好。進行電焊、電割和氣焊、氣割工作前,應該清除工作物和焊接處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處所采用保護措施。

第六十條風動工具的氣閥,必須不漏氣和易于開閉。風動工具在使用中不能進行調整和更換零件。

第六十一條一切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wěn)固,放置移動式機器的時候,應該防止其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動和傾倒。

第六十二條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于地面的聯(lián)軸接、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都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六十三條機器的轉動摩檫部分,可設置自動加油裝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長嘴注油器,難于加油的,應該停車注油。

第六十四條起重機械、牽引機械和輔助起重工具,都要標明最大負荷量,起重和牽引機械并且要標明安全速度。

第六十五條各式起重機應該根據(jù)需要安設過卷揚限制器、起重重量控制器、聯(lián)鎖開關等安全裝置,懸臂起重機應該有起重量指示器、軌道臂式起重機,必須安有夾軌鉗。

第六十六條起重機在使用前要經過試車,試車前應該注意檢查掛鉤、鋼絲繩、齒輪和電氣部分等,使用的時候應該設專人指揮,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運物上或者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懸空的時候,駕駛人員不能離場。

第六十七條傳送帶的起卸處應該裝設專用平臺,禁止用手在帶上直接卸去材料。傳送機運轉時,禁止用手清理卷輪、滑車和傳送帶上的附著物。

第六十八條機械設備和工具要定期檢修,如果損壞,應該立即修理。

第六十九條安裝機械的時候,不許將機械的拉線綁在腳手架上,沒有經過技術負責人的批準,不準用腳手架作滑車和起重機的支架。

第七十條擦洗和修理機械的時候,應該采取措施以防止機械傳動部分因受電流或者自重作用而自行轉動。擦洗機器不能使用含鉛的汽油。

第七十一條安裝、拆洗、試運和修理機器的時候,應該對各種轉動部分采取臨時性的防護措施,一切和工作無關的人員都不許接近。

第七十二條各種機電設備都應該由經過訓練和考試合格的電工專職人員操縱、裝拆和檢修。

第七章拆除工程

第七十三條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對建筑物的現(xiàn)狀進行詳細調查,并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廠主管領導和總工程師批準后,才可以動工,較簡單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措施。

第七十四條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七十五條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員的統(tǒng)一領導和經常監(jiān)督下進行。

第七十六條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將電線、瓦斯管道、水道、供熱設備等干線通該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者遷移。

第七十七條工人從事拆除工作的同時,應該在腳手架或者其他穩(wěn)固的結構部分上操作。

第七十八條拆除建筑物,應該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禁止數(shù)層同時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該防止其他部分發(fā)生坍塌。

第七十九條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八十條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況必須采取推倒方法的時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三分之一,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不許進行掏掘。(二)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再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三)建筑物推倒前,應該發(fā)出信號,待全體工作人員避至安全地帶后,才能進行。

第八十一條用爆破方法拆毀建筑物的時候,應該有工作技術人員、編制爆破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經施工負責人批準后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用爆破方法拆毀建筑物部分結構的時候,應該保證其他結構部分良好狀態(tài)。爆破后,如果發(fā)現(xiàn)保留的結構部分有危險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八十二條拆除建筑物的時候,樓板上不得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發(fā)生危險。

第八十三條在高處進行拆除工程,要設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廢料順槽流下,拆下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繩或著起重機械及時吊下或者運走,禁止向下拋擲。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要及時清理,分別堆放于一定處所。

第八章附則

第八十四條修、建施工現(xiàn)場還必須嚴格執(zhí)行修建施工安全規(guī)程。

第八十五條各種建筑、木工以及移動電器等設備(工具),還必須遵守本設備(工具)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1篇 高空、水上作業(yè)的安全防護制度

1.目的

保證高空、水上作業(yè)安全防護滿足要求。

2.適用范圍:

本工區(qū)各施工作業(yè)隊在高空、水上作業(yè)安全的控制。

3.職責:

3.1、工區(qū)工程科負責編制高空、水上作業(yè)防護規(guī)定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2、工區(qū)工程科/各施工作業(yè)隊監(jiān)督、檢查各項目在高空、水上作業(yè)中是否按規(guī)定作業(yè)。

3.3、工區(qū)項目部負責高空、水上作業(yè)的管理。

4.參考文獻

4.1、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80-91)

5.規(guī)定內容:

5.1 基本要求

5.1.1 高處及水上作業(yè)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5.1.2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及水上作業(yè)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個體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5.1.3 高處及水上作業(yè)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1.4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yè)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5.1.5 施工中對高處及水上作業(yè)的安全技術設施,發(fā)現(xiàn)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

5.1.6 施工作業(yè)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wěn),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yè)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5.1.7 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對進行高處作業(yè)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懸空高處作業(yè)及水上作業(yè)。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前后,應對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fā)現(xiàn)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xiàn)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5.1.8 因作業(yè)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施工及安全負責人必須簽字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yè)后立即恢復。

5.1.9 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qū),并應派專人監(jiān)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5.2臨邊與洞口作業(yè)防護

5.2.1 基坑周邊,水上作業(yè)平臺周邊,高空作業(yè)平臺(任一邊長小于3m)必須設置防護欄桿,如設置防護欄桿有困難的,工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

5.2.2 邊長均大于3m的高空作業(yè)平臺(如橋面)可不設防護欄桿,但在周邊要設置警示標志(如彩繩等)。

5.2.3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欄桿柱的間距為2~3m。下方有交叉作業(yè)或有人、機通過或機材堆放的,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網封閉。

5.2.4 護筒、鋼管樁、鉆孔樁、人洞等孔洞上口必須設置防護欄桿或穩(wěn)固的蓋件,人員出入多的地方還應加設安全標志。

5.3攀登與懸空作業(yè)防護

5.3.1 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必須牢固可靠,梯子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梯子在工人上下時不得搖擺,人員感覺要平穩(wěn)。

5.3.2 懸空作業(yè)應有牢固的立足作業(yè)平臺,臨邊防護要符合前款規(guī)定。

5.3.3 懸空作業(yè)所用的索具、腳手板、掛藍、鋼抱箍、平臺等設施,均需經過仔細的計算、驗算和現(xiàn)場檢查驗證。

5.3.4 模板支撐和拆卸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支模應按規(guī)定的作業(yè)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并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結構復雜的模板,裝、拆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措施進行。

(2)支設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并應設立操作平臺。低于3m的可使用馬凳操作。

(3)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穩(wěn)固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筑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或腳手架。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后將洞蓋沒?;炷涟迳喜鹉:笮纬傻呐R邊或洞口,應按有關規(guī)范進行防護。

(4)拆模高處作業(yè),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

5.4 交叉作業(yè)防護

5.4.1 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yè)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5.4.2 鋼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5.4.3 鋼模板部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橋面邊沿不應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4.4 高度超過24m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yè),應設雙層防護。

5.4.5 高空作業(yè)及水上作業(yè)下方有道路或航道時,要設置警示標志,支架、水上平臺、結構物等應設置防撞設施,占用道路和航道的要得到有關部門的審批,并按審批方案作業(yè)。

5.6 檢查監(jiān)督

5.6.1 工區(qū)項目部每季度對在建項目進行一次重點監(jiān)督、檢查。

5.6.2 工程科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對項目的高處及水上作業(yè)制度、設施和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

5.6.3 工區(qū)項目部工程科負責對高處及水上作業(yè)進行日常的管理,完善制度;安全室負責日常的監(jiān)督檢查。

第12篇 高空作業(yè)安全制度

第一條 高空作業(yè)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91)和《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tb10401.1-2003)等國家現(xiàn)行高空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定。

第二條 從事高空作業(yè)的人員由項目安全部門建立花名冊,定期組織體檢,嚴禁高血壓、心腦血管病人登高作業(yè)。

第三條 架子隊負責人監(jiān)控項目:

1.高處作業(yè)與地面聯(lián)系,應配有通訊設備。運送人員和物件的各種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

2.夜間進行高空作業(yè)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六級以上大風,應停止高空作業(yè)。

第四條 現(xiàn)場安全員監(jiān)控項目:

1.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施工人員所持工具必須用繩掛在工具欄內,嚴禁在腳手架上亂堆、亂放工具,嚴禁往下或往上拋擲材料和工具等物體以防傷人。

2.嚴禁酒后登高作業(yè)。

3.嚴禁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4.嚴禁焊工在高空作業(yè)時將焊接電線、皮管纏在身上攀登,立體作業(yè)時應設置隔離板,以防火花濺落或者切割余料掉下。

5.嚴禁施工人員高空作業(yè)時在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的貝雷片上弦和未固定的其他活動的構件上停留、行走。

6.交流電工高空作業(yè)必須有人監(jiān)護,使用竹木梯要牢固平穩(wěn)、角度適當。

7.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標志和安全設施,使用前應進行細致檢查。

第13篇 公司高空作業(yè)用梯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高空作業(yè)及用梯安全管理制度

1、高空作業(yè):

1.1距地面2米(含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沒有平穩(wěn)的立腳地方或有震動的地方都視為高空作業(yè);

1.2高空作業(yè)時要有足夠強度的安全帶,并應牢系在堅固的建筑結構件上或金屬結構架上,不準系在活動物件上;

1.3檢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等),必須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yè);

1.4高空作業(yè)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不得在高空投擲材料或工具等物;工作完畢后應及時將易墜物件清理干凈,以防落下傷人;夜間作業(yè),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

1.5嚴禁上、下同時垂直作業(yè);

1.6嚴禁坐在高空無遮欄處休息,防止墜落。

2、用梯:

2.1使用前,必須先檢查梯子是否堅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2立梯坡度以60度為宜;

2.3梯底寬度不低于50厘米,并應有防滑裝置;

2.4立梯梯頂無搭勾、梯腳不能穩(wěn)固時,須有人扶梯;

2.5人字梯拉繩必須牢固;

2.6距地面2米以上的梯子上工作時,必須系安全帶;并應牢固系在堅固的物件上,不準系在活動物上;

2.7上、下梯子時不要單手扶著桿,手中不要攜帶物品。

第14篇 酒店工程部高空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工程部高空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高空作業(yè)班組領班需填寫《高空作業(yè)審批表》,內容包括高空作業(yè)內容、安全措施和現(xiàn)場負責人等項目,交工程總監(jiān)/經理審批。

2.工程高空作業(yè)管理一般由工程總監(jiān)/經理負責管理,工程總監(jiān)/經理接到《高空作業(yè)審批表》后,認真審查,必要時可到現(xiàn)場查看,如因審批把關不嚴造成事故,工程總監(jiān)/經理負有責任。

3.高度在五米的作業(yè)可由項目主管代工程總監(jiān)/經理行使高空作業(yè)管理權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業(yè),必須由值班經理或工程總監(jiān)/經理負責管理。

4.如存在下列情況之一,不得進行高空作業(yè):

(1)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精神病、美尼耳氏綜合癥、嚴重貧血、關節(jié)炎、恐高癥、視力障礙等不宜登高人員不得進行高空作業(yè);

(2)沒有《高空作業(yè)審批表》或《高空作業(yè)審批表》沒有通過,不得進行高空作業(yè);

(3)惡劣天氣情況下,不得進行高空作業(yè);

(4)安全措施不到位,無安全器械,不得進行高空作業(yè);

(5)登高用具不合要求,不得進行高空作業(yè);

(6)高空作業(yè)環(huán)境惡劣、無防護措施和設施,不得進行高空作業(yè)。

5.高空作業(yè)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帶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過兩米,必須有人輔助;

(4)作業(yè)面不得存在垂直同時作業(yè);

(5)高空作業(yè)所需工具、物品必須有專用工具傳遞,不得拋擲;

(6)高空作業(yè)下方為禁戒區(qū)域,人員進入必須佩戴安全帽。

第15篇 高空作業(yè)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為預防和控制高處作業(yè)事故隱患,在發(fā)生重大高處墜落事故,能迅速得到有效的應急處理,實施現(xiàn)場搶救和其他救援措施,將緊急事件局部化(如有可能予以消除),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以下高空作業(yè)安全保證措施:

本高空作業(yè)施工安全管理措施主要用對于鋼筋吊裝、現(xiàn)澆混凝土施工、腳手架施工等結構物倒虹吸多項高處作業(yè)項目,現(xiàn)從三個方面對高空作業(yè)施工進行安全方面的措施保證。

1安全帽

安全帽:對人體頭部受外力傷害(如物體打擊)起防護作用的帽子。使用時要注意:

(1)選用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其上有“安鑒”標志的安全帽;

(2)使用戴帽前先檢查外殼是否破損,有無合格帽襯,帽帶是否齊全,如果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換。

(3)調整好帽箍、帽襯(4~5cm),系好帽帶。

2安全帶

安全帶:高處作業(yè)人員預防墜落傷亡的防護用品。使用時要注意:

(1)選用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安全帶,并保證在使用有效期內。

(2)安全帶嚴禁打結、續(xù)接。

(3)使用中,要可靠地掛在牢固的地方,高掛低用,且要防止擺動,避免明火和刺割。

(4)2m以上的懸空作業(yè),必須使用安全帶。

(5)在無法直接掛設安全帶的地方,應設置掛安全帶的安全拉繩、安全欄桿等。

3安全網

安全網:用來防止人、物墜落或用來避免、減輕墜落及物體打擊傷害的網具。使用時要注意:

(1)要選用有合格證的安全網;必要時,應按規(guī)定到有關部門檢測、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2)安全網若有破損、老化應及時更換。

(3)安全網與架體連接不宜繃得太緊,系結點要沿邊分布均勻、綁牢。

(4)立網不得作為平網使用。

(5)立網必須選用密目式安全網。

4、高空作業(yè)安全防護措施

(1)高處作業(yè),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必須戴好安全帽,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2)高處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套)內,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3)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

(4)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在各種支撐、桁架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yè)。

(5)跳板鋪裝應嚴密牢固,不留空隙,沒有探頭板。

(6)不得坐在平臺的邊緣,不得站在欄桿的外側。

(7)上下腳手架時,要走通道,不得攀爬架體,更不能從高處往下跳。

(8)嚴禁有高血壓、癲癇等禁忌癥人員登高作業(yè)。

(9)各類安全警示標志應有針對性地懸掛于高處作業(yè)施工現(xiàn)場各相應部位,夜間應設紅燈示警。

(10)安全帶應掛在牢固的物件上,嚴禁在一個物件上拴掛幾根安全帶或一根安全繩上拴幾個人,特別危險的作業(yè)應設兩根安全繩以求“雙保險”。

(11)高處作業(yè)不得上下重疊,確需上下交叉作業(yè)和通道上作業(yè)時,應在兩層中間用密鋪棚板隔離或采用其它隔離設施。

(12)作業(yè)層腳手架的腳手板應鋪設嚴密,下部應用安全平網兜底。腳手架外側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全封閉,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網應可靠固定在架體上。作業(yè)層腳手板與建筑物之間的空隙大于15cm時應作全封閉,防止人員和物料墜落。

(13)臨邊作業(yè),要在臨邊處設置兩道安全防護欄桿(上桿高1.05~1.2m,下桿距離地面高度0.5~0.6m,擋腳板高18cm),并加掛安全網;懸空作業(yè)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14)設置在建筑結構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須牢固、可靠,設有護欄,每隔5-10m應設休息平臺。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載力不應小于1.1kn。

5、高空區(qū)作業(y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1)施工區(qū)發(fā)生物體打擊、高處墜落事故,最早發(fā)現(xiàn)事故的人員應迅速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迅速召集所有成員趕赴事故現(xiàn)場,了解事故傷害情況,并決定是否撥打“120”醫(yī)療急救電話請求現(xiàn)場救護,同時指揮各小組人員進行搶救。并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施行簡單醫(yī)療處理,如采取包扎、止血等措施。在傷請允許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將受傷人員轉移至安全地點,警戒組應迅速對周圍環(huán)境進行確認,如仍存在危險因素,應立即組織人員防護,并禁止人員進入危險區(qū)。

(2)受傷人員的急救:急救人員在進行傷員救護過程中,盡可能不要移動患者,盡量當場施救。如果處在不宜施救的場所時,必須將傷者轉移到安全的地方,在轉移時盡量多找些人來轉移。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彎曲、扭動傷者的頸部和身體,不要接觸傷者的傷口,要使傷者身體放松,盡量將傷者放到擔架和平板上轉移。

高空安全制度匯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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