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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安全規(guī)程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79

隧道安全規(guī)程

內容

一、隧道安全規(guī)程概述 隧道施工是一項高風險作業(yè),需要嚴格的安全管理。本規(guī)程旨在確保隧道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降低事故風險,提高工程效率。所有參與隧道建設的工作人員必須熟悉并遵守以下規(guī)定。

二、前期準備與勘查

1. 進行詳盡的地質勘查,確定隧道線路,評估潛在的地質災害風險。

2. 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包括應急救援計劃,報批后執(zhí)行。

3. 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劃定施工區(qū)域,防止非施工人員進入。

三、施工過程管理

1. 所有工人需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反光衣、防塵口罩等。

2. 施工機械應定期檢查保養(yǎng),確保設備運行正常。

3. 爆破作業(yè)必須由專業(yè)人員操作,嚴格遵守爆破安全規(guī)程。

4. 定期進行通風換氣,保證工作環(huán)境空氣新鮮。

四、安全監(jiān)測與預警

1. 實施監(jiān)控量測,對圍巖穩(wěn)定性和支護效果進行實時監(jiān)測。

2. 設置預警系統(tǒng),對異常情況及時報警,啟動應急預案。

3.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

五、應急處理與事故預防

1. 建立健全應急響應機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

2. 配備足夠的急救設備和消防器材,確??焖俜磻?。

3. 對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源進行識別和控制,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六、人員培訓與安全教育

1. 所有施工人員須接受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

2. 定期進行安全知識更新和案例分析,提高安全意識。

標準

1. 遵守國家及行業(yè)相關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建筑法》、《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標準。

2. 按照iso 45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建立并運行安全管理體系。

3. 依據gb 50348-2014《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范》等相關標準,確保施工安全。

考試題及答案

1. 隧道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哪些個人防護裝備?(多選) a. 安全帽 b. 反光衣 c. 防塵口罩 d. 安全帶 答案:a, b, c

2. 爆破作業(yè)應由誰來操作? a. 工程項目經理 b. 專業(yè)爆破員 c. 土木工程師 d. 任何有經驗的工人 答案:b

3. 應急響應機制應包括哪些環(huán)節(jié)?(多選) a. 應急預案 b. 定期演練 c. 預警系統(tǒng) d. 事故調查 答案:a, b, c

4. 隧道安全規(guī)程的目的是什么? a. 提高工程效率 b. 降低事故風險 c. 保障人員安全 d. 以上都是 答案:d

5. 安全培訓的內容應包括哪些方面?(多選) a. 安全操作規(guī)程 b. 應急處理程序 c. 安全法規(guī) d. 職業(yè)健康知識 答案:a, b, c, d

隧道安全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速凍隧道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開機前,要對速凍隧道的各種部件進行嚴格檢查。

(2)、檢查機械運動部位以及減速機加注冷凍油(脂)。

(3)、開機前,制冷壓縮機的油加熱時要超過1小時。

(4)、開機后,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去操作。

(5)、操作工作業(yè)時要密切注視壓力表,溫度表,冷卻水的流量,壓力顯示數字,如發(fā)現異常要關機,找技術工維修。

(6)、啟動壓縮機時,一定要先卸載后,啟動壓縮機,按下壓縮機按鈕后沒能夠聽到兩種不同的聲音,這時壓縮機正常,如果只聽到一種聲音,那么應立即關閉壓縮機,找有關技術人員維修。

(7)、如出現緊急事故,可按“急停”按鈕。

(8)、杜絕托盤卡阻現象,必須定期對輸送鏈進行檢查調整和保養(yǎng),發(fā)現異常立即停機排除。

(9)、在除霜時,關閉冷卻水。

(10)、在運行中, 絕對不允許無故停機,且啟動時要把按鈕旋到“0”位緩慢啟動。

第2篇 隧道施工機械安全要求規(guī)程

1. 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制動有效。

2. 進洞的各類機械與車輛,宜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燃燒汽油的車輛和機械不得進洞(如通風良好,可以達到本章“通風及防塵”要求者除外)。

3. 所有運載車輛均不準超載、超寬、超高運輸。運裝大體積或超長料具時,應有專人指揮,專車運輸,并設置顯示界限的紅燈。

4. 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

5. 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裝碴機上的電纜或高壓膠管應有專人收放,裝碴機操作時其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通過。

6. 在任何情況下,雷管與炸藥必須放置在帶蓋的容器內分別運送。人力運送時雷管與炸藥不得由一人同時運送;汽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必須分別裝在二輛車內運送,其間距應相隔50米以上;有軌機動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不宜在同一輛車上運送,如必須用同一輛車運送時,裝雷管與炸藥的車輛必須用三個空車廂隔開。

7. 人力運送爆破器材時必須有專人護送,并應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運送的炸藥數量不得超過20kg或原包裝一箱。

8. 嚴禁用翻斗車、自卸汽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和皮帶運輸運送爆破器材。

第3篇 隧道窯燒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應從交接班記錄了解上班設備安全狀況,檢查窯溫和各開關及油氣管路是否正常,進出爐推車機構及防護罩是否正常。點爐、停爐應事先同煤氣站聯系。

2.料車軌道和溝道中不準有障礙物。

3.煤氣爐點火應先閉住風門,用引火棒點著煤氣燒嘴后,再調節(jié)風門和煤氣閥門,使之充分燃燒。油爐點火應先閉風門,用點火棒去點燃油噴嘴,不許“風壓油”。停爐時應先關風門后再關油、氣門。

4.要作到經常檢查窯溫和各油、氣管路是否漏氣、漏油。

5.裝、卸車應注意防止碰傷。砂輪坯安放應平穩(wěn),裝車不可超高超寬。

6.窯車進出爐時或在爐外軌道運行時,力求平穩(wěn)緩慢,避免撞車和倒車。拖車開動中不準上、下車,不準站立在兩車間的接頭處。

7.窯溫過高時禁止入爐檢修。入爐檢修前,應用空氣吹掃爐鏜,入爐檢修應戴通用面具,并設人監(jiān)護。

第4篇 隧道爆破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洞內爆破作業(yè),必須統(tǒng)一指揮。

2. 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應撤至不受有害氣體、振動及飛石傷害的地點,其安全距離不少于200m,相鄰上下坑道不少于100m。

3. 當工作面巖石破碎尚未及時支護惑發(fā)現流沙、流泥未有及未經妥善處理嚴禁裝藥爆破。

4. 當發(fā)現瞎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

5. 裝藥時嚴禁火種,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

6. 鉆眼與裝藥不得平行作業(yè)。

7. 嚴禁在炸藥加工房以外地點改裝炸藥包等加工作業(yè) 。

8. 爆破后必須經過通風排煙,才準檢查人員進入工作面,且相距時間不得少于15min,并經過檢查有無“瞎炮”、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松石、支護有無損壞變形,經過妥善處理后,其他工作人員才能進入工作面。

9. 進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yè)的人員,嚴禁穿著化纖衣服。

10、當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系與統(tǒng)一指揮。巖石隧道兩工作面距離接近15m(軟巖為20m),一端裝藥放炮時,另一端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點。導坑已打通的隧道,兩端施工應加強協調,放炮前加強聯系警戒,嚴防對方人員誤入危險區(qū)。

第5篇 隧道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隧道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護作業(yè)人員在隧道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二條? 隧道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爆破器材、安全設施、機電設備、電氣材料、工具、儀器、安全檢測儀器和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并有產品合格證,檢驗證;設備、儀器應有銘牌。

第三條? 要害崗位,特殊工種的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挑選,并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第四條? 隧道作業(yè)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作業(yè)前應認真做好敲幫問頂等安全工作,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必須采取措施保證安全后方可施工。

2、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如穿戴好工作服、防護鞋、安全帽、防塵口爪等。

3、危險地段,不準單人作業(yè)。

4、不準喝酒上班,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5、進入施工現場應注意觀察各種標志、信號和來往車輛等。

6、未經許可,非作業(yè)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和機房。

7、盡量避免帶電作業(yè),嚴禁在機械運轉時進行檢修,必須帶電作業(yè)時,要有專人監(jiān)護。

8、開動機械前,必須進行前后檢查,或打信號,以免傷人或壓斷各種管路、線路。

9、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yè)。

第三章?? 鑿巖安全

第五條? 各種鑿巖機械必須保持技術狀況良好、安全、靈活、可靠。操作人員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

第六條? 鑿巖前必須進行“四檢查”、“四清除”。

檢查和清除炮煙和殘炮;

檢查和清除盲炮;

檢查和清除頂、幫、工作面浮石;

檢查和清除支護的不安全因素。

第七條? 鑿巖時,必須做到“四嚴禁”。

1、嚴禁打干眼;

2、嚴禁打殘眼;

3、嚴禁戴手套扶釬桿;

4、嚴禁站在鑿巖機釬桿下方。

第八條? 使用氣腿鉆眼時,要注意站立姿勢和位置,決不能靠身體加壓,嚴禁騎在氣腿打上操作,更不能站立在鑿巖機前方或釬桿下,以防斷釬傷人。

第九條? 風動鑿巖時應隨時觀察和檢查壓氣膠管接頭,機械聯結螺帽是否松動,機械動轉是否正常;退出或更換釬桿時,應減速慢退,切實注意鋼釬位置,避免鋼釬自動脫落傷人,并及時關閉氣路。

第十條? 鑿巖地點必須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風。

第十一條? 掘進中若遇流砂層或有突然涌水可疑地段,必須立即停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繼續(xù)掘進。

第四章?? 爆破安全

第十二條? 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才能從事起爆藥包加工、裝藥、點炮、盲炮處理等作業(yè)。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進行爆破作業(yè):

1、有冒頂或邊坡滑落危險;

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3、工作面有涌水危險或炮眼溫度異常;

4、危及設備安全,無有效防護措施;

5、危險區(qū)邊界未設定;

6、工作面無良好照明;

7、未做好準備工作;

8、有感應電流、射頻電、雜散電(雜散電流值大于30ma)的作業(yè)場所,不得使用普通電雷管起爆。

第十四條? 爆破前必須發(fā)出音響和視覺信號,并在危險區(qū)邊緣緊警戒。

第十五條? 放炮后,在確認無盲炮時,應不小于15分鐘,不能確認無盲炮時,必須不少于30分鐘,爆破作業(yè)人員方可進入爆破作業(yè)地點。

第十六條? 放炮后進入工作面時要首先檢查頂幫及支護是否安全,有無盲炮等情況,有不安全情況,應及時處理后方準繼續(xù)作業(yè)。

第十七條? 起爆藥包加工應在房內或安全地點進行,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在場,加工時嚴禁吸煙和其他煙火。

第五章? 通風與防塵

第十八條? 隧道通風設備所供風量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1、按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計算,每人每分鐘供給的新空氣量不得少于4 m3,

2、工作面的風速不得低于0。15米/秒。

第十九條? 放炮后要將風筒及時接至工作面,使風筒末端與工作面距離,壓入式通風不超過10米,拉出式通風不超過5米,混合式通風不超過10米。

第二十條? 為降低風阻要做到:吊掛平直,拉緊吊線,逢環(huán)必吊,缺環(huán)必補,拐彎緩慢,放出積水,有破損及時修補。

第二十一條? 堅持以風、水為主的綜合防塵措施,做到濕式鑿巖標準化,通風排塵、噴霧灑水制度化,個人防護經常化。

第二十二條? 鑿巖用水盡量保持清潔,禁止使用污水,要求固體懸浮物不大于150ng/e,ph值為6.5-8.5。給水量(重量)應達到排粉量的10-20倍,一般不少于5-8kg/min。

第6篇 某隧道供配電安全管理規(guī)程

第一章目的

為切實保證供配電工作的人身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

第二章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隧道機電設備所屬供配電系統(tǒng)設備的運行及修理。

第三章職責

站長職責:負責供配電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

電工職責:負責供配電系統(tǒng)的安全操作和維護管理。

安全員職責:負責供配電系統(tǒng)合格人員的安全學習培訓。

第四章內容

1.0總則

1.1電氣設備分為高壓和低壓兩種。

1.1.1高壓:設備對地電壓在220v以上者;

1.1.2低壓:設備對地電壓在220v及以下者。

1.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2.1經醫(yī)師鑒定,無妨礙工作的病癥;

1.2.2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熟悉本崗位的電氣結構原理和實際操作,并經考試合格;

1.2.3學會緊急救護法,特別要學會觸電急救;

1.2.4任何工作人員發(fā)現有違反本規(guī)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者,應立即制止。

2.0高壓設備工作

2.1值班工作

2.1.1值班人員必須熟悉電氣設備,應有實際工作經驗。

2.1.2單獨值班人員不得從事修理工作。

2.1.3值班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并符合安全距離。

2.2巡檢

2.2.1巡回檢查是保證設備正常安全運行的有效制度。對發(fā)現重大缺

陷或防止事故的發(fā)生者,應給予獎勵;因巡查不周所致事故者

追究責任。

3.0倒閘操作

3.1倒閘操作

倒閘操作必須在遵守“供配電室倒閘操作規(guī)范”的前提下進行。

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有運行、熱備用、冷備用和檢修四種不同的運行狀態(tài),要將電氣設備由一種狀態(tài)轉換到另一種狀態(tài),就需要進行一系列的倒閘操作。所謂倒閘操作就是拉開或合上某些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其中包括拉開或合上相應的直流操作回路,改變繼電器保護裝置或自動定位,拆除或安裝臨時接地線,以及檢查設備的絕緣等。倒閘操作是值班員的一項復雜而重要的工作,為了不致發(fā)生誤操作,對當值運行人員和電氣設備有規(guī)定的要求。

3.1.1對運行操作人員的要求

a)經考試合格并持有電工安全操作證,并經單位批準的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

b)進行操作期間嚴肅認真工作,保證正確操作;

c)處理故障時,不要驚慌失措,以免擴大故障范圍或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

d)送電范圍內的設備在投入前,必須檢查其上有無接地線、工具、擦布等物。

e)當閉鎖裝置拒絕動作時,應對設備進行檢查,并分析原因。

3.1.2對電氣設備的要求

a)現場一次、二次設備要有明顯的標志,包括命名、編號、銘牌、轉動方向、切換位置的指示以及區(qū)別電氣相別的顏色。

b)要配備與現場設備標志和運行方式相符合的一次系統(tǒng)模擬圖。繼電保護和二次設備還應有二次回路的展開圖。

c)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設施(包括放置接地線的專用裝置)等。

3.1.3倒閘操作的基本原則

要本著先斷低壓后斷高壓,先斷負荷開關后斷隔離刀閘,先斷分散低壓負荷開關后斷集中總負荷開關,最后斷開高壓總開關

的原則逐一進行(在此原則下,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供配電室

倒閘操作規(guī)范”進行)。

3.2在運用中的高壓設備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類

3.2.1全部停電的工作是指室內外高壓設備全部停電和鄰近的高壓室的門全部鎖閉。

3.2.2部分停電的工作是指高壓設備部分停電或雖全部停電,但鄰近高壓室的門未全部鎖閉。

3.2.3不停電的工作是指:

工作本身不需要停電和沒有觸及導電部分的危險者;

許可在帶電設備外殼上或導電部分上進行的工作。

3.3在高壓設備上工作,必須遵守下列各項:

3.3.1至少兩人在一起工作;

3.2.2完成保證工作人員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4.0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安全技術措施:

5.4.1停、送電

停送電必須按照“停送電操作規(guī)范”執(zhí)行。

6.4.2工作地點:

4.2.1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至工作地點的斷路器或隔離開關的操作把手上,要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4.2.2室內部分停電工作,在相鄰帶電間隔及對側門上掛“止步、高壓危險!”、在工作地點掛“在此工作”等標示牌;

a)室外部份停電工作,應將工作地點與帶電部分用繩子隔開,在圍欄上掛適量的“止步、高壓危險!”標志牌,在附近帶電開關或帶電部分構架上掛“在此工作”標志牌,可以攀登的構架上掛“從此上下”標志牌;

b)凡禁止類、警告類標示牌均應在停電以后懸掛;凡準許類標示牌均應在裝好接地線以后懸掛;

c)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

5.0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5.1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時,為了保證人身和設備的安全必須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

5.2配電室人員對工作要認真做好審核,嚴禁不驗電接地,進行違章作

業(yè)。具體規(guī)定如下:

5.2.1凡到配電室工作都必須持有操作證;

5.2.2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考核合格;

5.2.3工作票簽發(fā)人必須對下列3項安全負責:

工作的必要性;

工作內容是否安全;

3)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及足夠,精神狀態(tài)是否良好。

5.2.4工作負責人(或監(jiān)護人)應負責檢查工作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執(zhí)行工作中隨時檢查工作人員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規(guī)程。

5.2.5值班人員應負責審查工作的各項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及符合現場條件,并正確執(zhí)行。

5.2.6值班人員在完成工作上安全技術措施后應會同工作領導和工作負責人檢查安全措施是否做好,經雙方檢查無誤后,即為正式許可工作。

5.2.7工作人員不得隨意變更或拆除已布置好的安全措施;值班人員如發(fā)現工作人員違反安全工作規(guī)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員安全的情況,應立即指出、制止。對不聽勸告者有權停止工作。

5.2.8全部工作終結后,工作班應仔細清掃,整理工作地點,值班人員在接到工作負責人關于工作終結及清理完畢,工作班人員已全部撤出的通知后,應立即檢查現場。

5.2.9值班人員在完成下列工作后,經雙方認定,工作方可結束:

檢查接地線是否全部拆除;

拆除臨時遮欄,警告標示牌。

6.0在低壓回路上的工作

低壓回路停電的工作的安全措施:

6.1在操作手柄上掛“禁止合閘”的標示牌;

6.2工作前必須驗電。

7.0在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7.1與導電部分的距離小于安全距離時應停電工作。

7.2檢查高壓電動機和起動裝置的繼電器和儀表,需將高壓設備停電。

7.3所有電流互感器和電壓互感器的二次側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護接

地。

7.4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7.4.1嚴禁將二次側開路;

7.4.2短路二次回路時,嚴禁用導線纏繞,必須用短路片或短路線。

7.5在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應采取下列措施:

7.5.1嚴禁短路或接地;

7.5.2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上應裝有專用的開關或熔斷器;

7.5.3二次回路通電試驗時,為防止二次側向一次側反送電,除應將二次回路斷開外,還應取下一次的保險或斷開開關。

7.6保護裝置二次回路變動時,應嚴防寄生回路的存在。

7.7電氣安全用具的試驗標準

對安全用具除了要正確的使用和保管外,還應定期進行試驗。對電氣絕緣安全用具試驗規(guī)定見附件1.0“氣絕緣安全用具試驗規(guī)定表”。

8.0使用安全工具及分類:

8.1基本安全工具

這類安全工具的絕緣足以承受電氣設備的工作電壓,操作人員必須采用之后,才允許帶電操作。例如,操作隔離開關的絕緣棒及用來裝拆熔斷器的絕緣夾鉗等。

8.2輔助安全用具

這類安全用具的絕緣不足以安全地承受電氣設備的工作電壓,但是操作時使用它,使人身安全可有進一步的保障,例如,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地毯、高壓驗電器、低壓試電筆、臨時接地線、警告牌等。常用的安全工具有絕緣棒、絕緣鉗,驗電筆等。

9.0配電室防止惡性事故措施

9.1防止誤操作事故

9.1.1操作前,在模擬圖上核對,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始操作;操作前,應全面檢查待操作設備;操作隔離刀閘應注意開關必須在斷開位置;

9.1.3嚴格執(zhí)行監(jiān)護制。不準一個人單獨進行操作,一個操作任務在執(zhí)行中,不得更換監(jiān)護人或操作人;

9.1.4在整個操作過程中,必須思想集中,嚴肅認真,一絲不茍。

9.2防止帶接地線合閘事故

9.2.1裝設接地線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氣工作票”制度,交接班時必須

交待清楚;

9.2.2送電前必須檢查接地及檢查人員自已裝的接地線,短路線是否折除;

9.2.3帶有接地刀閘的隔離刀閘操作時,必須認真檢查,將要操作的把手是否正確。

9.3防鼠,防鳥害事故

9.3.1堵塞高壓室與外相通的溝洞,加防鼠門;

9.3.2高壓室控制室門窗要關好;

9.3.3堵好小動物進入端子、機構箱的洞;

9.3.4做好滅鼠工作。

9.4防止人身觸電事故

9.4.1巡視設備時,禁止打開開關柜,保證對帶電部份的安全距離。

9.4.2檢修時在設備上進行清潔、維護、等工作時,必須填寫“電氣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

9.4.3當檢修、試驗、清潔工作同時進行時,為了防止誤觸試驗電壓,清潔維護工作的負責人應與試驗負責人密切聯系,并設必要的監(jiān)護人,變更工作地點時,應通知試驗負責人。

9.4.4在配電室內外搬運長物體,如梯子、金屬材料等,注意只能平抬。

9.4.5具有大電容的設備,如電力電纜、補償電容、中性點不接地的主變壓器,停電后必須放電。

9.4.6在臨近10kv的設備上工作,應使設備接地,防止接觸感應電壓觸電。

9.4.7電爐、電鉆等低壓電器設備,引線應有插頭或開關,絕緣必須良好,開關插頭等損壞者要及時更換。

9.4.8安全用具應定期試驗,妥善保管。

9.4.9用絕緣棒拉合刀閘或經機構傳動拉合刀閘或開關,均應戴絕緣手套。有雷電時,禁止操作。

9.5防止高空摔跌事故

9.5.1凡更換燈泡,攀蹬構架,必須注意安全,使用梯子應有專人扶好,檢查梯子是否牢固。

9.5.2在隔離刀閘上工作,分合操作前,操作人應與上面工作人聯系好。

9.5.3高空工作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工具材料要放在穩(wěn)妥的地方,以防墜落傷人;地面上的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9.6防止其它人身事故的安全措施

9.6.1開關檢修中,開關用手動或電動合閘,均要聯系好。實行重復聯系制,防止跳、合閘誤傷人。

9.6.2在檢修工作中使用工具,防止墜落在帶電部份,引起短路,要用絕緣板隔離。

9.6.3設備事故停電時,在未拉開有關隔離開關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帶電部分,以防突然來電。

9.7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嚴禁進入配電室,保證其安全運行;

10.0配電室的故障處理

10.1配電室的所有操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制度。并且只能由持有“電工操作證”的人員進行操作,非配電室值班人員不得到配電室操作開關。

10.2非值班人員未經許可一律不得進入配電室。

10.3自己檢修配電室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需要停電時,必須由檢修組負 責人到相應配電室填寫“停送電申請表”和“電氣工作票”,值班 室操作人員方可進行停電,當該項檢修工作結束,需恢復供電時,嚴禁在檢修中預約時間供電,嚴禁電話通知恢復供電(特殊情況除外)。

10.4值班人員接到停送電申請時,必須由值班人員核對“停送申請表”和相關的“電氣工作票”,核對無誤后才能按照“停送電操作規(guī)范”進行操作。操作10kv以上開關時,一人監(jiān)護,一人操作,操作完畢檢查無誤后記錄下操作時間。

10.5由于供電系統(tǒng)原因停電后的恢復供電,各配電室值班人員可不通知用電單位,即可恢復供電,在停電期間,配電室或用電單位檢修電氣線路或電氣設備時,仍必須按常規(guī)辦理“停送電申請表”,

并填寫“電氣工作票”。

10.6當發(fā)現電氣設備或供電設備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故障時,可用電話通知相應配電室緊急停電,但事后由值班員向有關部門報告。配電室高壓開關或低壓饋電回路開關故障跳閘后,配電室值班員記錄下故障信息,同時對配電室內的故障開關進行詳細的檢查,如有屬于本配電室設備的故障,迅速把故障報告主管領導,若能做簡單處理就能恢復送電,則應迅速處理,以最快速度恢復供電,

對于故障較大或一時不能查清原因的,則要求迅速派人支援,并報告相關部門領導,由其協調處理;當只是某一回路故障時,需通知有關人員對故障線路進行徹底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送電,

如果檢查后故障點還確定不了時,征得主管領導同意,可進行第二次試送電,一旦保護再次動作跳閘,就不再送電,直到排除故障為止。

第7篇 隧道襯砌模板臺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隧道襯砌模板臺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在模板臺車行走時,臺車前后左右頂部應設防護崗,統(tǒng)一指揮信號;操作人員要聽從指揮,嚴守工作崗位。臺車移動應平穩(wěn)緩慢,嚴禁生拉硬拽,強行前進或后退。

2、定位模板臺車時,首先將鋼軌的內外兩側進行支撐加固后,在行施工作業(yè),以防鋼軌側翻或移位

3、模板臺車上必須采用低壓照明,臺車作業(yè)地段,必須保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

4、有通過模板臺車的動力線、照明線與模板臺車應有絕緣設施,并且電線路應懸掛,禁止動力線,常用照明線路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或者捆綁在模板臺車構件上,甚至浸泡在水中,放炮作業(yè)時,應將達不到安全距離的電線路覆蓋。

5、模板臺車在拆除時,不得把大梁上的所有螺帽或螺栓全部拆除,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拆除,所打的錨桿位置、深度、數量、抗拉強度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6、臺車上的工作平臺、跳板、腳手架,工作臺的底板必須鋪設嚴密,木板的端頭必須搭在支點上。

7、模板臺車兩端頭的操作平臺護欄高度不得低于1米,梯子的安裝必須焊接牢固,架設合理,便于操作,不得有釘子露頭和突出的尖角,并符合安全要求。

8、模板臺車作業(yè)地段,應與開挖工作面必須保證一定的安全距離。一是安全爆破飛石距離有保證;二是放炮后的振動波對混凝土質量有影響,機具的傷害,臺車立模堵頭支撐的傷害。

9、臺車上嚴禁堆放撬捧,鐵錘,錨桿,堆放物品必須牢固平放或放入工具箱內。

10、模板臺車在脫模時,不得先把四角絲桿拆掉,必須嚴格按照機電室制定的“操作規(guī)程”辦事,不得違章操作。

11、各種電纜通過臺車時,不得放入水中滲泡,或有漏電的現象,放炮時,必須把電纜覆蓋好后,方可進行放炮。

12、模板臺車在刮模的過程中,不準隨便行走臺車,如需行走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指揮,并應通知臺車頂上及邊模兩側作業(yè)人員退出后,方可行走臺車,以防臺車擠壓傷人。

13、臺車下的凈空必須滿足各種行走機械運輸車輛順利通行的要求,工程運輸車輛通過模板臺車多功能臺架時,必須減速嗚笛示警

第8篇 隧道支護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施工期間,現場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各部位支護定期檢查;不良地段,安全員隨時檢查。當發(fā)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修整加固。

2.拱架拱角必須安裝在實地上,懸空的必須將拱角墊實,并用鎖腳錨桿固定拱角。

3.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連接處,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襯砌。

4.當發(fā)現已噴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會同技術人員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

5.噴射混凝土尚未達到一定強度即趨失穩(wěn)的巖石,噴錨后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以及發(fā)生突變的圍巖,應用鋼架支撐進行支護。

6.對開挖后自穩(wěn)程度很差的圍巖應采用超前錨桿和掛網噴混凝土的辦法臨時支護。

7.施工中需要短期停工,應將支護直抵工作面。

第9篇 隧道混凝土輸送泵安全操作規(guī)程

砼輸送泵在施工現場承擔混凝土的水平、垂直輸送任務,由于在實際生產中造成的事故不多,所以在現場安全管理中未作為重點控制對象。但其在安全管理方面有一些特性,必須引起重視,防止造成事故。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可叢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檢查和管理:

1、進場驗收:(1)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2)泵自帶電纜絕緣性是否良好,相間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3)泵管的抗壓強度是否滿足要求(泵管厚度)。

2、泵的安放:由于泵本身重量大,工作過程中震動劇烈,因此,應安放在經過硬化的密實地面上,并盡量遠離坑邊 ,防止下陷和塌落。檢查內容:(1)基礎是否按要求硬化。(2)是否有集、排水系統(tǒng)及沉淀池。(3)設備與坑邊距離是否符合要求。

3、配電系統(tǒng):泵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電纜規(guī)格與泵的功率相匹配,要求有獨立的符合標準要求的三級配電箱,箱內不允許外接其它電線。檢查內容:(1)電纜規(guī)格是否符合。(2)是否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3)配電箱、設備外露導電部分是否可靠接零。(4)配電箱電器元件是否靈敏可靠。

4、泵管的固定和防護:泵管在工作過程中震動劇烈,必須可靠固定,并不得與其它支護、支撐系統(tǒng)連接。為防止泵管爆裂,混凝土射出傷人,必須在管道鋪設沿途有人員經過的地方,對泵管進行防護,具體可采用木板作成防護罩或用廢棄密目網多層包裹等方法。檢查內容:(1)泵管是否固定牢固。(2)泵管固定系統(tǒng)是否與其它支護、支撐系統(tǒng)連接。(3)檢查泵管的磨損情況,是否有裂紋、孔洞。(4)在泵管鋪設沿途,有人員經過的地方,是否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5、防護棚的搭設:在高空墜落物傷害的范圍內工作的輸送泵,必須搭設防護棚,防護棚頂采用雙層木板,能有效抵抗墜落物擊穿,支撐系統(tǒng)必須穩(wěn)固。檢查內容:(1)是否搭設防護棚。(2)防護棚頂是否符合要求。(3)防護棚支撐系統(tǒng)是否穩(wěn)固。

6、泵工作過程中的注意事項:泵工作過程中,產生高壓液體,物料也要通過高壓輸送。因此必須防止高壓液體和物料傷人,無關人員不得在泵跟前逗留,工作人員要時刻觀察泵的異常情況,防止油管爆裂,油料射出傷人,同時防止料斗中的混凝土射出傷人。檢查內容:(1)泵的工作壓力是否正常。(2)是否有油管松動、漏油現象。(3)工作人員防護措施是否齊全有效。(4)是否采取防止車輛碰撞泵的措施。

7、維修過程中的注意事項:泵在維修過程中主要應防止高壓油料和物料傷人,因此,維修前必須保證泵系統(tǒng)內蓄壓為零和泵管內殘余混凝土對泵的壓力被截止。檢查內容;(1)泵系統(tǒng)壓力是否為零。(2)混凝土截止閥是否有效。

以上內容,僅針對一般情況,實際運用中,應針對不同的情況,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

第10篇 隧道施工職業(yè)健康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相關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應掌握本工種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對產生的職業(yè)危害及衛(wèi)生措施有基本了解。

2、進入崗位操作前必須按照不同崗位,正確佩戴防塵、防毒口罩(面具)、手套、熱輻射防護服、護耳器、等勞動防護用品并掌握基本的有毒有害氣體自救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3、作業(yè)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各工種職業(yè)健康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避免因違反操作規(guī)程而引發(fā)安全事故,對未嚴格按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職業(yè)健康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的作業(yè)人員,一經發(fā)現要嚴肅處理。

4、作業(yè)人員一般應采取輪流作業(yè)的方式,增加工間休息次數,降低勞動強度。同時,作業(yè)者應準備含鹽飲料(含鹽量為0.1%~0.2%)。

5、嚴禁勞動者在隧道內進食和吸煙,飯前班后應及時洗手和更換衣服。下班前將工作服等生產現場所使用的各類勞保用品進行更換后離開工作崗位,預防將污染源帶離工作崗位后傳播給其他人員。

6、進入崗位后要認真對崗位配置的通風設施進行檢查,確認通風設施正常運作時,方可進行崗位操作。

7、如遇通風設施出現故障,致使崗位操作現場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過正常范圍時,要及時對通風設施進行維修,確保操作現場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正常后,方可進行崗位操作。

8、應經常對現場進行增濕,防止粉塵飛揚,減少危害,保證粉塵濃度不超過國家衛(wèi)生標準。

9、離開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要對身體及衣服上粘附的污染物進行徹底清理,并及時清洗身體接觸有毒有害氣體的各個部位,避免污染物進入體內。

10、隧道內應定期檢測危害職業(yè)健康的有毒有害因素,如有超標,應采取整改措施。

11、對生產現場經常性進行檢查,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做到文明、清潔生產,降低職業(yè)危害。

12、勞動者一旦感覺不適,應停止作業(yè),離開隧道,立即前往醫(yī)院就診。勞動者應至少每年進行一次職業(yè)健康體檢。

第11篇 盾構法隧道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第一條、為了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第一,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保證生產建設的正常進行,創(chuàng)造一個舒適愉快的工作環(huán)境,特制訂盾構法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二條、安全工作必須實行群眾監(jiān)督;充分發(fā)揮群眾安全監(jiān)督的作用。每一職工都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yè),并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對威助、生命安全和有毒有害工作地點,職工有權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點,危險地點沒有得到處理不能保證人員安全時.有權拒絕工作。

第三條、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必須輔安全帽,進入隧道作業(yè)人員嚴禁喝酒、吸煙。

第四條、隧道施工必須具備下列資料;

1.隧道工程設計的全套圖紙資料和工程技術要求文件;

2.隧道沿線詳細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勘察報告。

3.施工沿線地表環(huán)境調查報告;

4,地下各種障礙物調查報告;

第五條、隧道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或制品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第六條、針對盾構法施工在特定的地質條件和作業(yè)條件下可能遇到的風險問題,施工前必須仔細研究并制定防止發(fā)生災害的安全措施。必須特別注意防止的災害有瓦斯爆炸、火災、缺氧、有害氣體中孬和潛涵病等。必須預先制定和落實發(fā)生緊急事故時應急對策和措施。

第二節(jié)施工準備

第一條、應根據隧遇功能、隧道內任。坦探、穿越地層、地面建筑物、地下構筑物和等條件,進行盾構機造型。

第二條、做好環(huán)境調查,并對下列環(huán)境條件調查內容必須實地勘察核實。

1.土地使用情況——根據報告和附圖,實地勘察調查土地及江河湖海底部利用情況、各種建筑物和構筑物的使用功能、結構形式、基礎類型與隧道的相對位置等;

2.道路種類及路面交通情況;

3.工程用地情況——主要對施工場地及材料堆放場地、棄土場、運土路線等做必要的調查;

4.在河流底下或河流附近建造隧道時:必須調查河流斷面、水文條件、航運、堤壩結構、地質條件、有無水底電纜及沉埋障礙物等;

5.施工用電和給排水設施條件。

第三條、地下障礙物調查報告中,對隧道經過地區(qū)有無相遇阻礙物或位于施工范圍內的各種設施必須進行詳細調查;其內容應包括;

l.地下構筑物的結構形式、基礎形式及其埋深,以及與隧道的相對位置等;

2.煤氣管道、上下水池電力和通訊電纜等位置、管遇材質及接頭形式,被侵蝕程度;及其與隧道的相對位置等;

3.地下廢棄構筑物、管道及臨時工程殘留物等。

第四條、在飽和含水地層進行地下隧道施工時;因其特有的復雜性,必須進行詳細的施工勘察,為制定基本工方法和應變措施提供足夠的資料。

第五條、盾構施工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其主要內容應包括:工程及地質概況;盾構掘進施工方法和程序;進出洞等特殊段的技術措施;工程主要質量指標及保證措施;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施工進度網絡計劃;主要施工設備和材料使用計劃等。

第六條、技術交底。盾構施工前應由工程技術負責人和生產負責人向施工管理人員、作業(yè)班長、盾構司機等作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作業(yè)班長應向作業(yè)人員進行操作交底。

第七條、始發(fā)井的平面尺寸應滿足盾構實裝、施工、垂直運輸、洞口封門、拆除等施工要求。

第八條、接收并的平面尺寸應滿足盾構拆卸工作的需要。

第九條、始發(fā)(接收)井的預留洞口底標高應高于井底底板。

第十條,當須采用襯砌背后壓裝工藝時現場必須設拌漿站。

第十一條、變、配電間應設有兩路電源,且相互切換應迅運、方便、安全。若施工地區(qū)無兩路電源時;必須設有適當容量的自備電源,以供并不照明及連續(xù)使用的施工設備用電。

第十二條、充電間面積應滿足牽引車用電瓶充電周轉的需要,并設有電瓶箱的吊裝設備,同時地面應做防酸處理。

第十三條、按施工需要布沒料具間及機修間。

第十四條、垂直運輸設施的運輸能力應與盾構施工所需的材料、設備供應量相適應。所有的起重機械‘索具要按安全規(guī)程要求定期檢查維修與保養(yǎng)。

第十五條。地面運輸設施應有合理布局,保證砌塊、漿液、軌道、軌枕、各種管材,電瓶等安全、快速地運至非下;并使井下土方等物料及時外運。

第十六條、為7確保盾構施工的安全,必須在各作業(yè)點之間設有便捷可靠的通訊設備。

第三節(jié)盾構工作井

第一條、接收井的平面尺寸應滿足盾構拆卸工作的需要。

第二條、始發(fā)(接收)井的預留洞口底標高應高于井底板。

第三條、從制作工作并起至盾構隧道施工結束期間內,始發(fā)(接收)并的場地地面標高應比地面最高水位高05m以上。

第四條、作好三通一平工作。

第五條、對盾構工作井的附近地質情況及地區(qū)構筑物、高壓線等情況要調查清楚,并有調查報告。

第六條、地下水位應降至工作井底部,并打好護坡樁。

第七條、開挖時必須根據地質條件、土壤條件及護被極條件做好臨時支護以確保人身實全。

第八條、工作人員必須賦安全帽走安全梯,綁扎鋼筋時必須支措腳手架,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九條、澆注混瀚士要有方案,方案中要有支撐方案。

第四節(jié)盾構安裝就位與支撐

第一條、始發(fā)非內盾構基座必須滿足正確安裝盾構機的要求,并且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精度。

第二條、吊裝盾構設備時要有吊裝方案。

第三條、基架需與預埋鐵焊車,并用工字鋼在基架前后左右支撐牢焊接。

第五節(jié)施工排、降水

第一條、盾構進、出并降水用的地勘資料,除應符合第一章有關規(guī)定外,尚應滿足下列規(guī)定:

1.隧道埋深在10m以內時,洞口附近最少應有一個鉆孔;

2.盾構直徑6m以上隧道埋深超過10m時,應在洞口兩側各取一個鉆孔;:

3.盾構直徑10m以上,隧道理深超過10m,地質條件復雜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增加鉆孔數,每個洞口至少應有一個連續(xù)取土孔,提供能詳細鑒別土層變化的資料,鉆孔位置應設在盾構隧道外側2-3m處的洞口附近,且鉆孔應在鉆探結束后以粘土填實。

第二條、并點降水設計必須具備下列資料;

1.地質鉆探資料及地質剖面圖;

2.地下水位高度及變化海況;

3.地下水流向及附近河流潮位影響;

4含水層土壤的滲透系數;

5.盾構外徑、軸線標高、推進坡度、降低地下水位深度和降水工期要求;

6盾構工作并施工情況及潤四封門類型和尺寸;

7.附近建筑物的位置、結構及蒸礎資料;

8.附近地下管線的種類、直徑、標高、走向、接頭型式及完好程度;

9.架空管線的種類,位置及高度。

第三條、井點降水應技盾構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其內容應包括下列方面;

1.平面布置圖;盾構工作并(盾構始發(fā)并、接收非等)及隧道設計位置及尺寸、井點系統(tǒng)總體布置、總管長度、井管排列、觀測井位置、泵體位置及臨時供電、供水、道路及排水線路等;

2剖面圖:原地面標高、含水層、不透水層、地下水位標高、隧道施工范圍、以及建筑物基礎、地下管線、總管、濾管。觀測井和泵體的標高及降水曲線等;

3.文字說明:包括施工序、施工方法、機具設備和動力配套的型號以及排水溝管的設置、排水地點的選擇。

第四條、降水前應考慮到水位降低區(qū)域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地下管線可能產生的沉降和水平位移,必要時應做好沉降觀測和采取保護措施

第五條、洞口附近地表范圍應有排水措施,保持地面無積水,亦無向洞口的地下水流通路。

第六條、井點一般布置在盾構隧渲外側2-3m。輕型井點的共管間距一般為2_,噴射井點共管的間距一般為2~3m。在盾構進、出井的井口附近;共管布置應適當加密;在盾構推進前方的兩側,應適當延長井管布置長度。

第七條、并點降水泵房位置的確定;應注意下列事項:

1.設在盾構施工影響范圍較小處,防止盾構施工所引起的地表變形,影響泵的正常運轉;

2.便于吊裝、檢修、排水和操作;

3.距離并點管位置不宜過遠,以免增大水流阻力影響,影響井點降水效益;

第八條、總管布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一井點總管宣布置在井點外側,力求減少應盾構施工引起總管變形和接縫張開;

2.嚴決總管布置在隧道正上方;

3.總管穿越交通道口處應采取保護措施,防止被車輛壓壞;

第九條、在井點降水范圍內,應設置水位觀測井,其數量和位置應按工程情況而定,水位觀測的埋設深度應與并點管設在同一含水層內和同一深度上,并應經過洗共和檢驗(如灌水、試抽等)使觀測井內水位反應靈敏可靠。

第十條、井點降水施工前應復驗盾構隧道軸線位置。

第十一條、井點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井點沉設方法的選擇應滿足井點孔徑要求;

2.井點降水平面布置要求,挖井點坑和排泥溝;

3.井孔應垂直,孔深應符合要求,孔徑直上下一致;

4,濾管應按要求位置理設,加并孔淤塞,嚴禁將游管插入土中;如果降低成層上中的地下水位時,宜將游管沒在逐水性較好的含水土層中,必要時可采取擴大井點濾層等輔助措施;

5.灌填砂濾料時。應把孔內泥漿稀釋,井點管應屆中,謹慎高度應符合要求;灌填量不得少于計算便的95%;

6.井點管口應有保護措施,防止雜物掉入管內;

第十二條、在降水過程中,應加強并點降水系統(tǒng)的維護和檢查;保證不斷抽水。

第十三條、抽出的地下水中含泥量應符合規(guī)定,如發(fā)現水質渾依;應分析原因及時處理,防止泥砂流失引起地面沉陷。

第十四條、冬季施工應對水泵機組和管路系統(tǒng)采取防凍措施,停泵后必須立即把內部積水放冷。

第十五條、降水完畢后應考慮在拔井點管可能對隧道產生位移的不良影響;兩側深井點應對稱的逐根拔去,并隨拔隨填,填土可用砂土填實,如果盾構施工有特殊要求時,并孔應按有關要求填塞。如下段為氣壓施工,則填塞井孔要滿足防漏氣要求。

第十六條‘地下水的水質如果腐蝕性嚴重,井點設備應采用相應抗腐蝕性能的材料。

第六節(jié)盾構出井、推進、注漿

第一條、根據各工程的地質、環(huán)境條件以及并們四尺寸及探度確定并洞口一段地層加固方法與洞口的封門形式,編制出并施工技術方案及具體的操作方法,以防止由于正面塌方造成災害性事故。洞口外土體做加固處理(如降水、水泥分層注漿、化學注漿或其他地基加固方法)后,應在出并前檢驗加固效果。

第二條、拼裝后座砌塊的后端面應與井壁密實貼緊,其環(huán)面應與掘進軸線垂直。后座砌塊拼成上部開口,以形成會空運輸與共下水平運輸的通道,在后座砌塊開四段應有足夠的開口尺寸和穩(wěn)固的支撐系統(tǒng)。

第三條、在準備工作結束;盾構亥裝調試運轉正常后即可開始盾構出并起始段掘進施工。

第四條、盾構出井前,在導軌上通環(huán)向前推進,直至盾構前端離并洞門一定距離時停止推進,等待出并。井洞口封門拆除前應先在正面上船內加滿粘土,并略頂伸盾構千斤頂,以使土艙內粘土受到一定壓力。

第五條、封門拆除直采用靜力方法,以減少對洞d土體的抗動。

第六條、洞口封門拆除后必須盡快將盾構推入洞內,使盾構切口環(huán)切入土層,以縮短正面主體暴露時間。在井洞封門拆除前應做好封門拆除后能及時掘進,拼裝的準備工作。

第七條、盾尾脫出內井壁面后應及時安裝洞口與砌塊之間空隙的密封裝置。

第八條、盾構機在導軌上推進時應及時墊實砌塊肥出唐尾后與導軌之間的空隙。

第九條、出并施工時由于后座條件的限制,盾構機上都千斤頂不能使用,為此要精心調正正面主體反力并少用或不用底部千斤頂;以防止盾構上部與后座砌塊因不均受壓而損壞。

第十條、洞圈遇有泥水滲漏,應及時堵塞。

第十一條、在每個盾構出并后的起始段(約50。-100m)推進中,應根據控制地面變形要求在地面上沿盾構軸線和與軸線垂直的橫斷面上,布設地表位移測量標志點;在每環(huán)推進中跟蹤測量地面隆沉變化,并通過調整推進項力、推進速度、盾構正面壓力、推進坡度、注漿壓力、注漿數量等施工參數;以便地面降沉位盡量減少;從而為下一步盾構推進取得施工參數和施工操作經驗。

第十二條、分析前兩環(huán)盾構推進測量報表及地面上地表陷沉觀測資料設定土壓力便及盾構糾偏要求,調正好千斤頂編組或各千斤頂區(qū)域的油壓值。

第十三條、按有關設備操作規(guī)定對出土機械裝置及切削刀差等進行檢查和操作,然后進行盾構掘進。

第十四條、在掘進過程中應掌握和記錄好實際平衡土壓力、推進速度、出土量、千斤頂工作油壓或各區(qū)域千斤頂工作油壓等施工參數。

第十五條、隧道襯背注漿要與掘進同步;并認真做好注漿位置、注漿量、注漿壓力等記錄。

第十六條、停止掘進應按有關設備操作的規(guī)定關閉油泵、切削機械、運土機械等。

第十七條、掘進準備工作

1.檢查各潤滑點是否有足夠的潤滑油或潤滑脂;

2檢查液壓系統(tǒng)煙箱內液壓油是否足夠,并觀察液位計,需要時應補足液壓油,便泊位處于安全的位置;

3.檢查各壓力表顯示是否正常,必要時及時地更換修理;

4檢查各電器操作按鈕設備是否能正常工作;

5.隧道內照明、信號、通訊、控制電纜應放出足夠的長度;

6.檢查上壓平衡系統(tǒng)是否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設定的全艙內是否輸入控制器、各士壓傳感器、變壓器、放大器是否連接可靠并能正常工作;

7.檢查數據采集系統(tǒng)各傳感器、放火器、計算機、記錄儀及打字機是否完好,是否已顯示日期、時間等環(huán)境參數。

第十八條、盾構推進系統(tǒng)操作

1.開后備液壓系統(tǒng)的泵口進油閥門;

2.啟動液壓系統(tǒng)控制油泵,建立相應的工作壓力;加壓力不在相應的工作壓力范圍內,可調節(jié)控制泵的溢流閥,調整溢流閥時應緩緩動作,避免產生液壓沖擊,損壞機件;

3.將狀態(tài)旋扭置于推進狀態(tài);

4.將切削對金的三位四通技向閥置于中位;

5.按順序啟動力企油泵;在刀差的三位四通處于中位時,人為將換向閥的“ 0”口堵塞,逐臺調整相應的溢流閥,并建立工作壓力。調整完畢后,應使對企的三位四通換向閥恢復“m”型機能;

6.將刀益三位四通閥按照需要放在順時外或逆時針旋轉的位置上,此時刀盤的油壓計應有顯示。如油壓過高,壓力報警器報警;。

7.切削刀盤系統(tǒng)的油壓應隨切削主體的阻力而有相應的變化。當怕壓升至切削刀盤怕壓上限時應控制推進系統(tǒng)的三位四通總閥處于中位;停止推進,待其回到正常的油壓后再推進;

8.將螺旋輸送機的換向閥置于中位;

9.啟動螺旋輸送機軸向杜塞泵,調整溢流閥,建立相應的工作壓力;

10.將螺旋輸送機換向閥置于出土方向,螺旋輸送機開始工作。如抽壓升至螺旋輸送機工作油壓上限時,壓力報警器報帶;

11.在螺旋輸送機出土之前應啟動皮帶運輸機,觀察其是否跑偏,夾帶等異?,F象;

12如密封土艙內和螺旋輸送機機體內需加適量水時,啟動加水泵,調整其流量、壓力。打開加水閥門,將水送至螺旋輸送機機體內及密封艙內;

13.啟動推進油泵,調整該回路的溢流閥的工作壓力為最高壓力的70-90%,調整手動變量泵變量裝置,使輸出流量為最大輸出流量的70~90%;確定合理的推進千斤頂編組;將選定的千斤頂的三位四通換向閥置于伸出的位民待千斤頂編組和工作壓力均正確無誤后;啟動推進總閥。在推動時,應隨時觀察推進系統(tǒng)的工作壓力,注意推進千斤頂的活塞伸出長度,嚴格控制盾構的坡度、轉角、平面角等參數。推進結束后將各千斤頂的三位四通閥及推進總閥置于中位。

第十九條、上壓平衡系統(tǒng)操作

開啟土壓平衡系統(tǒng)的電源,將設定上壓位送入控制器內,如上壓平衡各組成部分都工作正常,將按下列方法操作;

當土壓升高大于設定土壓值的上限時,控制器輸出信號,經放大器放大后自動控制安裝于螺旋輸送機油路的電液比例閥增加節(jié)流開d和流量使螺旋輸送機增加旋轉速度,出土量增加,上壓力隨之下降至設定值。

當土壓降低,小平設定位的下限時;控制器輸出信號經放大器放大后,自動控制安裝于螺旋輸送機油路的電流比例調速閥,減少節(jié)流井口和流量使螺旋輸送機減少旋轉速度,出土下降,土壓力遂上升至設定值。

第二十條、根據工程對隧道變形及地表變形的控制要求可選用同步注漿。一次注漿、二次注漿及多次注漿的工藝,注入的漿派應按地層性質、地面超載條件、變形退軍控制要求合理選定。

第二十二條、惰性漿液不得用做對’地面和隧道流障有較高控制要求的隧道。

第二十三條、對注漿工藝中使用的機具設備進行性能檢查并在推進前做好使用準備及試運轉。

第二十四條、按盾構施工要求接好注漿管路;并檢查管路是否暢通。

第二十五條、在地下工作面準備的同時,通知地面拌漿站拌漿,并及時送至工作面。

第二十六條、地上地下注漿準備結束后,當班隊長應認真檢查,符合要求后才可進行盾構掘進施工。

第二十七條、漿液配比應技地表變形及隧道沉降控制要求、地面荷載,地質狀況選定,并須進行配比試驗和模擬工藝試驗,結果符合要求才可用于工程。

第二十八條、裝液拌制及輸送;

1.必須采用漿液配比特性相適應的攪拌設備;以確保拌制漿液配比準確、混合均勻、稠度適當、易于流動、適時凝固;

2.用于漿液運輸的容器應便于吊運;

3.為確保漿液質量;防止凝固和離析,容器內直備有攪拌裝置;

4采用管道形式向井下輸送漿液。

第二十九條、注漿設備。

1.砌塊壁后注漿設備包括:注漿泵、軟管、連接砌塊壓漿孔的旋塞壓漿噴、管路接頭、閥門等。選用設備器具應保證漿液流動暢通,各個接點連接牢固,嚴防漏漿;

2.同步注漿設備包括:注漿泵、注漿分配系統(tǒng)、位于盾尾部的注漿管口、軟管等。注漿分配系統(tǒng)應保證各注漿出口流量分配均勻,并可接施工檢測信息,靈活調整注漿出口的啟閉,而且各條注漿管路易于檢查和清邁。

第三十條、襯青同步注漿作業(yè)與盾構掘進同步進行;其注入量應與掘進速度相適應。并在每段隧道推進前做出明確規(guī)定和嚴格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注漿作業(yè)時,要觀察注漿工作是否正常,控制注漿壓力,不能超過規(guī)定的壓力值。

第三十二條、詳細記錄注漿點位‘壓力、壓漿量,并與盾構操作者保持聯系。

緊三十三條、當注漿發(fā)生故障時,立即通知當班隊長停止后相推進,并及時#滁故障。

第三十四條、地面拌漿站要嚴格按漿液配比進行拌漿,注漿時要經網塞過濾;每拌漿液要經調度測定;符合要求才能送至工作面

第三十五條、注漿結束應在一定壓力下關閉砌塊壓漿孔口處施閥,同時打開回路管,停止壓漿。

第三十六條、拆下管路及時清理干凈。

第三十七條、特漿技終換后才可拆下砌塊壓漿孔處的旋轉球閥;并換上悶益擰緊。

第三十八條、注漿安全要求:

1.注漿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熟練掌握有關作業(yè)規(guī)程;

2.嚴禁在不停泵的情況下進行任何修理;

3.注漿泵及管路內壓力未降至零時,不準拆除管路或松開管路接頭,議免漿液噴出傷人;

4注漿泵由事人負責操作,未經同意其他人不得操作;

5.注漿人員在拆管路、操作注漿泵時應我防護眼鏡;以防漿液濺入眼睛;

6.保持機械及隧道內整潔,工作結束必須對設備清洗保養(yǎng)。并清理周圍環(huán)境。

第三十九條、取液注漿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運b液時,必須把桶蓋擰車;

2.外倒b液時,必須輕倒,防止b波濺傷眼睛;

3.b液的膠管必須固定牢固。以防突然加液管子拍起傷人;

4.在檢修b液管時,必須蒞靜壓狀態(tài)下進廳。不準帶壓作業(yè);

5.如果發(fā)生b波漲到眼睛里時,必須用清水立即清洗。

第七節(jié)砌塊運輸與拼裝

第一條、砌塊拼裝機

1.空載試車;測量各運行件的行程,回轉角度,提升距離,平移距離,均應符合設計要求。檢測空載試車中各系統(tǒng)的工作壓力;

2負載試壓:砌塊拼裝機錯位標難砌塊,作回轉、平移、提升、調節(jié)等動作,運動平穩(wěn),各滾輪、擋輪賽經定位標準,經調整后對輪盆體徑向跳動不大干2_,拼裝機中的軸線與盾構軸線不平行度不大于5/1000。檢測負載試車時各系統(tǒng)的工作壓力。t

第二條、檢查盾構推進距離是否符合砌塊拼裝要求。

第三條、檢查前一襯砌環(huán)與盾構之間的間隙情況,結合前環(huán)成果報表決定本環(huán)拼裝的糾偏量及糾偏措施。

第四條、砌塊接縫連接螺栓、配件和防水勢圈等運送到工作面;并由專人負責檢查。

第五條、清除前一環(huán)環(huán)面和盾尾內各種雜物等。

第六條、檢查前一環(huán)環(huán)面的防水材料是否完好,如有損壞應及時采取修補措施。

第七條、檢查環(huán)面質量;必要時提出新一環(huán)采用的糾正措施。

第八條、按第三變有關盾構設備操作要求,拼裝操作人員全面檢查砌塊拼裝機的動力及液壓設備是否正常,舉重鉗頭是否靈活、安全可靠。

第九條、盾構司機要精心操縱盾構千斤頂的伸縮;使盾構不后退、不變被、不變向,并要與拚裝操作人員密切配合。

第十條、按拼裝工藝要求逐決拼裝砌塊。

票十一條、封頂塊拼裝

1.檢查已拼砌塊的開四尺寸,要求略大于封頂砌塊尺寸;

2.采用縱向成環(huán)工藝時,千斤頂頂腳到巴拼好環(huán)面距離應滿足封頂決縱向插入的距離;

3.拼裝機把封頂塊送到位,伸出對應的盾構千斤頂將封頂塊插入封口成環(huán)。

第十二條,作圓環(huán)校正,并全面檢查所有縱向螺栓;均須擰緊。以設計規(guī)定的標準測力板手檢測擰緊程度。

第十三條、在盾構掘進的同時依次擰緊將出工作車架的砌塊環(huán)縱向螺栓。對以后幾環(huán)的環(huán)縱向螺栓,應以規(guī)定的長柄扳手予以擰緊。

第十四條、拼裝過程中要保持已成環(huán)砌塊環(huán)面及拼裝砌塊各個面的清潔。

第十五條、拼裝過程中遇有“砌塊損壞,應及時用規(guī)定材料修補,砌塊損壞超過規(guī)定的標準應拆下砌塊進行調換。

第十六條、在拼裝砌塊時,被吊起砌塊未到位時,吊起砌塊下 方不得站人;以防發(fā)生傷人事故。舉重臂旋轉時,嚴禁施工人員進 入舉重臂活動半徑場地,以防意外事故。

第十七條、砌塊在隧道運輸按第七節(jié)第九條中第6點要求。

第十八條、從地面吊運到工作井底部,必須用專用吊索具吊裝,并經常檢查吊索具發(fā)現問題必須及時解決。

第十九條、由皮帶運輸機到砌塊拼裝機之間砌塊運輸應注意以下幾點;

l.砌塊專用吊裝具必須經常檢查,在擰扣時必須擰牢固;

2鋼絲繩不能斜拉,每次必須只運一塊不能多運,運輸中人必須站在砌塊后倒,以免砌塊掉下發(fā)生事故;

3.在用滑車運送砌塊時,人要站穩(wěn),站在滑車兩側,以防滑倒傷人。

第二十條、拼裝機要有專人進行操作;其余人員不得隨意操作,以免操作失誤傷人。

第二十一條、拼裝機操作人員在啟動拼裝機之前,要和操作臺盾構司機聯系好,在司機允許之后方可工作。

第二十二條、拼裝機運轉之前,要對拼裝機旋轉范圍內的空間進行觀察,在保證沒有人或障礙物時方可操作。

第二十三條、在操作時,一定要確認好轉向再按鍵,不要盲目操作,以防傷人。

第二十四條、砌塊排好后,用推進千斤頂固定砌塊時,操作人員不能站在千斤頂的頂腳前,以防傷人,也不要站在千斤頂柱塞桿.k,以防滑倒傷人。

第二十五條、電瓶車操作

1,電瓶車司機必須由經過培訓和規(guī)程教育,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工作時必須持證上崗;

2.司機交接班時,必須仔細檢查,蓄電池砂箱制動裝置。車燈、喇叭等、確認完好后試運行;

3.蓄電池放電不能超過額定限度,達到限度時應及時更換;

4.不準打倒轉剎車,不準用其他金屬物代替機車保險絲;

5.電瓶車脫離軌道時,不準強行開車;

6.電瓶車不準停留在有水的地點;

7.行車中車輛脫離軌道時,必須立即停車處理;

8.禁止任何人員搭乘電瓶車;

9.司機發(fā)現有人蹬車、扒車和跳車時,必須停車制止;

10.司機在開車前必須注意機車前方有無行行人和故障物;鳴喇叭后方可啟動機車;

11.司機必須坐在司機座位上開車;不得坐在沿上和車外操作,行車時不得探身車外:

12.機車行駛時,司機要時刻注視前方信號,障礙物等情況,通有行人必須鳴喇叭并作好s陳準備;

13.司機在行車時,要隨時注意機車各部位運轉是否正常,發(fā)生故障及時修理;

14.電瓶車在坡度較大隧道中行駛;接近彎道、道岔、行人較多的地點時應減速行駛,并在40m外鳴喇叭;作好剎車準備;

15.電瓶車控制手把,只能在電瓶車單、并聯的最后位置長時停留。禁止將控制手把停在兩速度位置中間,加速時應依次推動手把,不得推動過快;

16.司機離開電瓶車座位時;必須切斷電源,收起轉向手把,板緊車閘,但不難關閉車燈。

第十六條、軌道在使用期間應加強維護,定期檢修,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鋼軌應用同類型鋼軌:

2機件齊全,牢固并于軌型一致。軌道接頭的間隙不得大于srnm;高低和左右錯差都不得大于zmm;

3.兩條軌道面高度差不得大于smm,曲線段外軌的加高不受此限;軌距偏差;直線段或曲線段加寬后,最寬都不得超過5——,最窄都不得超過zm_n;

第八節(jié)拆移盾構設備

第一條、拆移盾構時,必須有施工方案及安全交底單。

第二條、吊裝、下放盾構機頭時必須有吊裝方案。

第三條、吊裝、下放后構機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嚴格按吊裝方案執(zhí)行。

第四條、在運輸過程中要設專人指揮交通,并設專人看護,發(fā)現故障時要使用專門工具操作。

第九節(jié)動力用電、照明

第一條、施工現場井下的各種電氣設備、電力和通訊系統(tǒng)安裝、驗收、運行、檢修、試驗及安全工作,參照有關部門的現行規(guī)程。

第二條、盾構施工應泵用雙路電源供電,當任一線路發(fā)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另一線路應仍能擔負起盾構施工的全部負荷

第三條、高壓開關柜應設過流保護和接地保護;使斷路器能自動跳閘;起到斷電保護作用,施工現場用電必須采用兩極漏電保護。

第四條、電纜鋪設

1.電纜吊掛高度從軌面算起不能低于14m;

2電纜必須吊掛平、直,每lin為一個固定點;

3.高壓電纜必須單獨吊掛,不能與其他電纜(電話線、信號線等〕混掛在一起,要保持10cm的距離。

第五條、放電纜的規(guī)定

l.放電纜必須穿絕緣港戴絕緣手套,用高壓電纜鉗夾著放;

2.根據進度,掘進多少米就必須接多少米的電纜;

3.吊掛電纜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并按規(guī)定吊掛好:

4.遇有特殊情況(電纜打結或混亂)時必須停電處理;

5.停電處理電纜時;必須設專人看管開關拒,待處理好后方可送電。

第六條、井下照明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節(jié)砌塊連接與防水

第一條、砌塊與砌塊要用螺栓連接好,必須擰緊。

第二條、盾構法施工的防水應包括砌塊本體防水,砌塊接縫防水和隧道滲漏處理三項內容。

第三條、要按設計要求和拼裝環(huán)面糾偏要求粘貼的傳力襯墊材料,其粘貼方法與接縫防水密封整粘貼方法基本相同,但必須注意其位置的正確性。傳力襯墊厚度超過設計要求時,接縫防水密封墊也應作相應加厚,以確保接縫防水效果。

第四條、按設計要求或隧道防水處理要求,在合適的時間及時進行砌塊填縫防水施工。

第五條、砌塊堆放高度不得超過四塊,塊與塊之間墊本需上下垂直。

第六條、每堆砌塊周圍必須留有l(wèi)in距離的人行通道,嚴禁在通道上放任和物品,確保通道暢通。

第十一節(jié)通民防毒

第一條、盾構工作面必須保證有新鮮空氣。氧氣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

第二條、要對工作面的氧氣進行定期檢查。

第三條、通風簡要平、直、順并不能有漏風現象。

第四條、通風機必須保證正常運轉,不能任意停風機。

第五條、必須建立防火制度,任何人發(fā)現井下火災時,首先應文b照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并迅速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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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第一條、為了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第一,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保證生產建設的正常進行,創(chuàng)造一個舒適愉快的工作環(huán)境,特制訂盾構法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二條、安全工作必須實行群眾監(jiān)督;充分發(fā)揮群眾安全監(jiān)督的作用。每一職工都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yè),并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對威助、生命安全和有毒有害工作地點,職工有權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點,危險地點沒有得到處理不能保證人員安全時.有權拒絕工作。

第三條、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必須輔安全帽,進入隧道作業(yè)人員嚴禁喝酒、吸煙。

第四條、隧道施工必須具備下列資料;

1.隧道工程設計的全套圖紙資料和工程技術要求文件;

2.隧道沿線詳細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勘察報告。

3.施工沿線地表環(huán)境調查報告;

4,地下各種障礙物調查報告;

第五條、隧道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或制品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第六條、針對盾構法施工在特定的地質條件和作業(yè)條件下可能遇到的風險問題,施工前必須仔細研究并制定防止發(fā)生災害的安全措施。必須特別注意防止的災害有瓦斯爆炸、火災、缺氧、有害氣體中孬和潛涵病等。必須預先制定和落實發(fā)生緊急事故時應急對策和措施。

第二節(jié)施工準備

第一條、應根據隧遇功能、隧道內任。坦探、穿越地層、地面建筑物、地下構筑物和等條件,進行盾構機造型。

第二條、做好環(huán)境調查,并對下列環(huán)境條件調查內容必須實地勘察核實。

1.土地使用情況——根據報告和附圖,實地勘察調查土地及江河湖海底部利用情況、各種建筑物和構筑物的使用功能、結構形式、基礎類型與隧道的相對位置等;

2.道路種類及路面交通情況;

3.工程用地情況——主要對施工場地及材料堆放場地、棄土場、運土路線等做必要的調查;

4.在河流底下或河流附近建造隧道時:必須調查河流斷面、水文條件、航運、堤壩結構、地質條件、有無水底電纜及沉埋障礙物等;

5.施工用電和給排水設施條件。

第三條、地下障礙物調查報告中,對隧道經過地區(qū)有無相遇阻礙物或位于施工范圍內的各種設施必須進行詳細調查;其內容應包括;

l.地下構筑物的結構形式、基礎形式及其埋深,以及與隧道的相對位置等;

2.煤氣管道、上下水池電力和通訊電纜等位置、管遇材質及接頭形式,被侵蝕程度;及其與隧道的相對位置等;

3.地下廢棄構筑物、管道及臨時工程殘留物等。

第四條、在飽和含水地層進行地下隧道施工時;因其特有的復雜性,必須進行詳細的施工勘察,為制定基本工方法和應變措施提供足夠的資料。

第五條、盾構施工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其主要內容應包括:工程及地質概況;盾構掘進施工方法和程序;進出洞等特殊段的技術措施;工程主要質量指標及保證措施;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施工進度網絡計劃;主要施工設備和材料使用計劃等。

第六條、技術交底。盾構施工前應由工程技術負責人和生產負責人向施工管理人員、作業(yè)班長、盾構司機等作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作業(yè)班長應向作業(yè)人員進行操作交底。

第七條、始發(fā)井的平面尺寸應滿足盾構實裝、施工、垂直運輸、洞口封門、拆除等施工要求。

第八條、接收并的平面尺寸應滿足盾構拆卸工作的需要。

第九條、始發(fā)(接收)井的預留洞口底標高應高于井底底板。

第十條,當須采用襯砌背后壓裝工藝時現場必須設拌漿站。

第十一條、變、配電間應設有兩路電源,且相互切換應迅運、方便、安全。若施工地區(qū)無兩路電源時;必須設有適當容量的自備電源,以供并不照明及連續(xù)使用的施工設備用電。

第十二條、充電間面積應滿足牽引車用電瓶充電周轉的需要,并設有電瓶箱的吊裝設備,同時地面應做防酸處理。

第十三條、按施工需要布沒料具間及機修間。

第十四條、垂直運輸設施的運輸能力應與盾構施工所需的材料、設備供應量相適應。所有的起重機械‘索具要按安全規(guī)程要求定期檢查維修與保養(yǎng)。

第十五條。地面運輸設施應有合理布局,保證砌塊、漿液、軌道、軌枕、各種管材,電瓶等安全、快速地運至非下;并使井下土方等物料及時外運。

第十六條、為7確保盾構施工的安全,必須在各作業(yè)點之間設有便捷可靠的通訊設備。

第三節(jié)盾構工作井

第一條、接收井的平面尺寸應滿足盾構拆卸工作的需要。

第二條、始發(fā)(接收)井的預留洞口底標高應高于井底板。

第三條、從制作工作并起至盾構隧道施工結束期間內,始發(fā)(接收)并的場地地面標高應比地面最高水位高

05m

以上。

第四條、作好三通一平工作。

第五條、對盾構工作井的附近地質情況及地區(qū)構筑物、高壓線等情況要調查清楚,并有調查報告。

第六條、地下水位應降至工作井底部,并打好護坡樁。

第七條、開挖時必須根據地質條件、土壤條件及護被極條件做好臨時支護以確保人身實全。

第八條、工作人員必須賦安全帽走安全梯,綁扎鋼筋時必須支措腳手架,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九條、澆注混瀚士要有方案,方案中要有支撐方案。

第四節(jié)盾構安裝就位與支撐

第一條、始發(fā)非內盾構基座必須滿足正確安裝盾構機的要求,并且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精度。

第二條、吊裝盾構設備時要有吊裝方案。

第三條、基架需與預埋鐵焊車,并用工字鋼在基架前后左右支撐牢焊接。

第五節(jié)施工排、降水

第一條、盾構進、出并降水用的地勘資料,除應符合第一章有關規(guī)定外,尚應滿足下列規(guī)定:

1.隧道埋深在

10m

以內時,洞口附近最少應有一個鉆孔;

2.盾構直徑

6m

以上隧道埋深超過

10m

時,應在洞口兩側各取一個鉆孔;:

3.盾構直徑

10m

以上,隧道理深超過

10m

,地質條件復雜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增加鉆孔數,每個洞口至少應有一個連續(xù)取土孔,提供能詳細鑒別土層變化的資料,鉆孔位置應設在盾構隧道外側2-

3m

處的洞口附近,且鉆孔應在鉆探結束后以粘土填實。

第二條、并點降水設計必須具備下列資料;

1.地質鉆探資料及地質剖面圖;

2.地下水位高度及變化海況;

3.地下水流向及附近河流潮位影響;

4含水層土壤的滲透系數;

5.盾構外徑、軸線標高、推進坡度、降低地下水位深度和降水工期要求;

6盾構工作并施工情況及潤四封門類型和尺寸;

7.附近建筑物的位置、結構及蒸礎資料;

8.附近地下管線的種類、直徑、標高、走向、接頭型式及完好程度;

9.架空管線的種類,位置及高度。

第三條、井點降水應技盾構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其內容應包括下列方面;

1.平面布置圖;盾構工作并(盾構始發(fā)并、接收非等)及隧道設計位置及尺寸、井點系統(tǒng)總體布置、總管長度、井管排列、觀測井位置、泵體位置及臨時供電、供水、道路及排水線路等;

2剖面圖:原地面標高、含水層、不透水層、地下水位標高、隧道施工范圍、以及建筑物基礎、地下管線、總管、濾管。觀測井和泵體的標高及降水曲線等;

3.文字說明:包括施工序、施工方法、機具設備和動力配套的型號以及排水溝管的設置、排水地點的選擇。

第四條、降水前應考慮到水位降低區(qū)域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地下管線可能產生的沉降和水平位移,必要時應做好沉降觀測和采取保護措施

第五條、洞口附近地表范圍應有排水措施,保持地面無積水,亦無向洞口的地下水流通路。

第六條、井點一般布置在盾構隧渲外側2-

3m

。輕型井點的共管間距一般為2_,噴射井點共管的間距一般為2~3m。在盾構進、出井的井口附近;共管布置應適當加密;在盾構推進前方的兩側,應適當延長井管布置長度。

第七條、并點降水泵房位置的確定;應注意下列事項:

1.設在盾構施工影響范圍較小處,防止盾構施工所引起的地表變形,影響泵的正常運轉;

2.便于吊裝、檢修、排水和操作;

3.距離并點管位置不宜過遠,以免增大水流阻力影響,影響井點降水效益;

第八條、總管布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一井點總管宣布置在井點外側,力求減少應盾構施工引起總管變形和接縫張開;

2.嚴決總管布置在隧道正上方;

3.總管穿越交通道口處應采取保護措施,防止被車輛壓壞;

第九條、在井點降水范圍內,應設置水位觀測井,其數量和位置應按工程情況而定,水位觀測的埋設深度應與并點管設在同一含水層內和同一深度上,并應經過洗共和檢驗(如灌水、試抽等)使觀測井內水位反應靈敏可靠。

第十條、井點降水施工前應復驗盾構隧道軸線位置。

第十一條、井點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井點沉設方法的選擇應滿足井點孔徑要求;

2.井點降水平面布置要求,挖井點坑和排泥溝;

3.井孔應垂直,孔深應符合要求,孔徑直上下一致;

4,濾管應按要求位置理設,加并孔淤塞,嚴禁將游管插入土中;如果降低成層上中的地下水位時,宜將游管沒在逐水性較好的含水土層中,必要時可采取擴大井點濾層等輔助措施;

5.灌填砂濾料時。應把孔內泥漿稀釋,井點管應屆中,謹慎高度應符合要求;灌填量不得少于計算便的95%;

6.井點管口應有保護措施,防止雜物掉入管內;

第十二條、在降水過程中,應加強并點降水系統(tǒng)的維護和檢查;保證不斷抽水。

第十三條、抽出的地下水中含泥量應符合規(guī)定,如發(fā)現水質渾依;應分析原因及時處理,防止泥砂流失引起地面沉陷。

第十四條、冬季施工應對水泵機組和管路系統(tǒng)采取防凍措施,停泵后必須立即把內部積水放冷。

第十五條、降水完畢后應考慮在拔井點管可能對隧道產生位移的不良影響;兩側深井點應對稱的逐根拔去,并隨拔隨填,填土可用砂土填實,如果盾構施工有特殊要求時,并孔應按有關要求填塞。如下段為氣壓施工,則填塞井孔要滿足防漏氣要求。

第十六條‘地下水的水質如果腐蝕性嚴重,井點設備應采用相應抗腐蝕性能的材料。

第六節(jié)盾構出井、推進、注漿

第一條、根據各工程的地質、環(huán)境條件以及并們四尺寸及探度確定并洞口一段地層加固方法與洞口的封門形式,編制出并施工技術方案及具體的操作方法,以防止由于正面塌方造成災害性事故。洞口外土體做加固處理(如降水、水泥分層注漿、化學注漿或其他地基加固方法)后,應在出并前檢驗加固效果。

第二條、拼裝后座砌塊的后端面應與井壁密實貼緊,其環(huán)面應與掘進軸線垂直。后座砌塊拼成上部開口,以形成會空運輸與共下水平運輸的通道,在后座砌塊開四段應有足夠的開口尺寸和穩(wěn)固的支撐系統(tǒng)。

第三條、在準備工作結束;盾構亥裝調試運轉正常后即可開始盾構出并起始段掘進施工。

第四條、盾構出井前,在導軌上通環(huán)向前推進,直至盾構前端離并洞門一定距離時停止推進,等待出并。井洞口封門拆除前應先在正面上船內加滿粘土,并略頂伸盾構千斤頂,以使土艙內粘土受到一定壓力。

第五條、封門拆除直采用靜力方法,以減少對洞d土體的抗動。

第六條、洞口封門拆除后必須盡快將盾構推入洞內,使盾構切口環(huán)切入土層,以縮短正面主體暴露時間。在井洞封門拆除前應做好封門拆除后能及時掘進,拼裝的準備工作。

第七條、盾尾脫出內井壁面后應及時安裝洞口與砌塊之間空隙的密封裝置。

第八條、盾構機在導軌上推進時應及時墊實砌塊肥出唐尾后與導軌之間的空隙。

第九條、出并施工時由于后座條件的限制,盾構機上都千斤頂不能使用,為此要精心調正正面主體反力并少用或不用底部千斤頂;以防止盾構上部與后座砌塊因不均受壓而損壞。

第十條、洞圈遇有泥水滲漏,應及時堵塞。

第十一條、在每個盾構出并后的起始段(約50。-

100m

)推進中,應根據控制地面變形要求在地面上沿盾構軸線和與軸線垂直的橫斷面上,布設地表位移測量標志點;在每環(huán)推進中跟蹤測量地面隆沉變化,并通過調整推進項力、推進速度、盾構正面壓力、推進坡度、注漿壓力、注漿數量等施工參數;以便地面降沉位盡量減少;從而為下一步盾構推進取得施工參數和施工操作經驗。

第十二條、分析前兩環(huán)盾構推進測量報表及地面上地表陷沉觀測資料設定土壓力便及盾構糾偏要求,調正好千斤頂編組或各千斤頂區(qū)域的油壓值。

第十三條、按有關設備操作規(guī)定對出土機械裝置及切削刀差等進行檢查和操作,然后進行盾構掘進。

第十四條、在掘進過程中應掌握和記錄好實際平衡土壓力、推進速度、出土量、千斤頂工作油壓或各區(qū)域千斤頂工作油壓等施工參數。

第十五條、隧道襯背注漿要與掘進同步;并認真做好注漿位置、注漿量、注漿壓力等記錄。

第十六條、停止掘進應按有關設備操作的規(guī)定關閉油泵、切削機械、運土機械等。

第十七條、掘進準備工作

1.檢查各潤滑點是否有足夠的潤滑油或潤滑脂;

2檢查液壓系統(tǒng)煙箱內液壓油是否足夠,并觀察液位計,需要時應補足液壓油,便泊位處于安全的位置;

3.檢查各壓力表顯示是否正常,必要時及時地更換修理;

4檢查各電器操作按鈕設備是否能正常工作;

5.隧道內照明、信號、通訊、控制電纜應放出足夠的長度;

6.檢查上壓平衡系統(tǒng)是否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設定的全艙內是否輸入控制器、各士壓傳感器、變壓器、放大器是否連接可靠并能正常工作;

7.檢查數據采集系統(tǒng)各傳感器、放火器、計算機、記錄儀及打字機是否完好,是否已顯示日期、時間等環(huán)境參數。

第十八條、盾構推進系統(tǒng)操作

1.開后備液壓系統(tǒng)的泵口進油閥門;

2.啟動液壓系統(tǒng)控制油泵,建立相應的工作壓力;加壓力不在相應的工作壓力范圍內,可調節(jié)控制泵的溢流閥,調整溢流閥時應緩緩動作,避免產生液壓沖擊,損壞機件;

3.將狀態(tài)旋扭置于推進狀態(tài);

4.將切削對金的三位四通技向閥置于中位;

5.按順序啟動力企油泵;在刀差的三位四通處于中位時,人為將換向閥的“

0”口堵塞,逐臺調整相應的溢流閥,并建立工作壓力。調整完畢后,應使對企的三位四通換向閥恢復“m”型機能;

6.將刀益三位四通閥按照需要放在順時外或逆時針旋轉的位置上,此時刀盤的油壓計應有顯示。如油壓過高,壓力報警器報警;。

7.切削刀盤系統(tǒng)的油壓應隨切削主體的阻力而有相應的變化。當怕壓升至切削刀盤怕壓上限時應控制推進系統(tǒng)的三位四通總閥處于中位;停止推進,待其回到正常的油壓后再推進;

8.將螺旋輸送機的換向閥置于中位;

9.啟動螺旋輸送機軸向杜塞泵,調整溢流閥,建立相應的工作壓力;

10.將螺旋輸送機換向閥置于出土方向,螺旋輸送機開始工作。如抽壓升至螺旋輸送機工作油壓上限時,壓力報警器報帶;

11.在螺旋輸送機出土之前應啟動皮帶運輸機,觀察其是否跑偏,夾帶等異?,F象;

12如密封土艙內和螺旋輸送機機體內需加適量水時,啟動加水泵,調整其流量、壓力。打開加水閥門,將水送至螺旋輸送機機體內及密封艙內;

13.啟動推進油泵,調整該回路的溢流閥的工作壓力為最高壓力的70-90%,調整手動變量泵變量裝置,使輸出流量為最大輸出流量的70~90%;確定合理的推進千斤頂編組;將選定的千斤頂的三位四通換向閥置于伸出的位民待千斤頂編組和工作壓力均正確無誤后;啟動推進總閥。在推動時,應隨時觀察推進系統(tǒng)的工作壓力,注意推進千斤頂的活塞伸出長度,嚴格控制盾構的坡度、轉角、平面角等參數。推進結束后將各千斤頂的三位四通閥及推進總閥置于中位。

第十九條、上壓平衡系統(tǒng)操作

開啟土壓平衡系統(tǒng)的電源,將設定上壓位送入控制器內,如上壓平衡各組成部分都工作正常,將按下列方法操作;

當土壓升高大于設定土壓值的上限時,控制器輸出信號,經放大器放大后自動控制安裝于螺旋輸送機油路的電液比例閥增加節(jié)流開d和流量使螺旋輸送機增加旋轉速度,出土量增加,上壓力隨之下降至設定值。

當土壓降低,小平設定位的下限時;控制器輸出信號經放大器放大后,自動控制安裝于螺旋輸送機油路的電流比例調速閥,減少節(jié)流井口和流量使螺旋輸送機減少旋轉速度,出土下降,土壓力遂上升至設定值。

第二十條、根據工程對隧道變形及地表變形的控制要求可選用同步注漿。一次注漿、二次注漿及多次注漿的工藝,注入的漿派應按地層性質、地面超載條件、變形退軍控制要求合理選定。

第二十二條、惰性漿液不得用做對’地面和隧道流障有較高控制要求的隧道。

第二十三條、對注漿工藝中使用的機具設備進行性能檢查并在推進前做好使用準備及試運轉。

第二十四條、按盾構施工要求接好注漿管路;并檢查管路是否暢通。

第二十五條、在地下工作面準備的同時,通知地面拌漿站拌漿,并及時送至工作面。

第二十六條、地上地下注漿準備結束后,當班隊長應認真檢查,符合要求后才可進行盾構掘進施工。

第二十七條、漿液配比應技地表變形及隧道沉降控制要求、地面荷載,地質狀況選定,并須進行配比試驗和模擬工藝試驗,結果符合要求才可用于工程。

第二十八條、裝液拌制及輸送;

1.必須采用漿液配比特性相適應的攪拌設備;以確保拌制漿液配比準確、混合均勻、稠度適當、易于流動、適時凝固;

2.用于漿液運輸的容器應便于吊運;

3.為確保漿液質量;防止凝固和離析,容器內直備有攪拌裝置;

4采用管道形式向井下輸送漿液。

第二十九條、注漿設備。

1.砌塊壁后注漿設備包括:注漿泵、軟管、連接砌塊壓漿孔的旋塞壓漿噴、管路接頭、閥門等。選用設備器具應保證漿液流動暢通,各個接點連接牢固,嚴防漏漿;

2.同步注漿設備包括:注漿泵、注漿分配系統(tǒng)、位于盾尾部的注漿管口、軟管等。注漿分配系統(tǒng)應保證各注漿出口流量分配均勻,并可接施工檢測信息,靈活調整注漿出口的啟閉,而且各條注漿管路易于檢查和清邁。

第三十條、襯青同步注漿作業(yè)與盾構掘進同步進行;其注入量應與掘進速度相適應。并在每段隧道推進前做出明確規(guī)定和嚴格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注漿作業(yè)時,要觀察注漿工作是否正常,控制注漿壓力,不能超過規(guī)定的壓力值。

第三十二條、詳細記錄注漿點位‘壓力、壓漿量,并與盾構操作者保持聯系。

緊三十三條、當注漿發(fā)生故障時,立即通知當班隊長停止后相推進,并及時#滁故障。

第三十四條、地面拌漿站要嚴格按漿液配比進行拌漿,注漿時要經網塞過濾;每拌漿液要經調度測定;符合要求才能送至工作面

第三十五條、注漿結束應在一定壓力下關閉砌塊壓漿孔口處施閥,同時打開回路管,停止壓漿。

第三十六條、拆下管路及時清理干凈。

第三十七條、特漿技終換后才可拆下砌塊壓漿孔處的旋轉球閥;并換上悶益擰緊。

第三十八條、注漿安全要求:

1.注漿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熟練掌握有關作業(yè)規(guī)程;

2.嚴禁在不停泵的情況下進行任何修理;

3.注漿泵及管路內壓力未降至零時,不準拆除管路或松開管路接頭,議免漿液噴出傷人;

4注漿泵由事人負責操作,未經同意其他人不得操作;

5.注漿人員在拆管路、操作注漿泵時應我防護眼鏡;以防漿液濺入眼睛;

6.保持機械及隧道內整潔,工作結束必須對設備清洗保養(yǎng)。并清理周圍環(huán)境。

第三十九條、取液注漿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運b液時,必須把桶蓋擰車;

2.外倒b液時,必須輕倒,防止b波濺傷眼睛;

3.b液的膠管必須固定牢固。以防突然加液管子拍起傷人;

4.在檢修b液管時,必須蒞靜壓狀態(tài)下進廳。不準帶壓作業(yè);

5.如果發(fā)生b波漲到眼睛里時,必須用清水立即清洗。

第七節(jié)砌塊運輸與拼裝

第一條、砌塊拼裝機

1.空載試車;測量各運行件的行程,回轉角度,提升距離,平移距離,均應符合設計要求。檢測空載試車中各系統(tǒng)的工作壓力;

2負載試壓:砌塊拼裝機錯位標難砌塊,作回轉、平移、提升、調節(jié)等動作,運動平穩(wěn),各滾輪、擋輪賽經定位標準,經調整后對輪盆體徑向跳動不大干2_,拼裝機中的軸線與盾構軸線不平行度不大于5/1000。檢測負載試車時各系統(tǒng)的工作壓力。t

第二條、檢查盾構推進距離是否符合砌塊拼裝要求。

第三條、檢查前一襯砌環(huán)與盾構之間的間隙情況,結合前環(huán)成果報表決定本環(huán)拼裝的糾偏量及糾偏措施。

第四條、砌塊接縫連接螺栓、配件和防水勢圈等運送到工作面;并由專人負責檢查。

第五條、清除前一環(huán)環(huán)面和盾尾內各種雜物等。

第六條、檢查前一環(huán)環(huán)面的防水材料是否完好,如有損壞應及時采取修補措施。

第七條、檢查環(huán)面質量;必要時提出新一環(huán)采用的糾正措施。

第八條、按第三變有關盾構設備操作要求,拼裝操作人員全面檢查砌塊拼裝機的動力及液壓設備是否正常,舉重鉗頭是否靈活、安全可靠。

第九條、盾構司機要精心操縱盾構千斤頂的伸縮;使盾構不后退、不變被、不變向,并要與拚裝操作人員密切配合。

第十條、按拼裝工藝要求逐決拼裝砌塊。

票十一條、封頂塊拼裝

1.檢查已拼砌塊的開四尺寸,要求略大于封頂砌塊尺寸;

2.采用縱向成環(huán)工藝時,千斤頂頂腳到巴拼好環(huán)面距離應滿足封頂決縱向插入的距離;

3.拼裝機把封頂塊送到位,伸出對應的盾構千斤頂將封頂塊插入封口成環(huán)。

第十二條,作圓環(huán)校正,并全面檢查所有縱向螺栓;均須擰緊。以設計規(guī)定的標準測力板手檢測擰緊程度。

第十三條、在盾構掘進的同時依次擰緊將出工作車架的砌塊環(huán)縱向螺栓。對以后幾環(huán)的環(huán)縱向螺栓,應以規(guī)定的長柄扳手予以擰緊。

第十四條、拼裝過程中要保持已成環(huán)砌塊環(huán)面及拼裝砌塊各個面的清潔。

第十五條、拼裝過程中遇有“砌塊損壞,應及時用規(guī)定材料修補,砌塊損壞超過規(guī)定的標準應拆下砌塊進行調換。

第十六條、在拼裝砌塊時,被吊起砌塊未到位時,吊起砌塊下 方不得站人;以防發(fā)生傷人事故。舉重臂旋轉時,嚴禁施工人員進 入舉重臂活動半徑場地,以防意外事故。

第十七條、砌塊在隧道運輸按第七節(jié)第九條中第6點要求。

第十八條、從地面吊運到工作井底部,必須用專用吊索具吊裝,并經常檢查吊索具發(fā)現問題必須及時解決。

第十九條、由皮帶運輸機到砌塊拼裝機之間砌塊運輸應注意以下幾點;

l.砌塊專用吊裝具必須經常檢查,在擰扣時必須擰牢固;

2鋼絲繩不能斜拉,每次必須只運一塊不能多運,運輸中人必須站在砌塊后倒,以免砌塊掉下發(fā)生事故;

3.在用滑車運送砌塊時,人要站穩(wěn),站在滑車兩側,以防滑倒傷人。

第二十條、拼裝機要有專人進行操作;其余人員不得隨意操作,以免操作失誤傷人。

第二十一條、拼裝機操作人員在啟動拼裝機之前,要和操作臺盾構司機聯系好,在司機允許之后方可工作。

第二十二條、拼裝機運轉之前,要對拼裝機旋轉范圍內的空間進行觀察,在保證沒有人或障礙物時方可操作。

第二十三條、在操作時,一定要確認好轉向再按鍵,不要盲目操作,以防傷人。

第二十四條、砌塊排好后,用推進千斤頂固定砌塊時,操作人員不能站在千斤頂的頂腳前,以防傷人,也不要站在千斤頂柱塞桿.k,以防滑倒傷人。

第二十五條、電瓶車操作

1,電瓶車司機必須由經過培訓和規(guī)程教育,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工作時必須持證上崗;

2.司機交接班時,必須仔細檢查,蓄電池砂箱制動裝置。車燈、喇叭等、確認完好后試運行;

3.蓄電池放電不能超過額定限度,達到限度時應及時更換;

4.不準打倒轉剎車,不準用其他金屬物代替機車保險絲;

5.電瓶車脫離軌道時,不準強行開車;

6.電瓶車不準停留在有水的地點;

7.行車中車輛脫離軌道時,必須立即停車處理;

8.禁止任何人員搭乘電瓶車;

9.司機發(fā)現有人蹬車、扒車和跳車時,必須停車制止;

10.司機在開車前必須注意機車前方有無行行人和故障物;鳴喇叭后方可啟動機車;

11.司機必須坐在司機座位上開車;不得坐在沿上和車外操作,行車時不得探身車外:

12.機車行駛時,司機要時刻注視前方信號,障礙物等情況,通有行人必須鳴喇叭并作好s陳準備;

13.司機在行車時,要隨時注意機車各部位運轉是否正常,發(fā)生故障及時修理;

14.電瓶車在坡度較大隧道中行駛;接近彎道、道岔、行人較多的地點時應減速行駛,并在

40m

外鳴喇叭;作好剎車準備;

15.電瓶車控制手把,只能在電瓶車單、并聯的最后位置長時停留。禁止將控制手把停在兩速度位置中間,加速時應依次推動手把,不得推動過快;

16.司機離開電瓶車座位時;必須切斷電源,收起轉向手把,板緊車閘,但不難關閉車燈。

第十六條、軌道在使用期間應加強維護,定期檢修,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鋼軌應用同類型鋼軌:

2機件齊全,牢固并于軌型一致。軌道接頭的間隙不得大于srnm;高低和左右錯差都不得大于zmm;

3.兩條軌道面高度差不得大于smm,曲線段外軌的加高不受此限;軌距偏差;直線段或曲線段加寬后,最寬都不得超過5——,最窄都不得超過zm_n;

第八節(jié)拆移盾構設備

第一條、拆移盾構時,必須有施工方案及安全交底單。

第二條、吊裝、下放盾構機頭時必須有吊裝方案。

第三條、吊裝、下放后構機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嚴格按吊裝方案執(zhí)行。

第四條、在運輸過程中要設專人指揮交通,并設專人看護,發(fā)現故障時要使用專門工具操作。

第九節(jié)動力用電、照明

第一條、施工現場井下的各種電氣設備、電力和通訊系統(tǒng)安裝、驗收、運行、檢修、試驗及安全工作,參照有關部門的現行規(guī)程。

第二條、盾構施工應泵用雙路電源供電,當任一線路發(fā)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另一線路應仍能擔負起盾構施工的全部負荷

第三條、高壓開關柜應設過流保護和接地保護;使斷路器能自動跳閘;起到斷電保護作用,施工現場用電必須采用兩極漏電保護。

第四條、電纜鋪設

1.電纜吊掛高度從軌面算起不能低于

14m

;

2電纜必須吊掛平、直,每lin為一個固定點;

3.高壓電纜必須單獨吊掛,不能與其他電纜(電話線、信號線等〕混掛在一起,要保持

10cm

的距離。

第五條、放電纜的規(guī)定

l.放電纜必須穿絕緣港戴絕緣手套,用高壓電纜鉗夾著放;

2.根據進度,掘進多少米就必須接多少米的電纜;

3.吊掛電纜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并按規(guī)定吊掛好:

4.遇有特殊情況(電纜打結或混亂)時必須停電處理;

5.停電處理電纜時;必須設專人看管開關拒,待處理好后方可送電。

第六條、井下照明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節(jié)砌塊連接與防水

第一條、砌塊與砌塊要用螺栓連接好,必須擰緊。

第二條、盾構法施工的防水應包括砌塊本體防水,砌塊接縫防水和隧道滲漏處理三項內容。

第三條、要按設計要求和拼裝環(huán)面糾偏要求粘貼的傳力襯墊材料,其粘貼方法與接縫防水密封整粘貼方法基本相同,但必須注意其位置的正確性。傳力襯墊厚度超過設計要求時,接縫防水密封墊也應作相應加厚,以確保接縫防水效果。

第四條、按設計要求或隧道防水處理要求,在合適的時間及時進行砌塊填縫防水施工。

第五條、砌塊堆放高度不得超過四塊,塊與塊之間墊本需上下垂直。

第六條、每堆砌塊周圍必須留有l(wèi)in距離的人行通道,嚴禁在通道上放任和物品,確保通道暢通。

第十一節(jié)通民防毒

第一條、盾構工作面必須保證有新鮮空氣。氧氣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

第二條、要對工作面的氧氣進行定期檢查。

第三條、通風簡要平、直、順并不能有漏風現象。

第四條、通風機必須保證正常運轉,不能任意停風機。

第五條、必須建立防火制度,任何人發(fā)現井下火災時,首先應文b照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并迅速報警。

第12篇 隧道鉆爆法掘進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一般規(guī)定

1.1.施工場地應作出具體的部署和安置,出碴、進料及材料堆放場地應妥善布置,棄碴場地應設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環(huán)境、不毀壞農田的地段。對風、水、電等設施作出同一安排,并在進洞前基本完成。

1.2.進洞前應先作好洞口工程,穩(wěn)定好洞口的邊坡和仰坡,作出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隧道施工的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將施工、安全等情況記載于交接班的記錄簿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1.4.所有進進隧道工地的職員,必須按規(guī)定配帶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服從指揮。

1.5.遇有不良地質地段施工時,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強支護、早襯砌的原則穩(wěn)步前進。如設計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必要時應進行超前鉆孔,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

1.6.本規(guī)定適用于山區(qū)公路隧道的施工,不適用于水底公路隧道。

2.開挖、鑿孔及爆破

2.1開挖及鑿孔

2.1.1開挖職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并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wěn)定,如有松動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支護。

2.1.2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縱職員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縱間隔。

2.1.3機械鑿巖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2.1.4站在碴堆上作業(yè)時,應留意碴堆的穩(wěn)定,防止滑坍傷人。

2.1.5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象;濕式鑿巖機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的捕塵設施是否良好。分歧要求者應予修理或更換。

2.1.6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板鉗松動拔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鉆桿。

2.1.7在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電鉆。

2.1.8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2.2爆破

2.2.1裝藥與鉆孔不宜平行作業(yè)。

2.2.2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長隧道施工必須在洞內加工爆破器材時,其加工硐室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86)的有關規(guī)定。

2.2.3爆破作業(yè)和爆破器材加工職員嚴禁穿著化纖衣物。

2.2.4進行爆破時,所有職員應撤離現場,其安全間隔為:

⑴獨頭巷道不少于200m;

⑵相鄰的上下坑道內不少于100m;

⑶相鄰的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于50m;

⑷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時,不少于500m。

2.2.5洞內天天放炮次數應有明確的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

2.2.6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四周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剛打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假如遇有照明不足,發(fā)現流砂、泥流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爆破。

2.2.7洞內爆破不得使用玄色炸藥。

2.2.8火花起爆時嚴禁明火點炮,其導火索的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后,職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但不得短于1.2m。

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燃的根數不宜超過5根。如一個點炮超過5根或多人點炮時,應先點燃計時導火索,計時導火索的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當計時導火索燃燒完畢,無論導火索點完與否,所有爆破工必須撤離工作面。

2.2.9為防止點炮時發(fā)生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2.2.10采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86)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并應加強洞內電源的治理,防止漏電引爆。裝藥時可用投光燈、礦燈照明。起爆主導線宜懸空架設,距各種導電體的間距必須大于1m。

2.2.11爆破后必須經過15min透風排煙后,檢查職員方可進進工作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現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其他工作職員才可進進工作面。

2.2.12當發(fā)現“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職員按規(guī)定處理。

2.2.13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火種。無關職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

2.2.14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系與同一指揮。巖石隧道兩工作面間隔接近15m(軟巖為20m),一端裝藥放炮時,另一端職員應協調放炮時間。放炮前要加強聯系和警戒,嚴防對方職員誤進危險區(qū)。

土質或巖石破碎隧道接的貫通時,應根據巖性適當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間隔,此時只準一端掘進,另一端職員和機具應撤離至安全地點。貫通后的導坑應設專人看管,嚴禁非施工作業(yè)職員通行。

3.洞內運輸

3.1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載。

3.2進洞的各類機械與車輛,宜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燃燒汽油的車輛和機械不得進洞(如透風良好,可以達到本章“透風及防塵”要求者除外)。

3.3所有運載車輛均不準超載、超寬、超高運輸。運裝大體積或超長料具時,應有專人指揮,磚車運輸,并設置顯示界限的紅燈。

3.4進出隧道的職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

3.5裝碴

3.5.1人工裝碴,應將車輛停穩(wěn)制動。漏斗裝碴時,應有聯絡信號,裝滿時應發(fā)出停漏信號,并及時蓋好漏碴口。接碴時,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過。

3.5.2人工卸碴,應將車輛停穩(wěn)制動,嚴禁站在斗車內扒碴。

3.5.3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裝碴機上的電纜或高壓膠管應有專人收放,裝碴機械操縱時,其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通過。

3.6洞內運輸

3.6.1有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洞內平曲線半徑不應小于車軸距的7倍;洞外不應小于10倍;

⑵雙線運輸時,其車輛錯車凈距應大于0.4m,車輛距坑壁或支撐邊沿的凈距不應小于0.2m。

⑶但線運輸時,在一側應設寬度不小于0.7m的人行道,并在適當地點設錯車道,其長度應能滿足最長列車運行的要求;

⑷洞內軌道坡度宜與隧道縱坡一致,卸碴地段應設不小于1%的上坡道;

⑸在線路盡頭應設置擋車裝置和標志,以及足夠寬的卸車平臺;

⑹運輸線路應有專人維修、養(yǎng)護、線路兩側的廢碴和余料應隨時清理。

3.6.2動力牽引的有軌運輸作業(yè),可參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炭部[86]煤安字91號)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3.6.3無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洞內運輸的車速不得超過:人力車5km/h;機動車在施工作業(yè)地段單車10km/h,有牽引車時15km/h;機動車在非作業(yè)地段單車20km/h,有牽引車時15km/h,會車時10km/h;

⑵車輛行駛中嚴禁超車;

⑶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狹窄地段設置“緩行”標志,必要時應設專人指揮交通;

⑷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設備與機械,應在起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組成顯示界限,以防運輸車輛碰撞;

⑸在洞內倒車與轉向時,必須開燈叫號或有專人指揮;

⑹洞外卸碴地段應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邊沿內0.8m處設置擋木;

⑺路面應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設專人養(yǎng)護;

⑻洞內車輛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時,應封閉大燈光,改有近光或小燈光。

3.7爆破器材運輸

3.7.1在隧道工程外部運輸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治理條例》。

3.7.2在任何情況下,雷管與炸藥必須放置在帶蓋的容器內分別運送。人力運送時雷管與炸藥不得由一人同時運送;汽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必須分別裝在二輛車內運送,其間距應相隔50m以上;有軌機動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不宜在同一列車上運送,如必須用同一列車運送時,裝雷管與炸藥的車輛必須用三個空車廂隔開。

3.7.3人力運送爆破器材時必須有專人護送,并應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運送的炸藥數目不得超過20kg或原包裝一箱。

3.7.4汽車運送爆破器材時,汽車排氣口應加裝防火罩,運行中應顯示紅燈。器材必須由爆破工專人護送,其他職員嚴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裝載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邊沿,雷管或硝化甘油類炸藥的裝載不得超過二層。

3.7.5有軌機動車運送爆破器材時其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護送職員與裝卸職員只準在尾車內乘座,其他職員嚴禁乘車。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必須放在專用帶蓋的木質車廂內,車內應展有膠皮或麻袋并只準堆放一層。

3.7.6嚴禁用翻斗車、自卸汽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和皮帶運輸機運送爆破器材。

4.支護

4.1隧道各部(包括豎井、斜井、橫洞及平行導洞)開挖后,除圍巖完整堅硬,以及設計文件中規(guī)定的不需支護者外,都必須根據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護。

4.2施工期間,現場施工負責人應會同有關職員對支護各部定期進行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段每班應設專人隨時檢查,當發(fā)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和加固;當變形或損壞情況嚴重時,應先將施工職員撤離現場,再行加固。

4.3洞口地段和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橫洞、平行導坑等)的連接處,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襯砌。洞口地段的支撐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廂,并在其頂部壓土一穩(wěn)定支撐,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4洞內支護,宜隨挖隨支護,支護至開挖面的間隔一般不得超過4m;如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時,應盡量縮小支護工作面。當短期停工時,應將支撐直抵工作面。

4.5不得將支撐立柱置于廢碴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地段的立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楔塞緊。

4.6漏斗孔開挖時應加強支護,并加設蓋板;供人上下的孔道應設置牢固的扶梯。

4.7采用木支撐時應選用松、柏衫等堅硬且富有彈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徑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時不得小于25cm;其它連接桿件稍徑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木支撐宜采用簡單,豎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結構,并應保證坑道的運輸凈空。

4.8鋼支架安裝,宜選用小型機具進行吊裝,并應遵守本規(guī)程“起重吊裝”的規(guī)定。

4.9噴錨支護時,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配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注漿管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4.10當發(fā)現已噴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qū)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應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fā)現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答應值時,宜用鋼支架支護。

4.11當發(fā)現丈量數占有不正常變化或突變,洞內或地表位移值大于答應位移值,洞內或地面出現裂縫以及噴層以及噴層出現異常裂縫時,均應視危險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yè)職員撤離現場,待制定處理措施后才能繼續(xù)施工。

5.透風及防塵

5.1隧道作業(yè)環(huán)境標準

5.1.1粉塵答應濃度: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在2mg以下。

5.1.2氧氣不得低于20%(按體積計,下同)。

5.1.3瓦斯(沼氣)或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

5.1.4一氧化碳不得超過30mg/m3。

5.1.5氮氧化物(換算成二氧化氮)濃度應在5mg/m3以下。

5.1.6二氧化硫濃度不得超過15mg/m3。

5.1.7硫化氫濃度不得超過10mg/m3。

5.1.8氨的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5.1.9隧道內的氣溫不宜超過28℃。

5.2隧道內空氣成分每月應至少取樣分析一次;風速、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

5.3隧道施工時的透風,應設專人治理。應保證每人每分鐘供給新鮮空氣1.5∽3m3。

5.4無論透風機運轉與否,嚴禁職員在風管的進出口四周停留,透風機停止運轉進任何職員不得靠近透風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透風管或管口上。

5.5施工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鉆孔,用水炮泥進行水封爆破以及濕噴混凝土噴射等有利于減少粉塵濃度的施工工藝。

5.6在鑿巖和裝碴工作面上應做好下列防塵工作:

⑴放炮前后應進行噴霧與灑水;

⑵出碴前應用水淋透渣堆和噴濕巖壁;

⑶在吹如式的出風口,宜放噴霧器。

5.7防塵用水的固體含量不應超過50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1。水池應保持清潔,并有沉淀或過濾設施。

6.照明、排水及防火

6.1照明

6.1.1隧道內的照明燈光應保持亮度充足、均勻及不閃爍,應根據開挖斷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選用不同的高度。

6.1.2隧道內用電線路,均應使用防潮盡緣導線,并按規(guī)定的高度用瓷瓶懸掛牢固。不得將電線掛在鐵釘和其他鐵件上、或捆扎在一起。開關外應加木箱蓋,采用封閉式保險盒。如使用電纜亦應牢固地懸掛在高處,不得放在地上。

6.1.3隧道內各部的照明電壓應為:

⑴開挖、支撐及襯砌作業(yè)地段為12∽36v;

⑵成洞地段為110∽220v;

⑶手提作業(yè)燈為12∽36v。

6.1.4隧道內的用電線路和照明設備必須設專人負責檢驗治理,檢驗電路與照明設備時應切斷電源。

6.1.5在濕潤及漏水隧道中的電燈應使用防水燈口。

6.2排水

6.2.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須挖鑿排水溝,當下坡開挖時應根據涌水量的大小,設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機具予以排出。抽水機械的安裝地點應在導坑的一側或另開偏洞安裝,并用柵欄與隧道隔離。

6.2.2抽水設備宜采用電力機械,不得在隧道內使用內燃抽水機。抽水機械應有一定的備用臺數。

6.2.3隧道開挖中如預計要穿過涌水地層,宜采用超前鉆孔探水,查清含水層厚度、巖性、水量、水壓等,為防治涌水提供依據。

6.2.4如發(fā)現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時,應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點。

6.3防火

6.3.1各洞、井口施工區(qū),洞內機電硐室、料庫、皮帶運輸機等處均應設置有效而數目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設明顯的標志,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做他用。

6.3.2洞口20m范圍內的雜草必須清除?;鹪磻喽纯谥辽?0m以外。庫房20m范圍內嚴禁煙火。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熱。

6.3.3洞內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風動工具應在專用硐室內,并設置外開的防火門。

7.瓦斯防治

7.1隧道施工發(fā)現瓦斯時,應加強透風,采取防范措施,當隧道內的瓦斯?jié)舛冉浲革L后仍超過本規(guī)程第5.1條規(guī)定時,應遵守本節(jié)的各條規(guī)定。

7.2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積存,斷盡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7.3隧道內嚴禁使用油燈、電石燈、汽燈等有火焰的燈火照明。任何職員進進隧道必須接受檢查,嚴禁將火柴、打火機及其他可能自燃的物品帶進洞內。

7.4電燈照明

7.4.1電壓不得超過110v;

7.4.2輸電線路必須使用密閉電纜;

7.4.3燈頭、開關、燈泡等照明器材必須采用防爆型,開關必須設置在送風道或洞口。

7.5礦燈照明

7.5.1每個洞口常備的完好礦燈總數,應大于經常用燈總人數的10%。

7.5.2礦燈均需編號,常用礦燈的職員應固定燈號。

7.5.3礦燈如有電池漏液、亮度不足、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松動、玻璃和膠殼破裂等情況,嚴禁發(fā)出。發(fā)出的礦燈,最低限度應能連續(xù)正常使用11小時。

7.5.4使用礦燈職員應嚴禁拆開敲打和撞擊礦燈。出洞或放工時,應立即將礦燈交回燈房。

7.6掘進工作面風騷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必須停止電鉆打眼;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職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放炮地點四周20m以內風騷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裝藥放炮。電動機四周20m以內風騷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必須切斷電源停止運行。掘進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積聚濃度達到2%時,其四周20m內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

7.7因超過瓦斯?jié)舛纫?guī)定而切端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jié)舛冉档偷?%以下時方可開動;使用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的掘進工作面只準人工復電。

7.8隧道爆破作業(yè)

7.8.1嚴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7.8.2爆破時,宜使用瞬發(fā)電雷管,若采用毫秒雷管時,其總的延時時間不得超過130ms。嚴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時電雷管;

7.8.3使用煤礦安全炸藥;

7.8.4短隧道放炮時,所有職員必須撤出隧道洞外;長隧道單線應撤出300m以外,雙車道上半斷面開挖撤至400m以外,雙車道全斷面開挖應撤至500m以外。

7.9瓦斯隧道中的機具,如電瓶車、透風機、電話機、放炮器等,必須采用防爆型。

7.10必須嚴格采用濕式鑿巖,洞內使用的金屬錘頭必須鑲有不產生火花的合金。裝碴使用的金屬器械,不得猛力與石碴碰擊,鏟裝前必須將石碴澆濕。

7.11洞內裝設及檢驗各種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電纜互接或分路進必須在洞外進行錫焊和盡緣包扎并熱補。嚴禁在洞內電纜上臨時接裝電燈或其他設備。電纜在洞內接頭時,應在特制的防爆接線盒內或有防爆接線盒內進行連接。

7.12有瓦斯的隧道,每個洞口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一般情況下每小時檢測一次,并將結果記進記錄簿。檢測瓦斯的檢定器應每季校對一次。

7.13透風必須采用吹進式。透風主機應有一臺備用機,并應用兩路電源供電。透風機停止時,洞內全體職員必須撤至洞外。

7.14隧道內嚴禁一切可以導致高溫與發(fā)生火花的作業(yè)。

7.15隧道施工時必須配合必要的急救和搶救的設備和職員。施工職員必須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識。

第13篇 電氣化隧道打眼作業(yè)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打眼作業(yè)時,除司機、副司機外,還應有指揮人員在打眼作業(yè)車上,根據孔的位置來確定停車地點,指揮打眼作業(yè)司機的操作。

二、動力部分遵照第三章第四節(jié)“內燃發(fā)電機組”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工作部分

1. 作業(yè)前,檢查平車上地板應完整,以防止人員摔傷。

2. 起動發(fā)動機時,要先確認操作臺左下邊的油路控制閥在“回油”位,其余各閥的手柄均應處在中間位。

3. 在進入隧道以前,應將兩臺發(fā)動機全部起動,并打開全部照明燈。

4. 鉆機工作前,指揮人員應指揮軌道車司機制動好車輛。頂尖頂住洞頂時,禁止前后移動滑臺。

5. 操作時,所有的動作都應平穩(wěn),切勿猛推、猛拉操作桿,各種動作不得一次完成,要求“點動”操作。同時,注意監(jiān)視,防止擠破油管。

6. 鉆頭接觸洞壁后,應進行數次進退操作,然后再往下鉆,以防止鉆桿把平車頂歪,鉆孔偏斜,給退出鉆桿造成困難。

7. 當鉆機在原始位置時,要先把補償油缸向前推進,才能操作鉆機,完成抬頭動作。在鉆機下落過程中,也應加強對支柱的觀察,防止把支柱擠壞。

8. 在作業(yè)中需要移動滑臺時,應先收回頂尖以及各鉆機。

9. 作業(yè)后,左、右兩邊支柱上的鉆機向下落時,不要一下子落到底,防止擠壞油管。操作中應有人監(jiān)護。

10. 在鉆機裝上鉆桿進行操作鉆桿“夾緊”動作時,注意勿把鉆桿擠死。

11. 打眼作業(yè)車停入數日,首次使用時,應先進行動作試驗。試驗時動作應慢,防止損壞油缸。

12. 在作業(yè)結束后,應取下鉆桿。如遇到大風及雨雪天氣,應用清潔的口袋把鉆機包好,以防止雨水及泥沙侵入鉆機。

13. 轉移工地時,應把整車各個可動部位都回到原始位置,并妥善固定好。

第14篇 軟巖與不良地質段隧道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應加強軟巖與不良地質段圍巖的監(jiān)控量測工作。

(2)對不良地質隧道施工,應采取弱爆破、短開挖、強支護、早襯砌、先支護、小循環(huán)的施工方法。

(3)隧道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后,應首先觀察工作面是否處于狀態(tài),如發(fā)現問題,應采取必要的措施。

(4)發(fā)現隧道內有坍方的跡象,應在危險地段設立明顯標志及派人監(jiān)守,并迅速報告施工負責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情況嚴重時,應立即將全部工作人員撤離危險地段。

(5)發(fā)生坍方,應積極處置和搶救。首先清點人數,其次清理主要機具設備,并詳細記入施工日志,分析坍方的原因,同時擬定切實可行的清方、支護、掘進、安全保護等方案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6)施工時應對洞內拱部和洞頂地表進行定點(含縱向和橫向)監(jiān)測,發(fā)現變形量加大或變形時加快時,應暫停開挖,分析原因并采取穩(wěn)定圍巖的有力措施。

(7)開挖中發(fā)現流沙、流泥與涌水時,應立即停止開挖,采取防止措施,并迅速上報,在未制定出有效措施之前,不得掘進。

(8)隧道掘進,必須超前預報,否則不得掘進。

第15篇 隧道工程安全受罰條款規(guī)程

隧道工程項目安全受罰條款

1.引發(fā)安全事故的單位的受罰條款

承諾全面實現安全生產目標,如發(fā)生責任重大、大事故,接受因自身責任引發(fā)各類事故的處罰條款及受罰辦法。

施工中發(fā)生責任大事故和責任重大事故時,接受鐵道部的處罰。

施工中發(fā)生任何責任事故時,接受建設單位采取的整頓、罰款、辭退等處罰措施。

發(fā)生事故經有關部門裁定,負事故全部責任時,承擔事故損失費用的100%;負事故次要責任時,按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

2.引發(fā)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的受罰條款

對需要有關單位審批的施工項目,未經審批擅自組織施工的項目,發(fā)生事故時,對項目實施負責人視情節(jié)輕重內部給予降職或撤職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違反勞動紀律,違章作業(yè)造成安全事故及行車事故的,內部給予以下處分和處理:

對發(fā)生一般事故及施工一般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給予警告處分,待崗;對發(fā)生險性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給予記過處分,待崗;對其中違章施工導致失效等險性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給予記大過處分,待崗或辭退;對造成大、重大事故及施工安全大、重大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給予開除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發(fā)生各類事故及施工安全事故的間接責任人,視情況給予低于事故直接責任人的處分或處理;對違章指揮造成責任險性、大事故及施工安全大事故的責任人,內部給予降職至開除處分,嚴重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章指揮造成責任重大、特大事故及施工安全重大、特大事故的責任人,內部給予開除處分,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發(fā)生各類事故采取隱瞞不報、謊報、拖延報告,采取各種方式阻礙、干擾事故調查或干涉對事故有關責任人追究責任的,對責任人給予降職或撤職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因各類事故受到各種處分的責任人,同時附加罰款或令其適當賠償經濟損失;具體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數額,按國家和鐵道部規(guī)定辦理。

3.違章作業(yè)、違規(guī)施工但未造成事故時的處罰

施工安全檢查中,對發(fā)現的一般違章作業(yè)、嚴重違章作業(yè)、一般事故苗頭、嚴重事故苗頭,根據內部檢查標準,接受處罰。

4.專職安全人員不到位的處罰條款

專職安全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進行安全檢查。中標后嚴格按照建設單位要求,配齊專職安全檢查人員,如果不能兌現,接受建設單位的處罰,并在指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請求更換,更換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安全檢查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進行現場檢查時,安檢人員不在位,每人每次對責任人處罰500元。

隧道安全規(guī)程15篇

內容一、隧道安全規(guī)程概述隧道施工是一項高風險作業(yè),需要嚴格的安全管理。本規(guī)程旨在確保隧道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降低事故風險,提高工程效率。所有參與隧道建設的工作人員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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