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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h高中公務用車管理規(guī)定
高級中學公務用車管理規(guī)定
本著實效、勤儉,便于工作的原則,學校安排必要的工作用車,具體規(guī)定如下:
(1 招生宣傳用車
學校每年春季清明前后,5月下旬至6月上旬,中考過后,學校安排三輪針對性的招生宣傳,其用車規(guī)定如下:
1、使用校車,學校給予報銷油費
2、租車,學校安排駕駛員,學校按市場價報銷租車費,按實際加油
3、租用教師私車,本人駕駛,教務處安排代課,學校給予適當的油費補助
4、租用教師私車,本人駕駛,教務安排代課,學校按實際加油,按市場價八折給予租車費
(2 校長招生用車
校長每年7月1日至15日統(tǒng)籌指揮全校招生,檢查督促各招生點工作,指導協(xié)助掛點教師展開招生工作。新生開學前一周回訪各招生鄉(xiāng)鎮(zhèn),鞏固加強招生工作,期間按市場價租車,油費自理;其他時間招生租車費、油費自理。
(3 家訪用車參照招生宣傳用車辦理
(4 其他公務用車
5、城區(qū)招生宣傳,按單邊打的費支付
6、來訪客人校長安排接送,按單邊打的費支付
7、部門城區(qū)公務用車,經校長同意,按單邊打的費支付
8、學校日常維修采購,辦理采購手續(xù)后,確需派車采購的安排用車
9、校長因工作需要指定用車,按實際另行辦理
(5 公務用車派車程序
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到校長室辦理派車單,經辦人憑派車單每月上旬到校長室辦理上月報賬手續(xù)
(6 補充規(guī)定:
10、接送報表,拿取文件
教務處報表接送,文件拿取日常工作;政教處安全報表接送,文件拿取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辦理,學校每學期給兩部門各辦理100元公交卡
11、資料拿取
新華書店補定書籍,零散書籍,金太陽試卷資料,高三高考資料,復習資料,辦公用品采購等安排校車接送。若校車沒空,校長指派按公務用車規(guī)定執(zhí)行
12、到教育局開會,到市里部門開會,往返市區(qū)取款存款,或順路接送報表,交通費經辦人自理,或報銷公交車費
13、學生生病,教師車子接送,費用由學生自理。
第2篇 市人民醫(yī)院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規(guī)定
市人民醫(yī)院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管理的規(guī)定
為進一步規(guī)范公務車輛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降低運行成本。經院長辦公會研究,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公務車輛由院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和調度。本著統(tǒng)一安排,保證重點的原則,按工作輕重緩急合理調度,確保領導工作用車和接待用車。
二、公務車輛以市內工作需要使用為主。除集體外出考察,院領導或院領導帶隊參加的市外重要會議等情況外,一般不安排使用。
三、各部門日常工作原則上不安排用車。確因工作需要用車時,須向院辦公室提出用車申請,提前填寫派車申請單,經科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院辦公室。
四、院辦公室對派車申請單進一步審核,依照工作的需求情況,確定是否派車或派何種車輛。對近似方向和時間的派車要求,盡量合用,以減少派車次數,降低使用成本。
五、駕駛員應嚴格按批準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確需改變路線和目的地的,申請人應再次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改變。如車輛已在途或遇特殊情況,須電話申請更改,待返回后及時補辦相應手續(xù)。
六、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原規(guī)定與本規(guī)定不符的,以本規(guī)定為準。
第3篇 大學加強公務用車用餐等管理規(guī)定
z大學關于加強公務用車、用餐等管理的規(guī)定
各實體、各科室:
為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創(chuàng)建節(jié)約型后勤,根據學校《關于加強印刷費、交通差旅費、接待經費管理的規(guī)定》 (山農大校字[2007]27號)的通知精神,結合后勤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一、各實體因公務需要用車、用餐時,原則上使用校內車輛、安排在校內就餐,費用在校內結算。對各實體的交通費用、接待費用實行總額控制,費用 計入成本,并單獨記賬,無特殊情況費用總額不得超過上年度費用總額。各實體要從嚴控制、精打細算,合理安排、厲行節(jié)約。
二、為便于年終向學校審計部門提供相關材料和財務科審核報銷有關費用,各實體要將租賃或其它形式使用外部車輛的相關協(xié)議原件(包括責任、費用 的明確劃分)交財務科一份存檔。若未能提供相關材料的,有關費用財務科不予報銷。
三、后勤機關因公務需要用車、用餐時,須經處長同意后,由辦公室作統(tǒng)一安排。
四、后勤機關安排使用校內車輛時,帶車人須詳細填寫'派車單'上的'車牌號、用車時間、目的地、里程和用途'等內容,并簽字確認,否則不予報銷費 用。
五、公務用車、用餐等費用支出應嚴格遵守學校有關規(guī)定,并自覺接受學校相關部門和廣大群眾的監(jiān)督。
六、各實體、各科室因公務需要印刷復印材料時,要加強管理,厲行節(jié)約,并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4篇 化工公司用車管理規(guī)定
化工實業(yè)公司用車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確保車輛的有效運作,更好地為公司各部門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日常管理
1.公司公務車的證照及稽核等事務統(tǒng)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并定期指派專人負責維修、檢驗、清潔等。
2.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于事前向辦公室主任申請調派,主任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對于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要去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3、對于不按規(guī)定辦理申請的,不得派車。
二、車輛使用管理
1.使用人必須具有駕照。
2.公務車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員使用。
3.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fā)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fā)的后果負責。
4.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guī)則。
5.使用者應將車輛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guī)、損毀、失竊,由使用者賠償損失。
6.在不影響公務情況下,酌情滿足員工因私用車要求。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注明“私用” ,并需經辦公室主任核準。使用者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并應將車輛清洗干凈。私用時若發(fā)生事故,而導致違規(guī)、損毀、失竊等,于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私人負擔。
三、車輛保養(yǎng)管理
1. 駕駛人員要愛護車輛,精心保養(yǎng),使車輛保持良好狀況。如需維修,由駕駛人員提出維修申請,要貨比三家,選擇質量好價格低的汽修廠進行修理或在公司指定的維修點修和更換汽車零配件,并做到提前電話匯報,且將換下的廢棄零配件保存,由公司統(tǒng)一回收,統(tǒng)一處理。在支付維修費用的同時,應要求維修點必須開具17%的增值稅發(fā)票,并提供相對應的零配件明細單。特殊原因也必須事后補報,以備公司備案核查。
2.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0元時,應與車管專人聯系請求批示。
3.如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yǎng),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修護費,應依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與駕駛人或車管專人負擔。
四、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辦公室聯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再向辦公室主任報告。
五、車輛用油管理
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臺賬,不定期核算,抽查,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fā)油料,駕駛員或辦公室人員做好油卡記錄,油卡由辦公室管理登記。公司車輛一律憑卡指定加油站加油。
1.辦公室主任負責對公司車輛的用油進行監(jiān)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jiān)控管理。
2.車輛使用者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jié)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地運營。
3.車輛油卡管理
1)公司所有車輛統(tǒng)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車輛管理人員應及時處理。
3)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或用指定油卡為其它車輛(含外來車輛)加油,一經核實,將給予當車駕駛員一定的經濟處罰,如遇到特殊情況,應報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4)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xù)性,余地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上報財務審核。
六、車輛行駛里程管理
.1.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
2.辦公室每月抽查一次,發(fā)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總經理,并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應給以處分,并停止其借用權利。
e化工實業(yè)有限公司
第5篇 警用車輛管理規(guī)定辦法
警用車輛管理規(guī)定1
為了切實加強警用車輛管理使用,確保警用車輛正常運行,促進公安業(yè)務建設,特制定以下八條措施。
一、縣局所有單位車輛實行固定駕駛員專人駕駛。局機關駕駛員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每年簽訂一次安全管理責任書,其它業(yè)務單位安全責任書由駕駛員所在單位主要領導負責簽訂。從 __年11月1日起 ,所有駕駛員必須持警車準駕證上崗,凡未領取警車準駕證的,一律不得駕駛警車,若發(fā)現駕駛警車現象的追究單位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責任。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非警人員和無照人員駕駛,凡發(fā)現一次,屬聘用的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處理。若發(fā)生交通事故等一切后果由駕駛員自負。縣局和車輛使用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公務派車。各單位均要實行公務用車、派車制度,自制派車表,局機關公務用車原則上由各單位填寫,駕駛員持派車單到辦公室領取加油單。
三、定點停放。所有車輛在非工作時間必須停放在車庫或指定位置,嚴禁將車輛停放在飯店酒樓和公共娛樂場所前,未經主管領導批準,駕駛員私自將車開出或將車輛隨意停放在外,發(fā)生問題及交通事故的由駕駛員負全責,單位概不承擔責任,發(fā)現一次扣發(fā)一個月工資的50%,發(fā)現第二次的,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
四、規(guī)范駕駛。嚴禁在非公務期間鳴警笛、亂停亂放、逆行、闖紅燈,如違反要求,一經發(fā)現的要在全局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待崗一個月。
五、定點維修。駕駛員要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衛(wèi)生,車輛需要維修時,必須提前申報,經核實,由主管領導批準后,持維修單到指定修理點進行維修。否則不予報銷修理費用。外出執(zhí)行公務的車輛無法保障行車安全需要維修時,駕駛員必須向車輛主管人員報告同意后,方可在外地維修。
六、駕駛員要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嚴禁飲酒。未出車在上班時間內,駕駛員不能離開單位,保證隨叫隨到,鑒于公安業(yè)務的特殊性,手機要24小時開機。凡每月累計3次不在崗或一次不在崗貽誤工作的,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
七、鉆研業(yè)務。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駕駛有關知識,不斷提高駕駛水平,嚴禁疲勞駕車、駕駛帶病車、開英雄車、酒后駕車,違者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處理。
八、責任追究。駕駛員若一年內發(fā)生一次一般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給予待崗1個月,負全部責任的,待崗2個月;全年發(fā)生兩次一般事故的給予待崗3個月;凡發(fā)生重大以上事故,負次要責任的待崗6個月,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予以辭退,一切損失費用自負并追究法律責任。
警用車輛管理規(guī)定2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保證機關工作用車,使警車的使用,管理規(guī)范化,經研究制定本規(guī)定。
一、警車管理
1、警車實行局長和辦公室專人負責相結合的管理制度,實行統(tǒng)籌安排,調節(jié)使用的原則。
2、實行派車單制度,凡工作用車,由用車科室事前向辦公室提出用車計劃,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并填寫派車單,駕駛員憑派出單加油、出車。如遇緊急情況,經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可先出車,但事后應及時補辦派車手續(xù)。
3、用車范圍及派車方法。 (1)辦公室首先保證局領導用車, (2)各科室工作用車,須提前向辦公室或局領導提出用車計劃。 (3)外單位借調用車,經局領導同意后,由辦公室辦理派車手續(xù)。 (4)機關干警和直系親屬因病急診、住院,可申請用車。 (5)干警私事用車原則上不予安排,因特殊情況確需用車經領導批準后,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后方可用車,
4、車輛維修:汽車一般維修和大修,駕駛員應填寫報修單由辦公室報請局長同意后到指定廠家修理,檢修后由駕駛員負責驗收。
5、警車日常加油由辦公室負責,駕駛員根據路程填寫加油登記表加油。
二、駕駛員工作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提高駕駛技術,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堅守崗位,做到隨叫隨到。
2、憑派車單出車,按指定路線行駛,嚴禁酒后出車和出車期間飲酒,禁止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未經同意警車不得在外過夜停放。
3、愛護車輛,做到勤保養(yǎng)、勤檢查,發(fā)現故障及時排除。
4、保證車輛附件、工具完整,除正常損耗外,損壞的工具附件由駕駛員負責。
5、車輛清洗和保養(yǎng)由駕駛員負責。
6、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guī)被罰款,財務不予報銷。
7、駕駛員在行車中要確保駕駛安全,
8、駕駛員不嚴格執(zhí)行派車制度或為個人、他人私自出車或開車辦私事的,發(fā)現一次批評教育,二次以上扣發(fā)當月工資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經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停止駕駛工作,并由局務會討論給予處分。
9、認真執(zhí)行車輛管理制度及各項規(guī)定,全年無違章肇事,無責任事故,遵守工作紀律,服從安排,安全行車者給予獎勵。
四、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6篇 投資公司用車管理規(guī)定
投資發(fā)展公司用車管理規(guī)定
一、公務用車制度
1.在__市內公務用車時,直接由行政部調派即可。同情況下如有兩方需同時使用車輛,同線路時可合并使用。
2.在__市外公務用車時,必須填寫《公務用車申請單》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經各部門批準后,由行政部調配安排。在外地公務用車所產生的費用,由用車人自行先墊付,回公司憑發(fā)票報銷。
3.公務出行,近距離的,非考慮安全因素或者急迫的,在公共汽車等能達到的地方,要優(yōu)先使用公交車等公共交通系統(tǒng)。尤其是不能因為公司沒有安排公車就不去辦理或拖延辦理公務。
4.在公共汽車不到達的地點,事情緊急,公車又調派不過來時,經上級領導同意,可以乘坐出租車,
憑乘車發(fā)票實報實銷。
5.凡外出乘用公車以外的出行方式,都應填寫《人員外出單》,并憑此單作為報銷憑證。
6.車輛駕駛,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對于特殊情況需要自己駕駛時,必須經總經辦批準。
7.車輛駕駛者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安全駕駛,嚴禁酒后開車。由于違反交通規(guī)則(包括不按要求停車)導致的交通事故、違章處罰、損毀、失竊等,應由駕駛者負全部責任。
8.公務用車不得擅自開回家,公事辦完后車輛必須將車停放在公司大院內,鑰匙交還行政部,第二天上班再從行政部處拿鑰匙。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二、高管用車制度
1.公司為特定中高層員工配備專門使用的車輛。專門配備的車輛在一般情況下由專人使用,但特殊情
況公司需要調用時,也必須根據公司要求統(tǒng)一調配使用。
2.公司為高管辦理油卡,每個月給高管私人油卡補助500元,由私人保管,用于正常公務。
3.高管所配車輛因私使用時,若是每日上下班私用,下班上班之前必須在記錄表上記錄好公里數,算出每日下班私用公里數。月末統(tǒng)一按照公里數平均耗油量結算,所產生的費用由高管支出。高管所配車輛因私長途使用時,應先告知總經辦,公司司機應先行把油箱加滿后,轉交給高管,在車輛歸還得同時,高管必須保證油箱是加滿狀態(tài)。
4.高管所配車輛因私使用時,如有交通電子違章或交通事故記錄,處罰時由本人承擔。
三、車輛維修及保養(yǎng)
1.車輛維修和保養(yǎng)應提前告知行政部。
2.車輛維修所產生費用在100元以下,需經過行政部允許后由領隊和行政部專人陪同下進行維修。100以上必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告知行政部和領隊批準后,在專人的陪同下進行維修。(注:報銷時需附修車單明細)
3.司機應保持每天車輛內外的整潔,要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好簡單的車輛故障。
四、司機管理制度
1.司機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確保車輛正常行駛。(注:車輛停放時,車頭必須朝外)
2.每次出車前必須填寫好《行車記錄》,每月末上交總經辦審查。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氣壓、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3.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車內不準吸煙,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不準超速行駛。
4.上班時間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到指定的休息室或車內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
5.司機對行政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行政部反映。
6.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通知行政部并說明原因。
7.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公司大院內,不準私自用車。
8.司機在出車的情況中,如有電子違章記錄,處罰時由總經辦商討決定。(注:每天必須填寫行車記錄登記表)
9.司機未經總經辦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一經出任何事情,后果自負)
10.司機休息應遵守28天上班時,雙休若無工作,可照常休息。加班填寫加班申請單,超出28天,按正常制度調休。
五、車輛日常管理和費用管理
1、車輛日常管理: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部建立車輛檔案。指定專職人員記錄車輛信息,以便于對車輛維修保養(yǎng)、年檢保險等事宜的統(tǒng)一管理。指定專職人員對車輛信息維護管理,并及時處理維修、保養(yǎng)、年檢、保險等事宜,保證車輛能夠滿足正常使用。車輛實際使用人對車輛日常安全、保潔、保養(yǎng)維修負責并需要配合綜合管理部指定專職人員進行車輛管理工作。
2、車輛費用管理:
(1)加油費:公司車輛日常油費實行油卡充值,每次充值時需事先提出申請,并附交上一充值周期的車輛行駛里程和使用情況辦理事項,同時在充值卡辦理處取得上一次充值的全部加油記錄清單,確保加油記錄與車型相匹配。因特殊情形確需臨時現金加油的,在出具合理說明情況后,方可報銷費用。
(2)保養(yǎng)維修:需要保養(yǎng)維修時,提出保養(yǎng)維修申請,到專業(yè)汽修單位妥善保養(yǎng)維修。
(3)過境費:采用一事一報方法,及時報銷過境費。
(4)罰款:因公駕駛公司車輛的員工,應該遵守交通法規(guī),如因違法違章導致的扣分罰款,無特殊原因情況下,由駕駛者承擔50%。因私違法違章導致的罰款,由駕駛者自行承擔。
(5)其他費用:
公司高管人員可申請使用公司車輛自駕探親。需要高管人員需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使用。高管每季度享受一次使用車輛往返探親,包括油費和過境費用。超過次數的,公司不予批準或者費用由探親者自行承擔。
(6)司機出差補助:按照公司員工統(tǒng)一補助制度辦理。
六、其他事項
1、公司員工駕駛車輛要遵守國家的交通法律法規(guī),嚴禁無駕駛執(zhí)照的員工在任何情況下駕駛公司車輛,車輛使用責任人有義務勸阻。因違反交通法律法規(guī)造成的事故損失,駕駛者承擔賠償責任。
2、發(fā)生交通事故,車輛使用人員應該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保險條款操作,挽回或減少損失。
3、為鼓勵安全駕駛,專職駕駛員年度無責任事故,獎勵每月50元,無任何事故,獎勵每月100元。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e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
第7篇 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yè)管理規(guī)定
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y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yè)發(fā)展,發(fā)揮市場主體的作用,支持社會資本和具有技術創(chuàng)新能力的企業(yè)參與純電動乘用車科研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汽車產業(yè)發(fā)展政策》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在中國境內投資新建獨立法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yè)(以下簡稱“新建企業(yè)”)。
第三條 本規(guī)定所稱“純電動乘用車”,包括純電動和增程式(具備外接充電功能的串聯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分別指國家標準 gb/t 19596-2004《電動汽車術語》中第 3.1.1.1.1 款和第 3.1.1.1.2.1 款所定義的車輛。
“乘用車”包含轎車和其他乘用車,是指整車(含底盤)為自制的、國家標準 gb/t 3730.1-2001 《汽車和掛車類型的術語和定義》中第 2.1.1.1 款至第 2.1.1.10 款所定義的車輛。
第四條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新建企業(yè)投資項目和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準入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投資管理
第五條 新建企業(yè)投資項目應執(zhí)行《國務院關于發(fā)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22 年本)的通知》(國發(fā)[2022]53 號)和《汽車產業(yè)發(fā)展政策》有關規(guī)定。
第六條 新建企業(yè)投資項目的投資總額和生產規(guī)模不受《汽車產業(yè)發(fā)展政策》有關最低要求限制,由投資主體自行決定。
新建企業(yè)可生產純電動乘用車,不能生產任何以內燃機為驅動動力的汽車產品。
第七條 新建企業(yè)的投資主體應按照《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編制投資項目申請報告,并向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提供投資項目申請企業(yè)的企業(yè)概況、基礎能力、試制樣車說明及證明材料(見附件一)。
第八條 新建企業(yè)的投資主體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一)在中國境內注冊,具備與項目投資相適應的自有資金規(guī)模和融資能力。
(二)具有純電動乘用車產品從概念設計、系統(tǒng)和結構設計到樣車研制、試驗、定型的完整研發(fā)經歷。
具有專業(yè)研發(fā)團隊和整車正向研發(fā)能力,掌握整車控制系統(tǒng)、動力蓄電池系統(tǒng)、整車集成和整車輕量化方面的核心技術以及相應的試驗驗證能力,擁有純電動乘用車自主知識產權和已授權的相關發(fā)明專利。
(三)具有整車試制能力,具備完整的純電動乘用車樣車試制條件,包括車身及底盤制造、動力蓄電池系統(tǒng)集成、整車裝配等主要試制工藝和裝備。
(四)自行試制同一型式的純電動乘用車樣車數量不少于 15 2 輛。
提供的樣車經過國家認定的檢測機構檢驗,在符合汽車國家標準和電動汽車相關標準的前提下,在安全性、可靠性、動力性、整車輕量化、經濟性等方面達到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見附件二)。
第九條 新建企業(yè)投資項目申請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具備純電動乘用車整車正向開發(fā)能力的研發(fā)機構。
至少具備整車及動力系統(tǒng)匹配、整車管理系統(tǒng)、車載能源管理系統(tǒng)、車輛輕量化、車輛安全等關鍵技術的設計開發(fā)能力、試驗檢測能力以及對整車產品運行狀態(tài)的監(jiān)控能力。
(二)與生產綱領、產品結構相適應的車身成型、涂裝、總裝等整車生產工藝和裝備,以及動力蓄電池系統(tǒng)集成等關鍵部件的生產能力和一致性保證能力。
(三)純電動乘用車產品的銷售及售后服務體系。
(四)新建企業(yè)要有履行保障消費者權益等社會責任的承諾和措施,并提供擔保企業(yè)和經公證的擔保期不低于 5 年(以項目建成投產為起始點)的擔保合同。
第十條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應當依據《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對新建企業(yè)投資項目申請進行審查,并征求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的意見。
第十一條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應當對新建企業(yè)投資項目申請組織專家進行評估,由純電動乘用車行業(yè)專家?guī)熘械膶<医M成投資項目評審委員會,對投資項目申請企業(yè)提供的附件一和附件二的真實性和符合性進行審查,并在 30 個工作日內出具評審意見。
3 純電動乘用車行業(yè)專家?guī)煊蓢野l(fā)展改革委會同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負責組建。
第三章準入管理
第十二條 投資項目完成建設后,新建企業(yè)及產品按照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乘用車生產企業(yè)及產品準入管理規(guī)則》和《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yè)及產品準入管理規(guī)則》的相關要求,通過考核后列入《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并按單獨類別管理。
第十三條 新建企業(yè)生產的純電動乘用車產品應使用該企業(yè)擁有所有權的注冊商標和品牌,且符合乘用車、電動汽車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的要求,所采用動力蓄電池單體和系統(tǒng)應當是符合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的企業(yè)生產的產品。
新建企業(yè)須提交對純電動乘用車電池、電機、電控系統(tǒng)等核心部件的質保承諾,質保承諾的內容應符合國家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相關規(guī)定。
第十四條 新建企業(yè)列入《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的純電動乘用車產品有效期為 3 年,有效期屆滿前 30 日可提出延期申請,審查通過可以延長有效期,每次延期不超過 3 年。
第十五條 新建企業(yè)應建立生產一致性管理體系,保證實際生產的產品與列入《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的產品相符。
對企業(yè)生產未經許可或不符合標準的產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一致性監(jiān)督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對新建企業(yè)承諾履行情況、售 4 5 后服務保障情況、產品安全性和一致性等方面開展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
第十七條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對新建企業(yè)準入條件保持情況進行抽查,對不能保持生產準入相關條件或已經破產的企業(yè),依法撤銷、注銷或暫停其《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
暫停期間,企業(yè)不得辦理更名、遷址等變更手續(xù)。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 新建企業(yè)投資項目和準入管理的監(jiān)管及法律責任,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本規(guī)定由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規(guī)定自 2022 年 7 月 10 日起施行。
第8篇 物業(yè)公司外出用車管理規(guī)定(五)
物業(yè)公司外出用車管理規(guī)定(五)
1、部門負責人外出辦事,如無直達公交車,原則上可乘坐出租車。
2、其他員工外出辦事,如路途在3公里(含3公里)以內,可騎自行車或乘公交車,原則上不予乘坐出租車,否則發(fā)生的費用自理。
3、事情緊急,或路途較遠(超過3公里),又沒有直通公交車的,可向部門經理申請,經同意后方可乘坐出租車。
4、凡未經部門經理同意私自乘坐出租車的,所發(fā)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5、因公辦事所乘坐出租車票和公交車票,需寫明時間、往返地點、事由,按公司規(guī)定報銷。
6、嚴禁各部門人員以無車為由,辦事不及時、拖拉而影響工作效率。
第9篇 警用車輛管理規(guī)定制度
為了切實加強警用車輛管理使用,確保警用車輛正常運行,促進公安業(yè)務建設,特制定以下八條措施。
一、縣局所有單位車輛實行固定駕駛員專人駕駛。局機關駕駛員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每年簽訂一次安全管理責任書,其它業(yè)務單位安全責任書由駕駛員所在單位主要領導負責簽訂。從 __年11月1日起 ,所有駕駛員必須持警車準駕證上崗,凡未領取警車準駕證的,一律不得駕駛警車,若發(fā)現駕駛警車現象的追究單位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責任。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非警人員和無照人員駕駛,凡發(fā)現一次,屬聘用的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處理。若發(fā)生交通事故等一切后果由駕駛員自負。縣局和車輛使用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公務派車。各單位均要實行公務用車、派車制度,自制派車表,局機關公務用車原則上由各單位填寫,駕駛員持派車單到辦公室領取加油單。
三、定點停放。所有車輛在非工作時間必須停放在車庫或指定位置,嚴禁將車輛停放在飯店酒樓和公共娛樂場所前,未經主管領導批準,駕駛員私自將車開出或將車輛隨意停放在外,發(fā)生問題及交通事故的由駕駛員負全責,單位概不承擔責任,發(fā)現一次扣發(fā)一個月工資的50%,發(fā)現第二次的,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
四、規(guī)范駕駛。嚴禁在非公務期間鳴警笛、亂停亂放、逆行、闖紅燈,如違反要求,一經發(fā)現的要在全局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待崗一個月。
五、定點維修。駕駛員要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衛(wèi)生,車輛需要維修時,必須提前申報,經核實,由主管領導批準后,持維修單到指定修理點進行維修。否則不予報銷修理費用。外出執(zhí)行公務的車輛無法保障行車安全需要維修時,駕駛員必須向車輛主管人員報告同意后,方可在外地維修。
六、駕駛員要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嚴禁飲酒。未出車在上班時間內,駕駛員不能離開單位,保證隨叫隨到,鑒于公安業(yè)務的特殊性,手機要24小時開機。凡每月累計3次不在崗或一次不在崗貽誤工作的,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
七、鉆研業(yè)務。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駕駛有關知識,不斷提高駕駛水平,嚴禁疲勞駕車、駕駛帶病車、開英雄車、酒后駕車,違者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處理。
八、責任追究。駕駛員若一年內發(fā)生一次一般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給予待崗1個月,負全部責任的,待崗2個月;全年發(fā)生兩次一般事故的給予待崗3個月;凡發(fā)生重大以上事故,負次要責任的待崗6個月,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予以辭退,一切損失費用自負并追究法律責任。
第10篇 加寬紙漿專用車盤安全使用管理規(guī)定
為提高裝卸效率,保證現場生產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更好的為貨主服務,滿足貨主需求,對貨主提供的加寬紙漿活動車盤制定使用規(guī)定:
一、加寬紙漿車盤只能用于紙漿作業(yè),嚴禁其它貨種使用加寬紙漿車盤進行裝卸作業(yè)。
二、加寬紙漿車盤裝卸船舶控制在72-74泊位,行駛區(qū)域為碼頭前沿至5~10貨區(qū)。
三、嚴禁拖帶加寬紙漿車盤在奮進路和其它主干道上行駛。
四、加寬紙漿車盤前后應加裝反光膜和其它警示標志。
五、加強裝卸車監(jiān)護,司機必須嚴格遵守監(jiān)護制度。
六、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禮讓三先,控制車速,拖帶加寬紙漿車盤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
七、紙漿作業(yè)完畢后,應立即將車盤放在指定位置。
西港公司
2008年元月8日
第11篇 y公司用車管理規(guī)定
公司的車輛為公用的財務,需要進行規(guī)范的管理。下面是小編給大家?guī)淼年P于公司用車管理規(guī)定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guī)定一
一、為降低費用,合理調配使用公司車輛,特訂立本制度。
二、車輛管理
1、公司的所有機動車輛(含摩托車),由行政人事部實行統(tǒng)一調配使用、維護和保養(yǎng)。
2、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可以給副總經理以上人員配備工作專用車,并配備熟練專職司機,除特殊情況下可由行政人事部出面協(xié)商調用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專車,公司配車僅供工作用途,不得隨意轉借、出租等,如查實有此類行為,董事會有權隨時取消其所配車輛,并責成其交回行政人事部統(tǒng)一調配使用。
3、除董事會決定配發(fā)的專車外,其余一切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管理調度,行政人事部委派行政主管受理用車計劃,但所有用車計劃須經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批方可執(zhí)行。
4、公司安排員工上下班交通車,除已配備專車的人員外,其他員工一律乘坐公司交通車上下班。
5、下班后,公司所有機動車均停放在廠區(qū)停車場內,無特殊情況,未經車管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因私用車。
三、用車程序及紀律
1、部門用車應先填制“用車申請表”,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報行政人事部統(tǒng)籌安排,部門經理不在時可與行政人事部協(xié)商先行派車,但事后必須補辦手續(xù)。
2、行政人事部不受理除救護以外的任何因私用車業(yè)務,特殊情況且在??谑蟹秶鷥然顒拥?須請示主管行政副總經理同意,并辦理上述手續(xù)后方可予以派車。
3、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并辦妥相關手續(xù)而擅自用車,每次處罰司機500元。
4、凡指定專職司機的車輛,任何用車業(yè)務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如查獲有他人駕駛者,行政人事部除將對值班司機罰款500元外,將不再受理該部門用車業(yè)務。
5、公司車輛原則上不外借,如屬特殊情況,應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必要時應請示總經理。
四、司機職責:司機應負責公司車輛的專職駕駛、日常維護保養(yǎng)及送修,應努力做到低消耗、高效率,并嚴格遵守以下操作規(guī)程:
1、出車前檢查:
①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液是否足夠,掣動器、離合器總泵油是否合乎要求。
②檢查輪胎氣壓是否合乎標準,輪胎螺絲是否緊固。
③檢查手、腳掣動器性能是否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④方向機、轉向器、傳動軸及轉向橫直拉桿是否緊固、有效。
⑤檢查喇叭、燈光、雨刮器是否正常,電瓶搭線是否牢固清潔。
⑥檢查行車日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guī)定二
一.目的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公司管理,減少用車費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著安全、節(jié)約、有序、高效的原則,更好地為公司服務,提高工作效率,特擬定此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公司的業(yè)務辦公用車。
三.權責單位
1.公司車輛由辦公室調度,主管人員管理。
出差及業(yè)務用車應向主管人員登記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襄樊市需由總經理批準。
2.公司業(yè)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yǎng)路費支出等事項統(tǒng)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四.用車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三公里以內,應首先選擇公交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經理以上人員及財務部支取大額現金用車除外)。
其他符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主管人員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guī)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
如公司車輛一時調配不開,到主管人員登記申請批準后方可打車外出。
在發(fā)票上要注明始點和終點及所辦事宜否則不予報銷。
3.員工因私借用公車,需經辦公室同意,并經總經理簽署派車單后,主管人員方可派發(fā)車鑰匙。
交還公車前必須保持車輛整潔、外觀無損傷、車況正常,并按行駛里程計收油費。
4.節(jié)假日或業(yè)余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主管人員負責人核準后方可調派。
五.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
1.車輛實行節(jié)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下班后必須按公司指定的存車地點存放,任何車輛不準隨意更換存車地點,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并請示主管領導批準。
2.車輛日作任務結束后和節(jié)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
3.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
如情況特殊,經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
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4.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主管批準。
5.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yǎng),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6.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guī)則、發(fā)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7.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guī)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guī)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
其余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8.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主管聯絡處理。
突發(fā)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9.發(fā)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zhí)行。
11.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zhí)行。
12.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guī)定處理。
13.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4.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主管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15.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16.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17.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guī)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18.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19.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20. 出發(fā)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wèi)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tài);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向管理責任者報告。
21.個人形象 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wèi)生; b.注意頭發(fā)、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22.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后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車費。
23.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24. 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25.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26.本制度經人事主管人員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發(fā)布施行,人事主管人員對其負有解釋權。
第四章 行車紀律及駕馭員管理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安全駕車。
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經常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司機發(fā)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主管人員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
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
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7.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10.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11條 公司員工乘車時在車內不準吸煙。
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1.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12.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
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要告知主管人員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主管人員報到。
13.司機對主管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4.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主管人員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15.不論什么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傳呼機或手機。
對公司領導或主管人員負責人的傳呼,應盡快復機。
16.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規(guī)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7.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18.司機應對各級領導在車內的談話保密。
19.主管人員負責人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表揚、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fā)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jié)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20.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警告,罰款或開除處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4)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立即通知公司主管人員。
如屬小事故,可進行處理后向主管人員報告。
(5)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公司共同負擔。
(6)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司機與公司共同負擔。
第五章 附則
1.主管人員將定期抽查車輛的停放情況,如發(fā)現車未按指定地點停放或無出車安排時車輛不在場,按照規(guī)定對司機做出處理。
2.私事用車時,其停車費、公路橋梁收費一概由使用者自負,對于因私事使用車輛造成事故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除了保險公司的理賠外,其實際費用與理賠之差額,由使用者承擔,且其他責任由使用者自負;
3.用車審核流程:
(1).因公司業(yè)務使用車輛時,提前填寫《用車申請單》,經上級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交主管人員統(tǒng)一調配車輛。
(2).節(jié)假日或上班時間外車輛的使用,應書面或電話呈請總經理核準后,始準調派,但第二天必須補交《用車申請單》,并由總經理在“行車記錄表”的“備注”欄簽字。
4.出車
(1).司機應愛護公司車輛,每天清潔車輛和出車前保養(yǎng),檢查車輛油料、有效證件、水位等使用情況,保證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狀態(tài)及行車安全。
(2).主管人員根據車輛的使用情況及用車的合理性安排出車,同意出車后,主管人員應在用車人填寫的《用車單》上簽字,并將《用車單》交出車的司機。
(3).司機接到《用車單》后,隨用車人出車。
(4).每次出車前,應認真詳細地填寫《行車記錄表》,核對內容,應將駕駛人員,用車功能,實際出車時間和起始公里等內容準確填寫,并得到用車人的確認,填寫時字跡不得潦草,更不得弄臟、丟失。
(5).車輛行駛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guī)則,因違章造成的各種罰款,由當時的駕駛人員負全部的責任。
(6).因車輛停放、保管不妥導致車輛被盜、毀損而造成的損失,由當時的駕駛人員承擔所有責任。
(7).車輛須保持干凈整潔,每次使用車后,要主動打掃清潔車輛,保持公司良好的形象。
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固定停車場,并將車門鎖妥,填好《行車記錄表》。
(8).出車回來,所有駕駛該車的人員均要如實填寫《行車記錄表》,并交回主管人員主管或者主管人員主管授權的其他人員. 主管人員主管負責對《行車記錄表》各項內容予以審查,并于每周將此表匯總上交公司統(tǒng)一的檔案庫。
如《行車記錄表》資料不全、不實,公司將對相關人員予以處罰。
5.車輛維修及保養(yǎng)
(1).公司車輛統(tǒng)一由主管人員保管,出車途中由司機負責保管。
(2).車輛的保養(yǎng)、檢修、年檢和養(yǎng)路費、保險費的繳納及其辦理相應手續(xù),保險事故的索賠由主管人員負責,并由司機協(xié)助辦理。
(3).車輛如未按時辦理年檢、繳費[稅]、保險等其他相關手續(xù),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罰款,由主管人員負責。
(4).車輛的附帶資料如保險單、年檢資料等,除行駛證、附加費、養(yǎng)路費、保險卡由各使用人隨車攜帶外,統(tǒng)一由公司統(tǒng)一檔案庫保管,不得遺失。
(5).車輛損壞,須填好《車輛維修申請單》,說明損壞原因和損壞程度,經主管人員同意,方能到定點專業(yè)修理廠進行維修,如需大修時請示副總經理同意方可進行。
如果屬人為損壞,由導致損壞的人員承擔相關費用.
(6).車輛去修理廠維修前,司機應提出應修處和所換零部件并事先談好價格。
維修時,要求該車的司機必須在場,看著自己車子的修理,發(fā)現問題及時向修理廠提出。
換零部件時,零部件自己購買。
6.對司機要求和考核制度
(1).司機必須服從安排調配。
積極遵守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及《道路交通安全法》。
要有較高的責任感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及嚴格的紀律性。
(2).司機不得多填或少填《用車單》中的起始公里數和返回公里數,允許的誤差不超過1km, 如發(fā)現多填或少填的里程數超過1km,則按多填少填的公里數,每公里罰款20元處以罰款
(3).車輛造成交通事故后,經交警防判決不是我方司機的主要責任時,扣發(fā)當月工資的20%,如事故的主要責任在我方司機時,由司機承擔所有的責任;
(4).司機在出車途車中,不得用車辦私事等,一旦發(fā)現上述情況,將嚴肅處理。
(5).司機要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熟悉行車路線,保證公司正常業(yè)務用車并降低車輛的費用。
(6).司機要注意休息,沒有特殊工作上的需要,不易睡覺太晚,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4.5.7節(jié)約用油,降低消耗。
司機要控制空調的使用,規(guī)定冬季用車時不開空調,天氣不十分炎熱和長時間等人辦事時,司機不準在車上開空調,因此公司按照每部車不同情況限量用油,控制修理費用,并實行節(jié)約獎勵、浪費罰款的規(guī)定。
第12篇 _地產公司員工購車、用車管理規(guī)定
地產公司員工購車、用車管理規(guī)定
為改善員工上下班交通條件和工作中用車狀況,公司鼓勵員工自購車輛,并就具體購車補貼、用車津貼及使用情況作規(guī)定如下:
一、購車補貼及用車津貼
1、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總經理助理、總建筑師、物業(yè)公司副總人員購車,公司給予一次性補貼十萬元,同時提供借款四萬元,但須購買十二萬元以上的車輛,公司每月給予用車津貼1200元。
2、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部門經理、副總工程師和物業(yè)公司總經理助理和管理處主任購車,公司給予一次性補貼七萬元,同時提供借款四萬元,但須購買價格在十二萬元以上的車輛,公司每月給予用車津貼800元。
3、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主管人員、部門副經理、物業(yè)公司職能部門經理購車,公司給予一次性補貼五萬元,同時提供借款兩萬元,但須購買價格在八萬元以上的車輛,公司每月給予用車津貼500元。
4、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兩年的其他員工購車,公司給予一次性補貼四萬元,同時提供借款兩萬元,但須購買價格在六萬元以上的車輛,公司每月給予用車津貼400元。
5、員工只可享受一次購車政策,一次性補貼和借款標準以員工享受此規(guī)定當時的崗位為準。如員工購車后崗位有調整,每月津貼會隨崗位變動而調整,一次性補貼和借款標準不作調整。員工全月休假時無月津貼。
6、夫妻雙方均在公司工作,購買車輛時只可單方享受此規(guī)定。
7、購車價格標準,可包含車輛購置附加稅。以上所有補貼中,個人所得稅由個人承擔。
8、員工購車自購車當月起六年內不得轉賣。如在六年內中途離職者,根據提前離職的時間,每提前一年須退還公司一次性補貼的六分之一款項。以上時間不足一年按月計算。
9、以上所有借款均從借款當日起在四年內分月還清。如在四年內中途離職,須一次性還清所有欠款。
10、以上所有人員購車后,除公司規(guī)定的停車位外,公司不提供其它車位。在用車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維修、保養(yǎng)及其它使用費用,個人自理。
11、員工用自購車因公非本市的出差,根據出差批準單在出差過程中發(fā)生的汽油費,公司根據百公里耗油15升給予相應補貼,過橋過路費實報實銷。
二、相關手續(xù)辦理程序
1、員工向公司提出購車借款和補貼申請,需在辦公系統(tǒng)上填寫《員工購車補貼申請表》,提供所購車輛的型號、價格等相關材料,并提供本人駕駛執(zhí)照的掃描件作為附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財務提供支票辦理購車手續(xù)。購車后員工須將購車發(fā)票和車輛行駛證的復印件交公司財務部備案,購車發(fā)票和車輛行駛證必須為員工本人姓名。
2、員工自購車在完善相關手續(xù)后,須在取車后三個工作日內到總經理辦公室辦理用車津貼核準手續(xù)。財務部根據總辦審批后確定的用車日期,按公司規(guī)定給予辦理費用報銷手續(xù)。
3、員工辦理津貼報銷手續(xù)時,須提供與車輛使用相關的正式費用票據(保險費養(yǎng)路費除外)。
4、員工在用車津貼核準手續(xù)辦完之后,自用車日期之日起每月辦理一次相關車輛津貼報銷手續(xù)。
三、車輛使用規(guī)定
1、享受到公司相關政策購車的員工,車輛必須本人上下班和工作中自用,不得在購車后轉讓他人使用。
2、上班外出辦事時,公司不予派車,亦不報銷出租車費用。如遇兩人以上同時外出辦事,其中有購車員工,須同時帶上未購車員工,在車輛座位能坐下的情況下,公司不予派車。
四、即日起,公司所有員工須嚴格自律,自覺執(zhí)行《購車、用車管理規(guī)定》。
第13篇 公務用車輛管理規(guī)定辦法
關于印發(f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預算決算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行〔20__〕9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預算、決算管理,根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中辦發(fā)〔2022〕2號)等有關規(guī)定,我們制定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預算決算管理辦法》?,F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執(zhí)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我部反映。
附件: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預算決算管理辦法
財政部
二
第14篇 某某集團辦公用車管理規(guī)定
某集團辦公用車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
為了規(guī)范車輛管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控制辦公用車成本,保障各部門辦公用車的順利進行,結合《__集團公務車輛管理制度》和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員工。
三、職責
此規(guī)定由公司行政部執(zhí)行實施。
四、車輛調配、調度及申請
(一)公務用車由行政部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調度,接受派車申請和要求,并對派車出行信息進行詳細登記。未經行政部批準,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安排使用車輛
(二)公司公車主要用于員工外出辦理公務,公司公車一般不用于辦理個人私事。
(三)公司各部門有關人員公務外出需用車時,須向行政部車輛管理負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派車單”,經所在部門經理審批后,送交公司行政部統(tǒng)一安排。
(四)行政部車輛管理負責人接到部門或個人用車申請時,應按確保公司領導用車和會務、接待用車,積極安排公務用車,及時、合理調度車輛。因故不能按時派車應及時向相關人員說明情況。一般情況下,市區(qū)范圍內用車提前一天申請,出市區(qū)用車提前兩天申請。遇有緊急用車,無法及時填寫“派車單”的,應由用車人所在部門經理提出用車申請,并且在事后應補辦手續(xù)。出省車輛、因私用車和車輛外借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派出。
(五)公司現有車輛不足以保證大型活動接送需要、須向外租借車輛時,應由行政部提出申請,報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六)公司公車的有關證件及保險事項由行政部統(tǒng)一辦理,相關證件由駕駛員保管。
(七)行政部應嚴格控制公車的各種費用,認真落實各項規(guī)章制度。
(八)公司公車由專任司機駕駛,司機要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yǎng)等工作,每周對自己駕馭的車輛進行檢查一次,發(fā)現故障要及時排除,確保行車安全。
(九)遵守交通法規(guī),不準疲勞開車,嚴禁酒后開車。如系違章駕駛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司機要承擔全部責任。
(十)回到公司后,司機要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場所;未經調派,司機不得私自將車輛開出公司外。
五、車輛維修
(一)汽車日常維修、保養(yǎng)及添置配件、工具等,由司機填寫《維修申請表》交行政部車輛負責人審核,并按流程審批,按公司要求,到指定的維修廠家(或特約維修點)維修和購置。
(二)汽車維修或保養(yǎng)完成后,要由司機驗收、車輛負責人復驗
附表1:__公司用車申請表
附表2:__公司派車單
附表3:__公司行車記錄表
附表4:__公司車輛維修申請表
第15篇 l教育學院用車管理規(guī)定
為規(guī)范第五任期公務車輛使用,為了保證我院教學、科研、行政、團學等工作的需要,參照兄弟學院用車的有效管理辦法,本著既保證公務用車、又節(jié)約用車的原則,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用車范圍。以下范圍內可以用車:領導公務出差、招生宣傳、對外聯絡、組織師生集體活動、緊急事務等情況而確需用車者,均可安排用車。
二、用車申請。屬于以上公務用車范圍的,使用人應事先提出申請,經書記、院長同意后,由學院辦公室主任安排車輛并做好記錄。未經批準,用車費用自理。
三、填寫派車單。用車人用完車后,需在駕駛員提供的派車單上核對好公里數后簽字,并注明用車事由及地點,以便備查。
四、費用結算。辦公室應及時收集核對派車單與用車記錄,核對無誤后交院長審核簽字后結算用車費用。
五、因為工作需要,臨時緊急用車,事后應向書記、院長匯報,可按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六、未盡事宜由學院領導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