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塔吊工和起重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塔吊工和起重工在建筑工地上的工作至關重要,他們負責搬運重物,確保建筑進程的安全和高效。為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工程的順利進行,以下是一些關鍵的操作規(guī)程:
1. 持證上崗:所有塔吊工和起重工必須持有有效的操作證書,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熟悉設備操作和安全知識。
2. 穿戴防護裝備:包括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滑鞋、護目鏡和安全帶,確保個人安全。
3. 設備檢查:每次作業(yè)前,應對塔吊和起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故障和損壞。
4. 作業(yè)規(guī)劃:明確作業(yè)范圍,設定安全警戒線,避免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qū)域。
5. 信號溝通:使用標準手勢和信號進行指揮,確保操作者和指揮者之間的有效溝通。
6. 負載評估:準確計算和評估負載重量,不得超過設備的最大承載能力。
7. 安全操作:遵循設備操作手冊,避免超速、超載和不穩(wěn)定的操作。
目的和意義
這些規(guī)程旨在降低施工現(xiàn)場的事故風險,提高工作效率,保護工人的生命安全,同時也維護企業(yè)的聲譽和合規(guī)性。遵守規(guī)程能夠減少因操作不當導致的設備損壞,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確保工程項目的質量和進度。
注意事項
1. 嚴禁酒后作業(yè),保持清醒的頭腦是保證安全的前提。
2. 遇到惡劣天氣如大風、暴雨,應立即停止作業(yè),確保設備和人員的安全。
3. 在吊裝過程中,如果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操作,報告并排除問題后再繼續(xù)。
4. 對于新設備或不熟悉的設備,應在有經(jīng)驗的人員指導下操作,避免盲目操作。
5. 堅持每日檢查和定期維護,及時發(fā)現(xiàn)并修復設備的潛在問題。
6. 不得擅自改動設備設置,如需調整,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
7. 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避免雜物干擾操作,增加事故隱患。
通過嚴格執(zhí)行這些規(guī)程,塔吊工和起重工可以更安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務,為建筑工地的安全生產(chǎn)奠定堅實基礎。每一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都是整個項目安全的基石,每一位工人都應將安全操作規(guī)程牢記心中,實踐于日常工作中。
塔吊工和起重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條 塔吊司機應受過專業(yè)訓練,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進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證,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該機械的構造、各安全裝置的作用及其調整方法,掌握該機械各項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維修保養(yǎng)技術。
第2條 塔吊必須有持證的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非司機人員不得操作,作業(yè)時應有專人指揮,司機酒后及患病時,不得進行操作。
第3條 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栓無松動,排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并向上固定好,重點檢查各轉動機構應正常,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guī)定。
第4條 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第5條 起吊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行走、回轉、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器。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第6條 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wěn),嚴禁急開急停。
第7條 作業(yè)時,應將駕駛室窗戶打開,注意指揮信號,駕駛室內應有防火防觸電安全措施。
第8條 起重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超荷載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第9條 起吊重物時綁扎應平穩(wěn)、牢固,不準斜拉斜吊物品,不準抽吊交錯擠壓物品,不準起吊埋在土里或凍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須用帛籠或鋼絲繩綁fl$固后方可起吊。
第10條 雨天起吊,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11條 有物品懸掛在空中時,司機與起重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第12條 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端不得小于互米。
第13條 多機作業(yè)時,應注意保持各機的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第14條 通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霧、雷雨天,應停止作業(yè)。
第15條 作業(yè)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吊鉤、小車應移到吊臂根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須向風源,放松回轉制動器,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第16條 司機必須認真做好起重機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交接班的記錄工作,定期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yǎng),做好設備十字作業(yè)(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第17條 自升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回)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心必須移至規(guī)定位置。
(2)專用電梯每次限乘3人,當臂桿口轉或起重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
(3)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4)頂升作業(yè),必須有專人指揮,非作業(yè)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應嚴格聽從信號指揮。
(5)頂升時,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tài),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回轉臂桿及其他作業(yè)。
(6)頂升到規(guī)定高度時,必須先將塔身附著在建筑物上方可繼續(xù)頂升。
(7)頂升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guī)定的力距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第18條 履帶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地面必須平坦、堅實,起重機工作、行駛或停放時,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不得停放在斜坡上,操作前左右履帶板應全部伸出。
(2)豎立塔身應緩慢,履帶前面要加鐵楔墊實。當塔身堅到90度時,防后傾裝置應松動,塔身不得與防后傾裝置相碰。
(3)嚴禁帶負荷行走,空車行走時塔身應稍向前傾,行駛中不得急轉彎及旋轉上體,轉彎半徑過小,應分次轉彎,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作業(yè)結束后,應將塔身放下,并將旋轉機構鎖好。
第2篇 塔吊工和起重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塔吊司機應受過專業(yè)訓練,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進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證,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該機械的構造、各安全裝置的作用及其調整方法,掌握該機械各項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維修保養(yǎng)技術。
2、塔吊必須有持證的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非司機人員不得操作,作業(yè)時應有專人指揮,司機酒后及患病時,不得進行操作。
3、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栓無松動,排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并向上固定好,重點檢查各轉動機構應正常,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guī)定。
4、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5、起吊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行走、回轉、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器。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6、 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wěn),嚴禁急開急停。
7、 作業(yè)時,應將駕駛室窗戶打開,注意指揮信號,駕駛室內應有防火防觸電安全措施。
8、 起重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超荷載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 起吊重物時綁扎應平穩(wěn)、牢固,不準斜拉斜吊物品,不準抽吊交錯擠壓物品,不準起吊埋在土里或凍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須用帛籠或鋼絲繩綁fl$固后方可起吊。
10、雨天起吊,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11、有物品懸掛在空中時,司機與起重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12、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端不得小于互米。
13、 多機作業(yè)時,應注意保持各機的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14、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霧、雷雨天,應停止作業(yè)。
15、作業(yè)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吊鉤、小車應移到吊臂根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須向風源,放松回轉制動器,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16、 司機必須認真做好起重機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交接班的記錄工作,定期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yǎng),做好設備十字作業(yè)(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