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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施工技術交底3篇

發(fā)布時間:2022-11-07 13:33:11 查看人數(shù):94

土石方工程施工技術交底

第1篇 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一、施工安全的一般規(guī)定

(一)工程開工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二)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安全技術教育,達到應知、應會、并經(jīng)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操作。

(三)對于從事電氣、起重、登高架子作業(yè)、鍋爐、焊接、車輛駕駛、爆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應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獲得合格證書后,持證上崗。

(四)按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建全各級安全管理機構和設立專、兼職安全檢查人員。

(五)施工現(xiàn)場要設置足夠的消防設備。施工人員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六)應加強氣象、水文等部門的聯(lián)系,及時掌握氣溫、雨雪、風暴和汛情等預報,做好防范工作。

(七)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八)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否則不得上崗。

(九)施工所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檢驗,保證其完好狀態(tài);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十)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執(zhí)行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二、路基土石方施工分路塹施工和路堤施工

(一)路塹施工安全要求:

路塹施工的常用方法有:全斷面橫挖法、分層橫挖法、縱向分層開挖法、溝槽開挖法和中心開挖法等。

(二)路塹作業(yè)的安全要求:

1、路塹施工,首先應作好路塹頂部截水、排水、挖天溝、側溝,保證地表排水暢通,不影響施工和邊坡穩(wěn)定。

2、路塹開挖應自上而下進行,防止因開挖不當造成坍塌,嚴禁掏底開挖。

3、在陡坡、懸崖、滑體等坡腳下施工,在開挖過程中,若出現(xiàn)危石、裂縫和坍方跡象等危及安全因素時,應及時采取措施,設置安全邊坡或者固壁支架,對于土質疏松或較寬、較深的溝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撐方法,必須按照特定的設計進行支撐。對基坑、井坑的邊坡或者固壁支架應隨時檢查,如果發(fā)現(xiàn)邊坡有裂縫、疏松或者支撐有折斷,走動危險征兆,應該立即采取措施。

4、開挖工作應與裝、運作業(yè)面相互錯開,嚴禁上下重疊作業(yè)。

5、在高于3米的坡面上作業(yè)必須拴安全繩,戴安全帽,在高陡斜坡作業(yè)要注意防滑,嚴禁在同一安全樁上拴幾根安全繩和一根安全繩拴幾個人,安全樁必須牢固可靠。

三、爆破作業(yè)安全要求:

路塹爆破施工的主要方法有:裸露爆破法、炮孔法、深孔法、小洞室法、大爆破等。施工時,因地制宜,做到合理確定爆破參數(shù),正確布置炮孔和藥包,確保安全施工。具體要求按《爆破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四、路堤填筑的安全要求:

路堤填筑應從地面逐層填起,自下而上分層填筑壓實的方式。常用的施工方式有:水平分層(縱向)填筑、橫向填筑等方法。

路堤作業(yè)安全要求:

(一)應自下而上分層填筑,土石的運、卸與填筑壓實,工作面應錯開,避免互相干擾。

(二)路基填筑一般采用機械化作業(yè),為確保機械運行的安全,填土邊緣應設安全標桿。

(三)路基填土運距較遠時,需在臨時便道和正式公路交界處應設置安全標志。在既有公路運輸時,應與有關方面的協(xié)商,并制訂相應的安全措施。

(四)在泥沼低洼地帶填筑路堤,應先作好排水防洪工作。在施工時要進行沉降和位移觀測,控制填土速度并使左右對稱,以防坍滑。

(五)路基排水:應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統(tǒng),尤其是對受水浸泡易于松軟的特種土和易于軟化的巖石路基,更應做好排水工程,以確保路基邊坡和基底穩(wěn)定。

(六)路基防護:一般采用坡面防護、擋土墻防護等方法。具體按“路基施工規(guī)范”執(zhí)行。

(七)路基加固:通常采用擋土墻、抗滑(錨固)樁等。擋土墻施工時,應隨開挖隨砌筑,并做好墻后的排泄水設施,必要時應設臨時支護,以防坍塌傷人。

(八)特殊路基施工根據(jù)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五、常用施工機械安全要求

機械化施工越來越多,機械設備對人員的傷害越來越突出,如沖撞、卷進、夾住、擠壓、觸電、割傷、砸傷、傾翻、擊穿、場外行走交通事故等。

預防機械傷害事故的基本措施:

(一)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定:

1、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zhí)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規(guī)。加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遵章守紀、確保安全。

2、機械設備必須由專業(yè)持證人員按操作做到一機一人責任制,嚴禁非專業(yè)和無證操作。

3、嚴禁酒后、患有妨礙駕駛疾病的操作機械和駕駛使用。

4、操作人員工作時必須精力集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離開機械設備時必須停機。

5、應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管理,嚴格遵守保養(yǎng)規(guī)定,保持機械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6、機械的啟動、停車及運轉均應由值班司機操作,其它人員不得擅自開停。

7、開動前須對各部位檢查,確定無誤后方可起動。運行中應隨時檢查,如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排除,或提出保修意見。

(二)機械設備管理,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要求:

1、機械在運轉中。禁止維修、保養(yǎng)、緊固等作業(yè)。

2、配合機械作業(yè)和指揮人員必須在機械回轉半徑之外工作,如需在半徑之內工作時,機械必須停止回轉并制動。

3、長期封存和停用一個月以上的機械設備,在封存或停用前要認真做好保養(yǎng)工作,封存要防雨淋、水泡、銹蝕。

4、新進設備或經(jīng)大修、改裝和組裝的機械設備,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查、鑒定和試驗運轉,以防機械設備的早期磨損。

5、液壓轉向的機械,在運轉時,嚴禁用方向盤作抓手上下,避免機身擺動而發(fā)生事故。

(三)嚴格機械設備技術要求,確保安全施工:

1、機械設備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應嚴格按照說明書規(guī)定的使用條件使用。

2、嚴格機械設備的使用性能,不得隨意挪為它用。

3、不得隨意使用大型機械設備去推、拉被陷設備或拖拉其它機械起動。

(四)遵守機械設備使用時的安全防護及衛(wèi)生要求:

1、作業(yè)人員工作中應穿戴好勞保用品。

2、內燃機如發(fā)現(xiàn)缺水或過熱而打開水箱時,應注意戴手套,面部躲開水箱口,以防蒸氣沖出燙傷。

3、機械在停車棚起動時,必須保持通風良好,洞內作業(yè)時,須裝廢氣凈化器,洞內須有良好的通風條件,避免造成人員中毒。

4、司機加燃油時,嚴禁吸煙。司機應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確保其有效。

5、做好機械設備的防火、防凍、防滑、防盜為中心內容的四防工作。設備四周禁止堆積易燃易爆物品。

(五)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機械行走安全:

1、機械需要上公路行駛時,應到交通部門辦理通行手續(xù),遵守交通規(guī)則,在通過道路狹窄的集鎮(zhèn)或人員密集區(qū)或橋梁有限位區(qū)時,應低速行駛,并派專人指揮,保證安全通行。

2、牽引機械行走時,不得用力過猛,牽引速度不得大于8公里/小時。

第2篇 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大型土方和開挖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認真研究整個施工區(qū)域和施工場地內的工程地質和水文資料、鄰近建筑物或構筑物的質量和分布狀況、挖土和棄土要求、施工環(huán)境及氣候條件等,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嚴禁盲目施工。

2.施工機械進入施工現(xiàn)場所經(jīng)過的道路、橋梁和卸車設備等,應事先做好檢查和必要的加寬、加固工作。開工前應做好施工場地內機械運行的道路,開辟適當?shù)墓ぷ髅?,以利安全施工?/p>

3.基坑開挖后應及時修筑基礎,不得長期暴露?;A施工完畢,應抓緊基坑的回填工作?;靥罨訒r,必須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雜物。在相對的兩側或四周同時均勻進行,并且分層夯實。

4.在飽和黏性土、粉土的施工現(xiàn)場不得邊打樁邊開挖基坑,應待樁全部打完并間歇一段時間后再開挖,以免影響邊坡或基坑的穩(wěn)定性,并應防止開挖基坑可能引起的基坑內外的樁產生過大位移、傾斜或斷裂。

5.土方開挖前,應會同有關單位對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管線等進行檢查和鑒定,對可能受開挖和降水影響的鄰近建(構)筑物、管線,應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整個施工期間,加強監(jiān)測其沉降和位移、開裂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與設計或建設單位協(xié)商采取防護措施,并及時處理。相鄰基坑深淺不等時,一般應按先深后淺的順序施工,否則應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對先施工的淺坑可能產生的危害,并應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6.山區(qū)施工,應事先了解當?shù)氐匦蔚孛?、地質構造、地層巖性、水文地質等,如因土石方施工可能產生滑坡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在陡峻山坡腳下施工,應事先檢查山坡坡面情況,如有危巖、孤石、崩塌體、古滑坡體等不穩(wěn)定跡象時,應妥善處理后,才能施工。

7.基坑開挖工程應驗算邊坡或基坑的穩(wěn)定性,并注意由于土體內應力場變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動而導致周圍土體向基坑開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鄰近建筑物等產生相應的位移和下沉。驗算時應考慮地面堆載、地表積水和鄰近建筑物的影響等不利因素,決定是否需要支護,選擇合理的支護形式。在基坑開挖期間應加強監(jiān)測。

8.施工前,應對施工區(qū)域內存在的各種障礙物,如建筑物、道路、溝渠、管線、防空洞、舊基礎、墳墓、樹木等,凡影響施工的均應拆除、清理或遷移,并在施工前妥善處理,確保施工安全。

9.上下坑溝應先挖好階梯或設木梯,不應踩踏土壁及其支撐上下。

10.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有文物、古跡遺址或化石等,應立即保護現(xiàn)場和報請有關部門處理。

11.深基坑四周設防護欄桿,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

12.挖土方前對周圍環(huán)境要認真檢查,不能在危險巖石或建筑物下面進行作業(yè)。

13.基坑開挖深度超過9m(或地下室超過二層),或深度雖未超過9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復雜時,在施工過程中要加強監(jiān)測,施工方案必須由單位總工程師審定,報企業(yè)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查。

14.用挖土機施工時,挖土機的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進行其他工作;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yè)。

15.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項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鋪填超厚。施工現(xiàn)場應根據(jù)需要安設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紅燈警示。

16.基坑開挖應嚴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時應隨時注意邊坡的穩(wěn)定情況,如發(fā)現(xiàn)有裂紋或部分塌落現(xiàn)象,要及時進行支撐或改緩放坡,并注意支撐的穩(wěn)固和邊坡的變化。

17.人工開挖時,兩人操作間距應保持2~3m,并應自上而下挖掘,嚴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18.機械挖土,多臺階同時開挖土方時,應驗算邊坡的穩(wěn)定,根據(jù)規(guī)定和驗算確定挖土機離邊坡的安全距離。

19.基坑深度超過14m、地下室為三層或三層以上,地質條件和周圍特別復雜及工程影響重大時,有關設計和施工方案,施工單位要協(xié)同建設單位組織評審后,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0.挖土施工安全要求:

(1)在斜坡上方棄土時,應保證挖方邊坡的穩(wěn)定。棄土堆應連續(xù)設置,其頂面應向外傾斜,以防山坡水流入挖方場地。但坡度陡于1/5或在軟土地區(qū),禁止在挖方上側棄土。在挖方土方開挖宜從上到下分層分段進行,并隨時做成一定的坡勢以利泄水,且不應在影響邊坡穩(wěn)定的范圍內積水。

(2)下側棄土時,要將棄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傾斜,棄土表面要低于挖方場地的設計標高,或在棄土堆與挖方場地間設置排水溝,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場地。

(3)使用時間較長的臨時性挖方,土坡坡度要根據(jù)工程地質和土坡高度,結合當?shù)赝愅馏w的穩(wěn)定坡度值確定。

(4)在滑坡地段挖方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開挖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滑坡跡象(如裂縫、滑動等)時,應暫停施工,必要時,所有人員和機械要撤至安全地點,并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2)遵循先整治后開挖的施工順序,在開挖時,須遵循由上到下的開挖順序,嚴禁先切除坡腳;

3)爆破施工時,嚴防因爆破震動產生滑坡。

4)不宜雨季施工,同時不應破壞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并事先作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設施。

5)施工前先了解工程地質勘察資料、地形、地貌及滑坡跡象等情況,并制訂相應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

6)抗滑擋土墻要盡量在旱季施工,基槽開挖應分段跳槽進行,并加設支撐;開挖一段就要將擋土墻做好一段。

21.基坑(槽)和管溝施工安全要求:

(1)基坑(槽)底部的開挖寬度,除基礎底部寬度外,應根據(jù)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排水設施和支撐結構的寬度。

(2)基坑(槽)、管溝的開挖或回填應連續(xù)進行,盡快完成。施工中應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溝內,以免邊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壞。

雨季施工或基坑(槽)、管溝挖好后不能及時進行下一工序時,可在基底標高以上留150~300mm厚的土層暫時不挖,待下一工序開始前再挖除。

采用機械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可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一層用人工清理,其厚度應根據(jù)施工機械確定。

(3)管溝底部開挖寬度(有支撐者為撐板間的凈寬),除管道結構寬度外,應增加工作面寬度。每側工作面寬度應符合下表的要求。

管溝底部每側工作面寬度

管道結構寬度/mm每側工作面寬度/mm
非金屬管道金屬管道或磚溝
200~500

600~1000

1100~1500

1600~2500

400

500

600

800

300

400

600

800

注:1.管道結構寬度:無管座按管身外皮計;有管座按管座外皮計,磚砌或混凝土管溝按管溝外皮計。

2.溝底需增設排水溝時,工作面寬度可適當增加。

3.有外防水的磚溝或混凝土溝時,每側工作面寬度宜取800mm。

(4)土質均勻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溝底面標高時,其挖方邊坡可做成直立壁不加支撐。挖方深度應根據(jù)土質確定,但不宜超過下列要求:

密實、中實的砂土和碎石類土(充填物為砂土)1m

硬塑、可塑的輕亞黏土和碎亞黏土1.25m

硬塑、可塑的黏土和碎石類土(充填物為黏性土)1.5m

堅硬的黏土2m

基坑(槽)或管溝挖好后,應及時進行地下結構和安裝工程施工。在施工過程中,應經(jīng)常檢查坑壁的穩(wěn)定情況。

注:挖方深度超過本要求時,應按第5條的要求放坡或做成直立壁加支撐。

(5)地質條件良好、土質均勻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溝底面標高時,挖方深度在5m以內開挖后暴露時間不超過15d的,不加支撐的邊坡的最陡坡度應符合下表的要求。

不加支護基坑(槽)邊坡的最大坡度

土的類別坑壁坡度
坑緣無荷載坑緣靜荷載坑緣有動荷載
中密的砂土1∶1.001∶1.251∶1.50
中密的砂石土(充填物為砂土)1∶0.751∶1.001∶1.25
稍濕的粉土1∶0.671∶0.751∶1.00
中密的碎石土(充填物為黏土)1∶0.501∶0.671∶0.45
硬塑的粉質黏土、黏土1∶0.331∶0.51∶0.67
軟土(經(jīng)井點降水后)1∶1. 00
泥巖、白堊土、黏土夾有石塊1∶0.251∶0.331∶0.67
未風化頁巖1∶01∶0.11∶0.25
巖石1∶01∶01∶0

(6)坑壁垂直開挖,在土質濕度正常的條件下,對松軟土質的基坑,其開挖深度宜小于0.75m;中等密度的(鍬挖)土質宜小于1.23m。密實(鎬挖)土質宜小于2.0m。黏性土中的垂直坑壁的允許高度尚可用下式?jīng)Q定:

hma_=2c/ktan(45°-φ/2)-q/γ

式中k——安全系數(shù),可采用1.25。

γ——坑壁土的重力密度(kn/m2)。

φ——坑壁土的內摩擦角(°),對飽和軟土,取甲φ=0。

q——坑頂護道上的均布荷載(kn/m2)。

c——坑壁土的黏聚力,對飽和軟土,取不排水抗剪強度cn(kn/m2)。

hma_——垂直坑壁的允許高度(m)。

(7)深基坑或雨季施工的淺基坑的邊坡開挖以后,必須隨即采取護坡措施,以免邊坡坍塌或滑移。護坡方法視土質條件、施工季節(jié)、工期長短等情況,可采用塑料布和聚丙烯編織物等不透水薄膜加以覆蓋、砂袋護坡、碎石鋪砌、噴抹水泥砂漿、鐵絲網(wǎng)水泥漿抹面等,并應防止地表水或滲漏水沖刷邊坡。

(8)基坑深度大于5m且無地下水時,如現(xiàn)場條件許可且較為經(jīng)濟、合理時,可將坑壁坡度適當放緩,或可采取臺階式的放坡形式,并在坡頂和臺階處宜加設寬1m以上的平臺。

9)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應合理確定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當接近地下水位時,應先完成標高最低處的挖方,以便于在該處集中排水。

(10)采用鋼筋混凝土地下連續(xù)墻作坑壁支撐時,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后,方許進行挖土方。

(11)基坑(槽)、管溝的直立壁和邊坡,在開挖過程和敞露期間應防止塌陷,必要時應加以保護。在挖方邊坡上側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動施工機械時,應與挖方邊緣保持一定距離,以保證邊坡和直立壁的穩(wěn)定。當土質良好時,堆土或材料應距挖方邊緣0.8m以外,高度不宜超過1.5m。

在柱基周圍、墻基或圍墻一側,不得堆土過高。

(12)基坑(槽)或管溝需設置坑壁支撐時,應根據(jù)開挖深度、土質條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等情況進行選擇和設計。支撐必須牢固可靠,確保安全施工。

(13)基坑(槽)、管溝回填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基礎或管溝的現(xiàn)澆混凝土應達到一定強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損傷時,方可回填。

2)回填土料、每層鋪填厚度和壓實要求,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如設計允許回填土自行沉實時,可不夯實。

3)填土前,應清除溝槽內的積水和有機雜物。

4)溝(槽)回填順序,應按基底排水方向由高至低分層進行。

5)基坑(槽)回填應在相對兩側和四周同時進行。

6)回填管溝時,為防止管道中心線位移或損壞管道,應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圍夯實,并應從管道兩邊同時進行,直至管頂0.5m以上。在不損壞管道的情況下,方可采用機械回填和壓實。

(14)在軟土地區(qū)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除應按照本節(jié)有關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相鄰基坑(槽)和管溝開挖時,應遵循先深后淺或同時進行的施工順序,并應及時做好基礎。

2)基坑(槽)開挖后,應盡量減少對基土的擾動。如基礎不能及時施工時,可在基底標高以上留0.1~0.3m土層不挖,待做基礎時挖除。

3)施工機械行駛道路應填筑適當厚度的碎(礫)石,必要時應鋪設工具式路基箱(板)或梢排等。

4)在密集群樁上開挖基坑時,應在打樁完成后間隔一段時間,再對稱挖土,鄰近四周不得有震動作用。挖土宜分層進行,并應注意基坑土體的穩(wěn)定,加強土體變形監(jiān)測,防止由于挖土過快或邊坡過陡使基坑中卸載過速、土體失穩(wěn)等原因而引起樁身上浮、傾斜、位移、斷裂等事故。

5)施工前必須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地下水位應降低至基底以下0.5~1.0m后,方可開挖。降水工作應持續(xù)到回填完畢,采用明排水時可不受此限。

6)挖出的土不得堆放在邊坡頂上或建筑物(構筑物)附近,應立即轉運至規(guī)定的距離以外。

(15)膨脹土地區(qū)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除按照本節(jié)有關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開挖前應做好排水工作,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廢水浸入施工場地或沖刷邊坡。

2)基坑(槽)或管溝的開挖、地基與基礎的施工和回填土等應連續(xù)進行,并應避免在雨天施工;

3)采用砂地基時,應先將砂澆水至飽和后再鋪填夯實,不得采用基坑(槽)或管溝內澆水使砂沉落的施工方法。

4)場地平整后至基坑(槽)、管溝開挖宜間隔一段時間,以減少基土的膨脹變形。

5)開挖后,基土不得受烈日暴曬或雨水浸泡,必要時可預留一層不挖,待做基礎時挖除。

6)回填土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如無設計要求時,宜選用非膨脹土、弱膨脹土或摻有適當比例的石灰及其他松散材料的膨脹土。

第3篇 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一、施工安全的一般規(guī)定

(一)工程開工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二)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安全技術教育,達到應知、應會、并經(jīng)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操作。

(三)對于從事電氣、起重、登高架子作業(yè)、鍋爐、焊接、車輛駕駛、爆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應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獲得合格證書后,持證上崗。

(四)按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建全各級安全管理機構和設立專、兼職安全檢查人員。

(五)施工現(xiàn)場要設置足夠的消防設備。施工人員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六)應加強氣象、水文等部門的聯(lián)系,及時掌握氣溫、雨雪、風暴和汛情等預報,做好防范工作。

(七)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八)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否則不得上崗。

(九)施工所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檢驗,保證其完好狀態(tài);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十)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執(zhí)行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二、路基土石方施工分路塹施工和路堤施工

(一)路塹施工安全要求:

路塹施工的常用方法有:全斷面橫挖法、分層橫挖法、縱向分層開挖法、溝槽開挖法和中心開挖法等。

(二)路塹作業(yè)的安全要求:

1、路塹施工,首先應作好路塹頂部截水、排水、挖天溝、側溝,保證地表排水暢通,不影響施工和邊坡穩(wěn)定。

2、路塹開挖應自上而下進行,防止因開挖不當造成坍塌,嚴禁掏底開挖。

3、在陡坡、懸崖、滑體等坡腳下施工,在開挖過程中,若出現(xiàn)危石、裂縫和坍方跡象等危及安全因素時,應及時采取措施,設置安全邊坡或者固壁支架,對于土質疏松或較寬、較深的溝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撐方法,必須按照特定的設計進行支撐。對基坑、井坑的邊坡或者固壁支架應隨時檢查,如果發(fā)現(xiàn)邊坡有裂縫、疏松或者支撐有折斷,走動危險征兆,應該立即采取措施。

4、開挖工作應與裝、運作業(yè)面相互錯開,嚴禁上下重疊作業(yè)。

5、在高于3米的坡面上作業(yè)必須拴安全繩,戴安全帽,在高陡斜坡作業(yè)要注意防滑,嚴禁在同一安全樁上拴幾根安全繩和一根安全繩拴幾個人,安全樁必須牢固可靠。

三、爆破作業(yè)安全要求:

路塹爆破施工的主要方法有:裸露爆破法、炮孔法、深孔法、小洞室法、大爆破等。施工時,因地制宜,做到合理確定爆破參數(shù),正確布置炮孔和藥包,確保安全施工。具體要求按《爆破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四、路堤填筑的安全要求:

路堤填筑應從地面逐層填起,自下而上分層填筑壓實的方式。常用的施工方式有:水平分層(縱向)填筑、橫向填筑等方法。

路堤作業(yè)安全要求:

(一)應自下而上分層填筑,土石的運、卸與填筑壓實,工作面應錯開,避免互相干擾。

(二)路基填筑一般采用機械化作業(yè),為確保機械運行的安全,填土邊緣應設安全標桿。

(三)路基填土運距較遠時,需在臨時便道和正式公路交界處應設置安全標志。在既有公路運輸時,應與有關方面的協(xié)商,并制訂相應的安全措施。

(四)在泥沼低洼地帶填筑路堤,應先作好排水防洪工作。在施工時要進行沉降和位移觀測,控制填土速度并使左右對稱,以防坍滑。

(五)路基排水:應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統(tǒng),尤其是對受水浸泡易于松軟的特種土和易于軟化的巖石路基,更應做好排水工程,以確保路基邊坡和基底穩(wěn)定。

(六)路基防護:一般采用坡面防護、擋土墻防護等方法。具體按“路基施工規(guī)范”執(zhí)行。

(七)路基加固:通常采用擋土墻、抗滑(錨固)樁等。擋土墻施工時,應隨開挖隨砌筑,并做好墻后的排泄水設施,必要時應設臨時支護,以防坍塌傷人。

(八)特殊路基施工根據(jù)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五、常用施工機械安全要求

機械化施工越來越多,機械設備對人員的傷害越來越突出,如沖撞、卷進、夾住、擠壓、觸電、割傷、砸傷、傾翻、擊穿、場外行走交通事故等。

預防機械傷害事故的基本措施:

(一)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定:

1、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zhí)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規(guī)。加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遵章守紀、確保安全。

2、機械設備必須由專業(yè)持證人員按操作做到一機一人責任制,嚴禁非專業(yè)和無證操作。

3、嚴禁酒后、患有妨礙駕駛疾病的操作機械和駕駛使用。

4、操作人員工作時必須精力集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離開機械設備時必須停機。

5、應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管理,嚴格遵守保養(yǎng)規(guī)定,保持機械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6、機械的啟動、停車及運轉均應由值班司機操作,其它人員不得擅自開停。

7、開動前須對各部位檢查,確定無誤后方可起動。運行中應隨時檢查,如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排除,或提出保修意見。

(二)機械設備管理,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要求:

1、機械在運轉中。禁止維修、保養(yǎng)、緊固等作業(yè)。

2、配合機械作業(yè)和指揮人員必須在機械回轉半徑之外工作,如需在半徑之內工作時,機械必須停止回轉并制動。

3、長期封存和停用一個月以上的機械設備,在封存或停用前要認真做好保養(yǎng)工作,封存要防雨淋、水泡、銹蝕。

4、新進設備或經(jīng)大修、改裝和組裝的機械設備,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查、鑒定和試驗運轉,以防機械設備的早期磨損。

5、液壓轉向的機械,在運轉時,嚴禁用方向盤作抓手上下,避免機身擺動而發(fā)生事故。

(三)嚴格機械設備技術要求,確保安全施工:

1、機械設備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應嚴格按照說明書規(guī)定的使用條件使用。

2、嚴格機械設備的使用性能,不得隨意挪為它用。

3、不得隨意使用大型機械設備去推、拉被陷設備或拖拉其它機械起動。

(四)遵守機械設備使用時的安全防護及衛(wèi)生要求:

1、作業(yè)人員工作中應穿戴好勞保用品。

2、內燃機如發(fā)現(xiàn)缺水或過熱而打開水箱時,應注意戴手套,面部躲開水箱口,以防蒸氣沖出燙傷。

3、機械在停車棚起動時,必須保持通風良好,洞內作業(yè)時,須裝廢氣凈化器,洞內須有良好的通風條件,避免造成人員中毒。

4、司機加燃油時,嚴禁吸煙。司機應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確保其有效。

5、做好機械設備的防火、防凍、防滑、防盜為中心內容的四防工作。設備四周禁止堆積易燃易爆物品。

(五)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機械行走安全:

1、機械需要上公路行駛時,應到交通部門辦理通行手續(xù),遵守交通規(guī)則,在通過道路狹窄的集鎮(zhèn)或人員密集區(qū)或橋梁有限位區(qū)時,應低速行駛,并派專人指揮,保證安全通行。

2、牽引機械行走時,不得用力過猛,牽引速度不得大于8公里/小時。

土石方工程施工技術交底3篇

一、施工安全的一般規(guī)定(一)工程開工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二)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安全技術教育,達到應知、應會、并經(jīng)考核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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