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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標管理辦法3篇

發(fā)布時間:2023-01-30 20:48:18 查看人數(shù):71

公司招標管理辦法

第1篇 s公司招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公司招標工作,促進公平競爭,維護公司利益及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招標組織單位在公司合同授權范圍內開展工作。

第三條招標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公司謀求效益最大化擇優(yōu)定標。

第四條本辦法適合公司本部。核心子公司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 管理內容

第五條涉及公司物資采購、工裝制作及購置、設備購置、固定資產大修、基建工程、物業(yè)管理、廢舊及積壓物資處置、外委勞務等項目納入招標范圍。

第六條 如有特殊情況不能進行招標的,須經公司相關高管批準后履行相應報批手續(xù)。

第七條 根據(jù)公司實際情況,招標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議標三種方式。

公開招標:是指由公司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發(fā)布招標公告,眾多投標方參加競標,公司從中選定中標方的招標方式。

邀請招標:是指公司向有資格的三家及三家以上的意向單位發(fā)出招標邀請,意向單位參加競標,公司從中選定中標方的招標方式。

議標:是指公司對有資格的意向單位,通過一對一協(xié)商談判確立中標方的招標方式。根據(jù)市場和供應商的情況,議標分為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三種方式。

以上三種招標方式的額度標準和操作方法由招標組織單位制定相應管理細則,作出明確規(guī)定。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規(guī)避招標。

第2篇 h物業(yè)公司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z物業(yè)公司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一、依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資產公司相關文件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于公司維修材料、保潔材料、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福利品等大宗物資采購;公司設備、設施采購;裝修改造、大型企業(yè)宣傳等;大宗(大額)辦公用具采購的招標;公司經營發(fā)展需承接項目投標等。

二、招投標過程要遵循公開、公正、效益及維護公司利益的原則。招標過程必須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門積極配合、全面溝通、信息共享。所有招標決策應在招標機構內集體公司開決策。各單位的投標文件、評標過程、未發(fā)放中標通知書前的定標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機密,不得泄露。

三、公司所有合同金額在5萬元以下按《有關固定資產申購及大修項目支出的規(guī)定》執(zhí)行;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由公司招標管理小組采取公開招標;超過50萬元以上的報資產公司,按資產公司招標有關規(guī)定進行招標工作。

四、管理機構與職責

招標管理小組代表公司負責招標投標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負責制定公司招標投標的有關規(guī)定和辦法;

2、審批招標投標項目,處裁招標投標糾紛,否決違反招標投標的定標結果;對違反招標投標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3、監(jiān)督、檢查公司招標投標工作;總結、交流招標投標工作的經驗。

招標管理小組成員主要職責:

1、協(xié)同有關單位編制招標文件,審查標書,發(fā)布招標通告或邀請投標函,核實對方的資金情況;

2、接收對方單位的招標申請書,接受密封的投標書;

3、審查投標單位的資格,組織評委考查應標單位資質證件、售后服務等信譽情況,確定投標單位;

4、編制標底;

5、負責收取投標單位的投標管理費和保證金;

6、確定開標評委的人數(shù)和人員;

7、組織實施發(fā)標、開標、評標、詢標、定標的全過程;

8、做好會議紀錄,準備有關表格及選票,招標文件的整理歸檔及有關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工作。

五、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及邀請招標,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時,公司在有關有關信息網絡或報刊上發(fā)布招標通告;邀請符合招標資質條件的參與投標,并按程序確定入圍投標人。在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時,公司招投標小組應當于邀請函的方式邀請符合資質條件的3個以上的供應商或單位參與投標。

六、招標程序

1、招標申請:各相關部門對在本招標規(guī)定范圍內的物資或項目,經核查確屬必要,可向公司提出招標申請,報請總經理批準。

2、招標單位應成立不少于三人的招標工作組,具體負責招標活動;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應回避參與招標工作組的工作。

3、招標前,招標小組須組織有關人員編制好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投標邀請函;

(2)投標須知;

(3)投標的物清單,技術參數(shù)和報價方式要求;

(4)投標人的有關資格和資信證明文件要求;

(5)交貨(或交工)及提供服務方面的要求;

(6)采購合同(或工程合同)的主要條款及訂立方式;

(7)公司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

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有特定的供應商或單位,不得含有傾向性的、排斥其他潛在投標人的內容。

4、編制發(fā)布招標公告,發(fā)出投標邀請。

招標通告或投標邀請函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招標單位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

(2)招標的物的名稱、用途(或功用)、數(shù)量(或面積)和交貨(或交工)日期;

(3)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和投標辦法;

(4)有關投標保證金的要求;

(5)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時間和地點,投標截止時間;

(6)開標地點和時間;

(7)公司規(guī)定的其他內容;

七、招標項目設有標底的,標底知情人負有保密的責任。開標前,有關人員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名稱、數(shù)量及與招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八、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完全響應的投標文件密封后,送達投標地點。公司招標工作人員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shù)怯洷4?且不得開啟或向他人透露。

九、對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時,應當以書面形式在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一周前,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對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但須以書面形式遞交公司招標工作人員。

十、企業(yè)在項目開標會議上應向招標單位提供以下資料: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件、法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人授權委托書。

十一、投標書的內容應當包括:企業(yè)的情況簡介,投標報價、經營設想、管理辦法、成本費測算、服務質量保證和經濟指標落實措施、服務公約、響應招標文件及其他承諾等。

十二、投標書必須加蓋企業(yè)印鑒及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在規(guī)定日期內,在信封密封處加蓋企業(yè)印鑒后送交指定地點。

十三、開標、評標、定標

1、招標單位在開標前召開標前會,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招標文件,明確各項要求,確定開標、評標、中標活動的程序。

2、招標單位應當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投標單位少于三個的,招標單位應當重新招標。

3、招標管理小組應根據(jù)招標項目邀請專家、投標單位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開標會議,當眾啟封投標書及補充函件,公布投標書的主要內容和標底。

4、開標時發(fā)現(xiàn)的下列情況之一視為無效標書:

(1)投標書未密封的;

(2)投標書未加蓋企業(yè)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鑒、無委托授權書的;(3)未按規(guī)定的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字跡模糊,辨認不清的;

(4)投標單位未參加開標會議的

5、評標組織由招標管理小組成員、投標單位及邀請的有關專家組成。開標、評標、定標全過程中必須接受資產公司招標領導小組的監(jiān)督和指導。

6、評標、定標應采用科學方法,按照平等競爭、公正合理的原則,以評委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中標單位。

7、確定中標單位后,開標主持人應當場宣布中標單位、中標價及實質性的承諾條件。

8、公司依據(jù)評標管理小組的書面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并向中標投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9、中標通知發(fā)出之日起10日內,中標人與公司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合同不得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作實質性修改。

10、中標通知發(fā)出后,中標方放棄中標項目或在限期內不簽訂合同者,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1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當廢標:

(1)投標報價高于預算價格,委托方難以支付;

(2)投標方有串通圍標行為;

(3)專家組認為投標方案難以完成標書規(guī)定任務的;

(4)評標會認為其它必須廢標的情況。

十四、投標單位以行賄給“回扣”等不正當手段獲取中標;招標管理小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視情節(jié)給予行政、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3篇 房地產公司招標管理作業(yè)指引辦法

地產公司招標管理作業(yè)指引(辦法)

第一條 為擇優(yōu)選擇合作單位,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維護公司合法權益,避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xiàn)建設資金不合理地流失,根據(jù)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授權表及公司工程建設的實踐經驗,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依據(jù)公司授權及議事管理辦法,招投標以估算金額劃分決策模式,具體約定如下:

金額

200萬以上

50~200萬

10~50萬

10萬以內

決策模式

民主議事后,報領導審批;

民主議事決定,總經理認可;

造價部主辦,工程部會簽后,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造價主管工程師主辦,部門經理審批,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投標單位選擇方式

造價部推薦3~5家,工程部及其他部門推家3~5家,由造價部及工程部主管工程師、部門經理組成考察小組,進行考察評定后,選定5家入圍單位,參與正式投標

造價部推薦3~5家,工程部及其他部門推家3~5家,由造價部及工程部主管工程師、部門經理組成考察小組,進行考察評定后,選定3~4家入圍單位參與正式投標

由造價主管工程師及其他人員推薦3家以上,經報價比較確定。

參與部門及人員

分管副總經理、常務管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經辦人員

分管副總經理、造價、工程部

造價經理、專業(yè)工程師

最終審批

總經理

分公司總經理有否決權,一旦否決,再通過民主議事決定

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第三條 招投標工作參與部門及工作職責劃分:

◆造價部具體工作包括:

1、供應商信息的收集、組織,并參與資格預審;

2、招標文件的起草、傳閱、報批;

3、確定投標入圍單位并報批;

4、組織召開發(fā)標會議,發(fā)放標書;

5、依據(jù)招標文件約定時間,收回投標文件;

6、組織開標會議,宣布開標結果;

7、組織評標,負責商務標評定;

8、評標結果報批;

9、合同起草、報批、洽談、簽訂;

◆工程開發(fā)部具體工作包括:

1、參與工程施工單位考察,提出考察意見;

2、對投標單位資格報批件進行會簽,明確其是否具備投標資格;

3、對招標文件、合同提出修改意見;

4、負責技術標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5、對評標結果報批件進行會簽;

6、參與合同洽談;

◆民主議事小組具體工作:

1、對招投標過程中相關文件進行傳閱、提出修訂意見。包括:招標文件、中標通知、合同。

2、對估算造價50萬元以上的招投標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任何成員均有權了解下列事項:

a、投標單位資格預審情況;

b、開標后的投標文件內容;

c、評標過程及結果;

d、合同主要條款;

◆分管副總經理具體工作包括:

1、對各報批文件進行批示,

2、對招標文件、合同等審閱,修訂;

3、批準招標文件發(fā)放;

4、簽訂合同。

第四條 工程發(fā)包有四種模式,依據(jù)有利于工程造價管理原則,優(yōu)先順序分別為:

a、工程量清單招標;

b、綜合單價招標;

c、計價規(guī)則招標(費率招標);

d、直接發(fā)包。原則上一般有條件選用前三種招標方式的,不得選擇直接發(fā)包方式,以保證最大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發(fā)包方式一般依據(jù)以下原則確定:

1、擬招標項目同時符合下列條件,須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

a、估算造價在20萬元以上;

b、有完整的施工圖;

c、有充足的招標文件起草及工程量計算時間;

2、擬招標項目同時符合下列條件,采用'綜合單價招標':

a、估算造價在20萬元以上;

b、有施工圖,施工內容清楚,但工程量難以準確計算或不確定因素較多,可能造成結算差異較大;如:土方工程、基礎工程、室內裝修工程、室外硬景、園林綠化工程等;

3、擬招標項目同時符合下列條件,采用'工程計價規(guī)則招標';

a、估算造價20萬元以上;

b、定額及其子目較為完善,計價程式、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清楚;

c、有方案圖但無施工圖;

d、招標時間不能滿足計算工程量時間需要。

其中c和d只需滿足其中任何一個條件即可。

4、屬壟斷性行業(yè),行業(yè)內具備相應資格的單位少于2家,或者估算造價低于20萬元的項目,可以采用'直接發(fā)包'方式。如:供配電工程、市政自來水碰口、燃氣工程、通信工程、有線電視、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等;

但如果行業(yè)具備資格的單位超過3家(含3家),且不存在從屬或聯(lián)合經營關系,能夠形成有效競爭的,參照本條1、2、3約定執(zhí)行。

第五條 招標文件、合同草稿等文件報批流程。

1、估算造價在2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下列流程報批:

公司提供文件模板→造價部依據(jù)項目具體情況修改,形成'征詢意見稿'→工程開發(fā)部修訂→議事小組成員傳閱修訂→造價部依據(jù)修訂意見修改,形成'匯報稿'→分管副總經理會簽、修訂→造價部依據(jù)分管副總經理意見修訂,形成正式稿→報公司造價部修訂、備案(執(zhí)行稿)→發(fā)給相關單位;

對合同而言,發(fā)給相關單位后還須增加:與合約單位洽談→合約單位意見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定稿→對方簽字蓋章→返造價報分管副總經理簽字→財務部蓋章;

2、估算造價在50~200萬元的項目,按下列流程報批:

造價部起草招標文件或合同→工程開發(fā)部提出修改意見→造價部依據(jù)工程開發(fā)部意見修訂→議事小組成員傳閱→分管副總經理會簽、修訂→造價部依據(jù)分管副總經理意見修訂→發(fā)給投標單位或中標單位→依據(jù)中標單位意見修訂合同→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3、估算造價在50萬元以下的項目,按下列流程報批:

造價部起草招標文件或合同→工程開發(fā)部提出修改意見→造價部依據(jù)工程開發(fā)部意見修訂→分管副總經理會簽、修訂→造價部依據(jù)分管副總經理意見修訂→發(fā)給投標單位或中標單位→依據(jù)中標單位意見修訂合同→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4、估算造價在10萬元以內,由造價部主辦,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即可。低于3萬元的,由造價專業(yè)工程師主辦,造價經理審批,并知會分管副總經理。

第六條 大宗材料設備采購參照以上約定執(zhí)行。

第七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公司招標管理辦法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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