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蒸汽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啟動前準備
1. 檢查蒸汽機車的各個部件,確保無漏氣、漏水、漏油現(xiàn)象。
2. 確認砂箱砂量充足,供砂系統(tǒng)正常。
3. 檢查制動系統(tǒng),保證剎車性能良好。
4. 檢查火箱燃料充足,爐火旺盛。
5. 核實水箱水量,防止干燒。
二、啟動與行駛
1. 慢慢打開蒸汽閥門,逐漸增加壓力。
2. 逐步推進手柄,使機車緩慢移動,測試制動效果。
3. 保持穩(wěn)定速度,注意前方線路狀況。
4. 在彎道、坡道和交叉口降低速度,確保行車安全。
5. 定期檢查儀表,監(jiān)控蒸汽壓力、水位等關鍵指標。
三、運行中維護
1. 注意觀察蒸汽機車的工作聲音,及時發(fā)現(xiàn)異常。
2. 遇到緊急情況,立即采取制動措施,必要時使用緊急制動。
3. 定時添煤加水,維持機車正常工作狀態(tài)。
4. 在停車休息時,進行必要的設備檢查和保養(yǎng)。
四、停機與收工
1. 逐漸減壓,關閉蒸汽閥門。
2. 關閉燃料供應,熄滅火源。
3. 排放剩余蒸汽,防止冷凝水損壞設備。
4. 清理機車表面,保持設備清潔。
5. 填寫運行日志,記錄當天操作情況。
目的和意義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蒸汽機車司機的操作行為,提高行車安全性,防止因操作不當導致的事故。通過明確的步驟和注意事項,確保機車運行的高效和穩(wěn)定,保護司機的生命安全,同時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降低維護成本,為鐵路運輸?shù)捻槙尺M行提供保障。
注意事項
1. 司機應熟悉并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擅自改變操作流程。
2. 保持清醒的頭腦,避免疲勞駕駛,如有不適立即報告。
3. 對于突發(fā)情況,應快速判斷并作出正確反應,切勿慌亂。
4. 加強與車站、調(diào)度的溝通,確保信息暢通,避免誤操作。
5. 遵守勞動保護規(guī)定,佩戴防護裝備,預防職業(yè)傷害。
6. 定期參加安全培訓,提升應急處理能力。
本規(guī)程旨在為蒸汽機車司機提供安全指導,但實際操作中還需結合具體環(huán)境和設備狀況靈活應對,確保每一次出行都安全無虞。
蒸汽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乘務人員必須熟知準軌鐵路規(guī)程、技術操作規(guī)程、維護保養(yǎng)等規(guī)程。必須持有本崗操作證方能上崗。
2.作業(yè)前,必須認真點檢,確保下列主要部件作用良好,符合要求:
2.1機械部、走行部、風泵與制動、撤砂、給油裝置、發(fā)電機(包括頭燈和信號標志)、汽笛和各種監(jiān)督計量儀表;
2.2車鉤、輪對;
2.3扶手、車梯、腳蹬等完整、牢固;
2.4鍋爐及其給水裝置、安全閥、易熔塞等;
3.機車運行中,乘務人員必須做到:
3.1不得離開機車;
3.2準確掌握速度,認真瞭望,確認信號,執(zhí)行呼喚應答制,嚴禁臆測行車;
3.3遇有信號中斷或顯示不明時,立即停車;
3.4在指定地點清爐、放汽、放水;
3.5嚴禁其它人員搭乘;
3.6值乘人員探頭瞭望時,必須注意侵限情況。
4.上水砂時:
4.1對好停車位置,上水柜時,站穩(wěn)、抓牢,冬季注意防滑。
4.2接送水管時,穩(wěn)接、穩(wěn)送,防止摔倒。
4.3上砂時,渡板放牢,腳站穩(wěn),嚴禁動車鳴笛。
5.投放軟水劑時:
5.1接藥桶時,穩(wěn)接穩(wěn)送,防止藥桶掉下傷人。
5.2投藥時,接近水面,慢慢倒入,禁止猛倒猛沖。
5.3禁止用上水管沖洗藥桶,以防藥水濺入眼中。
6.沖放爐灰時:
6.1在規(guī)定地點放灰;
6.2要帶手套檢查軟管,夏季更應加強防燙措施;
6.3拉注水器時要注意行人,以防燙傷;
6.4移動機車時,要確認無誤后鳴笛動車;
6.5兩側禁止同時沖爐灰。
7.到走板或鍋爐頂部時:
7.1鍋爐汽壓應小于定壓100kpa以下;
7.2嚴禁鳴笛、動車;
7.3確認頂部無接觸線;
8.進入車心或地溝時:
8.1不準動車或改變制動機;
8.2遇有動車或改變制動機時,應立即轉入安全部位;
8.3不準放水、排污。
9.換閘瓦時:
9.1嚴禁動車;
9.2關閉更換部位的閘缸塞門,再單閥制動;
9.3確認閘瓦銷穿好后,開放閘缸塞門。
10.檢查機車時:
10.1嚴禁敲打直通鍋爐的各管堵根部;
10.2檢查鍋爐零、部件時,不得迎面操作;
10.3試驗制動機和動手把時,要呼喚應答;
10.4鳴示時,要確認鍋爐頂部無人。
11.處理帶壓部件時,先遮斷汽路;嚴禁帶壓修理直通鍋爐的管接頭、絲根及堵。
12.開風泵電機時,先呼喚,要確認附近無人,先預熱再大開。
13.防止水錘:
13.1機車停留時,應開放汽缸和風泵排水閥,使余水排盡;
13.2調(diào)動無火機車,確認汽缸排水閥開放;
13.3進行汽缸預熱。
14.上完煤、水、砂后移動機車時:
14.1要確認皮帶機已停止運送;
14.2要確認上水管、上砂渡扳已拆除;
14.3要確認機車限界內(nèi)無人再鳴笛動車。
15.放水作業(yè):
15.1嚴禁直接對建筑物、鄰線機車、車輛和行人放水;
15.2乘務員自檢、自修嚴禁放水。
16.運行中不允許在司機室外做任何工作;嚴禁飛上飛下和乘坐司機室以外的部位。
17.調(diào)車作業(yè)要確認信號、進路、道岔正確,線路上無人、障礙物。
18.進站:
18.1必須二人以上確認信號;
18.2確認進路正確,接車線路是否空閑;
18.3正確使用制動機,不冒標或信號機。
19.回送無制動車輛的規(guī)定:
19.1區(qū)間牽引不超過二輛;
19.2隨紅旗列車返出鐵山站時,掛在列車尾部不得超過二輛;
19.3單機或隨零星車輛回送事故及無制動車輛,限速25km/h以下;
19.4加強瞭望,發(fā)現(xiàn)異常隨時準備停車。
20.連掛超限、特種車、易燃易爆等貨物車的規(guī)定:
20.1隔離車不少于一輛;
20.2接近建筑物,嚴格限制速度;
20.3搗調(diào)配位時,力求平穩(wěn);
20.4牽引易燃易爆車時,禁止清爐、大開送風器、向外扔煤球火種。
21.運行時速規(guī)定:
21.1區(qū)間牽引45km/h,推進25km/h;
21.2牽引進站30km/h;
21.3站內(nèi)及34#線牽引25km/h,推進15km/h;
21.4專用線10km/h;
21.5過磅、掛車離盡頭線路終端30m時,3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