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軌膠輪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目的和意義
篇1
這些規(guī)程旨在確保無軌膠輪車的安全運行,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同時提高運輸效率,減少設備故障帶來的停機時間。通過規(guī)范司機的操作行為,可以降低維修成本,延長車輛使用壽命,保證礦山生產(chǎn)活動的穩(wěn)定進行。
篇2
井下無軌膠輪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礦井運輸安全,減少事故風險,保障人員生命財產(chǎn)安全。通過規(guī)范司機的操作行為,預防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機械故障、交通事故,同時提高運輸效率,維持井下作業(yè)秩序,促進礦山安全生產(chǎn)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篇3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無軌膠輪車司機的操作行為,提高駕駛安全性,減少事故風險,確保運輸效率,延長車輛使用壽命,同時維護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提升企業(yè)運營效率。
篇4
本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無軌膠輪車司機的工作行為,提高駕駛安全性和效率,減少因操作不當造成的事故風險,保護司機和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同時延長車輛使用壽命,降低運營成本。
無軌膠輪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范文
一、一般要求
第1條 無軌膠輪車司機,必須經(jīng)過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第2條 膠輪車司機必須熟悉本設備的結構、性能、參數(shù)及完好標準,并會進行一般性的檢查、維修、保養(yǎng)及故障處理。
第3條 膠輪車司機必須熟悉各種車輛行駛路線范圍、巷道參數(shù)、支護形式,掌握各種安全標志和信號的有關規(guī)定。
第4條 膠輪車司機必須能準確使用通訊設施,準確執(zhí)行調(diào)度指令,保持運輸中的通訊聯(lián)絡,不得隨意關閉通訊。
第5條 膠輪車司機必須能準確使用瓦斯自動報警儀,當瓦斯?jié)舛瘸迺r,應立即熄火停機,查明原因,有害氣體不超限時,方可開車運行。
二、機車的啟動與停機檢查
第6條 啟動前的檢查:
1.外觀檢查:查看機殼、輪胎等有無損壞。
2.消焰器清潔檢查,用油尺查油位。如油位低,可補入合格的油到油尺標志位。
3.發(fā)動機油位檢查,用油尺查油位。如油位低,可補入合格的油到油尺標志位。
4.通過高、低位可視窗檢查液壓油位。
5.用油尺檢查傳動齒輪箱油位。
6.用油量表檢查油箱油位。
7.用高、低位可視窗檢查機器冷卻水位,如需要,則加入清潔水到高位可是窗的中間位。
8.清理空氣過濾器中積存的灰塵,必要時,更換之。
9.檢查瓦斯報警儀和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10.檢查輪胎和輪螺栓的緊固狀況。
11.檢查啟動氣壓表的讀數(shù)應顯示為規(guī)定值,如果壓力低于此值需重新充壓。
第7條 啟動后的檢查
1.用油尺檢查傳動油箱位,如偏低,則補加合格油到油尺標志位。
2.檢查方向指示燈工作情況,將方向選擇手柄前推或后拉,車行方向指示燈為白光,反向為紅光。
3.觀察各油壓表顯示壓力是否符合規(guī)定。
4.檢查各油溫表所示溫度是否符合規(guī)定。
5.檢查喇叭。
6.檢查工作制動閘及停車閘的操作。
7.檢查機車轉向系統(tǒng)的操作。
8.通過目測、耳聽,檢查柴油機工作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情況,需做及時處理。
9.檢查各系統(tǒng)有無滲漏、松動或異響。
10.確認機車無問題后方可準予進入運行狀態(tài)。
三、機車啟動操作
第8條 在進行檢查確認車況良好后,進行以下啟動操作:
1.將啟/停開關打至啟動位置,將檔位打至1檔。
2.將前進/后退打至中間位置。
3.按下啟動按鈕,發(fā)動機啟動。
4.如果啟動失敗,需重新按下啟/停開關,使機器處于停止狀態(tài)15s后,重新啟動。
5.啟動發(fā)動機后必須檢查各儀表及保護系統(tǒng)處于正常狀態(tài)。
第9條 對于wcq-3小型運輸車,機車啟動操作應準循以下步驟:
1.先將駐車制動打到停車位置。
2.熄火拉線放置在啟動位置。
3.用專用搖把將彈簧啟動器擰緊到規(guī)定啟動位置。
4.提起啟動手柄,啟動機帶動發(fā)電機啟動。
5.如果一次不能啟動,需繼續(xù)用搖把擰緊啟動器后再次啟動。
四、機車運行
第10條 在完成啟動程序后,發(fā)動機運行起來,然后按以下步驟進行操作:
1.選擇前進檔或后退檔。
2.選擇第一檔傳動。
3.對腳制動施加輕壓,并松開緊急停車制動閘。
4.踩油門以增大發(fā)動機速度,同時放松腳閘。
5.任何時候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以換檔,然而,當選擇較高檔時,短暫地釋放在加速器踏板上的 腳壓力;當選擇較低檔時,稍微增加加速器的腳壓力。
6.只有機車完全停止時,才能改變其運行方向。
第11條 wcq-3小型運輸車應根據(jù)選定的運行方向,慢慢踩下相應的運行踏板,機車方可開始運行。
第12條 對于tyfb專用矸石自卸車,當操作自卸車廂時,先將操作手柄的鎖緊裝置解除,再將手柄向上提,車廂升起,手柄向下按,車廂落下。
第13條 對于mk3s多用途車,在機車運行時,應首先根據(jù)將要運行的方向坐在相應的駕駛位置。
第14條 對于880d-60輕型多用途車,運行步驟應按以下操作:
1.合上離合器,柴油機高速運轉,蓄能器開始蓄能。當壓力大于17mpa時,減少油門使柴油機急速運轉進行預熱,當水溫達到40~60℃時起步運行。
2.把離合器桿推至全運行程度,連接離合器。
3.調(diào)節(jié)速度選擇器桿,以選擇低速范圍。
4.通過脫開自動鎖定裝置,并把停車制動桿移至“關”位置,以釋放停車制動。
5.把兩個牽引控制桿向前推,以至兩桿離車體相同距離。
6.把兩個牽引控制桿向后拉,以至兩桿離車體相同距離。
7.為了糾正車輛在巷道中位置或進行巷道轉彎,根據(jù)所需的左右位置糾正,釋放任一牽引控制桿上的壓力。
8.為了進行自轉,根據(jù)所需的自轉方向,把一牽引控制桿部分向前推,把另一牽引控制桿向后拉。
9.當向前或向后運行時,可在任何時間條件下,選擇高速范圍。
10.當以高速或低速范圍、向前或向后方向運行時,可通過對兩個牽引控制桿釋放相同的壓力,來達到額外的速度控制。
注意:當兩個牽引控制桿達到行程的中部位置時,車輛將停止,并保持靜止,直至從中部位置移開。
五、機車停車操作
第15條 確保停車的地區(qū)安全,不障礙其它機械運行的前提下從事以下操作:
1.停機前使用停車閘停車,并使前進/后退操縱桿使發(fā)動機空轉,使發(fā)動機緩慢地冷卻。
2.檢查啟動壓力表讀數(shù)為規(guī)定值,如果低于規(guī)定值,必須向系統(tǒng)充壓。
3.拉柴油機停止控制器。
第16條 對于wcq-3小型運輸車,停機時,需將熄火栓向上提起,直至發(fā)動機停止運轉后再放回原處。
第17條 912_型支架搬運車停機操作步驟如下:
1.使用正常工作制動器制動使機器停轉,使用緊急停制動器制動,并將傳動手柄置于中位。
2.松開腳踏油門,讓發(fā)動機低速空轉2~3min,使發(fā)動機緩慢地冷卻。
3.將手閘轉動90°,將鑰匙轉到停機位,發(fā)動機應在12s內(nèi)停止,如超過12s,應查明原因予以排除。
4.在關掉發(fā)動機后,應擺動方向盤釋放液壓系統(tǒng)的壓力,直至轉向壓力表顯示讀數(shù)為零。
5.駕駛員在變速桿未打到空檔位、機器未制動、發(fā)動機未停轉、轉向壓力表未返零位之前不得離開機器。
六、運行注意事項
第18條 膠輪車運輸,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車輛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尾燈。
2.不得背對前進方向行駛,如確無法做到時,必須有跟車工指揮。
3.同一段巷道,不得有兩輛(或兩種)及以上車輛對面行駛。
4.機車通過風門,必須設有當列車通過時能夠發(fā)出在風門兩側都能接收到的聲光信號的裝置,或?qū)iT監(jiān)督人員的統(tǒng)一指揮。
5.車輛在行近巷道口、峒室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的地段,以及前有車輛、障礙物或視線有障礙時,都必須減速至最低速度并鳴號。
6.在同一巷道中同向行駛的兩輛膠輪車之間的距離至少保持在50m以上。
7.車輛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一次,并嚴格控制在《操作說明書》的設計內(nèi)。
第19條 車輛會車
1.車輛會車速度限制在5km/h內(nèi)。
2.會車時車與車,車與兩巷幫的距離都不得少于0.5m。
3.膠輪車在指定地點內(nèi)會車時,應遵守空車讓重車,下坡車讓上坡車原則。
第20條 所有在井底車場行駛的膠輪車,其運行速度都不得超過5km/h。
第21條 膠輪車在執(zhí)行運輸任務時,要確保貨物綁扎牢固,嚴禁超載、超高、超寬運輸,嚴禁任務混裝。
第22條 膠輪車在運送大件、重件設備材料時應充分考慮以下因素:
1.裝載重量的均勻分布。
2.裝卸地點的工作條件。
3.運輸線路狀況。
4.裝卸順序與安裝順序等。
第23條 運送大型設備(如液壓支架等)或車輛倒行,影響駕駛員視線時,必須制定專門措施,并經(jīng)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
第24條 行駛中遇到行人或途徑有人工作的地點時,必須鳴號減速、停車,確認人員已躲避,否則不得通過。
第25條 巷道中所有的信號標志與調(diào)度指令均為車輛安全行駛的依據(jù),所有車輛的運行不得違反這些依據(jù)。
第26條 運送爆破材料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12條、第313條和第314條各項規(guī)定。
第27條 膠輪車停車遵循以下規(guī)定:
1.井下膠輪車裝卸貨物必須制動鎖車,但不得熄滅燈光。
2.運輸途中除會車外,一般不容許停車,必須停車時應事先匯報調(diào)度或車隊,通知其他車輛并制動鎖車、亮燈,斜巷還需采取掩車措施。
第28條 嚴禁用膠輪車頂拉其它車輛。當有膠輪車中途因故障死車,需用膠輪車牽引拖車時,須有專項措施并安裝專用的拖車裝置。
第29條 膠輪車司機操作時應保持坐在駕駛椅上、目視前方、雙手握住方向盤(操作把手)的正確姿勢,嚴禁將頭、手或身體伸出車體外,嚴禁站在車下開車。
第30條 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開車,開車前發(fā)出開車信號,檢查確認周圍無人時,方可啟動。
第31條 司機上崗后,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嚴禁在車輛未停放時離開司機室。司機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做好機車制動,依次做好工作制動、手閘制動、脫離離合器,柴油機怠速運轉、停機、鎖車等步驟。
第32條 司機必須保證停車時和離開司機室前,通過操作方向盤數(shù)次,釋放方向盤內(nèi)積聚的液壓并釋放停車制動回路的壓力,避免突然釋放。
第33條 司機操作中應做到:
1.根據(jù)運輸任務的性質(zhì)來選擇相應的車輛及車廂。
2.加強封車與人車運行前的檢查。
3.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對各類膠輪車行駛速度的限制。
4.車輛上坡不準曲線行駛,下坡不準脫檔滑行。
第34條 遇膠輪車故障停車時,按下列內(nèi)容檢查:
1.發(fā)動機冷卻水溫是否過高。
2.機油壓力失壓。
3.發(fā)動機溫度過高。
4.液壓油溫過高。
5.液壓油油位過低。
6.尾氣排放溫度過高。
當排除以上因素時,司機必須立即向區(qū)隊或調(diào)度室匯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