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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機械使用安全措施4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90

施工機械使用安全措施

第1篇 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措施

在本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有孔樁作業(yè)機械、塔吊、施工電梯、鋼筋加工機械、電焊機、潛水泵以及其他小型機械。各種機械都必須制定有關規(guī)章制度,各種機械的操作員都執(zhí)行按本工種持證上崗制度。

1、 塔吊安全措施

(1) 一般要求:

1) 塔吊司機和信號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由有關部門發(fā)給操作證。

2) 實行專人專機管理,機廠負責制,嚴格交接班制度。

3) 新安裝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須按說明書要求進行整機試運轉。

4) 塔吊距架空輸電線應保持安全距離。

5) 司機室內應配備適用的滅火器材。

(2) 操作前要求:

1) 認真閱讀塔機說明書,司機必須遵照不同的塔機說明書要求使用。

2) 檢查塔基是否符合說明書要求。

3) 檢查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有效。檢查方法應該在作空載試車的同時進行各限位試驗,不能只檢驗安全裝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規(guī)定作運行試驗。

4) 做空載試運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種運行動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進行空車試驗,試車中應注意各部件及傳動聲響的檢查。

(3) 操作中要求:

1) 第一次吊重物時,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進行試吊,做到慢起鉤,重物離地面50cm左右時稍停,認為沒有問題時再繼續(xù)走升。

2) 當掛好鋼絲繩索具或吊鉤鋼絲繩繃緊時,操作人員要立即遠離吊重物,防止重物墜落傷人。

3) 司機得到指揮人員明確后,方可開始操作;動作前先鳴鈴示意,如發(fā)現(xiàn)信號不清,不要隨意操作。

4) 規(guī)定塔吊每班應有兩名司機,一名司機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監(jiān)護,以避免因指揮不當發(fā)生事故。

5) 提升重物時,要確認重物的真實重量,要做到不超過規(guī)定荷載,不得超載作業(yè)。

6) 不準起吊被埋住、凍粘的物件,否則因重量不清,發(fā)生超載事故。

7) 不準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穩(wěn)。

8) 禁止做快速回轉,因為回轉速度過快會造成:構件就位困難,塔身過大扭矩和重物的過大離心力容易發(fā)生危險。

9) 操作中遇大風(六級以上)等惡劣氣候,應停止作業(yè),將吊鉤升起,當風力達到十級左右時,并在塔身結構架上拉四根鋼絲繩,固定在地錨上。

(4) 操作后的要求:

1) 工作完畢,吊鉤升到距起重臂端部2~3米處,松開回轉制動裝置,所有控制器開到零位,切斷電源。

2) 四限位、兩保險安全裝置:起重力距限位裝置:是用來限制起重機荷載超過規(guī)定荷載裝置。在作業(yè)中由于荷載產生的傾覆力距接近額值時發(fā)出警報信號。

3) 起重量限制裝置:是用來限制荷載重量超過允許值的裝置,當荷載超過允許值時,限制器就動作,切斷吊鉤上升電源停止起重作業(yè),還可以作下降動作,把重物卸下。

4) 吊鉤超高限位裝置:是控制吊鉤起升最高極限位置的裝置,是防止吊鉤發(fā)生沖頂,拉斷鋼絲繩等事故發(fā)生。

5) 行程限位裝置:是控制起重機在軌道上最大行走極限位置的裝置。

6) 吊鉤保險裝置:是防止掛在吊鉤上的吊索自動脫落的保險裝置。

7) 卷筒保險裝置:是防止卷筒鋼絲繩松脫勒出的裝置。

8) 塔式起重機除四限位兩保險以外還應安設幅度顯示器、風向風速儀、鋼絲繩脫槽保險、旋轉限位裝置等。

(5) 安裝、拆除作業(yè):

首次投入使用的新型塔吊起重機在安裝前,施工技術負責人或工地負責機械設備的工程技術人員要熟悉“使用說明書”有關內容,然后編制安裝施工方案,并和安技人員編制安裝與拆除的工藝和安全技術措施文件,保證安裝過程中關鍵環(huán)節(jié)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必要時可向生產廠家聯(lián)系協(xié)助安裝、調試。塔式起重機安裝完畢,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措施

(1) 機械安裝前進行安全交底,安裝后應由專業(yè)機電人員和安全人員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 機械每天使用之前,都應提前進行檢查,確定運轉是否正常。

(3) 卷揚機安裝在豎實平整視線良好的地方,機座下用方木墊實,并搭設防砸、防雨工作棚。使用前經常檢查剎車制動是否靈敏,卷揚機、井架、吊盤有無異常,經檢查試動轉合格后,方準操作。機手必須持證上崗操作。吊盤前后設防護門。工作完后,拉閘斷電,鎖好閘箱。

(4) 木工操作的圓盤鋸,其防護罩、分料器、防護檔板均配置齊全。操作人員工作時不準戴手套、袖口扎緊、不得站在鋸片旋轉的切線方向。電鋸棚內禁止吸煙。工作完后,清除機械四周鋸木和碎木,防止失火。

(5) 鋼筋冷拉作業(yè)區(qū),設置專業(yè)防護區(qū)。鋼筋切斷機操作前應檢查漏電保護器、刀片是否牢固、電源接一是否正確。使用前應空車運行,確認無異常后,才能正式開始工作。鋼筋切斷時,必須將鋼筋推緊,切斷短料時,必須有鉗子夾緊后送料,切長料時,應兩人操作,配合協(xié)調。

鋼筋彎曲機使用時,彎曲較長鋼筋應兩人扶持,動作一致,不得任意拉拽。不直的鋼筋,禁止在彎曲機上彎曲。

(6) 電焊機應放在干燥絕緣好的地方,并檢查絕緣是否良好,接線處是否有防護罩,外殼是否有接零保護。

焊接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焊接時必須對線到位。操作時,必須有用火證,設消防器材,并設專人看護。電焊工要持證上崗。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引起火災危險,方可離開。

(7) 氣焊接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發(fā)生器必須設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保險鏈,不得與氧氣瓶同放一處。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作面上。工作完后,應將氧氣瓶、乙炔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并檢查操作場地。

第2篇 施工機械使用安全措施

在本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有孔樁作業(yè)機械、塔吊、施工電梯、鋼筋加工機械、電焊機、潛水泵以及其他小型機械。各種機械都必須制定有關規(guī)章制度,各種機械的操作員都執(zhí)行按本工種持證上崗制度。

1、 塔吊安全措施

(1) 一般要求:

1) 塔吊司機和信號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由有關部門發(fā)給操作證。

2) 實行專人專機管理,機廠負責制,嚴格交接班制度。

3) 新安裝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須按說明書要求進行整機試運轉。

4) 塔吊距架空輸電線應保持安全距離。

5) 司機室內應配備適用的滅火器材。

(2) 操作前要求:

1) 認真閱讀塔機說明書,司機必須遵照不同的塔機說明書要求使用。

2) 檢查塔基是否符合說明書要求。

3) 檢查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有效。檢查方法應該在作空載試車的同時進行各限位試驗,不能只檢驗安全裝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規(guī)定作運行試驗。

4) 做空載試運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種運行動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進行空車試驗,試車中應注意各部件及傳動聲響的檢查。

(3) 操作中要求:

1) 第一次吊重物時,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進行試吊,做到慢起鉤,重物離地面50cm左右時稍停,認為沒有問題時再繼續(xù)走升。

2) 當掛好鋼絲繩索具或吊鉤鋼絲繩繃緊時,操作人員要立即遠離吊重物,防止重物墜落傷人。

3) 司機得到指揮人員明確后,方可開始操作;動作前先鳴鈴示意,如發(fā)現(xiàn)信號不清,不要隨意操作。

4) 規(guī)定塔吊每班應有兩名司機,一名司機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監(jiān)護,以避免因指揮不當發(fā)生事故。

5) 提升重物時,要確認重物的真實重量,要做到不超過規(guī)定荷載,不得超載作業(yè)。

6) 不準起吊被埋住、凍粘的物件,否則因重量不清,發(fā)生超載事故。

7) 不準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穩(wěn)。

8) 禁止做快速回轉,因為回轉速度過快會造成:構件就位困難,塔身過大扭矩和重物的過大離心力容易發(fā)生危險。

9) 操作中遇大風(六級以上)等惡劣氣候,應停止作業(yè),將吊鉤升起,當風力達到十級左右時,并在塔身結構架上拉四根鋼絲繩,固定在地錨上。

(4) 操作后的要求:

1) 工作完畢,吊鉤升到距起重臂端部2~3米處,松開回轉制動裝置,所有控制器開到零位,切斷電源。

2) 四限位、兩保險安全裝置:起重力距限位裝置:是用來限制起重機荷載超過規(guī)定荷載裝置。在作業(yè)中由于荷載產生的傾覆力距接近額值時發(fā)出警報信號。

3) 起重量限制裝置:是用來限制荷載重量超過允許值的裝置,當荷載超過允許值時,限制器就動作,切斷吊鉤上升電源停止起重作業(yè),還可以作下降動作,把重物卸下。

4) 吊鉤超高限位裝置:是控制吊鉤起升最高極限位置的裝置,是防止吊鉤發(fā)生沖頂,拉斷鋼絲繩等事故發(fā)生。

5) 行程限位裝置:是控制起重機在軌道上最大行走極限位置的裝置。

6) 吊鉤保險裝置:是防止掛在吊鉤上的吊索自動脫落的保險裝置。

7) 卷筒保險裝置:是防止卷筒鋼絲繩松脫勒出的裝置。

8) 塔式起重機除四限位兩保險以外還應安設幅度顯示器、風向風速儀、鋼絲繩脫槽保險、旋轉限位裝置等。

(5) 安裝、拆除作業(yè):

首次投入使用的新型塔吊起重機在安裝前,施工技術負責人或工地負責機械設備的工程技術人員要熟悉“使用說明書”有關內容,然后編制安裝施工方案,并和安技人員編制安裝與拆除的工藝和安全技術措施文件,保證安裝過程中關鍵環(huán)節(jié)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必要時可向生產廠家聯(lián)系協(xié)助安裝、調試。塔式起重機安裝完畢,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措施

(1) 機械安裝前進行安全交底,安裝后應由專業(yè)機電人員和安全人員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 機械每天使用之前,都應提前進行檢查,確定運轉是否正常。

(3) 卷揚機安裝在豎實平整視線良好的地方,機座下用方木墊實,并搭設防砸、防雨工作棚。使用前經常檢查剎車制動是否靈敏,卷揚機、井架、吊盤有無異常,經檢查試動轉合格后,方準操作。機手必須持證上崗操作。吊盤前后設防護門。工作完后,拉閘斷電,鎖好閘箱。

(4) 木工操作的圓盤鋸,其防護罩、分料器、防護檔板均配置齊全。操作人員工作時不準戴手套、袖口扎緊、不得站在鋸片旋轉的切線方向。電鋸棚內禁止吸煙。工作完后,清除機械四周鋸木和碎木,防止失火。

(5) 鋼筋冷拉作業(yè)區(qū),設置專業(yè)防護區(qū)。鋼筋切斷機操作前應檢查漏電保護器、刀片是否牢固、電源接一是否正確。使用前應空車運行,確認無異常后,才能正式開始工作。鋼筋切斷時,必須將鋼筋推緊,切斷短料時,必須有鉗子夾緊后送料,切長料時,應兩人操作,配合協(xié)調。

鋼筋彎曲機使用時,彎曲較長鋼筋應兩人扶持,動作一致,不得任意拉拽。不直的鋼筋,禁止在彎曲機上彎曲。

(6) 電焊機應放在干燥絕緣好的地方,并檢查絕緣是否良好,接線處是否有防護罩,外殼是否有接零保護。

焊接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焊接時必須對線到位。操作時,必須有用火證,設消防器材,并設專人看護。電焊工要持證上崗。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引起火災危險,方可離開。

(7) 氣焊接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發(fā)生器必須設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保險鏈,不得與氧氣瓶同放一處。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作面上。工作完后,應將氧氣瓶、乙炔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并檢查操作場地。

第3篇 施工機械使用技術安全措施

手持電動機械手持電動機具須安裝漏電保護器,防護罩殼齊全有效,并有效接地或接零,橡皮電線不得破損。

1)木工機械

機械上的電動機及電器部分應按其有關要求執(zhí)行。

工作場所應各有齊全可靠的消防器材。嚴禁在工作場所吸煙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紗等易燃品。

工作場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應堆放整齊,保證道路暢通。

機械應保持清潔,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各部連接緊固,作臺上不得放置雜物。

機械的皮帶輪、鋸輪、刀軸、鋸片、砂輪等高速轉動部件應在安裝時做平穩(wěn)試驗。各種工具不得有裂紋破損。

裝設有氣動除塵裝置的木工機械,作業(yè)前應先啟動排塵風機,經常保持排塵管道不變形,不漏風。

嚴禁在機械運行中測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機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雜物。

運行中不準跨過機械傳動部分傳遞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裝刀具時必須待機械停穩(wěn)后切斷電源,方可進行。操作人員與輔助人員應密切配合,以同步速接送料。

根據(jù)木材的材質、粗細、濕度等,選擇合適的切削和進給速度。加工前,應從木料中清除鐵釘、鐵絲等金屬物。

作業(yè)后,切斷電源,鎖好閘箱,進行擦拭、潤滑,清除木屑、刨花。

2)圓鋸機

操作前進行檢查,鋸片不應有裂紋,螺絲應上緊。

鋸片上方必須裝置安全罩、擋板和冷卻水裝置。在鋸片后面,離齒10~15mm 處,必須安裝弧形楔刀。鋸片的安裝,應保持與軸同心。

鋸片必須平整,鋸齒應尖銳,不得連續(xù)缺齒兩個,裂紋長度不得超過20mm ,裂紋末端應沖止裂孔。

操作中要預防護眼鏡,應站在鋸片一側,禁止站在與鋸片同一直線上,手不得跨越鋸片。

進料必須緊貼靠片,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jié)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鋸片15mm ,不得用力硬拉。短窄料應用推根,接料使用刨鉤。

被鋸木料厚度,以鋸片能露出木料10~20mm 為限,夾持鋸片的法蘭盤的直徑應為鋸片直徑的1/4。超過鋸片半徑的木料,禁止上鋸。

圓鋸啟動后,應待轉速正常后方可進行鋸料。送料時不得將木料左右晃動或高抬,遇木節(jié)要緩慢送料。鋸料長度應不小于500mm 。接近端頭時,應用推根送料。

鋸線走偏,應逐漸糾正,不準猛板,以免損壞鋸片。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溫度過高時,應用水冷卻,直徑600mm 以上的鋸片在操作中,應噴水冷卻。

3)平面刨(手壓刨)

作業(yè)前,檢查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才準使用。

刨料時應保持身體穩(wěn)定,雙手操作。刨料時,手應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須離開刨口50mm 以上。嚴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和跨越刨口進行刨削。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過1mm 。進料速度保持均勻,經過刨口時用力要輕,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 長度小于400mm 時,應用壓板或壓棍推進。原木進鋸前,應調好尺寸,進鋸后不得調整,進鋸速度應均勻,不能過猛。運轉中嚴禁調整鋸卡子和清理碎料、樹皮等。

4)壓刨床

壓刨床必須用單向開關,不得安裝倒順開關。

木料的材質、規(guī)格一致時,允許同時刨兩塊木料。嚴禁一次刨削兩塊不同材質或不同規(guī)格的木料,被刨的木料不得超過機械所規(guī)定的厚度。操作者應站在刨床的一側,接、送料時不得戴手套,送料時必須先送大頭。

刨刀與刨床臺面的水平間隙應在10~30mm 之間。刨刀螺絲必須重量相等,緊固時用力應均勻一致,不得過緊或過松,嚴禁使用帶開口槽的刨刀。

每次進刀量應為2~5mm, 如遇硬物或節(jié)疤,應減少進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已進料必須平直,發(fā)現(xiàn)材料走橫或卡住,應停機降低臺面撥正。送料時手指必須離開滾筒200mm 以外,接料必須待料走出臺面。

已被刨木料長度不能短于前后壓滾筒中心距離;刨短料時,須連續(xù)進料。刨削10mm 以下的薄板,必須墊托板,方可推進壓刨。

壓刨必須裝有回彈靈敏的逆止爪裝置,進料輥及拖料輥應調整水平和上下距離一致,齒輥應低于工件表面1~2mm ,光輥應高出臺面0.3~0.8mm, 工作臺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5)木工車床

檢查車床各部裝置及工、卡具,靈活可靠,工件應卡緊并用頂針頂緊,用手轉動試運轉,確認情況良好后,方可開車;并根據(jù)工件木質的軟硬,選擇適當?shù)倪M刀量和調整轉速。

車削過程中,不得用手摸檢查工件的光滑程度。用砂紙打磨時,應先將刀架移開后進行。車床轉動時,無論停電與否,均不得用手來制動。

方形木料,必須先加工成近似圓柱體后再上車床加工。有節(jié)疤或裂縫的木料,均不得上車床切削。

第4篇 施工機械使用技術 安全措施

手持電動機械手持電動機具須安裝漏電保護器,防護罩殼齊全有效,并有效接地或接零,橡皮電線不得破損。

1)木工機械

機械上的電動機及電器部分應按其有關要求執(zhí)行。

工作場所應各有齊全可靠的消防器材。嚴禁在工作場所吸煙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紗等易燃品。

工作場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應堆放整齊,保證道路暢通。

機械應保持清潔,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各部連接緊固,作臺上不得放置雜物。

機械的皮帶輪、鋸輪、刀軸、鋸片、砂輪等高速轉動部件應在安裝時做平穩(wěn)試驗。各種工具不得有裂紋破損。

裝設有氣動除塵裝置的木工機械,作業(yè)前應先啟動排塵風機,經常保持排塵管道不變形,不漏風。

嚴禁在機械運行中測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機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雜物。

運行中不準跨過機械傳動部分傳遞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裝刀具時必須待機械停穩(wěn)后切斷電源,方可進行。操作人員與輔助人員應密切配合,以同步速接送料。

根據(jù)木材的材質、粗細、濕度等,選擇合適的切削和進給速度。加工前,應從木料中清除鐵釘、鐵絲等金屬物。

作業(yè)后,切斷電源,鎖好閘箱,進行擦拭、潤滑,清除木屑、刨花。

2)圓鋸機

操作前進行檢查,鋸片不應有裂紋,螺絲應上緊。

鋸片上方必須裝置安全罩、擋板和冷卻水裝置。在鋸片后面,離齒10~15mm 處,必須安裝弧形楔刀。鋸片的安裝,應保持與軸同心。

鋸片必須平整,鋸齒應尖銳,不得連續(xù)缺齒兩個,裂紋長度不得超過20mm ,裂紋末端應沖止裂孔。

操作中要預防護眼鏡,應站在鋸片一側,禁止站在與鋸片同一直線上,手不得跨越鋸片。

進料必須緊貼靠片,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jié)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鋸片15mm ,不得用力硬拉。短窄料應用推根,接料使用刨鉤。

被鋸木料厚度,以鋸片能露出木料10~20mm 為限,夾持鋸片的法蘭盤的直徑應為鋸片直徑的1/4。超過鋸片半徑的木料,禁止上鋸。

圓鋸啟動后,應待轉速正常后方可進行鋸料。送料時不得將木料左右晃動或高抬,遇木節(jié)要緩慢送料。鋸料長度應不小于500mm 。接近端頭時,應用推根送料。

鋸線走偏,應逐漸糾正,不準猛板,以免損壞鋸片。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溫度過高時,應用水冷卻,直徑600mm 以上的鋸片在操作中,應噴水冷卻。

3)平面刨(手壓刨)

作業(yè)前,檢查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才準使用。

刨料時應保持身體穩(wěn)定,雙手操作。刨料時,手應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須離開刨口50mm 以上。嚴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和跨越刨口進行刨削。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過1mm 。進料速度保持均勻,經過刨口時用力要輕,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 長度小于400mm 時,應用壓板或壓棍推進。原木進鋸前,應調好尺寸,進鋸后不得調整,進鋸速度應均勻,不能過猛。運轉中嚴禁調整鋸卡子和清理碎料、樹皮等。

4)壓刨床

壓刨床必須用單向開關,不得安裝倒順開關。

木料的材質、規(guī)格一致時,允許同時刨兩塊木料。嚴禁一次刨削兩塊不同材質或不同規(guī)格的木料,被刨的木料不得超過機械所規(guī)定的厚度。操作者應站在刨床的一側,接、送料時不得戴手套,送料時必須先送大頭。

刨刀與刨床臺面的水平間隙應在10~30mm 之間。刨刀螺絲必須重量相等,緊固時用力應均勻一致,不得過緊或過松,嚴禁使用帶開口槽的刨刀。

每次進刀量應為2~5mm, 如遇硬物或節(jié)疤,應減少進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已進料必須平直,發(fā)現(xiàn)材料走橫或卡住,應停機降低臺面撥正。送料時手指必須離開滾筒200mm 以外,接料必須待料走出臺面。

已被刨木料長度不能短于前后壓滾筒中心距離;刨短料時,須連續(xù)進料。刨削10mm 以下的薄板,必須墊托板,方可推進壓刨。

壓刨必須裝有回彈靈敏的逆止爪裝置,進料輥及拖料輥應調整水平和上下距離一致,齒輥應低于工件表面1~2mm ,光輥應高出臺面0.3~0.8mm, 工作臺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5)木工車床

檢查車床各部裝置及工、卡具,靈活可靠,工件應卡緊并用頂針頂緊,用手轉動試運轉,確認情況良好后,方可開車;并根據(jù)工件木質的軟硬,選擇適當?shù)倪M刀量和調整轉速。

車削過程中,不得用手摸檢查工件的光滑程度。用砂紙打磨時,應先將刀架移開后進行。車床轉動時,無論停電與否,均不得用手來制動。

方形木料,必須先加工成近似圓柱體后再上車床加工。有節(jié)疤或裂縫的木料,均不得上車床切削。

施工機械使用安全措施4篇

在本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有孔樁作業(yè)機械、塔吊、施工電梯、鋼筋加工機械、電焊機、潛水泵以及其他小型機械。各種機械都必須制定有關規(guī)章制度,各種機械的操作員都執(zhí)行按本工種持證上崗制度。1、塔吊安全措施(1)一般要求:1)塔吊司機和信號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由有關部門發(fā)給操作證。2)實行專人專機管理,機廠負責制,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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