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
篇1
露天巖土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爆破前準備:
- 詳細調查作業(yè)現場,確定爆破區(qū)域、安全距離及可能影響的周邊設施。
- 制定爆破方案,包括炸藥種類、用量、布孔方式、起爆順序等。
- 檢查爆破器材,確保其完好無損。
2. 爆破作業(yè)實施:
- 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和警戒線,確保非作業(yè)人員遠離爆破區(qū)。
- 確認風向,避免粉塵和煙霧對人員造成傷害。
- 孔內裝藥,遵循“下密上疏”原則,避免過度集中。
3. 起爆操作:
- 采用非電起爆系統(tǒng),避免靜電等安全隱患。
- 起爆前,再次確認人員撤離,確保無遺漏。
- 設立起爆指揮員,統(tǒng)一指揮起爆。
4. 爆破后處理:
- 爆破后等待足夠時間,確保無殘余危險后進入檢查。
- 清理破碎巖石,進行二次破碎或運輸。
- 對爆破效果進行評估,調整下次爆破方案。
篇2
隧道爆破施工操作規(guī)程安全管理措施
隧道爆破施工是一項技術性強、風險高的工程活動,其安全管理工作至關重要。以下是主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1. 爆破設計:必須由專業(yè)人員進行,確保爆破方案科學合理,減少非正常震動和飛石的可能性。
2. 施工準備:檢查爆破器材,確保其性能良好;設置明顯的警戒線和警示標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3. 爆破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爆破操作規(guī)程,遵守“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的原則,防止誤操作。
4. 安全撤離:爆破前,所有人員必須撤至安全區(qū)域,等待足夠的時間后才可進入。
5. 應急預案:制定詳細應急預案,包括爆破事故處理和急救措施,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6. 安全培訓: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增強安全意識。
7. 爆破后檢查:爆破結束后,檢查隧道結構完整性,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篇3
隧道爆破施工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爆破設計與審批:詳細規(guī)劃爆破方案,確保設計方案符合工程需求,經專業(yè)人員審批后執(zhí)行。
2. 爆破材料管理:妥善保管炸藥、雷管等爆破器材,嚴格遵守領取、運輸、存儲和使用的安全規(guī)定。
3. 爆破作業(yè)前準備:檢查爆破設備,設置安全警戒區(qū),確保人員撤離至安全距離。
4. 爆破實施:嚴格按照預定的爆破程序進行,控制起爆時間和順序。
5. 爆破后處理:檢查爆破效果,清除殘余炸藥,確認安全后解除警戒。
篇4
爆破施工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爆破設計與審批:所有爆破工程需由專業(yè)工程師進行詳細設計,并經相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2. 爆破器材準備:選用合格的爆破器材,如炸藥、雷管、導火線等,并確保其存儲安全。
3. 現場安全檢查:施工前對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包括地形、地質、周邊環(huán)境等。
4. 預警與警戒: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負責預警和警戒工作。
5. 爆破作業(yè):嚴格按照設計方案進行,確保操作人員熟悉作業(yè)流程。
6. 應急預案:制定并執(zhí)行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發(fā)生的意外情況。
7. 爆破后處理:清理現場,評估爆破效果,處理殘留物。
篇5
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爆破前準備
1. 確定爆破方案:根據地質條件和工程需求,制定科學合理的爆破方案,包括爆破類型、裝藥量、起爆方式等。
2. 檢查設備:檢查爆破器材,確保其性能良好,無破損或老化現象。
3. 設置警戒區(qū):根據爆破規(guī)模,設立明顯的警戒標志和警戒線,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二、爆破作業(yè)
1. 裝藥:嚴格按照設計方案進行裝藥,避免超量或不足,確保炸藥均勻分布。
2. 布線與連接:使用專用工具進行起爆線路布設,確保連接牢固,防止短路。
3. 安全檢查:完成裝藥后,進行細致的安全檢查,確認無遺漏和錯誤。
三、起爆與撤離
1. 發(fā)出信號:在確保所有人員撤離至安全區(qū)域后,發(fā)出起爆信號。
2. 起爆操作:執(zhí)行起爆程序,由專人負責,確保操作準確無誤。
3. 觀察與評估:爆破后觀察爆破效果,記錄相關數據,評估爆破質量。
四、后期處理
1. 清理現場:排除未爆物品,清理炸藥殘留物,恢復現場秩序。
2. 安全檢查:對爆破后的地形、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確保無安全隱患。
3. 記錄與報告:詳細記錄爆破過程和結果,及時上報相關信息。
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⑴牢記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防患于未然。
⑵從事爆破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和考試合格并取得證書后方準上崗。
⑶爆破材料的領取應由現場施工員按一次需用量填寫領藥憑證,由押送員與保管員兩人到庫領取。爆破材料必須直接運往工地。存放在指定地點由保管員看管,并由現場施工員監(jiān)督爆破員裝炮。爆破結束后剩余爆破材料應及時由保管員、押送員共同返回庫中。嚴禁隨地存放或截留私存。
⑷爆破材料的裝卸均應輕拿輕放,不得受到磨擦、震動、撞擊、拋擲或轉倒。堆放時要擺放平穩(wěn),不準散存,改裝或倒放。
⑸爆破材料應使用專車運輸,炸藥與起爆材料不得放在同一車輛、車廂裝運。用汽車運輸時裝載不準超過允許重量的2/3,行駛速度不應超過20km/h。車頂部需遮蓋,人力運輸不得超過25kg。必須兩人領取雷管、炸藥,兩人距離要20米以上。
⑹鉆孔前應將邊坡上的松動土石清除干凈,并將鉆機各部桿件詳加檢查確認完好。鉆眼人員必須思想集中不得東張西望。談天說笑。
⑺爆破用品在使用前應根據規(guī)定要求進行質量檢驗,裝填炸藥應按照設計規(guī)定的炸藥品種、數量、位置進行,裝藥要分次裝入。用竹棍輕輕壓實,不得用鐵棒或用力壓入炮孔內,當孔深較大時,藥包要用繩子吊下,或木制炮棍護送,不允許直接往孔內丟藥包。
⑻雷管必須經過檢查試爆,電雷管須檢查電阻,生銅銹的雷管嚴禁使用。
⑼雷管應設置在裝藥全長的1/3~1/2位置上(從炮孔口算起)雷管應置于裝藥中心,聚能穴應指向孔底。
⑽藥包量必須經過計算,淺孔小炮必須采用松動爆破,不得采用拋擲爆破。
⑾裝藥工作必須由施工員指定有爆破操作合格證的爆破員執(zhí)行。非裝炮人員在裝炮開始前,必須撤離裝炮地點,裝炮完畢后必須檢查,并記錄裝炮個數、地點,以便起爆后核對有無瞎炮并進行處理。
⑿遇有暴雨或閃電打雷時,應禁止裝藥、安設電雷管和聯結電線等操作。
⒀爆破孔間的堵塞應保證要求的堵塞長度,充填密實不漏氣。填充直孔可用干細砂土、砂子、粘土或水泥等,最好用1:2~3粘土,粗砂的泥砂混合物,含水量在20%,分層輕輕壓實,不得用力擠壓。水平炮孔和宜用2:1土砂混合物,作成直徑比炮孔小5~8mm和長100~150mm的圓柱形炮棒(或泥蛋)填塞長度應大于最小抵抗線長度的10%~15%。在堵塞時應該注意勿搗壞導火索和雷管的線腳。
⒁起爆工作應在現場施工員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從事爆破作業(yè)的人員,嚴禁穿磨擦產生靜電的化纖衣服。
⒂起爆前應劃出警戒范圍,立好標志,現場人員應撤到安全檢查區(qū)域,并有專人警戒,施工機具應妥善安置,警戒人員必須手持紅旗和喊話筒(或口笛)以便顯示標志和傳達信號。
⒃警界范圍一般小炮應距放炮地點300米以外,用藥量較多的爆破,警戒距離應經過計算決定。
⒄電雷管起爆時,炮響后必須立刻取下爆破機的手柄,然后摘除電線,待煙塵消散后方可進入爆破區(qū)檢查,爆破機手柄應始終由爆破組長一人攜帶、使用、保管。
⒅爆破線路必須與帶電的照明線或動力線分開。
⒆出現瞎炮時,應由原裝藥人當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