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轉爐行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認知
1. 熟悉轉爐行車的結構、性能及各部位的功能。
2. 掌握行車的控制面板布局,了解各按鈕、開關的作用。
二、作業(yè)前準備
1. 檢查行車機械部件,確保無松動、損壞現象。
2. 確認行車電氣系統(tǒng)正常,無裸露電線、破損絕緣。
3. 佩戴好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安全帶、防塵口罩等。
三、操作流程
1. 啟動行車前,鳴笛示意,確認周圍人員安全。
2. 操作行車時,保持平穩(wěn),避免急停急起,防止物料晃動。
3. 起吊物品時,保持視線清晰,確保吊具與負載正確連接。
四、應急處理
1. 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止操作,報告維修人員。
2. 遇到緊急情況,啟動應急停止裝置,疏散現場人員。
五、交接班制度
1. 交接班時,詳細記錄行車運行狀況,交接清楚異常事項。
2. 下班前,清理工作區(qū)域,關閉電源,鎖好控制室門。
目的和意義
轉爐行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保障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減少設備損壞,提高生產效率。通過明確的規(guī)程,可以降低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風險,維護企業(yè)生產秩序,同時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專業(yè)技能。
注意事項
1. 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擅自操作行車。
2. 行車運行中禁止人員在下方行走或停留。
3. 遵守“十不吊”原則,如超載、視線不清、捆綁不牢等情況下不得起吊。
4. 定期進行設備檢查保養(yǎng),確保行車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5. 緊急情況下,優(yōu)先保障人員安全,再行處理設備問題。
本規(guī)程旨在提供指導,但具體操作需結合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務必始終保持警覺,以確保安全。
轉爐行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啟動行車前,必須先檢查各操作系統(tǒng)以及限位器、制動器等安全裝置是否正??煽俊4蜮徍?,方可送電,起停三次,進行試車,試車時吊鉤上下應該吊有重物。確認所有限位,剎車性能正常后,方可正式吊運物件。
2、行車工作時,任何無關人員都不能停留在行車上(檢修者、檢查人員除外),若行車要進行檢修,駕駛員應聽從行車上的檢修人員指揮來進行操作。
3、上車應先按電鈴,待行車停穩(wěn)后,拉開聯(lián)鎖門方可上下,嚴禁跳車或翻欄桿。
4、當行車操作時,電器設備已接電,因此,禁止打開啟動裝置、起動電阻、配電盤等進行檢視,禁止拉觸起動裝置的通電部份與導電線進行檢查,對電器設備進行檢查時,電器設備本身應該斷電。
5、開車前應把各控制器手柄都放在“0”位,改變方向必須把開關拉到“0”位,停車后再開動,嚴禁用開反車來代替剎車。
6、禁止在鉤子上或貨物上進行人員提升或移動,嚴禁利用行車設備與地面人員開玩笑。
7、行車吊物途中,特別是吊運液體金屬,嚴禁人員頭上的重要設備上經過,不得與其他物相碰、撞、擦、拉。
8、開車時必須全神貫注,認真操作,嚴禁在駕駛室抽煙,禁止將茶杯、書籍、報刊、雜志帶進駕駛室,嚴禁在駕駛室里談笑或做無關的工作,當班操作時,不準將腳擱起,超過開關高度。不準隨意裝拆電器設備。
9、行車使用前應進行試剎車,試剎車應與地面人員聯(lián)系,在平地和不潮濕的地方進行,高度不超過0.5米,嚴禁吊物時調整制動器。
10、在正常使用中不得撞車、推車,兩車相近時應互相照應,需要推車時應經雙方同意方可緩慢推車,防止受震。
11、凡出現漏鋼包(或鐵水包)等事故。應聽從地面人員的指揮,不得將鋼包、鐵水包吊得太高或走潮濕地方,更不可在人員和重要設備上方越過。
12、有主、付鉤的行車,單用其中一只鉤子,另一只鉤不準懸掛他物,鏈條的小鉤應掛在鏈環(huán)上。
13、長距吊運鋼水包、鐵水包時,應將付鉤鏈條勾子高出法蘭邊,防止鉤到包子使包子傾斜鋼液潑出。
14、吊運鐵水進爐、回爐鋼水倒包,應將副鉤鏈條鉤頭鉤牢包環(huán)。嚴禁長時間預先鉤套,防止剎車失靈產生事故。
15、行車吊運時,吊鉤必須提高到2米以上高度,行車運行時貨物(包括空載)必須提高至超過運行線路上的最高障礙物半米以上高度,嚴禁吊物長期停留空中。
16、行車操作遇突然停電,應拉掉電源總開關,各操縱控制器手柄推到“0”位,通電后再按開車步驟進行操作。
17、在正常操作過程中不可依靠“限位開關”停車,以免限位開關失效,發(fā)生事故。
18、行車吊運危險物體,如氧氣瓶、油桶等,必須要有專用工具,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吊運。
19、吊運機動車上的物體,必須等車輛停穩(wěn)、駕駛員下車后才可吊運。
20、新學開行車的駕駛員,必須要有有證老駕駛員在旁指導,嚴禁非行車工開行車。
21、行車若遇火災,應立即切斷電源,用干粉滅火器滅火。滅火器用完后,當班要更換新瓶。
22、必須帶電修理時,要通知值班電工,并要有專人監(jiān)護。
23、起升機構制動器在工作中突然失靈時,要沉著,要鳴鈴警示地面人員避開,并在起升高度范圍內,反復升降,同時開動大小車,選擇安全地點把重物放下,報修,嚴禁重物自由墜落。
24、吊運重渣包,必須使用四根鏈條勾子。
25、使用磁鐵盤吊運,磁鐵盤運行范圍內不準有人停留,并做到超重、超大塊不吊。
26、行車駕駛員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滿包鐵水不準吊到爐前,鐵水包吊到爐前,不準過早將付鉤鏈條鉤子鉤進鐵水包底環(huán)等兌鐵水。
27、行車駕駛員吊在鋼水包、鐵水包吊運時,必須聽從領行行車工指揮,在確認龍門鉤套進耳軸后,方能起吊,若發(fā)現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均應立即停車,經了解清楚后,方可開車。
28、渣場行車不準將渣包直接吊上卡車翻倒裝運。
29、使用起重機械十個不得起吊是:
①斜吊或斜拽;
②無人指揮或信號不明;
③掛鉤不當;
④物件有尖銳楞角未墊好;
⑤重量不明或超負荷;
⑥起重機械有缺陷或安全裝置失靈;
⑦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
⑧光線陰暗,視物不清;
⑨鋼水、鐵水過滿或只有一個制動器;
⑩人站在吊物上或起吊物下。
30、機車送來鐵水、機車沒脫鉤、未退出廠房,行車不準吊鐵水,以防機車拉動行車發(fā)生事故。機車雖脫鉤、未退出廠房,行車不準吊鐵水,以防機車拉動地車發(fā)生事故。
31、行車點檢、檢修、檢查人員上、下行車時,當班行車工必須負責開、關連鎖門。
32、吊運鋼水上連鑄回轉臺和吊空包時,必須聽從連鑄大包工或機長指揮,并與連鑄大包工燒大包水口的時間錯開,連鑄燒水口時,行車工不得起吊空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