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式裝載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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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胎式裝載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輪胎式裝載機是一種廣泛應用于建筑工地、礦山、港口等場所的多功能工程機械。為確保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和設備的正常運行,必須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前檢查:
- 確認設備完好,無明顯損壞或異常。
- 檢查輪胎氣壓,保證適宜的工作狀態(tài)。
- 檢查油液位,包括發(fā)動機油、液壓油和剎車油。
- 確保所有安全裝置,如制動系統(tǒng)、警告燈等,功能正常。
2. 啟動與行駛:
- 操作員需佩戴安全帽,嚴禁酒后駕駛。
- 啟動前,確認周圍無人員或其他障礙物。
- 行駛時保持低速,避免急轉彎和高速行駛。
3. 裝載作業(yè):
- 不得超載,根據設備額定載重進行作業(yè)。
- 裝載時保持穩(wěn)定,避免鏟斗過深或過高。
- 裝載完成后,確保鏟斗完全升起后再行駛。
4. 下坡與停車:
- 下坡時,利用發(fā)動機阻力控制速度,必要時使用制動器。
- 停車時,選擇平坦地面,拉起手剎,關閉發(fā)動機。
5. 維護保養(yǎng):
- 定期進行設備維護,包括清潔、潤滑、緊固等。
- 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機,及時報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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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胎式裝載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輪胎式裝載機是一種廣泛應用于建筑工地、礦山、港口等場所的工程機械,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于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設備的正常運行至關重要。本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 操作前檢查
2. 啟動與行駛
3. 裝載與卸載
4. 工作期間的安全規(guī)定
5. 停車與保養(yǎng)
6. 應急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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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胎式裝載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檢查與準備
1. 檢查輪胎壓力,確保符合制造商規(guī)定的標準。
2. 確認裝載機的剎車系統(tǒng)、轉向系統(tǒng)和液壓系統(tǒng)正常運作。
3. 檢視工作區(qū)域,清除可能妨礙作業(yè)的障礙物。
4. 啟動前,確認所有控制裝置功能正常,安全防護設備完好。
二、操作程序
1. 進行試運行,確認裝載機各部件運行無異常。
2. 操作時保持低速平穩(wěn),避免急加速或急剎車。
3. 裝載貨物時,應確保鏟斗底部接觸地面,避免空轉。
4. 升降鏟斗時,注意周圍環(huán)境,避免碰撞人員或設備。
三、卸載與運輸
1. 將貨物穩(wěn)定地放在鏟斗內,避免超載或偏載。
2. 卸貨時,降低鏟斗至安全高度,避免快速下落造成沖擊。
3. 在運輸過程中,保持裝載機平衡,防止貨物滑落。
四、停車與保養(yǎng)
1. 停車后,將裝載機停在平坦安全的地方,應用手剎并關閉電源。
2. 定期進行設備維護,如更換磨損部件、清潔濾芯等。
3. 存放時,遮蓋設備,防止風雨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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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胎式裝載機,又稱為鏟車,是一種廣泛應用于建筑工地、礦山、港口等場合的重載裝卸設備。其主要部件包括駕駛室、發(fā)動機、工作裝置、液壓系統(tǒng)、轉向系統(tǒng)和行走機構。在操作輪胎式裝載機時,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程,確保人員安全和設備正常運行:
1. 檢查與保養(yǎng)
2. 啟動與行駛
3. 工作操作
4. 停止與存放
5. 應急處理
輪胎式裝載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裝載機主要功能是配合自卸汽車裝卸物料,裝載機工作距離不宜過大,如果裝載后遠距離運送,不僅機械損耗大,且生產率降低,在經濟上不合算。超過合理運距時,應由自卸汽車配合裝運作業(yè)。自卸汽車的車箱容積應與鏟斗容量相匹配。
2.裝載作業(yè)時,滿載的鏟斗要起升并外送卸料,裝載機不得在傾斜度超過出廠規(guī)定的場地上作業(yè),如在傾斜度超過規(guī)定的場地上作業(yè),容易發(fā)生因重心偏離而傾翻的事故。作業(yè)區(qū)內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
3.在石方施工場地作業(yè)時,輪胎容易被石塊的棱角刮傷,需要采取保護措施。裝載機作業(yè)場地和行駛道路應平坦。在石方施工場地作業(yè)時,應在輪胎上加裝保護鏈條或用鋼質鏈板直邊輪胎。
4.為了保證輪胎式裝載機的安全操作,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音響裝置齊全有效;
(2)燃油、潤滑油、液壓油符合規(guī)定;
(3)各連接件無松動;
(4)液壓及液力傳動系統(tǒng)無泄漏現象;
(5)轉向、制動系統(tǒng)靈敏有效;
(6)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5.啟動內燃機后,應怠速空運轉,各儀表指示值應正常,各部管路密封良好待水溫達到55℃、氣壓達到0.45mpa,可起步行駛。
6.起步前,應先鳴聲示意,宜將鏟斗提升離地0.5m.行駛過程中應測試制動器的可靠性。并避開路障或高壓線等。除規(guī)定的操作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員,嚴禁鏟斗載人。
7.高速行駛時應采用前兩輪驅動;低速鏟裝時,應采用四輪驅動。行駛中,應避免突然轉向。鏟斗裝載后行駛時,機械的重心靠近前輪傾覆點,如急轉彎或緊急制動,就容易造成失穩(wěn)而傾翻。鏟斗裝載后升起行駛時,不得急轉彎或緊急制動。
8.在公路上行駛時,必須由持有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并應遵守交通規(guī)則,下坡不得空擋滑行和超速行駛。
9.裝料時,應根據物料的密度確定裝載量,鏟斗應從正面鏟料,不得鏟斗單邊受力。卸料時,舉臂翻轉鏟斗應低速緩慢動作。
10.操縱手柄換向時,不應過急、過猛,如過急、過猛,容易造成機件損傷。滿載操作時,鏟臂不得快速下降。以免制動時產生巨大的沖擊載而損壞機件。
11.在不平場地作業(yè)時,鏟臂放在浮動位置,可以緩解因機身晃動而造成鏟斗在鏟土時的擺動,保持相對的穩(wěn)定。使鏟斗平穩(wěn)地推進,當推進時阻力過大時,可稍稍提升鏟臂。
12.鏟臂向上或向下動作到最大限度時,應速將操縱桿回到空擋位置。
13.不得將鏟斗提升到最高位置運輸物料。運載物料時,宜保持鏟臂下鉸點離地面0.5m,并保持平穩(wěn)行駛。
14.為了避免鏟臂因受力不均而扭彎,鏟裝或挖掘應避免鏟斗偏載,鏟裝后未舉臂就前進,會使鏟臂撓度大而變形,所以不得在收斗或半收斗而未舉臂時前進。鏟斗裝滿后,應舉臂到距地面約0.5m時,再后退、轉向、卸料。
15.當鏟裝阻力較大,出現輪胎打滑時,應立即停止鏟裝,排除過載后再鏟裝。
16.在向自卸汽車裝料時,鏟斗不得在汽車駕駛室上方越過。當汽車駕駛室頂無防護板,裝料時,駕駛室內不得有人。
17.在向自卸汽車裝料時,宜降低鏟斗及減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載、超載和砸壞車箱。
18.在邊坡、壕溝、凹坑卸料時,輪胎離邊緣距離應大于1.5m,鏟斗不宜過于伸出。如鏟斗伸出過多,或在大于3°的坡面上前傾卸料,都將使機械重心超過前輪傾覆點,因失穩(wěn)而釀成事故。
19.作業(yè)時,內燃機水溫不得超過90℃,水溫過高,會使內燃機因過熱而降低動力性能;變矩器油溫不得超過110℃,變矩器油溫過高,會降低使用的可靠性,加速工作液變質和橡膠密封件老化。當超過上述規(guī)定時,應停機降溫。
20.作業(yè)后,裝載機應停放在安全場地,鏟斗平放在地面上,操縱桿置于中位,并制動鎖定。
21.裝載機轉向架未鎖閉時,嚴禁站在前后車架之間進行檢修保養(yǎng)。
22.裝載機鏟臂升起后,在進行潤滑或調整等作業(yè)之前,應裝好安全銷,或采取其他措施支住鏟臂。
23.停車時,應使內燃機轉速逐步降低,不得突然熄火;應防止液壓油因慣性沖擊而溢出油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