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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瓶運輸儲存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匯編(3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15 查看人數(shù):72

氣瓶運輸儲存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

內容

1. 前言 氣瓶運輸、儲存和使用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是工業(yè)生產(chǎn)中至關重要的部分,涉及到人員安全、設備保護以及環(huán)境維護。本規(guī)程旨在提供一套詳細的操作指南,確保所有相關人員遵循統(tǒng)一的標準和程序,以降低潛在風險。

2. 氣瓶的選擇與檢驗

- 所有氣瓶應為合格制造商的產(chǎn)品,具有清晰的制造日期和檢驗標記。

- 定期進行壓力測試和外部檢查,確保無腐蝕、裂紋或其他損壞。

3. 氣瓶的填充

- 填充氣體時,必須遵守制造商的推薦填充量,不得超壓。

- 使用專用設備進行氣體填充,操作人員需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

4. 氣瓶的運輸

- 運輸過程中,氣瓶應妥善固定,防止碰撞或翻倒。

- 使用專用的氣瓶運輸車或容器,避免與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裝。

5. 氣瓶的儲存

- 存儲區(qū)域應通風良好,遠離熱源、火源及人員密集場所。

- 不同類型的氣體應分開存放,標示清晰,便于識別和應急處理。

6. 氣瓶的使用

- 使用前檢查氣瓶閥門、減壓閥和連接件,確保無泄漏。

- 操作時佩戴防護裝備,避免直接接觸低溫或高壓氣體。

7. 應急處理

- 設立應急預案,對氣體泄漏、火災等情況進行快速響應。

- 員工應接受應急培訓,知曉如何疏散、報警和使用滅火設備。

8. 廢棄處理

- 廢棄氣瓶應由專業(yè)機構回收,不得隨意丟棄。

- 清空的氣瓶應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處理,防止意外發(fā)生。

9. 監(jiān)督與記錄

- 實施定期安全檢查,記錄氣瓶的使用、存儲和運輸情況。

- 對不符合規(guī)程的行為及時糾正,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記錄并采取相應措施。

10. 培訓與教育 - 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其對氣瓶安全的認識。 - 新入職員工須通過安全培訓考核后方可參與相關工作。

11. 持續(xù)改進 - 定期評估規(guī)程的有效性,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 - 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持續(xù)提升氣瓶安全管理的水平。

標準

本規(guī)程依據(j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同時參照了iso 11114-1《壓縮氣體運輸容器 - 選擇、填充、檢查和測試》等國際標準。所有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本規(guī)程執(zhí)行,違反規(guī)程可能導致處罰或事故,務必重視并嚴格遵守。

氣瓶運輸儲存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氣瓶運輸儲存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

1.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的單位應加強對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的安全管理:有專人負責氣瓶安全工作;根據(jù)規(guī)程和有關規(guī)定,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定期對氣瓶的運輸、儲存和使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2.運輸和裝卸氣瓶時,應遵循下列要求:

1)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

2)必須配戴好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3)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

4)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chǎn)生毒物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或與瓶內氣體起化學反應的物品,不得與氣瓶一起運輸;

5)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過車廂高度,且不超過五層;立放時,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運輸應遮陽設施,避免爆曬;城市的繁華市區(qū)應避免白天運輸;

7)嚴禁煙火。運輸可燃氣體氣瓶時,運輸工具上應備有滅火器材;

8)運輸氣瓶的車,不得在繁華市區(qū),重要機關附近???車停靠時,司機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9)裝有液化石油氣的氣瓶,不應長途運輸。

3. 儲存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的有關規(guī)定;

2)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它熱源;倉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必須規(guī)定儲存期限,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

4)空瓶與實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chǎn)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置防毒用具或滅火器材;

5)氣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過五層。

4. 氣瓶使用,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2)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

3)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

4)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止傾倒措施;

5)夏季應防止爆曬;

6)嚴禁敲擊,碰撞;

7)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8)嚴禁用濕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9)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永久氣體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小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11)液化石油氣瓶用戶,不得將氣瓶內的液化石油氣向其它氣瓶倒裝;不得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12)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焊接修理。

5. 附則

1)氣瓶發(fā)生事故時,發(fā)生事故單位應及時報主管部門。

2)違反本規(guī)程規(guī)定,要追究當事單位,及其負責人的責任,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第2篇 氣瓶運輸儲存使用改裝安全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1)運輸

①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

②佩戴好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碰、滾。

③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

④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chǎn)生毒物的氣瓶,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或與瓶內氣體起化學反應的物品,不得同車運輸。

⑤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固定。

⑥夏季運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曝曬;應避免白天在繁華市區(qū)運輸。

⑦嚴禁煙火,運輸可燃氣體氣瓶時運輸工具上應備有滅火器材。

⑧運輸氣瓶的車、船不得在繁華市區(qū)、重要機關附近???車、船??繒r,司機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⑨裝有液化石油氣的氣瓶不應長途運輸。

(2)儲存

①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②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經(jīng)常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③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必須規(guī)定儲存期限,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

④空瓶與實瓶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chǎn)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設置防火用具或滅火器材。

⑤放置整齊,佩戴好瓶帽。

(3)使用

①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鉛印和顏色標記。

②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確認盛裝的氣體。

③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火源,應離明火10m以外。

④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

⑤夏季應防止曝曬。

⑥嚴禁敲擊、碰撞。

⑦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⑧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⑨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

⑩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場合,設備上應配防止倒灌的裝置。

⑧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瓶體進行修理。

⑩液化石油氣瓶用戶不得將氣瓶內液化石油氣向其他氣瓶倒裝;不得自行處理氣瓶內剩余殘液。

(4)改裝

①根據(jù)氣瓶制造鉛印標記和安全狀況,確定改裝后充裝氣體和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

②對氣瓶進行徹底清理、沖洗、干燥,換裝相應的瓶閥和其他附件。

③按規(guī)定打 檢驗鋼印和涂檢驗色標,并按改裝后盛裝的氣體更改氣瓶的顏色、字樣和色環(huán)。

④將氣瓶改裝情況通知其產(chǎn)權單位,記入氣瓶檔案。

第3篇 氣瓶運輸儲存使用改裝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運輸

①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

②佩戴好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碰、滾。

③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

④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chǎn)生毒物的氣瓶,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或與瓶內氣體起化學反應的物品,不得同車運輸。

⑤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固定。

⑥夏季運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曝曬;應避免白天在繁華市區(qū)運輸。

⑦嚴禁煙火,運輸可燃氣體氣瓶時運輸工具上應備有滅火器材。

⑧運輸氣瓶的車、船不得在繁華市區(qū)、重要機關附近???車、船停靠時,司機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⑨裝有液化石油氣的氣瓶不應長途運輸。

(2)儲存

①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②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經(jīng)常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③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必須規(guī)定儲存期限,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

④空瓶與實瓶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chǎn)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設置防火用具或滅火器材。

⑤放置整齊,佩戴好瓶帽。

(3)使用

①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鉛印和顏色標記。

②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確認盛裝的氣體。

③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火源,應離明火10m以外。

④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

⑤夏季應防止曝曬。

⑥嚴禁敲擊、碰撞。

⑦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⑧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⑨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

⑩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場合,設備上應配防止倒灌的裝置。

⑧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瓶體進行修理。

⑩液化石油氣瓶用戶不得將氣瓶內液化石油氣向其他氣瓶倒裝;不得自行處理氣瓶內剩余殘液。

(4)改裝

①根據(jù)氣瓶制造鉛印標記和安全狀況,確定改裝后充裝氣體和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

②對氣瓶進行徹底清理、沖洗、干燥,換裝相應的瓶閥和其他附件。

③按規(guī)定打 檢驗鋼印和涂檢驗色標,并按改裝后盛裝的氣體更改氣瓶的顏色、字樣和色環(huán)。

④將氣瓶改裝情況通知其產(chǎn)權單位,記入氣瓶檔案。

氣瓶運輸儲存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匯編(3篇范文)

內容1.前言氣瓶運輸、儲存和使用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是工業(yè)生產(chǎn)中至關重要的部分,涉及到人員安全、設備保護以及環(huán)境維護。本規(guī)程旨在提供一套詳細的操作指南,確保所有相關人員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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