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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塑料加工工廠勞動合同
2022塑料加工工廠勞動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簽訂地點: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名稱、品牌、規(guī)格、數量、單價及交付時間
名稱商標規(guī)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提交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項執(zhí)行:
(1)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zhí)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yè)標準執(zhí)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zhí)行。
產品標準名稱和編號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zhí)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5.現場卸貨由負責。
6.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guī)定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為元/。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fā)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xié)商適當調整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第七條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5.在驗收中發(fā)生糾紛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fā)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guī)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guī)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并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guī)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yǎng)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guī)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yǎng)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fā)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guī)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fā)貨前與甲方協(xié)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fā)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yǎng)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
按本合同規(guī)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yǎng)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銀行規(guī)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fā)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zhí)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做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供貨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第2篇 塑料加工工程技術人員勞動合同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xù)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后順延30天。30天到期后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_______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文化知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b。 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c。 勞動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d。 工作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 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f。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于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fā)放時間為 。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y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zhí)行。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yè)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定和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wèi)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yè)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guī)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yè)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yè)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guī)范和管理。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xù)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xù):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按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xù)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yǎng)、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等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在診斷或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xié)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本協(xié)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xù)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后,可辦理續(xù)簽手續(xù)。
第三十條 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guī)定的,按照法律規(guī)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 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商業(yè)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yè)秘密的業(yè)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guī)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協(xié)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 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項目管理制度執(zhí)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xié)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采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發(fā)布的各項通知及規(guī)章制度,并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guī)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guī)章制度為本協(xié)議的附件,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xié)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xié)議》、《培訓協(xié)議》、《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的規(guī)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 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xié)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xié)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lián)系障礙狀態(tài)(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tài)聯(lián)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乙方確定下
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fā)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3篇 塑料袋廠員工勞動合同
2022塑料袋廠員工勞動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xié)商一致。
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確需涂改的,雙方應在涂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zhí)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是 ,崗位職責為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乙方應愛崗敬業(yè)、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yè)秘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guī)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方 依法實行以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應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jié)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于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月工資 元。
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fā)辦法為 。
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fā)標準為
或 元。
第八條 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依法執(zhí)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guī)定。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yè)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六、職業(yè)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yè)技能。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嚴格執(zhí)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落實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guī)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yè)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yè)病危害及其后果,提供職業(yè)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yè)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作業(yè)。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并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yè)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xié)商約定保守商業(yè)秘密或競業(yè)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yè)秘密協(xié)議或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
第二十條 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xié)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協(xié)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lián)系方式、送達地址。如發(fā)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zhí)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