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井字架和門式架是建筑施工中常用的垂直運輸設備,它們?yōu)楦呖兆鳂I(yè)提供了穩(wěn)定而便捷的平臺。這兩種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設備安裝與拆卸
2. 安全檢查與維護
3. 操作人員資質與培訓
4. 工作負載限制
5. 緊急情況應對措施
6. 使用過程中的監(jiān)控與管理
目的和意義
制定并執(zhí)行井字架、門式架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旨在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降低因設備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風險,保護工人生命安全,提高工程效率,同時也有助于維護企業(yè)的聲譽,防止因安全事故導致的經濟損失。
注意事項
1. 設備安裝前,必須對場地進行詳細勘查,確保地面堅實平整,無潛在危險因素。
2. 安裝過程中,所有連接件必須緊固到位,不得有任何松動,確保結構穩(wěn)定性。
3. 每次使用前,操作員應進行全面檢查,包括但不限于鋼絲繩、滑輪、制動裝置等關鍵部位,確認無損壞、磨損。
4. 操作人員應持有有效證書,并經過專門培訓,了解設備操作規(guī)程及應急處理方法。
5. 嚴禁超載使用,工作負載應嚴格按照設備銘牌上的指示進行,不得擅自增加。
6. 在風力超過規(guī)定等級或惡劣天氣條件下,應停止使用,并采取防風固定措施。
7. 操作時,保持警覺,避免身體任何部位進入運動部件,確保個人防護裝備穿戴整齊。
8. 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異常響動、晃動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查明原因并修復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9. 拆卸時,應按照安裝相反的順序進行,確保人員安全。
10. 建立定期維護保養(yǎng)制度,對設備進行周期性的檢查、清潔、潤滑和調整,確保設備良好運行狀態(tài)。
在實際操作中,務必嚴格遵守上述規(guī)程,任何疏忽都可能導致嚴重后果。管理者應定期監(jiān)督和評估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及時糾正不合規(guī)行為,確保安全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不斷完善和優(yōu)化操作規(guī)程,以適應施工環(huán)境的變化和技術的進步。
井字架、門式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井字架、門式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井字架、門式架(以下簡稱井、門式架)的材質、搭設高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應經設計計算,明確規(guī)定起重量,須保證足夠的機械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
2. 托盤出、入口必須設有安全門,高度不得低于80cm,兩側要有護身欄桿。并須設有安全插銷(安全卡)和過卷揚限位器、音響裝置等,要保持靈敏有效,如有損壞或失靈,必須及時更換或維修。
3. 井、門式架上頂,必須設固定式滑輪,不準用活動滑輪代替。
4. 井、門式架啟用前,或停用三個月以上者,應經有關人員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5. 井、門式架上料口,必須根據架高、掉物拋物距離,搭設防護棚,并在棚上1m高處設安全網;或在井、門架的三側用小眼網封閉,網高度超過卸料口1m以上。
6. 每層卸料口的橫桿,必須挑選體質桿,橫桿下方均應綁設八字支撐,平臺跳板要鋪平、封死(鎖好),通道兩側須設防護欄桿和圍網,嚴密封閉。
7. 用推車往托盤上送或卸料時,必須穩(wěn)推,放置牢固,不準猛推或撒把。
8. 托盤上料不準超載或超長,上散料時,必須封好綁牢;托盤上方應設定型活動式防護棚。
9. 建筑物每層進料口,均應設有定型安全門。暫時不用的進料口,要臨時封閉。
10. 在高處往托盤上推空車時,如果托盤未停在該卸料口處,應將空車放在離卸料口1-5m以外等候,不準放在卸料口邊緣,以防推車滑動墮落。
11. 卷揚機的安裝位置,必須與井、門式架垂直,保證和操縱人員的目暸望視線良好,并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其最小距離不得小于井、門式架的高度。如達不到良好視線的要求時,要設專人指揮聯系。井、門式架與通道和建筑物也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12. 卷揚機的地錨,應經過計算,保證能承受提升工作時傳來的最大負荷。操縱人員應有操縱室,操縱室的頂棚必須能防曬、防雨、防砸。
13. 卷揚機滾筒底皮應與起重跑繩成水平,并與滾筒中心垂直,距迎頭滑輪不得小于滾筒長度的15倍;迎頭滑輪與滾筒中心線的夾角不大于2度。
14. 用托盤起、降重物,如需在各樓層停留時,卷揚機除使用制動器外并應用棘輪保險。
15. 井、門式架的地基,必須平整、夯實,應低于地面25-30cm,必須能承受井、門式架與額定載荷的重量,以保證架子的穩(wěn)定性。
16. 井、門式架安裝前,應對結構、部件進行檢查,如有開焊或嚴重變形不得使用。安裝用的連接件必須彩標準件;搭設要保持垂直:木質架的托盤軌道,垂直允許偏差10mm;鋼質架的垂直允許偏差2.5‰;鋼質架的托盤軌道垂直允許偏差10 mm。
17. 纜風繩必須使用鋼絲繩,不得使用鋼筋;纜風繩應保證能承受風載、動載和架身傾斜的最大拉力,繩的終端必須用和鋼絲繩相適應的2-3個卡扣卡結,卡扣間距不得大于30cm。
18. 纜風繩使用的地錨應能承受各自的最大負荷,不禁拴在樹、電線桿上或不可靠的物體上。
19. 井、門式架要設4-6根纜風繩、纜風繩與地面水平夾角最大不得大于45度,要單獨牢固地拴在地錨上,用花籃螺絲調節(jié)松緊,調節(jié)時必須對角進行,緊固要均衡;井、門式架高度10-15m要設一組纜風繩,以后每增高10m加設一組。搭設時,應先設臨時纜風繩,待固定纜風繩設置穩(wěn)妥后,方準拆臨時纜負繩。如因某種原因要挪移纜風繩位時,事先必須加臨時纜風繩,以防意外事故。
20. 井、門式架高度超過周圍建筑物,應設避雷裝置,其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 歐姆。
21. 遇六級以上強風、雷雨天,不得進行井、門式架安裝或拆除作業(yè)。
22. 井、門式架整體或分節(jié)安裝與拆除,必須事先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措施”,并經交底后,方準進行。
23. 井、門式架,必須與架空輸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其各部位與輸電線路的距離不小于下表規(guī)定:
輸電線路電壓 1千伏 以下 1-20 千 伏 35-110 千 伏 154 千 伏 220 千 伏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 1.5 2 4 5 6
24. 井、門式架天梁鋼絲繩,不準直接卡在天梁的棱角上。
25. 井、門式架嚴禁超負荷。不得吊運探出托盤外的重物、較長的鋼筋或不易堆放規(guī)整的物件。
26. 托盤升降嚴禁載人,不準攀登架體;提升后,不準任何人進入托盤下方清理或停留。作業(yè)間歇或結束時,必須將托盤落地,方準離開。
27. 托盤提升最叁高度與井、門式架頂端橫梁距離不得小于1.5m,如鋼絲繩拴在井、門式架上頂的兩角,其距離還要加大。
28. 鋼絲繩的接頭不得通過卷揚機的滑輪,如鋼絲繩磨損達到報廢標準,應立即更換。
29. 在井、門式架上附設吊臂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預先已經作了設計計算的按原設計要求設吊臂;
(2)未預先設計,想利用井、門式架附設吊臂時,應對原架體的強度和剛度進行驗算,經驗算后,加設相應的吊臂。如驗算不夠,不允許附加臂桿。
30. 作為事如遇停電,應切斷電源,將托盤放落地面,鎖好電門箱。
31. 起落托盤要明確指揮人員,司機和指揮人員要密切配合;司機有權拒絕非指揮人員的指揮。
32. 垂直多層運輸(三層以上)或多工種(三個工種以上)同時使用托盤時,必須設專人負責,統一指揮,指揮人員要佩帶指揮標志,統一信號,并有權制止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yè)。
第2篇 井字架施工升降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十大紀律。
二、卷揚機司機必須經專業(yè)培訓,熟悉井字架和卷揚機技術性能、安全知識和管理制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不準將機交給無證人員操作。
三、卷揚機操作柵必須符合防雨、防火和抗沖擊的要求,控制臺、井字架、卷揚機和開頭箱及接電源線安裝完畢后,必須經驗收合格掛牌,方可作用。
四、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卷揚制動、升高限位、停層、防斷繩等十二項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有效,鋼絲繩是否完好,井字架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傳動位的鋼絲繩不準有接頭,纜風繩或架體與結構拉結是否牢固,并空載試運行,確認正常,才可操作。
五、井架各層聯絡要有明確信號和樓層標記,使用對講機時,防止多層信號干擾,信號不清不得開機,防止誤操作。但作業(yè)中,不論任何人發(fā)出緊急停機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六、吊籠堆料應均勻,零星物料應用載器放載,嚴禁超載、超高、超長,嚴禁載人上落。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架底。
七、操作時精神集中,不得離開崗位。在開機中,要密切注意平臺口、通道口等處是否有裝運工人員將頭手伸入井架架體內或爬架或穿過吊籠底部,防止意外事故。有人在吊籠內未離開前,不準開機。
八、遇六級及其以上大風或大雨時,應停止作業(yè)。
十、卷揚機放盡鋼絲繩時必須不少于三圈在卷筒上,上升吊籠收卷鋼絲繩應保持排列整齊。運行中嚴禁用手或腳去調整排列或檢修、保養(yǎng)。
十一、井字架上的平撐拉結、斜撐、纜風繩、各種安全裝置安全防護和樗等嚴禁隨意拆除,施工需要拆除井架內側斜撐,應經工長批準,也不準連續(xù)拆除三個標準節(jié)內側的斜撐。
十二、井字架三個外側的安全網防護,必須隨井架升高及時滿掛。井架必須高于頂層作業(yè)層平臺6-8米,確保吊籠升高的余位。
十三、高速組合井架必須層層與建筑結構邊梁附著,在無附著裝置情況下的自由高度應符合產品說明書。
第3篇 物料晉升機井字架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絞車功課職員須經培養(yǎng)訓練,認識井字架和絞車技術機能、機械機能、安全知識和辦理軌制,查核合格后,持證上崗禁絕將機交付無證職員操作
2.絞車操作棚必須符合防雨、防火和抗打擊的要求,節(jié)制臺、井架、絞車和開關箱及接電源線安裝完畢后,必須經驗收合格掛牌,方可效用
3.操作前必須認真查抄卷揚制動、升高限位、停層、防斷繩、聯結旌旗燈號等十二項安全裝配是不是活絡有用,鋼絲繩是不是無缺,井架垂直度是不是符合要求,傳動位的鋼絲繩禁絕有接頭,纜風繩或者架體與布局拉結是不是安穩(wěn),并空載試運行,明確承認正常,才可操作
4.井架各層聯結要有明確旌旗燈號和樓層標記,使用對于講機時,防止多層旌旗燈號干擾,旌旗燈號不清不得開機,防止誤操作但功課中,不論不論什么人拍發(fā)緊迫停機旌旗燈號,該當即執(zhí)行
5.吊籠堆料應勻稱,零星物料應用載器放載,嚴禁超載、超高、超長,嚴禁載人上落嚴禁職員攀緣、穿越晉升機架體和架底
6.操作時精力集中,不得離開崗亭在開機中,要密切注意平臺口、通道口等處是不是有裝運工職員將頭手伸入井架架體內或者爬架或者穿過吊籠底部,防止不測變亂有人在吊籠內未離開前,禁絕開機
7.遇六級及其以上大風或者滂沱時,應停止功課
8.發(fā)生妨礙或者停電,必須接納按動絞車剎車吸鐵慢速地將吊籠放因地面
9.絞車放盡鋼絲繩時必須保持不少于三圈在卷筒上,上漲吊籠收卷鋼絲繩應保持排列整潔運行中嚴禁用手或者腳去調解排列或者檢查修理、保養(yǎng)
10.井架上的平撐拉結、斜撐、纜風繩、各類安全裝配安全防備保護和標記等嚴禁隨心拆掉,施工需要拆掉井架內側斜撐,應經工長核準,也禁絕連續(xù)拆掉三個尺度節(jié)內側的斜撐
11.井架三向外側的安全網防備保護,必須隨井架升高及時滿掛井架必須高于頂層功課層平臺口6m—8m,確保吊籠升高的余位
12.高速組合井架必須層層與修建布局邊梁附著,在無附著裝配情況下的自由高度應符合產物仿單
13.事情中要聽取批示職員的旌旗燈號,當旌旗燈號不明或者有可能引起變亂時,應先停機待旌旗燈號明確后方可接續(xù)功課
14.井架在運轉中,不得舉行不論什么維修保養(yǎng)、調解事情
15.功課完畢后應堵截電源,鎖好操縱箱,封閉總電源,蓋好防備保護罩
16.夜里事情時,事情園地應有足夠照明裝配
17.做好清潔、潤滑油保養(yǎng)事情
第4篇 井字架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十大紀律。
二、卷揚機司機必須經專業(yè)培訓,熟悉井字架和卷揚機技術性能、安全知識和管理制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不準將機交給無證人員操作。
三、卷揚機操作柵必須符合防雨、防火和抗沖擊的要求,控制臺、井字架、卷揚機和開頭箱及接電源線安裝完畢后,必須經驗收合格掛牌,方可作用。
四、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卷揚制動、升高限位、停層、防斷繩等十二項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有效,鋼絲繩是否完好,井字架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傳動位的鋼絲繩不準有接頭,纜風繩或架體與結構拉結是否牢固,并空載試運行,確認正常,才可操作。
五、井架各層聯絡要有明確信號和樓層標記,使用對講機時,防止多層信號干擾,信號不清不得開機,防止誤操作。但作業(yè)中,不論任何人發(fā)出緊急停機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六、吊籠堆料應均勻,零星物料應用載器放載,嚴禁超載、超高、超長,嚴禁載人上落。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架底。
七、操作時精神集中,不得離開崗位。在開機中,要密切注意平臺口、通道口等處是否有裝運工人員將頭手伸入井架架體內或爬架或穿過吊籠底部,防止意外事故。有人在吊籠內未離開前,不準開機。
八、遇六級及其以上大風或大雨時,應停止作業(yè)。
十、卷揚機放盡鋼絲繩時必須不少于三圈在卷筒上,上升吊籠收卷鋼絲繩應保持排列整齊。運行中嚴禁用手或腳去調整排列或檢修、保養(yǎng)。
十一、井字架上的平撐拉結、斜撐、纜風繩、各種安全裝置安全防護和樗等嚴禁隨意拆除,施工需要拆除井架內側斜撐,應經工長批準,也不準連續(xù)拆除三個標準節(jié)內側的斜撐。
十二、井字架三個外側的安全網防護,必須隨井架升高及時滿掛。井架必須高于頂層作業(yè)層平臺6—8米,確保吊籠升高的余位。
十三、高速組合井架必須層層與建筑結構邊梁附著,在無附著裝置情況下的自由高度應符合產品說明書。
第5篇 井字架卷揚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卷揚機應指定專人操作,不得超荷載使用。
2、操作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傳動滑輪及電控裝置的可靠性,在確認安全可靠后方準操作。
3、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作業(yè)中至少應保留三圈,防止跳繩或鋼絲繩滑脫而發(fā)生事故。
4、人員上吊籃內提運物料時,應在正確拉好保險杠后進行;嚴禁吊籃運行中乘人;操作人員督促使用。
5、在工作中若發(fā)生機械失常、音響不正、制動不靈、制動器或軸承處溫度有劇烈上升等異?,F象時,必須先停機查明原因,及時進行檢修或調整。
6、操作時應思想集中,嚴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與他人嘻笑交談,做私活;工作中要聽從指揮,在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待弄清情況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7、操作中如遇到停電或故障檢修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放下吊裝物。
8、每班結束時,應把吊籃放至地面,且拉閘斷電門上鎖,并做好機械維護與保養(yǎng)工作。
第6篇 物料提升機井字架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卷揚機作業(yè)人員須經培訓,熟悉井字架和卷揚機技術性能、機械性能、安全知識和管理制度,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不準將機交給無證人員操作。
2.卷揚機操作棚必須符合防雨、防火和抗沖擊的要求,控制臺、井架、卷揚機和開關箱及接電源線安裝完畢后,必須經驗收合格掛牌,方可作用。
3.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卷揚制動、升高限位、停層、防斷繩、聯絡信號等十二項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有效,鋼絲繩是否完好。井架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傳動位的鋼絲繩不準有接頭,纜風繩或架體與結構拉結是否牢固,并空載試運行,確認正常,才可操作。
4.井架各層聯絡要有明確信號和樓層標記。使用對講機時,防止多層信號干擾,信號不清不得開機,防止誤操作。但作業(yè)中,不論任何人發(fā)出緊急停機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5.吊籠堆料應均勻,零星物料應用載器放載,嚴禁超載、超高、超長,嚴禁載人上落。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架底。
6.操作時精神集中,不得離開崗位。在開機中,要密切注意平臺口、通道口等處是否有裝運工人員將頭手伸入井架架體內或爬架或穿過吊籠底部,防止意外事故。有人在吊籠內未離開前,不準開機。
7.遇六級及其以上大風或大雨時,應停止作業(yè)。
8.發(fā)生故障或停電,必須采用按動卷揚機剎車吸鐵慢速地將吊籠放因地面。
9.卷揚機放盡鋼絲繩時必須保持不少于三圈在卷筒上,上升吊籠收卷鋼絲繩應保持排列整齊。運行中嚴禁用手或腳去調整排列或檢修、保養(yǎng)。
10.井架上的平撐拉結、斜撐、纜風繩、各種安全裝置安全防護和標志等嚴禁隨意拆除,施工需要拆除井架內側斜撐,應經工長批準。也不準連續(xù)拆除三個標準節(jié)內側的斜撐。
11.井架三向外側的安全網防護,必須隨井架升高及時滿掛。井架必須高于頂層作業(yè)層平臺口6m—8m,確保吊籠升高的余位。
12.高速組合井架必須層層與建筑結構邊梁附著,在無附著裝置情況下的自由高度應符合產品說明書。
13.工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當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先停機待信號明確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14.井架在運轉中,不得進行任何維修保養(yǎng)、調整工作。
15.作業(yè)完畢后應切斷電源,鎖好操縱箱,關閉總電源,蓋好防護罩。
16.夜間工作時,工作場地應有足夠照明裝置。
17.做好清潔、潤滑保養(yǎng)工作。
第7篇 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架體制作應有設計計算書,并經上級審批,符合設計要求和規(guī)范要求,并有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準用證及推薦品牌,才能投入使用。
2.吊籃應設??垦b置,??垦b置應形成定型化,超高限位必須靈敏可靠,高架提升機應設下極限限位器,緩沖器和超載限制器。
3.纜風繩、附著與建筑結構連接點必須按規(guī)范進行設置。
4.鋼絲繩磨損已超過報廢標準的應進行更換。嚴禁鋼絲繩銹蝕、缺油及在地面、墻面、架體上等拖拉。
5.卸料平臺兩側的防護欄桿及平臺腳手板搭設應嚴實牢固。
6.平臺處應設防護門,并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地面進料口搭設的防護棚必須符合要求。
7.吊籃應設安全門,并應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嚴禁違章乘坐吊籃上下。
8.安裝驗收手續(xù)必須有關責任人簽字,驗收單上要有量化驗收內容。
9.架體安裝拆除應有施工方案,基礎應符合要求,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規(guī)定范圍,架體與吊籃間隙不得超過規(guī)定范圍。
10.架體外側應掛立網防護,卷揚機地錨應牢固,卷筒鋼絲繩纏繞應整齊。
11.聯絡信號方式應合理、準確,禁止多層同時指揮。卷揚機操作棚的搭設應符合要求。避雷裝置應符合要求。
12吊籃不用時應將其降到最低位置,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班,斷電關門。
第8篇 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架體制作應有設計計算書,并經上級審批,符合設計要求和規(guī)范要求,并有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準用證及推薦品牌,才能投入使用。
2.吊籃應設停靠裝置,??垦b置應形成定型化,超高限位必須靈敏可靠,高架提升機應設下極限限位器,緩沖器和超載限制器。
3.纜風繩、附著與建筑結構連接點必須按規(guī)范進行設置。
4.鋼絲繩磨損已超過報廢標準的應進行更換。嚴禁鋼絲繩銹蝕、缺油及在地面、墻面、架體上等拖拉。
5.卸料平臺兩側的防護欄桿及平臺腳手板搭設應嚴實牢固。
6.平臺處應設防護門,并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地面進料口搭設的防護棚必須符合要求。
7.吊籃應設安全門,并應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嚴禁違章乘坐吊籃上下。
8.安裝驗收手續(xù)必須有關責任人簽字,驗收單上要有量化驗收內容。
9.架體安裝拆除應有施工方案,基礎應符合要求,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規(guī)定范圍,架體與吊籃間隙不得超過規(guī)定范圍。
10.架體外側應掛立網防護,卷揚機地錨應牢固,卷筒鋼絲繩纏繞應整齊。
11.聯絡信號方式應合理、準確,禁止多層同時指揮。卷揚機操作棚的搭設應符合要求。避雷裝置應符合要求。
12吊籃不用時應將其降到最低位置,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班,斷電關門。
第9篇 施工升降機井字架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井字架(施工升降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十大紀律。
二、卷揚機司機必須經專業(yè)培訓,熟悉井字架和卷揚機技術性能、安全知識和管理制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不準將機交給無證人員操作。
三、卷揚機操作柵必須符合防雨、防火和抗沖擊的要求,控制臺、井字架、卷揚機和開頭箱及接電源線安裝完畢后,必須經驗收合格掛牌,方可作用。
四、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卷揚制動、升高限位、停層、防斷繩等十二項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有效,鋼絲繩是否完好,井字架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傳動位的鋼絲繩不準有接頭,纜風繩或架體與結構拉結是否牢固,并空載試運行,確認正常,才可操作。
五、井架各層聯絡要有明確信號和樓層標記,使用對講機時,防止多層信號干擾,信號不清不得開機,防止誤操作。但作業(yè)中,不論任何人發(fā)出緊急停機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六、吊籠堆料應均勻,零星物料應用載器放載,嚴禁超載、超高、超長,嚴禁載人上落。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架底。
七、操作時精神集中,不得離開崗位。在開機中,要密切注意平臺口、通道口等處是否有裝運工人員將頭手伸入井架架體內或爬架或穿過吊籠底部,防止意外事故。有人在吊籠內未離開前,不準開機。
八、遇六級及其以上大風或大雨時,應停止作業(yè)。
十、卷揚機放盡鋼絲繩時必須不少于三圈在卷筒上,上升吊籠收卷鋼絲繩應保持排列整齊。運行中嚴禁用手或腳去調整排列或檢修、保養(yǎng)。
十一、井字架上的平撐拉結、斜撐、纜風繩、各種安全裝置安全防護和樗等嚴禁隨意拆除,施工需要拆除井架內側斜撐,應經工長批準,也不準連續(xù)拆除三個標準節(jié)內側的斜撐。
十二、井字架三個外側的安全網防護,必須隨井架升高及時滿掛。井架必須高于頂層作業(yè)層平臺6-8米,確保吊籠升高的余位。
十三、高速組合井架必須層層與建筑結構邊梁附著,在無附著裝置情況下的自由高度應符合產品說明書。
第10篇 井字架高車架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節(jié) 杉槁井字架
第1條 杉槁井字架立桿間距最大不得超過1.4m,立桿下腳埋入地下深度不小于50cm并須覆土夯實。順水桿間距不得大于1.5 m。
第2條 井字架除出料一面外,其余三面均應綁十字蓋,并須相互銜接綁到頂,斜桿與地面夾角不得大于60°。
第3條 平臺下面落空處應打八字戧。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必須鋪平、鋪嚴、綁牢。每層平臺及全部馬道應綁兩道護身欄并設高度在18cm以上的擋腳板。平臺出料口必須加防護門。
第4條 井字架四角的立桿及封頂橫桿應采用雙桿。所用杉槁小頭有效直徑:立桿不得小于8cm,橫桿不得小于15cm。
第5條 兩桿搭接,立桿最少搭過三根順水桿,橫桿最少搭過兩根立桿。
第6條 天輪架必須綁兩根天輪木,并加頂樁或打八字戧;加油處應綁上下工作梯和護身欄,工作平臺滿鋪腳手板。
第7條 井架纜風繩的設置要求與煙囪架子相同。
第8條 井架如附設起重拔桿,裝拔桿的立桿必須綁雙抱桿,拔桿底座必須綁頂樁桿見蕎麥楞(蒂形座托),并加綁鐵絲箍。十字蓋的轉折處應頂在拔桿底座上,往下不再轉折,直向落地。拖拉繩的上端應系在與掛千斤滑子位置同一高度上。
第二節(jié) 金屬管井宇架
第9條 金屬管井字架,架身均用外徑48~51mm的鋼管拼裝,立桿和橫桿的間距均不得大于1 m,立桿下端應安放鐵板墩,夯實后墊板。
第10條 井架四周外側均應搭設十字蓋一直到頂,十字蓋斜桿與地面夾角為60°。
第11條 平臺用金屬管排木的間距不得超過1m,腳手板必須鋪平、鋪嚴,對頭搭接時應用雙排木,搭接時板端應超過排木150no每層平臺均應設護身欄和擋腳板。
第12條 兩桿應對頭連接,交叉點必須用扣件,不得綁扎。
第13條 天輪架必須綁雙根天輪木,并架頂樁管或八字桿,用卡子卡牢。
第14條 井架應設纜風繩,要求與煙囪架相同。金屬井架嚴禁與一切電源接觸,與電線接近部分,必須有絕緣措施,安裝或搬運金屬管時應注意周圍環(huán)境,防止觸電。
第三節(jié) 其他金屬高車架
第15條 三角柱式高車架用三根外徑48~51 mm的鋼管或一根鋼管兩根鋼筋預制成三角形的立柱,中間用直徑不小于16mm的鋼筋作斜桿復合拼焊,每節(jié)立桿兩端焊法蘭盤。拼裝三角架時,必須檢查各部位焊口是否牢固。各節(jié)點螺絲必須擰緊。
第16條 兩根三角立柱應連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錨鐵并埋人地下防止滑動,埋地梁時地基要平并應夯實。
第17條 三角高車架每層應用杉槁和8#鉛絲與結構連接牢固并加設纜風繩,纜風繩做法與杉槁井架規(guī)定相同。
第18條 每樓層進口處應搭設平臺,每個平臺應設兩道護身欄和高度不小于18cm的擋腳板。平臺下口落空處應綁八字戧。
第19條 金屬管三角高車架嚴禁與電氣設備接觸,靠近電線和電氣設備的部分必須有絕緣防護措施。
第20條 金屬龍門式高車架要有合格的技術制作資料。組裝高車架要有方案、有安全措施。
第21條 龍門式金屬高車架的纜風繩設置與煙囪架相同。
第22條 龍門式金屬高車架與電氣設備接近部位要有可靠的絕緣防護措施。
第23條 所有各種井架,均應設置超高限位裝置。超高限位裝置應靈敏有效。
第24條 井架兩邊要平支安全網。各種井架,出料口均應加防護門。
第25條 天輪木在安裝和拆除時,頂木掛滑子處與天輪間距不得小于3m。
第11篇 井字架門式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井字架、門式架(以下簡稱井、門式架)的材質、搭設高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應經設計計算,明確規(guī)定起重量,須保證足夠的機械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
2. 托盤出、入口必須設有安全門,高度不得低于80cm,兩側要有護身欄桿。并須設有安全插銷(安全卡)和過卷揚限位器、音響裝置等,要保持靈敏有效,如有損壞或失靈,必須及時更換或維修。
3. 井、門式架上頂,必須設固定式滑輪,不準用活動滑輪代替。
4. 井、門式架啟用前,或停用三個月以上者,應經有關人員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5. 井、門式架上料口,必須根據架高、掉物拋物距離,搭設防護棚,并在棚上1m高處設安全網;或在井、門架的三側用小眼網封閉,網高度超過卸料口1m以上。
6. 每層卸料口的橫桿,必須挑選體質桿,橫桿下方均應綁設八字支撐,平臺跳板要鋪平、封死(鎖好),通道兩側須設防護欄桿和圍網,嚴密封閉。
7. 用推車往托盤上送或卸料時,必須穩(wěn)推,放置牢固,不準猛推或撒把。
8. 托盤上料不準超載或超長,上散料時,必須封好綁牢;托盤上方應設定型活動式防護棚。
9. 建筑物每層進料口,均應設有定型安全門。暫時不用的進料口,要臨時封閉。
10. 在高處往托盤上推空車時,如果托盤未停在該卸料口處,應將空車放在離卸料口1-5m以外等候,不準放在卸料口邊緣,以防推車滑動墮落。
11. 卷揚機的安裝位置,必須與井、門式架垂直,保證和操縱人員的目暸望視線良好,并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其最小距離不得小于井、門式架的高度。如達不到良好視線的要求時,要設專人指揮聯系。井、門式架與通道和建筑物也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12. 卷揚機的地錨,應經過計算,保證能承受提升工作時傳來的最大負荷。操縱人員應有操縱室,操縱室的頂棚必須能防曬、防雨、防砸。
13. 卷揚機滾筒底皮應與起重跑繩成水平,并與滾筒中心垂直,距迎頭滑輪不得小于滾筒長度的15倍;迎頭滑輪與滾筒中心線的夾角不大于2度。
14. 用托盤起、降重物,如需在各樓層停留時,卷揚機除使用制動器外并應用棘輪保險。
15. 井、門式架的地基,必須平整、夯實,應低于地面25-30cm,必須能承受井、門式架與額定載荷的重量,以保證架子的穩(wěn)定性。
16. 井、門式架安裝前,應對結構、部件進行檢查,如有開焊或嚴重變形不得使用。安裝用的連接件必須彩標準件;搭設要保持垂直:木質架的托盤軌道,垂直允許偏差10mm;鋼質架的垂直允許偏差2.5‰;鋼質架的托盤軌道垂直允許偏差10 mm。
17. 纜風繩必須使用鋼絲繩,不得使用鋼筋;纜風繩應保證能承受風載、動載和架身傾斜的最大拉力,繩的終端必須用和鋼絲繩相適應的2-3個卡扣卡結,卡扣間距不得大于30cm。
18. 纜風繩使用的地錨應能承受各自的最大負荷,不禁拴在樹、電線桿上或不可靠的物體上。
19. 井、門式架要設4-6根纜風繩、纜風繩與地面水平夾角最大不得大于45度,要單獨牢固地拴在地錨上,用花籃螺絲調節(jié)松緊,調節(jié)時必須對角進行,緊固要均衡;井、門式架高度10-15m要設一組纜風繩,以后每增高10m加設一組。搭設時,應先設臨時纜風繩,待固定纜風繩設置穩(wěn)妥后,方準拆臨時纜負繩。如因某種原因要挪移纜風繩位時,事先必須加臨時纜風繩,以防意外事故。
20. 井、門式架高度超過周圍建筑物,應設避雷裝置,其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 歐姆。
21. 遇六級以上強風、雷雨天,不得進行井、門式架安裝或拆除作業(yè)。
22. 井、門式架整體或分節(jié)安裝與拆除,必須事先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措施”,并經交底后,方準進行。
23. 井、門式架,必須與架空輸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其各部位與輸電線路的距離不小于下表規(guī)定:
輸電線路電壓 1千伏 以下 1-20 千 伏 35-110 千 伏 154 千 伏 220 千 伏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 1.5 2 4 5 6
24. 井、門式架天梁鋼絲繩,不準直接卡在天梁的棱角上。
25. 井、門式架嚴禁超負荷。不得吊運探出托盤外的重物、較長的鋼筋或不易堆放規(guī)整的物件。
26. 托盤升降嚴禁載人,不準攀登架體;提升后,不準任何人進入托盤下方清理或停留。作業(yè)間歇或結束時,必須將托盤落地,方準離開。
27. 托盤提升最叁高度與井、門式架頂端橫梁距離不得小于1.5m,如鋼絲繩拴在井、門式架上頂的兩角,其距離還要加大。
28. 鋼絲繩的接頭不得通過卷揚機的滑輪,如鋼絲繩磨損達到報廢標準,應立即更換。
29. 在井、門式架上附設吊臂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預先已經作了設計計算的按原設計要求設吊臂;
(2)未預先設計,想利用井、門式架附設吊臂時,應對原架體的強度和剛度進行驗算,經驗算后,加設相應的吊臂。如驗算不夠,不允許附加臂桿。
30. 作為事如遇停電,應切斷電源,將托盤放落地面,鎖好電門箱。
31. 起落托盤要明確指揮人員,司機和指揮人員要密切配合;司機有權拒絕非指揮人員的指揮。
32. 垂直多層運輸(三層以上)或多工種(三個工種以上)同時使用托盤時,必須設專人負責,統一指揮,指揮人員要佩帶指揮標志,統一信號,并有權制止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