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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壓停送電操作規(guī)程3篇

更新時間:2024-05-13 查看人數(shù):83

高低壓停送電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

高低壓停送電操作規(guī)程

一、前期準備

1. 確認停電原因:明確停電是為了檢修、設備更換或其他必要工作。

2. 制定計劃:詳細規(guī)劃停電和送電的時間表,包括各個步驟和責任人。

3. 安全檢查:檢查所有電氣設備,確保無故障、損壞或安全隱患。

二、停電操作

1. 斷開電源:根據操作順序,依次斷開高壓和低壓開關。

2. 掛警告牌:在斷開電源的設備上懸掛“禁止合閘”標志。

3. 電壓測試:使用絕緣電阻測試儀確認設備已無電壓。

三、工作執(zhí)行

1. 設備檢修:由專業(yè)人員進行必要的維護、修理或更換。

2. 監(jiān)控安全:現(xiàn)場應有專人監(jiān)護,防止意外發(fā)生。

四、送電操作

1. 檢查設備:確認所有檢修工作完成,設備復位并固定良好。

2. 拆除警告牌:在確認安全后,取下警告標志。

3. 逐步合閘:先合低壓,后合高壓,遵循先遠后近的原則。

4. 電壓檢測:送電后,監(jiān)測電壓和電流是否正常。

五、后續(xù)工作

1. 記錄備案:記錄停電送電過程,以便日后參考。

2. 工作評估:對整個操作過程進行評估,提出改進措施。

目的和意義

高低壓停送電操作規(guī)程旨在保障電力系統(tǒng)的穩(wěn)定運行,確保工作人員的安全,防止因不當操作引發(fā)的事故。通過規(guī)范化的流程,可以有效減少設備故障,提高工作效率,同時為日常維護和應急處理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

注意事項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有相關資格證書。

2. 停電期間嚴禁非專業(yè)人員接近電氣設備。

3. 執(zhí)行操作時必須穿戴防護裝備,如絕緣手套、安全帽等。

4. 在送電前務必進行二次安全檢查,確保所有人員已撤離工作區(qū)。

5. 如遇突發(fā)情況,應立即停止操作,并按照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6. 不得擅自更改操作規(guī)程,如有修改需求,需經上級審批。

以上操作規(guī)程旨在提供一個基本的框架,具體操作還需結合實際情況靈活調整。在實際工作中,每位員工都應理解并嚴格遵守這些規(guī)程,以確保電力設施的安全和高效運行。

高低壓停送電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索道高低壓停送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在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未經驗明無電前,一律視為有電,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禁止用手觸摸帶電體;

二.操作高壓負荷開關時,必須戴合格的絕緣手套,由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并必須按下列規(guī)程進行停送電操作:

1.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先停負荷開關,后拉負荷側隔離開關,最后拉電源側隔離開關”的順序進行;

2.送電合閘操作必須按照“先合電源側隔離開關,后合負荷側隔離開關,最后送負荷開關”的順序進行。

三.嚴禁帶負荷停送隔離開關;

四.停送隔離開關要準確、果斷、迅速。在停電后的開關上掛上“停電作業(yè),禁止合閘”的停電警示牌;

五.低壓停送電時,嚴禁使用單、雙投刀開關帶負荷操作,停電時應先停空氣開關,再拉開刀開關;送電時應先合上刀開關,再將空氣開關合上。

第八節(jié) 供用電系統(tǒng)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維護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強化理論知識學習,提高業(yè)務水平,規(guī)范作業(yè)流程;

二.各種電氣安全保護裝置應按規(guī)定定期檢修、試驗和整定;

三.對所維修的電氣設備應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巡檢并定期檢測其溫度,檢查其有無異響、異味和異常震動;

四.觀測各種儀表(如電壓表、電流表、電度表等)應指示準確,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五.定期檢查變壓器的聲響和溫度,變壓器溫升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

六.供電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后,須查明原因,找出故障點,排除故障后方可送電,禁止強行送電或用強行送電的方法查找故障;

七.檢修或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用同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器檢驗;

八.線路檢修時,應核實相關線路、開關無誤,拉下空氣開關和刀開關,使該線路與電源完全脫離,并在該配電盤上懸掛警示牌,方可進行檢修工作;

九.按時對日、周、月、年、特殊時段檢修所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嚴禁虛報、瞞報。做好供電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保持變配電房的清潔衛(wèi)生,做好運行紀錄;

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配電室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做到文明生產,安全供電。

第2篇 高低壓停送電操作規(guī)程范本

一、操作注意事項

1、合閘前應檢查高壓開關、低壓總開關、母聯(lián)開關、以及各支路開關和相配套的刀閘是否在關的位置,對設備檢修后的合閘操作還應檢查各回路是否有接地線未解除,有關設備是否已恢復原狀,要認真核實接線無誤后方可進行倒閘操作。

2、合閘前要根據一次系統(tǒng)圖供電回路和現(xiàn)場實際的用電情況對號操作,做好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做好符合現(xiàn)場實際的安全措施,方可操作,在操作過程中即使有很小的疑問也必須弄清再行操作。

3、高壓操作時應由二人進行,一人監(jiān)護,一人操作。

二、停送電操作原則

1、送電原則:要按先合刀閘、后合負荷開關;先合高壓開關,后合低壓開關;先合側刀閘,后合負荷側刀閘;先合電源側開關,后合負荷側開關的原則進行。

2、停電順序:與上述操作原則相反。

三、送電流程

(一)送電流程

1、檢查設備復位情況。

2、拆除停電時掛的標示牌。

3、拆除停電后掛的所有接地線解除接地刀閘。

4、合上高壓電源進線刀閘,檢查電壓指示。

5、合上需送電的高壓支路電源進線刀閘。

6、合上需送電的高壓負荷開關。

7、檢查變壓器各相、線電壓是否為380/220v。

8、合上低壓進線電源側刀閘。

9、合上低壓進線側。

10、根據運行情況確定是否合母聯(lián)刀閘、開關。

11、合上電源切換柜進線刀閘。

12、合上電源切換柜,并把kk開關轉至手動位。

13、根據要求合上各支路電源進線刀閘、斷路器。

14、 投入無功補償裝置并轉入自動運行。

15、 檢查各主干及支路電源是否對稱,各元件是否發(fā)熱過載。

(二)全部停作流程:

1、把柜控制器的開關轉至手動位置并逐組切除。

2、拉開電容柜斷路器、刀閘并放電。

3、切斷各支路送電斷路器及支路電源進線刀閘。

4、把電源切換柜及發(fā)電機控制柜kk開關扳至停止位置。

5、切斷母聯(lián)開關及母聯(lián)刀閘。

6、切斷各路低壓電源進線主空氣開關及低壓主刀閘。

7、切斷各支路高壓斷路器及高壓支路隔離開關。

8、切斷高壓電源進線總負荷開關及總刀閘(隔離開關)。

10、對高低壓側電源進出線、母線、變壓器、、電纜及開關,刀閘上下各側進線反復驗電,并充分放電。驗電時應反復試驗驗電器證明驗電器完好。

11、在可能來電的各側分別裝設接地線(先接地端、后接導體端)并合上高壓支路接地刀閘。

12、在可能來電的各機房,開關柜分別立即上鎖并懸掛“線路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標識牌。

停送電安全工作規(guī)程

第一條:停送電工作是直接關系著煤炭安全生產和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問題,做好停送電安全工作是一項科學的技術管理工作。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集團公司廣大機電職工長期工作經驗制定本《停送電安全工作規(guī)程》。一切電氣工作人員,在執(zhí)行停送電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本規(guī)程。

第二條:發(fā)布停送電命令或執(zhí)行停送電工作的人員,必須是按規(guī)定經過電氣安全規(guī)程考試合格,熟悉所轄范圍內的供電系統(tǒng)的人員擔任,操作人員必須是持有“”的人員擔當。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人員一律不得執(zhí)行停送電工作。

第三條:井上下一切電氣設備,凡在進行停送電工作時,除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外,并執(zhí)行本規(guī)程。若本規(guī)程與國家規(guī)程有抵觸時,以國家規(guī)程為準。

第四條:停送電操作人員,對違反本規(guī)程的命令有權拒絕執(zhí)行,同時向發(fā)令人申訴理由,提出更正意見,經更正符合本規(guī)程要求時,才能執(zhí)行。

第五條:對認真執(zhí)行本規(guī)程避免造成事故者,應給予表揚或獎勵。對違反本規(guī)程造成事故者,應認真分析,吸取教訓,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任何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無論在檢查、修理、安裝、遷移、拆除、接電、解脫電源等工作時,要嚴格禁止帶電作業(yè)。

第七條:本規(guī)程所謂“帶電”按其危險程度規(guī)定如下:

(1)無論任何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其電壓在36伏及以上的導電部分和失去絕緣性能的電纜電線均認為是“帶電部分”。

(2)無論任何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雖已切斷電源,但未妥善地完成驗電、放電、接地、短路之前仍認為是“帶電”部分。

(3)一切電氣設備的外殼,配電設備的構架,電纜的附件和電纜的金屬外皮等的接地裝置遭到破壞時,即認為是“帶電”部分。

第八條:本規(guī)程所謂“停送電工作”系指執(zhí)行第6條任務時,在井上下降配電站(室)輸配電線路上,動力和照明等設備的開關上,進行停送電操作及在被停電部分的一切電氣設備上進行工作,不論全部的或局部的,凡有以上工作,均稱為“停送電工作”。

第九條:本規(guī)程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范圍內的停送電工作,作為貫徹《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具體規(guī)定。各單位在執(zhí)行中如遇特殊情況,可根據現(xiàn)場具體要求,另制定補充措施,但不得與本規(guī)程相抵觸。

第十條:各單位在執(zhí)行中,要廣泛收集群眾意見,隨時報集團公司,以便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使本規(guī)程逐步完善。

第一章 一般規(guī)定

第十一條:井上下所有降、配電站(室),必須掛有該供電范圍內的供電系統(tǒng)圖,當系統(tǒng)變動時應隨之修改,必須作到圖與實際相符。所有開關上應該裝設標志牌,標明開關的名稱和編號,以供操作人員識別,防止發(fā)生誤操作。

第十二條:檢修、改裝井上下一切線路時,應做好如下事項:

(1)開工前,井上應繪制按地形方向,導線排列位置和交叉順序的線路布置草圖,將檢修或改裝部分用醒目的顏色標明。井下應將原線路圖和改造圖同時出兩份,用文字說明改裝步驟。

(2)在繪制草圖時,要特別注意反饋電的可能性,如雙回路、環(huán)行線路、變壓器和電壓等,均須在其可能反饋電的回路中表示明顯的斷開點,安排防止反送電的措施,并指定專人檢查斷開的情況是否可靠。

(3)工作前,工作負責人應召集參加該項工程的工作人員,把檢修或改裝的目的、任務、安全措施和人員分工,按圖講解清楚。

第十三條:在備用和停用的設備、線路上進行工作時,也應履行停送電手續(xù),事前與有關單位和人員聯(lián)系清楚,并妥善地完成驗電、放電、接地和短路,證明確實無電時才能進行工作,否則認為“帶電”,不得進行工作。

第十四條:在進行高壓停送電工作時,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臺等)。

第十五條:如遇分路開關突然掉閘。可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理。

(1)供井下的分路開關掉閘,沒有查明原因不準搶送。

(2)供井上的分路開關柜因過流動作掉閘(有動作指示),必須通知有關單位查明原因,待切斷事故點后,方可進行送電。

(3)確系由于操作機構失靈,或受到某種原因的碰觸和震動而造成的掉閘,可以搶送。

(4)由于系統(tǒng)短路,使裝有無壓釋放器的井下分路開關動作掉閘,又查明確非本開關饋出系統(tǒng)的事故(過流繼電器無動作指示時),也可搶送。

第十六條:已經停電的設備和線路,隨時都有突然來電的可能,所以在未完成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觸及設備和線路或進入遮護欄內。

第十七條:在雙電源供電的設備和線路上停電工作(包括環(huán)行供電方式)或雙回線任停其中一回線路工作時,必須同時申請切斷工作點兩端的電源,以防反饋。且停電工作點兩側都必須進行接地短路,使工作人員處于接地線包圍中,以確保安全。

第二章 對停送電工作人員的要求及職責范圍

第十八條:對下列情況者,不得令其參加停送電有關工作:

(1) 精神病患者。

(2) 有影響工作的殘疾人員。

(3) 工作前飲酒或者因其他原因致使精神不振者。

(4) 未經安全規(guī)程考試合格,沒有發(fā)給“電工證”者。

(5) 如需登桿爬高,不得患有高血壓癥致使頭暈者。

第十九條:一切電氣工作應學會觸電緊急急救法。

第二十條:對停送電工作人員的要求。

(1)全礦性的停送電負責人,應由負責全礦的輸配電技術人員擔任。局部性的停送電負責人,應由該專責范圍內的技術人員擔任。停送電負責人不在時,可由單位領導指定能勝任的人員一人負責代理。

(2)檢修工程的停送電工作,應由該項工程的負責人或由該項工程負責人委派一名能勝任的人員擔任。

(3)停送電操作,由降、配電站(室)專責值班人員擔任,在高壓(3kv及以上)設備上進行操作時,一般應有二人來執(zhí)行,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jiān)護。井下單人值班的配電室停送電操作可由一人執(zhí)行。無人值守的配電室和局部地區(qū)的開關停送電操作,應由工作負責人指派能勝任此工作的人員一人擔任,中途不得隨便更換人員。

第二十一條:停送電工作人員的職責范圍。

(1)停送電負責人,負責安排全部停送電的有關工作,審查停送電申請,簽發(fā)工作票,發(fā)布停送電命令,對外聯(lián)系停送電事項,辦理停送電手續(xù),監(jiān)督檢查工作人員遵守本規(guī)程。

(2)工作負責人負責本工作范圍內的停送電工作,正確指揮全部工作和發(fā)布停送電命令。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代清楚工作任務和安全措施,監(jiān)督、監(jiān)護工作人員遵守本規(guī)程。

(3)工作負責人在送電之前后負責檢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備妥善,有關開關的合閘位置是否正確可靠。

(4)停送電操作人,必須嚴格按照合閘與拉閘的操作順序進行操作,并負責完成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不經本范圍工作負責人許可,不準任何人代替。如遇漏電、火災等特殊情況可不受此限,但沒有電氣常識和對電氣設備及線路系統(tǒng)不熟悉的人,也不得進行操作。

(5)凡在兩人值班的降、配電站(室)進行停送電操作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錯誤的操作,監(jiān)護人的技術水平一般不得低于操作人。

第二十二條:外單位來聯(lián)系停送電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單位介紹,否則不予接待。

第二十三條:停送電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范圍內的輸配電系統(tǒng)。

第三章 停送電制度

第二十四條:發(fā)布停送電命令和接受命令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以下制度:

(1)必須由本范圍的工作負責人一人發(fā)布停送電命令。

(2)發(fā)布人應向操作人嚴肅地、反復地交代清楚命令內容。

(3)接受命令人接到命令后,應詳細做好記錄(指有人值班的降、配電站室),然后根據記錄再向發(fā)令人重復一遍,如對命令內容有懷疑時,應要求發(fā)令人加以解釋。

(4)發(fā)布送電命令時,命令人與操作人應彼此提問,如線路上的所有工作人員是否已經全部撤離短路接地線是否已經拆除周圍環(huán)境是否已經清理妥善還有無阻礙物等等,以提醒對方注意和警惕,保證安全送電。

第二十五條:進行停送電工作時,應按下列步驟辦理。

一、 在有人值班的降、配電站(室)進行停送電工作時:

(1)在設備或線路上進行工作之前,必須由工作負責人提前與有關單位聯(lián)系,安排好單位之間的配合事項。

(2)申請停電時(包括井下高壓系統(tǒng)),由申請停電的工程負責人填寫停電工作票或停電聯(lián)系單,經主管降、配電站(室)的技術人員簽發(fā)后,交降、配電站(室)值班負責人。

(3)降、配電站(室)值班人員,在接到停送電命令或停送電工作票時,必須根據模擬母線板,先進行模擬操作,確認正確后,按其順序填寫操作票。進行操作時應有監(jiān)護人在場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按已經填好的操作票順序念頌,操作人重復念頌,念一項,操作一項,每操作完一項,進行檢查無誤后,作一個記號“v”同時注明操作時間,以防遺漏和便以查對。

(4)停電操作完后,降、配電站(室)值班人員,應將對號牌的一半交給停電申請人,另一半掛于停電開關的手柄上。

(5)工作完成后,需要送電時,必須辦理申請送電手續(xù),并將對號牌交給降、配電站(室)值班人員。

(6)降、配電站(室)值班人員,接到申請送電手續(xù)時,必須仔細核對對號牌與所要操作的盤對號牌是否相同,確實無誤時,申請送電人在申請送電工作票上簽字后,才能進行送電操作。

(7)申請送電人一經離開工作現(xiàn)場,去辦理送電手續(xù)時,即認為設備或線路上已經帶電,絕對禁止再繼續(xù)工作。

(8)操作人在進行送電操作前,應詢問申請送電人員,室外工作接地線是否拆除,并檢查本室將要送電的開關本身的短路接地線是否拆除,只有當短路接地線拆除后,并將開關盤(柜)鎖好才能進行合閘送電。

(9)井下,如在一個開關掛有兩個停電警示牌時,在尚未全部收回停電警示牌之前不準合閘送電。

二、在無人值班的配電室或在線路上的分路開關進行停送電工作時:

(1)工作前,工作負責人必須與有關單位聯(lián)系,安排好有關單位之間的配合事項。

(2)必須由工作負責人指定專人進行停送電操作,停送電操作應是同一人進行。

(3)停電后,應將開關操作手柄鎖住,并懸掛停電警示牌。停電牌的正面應寫有“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字樣,反面應寫有工作人姓名。不準在一個停電警示牌的上一面寫“停電”,另一面寫“送電”的不正確做法。

(4)工作完成后,必須得到工作負責人的命令后才能進行合閘送電。嚴格禁止用信號、擺燈、喊話或估計時間等不可靠的做法指揮送電。

(5)在同一電源開關的若干分支線路上,同時進行數(shù)項工作時,各項工作負責人必須將本人的停電警示牌掛于開關手柄上,不準趁別人申請停電的機會,不掛自己的停電警示牌而進行工作。工作完畢后各項工作負責人應及時撤銷自己的停電警示牌,只有當最后一個停電警示牌銷后才能合閘送電。

第二十六條:停送電操作之前,操作人員必須認真查清所要停、送的設備、線路,是否與工作票要求的相同,經核對確實無誤后,方可進行操作。

第二十七條:工作全部完成后,要求送電前,工作負責人必須對現(xiàn)場進行詳細檢查;接線是否正確、合格;螺絲、墊圈、卡爪等是否齊全緊固,有無毛刺,有無障礙物等,以免送電后發(fā)生短路、冒火或其他事故。

第四章 停送電工作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八 條:在井上下的電氣設備或線路上進行工作時,必須按下列步驟完成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1)停送電前必須與有關部門匯報或聯(lián)系妥善。

(2)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開關、負荷側刀閘、母線側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合閘的順序與此相反,嚴禁帶負荷拉刀閘。

(3)開關停電后必須將其手柄鎖住,并懸掛“禁止送電、有人工作”字樣的停電警示牌和停送電對號牌,以防發(fā)生誤操作。

(4)驗電時,必須注意使用與其電壓等級相適應的驗電器。驗電前,應先在有電的設備上進行試驗,確實證明驗電器良好,而后再檢驗被切斷電源的設備、線路有無電壓。在室外進行驗電工作時,往往因為陽光的作用,不易辨清驗電器是否有電。因此,應特別慎重、加倍留心,取得確無電壓的可靠證明,可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以下辦法:

1、切斷電源后,必須在降、配電站(室)內進行驗電。

2、在室外線路上(尤其在分支或環(huán)行線路上),必須在用電設備(如、變壓器、照明燈等)地點進行觀察、聽聞、試驗和最后進行驗電。

(1)經檢驗證明確無電壓后,方可將導體進行放電和打短路接地。進行這項工作時,應先連接地端,后接導線端。同桿同塔架設的多層線路連接地線時,應先接低壓,后接高壓,先接下層,后接上層。

裝、拆接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人體不得觸及接地線。

(2)在部分停電設備上進行工作時,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顒臃秶木嚯x: 35kv電壓等級時為1米,10kv及以下電壓等級時為0.7米,小于規(guī)定距離的未停電設備,應裝設臨時遮欄,臨時遮欄與帶電部分的距離不得小于35kv時0.6米,10kv及以下時為0.35米。臨時遮攔可用干燥木料,橡膠或其他堅韌絕緣材料制成,裝設應牢固可靠,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示牌,以保證工作人員不致觸及帶電部分,如采取這些措施仍認為不妥時,必須將鄰近的帶電部分的電源切斷。

(3)上述措施完成后,工作負責人應再進行一次詳細檢查,只有當這些措施均妥善的完成后,才準許開始工作。

第二十九條:停電檢修,檢修工作完成后,必須按照下列步驟進行送電。

(1)工作負責人必須詳細檢查線路和設備是否正常,接地是否正確。

(2)拆除短路接地線時,必須先拆除導體的一端,然后拆除接地的一端。

(3)按停送電制度和各項操作規(guī)定進行送電,在合閘送電的同時,要注意表計的指示,如發(fā)現(xiàn)異?,F(xiàn)象時,應立即拉閘,并報告工作負責人和有關領導,以便及時查找原因。

第三十條:在電容器上進行停電工作時,應先斷開電源,將電容器逐臺放電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三十一條:在線路桿塔上進行工作時,登桿之前,工作負責人必須查明被停電線路和桿號是否確切,經查明確實無誤后,才能指揮登桿人員登桿工作。在未獲得工作負責人的許可,不準擅自登桿。

第三十二條:執(zhí)行停送電操作時,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使用絕緣用具:

(1)操作高壓(3kv及以上)電氣設備時,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墊)臺上。

(2)操作千伏級電氣設備時,應戴絕緣手套或穿絕緣靴。

(3)操作之前首先應檢查設備的接地裝置是否完整可靠,凡接地裝置已經損壞的電氣設備不準進行操作。

第三十三條:工作人員在巡視檢查時,如發(fā)現(xiàn)有切斷電源的開關,在未了解情況以前,不可輕易合閘送電,只有當情況確實了解時并得到有關人員同意后方可合閘送電。

第三十四條:在安裝使用的礦用防爆開關上工作時,必須提前將上一級開關切斷、鎖住,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字樣的停電警示牌后,并完成驗電、接地等安全措施時才能開始工作。

第三十五條:在高壓防爆上停電工作時,切斷開關后必須將前身拉出,使開關本體與電源部分可靠隔離。

第三十六條:在裝有控制器的設備上進行工作時(如井下各種型號的機組等),僅拉開控制器不能認為是停電,還必須切斷電源開關才能工作。

第三十七條:一切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聽從工作負責人一人指揮,除工作負責人外,其他參加工作的人員不準指揮。

第三十八條:工作完成后,工作負責人應命令全部現(xiàn)場人員撤離工作地點至一定距離,清點人數(shù)和工具,并監(jiān)護工作人員不準在接近導電部分。

第三十九條:參加停送電工作的人員,必須扣緊袖口,禁止不穿上衣或卷起袖口進行工作。

第四十條:在帶電設備的非導電部分進行工作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接地裝置必須可靠,必要時可另加設就地接地。

(2)雖非導電部分,但距離帶電部分較近又不能這遮護時,也必須切斷電源再進行工作。

(3)在非導電部分進行工作的條件雖然具備,但必須考慮到在工作過程中,一旦操作不當或其他原因,容易使工具或人體等可觸及到導電部分,也必須切斷電源再進行工作。

第四十一條: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jié)舛鹊陀?%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控制設備內部安有放電裝置的,不受此限。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開關手把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并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字樣的停電警示牌,只有執(zhí)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第四十二條:在井下進行停電工作時,切斷電源后必須將導體接地放電,接地放電前,對可能積聚沼氣的地方,必須進行檢查,當沼氣濃度在1%以下時,才準放電。

第3篇 高低壓停送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注意事項

1、合閘前應檢查高壓開關、低壓總開關、母聯(lián)開關、以及各支路開關和相配套的刀閘是否在關的位置,對設備檢修后的合閘操作還應檢查各回路是否有接地線未解除,有關設備是否已恢復原狀,要認真核實接線無誤后方可進行倒閘操作。

2、合閘前要根據一次系統(tǒng)圖供電回路和現(xiàn)場實際的用電情況對號操作,做好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做好符合現(xiàn)場實際的安全措施,方可操作,在操作過程中即使有很小的疑問也必須弄清再行操作。

3、高壓操作時應由二人進行,一人監(jiān)護,一人操作。

二、停送電操作原則

1、送電原則:要按先合刀閘、后合負荷開關;先合高壓開關,后合低壓開關;先合電源側刀閘,后合負荷側刀閘;先合電源側開關,后合負荷側開關的原則進行。

2、停電順序:與上述操作原則相反。

三、送電流程

(一)送電流程

1、檢查設備復位情況。

2、拆除停電時掛的標示牌。

3、拆除停電后掛的所有接地線解除接地刀閘。

4、合上高壓電源進線刀閘,檢查電壓指示。

5、合上需送電的高壓支路電源進線刀閘。

6、合上需送電的高壓負荷開關。

7、檢查變壓器各相、線電壓是否為380/220v。

8、合上低壓進線電源側刀閘。

9、合上低壓進線側空氣開關。

10、根據運行情況確定是否合母聯(lián)刀閘、開關。

11、合上電源切換柜進線刀閘。

12、合上電源切換柜斷路器,并把kk開關轉至手動位。

13、根據要求合上各支路電源進線刀閘、斷路器。

14、 投入無功補償裝置并轉入自動運行。

15、 檢查各主干及支路電源是否對稱,各電氣元件是否發(fā)熱過載。

(二)全部停電工作流程:

1、把電容柜控制器的開關轉至手動位置并逐組切除。

2、拉開電容柜斷路器、刀閘并放電。

3、切斷各支路送電斷路器及支路電源進線刀閘。

4、把電源切換柜及發(fā)電機控制柜kk開關扳至停止位置。

5、切斷母聯(lián)開關及母聯(lián)刀閘。

6、切斷各路低壓電源進線主空氣開關及低壓主開關電源刀閘。

7、切斷各支路高壓斷路器及高壓支路隔離開關。

8、切斷高壓電源進線總負荷開關及總刀閘(隔離開關)。

10、對高低壓側電源進出線、母線、變壓器、電容器、電纜及開關,刀閘上下各側進線反復驗電,并充分放電。驗電時應反復試驗驗電器證明驗電器完好。

11、在可能來電的各側分別裝設接地線(先接地端、后接導體端)并合上高壓支路接地刀閘。

12、在可能來電的各機房,開關柜分別立即上鎖并懸掛“線路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標識牌。

高低壓停送電操作規(guī)程3篇

有哪些高低壓停送電操作規(guī)程一、前期準備1.確認停電原因:明確停電是為了檢修、設備更換或其他必要工作。2.制定計劃:詳細規(guī)劃停電和送電的時間表,包括各個步驟和責任人。3.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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