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
篇1
土方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
土方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到地面挖掘、填筑、運輸等多個環(huán)節(jié)。為確保工程安全、高效進行,制定以下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工程規(guī)劃與設計階段:
- 確保地質勘查報告的準確性,合理設計開挖方案。
- 制定應急預案,預防可能出現的坍塌、滑坡等風險。
2. 施工前準備:
- 進行現場安全教育,確保所有工作人員了解安全規(guī)定。
- 檢查機械設備,確保良好運行狀態(tài),無漏油、松動等安全隱患。
3. 開挖作業(yè):
- 采用分層開挖,防止邊坡過陡導致不穩(wěn)定。
- 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和夜間照明,防止非施工人員誤入。
4. 邊坡防護:
- 根據土壤類型和開挖深度設置適當的支護結構。
- 定期檢查邊坡穩(wěn)定性,及時處理裂縫或其他異常情況。
5. 土方運輸:
- 使用合格的運輸車輛,確保剎車系統(tǒng)、燈光設備完好。
- 車輛進出工地應限速,避免急轉彎和快速啟動。
6. 降水與排水:
- 對于地下水豐富的區(qū)域,采取有效的降水措施。
- 設立排水系統(tǒng),防止雨水積聚引發(fā)安全事故。
7. 作業(yè)人員安全:
- 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等個人防護裝備。
- 嚴禁酒后作業(yè),禁止在危險區(qū)域休息或堆放物品。
8. 應急響應:
- 遇到緊急情況,如暴雨、地震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 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及時上報并處理安全事故。
篇2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土方工程是建筑工程的基礎階段,涉及開挖、填筑、運輸等多個環(huán)節(jié),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工程規(guī)劃與設計:確保設計方案符合安全標準,考慮地質條件、周邊環(huán)境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2. 設備檢查與維護:定期對挖掘機、裝載機、自卸車等設備進行保養(yǎng)和檢查,確保設備運行正常。
3. 施工現場管理: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劃分作業(yè)區(qū)域,保持施工現場整潔有序。
4. 坑壁支護:根據土壤類型和深度,采取適當的坑壁支護措施,如擋土墻、錨桿支護等。
5. 降水與排水:對地下水位進行監(jiān)測,必要時采取降水措施,并確保排水系統(tǒng)暢通。
6. 人員培訓與防護: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反光背心、防護眼鏡等。
7. 應急預案:制定應急救援計劃,應對可能發(fā)生的坍塌、滑坡等安全事故。
篇3
土方工程操作規(guī)程
1. 土方測量與放樣:確定施工范圍,進行地形測繪,設置控制點,確保開挖與填筑準確。
2. 場地清理:移除現場的障礙物,如樹木、石塊等,為施工創(chuàng)造條件。
3. 土方開挖:根據設計要求,分層、分段進行,保持邊坡穩(wěn)定。
4. 邊坡防護: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邊坡滑移,如設置支護結構、噴射混凝土等。
5. 土方運輸:合理規(guī)劃運輸路線,減少對周邊環(huán)境的影響。
6. 土方回填:按照設計要求,分層壓實,保證密實度。
7. 沉降觀測:施工過程中定期監(jiān)測,及時調整處理。
8. 工程驗收:完成土方工程后,進行質量檢查,確保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篇4
土方工程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工程前期準備:進行現場勘查,評估地質條件,制定合理施工方案。
2. 施工設備檢查:確保挖掘機、裝載機等設備完好無損,操作人員具備相應資質。
3. 土方開挖:遵循自上而下、分層分段的原則,保持邊坡穩(wěn)定。
4. 支護與防護:設置必要的擋土墻、護坡、排水設施,防止滑坡和積水。
5. 作業(yè)安全:穿戴安全裝備,遵守操作規(guī)程,避免超負荷作業(yè)。
6. 緊急情況處理:建立應急預案,訓練員工應對突發(fā)狀況。
7. 環(huán)境保護:控制揚塵,及時清理廢棄物,減少對周邊環(huán)境的影響。
土方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6.3.1施工前,按照正式批準的設計位置,與有關部門辦好挖掘手續(xù),并與有關的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工廠、學校、機關等部門取得聯系,做好隨工安全宣傳工作,勸告居民教育小孩不要在溝邊或溝內玩耍。
6.3.2 在開始挖土時,須在兩端放設標志(如:紅旗或紅燈、紅繩索等),以免發(fā)生危險。
6.3.3人工開挖土方、溝或路面時,相鄰作業(yè)人員間必須保持2米以上間隔。
6.3.4流砂、疏松土壤在溝深超過一米時,均應裝置護士板。一般結實土壤,其側壁與溝底面所成夾角小于115度者,須裝置護土板。挖溝與裝置護土板須具體情況配合進行,工作人員不得相距太近,以免發(fā)生意外。
6.3.5如果挖交叉地溝或者挖填平的老溝,而填土未覺落堅實者,在兩溝互相穿通之處,必須支撐特別牢固。
6.3.6挖溝時如發(fā)現在挖溝地區(qū)有坑道枯井,應立即停止進行,并報告上級部門處理。
6.3.7在斜坡地區(qū)內挖溝時,須防止由于有松散的石塊、懸垂的土層及其他可能坍塌的物體滾下,而發(fā)生危險。
6.3.8挖溝時,對地下各種障礙物,如電力線、上水、下水、煤氣、熱力、防空洞以及非通信行業(yè)的通信電纜等,應做如下處理,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1)在施工圖紙上標有位置高程的地下設施,當挖到接近其30厘米時,應采用鐵銑輕挖。機構化挖溝時,遇到這種情況,應停止機械作業(yè),采用人工挖掘。
(2)沒有標記明確位置高程的,但已知有地下建筑物時,應事先指定有經驗的工作人員進行探挖。
(3)在挖溝時突然發(fā)現地下建筑物,如古墳和不能識別的物品,應該立即報告上級部門處理。不得將其損壞,嚴禁隨意敲擊或玩弄。
(4)挖出地下任何管線時,應與溝上橫架足以負重的元木或工字鋼和適當的木板包托,用綜繩或鐵線吊起以防沉落。
(5)如遇有污水、雨水管道有漏水,應予封堵,難以一時修復的應以木板油氈做臨時過渡流水槽,引至溝外下水道去。在工作中臭味太大時應戴口罩。
(6)如遇有上水管漏水、煤氣熱力管道漏氣,特別是有毒的、易燃的氣體管道出現障礙時,應及時請求有關單位配合修復。
(7)如遇有電力電纜、通信電纜出現意外故障,也應請求有關單位配合修復。
(8)在以上各種管線障礙未修復前,工地負責人應指派專人維持現場停止工作,防止意外中毒、觸電等事故發(fā)生,待修復后,吊裝牢固,方可復工,并加標記,防止其他人員亂動。
6.3.9由地溝坑內拋出土石于溝外時,應注意以下事項,以防傷人傷物:
(1) 使土石不致回落于有人的溝內。
(2) 不應堆積過高,并須有適當的坡度。
(3) 及時運清行人要道及妨礙交通之外的土石。
(4) 注意周圍情況,不得亂扔工具、石子、土塊。
(5) 從溝中或土坑向上掀土,應注意溝、坑上邊是否有人;溝坑深在1.5米以上者,須有專人在上面清土,清除之土,應堆在距離溝、坑邊沿60厘米以外之處。
(6)所挖出的土與石塊,不得堆在溝邊的消火栓井、郵政信筒、上下水道井、雨水口及各種井蓋上面。
(7)挖掘土方石塊,應該從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方法;在雨季施工時應該做好排水措施。
(8)在靠近建筑物旁挖土方的時候,應該視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采取支撐辦法無法解決時,應拆除容易倒塌的房屋墻壁等等。
6.3.10挖溝后,須視需要,在里弄口、機關、市民等門口及時搭臨時木橋或鋼板等,維持交通。所搭各種臨時便橋,必須事前檢查,不得有斷裂移動情況,并充分估計不會有壓斷的可能。支搭以后,每日應由專人檢查,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人行便橋的木板厚度不得小于3厘米,板寬不得小于60厘米。
(2)通行人力小車的便橋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板寬不得小于150厘米。
(3)通行機動車的便橋厚不得小于10厘米,或采用鋼板,一般應在板下加設橫檔,必要時用鐵鉤或鐵線連牢。
(4)搭各種便橋的木板間隔不得大于1厘米,兩端均應延長50厘米以上,如溝壁土質松軟,應視具體需要加長木板,并貼在地面上。
(5)繁華地區(qū),便橋左右加設檔板和明顯標志。
6.3.11在舊有人孔處改建與增添新人孔或新管道時,嚴禁將人孔中的電纜損壞。必要時,應加橫桿懸吊保護。
6.3.12回土的一般要求:
(1)回土打夯時,注意平穩(wěn),用力均勻。電動打夯機,要用橡皮絕緣線,夯機不得碰傷電源線。使用內燃打夯機時,要防止噴出的氣體及廢油傷人。
(2)對原有的地下建筑物,回土時不得將其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