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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器具使用管理規(guī)定5篇

發(fā)布時間:2023-02-25 19:54:17 查看人數:56

工器具使用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規(guī)定

1.范圍

本規(guī)定規(guī)范對安全工器具的計劃、驗收、試驗、檢驗、檢查、使用、保管、存放、報廢、考核等全過程管理。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規(guī)定中引用而構成為本規(guī)定的條文,在規(guī)定出版時所示標準均為有效。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3《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國家電網總[2003]407號)

2.4《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試行)(國家電網安監(jiān)[2005]83號)

2.5《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試行 (國電發(fā)[2002]777號)

2.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規(guī)定》(試行)[2005]516號

2.7《國家電網公司安全技術勞動保護七項重點措施》(試行)(國家電網安監(jiān)[2006]618號)

3.總則

3.1為了保證員工在電力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進一步規(guī)范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據國家及電力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風電場的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3.2本規(guī)定所稱“電力安全工器具”系指為防止觸電、灼傷、墜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

3.4風電場主任工程師、值長均應熟悉本規(guī)定,并認真執(zhí)行。

4.管理職責

4.3主任工程師管理職責

4.3.1負責制定安全工器具暨現場安全措施規(guī)范管理職責、分工和工作標準。

4.3.2負責制定、申報安全工器具的訂購、配置、備品、報廢計劃;組織、監(jiān)督檢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試驗、管理、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導開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訓工作和現場安全措施規(guī)范化布置工作。

4.3.3建立安全工器具臺帳,做到分類統(tǒng)一編號

4.3.4 負責每季對安全工器具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將檢查情況每季及時書面上報公司。

4.4值長管理職責

4.4.1值長是安全工器具的專職管理員。負責安全工器具的申領、驗收、檢查、申報試驗、保管、存放、報廢、培訓、考核等工作。負責收集使用中發(fā)現的問題、存在的缺陷及整改建議,每月定期書面上報主任工程師。

4.4.2值長應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檔案(包括安全工器具配置臺帳、借用登記記錄、報廢記錄、試驗周期一覽表、配置清冊、使用說明書、試驗報告、定期檢查記錄),做到帳、物相符,記錄內容齊全規(guī)范,定置管理。

4.4.3公用安全工器具由值長管理,個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管理人應定期進行日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不合格或超試驗周期的應另外存放,貼禁止使用標志,立即停止使用。安全工器具嚴禁它用。

4.4.4值長每月組織班員對安全工器具(含個人安全工器具)按標準化作業(yè)卡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4.4.5應開展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工器具使用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班組成員應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定,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員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5.周期性試驗及檢驗

5.1周期性試驗項目

嚴格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國家電網安監(jiān)[2005]83號)的內容、項目、要求、方法逐項進行;如有沖突,以《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為準。

5.2試驗規(guī)定

5.2.1各類電力安全工器具必須通過國家和行業(yè)規(guī)定的型式試驗,進行出廠試驗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試驗。

5.2.2應進行試驗的安全工器具如下:

(1) 按規(guī)程規(guī)定的試驗周期進行試驗的安全工器具;

(2) 新購置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

(3) 檢修后或零部件經過更換的安全工器具;

(4) 對其機械、絕緣性能發(fā)生疑問或發(fā)現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5) 出了質量問題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5.2.3安全工器具在試驗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如絕緣部分有無裂紋、老化、漆層脫落,固定連接部分有無松動、銹蝕、斷裂等現象,有無編號等。若有不符,應修復或糾正后方可試驗。

5.3周期性試驗及試驗周期、標準及要求應符合

《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試行)(國電發(fā)[2002]777號);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部分)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線路部分)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動力部分);

5.4試驗報告

5.4.1電力安全工器具經試驗或檢驗合格后,必須由試驗單位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礙絕緣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貼上“試驗合格證”標簽,注明名稱、編號、試驗人、試驗日期及下次試驗日期。

5.4.2電力安全工器具每次試驗后,必須出具相應的試驗報告,試驗報告必須經試驗人員簽名后,交試驗單位審核簽名并蓋試驗專用章;報告應一式兩份,試驗單位存檔一份,使用單位存放一份。

5.4.3主任工程師負責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試驗組織工作。

6.檢查及使用

6.1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站和發(fā)電廠電氣部分);《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線路部分);94的頒發(fā)《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同時,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6.1.1應每年至少一次統(tǒng)一組織電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培訓,凡是在工作中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員,都必須定期接受培訓,并考試合格。

6.1.2必須按規(guī)定、規(guī)范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嚴禁私自拆卸安全保險裝置。

6.1.3未經試驗、試驗不合格或試驗超周期、超有效年限期和標識不清、損壞的安全工器具嚴禁使用,并進行封存。

6.1.4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如安全帽、安全帶等,檢查方法應在包含在相關管理制度中。經外觀檢查發(fā)現有斷裂、變形或試驗不合格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更換。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應立即禁用。

6.1.5絕緣安全工器具使用前應擦拭干凈,使用絕緣安全工器具時應戴絕緣手套。

6.1.6對安全工器具的機械、絕緣性能發(fā)生疑問時,應進行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6.2具體檢查的內容及使用要求

6.2.1安全帽

(1) 安全帽的使用期,從產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計算:塑料帽不超過兩年半;玻璃鋼(維綸鋼)不超過三年半。對到期的安全帽,應進行抽查測試,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抽檢一次,抽檢不合格,則該批安全帽報廢。

(2) 使用安全帽前應進行外觀檢查,檢查安全帽的帽殼、帽箍、頂襯、下顎帶、后扣(或帽箍扣)等組件應完好無損,帽殼與頂襯緩沖空間在25-50mm。

(3)安全帽戴好后,應將后扣擰到合適位置(或將帽箍扣調整到合適的位置),鎖好下顎帶,防止工作中前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6.2.2 安全帶

(1) 安全帶使用期一般為3-5年,發(fā)現異常應提前報廢。

(2)安全帶的腰帶和保險帶、繩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材質應有耐磨性,卡環(huán)(鉤)應具有保險裝置。保險帶、繩使用長度在3米以上的應加緩沖器。

(3)使用安全帶前應進行外觀檢查,檢查項目:

a.組件完整、無短缺、無傷殘破損;

b.繩索、編帶無脆裂、斷股或扭結;

c.金屬配件無裂紋、焊接無缺陷、無嚴重銹蝕;

d.掛鉤的鉤舌咬口平整不錯位,保險裝置完整可靠;

e.鉚釘無明顯偏位,表面平整。

(4)安全帶(繩)應掛在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系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鋒利處。安全帶要高掛和平等拴掛,嚴禁低掛高用,嚴禁系在支持瓷瓶上。

(5)在桿塔上工作時,應將安全帶后備保護繩系在安全牢固的構件上(帶電作業(yè)視其具體任務決定是否系后備安全繩),不得失去后備保護。在懸吊式空中作業(yè)時應使用全接觸式安全帶。

6.2.3腳扣

(1) 腳扣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檢查項目:

a.金屬母材及焊接無任何裂紋及可目測到的變形;

b.橡膠防滑塊(套)完好,無破損;

c.皮帶完好,無霉變、裂縫或嚴重變形;

d.小爪連接牢固,活動靈活。

(2) 正式登桿前在桿根處用力試登,判斷腳扣是否有變形和損傷。

(3) 登桿前應將腳扣登板的皮帶系牢,登桿過程中應根據桿徑粗細隨時調整腳扣尺寸。

(4) 特殊天氣使用腳扣時,應采取防滑措施。

(5) 嚴禁從高處往下扔摔腳扣。

6.2.4 絕緣手套

(1)絕緣手套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如發(fā)現有發(fā)粘、裂紋、破口(漏氣)、氣泡、發(fā)脆等損壞時禁止使用。

(2)進行設備驗電,倒閘操作,裝拆接地線等工作均應雙手戴絕緣手套,不得用手套包著絕緣桿使用。

(3)使用絕緣手套時應將上衣袖口套入手套口內。

(4)絕緣手套內應撒滑石粉;絕緣手套的灰塵和污漬可用45℃低溫弱堿肥皂水擦凈;

6.2.5 絕緣桿

(1)使用絕緣桿前,應檢查絕緣桿的堵頭,如發(fā)現破損,應禁止使用。

(2)使用絕緣桿時人體應與帶電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注意防止絕緣桿被人體或設備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絕緣長度。在使用時,作業(yè)人員的握手位置不得超過最小有效絕緣長度,按照安全性評價要求劃定握手界線。

(3)使用的絕緣桿的電壓等級應與設備電壓等級相同,但允許用高一級的電壓等級的絕緣桿在低于該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上操作。

(4) 雨天在戶外操作電氣設備時,操作桿的絕緣部分應有防雨罩。罩的上口應與絕緣部分緊密結合,無滲漏現象。

6.2.6絕緣隔板和絕緣罩

(1)絕緣隔板只允許在35kv及以下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上使用,并應有足夠的絕緣和機械強度。用于10kv電壓等級時,絕緣隔板的厚度不應小于3 mm,用于35kv電壓等級時不應小于4mm。

(2)絕緣隔板和絕緣罩使用前應檢查表面潔凈、端面不得有分層或開裂,絕緣罩還應檢查內外是否整潔,應無裂紋或損傷。

(3)現場帶電裝設絕緣隔板及絕緣罩時,應帶絕緣手套。

(4)絕緣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要防止脫落,必要時可用絕緣繩索將其固定。

(5)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地方或依據絕緣隔板設置專用的工具柜內;

6.2.7 電容型驗電器

(1)電容型驗電器上應標有電壓等級、制造廠和出廠編號。對110kv及以上驗電器還須標有配用的絕緣桿節(jié)數。

(2)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并確認是在試驗合格有效期內。驗電器的工作電壓應與被驗明的設備電壓等級相應。

(3)非雨雪型電容型驗電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惡劣天氣時使用。

(4)使用電容型驗電器時,操作人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鞋),手握在護環(huán)下側握柄部分。人體與帶電部分距離應符合《安規(guī)》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5)使用抽拉式電容型驗電器時,絕緣桿應完全拉出。

(6)驗電前,應先在有電的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證驗電器良好;無法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時可用高壓發(fā)生器等確證驗電器良好。如在木桿、木梯或木架上驗電,不接地不能指示者,經運行值班負責人或工作負責人同意后,可以驗電器絕緣桿尾部接上接地線。

”中的要求相同。

6.2.8絕緣靴

(1) 絕緣靴使用前應檢查:不得有外傷,無裂紋、無漏洞、無氣泡、無毛刺、無劃痕等缺陷。如發(fā)現有以上缺陷,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更換。

(2) 使用絕緣靴時,應將褲管套入靴筒內,并要避免接觸尖銳的物體,避免接觸高溫、腐蝕性物質,防止受到損傷;嚴禁將絕緣靴挪作它用;嚴禁用普通的雨靴作為絕緣靴用。

(3) 雷雨天氣或一次設備系統(tǒng)發(fā)生接地故障時,需巡視變電站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或避雷針。當該站主接地網電阻不合格時,睛天亦應穿絕緣靴。

6.2.9 絕緣膠墊

絕緣膠墊應保持完好,出現割裂、破損、厚度減薄,不足以保證絕緣性能等情況時,應及時更換合格的膠墊。

6.2.10接地線

(1) 接地線應用多股軟銅線,其截面應滿足裝設地點通過最大短路電流的熱穩(wěn)定要求,不致使接地導線過載燒斷,但不得小于25mm2, 其長度應滿足工作現場需要;接地線應有透明外護套層,護層厚度大于1mm。

(2) 接地線的兩端線夾應保證接地線與導體和接地裝置接觸良好、拆裝方便,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并在大短路電流通過時不致松動。

(3) 接地線使用前,應檢查接地線試驗合格在有效期內并進行外觀檢查,如發(fā)現絞線松股、斷股、護套嚴重破損、夾具斷裂、松動等不得使用。

(4) 裝設接地線時,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或未接地的導線,以防止感應電觸電。

(5) 裝設接地線,應先裝設接地線接地端;驗明確無電壓后,應立即接導體端,并保證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接地線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連接。

(6)變電站的接地刀閘拉、合必須編入電氣防誤裝置的閉鎖程序,使用中的攜帶型接地線裝、拆也宜編入電氣防誤裝置的閉鎖程序。

7安全工具的存放要求

7.1安全工具室應隔光防止陽光直射入內,通風良好,保持清潔;

7.2安全工具室內不得存放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其它物品;

7.3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存放所需要的設施應符合《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絕緣安全工器具應存放在溫度-15℃-35℃,相對濕度50%-80%干燥通風的工具柜內;

7.4柜內工具應有編號,便于工具對號入座;

7.5安全工器具應統(tǒng)一分類編號、對號入座、擺放整齊;

7.6橡膠類絕緣安全工器具應存放在封閉的柜內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壓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觸酸堿、油品、化學藥品或在太陽下爆曬,并應保持干燥、清潔。絕緣手套(靴)應口朝下立式擺放,絕緣手套內可撒上滑石粉,防止粘連;

8.報廢

8.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予以報廢。

8.1.1安全工器具經試驗或檢驗不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

8.1.2超過有效使用期限,不能達到有效防護功能指標;

8.1.3已損壞的安全工器具。

8.2 報廢的安全工器具應及時清理,不得與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報廢的安全工器具;

8.3嚴禁將報廢的安全工器具轉借外售及轉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9.監(jiān)督考核

9.1安全工器具上無試驗標簽;

9.2試驗標簽脫落、字跡不清模糊、破損;

9.3試驗標簽上日期與實際試驗日期不符(或試驗報告日期與周期表、與標簽不一致);

9.4試驗標簽內容不全、有漏填項;

9.5試驗報告內容不全、沒有按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填寫、試驗人、審核人漏簽名、沒有蓋專用章、未下試驗結論;

9.6安全工器具編號不清晰、規(guī)范、沒有按要求編號、出現同一類型的編號重號;

9.7安全工器具破損、零部件缺少不齊、油漆脫落;

9.8工器具沒有定置管理、對號存放(錯位擺放)、擺放凌亂、不整齊;

9.9沒有試驗周期一覽表、或周期表上周期有錯誤的;

9.10安全工器具配置臺帳與實際不符,或記錄不全有漏登;

9.11安全繩、安全帶出現霉變;

9.12接地線有松散、斷股現象,壓接部分松脫,連接旋轉螺絲滑絲;

9.13絕緣手套(靴)未按要求擺放;

9.14安全工器具超期未試驗,超年限使用;

9.15安全器具室不清潔;

9.16安全工器具室凌亂、不清潔,有報廢的安全工器具和其它雜物;

9.17使用者對安全工器具性能不清楚,操作方法不正確。

10.附則

10.1 本制度適用于風電場的安全工器具管理。

10.2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安全工器具使用與管理規(guī)定

一、總則

l、安全工器具是保障職工人身安全的最基本的工具,為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對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配備、保管、檢查、試驗、使用、報廢等各環(huán)節(jié)加強管理,避免在使用管理中發(fā)生人身事故,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各級生產、電氣、線路、調度、檢修、運行、維護、施工及管理人員都應熟悉、掌握,并認真執(zhí)行本規(guī)定。

3、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心所屬單位、各部門、變電站水廠。

二、職責??? l、安全辦公室:

安全辦是我中心管理安全工器具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按照國家規(guī)定對我中心購置安全工器具進行選型、選廠,并監(jiān)督檢查安全工器具試驗、保管、使用和報廢。

2、生運行部:

會同安全辦負責審批各部門安全工器具的購置計劃,在“安措”計劃中列項;負責下達全中心絕緣安全工器具試驗計劃。

3、各生產、施工部門:

3.1制定本部門安全工器具管理職責、分工和工作標準。

3.2部門安全員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專責人,負責制定、申報本部門安全工器具的訂購、配置、報廢計劃;組織、監(jiān)督檢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試驗、保管、使用等工作。

3.3建立安全工器具臺帳,并抄報安全辦公室。

3.4班組公用安全工器具應設專人保管,個人工具自行保管。工具使用前應按照規(guī)定進行檢查,無異常后方可使用。

三、安全工器具的分類

1、絕緣工器具包括:高壓驗電器、高壓絕緣棒、絕緣鞋(靴)、絕緣手套、絕緣墊、絕緣夾鉗、絕緣臺、絕緣隔板、絕緣繩、攜帶型接地線等。

2、安全防護器具包括:防護眼鏡、安全帽、安全帶、腰繩、臨時遮欄、遮欄(網)、絕緣布、耐酸工作服、耐酸手套、防毒面具、防護面罩等。以及登高用梯子、腳扣、踩板等。

3、安全標示牌包括:設備標示牌、各種警告牌等。

四、安全工器具購置、驗收

l、安全工器具由中心安全辦負責組織各部門安全員考察、調研和經濟、技術比較后確定廠家、型號,由中心統(tǒng)一按指定的廠家購置,不得隨意更換型號規(guī)格,嚴禁質量低劣產品進入我中心。

2、購置安全工器具必須是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或省級以上勞動部門公布認定的合格產品,必要時持有國家核發(fā)的“進網許可證”。

3、新購安全工器具必須具有以下證件:

a、產品許可證;

b、出廠試驗合格證;

c、產品鑒定合格證書;

d、使用說明書。

4、安全工器具購進后,倉庫保管員應會同安全辦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對達不到質量標準的產品,必須退貨、更換。

第3篇 安全工器具使用維護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人身安全,確保安全工器具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guī)范我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驗收、試驗、保管、使用及報廢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依據《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以及其它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生產單位。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種類

第三條 電力安全工器具系指為防止電氣工作人員觸電、墜落、灼傷、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類:(一)絕緣安全工器具:絕緣手套、絕緣鞋(靴)、高壓感應靜電驗電器包括驗電筆、低壓、高壓通用驗電筆、絕緣桿、個人保安線等。(二)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是指防護工作人員發(fā)生事故的工器具:安全帽、腳扣、梯子、安全帶、安全繩等。(三)安全圍欄(網)和安全標識牌包括各種安全警告牌等。

第三章 安全工器具的購置、發(fā)放

第四條 按照實際所需制定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并上報計劃,經領導批準后,由公司統(tǒng)一購置、發(fā)放及到貨后驗收、試驗等工作。所購產品必須經過國家檢驗部門認可,符合國家或專業(yè)標準,并有安全許可證和附有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制造廠名、絕緣等級等資料。嚴禁購置不合格產品,若由此而發(fā)生事故,后果由購置人承擔。

第五條 安全工器具毀壞、增配,由各使用單位寫出書面申請,依據臺帳及有關規(guī)定批配。

第四章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檢驗

第六條 各單位、班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賬,按規(guī)定填寫工器具的名稱、型號、編號、技術標準、制造廠家和安全許可證號、出廠日期、檢驗日期、試驗結果、合格證號等。

第七條 安全工器具必須由使用單位或班組指定專人統(tǒng)一負責保管,使用必須做好記錄。

第八條 電氣絕緣安全工器具應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室內場所,嚴禁疊放。

第九條 電氣安全工器具必須放在室內固定地點,編號一一對應。

第十條 安全工器具應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校驗。檢驗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應貼合格標簽,注明允許使用的期限,檢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應貼報廢標簽,并由檢驗人簽名,使用部門將檢驗情況填寫在《安全工器具》臺賬上,并將報廢的安全工器具上報備案后處理。

第十一條 安全工器具的檢查工作由使用班組負責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二條 安全工器具應按周期及時進行檢查。

第十三條 對安全工器具應統(tǒng)一分類編號,做到賬、卡、物相符。

第十四條 安全帽應按電力行業(yè)標準配發(fā)。

第五章 安全工器具的檢查

第十五條 安全工器具在發(fā)放使用或交回時,專職人必須做好記錄,必須進行日常檢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須認真進行檢查。

第十六條 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是否清潔、完好。

(二)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

(三)無機械損傷、變形、老化等現象。

(四)是否符合設備的電壓等級。

(五)是否進行了定期檢驗和在有效使用期內。

第六章 安全工器具的考核

第十七條 在安全工器具的購置、發(fā)放、和報廢等管理工作中,違反以下規(guī)定的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1、 產品質量要求。所購產品必須經過國家檢驗部門認可,符合國家或專業(yè)標準,并有安全許可證和附有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制造廠名、絕緣等級等資料。嚴禁購置不合格產品,若由此而發(fā)生事故,其后果由購置人承擔,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2、 安生部負責對電氣安全工器具和登高作業(yè)安全工器具的廠家進行資質審查,并負責到貨后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第4篇 電力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規(guī)定

1總則

1.1為了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guī)范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有效指導現場工作人員正確維護和使用工器具,根據國家及電力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本規(guī)定所指電力安全工器具是指為防止觸電、灼電、墜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包括:安全帶、安全網、安全帽、安全照明燈具、防毒面具、絕緣桿、絕緣夾鉗、絕緣罩、絕緣升降板、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驗電筆、絕緣硬梯、腳扣、絕緣繩索、絕緣斗臂車、接地線等。

1.3電氣工具和用具包括:手槍鉆、砂輪機、切割機,電動拉鉚槍、電動坡口機、電磨頭、電剪刀、交直流焊機、磨光機、手提電鉆、沖擊鉆、電錘、電吹風、曲線鋸、鉆床、臺鉆、風葫蘆、電動板手等。

2職責

2.1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門承擔其維護管理職責,具體負責安全工器具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2.2經營策劃安監(jiān)部負責安全工器具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考核。

2.2設備技術部是安全工器具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絕緣工器具、電氣工具和用具、登高安全工具的檢測、試驗、登記、上報工作。

3管理要求

建立安全用具、工器具的檔案:各部門、班組對所轄范圍的安全用具、工器具均要設立檔案,具體要求如下:

3.1.1部門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在設備清冊的管理上:各部門按下表格式填寫,在填寫過程中,按工器具類別的順序進行填寫,以便于查看某類工器具的使用情況。填寫表格如下圖:

序號

名稱

規(guī)格型號

部門

編號

生產廠家

領用

日期

存放地點

備注

——安全用具、工器具檢驗登記的管理:各部門下表格式填寫,在填寫過程中,按設備清冊的順序填寫(建議對于每年檢驗兩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檢驗填寫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檢驗的再次填寫,這樣做的目的是便于檢查,防止漏檢等)。填寫格式如下圖,

序號

名稱

部門

編號

檢驗人

檢驗日期

所在

班組

設備狀況

備注

——檢驗報告:負責安全用具和工器具進行檢驗的部門和班組,對所檢驗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具相應的檢驗報告,并按類別和時間進行分類保管。

3.1.2班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設備清冊的管理:各班組在填寫過程中,各班組按工器具類別的順序進行填寫,填寫表格與部門填寫相同;

——安全用具、工器具檢驗登記的管理:各班組在填寫過程中,按設備清冊的順序填寫(建議對于每年檢驗兩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檢驗填寫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檢驗的再次填寫,這樣做的目的是便于檢查,防止漏檢等)。填寫格式與部門相同。

——檢驗報告:負責安全用具和工器具進行檢驗的班組,對所檢驗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具相應的檢驗報告,并按類別和時間進行分類保管(此項工作班組管理或部門統(tǒng)一管理都可以,無論誰管理,都要妥善保管好,保證其原始報告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安全用具和工器具進行檢驗的班組或部門,應向被檢驗工器具的部門提供檢驗情況(指檢驗結果是否合格等)。

3.1.3個人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個人使用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每次在使用前,要求使用者進行外觀檢查,檢查安全工器具有無不合格現象,一旦發(fā)現受損、變形、不完整等不合格現象或試驗超周期嚴禁使用。

3.2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定:

根據《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對電力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預防性試驗測試標準,規(guī)定了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請各部門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3.2.1驗電器: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起動電壓試驗

1年

起動電壓值不高于額定電壓的40%,不低于額定電壓的15%

試驗時,接觸電極應與試驗電極相接觸

2

額定電壓試驗

1年

在接觸電極上施加額定電壓并保持5min,在該時間段內指示器能正常工作且顯示信號沒有間斷

3

工頻耐壓試驗

1年

額定電壓(kv)

試驗長度(m)

工頻耐壓(kv)

1 min

5min

10

0.4

45

/

35

0.9

95

/

63

1.0

175

/

110

1.3

220

/

220

2.1

440

/

330

3.2

/

380

500

4.1

/

580

3.2.2 攜帶型短路接地線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成組直流電阻試驗

不超過5年

在各接線鼻直接測量直流電阻,對于25mm2,35mm2,50mm2,70mm2、95mm2、120mm2的各種截面,平均每米的電阻值應分別小于0.79mω、0.56mω、0.4mω、0.28mω、0.21mω、0.16mω

同一批次抽測,不少于2條,接線鼻與軟導線壓接的應做該試驗

2

接地絕緣棒的工頻耐壓試驗

1年

額定電壓(kv)

工頻耐壓kv

試驗電壓加在護環(huán)與緊固頭之間

1min

5min

10

45

1

35

95

1

63

175

1

110

220

1

220

440

1

330

380

500

580

3.2.3 絕緣桿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工頻耐壓試驗

1年

額定電壓(kv)

試驗長度(m)

工頻耐壓(kv)

1min

5min

10

0.7

45

/

35

0.9

95

/

63

1.0

175

/

110

1.3

220

/

220

2.1

440

/

330

3.2

/

380

500

4.1

/

580

3.2.4絕緣夾鉗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工頻耐壓試驗

1年

額定電壓(kv)

試驗長度(m)

工頻耐壓(kv)

持續(xù)時間(min)

10

0.4

45

1

35

0.6

95

1

63

0.7

175

1

110

1.0

220

1

220

1.8

440

1

3.2.5絕緣硬梯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靜負荷試驗

1年

施加1765n靜壓力,持續(xù)時間5min

2

工頻耐壓試驗

1年

額定電壓(kv)

試驗長度(m)

工頻耐壓(kv)

1(min)

5(min)

10

0.4

45

/

35

0.6

95

/

63

0.7

175

/

110

1.0

220

/

220

1.8

440

/

330

2.8

/

380

500

3.7

/

580

3.2.6 絕緣罩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工頻耐壓試驗

1年

額定電壓(kv)

工頻耐壓(kv)

時間

(min)

6~10

30

1

35

80

1

3.2.7 絕緣手套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工頻耐壓試驗

半年

電壓

等級

工頻耐壓(kv)

持續(xù)時間(min)

泄漏電流(ma)

高壓

8

1

≤9

低壓

2.5

1

≤2.5

3.2.8橡膠絕緣靴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工頻耐壓試驗

半年

工頻耐壓

(kv)

持續(xù)時間(min)

泄漏電流

(ma)

25

1

≤10

3.2.9 絕緣斗臂車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工頻耐壓試驗

1年

額定電壓(kv)

試驗長度(m)

工頻耐壓(kv)

1(min)

5(min)

10

0.4

45

/

35

0.6

95

/

63

0.7

175

/

110

1.0

220

/

220

1.8

440

/

330

2.8

/

380

500

3.7

/

580

3.2.10 絕緣繩索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工頻耐壓試驗

半年

試驗長度

(m)

工頻耐壓(kv)

持續(xù)時間

(min)

0.5

105

5

3.2.11安全帶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靜負荷試驗

半年

種類

試驗靜

拉力(n)

載荷時間(min)

大帶

2205

5

腰帶

2205

5

小帶

1470

5

2

沖擊試驗

半年

80kg重量做自由墜落試驗

用于懸掛安全帶,按gb6096-85方法進行試驗

3.2.12安全帽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沖擊性能試驗

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

沖擊力小于4900n

按使用場合不同分批進行抽查,按gb2811(2812)-89方法進行試驗

2

耐穿刺性能試驗

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

鋼錐不接觸頭模表面

3.2.13 腳扣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靜負荷試驗

1年

施加1176n靜壓力,持續(xù)時間5min

3.2.14 升降板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靜負荷試驗

半年

施加2205n靜壓力,持續(xù)時間5min

3.3 電氣工具和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定

3.3.1 預防性試驗前應檢查以下項目:

——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

——保護接地或接零線連接是否正確,牢固可靠;

——軟電纜或軟線是否完好無損;

——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陷、破裂;

——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工具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無障礙。

3.3.2 測量工具的絕緣電阻

工具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不小于7(兆歐)

3.3.3絕緣耐電壓試驗

帶電零件與殼體零件間加電壓500v—2500v,絕緣電壓試驗的時間應維持1分鐘。

3.3.4安全工器具經試驗合格后,必須及時貼上“試驗合格證”標簽。

3.4 電力安全用具和工器具使用規(guī)定

3.4.1 各部門應根據各種電力安全工器具的有關標準和產品使用說明書,制訂相應的安全工器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

3.4.2對工器具的使用、保管、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使其熟悉設備的結構、特點、性能,熟練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經過必要的考試,合格者允許使用安全工器具。未經過電力安全工器具培訓的人員不允許使用。

3.4.3 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工具的允許使用范圍;

——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工具使用前應著重檢查的項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和相應的防護措施;

——工具的存放和保養(yǎng)方法;

——操作者注意事項;

——工具檢驗、試驗部門、時間,工具檢驗時限。

3.4.4 使用單位(部門)必須建立工具使用、檢查和維修的技術檔案。

3.4.5各單位應根據工作性質、工作需要、工作范圍配置必需的安全工器具,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個人防護用品由個人保管)。

3.4.6 安全工器具在發(fā)出或收回時,保管人員必須進行一次日常檢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須進行日常檢查。對電力安全工器具,尤其是影響人身安全的工器具,要加強使用前的檢查,如在使用安全帽前必須由使用人員對外觀、帽帶等情況進行檢查;對安全帶要對外觀、鎖扣牢固等情況認真檢查。使用前對安全工器具關鍵部位的檢查必須嚴格,做到超前控制,防患于未然,并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早解決。

3.4.7 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重新進行檢查、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3.4.8 工具的維修必須由專門指定的維修部門進行,同時應配備必須的檢驗設備或儀器。

3.4.9 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xù)。

3.4.10 安全工器具必須嚴格按照預防性試驗項目、周期、要求進行試驗,未按要求進行試驗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在生產工作中使用。

3.4.11安全工器具應嚴格按照產品公司家規(guī)定的使用壽命期限使用,超過使用壽命期限的工具禁止使用。對雖未超過使用壽命期限,但存在缺陷或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嚴禁使用,特別對不合格的驗電器、絕緣桿、絕緣手套、橡膠絕緣靴、安全帶、腳扣等安全用具,在部門安全員的監(jiān)督下,就地燒毀和銷毀。

4報告和記錄

安全用具、工器具的檔案

安全用具、工器具檢驗登記

5附則

5.1 本規(guī)定由經營策劃安監(jiān)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5.2 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5篇 電動工器具使用管理規(guī)定

1 范圍

本規(guī)定明確了大唐樺南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手持式電動工具、移動式電動機具(以下簡稱電動工器具)的使用管理規(guī)則。

本規(guī)定適用于大唐樺南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電動工器具的管理。

2 引用文件

gb 3787-83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

電氣安全管理規(guī)程 機械工業(yè)部(86)機生字76號文頒發(fā)

3 職責分工

3.1 公司監(jiān)督管理責任人

3.1.1 安監(jiān)部專工為電動工器具監(jiān)督管理專責人。監(jiān)督風場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行業(yè)和公司有關電動工器具的管理規(guī)定,并對電動工器具的使用、檢查、維護、保養(yǎng)和保管情況進行有效監(jiān)督,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電動工器具的安全可靠。嚴格按照規(guī)定及時組織對所有電氣安全工器具進行定期檢驗。

3.1.2 安監(jiān)部定期對本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對不認真執(zhí)行電動工器具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有權責令限期整改,并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

3.1.3 生產部電氣專工為公司電動工器具技術管理專責人,掌握電氣安全工器具的缺陷及處理情況,檢查、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按標準消缺。負責組織電氣安全工器具試驗方案的編制工作,明確試驗方法,負責技術指導。

3.2 風場管理專責人

3.2.1 風場安全員為風場電動工器具管理專責人,負責風場電動工器具的管理工作,并檢查、監(jiān)督和指導工作人員認真落實本規(guī)定;認真組織做好電動工器具的使用、維護、定期試驗、檢查等工作。

3.2.2 在生產部、安監(jiān)部的指導下,按照國家、行業(yè)和公司有關電動工器具管理要求,認真做好電動工器具的管理工作,對相關規(guī)章制度貫徹落實結果負責。

3.2.3 經常檢查電動工器具的使用狀況,對于電動工器具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問題嚴重的,有權停止使用,并及時向風場領導和公司電動工器具管理人員匯報。

3.2.4 負責電動工器具的檔案管理,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電動工器具清冊、試驗、檢查情況記錄,并做好資料存檔工作,保證檔案記錄完整真實。

3.3 試驗專責人

3.3.1 電動工器具試驗專責人應在安監(jiān)部、生產部電動工器具管理人員和風場電動工器具專責人的監(jiān)督、指導下,認真做好電動工器具的定期試驗工作。

3.3.2 認真落實國家、行業(yè)及本規(guī)定,履行職責,做好試驗工作。發(fā)現不合格的工器具及時上報安監(jiān)部,認真做好試驗記錄。

4 檔案管理

4.1 安監(jiān)部和風場應建立電動工器具的清冊,以便對電動工器具進行監(jiān)督管理。

4.2 風場應建立以下電動工器具檔案資料:

--電動工器具清冊;

--設備出廠技術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技術資料;

--定期試驗、數據記錄;

--定期檢查記錄。

4.3 試驗單位應建立的電動工器具管理資料:

--所有電動工器具清冊;

--定期試驗、數據記錄。

5 選購和儲運

5.1 選購的電動工器具及其所配元件必須是經過國家有關部門根據相應的國家或專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檢驗合格,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并獲得批準的產品。

5.2 電動工器具在出廠時,必須附有詳細的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有獨立的章節(jié)說明電動工器具使用的安全技術要求,其內容應包括必須注意的事項,可能出現的危險和相應的控制措施。

5.3? 所有新領用的電動工器具必須進行登記、編號后方可發(fā)放使用。

5.4 電動工器具在正常運輸中必須保證不因震動,受潮等而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

5.5 電動工器具必須存放在干燥、無有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的場所。

6 試驗、檢查和維修

6.1 電動工器具必須每半年進行定期檢測。電動工器具送檢前所屬單位必須對其外觀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送檢,試驗結束后要在工器具上標明試驗日期及下次試驗時間;歸屬單位將檢定結果填入檔案中存檔。

6.2 電動工器具一般應由使用單位統(tǒng)一管理,使用單位應建立電動工器具借用管理制度,由保管員和借用人員負責電動工器具借用前和收回時的檢查和驗收工作,檢查項目按《工具借用記錄簿》要求進行,并按規(guī)定作好記錄,對不合格的電動工器具禁止借用或入庫,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修復,禁止好、壞電動工器具混放。

6.3 手持式電動具的日常及使用前檢查至少應包括以下項目:

--有統(tǒng)一、清晰的編號;

--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

--軟電纜或軟線是否完好無損;

--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陷、破裂;

--電氣保護裝置完好,漏電保護器動作靈敏;

--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電動工器具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無障礙;

--保護接地(零)連接正確(使用綠/黃雙色或黑色線芯)、牢固可靠;

--插頭符合安全要求、完好無破損;

--連接部分牢固可靠;

--拋光機等轉速標志明顯或對使用砂輪的要求清楚、明顯;

--有絕緣測試合格證,并在有效期內。

6.4 移動式電動機具的日常及使用前檢查至少應包括以下項目:

--有統(tǒng)一、清晰的編號;

--電源線使用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或護套軟線。且單相設備采用三芯電纜,三相設備使用四芯電纜;

--軟電纜或軟線完好、無破損;

--保護接地(零)線連接正確、牢固;

工器具使用管理規(guī)定5篇

一、總則l、安全工器具是保障職工人身安全的最基本的工具,為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對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配備、保管、檢查、試驗、使用、報廢等各環(huán)節(jié)加強管理,避免在使用管理中發(fā)生人身事故,特制定本規(guī)定。2、各級生產、電氣、線路、調度、檢修、運行、維護、施工及管理人員都應熟悉、掌握,并認真執(zhí)行本規(guī)定。3、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心所屬單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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