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橋式起重機檢修維護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關鍵環(huán)節(jié):
1. 日常檢查:涵蓋起重機的外觀檢查,如鋼絲繩、吊鉤、軌道、制動器等部件的狀態(tài)。
2. 定期保養(yǎng):按照制造商的建議,進行周期性的潤滑、清潔和緊固工作。
3. 功能測試:定期對起重機的各項功能進行操作測試,如起升、行走、旋轉等。
4. 維修處理:針對檢查和測試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破損部件。
5. 記錄與報告:詳細記錄每次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的情況,并定期提交報告。
標準
1. 檢查標準:依據《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等相關國家標準執(zhí)行,確保所有設備符合安全要求。
2. 維護標準:參照制造商提供的維護手冊,遵循規(guī)定的程序和技術要求。
3. 測試標準:通過專業(yè)人員進行,確保起重機在滿載和空載狀態(tài)下均能正常運行。
4. 維修標準:采用原廠配件或同等質量的替代品,保證維修后的設備性能與新設備相當。
是什么意思
橋式起重機檢修維護規(guī)程的實施意味著:
1. 作業(yè)人員需具備專業(yè)知識,了解起重機的構造和工作原理,能夠識別潛在的安全隱患。
2. 確保設備的持續(xù)可靠性,降低因設備故障導致的生產中斷風險。
3. 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預防因設備故障引發(fā)的事故。
4. 提高設備的使用壽命,通過定期維護降低長期運營成本。
5. 促進企業(yè)合規(guī)經營,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安全法規(guī)要求。
橋式起重機檢修維護規(guī)程是一項至關重要的工作,它不僅關乎設備的正常運行,還直接影響到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各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確保每一項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工作都能按照標準進行,從而實現設備的高效、安全運行。
橋式起重機檢修維護規(guī)程范文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本標準規(guī)定了峽陽電站橋式起重機的基本參數、結構、維護內容、故障處理。
1.2 本標準適用于峽陽電站電動100/32/5t×16.7m吊鉤橋式起重機的維護工作。
1.3 下列人員應通曉本規(guī)程
1.2.1 領導人員:生產部門副總、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專職技術人員。
1.2.2 生產人員:值長、運行值班員、維護人員。
2 結構概述
本橋式起重機是橋架、小車、起重機運行機構和電氣設備四個部分組成。
3 起重機的維護保養(yǎng)
3.1機械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
3.1.1潤滑:起重機各機構的使用質量和壽命,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經常而正確的潤滑。本起重機各機構都采用分散潤滑和油池潤滑方式,因此必須隨時檢查油嘴和油管的暢通無阻。
3.1.2鋼絲繩:主防止鋼絲繩松解和降低其強度,起升機構工作時,應避免吊具組打轉,鋼絲繩必須按時正確潤滑,潤滑前用浸有煤油的抹布清洗舊油,絕對禁止用金屬刷子或其它尖銳器具清洗鋼絲繩上污物,也絕對禁止使用酸性或其它具有強烈腐蝕性的潤滑劑。凡在任何一處的擰節(jié)距內,當鋼絲的斷裂數超過12根時鋼絲繩即應報廢。如鋼絲繩表面有磨損或腐蝕時,其磨損或腐蝕斷面面積相當于上述鋼絲斷裂數規(guī)定時,鋼絲繩也應報報廢。
3.1.3吊具組:吊具組是起重機中的重要部件之一,必須定期檢查,如果發(fā)現有下列情況出現時,吊鉤或其附屬零件即應報廢,更換新鉤或另件
(1)表面出現任何裂紋,破口或必裂(嚴禁焊補使用)。
(2)吊鉤危險斷面的磨損達到了原斷面高度的10%。
(3)吊鉤危險斷面或尾部產生殘余變形。
(4)鉤尾部分退刀槽或過渡圓角附近出現裂紋。
(5)螺母、吊鉤橫梁出現任何裂紋各變形。
(6)吊鉤開口度比原來尺寸增加15%。
3.1.4滑輪:滑輪主要檢查其繩槽磨損情況,輪緣有否崩裂以及有否卡住現象。
3.1.5齒輪聯軸器:主要檢查其潤滑,密封以及有否軸向位移等的松動現象,每年不少于一次對聯軸器齒輪磨損程度的檢查,如出現下列情況應予更換。
(1)齒根上有一處疲勞裂紋。
(2)輪齒崩裂。
(3)運行機構的聯軸器,當輪齒齒厚的磨損達厚齒厚的15%時(吊運危險品時為10%)。
3.1.6車輪:定期對車輪部件作全面檢查,并采取如下措施:
(1)當車輪輪緣磨損超過原厚度的30%或輪緣部分崩裂時,應更換車輪。
(2)兩個主動車輪的工作直徑在不均勻磨損后所造成的相互偏差,不得超過其公稱直徑1/600。如果超過此值,應重新車光,但如果重車后車輪直徑較原公稱直徑小1mm時,車輪應更換。
3.1.7制動器
3.1.7.1起升機構的液壓制動器和電磁制動器應每班檢查一次,運行機構的制動器不少于2―3天檢查一次。
3.1.7.2推動器是否有漏油和滲油現象,油液是否足量,不足時應加入適當的油,油應定期更換,換油時對機件應清洗。
3.1.7.3電機引入線等絕緣是否良好。
3.1.7.4制動系統(tǒng)各部分應有準確的動作,應固定的螺母、保險墊片等不應松動,軸栓不可有卡住現象。對所有焊縫要每月檢查一次,不得有裂紋。
3.1.7.5制動彈簧、制動臂、制動器底座、制動器杠桿、螺桿等如出現裂紋應及時更換。
3.1.7.6制動彈簧出現塑性變形應更換。
3.1.7.7制動輪表面上,不得有油污等臟物,應定期用煤油抹布清洗。
3.1.7.8閘瓦應正確地貼合在制動輪上,其實際接觸面積不應小于理論接觸面積的70%,閘瓦的材料應良好,閘瓦強開時在制動輪兩側的間隙應處處相等,接通電流以檢查閘瓦張開的情況,如發(fā)現不正常,應檢查電磁線圈和電氣線路,電磁線圈的工作溫度不可超過85℃。
3.1.7.9經常檢查和調整制動彈簧的長度,以保證正確的制動力矩,對起升機構的雙制動器每個制動器必須可靠地支持額定起重量的1.25倍,單制動器必須可靠地支持額定起重量的1.75倍,運行機構的制動器,應能及時剎住大車和小車,但不宜調整過緊以免車輪嚴重打滑和引起振動和沖擊。
3.1.7.10閘瓦襯料磨損超過50%時,應立即更換。
3.1.7.11制動輪工作時如出煙或發(fā)生焦味,即說明閘瓦和制動輪的溫度過高(制動輪溫度不應超過200℃),此時必須調整閘瓦和制動輪之間的間隙使之相等。
3.2金屬結構的維護和保養(yǎng)
3.2.1橋架:橋架是起重機金屬結構中最主要的受力構件,保養(yǎng)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起重機的安全和性能,因此,使用時應特別注意。
3.2.1.1必須避免急劇的啟動、制動,因為這種急劇動作,會使橋架產生很大的附加動載荷。
3.2.1.2定期對主梁進行撓度測量,以驗證主梁是否超出規(guī)定的變形。
3.2.1.3檢查主梁、端梁和主端連接焊縫,這些都是主要焊縫,如發(fā)現焊縫有裂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