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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行離不開完善的管理制度,其中,員工撫恤制度是一項體現(xiàn)企業(yè)人文關懷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旨在為遭遇不幸的員工及其家庭提供必要的援助,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
內容是什么
員工撫恤制度主要包括兩大部分:一是對因公受傷或疾病導致工作能力下降的員工的經(jīng)濟補償;二是對因意外或疾病去世的員工家屬的撫恤金發(fā)放。前者旨在保障員工的基本生活,后者則體現(xiàn)了企業(yè)對員工生命價值的尊重和對家庭責任的承擔。
規(guī)章制度
制定撫恤制度時,需明確以下幾點:
1. 明確撫恤標準:根據(jù)員工的工資水平、工齡和傷殘程度設定補償金額。
2. 確定申請流程:詳細規(guī)定從申請到審批的步驟,保證公平透明。
3. 設立專門的評審委員會:負責審核申請,確保公正執(zhí)行。
4. 定期評估與調整:根據(jù)經(jīng)濟環(huán)境和企業(yè)狀況,適時調整撫恤政策。
管理規(guī)定
執(zhí)行員工撫恤制度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 公開透明:所有撫恤信息需公開,避免內部不公。
2. 及時響應:一旦發(fā)生事故,立即啟動撫恤程序,減輕員工及家屬的經(jīng)濟壓力。
3. 人性化處理:尊重每個案例的特殊性,靈活處理,體現(xiàn)人道關懷。
4. 預防為主:加強安全教育,減少工傷事故的發(fā)生。
員工撫恤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不僅是對員工權益的保護,也是企業(yè)文化建設的重要一環(huán)。通過有效的管理,企業(yè)能夠營造一個關心員工、尊重生命的良好氛圍,從而提升整體的團隊凝聚力和工作效率。
員工撫恤制度范文
第1篇 vb公司員工撫恤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撫恤管理制度4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撫恤除另有特殊規(guī)定外,均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一次性撫恤金或每月發(fā)放撫恤金。
(1)因公死亡者。
(2)因公傷病以致死亡者。
(3)服務10年以上因病、傷死亡者。
第三條支付標準。
(1)基本薪金數(shù)(基數(shù))而后每滿1年加發(fā)半個基數(shù),但最高以30個基數(shù)為限。
(2)工作年限按年計算,停薪留職期間以中斷計算。
第四條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而致死亡者,除按照前條規(guī)定的標準給恤外,要敘明事實呈請總經(jīng)理另行核恤,酌給3~10個月以內基本薪金的特別恤金。
(1)明知危險而奮勇救護同事或公物者。
(2)不顧危險,盡忠職守抵抗搶劫者。
(3)在危險地點或時期工作盡忠職守者。
第五條員工因公死亡或在職死亡,除依本辦法給恤外,另給兩個月基本薪金數(shù)的喪葬費。
第六條員工在特準病假期間內死亡時,依因公或在職死亡的規(guī)定申領撫恤金。
第七條自殺或其他違法行為致死亡者,概不發(fā)給喪葬費。
第八條遺屬在請領撫恤金及喪葬費時,應憑員工死亡的證明文件及除戶籍復印件,填具申請書后由總經(jīng)理核發(fā)。
第2篇 員工撫恤制度-范本
(一)本公司員工凡不能參加勞工保險或人壽保險者,遇有傷病亡故其撫恤辦法,悉依本細則。
(二)本細則除長期受雇在本公司的從業(yè)人員外,其他的臨時、特約顧問、特聘等人員均不適用。
(三)凡因執(zhí)行職務而致公傷,一時不能工作者,在其醫(yī)療期間,按月發(fā)給全部薪津但以24個月為限。
(四)在職死亡,按照下列規(guī)定,給予一次性撫恤金:
1.服務未滿1年者,給予1萬元。
2.服務1年以上未滿2年者,給予2萬元。
3.服務2年以上未滿3年者,給予3萬元。
4.服務3年以上未滿4年者,給予4萬元。
5.服務4年以上未滿10年者,給予5萬元。
6.服務10年以上者,給予6萬元。
(五)凡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致因傷死亡者,除照第4條辦理外,得由直屬主管,敘明事實,呈報總經(jīng)理核定,另行酌給特別撫恤金,但以5個月薪津為限。
1.明知危險而奮勇?lián)尵韧驶蚬镎摺?/p>
2.不顧個人生命危險盡忠職守抵抗強暴者。
3.于危險地點或危險時期工作盡忠職守者。
(六)因逾病假期限而受停薪留職期間內病故者,得按在職死亡請恤,但在停薪留職后6個月內為限。
(七)遺屬請領撫恤時,應檢具死亡證明書及戶籍謄本各一份繼承人以分配順序表及同意書件等隨同申請表送交人事單位。
(八)撫恤申請表應由人事、會計兩單位審查簽證后呈奉核準后發(fā)給。
(九)受領撫恤金的遺屬,須備有證明文件,受領撫恤金的順序如下:
1.配偶。 2.直系血統(tǒng)的子女。 3.父母。 4.兄弟姊妹。 5.祖父母。 6.孫子女。
(十)死亡者如無遺族或遺族居住遠方,不能趕到,無法親臨埋葬時,由公司指定人員代為埋葬,其費用在應給的撫恤金內支用。
(十一)申請撫恤金應在死亡后3個月內申請,但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時,得準予延長。
(十二)本細則呈奉董事會核定后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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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員工撫恤制度
(一)本公司員工凡不能參加勞工保險或人壽保險者,遇有傷病亡故其撫恤辦法,悉依本細則。
(二)本細則除長期受雇在本公司的從業(yè)人員外,其他的臨時、特約顧問、特聘等人員均不適用。
(三)凡因執(zhí)行職務而致公傷,一時不能工作者,在其醫(yī)療期間,按月發(fā)給全部薪津但以24個月為限。
(四)在職死亡,按照下列規(guī)定,給予一次性撫恤金:
1.服務未滿1年者,給予1萬元。
2.服務1年以上未滿2年者,給予2萬元。
3.服務2年以上未滿3年者,給予3萬元。
4.服務3年以上未滿4年者,給予4萬元。
5.服務4年以上未滿10年者,給予5萬元。
6.服務10年以上者,給予6萬元。
(五)凡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致因傷死亡者,除照第4條辦理外,得由直屬主管,敘明事實,呈報總經(jīng)理核定,另行酌給特別撫恤金,但以5個月薪津為限。
1.明知危險而奮勇?lián)尵韧驶蚬镎摺?/p>
2.不顧個人生命危險盡忠職守抵抗強暴者。
3.于危險地點或危險時期工作盡忠職守者。
(六)因逾病假期限而受停薪留職期間內病故者,得按在職死亡請恤,但在停薪留職后6個月內為限。
(七)遺屬請領撫恤時,應檢具死亡證明書及戶籍謄本各一份繼承人以分配順序表及同意書件等隨同申請表送交人事單位。
(八)撫恤申請表應由人事、會計兩單位審查簽證后呈奉核準后發(fā)給。
(九)受領撫恤金的遺屬,須備有證明文件,受領撫恤金的順序如下:
1.配偶。2.直系血統(tǒng)的子女。3.父母。4.兄弟姊妹。5.祖父母。6.孫子女。
(十)死亡者如無遺族或遺族居住遠方,不能趕到,無法親臨埋葬時,由公司指定人員代為埋葬,其費用在應給的撫恤金內支用。
(十一)申請撫恤金應在死亡后3個月內申請,但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時,得準予延長。
(十二)本細則呈奉董事會核定后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4篇 員工撫恤制度范例
(一)本公司員工凡不能參加勞工保險或人壽保險者,遇有傷病亡故其撫恤辦法,悉依本細則。
(二)本細則除長期受雇在本公司的從業(yè)人員外,其他的臨時、特約顧問、特聘等人員均不適用。
(三)凡因執(zhí)行職務而致公傷,一時不能工作者,在其醫(yī)療期間,按月發(fā)給全部薪津但以24個月為限。
第5篇 員工撫恤制度-范文
(一)本公司員工凡不能參加勞工保險或人壽保險者,遇有傷病亡故其撫恤辦法,悉依本細則。
(二)本細則除長期受雇在本公司的從業(yè)人員外,其他的臨時、特約顧問、特聘等人員均不適用。
(三)凡因執(zhí)行職務而致公傷,一時不能工作者,在其醫(yī)療期間,按月發(fā)給全部薪津但以24個月為限。
(四)在職死亡,按照下列規(guī)定,給予一次性撫恤金:
1.服務未滿1年者,給予1萬元。
2.服務1年以上未滿2年者,給予2萬元。
3.服務2年以上未滿3年者,給予3萬元。
4.服務3年以上未滿4年者,給予4萬元。
5.服務4年以上未滿10年者,給予5萬元。
6.服務10年以上者,給予6萬元。
(五)凡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致因傷死亡者,除照第4條辦理外,得由直屬主管,敘明事實,呈報總經(jīng)理核定,另行酌給特別撫恤金,但以5個月薪津為限。
1.明知危險而奮勇?lián)尵韧驶蚬镎摺?/p>
2.不顧個人生命危險盡忠職守抵抗強暴者。
3.于危險地點或危險時期工作盡忠職守者。
(六)因逾病假期限而受停薪留職期間內病故者,得按在職死亡請恤,但在停薪留職后6個月內為限。
(七)遺屬請領撫恤時,應檢具死亡證明書及戶籍謄本各一份繼承人以分配順序表及同意書件等隨同申請表送交人事單位。
(八)撫恤申請表應由人事、會計兩單位審查簽證后呈奉核準后發(fā)給。
(九)受領撫恤金的遺屬,須備有證明文件,受領撫恤金的順序如下:
1.配偶。2.直系血統(tǒng)的子女。3.父母。4.兄弟姊妹。5.祖父母。6.孫子女。
(十)死亡者如無遺族或遺族居住遠方,不能趕到,無法親臨埋葬時,由公司指定人員代為埋葬,其費用在應給的撫恤金內支用。
(十一)申請撫恤金應在死亡后3個月內申請,但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時,得準予延長。
(十二)本細則呈奉董事會核定后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6篇 員工撫恤規(guī)章制度
(一)本公司員工凡不能參加勞工保險或人壽保險者,遇有傷病亡故其撫恤辦法,悉依本細則。
(二)本細則除長期受雇在本公司的從業(yè)人員外,其他的臨時、特約顧問、特聘等人員均不適用。
(三)凡因執(zhí)行職務而致公傷,一時不能工作者,在其醫(yī)療期間,按月發(fā)給全部薪津但以24個月為限。
(四)在職死亡,按照下列規(guī)定,給予一次性撫恤金:1.服務未滿1年者,給予1萬元。
2. 服務1年以上未滿2年者,給予2萬元。
3. 服務2年以上未滿3年者,給予3萬元。
4. 服務3年以上未滿4年者,給予4萬元。
5.服務4年以上未滿10年者,給予5萬元。
6. 服務10年以上者,給予6萬元。
(五)凡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致因傷死亡者,除照
第4條辦理外,得由直屬主管,敘明事實,呈報總經(jīng)理核定,另行酌給特別撫恤金,但以5個月薪津為限。
1. 明知危險而奮勇?lián)尵韧驶蚬镎摺?/p>
2. 不顧個人生命危險盡忠職守抵抗強暴者。
3. 于危險地點或危險時期工作盡忠職守者。
(六)因逾病假期限而受停薪留職期間內病故者,得按在職死亡請恤,但在停薪留職后6個月內為限。
(七)遺屬請領撫恤時,應檢具死亡證明書及戶籍謄本各一份繼承人以分配順序表及同意書件等隨同申請表送交人事單位。
(八)撫恤申請表應由人事、會計兩單位審查簽證后呈奉核準后發(fā)給。
(九)受領撫恤金的遺屬,須備有證明文件,受領撫恤金的順序如下:1.配偶。
2.直系血統(tǒng)的子女。
3.父母。
4.兄弟姊妹。
5.祖父母。
6.孫子女。
(十)死亡者如無遺族或遺族居住遠方,不能趕到,無法親臨埋葬時,由公司指定人員代為埋葬,其費用在應給的撫恤金內支用。
(十一)申請撫恤金應在死亡后3個月內申請,但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時,得準予延長。
(十二)本細則呈奉董事會核定后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7篇 員工撫恤規(guī)章制度(范本)
(一)本公司員工凡不能參加勞工保險或人壽保險者,遇有傷病亡故其撫恤辦法,悉依本細則。
(二)本細則除長期受雇在本公司的從業(yè)人員外,其他的臨時、特約顧問、特聘等人員均不適用。
(三)凡因執(zhí)行職務而致公傷,一時不能工作者,在其醫(yī)療期間,按月發(fā)給全部薪津但以24個月為限。
(四)在職死亡,按照下列規(guī)定,給予一次性撫恤金:
1.服務未滿1年者,給予1萬元。
2.服務1年以上未滿2年者,給予2萬元。
3.服務2年以上未滿3年者,給予3萬元。
4.服務3年以上未滿4年者,給予4萬元。
5.服務4年以上未滿10年者,給予5萬元。
6.服務10年以上者,給予6萬元。
(五)凡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致因傷死亡者,除照第4條辦理外,得由直屬主管,敘明事實,呈報總經(jīng)理核定,另行酌給特別撫恤金,但以5個月薪津為限。
1.明知危險而奮勇?lián)尵韧驶蚬镎摺?/p>
2.不顧個人生命危險盡忠職守抵抗強暴者。
3.于危險地點或危險時期工作盡忠職守者。
(六)因逾病假期限而受停薪留職期間內病故者,得按在職死亡請恤,但在停薪留職后6個月內為限。
(七)遺屬請領撫恤時,應檢具死亡證明書及戶籍謄本各一份繼承人以分配順序表及同意書件等隨同申請表送交人事單位。
(八)撫恤申請表應由人事、會計兩單位審查簽證后呈奉核準后發(fā)給。
(九)受領撫恤金的遺屬,須備有證明文件,受領撫恤金的順序如下:
1.配偶。 2.直系血統(tǒng)的子女。 3.父母。 4.兄弟姊妹。 5.祖父母。 6.孫子女。
(十)死亡者如無遺族或遺族居住遠方,不能趕到,無法親臨埋葬時,由公司指定人員代為埋葬,其費用在應給的撫恤金內支用。
(十一)申請撫恤金應在死亡后3個月內申請,但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時,得準予延長。
(十二)本細則呈奉董事會核定后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