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
第1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湖南景然園林發(fā)展有限公司懷化潭口溪流域綠化工程(以下簡稱本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杜絕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管理目標,保障建設的順利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交通部《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本項目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范圍:湖南景然園林發(fā)展有限公司懷化潭口溪流域綠化工程各分包單位、各班組和個人。
第三條 施工單位對本合同段工程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四條 施工單位應當向社會公布安全生產監(jiān)督舉報電話。
第五條 安全管理應當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二章 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六條 施工單位(項目部)的安全職責:
(一)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承擔連帶責任。
(二)施工單位派駐的項目部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所承建合同段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三)項目部必須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四)項目部要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針對施工特點制定安全生產保障措施,擬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五)項目部要按規(guī)范要求保證對勞動保障、生產安全的經費投入,列出安全生產的專項費用,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六)項目部要養(yǎng)護、維修好現場施工機具及相關器材,并按規(guī)定對施工機具及關聯材料進行檢測和更換,確保施工機具和器材的完好率;
(七)項目部必須按規(guī)定給施工人員備齊安全防護用品,所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或標準;
(八)項目部要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九)項目部要積極配合上級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認真完成上級單位交辦的有關安全領域方面的其它工作;
(十) 較大安全風險施工中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必須按程序報監(jiān)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審批。
(十一) 項目部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安全技術交底不僅要針對技術人員,而且要向所有施工操作人員交底;
(十二) 施工單位項目部應當為施工現場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應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
(十三) 項目部要按時向監(jiān)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填報安全月報表。
第七條 其它相關單位的職責:
(一)試驗檢測單位為用于建設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安全防護用具和機械設備等產品出具的檢測報告必須真實、準確,并對檢測數據和作出的結論負責。
(二)接受委托的設計審查單位及其人員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對施工圖的結構安全和執(zhí)行標準、規(guī)范的情況進行審查,并對審查結果負責。
第三章 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第八條 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建設是安全生產管理的組織落實體系。施工單位、各施工隊和班組,都要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把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各單位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第九條 各項目經理部相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部經理、副經理、總工和質安科的科長組成,成員由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材料員和各班級長。質安科按照安全生產合同規(guī)定數量設置專(兼)職安全員。項目經理和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為第一和主要負責人。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技術人員。現場施工員要分管安全。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項目部應建立保衛(wèi)組織機構,設專人負責保衛(wèi)工作,負責施工駐地和施工現場的治安工作,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
第四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職責:
一、 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貫徹公司的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
2、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政策、標準、規(guī)范、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措施。
3、負責組織落實安全制度、安全技術措施,是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4、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5、依法建立適應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6、按規(guī)定足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繳存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保證項目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7、接受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每周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檢查及整改情況記錄。
8、組織建立項目應急救援組織、制定并實施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按規(guī)定報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者有關部門備案,完善現場應急救援條件,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9、組織項目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生產。
10、組織新工人、轉崗員工的入場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
11、督促、檢查、指導工長、生產班組長執(zhí)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
二、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職責:
1、貫徹公司的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
2、組織編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組織業(yè)務部門編制、審查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
4、參與組織制定并實施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完善應急救援條件,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5、負責編制、審查項目的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及時解決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制定改善施工現場的勞動條件的辦法和措施。
6、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處理意見和技術改進措施。
三、項目施工員安全職責:
1、貫徹公司的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令、規(guī)章制度。
3、項目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監(jiān)督、檢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
4、參與項目部每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做好相關記錄。
5、發(fā)生安全事故時,及時采取應急救援措施,實施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負責班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指導、教育作業(yè)人員嚴格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及時糾正不安全行為,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7、監(jiān)督、檢查施工現場安全設施、防護保險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
8、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項目安全員安全職責 ;
1、貫徹公司的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
2、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標準、勞動保護政策、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3、參與項目部每周安全生產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4、每天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操作行為進行巡查,及時發(fā)現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按期整改,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要求立即停工整改。
5、發(fā)生安全事故時,實施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采取應急救援措施。
6、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及時、如實按規(guī)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的有關工作。
7、協助項目有關部門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指導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8、參與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對安全技術措施,提出改進意見并督促檢查執(zhí)行情況。
9、按規(guī)定要求及時、正確上報安全報表。
五、項目材料員安全職責:
1、貫徹公司的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
2、貫徹國家、行業(yè)、地方有關材料的法規(guī)、標準及公司的管理制度。
3、保證采購、保管、發(fā)放符合質量要求的防護設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4、接受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
5、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進行檢查驗收。
6、保證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所需材料。
7、嚴格按照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材料的運輸、搬運、裝卸,按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堆碼整齊,不得超高堆放
六、施工班組長安全職責:
1、貫徹公司的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
2、領導班組人員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制度,根據班組人員的技術能力、思想狀況、體力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
3、執(zhí)行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接受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
5、組織班前安全活動,聽從安全員的安全指導,支持班組安全員的工作。
6、督促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機械設備保險裝置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
7、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制度,拒絕違章指揮,不得違章作業(yè),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8、發(fā)生傷亡事故及時向工長、專職安全員匯報并保護好現場,組織班組人員認真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七、班組工人安全生產職責:
1、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要有較強的自我保護意識,不能只顧干活不顧安全。對安全生產負有一定的行為責任;
2、積極參加安全活動,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章制度。對不安全的作業(yè)要主動提出改進意見;
3、必須熟悉施工要求作業(yè)環(huán)境,認真執(zhí)行安全交底,不蠻干;
4、對沒有安全交底的施工作業(yè)任務,有權拒絕接受,有權抵制違章指令;
5、發(fā)揚團結友愛精神,互相關照,制止他人違章行為;
6、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yè)掛好安全帶,使用手持和移動式電動工具應穿好絕緣鞋,戴好絕緣手套;
7、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業(yè)前和作業(yè)中注意檢查,不能帶病運轉,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經修復后再用;
8、維護生產現場的一切防護設施,不得任意拆改,若必須改動進,須經有關人員批準;
9、機電設備發(fā)生故障,自己不得拆動,應報告機電人員處理,非經專職培訓的特種作業(yè)人員,不準無證進行特種作業(yè);
10、發(fā)生重大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匯報事故的情況。
第五章 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活動中,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
第十四條 項目部上級單位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建設部頒發(fā)的相關類別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項目部應當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資料建立檔案,并確定專人管理;安全技術資料應當真實、完整、齊全。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機構必須對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和電氣產品、架設機具、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自檢,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腳手架設施前,還應當通過有關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項目部在編制施工(生產)組織設計和施工(生產)方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保障措施、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和施工安全緊急處理預案。對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工程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方案中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要以國家和建筑行業(yè)及交通系統(tǒng)頒布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為準則,按程序報經相關部門批準后逐項落實,并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必要時項目部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和審查。
第十八條 實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前安全會制度:
(一)下達每項施工(生產)任務時,同時下達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下達方與接受方須履行交接手續(xù),以簽字為準,在交接手續(xù)不清的情況下開工,發(fā)生問題,應追究指揮者的責任。
(二)每個班前必須召開班前安全會,班前安全會從班前5 分鐘開始,要求全體人員列隊整齊,安全負責人進行安全動員,技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互相檢查防護用品是否正確佩戴,結束時高喊安全口號,形成要我安全,變成我要安全的氛圍,使干部、職工、農民工對班前安全會由不習慣到習慣,由不好意思到認真對待,從形式完善到內容切中要點,使全體人員在班前5 分鐘已能夠得到安全預知。
第十九條 施工現場的基礎工程、主體工程、裝飾裝修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裝作業(yè)、垂直運輸作業(yè)、高空作業(yè)及臨時用電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對腳手架、井架、垂直升降機、安全網等臨時設施,必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駐地辦監(jiān)理組織驗收,凡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準投入使用,驗收情況要有記錄。
第二十條 項目部應建立防火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在施工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消防設施,加強對防火器材的管理,并使其保持完好的狀態(tài)。在容易發(fā)生火災的地區(qū)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條 項目部要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四口”(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陽臺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設置安全指示標志、警告標志、禁令標志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牌、安全標語等;對與工程相關的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和郵電通訊等地下管線應當采取措施加以保護。
第二十二條 在跨線交叉施工路段,施工單位要在現場設置專職交通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交通疏導工作。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和規(guī)范,杜絕“三違”現象。
第二十四條 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管理的范圍內負責安全管理工作,必須認真執(zhí)行國家、省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各項規(guī)定和制度。
第二十五條 各參建單位要不斷進行科技創(chuàng)新,以科技創(chuàng)新促進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六條 要與當地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與地方建立群防群治組織。
第六章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第二十七條 對新入場的作業(yè)人員均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公司質安負責人主持,教育內容: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和勞動保護政策、法令,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
“二級”安全教育,由工地負責人主持,教育內容:《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進行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教育。接受“三級“安全教育人員必須履行簽名手續(xù),不準他人代簽。
第二十八條 施工單位應當加強對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重點對新進從業(yè)人員和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的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培訓;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程的專業(yè)安全技術教育;對在崗的從業(yè)人員應當進行安全生產再教育和再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yè)人員,不得上崗就業(yè)。
第二十九條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三類管理人員初次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 學時,每年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 學時。新上崗的從業(yè)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 學時。
第三十條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當依據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的不同崗位制定相應的培訓內容,安全教育要有教材。要讓每一個管理人員、每一個民工對安全管理、對所從事的工種的安全規(guī)程做到應知應會,要講得出,做得到。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三)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四)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知
識;
(五)安全生產事故的防范意識和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
(六)安全生產事故案例;
(七)其他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的垂直運輸機械作業(yè)人員、爆破作業(yè)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電工、焊工等國家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規(guī)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勞動行政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加強對各種機械設備的駕駛員的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安全教育及培訓要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效果。尤其對新上崗人員、特殊工種人員、改變工種人員、采用新技術的人員及時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要認真填寫《安全教育登記表》。
第七章 安全生產費用保障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項目部對列入合同文件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應設立專門帳戶管理,??顚S?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費用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安全技術措施費用
1、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即安全網、腳手架、安全帶、安全帽等設施的采購和更新;
2、安全設備與用具,即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安全檢測工具、儀器、儀表的采購和更新等。
3、施工用電,即: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的敷設、外電防護設施的采購和更新。
(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費用
1、安全生產宣傳標語牌、橫幅等宣傳用品費用。
2、各類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證培訓、復訓,經常性教育培訓等費用。
3、現場警戒警示標志等其它安全防護費用。
(三)應急預案中需配備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等措施費、演練費。
(四)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五)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三十六條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應編制安全生產資金使用計劃,根據不同階段對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實行分階段使用。
第八章 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將所制定的預案及時報所在地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加強對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工作的指導,做到施工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與所在地人民政府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
第三十八條 施工單位應當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并不斷修改完善預案,確保預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九章 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制度
第三十九條 施工單位發(fā)生事故后,應當按照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施救,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按規(guī)定時限和程序逐級向有關部門報告,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故意拖延不報。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需要搶救治療的,施工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搶救治療并支付醫(yī)療救治費。
第四十條 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證據。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態(tài)擴大及疏通交通確需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采取設置標志、繪制簡圖、攝像或者照相等措施,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四十一條 施工單位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后,根據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的原則,以及交通工程安全事故等級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調查。
第四十二條 項目部要及時調查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上級調查組現場調查工作。
第四十三條 由安全生產事故引發(fā)的其它損害和事件,事故處理單位應及時告知有關部門。
第四十四條 事故調查結束后,調查組應當提出《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書》,報有關部門批復結案。
第四十五條 各參建單位應當按規(guī)定建立事故統(tǒng)計報告制度,定期分析傷亡事故發(fā)生的情況。
第四十六條 對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處罰、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章 安全生產檢查監(jiān)督制度
第四十七條 每月定期安全檢查:
每月25日左右,公司(工程處)質安股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工地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以部頒jgj59-99十個標準和《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實施細則》為依據,做好評分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隨時簽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各工地對上級簽發(fā)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抓整改回復。
第四十九條 工地每旬檢查:
各工地在每旬的十日,由工程負責人組織工地施工員、安全員、機電人員和各班組長,對工地安全環(huán)境、防護設施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做好旬檢記錄。
第五十條 對腳手架、安全網、施工用電、井字架、施工機具做好驗收移交簽證,合格后,方準使用。
第五十一條 在安全檢查中發(fā)現違章作業(yè)者,應按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并做好記錄。
第十一章 獎 懲
第五十二條 對工程建設期間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五十三條 項目建設期間,從業(yè)單位如不按規(guī)定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安全生產工作開展不力、發(fā)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將給予全線通報批評、責令整改。
第五十四條 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重要的考核內容納入到各階段勞動竟賽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管理,保障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活動的施工企業(yè)管理人員以及實施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的,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y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yè)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經理等。
項目負責人,是指由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水利水電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負責人。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yè)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
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統(tǒng)稱為“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
第四條? 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實行分類考核。
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參加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
第五條? 考核分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簡稱“能力考核”)和安全生產知識考試(以下簡稱“知識考試”)兩部分。
能力考核是對申請人與所從事水利水電工程活動相應的文化程度、工作經歷、業(yè)績等資格的審核。
知識考試是對申請人具備法律法規(guī)、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情況的測試。
第六條? 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必須經過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能力考核和知識考試,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以下簡稱“考核合格證書”),方可參與水利水電工程投標,從事施工活動。
考核合格證書在全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領域適用。
第二章 考核管理
第七條? 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考核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劃、分級管理的原則實施。
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工作的統(tǒng)一管理,并負責全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含一級)以上資質、專業(yè)承包一級資質施工企業(yè)以及水利部直屬施工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的考核。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二級)以下資質以及專業(yè)承包二級(含二級)以下資質施工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的考核。
第八條 水利部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并向社會公布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的考核情況。
水利部建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信息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管理系統(tǒng)”),用于水利部負責考核的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的申請受理、培訓考試、崗位登記、考核審查、信息查詢和系統(tǒng)管理等。水利部負責考核的企業(yè)須登錄“管理系統(tǒng)”,在線填報相關信息。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可參照水利部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管理系統(tǒng)”,建立本行政區(qū)域的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系統(tǒng)。
第九條? 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考核申請、證書延期與變更等事項由施工企業(yè)統(tǒng)一組織申報,具有管轄權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不接受個人申請。施工企業(yè)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 施工企業(yè)申請考核,應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以下信息材料:
(一)企業(yè)出具的申請函;
(二)企業(yè)施工資質證書復印件;
(三)個人考核申請表及考核申請匯總表(見附錄1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辦法(1月22日).doc>;、附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辦法(1月22日).doc>;);
(四)企業(yè)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勞動人事關系證明;
(五)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等復印件,并附申請人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張。
第十一條? 能力考核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
(二)與申報企業(yè)有正式勞動關系。
(三)項目負責人,年齡不超過65周歲;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齡不超過60周歲。
(四)申請人的學歷、職稱和工作經歷應分別滿足以下要求:
1.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應滿足水利水電工程承包企業(yè)資質等級標準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經歷;
2.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經歷;
3.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有中?;蛲葘W歷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經歷,或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經歷。
(五)在申請考核之日前1年內,申請人沒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級安全責任事故中負有責任的記錄。
(六)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要求。
能力考核通過后,方可參加知識考試。
第十二條? 對于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申報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告知申報企業(yè)予以補充。未補充或補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將不予受理。
第十三條 知識考試由有考核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有關機構具體組織。知識考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180分鐘。
第十四條? 申請人知識考試合格,經公示后無異議的,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fā)證機關”)按照考核管理權限在20日內核發(fā)考核合格證書。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
第十五條? 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滿后,可申請2次延期,每次延期期限為3年。施工企業(yè)應于有效期截止日前5個月內,向原發(fā)證機關提出延期申請。有效期滿而未申請延期的考核合格證書自動失效。
考核合格證書失效或已經過2次延期的,需重新參加原發(fā)證機關組織的考核。
第十六條? 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在考核合格證書的每一個有效期內,應當至少參加一次由原發(fā)證機關組織的、不低于8個學時的安全生產繼續(xù)教育。發(fā)證機關應及時對安全生產繼續(xù)教育情況進行建檔、備案。
第十七條? 申請考核合格證書延期的,由施工企業(yè)向發(fā)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業(yè)出具的延期申請函;
(二)個人延期申請表及延期申請匯總表(見附錄3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辦法(1月22日).doc>;、附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辦法(1月22日).doc>;);
(三)個人參加企業(yè)組織的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證明和發(fā)證機關組織的安全生產繼續(xù)教育證明;
(四)原考核合格證書;
(五)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內,企業(yè)如發(fā)生過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報告或者處罰、通報文件等。
第十八條? 在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內,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延期:
(一)本人受到水利部或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各級安全監(jiān)管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者通報批評的;
(二)未參加本企業(yè)組織的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未參加原發(fā)證機關組織的安全生產繼續(xù)教育的;
(三)項目負責人年滿65周歲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滿60周歲的。
第十九條? 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因所在施工企業(yè)名稱、施工企業(yè)資質、個人信息改變等原因需要更換證書或補辦證書的,應由所在企業(yè)向發(fā)證機關提出考核合格證書變更申請。
(一)施工企業(yè)名稱變更
因施工企業(yè)名稱變更需要更換證書的,應向發(fā)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yè)出具的變更申請函和變更申請表(見附錄 5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辦法(1月22日).doc>;);
2.企業(yè)上級主管部門關于企業(yè)名稱變更的批復文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變更核準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3.企業(yè)新的施工資質證書復印件。
4.原考核合格證書。
(二)施工企業(yè)資質變更
施工企業(yè)資質等級變更需要更換證書的, 應向發(fā)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yè)出具的變更申請函和變更申請表(見附錄 5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辦法(1月22日).doc>;);
2.施工企業(yè)資質變更的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
3.原考核合格證書。
(三)個人信息變更
個人信息變更需要更換證書的, 應向發(fā)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yè)出具的變更申請函和變更申請表(見附錄 5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辦法(1月22日).doc>;);
2.變更信息的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
3.原考核合格證書。
(四)個人工作單位調動
個人工作單位調動需要更換證書的,應向發(fā)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新企業(yè)出具的變更申請函和變更申請表(見附錄 5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辦法(1月22日).doc>;、附錄 6);
2.原企業(yè)解聘證明文件、新企業(yè)聘用或者任用證明文件等復印件。
3.原考核合格證書。
(五)考核合格證書污損
考核合格證書污損需要更換證書的,應向發(fā)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yè)出具的污損補辦申請函和變更申請表(見附錄 5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辦法(1月22日).doc>;);
2.原考核合格證書。
(六)考核合格證書遺失
考核合格證書遺失需要補辦證書的,應向發(fā)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yè)出具的遺失補辦申請函和變更申請表(見附錄 5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辦法(1月22日).doc>;);
2.水利部負責考核的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應由申請人所在企業(yè)通過“管理系統(tǒng)”在水利安全監(jiān)督網上登載遺失作廢聲明;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考核的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申請人應在省級媒體上登載遺失作廢聲明。
第三章 證書管理
第二十條? 考核合格證書采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統(tǒng)一樣式??己撕细褡C書加蓋發(fā)證機關公章及專用鋼印。
第二十一條? 考核合格證書采用統(tǒng)一的編號規(guī)則。
水利部頒發(fā)的考核合格證書編號規(guī)則為:水安+管理類別代號+證書頒發(fā)年份+證書頒發(fā)當年5位流水次序號。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考核合格證書編號規(guī)則為:?。ㄗ灾螀^(qū)、直轄市)簡稱+水安+管理類別代號+證書頒發(fā)年份+證書頒發(fā)當年5位流水次序號。
其中,管理類別代號分為a(企業(yè)主要負責人)、b(項目負責人)、c(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三類。
第二十二條? 經審核準予延期的,由原發(fā)證機關在考核合格證書上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因信息變更和證書污損換發(fā)的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不變,證書編號不變,原證書收回。因遺失補發(fā)的考核合格證書編號更新,其他信息不變。
第二十四條? 施工企業(yè)應當加強項目負責人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上崗登記和離崗核銷管理。
對由水利部負責考核的施工企業(yè),工程開工前,施工企業(yè)應當在“管理系統(tǒng)”中將參與工程建設的項目負責人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上崗登記。工程結束后或上述兩類人員離崗時,應在“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評價并核銷。從業(yè)記錄將作為考核合格證書延期審查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水利部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崗位登記情況以及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做好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受到其他處罰的信息管理和公開工作。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有權舉報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違法違規(guī)行為。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證機關應及時收回證書并重新考核:
(一)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所在企業(yè)發(fā)生1起及以上重大、特大等級生產安全事故或2起及以上較大生產安全事故,且本人負有責任的;
(二)項目負責人所在工程項目發(fā)生過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級生產安全事故,且本人負有責任的;
(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所在工程項目發(fā)生過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級生產安全事故,且本人負有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在施工各項活動中偽造、仿冒安全生產合格證書的,發(fā)證機關應吊銷安全生產合格證書,2年內不得重考,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 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水利部報告本行政區(qū)域內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考核、培訓情況,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受到其他處罰的情況等。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水利部負責解釋。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水利部《關于印發(fā)<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水建管[2004]168號)及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滿延期工作的通知》(辦建管[2007]77號)同時廢止。
第3篇 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管理辦法
1總則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電網建設工程的安全、高效,提高電網建設安全施工水平,加強和規(guī)范施工風險的評估管理,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廣東電網公司電網建設的具體情況,制訂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于廣東電網公司新建、擴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110千伏及以下輸變電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參照此辦法進行。具體規(guī)定由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2依據和參照文件
2.1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南方電網計[2004]27號
2.2中國南方電網公司 《電網建設安全健康和環(huán)境管理“三欣”標準評價體系》
2.3 《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規(guī)范》(gb/t28001-2001)。
2.4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
3定義
3.1輸變電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擴建和改造的輸電線路工程和變電站工程。
3.2運行管理部門――指承擔諸如電力、公路、鐵路、航道、通信等各種設備、設施、物業(yè)管理等的有關部門。
3.3建設單位――指受廣東電網公司(業(yè)主)委托的承擔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建設的相關部門。
3.4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指在電力生產設備附近或在帶電區(qū)域內施工、與運行設備有關聯或因施工改變運行方式的施工。
3.5施工方案――指為指導工程項目或施工項目、作業(yè)活動按預定目標實施的書面文件,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業(yè)指導書等。
4職責
4.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各類施工項目的施工方案,評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等級,提出處理措施。
4.2監(jiān)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4.3各建設單位負責對已經監(jiān)理單位審查的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或批準,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或者由建設單位通知有關部門,監(jiān)理單位組織方案審查會,經各方通過的方案,由監(jiān)理批準實施。)
對不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經監(jiān)理單位審查后,報建設單位備案。
4.4建設單位對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或安全風險等級評為5級的施工方案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和協調,并報省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5省公司運行管理部門、其他相關部門參與工程管理部門組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為最終批準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資源提供支持和配合。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在輸變電工程建設施工中,所有施工活動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凡重大施工項目和重要施工項目、危險及特殊作業(yè)項目、惡劣氣候及惡劣條件下的施工作業(yè)項目,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運行的其他施工項目(見《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附錄a和附錄b),必須編制含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施工方案,并對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進行評估。
5.2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是評價當施工方案失敗或不能按預期目標實施的可能性和其后果的嚴重性。施工方案安全風險等級根據預計的事故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來劃分,見表一、表二。
表一事故嚴重程度評估表
事故嚴重等級 | 事故后果 | 參考標準 |
輕微 | 人員輕傷事故 | |
施工機械一般損壞 | ||
電力生產設備故障 | ||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 | 10萬元以上 | |
一般 | 人員重傷事故 | 勞動部(60)中勞護久字第56號文《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 |
施工機械嚴重損壞 | ||
電力生產設備故障 | ||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損失一般 | 50萬元以上 | |
嚴重 | 人員死亡事故 | |
施工機械重大損壞 | ||
電力生產設備事故 | ||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損失重大 | 100萬元以上 | |
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 | 1、區(qū)域電網解列 2、負荷損失10萬千瓦時以上。 |
事故的可能性 事故的嚴重程度 | 極不可能 | 不可能 | 可能 |
輕微 | 1級 | 2級 | 3級 |
一般 | 2級 | 3級 | 4級 |
嚴重 | 3級 | 4級 | 5級 |
注:1級-可忽略風險2級-可容許風險3級-中度風險4級-重大風險5級-不可接受風險 |
5.4施工單位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
5.4.1施工方案編制前必須識別現場風險源(危險點)、施工項目涉及的相關方對施工項目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現場風險源的識別:包括過去、現在和將來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5.4.2施工方案選擇應綜合考慮現有的施工技術水平、資源能力水平和相關方對安全施工的需求和工程建設目標要求。
5.4.3施工方案編制必須識別所采取的技術措施可能對電網設備、系統(tǒng)安全穩(wěn)定運行增加的新的風險,并提出相應控制措施或應急措施。
5.4.4在審批施工方案時,應把滿足電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為優(yōu)先方案。
5.4.5施工方案的風險等級水平評定為4級(重大風險)及以上時,應重新選擇和評估新的施工方案,如確沒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經監(jiān)理審查后,分別報請相關的運行管理部門和工程管理部門協調解決。
5.5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查
5.5.1監(jiān)理單位應對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觀性。
5.5.2監(jiān)理單位應對重要項目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從“人(施工單位資質、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施工人員熟練技能、精神狀態(tài)等)、機(機械設備、電源設備等完好率、可靠度等)、料(供貨商資質、原材料出廠合格證、進場復測報告等)、法(施工方案、工藝、作業(yè)指導書、規(guī)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環(huán)(地質、氣候、雨季、臺風、夜間施工、周圍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個方面評估。
5.5.3經監(jiān)理單位審查后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凡涉及運行安全的,施工單位必須報送建設單位備案,需有關部門協調的還要進行協調,其中安全風險等級評定為4級(重大風險)或5級(不可接受風險)的,施工單位還必須報請建設單位和有關單位審查和批準方可施工;對不涉及運行安全的,經監(jiān)理審批后報送建設單位備案。
5.6各級工程建設管理部門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批
5.6.1工程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jiān)理、運行等有關部門對涉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和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或由監(jiān)理組織,建設單位召集,協調意見后監(jiān)理批準。)
5.6.2根據工程特點(工程項目的物點、性能、工程進行的條件、內外環(huán)境等),對安全風險項目進行定性分析確定,找出施工實施中有可能對人身及電網安全影響最大的風險項目,對其發(fā)生的后果進行定性分析。
5.6.3以確保人身、電網安全為前提,進行風險成本及風險處理成本評價,確立是否可以接受風險,進行權衡。
5.6.4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等級評定為5級(不可接受風險)的,建設單位還必須報請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和批準。
5.6.5規(guī)避安全風險,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5.6.5.1對嚴重危害人身及電網安全的方案,予以否決,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另行編制新的方案,重新報審。
5.6.5.2要求運行等相關部門提供充分條件,制訂相應的預案,降低安全風險等級至3級及以下后再批準方案實施。
6附錄
6.1附錄一:《評估流程圖》
6.2附錄二:《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批流轉單》(表1、表2、表3)
第4篇 工程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用品材料管理辦法
工程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用品材料管理辦法
為了防止假冒、偽劣或存在質量缺陷的安全設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現場,規(guī)范采購行為,以及確保各作業(yè)人員及時佩戴各種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安全生產,特制訂本辦法。
一、選擇合格供應商
1.項目機物部應按照有關要求,對相關材料的供應單位進行評價,擇優(yōu)選取,建立合格供應商臺帳。
2.合格供應商必須具備:生產、經營許可證;技術和生產及質量保證能力;當地主管門頒發(fā)的準用證證明材料(法律、法規(guī)要求);市場信譽和履約能力;
二、購置:項目機物部編制需求計劃,經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審批后,同選定的合格供應商簽訂購貨合同。購貨合同中應約定:材料的品名、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生產制造規(guī)程和標準;驗收準則和方法;供應商應提供購置材料的相關資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準用證,批量檢測合格證明等)。
三、驗收:
1.批量材料:由分管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根據約定的要求進行分批次集中檢測;零星材料進場:材料負責人、安全員隨時進行檢查驗收,發(fā)現有質量問題的,送有關檢測部門復檢,安全員做好檢查驗收記錄。
2.安全員負責收取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準用證,批量檢測合格證明等資料,建立登記臺帳。
3.驗收方式:查質量合格證明材料、質量檢測報告;查外觀尺寸、規(guī)格和實物質量;按規(guī)定抽樣復試等。
4.對未檢品、不合格品作好標識,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現場。
三、保管
1.對通過檢查驗收的材料,進入庫房妥然保管,并進行分類標識,建立登記臺帳。
2.對庫存滿一年的安全防護材料、用品,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進行復查,凡變質、受損傷的及時清理,不允許發(fā)放使用。
四、發(fā)放領用
1.基本原則是按實際需要發(fā)放,建立發(fā)放登記臺帳。但勞動保護用品非正常損耗且屬于個人責任的將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2.各消防滅火器材應經常檢查,一經發(fā)現不能滿足規(guī)范要求的就要及時更換。
3.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電焊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必須保持完好無缺,一旦損壞必須及時更換。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勞保用品應定期(按月或季度)發(fā)放。
第5篇 房地產公司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3)
房地產公司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三)
為規(guī)范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處于受控狀態(tài),特制定本辦法。
一.職責分工
1.建設單位派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代表召集相關各方討論變更方案,并管理變更工程的實施,建立工程變更手續(xù),并將經批準的變更文件分發(fā)有關單位并存檔。
2、監(jiān)理單位負責初審設計變更申請并提出技術意見,監(jiān)理工程師在合同授權范圍內綜合處理工程變更事務,負責接納、初審工程變更申請并提出技術評審、造價評審、綜合評審意見,會同工程管理部門召集相關各方處理工程變更手續(xù),隨時供相關單位查閱,并將經批準的變更文件分發(fā)至有關單位存檔。
3、合同預算管理部門負責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設計變更預算,同時對變更負責審核。
4、工程部擁有對工程變更的最終審批權,對工程變更審批實行分級管理,對工程費用實行動態(tài)管理。工程管理部門是公司現場管理的代表,負責對一般變更實行審批,重大變更由工程管理部門初審后,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二.簽證工作內容
1.基礎開挖到滿足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程內容。
4.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才予以確認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簽認的。
6.法律、法規(guī)及現行有效標準規(guī)定必須簽證的。
三.現場簽證參加人員
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jiān)理單位代表。
四.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F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辦公室、財務部、監(jiān)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三方簽字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簽計時工和機械臺班,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
五.現場簽證程序
1.乙方提出簽證申請甲方、監(jiān)理單位同意進行簽證 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量測量、簽字確認。
2.乙方填寫現場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tǒng)一標準規(guī)范表格)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并留存 乙方對簽證單做一份完整預算作為結算依據。
六.現場簽證結算方式
單體施工單位分三個階段分別辦理簽證結算。即基礎部分、主體結構部分和安裝及裝修部分。每個階段在正式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將結算資料提交到甲方預算部,否則停止撥付工程進度款。
七.本辦法自行文之日起執(zhí)行,由工程部負責統(tǒng)一解釋。
第6篇 房地產公司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房地產公司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三) 為規(guī)范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處于受控狀態(tài),特制定本辦法。一.職責分工
1.建設單位派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代表召集相關各方討論變更方案,并管理變更工程的實施,建立工程變更手續(xù),并將經批準的變更文件分發(fā)有關單位并存檔。
2、 監(jiān)理單位負責初審設計變更申請并提出技術意見,監(jiān)理工程師在合同授權范圍內綜合處理工程變更事務,負責接納、初審工程變更申請并提出技術評審、造價評審、綜合評審意見,會同工程管理部門召集相關各方處理工程變更手續(xù),隨時供相關單位查閱,并將經批準的變更文件分發(fā)至有關單位存檔。
3、 合同預算管理部門負責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設計變更預算,同時對變更負責審核。
4、 工程部擁有對工程變更的最終審批權,對工程變更審批實行分級管理,對工程費用實行動態(tài)管理。工程管理部門是公司現場管理的代表,負責對一般變更實行審批,重大變更由工程管理部門初審后,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二.簽證工作內容
1.基礎開挖到滿足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 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程內容。
4. 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才予以確認的。
5. 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簽認的。
6. 法律、法規(guī)及現行有效標準規(guī)定必須簽證的。三.現場簽證參加人員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jiān)理單位代表。四.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F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辦公室、財務部、監(jiān)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三方簽字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簽計時工和機械臺班,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五.現場簽證程序
1.乙方提出簽證申請甲方、監(jiān)理單位同意進行簽證 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量測量、簽字確認。
2. 乙方填寫現場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tǒng)一標準規(guī)范表格)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并留存 乙方對簽證單做一份完整預算作為結算依據。六.現場簽證結算方式單體施工單位分三個階段分別辦理簽證結算。即基礎部分、主體結構部分和安裝及裝修部分。每個階段在正式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將結算資料提交到甲方預算部,否則停止撥付工程進度款。七.本辦法自行文之日起執(zhí)行,由工程部負責統(tǒng)一解釋。
第7篇 投資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簽證管理辦法
城建投資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簽證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簽證管理,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合理控制工程造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僅限于公司內部新建、擴建、改造及維修工程的施工簽證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施工簽證是指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按發(fā)、承包合同約定,就施工過程中涉及合同價款之外的責任事件所作的簽認證明。
第四條 經建設單位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圖紙及其附件是工程建設施工的指導文件,杜絕采用施工簽證方式組織施工。
第五條 施工簽證是工程結算的重要依據,應嚴格控制辦理施工簽證。本規(guī)定以外經濟變更不予辦理施工簽證。
第六條 施工簽證格式內容主要包括:
1、工程名稱;
2、簽證日期;
3、連續(xù)編號;
4、簽證事由或計算公式;
5、簽證涉及增加工程造價的計算(列表或列式明確表達式);
6、備注;
7、施工說明或施工簡圖;
8、施工單位經辦人、項目經理二人以上簽字,加蓋公章;
9、監(jiān)理單位簽證意見;
10、監(jiān)理單位經辦人、總監(jiān)兩人以上簽字,加蓋公章;
11、甲方現場代表、由公司指派的甲方現場代表、項目部負責人、項目分管領導及區(qū)屬有關部門等兩人以上簽字,加蓋公章。
第七條 可以辦理的施工簽證
1、在非正常施工條件下采取的特殊技術措施費;
2、定額直接費中未包括,按規(guī)定允許計算的相關費用;
3、設計變更、材料改代造成的工程量變化;
4、工程中途停建、緩建造成損失費用;
5、不可預見的地下障礙物的拆除與處理費用;
6、受建設單位委托,發(fā)生的其它零星工程;
7、由于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原因增加的其他費用項目。
第八條 不予辦理的施工簽證
1、屬于其它直接費中施工因素增加費范圍的內容;
2、合同或協議中規(guī)定包干支付的有關事項;
3、發(fā)生施工質量事故造成的工程返修、加固、拆除工作;
4、施工組織不當造成的停工、窩工和降效損失;
5、違規(guī)操作造成的停水、停電和安全事故損失;
6、工作失職造成的損失;
7、虛報工程內容增加的費用;
8、施工單位為創(chuàng)品牌工程、業(yè)績工程增加的費用;
9、施工單位為增加利潤提出的要求;
10、因施工單位責任增加的其它費用項目。
第九條 工程簽證按簽證權限辦理:單項變更估算造價2000元以下的,由甲方代表簽證;2000元(含)以上至2萬元以下的,經甲方代表和甲方項目部負責人向公司領導匯報后,到現場簽證;單項變更增加造價在2萬元(含)以上至10萬元以下工程簽證,經公司會議研究并形成會議紀要,公司領導簽發(fā)后執(zhí)行,并由甲方代表、甲方項目部負責人及分管領導簽證;單項變更增加造價在10萬元(含)以上的工程變更,報區(qū)直有關部門到現場簽證。
第十條 變更簽證辦理的時效性:施工單位在完成變更工作后須于7日內提出簽證(否則視為放棄),報監(jiān)理、甲方代表,甲方代表須在7日內辦完有關手續(xù)并返還施工單位,否則視為同意,并追究監(jiān)理及甲方代表的相應責任。監(jiān)理、甲方代表不許拒收施工單位的簽證單,對有疑義的簽證內容,監(jiān)理、甲方代表要及時協調處理,有困難的要及時報公司項目部負責人和公司領導協調解決。絕不允許拖延不辦,否則造成的事故及延誤工期等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一條 屬工程變更的簽證簽發(fā)后,現場代表在三天內必須將變更內容標注在受控施工圖上;施工中間過程的隱蔽簽證一般要附有影像資料。
第十二條 辦理施工簽證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
第十三條 委托監(jiān)理的工程,按照委托監(jiān)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監(jiān)理工程師要對工程安全、質量、進度和造價負責,對工程建設中發(fā)生的施工簽證進行監(jiān)督和簽署意見,及時發(fā)現、解決施工簽證中的問題,確有困難的應當及時向甲方代表反映并取得解決辦法,不得延誤。
第十四條 甲方代表要積極協調監(jiān)理工程師的工作,監(jiān)督檢查工程建設中發(fā)生的施工簽證,有權更正施工簽證中的不合理部分并簽署意見。
第十五條 沒有委托監(jiān)理的工程,甲方代表按照施工合同履行監(jiān)理工程師的職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和造價負責,對工程建設中發(fā)生的施工簽證進行監(jiān)督和簽署意見,及時發(fā)現、解決施工簽證中的問題,確有困難的應當及時公司項目部負責人和公司領導反映并取得解決辦法。
第十六條 辦理施工簽證一般要“一事一單、一項一簽、隨作隨簽”,避免過期補簽。嚴禁在辦理工程決算時補簽。
第十七條 辦理施工簽證要求內容完整、記錄真實、說明詳盡、文字表述無二意、圖示尺寸準確、計算過程符合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工程量計算無差錯、材料價格要注明是預算價還是市場價,是否取費、讓利,施工簽證及其附件能夠相互解釋。
第十八條 辦理施工簽證要字跡清晰,書寫工整,格式統(tǒng)一。
第十九條 甲方代表要按專業(yè)不同分工辦理施工簽證,避免簽署本專業(yè)之外的施工簽證。因專業(yè)人員不全無法按專業(yè)辦理的施工簽證,應當甲方代表提出,由公司項目部負責人召集相關人員集體研究后會簽。
第二十條 辦理施工簽證的簽字順序是: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沒有委托監(jiān)理的工程簽字順序是:施工單位,建設單位。
第二十一條 甲方代表辦理完畢施工簽證后保留一份存檔,避免人為修改或遺失,其余返回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
第二十二條 施工簽證作為工程結算依據和技術經濟文件應當妥善保管。結算時按照工程竣工結算程序將施工簽證(原件)同其它結算資料一并上報__區(qū)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評審中心。審計結束后,將施工簽證和其它報審資料返回公司存檔管理。辦理工程進度款時施工簽證可以報送復印件。
第二十三條 報送區(qū)審計的工程項目,施工簽證等報審資料須經公司項目部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方可報送。工程結算審計完畢后,所有報審資料由審計機構全部返回公司存檔管理。
第二十四條 簽證必須客觀實際,不得造假,為牟取私利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內部零星維修,小型項目可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實施,由公司項目部負責解釋。
附件:工程
第8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積分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大反違章管理力度,有效遏制生產違章行為,將事故關口前移。按公司安全生產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違章積分管理辦法,總分為200分。
一、違章扣分的細則
違章分為4個類別:作業(yè)性違章、裝置性違章、指揮性違章、管理性違章。按照各類違章行為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分為惡性違章、嚴重性違章和一般性違章3個等級,分別按100分、50分、20分進行違章扣分。
1、發(fā)生第一項的惡性違章行為的人員,每發(fā)現一次扣100分。
2、發(fā)生第二項的嚴重性違章行為的人員,每發(fā)現一次扣50分。
3、發(fā)生第三項的一般性違章行為的人員,每發(fā)現一次扣20分。
4、在同一起違章作業(yè)中,同一人發(fā)生有2種及2種以上違章行為時,按其違章行為種單種違章扣分最高的執(zhí)行,不重復扣分。
5、不按以下要求開展工作的,每次扣30分:
①各班組每個月開展安全教育學習一次,有內容有記錄;
②每周星期五報送下周工程施工計劃表;
③未按要求填報施工現場重要危險源辨識表。
6、對每次違章扣分應收集保管好現場證據。
7、對在一個考核周期內(1年)違章扣罰積分超過200分的單位,除按本辦法進行處罰外,實行重新評價,暫停工作。
二、處罰措施
(一)經濟處罰
公司檢查發(fā)現的違章,按以下原則進行經濟處罰:
1、惡性違章:一次性扣罰違章者2000元,并分別聯責扣罰違章者所在班組2000元,單位負責人1000元。
2、嚴重性違章:一次性扣罰違章者1000元,并分別聯責扣罰違章者所在班組長(施工工作負責人)1000元,單位負責人500元。
3、一般性違章:一次性扣罰違章者400元,并分別聯責扣罰違章者所在班組長(施工工作負責人)200元,單位負責人100元。
4、各外協單位使用的員工(含農民工),以報送相關人員資質文件為準,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按照本辦法對工作負責人或用工負責人進行同責違章扣分和經濟處罰。
(二)提高風險抵押金
對在一個考核周期(1年)內發(fā)生違章行為的單位,按以下原則提高次年安全風險抵押金:
1、當年發(fā)生1次惡性違章,提高次年50%安全風險抵押金。
2、當年發(fā)生2次嚴重性違章,提高次年30%安全風險抵押金。
3、當年發(fā)生3次一般性違章,提高次年20%安全風險抵押金。
(三)暫?;蚪K止合作
當年發(fā)生兩次惡性違章或發(fā)生四次嚴重性違章的,除按規(guī)定進行經濟處罰外,并處暫?;蚪K止合作關系。
三、各類違章行為分類
1、惡性違章行為
1)無票工作、無票操作或擅自更改“兩票”的工作內容。
2)未按規(guī)定設立監(jiān)護人或監(jiān)護不到位的情況下開展工作。
3)在未經驗電和沒有可靠接地的停電設備上工作。
4)在無工作方案、作業(yè)指導書或標準程序作業(yè)卡的情況下開展工作。
5)無工作方案或采用未經審定的工作方案進行帶電作業(yè)工作。
6)使用不合格工器具開展帶電作業(yè)。
7)在無可靠接地方的帶感應電設備上工作。
8)不具備操作資格的人員進行電氣操作,監(jiān)護人直接操作設備,有疑問時盲目操作,邊操作邊做其他無關事項。
9)嚴禁無跨越架和無安全、可靠措施的帶電跨(穿)越工作。
10)在工作內,酒后值班、酒后進入生產區(qū)域、酒后登高作業(yè)。
11)未按規(guī)定在工作地段裝設接地線。
12)擅自變更經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
13)約時停送電。
14)未經給驗電確認無電壓便裝設接地線、合接地刀閘。
15)高處作業(yè)不戴安全帽。
16)高處作業(yè)不戴安全帶(繩)或安全帶未掛在牢固的構件上,或不正確使用雙保險安全帶。
17)嚴禁未經調度同意進行自停自送操作。
18)擅自擴大工作票的許可手續(xù)(或未經許可),工作人員便進入工作區(qū)域工作。
19)在施工中,工作票上安全措施不全、安全措施錯誤或是執(zhí)行漏項。
20)未檢查開關位置,就操作刀閘或有關開關。
21)不執(zhí)行或錯誤執(zhí)行調度指令。
22)在運行設備區(qū)域拋擲工具、物品。
23)擅自移動、跨(穿)越安全防護設施。
24)應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而未進行。
25)無特種作業(yè)資格人員進行特種作業(yè)。
26)不攜帶操作票,憑記憶操作。
27)立、撤桿,放線、收線、緊線,更換桿塔拉線或桿拉線過程中,不打臨時拉線,無專人統(tǒng)一指揮;桿塔上工作,突然剪斷導線進行松線;桿塔上有人作業(yè)時,調整桿塔的拉線;用麻繩或尼龍繩代替鋼絲繩作臨時拉線。
28)作業(yè)人員未全部撤離即拆除接地線、安全措施未全部拆除就開始送電操作。
2、嚴重性違章行為
1)操作前,不進行核對性模擬預演。
2)運行中的電氣設備,圖紙資料與現場實際嚴重不符或設備異動(變動)通知不及時(主設備、主保護、主要輔助設備異動通知超過24h)。
3)倒閘操作不核對設備名稱、編號、位置、狀態(tài)。
4)誤登帶電桿塔或其他電氣設備、誤入帶電間隔、誤碰(觸)設備。
5)設備檢修完畢,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就恢復設備運行(除《安規(guī)》或《電氣工作票技術規(guī)范》中有規(guī)定者)。
6)在平行或同桿(塔)架設多回路線上工作或是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起吊作業(yè),沒有設專人監(jiān)護。
7)未按工作票要求應當裝設而不裝設安全圍欄、安全警告牌。
8)作業(yè)時應使用而不使用絕緣防護器具。
9)操作后不認真檢查開關、刀閘變位情況。
10)進入生產現場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安全帽或安全帽使用不當。
11)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yè)或不具備帶電作業(yè)資格人員進行高壓帶電作業(yè)。
12)在高處平臺、孔洞邊緣休息或倚坐欄桿。
13)登桿前未認真檢查爬梯、腳釘是否齊全完全。
14)擅自拆除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或拆除上屬設施,不設明顯標志,不及時恢復。
15)對各級部門請示、報告的重要問題,未及時處理解決,未及時報送有關領導處理,也未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也不向上級領導匯報,延誤執(zhí)行對安全生產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
16)未按廣西電網公司規(guī)定購買的入圍廠家招標購進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工器具、勞動保護用品,質量不符合要求的。
17)工作票中或雖有工作票但不嚴格按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辦理。
18)知情者不及時匯報重大設備缺陷或對上報的設備重大缺陷無故不及時處理,也不匯報領導。
19)由于工作拖拉、扯皮造成延誤停、送電。
20)移動式、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作保護接地而未定期試驗。
21)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處理、搶修或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工作。
22)電焊機外殼無可靠接地。
23)低壓間接帶電工作未采取絕緣措施。
24)未按要求或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上級或本企業(yè)下達的“兩措”計劃。
25)超速開車或違章強行超車。
26)動火作業(yè)后現場遺留火種。
27)沒有按規(guī)定完成安全監(jiān)督通知書、安全隱患通知書的整改要求。
28)吊車起吊時,工作人員在吊件或吊臂下逗留或行走。
29)搬運、起吊重大物件無統(tǒng)一明確的指揮信號。
30)在水面上或臨近水域施工作業(yè),未穿救生衣。
31)站在輕型、石棉瓦、油氈、葦箔等簡易結構的屋面上施工。
32)新入企的生產人員未經三級教育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考試合格或未經崗前培訓者。
33)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未經過規(guī)定的專業(yè)培訓,就安排上崗。
34)沒有組織生產人員進行觸電現場急救方法的培訓。
35)遇安全問題以自己是管生產、管技術或管其他業(yè)務為由,推脫是安全部門或安全員的事,應由安全部門領導或安全員解決。
36)工作負責人工作前未宣讀工作票,未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37)擅自變更經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yè)票。
38)指派不具備安全資格的人員上崗,不考慮工人的工種與技術等級進行分工。
39)擅自決定變動、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自動裝置和設施。
40)電力設備拆除后,仍留有帶電部分未處理。
41防觸電、倒桿倒搭、高處墜落和機械損傷等措施不執(zhí)行安全規(guī)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要求。
42)工作票簽發(fā)人電話簽發(fā)、代簽發(fā)工作票或簽發(fā)空白工作票。
43)施工方案或投運方案審核不嚴,存在安全漏洞。
44)設備驗收把關不嚴,留下安全隱患或造成重復停電檢修。
45)在金屬容器乃同時進行電焊、氣焊、氣割或進行其他工作,入口處無人監(jiān)護。
46)決定設備帶病運行、超出力運行,而沒有相應的技術措施,或是讓職工冒險作業(yè)。
47)使用破損嚴重的插頭、插座、電源線、電源箱。
48)未按規(guī)定設立監(jiān)護人或監(jiān)護人不到位。
49)檢修或施工用的電源箱無漏電保護開關、無警示標志。
50)電氣安全工具、絕緣工具未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試驗。
51)使用未經檢驗合格或已過檢驗合格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進行作業(yè)。
52)工作時,個人防護用品不全或不滿足要求。
53)工作現場無工作方案。
54)在臨近、安全距離不夠的平行或同桿(塔)架設多回路線路上工作,火災帶電設備附近進行起吊作業(yè),沒有設專人監(jiān)護。
55)在公路范圍內夜間作業(yè)未穿反光衣、未設紅色警示燈。
56)高空作業(yè)人員使用的工作、器材不用繩索傳遞而是拋擲者。
57)使用纏繞法進行接地。
58)在低壓設備上工作,不按規(guī)定使用分組工作派工單或派工單上的安全措施不全、不正確或是執(zhí)行漏項。
59)司機酒后駕駛或將車交給無準駕證人駕駛。
60)上梯作業(yè)時梯子無人扶持。
3、一般性違章行為
1)工作負責人不佩戴標志上崗。
2)不按規(guī)定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個人勞動安全衛(wèi)生防護用品。
3)隨意挪用現場安全措施或損壞現場安全標志。
4)起重作業(yè)操作方法、指揮信號違反規(guī)程或現場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規(guī)定。
5)工作中不遵守勞動紀律,從事與生產無關的活動。
6)在電纜溝、隧道、夾層或金屬容器內工作,不使用安全電壓行燈照明或無人監(jiān)護。
7)憑借欄桿、手腳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8)繩梯未掛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認真檢查。
9)在起吊物的下方、正在施工的高層建筑物、構筑物下方通過或停留。
10)高處作業(yè)時,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臨空面或孔洞附近。
11)吊物捆扎、吊裝方法不當。在吊物上堆放、懸掛零星物件,起吊未經驗收合格的預制構件。
12)在組裝組鐵構件與構架時,將手指伸入螺孔進行糾正。
13)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設備(指專人操作的起重設備)。
14)轉動設備停運檢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續(xù)和未采取防止誤啟動的措施;工作結束后未會同值班人員一起檢查、確認工作人員撤離現場便啟動設備。
15)在易爆、易燃區(qū)攜帶火種、吸煙、動用明火及穿帶鐵釘的鞋。
1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圍易燃物,工作結束后,未檢查清理遺留物。
17)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設備上方進行焊接,下方無監(jiān)護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18)高空作業(yè)時帶手機上桿。
19)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檢查實驗。
20)未正確著裝,在生產和施工現場違反規(guī)定穿拖鞋、裙子、高跟鞋、褲頭、背心者。
21)設備運行人員巡視不到位或監(jiān)控不到位。
22)使用中的氧氣瓶、乙炔瓶沒有垂直固定放置,兩者的距離不足5米。
23)開“帶病車(指轉向、制動、傳動、燈光等毛病及三箱缺油)。
24)電纜防火、阻燃措施不執(zhí)行專業(yè)設計、技術規(guī)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要求。
25)在道路范圍內夜間作業(yè)未穿反光衣、未設紅色警示燈。
26)運載物品需綁扎而不綁扎或不牢固的。
27)進入生產現場范圍,不按規(guī)定位置隨意停車。
28)在道路范圍內作業(yè)未采取防撞措施。
29)防酸堿腐蝕和六氟化硫防毒措施不執(zhí)行專業(yè)技術規(guī)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要求。
30)動火作業(yè)現場沒有放置適用、足夠的滅火器,或是使用過期或不合格滅火器。
31)電線直接鉤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適用。
32)施工電源使用金屬線代替保險絲。
33)斷開的電源線頭沒有用絕緣膠布包扎。
34)在生產禁火禁煙區(qū)違章點火、吸煙者?;蛟诮麩焻^(qū)域流動吸煙。
35)對下級反映的需要協助解決的安全生產工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限內及時研究、答復和協助解決。
36)沒有按規(guī)定配置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安全工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
37)未能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工作不到位,安全生產工作無人負責。
38)不按《安規(guī)》及兩票規(guī)定填寫、簽發(fā)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yè)票。
39)不顧職工身體實際情況,強令加班加點,超負荷勞動。
40)不按規(guī)定給職工配備必須佩帶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防護用品。
41)易燃、易爆區(qū)、重點防火區(qū),防火設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或是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點、環(huán)境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
42)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43)安全標志、設備標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規(guī)定。
44)施工機具、設備、工器具、腳手架結構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強度不夠。
45)高壓開關室的門不能從內部打開。
46)高處危險作業(yè)區(qū)下方未安裝設牢靠的安全網。
47)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未安裝設觸電保安器或1:1安全電壓隔離變壓器。
48)現場低壓開關設備護蓋不全、導電部分裸露。高壓配電裝置帶電部分對地距離不能滿足規(guī)程規(guī)定。
49)電氣安全工具、絕緣工具未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試驗。
50)線路防護區(qū)內未按規(guī)定清障。
51)設備、管道、孔洞無牢固蓋板過圍欄。
52)梯子端部無防滑裝置,人字梯無限制開度的拉繩。
53)電桿的腳釘爬梯不全、不牢固;過時臨時爬梯材質不符合要求,掛靠不牢。
54)高建筑物臨空面沒有欄桿。
55)深溝、深坑四周無安全警戒線、夜間無警告指示紅燈。
56)廠房和其它生產場所吊裝口四周無固定欄桿。
57)高空作業(yè)、起重作業(yè)、深溝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現場四周無安全警戒線。
58)易燃易爆區(qū)、重點防火部位,消防器材配備不全,不符合消防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且無警示標志。
59)氧氣瓶、乙炔瓶、氫氣瓶及其它惰性氣體、腐蝕性氣體瓶等,完全防護裝置不全,未定期檢驗,未按規(guī)定進行標識。
60)司機在行車中與人談天說笑或精神不集中。
61)司機在車輛駕駛中打手機。
第9篇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guī)定辦法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5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建設工程施工順利進行,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稱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是指進行工業(yè)和民用項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施工活動,經批準占用的施工場地。
第三條一切與建設工程施工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負責全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負責其直屬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規(guī)定
第五條 建設工程開工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建設單位應當按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xù)。
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計圖紙供應已落實;
(二)征地拆遷手續(xù)已完成;
(三)施工單位已確定;
(四)資金、物資和為施工服務的市政公用設施等已落實;
(五)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已落實。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單位不得擅自組織開工。
第六條 建設單位經批準取得施工許可證后,應當自批準之日起兩個月內組織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期滿前向發(fā)證部門說明理由,申請延期。不按期開工又不按期申請延期的,已批準的施工許可證失效。
第七條 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發(fā)包單位應當指定施工現場總代表人,施工單位應當指定項目經理,并分別將總代表人和項目經理的姓名及授權事項書面通知對方,同時報第五條規(guī)定的發(fā)證部門備案。在施工過程中,總代表人或者項目經理發(fā)生變更的,應當按照前款規(guī)定重新通知對方和備案。
第八條 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過程中的現場管理,并根據工程規(guī)模、技術復雜程度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并組織實施。
第九條 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統(tǒng)一管理,監(jiān)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現
場活動。分包單位應當在總包單位的統(tǒng)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并組織實施??偘鼏挝豢梢允芙ㄔO單位的委托,負責協調該施工現場內由建設單位直接發(fā)包的其他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
第十條 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分階段施工組織設計。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按照施工單位隸屬關系及工程的性質、規(guī)模、技術繁簡程度實行分級審批。具體審批權限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工程任務情況;
(二)施工總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主要單位工程綜合進度計劃和施工力量、機具及部署;
(三)施工組織技術措施,包括工程質量、安全防
護以及環(huán)境污染防護等各種措施:
(四)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五)總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圍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條 建設工程施工必須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確需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重大修改的,必須報經原批準部門同意。
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應當在批準的施工場地內組織進行。需要臨時征用施工場地或者臨時占用道路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xù)。
第十四條 由于特殊原因,建設工程需要停止施工兩個月以上的,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應當將停工原因及停工時間向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 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進行爆破作業(yè)的;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持說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點、品名、數量、用途、四鄰距離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方可使用。進行爆破作業(yè)時,必須遵守爆破安全規(guī)程。
第十六條 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設臨時電網、移動電纜等,施工單位應當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在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施工中需要停水、停電、封路而影響到施工現場周圍地區(qū)的單位和居民時,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并事先通告受影響的單位和居民。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進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礎工程施工時,發(fā)現文物、古化石、爆炸物、電纜等應當暫停施工,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在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第十八條 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
計、施工單位共同編制工程竣工圖,進行工程質量評議,整理各種技術資料,及時完成工程初驗,并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施工單位可以將該單項工程移交建設單位管理。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方可解除施工現場的全部管理責任。
第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應當貫徹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分包單位確需進行改
變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活動的,應當先向總包單位提出申
請,經總包單位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一條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準文號等。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保護工作。
施工現場的主要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第二十二條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第二十三條 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規(guī)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占場內道路。施工機械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并依照有關規(guī)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第二十四條 施工單位應該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tǒng)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筑垃圾。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溝井坎穴履蓋物和施工標志。
第二十五條 施工單位必須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guī)范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方案。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條 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各類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wèi)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當符合衛(wèi)生要求。
第二十七條 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wèi)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施工現場在市區(qū)的,周圍應當設置遮擋圍欄,臨街的腳手架也應當設置相應的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第二十八條 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實施監(jiān)督檢查進,應當通過或者會同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
第二十九條 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guī)定,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zhí)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tài)。在容易發(fā)生火災的地區(qū)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條 施工現場發(fā)生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處理,依照《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章 環(huán)境管理
第三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規(guī)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采取下列防止環(huán)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處理泥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二)除設有符合規(guī)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五)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擾民。
第三十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由于受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huán)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事先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五章 罰 則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施工整頓、吊銷施工許可證,并可處以罰款:
(一)未取得施工許可證而擅自開工的:
(二)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不符合規(guī)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現場的生活設施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
(四)施工現場管理混亂,不符合保衛(wèi)、場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違反本規(guī)定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規(guī)定,構成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對治安管理處罰不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guī)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 本規(guī)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規(guī)定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建工總局1981年5月11日發(fā)布的《關于施工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與本規(guī)定相抵觸的,按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0篇 萬科物業(yè)綠化部工程施工管理辦法
vk物業(yè)綠化部工程施工管理辦法
1.目的
規(guī)范綠化部綠化工程施工管理。
2.范圍
適用于綠化工程部
3、職責
部門/崗位工 作 內 容
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負責權限內物資的審核、審批
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權限內的審核、審批,過程行為監(jiān)控
部門經理負責權限內的審核、審批,過程行為的監(jiān)控
工程主管/工程項目負責人物資申請、審核,負責對整個工程過程的監(jiān)控管理
現場施工人員物資申請、具體施工管理
4.定義
施工過程含制定施工計劃、施工過程控制、及時反饋工程施工信息、做好詳細施工記錄、維護施工現場安全、分包方管理、工程完工的全過程。
5、方法與過程控制
5.1施工前期準備
5.1.1綠化工程施工前,部門負責人任命項目負責人并派駐地施工人員,項目負責組織工程現場會議。會議內容應包括:熟悉甲方監(jiān)管工程師、熟悉施工現場環(huán)境、指出工程施工要點和難點、分析可控成本因素、并對工作進行分工,明確施工計劃節(jié)點。
5.1.2按照合同清單尋求苗木采購信息,可采取電話咨詢報價或到供方生產基地調查的形式進行,經過對比及綜合分析后,選取苗木供方,并向公司提交合同內苗木《綠化苗木采購申請單》。甲供工程苗木由甲方指派代表選購,綠化部協助采購。
5.1.3分包方約談:施工前與分包方進行約談,填寫《供方現場(約見)評審記錄表》,對分包單價、安全責任、結算標準等進行約定,超過一萬元以上的勞務分包,要求職能部門人員參與約談。同時,向公司報批后與分包方簽訂《綠化工程施工協議書》。
5.2施工進駐
5.2.1按甲方要求及施工計劃明確開工、竣工日期。
5.2.2按圖紙及種植要求回填土方,平整好種植場地。
5.2.3與甲方對接綠化用水取水點,以便進行綠化種植施工。
5.2.4如綠化給水工程由我方負責施工,施工時間應早于綠化種植施工,進行綠化種植前,給水管網須預埋到位。
5.3施工過程管理
5.3.1同一施工區(qū)域內,按大型喬木-喬木-亞喬木-灌木-草皮的順序進行種植施工。
5.3.2項目負責人須向部門負責人及時反饋工程信息及工程進度完成情況。
5.3.3施工期間項目負責人應與施工人員保持溝通,根據工程規(guī)范依次施工,并與苗木供方對接,確保苗木質量達標,與甲方對接對成品合理保護,避免出理浪費與破壞。
5.3.4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須合理避開已布置到位的光纜、電纜、水管、網線、煤氣管網等,項目負責人須在工程會議中給予強調。
5.3.5施工記錄及工程資料的保存
5.3.5.1施工過程中現場施工人員收集的工程相關采購驗收單據、發(fā)票原件須及時提交項目負責人保管,并作為采購報銷有效資料。
5.3.5.2如需甲方確認的工程量或單價,施工過程中主動請求甲方給予確認或約談,保留相關驗收或約談記錄。
5.3.5.3工程過程出現變更應本著配合的原則及時向甲方索取指令并按期辦理簽證手續(xù)。
5.3.5.4甲供材料到場后如有必要須及時辦理現場驗收手續(xù)。
5.3.5.6項目負責人應在部門針對單獨的項目獨立單獨的文件俠妥善保管好相關的采購、指令、簽證、溝通、驗收等資料。
5.4施工安全、分包方管理
5.4.1杜絕無防護措施情況下進行高空作業(yè),如進行高空作業(yè),至少須兩人以上同時在場,并配備安全帶。
5.4.2分包方應確保在場工作不出現打架、斗毆、偷盜、違紀事件。
5.4.3安全管理事項納入《綠化工程施工協議書》,并與分包方經濟利益掛鉤,如因分包方管理不善導致后果按協議相關內容處理。
5.4.4要求分包方對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實名考勤制,項目負責人在與分包方結算時對工人出勤情況進行審查,并作為監(jiān)督分包方發(fā)放工人工資依據。
6、相關表格
7.5.1-j01-06-f1 《綠化苗木采購申請單》
7.5.1-j01-06-f3 《供方現場(約見)評審記錄表》
第11篇 房地產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1)
房地產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一)
對于工程量簽證管理,是關系到工程投資控制問題。按照公司的管理方式及專業(yè)人員配備,工程管理質量、進度、安全、投資四大控制除了投資控制之外其它三項都充分授權給監(jiān)理公司進行管理,投資控制由公司現場代表、預結算人員與監(jiān)理工程師一起進行控制,具體辦法引用我公司簽證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暫行辦法
為規(guī)范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處于受控狀態(tài),特制定本辦法。
一、職責分工
1、公司授權派駐工地工程師(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
2、工程施工方(簡稱乙方)負責對甲方下達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簽證的文件的簽證。
3、監(jiān)理單位負責對工程施工場所簽證的測量及核實。
二、簽證工作內容
1、基礎開挖超出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程內容。
4、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才予以確認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簽認的。
6、法律、法規(guī)及現行有效標準規(guī)定必須簽證的。
三.現場簽證參加人員
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jiān)理單位代表。
四.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后補簽簽證單?,F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財務部、監(jiān)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四方簽字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在工程簽證中原則上不得以點工形式出現。如有特殊原因需發(fā)生點工且數量較大時,必須由主辦人員所在的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五.現場簽證程序
1、乙方提出簽證申請甲方、監(jiān)理單位同意進行簽證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量測量、簽字確認。
2、乙方填寫現場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tǒng)一標準規(guī)范表格)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并留存乙方對簽證單做一份完整預算作為結算依據。
六、簽證的效力
1、乙方應予提報簽證的文件,但未經甲方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甲方的指令確有異議(拒簽),在甲方堅持要求執(zhí)行時,乙方應予以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拒不執(zhí)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
2、凡簽證責任人未按法律、法規(guī)、現行有效標準及合同約定時間內對對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簽證或簽復的,應視為要求已被確認,由此產生的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本辦法為甲乙雙方在合作中的經濟或法律責任界定的依據,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損失、延誤的工期及其他經濟損失。
七.例外處置
1、必要時,甲方可發(fā)出口頭指令,施工方對甲方的口頭指令應予以執(zhí)行。但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出書面文件,甲方必須簽證確認。
2、在特殊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下達指令的要求,并將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時內不予下達或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及順延的工期,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
八、附則
本辦法自行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工程施工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辦法
__院大連__所化學激光實驗樓工程施工臨時用電采用tn-s 系統(tǒng),電纜采用五芯電纜,整 個供電系統(tǒng)遵循'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現場用電執(zhí)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規(guī)定,并滿足《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
1. 供電線路應由專業(yè)電工定期巡視檢查。
2. 配電箱由專人負責管理及維修。
3. 現場施工機具要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非專業(yè)施工人員不準隨便觸摸施工用電機具。
4. 現場施工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拖、接臨時用電線路,更不能隨意拆除接地保護線。
5. 施工前檢查供、用電設備是否正常,用電機具不允許'帶病'工作。
6. 嚴禁使用損壞的插頭、插座及絕緣老化的電纜電線。
7. 移動式臨時配電箱應距地600mm 以上。
8. 配電箱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電箱應放置在干燥地段,并且周圍要有足夠的操作場地。
9. 照明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4 米應采用36v 安全電壓,手持照明燈具應采用36v 及以下安全電壓。
10. 低壓配電的操作順序如下,送電順序: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停電順序相反。
第13篇 外包工程施工隊伍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外來施工隊伍安全監(jiān)督管理,保護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預防外包工程在施工時的安全生產事故,減少財產損失,加強文明施工,根據《青海省地礦局外來施工隊伍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外包工程系指我院承擔的各類地質勘查(調查)、環(huán)境治理、水文地質調查、土地治理、工程地質勘查、鉆探、硐探、槽探、道路修建等項目的外包工程和院基建項目外包工程。
第三條 地勘分院、鹽湖分院、水環(huán)分院、工勘院、測繪工程與信息中心、院基建辦以及物業(yè)公司為我院各類外包工程的發(fā)包和管理單位,對工程項目的外包負有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職責。
第二章 院安全科安全監(jiān)管職責
第四條 負責對外來施工隊伍的資質審查。
第五條 負責對外包工程施工合同中安全組織技術設計的初(終)審定。
第六條 對施工管理部門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進行監(jiān)督。
第七條 對外包工程施工現場進行不定期的巡查,有權對查出的各類安全生產違章行為進行現場處理。
第八條 應根據工程施工各個階段的特殊情況,適時召開由施工管理部門和外包施工單位等參加的安全生產協調會,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各單位匯報前一階段施工現場的安全情況和問題;通報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各種安全隱患、違章現象和處理意見;協調和解決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問題;提出下一階段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要求和任務。
第九條 有權對不服從安全管理、嚴重違章作業(yè)、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隱患不斷的施工隊伍,按施工合同相關規(guī)定終止合同,責令限期退出施工現場,并向工程發(fā)包單位提出嚴禁重新選用的意見。
第三章 施工發(fā)包單位(院屬各單位)安全職責
第十條 施工發(fā)包單位在工程發(fā)包時必須依院相關規(guī)定與施工承包方簽訂勞動合同和安全生產協議,明確發(fā)包方和承包方各自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嚴禁“以包代管”。
第十一條 在確定外來施工隊伍前,由施工發(fā)包單位負責對外來施工隊伍的資質進行初審。
第十二條 負責組織院總工辦、安全科、計劃科等相關部門,對承包方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資質未經會審或會審不合格的,施工發(fā)包單位嚴禁與其簽定施工合同。
第十三條 負責協調院內部與外來施工隊伍之間的關系,并督促承包方到相關部門進行備案。
第十四條 應制定相應的“外包工程施工隊伍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制度,以此來規(guī)范對外包施工方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負責對外來施工隊伍承擔該項目的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第十六條 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檢查、驗收工作。
第十七條 指定專人(兼職安全員)負責外包工程項目管理,對施工現場和施工全部過程進行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
第十八條 根據外包工程施工期間施工承包單位人員發(fā)生的違章現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職責履行情況,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第四章 項目部負責人和兼職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第十九條 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 外包工程在開工前,負責對承包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包括施工項目的環(huán)境、特點、危險源、安全注意事項、文明生產及環(huán)境保護等。
第二十一條 施工項目開工前,項目部負責人和兼職安全員必須到施工現場,根據安全檢查表逐一對照檢查,待檢查項目達到安全生產條件后方可下達開工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檢查外來施工隊伍所使用的機械、工具、安全防護設施等是否安全有效、是否滿足安全施工的需要。
第二十三條 檢查工程施工承包方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施工要求。
第二十四條 在施工的過程中,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指導承包方安全施工,發(fā)現“三違”現象的,應及時糾正,并向上級相關部門反映。
第二十五條 監(jiān)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工程施工設計要求施工。
第二十六條 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及時向施工隊伍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和通報,并監(jiān)督其認真學習與貫徹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 檢查、督促施工隊伍是否為工作人員配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及用具。
第二十八條 了解施工隊伍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觀察施工過程中是否發(fā)生職業(yè)禁忌癥,發(fā)現員工身體不適的,應及時督促施工隊伍采取相應的救治措施。檢查發(fā)現員工冒名頂替現象的必須嚴肅處理。
第二十九條 對不服從安全管理、違章作業(yè)、野蠻施工、管理混亂和屢教不改的施工隊伍,應視情節(jié)輕重,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其現場整改、限期整改、停產整頓或提出終止合同的意見。
第三十條 建立外包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臺帳、記錄等。
第五章 院計劃科、財務科、總工辦職責
第三十一條 總工辦協助院安全科對外來施工隊伍的相關資質進行審查。
第三十二條 計劃科在審定合同時,應預留工程款總額的5%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發(fā)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0%,發(fā)生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預留工程款在項目驗收結束后,由院安全科確認無安全事故起三個月后退還。
第三十三條 財務科負責對安全科提出的扣款或退還安全保證金的意見予以執(zhí)行或兌現。
第六章 對工程施工承包方的資質審查內容
第三十四條 合同簽訂前應審查的內容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營業(yè)執(zhí)照和相應的施工資質證書。
三、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法人授權委托書;受委托人的身份證。
五、稅務登記證。
六、組織機構代碼證。
七、安全資格證書(項目負責人)。
八、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證書。
九、由勞動部門頒發(fā)的安全施工合格證;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第三十五條 合同簽訂后應審查的內容
一、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和購買工傷保險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憑證。
二、工程施工設計(包括安全技術設計或安全專篇)。
三、應急救援預案。
四、其他。
承包方提供的上述相關資料一般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根據需要,也可提供原件。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安全科負責解釋,經院務會議修改。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二0一二年七月一日起執(zhí)行。
第14篇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了使本工程各項管理工作滿足公司管理要求,確保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有序、按標準在受控狀態(tài)下進行,實現本項目的管理目標,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管理目標
1、質量管理目標:主體結構確保達到合格標準。
2、安全管理目標:無輕傷以上安全事故及責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設標準:確保本工程達到省級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標: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據
1、《招投標文件》。
2、《施工合同》、《監(jiān)理合同》。
3、《施工組織設計》。
4、施工圖紙等設計文件。
5、國家、項目所在地的地方現行施工規(guī)范、驗收規(guī)范、法律法規(guī)行政性文件等。
四、質量管理
1、施工單位應按照既定質量目標,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國家現行規(guī)范、強制性條文、設計文件、招投標文件要求認真組織施工。
2、施工單位應制定且實可行的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控制措施,并報監(jiān)理、工程部確認后執(zhí)行。
3、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員工的質量教育,牢固樹立創(chuàng)優(yōu)意識;并定期組織技術及質量人員、工人進行規(guī)范、標準、操作的培訓學習,監(jiān)理單位督促執(zhí)行。
4、施工單位必須保證所制定的質量保證體系運轉正常,所制定的保證措施能夠執(zhí)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項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單位必須對作業(yè)人員作書面的技術及質量標準的交底,監(jiān)理單位檢查后備案。
6、監(jiān)理單位應經常檢查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對質量驗收規(guī)范、操作工藝流程情況的掌握情況,對達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視情節(jié)扣除施工單位質量處罰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滿足要求的清退出場。
7、施工單位的質檢員要認真做好質量檢查驗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評定工作,真正做到現場實測實量,避免因自檢不合格就報驗收的現象。
8、監(jiān)理單位應嚴格按照監(jiān)理人員要求,恪守監(jiān)理職業(yè)道德,杜絕向施工單位“吃、拿、卡、要”的現象發(fā)生。一經發(fā)現,扣除監(jiān)理費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場。
9、監(jiān)理單位應加強平行檢查、巡視檢查,認真做好抽檢、驗收和旁站工作。在驗收以前對施工單位所存在的問題及時告知、敦促改正,爭取做到施工單位報驗時一次通過。監(jiān)理單位應配合施工單位做到現場24小時施工的報驗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經監(jiān)理驗收簽字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對于隱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報于監(jiān)理的同時,必須報業(yè)主項目部工程人員參加驗收。未經報驗通過,私自進行隱蔽的,扣除施工單位1000~5000元的質量處罰金,并進行返修,通報批評。
11、在需要監(jiān)理旁站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關鍵工藝,監(jiān)理單位應書面提交監(jiān)理旁站記錄,并于旁站前通知施工單位。在旁站過程中,如發(fā)現相關人員有脫崗現象的,施工單位人員脫崗的扣除200元的質量處罰金,監(jiān)理單位脫崗的扣除200元的監(jiān)理費用,并通報批評。
12、質量驗收程序遵循:“三檢制”+“監(jiān)理驗收”+ “建設單位”驗收”。
(1)首先施工單位要作內部的自檢、互檢、交接檢,并確保真實
性,嚴格執(zhí)行“三檢制”。
(2)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由施工單位填寫質量驗收報驗單,報監(jiān)理單位驗收。
(3)如遇施工單位報驗資料不齊或不組織人員參加的情況,監(jiān)理單位有權拒絕參加驗收。
(4)隱蔽工程及重點部位、關鍵部位的施工在報監(jiān)理單位驗收的同時,必須報工程部驗收確認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施工。
13、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控制施工過程質量,不得隱瞞施工質量問題,所出現質量問題必須及時向監(jiān)理單位、工程部報告,不得私自進行處理。否則一次扣除質量處罰金500~1000元。
14、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監(jiān)理單位和工程部提出后,施工單位應立即組織整改或回復,嚴重的質量問題,由工程部通知設計單位出具設計方案后施工單位進行整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
15、在本工程施工中,施工單位必須堅持以樣板引路的原則,任何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要先做好樣板,經監(jiān)理單位和工程部驗收批準后,方可大面積施工。
16、各種施工報驗資料必須做到與施工同步進行,不得后補(包括所有分包工程的報驗資料)。
17、施工單位必須做好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質量驗收工作,在施工單位驗收合格的基礎上,監(jiān)理單位亦應做好材料、設備、構配件、成品和半成品進場的檢驗、驗收、見證取樣工作。對于不合格的材料嚴禁用于施工并應立即退場。
18、監(jiān)理單位應加強自身的業(yè)務學習,熟悉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有關施工驗收規(guī)范,在檢查驗收時做到心中有數,并認真執(zhí)行。
19、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規(guī)范檢查進場混凝土的現場坍落度,不得隨意改變混凝土的配合比,如私自加水或用其他方式處理。砼澆
筑前,施工單位必須報監(jiān)理單位和工程部簽認砼澆筑令后方可進行混凝土的澆筑。
20、模板支撐拆除之前,施工單位必須通知監(jiān)理單位、工程部核定確認。下達模板拆除令后方可拆除。拆模后,施工單位必須及時通知監(jiān)理單位和工程部進? 行驗收。
21、對混凝土存在質量問題的處理:發(fā)現一處混凝土漏振、爛根,扣除施工單位100~500元的質量處罰金,如再次出現,加倍進行扣除。
22、所有試驗必須與施工同步,按國家現行規(guī)范要求進行見證取樣工作,不得缺項漏做,弄虛作假。
23、施工單位必須做好安裝專業(yè)和土建專業(yè)的配合,做好預埋、
預留工作,監(jiān)理單位認真驗收檢查。如因預留預埋錯誤,造成在結構墻板開洞、鑿槽,每處對施工單位扣除500~1000元的質量處罰金,對監(jiān)理單位扣除50~200元的監(jiān)理費用;如因洞口預留偏差,造成割斷鋼筋或影響主體結構的情況,每處扣除施工單位500元的質量處罰金,對監(jiān)理單位扣除200元的監(jiān)理費用。
24、由監(jiān)理單位組織,建立施工現場周質量檢查制度,多方聯檢,形成檢查紀要,發(fā)送各單位。對現場檢查存在的質量問題,由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督施工單位逐項整改落實。
五、進度管理
1、施工單位應按照工期目標要求,制定相應完成工期目標措施。合理組織使用人、機、物料,合理組織施工,避免造成人力物力浪費。
2、施工單位在質量、安全、文明方面應加強管理,避免由此造成整改或返工,而影響工程進度。
3、施工單位應制定工期總計劃、月計劃、周計劃,監(jiān)理單位認真審核,并對其提出合理化意見。
4、施工單位嚴格按照計劃組織施工,監(jiān)理單位和工程部對施工單位的進度計劃按月定期進行考核。如未完成進度計劃,按月進度計劃每推延一天,扣除工期處罰金1000元/日;正負零節(jié)點、主體封頂節(jié)點、工程竣工,每推遲一天,扣除形象進度款5/1000,直至完成。
5、施工單位應保證現場24小時不間斷施工,確保工程進度。
6、施工單位應認真做好冬期、雨期、農忙季節(jié)、節(jié)假日期間等的施工措施, 制定相應的確保工期的措施。
六、安全管理
1、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責任目標的要求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落實到人,配備專職安全員,對項目經理部各級領導、各部門、各類人員所規(guī)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
2、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主要有17個方面的內容,如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塵、防雷擊、防坍塌、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防起重設備滑落、防高空墜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疫、防環(huán)境污染等方面措施。無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施工,對施工單位每次扣除100~1000元的安全保證金,直至落實到位。
3、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建立安全培訓制度,把安全知識、安全技能、設備性能、操作規(guī)程、安全法規(guī)等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施工單位應認真做好“三寶四口五臨邊”的防護工作,在檢查時發(fā)現一處落實不到位,扣除50~200元的安全保證金,直至達到要求。
5、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如電工、電焊工、架子工、機操工、起重工、機械司機、機動車輛司機等,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操作。無證作業(yè),對施工單位每人次扣除200元的安全保證金。
6、施工單位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縱向延伸到班組全體作業(yè)人員。主要內容有:施工作業(yè)特點和危險點、針對危險點的預防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
規(guī)程和標準、發(fā)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無安全技術交底或無記錄進行施工的,對施工單位每次扣除50~300元的安全保證金,直至達到要求。
第15篇 某工程施工爆破器材管理辦法
工程施工爆破器材管理辦法
為確保施工生產的安全可控,現就有關方面做出明確要求,請各架子隊嚴格按照執(zhí)行。
1、施工員所開的爆破器材準領單,必須自留一份。填寫的數字必須要用大小寫,且字跡要清楚規(guī)范。
2、施工員在爆破器材購買卡上簽字前,必須認真核對,所用部分必須真實,不得未經核對就簽字認可。
3、炸藥庫在發(fā)放爆破器材時,必須核對各施工員的字跡和爆破器材購買卡上次的使用情況。沒有購買卡的不得發(fā)放爆破器材。
4、炸藥庫在發(fā)放爆破器材時,必須由值班本人負責作好發(fā)放記錄。進庫發(fā)放爆破器材時,應有兩名庫管人員同時在場且相互核對。
5、爆破員必須做到當天領藥,當天用,不得將炸藥存放在工棚內過夜。臨時存放則必須有專人看管,防止爆破器材的丟失。
6、如發(fā)現有爆破器材的丟失,必須及時向上級匯報,不得隱瞞。
7、各爆破員在進行爆破前,必須利用彩旗和口哨做好爆破點附近的全方位警戒工作。只有所有人員都撤離了危險區(qū)域后才準爆破。
8、所有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規(guī)程》,確保施工生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