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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竣工驗收及結算管理辦法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竣工驗收及結算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文中的部分用詞釋義?!奥毮懿块T”指后勤管理處基建科或維修綠化中心?!笆褂貌块T”指建筑物的使用管理部門?!按_認”指符合要求的書面形式認可。
第二章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第三條工程竣工驗收條件
施工單位按照國家相關專業(yè)規(guī)范,完成工程施工圖、施工合同、施工招標文件和工程變更等文件規(guī)定的內容,并完成了工程檔案整理工作,經監(jiān)理單位和甲方職能部門檢驗確認后,準予申請竣工驗收。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驗收。
第四條學院建設工程驗收組織
學院基建修繕工程驗收組織由以下部門(或人員)組成:學院建設工程驗收小組、職能部門代表、監(jiān)理單位代表、使用部門代表、水電管理部門代表和學院檔案管理代表。
學院基建修繕工程驗收組織職責:代表學院對經招投標確定施工單位的基建修繕項目的完成情況(質量和資料)進行檢查和綜合評定,并填寫《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竣工驗收表》。
第五條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工程驗收分以下三種情況:
1、工程造價在5萬元(不含5萬元)以下的修繕項目的驗收工作,按以下程序執(zhí)行:
①施工單位確認è②職能部門確認è③使用部門確認
完成以上每個步驟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1個工作日,以保證工程驗收工作的順利完成。
職能部門負責將竣工資料在竣工驗收通過后,1個工作日內,將資料整理歸檔,并負責妥善保存。
2、工程造價在5萬元至50萬元(不含50萬元)之間的基建修繕項目的驗收工作,按以下程序執(zhí)行:
①施工單位申請è②監(jiān)理單位確認è③職能部門確認è④學院工程驗收小組及使用部門確認è⑤工程竣工資料備案
完成以上每個步驟(除第④外)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1個工作日,以保證工程驗收工作的順利完成。學院工程驗收小組在接到職能部門的《驗收通知書》后,一般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確認手續(xù)。
職能部門負責將竣工資料在竣工驗收通過后,1個工作日內,將資料移交學院檔案室。
3、工程造價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基建修繕項目的驗收工作,按以下程序執(zhí)行:
①施工單位申請è②監(jiān)理單位確認è③職能部門確認è④學院建設工程驗收組織確認è⑤市建設局確認è⑥工程竣工資料備案
完成以上每個步驟(除第④⑤外)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1個工作日,以保證工程驗收工作的順利完成。學院建設工程驗收組織在接到職能部門的《驗收通知書》后,一般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確認手續(xù)。
職能部門負責將竣工資料在竣工驗收時,將完整的竣工資料一并移交學院檔案室。
第三章工程結算程序
第六條工程結算條件
工程結算必須在工程竣工驗收達到施工合同規(guī)定求,并完善了工程變更簽證手續(xù)后,方能進行。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手續(xù)。
職能部門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整理工程結算資料,并做好移交工作。工程結算資料一式兩份。
第七條工程結算程序
工程結算分以下三種情況:
1、工程造價在5萬元(不含5萬元)以下的修繕項目的驗收工作,按以下程序執(zhí)行:
①施工單位結算送審è②職能部門審核
完成以上每個步驟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1個工作日,以保證工程結算工作的順利完成。職能部門負責辦理工程的結算報帳手續(xù)。
2、工程造價在5萬元至50萬元(不含50萬元)之間的基建修繕項目的結算工作,按以下程序執(zhí)行:
①施工單位結算送審申請è②監(jiān)理單位審核確認è③職能部門審核確認è④學院審計部門審核確認
完成②③步驟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3個工作日,以保證工程結算工作的順利完成。完成④步驟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10個工作日。職能部門負責辦理工程的結算報帳手續(xù)。
3、工程造價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基建修繕項目的結算工作,按以下程序執(zhí)行:
①施工單位結算送審申請è②監(jiān)理單位審核確認è③職能部門審核確認è④學院審計部門和市財政局審核確認è⑤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xù)
完成以上每個步驟(除第④⑤外)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5個工作日,以保證工程驗收工作的順利完成。完成④步驟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中第十四條中規(guī)定的時間。后勤管理處綜合科負責完成工程固定資產登記手續(xù),職能部門協助。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2個工作日。
第四章 其他事項
第八條工程余款的支付方式按施工合同及招標文件中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工程保修按《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和施工合同中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竣工驗收表》填寫說明:
1、各部門(組織)驗收職能確定如下:
a )學院建設工程驗收小組根據驗收組織中各部門對各自驗收內容的確認情況,對基建修繕工程的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綜合評定。
b)監(jiān)理單位和職能部門負責對基建修繕工程的質量進行確認。
c)使用部門根據使用要求(應在工程設計前書面提出),對基建修繕工程的使用功能進行確認。
d) 水電管理部門負責對基建修繕工程中的水電、消防及防雷安裝工程的質量進行確認。
e) 學院檔案管理代表負責對基建修繕工程的竣工資料的合法性及完整性進行確認。
2、為規(guī)范程序,提高效率,各部門可在職能部門提出申報驗收之日起,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自行組織相關人員對工程相應部分質量進行檢查并確認。
第十一條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2篇 某某物業(yè)公司物品采購驗收領用管理辦法
某物業(yè)公司物品采購、驗收、領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物品管理,加強物品采購價格監(jiān)督管理,降低物品采購成本,降低庫存,增加企業(yè)效益,特指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購買原材料、輔料、零部件、保潔用品、辦公用品、勞保用品以及其他物品等采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jiān)督、領用監(jiān)督、財務核算等行為。
第三條 物品采購要樹立采購經濟批量觀念,物品驗收要堅持獨立原則,物品的領用要樹立需用原則。
第二章 物品采購的管理
第四條 各部門每月應根據部門需要,編制部門'采購計劃明細表'(一式兩份,部門一份,倉庫保管員一份,見表一),經各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后,報綜合管理部(以下簡稱綜合部)。綜合部每月(25日前)應根據各部門提交的部門采購計劃明細表及現物品庫存狀況編制'采購計劃匯總表'(一式兩份,綜合管理部一份,倉庫保管員一份,見表二),采購計劃匯總表后附各部門所需物品明細。'采購計劃匯總表'必須經倉庫保管員、物業(yè)公司經理確認后,審批方可生效。對采購計劃外的物質需求,必須填寫'用品特批單'(見表三),經上述人員確認同意,財務審批后方可采購。
第五條 綜合管理部每月應編制采購計劃,并建立采購明細臺帳(保存期限為二年),接受主管領導檢查,定期和財務進行核對。采購計劃應以合理的庫存和經濟批量為前提,堅持'先利庫,后采購'的工作程序,誰提供采購依據,誰承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 綜合管理部每半年需對重要、主要物品供應商進行一次綜合評定,并建立供應商檔案,對于評審不合格的供應商予以淘汰,補充新的合格供應商。
第七條 綜合管理部負責處理公司庫倉的冷、背、殘、次物品。
第三章 物品驗收的管理
第八條 所采購的貨品到達公司前,采購人員應事先通知庫倉人員做好驗收準備。
第九條 采購的物品到達公司后,必須由采購人員、負責檢驗人員(使用部門、工程部技術人員)和倉庫人員一起根據供貨方發(fā)貨單(或發(fā)票)上所列物品進行逐一驗收。
第十條 采購物品的入庫驗收包括數量(直觀上物品的完好度)、質量(規(guī)格、型號、產地等)、價格三個方面。數量和價格驗收由倉管人員負責,質量驗收由使用部門(或公司專業(yè)技術人員)或倉管人員負責。
第十一條 公司所采購的物品到達后,應在當日辦理完驗收入庫手續(xù)和財務入庫手續(xù)。
第十二條 公司購進物品,經驗收合格后,倉管人員必須及時填制有編號的入庫單,一式三聯。對驗收不合格的物品,倉管員不得辦理入庫手續(xù),由采購員辦理換貨或退貨;對入庫后發(fā)現不合格的,倉管人員應及時通知采購人員辦理換貨或退貨,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倉管人員填寫入庫單,應以獨立保管的實體作為入庫單位。
第十三條 物品入庫后,應當按照種類分區(qū)擺放整齊,按種類設置貨物標識,嚴禁將不同種類的貨物混放。
第十四條 付款時必須持合同、入庫單、發(fā)票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后,方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手續(xù),手續(xù)不全財務有權拒絕付款。
第四章 物資領用管理
第十五條 確需領用物品的人員、部門,必須填寫公司統(tǒng)一印制的'領料單'及'采購計劃明細表'并經部門負責人簽字,領用人持'領料單''采購計劃明細表'到倉庫領料,領料單的有效期限為3天。保潔用品,辦公用品等日常使用頻繁的物品,由各部門憑'領料單'、'采購計劃明細表'按月一次領出。
第十六條 倉管人員根據完備、有效、準確的領料單填寫一式四聯出庫單,按照出庫單上的項目逐一發(fā)放,并在各部門'采購計劃明細表'上蓋'已領用'章,定期將出庫單傳遞給財務部門。
第十七條 保潔班月領料計劃應由保潔部主管按掌握的日常消耗所需量嚴格編制,并經主管簽字后,報項目經理審批。由月領料計劃分解產生的旬計劃、日計劃由其主管審批后連同物業(yè)經理審批過的月領料計劃應于計劃月上月末送至倉庫管理員,倉管人員嚴格按第二十條 和二十一條 的要求發(fā)料。
第十八條 每月末,由倉庫管理員對保潔部領用物料匯總,與月領料計劃進行核對,若有差異報其物業(yè)經理并責成其說明原因。
第十九條 工程部主管根據歷史數據、經驗,編制維修用料月計劃,對于經常使用的替換配件、物品、維修材料等,由工程部主管提出申請,經財務部審核并經物業(yè)經理審核批準后,可實行定額備用量,一般保證7天的庫存量。根據批準后的申請?zhí)顚?領料單'(見表四),一次領出備用。并指定專人負責,建立明細臺帳,月末工程部應將庫存量結出,報倉管人員核對,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領用、庫存情況。
第二十條 對于不經常使用的物料,憑完備、有效的手續(xù)領用。
第二十一條 需要維修的客戶或公司部門,工程部必須根據客服中心填制的'報修單'(一式三聯,財務、工程、客服各一聯,見表五)進行維修,所需更換的物料或所需工費必須經客戶或報修部門有關人員簽字確認,月末客服中心應將報修單匯總后交倉管部門、財務部進行核對、核算。對于虛假的報修,一經發(fā)現予以嚴肅處理,工程部主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實行'以舊換新'領用物料的部門或人員,必須持舊物料和完備、有效的'領料單',到倉庫更換。倉管人員應在領料單備注欄中注明'以舊換新'字樣,對回收廢舊物料有變賣價值的,倉管人員應歸類存放,無使用價值的,也應獨立存放,定期按程序由綜合管理部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采購必須按上述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指定專人負責采購、驗收和保管,公司將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全面檢查(包括價格、合同、程序等),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領導;同時將此作為部門及個人的考核指標之一。
第二十四條 本管理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試行,原與此辦法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3篇 工程管理制度--竣工驗收及移交管理辦法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竣工驗收及移交管理辦法
為對工程竣工驗收和移交實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辦法。本辦法由工程部負責實施。
一、驗收的基本程序工程驗收應遵循三級驗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單位自檢、監(jiān)理單位初驗、工程部驗收。
二、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施工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2、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技術證明文件和檢驗試驗報告;4、勘察、設計、施工、檢測、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5、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6、其他竣工必須的技術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驗收
1、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
(1)單位工程及根據行業(yè)施工特點由公司專門委托專業(yè)施工單位的子單位工程(如高、低壓供、配電工程、天然氣工程、智能化系統(tǒng)工程、消防報警系統(tǒng)、電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施工內容后,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向監(jiān)理單位正式申請驗收、同時按照《工程檔案管理辦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驗收資料一式四份。
(2)監(jiān)理單位應在收到施工單位驗收申請后的工4日內,完成竣工資料審查工作,并組織監(jiān)理人員進行驗收檢查,并將現場檢查驗收過程中發(fā)現的缺陷和問題書面匯總,通知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整改完畢,經監(jiān)理單位復查合格后,由其審查完畢的竣丁資料及清單,連同全套驗收資料及清單以及監(jiān)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監(jiān)理質量報告等一式四份提交建設單位,申請工程正式驗收。
(3)公司在收到驗收報告的14日內,完成對施工單位竣工報告和資料的復查,核對監(jiān)理單位報送的監(jiān)理報告、質量檢驗資料的審查。通知并組織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進行工程的竣工驗收。對驗收過程中發(fā)現的缺陷及問題書面匯總通知有關責任方并限期整改完畢。經復查合格后書面簽署由監(jiān)理單位簽發(fā)的《竣工驗收書》一式四份。單位工程進入缺陷責任期。
2、單項工程竣工驗收
(1)單項工程(或分期建設的工程項目)所包含的所有單位工程均驗收完畢方具備單項工程的竣工驗收條件。
(2)根據公司批準的工程項目分期建設計劃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單位工程(或分期建設的工程項目)應在完成竣工驗收后移交物業(yè)公司。
(3)單項工程(或分期建設的工程項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內容、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向監(jiān)理單位正式申請驗收,同時按照《工程檔案管理辦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驗收資料一式四份。
(4)監(jiān)理單位應在收到施工單位驗收申請后的14天內,完成竣工資料審查工作,配合工程部向政府質檢站報送“竣工驗收質量監(jiān)督通知書”及相關資料,并會同質檢站、建設單位進行驗收檢查,同時將現場檢查驗收過程中發(fā)現的缺陷及問題書面匯總,通知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整改完畢,經監(jiān)理單位復查合格后,由監(jiān)理單位將審查完畢的竣工資料及清單、連同全套監(jiān)理驗收資料、清單,及監(jiān)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監(jiān)理質量檢驗報告”等按照竣工驗收備案的要求一式四份提交工程部,由工程部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
(5)竣工驗收時,應按要求通知質檢站進行驗收的監(jiān)督工作。
(6)對驗收工作中發(fā)現的缺陷問題書面匯總通知責任單位,并限期整改完畢,經復查合格后,書面簽署由監(jiān)理單位簽發(fā)的《竣工驗收書》一式四份。單項工程進入缺陷責任期。
(7)單項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并辦理移交前,由施工單位負責對已完成工程的保管和維護。
3、建設項目或分期建設項目的綜合驗收建設項目所有內容均完工并通過竣工驗收后,由工程項目的監(jiān)理單位向工程部提交項目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部在審查通過監(jiān)理單位的竣工驗收報告后,按照《建設項目綜合驗收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組織項目的綜合驗收。
四、工程移交
1、建設項目移交驗收應具備的條件(1)工程項目已竣工并經質檢站、人防、消防、防雷等有關部門驗收合格;給排水(含熱水)、電氣、天然氣、有線電視、暖氣等已接通,信息及電話具備裝機條件。(2)工程項目竣工資料齊全:包括管線圖資料、竣工圖。室外工程完成,形成封閉環(huán)境。
2、建設項目移交工作程序
(1)工程部代表公司作為項目移交驗收工作的牽頭單位;
(2)工程部根據項目建設進度要求,在工程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后的7天內完成向物業(yè)公司的移交。工程部應在擬定的移交日期前7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移交驗收相關單位,并將經公司批準的移交驗收應提交的資料提交物業(yè)公司。
(3)移交驗收應提交的資料
a)單項工程移交清單b)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質量檢查資料一套c)竣工圖紙一d)房屋鑰匙e)各種智能卡(電、天然氣、冷水、熱水、暖氣等)。
(4)移交驗收的程序a)物業(yè)公司根據工程移交清單逐項檢查核對。b)參加驗收人員在工程移交清單上簽字,物業(yè)公司將一份清單返回工程部驗收,移交工作完成。
第4篇 機電設備配件檢修驗收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我礦設備、配件檢修驗收管理,保證設備及配件的檢修質量,滿足生產需要,減少設備、配件的投入,減少資金占用,降低噸煤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全面推行崗位價值精細化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礦成立設備、配件檢修驗收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機電運輸部。
組長:王澤寬
辦公室主任:孫發(fā)云
成員:毛煥琪 馬 文 張鐵軍 劉耀民 李新輝 王軍紅 趙信國 李寶來 王 奇 王奎杰 皇劉芝
二、考核時間及驗收程序
1、每月22-25日由機電運輸部牽頭,經營管理部、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參加驗收,并填寫驗收報表,經主管領導簽字后進行工資結算,結算時間為上月26日至下月25日。
2、驗收的主要內容,以當月下達的生產計劃和礦臨時安排的項目為主要內容,日常驗收由業(yè)務主管負責進行,并填寫驗收記錄,每月相關部室組織驗收,每少完成一項扣0.5分,質量不合格影響生產扣1分。當月計劃項目累計考核。
3、本部室負責人及礦所在區(qū)隊負責人對該項工作要重視,對不負責、造成當月計劃任務完不成的,在《三礦2008年經濟目標及政策管理辦法》第三款經濟激勵政策的獎勵不予兌現。
三、設備、配件檢修驗收辦法
1、機電設備、配件檢修質量由機電運輸部負責。
2、檢修驗收標準按《設備安好標準》的要求執(zhí)行。零配件的檢修質量應達到配件原有技術性能或滿足設備要求。有防爆性要求的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要求。
3、檢修質量應達到環(huán)境保護和勞動安全法規(guī)的規(guī)定。
4、驗收時檢修單位應出具“設備、配件檢修單”和檢修記錄,檢修單上必須注明設備、配件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檢修編號、檢修負責人、參加檢修人員名單、檢修日期等。
5、驗收合格的檢修設備、配件應粘貼檢修合格證。驗收不合格的設備、配件不得使用和入井。由于完不成檢修任務或檢修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失和罰款的項目報人力資源部從檢修單位當月工資中扣除。
6、經驗收合格的檢修設備、配件在車間應碼放整齊,掛牌管理,能入庫的小配件入本單位庫房,并辦理有關的出入庫手續(xù)或記錄,以便管理使用。
7、各檢修單位應盡力建立健全設備試驗裝置,凡能做試驗的設備必須進行試驗,如:液壓膠管必須進行打壓試驗,潛水泵必須在水箱中進行12小時的浸泡并空轉15分鐘,以檢驗其防水性和絕緣性。
8、設備檢修必須建立健全設備檢修臺帳,記錄檢修所耗配件、材料及各種技術數據。
9、設備、配件檢修驗收合格后參加驗收人員應現場簽字。
本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第5篇 礦井鉆孔施工、驗收管理及考核辦法
一、鉆孔施工管理及考核辦法
1、井下鉆孔包括瓦斯抽放鉆孔、地質鉆孔、探放水鉆孔等。所有鉆孔施工均由打鉆抽放隊負責。
2、鉆孔施工部署由礦總工程師確定。礦總工程師決策失誤,造成損失和影響正常安全生產的,視其程度處罰5000-10000元/次。
3、安全副總、地測副總負責按礦總工程師的決策編制鉆孔施工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后,下發(fā)打鉆抽放隊組織實施。設計和下發(fā)不及時影響安全生產的,處罰200-500元。
4、打鉆抽放隊長負責組織及時組織施工,組織不力,延誤工期造成損失和影響正常安全生產的,視其程度處罰500-1000元/次。
5、鉆孔施工必須嚴格按設計和措施規(guī)定執(zhí)行,同時必須使用現場放線法確定鉆孔掛孔地點和參數。嚴禁施工“任意鉆”,否則,處罰100-500元/孔。
6、鉆孔施工前必須按措施規(guī)定和鉆機操作規(guī)程牢固可靠地架設鉆機,嚴禁違章作業(yè)和危險蠻干。施鉆地點必須通風可靠,并懸掛瓦斯傳感器或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否則,視其違章程度和后果處罰200-1000元/次。
7、打鉆工必須愛護打鉆設備、材料和工器具。每班開鉆前必須對鉆機性能、防爆可靠性、作業(yè)場所安全性進行仔細檢查,違章作業(yè)的處罰200-500元/次。設備、材料和工器具按規(guī)定擺放整齊有序,違反規(guī)定的,處罰100-200元/次。
8、鉆進過程中必須嚴密觀查進鉆情況和瓦斯變化情況,及時測定鉆進進尺,掌握巖層或煤層及其他構造情況,并及時做好觀測原始記錄備查。單孔施工完畢退出鉆桿時,必須及時或提前通知瓦檢員一起清點鉆桿數量,并按規(guī)定填寫好鉆桿清點記錄備查。否則,視其違章程度和后果處罰100-300元/次。
9、打鉆工對竣工后穿煤層(或有瓦斯泄出)的鉆孔,必須立即采取臨時可靠堵塞措施,消除瓦斯溢出隱患。否則,處罰1000元/次.處。
10、每班出班前按操作規(guī)定要求停機、斷電,清理現場設備、器材、工具,并消除現場安全隱患,做好作業(yè)場所的文明生產之后,在現場或就近地點向礦調度室如實匯報當班施鉆情況并經同意后,方可離開現場。
二、鉆孔驗收管理及考核辦法
1、鉆孔驗收嚴格按礦井鉆孔驗收管理制度執(zhí)行。由礦井驗收小組負責,具體由礦總工程師負責或根據實際情況指定通風副總、安全副總、地測副總組織現場驗收。
2、每個鉆場(或獨立成組的單孔)竣工后,由打鉆隊向相關副總提報打鉆原始記錄和相關資料并申請驗收。未及時申請驗收或驗收組織不及時的,處罰相關責任人員200-500元/次。
3、鉆孔驗收必須使用鉆用工具和儀表。驗收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嚴禁徇私舞弊。工作失職或失誤的,處罰200-500元;徇私舞弊的,處罰1000-10000元/次,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驗收完畢,由驗收組長負責形成驗收資料,并驗收人員人人簽字,報礦總工程師批示。工作失職或失誤的處罰500元/次。
5、經審準的鉆孔驗收資料由相關技術人員或副總根據管理工作需要繪制鉆孔竣工圖件,連同驗收資料等形成“鉆孔成果資料”,由分管部門負責存檔備查、備用。工作失職或失誤的處罰500元/次。
6、鉆孔驗收嚴格按礦井原制定的《鉆孔驗收管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并重申如下:
(1)鉆孔驗收時,凡鉆孔方位角誤差在3度內,傾角在2度內的視為合格。凡鉆孔方位角誤差在3-5度內,傾角在2-4度內的,扣取二分之一鉆尺。凡鉆孔方位角誤差在5度以上,傾角在4度以上的視為不合格,不計鉆尺重新施工;并處罰500元/孔。
(2)鉆孔長度誤差在0.5米內的視為合格,超過0.5米的視為誤報或謊報進尺,處罰500元/孔。
(3)未按規(guī)定施工至設計穿透煤層而又誤報或謊報的處罰1000元/孔,并予開出除出礦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6篇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管理辦法
1、工程質量檢查與驗收
1.1質量驗評范圍主要包含:質量檢驗評定項目的劃分;各單位工程檢驗范圍;各分項工程質量驗評標準的套用。
1.2施工承包商應按照“驗標”要求,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編制所承建工程的質量驗評范圍,并提出施工質量檢驗項目劃分報審表(見附表19),由監(jiān)理單位核定。
1.3工程質量檢驗評定項目按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劃分順序逐級進行。
1.4工程項目完工后進行質量檢驗及評定,應按“火電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guī)定,依次進行質量檢驗及評定。
1.5檢驗批、分項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由施工承包商逐級驗收。如檢驗批、分項工程屬于四級驗收,由施工承包商提出工程質量報驗單,報監(jiān)理部進行驗收并核簽,同時核查材料的出廠合格證件、試驗報告、施工記錄等有關資料。
1.6檢驗批、分部工程的質量評定,在所含分項工程全部完工,并簽證了“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表式見2005年國家發(fā)改委“火力發(fā)電廠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tǒng)一表式”)的基礎上,由承包商負責填寫“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交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核簽。
1.7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簽證了“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由施工承包商提交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核簽,尚需進行觀感質量評定的工程,先由施工承包商自評,然后提交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核定。
1.8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必須參加四級以上驗收項目,其余一、二、三級由施工承包商自檢,監(jiān)理部認為必要時進行抽查。
1.9單項工程竣工報驗時,施工承包商也采用“工程質量報驗單”進行報驗。
2、質量檢驗等級評定
2.1質量檢驗等級評定,依次按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為對象進行。
2.2質量等級標準按照部頒各專業(yè)“驗標”規(guī)定執(zhí)行。
2.3凡執(zhí)行國外設備施工質量評定,按訂貨合同執(zhí)行,如合同無規(guī)定,則另行商定。
3、對“不合格”檢驗批、分項工程的處理
3.1檢驗批、分項工程質量,經檢驗為“不合格”時,由監(jiān)理單位提出“整改通知單”,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署發(fā)出,施工承包商應立即提出處理辦法和措施,進行處理。如按“質量驗評范圍”屬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參加檢驗的項目則需經其代表同意,涉及設計要求的有關項目尚需經設計代表同意。
3.2屬四級驗收的不合格檢驗批、分項工程處理完后,由施工承包商報“整改報驗單”,經監(jiān)理單位復查合格后,簽署意見,將原有質量驗評記錄及與處理該項問題有關的文件、檢測資料等保存在該分項工程質量檢驗技術檔案內。
4、由于原材料、制成品、工程設計或設備制造等的質量問題而不參加評定質量等級的項目,應符合下列條件:
4.1按標準、規(guī)范、制度進行了嚴格檢查、把關;
4.2施工承包商確實無力修正和更改;
4.3經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共同認可。
5、在對工程檢查驗收過程中的w、h、s點,由施工承包商提出方案,報監(jiān)理單位審批,建設單位備案后執(zhí)行。在工程總的或專業(yè)的w.h.s點未批準頒發(fā)前,各單位、分部、分項工程的監(jiān)理細則中須列出該項工程的w.h.s點。監(jiān)理工程師要嚴格執(zhí)行監(jiān)理細則中的w、h、s點的檢查與驗收。
6、所有工程中的檢測,均由施工承包商負責檢測。監(jiān)理工程師對其檢測結果進行檢查。如認為有必要,在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可另行委托平行檢測。其檢測結果如與施工承包商的檢驗結果相符,則由建設單位承擔費用;如不符,則由施工承包商承擔費用。
7、當單位工程土建部分驗收合格后,施工承包商應在其交付安裝前,提出“土建交付安裝中間驗收交接表”,經接受單位查驗、監(jiān)理單位審核后,方可進入安裝階段。
8、當單位工程安裝部分驗收合格后,施工承包商應在其交付調試前,提出“安裝交付調試中間驗收交接表”,經接受單位查驗、監(jiān)理單位審核后,方可進入調試階段。
9、單位(單項)工程竣工驗收
9.1單位(單項)工程竣工預驗收由總監(jiān)組織有關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合格后報業(yè)主,由業(yè)主組織竣工驗收。
9.2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及施工承包商合同,對施工承包商完工的單位(單項)工程進行竣工驗收(重要和重大單位工程需竣工預驗收),并審查其報送的竣工技術文件。
9.3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驗收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發(fā)出整改通知單要求施工承包商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經監(jiān)理工程師復驗合格后,報業(yè)主方復檢,合格后簽署竣工驗收報告。
9.4竣工驗收應符合下列條件:
9.4.1提供的竣工技術文件齊全、準確、工整符合規(guī)定要求。
9.4.2按設計文件、施工合同承諾完成單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
9.4.3工程質量符合規(guī)定要求。
9.4.4現場符合移交生產的環(huán)境條件。
9.4.5重要或重大單位(單項)工程竣工驗收,應請建設單位參加。
9.5竣工驗收工作程序
9.5.1單位(單項)工程竣工后,由施工承包商組織自檢合格
9.5.2整理竣工技術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1) 開工報告、竣工報告
2)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會審紀要
3) 施工圖交底及會審紀要
4) 施工質量檢驗項目劃分表
5) 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技術記錄
6) 調試質量驗收評定技術記錄
7) 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商工程聯系單
8) 設計變更(變更設計)單不符合項報告及匯總表
9) 主要設備、材料出廠質保證明及復查報告、試驗報告
10) 一般及重大工程質量事故記錄及處理、消缺情況
9.5.3施工承包商填寫“單位/分部工程質量報驗單”一式三份,送監(jiān)理單位審核。
9.5.4監(jiān)理單位組織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竣工驗收(預驗收)工作。
9.5.5竣工驗收后,監(jiān)理工程師在“單位/分部工程質量報驗單”上簽署驗收(預驗收)意見,如發(fā)現有問題或缺陷,應書面通知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再履行復查驗收簽證。
9.5.6施工承包商完成整改后,全部符合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條件時,重新填寫“單位/分部工程質量報驗單”一式三份,送監(jiān)理單位。
9.5.7監(jiān)理單位組織監(jiān)理工程師復驗施工承包商整改消缺是否完成,竣工技術文件是否完整、準確、符合規(guī)定要求,經總監(jiān)或副總監(jiān)審核簽署意見后,報建設單位審批。
9.6監(jiān)理單位應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本工程項目各標段的竣工驗收,并按監(jiān)理合同規(guī)定提供相關監(jiān)理資料。對驗收中提出的整改問題,由監(jiān)理單位向施工承包商發(fā)出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工程質量和竣工文件均符合要求后,參加驗收各方簽署竣工驗收報告。
第7篇 電氣車間物資質量驗收管理辦法
為規(guī)范車間物資質量驗收工作,明確職責,嚴把質量關,避免不合格物資進入生產現場,對車間物資驗收工作做如下規(guī)定:
1.由技術管理人員負責車間電氣物資驗貨的牽頭組織工作及驗貨檔案管理工作。
2.綜合管理員接到營銷中心的配合驗貨通知后,應迅速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到倉庫進行配合驗貨。
2.1 各種材料的驗貨依據是車間計劃,原則上無計劃的物資不準驗貨。
2.2 各種設備的驗貨依據是物資采購計劃、技術協議書及相關規(guī)范。
3 驗貨人員必須以嚴肅、認真、公正的態(tài)度,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及各項標準。
4 參加驗貨的人員應有營銷中心人員、電氣車間綜合管理員、分管技術員或提報該計劃的班組成員。
5驗貨內容:主要是宏觀檢驗,外觀是否完整,有無碰傷;技術資料、合格證、數量是否齊全及必要的技術檢測等。
6驗貨人員除了在倉庫驗貨單上簽字外,還必須填寫驗貨記錄。
7 驗貨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向營銷中心人員反饋,并向車間分管主任和車間主任匯報。
8 驗貨合格后綜合管理員應及時在計劃上做到貨標識。
9 物資驗收合格后方可領用,嚴禁不合格品出倉庫,嚴禁先出庫后驗貨。和供應商聯系一律通過營銷中心,嚴禁私自和供應商直接接觸的行為,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第8篇 建設工程材料檢查驗收管理辦法
1、建設工程材料(包括鋼材、工廠配置的鋼制卷管、鋼筋、焊條、高強螺栓、煙囪用耐酸膠泥、水泥、黃砂、石子、商品砼、預制砼構件、墻體材料和管道、門窗、防水材料等)的質量,對確保電廠安全可靠和經濟運行具有決定性意義,必須十分重視,按各方相應的職責和責任層層把關。
2、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商應當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或者建設工程材料準用證的建設工程材料;應當采購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建設工程材料;如果工程設計對建設工程材料的使用有配套要求的,應當采購符合設計要求的配套材料。
3、施工承包商必須按照工程設計文件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設工程材料進行進貨檢驗和質量檢測。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1施工承包商自行檢測建設工程材料,應取得相應的資質;未取得相應資質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4、監(jiān)理單位應當審查建筑工程材料供貨商的資質,并監(jiān)督、檢查施工承包商對建設工程材料的質量檢測;未經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認可的建設工程材料不得在建設工程中使用或安裝,施工承包商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1監(jiān)理單位須檢查進入現場的主要建設工程材料的采購、入庫、保管、領用等管理制度及其執(zhí)行情況。監(jiān)理人員參加進入現場的主要建設工程材料和構配件的檢驗。
4.2用于工程的主要建設工程材料,進場時施工承包商應按4.6條核查無誤后,填報“主要建設工程材料供貨商資質報審表”和“主要建筑工程材料報審表”并按國家、行業(yè)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提供正式的生產許可證或準用證,出廠合格證和材質化驗單及試驗報告,經監(jiān)理單位審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建設工程材料進場使用前施工承包商要按驗收標準復驗,這些證件應經監(jiān)理單位復核;經復核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材料,不具備上述證明的建設工程材料嚴禁用于工程。
4.3建設工程材料質量抽樣、檢驗項目和方法,應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等要求。
4.4用于重要結構、水工結構等的材料,如混凝土、設備安裝二次澆灌砂漿、防水材料、防腐蝕材料、絕緣材料、保溫材料等,應按有關規(guī)范要求,經現場抽樣試驗合格并經監(jiān)理單位審批同意后才能使用。
4.4.1如直接從生產廠進貨,須提供生產廠加蓋紅章的正式質量證明書(印章清晰可辯),以及生產許可證或準用證的復印件。
4.4.2如從中間商進貨,須提供準用證、資質證書復印件,并在生產廠質量證明書的復印件上用文字說明原件的存放處并簽字、蓋章。
4.4.3如進貨數量僅為質量證明書數量的部分時,供應商應在質量證明書中說明貨物的批號和數量,并簽字、蓋章。
4.4.4以上各文字說明要求字體工整、清晰,用黑色簽字筆書寫。
4.5質量證明書內應包括: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規(guī)格與型號、訂貨單位、發(fā)貨日期、數量、合同編號、質量證明書編號等。
如材料為鋼材還應增加:牌號、批號或爐罐號、表面形狀。
質量證明書中的檢驗項目應與現行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相符合。
4.6建設工程材料到達施工現場,施工承包商須制定倉庫管理細則,實行有序管理,按相應的規(guī)定分類、分批存放,并加標識區(qū)分。標識的內容應完備、字跡清晰、固定牢固,并根據質量證明書的有關內容對實物進行核查(包括根據相關標準對實物進行外觀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與供應商聯系。
4.7對不需要復檢的建設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填報《主要建設工程材料供貨商資質報審表》、《主要建設工程材料報審表》,連同生產許可證或準用證以及材料質量證明文件或合格證一并報送監(jiān)理單位審批。
4.8施工承包商對建設工程材料的檢驗應根據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進行,必要時在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監(jiān)理可進行平行檢測。如檢測結果與施工承包商的檢測結果相符,則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否則、費用由施工承包商承擔。
4.9按照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及合同要求復檢的建設工程材料,監(jiān)理單位將派有相應資質的見證人員與施工承包商一同取樣(見證人員在取樣同時應核查實物外觀),并送交經監(jiān)理單位確認的檢測機構復檢。
4. 10復檢報告的檢測項目必須符合現行標準、規(guī)程的要求,并與供貨商提供的材料試驗分析報告的檢測項目相同。
4. 11進口鋼筋除應復檢力學性能及工藝性能外,如用于焊接應增加化學成分分析檢驗項目,具體要求按《進口熱軋變形鋼筋應用若干規(guī)定》處理。
4. 12水泥復檢的審批原則按商品砼用水泥復檢的規(guī)定執(zhí)行,即10日內進貨同廠家、同品種、同標號不超過400噸為一驗收批。
4. 13對時效較強的材料或材料因保管不善質量可能發(fā)生較大變化時,按有關規(guī)定或視具體情況增加抽樣頻率復檢。
4.14承擔建設工程材料復檢的檢測機構由監(jiān)理單位確認,并有權對其進行不定期抽查。如發(fā)現檢測數據失準或因弄虛作假致使檢測數據失實而有損公正性,監(jiān)理單位有權向有關部門反映或直至取消其承擔材料復檢資格。
4. 15施工承包商應制定建設工程材料跟蹤管理制度,施工承包商材料供應部門和質量監(jiān)督部門應建立建設工程材料跟蹤管理單。建設工程材料跟蹤管理單應包括:材料生產廠家、材料名稱、牌號、規(guī)格、到貨日期及數量、表面形狀、廠家生產許可證或準用證及質量證明書編號、廠家試驗結果、復檢結果、監(jiān)督管理部門意見、擬用單位工程及結構部位名稱與數量。倉庫和施工班組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材料跟蹤管理單的要求發(fā)放和領用,防止錯發(fā)和誤用。
4. 16施工承包商提供的任何建設工程材料的字體、印章必須清晰可辯,如重要內容字跡不清,監(jiān)理單位有權拒絕受理。
5、本規(guī)定不代替“驗規(guī)”上規(guī)定的施工承包商在建設工程材料進場使用前的驗收要求,如復驗、抽檢、出廠證明的復核等。
6、建設工程材料的質量應由材料承包商負責。任何通過檢驗用于工程的建設工程材料均不減輕材料承包商的責職。
第9篇 百貨商品驗收管理辦法
百貨商廈商品驗收管理辦法
一、廠商送貨時,須將貨物送到訂單指定倉庫,送錯地點不得收貨。
二、廠商送貨時須付公司訂單(傳真)及送貨單、沒有訂單、不得收貨、訂單未經商品部確認不得收貨須緊急通知商品部人員補辦手續(xù)后才可收貨。
三、驗收時、個別商品數量不得超過訂購量之5%、否則不得收貨。
四、驗收人員在商品入庫前、對待驗收商品進行以下幾方面核對與檢查:
1、進貨商品之品名、規(guī)格、數量逐一與進貨單進行核對。
2、商品是否按照規(guī)定之驗收。
3、保質期與生產日期(接近保質期商品、不能受理)。
4、包裝形態(tài)是否完整。
5、不良品是否混流(臟殘商品、凹罐破損、鉑包是否起泡、真空食品是否有空氣等)。
6、是否有其他同業(yè)退貨品、如果有以上所列瑕疵或不良品、應直接給廠商帶回、本公司依實際收貨量辦理驗收、不在辦理退貨手續(xù)。
五、訂單為避免廠商塞貨及增加作業(yè)手續(xù)一張訂單只能交貨一次、不得分批交貨、如有廠商多送時、除非商品人員于當天立即補辦采購單、否則不收。
六、驗收人員驗收后應在商品人員傳送之訂單上填上實收數量、如果沒有找到訂單、除非商品人員立即補單外、不得收貨,如果商品有國際條碼,應檢查是否和訂單一致。
七、電腦組應設立專門輸入人員在驗收完成后立即輸如驗收資料,供其他倉庫或賣場人員了解庫存商品狀況即時辦理商品流轉或銷售。
八、驗收輸入時、電腦在商品檔提取當時進價作為訂單之進貨價。
九、倉管單位在辦完驗收手續(xù)后,無國際條碼的商品需列印店內碼張貼、依各商品儲位將商品入庫保存。
十、每日下班之后,電腦組須打印驗收明細單、并將訂單及發(fā)票依表上之順序整理送至財務部結算。
十一、廠商送貨日期超過規(guī)定之延時收貨日期、不得收貨。
十二、為加強商品驗收管理、防止弊端產生、一般商品驗收設二道復查關卡:
1、商品驗收入庫后、倉庫人員作復點作業(yè)。
2、進入賣場陳列之商品、由商場管理人員復點。
另外、驗收人員確實檢查廠商進貨人員攜出的退貨商品、其數量與退貨單是否相符嚴格檢查空箱以防進貨人員夾帶商品。
第10篇 中學儀器設備驗收入庫管理辦法
九江中學儀器設備驗收、入庫管理暫行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儀器設備管理,保證儀器設備管理規(guī)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根據《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第36號文件)、南京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規(guī)定(試行)有關文件要求,特制定暫行辦法。
一、職責
第一條凡使用學校預算經費、科研經費、基建經費和各種自籌經費購買或接受捐贈以及自制的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行政設備、家具等資產,其產權均屬學校所有,符合本要求的均由學校后勤保障處組織辦理驗收、入庫、登記手續(xù),財務處審核、報銷。
第二條辦理儀器設備驗收入庫時,應明確管理單位(部門)資產使用、保管責任人,并將保管單位(部門)和保管人員的姓名登記入賬。
第三條屬于多部門或多人共用的儀器設備要求明確一個保管部門和使用保管責任人。
第四條學校各單位(部門)是儀器設備使用和保管的基層單位。后勤保障處負責編制全校統(tǒng)一的單位信息管理系統(tǒng)代碼。
第五條各單位(部門)儀器設備管理責任人協助后勤保障處做好儀器設備驗收、入庫和登記工作。儀器設備管理責任人的確定和調整,由各單位(部門)提出,報后勤保障處備案。后勤保障處根據管理要求,定期開展有關培訓工作,進行業(yè)務上的指導。
第六條各單位(部門)購置儀器設備,必須按學校設備采購有關規(guī)定的程序執(zhí)行。經學校批準的設備購置執(zhí)行計劃文件是儀器設備驗收、入庫、登記的必備憑據之一。對于未經批準擅自購買的儀器設備,不予辦理驗收、入庫和登記手續(xù)。
二、有關入庫驗收程序
第七條經批準購置的儀器設備,根據經辦單位(部門)的不同,可以采用以下兩種入庫驗收管理流程:
(一)各單位(部門)負責經辦的儀器設備入庫驗收登記流程
(1)設備到校,由各單位(部門)儀器設備管理責任人負責協助本單位(部門)領導,落實管理使用單位(部門)和使用管理責任人,組織驗收,根據設備銘牌上的名稱、型號、規(guī)格等信息,填寫《設備驗收單》,輸入數據,完成后發(fā)送到后勤保障處信箱。
(2)后勤保障處對各單位(部門)提交的《設備驗收單》,進行初步審核,符合要求的通知用戶,打印《設備驗收單》。
(3)使用單位(部門)和使用管理責任人在《設備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指定有關人員攜發(fā)票和《設備驗收單》到后勤保障處辦理入庫手續(xù)。
(4)在后勤保障處辦理入庫手續(xù)時對《設備驗收單》上使用保管責任人是否簽字確認、設備名稱、型號和規(guī)格等信息是否輸入完整等,進行再次審核。對符合要求的,由后勤保障處在《入庫單》上簽字蓋章,一式三聯,其中的一聯返回院(部)保管,一聯留后勤保障處備查,一聯給經手人隨發(fā)票到財務處報銷。
(二)由后勤保障處經辦的政府采購儀器設備驗收、入庫、登記流程
第八條 設備到校,后勤保障處通知各單位(部門)資產管理兼職責任人組織驗收。
驗收辦法同上。區(qū)別是一式三份的《入庫單》,其中的一聯返回校(部)保管,兩聯留后勤保障處,由后勤保障處采購人員負責辦理報銷手續(xù),即攜帶其中一份《入庫單》和政府采購有關發(fā)票和文件,辦理經費結算手續(xù)。
第九條儀器設備到校后,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申購單位(部門)負責完成以下驗收手續(xù):
1、儀器設備采購合同生效后,申購單位(部門)應負責做好驗收準備工作,明確驗收、領用、使用管理責任人員,落實放置地點,配備所需環(huán)境設施,準備工作完成后,通知送貨到校。
2、后勤保障處負責通知供貨商和申購單位(部門),確定驗收辦法,并要求供貨商隨同儀器設備,攜帶有關采購合同、發(fā)票等憑據,在指定時間內到申購單位(部門)確定的地點,進行驗貨。
3、儀器設備批量價值在10萬元以上、單件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驗收,需成立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后勤保障處、項目申請單位(部門)、供應商,并會同有關歸口管理部門組成,逐條考核儀器設備的技術指標和性能,驗收完成后,各方在《儀器設備驗收單》上共同簽字確認。
4、驗收辦法:
(1)設備到達指定地點后,由供貨單位負責開箱。
(2)申購單位(部門)負責清點、檢查設備的外包裝與數量是否符合要求;對照發(fā)票、說明書、裝箱單及其它技術資料,檢查設備的規(guī)格、型號、質量、性能(主要技術指標),附件及有關技術資料等,與合同有關條款和發(fā)票是否相符,發(fā)票金額與合同金額是否相符;
(3)由供貨商負責安裝、調試和試運轉,申購單位(部門)負責在驗收單上作好詳細記錄。如果申購單位(部門)自行安裝,必須在供貨商的指導下,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安裝、調試,不得盲目安裝、操作和使用,造成損壞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4)儀器設備驗收應以合同和技術說明書為依據。驗收中若發(fā)現型號、規(guī)格不符,附配件及資料不全等問題的,應及時提出,填寫《儀器設備驗收問題處理報告》,通知后勤保障處或直接向供應單位(部門)交涉,研究處理辦法,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5)儀器設備驗收合格后,固定資產責任人會同設備領用人對照設備的銘牌、合同、說明書等,逐件登記,填寫《驗收單》;登記完成后,編上自編號,貼上小標簽,在《驗收單》和發(fā)票原件上簽字確認,以示保管責任,再經單位(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后,交本單位(部門)固定資產兼職責任人匯總,統(tǒng)一送后勤保障處辦理入庫登記手續(xù)。
(6)入庫登記時,使用單位(部門)應將儀器設備所附的軟件、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圖紙等復印并列出清單,有關原件送后勤保障處存檔,復印件由申購單位(部門)保管。單件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的技術檔案原件由后勤保障處轉交校辦公室檔案部門存檔。
(7)進口設備由后勤保障處、申購單位(部門)和經銷單位共同驗收;合同規(guī)定由外商安裝調試的設備,必須由外商技術人員開箱,并安裝調試。
(8)驗收完成期限。單價10萬元以下的儀器設備到校后,原則上應在7天內完成
驗收手續(xù),單價10萬元(含)以上的儀器設備原則上應在14天內完成驗收手續(xù)。
三、入庫登記、記帳規(guī)定
第十條入庫登記要符合以下要求:
驗收合格后,申購單位(部門)須備齊以下材料,辦理入庫手續(xù):
(1)儀器設備采購合同等批準文件;
(2)申購單位(部門)負責人及使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的購置發(fā)票;
(3)申購單位(部門)簽字確認的《驗收單》;
(4)所購設備的全套技術資料原件(含說
明書、保修卡等)。
第十一條經后勤保障處辦理入庫手續(xù)后,即進入建賬階段。建賬要求如下:
1、儀器設備入賬主要分為三類登記:
(1)儀器設備固定資產賬,主要指500元以上、具有單獨使用功能、能夠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態(tài),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
(2)低值耐用品賬,主要指500元(不含500元)以下和500元以上(含500元)、能夠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態(tài),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
(3)易耗品和材料。不能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態(tài)或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下有關物品。
2、由后勤保障處在《入庫單》上注明:屬專用設備還是一般設備。專用設備是指教學單位(部門)領用,且單價在500元以上的儀器設備(不含家具),其它均為一般設備。
3、低于500元以下且能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態(tài)或使用期限的物品,由各單位(部門)負責填寫入庫驗收單,直接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xù),但記入本單位(部門)《低值耐用品明細賬》,明確領用人,由單位(部門)負責管理。
4、家具類物品不論購置單價,均由申購單位(部門)到后勤保障處辦理登記入庫手續(xù)。
5、實驗室所用易耗品和有關材料,申購單位(部門)在本單位(部門)填寫入庫單后,直接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xù),記入本單位(部門)的《易耗品和材料明細賬》,由單位(部門)負責管理。
6、捐贈的儀器設備,由接受單位(部門)到后勤保障處辦理入庫手續(xù)后,到財務處做賬,并記入本單位(部門)《固定資產明細賬》。
7、財務處根據設備處《入庫單》,給予報銷,并在會計憑證的“摘要欄”內,登記入庫的“設備編號”或“入庫單號”以便今后備查。
8、對于單價500元以上(含500元),且不能獨立使用的儀器設備配件、附件,可以有兩種方法登記入賬:
一是將配件單價直接計入增加主機價值,并在固定資產明細表的備注中注明單價增加的原因。
二是作為儀器設備單獨登記入帳。500元以下的配件、附件,由申購單位(部門)在本單位(部門)填寫入庫單后,直接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xù)。
9、使用科研經費購買的儀器設備,由申購單位(部門)的科研項目負責人與委托保管單位(部門)商定,指定保管責任人,辦理驗收入庫手續(xù)。辦理入庫時除上述材料以外,還需要附“科研項目合同任務書”并經科研處和委托保管單位(部門)簽字確認方可入帳。
10,以贈送、支援或對外出售科研等產品為目的,而使用本校經費(含科研等經費)購置的設備等物品,均要辦理入庫手續(xù)。贈送或出售時,再按資產處置有關規(guī)定辦理銷賬手續(xù)。
11、儀器設備計價要求:
1、自制的儀器設備,按實際發(fā)生的全部工、料、費計價入帳。
2、無價調入、帳外盤盈和其它原因增加的儀器設備,不能查明原價的,可以估價入帳。
3、調出、變賣、報廢的儀器設備,按原價注銷。
4、明確“教學”和“行政”在“使用方向”上的劃分原則。根據學校確定的教學和行政單位(部門),凡教學部門(單位)購進的資產一律在使用方向上列為“教學”;行政部門購進的資產列為“行政”。
第十二條本暫行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以往有關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11篇 物業(yè)公司物品采購驗收領用管理辦法
物業(yè)公司物品采購、驗收、領用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物品管理,加強物品采購價格監(jiān)督管理,降低物品采購成本,降低庫存,增加企業(yè)效益,特指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購買原材料、輔料、零部件、保潔用品、辦公用品、勞保用品以及其他物品等采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jiān)督、領用監(jiān)督、財務核算等行為。
第三條物品采購要樹立采購經濟批量觀念,物品驗收要堅持獨立原則,物品的領用要樹立需用原則。
第二章 物品采購的管理
第四條各部門每月應根據部門需要,編制部門'采購計劃明細表'(一式兩份,部門一份,倉庫保管員一份,見表一),經各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后,報綜合管理部(以下簡稱綜合部)。綜合部每月(25日前)應根據各部門提交的部門采購計劃明細表及現物品庫存狀況編制'采購計劃匯總表'(一式兩份,綜合管理部一份,倉庫保管員一份,見表二),采購計劃匯總表后附各部門所需物品明細。'采購計劃匯總表'必須經倉庫保管員、物業(yè)公司經理確認后,審批方可生效。對采購計劃外的物質需求,必須填寫'用品特批單'(見表三),經上述人員確認同意,財務審批后方可采購。
第五條綜合管理部每月應編制采購計劃,并建立采購明細臺帳(保存期限為二年),接受主管領導檢查,定期和財務進行核對。采購計劃應以合理的庫存和經濟批量為前提,堅持'先利庫,后采購'的工作程序,誰提供采購依據,誰承擔經濟責任。
綜合管理部每半年需對重要、主要物品供應商進行一次綜合評定,并建
第六條立供應商檔案,對于評審不合格的供應商予以淘汰,補充新的合格供應商。
第七條綜合管理部負責處理公司庫倉的冷、背、殘、次物品。
第三章 物品驗收的管理
第八條所采購的貨品到達公司前,采購人員應事先通知庫倉人員做好驗收準備。
第九條采購的物品到達公司后,必須由采購人員、負責檢驗人員(使用部門、工程部技術人員)和倉庫人員一起根據供貨方發(fā)貨單(或發(fā)票)上所列物品進行逐一驗收。
第十條采購物品的入庫驗收包括數量(直觀上物品的完好度)、質量(規(guī)格、型號、產地等)、價格三個方面。數量和價格驗收由倉管人員負責,質量驗收由使用部門(或公司專業(yè)技術人員)或倉管人員負責。
第十一條公司所采購的物品到達后,應在當日辦理完驗收入庫手續(xù)和財務入庫手續(xù)。
第十二條公司購進物品,經驗收合格后,倉管人員必須及時填制有編號的入庫單,一式三聯。對驗收不合格的物品,倉管員不得辦理入庫手續(xù),由采購員辦理換貨或退貨;對入庫后發(fā)現不合格的,倉管人員應及時通知采購人員辦理換貨或退貨,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倉管人員填寫入庫單,應以獨立保管的實體作為入庫單位。
第十三條物品入庫后,應當按照種類分區(qū)擺放整齊,按種類設置貨物標識,嚴禁將不同種類的貨物混放。
第十四條付款時必須持合同、入庫單、發(fā)票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后,方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手續(xù),手續(xù)不全財務有權拒絕付款。
第四章 物資領用管理
第十五條確需領用物品的人員、部門,必須填寫公司統(tǒng)一印制的'領料單'及'采購計劃明細表'并經部門負責人簽字,領用人持'領料單''采購計劃明細表'到倉庫領料,領料單的有效期限為3天。保潔用品,辦公用品等日常使用頻繁的物品,由各部門憑'領料單'、'采購計劃明細表'按月一次領出。
第十六條倉管人員根據完備、有效、準確的領料單填寫一式四聯出庫單,按照出庫單上的項目逐一發(fā)放,并在各部門'采購計劃明細表'上蓋'已領用'章,定期將出庫單傳遞給財務部門。
第十七條保潔班月領料計劃應由保潔部主管按掌握的日常消耗所需量嚴格編制,并經主管簽字后,報項目經理審批。由月領料計劃分解產生的旬計劃、日計劃由其主管審批后連同物業(yè)經理審批過的月領料計劃應于計劃月上月末送至倉庫管理員,倉管人員嚴格按第二十條和二十一條的要求發(fā)料。
第十八條每月末,由倉庫管理員對保潔部領用物料匯總,與月領料計劃進行核對,若有差異報其物業(yè)經理并責成其說明原因。
第十九條工程部主管根據歷史數據、經驗,編制維修用料月計劃,對于經常使用的替換配件、物品、維修材料等,由工程部主管提出申請,經財務部審核并經物業(yè)經理審核批準后,可實行定額備用量,一般保證7天的庫存量。根據批準后的申請?zhí)顚?領料單'(見表四),一次領出備用。并指定專人負責,建立明細臺帳,月末工程部應將庫存量結出,報倉管人員核對,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領用、庫存情況。
第二十條對于不經常使用的物料,憑完備、有效的手續(xù)領用。
第二十一條需要維修的客戶或公司部門,工程部必須根據客服中心填制的'報修單'(一式三聯,財務、工程、客服各一聯,見表五)進行維修,所需更換的物料或所需工費必須經客戶或報修部門有關人員簽字確認,月末客服中心應將報修單匯總后交倉管部門、財務部進行核對、核算。對于虛假的報修,一經發(fā)現予以嚴肅處理,工程部主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實行'以舊換新'領用物料的部門或人員,必須持舊物料和完備、有效的'領料單',到倉庫更換。倉管人員應在領料單備注欄中注明'以舊換新'字樣,對回收廢舊物料有變賣價值的,倉管人員應歸類存放,無使用價值的,也應獨立存放,定期按程序由綜合管理部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采購必須按上述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指定專人負責采購、驗收和保管,公司將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全面檢查(包括價格、合同、程序等),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領導;同時將此作為部門及個人的考核指標之一。
第二十四條本管理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試行,原與此辦法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12篇 關于檢修驗收管理辦法
為了保證我廠工程檢修的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1、工程檢修完畢后,施工方根據計劃表上驗收負責人,對自己施工的項目,必須進行檢修自查,經其確認后要求簽字。
2、驗收負責人在確定檢修完畢后要進行空運轉試驗,須檢查的內容和應達到的技術要逐一落實。例如各種運動機械的平穩(wěn)性,振動,噪聲,軸承的溫升;電氣,液壓(氣壓),潤,冷卻系統(tǒng)的工作狀況;操作機構動作的準確性和靈敏性;制動限位連鎖裝置的靈敏性擴準確性;安全防護裝置的可靠性;以及各種信號指示燈和儀表的正確顯示等。
3、負荷試驗時,應按試驗程序和規(guī)范操作,對試驗中應檢測的數據做好記錄。
4、確保工程質量合格驗收員方可簽字,未經簽字的項目按施工質量不合格處理,預期未完工對施工方進行20~100元罰款,后果嚴重的通過責任分析后裁定。
5、驗收簽字后在短時間內再次發(fā)生事故的按事故性質及責任,首先對驗收負責人進行20~100元罰款,對其它責任人處于10~5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另行裁定執(zhí)行。
第13篇 備件驗收管理辦法
為了保證我廠設備正常運行,所需備件能夠與原設備配套裝配使用,并保證備件質量以及工程檢修的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一、備件驗收人由設備科和車間主任或車間副主任承擔。要求熟悉機械設備零件、部件及整機檢驗的知識和技能外,還應熟悉設備維修技術知識和技能,在工作中能嚴格把好質量關能協助維修工人預防發(fā)生檢修施工不合格,要有一定組織能力,責任心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具備一定技術水平及業(yè)務素質。
二、設備科專業(yè)工程師、技術員、所屬車間主任(設備副主任)作為驗收負責人對備件進行到貨驗收,其具體名單如下:
1、冶煉廠專業(yè)技術人員:
備件類別 | 機械備件 | 電氣備件 | 儀控備件 | 耐材類 |
驗收負責人 | 靳恒朝/張喜榮 | 宋建華/楊增 | 栗福壽 | 克俊超 |
2、冶煉廠各車間備件驗收負責人:
車間 | 驗收負責人 | 車間 | 驗收負責人 |
原料車間 | 曹慶良 | 機修車間 | 任允星 |
供料車間 | 盧效玉 | 鑄鐵車間 | 張耀忠 |
除塵車間 | 孫可奇 | 1#爐 | 郭守斌 |
燒結車間 | 田書明 | 2#爐 | 楊寶煌 |
動力(噴煤) | 王興強(郭珍宇) | 3#爐 | 趙炳光 |
3、冶煉廠耐材類驗收負責人:
車間 | 1#爐 | 2#爐 | 3#爐 | 鑄鐵車間 | 燒結車間 |
驗收負責人 | 趙秉德 | 李錦義 | 閆永林 | 張耀忠 | 孫步霞 |
三、驗收要求
1、備件到貨后,由供貨單位、合同處、物資部或本廠材料員根據備件類別,通知相關驗收負責人或其它相關人員到現場驗收。
2、人員應采取認真負責的態(tài)度,對到貨的備件先從外表和外露零件的整齊、防銹、涂漆、美觀的技術要求以及標牌,規(guī)格型號、到各部件與原配設備的外形尺寸,進行初步驗收。
3、重要備件除從外觀質量考核外,同時還須進行必要的計量檢測。進一步細致驗收,對于價格昂貴本企業(yè)不經常使用的量檢具及儀器,可向外企業(yè)租用或外委檢測。
4、有必要進行分解驗收的,根據情況領回后檢查驗收。
5、通過的以上程序,確認無誤的方可簽字認定,如有疑問或發(fā)現問題,應當場提出要求答復,不能得到滿意答復的,要求馬上換貨(不得要求退貨),并且原則上不允許供貨廠家在我公司范圍內處理質量問題,并有權拒絕在驗收單簽字并要求。在調換不能及時到貨我廠又急需使用時,可作為供貨廠家支援我方的備件進行處理,不對其辦理出庫手續(xù)。
6、嚴禁驗收人員馬虎從事,或與供貨方串通徇私舞弊。
7、如因驗收不負責任,驗收了不合格備件,使用時設備發(fā)生事故或雖未造成設備事故卻使我廠造受損失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20-200元的罰款,后果特別嚴重的廠部,另行研究裁定。
8、負荷試驗時,應按試驗程序和規(guī)范操作,對試驗中應檢測的數據做好記錄。
9、對于通用性備件,在領用時要嚴格把關,發(fā)現有質量問題及時退貨或不領用和廠部領導匯報,協調處理。
10、備件到廠后,要及時驗收,如在備件到廠滿7天沒有驗收,備件出現不合格,追究驗收人責任。
11、需化驗,調試、做實驗的設備備件,時間不得超過30天。
★12、備件驗收完畢要填寫《備件驗收單》并各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設備科存檔,耐材類驗收單交綜合科存檔。
四、為了保證驗收的準確性,車間應配備必要的量具儀器,檢具及專用工具,要做到科學管理,使其經常處于良好技術狀態(tài)。
1、我廠對現有檢驗測量工具實行專人專管,根據備件精度等級要求,相應精度的量檢具,確保其可靠性。
2、量檢具建立維護保養(yǎng)制度,經常保持量檢具清潔防銹和合理放置,以防銹蝕和變形。
3、量檢具要定期,清點,做到賬、卡物一致,如發(fā)現丟失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查找處理并補齊。
4、量檢具要按國家標準定時校對,保證其器具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5、質量檢驗人員要加強技術業(yè)務培訓,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同時培養(yǎng)新人。
6、檢驗人員驗收時一方面根據國家標準,另一方面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設備技術狀況合理驗收。
7、開展用戶服務和質量信息反饋工作,作好記錄,并對其進行統(tǒng)計分析,找出差距,擬定進一步提高設備修理質量的目標和措施。以便完善驗收管理,堵絕漏洞,更好地服務于生產。
第14篇 設備、設施出廠、入庫、安裝驗收和報廢管理辦法
1、設備和設施的選型由機電和運輸管理部門負責,選用的設備、設施必須是國家或本公司定點廠生產的性能先進的合格品,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采購或使用不合格的設備、設施和零部件等,否則要追究當事者的責任。
2、新購置和經大修后的設備和設施,投入使用前由機電和運輸管理部門進行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使用單位要提前提出驗收申請。
3、設備和設施安裝前,安裝單位要提出安裝申請和計劃,編制施工規(guī)程并經運輸、機電等單位審查會簽后,方可進行安裝施工。安裝必須嚴格按設計和作業(yè)規(guī)程、設備說明書的要求進行。
4、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由副總工程師組織有關單位現場驗收并試運轉,合格后方準移交生產使用,并要有書面的驗收記錄。
5、對運輸設備(礦車、人車、機車)的報廢,由礦機電科長負責組織,機電機運隊、機電機運隊、機電科、經營部、調度下管參加,建立鑒定驗收制度,由區(qū)隊和專業(yè)建擋備查。
第15篇 公司進料驗收管理辦法(3)
公司進料驗收管理辦法(三)
第一條 本公司對物料的驗收以及入庫均依本辦法作業(yè)。
第二條 待收料 物料管理收料人員于接到采購部門轉來已核準的'采購單'時,按供應商、物料別及交貨日期分別依序排列存檔,并于交貨前安排存放的庫位以利收料作業(yè)。
第三條 收料
(一)內購收料
1.材料進廠后,收料人員必須依'采購單'的內容,并核對供應商送來的物料名稱、規(guī)格、數量和送貨單及發(fā)票并清查數量無誤后,將到貨日期及實收數量填記于'請購單',辦理收料。
2.如發(fā)覺所送來的材料與'采購單'上所核準的內容不符時,應即時通知采購處理,并通知主管,原則上非'采購單'上所核準的材料不予接受,如采購部門要收下該等材料時,收料人員應告知主管,并于單據上注明實際收料狀況,并會簽采購部門。
(二)外購收料
1.材料進廠后,物料管理收料人員即會同檢驗單位依'裝箱單'及'采購單'開柜(箱)核對材料名稱、規(guī)格并清點數量,并將到貨日期及實收數量填于'采購單'。
2.開柜(箱)后,如發(fā)覺所載的材料與'裝箱單'或'采購單'所記載的內容不同時,通知辦理進口人員及采購部門處理。
3.其發(fā)覺所裝載的物料有傾覆、破損、變質、受潮……等異常時,經初步計算損失將超過5000元以上者(含),收料人員即時通知采購人員聯絡公證處前來公證或通知代理商前來處理,并盡可能維持異狀態(tài)以利公證作業(yè),如未超過5000元者,則依實際的數量辦理收料,并于'采購單'上注明損失數量及情況。
4.對于由公證或代理商確認,物料管理收料人員開立'索賠處理單'呈主管核示后,送會計部門及采購部門督促辦理。 第四條 材料待驗 進廠待驗的材料,必須于物品的外包裝上貼材料標簽并詳細注明料號、品名規(guī)格、數量及入廠日期,且與已檢驗者分開儲存,并規(guī)劃'待驗區(qū)'以為區(qū)分,收料后,收料人員應將每日所收料品匯總填入'進貨日報表'以為入帳清單的依據。
第五條 超交處理 交貨數量超過'訂購量'部分應予退回,但屬買賣慣例,以重量或長度計算的材料,其超交量的3%(含)以下,由物料管理部門于收料時,在備欄注明超交數量,經請購部門主管(含科長)同意后,始得收料,并通知采購人員。
第六條 短交處理 交貨數量未達訂購數量時,以補足為原則,但經請購部門主管(科長含)同意者,可免補交,短交如需補足時,物料管理部門應通知采購部門聯絡供應商處理。
第七條 急用品收料 緊急材料于廠商交貨時,若物料管理部門尚未收到'請購單'時,收料人員應先洽詢采購部門,確認無誤后,始得依收料作業(yè)辦理。
第八條 材料驗收規(guī)范 為利于材料檢驗收料的作業(yè),質量管理部門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適時召集使用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依所需的材料質量研訂'材料驗收規(guī)范',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以為采購及驗收的依據。
第九條 材料檢驗結果的處理
(一)檢驗合格的材料,檢驗人員于外包裝上貼合格標簽,以示區(qū)別,物料管理人員再將合格品入庫定位。
(二)不合格驗收標準的材料,檢驗人員于物品包裝貼不合格的標簽,并于'材料檢驗報告表'上注明不良原因,經主管核示處理對策并轉采購部門處理及通知請購單位,再送回物料管理憑此以辦理退貨,如特采時則辦理收料。
第十條 退貨作業(yè) 對于檢驗不合格的材料退貨時,應開立'材料交運單'并檢附有關的'材料檢驗報告表'呈主管簽認后,憑此異常材料出廠。
第十一條 實施修正 本辦法呈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