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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調車作業(yè)準備
1. 確認調車計劃:調車人員必須詳細閱讀并理解調車作業(yè)計劃,確保對車列編組、解體、取送等任務有清晰認識。
2. 檢查設備:檢查調車機車、車輛狀態(tài),確認制動系統、信號設備、連接器等關鍵部件功能正常。
3. 設置防護信號:在作業(yè)區(qū)域兩端按規(guī)定設置防護信號,防止其他列車誤入。
二、調車作業(yè)進行
1. 起動與停車:起動前必須鳴笛警示,確保人員安全;停車時要準確到位,避免影響其他作業(yè)。
2. 連掛與摘解:執(zhí)行“一停、二看、三通過”原則,確保連掛時車輛對齊,摘解時人員遠離。
3. 推進與牽引:推進運行時應有人引導,牽引時注意速度控制,避免車列失控。
三、調車作業(yè)結束
1. 撤除防護信號:作業(yè)完成后,及時撤除防護信號,恢復線路正常狀態(tài)。
2. 記錄與報告:填寫調車作業(yè)記錄,報告作業(yè)完成情況及存在問題,為后續(xù)作業(yè)提供參考。
四、特殊情況處理
1. 遇到異常情況,如設備故障、天氣惡劣等,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采取應急措施,并上報相關部門。
2. 發(fā)現安全隱患,如線路損壞、車輛異常等,應及時處理,確保作業(yè)安全。
標準
1. 調車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知調車作業(yè)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操作流程。
2. 作業(yè)中必須穿戴防護裝備,遵守勞動保護規(guī)定。
3. 任何情況下,人員安全優(yōu)先,不得冒險作業(yè)。
4. 調車作業(yè)中應保持通信暢通,及時傳遞信息,確保協同作業(yè)。
考試題及答案
1. 何時需要設置防護信號?(a) a. 作業(yè)開始前 b. 作業(yè)進行中 c. 作業(yè)結束后 d. 任何時候
2. 調車作業(yè)中,推進運行時應由誰引導?(b) a. 司機 b. 地面人員 c. 調車長 d. 不需引導
3. 遇到設備故障時,調車人員應如何處理?(c) a. 繼續(xù)作業(yè) b. 自行修理 c. 停止作業(yè),采取應急措施并上報 d. 尋找他人幫忙
4. 調車人員在作業(yè)中應遵循的安全原則是什么?(d) a. 效率優(yōu)先 b. 節(jié)約時間 c. 速度第一 d. 人員安全優(yōu)先
5. 調車作業(yè)結束后,需要做哪些工作?(a、c) a. 撤除防護信號 b. 再次啟動調車機車 c. 填寫作業(yè)記錄 d. 休息
答案:
1.a 2.b 3.c 4.d 5.ac
調車安全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調車員安全規(guī)程
1、調車員是現場調車作業(yè)的指揮人,接班后要了解專線內現車分布情況及裝卸車進度,做到心中有數。
2、作業(yè)前要督促連接員、司機檢查好所使用的工具,對講機,車載臺、口笛,手電(信號燈、旗)是否良好,并應同連結員、車載臺、調度機相互試機,良好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3、接受計劃后,應與值班員核對并傳達到參加調車作業(yè)的調車員及乘務員,并交待作業(yè)目的和安全注意事項。無書面調車作業(yè)計劃單(三鉤以上),不準進行調車作業(yè)。
4、作業(yè)中堅持聯系確認制度,單機或牽引運行時,負責無人看守道岔的確認。作業(yè)中禁止進入司機室或其它地點,離開調車作業(yè)現場,應站在機車司機能夠看見的地點。督促調車人員遵守規(guī)程,按章操作,負責調車人員和作業(yè)的安全,嚴格控制調車速度,機車車輛運行時,禁止“飛乘飛降”。
5、較長距離推進或運行時(含轉場)必須試拉并接通全部風管,進行制動機簡略試驗后,方可發(fā)出起動信號。
6、現場作業(yè)需變更計劃不得超過三鉤,并應及時準確地傳達到所有參加調車作業(yè)的人員后方可作業(yè)。超過三鉤,計劃應向值班員匯報,根據值班員下達計劃進行作業(yè)。
7、兩臺(以上)機車作業(yè),要嚴格按照分場調車的規(guī)定,服從值班員的統一指揮,需要轉場時,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后,方可轉場作業(yè)。并嚴格執(zhí)行“要道還道”制度。
8、交班時,要交清現車裝卸情況,停留車位置,鐵鞋使用及其它注意事項。
9、如遇暴雨并形成雨簾,應立即停止作業(yè),禁止從接觸網下通過。如遇大雪大霧影響瞭望,瞭望距離不足50m時,應停止調車作業(yè)。
10、冬季調車作業(yè)遇雪霜凍時,督促參加調車作業(yè)人員穿戴好防滑草鞋,禁止“飛乘飛降”,禁止登上蓋車頂。
11、工作中應注意瞭望觀察,集中精力,嚴禁上班喝酒或喝酒上班,嚴格遵守《乘務組、調車組安全規(guī)程》。調車人員不足2人,不準進行調車作業(yè)。
第2篇 調車員山上、山下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山上調車員:
1.調車員必須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2.調車員應熟悉和遵守鐵路技規(guī)和行車信號;熟悉現場(區(qū)間、站線、采場、排土場)線路。
3.調車員上崗必須確認車長閥、信號燈、信號旗、鐵制止輪器、車梯扶手及防護欄桿等用品工具完好。
4.掛四輛以上列車運行,最后一輛必須有安全欄桿。調車員應配接車長閥。
5.裝車時,調車員應對貨物裝載牢固、偏重、極限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裝載不牢,偏重及超限貨物應及時報告處理。
6.車輛連接前,必須檢查車鉤、調好鉤位,打好掩,再顯示連掛信號掛車;掛車后,要作撐鉤試驗,確認掛牢。掛車時務必做到先停、再掛,下坡掛車,應采取可靠的止輪措施。
7.動車前,調車員應視本列車禁止移動信號已撤除,確認發(fā)車信號無誤,然后給發(fā)車信號并再對乘車信號。
8.推進運行中,調車員應徹底瞭望,確認信號及道岔、線路情況,密切注意道口、線路附近行人、牲畜及障礙物,及時顯示鳴笛信號,按規(guī)定速度引導列車運行。
9.牽引運行中,調車員不準離開崗位,隨時注意車輛動態(tài),一旦發(fā)生異狀,立即顯示停車信號并停車。
10.列車運行中因故請求救援時,調車員必須與車站、調度聯系,然后在來車方向距離救援車50m處設防,救援車輛到達設防處應隨乘引導。故障消除,經聯系后,方能按指定地點移動。
11.駛入裝載線時,應注意電鏟旋轉情況,隨時向司機發(fā)出鳴笛信號,距電鏟50m時,應減速到5km/h,發(fā)現電鏟和清道工顯示防護信號,應立即停車,待信號解除后方可進車。
12.運行中車輛發(fā)生脫軌、燃軸、制動軌脫落等故障和各類事故時,必須及時采取措施并向調度、車站報告。發(fā)現威脅列車與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調車員要立即放車長閥,停車。
13.卸車作業(yè)要安全起翻,避免扣車、裂幫和錯位。卸車后,車體不恢復原位,不準行車。
14.無制動車輛送庫時,應在得到列檢人員交待的注意事項后進行,每次送庫空車不多于兩臺,重車不超過一臺。
15.正在運行的車輛不準摘風管、提鉤及處理故障,在2.5‰坡道上臨時摘甩車輛時,必須保持車輛處于良好制動狀態(tài),同時要用止輪器做好止輪措施。
16.列車運行時,調車員嚴禁騎車幫、坐安全欄桿、在車鉤上站立。兩腳不得分跨兩
車上;不得在司機操作的反方向上車和逆向下車;上車時速不得超過5km,下車時速不得超過10km;大風、雨雪天氣必須待車停穩(wěn)后再下。
17.有關行車速度規(guī)定為:
17.1固定線上坡≤35km/h,下坡≤25km/h;
17.2半固定線運行≤25km/h;
17.3正線車站通過≤25km/h;
17.4移動線調車作業(yè)及掛扒犁、汽吊運行≤15km/h;
17.5進站停車及回送故障車≤10km/h;
17.6通過地磅及連掛車輛≤3km/h。
二、山下調車員:
1.調車員必須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2.調車員應熟悉和遵守鐵路技規(guī)和行車信號,熟悉現場線路設備技術狀況。
3.上崗前要檢查和攜帶備品、信號用具。
4.調車員上、下車要嚴格執(zhí)行五不上、五不下制度。
4.1上車時嚴格執(zhí)行五不上:
①不逆向上;②腳踏扶手未看清不上;②超過5km/h速度不上;④地點不平坦不上;
⑤貨物站臺內不上。
4.2下車時嚴格執(zhí)行五不下:
①地面不平坦不下;②車速超過10km/h不下;②站臺內不下;④道岔處不下;⑤地面有雪冰、水時,停穩(wěn)后再下。
5.車輛運行時,調車員不得騎車幫或站在車鉤上;不得從一個車跨入另一個車;不得站在翻斗車箱內,必須站在司機操作的同一方向。
6.調車員不準鉆車,不準攀登棚頂或站在棚車頂上,不準帶有色鏡,不準用信號旗遮擋風沙雨雪;橫跨線路要左右瞭望,注意來往車輛。
7.列車推進運行前,對車列必須試拉。推進運行至平面交叉道口或進入曲線前,必須向司機顯示鳴笛信號,同時減速;進庫裝車必須對線路認真瞭望,確認無障礙物,同時控制車速在5km/h內。
8.新掛車列(列車)在運行前,一定要徹底檢查并確認車下無人和障礙物;必須試風并確認通風良好。
9.列車牽引運行,調車員應在列車尾部押乘,不得離崗,發(fā)生異狀立即顯示停車信號并停車。
10.庫內裝車,必須先檢查并確認庫內線路暢通;裝車時要認真監(jiān)視,不得離崗,同時要做好個人防護。
三、搗車:
1.調車員必須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2.調車員應熟悉和遵守鐵路技規(guī)和行車信號;熟悉現場線路、設備技術狀況。
3.上崗后必須檢查并確認信號用具是否良好。
4.作業(yè)前應將作業(yè)計劃向司機交待清楚,作業(yè)中負責扳動無人管理的道岔,并恢復定位。
5.動車前,調車員應確認發(fā)車信號無誤,然后給機車顯示發(fā)車信號,并對乘車信號。
6.甩掛列車時,因條件限制影響瞭望視線,或因車輛制動不良影響行車安全,應分鉤作業(yè),正在運行的車輛不準摘風管、提鉤及處理故障。
7.甩掛車必須待車停穩(wěn)后,按一查、二關、三摘、四提鉤、五顯示的步驟進行。
8.掛車時,調車員應對貨物裝載牢固、偏重、極限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裝載不牢、偏重及超限貨物應及時向上級報告,待處理后方可發(fā)車。
9.車輛連接前,必須檢查車鉤,調好鉤位,打好掩,再顯示連掛信號,掛車后,要作撐鉤試驗,確認是否掛牢。
10.牽引運行中,調車員不準離開車尾崗位,應隨時注意車輛動態(tài),一旦發(fā)生異狀,立即顯示停車信號。
11.推進運行中,應徹底瞭望,確認信號及道岔、線路情況,密切注意道口、線路附近行人、牲畜及障礙物,及時顯示鳴笛信號,按規(guī)定速度引導列車運行。
12.庫內搗調作業(yè),必須聯系徹底,弄清作業(yè)計劃,決不可臆測行車,作業(yè)中應聽從庫內作業(yè)負責人員的指揮,并加強瞭望,確認進路,發(fā)現險情,立即顯示停車信號。
13.庫內調車作業(yè)限速5km/h,接近連掛車輛及大中修平板車載有車體時限速3km/h,并要停穩(wěn)后上下車;回送事故車或無制動車輛時限速10km/h。
第3篇 電瓶車調車員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上班前4小時嚴禁飲酒,進入工作現場不準穿拖鞋、涼鞋及赤腳,按防護要求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工作期間不準擅自離崗。
2.熟知電瓶車有關安全規(guī)程,正確使用規(guī)定的信號指揮電瓶車司機行使。
3.上下車必須發(fā)給信號停車后再上下車,電瓶車司機、調車員都要嚴格制止他人搭、爬車。
4.車輛運行前要認真檢查牽引桿、插銷、掛鉤、吊勾、鋼絲繩等裝置是否有松動、變形、脫落、磨損等,發(fā)現問題要立即報告,待處理后方可行車。
5.在連接或摘脫連接裝置時,要站在電瓶車的側面向電瓶車司機發(fā)送信號后,再提牽引桿等連接裝置。
6.梭礦卸碴及停放時,必須用鐵靴在車輪兩個方向上靴緊,禁止用石碴、木條代替鐵靴,確認卸碴方向無人后方可開機,碴卸完后,應將電源線插頭放在安全位置。
7.行車時調車員必須站在安全可靠處,運行時精力集中,注意嘹望前方左右,發(fā)現他人及障礙時發(fā)出停車緊急信號停車。
第4篇 鐵路調車員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班前要休息好嚴禁飲酒,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保用品,穿戴防寒防雨物品時,嚴防影響聽覺和視覺。
(2)熟知全廠調車作業(yè)設備的行車技術設備,作業(yè)程序和接近線路的建筑物距離及各線路的名稱,有效長,容車數,貨區(qū)貨位情況。
(3)作業(yè)前要徹底明確調車作業(yè)計劃,作業(yè)中精力集中,推送車輛時負責別方進路的確認,并執(zhí)行“要道還道”、“呼喚應答”、“一度停車”、及“車輛運行中的八禁止”。
(4)上車時必須抓牢抓穩(wěn),下車及貨區(qū)貨位檢車作業(yè)時要注意地面有無障礙物、警沖標、排水溝及道岔連桿等,特殊天氣(雨、雪、霧等)執(zhí)行“停上停下”制度,夜間注意燈光炫目以防摔倒,進入線路中間或鉆入車底工作時,應通知調車員和司機,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夜間必須將信號燈的紅色燈光向司機顯示,并執(zhí)行“四不上,四不下”制度。
(5)推送列車時必須先試拉;牽引送行時必須站在車列最末端車輛上,并面向前方,監(jiān)視車列運行情況。
(6)貨位區(qū)盡頭線作業(yè)時,要掌握調車速度和制動安全距離。
(7)調車作業(yè)中嚴禁吸煙,要隨時注意作業(yè)人員是否齊全,如發(fā)現無故缺員,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查明情況。
(8)經過道岔表示器或接近線路兩側的建筑物,貨物推時,不要擦身過遠或站在車梯底層,以防擠傷、碰傷。
(9)車輛停留時,嚴禁停在警沖標之外,并根據線路及車輛的情況,認真做好防溜措施。使用鐵鞋止輪時,不準站在鐵鞋前方。車輛未停穩(wěn)前不準提前放、撤鐵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用腳踢鐵鞋。
(10)作業(yè)中發(fā)現車輛遛逸時,要立即采取措施補救,并立即通知有關人員進行支援。
(11)禁止在運行中的機車車輛前方搶越及從停留車輛下部穿越。摘掛車輛作業(yè)時,不要探身到兩鉤之間及兩腳同時進入線路內。不得穿越停留車輛車底到對側作業(yè)。
(12)在7#~16#爐底140t罐車作業(yè)時,認真執(zhí)行“停上停下”制度。避車站位防罐車耳軸與立柱擠傷。禁止站在高爐出鐵口正下方,防止落物砸傷、燙傷。
第5篇 段內調車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班前充分休息,嚴禁飲酒,準時向值班員報到,聽取有關安全注意事項。
2.上崗前,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檢查所用工具齊全、良好。
3.熟記段管線及調車設施的情況。接班后及時對有關調車設施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接到調車作業(yè)計劃后,及時、詳細地了解作業(yè)要求,注意與有關人員的配合。
5.車輛運行中嚴禁上下車、進入線路內提鉤、摘接風管、調整鉤頭,在連掛車輛時,不得探身于兩鉤之間。
6.推進運行作業(yè)時,要精力集中,加強確認前方進路,道岔開通情況,線路有無障礙或行人。
7.嚴格執(zhí)行道口一度停車制度及車上車下呼喚應答制。
8.嚴格執(zhí)行段內鐵鞋的使用規(guī)定,段內機車、車輛停留必須進警沖標,擰緊手閘,打好止輪器。
9.車輛未停穩(wěn)前,不準用手撤鐵鞋,在任何情況下,不準用腳踢鐵鞋。
10.調車作業(yè)中嚴格執(zhí)行“停上、停下”制度,短距離作業(yè)時執(zhí)行地面調車。一批作業(yè)結束后,道岔要及時上銷、加鎖。
11.堅守崗位,定期對段內道岔,防溜鐵鞋等調車設施進行檢查、清掃、油潤,發(fā)現異常及時聯系修理。
12.調車作業(yè)中嚴禁吸煙,嚴禁使用與工作無關的音響視聽器材。
13.段外作業(yè)時,執(zhí)行相關站段調車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相關安全作業(yè)規(guī)定。
第6篇 調車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調車員應根據調度布置的調車作業(yè)計劃,準確地向有關人員傳達,不得隨意變更,遇有中途必須變更的計劃時,必須經調度批準,待變更的計劃向有關人員傳達清楚地在作業(yè)。
2 調車員必須熟悉廠內線路、設備和作業(yè)環(huán)境,要特別注意人身安全和行車安全,熟悉掌握廠內調車信號顯示,作業(yè)中要服從調度員的單一指揮。
3 在調車作業(yè)中,調車員要按規(guī)定執(zhí)行要道還道的制度,做到及時準確。
4 調車員在地面指揮調車時,要選擇安全地點顯示信號,不得侵入鄰線作業(yè)。
5 推進作業(yè)時,調車員必須位于車輛的前端,負責了望進路,如有危及 行車安全時,立即顯示停車信號,不得臆測行車,在掛車,對位,過磅時車列前端必須有調車員負責了望。
6 作業(yè)時,調車員應確認線路上停留車輛的位置和狀態(tài),連掛車輛時,距離停留車10米一度停車、檢查車輛是否良好后再連掛,調車作業(yè)中,嚴禁飛乘飛降。
7 摘除車輛時,待車停穩(wěn)后,打好止輪器,做好防溜措施,再提車鉤,向司機顯示啟動信號。
8 在下列地點禁止停放機車、車輛:
8.1 警鐘標外方,道岔上
8.2 道口、軌道衡上
8.3 走引線、渡線上
8.4 距土擋10米的安全距離以內的線路上。
9 推進鐵水罐作業(yè)時,調車員應站在車列前端第一位車的安全棚內顯示信號,運行中要抓緊,站穩(wěn)。
10 掛車前,調車員必須認真檢查車輛各部是否正常后,方可顯示信號掛車,當發(fā)現不符合調車作業(yè)規(guī)定要求時,立即向當班班長或調度員匯報。
11機車進入高爐、鑄鐵機的調車規(guī)定
11.1 機車進入高爐下掛運鐵水及對位的操作。
11.2 機車距離鐵水車前應一度停車,確認線路兩側有無障礙,鐵水車組連掛是否良好,經確認無誤后方可連掛,指揮機車行駛。
11.3 空車到高爐對位時,應距離高爐前一度停車,查看鐵路兩側有無障礙,檢查無誤后指揮機車對位,對位時確認罐口中心對準流鐵嘴時做好止輪措施,才能摘開機車。
11.4 掛運鐵水罐或對位時,車速都應控制在3公里每小時,進出高爐都應呼喚司機鳴笛,并注意上部動態(tài),以防雜物掉下傷人。
11.5 進入鑄鐵機前,對鐵路兩側檢查,符合安全條件方可對位,對好位后做好止輪措施,以防鐵水車溜走。
11.6 牽岀時檢查空罐落位正確,鐵路兩側安全時方可牽岀。
11.7 機車通過平交道口時調車員應先將道口欄桿放下同,在確認安全后,再指揮機車按規(guī)定速度通過平交道口中。
11.8 通過無人看守道岔時,應先確認道岔開通位置及技術壯況,再指揮機車通過。
11.9搬道工作的基本制度:在作業(yè)中應嚴格執(zhí)行“一看、二搬、三確認、四顯示”的基本制度。
a. “一看”看道岔開通位置是否正確,看線路有無障礙,是否空閑。
b. “二搬”將道岔搬到所需的正確位置。
c. “三確認”確認道岔開通位置與進路有關的道岔位置是否全部開通,確認尖軌與基本軌是否密貼,確認搬道器手柄是否卡在槽內。確認線路有無障礙物。
d. “四顯示”當進路準備妥當后,方可向司機顯示信號。
11.10 在鐵水運輸過程中,調車員應集中精力,加強了望,發(fā)現有一切危及鐵水運輸安全時,應立即通知司機停車,待險情排除后再指揮機車動車,確保鐵水運輸安全。
12機車、鐵水罐車的連掛
12.1 連掛車輛時必須正確及時呼喚司機,并徒步引導,密切注意車鉤動態(tài)。
12.2 如發(fā)現鉤位不正或鉤銷不良時,必須停車調整,一方車鉤全關,一方車鉤全開,調整好后再連掛。
12.3 如一次未調好,必須等被撞車停穩(wěn)后再重新進行調整。
12.4 連掛車輛時,不得探身于兩車之間,不得在兩車接近連掛時從兩車之間通過。
12.5 掛好后必須確認鉤銷是否落槽,到位后應先進行試拉,再進行牽引工作。
第7篇 調車員(山上山下)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山上調車員:
1.調車員必須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2.調車員應熟悉和遵守鐵路技規(guī)和行車信號;熟悉現場(區(qū)間、站線、采場、排土場)線路。
3.調車員上崗必須確認車長閥、信號燈、信號旗、鐵制止輪器、車梯扶手及防護欄桿等用品工具完好。
4.掛四輛以上列車運行,最后一輛必須有安全欄桿。調車員應配接車長閥。
5.裝車時,調車員應對貨物裝載牢固、偏重、極限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裝載不牢,偏重及超限貨物應及時報告處理。
6.車輛連接前,必須檢查車鉤、調好鉤位,打好掩,再顯示連掛信號掛車;掛車后,要作撐鉤試驗,確認掛牢。掛車時務必做到先停、再掛,下坡掛車,應采取可靠的止輪措施。
7.動車前,調車員應視本列車禁止移動信號已撤除,確認發(fā)車信號無誤,然后給發(fā)車信號并再對乘車信號。
8.推進運行中,調車員應徹底瞭望,確認信號及道岔、線路情況,密切注意道口、線路附近行人、牲畜及障礙物,及時顯示鳴笛信號,按規(guī)定速度引導列車運行。
9.牽引運行中,調車員不準離開崗位,隨時注意車輛動態(tài),一旦發(fā)生異狀,立即顯示停車信號并停車。
10.列車運行中因故請求救援時,調車員必須與車站、調度聯系,然后在來車方向距離救援車50m處設防,救援車輛到達設防處應隨乘引導。故障消除,經聯系后,方能按指定地點移動。
11.駛入裝載線時,應注意電鏟旋轉情況,隨時向司機發(fā)出鳴笛信號,距電鏟50m時,應減速到5km/h,發(fā)現電鏟和清道工顯示防護信號,應立即停車,待信號解除后方可進車。
12.運行中車輛發(fā)生脫軌、燃軸、制動軌脫落等故障和各類事故時,必須及時采取措施并向調度、車站報告。發(fā)現威脅列車與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調車員要立即放車長閥,停車。
13.卸車作業(yè)要安全起翻,避免扣車、裂幫和錯位。卸車后,車體不恢復原位,不準行車。
14.無制動車輛送庫時,應在得到列檢人員交待的注意事項后進行,每次送庫空車不多于兩臺,重車不超過一臺。
15.正在運行的車輛不準摘風管、提鉤及處理故障,在2.5‰坡道上臨時摘甩車輛時,必須保持車輛處于良好制動狀態(tài),同時要用止輪器做好止輪措施。
16.列車運行時,調車員嚴禁騎車幫、坐安全欄桿、在車鉤上站立。兩腳不得分跨兩
車上;不得在司機操作的反方向上車和逆向下車;上車時速不得超過5km,下車時速不得超過10km;大風、雨雪天氣必須待車停穩(wěn)后再下。
17.有關行車速度規(guī)定為:
17.1固定線上坡≤35km/h,下坡≤25km/h;
17.2半固定線運行≤25km/h;
17.3正線車站通過≤25km/h;
17.4移動線調車作業(yè)及掛扒犁、汽吊運行≤15km/h;
17.5進站停車及回送故障車≤10km/h;
17.6通過地磅及連掛車輛≤3km/h。
二、山下調車員:
1.調車員必須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2.調車員應熟悉和遵守鐵路技規(guī)和行車信號,熟悉現場線路設備技術狀況。
3.上崗前要檢查和攜帶備品、信號用具。
4.調車員上、下車要嚴格執(zhí)行五不上、五不下制度。
4.1上車時嚴格執(zhí)行五不上:
①不逆向上;②腳踏扶手未看清不上;②超過5km/h速度不上;④地點不平坦不上;
⑤貨物站臺內不上。
4.2下車時嚴格執(zhí)行五不下:
①地面不平坦不下;②車速超過10km/h不下;②站臺內不下;④道岔處不下;⑤地面有雪冰、水時,停穩(wěn)后再下。
5.車輛運行時,調車員不得騎車幫或站在車鉤上;不得從一個車跨入另一個車;不得站在翻斗車箱內,必須站在司機操作的同一方向。
6.調車員不準鉆車,不準攀登棚頂或站在棚車頂上,不準帶有色鏡,不準用信號旗遮擋風沙雨雪;橫跨線路要左右瞭望,注意來往車輛。
7.列車推進運行前,對車列必須試拉。推進運行至平面交叉道口或進入曲線前,必須向司機顯示鳴笛信號,同時減速;進庫裝車必須對線路認真瞭望,確認無障礙物,同時控制車速在5km/h內。
8.新掛車列(列車)在運行前,一定要徹底檢查并確認車下無人和障礙物;必須試風并確認通風良好。
9.列車牽引運行,調車員應在列車尾部押乘,不得離崗,發(fā)生異狀立即顯示停車信號并停車。
10.庫內裝車,必須先檢查并確認庫內線路暢通;裝車時要認真監(jiān)視,不得離崗,同時要做好個人防護。
三、搗車:
1.調車員必須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2.調車員應熟悉和遵守鐵路技規(guī)和行車信號;熟悉現場線路、設備技術狀況。
3.上崗后必須檢查并確認信號用具是否良好。
4.作業(yè)前應將作業(yè)計劃向司機交待清楚,作業(yè)中負責扳動無人管理的道岔,并恢復定位。
5.動車前,調車員應確認發(fā)車信號無誤,然后給機車顯示發(fā)車信號,并對乘車信號。
6.甩掛列車時,因條件限制影響瞭望視線,或因車輛制動不良影響行車安全,應分鉤作業(yè),正在運行的車輛不準摘風管、提鉤及處理故障。
7.甩掛車必須待車停穩(wěn)后,按一查、二關、三摘、四提鉤、五顯示的步驟進行。
8.掛車時,調車員應對貨物裝載牢固、偏重、極限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裝載不牢、偏重及超限貨物應及時向上級報告,待處理后方可發(fā)車。
9.車輛連接前,必須檢查車鉤,調好鉤位,打好掩,再顯示連掛信號,掛車后,要作撐鉤試驗,確認是否掛牢。
10.牽引運行中,調車員不準離開車尾崗位,應隨時注意車輛動態(tài),一旦發(fā)生異狀,立即顯示停車信號。
11.推進運行中,應徹底瞭望,確認信號及道岔、線路情況,密切注意道口、線路附近行人、牲畜及障礙物,及時顯示鳴笛信號,按規(guī)定速度引導列車運行。
12.庫內搗調作業(yè),必須聯系徹底,弄清作業(yè)計劃,決不可臆測行車,作業(yè)中應聽從庫內作業(yè)負責人員的指揮,并加強瞭望,確認進路,發(fā)現險情,立即顯示停車信號。
13.庫內調車作業(yè)限速5km/h,接近連掛車輛及大中修平板車載有車體時限速3km/h,并要停穩(wěn)后上下車;回送事故車或無制動車輛時限速10km/h。
第8篇 調車組安全規(guī)程
1、接班后,必須按規(guī)定認真穿戴好勞動保用品,禁止酒后上班或上班喝酒。按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規(guī)》規(guī)定,做好調車作業(yè)前的準備工作。
2、調車組人員接受調車作業(yè)計劃時,應認真進行核對,并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作業(yè),必須變更計劃時,口頭傳達不得超過三鉤,并應及時傳達給所有參加調車作業(yè)的人員。
3、在調車作業(yè)中,要正確及時地把顯示調車作業(yè)信號做到橫平豎直,燈正圈圓,嚴禁站在枕木頭、道心或防礙鄰線機車車輛走行的地點顯示信號。使用無線電調車時,除按無線電調車規(guī)定顯示信號外,使用口語時,要做到口齒清楚語言精練。
4、在進行解體、編組作業(yè)時,應嚴格按照“一關前,二前后,三摘風管,四提鉤”的程序操作,進入兩車檔作業(yè)前,必須使用停車信號(紅燈或紅二鍵),不準雙足進入道心或踏在軌面上摘接風管,嚴禁在車輛移動時進入鉤檔或調整鉤位。
5、橫過鐵路時應“一站二看三通過”,注意周圍機車車輛的動態(tài)和腳下有無障礙物,橫過停放機車車輛的線路時,應繞行并注意鄰線有無來車,禁止在運行中的車輛前面搶越。
6、推進車輛時,必須試拉并接通全部風管,前方了望必須保待兩人,嚴格執(zhí)行“要道還道”制度,由車站牽引車輛進專線,必須接通全部風管并進行制動機簡略試驗,完好后方可要道出站。
7、調車人員在車輛移動時禁止:
(1)、上下車、摘風管、提車鉤;
(2)、在棚車頂上、裝載超出車廂的貨物上站立或行走;
(3)、站立或蹲坐在連結器、端板支架上;
(4)、兩人同攀一個車梯,在車梯上探身過遠或通過高站臺時站在車梯底部;
(5)、跨越車輛;
(6)、手抓篷車繩索、車門鏈條、腳蹬在軸箱上;
(7)、在裝載易于竄動的貨物空隙間站立;
(8)、在平板車、低邊車邊端坐立。
8、在車站接觸網下作業(yè)(含通過)應站在低于車輛閘臺的地方指揮調車作業(yè),如遇暴雨并形成雨簾,應立即停止作業(yè),禁止從接觸網下通過。
9、在各裝卸線路甩車時,要在分鉤車輛兩端處安設鐵鞋,擰緊停留車兩端人力制動機。
10、調車人員上下車時應遵守下列制度:
(1)、選好車輛,腳蹬不良好、無把手的車輛不準上;
(2)、選好上下車地點,場地不平,有積水和障礙處不準上下車;
(3)、機車車輛運行時,禁止“飛乘飛降”;
11、通過無人值守道口時,必須加強瞭望、鳴笛,監(jiān)視行人和車輛動態(tài)。通過有人值守道口時,認真確認道口欄木是否關閉,如道口欄木未關閉,必須“一度停車”,確認道口安全后,方可通過道口。
12、專用鐵路內除ⅰ區(qū)8線、ⅰ區(qū)9線高站臺處可進行反面調車外,其它線路禁止反面調車。在以上線路需反面調車時必須通知機車司機、學習司機。
13、專用鐵路內各線路禁止采用溜放作業(yè)方法,嚴禁在作業(yè)中提活鉤,禁止甩堵門車,連掛車輛時,不準掛天窗。禁止在軌道衡上甩車。
14、冬季調車作業(yè)遇雪霜凍時,參加調車人員應穿戴防滑草鞋,降低上下車速度和調車作業(yè)速度,如遇大雪大霧影響瞭望,瞭望距離不足50m時,應停止調車作業(yè)。
15、在調車作業(yè)中,禁止使用移動通信設備(手機),嚴禁吸煙,調車人員不足2人,不準進行調車作業(yè)。
第9篇 調車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調車作業(yè)人員工作中必須穿戴安全防護用品,嚴禁酒后上崗。
2、調車工作,應按車站的技術作業(yè)規(guī)程及調車作業(yè)計劃進行。
3、嚴格執(zhí)行車站值班員統一領導,調車長單一指揮的調車作業(yè)制度。
4、調車員在調車作業(yè)前,檢查對講機是否正常,熟悉調車作業(yè)區(qū)域、股道情況。
5、調車作業(yè)時,調車人員必修正確及時顯示信號,嚴格控制調車速度,隨車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
6、橫越線路時,應一站、二看、三通過,注意左右機車,車輛的動態(tài)及腳下有無障礙物,順線路行走,不走軌道中心和枕木頭。
7、橫越列車時,應先確認列車暫不移動,必須從兩車鉤上越過,勿碰開車鉤,嚴禁鉆車。
8、認真嚴格做好站內作業(yè)車輛和停留車輛的防溜工作。
9、站內調車嚴禁手推作業(yè)和溜放作業(yè)。
10、調車人員必須認真嚴格執(zhí)行《技規(guī)》、《行規(guī)》、《調標》規(guī)定的人生安全作業(yè)標準。
第10篇 調車員崗位安全技術規(guī)程
1、作業(yè)中必須停穩(wěn)乘降:
(1)不準在無護欄式護欄不牢靠的走臺上行走或站立。
(2)不準在棚車或相當于棚車高度的車輛頂部行走或站產。
(3)不準在能串動、易滾動的貨物上乘座或站產。
(4)不準倒騎車幫,侵限地點嚴禁騎乘。
(5)不準在運行的機車前部腳登板上站立,在后部腳登板站立時,腳尖不得攛出。
(6)不準跳越車輛或在車廂上站產。
2、推進作業(yè)要做到:
(1)認真了望,掌握速度,確認進路,注意線路上的行人及障礙物
(2)運行中嚴禁身體攛出過遠
3、采取防溜措施時,防止扎手碰腳;緩解手閘時要防止被手閘盤反轉抽傷;放風時要防止被風管打傷;進出大門和侵限地點,要防止刮傷。
第11篇 調車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章?? 總則
1、必須遵守礦山一般安全規(guī)程。
2、使用通用設備、工具必須遵守其安全規(guī)程。
3、調車員必須熟悉和掌握所操作的各種鐵路運輸車輛的構造、性能、工作原理、技術標準及要求。
4、必須服從調度、車站值班員的指揮,保證安全、正確、及時完成工作任務。
5、負責引導列車運行及編組、解體,甩掛、取送等工作。
6、在組織調車工作中,應掌握車輛的裝載及翻卸情況,保證行車安全。
7、負責斗車的起翻和推進作業(yè)時,扳動無人看管的道岔。
8、交接班時,交接內容有:列車編組、制動、裝載、起翻、線路變化、完成任務等情況;上級指示及有關規(guī)定等。
9、接班前,必須將使用的信號燈、信號旗、對講機等調車工具準備齊全攜帶好,并檢查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10、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行車組織規(guī)則、信號顯示規(guī)程等各種規(guī)章制度。
第二章? 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節(jié)? 一般要求
1、接班者必須對所接列車的編組情況、車輛裝載情況進行認真詳細的檢查了解,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報告,聯系處理。
2、向交班者了解斗車的起翻系統、制動系統等各部的運轉情況,檢查車長閥是否安裝且牢固,拉繩有無破損等缺陷,長短是否合適。
3、監(jiān)督、協助檢車人員對新編組的列車或交接班列車的制動機構進行全面的試驗(包括更換閘瓦、檢查勾貝行程等),未經試驗,調車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4、雙機牽引的編組列車第一機車制動機損壞應交由第二機車操縱;更換機車時,由乘務人員進行試驗,大閘減壓1公斤/厘米2后,調車員必須確認尾部車輛是否起到制動作用;顯示緩解信號后,確認緩解情況。
第二節(jié)? 列車運行
1、在車站發(fā)車時,調車員必須得到車站值班員的發(fā)車號志,上車后在車箱內(或機車司機室)站穩(wěn),將車長閥拉繩放到指定位置,并確認手信號或固定信號的顯示無誤,進路及道岔開通位置正確后,方可向機車司機顯示發(fā)車信號,防止“擠岔”、“四股道”事故發(fā)生。
2、推進引導作業(yè)時,調車員必須站在推進列車的最前一輛車前端向前了望,并把扶好,注意觀察線路上及限界內有無車輛、行人、障礙物;確認列車通過行駛途中的信號顯示情況及道岔開通位置是否正確,根據具體情況及時向列車司機顯示信號。
3、推進列車行駛至曲線、道口附近或發(fā)現前方線路上及周圍有行人、車輛時,調車員應向列車司機顯示鳴笛、減速信號;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情況時,必須立即向列車司機顯示停車信號,同時拉動車長閥。
4、推進列車運行接近車站時,必須認真徹底地觀察了望各種信號機的顯示情況。
⑴、顯示禁止信號時,列車應停在站界標或進站信號機外方;
⑵、顯示開放信號列車進入站界后,調車員應確認進路開通、道岔位置是否正確及接車線是否空閑;
⑶、停車后,應確認列車全部停在接車線警沖標內方。
5、在移動線路上推進作業(yè)時,必須注意觀察列車前方與獨頭道的距離,嚴格控制列車的行駛速度,在接近獨頭道30米時,列車應停車,調車員下車,在地面引導列車慢速行駛,停車時,最前端的車輛與車擋必須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6、運行中車輛的制動機損壞或制動梁脫落時,應關閉該車輛制動支管截斷閥門,并拉動緩解閥。
第三節(jié)? 裝卸車時
1、推進進行裝車或翻卸作業(yè)時,必須先裝(翻卸)靠近機車一側的斗車,然后按順序裝車(翻卸);牽引時,應先裝(翻卸)最后一輛斗車,然后按順序裝車(翻卸)。特殊情況,應制定采取可靠的作業(yè)方式和安全防護措施。
2、在同一線路上有兩組列車作業(yè)時,兩組列車的調車員互相之間應經常聯系、了望、確認,禁止兩組列車同時向相對方向移動。特殊情況,應制定采取可靠的作業(yè)方式和安全防護措施。
3、在起翻氣路供氣前,應檢查起翻把手是否在排氣位置,必須按規(guī)定在指定的貨位進行翻卸,翻卸后必須將起翻把手放在排氣位置,到達翻卸地點之前,禁止打開起翻閥。
4、裝載的貨物偏向嚴重或有直徑超過1.5米以上的石塊,翻卸時有扣斗等危險時,禁止翻卸,應及時向調度報告,由調度負責決定處理方法。
第四節(jié)? 調車作業(yè)時
1、進行調車作業(yè)時,必須按值班員的指示進行,調車前,應將作業(yè)計劃通知機車司機,如有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向值班員報告,然后向有關人員傳達值班員下達的新作業(yè)計劃,再繼續(xù)工作。
2、調車作業(yè)時,信號顯示必須正確及時,必須注意觀察鄰近線路上有無列車運行,有列車通過時,應注意躲避。
3、調車進入廠房時,列車應在距廠房大門一定距離內停車,檢查線路上有無障礙物及廠房內的作業(yè)環(huán)境狀況。
4、摘解車輛時,必須等待列車停穩(wěn)后,方可進行,首先關好折角塞門,再摘風管,最后提鉤;對摘下暫不使用的車輛,應連掛在一起;若是路局車輛,必須擰緊兩端手閘,并采取止輪措施。
5、摘掛車輛時,必須按照“一關前(折角塞門)、二關后(折角塞門)、三摘風管、四提鉤”的程序進行操作,并防止被風管打傷。
6、在超過3‰的坡道上摘掛車輛:
⑴、摘車時,必須先對車輛采取止輪措施,確認無誤后,方可摘開風管,最后提鉤;
⑵、掛車時,必須先檢查車輛采取的止輪措施是否牢固可靠,確認無誤后,方可掛接及接通風管等,最后拆除止輪措施。
7、掛接車輛時,在距被掛接車輛前方一定距離內停車,檢查線路上有無障礙物及被掛接車輛的車鉤是否良好,調整車鉤,使一車的車鉤全部打開,另一車的車鉤鎖閉,確認無誤后,再顯示掛車信號,碰合連掛。
8、需調整車鉤時,必須先顯示停車信號,待列車停穩(wěn)后,方可進行調整。
9、在曲線上掛接車輛時,必須將兩車的車鉤全部打開,調整好車鉤的位置,確認無誤后,再顯示掛車信號,碰合連掛。
10、掛接車輛操作完畢后,必須確認車輛的掛接情況,兩車車鉤鉤舌應互相鉤?。汇^鎖提桿及鉤鎖鐵全部落下,風管連接良好,折角塞門打開,兩個車鉤中心線高低差不超過75毫米(四指寬),防溜(止輪)措施解除,檢查無誤后,方可顯示進行信號。禁止連掛正在檢修、保養(yǎng)、維護、裝卸等作業(yè)的車輛。
第三章? 安全技術規(guī)程
1、上梯子時,應先檢查梯子、扶手、踏板有無斷裂、開焊、變形等缺陷,有無冰、雪、各種油脂等易滑物,做到“眼看準”、“手把緊”、“腳踩穩(wěn)”,禁止跳上跳下。
2、下車時,應注意下車地點的情況,避免踩空、絆倒、滑倒。
3、摘掛車輛時,禁止雙足進入線路中心。
4、掛接車輛操作時,禁止在移動中的車輛之間通過或調整車鉤;
5、顯示各種信號時,必須使用信號燈、信號旗或手持對講機。
6、列車運行時,禁止調車員違章作業(yè)的項目有:
⑴、飛上飛下;
⑵、在機車腳踏板上引導作業(yè);
⑶、腳踏軸箱作業(yè);
⑷、在車棚頂上作業(yè);
⑸、坐立在端例板及車鉤上;
⑹、在兩車之間跨越;
⑺、摘解風管、開閉折角塞門、調整車鉤。
7、進行監(jiān)裝時,禁止進入電鏟旋轉半徑內;禁止踩踏電纜線;禁止靠近正在裝車的車輛。
8、調車作業(yè)時,禁止靠近或站在鄰近線路上。
9、地面引導作業(yè)時,應選擇比較平整的地面行走,禁止奔跑及跳躍。
10、車輛未停穩(wěn)時,禁止上下車,禁止打開車箱門,禁止采取止輪措施。
11、引導列車運行時,調車員必須站在斗車前端中部,站穩(wěn)扶牢,禁止站在兩側車幫處,禁止無把扶站立。
12、禁止將車長閥的拉繩放到無法隨手取到的地方。
13、禁止手持工具等物品進行攀登作業(yè)。
14、禁止在運行線路的鋼軌、枕木上躺坐;
15、禁止在臨時停放的車輛下休息、乘坐或躲避雨雪。
16、禁止在地面顯示發(fā)車信號,禁止列車啟動后上車。
17、在電動道岔尖端作業(yè)、行走時,不得將手、腳及工具、工件等物伸入尖軌移動的空擋內。
18、禁止將手、腳伸入已抬起的軌枕下面。
19、當班工作結束后,必須對停放的列車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交班或離開。
第12篇 裝車調車絞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著裝整潔,持有效證件上崗。
2、應了解設備的結構、性能、原理牽引能力及完好狀態(tài)。
3、絞車司機負責鐵牛絞車放倉皮帶平車器及裝車溜槽的控制工作。
4、接班后要認真檢查交接班記錄,全面掌握設備情況和裝車生產情況。有車情況下,必須仔細詢問車皮數量、煤種及鐵牛所在位置,確認無誤后方可裝車作業(yè)。
5、在裝車作業(yè)過程中及時調整鐵牛速度。工作擋電壓不許超過400v,回繩擋電壓不許超過350v。
6、絞車運行中,絞車司機必須注意力集中,時刻觀察控制臺盤面儀表及絞車運行情況,發(fā)現問題立即停機檢查,嚴禁二次啟動并及時匯報廠調度。
7、鐵牛工作中,盡量減少換向次數,必須換向,電位器必須回到零位時方可換向,以免損害電器設備。裝車時間間隔較長時(15分鐘以上),可以先停電,減少風機空運轉時間。
8、裝車過程中,使用溜子時避免上下頻繁啟動,注意下降高度,特別在裝鐵專車時,下降南溜子嚴禁一次下降到位。
9、重車上秤前,必須先放下南溜,抬起北溜,不許帶貨上秤,杜絕超重現象發(fā)生。使用平車器時,必須注意下降高度,防止平車器刮車皮。
10、當出現特殊情況,車皮上下有人作業(yè)時,嚴禁啟動絞車和皮帶。
11、裝車完畢前,裝車皮帶(包括地付皮帶)上不許留貨。
12、鐵牛進窩或斷牛時后,絞車停電,在無裝車任務時,嚴禁打開控制臺安全罩。
13、做好本班記錄,交接班清楚。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1、處理掉道超裝等事故傷人。
2、杜絕違章作業(yè),車輛掉道禁止用調度絞車硬拉復位。
3、控制臺安全罩及時關好,防止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