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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電站管理規(guī)定11篇

發(fā)布時間:2023-03-08 15:54:10 查看人數:63

變電站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變電站出入管理規(guī)定

1、變電所內,一切閑雜人員禁止進入。

2、如工作需要進入降壓站,需到設備物資科辦理工作票并征得車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持票進入,并認真填寫出入紀錄。

3、進入降壓站內,須精神飽滿,勞保用品穿戴整齊,嚴禁酒后進入降壓站內。

4、進入降壓站人員,需嚴格遵守降壓站安全管理規(guī)定,不得在降壓站內打鬧,不得亂動降壓站內的電氣設備。

5、進入降壓站檢修時,需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6、進入降壓站檢修時,需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工具。

7、進入降壓站內,嚴禁跨入黃色警界區(qū)內。

8、進入降壓站內,嚴禁吸煙。

第2篇 變電站擴建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總則

1.1為加強變電站擴、改建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規(guī)范供電企業(yè)、施工企業(yè)(包括調試單位、供電企業(yè)所屬施工、多產和其它部門)的安全職責,保證順利完成變電站擴、改建工作,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任何施工企業(yè)進入運行變電站工作,必須經過所屬供電企業(yè)的審查批準,并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和供電企業(yè)(變電站)的有關管理規(guī)定。

1.3變也站值班人員有監(jiān)督、糾正、制止施工人員違章行為的職責。

1.4本規(guī)定適用于山東電力集團公司所屬企業(yè)。

2.進入變電站前的工作

2.1施工企業(yè)人員進入運行變電站工作前七日,應向供電企業(yè)報出施工計劃;施工組織、技術、安全措施;人員安全考試等資料。供電企業(yè)進行審查,五日內做出可否進入變電站的批復。

2.2施工企業(yè)要對施工人員(含臨時工等)進行安全考試和現場安全教育,供電企業(yè)審查合格后發(fā)放允許進入變電站的工作證件。進入變電站施工人員著裝應符合“安規(guī)”的規(guī)定。

2.3供電企業(yè)要對施工企業(yè)的工作負責人進行考試,合格后由供電企業(yè)公布工作負責人名單。

3.工作票制度

3.1在運行變電站進行擴、改建施工,要按規(guī)定辦理第一或第二種工作票。工作負責人可由施工企業(yè)擔任。工作票簽發(fā)人由供電企業(yè)擔任。

3.2施工企業(yè)在變電站施工中要安排專職安全人員,進行安全監(jiān)護。供電企業(yè)必須安排熟悉變電站設備運行狀況的人員進行安全監(jiān)察。安全監(jiān)察職責是:檢查施工過程中安全措施完備;人員、機具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不發(fā)生誤動、誤碰運行設備現象。

3.3工作票要詳細填明主要工作內容。工作班成員人數包括雇傭的臨時工、制造廠家服務人員等。工作票簽發(fā)人將供電企業(yè)的安全監(jiān)察人員名單寫入工作票備注欄。未落實安全監(jiān)察人員(包括無人值班變電站)工作許可人不準許可工作。

3.4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須完備正確,對工作的全部安全風險點都應有相應措施。施工作業(yè)中對帶電設備距離近的危險部位要安排專人監(jiān)護。二次工作嚴格執(zhí)行國家電力公司“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現場工作保安規(guī)定”。

3.5工作票簽發(fā)人要對安全措施完備正確負責,并承擔《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的安全責任。

3.6每天工作結束后,人員全部撤離現場,工作負責人把工作票交變電站值班員并匯報工作進展情況;次日復工時,應得到值班人員的許可,取回工作票。值班員向工作負責人交代清楚設備運行對施工的要求,并經雙方核對安全措施無誤后,工作負責人帶領工作班成員進入施工現場。

4.工作許可制度

4.1工作許可人必須由供電企業(yè)公布的人員擔任。

4.2工作許可人必須認真履行“安規(guī)”規(guī)定的職責。

4.3工作許可人(變電值班人員)按規(guī)定巡視設備,對可能影響設備運行的施工項目,要增加巡視次數。

4.4在二次施工中影響到運行設備時,施工企業(yè)必須向供電企業(yè)辦理繼電保護措施票,經批準后開工。

4.5工作許可人(運行值班人員)對施工中所做的安主措施每天進行檢查。

5.設備移交和投運

5.1設備(及其關聯的系統(tǒng))通過驗收后必須辦理移交手續(xù),施工、供電企業(yè)雙方人員簽字確認。

5.2設備移交簽字前由施工企業(yè)負責管理,供電企業(yè)不準改變設備狀態(tài);設備移交后視為運行設備,由供電企業(yè)負責管理,施工企業(yè)若需進入設備現場工作,必須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5.3部分設備移交(投運)后,若需變更安全措施時,必須填用新的工作票,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5.4設備投運時,供電企業(yè)應詳細檢查設備狀況。設備試運過程中,施工企業(yè)負責消除缺陷,供電企業(yè)擔任工作負責人。

6.工作聯系

6.1擴、改建變電站工程,施工企業(yè)和供電企業(yè)要明確雙方的聯系人,負責工作接口的聯系協調。

6.2供電企業(yè)、施工企業(yè)雙方的工作分工、聯系的主要內容及反饋的意見等須有書面材料并經雙方的簽字。

第3篇 外單位人員進入發(fā)電廠、變電站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范圍

為加強外單位進入運行發(fā)電廠、變電站進行作業(yè)的安全管理,防止外單位的人員違章作業(yè)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及對云南文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安全生產監(jiān)督規(guī)定》、《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適用于對具備法人資格外單位在公司管理的運行發(fā)電廠、變電站中承包有關工程的安全管理。外單位進入公司的其它電力生產區(qū)域工作可參照執(zhí)行。

外單位人員參與協助公司部門和班組在發(fā)電廠、變電站組織開展的工作,視作公司部門和班組的現場作業(yè)。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勵根據本制度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

2.3《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規(guī)定》

2.4《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及定義適用于本規(guī)定。

3.1外單位:是指與運行單位無直接行政隸屬關系的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

3.2發(fā)電廠、變電站危險性生產區(qū)域:發(fā)電廠、變電站的高壓室及高壓場地、控制室、繼電保護室、蓄電池室、電容器及電抗器室、站用變室、接地變室、電纜室及電纜溝。

3.3工程管理部門:公司對基建、大修、技改等工程項目進行管理的部門。

3.4發(fā)、變電運行部門:

發(fā)、變電運行業(yè)務實施主體,是發(fā)、變電設備運行的直接責任部門。

4安全管理職責

4.1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的安全職責:

4.1.1審查外單位安全生產業(yè)績及備案的工作。

4.1.2審查公司與外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或協議。

4.1.3審查外單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四大措施”。

4.1.4審查外單位工作負責人、工作票簽發(fā)人是否符合本單位的公布備案情況;簽發(fā)外單位進入發(fā)電廠、變電站工作的《外單位工作任務許可單》。

4.1.5對發(fā)電廠、變電站內大型、復雜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jiān)督。

4.2工程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

4.2.1組織對外單位施工資質的審查工作。

4.2.2組織與外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或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4.2.3組織審批對外單位制定的施工方案。

4.2.4工程準備階段負責對外單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安監(jiān)人員和工程監(jiān)理人員進行全面安全技術交底。

4.2.5對外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技術監(jiān)督或監(jiān)護。

4.3發(fā)、變電運行部門的安全職責:

4.3.1核對外單位及人員是否符合本單位的公布備案情況。

4.3.2審核會簽外單位人員進入變電站辦理的工作票,審查施工方案的相關安全措施。

4.3.3按工作票要求落實有關安全措施。

4.3.4工作許可前對外單位工作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3.5對外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jiān)督或監(jiān)護。

5外單位進入發(fā)電廠、變電站作業(yè)前的有關程序

5.1安全資質審查。

5.1.1進入發(fā)電廠、變電站作業(yè)的外單位應經過公司組織的審查備案。

5.1.2外單位如需對所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必須經發(fā)包單位審批,分包單位也必須是公司組織的審查備案單位之一。

5.2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或協議的簽訂。

5.2.1施工前,外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或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

5.2.2公司原則上每宗發(fā)包工程項目應予簽訂安全生產協議,但對于同一外單位承包的經常性維護等項目,可定期簽訂安全生產協議。

5.2.3簽訂的安全生產協議必須經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審查同意。

5.2.4外單位如需對所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必須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并報工程管理部門備案。

5.3施工方案制定與審批。

5.3.1外單位在發(fā)電廠、變電站危險性生產區(qū)域內工作,應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

5.3.2發(fā)、變電運行部門審查施工方案中的確保電網、設備安全運行和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

5.3.3工程管理部門對施工方案進行審批。對重大和復雜的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應由公司分管工程建設工作的有關領導批準。

5.4安全教育培訓和有關人員資格認可。

5.4.1外單位施工人員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等資料和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資格必須得到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的認可備案。

5.4.2監(jiān)理單位的監(jiān)理人員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等資料必須得到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的認可備案。

5.5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進場前,工程管理部門對外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安監(jiān)人員以及工程項目的監(jiān)理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書面記錄,經三方相關人員確認并簽名,各執(zhí)一份。

5.6在發(fā)、變電運行部門辦理有關事宜。

5.6.1外單位必須向發(fā)、變電運行部門提供經批準的施工方案、工程管理部門對其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簽發(fā)的《外單位工作任務許可單》。

5.6.2發(fā)、變電運行部門核對外單位及其施工人員是否符合有關公布備案情況。

5.6.3發(fā)、變電運行部門辦理工作票會簽手續(xù)。

5.7其它

5.7.1外單位施工人員應取得進入發(fā)電廠、變電站的出入證或許可證明,即《外單位工作任務許可單》。

5.7.2外單位人員原則上不得在發(fā)電廠、變電站內留宿,如確需在發(fā)電廠、變電站內住宿的,必須經發(fā)、變電運行部門和安監(jiān)部門同意并蓋章后方可。

6施工現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

6.1外單位進入發(fā)電廠、變電站作業(yè),必須持有進入發(fā)電廠、變電站的出入證或許可證明,并在門衛(wèi)處做好登記工作。

6.2外單位進入發(fā)電廠、變電站后,未取得工作許可前,所有人員必須在發(fā)電廠、變電運行部門指定區(qū)域等待。

6.3在工作許可前,發(fā)、變電運行部門的工作許可人填用《發(fā)電廠、變電站安全技術交底單》向外單位的工作負責人進行安全交底,互相簽名確認,并履行工作其它相關的許可手續(xù)。

6.4外單位進入發(fā)電廠、變電站危險性生產區(qū)域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南方電網公司、云南電網公司及公司頒布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施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

6.5對于發(fā)電廠、變電站危險性生產區(qū)域的施工現場,工程管理部門、發(fā)變電運行部門應定期進行安全監(jiān)督。

6.6對于大型、復雜的施工現場,安全監(jiān)察部、工程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安全監(jiān)督,發(fā)、變電運行部門應派人駐守發(fā)電廠、變電站進行安全監(jiān)督。

6.7以下情況,工程管理部門應進行現場監(jiān)護:

6.7.1安全危險性較大工序的施工期間。

6.7.2改變安全技術方案,并使施工安全風險增加的施工期間。

6.7.3因客觀因素,大幅壓縮工期的施工期間。

6.8以下情況,發(fā)、變電運行部門應進行現場監(jiān)護:

6.8.1帶電作業(yè)。

6.8.2動火作業(yè)。

6.8.3部分停電的110kv施工現場。

6.8.4部分停電的高壓室施工現場。

6.8.5在運行中的二次電纜室及電纜溝施工。

6.8.6高壓場地起重、吊裝設備。

6.8.7高壓設備上的油漆。

6.9外單位在每日收工前,應清掃施工現場。工程完成后,不得遺留各種工具、材料、廢料和垃圾在工作現場,由發(fā)、變電運行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結束工作票離場。

第4篇 中變電站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加強電力管理總公司建設工程的安全監(jiān)督和管理,促進承包商及運行單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員和運用中變電站設備的安全,根據管理局、總公司有關制度標準,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承包商安全管理要求

1、參與電力管理總公司項目施工的承包商應取得勝利油田地面建設工程市場準入證和辦理《承包商安全施工安全資格證書》,并建立健全hse管理體系。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承包商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必須認真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和掌握《中石化安全生產禁令》、《勝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細則、《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以及本規(guī)定,并嚴格遵守。工程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通過專業(yè)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規(guī)程考試,持證上崗。

3、工程承包商必須根據工程設計,按照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內容中應包含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安全技術措施要考慮運用中電力設備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應經有關部門(計劃、基建、預算、安全、技術、運行單位)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承包商在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已交底的安全技術措施,不得擅自變更。

4、施工中所使用的安全用具以及工器具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合格,施工期間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佩戴個人安全用具。

5、承包商在簽訂合同前,應按照《勝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施工開始前承包商還應分別與總公司項目管理部門和運行單位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責任書,承包商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電力管理總公司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視情節(jié)輕重扣除部分安全風險抵押金,發(fā)生電網跳閘事故及其他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損失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6、工程施工前,施工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必須向所有工作人員交待工作任務、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等,進行安全教育。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及相關規(guī)定。

7、對運用中的變電站設備進行擴建、改造、維修,必須按規(guī)定提出工作申請,簽發(fā)工作票,向運行單位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并遵守運行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

8、工作人員必須在安全措施范圍內工作,嚴禁進入非工作區(qū)域,不得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工作。

9、承包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以及危及電力設備安全生產的情況,應及時向項目管理單位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并落實應急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

10、承包商為保證自身安全或設備安全在變電站內自行增設的安全措施,應通過運行單位的審批,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拆除。

11、施工過程中,承包商應服從電力管理總公司項目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及運行單位的安全管理。

12、工作結束后,現場工作人員必須把使用的工具、材料從作業(yè)設備上清理干凈,將設備恢復至工作前狀態(tài)。檢查無誤后向工作負責人匯報,工作負責人必須復查。

13、變電站內施工所有臨時電源,應辦理臨時用電手續(xù),布設要規(guī)范,并有漏電保護措施。

14、工程施工完畢后,承包商應向總公司項目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經基建部門組織總公司有關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后新設備方可投入運行。

15、新投產的設備,投運前要經過調度部門的參數計算。

16、新投產變電所及大型設備投產送電的第一次操作,由施工人員負責操作,運行人員監(jiān)護,運行72小時后方可交運行單位管理。

二、運行單位安全管理要求

1、在工程開工前要與承包商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責任書。

2、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核無誤并符合現場實際后,辦理施工許可手續(xù),并按照要求布置好安全措施。

3、在工程開工前對承包商的工作負責人交待安全措施、帶電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并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1)國家、集團公司、油田和總公司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制度和規(guī)定,變電站安全生產特點、重點要害部位及特殊要求等。(2)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安全制度、安全設施和勞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3)針對電力生產特點提出具體施工安全要求,以及與施工作業(yè)有關的專業(yè)安全要求等。

4、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施工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發(fā)現影響人身安全和電力安全設備運行的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制止,必要時可以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頓。對于施工單位的違反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有權利提請有關部門扣除施工單位安全風險抵押金。

5、工程結束后負責對工程進行初步驗收,并配合總公司相關部門的驗收工作。確認施工單位已將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6、負責新投產變電所或大型設備操作的監(jiān)護工作,負責對部分停電設備恢復送電操作等工作。

三、項目管理部門安全管理要求

1、負責對承包商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對于無安全資質的承包商,堅決不予簽訂施工合同。

2、組織承包商負責人與運行單位接洽,通知運行單位施工任務,到工作現場進行工程內容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

3、認真履行對承包商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按照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禁令》等安全文件規(guī)定,定期對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情況(包括作業(yè)現場、設備、器材和車輛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4、與承包商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責任書,確定承包商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會同運行單位向承包商進行技術方案交底,詳細介紹施工現場環(huán)境、帶電設備、地下工程等與項目實施有關的現場情況,明確安全技術要求和承包商應遵守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組織安全等業(yè)務主管部門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確認。

6、會同安全管理部門對承包商的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做好記錄。

7、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設備投產送電前的驗收工作。

8、配合安全部門對承包商的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行為進行評價。

電力管理總公司

2008年4月27日

第5篇 某無人值班變電站標準化管理規(guī)定

1.指標管理

1.1不發(fā)生人身輕傷及一類以上障礙;

1.2控制二類障礙和人員違章行為;

1.3不發(fā)生火災事故;

1.4兩票合格率100%;

1.5設備五防閉鎖裝置投運率100%;

1.6設備完好率達到100%、設備一類占有率達到95%;

1.7斷路器無油化率100%;

1.8嚴重、危急缺陷消除率100%;

1.9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投入率100%;

1.10繼電保護裝置正確動作率100%;

1.11 110kv或220kv母線電壓合格率大于98%;

1.12母線月度電能不平衡率330、220kv不大于±1%,110kv及以下不大于±2%;

1.13無功裝置、有載調壓裝置處于完善狀態(tài),可用率應為100%。

2、安全管理要求

2.1安全目標管理

2.1.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每年應根據公司和工區(qū)安全管理目標,結合所轄各變電站的實際情況和本年度設備檢修、操作計劃,有針對性地編制、上報本站的安全管理目標。

2.1.2安全管理目標應結合所轄各變電站的設備、人員和工作實際,提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組織、技術措施。

2.1.3按期對年度安全管理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小結和分析,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2.2安全活動管理

2.2.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安全活動每月應組織全站人員至少進行1次;根據倒班方式,每周進行一次本值人員參加的安全活動;遇特殊、重大安全活動,應盡可能組織全體成員集中學習。

2.2.2安全活動應建立專用的“安全活動”記錄簿,記錄應真實、清晰、完整。對缺席人員應及時進行補課,并做好補課記錄,由本人親自簽名在安全活動記錄上。

2.3反事故措施和安技勞保措施管理

2.3.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根據上級反事故技術措施及安全勞動保障措施的具體要求,制訂本站“兩措”計劃,并定期對本站設備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

2.3.2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兩措”計劃制訂應包括:內容、落實時間、責任人等。

2.3.3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所轄無人值班變電站進行大型作業(yè),應提前制定本站相應的反事故措施,確保不發(fā)生各類事故。

2.3.4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配合主管部門按照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勞動保障措施的要求,根據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實際情況進行實施。

2.3.5做好反措執(zhí)行單位施工過程中的配合和驗收工作,對現場反措執(zhí)行不利的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2.3.6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配合主管部門定期對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勞動保障措施的落實進行檢查、整改。

2.3.7定期對本站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勞動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總結、備案,并上報有關部門。

2.4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2.4.1變電站已執(zhí)行的“兩票”應按月匯總裝訂并統(tǒng)一保存在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保存期為一年。

2.4.2站長應對當月已執(zhí)行的“兩票”進行審核,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講解。

2.4.3第一種工作票應提前一日送達(或傳真、局域網傳送)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但傳真的工作票不能許可。第二種工作票應事先通知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可在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人員到達變電站后履行許可手續(xù)。工作票不允許代簽或電話簽發(fā)。

2.4.4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當值工作許可人接到工作票后,應根據工作任務和無人值班變電站設備實際運行情況,認真審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善并符合現場條件。特別重要和長時間的工作票,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制定詳細的配合方案。

2.4.5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當值值班長帶好經審核合格的工作票到無人值班變電站現場核對并履行許可手續(xù),許可完畢后及時匯報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做好記錄,同時對現場工作進行安全監(jiān)督。

2.4.6工作票終結后,現場值班長應及時向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和相關調度匯報,做好記錄。

2.4.7無人值班變電站計劃性停電檢修工作,由調度部門在前一日通知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停電檢修設備及時間,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接到通知后,由站長安排操作人員,準備好操作票,逐級審核合格后,次日按操作時間按時到達變電站,由現場值班長直接聯系當值調度員進行操作。

2.4.8無人值班變電站應將運行設備控制把手始終保持在“遠控”位置,在事故、異常等特殊情況時,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人員可根據調度命令,在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進行開關的拉、合操作。

2.4.9當值值班人員在無人值班變電站現場進行操作前,必須做好禁止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遙控操作該站設備的相關措施。

2.4.10倒閘操作前,現場操作人員應認真核對現場的運行方式,并在五防閉鎖機上進行模擬預演,確認無誤后使用防誤閉鎖裝置進行規(guī)范化操作。并聯系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當值人員監(jiān)視、核對設備狀態(tài)及相關信息。

2.4.11倒閘操作結束,運行人員在核對現場的運行方式正確后應及時向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匯報,雙方應核對運行方式正確。

2.5、閉鎖管理

2.5.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加強變電站閉鎖裝置管理,指定班站閉鎖管理(兼職)專責,嚴格執(zhí)行萬用鑰匙使用制度。

2.5.2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所有運行人員必須熟悉所轄變電站所有“五防”裝置的工作原理、正確使用方法和管理辦法,做到“四懂三會”(即懂防誤裝置的原理、性能、結構和操作程序;會操作、維護和管理)。新上崗的運行人員應進行使用防誤裝置的培訓。

2.5.3防誤裝置的主機不能和辦公自動化合用,嚴禁與因特網互聯,網絡安全要求等同于電網二次系統(tǒng)實時控制系統(tǒng)。

2.5.4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人員巡視設備時,也應對防誤裝置進行檢查,運行人員要檢查防誤裝置是否積水、積塵,檢查防水、防潮、防霧措施是否完好,模擬屏或顯示屏顯示的設備位置是否與實際位置相符。

2.5.5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防誤裝置解鎖鑰匙應存放在變電站專用鑰匙盒內,并進行封存保管。若確需使用解鎖鑰匙,需經工區(qū)主管生產領導批準,并做好相應的登記批準手續(xù)后,方能使用。

2.5.6對遙控設備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關于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分別輸入口令的制度。

2.5.7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加強值班運行人員五防閉鎖系統(tǒng)的培訓學習,并繪制建立各變電站五防閉鎖解鎖流程圖。

2.5.8五防閉鎖裝置缺陷應納入設備管理,對缺陷應及時聯系相關人員進行維護和消除。新設備投運前,必須先經五防閉鎖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五防閉鎖裝置不完善,嚴禁新設備投運。

2.6、防汛、防風、防寒、防高溫工作管理

2.6.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對所轄的變電站根據本地區(qū)的氣候特點和設備實際,制訂相應的設備防高溫、防寒和防風措施。

2.6.2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制定防汛預案,在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和無人值班變電站內應根據下表配備防汛設備和防汛物資,防汛設備在每年訊前要進行全面的檢查、試驗,潛水泵的消防帶應接好,電源盤的插頭等應處于完好狀態(tài)。防汛物資要定點存放,并有臺帳。

2.6.3定期檢查開關、瓦斯繼電器等設備的防雨罩應完好,端子箱、機構箱、動力箱等室外設備箱門應關閉且密封良好。

2.6.4雨季來臨前對可能積水的地下室、電纜溝、電纜隧道及場區(qū)的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和疏通,做好防進水和排水措施。

2.6.4.1下雨時對房屋滲漏、下水管排水情況進行檢查、疏通。

2.6.4.2雨后檢查地下室、電纜溝、電纜隧道等積水情況,并及時排水,設備室潮氣過大時做好通風。

2.6.5變電站應根據本地氣候條件制定出切實可行防風管理措施,刮大風時,應重點檢查設備引流線、阻波器、瓦斯繼電器的防雨罩等是否存在異常。

2.6.6定期檢查和清理變電站設備區(qū)、變電站圍墻及周圍的漂浮物等,防止被大風刮到變電站運行設備上造成故障。

2.6.7冬季氣溫較低時,應重點檢查開關機構內的加熱器運行是否良好,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機構箱要采取防寒保溫措施。

2.7、安全用具管理

2.7.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和各無人值班變電站應設置專用安全工具室,并按照相關標準進行配置、歸放、試驗、檢查、維護和定置管理。

2.7.2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和變電站應配備足夠數量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各種安全工具應有適量的合格備品;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人員應會正確使用和保管各類安全工器具。

2.7.3各種安全工器具應有明顯的編號,絕緣桿、驗電器等絕緣工器具必須有電壓等級、試驗日期的標志,應有防雨罩,有固定的存放處,存放在清潔干燥處,注意防潮、防結露。

2.7.4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安全工具在交接班時和使用前應認真檢查,發(fā)現損壞者應停止使用,并盡快補充。

2.7.5各種安全工具均應按《安規(guī)》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超期使用。

2.7.6攜帶型地線必須符合《安規(guī)》要求,接地線的數量應能滿足本站需要,截面滿足裝設系統(tǒng)短路容量的要求。導線應無斷股、護套完好、接地線端部接觸牢固、卡子應無損壞和松動,彈簧有效。存放地點和地線本體均有編號,存放要對號入座。

2.7.7各種標示牌的規(guī)格應符合安全規(guī)程要求,并做到種類齊全、存放有序,安全帽、安全帶完好,數量能滿足工作需要。

2.7.8絕緣工器具應每月進行一次定期烘烤,每次烘烤時間不少于兩小時,并建立烘烤記錄(自動烘烤除外)。

2.7.9裝有自動烘烤裝置的安全用具室,自動烘烤裝置應納入正常巡視范圍,每次巡視時應對自動烘烤裝置啟動、復歸的可靠性進行檢查。

2.7.10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對所轄無人值班變電站的安全、操作工器具進行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

2.7.11對損壞、丟失或缺少的安全用具,應由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及時匯報主管單位安全員修復和補充。

2.7.12安全用具室及其設施應定期進行清掃和維護。

2.8、消防管理

2.8.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關于消防管理的各項制度,健全所轄變電站“三圖兩冊兩表”,三圖:消防安全網絡圖、消防器材定置圖、消防巡視路線圖;兩冊:滅火器材配置充裝登記冊、滅火器清冊;兩表:防火墻定置表、消防報警裝置地址編碼表。

2.8.2無人值班變電站消防器材的配置應符合《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guī)程》的規(guī)定,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每季度檢查所轄變電站的消防器材的放置、完好情況并清點數量,記入相關記錄,每半年應對滅火器全面檢查一次,重點檢查滅火器壓力是否正常、干粉是否結塊等。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充裝。

2.8.3消除器材應定點放置,室內的應裝箱放置在門口墻邊等方便取用但不阻塞通行的地方;室外的應裝箱存放在干燥、防陽光直曬的地方。箱子上應有“滅火器箱”標志,滅火器應逐個編號并同配置圖對應。

2.8.4無人值班變電站的電纜隧道、夾層、豎井、設備區(qū)、配電室、蓄電池室、保護室和庫房應有消防設施,控制盤、保護盤、配電盤和端子箱、機構箱等電纜孔應用防火材料封堵。

2.8.5變電站配電室或設備區(q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設備區(qū)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放置在專門地點加強管理,并按規(guī)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運走。

2.8.6變電站內易燃易爆區(qū)域禁止動火作業(yè),特殊情況需要到主管部門辦理動火手續(xù),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8.7有消防報警裝置的變電站,每月應對裝置的報警功能檢查一次,每季應對裝置的報警功能全面檢查一次,全面檢查時全部探頭應逐個進行,并要做好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

2.8.8防火墻兩側1-1.5米內及電纜夾層、豎井內的電纜應涂刷防火涂料,阻燃電纜可不涂刷。

2.8.9戶外電纜溝內每隔60米應設防火隔墻;在電纜溝內進入配電室、電纜豎井的入口處應設防火隔墻。防火隔墻應有標志。

2.8.10運行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每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活動,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演習,并做好記錄。

2.8.11變電站應結合本站實際制定完善的消防預案,預案內應有本站主變滅火裝置、煙霧報警裝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說明。

2.8.12運行人員應熟知火警電話、報警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9、防盜管理

2.9.1無人值班變電站的大門、控制室、配電室、安全用具室等生產場所門窗正常應關閉、上鎖,工作結束后應進行檢查,確認門窗已關閉。

2.9.2裝有防盜報警系統(tǒng)的應對報警裝置各探頭每季度進行檢查、試驗一次,以確保報警裝置完好,存在故障的要及時上報處理。

2.9.3工作人員、外來人員進入無人值班變電站進行工作、參觀、學習等活動應事先與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聯系,辦理相關手續(xù)、出示有關證件,經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人員核實后陪同進入,并在變電站出入登記中作好出入登記記錄。

2.9.4新建變電站應按照無人值班變電站的標準設計,底層一般少設門窗,并加裝防盜設施。

2.9.5防盜系統(tǒng)的報警信號應送至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防盜系統(tǒng)應經常處于開啟和監(jiān)視狀態(tài)。值班人員一旦發(fā)現有可疑人員擅闖變電站,應立即報警和通知值班保衛(wèi)部門。

2.9.6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運行人員在巡視無人值班變電站設備時,應兼顧安全保衛(wèi)設施的巡視。

2.9.7無人值班變電站的留守人員應定期對變電站大門、圍墻、重要設備周圍及其它要害部位進行巡視,發(fā)現問題及時通知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值班人員。

2.9.8無人值班變電站圍墻不得隨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確需拆除的,必須事先與有關部門聯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盜措施后方可拆改。

2.10、防小動物管理

2.10.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無人值班變電站生產場所應有防小動物措施,定期檢查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2.10.2各設備室的門窗應完好嚴密,出入時隨手將門關好。

2.10.3設備室通往室外的電纜溝、道應嚴密封堵,因施工拆動后及時堵好?,F場施工每日結束后,及時檢查封堵電纜穿孔。

2.10.4各設備室不得存放糧食及其它食品,應放有鼠藥和捕(驅)鼠器。鼠藥應擺放整齊。鼠藥盒和捕(驅)鼠器械應編號,放置地點也應標注。變電站應有防小動物措施定置圖,鼠藥盒、捕(驅)鼠器械及其放置地點的編號、定置圖的編號三者一致。每月進行防小動物設施檢查并做好記錄。

2.10.5配電室、蓄電池室、主控室的通風孔,應裝有百葉窗或鐵絲網罩。每半年應對通風孔的百葉窗和網罩檢查一次,損壞的應及時修復,修復不了的應及時更換。

2.10.6戶外設備區(qū)有小動物洞穴時,應及時投入鼠藥后進行填埋。

2.10.7變電站內嚴禁飼養(yǎng)家禽、家畜。

2.10.8變電站設備區(qū)內禁止種植糧、油、葵、豆等植物。

2.10.9各開關柜、電氣間隔、端子箱和機構箱應采取防止小動物進入的措施,高壓配電室、低壓配電室、電纜夾層室、豎井、蓄電池室、主控室、保護室、主變門應有防鼠擋板,防鼠擋板高度為40厘米,上部10厘米應有防絆跤警示標志。開放式開關柜的高壓配電室、低壓配電室、戶外站用變的二次出線、場區(qū)動力分線箱等相間距離較近的部位,應采取熱縮絕緣措施。

2.11、無人值班變電站特殊狀態(tài)管理規(guī)范

2.11.1當發(fā)生事故、重大異常、防汛抗臺、火災、水災、地震、人為破壞、災害性天氣、重要保電任務、綜合自動化設備通信中斷等情況都視為特殊狀態(tài)。

2.11.2無人值班變電站發(fā)生特殊狀態(tài)時,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當值值班長是特殊狀態(tài)處理的現場指揮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對策措施并組織人員實施。

2.11.3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立即派運行人員到無人值班變電站現場,對站內設備等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向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值班長、調度等相關部門匯報。

2.11.4特殊狀態(tài)處理過程中,在無人值班變電站的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人員可直接與調度部門聯系處理。

2.11.5在特殊狀態(tài)處理告一段落后,相關運行人員應及時向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匯報處理過程。

2.11.6特殊狀態(tài)處理結束后,運行人員應在現場作好相關記錄,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的運行人員亦應在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作好相關記錄。

2.11.7在無人值班變電站發(fā)生特殊狀態(tài)期間,應改為有(少)人值守變電站。

2.11.8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對無人值班變電站可能發(fā)生的特殊狀態(tài)定期進行防范性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上報并整改。

2.11.9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對無人值班變電站可能發(fā)生的特殊狀態(tài)制定事故預案、應急方案并經上級部門審核批準。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根據電網(或站內)接線、設備實際情況,組織站內運行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反事故演習。

2.12、安全設施及交通標志的規(guī)范化管理:

2.12.1變電站內設備及設施標志應符合《電力生產企業(yè)安全設施規(guī)范手冊》中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

2.12.2變壓器和設備架構的爬梯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標示牌,爬梯門應分別編號。

2.12.3蓄電池、電纜夾層室等易燃易爆物品室的門上應有“禁止煙火”標志。

2.12.4變電站透明玻璃門上應貼有防撞警示條, 警示條應規(guī)范、統(tǒng)一、美觀。

2.12.5停電工作使用的臨時遮攔、圍網、布幔和懸掛的各種標示牌應符合現場情況和《安規(guī)》的要求

2.12.6變電站內道路的交通標志應符合有關交通法規(guī)的要求。

2.12.7變電站戶外設備區(qū)應根據檢修工作需要安全措施的具體情況,設置足夠數量的安全圍攔插桿基座,基座數量應滿足各種檢修工作所需安全措施的要求。

2.12.8 35kv及以上的刀閘在操作區(qū)應有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的操作站位標志。操作站位標志的設置,應使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在操作時處于安全位置,防止刀閘瓷柱斷裂造成人身傷害。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站位區(qū)應用紅、綠色塑膠貼膜或紅、綠色地磚鋪設,大小為邊長600mm的正方形。

2.12.9在變電站上空有引流線的通道入口處,應有限高標志。限高標志應符合《安規(guī)》表2-2的要求。通道旁還應設限高標尺。

2.12.10在變電站大門口應有限速5公里的標志。

2.12.11在進入設備區(qū)的門口應有“必須戴安全帽”的指令標志。

2.12.12變電站馬路兩側的道牙,應用反光漆涂成黑黃相間色,具體規(guī)格尺寸應根據道牙實際確定。

2.12.13變電站內通行的道路上、運行人員巡視的通道上,如果地面上有高差300mm及以上的管線或其它障礙物,則在其上設“防止絆跤線”標志。

2.12.14在樓梯的第一和最后一個臺階上,以及人行高差在300mm及以上的臺階邊緣上(如電纜溝蓋板),應設“防止踏空線”標志。

2.12.15在配電柜、保護屏、控制屏、直流屏前0.6m處,應設“安全警戒線”標志。

2.12.16在變電站地下設施的入口蓋板上、滅火器箱前、配電室門口應設“禁止阻塞線”標志。

2.12.17電纜溝防火墻上部電纜蓋板上應有防火墻標志。

2.12.18設備區(qū)應有與巡視路線圖相符的巡視路線標志。

3、技術管理要求

3.1巡回檢查制度

3.1.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編制所轄變電站標準化巡視作業(yè)卡,并嚴格執(zhí)行。

3.1.2值班人員應按規(guī)定認真巡視檢查設備,提高巡視質量,及時發(fā)現異常和缺陷,及時匯報調度和上級,杜絕事故發(fā)生。

3.1.3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地按巡視周期、巡視路線、項目對設備逐臺逐件認真進行巡視。設備異常狀態(tài)要做到及時發(fā)現,認真分析,正確處理,做好有關記錄并向上級匯報。

3.1.4凡是運行、熱備用、冷備用或停用的設備,不論是否帶有電壓,都應同運行設備一樣進行定期巡視和維護。

3.1.5正?;蛱厥庑匝惨曋芷?應按本規(guī)程規(guī)定及上級有關特殊要求執(zhí)行。如保電期、節(jié)假日。

3.1.6值班人員進行巡視后,應將巡視范圍,異常情況記錄在值班記錄中,發(fā)現的設備缺陷記錄在缺陷記錄中。

3.1.7變電站的設備巡視檢查,一般分為正常巡視(含交接班巡視)、全面巡視、熄燈巡視和特殊巡視。

a.正常巡視

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值班人員至少每周持卡對所管轄變電站設備巡視一次,每月對所轄變電站至少進行一次熄燈巡視。

2)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值班人員當班期間,某個變電站有工作時(工作許可、操作)工作結束后,必須對該站設備巡視一次。

3)運行人員對無人值班變電站進行巡視,應首先對綜自系統(tǒng)發(fā)出的歷史事件信息進行檢查瀏覽,并結合發(fā)出的歷史信息,對全站設備進行巡視檢查,核對并復歸打出的保護的信號,對直流、所用系統(tǒng)及土建防汛設施做重點巡視。

4)變電站巡視按照《標準化巡視卡》所規(guī)定巡視內容進行,巡視過程中及巡視完畢后,必須及時做好有關記錄。

b.特殊巡視檢查的內容,按各公司《變電運行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遇有以下情況,應進行特殊巡視:

1)大風前后的巡視。

2)雷雨后的巡視。

3)冰雪、冰雹、霧天的巡視。

4)設備變動后的巡視。

5)設備新投入運行后的巡視。

6)設備經過檢修、改造或長期停運后重新投入系統(tǒng)運行后的巡視。

c.異常情況下的巡視。主要是指:過負荷或負荷劇增、超溫、設備發(fā)熱、系統(tǒng)沖擊、跳閘、有接地故障情況等,應加強巡視。必要時,應派專人監(jiān)視。

3.1.8設備缺陷近期有發(fā)展時、法定節(jié)假日、上級通知有重要供電任務時,應加強巡視。

3.2、記錄管理

3.2.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具備各類完整的記錄,格式按省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各種紙質記錄至少保存一年,重要記錄(設備驗收記錄、繼電保護調試記錄、事故異常記錄等)應長期保存,pmis中所填記錄應及時備份。

3.2.2所有運行生產記錄均應錄入生產管理系統(tǒng)(pmis)。

3.2.3使用微機運行管理系統(tǒng)(pmis)的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數據庫中記錄應定期檢查并備份。

3.3、技術資料管理

3.3.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建立專用資料室,由資料員(兼職資料員)負責對資料的建立、存放、保管。

3.3.2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對所轄變電站的技術資料統(tǒng)一保存在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資料室。變電站不再單獨存放資料。

3.3.3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技術資料的建立應以站為單位,分柜保管。并對規(guī)程制度等公用資料進行統(tǒng)一保管。

3.3.4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所有資料均應有目錄和清冊,并進行統(tǒng)一編號,所有資料的存放要做到齊全正確、存放整齊,查閱方便。

3.3.5資料員負責各類資料的整理、健全,負責及時對新增加和變更設備的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3.3.6各種規(guī)程制度、技術資料及專業(yè)書籍均應建立借閱登記簿,對借閱的各種資料和書籍應及時登記,并要求借閱人簽名,歸還后及時注銷,資料員應定期對資料的借閱與歸還情況進行檢查清點。

3.3.7圖紙資料應妥善保管,不允許個人私自挪用,避免破損、丟失、臟污。

3.3.8技術資料應分類分項建立安裝、調試及技術資料,施工單位應按規(guī)定如數移交圖紙資料。新建、擴建、改建過程中要及時收集設備相關資料,并進行歸檔。

3.3.9由于設備變動或接線修改引起圖紙不符合實際,應和有關單位聯系進行修改或重新繪制。

3.3.10非變電站內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資料室進行查看資料,不得將資料借給非本單位人員,特殊情況應有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站長批準并打有借條并限期歸還,借條存放于原有圖紙盒內。

3.3.11資料室內應保持整潔,廢紙應及時清理,嚴禁吸煙,不準存放易燃物品,不準使用明火照明和電爐取暖。

3.3.12進入資料室人員在工作完后離開時應認真進行安全檢查,切斷室內電源,關閉門窗。

3.4、圖紙資料管理:

3.4.1無人值班變電站的圖紙應由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資料員統(tǒng)一管理,并按圖紙編號存放在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所轄相應變電站資料柜內。

3.4.2資料員應建立所管轄無人變電站圖紙、資料清冊,每年對圖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保證圖紙齊全完整。

3.4.3無人值班變電站應具備的圖紙,圖紙應實現電子化,方便瀏覽、查閱。

3.4.3.1一次主接線圖

3.4.3.2站用系統(tǒng)圖

3.4.3.3直流系統(tǒng)圖

3.4.3.4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線圖

3.4.3.5繼電保護、遠動及自動裝置原理和展開圖

3.4.3.6全站平、斷面圖

3.4.3.7 gis組合電氣氣隔圖。

3.4.3.8直埋電力電纜走向圖。

3.4.3.9接地裝置布置以及直擊雷保護范圍圖。

3.4.3.10地下隱蔽工程竣工圖。

3.4.3.11開關、刀閘操作控制回路圖。

3.5、設備基礎資料管理

3.5.1各變電站應具備以下設備資料

3.5.1.1一、二次設備使用說明書

3.5.1.2出廠試驗報告

3.5.1.3設備合格證

3.5.1.4安裝交接有關資料

3.5.1.5設備型式規(guī)范

3.5.1.6一、二次設備安裝調試報告(包括向量圖)

3.6、設備履歷管理

3.6.1設備履歷應按下列單元分類建立:

3.6.1.1主變壓器單元:包括主變壓器、調壓裝置、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互感器、避雷器、電壓互感器等。

3.6.1.2站用變壓器單元:包括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互感器、電纜、站用變壓器、接地變壓器、消弧線圈、接地電阻等。

3.6.1.3無功補償裝置單元:包括調相機、并聯電抗器組、并聯電容器組等。

3.6.1.4出線單元:包括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互感器、阻波器、耦合電容器(pt)、線路避雷器、電力電纜等。

3.6.1.5旁路單元。

3.6.1.6母聯單元

3.6.1.7母線單元:包括電壓互感器、避雷器、支柱絕緣子、母線等。

3.6.1.8直流單元:包括充電機、蓄電池、直流屏。

3.6.1.9防誤閉鎖裝置單元。

3.6.1.10防雷接地單元:包括所有避雷針和接地裝置。

3.6.1.11土建單元:包括除設備構架外的全站土建房屋、場地、電纜溝道(包括全站照明、防盜報警、消防報警裝置等)。

3.6.1.12公用單元:繼電保護隨相應的一次設備為同一單元。全站其余的公用繼電保護、自動、控制、信號裝置為公用單元。

3.6.1.13微機監(jiān)控系統(tǒng)為一個單元(包括后臺監(jiān)控機、變送裝置)。

3.6.2設備履歷應建立如下資料:

3.6.2.1本單元一次系統(tǒng)單線圖、設備雙重編號;

3.6.2.2本單元一、二次設備、銘牌圖片

3.6.2.3設備參數、設備投運、變更記錄;

3.6.2.4設備修試情況統(tǒng)計表;

3.6.2.5開關跳閘記錄表(設備跳閘時間、原因);

3.6.2.6嚴重及危急缺陷記錄表(嚴重、微機缺陷消除情況);

3.6.2.7事故及重大異常運行記錄表(主要說明設備異常運行的時間、狀態(tài));

3.6.2.8設備大修(技改)記錄表(主要說明大修、技改的時間及大修情況);

3.7、試驗報告的管理

3.7.1資料室保存近5年來的各類試驗報告,5年以前的試驗報告按站統(tǒng)一封存在規(guī)定地點,封存時應建立詳細目錄。

3.7.2試驗報告應保存完整,試驗工作結束后應在兩周內返回試驗報告。

3.7.3試驗報告應按站分類(包括大修、預試、油化、色譜、微水、鹽密測試報告及保護調試、二次設備向量報告)保存在相應變電站的資料柜內,按分類填寫詳細目錄,目錄內應注明試驗日期。

3.7.4設備更換后,應做好新、舊設備的調試、試驗、安裝報告的替換工作。

3.7.5對等其它類別的試驗報告可另建單元存放。

3.8、培訓管理

3.8.1根據本單位實際可安排安全規(guī)程、調度規(guī)程、運行規(guī)程、現場運行規(guī)程的學習。每季末進行一次考試,總結學習效果。

3.8.2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每月組織進行一次全站人員參加的反事故演習活動。

3.8.3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每月每班進行一次事故預想,根據所轄變電站的設備運行方式、設備運行狀況、氣候特點、預防季節(jié)性特點等薄弱環(huán)節(jié),做出有針對性地事故假想予以安排、實施,

3.8.4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組織進行每月一次技術講課和每人每月一題技術問答。

3.8.5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進行每人每月一題的現場考問?,F場考問可按班進行考問,由班長命題班員答題的辦法開展,班長由站長、技術員命題考問,以達到互相學習、互相幫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3.8.6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在崗位培訓中,應將兩票的培訓作為重點內容進行,對兩票必須熟知。

3.8.7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人員每人必須自己動手繪制所轄變電站的相關圖紙,建立自己的繪圖本。繪圖本中至少有以下圖:一次設備接線圖、斷路器控制信號回路、直流系統(tǒng)、站用系統(tǒng)、交流系統(tǒng)控制、合閘網絡、線路控制信號、線路保護、主變控制信號、主變保護等接線圖。

3.8.8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每年根據公司、工區(qū)培訓計劃制定出站上詳細的培訓實施計劃,必要時根據設備、運行方式的變化進行更新修訂和添加新的培訓內容。

3.8.9站長或者主管培訓的副站長,對當月的計劃培訓進行監(jiān)督完成,每月初對上月的各種培訓完成情況做全面的檢查,糾正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并在相關記錄上簽字確認。

3.8.10針對運行人員業(yè)務技術薄弱環(huán)節(jié),結合設備改造,培訓中增加新設備、新技術的內容。

3.9、培訓資料管理

3.9.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建立所有人員的技術培訓檔案,將各種培訓資料存入個人培訓檔案。

3.9.2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培訓資料由資料員負責建檔保管,存于資料室內。

3.9.3各種相關培訓資料的補充、制定,應根據公司、工區(qū)、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培訓制度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設備管理要求

4.1定期試驗輪換制度

4.1.1本制度適用于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和所轄變電站內所有一、二次設備,同時包括通風、消防等附屬設備。

4.1.1.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內設備除應按有關規(guī)程由專業(yè)人員根據周期進行試驗外,運行人員還應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對有關設備進行定期的測試和試驗,以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4.1.1.2對于處在備用狀態(tài)的設備,各單位應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定期投入備用設備,進行輪換運行,保證備用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

4.1.1.3各單位應根據本制度的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將有關內容列入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的年月固定工作中,并建立相應的記錄。

4.1.2設備定期試驗制度

4.1.2.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每日對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各種信息切換檢查。

4.1.2.2無人值班變電站蓄電池每月普測一次單體蓄電池的電壓,測量值保存小數點后兩位。

4.1.2.3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所轄各站事故照明系統(tǒng)每月試驗檢查一次。

4.1.2.4電氣設備的驅潮電熱裝置應在每年4月份檢查一次,可用鉗型電流表測量回路電流的方法進行驗證。

4.1.2.5裝有微機防誤閉鎖裝置的變電站,運行人員每半年應對防誤閉鎖裝置的閉鎖關系、編碼等正確性進行一次全面的核對。

4.1.2.6對于變電站內長期不調壓或有一部分分接頭位置長期不用的有載分接開關,在一年內有停電機會時,應在最高和最低分接間操作幾個循環(huán),試驗后將分頭調整到原運行位置。

4.1.2.7對于變電站內不經常運行的通風裝置,運行人員每半年應進行一次投入運行試驗。

4.1.2.8直流充電模塊正常應退出一只備用,每季度輪換投運。

4.1.2.9變電站內的備用站用變(一次不帶電)每年應進行一次啟動試驗,并試驗站用備投裝置是否切換正確。試驗操作方法列入現場運行規(guī)程;長期不運行的站用變每年應帶電運行一段時間。

4.1.2.10變電站內的漏電保安器每半年應進行一次試驗。

4.1.3設備定期輪換制度

4.1.3.1備用變壓器與運行變壓器應半年輪換運行一次。

4.1.3.2一條母線上有多組無功補償裝置時,各組無功補償裝置的投切次數應盡量趨于平衡,以滿足無功補償裝置輪換運行要求。

4.1.3.3因系統(tǒng)原因長期不投入運行的無功補償裝置,每季度應在保證電壓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一定時間,對設備狀況進行試驗。電容器應在負荷高峰時間段進行;電抗器應在負荷低谷時間段進行。

4.1.3.4對gis設備操作機構集中供氣站的工作和設備氣泵,應每季輪換運行一次,將具體輪換方法寫入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現場運行規(guī)程。

4.2、缺陷管理

4.2.1所有人員發(fā)現設備缺陷后,均應由運行人員作好記錄,運行人員應認真分析,準確定性,按缺陷管理流程執(zhí)行。

4.2.2檢修人員處理缺陷后,應及時向運行人員交底,運行人員驗收合格后,應做好記錄,注明缺陷已消除。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每月應統(tǒng)計、上報發(fā)現缺陷和缺陷處理情況。

4.2.3遇有停電檢修、預試等工作時,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事先統(tǒng)計停電間隔缺陷內容,交檢修單位進行處理,消除后應及時做好記錄,并及時將pmis系統(tǒng)內缺陷消除。

4.2.4發(fā)現嚴重、危急缺陷,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站長應嚴格執(zhí)行“及時匯報制度”立即上報(站長不在,由值班長直接匯報),督促盡快處理,必要時采取相應的措施,防止造成事故。

4.2.5發(fā)現一般缺陷應及時登記在pmis系統(tǒng)中,按缺陷管理流程執(zhí)行。

4.2.6各類缺陷除應做好交接班記錄、值班記錄外,還必須錄入生產管理系統(tǒng)(pmis)程序,建立圖形化缺陷檔案。

4.2.7對缺陷的處理情況進行及時檢查跟蹤,缺陷消除時間應嚴格掌握,危急缺陷消除時間自發(fā)現不應超過24小時;嚴重缺陷消除時間自發(fā)現不應超過1周,最遲不超過一個月;一般缺陷消除時間自發(fā)現不應超過1年。年內嚴重、危急缺陷消除率100%,一般缺陷消除率80%。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督促檢修單位及時消除缺陷,提高所轄變電站缺陷消除率。對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具備條件消除的缺陷,注明原因,由主管部門統(tǒng)一協調安排處理。

4.2.8設備缺陷未消除前,運行人員應加強檢查,監(jiān)視設備缺陷的發(fā)展趨勢。

4.2.9消缺工作應列入各單位生產計劃中。對危急、嚴重或有普遍性的缺陷要及時研究對策,制定措施,盡快消除。

4.2.10年末總結分析全年的缺陷管理情況,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缺陷處理計劃。

4.3、設備定級、評價管理

4.3.1設備定級工作是掌握和分析設備技術狀況,加強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的一項有效措施,是編制大修、改進工程的依據,各單位生產管理部門負責設備定級及評定管理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4.3.2設備定級工作每年進行二次,各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在每年6月、12月進行所轄變電站設備定級工作。

4.3.3變電設備以臺為單位每年對主要設備進行定級,定級單位:主變壓器、電抗器、開關回路、母線、消弧線圈、電力電容器、中央信號和自動裝置、監(jiān)控系統(tǒng)、站用系統(tǒng)、全站直流系統(tǒng)、直擊雷保護和接地裝置、通訊電源、土建設施、防誤閉鎖裝置。

4.3.4設備定級分為一、二、三類,一、二類設備為完好設備,要求各變電站設備完好率在100%,一類率在80%以上。

新裝和大修后的設備應滿足一類設備的要求,經運行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4.3.5設備定級后,設備主管單位應針對三類設備問題,立即擬定升級的措施計劃,并積極落實。對二類設備的問題也應安排計劃,有步驟地使其升級。

4.4、變電站設備標志管理

4.4.1運行設備必須具有標志牌,主設備及間隔還應有設備雙重名稱(名稱和編號)。

4.4.2變電站設備標志應做統(tǒng)一規(guī)定,以便統(tǒng)一管理,其具體式樣要求可參照《無人值班變電站設備標識規(guī)范》進行。

第6篇 箱式變電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變電站工作人員必須持有《進網作業(yè)電工許可證》和《從業(yè)資格證書》,方可上崗操作。

(2)定時檢查高壓柜、低壓柜、補償電容柜、計量柜等電柜上的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3)定時檢查配電系統(tǒng)有無異常聲響,有無異常氣味,電器設備有無異常變形。

(4)檢查配電系統(tǒng)接觸電運行是否正常,并維護測試各種電器設備。

(5)定期對絕緣棒、絕緣鞋、絕緣手套等配電系統(tǒng)工具進行檢測,絕緣工具應放置在通風干燥處,防止受潮。

(6)變電站定期做好除塵清潔工作,保持變電站清潔,防止發(fā)生污閃短路事故。

(7)保障變電站消防器材的性能完好。

第7篇 無人值班變電站標準化管理規(guī)定

1.指標管理

1.1不發(fā)生人身輕傷及一類以上障礙;

1.2控制二類障礙和人員違章行為;

1.3不發(fā)生火災事故;

1.4兩票合格率100%;

1.5設備五防閉鎖裝置投運率100%;

1.6設備完好率達到100%、設備一類占有率達到95%;

1.7斷路器無油化率100%;

1.8嚴重、危急缺陷消除率100%;

1.9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投入率100%;

1.10繼電保護裝置正確動作率100%;

1.11 110kv或220kv母線電壓合格率大于98%;

1.12母線月度電能不平衡率330、220kv不大于±1%,110kv及以下不大于±2%;

1.13無功裝置、有載調壓裝置處于完善狀態(tài),可用率應為100%。

2、安全管理要求

2.1安全目標管理

2.1.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每年應根據公司和工區(qū)安全管理目標,結合所轄各變電站的實際情況和本年度設備檢修、操作計劃,有針對性地編制、上報本站的安全管理目標。

2.1.2安全管理目標應結合所轄各變電站的設備、人員和工作實際,提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組織、技術措施。

2.1.3按期對年度安全管理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小結和分析,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2.2安全活動管理

2.2.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安全活動每月應組織全站人員至少進行1次;根據倒班方式,每周進行一次本值人員參加的安全活動;遇特殊、重大安全活動,應盡可能組織全體成員集中學習。

2.2.2安全活動應建立專用的“安全活動”記錄簿,記錄應真實、清晰、完整。對缺席人員應及時進行補課,并做好補課記錄,由本人親自簽名在安全活動記錄上。

2.3反事故措施和安技勞保措施管理

2.3.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根據上級反事故技術措施及安全勞動保障措施的具體要求,制訂本站“兩措”計劃,并定期對本站設備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

2.3.2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兩措”計劃制訂應包括:內容、落實時間、責任人等。

2.3.3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所轄無人值班變電站進行大型作業(yè),應提前制定本站相應的反事故措施,確保不發(fā)生各類事故。

2.3.4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配合主管部門按照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勞動保障措施的要求,根據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實際情況進行實施。

2.3.5做好反措執(zhí)行單位施工過程中的配合和驗收工作,對現場反措執(zhí)行不利的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2.3.6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配合主管部門定期對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勞動保障措施的落實進行檢查、整改。

2.3.7定期對本站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勞動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總結、備案,并上報有關部門。

2.4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2.4.1變電站已執(zhí)行的“兩票”應按月匯總裝訂并統(tǒng)一保存在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保存期為一年。

2.4.2站長應對當月已執(zhí)行的“兩票”進行審核,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講解。

2.4.3第一種工作票應提前一日送達(或傳真、局域網傳送)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但傳真的工作票不能許可。第二種工作票應事先通知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可在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人員到達變電站后履行許可手續(xù)。工作票不允許代簽或電話簽發(fā)。

2.4.4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當值工作許可人接到工作票后,應根據工作任務和無人值班變電站設備實際運行情況,認真審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善并符合現場條件。特別重要和長時間的工作票,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制定詳細的配合方案。

2.4.5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當值值班長帶好經審核合格的工作票到無人值班變電站現場核對并履行許可手續(xù),許可完畢后及時匯報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做好記錄,同時對現場工作進行安全監(jiān)督。

2.4.6工作票終結后,現場值班長應及時向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和相關調度匯報,做好記錄。

2.4.7無人值班變電站計劃性停電檢修工作,由調度部門在前一日通知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停電檢修設備及時間,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接到通知后,由站長安排操作人員,準備好操作票,逐級審核合格后,次日按操作時間按時到達變電站,由現場值班長直接聯系當值調度員進行操作。

2.4.8無人值班變電站應將運行設備控制把手始終保持在“遠控”位置,在事故、異常等特殊情況時,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人員可根據調度命令,在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進行開關的拉、合操作。

2.4.9當值值班人員在無人值班變電站現場進行操作前,必須做好禁止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遙控操作該站設備的相關措施。

2.4.10倒閘操作前,現場操作人員應認真核對現場的運行方式,并在五防閉鎖機上進行模擬預演,確認無誤后使用防誤閉鎖裝置進行規(guī)范化操作。并聯系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當值人員監(jiān)視、核對設備狀態(tài)及相關信息。

2.4.11倒閘操作結束,運行人員在核對現場的運行方式正確后應及時向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匯報,雙方應核對運行方式正確。

2.5、閉鎖管理

2.5.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加強變電站閉鎖裝置管理,指定班站閉鎖管理(兼職)專責,嚴格執(zhí)行萬用鑰匙使用制度。

2.5.2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所有運行人員必須熟悉所轄變電站所有“五防”裝置的工作原理、正確使用方法和管理辦法,做到“四懂三會”(即懂防誤裝置的原理、性能、結構和操作程序;會操作、維護和管理)。新上崗的運行人員應進行使用防誤裝置的培訓。

2.5.3防誤裝置的主機不能和辦公自動化合用,嚴禁與因特網互聯,網絡安全要求等同于電網二次系統(tǒng)實時控制系統(tǒng)。

2.5.4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人員巡視設備時,也應對防誤裝置進行檢查,運行人員要檢查防誤裝置是否積水、積塵,檢查防水、防潮、防霧措施是否完好,模擬屏或顯示屏顯示的設備位置是否與實際位置相符。

2.5.5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防誤裝置解鎖鑰匙應存放在變電站專用鑰匙盒內,并進行封存保管。若確需使用解鎖鑰匙,需經工區(qū)主管生產領導批準,并做好相應的登記批準手續(xù)后,方能使用。

2.5.6對遙控設備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關于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分別輸入口令的制度。

2.5.7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加強值班運行人員五防閉鎖系統(tǒng)的培訓學習,并繪制建立各變電站五防閉鎖解鎖流程圖。

2.5.8五防閉鎖裝置缺陷應納入設備管理,對缺陷應及時聯系相關人員進行維護和消除。新設備投運前,必須先經五防閉鎖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五防閉鎖裝置不完善,嚴禁新設備投運。

2.6、防汛、防風、防寒、防高溫工作管理

2.6.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對所轄的變電站根據本地區(qū)的氣候特點和設備實際,制訂相應的設備防高溫、防寒和防風措施。

2.6.2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制定防汛預案,在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和無人值班變電站內應根據下表配備防汛設備和防汛物資,防汛設備在每年訊前要進行全面的檢查、試驗,潛水泵的消防帶應接好,電源盤的插頭等應處于完好狀態(tài)。防汛物資要定點存放,并有臺帳。

2.6.3定期檢查開關、瓦斯繼電器等設備的防雨罩應完好,端子箱、機構箱、動力箱等室外設備箱門應關閉且密封良好。

2.6.4雨季來臨前對可能積水的地下室、電纜溝、電纜隧道及場區(qū)的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和疏通,做好防進水和排水措施。

2.6.4.1下雨時對房屋滲漏、下水管排水情況進行檢查、疏通。

2.6.4.2雨后檢查地下室、電纜溝、電纜隧道等積水情況,并及時排水,設備室潮氣過大時做好通風。

2.6.5變電站應根據本地氣候條件制定出切實可行防風管理措施,刮大風時,應重點檢查設備引流線、阻波器、瓦斯繼電器的防雨罩等是否存在異常。

2.6.6定期檢查和清理變電站設備區(qū)、變電站圍墻及周圍的漂浮物等,防止被大風刮到變電站運行設備上造成故障。

2.6.7冬季氣溫較低時,應重點檢查開關機構內的加熱器運行是否良好,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機構箱要采取防寒保溫措施。

2.7、安全用具管理

2.7.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和各無人值班變電站應設置專用安全工具室,并按照相關標準進行配置、歸放、試驗、檢查、維護和定置管理。

2.7.2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和變電站應配備足夠數量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各種安全工具應有適量的合格備品;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人員應會正確使用和保管各類安全工器具。

2.7.3各種安全工器具應有明顯的編號,絕緣桿、驗電器等絕緣工器具必須有電壓等級、試驗日期的標志,應有防雨罩,有固定的存放處,存放在清潔干燥處,注意防潮、防結露。

2.7.4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安全工具在交接班時和使用前應認真檢查,發(fā)現損壞者應停止使用,并盡快補充。

2.7.5各種安全工具均應按《安規(guī)》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超期使用。

2.7.6攜帶型地線必須符合《安規(guī)》要求,接地線的數量應能滿足本站需要,截面滿足裝設系統(tǒng)短路容量的要求。導線應無斷股、護套完好、接地線端部接觸牢固、卡子應無損壞和松動,彈簧有效。存放地點和地線本體均有編號,存放要對號入座。

2.7.7各種標示牌的規(guī)格應符合安全規(guī)程要求,并做到種類齊全、存放有序,安全帽、安全帶完好,數量能滿足工作需要。

2.7.8絕緣工器具應每月進行一次定期烘烤,每次烘烤時間不少于兩小時,并建立烘烤記錄(自動烘烤除外)。

2.7.9裝有自動烘烤裝置的安全用具室,自動烘烤裝置應納入正常巡視范圍,每次巡視時應對自動烘烤裝置啟動、復歸的可靠性進行檢查。

2.7.10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對所轄無人值班變電站的安全、操作工器具進行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

2.7.11對損壞、丟失或缺少的安全用具,應由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及時匯報主管單位安全員修復和補充。

2.7.12安全用具室及其設施應定期進行清掃和維護。

2.8、消防管理

2.8.1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關于消防管理的各項制度,健全所轄變電站“三圖兩冊兩表”,三圖:消防安全網絡圖、消防器材定置圖、消防巡視路線圖;兩冊:滅火器材配置充裝登記冊、滅火器清冊;兩表:防火墻定置表、消防報警裝置地址編碼表。

2.8.2無人值班變電站消防器材的配置應符合《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guī)程》的規(guī)定,集控站(監(jiān)控中心)應每季度檢查所轄變電站的消防器材的放置、完好情況并清點數量,記入相關記錄,每半年應對滅火器全面檢查一次,重點檢查滅火器壓力是否正常、干粉是否結塊等。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充裝。

2.8.3消除器材應定點放置,室內的應裝箱放置在門口墻邊等方便取用但不阻塞通行的地方;室外的應裝箱存放在干燥、防陽光直曬的地方。箱子上應有“滅火器箱”標志,滅火器應逐個編號并同配置圖對應。

2.8.4無人值班變電站的電纜隧道、夾層、豎井、設備區(qū)、配電室、蓄電池室、保護室和庫房應有消防設施,控制盤、保護盤、配電盤和端子箱、機構箱等電纜孔應用防火材料封堵。

第8篇 變電站施工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

1 為確保變電站工程施工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國家電監(jiān)會《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guī)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以及《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明確發(fā)、承包方安全責任,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施工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安全,保證設備安全,預防發(fā)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特制訂本規(guī)定。

2 管理目標,無重傷、無死亡、無坍塌、無高空墜落、無火災、無重大設備損壞事故(變電站設備)等。

3 發(fā)包人權利和義務

3.1 審查承包人資質,開工前對承包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技術交底并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經發(fā)包方審核后監(jiān)督實施。

3.2 監(jiān)督檢查承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制止違章作業(yè),遇有危險緊急情況可令其停止作業(yè)施工。檢查承包人作業(yè)人員持證情況,有權制止無證操作、違章操作。

3.3 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時,發(fā)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承包方并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3.4 發(fā)包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各類違章作業(yè),對違章違紀人員進行經濟處罰。

3.5 工程項目完工后應確認雙方無遺留勞動安全糾紛。

3.6 發(fā)包方負責派出現場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票、進站手續(xù)。

4 承包人義務

4.1 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guī)及發(fā)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施工單位工作人員,要做好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對進場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特殊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2 根據工程項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對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種作業(yè)方法的工程,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采取嚴格防范措施,配備搶險救援的有關器材。

4.3 施工單位現場作業(yè)人員應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

4.4 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車輛、機具設備要配備齊全并符合安全要求。

4.5 要堅持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單位,危險作業(yè)區(qū)域應設警示標志,并配備專職安全檢查人員負責現場施工作業(yè)。

4.6 承包人必須對其施工人員或其分包人雇用的工人或雇員因本工程而遭受意外導致受傷、死亡或患病負責。

4.7 承包人應履行法律的規(guī)定,給予其施工人員勞動保險、工傷事故保險。承包人必須為施工人員或其分包人雇用的工人或雇員購買以上保險,保險期須由本工程合同生效日或進場開工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5 安全措施

5.1 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的要求,嚴格管理各項施工設施。在基礎施工階段,將所有基坑周邊圍蔽,設立防護欄,并在道路旁邊的基坑裝設安全警示燈,帶電設備設防護圍欄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 標示牌,邊坡豎立“嚴禁攀爬、防止墜落”的警示牌。確保電焊機電源電纜與鋼筋隔離。

5.2 設備機具的安全性和維修管理上要嚴格設備進場的性能檢查,嚴抓安裝就位后的安全調試,并建立設備卡及時記錄使用過程的故障、維修、保養(yǎng)情況,以保障施工設備的正常運轉。

5.2 按照有關消防管理制度配備消防器材和設施,設置消防水管,合理設置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整個消防系統(tǒng)配置完善、消防通道暢通,特別是倉庫、腳手架、模板堆場和易燃易爆物品臨時存放點等重點監(jiān)控部位,消防措施應得力有效。

5.3 要始終嚴格執(zhí)行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臨時用電針對不同施工階段和不同專業(yè)特點,均應編制有關專項設計方案,配電箱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制,照明、動力分別設置,采用接零保護系統(tǒng)。吊裝作業(yè)時,重點監(jiān)督吊裝施工臨時用電方案的實施,合理架設用電線路。裝修期間重點對電源箱加裝漏電保護器,嚴厲查處使用“拖板”和亂接亂拉線行為。

5.4 工地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yè)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他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5.5 施工現場每個層面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電箱。

5.6 臨時用電,執(zhí)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5.7 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電纜線或防水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8 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5.9 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5.10 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5.11 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及施工用金屬平臺必須要有可靠接地。

5.12 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yè),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并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jiān)護才能工作。

6 安全施工保證金

經承發(fā)包單位協商一致,本工程收取一定數量的質保金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由發(fā)包單位運維部門代為管理。

6.1 1000 萬元以下工程,在施工前繳納工程總額2%的安全保證金。

6.2 1000 萬元及以上工程,在施工前繳納20 萬元安全保證金。

6.3 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設備事故(發(fā)包方設備),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6.4 發(fā)生人身重傷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6.5 發(fā)生人身輕傷或嚴重未遂事故,扣除30%安全保證金;

6.6 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或擅自調換人員,又未經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安全保證金。

6.7 按上述條款執(zhí)行后,仍可追究其它責任。

7 事故處理

因施工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變電站設備)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 一切責任由施工方承擔,并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tǒng)計上報。

8 現場文明施工

8.1 施工作業(yè)時不準抽煙。

8.2 施工現場不允許隨便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

8.3 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8.4 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8.5 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8.6 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wèi)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8.7 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9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

9.1 新工人入場,必須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9.2 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

9.3 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9.4 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yè)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9.5 高空作業(yè)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9.6 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wěn)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9.7 按規(guī)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路和安全梯。

9.8 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9.9 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9.10 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9.11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guī)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9.12 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9.13 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9.14 嚴禁夜間施工,夜間裝卸材料。

10 在施工期間,施工人員若違反該管理規(guī)定,我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于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若屢教不改者,將禁止其在本站進行作業(yè)。

10.1 違章行為及其處罰:

10.1.1 施工中不戴安全帽,衣服亂搭。 罰款100 元

10.1.2 使用不合格的用電工具。 罰款300 元

10.1.3 未按要求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 罰款300 元

10.1.4 對新增加施工人員未進行安全教育。 罰款200 元

10.1.5 對新增加施工人員未進行工作票、危險點確認簽字。 罰款300 元

10.1.6 超工作票所列工作范圍工作,或破壞現場安全措施。 罰款200 元

10.1.7 不按規(guī)定施工路線行走。 罰款200 元

10.1.8 工作結束后,現場不清理或設備有遺留物。 罰款200 元

10.1.9 破壞站內設施者。 罰款100-500 元

10.1.10 在崗期間喝酒。 罰款200 元

10.1.11 隨地大小便。 罰款200 元

10.1.12 在站內吸煙煙者。 罰款200 元

10.1.13 臨時用電不符合規(guī)定。 罰款200 元

10.1.14 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 罰款200 元

10.1.15 未經允許進入帶電設備區(qū) 罰款300元

10.1.16 特種工種無證上崗 罰款300元

第9篇 運用中變電站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加強電力管理總公司建設工程的安全監(jiān)督和管理,促進承包商及運行單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員和運用中變電站設備的安全,根據管理局、總公司有關制度標準,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承包商安全管理要求

1、?參與電力管理總公司項目施工的承包商應取得勝利油田地面建設工程市場準入證和辦理《承包商安全施工安全資格證書》,并建立健全hse管理體系。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承包商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必須認真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和掌握《中石化安全生產禁令》、《勝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細則、《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以及本規(guī)定,并嚴格遵守。工程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通過專業(yè)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規(guī)程考試,持證上崗。

3、?工程承包商必須根據工程設計,按照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內容中應包含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安全技術措施要考慮運用中電力設備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應經有關部門(計劃、基建、預算、安全、技術、運行單位)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承包商在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已交底的安全技術措施,不得擅自變更。

4、?施工中所使用的安全用具以及工器具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合格,施工期間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佩戴個人安全用具。

5、?承包商在簽訂合同前,應按照《勝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施工開始前承包商還應分別與總公司項目管理部門和運行單位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責任書,承包商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電力管理總公司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視情節(jié)輕重扣除部分安全風險抵押金,發(fā)生電網跳閘事故及其他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損失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6、?工程施工前,施工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必須向所有工作人員交待工作任務、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等,進行安全教育。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及相關規(guī)定。

7、?對運用中的變電站設備進行擴建、改造、維修,必須按規(guī)定提出工作申請,簽發(fā)工作票,向運行單位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并遵守運行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

8、?工作人員必須在安全措施范圍內工作,嚴禁進入非工作區(qū)域,不得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工作。

9、?承包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以及危及電力設備安全生產的情況,應及時向項目管理單位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并落實應急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

10、?承包商為保證自身安全或設備安全在變電站內自行增設的安全措施,應通過運行單位的審批,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拆除。

11、?施工過程中,承包商應服從電力管理總公司項目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及運行單位的安全管理。

12、?工作結束后,現場工作人員必須把使用的工具、材料從作業(yè)設備上清理干凈,將設備恢復至工作前狀態(tài)。檢查無誤后向工作負責人匯報,工作負責人必須復查。

13、?變電站內施工所有臨時電源,應辦理臨時用電手續(xù),布設要規(guī)范,并有漏電保護措施。

14、?工程施工完畢后,承包商應向總公司項目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經基建部門組織總公司有關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后新設備方可投入運行。

15、?新投產的設備,投運前要經過調度部門的參數計算。

16、?新投產變電所及大型設備投產送電的第一次操作,由施工人員負責操作,運行人員監(jiān)護,運行72小時后方可交運行單位管理。

二、運行單位安全管理要求

1、在工程開工前要與承包商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責任書。

2、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核無誤并符合現場實際后,辦理施工許可手續(xù),并按照要求布置好安全措施。

3、在工程開工前對承包商的工作負責人交待安全措施、帶電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并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1)國家、集團公司、油田和總公司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制度和規(guī)定,變電站安全生產特點、重點要害部位及特殊要求等。(2)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安全制度、安全設施和勞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3)針對電力生產特點提出具體施工安全要求,以及與施工作業(yè)有關的專業(yè)安全要求等。

4、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施工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發(fā)現影響人身安全和電力安全設備運行的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制止,必要時可以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頓。對于施工單位的違反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有權利提請有關部門扣除施工單位安全風險抵押金。

5、工程結束后負責對工程進行初步驗收,并配合總公司相關部門的驗收工作。確認施工單位已將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6、負責新投產變電所或大型設備操作的監(jiān)護工作,負責對部分停電設備恢復送電操作等工作。

三、項目管理部門安全管理要求

1、負責對承包商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對于無安全資質的承包商,堅決不予簽訂施工合同。

2、組織承包商負責人與運行單位接洽,通知運行單位施工任務,到工作現場進行工程內容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

3、認真履行對承包商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按照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禁令》等安全文件規(guī)定,定期對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情況(包括作業(yè)現場、設備、器材和車輛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4、與承包商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責任書,確定承包商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會同運行單位向承包商進行技術方案交底,詳細介紹施工現場環(huán)境、帶電設備、地下工程等與項目實施有關的現場情況,明確安全技術要求和承包商應遵守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組織安全等業(yè)務主管部門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確認。

6、會同安全管理部門對承包商的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做好記錄。

7、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設備投產送電前的驗收工作。

8、配合安全部門對承包商的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行為進行評價。

電力管理總公司

2008年4月27日

第10篇 《智能變電站配置文件管理規(guī)定》標準

在和風旭日、花開似錦的夏初,由國家電網公司主辦、山東省電力調度中心承辦的“智能變電站配置管控相關標準審查會議”順利召開。2022年5月18日,國調中心、中國電科院、華北分中心、華東分中心、各省調單位及各電科院、各設備制造廠家的相關領導和專家,匯聚濰坊共同商議和制定智能變電站配置文件管控領域的方針和藍圖。傳統(tǒng)站向智能站的變革是一個大的技術跨越,相關經驗和制度也在不斷積累,各方領導和專家就目前智能站在建設和運維階段面臨的新問題、新挑戰(zhàn)籌備和組織了更為完善的方案,會議就智能變電站配置文件管理規(guī)定、智能變電站配置文件運行管理模塊技術規(guī)范、智能變電站繼電保護配置工具技術規(guī)范三個方向的意見稿編制情況做了總結,對意見稿具體內容作了深刻討論,確定了智能變電站運維階段的各種配置文件及工具的新規(guī)范。會議進行過程中,與會領導和專家討論并明確了各部門間職能和相互的協作關系與協作方式,明確和規(guī)范了各種文件(scd文件、icd文件、cid文件、過程層實例化配置文件cpid)的管理方式,為提升智能站調度運行和運行維護管理水平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會議對配置文件的一致性、合法性、有效性等維度做出了進一步標準化的要求,為智能變電站安全可靠的運行提供了技術層面和制度層面的支撐。會議對智能變電站二次裝置尤其是保護裝置的內部參數配置文件的管理模式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基本確定了與軟件版本功能相關的內部參數配置文件與scd、cid、cpid等工程相關的配置文件要解耦的要求,這為解決智能變電站的運行檢修工作過度依賴設備廠家的問題有重要意義。隨著會議的順利進行,三個重要標準也基本確定下來,《智能變電站配置文件管理規(guī)定》明確了智能變電站各種配置文件的管理總則,為各運行單位開展智能變電站的配置文件管控提供了方向和準則。《智能變電站配置文件運行管理模塊技術規(guī)范》將是各運行單位建設智能變電站配置文件運行管理平臺的技術指導原則,《智能變電站二次系統(tǒng)配置工具技術規(guī)范》的發(fā)布將解決目前各廠家和設計院scd配置工具不兼容不一致的問題。標準制度的逐步完善也顯示著智能變電站正一步步向更加規(guī)范化、標準化的方向發(fā)展,智能變電站作為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將真正能夠支撐起智能電網的建設工作。

第11篇 進入變電站工作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為規(guī)范變電站安全管理,確保生產過程的人員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分公司管轄范圍的運用中的變電站及在這些變電站的生產區(qū)域內從事施工、檢修、運行維護、裝卸物資及其他作業(yè)的所有人員(以下稱作業(yè)人員)。變電站運行人員及其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管理人員,都應遵守本規(guī)定。

第三條進入變電站的作業(yè)人員,在開工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在作業(yè)期間,必須嚴格執(zhí)行原部頒《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簡稱《安規(guī)》)的規(guī)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四條作業(yè)人員進入變電站工作,必須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工作許可由變電站運行當值具有“工作許可人”資格值班人員負責辦理,并經當值值班長同意后方可進入生產區(qū)域作業(yè)。

(1)工作許可手續(xù)必須按照《安規(guī)》要求執(zhí)行。

(2)對變電部以外的單位來變電站工作所填寫的工作票,必須實行“雙簽發(fā)”。

(3)對工作區(qū)域在變電站內但不屬變電部管轄范圍的高壓設備上工作(如各縣局在10kv出線構架電纜頭以外的設備上工作),其工作票可不需變電部“雙簽發(fā)”,但需實行“雙許可”,即其工作須經當值運行負責人許可,并在工作票備注欄中簽名;其他不需辦理工作票的工作,須征得當值負責人的同意。

(4)對變電部以外進站工作的工作票簽發(fā)人和工作負責人資格由生技部審核后書面通知變電部,由變電部轉發(fā)各變電站。工作負責人在辦理許可手續(xù)時必須出示工作證。

(5)工作許可前、后人員管理:

①工作許可手續(xù)未辦妥前,作業(yè)人員只允許在指定地點集中待命,不得擅自進入作業(yè)現場。

②工作許可人在完成作業(yè)現場的安全措施后,還應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善;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注意事項。

③完成工作許可手續(xù)后,工作負責人應在工作現場向工作班所有人員宣讀工作票,并進行安全情況交底后,才開始作業(yè)。

第五條作業(yè)期間,作業(yè)人員必須按《安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工作監(jiān)護制度,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

(1)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對工作班人員的安全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行為,專責監(jiān)護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2)在鄰近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有專人監(jiān)護。

第六條工作終結前、后的人員管理。

(1)工作結束,在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終結手續(xù)前,所有現場作業(yè)人員必須全部撤離工作現場,由工作負責人清點無誤后,再辦理工作終結手續(xù)。

(2)工作終結手續(xù)辦理后,作業(yè)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工作現場和其他生產區(qū)域。

第七條外來施工單位管理。外施工單位指分公司以外的單位。除按以上第三至第六條外,還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工程開工前,外施工單位須憑工程主管單位出具的安全考核證明(該證明須復印一份報生技部),到變電部辦理“進站施工許可證”。未取得“證”者,一律不準進站工作。

(2)作業(yè)人員持“進站施工許可證”,并佩帶胸前,方可進入變電站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

(3)外來施工單位應加強對作業(yè)人員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管理,施工過程必須實現嚴格的工作監(jiān)護。

(4)如果施工超出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范圍,必須由施工單位重新擬訂安全技術措施,報發(fā)包方負責人同意后,由有關單位實施完善,方可施工。

(5)工程施工結束后,外來施工單位應把作業(yè)人員“進站施工許可證”收回,統(tǒng)一交變電部注銷。

第八條作業(yè)現場安全管理。

(1)作業(yè)人員應自覺遵守變電站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落實防火、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的安全措施。

(2)作業(yè)區(qū)域與帶電設備區(qū)域須設置網狀安全圍欄。

(3)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并持有上崗證。

(4)動火工作必須嚴格按動火工作管理制度,辦理相應級別的動火工作票。動火工作票的審批手續(xù)應齊全、符合要求,安全措施必須正確完善,動火工作現場監(jiān)護人員必須到位。

(5)現場的消防設施、器材應完好可用,滅火器材使用后要進行登記,并通知主管部門及時調整和增補。

(6)凡移動防鼠擋板,須事先征得值班負責人的答應,防鼠擋板一旦移開,其門口應有移動擋板的班組派員負責看守,直至恢復為止。在增放電纜、需開挖電纜溝隔墻洞穴的工作場地,須有人在場看守,遵循“誰施工、誰負責恢復”的原則,謹防小動物事故的發(fā)生,并須符合電纜防火規(guī)定。

(7)現場施工用電,執(zhí)行原電力部頒發(fā)的《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和分公司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電源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

(8)在站內作業(yè)的車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防止觸及電氣設備或碰撞構支架;與生產工作無關的車輛不準進入生產區(qū)域;特種作業(yè)車輛應專人監(jiān)護;嚴禁在變電站內學習駕駛機動車輛。

(9)作業(yè)現場必須保持清潔,做到“三不亂”(電線不亂拉;管道不亂放;雜物不亂丟),工作結束后應清理現場油污、雜物等。

(10)變電站運行值班人員、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管理人員,對作業(yè)現場進行巡視、檢查時,如發(fā)現有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應及時指出,限期改進。

(11)進入變電站生產現場的人員,一律必須戴安全帽;電氣工作人員必須穿合格的工作服。凡不符合要求者,當值運行人員有權禁止其進入。

第九條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生技部。各單位部門在執(zhí)行中若發(fā)現問題,請立即向生技部反映。

第十條本規(guī)定于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變電站管理規(guī)定11篇

1.指標管理1.1不發(fā)生人身輕傷及一類以上障礙;1.2控制二類障礙和人員違章行為;1.3不發(fā)生火災事故;1.4兩票合格率100%;1.5設備五防閉鎖裝置投運率100%;1.6設備完好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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